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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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 1

  最*读《采蒲台的苇:孙犁散文》,从中感受到布衣隐者的清新淡雅。

  这本书是孙犁的散文精选集,分生命留痕、时光荏苒、文海拾贝3辑,遴选了《采蒲台的苇》《亡人逸事》《老家》等60多篇名篇。书中多以“自传”性质的回忆为主要基调,抒发他的喜怒哀乐,表白他的品格与本性;以一个老知识分子的目光观察社会与人生,通过对各个历史时期具体生动的所历所闻进行叙述,展开人生命运的长卷。书中还有读书笔记一类的作品,题材丰富、形式多样、旁征博引、笔锋犀利,显示了深厚的文学功底和真知灼见。全书清新自然,含蓄隽永,富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孙犁的散文有他自己一贯的风格,形式自由,笔触细腻优美。他的散文以写人见长,善于抓住人物特点鲜明的音容笑貌,淡淡几笔勾勒,使人物跃然纸上,如《石子》《张秋阁》都是这方面成功的作品。他晚年的散文在清新明丽之中,又注入了深沉凝重。如在《童年漫忆》《保定旧事》等形式各异的作品中,都贯穿着“我”的情感和思想,多夹叙夹议,议论的成分明显增多,充满人生体验的睿智见解。他在《文字生涯》中感叹“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即使是前人真正用血写下的,也并非一定就能接受下来。”读来令人深思。

  孙犁除了爱书,没有别的爱好。晚年作品,也是读书随笔类散文居多,且写得颇有风骨,自成一格。而他只是淡淡地说:“我只是觉得,我老了,应该说些切实的话,通俗易懂的话。在选题时要言之有物;在行文时,要直话直说,或者简短截说。”他晚年的散文多篇幅简短,却意蕴弥深。“及至老年,我相信,过去的事迹,由此而产生的回忆,自责或自负,欢乐与悲哀,是最真实的,最可靠的,最不自欺也不会欺人的。”自然、朴实,加上艺术上的不断探索,精益求精,使得他的文章,百读不厌。

  孙犁对当代文学最大的影响也许是创立了“荷花淀派”。那是在新中国初期,一批青年作家学*孙犁、追随孙犁,受他的影响和指导,创作出一批较优秀的反映农村新生活的作品,文学研究者称他们为“荷花淀派”。但晚年的孙犁却不认为有这么一个流派。他主张“文人宜散不宜聚”,中国文学史上“唐诗无流派,而名人辈出,风格多样,诗坛繁荣”;更何况随着时代风云的变幻,他们中的一些人经历坎坷,当他们再度写作时,其风格与情调已不复往日了。

  孙犁对浮名避之不及,到了晚年,越发清寂刻骨。他生前从未大红大紫,身后作品却赢得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敬意。冯骥才写道:“他给文坛留下的既是一种风格,更是一种性格。”贾*凹说:“将来要写这时代的文学史,别的作家可能只配得上‘×××和他的《×××》’这样的标题,而写到孙犁,一定是‘孙犁和他的艺术’。”将孙犁称为现代“大隐”的莫言评价说:“他后半生远离官场,恪守文人的清高与清贫。这是文坛上的一声绝响,让我们后来人高山仰止。”

  孙犁曾说,对他影响最大的作家,莫过于鲁迅。他一生奉鲁迅为师,战争年代的行军途中,书包里常放着鲁迅的《呐喊》《彷徨》等集子,晚年集书藏书,照着《鲁迅日记》中所有提到的书目,立志一本本收全,痴气十足。而在这本书中,感觉孙犁的文字清淡不失本味,素朴不失简约,读之宛如沉浸在淡淡的荷香之中。而这种独树一帜的风格恰是孙犁人格的外化,荷花成为对其文其人的最好诠释。不论后来有多少模仿者和追随者,孙犁却永远只有一个。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 2

  《采蒲台的苇》主要写了我来到白洋淀,这里到处是苇,最好的苇在采蒲台。一次,敌人来搜查这个村,妇女们想了一个办法,把抢插在孩子的裤裆里,枪掩护过去了,敌人抓住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最后这个男人被杀死了,而“没有”这个词将一代代传给我们的子子孙孙,永永远记住这简短而有力的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理解了“如果单纯是苇,如果单纯是好看,那就不成为级中名胜。” 这句话的含义,如果苇单纯是好看那就更本不值得一提,苇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草本植物,可这里的苇,却是人们用热血来保护了它的洁白,可采蒲台就是因为英雄事迹多而成为人们的敬仰之地。

  而文章最后一句话语,更是让人振奋,“没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词语,但在这篇文章中却是那么有感染力,这一句简短有力的话,表现那个男人坚守***机密,宁死不屈,他死得刚强!这句话意蕴深刻,让我们永远记住这句话吧!

  我们这儿也有苇,它虽然洁白,但并不是真正的洁白,而采蒲台的苇,是人们用鲜血和生命染成白色的,我们这里的苇,**凡凡,不引人注意,所以成不了名胜。

  白洋淀——采蒲台的苇,曾经遭受敌人的摧残,但是又凭人们的鲜血有活了过来。这种在采蒲台的苇中体现的精神,永远被人们所赞颂!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 3

  《采蒲台的苇》主要写了我来到白洋淀,这里到处是苇,最好的苇在采蒲台。一次,敌人来搜查这个村,妇女们想了一个办法,把抢插在孩子的裤裆里,枪掩护过去了,敌人抓住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最后这个男人被杀死了,而“没有”这个词将一代代传给我们的子子孙孙,永永远记住这简短而有力的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理解了“如果单纯是苇,如果单纯是好看,那就不成为级中名胜。” 这句话的含义,如果苇单纯是好看那就更本不值得一提,苇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草本植物,可这里的苇,却是人们用热血来保护了它的洁白,可采蒲台就是因为英雄事迹多而成为人们的敬仰之地。

  而文章最后一句话语,更是让人振奋,“没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词语,但在这篇文章中却是那么有感染力,这一句简短有力的话,表现那个男人坚守***机密,宁死不屈,他死得刚强!这句话意蕴深刻,让我们永远记住这句话吧!

  我们这儿也有苇,它虽然洁白,但并不是真正的洁白,而采蒲台的苇,是人们用鲜血和生命染成白色的,我们这里的苇,**凡凡,不引人注意,所以成不了名胜。

  白洋淀――采蒲台的苇,曾经遭受敌人的摧残,但是又凭人们的鲜血有活了过来。这种在采蒲台的苇中体现的精神,永远被人们所赞颂!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 4

  《采蒲台的苇》主要写了我来到白洋淀,这里到处是苇,最好的苇在采蒲台。一次,敌人来搜查这个村,妇女们想了一个办法,把抢插在孩子的裤裆里,枪掩护过去了,敌人抓住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最后这个男人被杀死了,而“没有”这个词将一代代传给我们的子子孙孙,永永远记住这简短而有力的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理解了“如果单纯是苇,如果单纯是好看,那就不成为级中名胜。”这句话的含义,如果苇单纯是好看那就更本不值得一提,苇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草本植物,可这里的苇,却是人们用热血来保护了它的洁白,可采蒲台就是因为英雄事迹多而成为人们的敬仰之地。

  而文章最后一句话语,更是让人振奋,“没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词语,但在这篇文章中却是那么有感染力,这一句简短有力的话,表现那个男人坚守***机密,宁死不屈,他死得刚强!这句话意蕴深刻,让我们永远记住这句话吧!

  我们这儿也有苇,它虽然洁白,但并不是真正的洁白,而采蒲台的苇,是人们用鲜血和生命染成白色的,我们这里的苇,**凡凡,不引人注意,所以成不了名胜。

  白洋淀——采蒲台的苇,曾经遭受敌人的摧残,但是又凭人们的鲜血有活了过来。这种在采蒲台的苇中体现的精神,永远被人们所赞颂!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 5

  “远处的炮火还不断传来,人民的创伤并没有完全*复。关于苇塘,就不只是一种风景,它充满火药的气息和无数英雄的血液的记忆。”

  读完了著名作家孙犁爷爷《采蒲台的苇》的故事 后,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白洋淀不单纯是因为淀里的苇草好看而闻名,是因为苇塘英雄事迹 很多很感人而闻名于世:那里的每一片苇塘都有着英雄的传说,那里的人们用鲜血保卫了自己的家园--采蒲台。

  “有一次,敌人包围了采蒲台,全村的干部和村民都被赶到了冰上,有的干部还带着枪,敌人搜查时,他们认为是最后战斗流血的时候到来了。妇女们却偷偷地把怀里的孩子递过去,告诉干部,把枪藏在孩子的裤裆里。搜查的时候,干部又顺手把孩子递给女人……,十二个女人不约而同地这样做了。仇恨是一个,爱是一个,智慧是一个。”

  短短几句不仅写出了全村的干部们为民族凛冽大义的献身精神,更赞颂了智勇双全、临危不惧、有超人胆略的女人们,。“十二个女人不约而同地这样做了。这仇恨是对日本 侵略者的仇恨。这爱是对战士们的关爱,对家乡的热爱。在这危急关头,她们用智慧与敌人斗勇斗智取得了胜利。

  “妇女们一起沙着嗓子说:‘没有,没有。’”这句话写出了人们对日本侵略者极其残忍手段的愤怒。是人们愤怒的吼声!

  读完全文,不禁让我想起连续剧《小兵张嘎》的主人翁小嘎子和他的伙伴们,凭着机智、勇敢与敌人周旋,痛击日本侵略者的故事。

  采蒲台的男人们、女人们、孩子们,他们都是智勇双全的英雄,“他们的血是坚定的,死是刚强的!”我们将永远记住他们为保卫家园、打击侵略者的丰功伟绩。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阅读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1)

——诗经采薇读后感通用五篇

  诗经采薇读后感 1

  《采薇》是《诗经》中的名篇,这首诗就是一个戍边的士兵久历艰苦,在还家的路上又饱受饥寒,痛定思痛后悲伤心情的真实写照。这首诗描写了周人向往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对战争的厌倦。北方游牧民族侵犯周朝,士兵为保家卫国而出征。出征前“杨柳依依”,惜别之情溢于言表。三年后,生还归来之时“雨雪霏霏”,战后萧索破败之景顿时跃然纸上,悲凄之感犹然而生。

  从戍边者思乡的悲歌中,感悟个体生命的无能与叹息。在保家卫国的精神中,感受个体精神境界对于自然生命的超越。归途中感受个体生命对苦难的体认,《采薇》通过情绪诗意般的流露和宣泄,提出了一个冷峻的理性思考。

  生命的解读

  在浩瀚博大永恒的宇宙中,人渺小的不及一粒微尘,人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不是自己的选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不是自己的选择。同样在生存期间,虽然有生存的意识,所谓生存的权利,但你同样没有生存方式的选择。人类不过是装在宇宙这个化学试验瓶中的最微小的一个不等于零的分子,瓶中任何元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到人的变化。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会使生命的个体陷入困境。

  《采薇》中的主人公一场战争将他无辜的卷入。他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回家,却难以实现。战争给予他的生存体验是既痛苦而又兴奋的。在这里作者没有写战争中流淌的鲜血,残缺的人体,扭曲的面孔,燃烧的战火,堆积的死体。是因为人在社会主流意识的洗礼中短时间会被蒙蔽,而只是展现了他来自群体意识的兴奋“维常之花,・君子之车・,四牡业业,象弭鱼服,”让他体验了从未有过的荣光和威风。同时也给他带来无限的思家的苦痛。战争结束了,经过了生命的苦苦挣扎,他还是他,“载饥载饿”。试问战争对他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而已。

  而这种经历与体验原本就不是他的选择,即使他想选择也选择不了。任何生物只能是自然的选择,而选择不了自然。

  诗经采薇读后感 2

  读完《采薇》之后,我有种深深震撼的感觉。《采薇》通过一些诗歌悲鸣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地问题,是关于人生命的解读。

  在浩瀚的宇宙当中,人就像是一粒尘土渺小。人无法选择来到这个世界上,更加难以全然掌控自己生命的轨迹。

  在这个世界当中,作为个体的人要面临着生存挑战,面对生存方式的选择。无论如何,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遭遇顺境与逆境当中,人一步步变得更加强韧。如《采薇》的主人公一样,当人卷入一场战争以后,人的渺小就展现出来了。

  最终战争结束了,而主人公依旧是那个人,依旧要为生活苦苦奋斗挣扎,试问如《采薇》主人公这样的人生意义在于什么?其实,人生就不过是一场体验而已,然而这样的体验原本就不是这个人的选择,而是自然的选择。自然能够选择人,而人始终选择不了自然。

  我想《采薇》恰是要告诉我们,生命是脆弱的,我们应该懂得在有限的生命当中努力生存,营造一个属于自身生命的精彩时空。

  诗经采薇读后感 3

  《诗经·采薇》中情感最突出的恐怕就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一句了。从字面上来理解,可能会认为这是一首描写风景的诗,其实这首诗却有着更深刻的内涵。

  在一个雨雪纷飞的日子,戍卒终于踏上了归途。这本来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然而我们在这里看不到一丝欢愉,只感到一片悲凉。长久的戍边生活在戍卒心中留下了难以弥合的精神创伤,他是怀着一颗破碎的心走向故乡的。他忧伤地想起:“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当年我离开家乡的时候,正是春天,柳丝低拂;而今天呢?“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今天我重返故乡,却是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天了。在这里,诗人没有直接倾诉内心的感情,而是以春天随风飘拂的柳丝来渲染昔日上路时的依依不惜之情,用大雪纷飞来表现今日返家路途的艰难和内心的悲苦,让那一股缠绵的、深邃的、飘忽的情思,从风景画面中自然流出,含蓄深远,味之无尽。

  这四句是诗经中情景交融的名句。“依依”、“霏霏”这两组叠词,不但把柳枝的婀娜姿态、大雪的飞舞飘扬描绘得十分具体生动,而且非常形象地揭示了这个戍卒的内心世界。“杨柳依依”表现他春天出征时对故乡、亲人恋恋不舍的心情。“雨雪霏霏”使我们联想到他在征程中经受的许多磨难,并衬托出他在返家时满怀哀伤悲愤心情。

  读了《采薇》,想到诗歌中士兵们有家不能归,战争让多少人流离失所,让多少家庭家破人亡。我很庆幸,庆幸自己能生活在和*年代。可以专心学*,可以享受家庭带给我的温暖。我希望世界上从此没有战争,永远充满着和*。

  诗经采薇读后感 4

  《采薇》一诗写西周时期一位饱尝服役思家之苦的戍边战士在归途中所思所想,叙述了他转战边陲的艰苦生活,表达了他爱国恋家、忧时伤事的感情。

  全诗共分六章,前三章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征战的苦况。这位戍边战士长期远离家室,戎马倥偬。军旅生活是那么艰苦,驻守地转移不定,王室公事无休无止,战士们无暇休息,有时还得采薇充饥。对此,难免怨嗟,产生渴望返回故乡之情,但为了抵御狁的侵扰,为了实现边境早日安定,战士们坚持下来,恰当地处理了个人忧伤痛苦与保卫疆土的矛盾。

  四、五两章笔锋陡转,描写边防将士出征威仪,全篇气势为之一振。先以自问自答的形式,流露出出征将士们雄纠纠气昂昂的自豪感。接下来对战车以及弓箭的描写,显示出将士们装备的精良和高度警惕的精神状态,使主人公的爱国思想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末章忆昔伤今。“昔我”两句以乐景写哀,“今我”两句以哀景写乐。然而在九死一生归来之际,庆幸之余,难免痛定思痛;加之归途艰难,又饥又渴,怎不悲从中来呢!

  此诗选自《小雅》,却与《国风》同样运用了重叠的句式与比兴的手法。如前三章的重章叠句中,以薇的生长过程衬托离家日久企盼早归之情,异常生动妥贴。第四章以常棣盛开象征军容之壮、军威之严,新警奇特。末章“昔我”四句,分别抒写当年出征和此日生还这两种特定时刻的景物和情怀,言浅意深,情景交融,历来被认为是《诗经》中最有名的诗句。

  诗经采薇读后感 5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豌豆我采了又采,即使采完了,又会长出来的,要不是因为猃犹的缘故,我不会长期镇守在边境地区,而是回到故乡。这是《采薇》第一章大概的解释。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历史永久,搜集了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诗歌。《诗经》大概有300多首,都是由孔子和君吉甫从民间和皇室上收集并编制而成的。之所以称为《诗经》是因为汉武帝把诗、书、礼、易、春秋化为五经的缘故,就是大家所说的四书五经中的五经。

  《诗经》的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风,风在诗经里面包括了15个地方,也就是15国风。比如说我们所熟悉的《兼葭》,就是秦风类型;第二部分是雅,分为大雅和小雅,小雅比较容易懂,而《采薇》就是《小雅鹿鸣之什》里面的,那么大雅呢?晦涩难懂,需要有很高的文言基础的人才能领悟;第三部分是颂,颂主要用来赞美国家的或是举行祭祀仪式上用的。

  《采薇》是一首镇守边疆的士兵返乡的诗。讲述的是一个士兵以采豌豆为开头来抒发相思之情。这首诗经专家考证创作于西周时期,不过,可惜作者不详,因为先秦时期的作家一般都是不留名的。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是六年级语文书中《采薇》的节选,被誉为诗经中写的最有名的诗句之一。写出了出征和回乡中的景物和情怀。被很多古人引用,是一段以乐景写哀情,又以哀景写乐情的典范。对比了出征前的杨柳依依和现在的大雪纷飞,来说明自己离家之久,思念之深。

  经常读诗带给我很多不同的`感受,大概思念家乡和怀念亲人是我们中国人永不褪色的记忆吧!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2)

——采薇读后感(五)份

  采薇读后感 1

  之前并没有读过《采薇》这类的改编神话或历史小故事的文章,我不喜欢这种文章,好像把原着改了,也没有更多的令人惊喜之处,反而有点无趣。这次无可奈何,我就去认真的看了,原来鲁迅还真不是随便写写的,证实了那一句“存在即合理的”的哲言!

  在原着中,史上叔齐和伯夷是商代小国孤竹国的公子,他们在周武王建立周朝后决定不吃周朝的粮食,于是饿死在首阳山上。在原着中,作者褒赞着叔齐和伯夷的铮铮骨气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节气。而在鲁迅的小说中,采薇中的主人公叔齐和伯夷很明显是以他们为原型,不过鲁迅把他们用在小说中不是取他们的骨气,而是用他们的不知变通来讽刺世人。

  伯夷和叔齐是商末辽阳孤竹君的大儿子和三儿子,这从他们的名字可以看出他们的排行。孤竹君死后本来是叔齐当国君,但叔齐是个讲孝悌的,觉得不应该夺了大哥伯夷的王位,所以离开了;而伯夷呢,是讲仁的,认为竟然父王要三弟继位一定要遵守,而如今三弟要让位,他不愿接受也觉得无法解决所以逃离了。最后两兄弟竟然在流浪途中相遇了,索性结伴而行,后来被周文王收留了养老。但后来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要伐纣,伯夷和叔齐觉得不孝不仁,所以据食周粟,避走首阳山。在这之前,他们两个还专门跑到周武王面前骂他不孝不仁。

  伯夷叔齐两兄弟流落首阳山,无以为食,就薇而食。伯夷叔齐因采薇达到拒食周粟突显其仁孝的目的,最后又因采薇而死。因为四海之滨莫非王土,即使野菜也是周武王的,无论他们逃到哪里,都要食周粟。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才明白他们一直在逃避和自欺欺人,多么可笑和愚蠢,唯有一死才能真正地拒食周粟,所以他们饿死了。即使饿死了,还是被人们嘲笑。因为拿掉那最后稻草的人,就是一个乡绅的丫头阿金姐,为了开脱自己的责任,就编造了一个谎言,说伯夷和叔齐因为鹿肉而死的,给他们的死安了一个恶名。

  虽然我对叔齐和伯夷最后的死有点怜惜,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做错社么,只是在坚持自己的心而已,最后可以说是为坚持而丢了性命,可却无辜的被世人抹黑,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来说,他们是真的很不会变通,墨守成规,只能用这么一句话来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另一方面,处于鲁迅那个时代,在采薇中,叔齐和伯夷是必须死的,他们必须为他们的固执和盲目守旧而付出代价。这也是鲁迅像通过文章传递给那个混乱时代的麻木迷茫的人们的忠告:“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那个时候,中国正处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时期,很多民众因不识字,不知时势,不问国事,坚守旧时规矩,不能接受新思想。当然也有很多被八股毒害多年的读书人对新思想抱以怀疑否定的心态。人们就惯于受老规矩的拘囿,从而形成一种思维定势,什么都按老规矩办事,而不知根据事物和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加以变通。按现代的话说就是不能与时俱进,这对于一个新的中国的建立是不利的。采薇在警醒世人,开阔思想这方面有着很大作用。其一,运用白话文,故事短浅,容易让更多的百姓接受,潜移默化的接受新文化的熏陶。其二,史上的伯夷和叔齐的故事,读书人很熟悉,鲁迅从另一个角度评价他们,对比之下,给世人一个思想冲击。因此,我觉得《采薇》还是挺有现实主义的风格。

  我的目光短浅,就只能看到这了,可是我相信鲁迅先生的目的远远不止这样。但是,仅仅从我看得这些来看,《采薇》并不是一本无趣或者是我用的文章,只有深入写作的背景才能了解其中的蕴意深远。突然间,我想起,从前我认为无用的书,是不是我没理解到它的真正含义,只是浅获表意,却沾沾自喜。真是很是惭愧!

  采薇读后感 2

  《采薇》一诗写西周时期一位饱尝服役思家之苦的戍边战士在归途中所思所想,叙述了他转战边陲的艰苦生活,表达了他爱国恋家、忧时伤事的感情。

  全诗共分六章,前三章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征战的苦况。这位戍边战士长期远离家室,戎马倥偬。军旅生活是那么艰苦,驻守地转移不定,王室公事无休无止,战士们无暇休息,有时还得采薇充饥。对此,难免怨嗟,产生渴望返回故乡之情,但为了抵御狁的侵扰,为了实现边境早日安定,战士们坚持下来,恰当地处理了个人忧伤痛苦与保卫疆土的矛盾。

  四、五两章笔锋陡转,描写边防将士出征威仪,全篇气势为之一振。先以自问自答的形式,流露出出征将士们雄纠纠气昂昂的自豪感。接下来对战车以及弓箭的描写,显示出将士们装备的精良和高度警惕的精神状态,使主人公的爱国思想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末章忆昔伤今。“昔我”两句以乐景写哀,“今我”两句以哀景写乐。然而在九死一生归来之际,庆幸之余,难免痛定思痛;加之归途艰难,又饥又渴,怎不悲从中来呢!

  此诗选自《小雅》,却与《国风》同样运用了重叠的句式与比兴的手法。如前三章的重章叠句中,以薇的生长过程衬托离家日久企盼早归之情,异常生动妥贴。第四章以常棣盛开象征军容之壮、军威之严,新警奇特。末章“昔我”四句,分别抒写当年出征和此日生还这两种特定时刻的景物和情怀,言浅意深,情景交融,历来被认为是《诗经》中最有名的诗句。

  采薇读后感 3

  《采薇》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从《采薇》的内容看,当是将士戍役劳还时之作诗中唱出从军将士的艰辛生活和思归的情怀。

  全诗分六章,前三章叠出,以采薇起兴写薇由作而柔而刚,而戍役军士远别家乡,历久不归,思乡之情,忧心不已!作者写道:山薇啊,你发芽了,出生了,我们总该回家了吧!但转眼又是一年,我们都顾不上家室,这却是为何呢?为了猃狁入侵之故,我们连好好坐上一会儿也来不及,也是为了猃狁之故。我们需要攻战!又到了采薇的时候,薇叶长大了,枝叶柔嫩,这下总该回家了吧!心里的忧伤如此炽烈,为战事奔波,我们戍期未定,谁难替我们带回家信!山薇长得粗壮刚健了,这下该回家了吧!已是阳春十月了!可是王事没完,还没法闲暇,忧伤的心情好不痛苦,却无人相慰劳!四、五两章是写边关战事繁忙、紧张:那盛开的花是什么?是棠棣之花。用花之盛起兴,喻出征军伍车马服饰之盛:那好大好大的是什么?那是将士的**,兵车既已驾起,战马高大雄健,战事频繁,军队又要迁徙,岂敢定居?驾着四匹昂首高大的公马,军将们坐在战车上,步兵们蔽依车后,战马威武雄健,兵士手中的象骨的弓和鱼皮箭袋时时佩在身边,猃狁的侵战如此强大猖狂,马的。第六章则笔锋一转,写出征人在还乡路上饱受饥寒,痛定思痛的哀伤心情:想能不日日加强戒备?这两章写的是猃狁的匈悍而周家军队盛大的军威,纪律严正,卒伍精强。但是戍役的生活也是艰辛而紧张的,这些都是作者用写实的笔法来写起出征之时,那依依杨柳,枝茂叶盛,而此时风雪归程,路远,天寒,又饥,又渴,可谓十分狼狈而又凄苦。晋人谢玄把“昔我往矣”四句论为三百篇中最好的诗句。在文学史上影响极大。常为后世文人反复吟唱、仿效。由于《诗经》素以浑厚、质朴着称,这类如此凄婉动人的作品确属不多。因而它便成了《诗经》抒情作品的一个典范而为历代文学家所称颂。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家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戊役,守卫中国,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实实的思想,忧伤的情调并不降低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采薇读后感 4

  之前并没有读过《采薇》这类的改编神话或历史小故事的文章,我不喜欢这种文章,好像把原着改了,也没有更多的令人惊喜之处,反而有点无趣。这次无可奈何,我就去认真的看了,原来鲁迅还真不是随便写写的,证实了那一句“存在即合理的”的哲言!

  在原着中,史上叔齐和伯夷是商代小国孤竹国的公子,他们在周武王建立周朝后决定不吃周朝的粮食,于是饿死在首阳山上。在原着中,作者褒赞着叔齐和伯夷的铮铮骨气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节气。而在鲁迅的小说中,采薇中的主人公叔齐和伯夷很明显是以他们为原型,不过鲁迅把他们用在小说中不是取他们的骨气,而是用他们的不知变通来讽刺世人。

  伯夷和叔齐是商末辽阳孤竹君的大儿子和三儿子,这从他们的名字可以看出他们的排行。孤竹君死后本来是叔齐当国君,但叔齐是个讲孝悌的,觉得不应该夺了大哥伯夷的王位,所以离开了;而伯夷呢,是讲仁的,认为竟然父王要三弟继位一定要遵守,而如今三弟要让位,他不愿接受也觉得无法解决所以逃离了。最后两兄弟竟然在流浪途中相遇了,索性结伴而行,后来被周文王收留了养老。但后来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要伐纣,伯夷和叔齐觉得不孝不仁,所以据食周粟,避走首阳山。在这之前,他们两个还专门跑到周武王面前骂他不孝不仁。

  伯夷叔齐两兄弟流落首阳山,无以为食,就薇而食。伯夷叔齐因采薇达到拒食周粟突显其仁孝的目的,最后又因采薇而死。因为四海之滨莫非王土,即使野菜也是周武王的,无论他们逃到哪里,都要食周粟。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才明白他们一直在逃避和自欺欺人,多么可笑和愚蠢,唯有一死才能真正地拒食周粟,所以他们饿死了。即使饿死了,还是被人们嘲笑。因为拿掉那最后稻草的人,就是一个乡绅的丫头阿金姐,为了开脱自己的责任,就编造了一个谎言,说伯夷和叔齐因为鹿肉而死的,给他们的死安了一个恶名。

  虽然我对叔齐和伯夷最后的死有点怜惜,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做错社么,只是在坚持自己的心而已,最后可以说是为坚持而丢了性命,可却无辜的被世人抹黑,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来说,他们是真的很不会变通,墨守成规,只能用这么一句话来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另一方面,处于鲁迅那个时代,在采薇中,叔齐和伯夷是必须死的,他们必须为他们的固执和盲目守旧而付出代价。这也是鲁迅像通过文章传递给那个混乱时代的麻木迷茫的人们的忠告:“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那个时候,中国正处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时期,很多民众因不识字,不知时势,不问国事,坚守旧时规矩,不能接受新思想。当然也有很多被八股毒害多年的读书人对新思想抱以怀疑否定的心态。人们就惯于受老规矩的拘囿,从而形成一种思维定势,什么都按老规矩办事,而不知根据事物和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加以变通。按现代的话说就是不能与时俱进,这对于一个新的中国的建立是不利的。采薇在警醒世人,开阔思想这方面有着很大作用。其一,运用白话文,故事短浅,容易让更多的百姓接受,潜移默化的接受新文化的熏陶。其二,史上的伯夷和叔齐的故事,读书人很熟悉,鲁迅从另一个角度评价他们,对比之下,给世人一个思想冲击。因此,我觉得《采薇》还是挺有现实主义的风格。

  我的目光短浅,就只能看到这了,可是我相信鲁迅先生的目的远远不止这样。但是,仅仅从我看得这些来看,《采薇》并不是一本无趣或者是我用的文章,只有深入写作的背景才能了解其中的蕴意深远。突然间,我想起,从前我认为无用的书,是不是我没理解到它的真正含义,只是浅获表意,却沾沾自喜。真是很是惭愧!

  采薇读后感 5

  《采薇》是《诗经》中的名篇,这首诗就是一个戍边的士兵久历艰苦,在还家的路上又饱受饥寒,痛定思痛后悲伤心情的真实写照。这首诗描写了周人向往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对战争的厌倦。北方游牧民族侵犯周朝,士兵为保家卫国而出征。出征前“杨柳依依”,惜别之情溢于言表。三年后,生还归来之时“雨雪霏霏”,战后萧索破败之景顿时跃然纸上,悲凄之感犹然而生。

  从戍边者思乡的悲歌中,感悟个体生命的无能与叹息。在保家卫国的精神中,感受个体精神境界对于自然生命的超越。归途中感受个体生命对苦难的体认,《采薇》通过情绪诗意般的流露和宣泄,提出了一个冷峻的理性思考。生命的解读。在浩瀚博大永恒的宇宙中,人渺小的不及一粒微尘,人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不是自己的选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不是自己的选择。同样在生存期间,虽然有生存的意识,所谓生存的权利,但你同样没有生存方式的选择。人类不过是装在宇宙这个化学试验瓶中的最微小的一個不等于零的分子,瓶中任何元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到人的变化。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会使生命的个体陷入困境。《采薇》中的主人公一场战争将他无辜的卷入。他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回家,却难以实现。战争给予他的生存体验是既痛苦而又兴奋的。在这里作者没有写战争中流淌的鲜血,残缺的人体,扭曲的面孔,燃烧的战火,堆积的死体。是因为人在社会主流意识的洗礼中短时间会被蒙蔽,而只是展现了他来自群体意识的兴奋“维常之花,·君子之车·,四牡业业,象弭鱼服,”让他体验了从未有过的荣光和威风。同时也给他带来无限的思家的苦痛。战争结束了,经过了生命的苦苦挣扎,他还是他,“载饥载饿”。试问战争对他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而已。而这种经历与体验原本就不是他的选择,即使他想选择也选择不了。任何生物只能是自然的选择,而选择不了自然。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家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将帅、遣戍役,守卫边疆,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实实的思想,忧伤的情调并不降低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笼罩全篇的情感主调是悲伤的家园之思。这首诗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作为边塞体裁的鼻祖,内容却没有仅仅停留在爱国这一片面情怀的抒发,而是真实热烈地表达了戌边从戎的艰苦与忧愁。

  《采薇》主导情致的典型意义,不是抒发遣戍役劝将士的战斗之情,而是将王朝与蛮族的战争冲突退隐为背景,将从属于国家军事行动的个人从战场上分离出来,通过归途的追述集中表现戍卒们久戍难归、忧心如焚的内心世界,从而表现周人对战争的厌恶和反感。《采薇》,似可称为千古厌战诗之祖。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3)

——《采薇》的读后感(精选五篇)

  《采薇》的读后感 1

  鲁迅的《采薇》写于一九三五年十二月,是一篇含意深刻,很有艺术特色的历史小说。它主要根据《史记·伯夷列传》,并把《史记》的《周本纪》、《齐世家》、《殷本纪》,《尚书》的《泰誓》、《武成》,以及蜀汉谯周的《古史考》,汉刘向的《列士传》,明王三聘的《古今事物考》等书中的有关材料组织进去,浑然一体,意义翻新。茅盾曾称它“巧妙地化陈腐为神奇”。又说:“《采薇》无一事无出处;从这样一篇小说就可以窥见鲁迅的博览。”这说明《采薇》是鲁迅匠心独运的杰作。

  众所周知,鲁迅的历史小说,都具有古今交融,借古讽今的特点,含义也非常深远,因而在把握它的主题方面,不免常常意见分歧,《采薇》也不例外。有人认为“《采薇》中借助了两个不食周粟而终于饿死在首阳山上的迂腐老人的传说,对现实中的盲目的正统观念者予以嘲笑”。也有人认为《采薇》“刺了那些如果不及时人情自己思想的糊涂总有一天要成为可怜而又可鄙的遗老遗少的盲目正统观念这。”有人认为鲁迅在《采薇》中所要揭发和批判的是“伯夷叔齐的盲目的正统观念和腐朽的封建道德”。有人认为《采薇》“是撕下周末周初伯夷,叔齐身上的伪装,对这两个古代隐士的狼狈相予以心酸嘲讽的历史小说。”如此等等,这些说法。也许以往诸说都在各自的逻辑线路上读书了《采薇》的某一方面意蕴。但我觉得他们都偏离了作品的总体构思,是对一些微不足道的片段做了不甚切合实际的发挥后推衍出的急功*利的结论。当然,严格来说,对一部作品的任何言说都带有猜想的性质,而我们所应做的事从作品的总体分析出发。

  由于《故事新编》写的是远古的历史题材,主人公的性格,气质的基本特征与鲁迅本人差别很大,而且在情绪表达上也已从热情的喊叫转向了深沉的思索,人物塑造更是从主体个性的灌注转向了客观的描述,因此,读这部作品很容易让人“超凡脱俗”地漠视作家的存在,沉潜到久远的历史当中观看古代圣哲们的表演。我觉得《采薇》的深层意蕴与鲁迅的人生经验密切相关。在我的审美景观中,鲁迅通过伯夷,叔齐的故事又要的事表达这样的《采薇》的主题:嘲讽伯夷叔齐恪守“王道”的迂腐性,揭露和批判“王道”的虚伪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为笃信王道的夷,齐,结果却被王道吞噬了,从侧面说明了王道的虚伪性。同时也表达了在污浊的世界中执着的遵循自己的内心真性,为践行一种人生理想顽强地活下去是多么地不容易。

  鲁迅早在二十年代,针对北洋军阀**提倡读经,就曾指出过:历来多少阔人只要读一点记载先王之道的经书,“就可以知道,怎样敷衍,偷生,献媚,弄权,自私”,“能够借假大义,窃取美名”。“只要几个糊涂透顶的笨牛,真会诚心诚意的来主张读经”。“况且既然是诚心诚意主张读经的笨牛,则绝无钻营,取巧。献媚的手段可知,一定不会阔气。”伯夷,叔齐正是这样“糊涂透顶的笨牛”,他们并不理解先王之道的精髓,却诚心诚意的履行先王之道,自然到处碰壁,最后落得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伯夷,叔齐为忠于先朝而饿死首阳山的故事在中国可说是家喻户晓,鲁迅则按照自己的理解重塑了两个人物,在他们身上灌注了新的价值判断,体现了深刻的思想内涵。

  鲁迅显然并不认同伯夷,叔齐的为“义”而死,因为他们的死既不能改变现状,也不能给人民带来幸福,只留了个祖传千名的“美名”,他们的实质是逃避主义是其生存方式,“苟活”是其生活状态。但是大部分人并不象鲁迅看的那么透彻,毕竟逃避是为了“孝”,“忠”“仁义”是为了大义,是应该被提倡的,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从未收到过质疑,他们的死无疑是具有悲剧的英雄主义色彩: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个性生命虽遭到毁灭,精神却得到永生。但是《采薇》中的伯夷,叔齐,对于信仰的执着却总是透着点滑稽。因为百姓对于他们死的结论,是“为了自己的贪心,贪嘴”。“英雄”的死因在百姓的闲谈中消磨的面目全非,他们之间的感受原来是如此的不相同,他们的价值连妲己舅公的干女婿“略懂文学”的小丙君都拉拢不到。鲁迅用自己的怀疑,否定的眼光剥夺了他们神圣的外衣,还远了他们精神的无价值。于是一向被奉为不可动摇的绝对价值与实际意义上的无价值长生了强烈的反差,喜剧感产生了。

  当时越是执着,虔诚,其实结果越是可笑,荒谬。然而在这笑声中却透着一丝的凄凉与悲哀。

  《采薇》的读后感 2

  《采薇》是西周时期一位饱尝服役思归之苦的戍边战士在归途中所作的诗,诗中叙述了他转战边陲的艰苦生活,表达了他爱国恋家、忧时伤事的感情。

  诗的前三章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征战的苦况。为了抵御狁的侵扰,他长期远离家室,戎马倥偬,多么渴望边境早日安定而返故乡!四、五二章陡转笔锋,描写边防军士出征威仪,全篇气势为之一振,兵士们的爱国精神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末章写解甲归里。虽能生还,然昔日的征戍劳苦却只换来今日的“载渴载饥”,怎不令人黯然伤神?

  此诗选自“小雅”,却有“国风”民歌的特点,颇为讲究句式重叠与比兴手法的运用。如前三章的重章叠句中,文字略有变化,以薇的生长过程,衬托离家日久企盼早归之情,异常生动妥贴。第四章以常棣盛开象征军容之壮、军威之严,新警奇特。末章以从征前与来归时的景致,寄托不尽的感伤,言浅意深,情景交融,历来被认为是《诗经》中的妙言佳句。

  《采薇》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历代注者关于它的写作年代说法不一。但据它的内容和其它历史记载的考订大约是周宣王时代的作品的可能性大些。周代北方的猃狁(即后来的匈奴)已十分强悍,经常入侵中原,给当时北方人民生活带来不少灾难。历史上有不少周天子派兵戍守边外和命将士出兵打败猃狁的记载。从《采薇》的内容看,当是将士戍役劳还时之作。诗中唱出从军将士的艰辛生活和思归的情怀。

  《采薇》的读后感 3

  读完《采薇》之后,我有种深深震撼的感觉。《采薇》通过一些诗歌悲鸣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地问题,是关于人生命的解读。

  在浩瀚的宇宙当中,人就像是一粒尘土渺小。人无法选择来到这个世界上,更加难以全然掌控自己生命的轨迹。

  在这个世界当中,作为个体的人要面临着生存挑战,面对生存方式的选择。无论如何,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遭遇顺境与逆境当中,人一步步变得更加强韧。如《采薇》的主人公一样,当人卷入一场战争以后,人的渺小就展现出来了。

  最终战争结束了,而主人公依旧是那个人,依旧要为生活苦苦奋斗挣扎,试问如《采薇》主人公这样的人生意义在于什么?其实,人生就不过是一场体验而已,然而这样的体验原本就不是这个人的选择,而是自然的选择。自然能够选择人,而人始终选择不了自然。

  我想《采薇》恰是要告诉我们,生命是脆弱的,我们应该懂得在有限的生命当中努力生存,营造一个属于自身生命的精彩时空。

  《采薇》的读后感 4

  让我们撑起从几千年的清湄岸边采撷来的竹蒿,逆流而上,划向那历史深处的诗之国,经过了几千年,那些诗句,它们依然旺盛,奔放在昨天、今天以及未来的历史长河之中,那里是诗永恒的故里。

  时光拉回到几千年前那个战乱频发的年代,正是在那漫长的战争的行途中,产生了《采薇》。

  《采薇》,是在那战火纷飞、刀光剑影的年代里,在战士那漫长的归家的等待中产生的一株花。那些薇草,铺满了战争那漫无边际的悠长古道,铺满了响着号角的战场。《采薇》充满了一个战士的柔情,一个男儿柔软脆弱而又疲乏无助的等待。

  薇菜,一年复一年的生长,从冒出幼嫩的枝芽,到它渐渐地老去,一年复一年,薇菜嫩了又老,老了又嫩,就这样年复一年的生长枯萎,战士也年复一年的在沙场上度过。战士们天天严阵以待,只因猃狁太猖狂。“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猃狁孔棘。”马训练的已经十分娴熟,还有象骨装饰的弓和鲨鱼皮箭囊,怎能不每天戒备呢?猃狁之难很紧急。

  战争是如此猛烈,人是如此脆弱,面对战争,人类就是弱者,只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战争结束吧!战士需要安定的家园,人类需要安定的家园!终于,从遥遥的古战道走上了回家的归途,而等待就在这一刻变得苦涩,那株薇草也已经在漫长的焦灼之中枯萎。漫天的大雪夹杂着雨水,泥泞铺满了归家的路,这是多么艰难的归程啊!想当初离家的时候,杨柳随风摇摆,而如今却是漫天大雪。“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时光,一去不复返的时光,早已泯灭在沙场上,再也回不来了,满心的伤痛有谁能体会。

  《采薇》的读后感 5

  《采薇》是《诗经》中的名篇,这首诗就是一个戍边的士兵久历艰苦,在还家的路上又饱受饥寒,痛定思痛后悲伤心情的真实写照。这首诗描写了周人向往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对战争的厌倦。北方游牧民族侵犯周朝,士兵为保家卫国而出征。出征前“杨柳依依”,惜别之情溢于言表。三年后,生还归来之时“雨雪霏霏”,战后萧索破败之景顿时跃然纸上,悲凄之感犹然而生。

  从戍边者思乡的悲歌中,感悟个体生命的无能与叹息。在保家卫国的精神中,感受个体精神境界对于自然生命的超越。归途中感受个体生命对苦难的体认,《采薇》通过情绪诗意般的流露和宣泄,提出了一个冷峻的理性思考。生命的解读。在浩瀚博大永恒的宇宙中,人渺小的不及一粒微尘,人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不是自己的选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不是自己的选择。同样在生存期间,虽然有生存的意识,所谓生存的权利,但你同样没有生存方式的选择。人类不过是装在宇宙这个化学试验瓶中的最微小的一個不等于零的分子,瓶中任何元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到人的变化。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会使生命的个体陷入困境。《采薇》中的主人公一场战争将他无辜的卷入。他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回家,却难以实现。战争给予他的生存体验是既痛苦而又兴奋的。在这里作者没有写战争中流淌的鲜血,残缺的人体,扭曲的面孔,燃烧的战火,堆积的死体。是因为人在社会主流意识的洗礼中短时间会被蒙蔽,而只是展现了他来自群体意识的兴奋“维常之花,·君子之车·,四牡业业,象弭鱼服,”让他体验了从未有过的荣光和威风。同时也给他带来无限的思家的苦痛。战争结束了,经过了生命的苦苦挣扎,他还是他,“载饥载饿”。试问战争对他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而已。而这种经历与体验原本就不是他的选择,即使他想选择也选择不了。任何生物只能是自然的选择,而选择不了自然。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家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将帅、遣戍役,守卫边疆,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实实的思想,忧伤的情调并不降低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笼罩全篇的情感主调是悲伤的家园之思。这首诗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作为边塞体裁的鼻祖,内容却没有仅仅停留在爱国这一片面情怀的抒发,而是真实热烈地表达了戌边从戎的艰苦与忧愁。

  《采薇》主导情致的典型意义,不是抒发遣戍役劝将士的战斗之情,而是将王朝与蛮族的战争冲突退隐为背景,将从属于国家军事行动的个人从战场上分离出来,通过归途的追述集中表现戍卒们久戍难归、忧心如焚的内心世界,从而表现周人对战争的厌恶和反感。《采薇》,似可称为千古厌战诗之祖。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4)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10篇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欧也妮·葛朗台》,“书中的葛朗台十分吝啬”妈妈这么告诉我。于是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他到底有多么吝啬?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我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能够节俭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我赚钱的工具。他最终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一天脑子里仅有钱,仅有算计,这样他会欢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可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我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终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我。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可是这个弯来吗?

  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美丽温娴、天真单纯、善良多情。到二十二岁都没有出去见过别的.世面,成天在家缝缝补补。之后暗地与堂弟夏尔·葛朗台相爱,但夏尔又抛弃了她。因为悲痛,欧也妮嫁给了他不喜欢的德·彭封庭长。欧也妮可谓一个孝子,父亲以往只让她吃清水面包,与她母亲的死也有着莫大的关系,更是父亲供给很大的条件使夏尔变心,她却依然待父亲那么好。父亲死后,她虽在生活上继承了父亲的吝啬,但她把钱用在公益事业上。心地善良的她还替背叛他的夏尔还上了他夏尔父亲两百多万法郎的巨债,当夏尔明白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家产的时候,大家能够看出他是多么的吃惊与懊悔!欧也妮是伟大的!她的那颗高尚的心,只为最温良的感情而跳动!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仅有活得坦然,才会欢乐!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著《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但在*凡中却见证了不*凡的道理。文本叙述了一个有金钱引发的家庭悲剧,围绕着欧也妮的爱情故事走向悲剧这一中心,以葛朗台家庭内专制所掀起的阵阵波澜、家庭外银行家和公证人两户之间的明争暗斗、欧也妮对夏尔的爱却被他背信弃义的遭遇三条相互交织的情节线索组成了这部精彩的小说。

  书中最具有个性的人物当属老葛朗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永远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在盘算着如何聚敛财务,甚至到死都乐此不疲。他既有充足的精力,又有卓越超群的理财本领,除了金钱之外他没有任何信仰,在聚敛金钱上能让他找到快感,不得不说的是,他的赚钱本领十分了得。但是,对金钱的追逐和占有使他变成了金钱的奴隶,这正是他最可悲之处。作为当地的千万富翁,却要全家人住在灰暗阴森、楼梯早被虫蛀坏了的老房子里;一日三餐的食物、蜡烛等都要自己来亲自分发,一点都不能多了;当他的侄子从巴黎来到他家里时,他竟然会亲自下厨,为的是节省食物;女儿的婚事也被他当作了赚钱的筹码……老葛朗台的吝啬是极致的,他的吝啬使他妻子过早的逝世,女儿也失去了幸福,终生过着寂寞的生活,他就是他家庭悲剧的始作俑者,所以他注定也无法长寿,可是当神父来到他面前为他祈祷时,他心中念念不忘的仍是“钱、钱、钱”,真是可悲啊,他就在金钱的束缚中结束了并不幸福的一生。

  虽然老葛朗台表面看起来很富有,但对于钱财的过度追求和贪婪使得他的心灵是极度空虚的,金钱一点一点腐蚀了他的人性,他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幸福。当今的*社会正是一个财富极大增长的社会,所以人们普遍把追求富裕的生活当作了幸福的唯一标准,这种幸福标准的单一化会造**们被金钱腐蚀心灵,心中的幸福永远都以钱的多少来衡量,完全忽视了自身心灵的充实,完全忘记了幸福的多重定义。想成为真正幸福的人,我们应该做的是对金钱主动地支配,而不是被钱奴役,一旦被金钱套上了枷锁,你的人生就只剩下一种可能——躺进金钱的坟墓里。我们的人生一定会有很多金钱所做不到的事,只要你真诚地生活,不屈服于金钱,那么,人生的一万种可能就会为你打开,你的心灵会是满满的,不会再有失落。

  欧也妮·葛朗台就是一个有着丰满心灵的人。专横、吝啬的父亲给了她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葬送了她的青春;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毫不犹豫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苦苦等待着万里之外的夏尔回来。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遭受爱人背叛的巨大打击,欧也妮依然宽容地对待夏尔,拿出巨款替他还债,并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葛朗台的心事纯洁、高尚的,当周围的人都深陷金钱的魔沼中,她却“根本不把黄金放在心上,只在向往天国,过着虔诚的生活,不断暗中援助受难的人”,她用金钱去兴办慈善事业,而自己却过着简朴的生活。这与老葛朗台的吝啬生活有着实质性的区别,欧也妮·葛朗台虽然过得简朴,但她的内心世界是满满的爱,所以金钱对她来说不是一种权力或者占有,而是她向别人传播爱的途径,腐朽的金钱在她的手里变成了熠熠生辉的救命符。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欧也妮的善良、宽容、慈爱就越分明,她的内心是强大的,不能打不倒的,纵使生活对她再严厉,她也不曾畏惧,因为她有着比金钱有力得多的保护伞,心中永恒的信仰带给她享之不尽的幸福。

  我们应该要学会站在金钱之上,学会从精神上获取心灵的满足,体验真正的幸福,别为了一个“钱”字,而活得太辛苦!这样的人生,没有味道。

  这几天读《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从守财奴吝啬鬼的角度已经没啥可解读的了。再次重读,我竟然被欧也妮的爱情打动了。

  不要因为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而看不起这个人物。读后,在我心目中欧也妮是个可怜的女子,一生被父亲操纵,蹉跎了青春,牺牲了爱情。人的一生最美好的两样东西,她都没有享受到。最后,一个人坐拥无数金钱,又有什么幸福可言?因为她最不需要的就是钱。

  说到欧也妮的爱情,多像木心写的《从前慢》。

  欧也妮和堂弟的相遇是在繁华之外的索莫城,这里保守落后,到处充斥着陈腐乏味的气息。从巴黎来的堂弟刚刚二十一岁,长相气质穿着打扮在欧也妮眼中无异于神祗一般,何况还是她亲亲的堂弟。他让她打开了少女的情窦,敞开了少女的情怀,把无限柔情都倾注在堂弟身上。

  而这个堂弟查理,在巴黎过的是风花雪月声色犬马的生活。如果不是特殊的时期,特定的环境,他绝不会爱上他的堂姐。但毕竟在那些短短的时日,年轻人的纯真与契合,狭窄的空间,专注于父亲过世的悲痛,都让查理臣服于欧也妮单纯热烈的情感。他们互送信物,定下誓约。一别七年。

  查理身上毕竟有与老葛朗台相同的血液,经商的眼光头脑样样具备,同时具备的还有他伯父的贪婪,对金钱无止境的欲望。一旦脱离索莫城葛朗台那陈腐的房子,怎可能要求他对欧也妮的爱情忠诚到底。

  而从未走出索莫城的欧也妮,她的一生只够爱她的堂弟一个人。即使后来堂弟负了她,她依然能不怨他,不仅不怨,还替他偿还债务,挽救他的名声,亲手促成他渴望的婚姻,成全他的大好前程。做完这些,她把自己当成祭品,供在婚姻的殿堂上,任人取舍。她明知道特.蓬风所长等待她那么多年,绝不是守护她爱她,而是觊觎她父亲惊人的财产。但她不在乎,她毫不犹豫的在那份夫妻可以互相继承遗产的文件上签字,唯一的条件就是在婚姻中,有权守护自己的身心。

  在书中,可能作者一心一意塑造着守财奴的形象,笔触一贯的嘲讽辛辣,极尽挖苦之能事。巴尔扎克成功了。葛朗台甚至化身典故,成为守财奴吝啬鬼的代名词。但是,这位不解风情的文学巨匠,不知道是写作的惯性,还是由于他的不解风情,在他的笔下,毫不怜香惜玉,对欧也妮的爱情也充满了嘲讽。让这位可怜的姑娘感人的爱情,丝毫散发不出光彩。

  不仅如此,欧也妮纯真善良的形象,也被她父亲的贪婪狡诈掩盖的死死的。有谁能在作者排山倒海般的嘲讽中,去发现认可这一份*的存在呢。当然,巴尔扎克也不是完全吝啬笔墨,在文中最后,作者写到,“特.蓬风太太三十三岁做了寡妇,富有八十万法郎的收入,依旧很美,但是像个将*四十岁的女人的美。白白的脸,安闲,冷静。声音温柔而沉着,举止单纯。她有痛苦的崇高伟大,有灵魂并没有被尘世玷污过的圣洁。”如果写到这里,我几乎相信了作者爱他笔下的欧也妮,但紧接着,他又写到,“但也有老处女的僵硬的神情,和内地闭塞生活养成的气量狭小的*惯。”然后他又写到她保有她父亲的一些生活*性。但她毕竟不同于她的父亲,她慷慨捐建教堂和学校,这是老葛朗台死也不会做的事。可能作者受他笔下人物的影响,夸人都夸的这么吝啬。

  正是因为作者不爱惜他笔下的欧也妮,我更信服茨威格笔下的巴尔扎克。巴尔扎克的一生,就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写作,还债,根本没好好谈过一次恋爱。他把经商的才智都奉献给他笔下的葛朗台。从而一定把对谈不成恋爱的嫉妒,倾泻给欧也妮。可怜的欧也妮!

  但好在我喜欢这种从前慢的爱情,古旧的阁楼,寂静的院子,长满青苔的凳子。一本正经的谈着废话,在围墙下一起默想,背着父亲偷偷的约会。用七年等待一个人,用一生祭奠一份爱。爱情的圣洁与纯粹,不知世界为何物的灵魂之美,无不动人心魄。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朔造典型的巨匠,举世闻名的现实主义大师。曾经有人断言:“自莫里哀的《吝啬人》以后,不会再有人写吝啬鬼了!”莫里哀笔下的阿巴公已将吝啬鬼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巴尔扎克不仅大胆地拾起了这个题材,并赋予了最深刻的历史内容。

  《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巴尔扎克固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为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剩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息贷款,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家,朔造典型的巨匠,举世闻名的现实主义大师。曾经有人断言:“自莫里哀的《吝啬人》以后,不会再有人写吝啬鬼了!”莫里哀笔下的阿巴公已将吝啬鬼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分享一颗糖。然而巴尔扎克不仅大胆地拾起了这个题材,并赋予了最深刻的历史内容。

  《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内容清新隽永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巴尔扎克固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文章含蓄的结尾,既点题,又耐人寻味.文章开头引人入胜,吸引读者.…点面结合,使文章生动,具体,详略得当.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3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利用假期我把《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一气呵成地读完了。才知道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

  小说最大的成功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葛朗台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女儿生日那天,有客人来,只不过多点了一支蜡烛,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来了亲戚,他不让加菜,吩咐佃户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卧床不起,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葛朗台的吝啬渗透到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中。这种吝啬的可恶在于贪得无厌地赚钱。

  小说中描写到葛朗台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吝啬鬼的特点。在小说中葛朗台似乎是个很勤劳能干的人,但他最大的失败就在于对金钱的看法,我想假如有一天葛朗台失去了所有的积蓄,他面临的就会是精神的崩溃。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意思是绝对尊重财产私有权。然而他毫无顾忌地无偿占有旁人的劳动,毫无顾忌地把私人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家的土地上。他认为手生来是捞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所以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自然是“罪大恶极”的了。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可怜的女儿守着他的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捕围猎的对象!

  经典的守财奴,莫不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老葛朗台。

  本书主要讲了:欧也妮对前来投奔的表哥一见倾心,父亲却不喜欢他。他们俩交换了彼此最贵重的物品。葛朗台很生气,不肯原谅欧也妮。欧也妮的母亲因心情忧郁加上旧病复发而撒手人寰,葛朗台在死之前依旧想着他的钱。

  葛朗台是个既可笑又可悲的守财奴,他一生都在和钱打交道,以致于他每天脑中都在想着如何赚钱,如何省钱,再省点。恨不得自己、老婆和孩子,一天都不开销。为此,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失去了妻子、女儿、侄子的情亲和朋友,没有一个真心的人。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吝啬,一个对他人、对家人、甚至对自己都一毛不拔的人,你还能去奢望他能为别人着想,以至于他不会也不可能有诚心相待的朋友。朋友之间,应坦诚相见,*等对待,互相帮助,用你的真心去捂热他人的心,亲情友谊自然就会悄然绽放。而这一切与葛朗台无关。

  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漠,自私自利的时代,又会有多少人明白呢?这个阶级统治的世纪,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铜臭味,多数人被熏得失去了辨别事物最初的本质的能力。而和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甚至已经忘记了原来的意念。就像葛朗台刚来到小镇时,还是位穷光蛋。但是现如今他是家财万贯,这些真是他真正想要的吗?也许是吧?金钱财富是他一生梦寐以求的。但葛朗台并没有收获幸福的生活,他到死还没有明白人真正追求是什么,这就是葛朗台的悲哀。什么才是我们真正所需要的呢?

  葛朗台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却是一个失败的人生。尽管他在商场上稳赢不亏,积累了自己都不清楚有多少钱。但他却输掉了人生。葛朗台只会善于经营财富,却不会经营人生。所以葛朗台就是一位失败的商人。他至死前还没有醒悟,还惦记着他的金库,久久不肯安乐死。这让我想起了《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比起严监生,葛朗台可怜多了。在严监生临死前还有三姑六婆的亲戚来看望,而葛朗台只有他的女儿和家里的唯一仆人。

  他永远不会体会的别人的爱,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自己和钱。除了这些,他活着在没有其他理由。即使活着,也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纵使他活着,但他不懂生活。生活是美好的,是享受的。可是他的眼中别人都是有目的的,肮脏的,世界是灰暗的,只有钱是闪亮的,最美好的。完美印证了一句古话“相由心生”。

  记得书中有句话,是葛朗台死前最后一句话:“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真是可笑,死了之后还是不肯放手自己的钱财。活着只有它,死了还要被它禁锢。

  守财奴真是可悲,失去一切,换不来自己想要的。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小说最大的成就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好处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

  这本书以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为核心贯穿始终,老葛朗台无疑是其中性格最鲜明的人物。贪婪和吝啬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到达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我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5)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9篇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説家,朔造典型的巨匠,举世闻名的现实主义大师。曾经有人断言:“自莫里哀的《吝啬人》以后,不会再有人写吝啬鬼了!”莫里哀笔下的阿巴公已将吝啬鬼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巴尔扎克不仅大胆地拾起了这个题材,并赋予了最深刻的历史内容。 《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巴尔扎克固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部让人愤怒,让人心碎,让人深思的作品。

  愤怒:巴尔扎克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指出金钱给人带来的权势。葛朗台老头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对金钱的崇拜已经是一种病态的表现。

  为了钱:“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为了钱:“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却发人省心。看到他对自己妻子与女儿的种种恶行,我恨不得去书中揍他几拳。

  心碎:欧也妮确实与父亲截然相反的人物,她善良纯真。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查理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她的付出并未得来应有回报,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查理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但欧也妮还是帮助她的爱人达成他的目的。她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查理,并拿出巨款替查理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作为现代人带人我对她的行为并不认同。她也是一个可怜人啊。

  在这部作品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为金钱所俘辱的人们。他们丧失了灵魂。巴尔扎克指出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这是他对当时社会的控诉。那在今天这个利益的社会,重新的阅读这部小说,就更让我们警醒。

  虽然没钱时万万不能的,但金钱不是万能的。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小说集中的一部作品。《人间喜剧》它揭露了当时资本家的丑恶面目,鞭鞑了社会的黑暗,世态的炎凉。同样这篇小说也是如此。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可憎的吝啬鬼形象——老葛朗台,他以积累财富为乐趣,他家财万贯,但却穿着破旧,居室简陋;他能言善辩,有一套套理论,但当他谈生意时,却狡猾地装成一个结巴;他说渴望亲情,但当他妻子病危时,他却舍不得花钱去请医生。他的一生,没有享受过,也从没欢乐过,因为他研究的只是怎样算计别人,怎样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为了金钱能够放弃一切,这是多么愚蠢,多么可悲。他临死前还念念不忘自我的万贯家财,在垂死挣扎的一刹那还不忘将手伸向神父的金十字架。在金钱面前,幸福简直一文不值。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如此,他仅仅是一个缩影,经过他我们看到一个唯利是图,互相算计的社会。他的一生,深刻暴露资产阶级家纯粹的金钱关系。

  小说的主人公欧也妮是一个令人惋惜地女儿,她不懂利益的纷争,不追求金钱的虚荣,但可悲的是她出身在这样一个家庭,这样一个社会,有着这样的一个父亲。她的生命中也曾出现过一道波澜,她企图冲破家庭社会的束缚,去追求自我的幸福,然而她的社会不允许,她的感情在这样的社会终究成为虚幻。他们看中她的只是她的金钱。这样一个天真纯洁的人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注定只能成为杯具。

  看完作品,我的心境是沉重的,书中的一个个人物给了我强烈的内心震撼。人生究竟为了什么联系当今社会,许多人为金钱,权利,名望,欲望奔波劳碌,勾心斗角,互相压轧,比如一些官员,某些人抢劫犯罪,一些奸商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他们与葛朗台,查理又有什么区别,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然而他们欢乐吗不要选择一条错误的道路,那只能使你暂时的满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明白,那条道路是多么肮脏、丑陋,而你终究也会明白这些毫无意义。人生是充满黑色调的。

  那么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许只是几个知己,几个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一些够用的钱,一份对得起自我的良心,一个适合你的目标和一段充实的生活就足够了。

  当你离开这个世界时,能做到问心无愧,那么你的人生将充满乐趣,生活将更加精彩!

  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即使家财万贯,也舍不得花费一分钱;而此刻的人纵使有一毛钱,他也会装着有家财万贯。但是别误会,我那里并不是夸葛朗台低调,而是说此刻有些人的虚伪。巴尔扎克因《欧也妮·葛朗台》而出名,如果我也塑造一位与葛朗台相反的人,那么我就应也会出名吧!

  在许多人心目中,“葛朗台”就是吝啬鬼的代名词。透过与其兄弟——一位巴黎商业巨头的财产相比我们便可看出他富可敌国,然而他却不舍得花费一分一毫。其居住场所之简陋,饭食之节俭无疑会让每个人感到吃惊。我在阅读时总会问自我:他只得这么做吗?财产又带不到他们所谓的天堂里去。他有这么多的财产起码也要过一位中产阶级的生活吧。起码要用其中的一些钱为自我的家人带给必须的条件吧!虽然有钱不必须就会幸福。*时吝啬一些也就算了,自我的侄子遇难了,这时候就就应帮些忙吧,可他没有。我觉得他一生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他临死前竟然还想着钱——在神父为他念弥撒时,他竟然夺神父的金十字架。,而他的吝啬给亲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夫人的死与他有莫大的干系,图尔的变心也是他带给了很大的条件。因为一个“钱”字,他过得何其辛苦。

  然而欧也妮小姐是伟大的。起初,她善良纯洁:之后她在自我的生活中虽然很吝啬,但她把钱花在了公共建设以及穷人身上了。

  葛朗台死了,他的女儿只在私人生活上继承了他的吝啬,然而欧也妮没有子女,受他影响大的人不存在。葛朗台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如今,与他相反的人的队伍却逐渐壮大了起来,我暂且叫这些人为“反葛朗台”。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得到别人的关注,她们渴望财富,地位与荣耀。有些人是靠自我的努力,自我的实力,实现了自我的价值,但别人却不明白他的深度,这样的人也往往能成就大事。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她们不仅仅在财富上表现出来强烈的虚荣心,还刻意“提高”自我的地位。徒劳的增加自我的“闪光点”,最后只会落到被别人厌弃的地步。这样的人便是“反葛朗台”了。

  “葛朗台”可怜,“反葛朗台”更可怜。

  《欧也妮·葛朗台》是老师推荐给我们在假期里看的一本课外书,在读完之后,书里的几个重要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也从他们的身上得到了很多的认识。

  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先生是这本书中极力刻画的形象,而他也是文学作品中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他贪婪、狡黠、吝啬,金钱就是他的一切。但是他身上也有值得我们学*的地方。

  他的贪婪、吝啬主要表现在几件事上。他每天吃饭时,都要亲自分配饭菜,把面包切成薄片,每个人只分上几片;他家的仆人娜农任劳任怨地为他做了几十年的工,而工钱只有那几十法郎,钱少也就算了,葛朗台先生把她看成狗一样,让她睡在走道尽头,她一边睡还要一边看门,他身家千万,为了女儿将私房钱送给表弟而与女儿反目成仇,把她幽禁在阁楼上,只给她清水和面包;最令我痛恨的是:他的亲弟弟——法国的葛朗台资金周转不灵向他借钱时,他却无动于衷,眼睁睁地看着弟弟破产而*,最后他还想利用弟弟的死再赚一笔。像他这种人该判死刑,就算如此,社会上还有人置亲属死活不顾,但愿他们在看完这本书之后能醒悟过来。

  他的身上也有值得学*的。他身家千万,却一点也不显摆。哪像现在的有钱人,名车、名表的,他们真的该收敛一些。他家的楼梯坏了,他也自己修,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要加强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和方法。

  欧也妮·葛朗台,她在表弟夏尔睡觉时知道了他的计划,决定把自己存的六千法郎借给身无分文并要去印度的夏尔,并且答应帮夏尔保管一个金宝盒,并且在夏尔回来时会还给他的。由此看来,欧也妮是多么的善良、慷慨、诚信,我们应该学*欧也妮一样真诚地对待别人,要诚实守信。但是夏尔背叛了她,夏尔为了那些爵位、荣誉,抛弃了欧也妮。但她并没有痛恨夏尔,反而帮夏尔的父亲还清了200多万元的债务。欧也妮同时也是一个大度的人。

  欧也妮一直都是大家追求的对象,可不管是谁都是为了钱财而追求她。当然,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也很普通,要结婚的话就得有车有房有钱。但是欧也妮却不管这些,她的心中只有夏尔,她认为她与夏尔的爱情是永远的、纯洁的。她最终拥有上千万家产,可是她视金钱如粪土,她用她的钱做了许多善事,这也可以看出她心地很善良。

  欧也妮的心再也容不下别人了,堂弟查理的音容笑貌已经刻在了心底,清秀的面庞,白嫩的皮肤,漂亮的卷发和那如大提琴般低沉悦耳的嗓音,这一切让她着迷不已,她已经沉溺在爱情的海洋里了。堂弟走之前的前一天,在昏暗的走廊尽头,那甜美的吻似乎还在唇边,不曾离去。那幸福的滋味一直在心底,不曾消散。

  不得不说,葛朗台小姐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 徒,是一位纯洁高尚的人,她美丽端庄,朴实无华,同时又是一位富有的女继承人——这也正是她的可悲之处,她不为金子所动,却为金子所缚。这位富有女继承人的父亲——葛朗台老头,像狗嗅着气味寻找美食一样,无时无刻不再想着填饱自己的钱包、充实自己的金库。每当夜深人静,独自待在密室抚摸亲吻那些光闪闪的金子时,他才会露出最会心的笑,得到最大的宽慰。这个守财奴狡诈多疑,冷漠专断,金子才是他的生命,什么亲情,友情,爱情,通通见鬼去吧!他对自己的侄儿查理也不愿多花一个子儿。

  查理本就是个花花公子,长期泡在巴黎上流社会的大染缸中,纸醉金迷就是生活极乐。每天不是惦记着朋友的钱包,就是投向情人的怀抱。父亲的破产让他从天堂跌回了现实。几年的漂洋过海外出打拼完全泯灭了他的天性,他意识到金钱比死鬼更重要,父亲的死再也勾不起他的悲痛了。

  他唯一且最终的目标只有一个——金子,为了金子不择手段,他贩卖黑人,*人,也贩卖儿童。他无视人权,肆意践踏法律,唯利是图。堂姐在他的心中不再是纯洁美好的恋人,仅仅是一个六千法郎的债权人。当初甜美的爱情在他的心中没有留下丝毫痕迹,仿若未曾发生。可怜的欧也妮却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他的安危,回忆着他们的甜蜜,期盼着他的来信,守护着他们的爱情。那离别前的一吻,已经交付了她的心啊。

  可是高贵的蔷薇怎能用肮脏的污水浇灌呢?崇高的心灵怎能忍受铜臭味的熏染呢?欧也妮对查理的背弃和他对叔父名誉的漠不关心,内心充满鄙视和愤懑。她最终选择嫁给克罗肖,但仍要求保持童贞,只因她看透了克罗肖的自私自利。

  这个庭长在听到欧也妮答应嫁给他时,恨不得扑倒在她的面前。这场婚姻带来的不是甜甜的幸福,而是满满的金子啊!他费尽心机、玩弄法律终于谋得象征财富和地位的议员职位,却在几天之后离世魂归。看来连最仁慈的上帝也可怜欧也妮的遭遇,惩罚了克罗肖的无情。这个被金牛驱使的奴隶,终于由人间奔波到了阴界。

  金子本身并不具有魔力,却让有的人为它癫狂,便如葛朗台;有的人为它迷失,便如查理;有的人为它堕落,便如克罗肖;但也有人因它而高尚,便如欧也妮。金灿灿的金子令人目眩神迷,赤裸裸的冷漠更令人胆战心惊,金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灵魂禁锢在金子铸造的锁链里!

  有钱能使鬼推磨,虽有夸大成分在,但是也不能否认金钱对人的巨大诱惑力。

  一个人,他原本朴实、憨厚、乐于助人,但当他体验到金钱带来的美好人生时,你很难让他坚守本心。他会变得盘剥外人,刻薄家人,眼中永远只有利益而没有情感。他将不再是忠心可爱的一只小狗,而是阴冷恶毒的一条巨蟒,为了大堆的金银,他随时可能在背后狠狠*一刀。

  如果他还能坚守本心,那就难能可贵了。他定不会选择度过庸庸碌碌的一生,善于利用手中资源,善行善为,设立一个目标,锲而不舍的努力,从而得到应有的回报。不需要什么不择手段,也能事业成功,并且宠辱不惊,收获人生的信誉。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只不过将他分别投入善与恶两个极端中。一个暴露了一些肮脏的人性,这是灵魂的'堕落;而另一个却激发出了无穷的进取之心,是高尚的本心救赎了他。

  让捉摸不定的人性暴露,塑造再去毁灭,毁灭又再去救赎,这就是金钱的魔力吧!

  今天,我们的社会也变得物欲横流,拜金风气犹如赶不走的阴霾。有钱能使鬼推磨,道德的底线已经开始崩了。源源不断地踏入社会的人们都免不了沾染上世俗的风气,带着些铜臭的污秽。社会流行着这样的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越来越多的老葛朗台开始出现了。

  我们的吝啬鬼与天使都没有那么的极端,也就是说,爱钱如命的人没有像老葛朗台那个守财奴一样,而坚守善良底线的人们也没有像欧也妮一样那么具备如天使般的品质,多多少少的会带有一些“钱”的影子。除非家里很有钱,不在乎;要么就是家里穷的叮当响,自得其乐。

  我们应该拯救这个社会。让道德重寻昔日的宝座。

  有钱但是不幸福。巴尔扎克的小说《欧也妮·葛朗台》深刻地证实了这一观点。当我偶然读起这本小说时,才体会到金钱所造成的悲剧。

  小说的作者巴尔扎克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家。《欧也妮·葛朗台》讲述了守财奴葛朗台自私冷酷,把金钱看重于一切而百般诱哄妻子,逼走侄儿,毁掉女儿欧也妮爱情的故事。葛朗台死后虽留下一份偌大的产业,却无补于欧也妮的青春幸福及家庭悲剧。

  读了这本小说,我真心为葛朗台一家而感到悲哀,对欧也妮的印象极为深刻。她朴实而端庄,在被金钱充斥的社会里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嗜财如命的葛朗台面前虔诚的如傻子一般,可在自己的爱情信物面前却以死相争。我认为,欧也妮在年轻时相信爱情时是因为她单纯无畏,可经过岁月的磨练,欧也妮因为自己的父亲葛朗台的吝啬和逼迫,放弃了对爱情的渴望,以至于她的新婚丈夫死去之后,她把人世间的一切看的很淡。

  书中还描写了许多精致的细节。比如作者巴尔扎克在葛朗台濒临死亡时,紧紧抓住了他那双小小的眼睛及其情态,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他仅有的一点生命全缩聚进眼睛里,倾注到金钱上,寿终前他竭力去抓那些金子,却断了他的生命。这恰恰反映来了他对金钱几*变态的迷恋。这种想法,至死不变。

  金钱,固然可以换到很多东西。而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金钱却是万恶之源。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6)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9篇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欧也妮·葛朗台》,“书中的葛朗台非常吝啬”妈妈这么告诉我。于是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他到底有多么吝啬?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美丽温娴、天真单纯、善良多情。到二十二岁都没有出去见过别的世面,成天在家缝缝补补。后来暗地与堂弟夏尔·葛朗台相爱,但夏尔又抛弃了她。因为伤心,欧也妮嫁给了他不喜欢的德·彭封庭长。欧也妮可谓一个孝子,父亲曾经只让她吃清水面包,与她母亲的死也有着莫大的关系,更是父亲提供很大的条件使夏尔变心,她却依然待父亲那么好。父亲死后,她虽在生活上继承了父亲的吝啬,但她把钱用在公益事业上。,心地善良的她还替背叛他的夏尔还上了他夏尔父亲两百多万法郎的巨债,当夏尔知道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家产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吃惊与懊悔!欧也妮是伟大的!她的那颗高尚的心,只为最温良的感情而跳动!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相比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我们要赶超仍需走过漫长的探索道路。或许你还在羡慕这些发达国家人民的生活,只是你是了解资本主义下的黑暗腐朽呢》?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欧也妮葛朗台》像一把尖刀,剖开资产阶级家庭中这一纯粹的金钱关系。成功的塑造了吝啬鬼葛朗台这一不朽的文学形象,下面让我们一起领略这部法国现实主义史诗——《欧也妮葛朗台》。

  本文的主人公葛朗台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得势的资产阶级代表,他拥有暴发户的所有特点,贪婪,狡猾,凶狠,残忍,还有为世界读者所公认的——吝啬成癖。对金钱的追逐欲、占有欲使他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作为千万富翁的他住在一所灰暗阴森的老房子里,楼梯的踏板被虫蛀坏了。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天要点的蜡烛,葛朗台都要亲自分发,一点也不能多。当他的侄子从巴黎来到他家时,他竟自己亲自下厨,为的是节省食物。欧也妮为堂弟在饭桌上多放几块糖和一些葡萄,他就用霹雳般的目光瞪着女儿说:“不阻止的话,她们为了你要把索莫城抢光呢,侄儿。”他和所有作品中的吝啬鬼一样,灭绝人性,而其他吝啬鬼和他相比都不及他“亲切”,“崇高”,都不及他工于心计、恶毒。他的吝啬使他的妻子过早谢世,女儿也失去了幸福,终生过着寂寞的生活。口吃和耳聋是他狡猾的典型表现。他利用这套本领,在生意上教敌人不耐烦,逼得对方老是替他这方面打主意,而忘掉了他自己的观点,。发财的欲望使葛朗台心灵空虚,禽兽的本能在他身上蔓延并把他身上人类的感情摧残殆尽。对金钱的贪婪吝啬使他成了吝啬鬼中的吝啬鬼,他的发迹正是资产阶级爆发户的血腥罪恶史。

  如此一个令人厌恶痛恨的吝啬鬼却出人意料的有位善良慈悲的家人,他的女儿欧也妮对父母有着深挚的孝心,对情人有着无私的爱情,对宗教有着虔诚的信仰,对家人有着无限的怜悯之心,俨然是一个纯洁的天使,她淡漠金钱,以慈悲之心善待世人,她对待表弟查理更是无限的信任怜惜与倾慕,甚至不惜冒着被父亲粗暴对待的危险把自己六千法郎的嫁妆赠送给查理作为创业的资本,自己却在被父亲软禁时为查理祈祷,期盼他回来,她的美德在整部书中体现出来,而她的悲剧命运则是作者的反思和对罪恶金钱观念的控诉。

  作者满怀对葛朗台这类人物极度憎恶的情感,将其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对金钱的贪婪和占有这一丑陋的精神世界,以精致的艺术手段推向极致。正是这种“丑”让读者在发笑感叹之余,深刻地认识到金钱对人的灵魂的巨大腐蚀作用。刘熙载《艺概》里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葛朗台正是以这种“丑到极处”,因而“美到极处”的艺术魅力,才得以跻身于世界文学人物画廊而经久不衰。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每当我小气的时候,妈妈就会嘲笑我是个“小葛朗台”。后来我便知道“葛朗台”就是“小气鬼”的意思。最*,我终于读完了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从而真正认识了这位世界著名的吝啬鬼先生——葛朗台。

  小说中的葛朗台是法国索尔城一个最有钱、最有威望的商人。他利用革命形势和种种手段使自己的财产神话般地增长了起来。他十分狡猾,有一套理财的本领。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他为了赚钱常常在做生意时装口吃耳聋。

  他最主要的特点是十分吝啬。为了省钱,家里整年不买蔬菜和肉,由佃户送来,比较重的家务活由女仆拿侬做。寒冬腊月舍不得生火取暖,*时还要克扣女儿和妻子的零用钱。他做木桶生意,计算得像天文学家那样准确,投机买卖从不失败,区里人人都吃过他的亏。

  看到金子和占有金子是他最大的乐趣,为了抢夺女儿的梳妆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他的经典名言是“人生就是一场交易”,临死还要抓住神甫的镀金十字架,真是“要钱不要命”的典型。

  小说中还有些人物也是奉行金钱至上的原则。德·蓬风为了得到欧也妮继承的遗产而千方百计娶到了欧也妮。但谁知命运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他自己先死了,他的全部财产被欧也妮继承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不能钻进钱眼里。金钱虽然拥有一定的作用,但如果贪婪或小气就会毁了你。

  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欧也妮——欧也妮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整部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所遭遇的人生苦难越多,周围其他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

  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无私的爱换回的却是无情的背弃。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夏尔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遭受巨大打击的欧也妮独自承受痛苦,而且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夏尔,并拿出巨款替夏尔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

  当周围的人都陷没在金钱的魔沼中,并甘心被其吞噬整个生命时,欧也妮对待金钱的态度也是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的。尽管她所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但金钱对她来说既不是一种权力,也不是一种安慰。"她根本不把黄金放在心上,只在向往天国,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只有一些圣洁的思想,不断地暗中援助受难的人。"对宗教的虔敬之情使她超越了个人的创痛,以慈悲之心善待世人。她用金钱去兴办慈善事业,而自己过着节俭、朴素的生活。

  巴尔扎克满怀同情与赞美之情塑造了欧也妮,使人们在这个为金钱遮蔽的黑暗世界里看到了一抹光亮。

  初读巴尔扎克写的小说《欧也妮。葛朗台》时,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宛如干涸了许久的井忽然得到了甘霖的滋润一般,一下子扑进了书的海洋中畅游一番。

  本文讲述了一位女子的悲惨故事,她就是欧也妮。葛朗台小姐。因为她父亲葛朗台先生的缘故,她很少涉足世事,她那简单纯朴的生活造就了她的善良、单纯、虔诚的性格,使看见她的人无不眼前一亮。试想一下,当时她与父亲被锁在家里时,那窄窄的一道围墙外,哪一个不是为了金钱勾心斗角?哪一个不是为了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财富玩命奔波?哪一个不是为了追求上位尔虞我诈?世俗的丑恶并没有将她沾污,反而使她成为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莲,是这个时代唯一的星点光明。

  像这样一个温婉娴淑的女子,就应拥有最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她百万富翁的父亲死后,她的生活瞬间跌落谷底,她守着她父亲留给她的巨额财产,守着她那短暂而没有幸福可言的婚姻,孤单了一辈子。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归于*静,她的丈夫死后,好又变成了一群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人的追逐围堵的猎物。

  我想,我们在叹息的同时,也应思考一个问题——欧也妮。葛朗台的悲剧是谁造成的?是她的父亲吗?是她的巨额财产吗?其实说到底是人们对金钱的贪欲,永远不知道满足的欲望。只要有钱,无论是再卑劣的人都能赢得人们尊敬的目光;只要有钱,即使是毫无感情可言的两个人都可以走到一起。一旦没钱,即使是亲兄弟也可以弃之不顾;一旦没钱,那会身败名裂,一无所有,遭人唾弃。这就是被金钱左右的社会,这就是人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时代,钱的多少成了人们划分等级的标准,欧也妮小姐便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品。

  我想,每个人都能了解“金钱是人的奴隶”这句话的涵义,但是真正遇到金钱的诱惑时,谁还能扼制住双手,想到这句话呢?有些象葛朗台先生这样的人,用尽一切卑鄙手段,使尽一切省钱的绝招,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却在他撒手人寰的那一刻拱手让人,这是多么悲哀啊!但更悲哀的是,这个时代是由这群人组成,他们是被金钱奴役的人。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除了深刻的思想内涵外,还有就是对人物的刻画。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最丰富的应该就是葛朗台先生了。无论是他的衣着打扮还是他的生活作风,无不令人称绝。但最令人折服的便是他所向披靡的营商之道——装着耳聋和口吃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的上帝便是金钱,他唯一的嗜好、唯一的激情便是赚钱,在他眼里,钱比命要贵重得多,即便在咽气的最后时刻,还要奋力扑向金子。

  我现在看来,这样的行为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也是令我觉得非常可笑的,因为除了金钱,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只是一个富有的穷鬼而已,或许他唯一还有的,便是得到金钱以后那种虚幻的满足感吧!

  过于看重金钱的人,像葛朗台,象索漠人,乃至那整个时代的人,他们用金钱亲手埋藏了自己和身边人的幸福,而自己,也变成了金钱的奴隶。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欧也妮·葛朗台》,“书中的葛朗台十分吝啬”妈妈这么告诉我。于是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他到底有多么吝啬?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我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能够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我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一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我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我。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但是这个弯来吗?

  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美丽温娴、天真单纯、善良多情。到二十二岁都没有出去见过别的世面,成天在家缝缝补补。之后暗地与堂弟夏尔·葛朗台相爱,但夏尔又抛弃了她。因为悲哀,欧也妮嫁给了他不喜欢的德·彭封庭长。欧也妮可谓一个孝子,父亲以前只让她吃清水面包,与她母亲的死也有着莫大的关系,更是父亲带给很大的条件使夏尔变心,她却依然待父亲那么好。父亲死后,她虽在生活上继承了父亲的吝啬,但她把钱用在公益事业上。,心地善良的她还替背叛他的夏尔还上了他夏尔父亲两百多万法郎的巨债,当夏尔明白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家产的时候,大家能够看出他是多么的吃惊与懊悔!欧也妮是伟大的!她的那颗高尚的心,只为最温良的感情而跳动!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7)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6篇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小说中描写到葛朗台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就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吝啬鬼的特点。在小说中葛朗台似乎是个很勤劳能干的人,但他最大的失败就在于对于金钱的看法,我想假如有一天葛朗台失去了所有的积蓄,他面临的就会是精神的崩溃。

  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则,一文也不带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意思是绝对尊重财产私有权。然而他毫无顾忌地无偿占有旁人的劳动,毫无顾忌地把私人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家的土地上。他认为手生来是捞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所以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自然是“罪大恶极”的了。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可怜的女儿守着他的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捕围猎的对象!

  最*又读了一遍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体会了也不少。欧也妮葛朗台是四大吝啬鬼之一,他做起生意常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自己稳操胜券,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家产万贯的他扣妻子的费用,让女儿吃清水面包,贪婪,吝啬。金钱就是他的上帝。他死后神父给他做临终圣事的时候,他半闭着的眼睛突然看见了神父身上带的十字架是金的,竟然复活了,当神父让他吻一下十字架上的基督时,他竟然伸手去抓,这也费尽了他的所有力气。作者刻画的人物真的很有趣。

  再读欧也妮葛朗台通过这也让我想起了*的一个守财奴。同样是在死的时候就是不咽气。用手不停的比画,做动作。就是看不懂。最后他的老婆明白了,原来他是指着他家的灯,意思是两根灯芯太浪费了,他老婆给他掐了一根他才咽的气。

  哎,吝啬真的是没有好下场的!

  《欧也妮·葛朗合》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夏尔,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刻,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我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孩,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胆小懦弱,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夏尔,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子她。遭受巨大打击的欧也妮独自承受痛苦,并且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夏尔,并拿出巨款替夏尔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姻。这样的爱情是纯洁和高尚的。欧也妮对待金钱的态度也是与众不同的。尽管她所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但金钱对她来说既不是一种权力,也不是一种安慰。“她根本不把黄金放在心上,只在向往天国,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只有一些圣洁的思想,不断地暗中援助受难的人。”对宗教的虔敬之情合使她超越了个人的创痛,以慈悲之心善待世人。她用金钱去兴办慈善事业,而自己过着节俭、朴素的生活。

  老葛朗合这个人物形象也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老葛朗合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的很。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光灿灿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因为钱,已然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夏尔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禁闭。在他心里,金钱战胜了人性。

  巴尔扎克的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它震撼了每一位读者。对于这部作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吧。

  这几天读《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从守财奴吝啬鬼的角度已经没啥可解读的了。再次重读,我竟然被欧也妮的爱情打动了。

  不要因为欧也妮是葛朗台的女儿而看不起这个人物。读后,在我心目中欧也妮是个可怜的女子,一生被父亲操纵,蹉跎了青春,牺牲了爱情。人的一生最美好的两样东西,她都没有享受到。最后,一个人坐拥无数金钱,又有什么幸福可言?因为她最不需要的就是钱。

  说到欧也妮的爱情,多像木心写的《从前慢》。

  欧也妮和堂弟的相遇是在繁华之外的索莫城,这里保守落后,到处充斥着陈腐乏味的气息。从巴黎来的堂弟刚刚二十一岁,长相气质穿着打扮在欧也妮眼中无异于神祗一般,何况还是她亲亲的堂弟。他让她打开了少女的情窦,敞开了少女的情怀,把无限柔情都倾注在堂弟身上。

  而这个堂弟查理,在巴黎过的是风花雪月声色犬马的生活。如果不是特殊的时期,特定的环境,他绝不会爱上他的堂姐。但毕竟在那些短短的时日,年轻人的纯真与契合,狭窄的空间,专注于父亲过世的悲痛,都让查理臣服于欧也妮单纯热烈的情感。他们互送信物,定下誓约。一别七年。

  查理身上毕竟有与老葛朗台相同的血液,经商的眼光头脑样样具备,同时具备的还有他伯父的贪婪,对金钱无止境的欲望。一旦脱离索莫城葛朗台那陈腐的房子,怎可能要求他对欧也妮的爱情忠诚到底。

  而从未走出索莫城的欧也妮,她的一生只够爱她的堂弟一个人。即使后来堂弟负了她,她依然能不怨他,不仅不怨,还替他偿还债务,挽救他的名声,亲手促成他渴望的婚姻,成全他的大好前程。做完这些,她把自己当成祭品,供在婚姻的殿堂上,任人取舍。她明知道特蓬风所长等待她那么多年,绝不是守护她爱她,而是觊觎她父亲惊人的财产。但她不在乎,她毫不犹豫的在那份夫妻可以互相继承遗产的文件上签字,唯一的条件就是在婚姻中,有权守护自己的身心。

  在书中,可能作者一心一意塑造着守财奴的形象,笔触一贯的嘲讽辛辣,极尽挖苦之能事。巴尔扎克成功了。葛朗台甚至化身典故,成为守财奴吝啬鬼的代名词。但是,这位不解风情的文学巨匠,不知道是写作的惯性,还是由于他的不解风情,在他的笔下,毫不怜香惜玉,对欧也妮的爱情也充满了嘲讽。让这位可怜的姑娘感人的爱情,丝毫散发不出光彩。

  不仅如此,欧也妮纯真善良的形象,也被她父亲的贪婪狡诈掩盖的死死的。有谁能在作者排山倒海般的嘲讽中,去发现认可这一份*的存在呢。当然,巴尔扎克也不是完全吝啬笔墨,在文中最后,作者写到,“特蓬风太太三十三岁做了寡妇,富有八十万法郎的收入,依旧很美,但是像个将*四十岁的女人的美。白白的脸,安闲,冷静。声音温柔而沉着,举止单纯。她有痛苦的崇高伟大,有灵魂并没有被尘世玷污过的圣洁。”如果写到这里,我几乎相信了作者爱他笔下的欧也妮,但紧接着,他又写到,“但也有老处女的僵硬的神情,和内地闭塞生活养成的气量狭小的*惯。”然后他又写到她保有她父亲的一些生活*性。但她毕竟不同于她的父亲,她慷慨捐建教堂和学校,这是老葛朗台死也不会做的事。可能作者受他笔下人物的影响,夸人都夸的这么吝啬。

  正是因为作者不爱惜他笔下的欧也妮,我更信服茨威格笔下的巴尔扎克。巴尔扎克的一生,就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写作,还债,根本没好好谈过一次恋爱。他把经商的才智都奉献给他笔下的葛朗台。从而一定把对谈不成恋爱的嫉妒,倾泻给欧也妮。可怜的欧也妮!

  但好在我喜欢这种从前慢的爱情,古旧的阁楼,寂静的院子,长满青苔的凳子。一本正经的谈着废话,在围墙下一起默想,背着父亲偷偷的约会。用七年等待一个人,用一生祭奠一份爱。爱情的圣洁与纯粹,不知世界为何物的灵魂之美,无不动人心魄。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夜色入户,唯独几颗星星稀疏地点亮着夜空,似一场未知的梦。在宁静中我慢慢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抬头,思索那存于心头的.解:

  书中记叙了索漠城有个箍桶匠欧也妮,他利用各种手段疯狂地积累财富,他利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作为鱼饵,使格拉桑、克罗旭一家为自己的事业奔忙。他家资千万,但非常吝啬,对家人极为苛刻。最终,因病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他的万贯家财,而欧也妮也在金钱的包围下做了许多的善事,慢慢向天国前进。

  依稀记得葛朗台临终前最后一句话:“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儿向我交账。”此刻,葛朗台抛开了亲情,生死的环绕,对他来说,金钱就是他生命中的最大的乐趣。敛财、守财,这是葛朗台一生对钱的最大信奉,当那双饿虎般的眼睛扑向欧也妮的梳妆匣时,我真的想问;“钱真的那么重要吗?”

  丁俊晖曾说过一句话:“人不能把钱带进坟墓,但钱可以把人带进去。”试想:金钱真有那么坏吗?,有钱意味着你锦衣玉食,时时刻刻保持尊严;没钱,不仅意味着你粗布衣、粗食,而且意味着你常常遭受屈辱。其实,金钱在指向物质的同时,也指向精神。人活着需要钱,但不能只为钱活着,钱是生活的条件,但不是生活的唯一。他,是奉献的楷模,是特立独行的时代骄子,也是最有资格解释“反哺社会”的“*盖茨”!20xx年4月20日,白手起家的曹德旺向玉树捐款1元,紧接着,5月下旬,他又向西南5省旱灾地区捐赠2亿元……此刻,金钱在真爱面前,变得多么渺小。

  20xx年初,*被评为世界上最“拜金”的国家,无疑是个不良的信号,我们都该问问自己:我们的金钱观正确吗?但如今,富二代们却演绎着现实:开名车、砸钱……无法跳出金钱的五指山,渡不过欲望的刹那河,等待的只是对金钱的漫长追求。财富在成就人生的同时,也颠覆着年华,唯有看你如何使用它?

  也许,我们没有庄子“泥泞中亦可”的超然;也许,我们无法独处陋室感受刘禹锡“台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脱俗,但我们可以拥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冷静,拥有“我视金钱如粪土”的豁达。即使曲散人终,即便年华纷飞,我们依旧成为永恒。

  一等幸福的人有钱做善事,二等幸福的人有钱做乐事,三等幸福的人有钱做闲事,四等幸福的人有钱做蠢事,五等幸福的人有钱做坏事,试问:你是几等幸福的人?

  相信你我这一辈90后,将会更加充满智慧地面对金钱。


采蒲台的苇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8)

——《采薇》读后感 (菁华5篇)

  《采薇》是《诗经》中的名篇,这首诗就是一个戍边的士兵久历艰苦,在还家的路上又饱受饥寒,痛定思痛后悲伤心情的真实写照。这首诗描写了周人向往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对战争的厌倦。北方游牧民族侵犯周朝,士兵为保家卫国而出征。出征前“杨柳依依”,惜别之情溢于言表。三年后,生还归来之时“雨雪霏霏”,战后萧索破败之景顿时跃然纸上,悲凄之感犹然而生。

  从戍边者思乡的悲歌中,感悟个体生命的无能与叹息。在保家卫国的精神中,感受个体精神境界对于自然生命的超越。归途中感受个体生命对苦难的体认,《采薇》通过情绪诗意般的流露和宣泄,提出了一个冷峻的理性思考。生命的解读。在浩瀚博大永恒的宇宙中,人渺小的不及一粒微尘,人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不是自己的选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不是自己的选择。同样在生存期间,虽然有生存的意识,所谓生存的权利,但你同样没有生存方式的选择。人类不过是装在宇宙这个化学试验瓶中的最微小的一個不等于零的分子,瓶中任何元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到人的变化。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会使生命的个体陷入困境。《采薇》中的主人公一场战争将他无辜的卷入。他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回家,却难以实现。战争给予他的生存体验是既痛苦而又兴奋的。在这里作者没有写战争中流淌的鲜血,残缺的人体,扭曲的面孔,燃烧的战火,堆积的死体。是因为人在社会主流意识的洗礼中短时间会被蒙蔽,而只是展现了他来自群体意识的兴奋“维常之花,·君子之车·,四牡业业,象弭鱼服,”让他体验了从未有过的荣光和威风。同时也给他带来无限的思家的苦痛。战争结束了,经过了生命的苦苦挣扎,他还是他,“载饥载饿”。试问战争对他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而已。而这种经历与体验原本就不是他的选择,即使他想选择也选择不了。任何生物只能是自然的选择,而选择不了自然。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家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将帅、遣戍役,守卫边疆,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实实的思想,忧伤的情调并不降低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笼罩全篇的情感主调是悲伤的家园之思。这首诗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作为边塞体裁的鼻祖,内容却没有仅仅停留在爱国这一片面情怀的抒发,而是真实热烈地表达了戌边从戎的艰苦与忧愁。

  《采薇》主导情致的典型意义,不是抒发遣戍役劝将士的战斗之情,而是将王朝与蛮族的战争冲突退隐为背景,将从属于国家军事行动的个人从战场上分离出来,通过归途的追述集中表现戍卒们久戍难归、忧心如焚的内心世界,从而表现周人对战争的厌恶和反感。《采薇》,似可称为千古厌战诗之祖。

  《采薇》一诗写西周时期一位饱尝服役思家之苦的戍边战士在归途中所思所想,叙述了他转战边陲的艰苦生活,表达了他爱国恋家、忧时伤事的感情。

  全诗共分六章,前三章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征战的苦况。这位戍边战士长期远离家室,戎马倥偬。军旅生活是那么艰苦,驻守地转移不定,王室公事无休无止,战士们无暇休息,有时还得采薇充饥。对此,难免怨嗟,产生渴望返回故乡之情,但为了抵御狁的侵扰,为了实现边境早日安定,战士们坚持下来,恰当地处理了个人忧伤痛苦与保卫疆土的矛盾。

  四、五两章笔锋陡转,描写边防将士出征威仪,全篇气势为之一振。先以自问自答的形式,流露出出征将士们雄纠纠气昂昂的自豪感。接下来对战车以及弓箭的描写,显示出将士们装备的精良和高度警惕的精神状态,使主人公的爱国思想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末章忆昔伤今。“昔我”两句以乐景写哀,“今我”两句以哀景写乐。然而在九死一生归来之际,庆幸之余,难免痛定思痛;加之归途艰难,又饥又渴,怎不悲从中来呢!

  此诗选自《小雅》,却与《国风》同样运用了重叠的句式与比兴的手法。如前三章的重章叠句中,以薇的生长过程衬托离家日久企盼早归之情,异常生动妥贴。第四章以常棣盛开象征军容之壮、军威之严,新警奇特。

  末章“昔我”四句,分别抒写当年出征和此日生还这两种特定时刻的景物和情怀,言浅意深,情景交融,历来被认为是《诗经》中最有名的诗句。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豌豆我采了又采,即使采完了,又会长出来的,要不是因为猃犹的缘故,我不会长期镇守在边境地区,而是回到故乡。这是《采薇》第一章大概的解释。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历史永久,搜集了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诗歌。《诗经》大概有300多首,都是由孔子和君吉甫从民间和皇室上收集并编制而成的。之所以称为《诗经》是因为汉武帝把诗、书、礼、易、春秋化为五经的缘故,就是大家所说的四书五经中的五经。

  《诗经》的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风,风在诗经里面包括了15个地方,也就是15国风。比如说我们所熟悉的《兼葭》,就是秦风类型;第二部分是雅,分为大雅和小雅,小雅比较容易懂,而《采薇》就是《小雅鹿鸣之什》里面的,那么大雅呢?晦涩难懂,需要有很高的文言基础的人才能领悟;第三部分是颂,颂主要用来赞美国家的或是举行祭祀仪式上用的。

  《采薇》是一首镇守边疆的士兵返乡的诗。讲述的是一个士兵以采豌豆为开头来抒发相思之情。这首诗经专家考证创作于西周时期,不过,可惜作者不详,因为先秦时期的作家一般都是不留名的。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是六年级语文书中《采薇》的节选,被誉为诗经中写的最有名的诗句之一。写出了出征和回乡中的景物和情怀。被很多古人引用,是一段以乐景写哀情,又以哀景写乐情的典范。对比了出征前的杨柳依依和现在的大雪纷飞,来说明自己离家之久,思念之深。

  经常读诗带给我很多不同的感受,大概思念家乡和怀念亲人是我们*人永不褪色的记忆吧!

  《采薇》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从《采薇》的内容看,当是将士戍役劳还时之作诗中唱出从军将士的艰辛生活和思归的情怀。

  全诗分六章,前三章叠出,以采薇起兴写薇由作而柔而刚,而戍役军士远别家乡,历久不归,思乡之情,忧心不已!作者写道:山薇啊,你发芽了,出生了,我们总该回家了吧!但转眼又是一年,我们都顾不上家室,这却是为何呢?为了猃狁入侵之故,我们连好好坐上一会儿也来不及,也是为了猃狁之故。我们需要攻战!又到了采薇的时候,薇叶长大了,枝叶柔嫩,这下总该回家了吧!心里的忧伤如此炽烈,为战事奔波,我们戍期未定,谁难替我们带回家信!山薇长得粗壮刚健了,这下该回家了吧!已是阳春十月了!可是王事没完,还没法闲暇,忧伤的心情好不痛苦,却无人相慰劳!四、五两章是写边关战事繁忙、紧张:那盛开的`花是什么?是棠棣之花。用花之盛起兴,喻出征军伍车马服饰之盛:那好大好大的是什么?那是将士的*,兵车既已驾起,战马高大雄健,战事频繁,军队又要迁徙,岂敢定居?驾着四匹昂首高大的公马,军将们坐在战车上,步兵们蔽依车后,战马威武雄健,兵士手中的象骨的弓和鱼皮箭袋时时佩在身边,猃狁的侵战如此强大猖狂,马的。第六章则笔锋一转,写出征人在还乡路上饱受饥寒,痛定思痛的哀伤心情:想能不日日加强戒备?这两章写的是猃狁的匈悍而周家军队盛大的军威,纪律严正,卒伍精强。但是戍役的生活也是艰辛而紧张的,这些都是作者用写实的笔法来写起出征之时,那依依杨柳,枝茂叶盛,而此时风雪归程,路远,天寒,又饥,又渴,可谓十分狼狈而又凄苦。晋人谢玄把“昔我往矣”四句论为三百篇中最好的诗句。在文学史上影响极大。常为后世文人反复吟唱、仿效。由于《诗经》素以浑厚、质朴着称,这类如此凄婉动人的作品确属不多。因而它便成了《诗经》抒情作品的一个典范而为历代文学家所称颂。

  这首诗的主题是严肃的。猃狁的凶悍,周家军士严阵以待,作者以戍役军士的身份描述了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戊役,守卫*,军旅的严肃威武,生活的紧张艰辛。作者的爱国情怀是通过对猃狁的仇恨来表现的。更是通过对他们忠于职守的叙述——“不遑启居”、“不遑启处”、“岂敢定居”、“岂不日戒”和他们内心极度思乡的强烈对比来表现的。全诗再衬以动人的自然景物的描写:薇之生,薇之柔,薇之刚,棠棣花开,依依杨柳,霏霏雨雪,都烘托了军士们“日戒”的生活,心里却是思归的情愫,这里写的都是将士们真真实实的思想,忧伤的情调并不降低本篇作为爱国诗篇的价值,恰恰相反是表现了人们的纯真朴实,合情合理的思想内容和情感,也正是这种纯正的真实性,赋予了这首诗强盛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未了解这篇诗之前,我便经常听到这句,当时还只觉得这句话是多么的富含诗词韵律之美,如今再读,便发现其中竟然饱含征战之苦和士兵们期待和*的心绪。

  既然当初是这句深深吸引了我,那么我便着重地来说说我对这句诗的看法。今何幸而生还矣,且望乡关未远矣,于是乃从容回忆往时之风光,杨柳方盛;此日之景象,雨雪霏霏,一转瞬而时序顿殊,故不觉触景怆怀耳。“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让那一股缠绵的、深邃的、飘忽的情思,从风景画面中自然流出,含蓄深永,味之无尽。这四句诗也被后人誉为《诗经》中最好的句子。当初我离去时,是谁在依依杨柳中送别我,如今我九死一生归来的时候,又是谁在霏霏雨雪中等着我?时光流逝,季节变换,旧我离去,现我归来,在去去来来中,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似乎什么都没得到,只有在杨柳岸边不舍离去的身影,在漫天飞雪中焦急等待的灵魂,在漫长道路中拼死挣扎、战战兢兢归家的旅人。所以战争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无从得知答案。

  那么,我到底又是谁呢。如果可以想象,这个我是那位吟出“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士兵,也是那唱着昂扬的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行”的士兵,同时还是那位在蒙蒙的细雨里唱着归乡的“我徂东山,滔滔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的士兵。相思之情与报国之志,豪放与苍凉如此和谐地交织在一起,奏响的是真实的生命乐章。此诗之佳,全在末章,真情实景,感时伤事,别有深意,不可言喻,故曰“莫知我哀”。不然凯旋生还,乐矣,何哀之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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