天狼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天狼读后感1

  贝尔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火、烧水求生,夜晚在梦中时不时被野兽惊醒,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多种危险环境中,生动地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又实用的求生技能。我对他在困难面前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自做工具进行自救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是我在朋友家发现的一本书——《荒野求生》中的情节。一看见封面上那张脏兮兮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就知道这是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有关贝尔求生的故事。我万分惊喜地把它借回了家。

  暑假里,我带着《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参加了“*强,少年强”夏令营活动。特种兵夏令营的活动艰苦而又紧凑,我只能用饭后的一点点时间来看书。

  在第一天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枯燥的队列训练。大家一动不动地站着。十分钟过去了,腿开始发酸了,真想偷偷地休息一下。但是,我想起了书中主人公贝尔鼓励同伴的话:“战胜你自己的疼痛,你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迈出一步,然后还能再迈出一步。很快,你的身体就会适应这种节奏。”我坚持着站完了队列。回到了休息大厅,发现墙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写着“逃兵名单”四个大字,下面是十几个“逃兵”的名字。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没有当逃兵,否则也一样上墙了。

  在拓展训练中,一看到操场上八米高的圆柱子时,我的心就凉了一大截,那么高怎么爬呀!教官给我们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带,开始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爬。手心开始冒汗了,腿在微微发抖,大家在下面的呐喊声激励着我只有向上攀登。到了顶端,我用力一蹬,伸手去抓三脚架。架子没抓着,我“摔”下来了,荡在半空中。

  虽然没有成功,但我努力去做了,克服了害怕的'心理。就像学*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天狼读后感2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终于,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3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4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后,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但是它在最后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可以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可以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后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天狼读后感5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

  从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己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己。

  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从母狼为了复仇,从山妖为了完成遗愿都可以看出,它们为了生存,都愿意、同样也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学会忍耐,为之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同样的,我也要象

  狼王山妖那样学会忍耐,才能重新鼓足劲儿去完成第二次写的读后感,如果我做不到,那还有什么事情我做得到呢?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天狼读后感6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然后和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1)

——《天狼》读后感6篇

《天狼》读后感1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

  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

  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读后感2

  最*,我读了《天狼》这本小说,这本书演绎了凶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谱写了一本跌宕起伏,荡气回肠的精彩小说。

  故事发生在**前,白狗雪虎为救老主人杜伯毅然离开了鬼跳崖监狱,在与母狼珍珍狭路相逢,一场恶战后,它被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收养,改名雪玉,并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小斑点儿五条狗。可母狼珍珍与杜促一家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它带着灰云、山妖、黄风、血杜鹃四个子女屡次进犯小村,白狗雪玉奋起,无奈杜仲最终被害,她的五匹小狗也只剩白脖。这时,老主人杜伯来探望弟弟,得知杜仲被害后和雪玉潜进深山杀死了珍珍,可珍珍的次子山妖冒死逃出,并最终当上了狼王。

  忠诚的狗性

  雪玉一家六只狗都有着忠诚的品质,对主人忠心耿耿,但对伤害主人的人毫不手软,不惜南出自己的生命,这令我非常感动,雪玉更是如雪般明断是非,在得知亲子侠客因爱慕红狼血杜鹃而导致主人杜仲补害后毅然大义来亲将其钉死,情节真像“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啊!这时雪玉心中一定有悲伤、有痛心、有愤怒……而被雪玉视为“狗中败类”的幼子小斑点儿被雪玉逐出家门后,但在雪玉与母狼独眼、山妖搏斗时,小斑点儿两次已和自己断绝母子关系的雪玉,并最终献出了生命。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呀!同时,也反映出群狗浓浓的'爱……

  光辉的人性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强壮能干,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孩子小磊杏儿活泼可爱而且富有爱心,他们收留了奄奄一息的雪虎,他们勤劳,自己家境困难却不接受任何人资助,他们孝顺,菊秀不顾危险深入大山探望病重的母亲,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农家人,纯朴善良,闪耀着光辉的人性。

  原始的狼性

  提到狼,我们都毛骨悚然。而本书中母狼珍珍(后改名独眼)却让我非常无奈。她凶残狡诈,阴险歹毒。它曾趁侠客疏于职守杀死了仇人杜仲,曾在众目睽睽之下咬死了花脸,但她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她家三代八狼均葬身于杜仲的猫枪下。这也真算是最原始的狼性,而且凶残的狼也有爱心,就像侠客与血杜鹃的爱情,温柔又缠绵,就像那两枝美丽的杜鹃花的传说。

  这本小说诠释了爱与忠诚的力量和真谛,让我们体会到人与动物间的真情,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

《天狼》读后感3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

  从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己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己。

  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从母狼为了复仇,从山妖为了完成遗愿都可以看出,它们为了生存,都愿意、同样也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学会忍耐,为之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同样的,我也要象

  狼王山妖那样学会忍耐,才能重新鼓足劲儿去完成第二次写的'读后感,如果我做不到,那还有什么事情我做得到呢?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天狼》读后感4

  在这个烈日炎炎、严冬难当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宛如走进了一片清冷的天下,沉迷其中,而乐不思蜀。

  《天狼》是一部描写非常生动的动物小说,是一部反映有关狼族,狗类,与人类之间产生的遥远故事。它讲述了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欢乐幸福的一家人。有一只叫雪玉的狗和山里的独眼狼珍珍一起演绎了许多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灿烂的人性。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晓得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论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天狼》把我带进了那弱肉强食、惊心动魄的天下。危机四伏的险恶环境,鲜血淋漓的残酷斗争,不惜生命的顽强搏击,只要是弱者都会被强者所打败。胜者为王,败者消亡,成了大自然中亘古不变的规律。

《天狼》读后感5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天狼》读后感6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衡吧。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2)

——天狼读后感10篇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内容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子,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有趣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内容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非常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起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责任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己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知道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知道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己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该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内容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下来。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生命安危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的儿子李逵一个勇敢的狗孩子,是母亲的骄傲,但是它性格鲁莽,横冲直撞,做事情的时候不爱思考,不爱动脑筋,在与敌人战斗的时候,它这种横冲直撞的性格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己被敌人非常残酷的杀害了,而且死的非常惨,五脏六腑全部被掏出来了。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母狼珍珍虽然很狡猾,很残暴,但是她也有她的优点,她很有韧性,第一次完不成的任务决不放弃,第二次继续做。同时她还很善于动脑筋,想出很多的办法来克服困难,她还坚持随时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耐力和毅力,增长自己的本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小斑点学*,小斑点虽然被误解,但仍然保持着自己对主人和狗类的忠诚,关键时刻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敢精神牺牲自己,保全狗类的荣誉和主人的安全;而李逵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干什么事情,不能凭勇气蛮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思考,多动脑筋。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这个故事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曾经有位小伙子,他与一位老爷爷相交甚欢,每天都去找他。但是有一天,老爷爷突然心脏病发作,小伙子连忙找出药来,但是瓶子里却空空如也,此时的老爷爷痛不欲生,见此情况,小伙子马不停蹄的背着老爷爷跑向医院,但是就在途中有一伙不良少年截住了他,将他身上的钱财一劫而空,就这样,老爷爷因为一伙不良少年而重病发作死亡了,小伙子心有不*,他发誓要为老爷爷报仇!无论前路多么艰辛!路途多么遥远!都要努力克服!于是他努力锻炼,好好学*,最终以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十分感激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所以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终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最终战胜了独眼母狼。最终动物界又恢复了和*,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仅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应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此刻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今年,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书我觉得这一篇小说很令我感动。里面讲的是狼,狗和人类故事。它讲述的是狼族祖孙三代被一个叫杜仲的猎人杀死了,只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逃了出来。珍珍的脑海里充满了仇恨,经常去找杜仲复仇,但是杜仲家里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独眼狼打斗过无数次,可后来,他不在家的时候,杜仲还是被独眼狼咬死了。雪玉又决定为杜仲报仇,雪玉在独眼狼最终决战时,独眼狼大败,但他的儿子山妖逃走了,后来山妖当上了狼王,他带领狼群为自己的母亲报仇……最后山妖战胜了一切。

  这本书告诉我们: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为强大,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纷争,仇恨,爱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悲剧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助,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己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己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达到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达到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己幸福快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只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安而战。

  雪玉原名雪虎,因从鬼跳崖监狱救了自己的老主人杜伯,触犯了规则,便与杜伯一起逃出了鬼跳崖。在深山老林中离别,又遇见了珍珍,撕杀一场以后,来到了杜仲家,又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小斑点儿。受到珍珍的欺侮,在孩子们的要求下,讲出了那段被珍珍颠倒黑白的历史。

  而珍珍,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灰云,黄风,山妖,血杜鹃。在讲述往事时,她过于悲愤,在尖石上撞瞎了一只眼睛,改名独眼。

  几天后,侠客爱上了独眼的女儿——血杜鹃。在黑森林里碰到了她,协力打败了一只老熊,以后便经常和她约会。

  主人杜仲死后, 雪玉对小斑点儿的胆小极度不满,将其赶出家门。李逵因愤怒独自进山报仇,却被独眼杀害。侠客他们知道后,预想报仇,被雪玉制止,侠客却疯疯癫癫,把一切透露了出来,终极被母亲雪玉正法。侠客死后,血杜鹃则也由于爱情而被独眼正法。

  一切结束后,雪玉独自进山干掉了黄风。又与杜伯团圆。几天后,杜伯带着雪玉外出打狼,杜伯用枪打死了灰云,雪玉重逢小班点儿,独眼却将小斑点儿杀害,这使雪玉心中的新仇旧账化做怒火喷涌而出,杀死了独眼。却一不留神让山妖逃跑。

  山妖不惜一切代价当上了狼王,毁了深山里的小村——兰花坳小村。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远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名叫雪玉的狗,五只忠诚仗仪的小狗,

  一匹叫珍珍的独眼狼,四匹心中布满仇恨的小狼,

  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3)

——天狼读后感9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下来。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生命安危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的儿子李逵一个勇敢的狗孩子,是母亲的骄傲,但是它性格鲁莽,横冲直撞,做事情的时候不爱思考,不爱动脑筋,在与敌人战斗的时候,它这种横冲直撞的性格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己被敌人非常残酷的杀害了,而且死的非常惨,五脏六腑全部被掏出来了。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母狼珍珍虽然很狡猾,很残暴,但是她也有她的优点,她很有韧性,第一次完不成的任务决不放弃,第二次继续做。同时她还很善于动脑筋,想出很多的办法来克服困难,她还坚持随时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耐力和毅力,增长自己的本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小斑点学*,小斑点虽然被误解,但仍然保持着自己对主人和狗类的忠诚,关键时刻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敢精神牺牲自己,保全狗类的荣誉和主人的安全;而李逵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干什么事情,不能凭勇气蛮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思考,多动脑筋。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下来。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生命安危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的儿子李逵一个勇敢的狗孩子,是母亲的骄傲,但是它性格鲁莽,横冲直撞,做事情的时候不爱思考,不爱动脑筋,在与敌人战斗的时候,它这种横冲直撞的性格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己被敌人非常残酷的杀害了,而且死的非常惨,五脏六腑全部被掏出来了。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母狼珍珍虽然很狡猾,很残暴,但是她也有她的优点,她很有韧性,第一次完不成的任务决不放弃,第二次继续做。同时她还很善于动脑筋,想出很多的办法来克服困难,她还坚持随时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耐力和毅力,增长自己的本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小斑点学*,小斑点虽然被误解,但仍然保持着自己对主人和狗类的忠诚,关键时刻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敢精神牺牲自己,保全狗类的荣誉和主人的安全;而李逵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干什么事情,不能凭勇气蛮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思考,多动脑筋。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象雪玉学*,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今年,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书我觉得这一篇小说很令我感动。里面讲的是狼,狗和人类故事。它讲述的是狼族祖孙三代被一个叫杜仲的猎人杀死了,只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逃了出来。珍珍的脑海里充满了仇恨,经常去找杜仲复仇,但是杜仲家里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独眼狼打斗过无数次,可后来,他不在家的时候,杜仲还是被独眼狼咬死了。雪玉又决定为杜仲报仇,雪玉在独眼狼最终决战时,独眼狼大败,但他的儿子山妖逃走了,后来山妖当上了狼王,他带领狼群为自己的母亲报仇……最后山妖战胜了一切。

  这本书告诉我们: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后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写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天在红石滩练*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非常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而且体质会变差。”听到这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而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因此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中应向山妖学*,学*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态度。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4)

——《狼王梦》读后感6篇

  狼,是一种冷酷又残忍的动物,可看了《狼王梦》后,我就不那么认为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段悲剧:在草原上,一场暴风雨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黑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黑桑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的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可是,有一场大雪,让一只公狼夭折了。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梦想,下定决心让孩子们成为狼王。为了把狼崽们培育成狼王,她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她的努力并没有让老天爷感动,她的孩子分别死在金雕爪下、猎人手下和狼王洛夏的嘴下,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着遗憾离开世界。最让我感动的是蓝魂儿在与猎人的捕狼器搏斗的时候,紫岚用舌头去舔蓝魂儿的脖子。读到那儿,我被感动了,可接下来的故事让我震了一下,舔着舔着,忽然,一口咬了下去!“咕咚”霎那时,蓝魂儿的头落了下来。

  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

  读完了这本书,我一下子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原来,我一直以为狼是凶残、阴险的代名词。但紫岚却为了孩子,不畏艰险,毅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原来狼世间也有母爱!紫岚之所以咬掉蓝魂儿的头,是因为她不想让人拔去他的皮毛。这又令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其实我们的母亲也和紫岚一样有着伟大、纯洁、无私的母爱!母亲也希望我们成为社会中的精英,努力地培养我们关爱我们,我们长大后,应该好好报答母亲。

  《狼王梦》,这本书文笔生动,扣人心弦,让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常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荆

  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攫取与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拥有的“财富”。

  我很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去触动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狼的六亲不认吗?如果人类也懂得“六亲不认”的话,恐怕也不会培育出那么多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难,体验竞争的无情,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人类,对自己的孩子,也要懂得狠心,把自己的爱转换成另一种能助他们成大器的情感,长大后他们会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个悲惨的奋斗过程,一段悲壮的生命冲刺!

  今天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当狼王的遗愿,历经了千辛万苦,仍旧没有把四个孩子培养成狼王。但它坚强不放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为了救小狼蓝魂儿,它的牙断了;为了激发小狼双毛的狼性,它的'腿断了;为了救狼孙,它的眼睛瞎了;并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以后,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像母狼紫岚一样勇敢向前冲!

  狼,在你眼里是什么?是**不眨眼的凶手?还是凶猛异常的怪物?或是恐怖的恶魔……翻开词典,关于狼的词语有这些:狼狈为奸、豺狼虎豹、狼心狗肺……在故事书里,有《狼与小羊》、《小红帽》等写的狼都是最坏的,恨不得斩尽杀绝。再看这“狼”与“狠”两字,只有一点之差,是不是只要狠一点,就是狼了?在人们眼中,狼比过街老鼠更可恨,可怕。

  但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子女培养成狼王而付出努力的故事。

  紫岚是一只身怀六甲的母狼,她原本应该在狼王的关怀下哺育五只小狼成长的。而她的丈夫,那头本该成为狼王的黑桑,却在与野猪搏斗中死亡。在无狼王陪伴的夜晚,紫岚被迫去鹿场捕鹿,遭到大白狗袭击,在半路提前分娩。当她将五只狼崽带回石洞时,最后一只已经被冻死了。她忍着伤心,将死了的狼崽吃掉,用奶水来喂养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儿一女)。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让后代当上狼王,紫岚开始给孩子进行超前教育。第一个培养对象是黑仔。结果这只被培养得过于大胆的狼崽,趁妈妈外出捕食时独自提前踏出洞穴,被金雕抓走了。二仔蓝魂儿在捕猎中,误入猎人陷阱而死亡。紫岚在最后一个儿子,充满奴性的三仔双毛的狼格上不断加码,使他的狼性彻底爆发,在狼王争霸赛中,三毛差点就赢了。却在最后关键时刻,被狼王洛戛的王者之气所震撼,死在爪牙之下。紫岚只好寄希望于后代,她还剩一个女儿,叫媚媚。在媚媚分娩时,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她装作死了,将金雕诱向自己。在空中,她与金雕斗智斗勇,一起摔死在乱石滩上,用自己的生命唱响了一曲母爱悲歌。

  读完后,我思绪万千。一头狼的梦想是什么?它是怎么向着梦想努力的?也许没人知道。紫岚的.三个幼崽都在逐梦路上奋斗了,也牺牲了。而作为母亲的她,却依然不屈不挠,这是一种可贵的坚持,还是一种可怕的固执?无人能回答。但我能读懂那份无私的深沉悲凉的母爱。

  生活中许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且竭尽所能,为子女设计并铺设一条逐梦之路。将自己的梦想强加于后代而忽略子女的真正爱好与想法。父母忙着赚钱,将子女送去参加各种兴趣班、补*班;而子女晚上、周末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只能盲目地奔向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大人小孩都过得很忙碌很艰辛。若成绩不见好转,或考级没过……家长不甘心,便对子女施加压力,导致子女反感,家长再压制,子女便反叛,导致悲剧发生。这不也是《狼王梦》的翻版吗?

  不过转念一想,父母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更加优秀,以后生活的更好。他们收获了什么?索取了什么?什么也没有。父母只是一味的付出,不求回报,无私的奉献,也是没有错的。关键在于互相理解与沟通吧。

  我喜欢读书,读书能让我接触到不一样的世界。《西游记》中的孙悟空能带我腾云驾雾飞天入海,《淘气包马小跳》让我体会到学*过程中点滴小事的快乐,《小飞侠彼得潘》带着我一起斗智斗勇,今天我具体和大家推荐一下最*读的一本书—《狼王梦》。

  《狼王梦》中紫岚是一只母狼,它爱上了一只公狼,他们准备一起抢夺王位,可是公狼不幸去世。之后,紫岚生下了五只狼崽,可是一只在冬天给冻死了,第二只黑仔因为太贪玩,所以被金雕给啄死了。

  剩下三只狼崽,一只蓝魂儿因为没看见捕兽夹被夹死了,一只狼崽双毛因为被狼群围攻,最后被打死了;最后剩下的媚媚是一只母狼,紫岚每天都照顾。一次一只金雕发现了紫岚,由于自己变老了,没有力气,去还想看着它的孩子,拼命弄死金雕,最后却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对紫岚感到难过,因为他的孩子们一个接一个都死了,最后自己也死了,只剩下媚媚一人了,我特别希望媚媚的狼崽可以成为未来的狼王。

  希望大家一起来读一点这本书,一起体会紫岚的快乐和忧伤。

  可能是对动物的喜爱吧,我对沈石溪动物小说情有独钟。《雪豹悲歌》、《刀疤豹母》……都是我喜欢的,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狼王梦》。

  《狼王梦》写的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为了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群的首领——狼王所作的努力,并为实现这个梦想而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首先,她把希望寄托在大儿子黑仔身上,从小吃的最好,不时地树立它的权威,让他形成唯我独尊的感觉。但是却被一只饥饿的金雕夺走了他幼小的生命。紫岚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老二、老三身上。可由于从小就没得到食物和精神上的鼓励,从而无法和老大黑仔相提并论。最终还是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最后为了狼孙们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的一生奉献给了她的孩子们。

  我们的父母也不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吗?也不都把希望寄托在我们的身上吗?因为让我们学的更好,知识积得更多,所以给我们制造了一个好的学*环境,我们应该好好学*,不辜负他们的期望。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5)

——《笨狼旅行记》读后感6篇

  今天我读了《笨狼旅行记》觉得笨狼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有一次,他到了一个北风和雪花的城市。一下车,就有一位老黑熊爷爷看见别的动物都戴着帽子,就笨狼不戴的,老爷爷出来说:“给你,戴上吧!”笨狼说:“谢谢。”这时,羊太太从远方给他送来了帽子。

  过了一阵子,笨狼的食物吃完了,想买一些吃的。可是,每当他去一家店,就挨一次骂。笨狼去了就黑熊爷爷家,黑熊爷爷居然叫来一群人,那群人一个一个的骂笨狼,黑熊说:“你把我的`帽子还给我吧!”笨狼说:“在墙后面呀,我带你们去。”到了帽子旁边,有四只燕子跟他们说:“笨狼看见我们冷,就把帽子送给我们了。”大家对笨狼说:“对不起,是我们误会你了。”笨狼说:“没事。”然后大家都开始过圣诞节。

  过了一会儿,圣诞老人来了,他说:“有要坐雪橇去森林真的人吗?”笨狼说:“我要去。”就这样,笨狼回到了森林镇。

  我们要学笨狼助人为乐的精神。

  今天我读了《笨狼旅行记》里面的第一个故事——患了失眠症的原野。

  故事讲了笨狼离开森林镇去找自己的爸爸和妈妈,有一天他来到了一个原野,那里有一条宽阔的马路,上面没有一辆车,他就在上面跑来跑去非常的快活,不一会笨狼没有了力气就倒在草丛中睡起觉来。那里的居民见了也很想睡觉,原来他们因为一些金子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睡觉了。笨狼知道后就问他们要金子有什么用,大家都没有想,最后说来说去大家都觉得金子没用,只有狼大哥认为金子有用,因为他要用它为自己做一个塑像立在自己的院中。笨狼治好了大家的失眠症,告诉大家为一些没用的东西整天忧心重重吃不好睡不好不值得。笨狼告别了大家重新踏上了寻找爸爸和妈妈的旅途。

  接下来笨狼又回去哪里呢?遇到些什么问题呢?

  大家知道笨狼吧!它是一只又傻又笨的小狼。不知道耍滑头,不知道怎么骗人所以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狼。

  笨狼因为他的爸爸妈妈去旅行妈妈总是赶不上爸爸,爸爸也总是见不着妈妈,所以笨狼决定离开他的家乡森林镇,去寻找爸爸妈妈。他经过了患失眠症的田野、财富猫的城堡……只要是笨狼走过的地方就一定会欢声笑语。最后爸爸妈妈一起回到了森林镇,团聚在一起。而笨狼帮助过的朋友都给他寄了信祝福他。

  所以我们都要学*笨狼这可爱的小狼。

  大家都知道笨狼吧!关于它的一系列书都是汤素兰阿姨一手创作起来的。《笨狼旅行记》讲了离开森林镇寻找爸爸妈妈的故事。

  笨狼离开了森林镇,逢山过山,遇水过桥。经过一个星期的跋涉。笨狼来到了一片患有失眠症的原野,它用它的聪明治好了动物们的失眠症。两天后,它又来到了财富猫的鱼骨头城堡,帮助了流浪猫们,又帮助了财富猫。他又来到了榕树旅馆,遇到了奇迹,还交了两个朋友——小黄狗和波斯猫。笨狼还在神鹰的帮助下神秘谷,帮狮王治好了狂刻字病和厌食症。神鹰又帮助笨狼来到了一本神奇的书里,帮书找回了自己的用处。最后它来到了北风和雪花的城市,让圣诞老人帮助它重回了森林镇,一家团聚了。

  看完这本故事,我心理不禁赞叹笨狼。其实笨狼并不笨,它是一只聪明的小狼。它聪明机智、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它勇敢、坚强、毫不放弃,它没有什么恶意,它是一只善良的小狼。同时,我们*时在学校也应该互帮互助,做事要有恒心,遇事要冷静思考。

  笨狼,你真行。虽然大家都说你是笨狼,但你可不笨。相反你是一个聪明又善良的小狼。

  大家看过许多书,提到狼,大家或许会想到一直凶恶残暴的狼。而这本书中的狼与其他本书截然不同,这本书中的狼是一只善良,爱帮助别人,而又愚蠢的狼。

  在书中,它多次遇险,却又幸运般的过了险境。他努力想寻找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一路上坎坎坷坷,也结交到了许多朋友。笨狼在自己得到好东西时,也不忘与人分享;在别人意图伤害朋友时,努力为朋友辩护;在绝望时,又在朋友的幻想中找到了坚强的勇气。它帮助草原上失眠的动物重新睡觉;它治好了国王的厌食症和刻字狂病;它想办法帮财富猫找继承人等。其实这些,并不是笨狼动脑筋想出来帮助他人,而是在自己的无意中的动作或话语,使别人康复或想到办法。它自己都糊里糊涂的。

  这只笨得让人哭笑不得的狼,身上却散发着一种高尚的品质,也许连人都没有。我从它身上学到了:有好东西别光顾自己吃,要想到与朋友或家人分享。时刻替他人找想,助人为乐。正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我喜欢这只笨狼。

  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笨狼旅行记》,这本书是汤素兰写的,一共有六个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五篇“一本有魔法的书”,写的是笨狼被神鹰带到了一座巧克力城堡,整座城堡都是用食物做成的,有蛋糕做的墙壁、饼干铺的天花板、冰淇淋做的门…;城堡里正在开派对,参加派对的全是动画片和童话故事中的主角,有百变小樱、叮当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等等;大伙在城堡里开心地吃着、玩着……。

  看完这本书我好羡慕笨狼啊,可以开心地到处玩乐、随意地吃着美味。但是现实当中的我们可不能这样喔,*时的饮食得注意健康*衡,不可暴饮暴食,拥有健康的身体才是第一位;还有我们也不能只顾着玩,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学好科学知识,长大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当然节假日休息的时候也可以在完成了学*任务的情况下玩玩游戏、运动运动,或者到外面走走看看,开阔一下眼界。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6)

——《绝境狼王》读后感6篇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绝境狼王》的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绝境狼王》是美国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部动物奇幻小说,通过“福狼”的一系列生活和挑战的故事,讲述了狼族等级、友谊和坚定的信念。

  小“福狼”是一匹出身不好、身有残疾的狼,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啃骨大赛上光荣胜出,成为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

  用心险恶的艾德琳和邓巴,妄图挑起熊族和狼族的战争,消灭“福狼”和他的朋友艾德米,把小熊崽——托比诱拐困在石坑里,眼见就要发生狼熊两族的生死决斗,狼族逃往黑玻璃沙漠。为了阻止狼族、熊族之间的战争,勇敢的“福狼”和他的好朋友艾德米、亚瑟并没有逃走,历经千辛万苦找到小熊崽托比,并救了出来,化解了狼族熊族的危急。

  在救助小熊崽托比时,“福狼”和朋友相互帮助,不离不弃,共同克服困难,并且,大家都坚定一个信念—— 一定要救出托比,他们挑战从来没人敢挑战的石坑,经过一次又一次失败,最终完成任务。

  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是狼还是人,要想成功,都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克服困难,不断努力。就像学钢琴,难度大的曲子,我就一直想着一定要拿下它,就反复练*,直到熟练演奏为止。另外,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相互帮助也是战胜困难的重要原因,“福狼”没有朋友的帮助也完成不了任务。我们班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克服困难,我跌倒的时候,同学们跑前跑后照顾我,让我感到了班级的温暖和同学的友谊。

  《绝境狼王》系列共有六册,每一册都讲述了福狼的蜕变与伙伴们经历生死磨难的精彩故事,使我陶醉。

  本套丛书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作者反复想要传达下面的重要信息: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本故事以缓慢的节奏开始,但紧张感却一点点被巧妙地,稳扎稳打地建立起来。读者在疑惑这只被遗弃的小狼该如何生存时,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早已被吸引住了。

  故事搭建起一个诱人的森林世界,那里有雪原、火山,旁边熙熙攘攘的是聪明的动物。作者编织出一个个引入注目的动物奇幻故事,让读者不断期待着下一系列的到来。

  书中每一个形象都真实可信,但他们也会犯错,一路上不断学*,不断成长,而书中那些负面形象也真实而丰富,有些坏的可爱,有些会向好的方面转变。

  这是一次包含情感,充满探寻的阅读之旅,这是一套结合动物*性、人性善恶与奇幻传说的完美力作……历险、爱、寻找、成长,才是这本书的核心主题。

  《绝境狼王》由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书写。这本书见证了一只小狼的成长史,迷雾重重的谜团,令人叹服的故事情节,让我一步一步地欲想阅读下去。

  本书描写了一只叫福狼的小狼出生就有着奇异身世,于是它被迫流落在荒芜山林,纸质死亡降临。但它没有放弃希望,于是被一只灰熊救起,

  但灰熊死后,它也面临着更大的生死考验,于是福狼开始了历练,开始成长。进过无数的慢慢磨难,它又重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拼搏到了自己的天空。

  福狼是我们的'榜样。其实人生也需要磨难,即使困难重重,你也不可退缩。宁可去与艰险搏斗,也不能坐以待毙。福狼的成长经历给我们上了一堂不畏风险的一课,那些突如其来的厄运就如人生中各种各样的压力,我们也需要去学*福狼,去学*它勇于拼搏、持之以恒的意念精神,遇到困难不畏缩、不放弃。

  人生的道路 依然漫长,总有一些不公*之处,世界并不是完全冷酷的,只要你心怀希望,绝不向绝境低头,勇敢地去面对现实,接着去努力,去进取,成功就会来临。福狼不屈不挠的探索精神永刻在我心中,使我情不自禁地叹为观止。

  机会只靠自己把握,成功只有自己争取,拥有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意念力才能取得成功。带着你的信念启程,好好读一读它,你会收获到知识的果实,拼搏到属于你的一片天空。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就包括《绝境狼王》全系列。这套书非常好看,让我欲罢不能,虽然它只是讲述了一只跛脚的小狼破茧成蝶的故事。

  这个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它以被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

  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不仅能够吸引读者的眼球,还让读者读后欲罢不能还想接着读下一本。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的担忧,因为他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一颗旋转的星星,这个独一无二的标志使小福狼从出生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直至死亡。

  但在小福狼面临死亡的时候,意外被一只痛失爱子的灰熊救起,并且灰熊“雷霆之心”把它当作儿子一样抚养,教它学会熊的本领,它与灰熊母*同度过了那段愉快的生活。“雷霆之心”死后,小福狼开始了它孤独的流浪生活。历经艰辛,小福狼经受住了千难万险,终于得以回归狼群,成为狼族中地位最低贱的一类——啃骨狼。

  就因为它是啃骨狼,每一次就餐它都必须等到最后,每次就寝,它也只能远离温暖的狼窝,以孤独冰冷的地为床,此外,来自狼族优秀者的羞辱和嘲笑,永无止境。一次,一次狼崽被谋杀,小福狼成为最大嫌犯,但它用它超常的智慧找出了真凶,并且在啃骨大赛上获得第一名,成为了狼族中最光荣的“火山守卫狼”。

  谁知好景不长,一场战争突然降临,一只熊崽被诱拐,引起了狼熊大战,重任降临到了福狼身上,它必须得调解狼熊两方的矛盾,它也不负众望,没让那场大战发生。

  后来,灾难降临,以福狼为首的求生之旅展开了序幕,伴随一路令人胆战心惊的惊险与刺激,福狼它们克服了所有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了保护幼仔,福狼发明了“堡垒阵型”为了跨越浮冰,福狼独创了“摇摆舞”,小狼阿班梦游般的学会了独角鲸的深奥语言。

  最后,福狼它们击败了“邪恶狼帮”,成功的了冰桥和冰脊,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远方之蓝”!

  看完这套书,我被震惊了,我为这个故事赞美,我也为这上下起伏的故事伤心过,欢喜过,愤怒过,仿佛它的一举一动都牵着我的心,它还告诉我“希望,是照亮黑暗的灯塔”!

  最*,我读了美国著名女作家凯瑟琳·拉斯基的《绝境狼王》系列的第一本《孤独的小狼》。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有天生残疾的小狼被欧贝残忍地抛弃,恰巧一只刚丧子的母灰熊路过,就下了这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小狼,给他取名为“福狼”,激发了她的母性。像妈妈一样悉心照料,而福狼称这只慈爱的母熊为雷霆之心。雷霆之心把所有的本事倾囊相授。福狼也克服了先天的残疾,努力学*,这使雷霆之心看到了希望。后来,雷霆之心死于一场地震之中。福狼在北极圈闯荡了一阵之后,发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后来在流浪铁匠猫头鹰的鼓动下,回归麦肯部落,从一只卑微的啃骨狼开始做起。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和环境描写,为我们把人物刻画得有声有色。

  凯瑟琳·拉斯基被誉为“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她已累计出版了70余本书。她刻画过狼、猫头鹰、熊等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福狼。他勇敢坚强,用勤奋和努力克服先天的障碍和残疾。他热爱学*,热爱思考,聪明伶俐,常常能举一反三。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他毫不畏惧,迎难而上,用自己的智慧去击败困难。他还会关心他人,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一切。

  雷霆之心也十分伟大。她十分善良,有一颗钻石般的心灵。她与福狼毫无关系,却将一生的爱与智慧都奉献给了福狼。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即使天生与众不同,但通过后天的不懈努力总会克服的。人,不因残疾而卑微,而以努力奋斗而高大!

  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正如冰心奶奶所说:“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书是一种学*的投资,也是一种人生的投资。

  它给予我们永远的无尽欢乐,让我们努力读书吧!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7)

——残狼灰满读后感6篇

  读了《残狼灰满》,狼王灰满在逆境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依旧能够保持王者的尊严,并在最后一次捕猎中选择跳下山崖来维护这份尊严。让我深受感动。

  《残狼灰满》主要讲:原本勇猛异常的狼王灰满,因为猎人的捕猎,断了左前腿和左后腿。于是,便从狼王变成了一匹弱小的残狼。但是灰满并不想就这样了却余生,它的心中依旧认为自己是强者。一天,它认识了狼群中的另一匹弱小的母狼,于是便与它合作,成为了一匹“双体狼”。半年后,因为它们的智慧和勇猛,打败了云豹等动物,又重新登上了狼王的宝座,成为了“双体狼王”。不久后,灰满的搭档(和灰满合作的母狼)怀孕了,不能再和它一起跳、跑、猎杀动物了,灰满担心如果这样下去,母狼肚子里的孩子有生命危险,它希望母狼肚子里的孩子能*安降生,也希望母狼安全。但它又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弱者,于是灰满作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用死来让狼群中的每一匹狼深深知道: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损害、能败坏它“双体狼王”的光辉形象。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狼王感动了,故事中的“灰满”身残志坚,它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它还是强者,这使我想起了张海迪,她5岁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艰苦学*,获得了许多成就,荣获“八十年代新雷锋”、“当代保尔”等美誉。我还想到了音乐家贝多芬,他虽然失聪,但是他创造了很多名曲,如《命运交响曲》《月光曲》《热情奏鸣曲》等。残疾人、野兽都可以创造奇迹,我们健全人为什么不能呢?

  今天我看了《残狼灰满》这本书,书中的原理让我一生受用不尽。

  《残狼灰满》写的是一个令人感动,富有哲理的故事。主要是说残狼——灰满因被野猪撞伤了一条腿,从狼酋酿成了贱狼。灰满很不*气,一心想夺回*,但它只有两条腿了,生死关头,小贱狼——黄鼬来做它的“踏板”,它与黄鼬组成一个双体狼,经过种种困难“双体狼”夺回了狼酋的位置。但在一次追捕猎物中,和猎物一同掉下悬崖,因此灰满把自己双体狼的尊严、威风、熠熠闪光的形象永远定格并凝固在每一匹狼的影象深处。从中我明白了:灰满这种狼残志不残的精神和坚定不移的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你们来听听我的经历吧!

  有一次,我和饶志鹏下象棋,因为我和饶志鹏相互很了解,所以我下了一步中炮。可不知什么时候,饶志鹏下五六炮的要领烟消云散了,改成了屏风马,让我防不胜防。纷歧会儿,我就损了一车。我心想:饶志鹏下棋有效率,但是质量上不外关,我要抓住这个弱点,打饶志鹏一个措手不及。因此,我把每一步棋想的很深奥,饶志鹏不愧是我的朋友,自己落到我的“陷阱”里。“将”我高声一喝“没棋了吧!”,饶志鹏脸红地说“认输。”

  无独占偶,另有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难题,限定自己二十分钟之内写完,我绞尽脑汁,险些把脑汁都抽完了,可没有想出来。我就不信邪,再想个十分钟,照旧没有想出来,我气得脑袋都快要炸开了花,但我心想:坚韧不拔、就是胜利。于是我最后给自己五分钟,奇迹发生了,在第三分钟的时候我把难题解开了。虽然我的手酸痛不已,但是我仍然很兴奋。

  今后我一定要记着这句话:只要坚韧不拔,你就裁β一无所获!

  读了《残狼灰满》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成功,必须做出奉献。灰满和黄鼬的精神让我佩服。

  狼王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失去了一条腿,从此变成了残疾狼。但黑珍珠忘恩负义,抛弃了灰满,和新任狼王走了。

  只有一只在狼群中地位末等、卑贱的母狼黄鼬照顾她。灰满养完伤后,黄鼬用自己的身体支撑起灰满的身体,合并成双体狼,在多日的训练中,克服了种种困难,他们终于可以像别的狼一样跳跃、奔跑、捕猎。重归狼群后,灰满和黄鼬受尽了新任狼王和众狼的污灭,但是灰满靠着自己的努力,经历了一次次完美的'狩猎,终于成功夺回了狼王的位置,重拾了自己的尊严,重新赢得了众狼的信任。

  读了《残狼灰满》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成功,必须做出奉献。灰满和黄鼬的精神让我佩服。

  狼王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失去了一条腿,从此变成了残疾狼。但黑珍珠忘恩负义,抛弃了灰满,和新任狼王走了。

  只有一只在狼群中地位末等、卑贱的母狼黄鼬照顾她。灰满养完伤后,黄鼬用自己的身体支撑起灰满的身体,合并成双体狼,在多日的训练中,克服了种种困难,他们终于可以像别的狼一样跳跃、奔跑、捕猎。重归狼群后,灰满和黄鼬受尽了新任狼王和众狼的污灭,但是灰满靠着自己的努力,经历了一次次完美的狩猎,终于成功夺回了狼王的位置,重拾了自己的尊严,重新赢得了众狼的信任。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周末,我重温了《残狼灰满》这一本长篇小说。

  作者沈石溪写了狼酋灰满因无法带领狼群狩猎而被肉陀代替,最终夺回位置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灰满。因为它坚强勇敢。一次,狼群想捕一只树鼩。但由于它在树上,狼群扑不上去,但灰满勇敢地在黄鼬配合下,扑了上去,使狼群得到了食物,是啊!一个人如果只是想却不去尝试,怎么能知道这个办法行不行。灰满正是因为勇敢地去尝试,去拼搏,才在狼群中建立了威望。

  可最让我敬佩的是它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的精神!一次狼群在很久没吃东西的情况下,遇到了一只年迈的豹子。可豹子虽然很老,但也有攻击性。正准备等它被饿死时,它却捕到了食物。肉陀上去迎战,但是打不过。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它在困难面前竟然退缩了!眼看狼群就要灭亡,灰满勇敢地咬死了豹子,再一次成为狼酋。看到灰满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我不禁想到了自己。

  在难题面前,我只会把它空过去,不去思考。我应该向灰满一样: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勇敢地去面对它!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我觉得这句话在狼群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沈石溪笔下的灰满,就是一只活的有意义有价值的狼。

  灰满原本是狼群中至高无上的狼酋,灰满为了救一只叫黑蜘蛛的母狼,被野猪咬断了右前腿和右后腿都断了,后来又被猎人偷袭,从狼酋的位置跌落到最低贱的贱狼。狼群中还有一只狼,名叫黄鼬。之前灰满在冬天带领狼群找到一头死牛,因为黄鼬那时快饿死了,灰满把吃剩的一条牛尾给了黄柚,灰满觉得丢掉可惜,无意中帮助了黄鼬。以致后来黄鼬在猎人偷袭灰满时却救了它。因为黄鼬身子小,它就钻到灰满的身下,因此这样灰满就能站起来和黄鼬配合起来走路和跑了。

  虽依然还是贱狼,但在一次与雪豹的战争中,灰满和黄鼬咬死了雪豹,灰满又成了狼酋。他们成了一对配合默契、动作敏捷的组合。灰满带领狼群渡过了一次次危机,并成了猎人们望而生畏的“双头山妖”有许多狼想拆散了这只“双体狼”,灰满在无奈下与黄鼬结为配偶,那些狼也就知趣地停止了这种行为。虽然,灰满最后在与公羚羊的搏斗中跳下了悬崖死了,但它死得有意义有价值。

  黄鼬来到悬崖边,带头发出有力的嗥叫,随之其它狼也发出一声有力的嗥叫,那是对强者的敬意,那是对生命的赞美。


天狼读后感6篇(扩展8)

——天狼读后感范本5份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资料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貌,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趣味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资料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十分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齐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职责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我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明白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一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一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明白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我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当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资料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和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齐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齐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我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我,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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