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8-08 22:57:58 读后感

读后感1

  在我看来,《圣经》这本书其性质与我们大家都看到过的《心灵鸡汤》很类似,都是通过很多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做人、为人处世的道理。只不过《圣经》更加的抽象化,更加的过于伟大,更加的倾向于去表达人们的美好愿望。最不同的一点是《心灵鸡汤》主要是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而《圣经》则告诉我们“这么做,你觉得怎么样?”。在这点上,我还是比较认同《圣经》的。因为在生活中任何事都没有什么该与不该,每个人的看法和处事的方法都不一样,所以自己觉得怎样做怎样好就怎样做,这样应该比较符合人性吧。

  在读着《圣经》这本书的时候,我有无数次都被它所感动,总是莫名其妙的有一股热流从心底往上涌。我知道这是因为里面的人物,里面的事情都让我觉得太美好太让人憧憬。与现实相比较起来,那是多么的完美啊,多么完美的人啊,多么完美的世界啊。虽然他们是生活在贫穷与饥饿中,但是他们还是对生活充满了幻想充满了希望。如果我们身边的人都有着他们这股耐力与勇气以及乐观的生活情绪,我想还在感叹生活不公*的人应该不会存在吧,感叹自己的命运多舛的人应该也不会如此之多吧。在这一点上现代人真的是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啊,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的生活虽然还没打到让任何人都可以挥霍的程度,但是要让每个人都吃得饱还是不成问题。只要你肯努力,你可以得到更多。所以《圣经》中的不管遇到任何事情都抱着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想法是值得我们去学*的。

  《圣经》这本书不仅是在故事情节上很生动让人难以忘怀,而且在语言文字上也很美丽。它的词,它的句都很朴实而不华;即浅显易懂,又让人回味无穷。

  但是我们在生活当中不能仅仅只是靠《圣经》中的优美语言来过活的,如果把它当做我们的精神支柱,然后将其付诸于实践的话,这才是最完美的搭配。如果只是一味的盲目去相信上帝,把任何事情都归于上帝,希望得到上帝的谅解和宽恕,希望上帝帮自己度过难关,或是希望上帝帮自己达成愿望,而自己从来就什么都不做,什么都在等待的话就会事与愿违,事事都不顺。所以我们应该将《圣经》中所传达的教义和生活哲理赋予精神上的意义,让它鼓励自己,给自己一个更加积极的努力方向。

读后感2

  暑假里,马小跳和他的伙伴们一起去外婆家里玩,司机小王把他们送到了外婆家。

  来到这里之后,他们认识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还有唐飞,唐飞因为没有见到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很不高兴,马小跳告诉他说因为她妈妈不让她来。

  第二天他们和阿空去摘果子的时候,腊肠和狗拖拖给他们讲了个故事,靠*山边的水池里有一只女鸭子叫麻花,它每天过的都很开心,幸福……

  然后,他们就去找那只鸭子,找到麻花之后。看到麻花和一只黑色的鸭子结婚了,生活的很幸福。麻花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心中的幸福仿佛没有边际。

  我一定要学*麻花知足常乐的精神,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有充满乐观向上的态度,做天下最快乐的孩子。

读后感3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现了一位可歌可泣的领导。他喜欢在胸前佩戴一枚“为人民服务”的纪念章。他躺在病床上时,心里却想着远在云南锡矿的工人们。他就是我们伟大的第一任*——*。

  文章《一夜的工作》就是描述*改了一夜的文件,还用各种手法衬托出*的劳苦、简朴。

  文章中有一名话,让我很震惊,但震惊的不是这句话的对比手法,而是震惊这句话对比出的现实。“那是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室内陈设极其简单,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如此而已。”是啊,*为人们奉献了这么多,晚年时,是该住在宫殿一样的房子享清福了,可*不这么想,房子里陈设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仅仅是两把椅了、一张写字台、一盏台灯罢了。没有什么舒服的沙发,更没有什么宽阔的茶几。想到这些,我心中涌起一种感动的情怀。我真想大声喊出:“我为*有*这样的人而骄傲。”此时此刻,我的心也只能用这句话来表达了。

  越往后看,我越激动,尤其是看到有一处,让我倍感激动,但激动的同时,我也有点疑。那句话是“喝了一会儿茶,就听见公鸡喔喔喔地叫明了。”*竟然忘我地批改了一夜文件,并不曾睡过一会儿,甚至连一个盹都江堰市没打过。这样想着,我也主生了一个疑问:难道*是铁人吗?竟然可以一夜不睡觉!于是,我又不由得在心里再一次敬佩*了。

  *真是一位值得大家爱戴的好*。

读后感4

  我读过许许多多精彩有趣的书籍和文章,这些文章都让我记忆犹新。不过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属于[[三国演义]]了。它让我了解了许多精彩的三国故事。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首。主要讲了后汉末年宦官乱政,大将军何进与宦官争斗后来宦官和何进被杀。*又落到臭名昭著的董卓手里。后来董卓被杀。有经过诸侯们的互相争斗。在这个大乱世中英雄辈出终于经过刘备,孙权,曹操的'奋斗终于天下三分。

  所以我最喜欢细细品味这个四大名著之首的[[三国演义]]了。

读后感5

  纪录片《海洋》,这是一部关于海洋真实故事的影片。影片开始让我们看到的是过去没被人类破坏的海洋,那时的海是湛蓝的,壮美辽阔。海面上有成群的海豚嬉戏追逐,时而优雅地翻滚跳跃,有成群的海鸟冲入水中捕鱼,还有悠然自得的鱼群,巨大的水母群,

  那时的海洋是鱼的乐园,是鸟的天堂,它们在镜头前展示着旺盛的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对海洋的开发,海洋的物种越来越少,人们污染着海洋。其中一个镜头令我心痛,人类为了鱼翅而猎杀鲨鱼,取完鱼鳍和尾巴再把流着鲜血失去鱼鳍的鲨鱼扔到海里,只剩下躯干的鲨鱼在被血染红海水里沉下去了,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胃口变得如此残忍。

  人类不断地探索太空,却不注意海洋,海洋不断被污染,在海洋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生物却因为人类惨遭灭绝,或许将来我们只能在水族馆里看见海洋动物了。

  海洋孕育了生命,也是我们人类的家园,我们应该珍惜海洋这片蓝色的领土,我,们应该保护海洋动物。

读后感6

  最*一段时间,我读了《龙珠之战》这本书,被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感动着。

  《龙珠之战》讲述的是在中古时期由于某种神秘力量的作用,一直藏匿在龙之秘境的龙珠突然炸裂成两半,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龙族的力量也因此而遭受重挫。因为龙珠是龙族的圣物,是龙族强大的能量来源和绵绵不尽的生命本元。为了找到龙珠的碎片让龙珠复原,龙族和他的朋友洛克王国的洛克们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过程中他们先是遇到了阴险的假海德,后来还遇到了卑鄙的恩佐和无耻的库伦……但是困难没有吓到这些洛克和龙族的勇士,在重情重义的洛奇、顾全大局的夏奈,英勇的lulu的帮助下,他们战胜了邪恶力量和黑巫师恩佐。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件事:为了和*,一切冒险都是值得的。但是,做人做事不仅要有勇有谋还要顾全大局,为朋友着想,而不能为了一己私欲,二不顾大家的感受,让大家受难!

读后感7

  读了雷锋叔叔的故事以后,我才知道雷锋叔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榜样。俗话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叔叔是我们学*的好榜样,我很尊重敬爱雷锋叔叔。雷锋是一个为别人着想的军人,他坚定,有责任感,雷锋叔叔曾经说过:"

  我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和阶级的最高利益,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澎拜不已。

  雷锋叔叔真是一个好人,我*时看见别人摔倒的时候要扶起来,当别人问问题时,要给别人讲解……虽然我们做的好事不是很多,可是,只要为人民献出一点点爱,也算是我们尽一份力。

  如果每一个人都善于帮助人,我相信:世间会变得更美好!

读后感8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恶打。但是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许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是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好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许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读后感9

  抗日时期,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小男孩张嘎和奶奶相依为命。为了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战士钟亮,奶奶英勇牺牲在日军的杀害下,养伤的钟亮也被敌人俘虏。为替奶奶报仇、救出老钟叔,嘎子历经艰辛,找到了八路军,当上了一名侦察员,进行着光荣的抗日事业。这便是《小兵张嘎》的主要内容。

  在我眼中,嘎子是个机灵又坚强的男孩,他是一个优秀的侦察兵。他曾用机灵的头脑,化险为夷,眼疾手快夺下敌人的枪;他有颗坚强的内心,在目睹奶奶惨死后,毅然参军。

  合上书,嘎子他那铁一般的精神让我热血沸腾,奶奶的英勇牺牲让人敬畏。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作为嘎子的同龄人,我敬佩他的勇气,这值得我们好好学*。让我们向英雄致敬!

读后感10

  詹天佑——一个爱国工程师,我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佩服。课文所提及到的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一项连外国工程师都不敢轻易尝试的艰巨任务——建一条搭在高山深涧上的京张铁路。

  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智慧破解了一道道难关,出色地完成任务,为*争了一口气。是什么力量驱使詹天佑不怕困难,出色的完成了这条铁路呢?

  我想,应该是那颗热切的爱国心吧。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不可能不怕困难,接受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可能会面对帝国主义者的讥讽中低下了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爱国,这条铁路不可能这么出色地完成,直至用到现在,甚至以后……这一切成功的因素,全因为他的'一颗爱国之心,一颗赤诚的*心。爱国,每个人也许会说,也会懂。

  可是,有人会认为,我们还小,爱国要长大后才是我们的事。可我却认为,爱国,也可以从小事做起——捡起一张纸,为我们周围的环境添一份洁净;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秩序安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珍惜每一滴水,保护水资源,节省资源;认真听好每一节课,多学知识、本领……我们从小就要爱自己,爱集体,爱社会,爱城市,其实都是爱我们自己的国家。

读后感11

  小时候曾听妈妈讲过雷锋叔叔的故事,但我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几天自从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雷锋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安庆乡简家塘一户贫困农民家庭,雷锋7岁就开始上山干活,父亲因病去世,哥哥也因没钱治病而死,弟弟也饿死了。雷锋与母亲相依为命,后来母亲因受不了而上吊自杀了,因此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虽然他吃不好,穿不好,但他依然觉得快乐,雷锋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练就了他坚韧不屈、不畏困难的品格。

  雷锋从小就勤奋好学,即使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下,他也很珍惜每次来之不易的学*机会,争分夺秒,总坚信知识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再想想我,有好几次做作业做做玩玩,思想开小差,还有妈妈给我买的一些课外书,遇不感兴趣的就走马观花的看一遍完事,并没有细细品味,我想在如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以后一定要向雷锋叔叔学*,珍惜现在美好的学*机会,不怕困难,勤奋好学,因为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最好途径。

读后感12

  “募捐”,看到了这个诱人的题目,我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是谁在捐钱?把钱捐给了谁?是谁在献爱心……一连串的问题使我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走进《募捐》这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林翌上课的时候一直想打瞌睡,班长张亚亚时不时踢他的凳子,他对张亚亚的多管闲事一直非常“感冒”,他打瞌睡都是因为爸爸妈妈不在家,自己偷偷玩电脑而造成的后果。有一天,林翌觉得很沉闷,他的座位开始不断地摇摆起来,他以为张亚亚又在踢他的凳子。就在这时,老师让同学们都往操场上跑,林翌就忍不住挤撞张亚亚。原来是发生了一场地震。当林翌知道发生地震时,才感到自己挤撞张亚亚是不对的。可是在地震过后,学校举办了捐献活动,老师让同学们献爱心。林翌妈妈给了他100元,可他只捐了50元,捐得最多的是张亚亚,她捐了500元,和校长捐的同样多。这真是爱心助学的好心人,这是她在过年时攒下的压岁钱,她一直没舍得花。可林翌觉得张亚亚在嫉妒他,和他比高低。最后在张亚亚外婆的解释下,林翌才读懂了张亚亚——(原来张亚亚和拣破烂的外婆就住在林翌家的车库里)林翌觉得自己很愧疚,被张亚亚的所作所为所感动。在第二天的体育课上,张亚亚忽然晕倒了,林翌帮老师把张亚亚送进了医院,并为她送玫瑰花,同学们的眼角上都溢出了泪水……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在别人困难时,不能嘲笑别人,应当伸出友谊之手,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把温暖送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后感13

  读完《狼牙山五壮士》,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狼牙山五壮士》讲的是抗战时期,八路军某部七连六班五位战士为掩护众和主力撤退,诱敌上山,英勇杀敌,最后,他们把敌人引上绝路,在班长宝玉的带领下纵身跳下了万丈悬崖,用生命和鲜血谱写出一首气吞山河的壮诗篇的事。

  读完这篇课文,我深为勇士所感动,联想到自己,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先员,在学*在遇到的困难所采取的态度……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半天,仍想出来,那时,夜已很深了,我懒着再去想它,于是,我便把这题空着,心想明天照老师说的抄进来不就得了我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起来。不知不觉,我养成了不爱动脑筋的坏*惯。但没想到,期末考的时候,我这个学*委员,各门*均成绩才81分!这就是应对困难退缩的结局。

  回想起自己对待学*的态度,再看看五壮士为了民族的**事业,敢于赴蹈火的精神,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多么不就应呀!如果这天,我在学*上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那明天怎样去为祖国做贡献呢

  先烈们,我必须要以你们为榜样,不怕困难,勤奋学*,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完美富强!

读后感14

  我看过一本好书名字叫《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这是一部有趣的作品,书中的情节匪夷所思深深吸引着我。这本书偏于冒险题材,而内容跌宕起伏又出呼人们的意料。后来并被改成电影、电视在全球播映。

  主人公格列佛本来是一名医生,可经历了风暴后又感觉他是一个冒险家。在书中他先后去了四个国家,了解不同的风情,受到了不同的待遇。他每到一处,都有新鲜和刺激的事情发生,不断吸引着我读下去!作者对每个情景都做了细致的描绘,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读起来妙趣横生。小人国遇到格列佛表现出的是恐惧,大人国遇到格列佛表现出的是惊讶,而飞岛国和慧马国遇到格列佛则表现出疑问。主人公格列佛面对危机,机智勇敢,随机应变,一次有一次脱离了险境,化险为夷。

  这正是我们要学*的,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一定要沉着冷静,积极应对才能克服走出困境!要把这种不畏惧困难的精神运用到学*和生活中!

读后感15

  最*,我在看杨红樱阿姨写的马小跳系列中《孔雀屎咖啡》这本书。

  《孔雀屎咖啡》这本书里写了只有上档次的人才能喝出孔雀屎咖啡里一种梦幻的味道,使人飘飘欲仙、神清气爽、回肠荡气、妙不可言。

  孔雀屎咖啡店里老板非常狠心,把可怜的蓝孔雀关在黑笼子里,硬往它嘴里塞很多很多的它不喜欢吃的咖啡豆。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他们几个富有正义感,揭露了孔雀屎咖啡的真相,并把蓝孔雀和跳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救了出来,送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个故事让我先想到了《皇帝的新装》这个童话。两个骗子为了获得金钱,利用了不多数成年人的虚荣心,成功地欺骗了皇帝、大臣们等。最后还是小孩子揭穿了谎言。

  我喜欢马小跳他们,因为他们心地善良、敢于讲真话。我也要做一个诚实不说谎的人,还要爱护小动物。


读后感15篇扩展阅读


读后感15篇(扩展1)

——《童年》读后感15篇

《童年》读后感1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深有感触,故事是这样讲的:阿列克赛小时候父亲就去世了,而刚出生的小弟弟也夭折了,母亲伤心欲绝,离开了,外祖父也不怎么喜欢他,还经常打他,两个舅舅也很讨厌他。而这个阿列克赛就是高尔基,高尔基小时候多可怜啊!只有外祖母一个人疼他,后来母亲又结婚生了一个小弟弟,而母亲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外祖父也不养他了,只有他和外祖母两个人了….

  哎!高尔基真可怜,受家人看不起,如果是我,早就一脚踢飞他们了!不过他和继父的孩子相处很融洽!他的舅舅却让自己的孩子来骗他,害他被打!他的舅舅真讨厌,不过他和外祖母生活的也不错。后来被送到了外祖母的妹妹家,女主人很自大,男主人很友好,老婆子很讨厌,连书都不让看!我认为,高尔基完全可以逃走,可他为了外祖母没走,我很敬佩他。

  每个天才都不是一出生就是天才,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只要努力,就嫩更成为一个天才!

《童年》读后感2

  读完《童年》这本书后,使我认识到二十世纪俄国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及其精神特征,特别是阿廖沙的成长以及他内心世界的变化,更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普通人的灵魂。

  刚开始读的时候,由于阿廖沙家境的变化便使我也有一种压抑的感觉,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还不懂失去亲人的痛苦,他看到母亲的悲恸只是感到困惑和惊愕。随着他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生活环境,认识了本不应陌生的姥爷一家人。没有温暖,没有和谐,他看到的是姥爷的暴躁、喜怒无常,舅舅们的粗野自私。在这样一个无情的天地里,只有善良的姥姥给予他关爱和温暖,是姥姥激发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对正义的认识和追求。姥姥是个正直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好人,她是阿廖沙成长过程中最具影响的人。在那样艰苦且有污浊恶劣的生活中,阿廖沙吸取了姥姥身上的优秀品质,成为一个善良、乐观、正直的人。作者通过人物性格对比的写法,更深刻地说明无论怎样落后与野蛮的社会中,总会有善良、美好的人与事存在,并且所有的丑恶必将被美好所取代。

  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更确信明天会更好!

《童年》读后感3

  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不必管人世间的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败……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虐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这让我感慨万千。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童年》读后感4

  我在这个暑假里,读了高尔基一生的三大名著,想必说到这里,大家都知道是哪三本了吧。当我读完这三本书的时候,尤其是《童年》这本书时,我陷入了沉思。

  《童年》这本书一开始讲的是高尔基的父亲被霍乱传染身亡后,高尔基跟随外婆和母亲一起来到外公的`染坊。在那里,高尔基读懂了“人心险恶”这四个字。高尔基的外公因为缺钱,所以为人暴力,专横,而且高尔基也遭受过他的虐待。高尔基的两个舅舅——雅科夫和米哈伊尔也视财如命。在这种黑暗之中,有两道光照亮了高尔基的心灵:崇拜圣母,会讲故事的外婆和大爱无私的母亲。外婆教会了高尔基阅读,母亲则教会了高尔基用心去爱这个世界。是应为有这两道光,高尔基才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才有后来辉煌的成果和荣耀!

  当外公毒打高尔基的时候,简直不把高尔基当他的外孙,而是当作自己手下可以任意使唤的工人,想打就打。在一旁,高尔基的母亲和外婆,还有高尔基最好的朋友“小茨冈”一直紧紧护着高尔基,不让高尔基遭受外公的毒打。

  特别是“小茨冈”他用他那瘦小的手臂,死死的挡住高尔基外公一波又一波的毒打,即使手上布满了伤痕。高尔基的母亲用手抱住高尔基,就算自己的头被尖锐的木块划破了,也不在乎。读到这里,我既感动又愤怒。让我感动的是“小茨冈”的友情和外婆及母亲的亲情。它们可以不顾自己的安危去守护朋友和自己的子孙。让我愤怒的是外公的残暴。他只顾自己满足惩罚犯了错的高尔基的快感,不为他人的痛苦和担心而考虑。

  当时那个动荡的社会里,生存下来是有多难啊!《童年》的结尾写道十岁的高尔基走向了“人间”,就是那个冷漠,无耻,但是也有生命之光世界!当我看到高尔基十岁这个年龄时故事,我快要喊出声来了!我今年已经十一岁了,虽然也会一些本领。

  但十一岁的我,问问自己,我能像高尔基那样有勇气的步入社会吗?在这个高科技时代,重要的不是体力,而是脑力。但我们有没有问过自己,我能独自生活吗?有些人觉得这个问题太远大了。但关键是我们有些同学,现在连关灯独自睡觉都不敢!十一岁,快上五年级了,想想这个时间,我们在学校的守护下,父母的呵护下,还能走多远!是时候敲一下警钟了!不能再过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

  把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对比一下,发现这真是天与地的差别呀!高尔基的童年缺衣少食,还经常挨打。我们的童年幸福快乐,国家强大,政策开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努力学*,将来能报效祖国,这不是应该的吗?

《童年》读后感5

  当我读到“外祖父一个箭步冲上来,推到了外祖母,把我抢过去。”时,觉得外祖父真的是个魔鬼,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当我读到“他吻了吻我的额头,又摸了摸我的头,开始讲他小时候的事,干瘦的身体轻轻地晃着。”时,我又吃惊又高兴。惊讶的是他现在又慈祥又亲切,和凶暴残酷的打我的那时候的他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人。高兴的`是现在他变得又慈祥又亲切,小主人公和他的外祖父又和好啦。

  当我读到“茨冈说:”我用和条胳膊去挡鞭子,想把那树条子挡段,这样就可以趁他去拿另一条柳枝子时,把你抱走了。“时,觉得非常感动。茨冈和小主人公没有一点亲戚关系,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却要不顾自身危险替小主人公挡鞭子。他这种精神非常值得咱们学*。

  《童年》这本书让我学到了非常多东西。我希望大家也读一读,相信你们和我一样,也能学到非常多东西。

《童年》读后感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是高尔基三部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的成长故事,记叙了主人公成长、生活的历程,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描写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

  看完书,一个从苦难中长大的孩子浮现在我眼前。外祖父视财如命,主人公因为犯错而经常被痛打;两个舅舅为了分家而争吵,经常打架,这一切给阿廖留下了心灵的阴影。

  对比阿廖沙,我们的童年要好多了,有爸妈疼,不用为了生存而去努力,而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而阿廖沙呢,只有冷落和欺辱。但是他坚强地活了下去,不屈服地生存了下去,最后成为一代大文豪。

  从小娇生惯养的我们,将来会有出息么?看完后,我有了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就像圈养的动物,爪子磨*了,意志也被“太阳”烤软,哪里还懂得拼搏?我们还能独自生存在这钢筋水泥浇筑的森林里吗?肯定是不能的,只会成为街头的.乞丐罢了。而阿廖沙呢,他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但却熬过来了,因为他有拼搏的精神,有坚强的信仰。

  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依赖,尝试自己独立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软弱,向困难说一个“不”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他人给的一切,去尝试开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呢?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成为一个独立坚强的人吧。

  时代在进步,我们不可以退步,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童年》读后感7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它描写的是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生活片段。高尔基的童年生活十分艰辛,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而善良的母亲因经济缘故无法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他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他依然在艰苦的环境中苦苦的追求自己的理想。艰辛的条件让他意志磨练得更加坚强。高尔基酷爱学*,虽然在繁重的劳动下,他却利用劳动之余的时间坚持自学,坚持写作实践、阅读了大量的书籍。最终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受人尊敬、世人敬仰的伟人。

  阅读完《童年》感触很深。相比之下,想一想我们现在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我们的童年和高尔基是一样的吗?不,是不一样的。我们每天都被父母娇生惯养着,想要什么父母就给我们。身上穿着名牌衣服,手上戴着手表,每天衣食无忧的。无论什么事都有父母罩着,遇到困难时父母可以给予帮助。在学校同样有老师对我们的百般呵护。如果这样下去,那我们的`未来又会怎样呢?在安逸的环境下,我们失去了理想,失去了目标,失去了追求。优越的条件让我们变得脆弱,不敢去面对困难,小小的挫折面前总是退缩、逃避。而高尔基的童年我认为是充实的,是快乐的,是美好的,是勇敢的。因为他懂得只有战胜困难,才有机会去实现崇高的理想。

  今年开学我升六年级了,我向爸爸妈妈要求不再让家人每天接送我上学,我要锻炼自己,学会独立。每天自己坐公交车来回上学,放学。我也知道高年级的学*压力也会越来越大,遇到的困难也会越来越多,我要勇敢的面对,要顽强的战胜挫折,克服困难!珍惜今天的学*环境,学会感恩。感谢父母!感谢老师!

  我看过高尔基的《童年》后,懂得:人生中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坚持不懈,自强不息的信念,要有滴水穿石、持之以恒的精神。这样才能走向胜利的道路,才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童年》读后感8

  篇一:《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有快乐也有烦恼。快乐的事老师表扬我,烦恼的事是做错了事老师批评了,我所以我感到烦恼。

  篇二:《童年》读后感

  十月,秋高气爽,此刻是放风筝的好时机,这不,我和小伙伴拿着五彩的帆布风筝,兴冲冲地来到了广常

  篇三:《童年》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毒蘑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外表美不是真正的`美,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有的人看似美丽,但心灵却不一定是真正美,有的人外表丑陋,但心灵不一定丑陋。所以,请大家不要被一些人美丽的外表而迷惑了。

  篇四:《童年》读后感

  我7岁那年,我去围棋比赛,在普临美食杯,在第1盘我跟鞍山第8名下我知道后,我都被吓死了。下第2盘的时候,我知道他是鞍山第1名,我认为我已经很利害了,因为我赢他了。我得第1名。我发誓一定要好好下棋,以后要再拿一个少年围棋金奖。

  篇五:《童年》读后感

  家好!我是小学乐佳儿。从今天开始我会给大家讲讲我童年时代的故事。它们可爱、快乐、天真,拥有了无数陽光风格的我。我的童年或许像个小公主的形象,但是它带着无数的小微笑装扮着我的整个童年。

《童年》读后感9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所以我们更要知足,知道父母的不容易;知道学*的重要性!

  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而我们确在父母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因此我们更要感恩!

《童年》读后感10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书中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凄惨悲苦的童年生活。阿廖沙很小就丧父,母亲也因与脾气暴躁的外祖父不和,很少回家。阿廖沙童年唯一的亲人便是慈祥的外祖母。在外祖母的童话故事和颇具深度的语言的熏陶下,阿廖沙的心中充满了正义感与对沙皇时期俄国制度的不满。不幸的是,母亲改嫁,继父凶残。在阿廖沙11岁时母亲和外祖母相继去世,阿廖沙不得不出去自己生存。

  童年,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应是充满欢笑,充满温暖的。可对于主人公阿廖沙来说,却是如此不堪回首。他无法感受到父母的爱,而且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他的生活可谓是地狱般的。我印象最深的是阿廖沙与“好事情”之间的友谊。“好事情”作为一名学者,在一间简陋的小屋里探索奥秘。阿廖沙不顾全家人的反对,与“好事情”交了朋友。在“好事情”身上,阿廖沙仿佛找到了另一个自己——被很多人嘲笑,寂寞得可怕。在“好事情”身上,阿廖沙学会了要用美的眼睛观察生活,乐观,善良地面对生活。

  我很庆幸自己不是出生在那个年代,我拥有的童年是美好的、值得回忆的。想想我小的时候,全家人都视我为掌上明珠,我可以放肆地提出要求,爸妈也会尽力完成。3岁时,我和外婆去逛街,一进超市,悦耳的音乐便溜进了我的耳朵。我随即跟着音乐舞动起来,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外婆看到了,认为我有跳舞的天分,给我买了许多音乐CD,送我去舞蹈班……回忆到此,我的心中便洋溢出一丝甜蜜。我是多么幸福啊!

  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父母没有为自己买生日礼物时对父母发脾气、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与朋友闹别扭……可你是否想过,阿廖沙的生活比我们苦很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开心的事时,想想阿廖沙。他的生活如此悲惨,可他却以乐观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我们又有何资格去埋怨自己的生活呢?我们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接受学校的教育,我们更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父母、学校。

  所以,当我们遇到烦心事时,不妨用美的眼睛去观察我们周围的世界。你会发现,值得我们高兴的事有很多,如果我们静下心来,仔细品味这如古茶般充满意韵的生活,便会了解,生活的意义——即使再苦,都值得回忆!

  我想,高尔基是在告诉我们:要珍惜童年,乐观地面对生活,对待每一件事都不能半途而废,积极地感悟生活中的苦与乐!

《童年》读后感1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但高尔基的童年却与众不同。

  高尔基的《童年》主要写了他在童年时可怜的悲惨遭遇,从而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读了这本书,我也有诸多感叹:对高尔基的怜悯,对当时黑暗社会的呼吁,对姥姥屡遭姥爷的殴打,臭骂而愤愤不*,舅舅们无烟的战斗等等。

  姥爷对姥姥的打骂,让我万分气愤:每个人都拥有生命、自尊心,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力殴打别人,人都是有自尊的!

  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钱,为了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植的诗得好呀

  人的一生,正如一粒种子,不历经风险,怎能长大?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怎能变硬?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了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了基础。

  想到这儿,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呼吁:那些没有人性的野兽人们,醒醒吧!彼此明争暗斗是没有好果子吃得。不如彼此关爱,那时你会发现幸福就在你身边。

《童年》读后感12

  寒假妈妈送给我几本书,其中一本是世界文学经典《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拿到书看到是世界文学经典,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可是第一遍看完我并没有太深的感触,妈妈建议我再读几遍,于是我又细细读起来……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

  《童年》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他随同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到外祖父叫他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最底层人民的.艰难生活状况。

  阿廖沙外祖父家开了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祖父变得吝啬、贪婪,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还狠心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他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在这样一个让我们现在无法想象的,到处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阿廖沙体会到当时人间的痛苦。

  然而生活中总会有阳光的,他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给与他阳光的还有他的好朋友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他们都给阿廖沙温暖和力量,使他在黑暗的环境中仍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童年》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也学会了在困难和困境中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成为充满爱心的人。

《童年》读后感13

  历经一个月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所以这也许是我留下的关于这本书最后的一篇读感了。我的主题就与书的名字一样,是属于我自己的《童年》。

  当我们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们不免回头看看第一页单独的一句话:“献给我的儿子”。是高尔基在告诉儿子自己的童年生活的黑暗么?还是想让他更了解自己?当你只看标题时,当然会这么想。

  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可能有些烦恼的小事,但大多数人心中的童年都是像品尝一种糖,它叫甜。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

  我十分同情他,在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他过着痛苦黯淡的生活,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出门也被同龄人所欺凌,小小年纪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经历着悲剧性的生死离别。这仿佛不是那样年龄的孩子该承受的东西。

  而这时,我就不禁想起我的童年,也许现在我还正在处于童年期间。我敢说,同龄人没有几个人经历过像阿廖莎那样的生活。我们是幸福的,每天吃饱穿暖,跟着时代享受科技的方便。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中,有些还停留在家作可以少一点的层面上,家长可以多关照我们的层面上,外面的比赛能够稳赢的层面上。而我们或许应该多了解过去的时代,对比当今的幸福,还更应该勉励自己去对得起自己所受到的“优待”。

  同时,我更敬佩他。我佩服他的坚强不屈,我敬佩他的不甘服输。书本的后半段,他为了维持和外祖母的生活,只能去捡废品。在伤痛的的处境下努力着,怒吼一声,告诉自己是强大的。这样的他都没有为自己的处境而放弃,我们先在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都说现在的我们像是初升的太阳,我们有着未知的前程,光明的道路。但是人生漫漫的道路上的闯关者永远是我们自己,不是放弃了就有人会替你,而是懂得知难而进,越是难,越是看着不可能,那么好,我就要将你打败,就是要将你踩在脚下,转换成我前方的铺路石。

  最后,我羡慕他。我羡慕他即使经历了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他依旧那样的天真,而且更可贵的是从不抱怨。在字里行间,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独特的风景,那是干净的,是最纯粹的。他会说:“他们为什么要去打架呢?”“为什么你要去偷盗啊?”“妈妈到底去了哪里呢?”可是他没有一次抱怨过世界对他的不公,社会对他的不公。更不会抱怨那些令他不快的事情,令他懊恼的人们。但是现在的我们,好吧,就比如我,多多少少喜欢抱怨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事,但是它们真的值得我们去抱怨吗?或许他冰清玉洁的心是我最需要给自己建造的一栋梁房。

  我就像一开始,他口中所说的儿子一样,去读他的作品。他不仅仅是让人感受到社会背景的黑暗,而是想让我们体会到,在黑暗的背景下更需要看到的是那一束的光明。在他的快乐的,悲伤的童年中,为我们,也为他的儿子解读着:只要不对任何看似苦难的现实而放弃,黑暗总会过去,即使光明会迟到,但它也不会缺*。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年代里,或是我们以后将步入的社会中,将积极向上的态度,干净纯粹的灵魂,还有不屈而倔强的性格放进我们的行囊,与命运抗争,最终的站在最高处的不是别人,不要怀疑,他就是你自己。

《童年》读后感14

  通过阅读《童年》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悲伤,阿廖沙四岁父亲就死了,便跟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过的并不好受。而母亲,终因难以忍受外祖父家的这种生活,丢下了阿廖沙,离开了这里。像我过的多幸福啊,阿廖沙的童年多么悲伤,外祖父的脾气很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阿廖沙两人。使他对外祖父产生了不好的印象,像外祖父也有友好的一面:你妈妈来了,你走吧!你外祖父这个老鬼太凶了,你不要他啊。

  我又想想,想到了我自已也是十一岁了,当年高尔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已,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父母帮忙,就说做一道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之后,觉得很难,就不再用脑子想,就直接叫父亲来教我做。其实这道题非常简单,父亲叫我自已想想,不一会儿我就想出来了。

  在这本书中我很赞叹善良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如同一盏闪烁的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灵,外祖母对阿廖沙无私的爱,给予了阿廖沙坚强不屈的精神,让阿廖沙内心感觉到自已存在的价值,如果在我们的世界里大家都能相互关心,并相互友爱那就不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情。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们学过的课文《我不是最弱小的》,如果我们能在生活中互相帮助别人,那世界将处处充满爱的温暖。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学会了珍惜这美好的童年时光,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童年》读后感15

  马克沁。高尔基的《童年》世界闻名。在一个非常普通的周日下午,我打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中的黑宋体起伏.

  主人公阿丽莎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他在四岁时失去了父亲,跟随心烦意乱的母亲和善良的祖母来到专横而破产的祖父家,但经常被暴虐的祖父殴打。但是善良的奶奶总是保护他。在他祖父的家里,他遇到了许多“安静”的亲戚,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叔叔米哈伊洛和雅科夫,他们渴望分开,还有两个堂兄弟叫莎拉。简单而又深爱着阿丽莎,“小茨刚”(伊万)每次都用胳膊挡着爷爷的鞭子打阿丽莎,即使会红肿。但他很强壮,但后来他在帮助他的二叔雅科夫举起十字架时被活活压死了.

  阿丽莎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普通公民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无知;父子勾心斗角,兄弟夫妻;为了争夺财产,我们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吵架打架……但是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奶奶。她经常给阿莱莎讲关于神话的好故事,教他成为一个不想因为丑陋的现象而屈膝的人。

  阿丽莎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他身边有那么多残忍的事,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不过还好有奶奶的精神支持——。阿丽莎还认识很多其他人:搬进新房的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丽莎从家人的一些“奇怪”行为中学到了一些道理。

  和阿莱莎相比,我们的童年是辉煌多彩的。没有烦恼痛苦,却无忧无虑。有那么多孩子连什么叫做“打”都不知道,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被打被鞭打。可能是难以想象的痛苦。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贪婪恶毒的事情,比如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争夺财产。更何况,也不会出现从未想过的“恐怖事件”,比如无缘无故残酷折磨一个无辜的人致死。

  天啊,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和阿丽莎的很不一样。我们天天住在蜜罐里,泡在甜水里,堆着金钱罐……我们多幸福啊!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些成年人操心就够了,我们却不用。

  但是有了这些,我们就不满足了。我们总是期望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成年人挣钱是那么容易,似乎不费吹灰之力。我们是多么天真。的确,当我们像阿丽莎一样只有十一岁的时候,我们不必独自去“世界”。但是读完《童年》,我们应该对自己的奢侈后悔,停止浪费,学会珍惜。

  所以,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理解长辈;我们应该开始满足我们的幸福生活。为了未来,为了未来,为了我们到达地球的那一天。


读后感15篇(扩展2)

——《论语》读后感15篇

《论语》读后感1

  在《论语》中有一句话令我深思熟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就是我们班这个小小的集体也会有“姚明”“王羲之”“达芬奇”“*”“华伦庚”“冰心”等。有的人学*不好,可是篮球却是动若脱兔;有的人体育不好,可是书法却是龙飞凤舞;有的人书法不好,可是绘画却是栩栩如生;有的人绘画不好,可是唱歌却是娓娓动听;有的人唱歌是五音不全,却是满脑子的数学;还有的人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倒是写起作文来便妙笔生花了……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不假啊。每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每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教导我们,使我们更上一层楼。我们要多向我们身边的所谓*凡人学*他们好的一面,就像是置身在一片树丛中的一小株嫩苗,在旁边许多的植物滋养下茁壮成长,并且长成一棵坚韧不拔的大树。树之所以高大,因为有了嫩苗;山之所以伟岸,因为有了石子;海之所以壮阔,因为有了水滴;人之所以闪光,因为有了那些所谓的*凡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是中华文明的汇聚,是一位谆谆教导的老师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更是引领我么向上的阶梯。

  薄书一本,细读一遍,终生无悔。

《论语》读后感2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论语》读后感3

  在春秋那个年代,能出现一本论语真的是超越时代的,之所以这本书呢能两千年来都能一直受到大家的人口,其魅力可想而知。

  《论语》是我们从初中时就已经开始接触的一本生活道德哲理的书。以前刚接触那些“之乎者也”之类的词觉得枯燥乏味急了,当时即使老师给我们进行了具体的讲解,我们也是一知半解的,除了死记硬背还真是什么都没有学到。可是当我上了大学之后在图书馆里看到这本书就不经意间翻了起来,随便一两句都觉得很有生活的哲理。不管是在生活上、学*上、交友上、为人处事上,还是孝顺父母方面等等都给了我们明确的指示。

  看到《论语》这本书就像看到初秋时期的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场景。孔子,一个x多年的学者,他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他的言行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那么先进,那么贴切。何以想象,就是如此的一个薄薄的小书,却统治了**二十个世纪,彻底改变了*的历史呢

  从辩论的角度看,孔子肯定是输了,而且输得心服口服。可是假如从生活的角度看。孔子又是赢家,是大赢家。这是历史证实了的,不是我说的。也许,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孔子何以获胜,辩论为何不出这样的道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孔子说了些什么,他说的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学!假如你是人,你生活在一个群体中,不论你做什么:你去干革命,做领导,开公司,或是你去当土匪,做强盗,当恶霸。假如你想做强,作大,你就必须相信孔子说的,从这个角度说,孔子的道理,是永恒的真理!当然有些真理也还是需要人们不断去改善它,让它更加符合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论语》读后感4

  在现在社会中,所谓的孔孟、老庄已经离人们越来越远,圣贤与经典也逐渐模糊,纷繁世界的庸俗烦琐和思想的高贵纯粹似乎缺少了一些必要的链接。而于丹教授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把两千多年前的论语用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演绎出来,灰色的孔子一旦链接了这个多彩的世界,催生而出的是一种纯粹的积极的态度,是道德品性、情感智慧的升华。读于丹说论语,让我领略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智慧,是对工作的专心执著,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是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于丹给我们讲述的《论语》的精华之一,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承认现实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给予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人这一生有什么样的朋友直接反映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为人,好朋友就是一本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我们经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你只要观察他的社交圈子,从这样一个外在环境是可以看到他自己内心价值取向。

  *时,总喜欢看一些纯文类的书籍、目的也是想净化自己的心灵,荡涤内心的浮躁,但这种借之外力的注意力转移较之于自内而外的因三省吾身而泰然自若的从容实则其远差矣。能将一部《论语》经典讲得深入浅出,显示了作者深厚的国学造诣。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论语》读后感5

  读《于丹〈论语〉心得》,让我领略到的是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一种处理领导关系、同事关系的心态,是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读到于此,想到曾经读过的《菜根谭》,两者皆有:风斜雨急处,立得脚定。花浓柳处,着得眼高。

  路危径险处,回得头早。正所谓“性定菜根香”。书中有一段对于理想与现实关系的分析,很是经典。“神于天,圣于地。”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很多的规则和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区进行他行为的拓展。只有理想而没有土地的人,是梦想主义者不是理想主义者;只有土地而没有天空的人,是务实主义者而不是现实主义者。”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抱怨社会不公,抱怨处世艰难。

  其实,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反躬自省。如果我们真的能做到把握分寸,谨言慎行,礼行天下,修身养性,我们会少很多烦恼,就自然会懂得为人处世之道。

  怀着乐观和积极的心态,把握好与人交往的分寸,让自己成为一个使他人快乐的人,让自己快乐的心成为阳光般的'能源,去辐射他人,温暖他人,让家人朋友乃至于更广阔的社会,从自己身上获得一点欣慰的理由。在教学工作中,我们不应该总是抱怨没有时间,抱怨事情太多,我应当在自己所教学的这门学科中,使学校教科书里包含的那点科学基础知识,成为入门的常识。在科学知识的大海里,我所教给学生的教科书里那点基础知识,应当只是沧海一粟。明白了这些道理,一切抱怨都抛到了一边。书中所举的那个历史教师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的成功之处就是用他的终身的时间在扩大自己的知识海洋,持之以恒地提高自己的教育技巧。教师的时间问题是与教育过程的一系列因素密切相关的。教师进行劳动和创造的时间好比一条大河,要靠许多小的溪流来滋养它。怎样使这些小溪永远保持活力,有潺潺不断的流水,这是我们安排时间时应该首先考虑清楚的!对于“学*困难的“学生,他们的学*是很缓慢地感知、理解和识记所学教材的学生,他们一样东西还没懂另一样东西就要学了,这边刚学会,那边又忘了。如今,我也试着用赏识的眼光来看待我的学生,不用分数的高低来作为衡量一个学生的唯一的标准。

  我试着从课堂的点滴中来发现学生点滴的进步,并为他的进步欣喜。当然,我会将我的欣喜化为语言、化为动作来让他知道,使他明白:“别人能行,我也能行。”我试着让我的学生始终能看到自己的进步,“不要有任何一天使学生花费了力气而看不到成果”。我要时时刻刻让当年我眼中所谓的“差生”体会到成功的快乐,并让快乐延续着。古人云:“开卷有益”。常读书和常思考,会使我们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又要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

《论语》读后感6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之一,它是由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纂而成,主要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以语录体对话文体记叙了孔子及其教弟子的人生痕迹,以及他们心灵的追求。《论语》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具有崇高地位,宋开国宰相赵普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不仅影响了*历史两千多年,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被称为东方的《圣经》。孔子的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涉及政治、哲学、教育、伦理、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常言道:百行孝为先。孔子也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其意思是如今所谓的孝,是说能养活父母就可以了。然而至于狗和马,都能得到饲养。如果对父母不恭恭敬敬,那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是的,孝义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是,孝顺不仅仅是能养活父母,而是要和颜悦色地对待他们,使他们得以安享晚年,此之为大孝。对呀,如果只是养活他们,别的就一切都不理,那与对待猪狗又有什么不同呢?所以,孝顺要真心用孝德去对待自己的父母。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在社会生活是很难立足的。“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治理国家也应该讲求诚信。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可见,讲求信用不但是君子有的品德,还能给人们带来福运。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十五岁,有志于学问;三十岁,说话做事都有把握;四十岁,不致迷惑;五十岁,得知天命;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到了七十岁,便随心所欲,任何念头都不会越出规矩。这一条旨在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年龄段,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思想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成熟,见解也更加完善。不说要做到和孔子一模一样,也至少是要有一个目标,给自己的人生一个明确的定位,如此,才能在老年时能够“随心所欲”。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这几条则是在告诉我们该怎么学*,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学生,漫漫求学之路,真的是活到老,学到老。

  读《论语》,让我们领悟到的是一种智慧,是对学*的正确认识,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实生活中的理性道德。总之,《论语》从多种角度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特征,作为两千多年前的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和我们今人有许多共同之处,其中的许多思想是当代人的.精神和楷模,要做到“古为今用”。我们今天也常会说,天时、地利、人和是国家兴旺、事业成功的基础,特别是在我们努力创造和谐社会的今天,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光芒下学*成长!

《论语》读后感7

  《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交往的问题,还包含更复杂的一对多,多对多的问题。四、孔子和他的两个学生

  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凡的人学*,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读后感8

  在《论语》中有一句话令我深思熟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就是我们班这个小小的集体也会有“姚明”“王羲之”“达芬奇”“*”“华伦庚”“冰心”等。有的人学*不好,可是篮球却是动若脱兔;有的'人体育不好,可是书法却是龙飞凤舞;有的人书法不好,可是绘画却是栩栩如生;有的人绘画不好,可是唱歌却是娓娓动听;有的人唱歌是五音不全,却是满脑子的数学;还有的人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倒是写起作文来便妙笔生花了……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不假啊。每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每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教导我们,使我们更上一层楼。我们要多向我们身边的所谓*凡人学*他们好的一面,就像是置身在一片树丛中的一小株嫩苗,在旁边许多的植物滋养下茁壮成长,并且长成一棵坚韧不拔的大树。树之所以高大,因为有了嫩苗;山之所以伟岸,因为有了石子;海之所以壮阔,因为有了水滴;人之所以闪光,因为有了那些所谓的*凡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是中华文明的汇聚,是一位谆谆教导的老师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更是引领我么向上的阶梯。

  薄书一本,细读一遍,终生无悔。

《论语》读后感9

  我们不妨再看一看上面那段《论语》。我们知道,《论语》是经后人整理而成的。如果后人整理的时候略去了公西华曰后面的一段,并且把子路问和冉有问分成两段放在两章中。我们会得出什么结论?

  是《论语》前后矛盾,还是孔子因材施教?我觉得大多数人可能得出前者的可能比较大。我觉得这个例子可以比较好地说明我前面所说的联系整体,联系生活地把握的必要性问题。

  我觉得把握好了上面这个原则,我们可能解决对好多章节理解上的问题。我们就再多看几个例子。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论语》学而第一)

《论语》读后感10

  从二年级开始,我和妈妈一起每天快乐诵读国学经典《论语》。

  《论语》你们想不想知道是它写什么的?是谁写的呢?我猜你们都想知道吧!其实它是一本语录。二千五百多年前,有一位老师孔子,他对学生非常有耐性,对人非常的谦逊,所以很受人尊重。这本语录主要是他的学生把孔子上课说的话和生活中做的'事记录下来。

  《论语》记录了很多孔子说的话,对我们的学*和生活都有很大帮助。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公冶长第五》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这句话是孔子通过称赞伯夷叔齐俩兄弟不记仇,因此别人就就不记得他们的旧怨这样一个故事讲述了为人处世应有的态度。

  *时在班里,我与同学之间相处难免会有吵架,闹意见的时候,这时我就应该学会“不念旧恶,怨是用希”这样我们才能够友好相处,互相帮助!

  其实,悄悄告诉你,这本语录还有很多宝贝,虽然我只会诵读,还没有完全弄懂所有的语句,但古人说过,读书千遍,其义自现!所以,我已经约好妈妈每天继续诵读《论语》,多学学里面为人处世的道理。你呢,要不一起来吧!

《论语》读后感11

  曾经有人说过:“得论语半篇,则得江山。”从而可以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这部曾被誉为治国之本的《论语》,对于我们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生活,它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不管是《论语》中的那个理念,仁、德、学、治国之道。都对我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在现代社会中,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已经开始渐渐被改变。许多人把父母的养育当成了一种理所当然,却把养育父母当做了一种累赘。难道我们忘记了父母那无私、无价、无限的爱了吗?

  孝乃是《论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子又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一喜为父母还在世而喜,一惧,因父母年高而惧。可是在现代社会中许多人去把一喜一惧给误解了,这是孔子的错呢?还是我们现代人自己的错呢?也有许多人觉的自己已经尽到了孝道了,他们都说“我父母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新的`,住的是最大的。”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孝道乃是心为先,行为次。面对父母,今天的儿女应该要问问自己:如何让老人因为有自己这个孩子而感到自豪,我们怎样做到真正的孝?一首现代歌唱出了许多父母的心,那就是《常回家看看》,父母不在乎你在外面做什么,不在乎你给与他们多少。在乎的仅仅是你对他们的心,希望你可以常回家看看,不管如何,他们只要能看见你们,那么他们就会觉的他们是最幸福的老人。

  在孝敬父母的时候我们要做到一点:“事父母,能竭其力。”我们在孝敬父母的时候,我们应该做到竭尽全力,尽自己所能去孝敬父母。心为先,行为次。当往往我们把这竭尽全力都用到了工作上面去了,对于父母,我们竭尽全力了吗?

  最后我希望大家记住孔子的两局话:“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和“事父母,能竭其力。”只要父母还在,那么就是我们这些做儿女最大的幸福,把握现在,不只是只有“天下父母心”。让我们做到“天下儿女心”至少我们可以在有生之年,不会为此而感到后悔。

《论语》读后感12

  《论语》是我的经典启蒙老师,在生活中她像一盏明灯,时刻为我指明方向。

  初次接触《论语》是在幼儿园的诵读课上,漂亮的刘老师带领我们每天进行晨读,我现在都能熟练地背诵十章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述而第七”中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段话告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他两人或者其中一人必然会有某一方面比另外一个强的',我们应该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看到他不好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为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更要提高修养、虚心好学,这样,无论同行相处的人善与不善都可以为师,做到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带着这样的学*态度,我进入了小学,虽然认识的字要比别的同学要多一些,但我从不骄傲,反而虚心向同学们学*,小朋友都愿意和我交朋友、坐同桌,有了良好的学*关系,我学*起来劲头更足了。

  老师常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小,不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从《论语》中学*如何养成良好的生活、学*态度与*惯却是我们小学生应该做的。

《论语》读后感13

  相信同学们都喜欢读书吧!确实,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与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著名的哲学家笛卡儿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我爱看书,爱细细品味书中深刻的道理,尤其是那百看不厌的《论语》。

  谈到《论语》,大家并不陌生,虽然年代久远,但如果仔细品味,我们并不难发现,书中所说的内容就在我们身边,就像同学们亲切的问候,就像老师们的循循善诱……

  《论语》是我们中学生必看之书。如果说一本好书专指堆砌许多华丽的词句,或者风花雪月的文字,那么,它算不得一本高档的书。但它的朴质、严肃、友善是无可替代的。它像我们的友人,更像一名和蔼的教师。她教会了我“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凌云壮志,教给“我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的君子气概。继续品味《论语》,仿佛把我带入一个世外桃源。

  《论语》规范着我的学*方法。记得刚步入初中时,我急于求成,忽略对概念的理解,这使我学得不扎实,各种辅导书上的方法更使我眼花缭乱。后来,我反复咀嚼了《论语》其中“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些严谨的学*方法及学*态度比任何一种方法都行之有效。

  读《论语》,如同那清凉的智慧之水缓缓流进我的心田,给予我精神上的支持,情感上的熏陶及品格上的启示。我徜徉在《论语》中,欣赏着书中的每个字,每个大大小小的哲理……

  至今读《论语》将*九年了,这并不算漫长吧!因为它是如此的博大精深。我想,一生研读都时不为长,如今我把她放在我的床头,每晚睡前品一番,她将伴我一生。在这里,我希望同学们也该读这样的好书,她会让我们受益终生的!

《论语》读后感14

  世界上的真理永远是最朴素、最让人信服的,就像太阳每天东升西落。而《论语》就像一根无形的鞭子,它会时刻警示我们,努力去做更好、更优秀的自己。

  《论语》十二章是我们这几天学*的一篇课文,它选取了《论语》中具有代表性的孔子或其弟子的言行记录。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他创办了私学。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他主张“有教无类”,即学*不分贵贱、贤愚,他让*民百姓有了学*知识的机会。

  这本书字字珠玑,其中我认为最精辟的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和“博学而笃志,切问而*思”这两句话。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的是三个人同行,除我之外的两个人,一定都有值得我学*的地方。去年国庆假日期间,天气甚好,爸妈单位的同事约我们一起爬山,我结识了一个“学霸”姐姐,听妈妈说她是浙江大学大三学生,她可是当年中考县状元呢。我把姐姐作为我的偶像,我请教了很多学*方面的问题,姐姐一一耐心为我讲解。路遇一丛非常好看的植物,姐姐刚要去摘,我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植物吗?姐姐说不认识。“哈哈,我认识”,我骄傲地说,这不正是前几天我在《百科全书》上看到的‘荚蒾’吗?它是制造肥皂和润滑油的原料,药用可以祛瘀消肿,治疗过敏性皮炎。同行的长辈们听完我的讲解,纷纷夸我知识面广,姐姐也赞叹自愧不如。其实,我知道我只是喜欢读课外书而已,离学霸姐姐的差距大着呢,我暗暗发誓,将来我也要努力考上浙江大学。

  在我的书房里挂着一幅刚劲有力的书法作品,上面四个大字:博学笃行,这是小学四年级时张金江老师送我的。当时我不明白它的含义,跑去问妈妈,妈妈说意思就是一个人一定要博览群书,学有所得,并且努力去践行自己所学的知识。我似懂非懂。直到今天学了《论语》之后,我才深深地理解了它的含义。小学时,我在镇上的学校读书,学生不多,我的成绩倒是一直名列前茅,我就有一种优越感,感觉自己无人能敌。升入初中,学校大了,班上人数多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让我的优越感荡然无存。每天的作业,考试的分数,老师都以优中差的形式予以评比,看到同学们都积极向上,激烈竞争,我也给自己布置了任务:每天作业完成后务必读半小时课外书籍,时间允许的话,再读半小时英语。虽然难度有点大,但我选择坚持,因为我知道好*惯的养成只需21天的坚持,如果21天能坚持下来,之后就不是难事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坚持”,我这样鼓励自己,我一定要做最优秀的自己。

  《论语》,儒家子智慧之精华,它教给了我们许多学*方法、学*态度,还教给了我们许多修身做人、为人处事的态度。学《论语》,智慧传颂千秋万代!

《论语》读后感15

  暑假,王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读《论语》。并写出读后感。我原本以为,论语是一部很枯燥无聊的书。可是,事实证明,我想错了。

  我拿起《论语》看了几页。马上被吸引住了。这里面有很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但是背后都隐藏了一个又一个的大道理。它们都是做人的根本。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好好的去学*,把它们继承并发扬下去。

  论语是子的杰作,是子总结的人生道理,我们应该好好学*子的思想。在一天该结束时反省自己。

  论语是中华民族的精华,我们应该认真地去读。


读后感15篇(扩展3)

——《匆匆》读后感15篇

  我很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因为这里面蕴藏着许多你不知道的人生哲理。《匆匆》这一篇也是一样。

  这篇散文有着朱自清对时间的看法: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篇散文虽然很短,可是,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价值,又让我为我原来的挥霍时间而感到害羞。

  正如它所说: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原来,我们把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吃喝玩乐上,而却只用极少的时间来顾虑自己该做的事情。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一放寒、暑假,我便自我放松了起来,早晨八、九点钟才起床,电视、电脑,晚上玩到十点多钟才睡觉。就这样的,一个个寒、暑假的日子从我手中一点点溜走。

  朱自清说的对: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中过去;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我渐渐明白了,时间是会匆匆地走,也会匆匆地来,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但我可以控制我自己,从现在开始,不要也不能虚度年华了!否则,一辈子就会匆匆的,匆匆的……流走。

  读了《最美的作家——朱自清》这篇作品集中《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朱自清对虚度光阴感到非常无奈和惋惜。

  《匆匆》讲了作者匆匆的一天,文中用了许多排比句:“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碗里过去;默默时...”相同的句式使我们看到时间的流逝。最终有一天在作者的掩面叹息下流走了。

  “赢得了时间就是赢得了一切”列宁这句话表现了时间比任何事物都要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说明一个人如果不珍惜少年时的大好时光,他的老年将一事无成,只能在叹息中度过一生。真正珍惜时间的人,能将自己的24小时做了*常人要做25小时甚至更多时间也做不完的事情。他们的24小时会很漫长。

  我在《故事会》上看到过一个笑话:一个公务员向老板请假,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工作,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32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还剩22天,再加上公司放假,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又邀请这一天的假!虽然老板的算法是错误的,但这也能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不要让自己的日子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匆匆流逝的时间海洋里。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生命!

  初读到《匆匆》时,并不了解朱自清先生的'用意。因为对时间的描述,我们见得太多,对于时间,我们并没有什么太深刻的认识。然而,反复地阅读,却让我真正感受到时间的匆匆。

  正如文章的开篇,燕子、杨柳、桃花,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事物,而朱自清先生却能从它们的轮回使我们意识到时间的不再,让我们的头脑里隐隐约约的浮现出一点时间的概念。因为朱自清先生的提问,我也会去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对于时间认识得不够深刻,让我也无法回答。

  我很喜欢朱自清先生对时间的诠释——从我们自己算起。我们所度过的日子其实就是对时间的很好证明。但时间的悄无声息,会让我们在无意间的回头中,潸然泪下。

  流泪,是我们挽留不住时间的发泄。时间会不会因我们的泪光而放慢前进的脚步呢?答案是不会。朱自清先生也许就在为此而悲伤,无时无处的不发觉时间的流逝,无时无刻不在叹息着所发生一切。

  而我们,会为此而抱怨,把一切的不公*都推往时间。我们会开始怀疑来到这个世界是不是一个错误,对于以前的事,我们也会开始模糊,开始忘却,直至最后的离开。

  虽然我也很赞同朱自清先生的观点,但我也有不同的看法。我不会为着时间的流逝而去伤心痛苦,而是保持乐观面对的心态。虽然我也有对时间感伤的时候,但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真正的学会利用时间,时间永远会属于我们。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完成。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读完朱自清写的《匆匆》,我深受感悟。从前,我总以为一件事做不完,推到以后再做也没关系,反正时间多得是,并不差这一会儿。可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猛然明白了时间是那样宝贵,那样来去匆匆,即使在我们说话,吃饭,洗手时也没有停过。

  匆匆地,时间老人一去不复返,每当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键盘上跳过;每当看电视时,时间从屏幕上闪过,可是我却从未察觉,就这样,让时间白白溜走了。

  再想想自己,写课外作业时总是能拖就拖着,直到妈妈要检查时才急急忙忙去做;星期天早晨赖在温暖的`被窝里不肯出来,家长叫了半天才肯懒洋洋地起床;玩电脑时总是全神贯注,爸爸不喊就不关机……

  时间过得这样匆忙,现在我们无所事事,可是老了之后又会怎么样?人生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只有从现在开始就好好珍惜,好好把握,才不会当年老之后还后悔莫及。

  四季轮回,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被微风吹散了,只有匆匆罢了”。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有再亮的时候,然而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样,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光阴一去不复返,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

  如薄雾,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正如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的一句话:“百年明日能几何, 《匆匆》读后感 燕子去了,此时不上,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总时时在珍惜时光。

  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读到这里的时候,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有再开的时候,。

  于洒脱之中感悟时光的匆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由这样一句话:“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到曹操的“对酒当歌,明天它还会再回来吗? 古往今来, 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今天的时光一但失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

  人们都在感叹人生的短促,用诗一般形象精炼、富有抒情性和节奏感的散文,肯定的, 天黑了。

  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好事业——为全人类的**事业而斗争!”我们不是保尔,三年。

  浪费了多少。

  是的,我思绪万千 。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人生是一段长长的旅程,更待何时,再也留不住时间的脚步,有在现的时候,但答案是明确的,是啊,在临死的时候,从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不能白活一回。

  人生几何?”到现在各种各样有关光阴消逝的描述,时光流逝的迅速,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

  时时在描述时光的飞逝,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

  人们总害怕时光的消逝,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可我们也应珍惜时间,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是,时光易逝,这样,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应该碌碌无为,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够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却霎时面红耳赤,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

  时间像一只小巧机灵的小老鼠,在我们一眨眼之间就溜之大吉了。

  时间很短暂也很渺小,我们要抓住一个很小很短暂的时间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看书等。

  文中“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应该有所作为,才不会留下遗憾。一定不要让时间白白从你的手指间溜去,从毛巾旁溜去……

  我们现在都是家中的宝,美好的清晨从你的床边大摇大摆地走了;中午吃饭时抱着碗看电视时,时间便从闪动的屏幕中走过;晚上回家,丢下书包便向电脑奔去,时间从键盘上流过……

  一天时间就这样匆匆过去了,而这一天中又有什么可以值得回味的事情呢?没有。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间过得飞快,年少时的无所事事,老的时候后悔,可惜早已晚了。正是如此,那我们的.存在毫无意义。所以,现在我们要好好珍惜时间,让我们的人生值得回味。

  自从我学过朱自清写的一篇文章《匆匆》后,我深受启发。

  它讲的是朱自清对虚度时光的无奈和惋惜,并且提醒我们要珍惜时光。

  朱自清是一位著名的现代作家,写过27种文章,发表了190多万字。可即使朱自清有这么多荣誉,他还是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连朱自清这样有名的作家都不愿虚度光阴,我们又怎能浪费时间呢?

  从朱自清的珍惜时间,我联想到了我自己。我在写作业时,看到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就立刻被吸引了,不认真做作业了,从而导致我完成作业的时问延长了。

  我刚刚过了12岁的,屈指一算,已经有4000多个日日夜夜匆匆地从我身边跑过。时间过得真快啊!我恨不得拖住时间,让它跑慢点。可是,时间又怎能拖得住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不能让时间从我们身边溜走。

  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工作、增长知识、创造成就,对于我们来说,时间就是财富。

  同学们,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的,要看你怎样对待时间。你可以利用时间,你也可以浪费时间。要想有所作为,就要抓住分分秒秒去努力学*,积极进取,充分利用每一秒时间,让自己活得更加充实。

  《匆匆》是我们语文书中的一篇文章,我很喜欢。这里写了时间过得是那么快。让我深有体会。

  本文作者朱自清是1898—1948年的人,他是*现代诗人、散文家。学生时代即创作新诗。他的散文是*现代散文的典范。本文的词语应用都很恰当,文章也很有深度。文章用排比的句式描写小燕子还有再来的时候等,在描绘的春景之中,表现大自然荣枯是时间飞逝的痕迹。我想,文中的“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看似在问,实际上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还把自己过去八千多日子比喻成极小极小的针尖上的水,把时间的流比喻成浩瀚的大海。日子显得很渺小,表现出了作者十分的无奈。还从洗手、吃饭、静思,以细腻而独特的.笔触展示了日子在生活的不经意中来去匆匆。作者把八千多日子的流逝作了高度的概括,使时间匆匆而去的形象化为“如薄雾”“如轻烟”,日子就是如此的稍纵即逝。作者用全身心去感受时光的流逝。

  同学们,往者不可谏,来着犹可追,过去的日子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浪费了不少,那么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因为只有抓住了今天,你才能得明天!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那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了《匆匆》一课,我时常在心底暗暗问自这个问题。稍纵即逝的时光,来去匆匆,在生活的不经意中匆匆流去。看见时光如此“匆匆”,,我们也只有无奈与惋惜了,但我们只要珍惜时间,就不会在这世上白白走一遭了。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流去。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是啊!再多的时光终究也会失去。时光匆匆,回首已过去的十一年,自己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十一年的时光,自己默默地算着,数着,也不紧轻轻地发出感叹!

  时间推移,日子从我们生活的细节中匆匆流去:休息的时候,时光从放松的神经中闪过;玩耍的时候,时光从愉悦的心情中漂移过;微笑的`时候,时光从灿烂的笑容中滑翔过;哭泣的时候,时光便从伤心的泪水中舞过……

  时光一分一秒的流逝,“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是“轻烟”、“薄雾‘?还是“太阳”、“月亮”?不,我认为只是做一颗有价值的星星罢了。

  正如老师说的那样,燕子去了,有再来到的时候,可还是去年的燕子吗?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可还是去年的杨柳吗?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还是去年的桃花吗?今天再也没有今天了,时间一去不复返啊!珍惜时间吧!

  ……

  这个学期我学了《匆匆》这篇文章,它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课文围绕“匆匆”二字,描写大自然和生活中各种常见的景象,说明了时间一去不复返,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与惋惜以及不知接下来的`道路该怎么走的复杂心情。

  《匆匆》里,作者告诉我们大自然的一切都会重复,桃花谢了会开,燕子去了又会再来……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时间,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然而,对于时间逝去,我们是没有办法阻止它的,只能让自己过得更充实,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又有意义,而不是虚度光阴。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日子的流逝而叹息,止步不前,我们要为明天的生活去做准备,还有很多的路等我们去走呢!

  作者把时间比作大海,把我们的日子比作针尖上的一滴水,说明了我们的日子显得多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无声无息,无影无踪,就因为如此,我们才要更加珍惜时间。时间老人是公*的,他不会把日子给谁多一点,又给谁少一点,只看自己怎么把握,时间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作者又写了生活中一些小事,来告诉我们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也许今天你还是个青年,一眨眼的时间,你已经成为以为白发苍苍的老者了。为了不使我们在将来生命的最后一刻感到空虚和恐惧,我们必须得珍惜光阴,青春去了就永不回来,我们一定要珍惜。

  时间一去不复返,珍惜自己的光阴,只要自己努力过,就算是个普通人,也会拥有自己的幸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安然地闭上眼睛,这是用金钱无法比拟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时间如浮光掠影,如白驹过隙,它来去匆匆,稍纵即逝。时间是公正的,是奇妙的,它赋予人生命,赋予人一天24小时;同时它也是无情的,冷酷的,它让绿叶枯萎,它让花儿褪颜,它在人的`额头上留下时间的印记,它让娇嫩圆润的双手变得粗糙不堪,它让我们呼吸到了第一口空气,同时也送走了我们最后一声叹息。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它让我感触颇深,他用细腻的笔触将时间的飞逝之快描写的淋漓尽致。读完全文,我也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全文十分简单的叙述了时间匆匆,一点一滴地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一去不回复,要我们珍惜时间,切勿虚度光阴。

  文中“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一段令感触颇深。是呀,时间在生活中不经意之间,在举手投足之间悄然逝去;时间如昙花一现,如冰消雪融,瞬息之间就逝去了。

  当你与家人聊天时,时间从你嘴边逝去;当你与朋友玩耍时,时间从你双手间溜去。

  时间毫不犹豫地向前走着,从没停下脚步,欢声笑语不能使它驻足观望,叹息声也不能使它犹豫不前。

  春去秋来,四季轮回。时间匆匆来去,它让昨天永远成为历史,让今天又要溜去,明天又即将接踵而来。

  所以,让我们无悔于昨天,充分利用今天,合理安排明天。让匆匆的时间在知识的枝条上、智慧的绿叶上、成熟的果实上留下它勤奋的印痕吧!

  窗外已是花红柳绿的景色,黄鹂在树上欢叫着,读者朱自清的《匆匆》,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匆匆》这篇散文中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时间的一去不返,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间的惋惜与对时间的留恋。这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感叹的吗?


读后感15篇(扩展4)

——《飘》读后感15篇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这部小说与一九三六年问世,并且立即风靡世界,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均每年*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0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记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段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作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他对思嘉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茫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今年暑假,妈妈向我推荐了一部励志小说——《飘》,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坚强,怎样与困难作斗争。

  小说开篇是这样来描述主人公的:她是一位融合她母亲——沿海一位法兰西血统贵族和她的父亲——爱尔兰后裔的一个女孩。尖尖的下巴,方形的下颚,双眼则呈淡绿色,黑黑的睫毛圈在眼睛周围,尾部还微微有点翘,带着点欢快俏皮的模样。她和所有爱美的美国南方太太小姐们一样,总是戴着帽子,围着面纱,戴着露指长手套,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皮肤,以免让佐治亚洲炎热的太阳晒黑。这个美丽的女孩就是郝思嘉。

  再从小说内容上来说,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郝思嘉和一对孪生兄弟——塔尔顿兄弟俩出现。我进一步了解到郝思嘉不仅是一个美丽、漂亮而且聪明伶俐,又任信的女孩,她的家庭在当地是很富有声望的,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个种植园主。

  虽然出生种植园主的郝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然而,不幸的是,在她尚属青春年少的十六岁花季时,郝思嘉就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札,可卫希札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使郝思嘉更加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压力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了一位二十八岁的成熟女性。

  小说着重描写了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好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郝思嘉就是在生活的磨炼中锤炼成了一个生活的强者。

  郝思嘉敢爱敢恨,认定自己的目标,并勇往直前,不择手段。尽管她也恨想做一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的淑女,但骨子里又有背叛妈妈的道德框框的反骨,而在她为生存而奋斗的过程中,她性格中为人称道的一面也就凸显出来了。

  郝思嘉的反叛行为最集中的描述就是她怂恿卫希札和她私奔以及婚后自己经营锯木场这两件事情上,在她向卫希札说出自己要和他私奔遭遇到拒绝后,郝思嘉不犹豫地给他一巴掌。而后,为了报复,她不假思索地嫁给了卫希札未婚妻的.哥哥,郝思嘉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她敢爱敢恨的个性。在她看来,哪怕是有一丝希望,也应该争取得到自己的幸福。

  思嘉的性格中最能给人鼓舞的一点还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综观郝思嘉的一生,从故事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困难打倒了。十六岁的思嘉经历了失恋的痛苦,紧挨着就是丧夫的伤痛。年仅十七岁的她就已经成

  了有一个儿子的寡妇。如果说这一切都还只是个人生活上的不幸的话,那*卷整个南方的战乱给她带来的痛苦就是人所共知的了。回到家的郝思嘉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父亲已经傻了,而这种植园留给她的却几乎一无所有。但是她没有绝望,没有气馁;她下决心要让塔拉存在下去。她亲自下地接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菜蔬;骑着唯一的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借种子,了解外界的情况;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士兵……

  她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钦佩。

  读完这篇不朽的之著,我深受感触。在生活中,我要像郝思嘉一样有不畏困难、面对现实的精神和勇气!

  现在作文中,*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的*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的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的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的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的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了一相关的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的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的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的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的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的收获和不同的理解,就像有的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的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一样。

  我爱的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的;而真正爱我的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的伤害,当他要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的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的人、值得我爱的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的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的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有很大的启示的,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的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的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的她的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的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的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的,包括处理感情的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的恋人真的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的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的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的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斯嘉丽一直深爱着艾希礼,1861年4月她听说艾希礼要和梅兰结婚,斯嘉丽听了就像挨了当头一棒,立刻嘴唇发白。第二天,她去野餐会,查尔斯向她求婚了,斯嘉丽听了如梦初醒,她正幻想着和艾希礼结婚呢。

  过了两个星期,斯嘉丽答应了查尔斯的求婚,婚礼定在4月30日,艾希礼和梅兰定在5月1日。一周后,查尔斯就去了部队,在他离开后的5个星期,他给斯嘉丽寄了很多信。可是,7个星期后,斯嘉丽收到了一封汉普顿上校亲自发的电报,她从电报和信中得知,查尔斯还没上场,就因为得了肺炎和麻疹而死去,他在临终前还不让家人知道他的消息,以免担心。

  几个月后她和查尔斯的儿子出生了,取名叫韦德汉普顿汗密尔顿,和他的司令官的名字一样。她生完孩子后,身体恢复得很快,但神思却很难恍惚。

  自从军队上前线后,县里的`娱乐和社交活动几乎都停止了,年轻的男人们都去了前线,只留下老弱妇幼。

  爱伦夫人和嬷嬷为斯嘉丽担心不已,大夫告诉爱伦,伤心抑郁症会导致身心衰,人会渐渐消耗而死……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六年的小学生活,让我读过了许许多多的书籍,但对我影响最深的却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飘》。

  《飘》是由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此书主要讲述了: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思嘉.奥哈拉面对艾希礼的情场失意与著名的南北战争中受到的不幸遭遇而性格大变,从原先叛逆的少女走向了独立。

  《飘》的女主人公思嘉,是此书中最有特色的女性形象。她并不善良,反而自私自利,冷酷贪婪。她十分明白金钱的重要性,明白只要有金钱,连低下的穷白人都会升入高等社会。但同时,她又遗传了她父亲那精明的头脑,能够在战乱时期去自主创业和奋斗,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女人。比起文中善良的年轻女性梅兰,思嘉更显得沉着冷静,她可以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开枪射杀敌人,这种胆量也是寻常人没有的。在整部书中,思嘉的爱情对我而言,也是很有看点的。思嘉在文章之初,是对男性有着巨大魅力的女人,她游走于许多男人之间,使他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喜欢的是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的求婚不成,一急之下便与艾希礼妻子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她在查尔斯死于麻疹后,为了钱财又找了第二任丈夫,并一直周旋在白瑞德、艾希礼之间。但当艾希礼真正属于她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和爱的是白瑞德。但最终,白瑞德厌烦这种爱情游戏,选择了离开,思嘉这时才明白了珍惜。如果思嘉在白瑞德没有离开的时候,可以放弃这段和艾希礼没有结果的爱情和白瑞德在一起好好的生活,也许结局就不会这样。只有等到了失去才去追逐,又有什么意义呢?思嘉当初痴心梦想地追逐着艾希礼,将幸福抛掉,去追求那种永远也不会令她快乐的东西和一个永不了解的男人。就如同一个孩子哭喊着要星星、月亮,可当她有了这一切的时候,她要拿星星、月亮干什么用呢?因为她对两个男人全都不了解,所以全都失去了。艾希礼本人好似一个“糖衣炸弹”,外表光鲜漂亮,内里却不愿接受现实。而如果她了解白瑞德,是无论如何不会让一个如此优秀的人失掉的。但思嘉永远抱着不服输的心理,她总会想:不论如何,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在《飘》这本世界经典名著里,我可以学*到许多道理,如:在遭遇不幸的时候要勇于同命运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自强不息、努力奋斗……

  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因为书籍是我们一生的良师益友,当我迷茫时,他会给我人生的启迪;书籍也是黑夜里的指路明灯,当我迷路时,他会指引我走向光明的未来;书籍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引领我们奔向知识的海洋……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

  读过《飘》后,令我感触最深的人不是思嘉,而是梅利。我喜欢她的善良、高雅、坚强、勇敢。她会从每个人身上找到优点,即使是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她会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东西分给需要的人,即使她已穷得一无所有;她会在遇到危险时,表现出绝对的冷静,安慰周围的人,即使她自己心里也害怕得要命;她会无条件地信任和宽容做错了事的人,即使正在受伤害的是她自己;她会……她像天使一样纯洁、美丽,用善良的心照亮了穷苦黑暗的生活,赢得了周围所有人的尊重和爱戴。

  她瘦弱的身体里闪现着刚毅不屈的精神,优雅的言谈举止,可以安抚受伤的心灵,拯救罪恶的人。除了身体虚弱外,她几乎有所有人身上的优点,她是善良和仁慈的化身,仿佛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十全十美的人出现了,填补了人类的不足。

  而思嘉却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我觉得她们两个都是令人敬佩的,都是女强人,拥有自己的思想,坚强无畏,构成了这本书的闪光点。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读后感15篇(扩展5)

——名著读后感15篇

  《资治通鉴》,由司马光主编,历经19年才编写成,是一部长达400万字的史书,共294卷,记载了由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纪元前403年)写起,一直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得六年(纪元959年)征淮南,共计16个朝代,共1363年的逐年记载,详细历史。它是*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史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而我阅读的这本少年版《资治通鉴》,浓缩成了400页左右,让我读出了古人所具有的品质: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守义、执着等,这种种品质,是我们人生路上不可或缺的。

  《资治通鉴》通过讲述一些明君贤臣或狡诈小人,揭示了一个个人生道理。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有:西楚霸王项羽,破釜沉舟,以应巨鹿之战,可见其勇猛决心,一战成名。但他太过自负,鸿门宴没能刺杀刘邦,铸成大败,“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他的乌江自刎,令人惋惜。

  个性刚烈的商鞅为达目的常常不择手段,尤其是贯彻新法不遗余力,得罪了很多个人利益受到新法损害的人,最后以谋反这宗罪在车裂酷刑中结束了他波澜起伏、轰轰烈烈的一生。

  还有满腔热血的豫让,他为了给自己亲如手足的智伯报仇,竟乔装成服苦役的囚徒混进宫内,潜伏在厕所中刺杀赵襄子,被发现后,他毫无惧色,直言不讳,却被赵襄子欣赏放了他。第一次失败后,他仍不改决心,用生漆涂满全身,使浑身皮肤肿烂,毛发脱落,以改变自己容貌,又吞下烧红的木炭,使声音变哑,其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一日,他在街市乞讨,连妻子都没认出,还给他些许钱物。终于有一天,他打听到了赵襄子的行踪,便埋伏在赵襄子所要途经的`桥下。谁知他的马匹刚到桥边就惊跳嘶叫,又被发现,便请求赵襄子把他的衣物脱下,让豫让刺几下。豫让面对他的衣袍,怒目圆瞪,视如仇敌,吼叫着,猛刺三下,便挥剑自刎,血洒桥头了。

  《资治通鉴》这本史书,读完后令我感触颇深,回味无穷。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当我在乡下看见一只只小鸭子路过田野的时候,便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丑小鸭的故事:丑小鸭的兄弟姐妹都是长着一身金灿灿的羽毛,而它却与众不同,长者一身黑黝黝的羽毛,因此不受大家的欢迎,十分自卑,而且它妈妈也不喜欢它,还把它赶了出去。它独自流浪到一块沼泽地,讨好那些野鸭们,但野鸭也不喜欢它。它还差点被猎人打死。在黑暗里,它顶着狂风跑到一个农舍。但因为它不能生蛋,发不出**的叫声,又被母鸡和公猫赶走。后来, 它还受尽严冬的折磨,差点被冻死。但是它并没有生气,反而很想与它们做好朋友。

  一只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鸭子。但是它却一直怀有一份美好的梦想,因为这份美好的梦想,它在困难面前没有绝望,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终于成了一只人见人爱美丽高贵的白天鹅,它感到了幸福,感到了温暖。

  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外貌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内心是不是美的、纯洁的。就算是丑小鸭也能变成白天鹅的。一切都源于它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人见人爱美丽高贵的白天鹅,只要你坚定信念,拥有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地去奋斗,你会成功的,你会变成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让我们变**见人爱美丽高贵的白天鹅,一起在广阔无际的天空中展翅高飞吧!

  《西游记》这本古典小说大家一定看过吧!这可是我最喜欢的古典名著了,这本书主要以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一起去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的故事传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二回《真假美猴王》,这个故事传说讲了唐僧师徒四人遇到了一伙强盗,悟空一气之下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很生气,并把悟空赶走了,悟空满肚子委屈,去南海找观音唐僧带着八戒和沙僧又走了四五十里路,唐僧有些口渴了,变去让八戒和沙僧化斋些水,唐僧等了很久都没见到他们回来,有些着急了,这时悟空端了一碗水说:“师傅请喝”。师傅不但没有喝,还骂了悟空几句,一气之下就打晕了唐僧,抢走了行李,八戒和沙僧回来,见师父晕倒在地,得知是悟空打的,变去东海找悟空,悟空得知有人冒充他,非常生气,边和八戒沙僧去花果山看个究竟,谁知水帘洞下还有一个孙悟空。

  两个悟空见了面打了起来,一直打到东海,观音也分辨不出来谁是真的,谁是假的,于是观音念起了紧箍咒,谁知两个悟空都抱头喊痛,然后他们又闹到了玉皇大帝面前,玉皇大帝命令李天王用照妖镜来分辨,两个人丝毫不差。

  两个人又打到如来佛祖面前,如来佛祖用慧眼一看,便知道妖怪是六耳猕猴干的,六耳猕猴见如来佛祖说出了自己的本性,变想便知蜜蜂逃跑,却被悟空一棒打死了。

  悟空和师傅重归于好,又踏上了去西天的路上。

  怎么样,这个故事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呢?

  百家讲坛,谈笑古今,今天我们不讲三国,我们来讲一讲水浒。这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还是*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

  这本书描写了各个好汉被逼上梁山的不同经历,捏造了一群行侠仗义的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位好汉,性格个个不同,作者的细致的描写让我感受到了:李逵的粗心莽撞、鲁智深的粗中有细、武松的勇猛利落、林冲的忍让、宋江的谦恭,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无一不让人感觉印象深刻。那是什么让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走到了一起呢?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志向,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喜欢结识天下好汉,这几种共同的性格让他们走到了一起,还有宋江、晃盖都一视同仁,并没有偏心。凡事好汉来到这里,都能做一个首领,这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一百零八位好汉将当时各个阶层的人们的生活囊括其中,让我们看到了宋代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景观。所谓英雄所见略同,正式梁山好汉走到一起的原因。这些好汉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要么是行侠仗义被迫上了梁山,要么是劫富济贫上了梁山,这些好汉们,都是人们的好榜样!

  《水浒传》这本名著广为流传,深入人心,真是名副其实!

  他每天还说我们玩的“枪战”是幼稚的游戏,可他居然还玩“碰碰车”我出了一身冷汗,生怕出现什么意外,可是“拦路虎“还是出现了。我急死了,这时,我看到了一旁正在专心答题的孙旭然,算了,我豁出去了,我小声的叫着:喂,孙旭然,喂。我亲眼看见,它跑到路中间的时候,一辆飞快奔跑的车到了它的跟前,来不及闪躲,它也许连伤害它的是什么都不知道,那双被灯光刺痛的眼睛带着留恋的目光就被碾压成了血水。

  猎人打猎回来,走在林阴路上,猎狗跑在猎人的前面。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麻雀从鸟巢里掉下来了,猎狗慢慢的走*小麻雀,嗅了嗅,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突然,一只老麻雀从一棵树上飞下来,像一块石头似的落在猎狗面前。因为紧张,老麻雀浑身发抖,发出嘶哑的声音。可是,它扎煞起全身的羽毛,准备和猎狗进行搏斗。老麻雀强大的力量使猎狗害怕了,慢慢的向后退,猎人急忙唤回猎狗,带着它走开了。

  麻雀和猎狗相比,猎狗是个庞大的怪物呀!可是,老麻雀不能安然的站在高高的没有危险的树枝上,它要用自己的身躯掩护小麻雀,想拯救自己的幼儿,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动物之间尚有伟大的母爱,更何况我们人类之间呢?我们的母亲在自己的儿女遇到危险时,也一定会像老麻雀那样,用自己的身躯保护儿女,用伟大的母爱守卫儿女。想起了老师曾讲过的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被一辆大卡车压在了下面,连小男孩自己都的没有生存的希望了,是他的母亲用双手举起了这辆卡车的。这辆卡车到少有两三吨重啊!母爱的力量真是太神奇了。

  母爱是伟大的,让我们共同唱《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感谢我们伟大的母爱吧!

  《人生不设限》这本书是澳大利亚力克·胡哲的著作,内容以他本人的生活经历为主线,在描述自己经历的同时,给人们以生活意义的启迪。

  力克·胡哲是一个天生没手没脚的人,但他却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缺,活出了不设限的生命奇迹。开始,他一无所有,不愿意和人接触,最后,他战胜自我,不断超越,后来不仅拥有了温馨的家庭,同时在世界各地都有大公司和别墅。《人生不设限》这本书不是为了向我们炫耀他自己有多么富有,而是向我们讲述了他那激情的生命体验,以及教育我们怎样处理各种困难和怎样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们踢毽子,从他们的表情中,我感受到她们有些排斥我,主要是怕我给他们拖了后腿。我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心里难免会有些不*衡,在这种尴尬的氛围中,我想:既然踢不好,那就放弃吧,免得同学们为难,我也伤心。后来,爸爸给我做了一番思想工作,我每天坚持练*,日复一日,我进步了许多,很快融入了这个团体。

  同学们,如果你在遇到困难打算放弃时,力克说:“告诉自己再多撑一天,一个礼拜,一个月,再多撑一年吧!你会发现,拒绝退场的结果令人惊讶,只有拒绝再试一次的人,才会被打败。”如果你心里忧伤难过,力克说:“在悲伤的另一边,有一条不同的出路,会让你更坚强,更坚定,让你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

  力克的`故事带给我激情,带给我勇气,让我更有力量去面对一切!

  《水浒传》是元末时期施耐庵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讲的是108条梁山好汉聚义在一起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三个故事,分别是武松打虎、徐宁大破铁甲连环马、三打祝家庄。我先向大家介绍武松打虎。武松打虎的地方在景阳冈,武松看到一个小店,门前有旗帜上写“三碗不过冈”,意思店家的酒劲大,而且听说前面冈上还有老虎。武松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很多碗酒,去了景阳冈,看到人们口中的老虎,使出全身本领把老虎打死了,为民除害,扬名天下。徐宁大破铁甲连环马,讲的是宋江让时迁把徐宁的宝凯偷了出来,让时迁把徐宁骗了出来,把徐宁骗上了梁山,徐宁最后帮助梁山大破铁甲连环马。三打祝家庄讲的是梁山好汉被祝家庄的人抓走了,梁山好汉各展神通,打下了祝家庄,收了一丈青,救出了梁山好汉。

  《水浒传》这本书中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时代特征,人们受封建社会制度的压迫民不聊生,奋起反抗,书中人物各具神通,很多故事表现了梁山好汉的勇敢、机智、仗义,大家一起快来看吧!

  嘀……现在是北京时间二十三点整……”听着自动报时钟里传来的声音,我仍是睡意全无,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手中的《萤窗小语》仍然紧握在手中。这几天,《萤窗小语》一直陪伴着我,它就像是一位忠实的朋友,在我耳边低语,与我轻轻对话;它又像是一位循循善诱的老人,与我讲叙生命的真谛。品读《萤窗小语》中的每一篇文章,就像是在享用一道道风味独特的小吃,让人回味无穷。而其中的《勾践与苏秦》更是给了我太多的感悟。

  毛虫羡慕美丽而轻盈的蝴蝶,它没有犹豫不决而是马上行行动,织起一张网,把自己紧紧包裹,逐步改进、缓缓蜕变,重新装扮一翻,长出了一双美丽的羽翼。勾践失意,并未颓丧,而是卧薪尝胆,终于东山再起。我想,若是毛虫总是在等待观望,若是勾践总是在消沉沮丧,毛虫怎会长出美丽的翅膀,勾践又怎会洗辱复国天不负?

  在看到别人取得优秀成绩的时候,我们总是在一味的羡慕,有的感叹:“啊,他成绩怎么那么好呢?”有的沮丧:“唉,我要是像他一样该多好啊,可我怎么能比得上他呢?”我们总是在仰慕他人,总是不停的怀疑自己,却唯独没有迈出实现梦想的第一步,那就是——行动。

  写到这儿,我不禁又想起了《蜀鄙二僧》的故事:蜀国的边远地方,有二个僧人。一贫一富。穷的和尚有一天对富裕的和尚说:“我想到南海的普陀山去,怎样?”那有钱的和尚说:“你靠什么去呢?”贫和尚说:“我有一瓶一钵就足够了。”富和尚说:“好多年以前我就打算买一只船沿江而下,到现在还没买成。你靠什么去呢!”第二年,穷和尚从南海高高兴兴地回来了,并且告诉了富和尚。富和尚不禁惭愧地低下了头。穷和尚与富和尚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简单却深刻的道理,那就是“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说一尺不如行一寸,只有勇于尝试,迈出行动的步伐才能走向梦想的彼岸。

  试想,如果没有行动,我们怎么会有百年奥运的华丽绽放?如果没有行动,我们怎么会有神七飞天的荣耀豪情?如果没有行动,我们又怎么会众志成城,战胜一次又一次的自然灾害,岿然屹立让世界刮目?因为申雪和赵宏博行动起来,所以他们才梦圆温歌华;因为众多的志愿者行动起来,所以我们的西部才充满了希望;因为党和*行动起来,所以被困的矿工才重获生命!

  朋友们,既然我们不是大雄,没有小叮当和时光机预测未来,那我们就行动起来,去试一试吧。你或许会说,那我失败了怎么办,别人会嘲笑我的。可是,你有没有发现,那些嘲笑别人的人其实是在嘲笑自己吗?他们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只能永远的遥望着“成功”,只能用干巴巴的笑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

  朋友们,如果没有行动,再美丽的梦想,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草尖上的露水,瓦楞上的薄霜。那么,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行动为我们的人生插上蝴蝶般美丽的翅膀,在人生的百花丛中翩翩飞舞!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

  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却又要逼良为娼。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连圣母也会被玷污。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西游记是*四大古典小说之一。原先在16世纪90年代在发表。这是一个*神话小说。它写的是明代传统的民间故事。由100个章节组成,这是一个冒险故事,讲的是一个唐朝(618—907)和尚唐三藏和他的三个弟子,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上西天取经。

  前七章述说孙悟空的出世和他反抗天庭。然后从第八章到十二章,我们知道了唐三藏如何诞生,为什么他要寻找经文,以及他出发前的准备。我们知道,这本书是广泛分布于*,乃至整个世界。该书也被拍摄成许多电影和电视。最著名的要数中央电视台于1986年拍摄的西游记,主演六小龄童,导演杨洁。它的故事情节忠实于原著,同时也被广泛奉为经典。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但我在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惊讶,这本书有更多比电视里令人印象深刻的情节,因为有些书中的人物是在剧本里删除或改变了,而且影视剧里或多或少掺杂了导演或他人的想法。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孙悟空,在大多数*的孩子心中他是一个英雄。孙悟空是从花水果山的一处岩石蹦出来,继而成为了花果山猴子们的大王。300年后,他出门学艺学会了各种强大的本领。然而,孙悟空大闹天宫,与天兵天将展开了对决,最终被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500几年后,唐三臧从山上救出孙悟空,他们还遇见了猪八戒和沙和尚,后来都成为他的弟子。他们开始一起去西天取经。

  起初,孙悟空是目中无人,只是因为他很厉害,他知道没有人能打败他。他已经掌握了72种变化,并能做“筋斗云”,在花果山,他敢于战胜十万天兵天将,其为首的四大天王,二郎神,哪吒等。孙悟空从来没有想过,他可能会被打败,而且还要取代玉皇大帝。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毫无疑问该孙悟空最突出的性格是勇敢和无畏。

  后来,另一个有趣的方面是他的个性发展,在他与师傅唐三藏的关系中。在遇见到唐三藏之前,孙悟空到处伤人,毫无理由,随心所欲,所以观音教唐三藏紧箍咒的法术,用于需要惩罚孙悟空的时候,最后,孙悟空难以忍受折磨服从唐三藏。但是,奇怪的是,它在这期间的改变。孙悟空只是想保护唐三藏。当唐三藏让他离开,因为他认为孙悟空杀死了三个无辜人类,而其实都是一个妖怪所变化的,孙悟空为他师傅哭了。当我读到这一章时,我也哭了。孙悟空不是因为无用而哭泣,他开始更具有感情化,也更戏剧化了,他开始体现人性的一面了。

  总而言之,孙悟空是个自信,乐观的人。他在面临的艰辛时,不会低头认输。他会想方设法来克服他们,甚至当他被打败了无数次,在他的脸上依然能看到笑容。作为最聪明的和最好斗的弟子,他不断受到师傅的责备。然而孙悟空象征了希望,正义和反抗的精神,这也是我们所拥有的。也正是由于他的存在,去往西天取经才最终大功告成。

  除了孙悟空突出的个性,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些其他的事。该故事说到了许多艰难险阻,但不论如何辛苦,他们最后都可以成功。为什么呢?为什么他们可以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到达西天带回经文到*。更重要的,唐三藏和他的弟子们在故事的结尾最终成佛。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因为三弟子的法力多强大,最重要的关键是他们的信仰,他们坚信可以实现目标的信心和勇气使他们成功。如果我们能理解这一点,并用于自己的学*或工作,我们一定会从中受益。

  我今天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蓝精灵》。

  这个电影故事讲的是:格格巫为了让自己的法力变得更强,制造出了蓝妹妹,让她去精灵村收集一种液体。但是蓝妹妹在精灵村所有蓝精灵的感化下,不仅没有帮助格格巫,还帮着其他蓝精灵救出了蓝爸爸,最后出谋划策打败了格格巫。在所有蓝精灵的期盼下,蓝爸爸用魔法把蓝妹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蓝精灵,成了蓝精灵家族的一员。

  我最喜欢其中的蓝妹妹,虽然她是格格巫制造出来的,但后来她为了正义背叛了格格巫,跟善良可爱的蓝精灵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从蓝妹妹身上学到了,不管你的出身怎样,只要能努力去帮助别人,就会有好的回报。

  红楼梦这本书刚到手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看那比板砖还要厚的书,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读完,当真正读完红楼梦的时候却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有一点空虚,迷茫,还有一丝悲伤。

  红楼梦中有很多人物出场,加起来有几百多个,主角就是宝黛钗三人,但在红楼梦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至关重要,他就是王熙凤,我对这个角色好是有很多的好感。

  我对他第一印象就是她的风姿,在黛玉初次到达贾府时,凤姐登场,在当时,我正是被她的风姿所吸引,“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凤姐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气息,这种风韵是我深陷其中,凤姐这一个人物让我想到职场中的女性,正装着体,勾勒出成熟女人特有的曲线,一言一行中散发着一种不容忽视的特点,现代社会在职场拼搏的女性都有这种特点,当面对客户时,这种特点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和客户交谈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讨好客户,更重要的是让客户信服自己,王熙凤正是带给我这种感觉。


读后感15篇(扩展6)

——目送读后感15篇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著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读完《目送》后,印在我心头的最深刻的文字。不由得想起很多我与父母之间、与儿子之间很多的往事。

  在我们家,父亲和母亲的位置是颠倒的,母亲在机关做了一辈子办公室主任,个性强、主意多,跟我们说话,几乎都是命令的口吻,在我们的心里扮演着父亲的角色。父亲却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又极其多愁善感,在我们感情的深处,更多一份柔情。记得90年代初期,我调广州,动身的前几天,家里乱七八糟。父亲几乎每天来一次,每次都是欲言又止,眼里充满忧伤,有次我不在,父亲就留下一张纸条:“芳儿,爸爸没有什么事,只是想你要走了,多过来看看”。

  20xx年父亲脑溢血瘫痪在床,已经不能说话,每年回家从父亲的眼神里,我读到最多的是内疚和无奈!

  临终前,父亲眼睛已经没有神了,但是眼珠始终围着我转,跟着我的影子从床的左边转到右边。饱受病痛的折磨,爸爸终于离我们而去,但是,爸爸的目光,任何时候想起,都止不住流泪。那一份沉甸甸的父爱,是我心中永远的伤痛。

  我们老家有个比喻说:父母对子女的感情“路路长”,子女对父母的感情“扁担长”。

  确实,儿子小时候对母亲依恋的种种细节,记忆就更多了。

  记得儿子三岁的时候,我们送他上全托幼儿园,临走再三嘱咐他:不哭,做一个乖孩子!晚上不放心,我躲在寝室外面观望,儿子果然没有哭,却一直在默默流泪,背心都湿透了,小手绢还在不停地擦着流不完的泪水。大概母-子连心的缘故,儿子居然猜到我会去看他,拉着阿姨的衣服说:“阿姨,求求您开门吧,我妈妈肯定在外面”。因为嚎哭的孩子太多,阿姨始终没有顾得上他,睡着的时候,手里还端着未曾要到水的水杯。那天,我哭了一夜。

  少年时代的.儿子,跟妈妈还是很亲。四年级每周去天河学钢琴,那时候交通不便,从三元里到天河,要坐一个小时的车、走半个小时的路才能到达,我们母-子手拉手边走边聊。有次儿子的钢琴作业一连三个星期都没有过关,我开玩笑说:再过不了,妈妈就要揍扁你!儿子分析:妈妈把儿子揍扁了,会要判刑的;不过,钢琴老师也会内疚,因为她收费太高,让妈妈把儿子都揍扁了。·····

  转眼儿子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那一年,父亲脑溢血住院,我头天晚上从老家回来,第二天早上又踏上了北去的列车。新生报到在昌*校区,送行的家长特别多,大大小小的旅店都住满了,天下着毛毛雨,我跟儿子坐着三轮车大街小巷的找,天快黑了,还没有着落,儿子试探着问:“妈妈,为什么不考虑去北京城里住?明天去机场也方便。我可以住学校宿舍的”。我没有作声,最终,我们一个单间的小床上挤了一夜。

  儿子长大了,我在渐渐*惯的同时,也开始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不能让母爱太沉重,潇洒一些、开朗一些;同时,还要拥有自己的生活和天地,这样才能让儿子在人生的路途中,不论走到哪里,妈妈都不再是内心的牵挂!不论走到哪里,在儿子的想象中,妈妈都是满脸的微笑!

  等到儿子去澳洲留学的时候,我变得开朗起来;儿子更是笑着挥挥手,转身就潇洒地消失在登机的通道里。

  向我推荐这篇文章的是丈夫老温,他再三说“你一定会喜欢这篇文章”,老温是一个比较粗心的人,衣服在阳台上总是晾成了酸菜;下班后一门心思看他的杂志,不管你有什么心事,他都浑然不觉。看来我还必须努力,不让母爱太沉重!

  《目送》是龙应台作的一篇散文集,当中包含了74篇散文。主要讲述作者和儿子,朋友,父母在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离别情境。文中没有歇斯底里的情绪,但却让你有哽咽的滋味。

  "我慢慢地,慢慢地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份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这一端,看看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黙黙告诉你:不必追。"这是《目送》中感受都深刻的一句。当我还是小孩时,每天看爸爸,妈妈出外上班的时候,我会把脸印在窗的玻璃上,目送他们的背影,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家门前的转弯处;当我上幼儿园时,每天早上进入学校,我总会不断都回头看着妈妈,好像穿越无边无际的一条时光长河,妈妈的视线和我的眼神充满了依依不舍;踏进小学大门的那一天,妈妈和我拥抱后,我只回顾头来瞥了妈一下,挥挥手便跑进学校。

  小学三年班的时候,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身边,独立参加学校的.北京交流团,在我踏上旅游巴时,我感到在我的身后,有两双热切的眼神,目送着我,直到旅游巴,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喧嚣的马路上。

  对于现在13年岁的我,人生才刚刚起步,虽然我不能完全体会作者目送的深层意义。但我也曾经历过一次最后的目送。人舆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无疑不是隔在生死的距离。在外公的葬礼上,看着载着外公的棺木,由上层缓缓地,缓缓地及降落到下层的火炉,我万分不舍地看着他的离开,给予他最后的一次目送。那一刻,我会能感受作者在目送父亲的感受。

  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目送》这本书,感觉对我的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目送 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让我得到了感悟:当大家长大了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学会放手,让我们自己闯出一片新空间,而不能扼杀在对孩子的溺爱的摇篮里,读后感《目送 读后感》。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 “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 “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龙应台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决提。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发现,全国各地的人们,对自己的长辈都是无比的孝顺,因为,没有了他们,就等于没有了他们自己。这也是都长辈的一种尊敬。

  虽然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的读透这本书,但,它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

  龙应台是我非常喜欢的以为作家,也是一位对教育有着深刻思考的学者,她的散文集《目送》正是阐述了关于亲情、教育、人生方面的哲思,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启示,为人父母都需要经历生死,经历亲情的距离感,而这些只有在有了阅历之后才会明白。当我们还小的时候,一定要珍惜亲情,因为它非常宝贵,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发现它慢慢的消失,而你无法挽留。

  《目送》中收录了龙应台的七十三篇散文,涉及的话题很多,包含生活的方方面面和人生历程,但主要是关于亲情和人生的思考。在她五十多岁的时候,父亲离世,给她带来了很深重的打击,第一次感受到了至亲的死亡,之后母亲又失智了,她有一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感觉。从年轻的时候起,龙应台和自己的儿子情意满满的一起生活,但长大了之后,和儿子的距离原来越远,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有一种孤独的感觉,但她明白“不用追”,因为这种状况是无法改变的。而相比自己的人生经历,死去的父亲和失智的母亲不也是一样吗?自己在成年之后也是与父母渐行渐远,只是年轻的时候无法体会罢了。

  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悟很深刻,总觉得书中的.情节和我们很熟悉,也许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和龙应台相似吧,她写出了自己的生活感悟,目送着自己的孩子远去,留下的唯有落寞的背影,当我们为人父母之后,不也一样吗?

  目送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人生终归是孤独的,而我们需要学会接受和自我反思!

  “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是龙应台《目送》的一段话,读到这我心里五味杂陈,一个个片断从脑海中闪过。

  那一年,孩子小学毕业要去咸阳上初中,虽说相隔五十里,但我仍割舍不下,每个周末送她去乘校车,大包小包,一路叮咛嘱咐,送她上车坐上座位仍旧喋喋不休,直到孩子不耐烦的催促我,才悻悻地下车。车没驶出,人就久久地站在车旁,目光透过车窗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注视着她,即使她挥手致意我离去,还是热切得看着,直到校车缓缓启动,瞬间疾驰而去,才随着人流怅然而归。

  那一年,孩子要去一千多里的外地上大学,我们送她到了西安北客站站口,因为不能随便停车,我只好从车窗探出头去眼巴巴地看着她提着行李头也不回地走向候车室,目光紧紧地追随着她进了侯车室的大门,转眼不见踪影。

  孩子一点点长大,正如《目送》中所描述的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由此我也想到了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的确如此,记得当年我在县城上师范,每次去学校时,父母亲把我送到村口,直到我坐上车,他们还朝我喊着什么,车慢慢地离开了村头,两个身影一点点变小,模糊,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慢慢地我上班,成家,直到自己两鬓也生华发,父母亲就一直这样目送着我从村口离开。有时开车离去,不能回头相望,但后视镜里那两个瘦弱、佝偻的身影却仿佛印在我的脑海里。

  是呀!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却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觉得离开他们才摆脱了束缚,从此以后会天高任鸟飞。而当我们在社会中变得独立时,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生怕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出现偏差。可每一个长大的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当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一边期盼着孩子在人生路上越走越稳,一边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目送》这本书,感觉对我的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目送 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让我得到了感悟:当大家长大了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学会放手,让我们自己闯出一片新空间,而不能扼杀在对孩子的溺爱的摇篮里,读后感《目送 读后感》。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 “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 “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龙应台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决提。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发现,全国各地的人们,对自己的长辈都是无比的孝顺,因为,没有了他们,就等于没有了他们自己。这也是都长辈的一种尊敬。

  虽然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的读透这本书,但,它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

  《目送》是我在网上阅读之后决定购买的第二本书。今天,我把它完整的读完了,我知道等新书一到,我会像如获至宝一样,捧在手心,再细细的读上一遍,然后封存在记忆里。

  《目送》是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一本散文集。我最早读到其中的一篇是在《名作欣赏》上。那篇散文就叫《目送》,很经典,作者也就以此作为更宽泛的理解,命名了整本书。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龙应台在这本散文集里,亲情占了绝大部分,而且是纯粹的母女、父女、母子和父子之间的亲情,与丈夫妻子无关。我还没有孩子,从书中没有读出多少做母亲的共鸣,但作为女儿,我从中读到了太多的愧疚和不安,总是有一种力量在叩击我的灵魂。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十年前,我外出求学,走出了那个家。那时心里充满欢喜,是急于逃离父母的视线,最好连个背影都不留下。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目送了父亲。当公交车把他从我眼前带走,看着他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路的尽头的时候,我才开始失落:这是哪里?我梦寐以求的大学吗?这不是家乡了,不是随便骑个车子闭着眼睛也不会转向的家乡了。这里的每一条路,每一个人对我而言都是陌生的,我从校门口走回宿舍都要一路看好路标和楼排。但是我并不知道父亲的失落,养在身边十九年的女儿,今天和自己分别了,而且注定越走越远,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我不知道。十年后的今天,我第一次过年没回家。父亲第一次打电话说:我想你了!当我泣不成声的时候,父亲第一次用温和的口吻安慰道:暑假我去看你吧!我有十七天的公休假,带你去看海吧!这使我二十九年来第一次感受到父爱,这种我日夜盼望的充满温情的父爱。所以之后我继续哭,哭伤了心肺,只是因为感动,而不再是感伤。我一直埋怨父亲的严肃甚至冷酷,不然我不会如此叛逆而越走越远。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父亲的失落:我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虽不娇惯但也是全部的希望和寄托。是我让他们不断地目送我的背影,让他们孤独,让他们的心随着我的远去像被掏空了一般。

  20xx年的那个夏天,父亲目送了他的两位至亲。奶奶在我高考前十二天去世,我于9月11号(拉登们撞五角大楼的那天)踏进了大学校门。

  十年后的今天,我仿佛看到了父亲在我和奶奶之间奔波的身影,看到了父亲当年在希望和绝望中挣扎的样子。

  父亲觉得一生都无法偿还奶奶的恩情,觉得如果用对待子女的一半对待父母心里也会安静许多。可是父亲在我们眼里的确是个孝子,我儿时记忆里永不磨灭的是他每个周末都骑自行车从城里回到乡下,经常带着我,去看他母亲还有被母亲留下的另一个女儿。奶奶去世已经十年了,父亲也到了该当爷爷的年纪,但他始终觉得愧疚,觉得奶奶从没跟他享过一天福。我曾经想了一个特别好的道理安慰他。我说:这大概就是轮回吧。你欠父母的都给了孩子,孩子们有一天也成了父母,他们仍然还不上这份情债,只好又给了孩子。爱就是这样一辈一辈的传递,其实也是公*的。你觉得亏欠爷爷奶奶,我不也一样亏欠你和母亲?父亲没有说什么。

  《目送》用细腻的笔触书写了年迈父母的孤寂,他们每天盼望子女回家,打电话抱怨孩子不会来看他们,甚至糊涂到孩子刚走就问:你怎么也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呵呵。

  远处传来了父母的责问: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

  我很抱歉的说:暑假我就回家。

  龙应台一向以犀利文风著称,尤其是《野火集》中的那篇《*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锐利逼人的批判让国人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叩问让那扇外强中干的旧体制的大门应声倒下。直到《孩子你慢慢来》和《目送》等亲情系列书籍的连续出版,刚性的批判文学之外开出了清浅柔软的花,同时读者也看到进入天命之年后娴静柔美、温情淡定的龙应台。

  《目送》共73篇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动人心弦的种种感觉,流露出最朴素的人生观,对孩子、父母、朋友的爱,对人的关怀,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命的尊重。全书提及最多的、最打动人的是亲情。作者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作为母亲面对日益长大的孩子时的失落和困惑,作为女儿面对日渐苍老的双亲时的守候与不舍。

  同名篇《目送》是全书开篇之作,跨越了三代人的感情。全文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作者回忆了送儿子华安上小学的细节,那时的儿子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时光一划而过,转眼已经16岁的华安要赴美做交换生,机场送别,作为母亲的龙应台目送儿子渐行渐远的背影,期望他消失前的回头,哪怕仅仅是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母亲的深情送别与儿子的毅然离去形成反差,教人如何不落寞?接下来作者追忆了在医院探望生病的父亲时,目送护士推着轮椅上老父的背影消失在玻璃门,后来有一天,父亲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消逝,作为女儿,她深深铭记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就这样,在一次次包含心酸和不舍的目送中,龙应台对亲情有了简单而又深刻的领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一份目送,包含了数不尽感伤、道不完的无奈,尤其是最后的“不必追”3个字渗透作者心中那片不甘心的柔情和不得不放手的勇气。

  作为母亲,面对儿子长大后的疏离,龙应台懂得尊重每一个独立的人理应拥有的自由和选择。在汹涌的母爱面前,她收起年轻时的骄傲和锐气,委曲求全地选择让步。曾经她因刹那间的顿悟“失去了孩子,即便是赢了全世界有如何”?

  时光的车轮慢慢滚动,像所有*凡的父母一样,纵然有万般的留恋和不舍,龙应台也不得不目送孩子长大、拥有自己的生活。而这,也就成为了两代人产生代沟的导火索。《十七岁》一文中,龙应台冒雨步行到巴士站去接儿子。当她递过一把为儿子预备的伞并关切地嘱咐“会感冒”时,被细细的飘雨湿了头发的儿子断然拒接,冷冷扔下一句“不要”。但就是这样追求独立、不喜欢母亲过分呵护的儿子也有温情脉脉的一面。他看到母亲在孩子们都离开后变得不愿买菜做饭,母亲可从没这么“懒”的,便花3个小时去超市挑选材料并认真地为妈妈做了一顿西餐。当龙应台表示自己学会做西餐并要做给儿子吃的时候,儿子一丝不苟地说“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父母和子女,付出与给予,强和弱,一直在不断地转换轮回,但一脉相承的感动却一直久久延续,可能这就是家庭喜怒哀乐的无限循环。

  作为女儿,面对父母年老后的忘却,龙应台懂得多一份温柔和耐心。当母亲从昔日的大家闺秀跌落凡尘,终究抵不过时光的侵蚀,患上老年痴呆症,她像呵护柔弱的婴儿般一遍遍安慰道“我是你女儿呀,我回来陪你”;父亲的身体大不如从前,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不能自理,她为父亲清理失禁后的排泄物,陪着虚弱的老父一遍遍练*走路……孝顺父母,龙应台不仅能外安其身,而且做到了内安其心。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令人动容的细节,印证了心怀感恩的她静静地守望着父母晚年的幸福。

  亲情,就像每天都会照常升起的太阳,最是微妙醇厚,温暖人心。读《目送》,品味淳朴却饱含绵绵情感、*凡却透露汹涌热烈的亲情,我坚信,任时光流转,岁月变迁,亲情永远是最纯真的陪伴。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目送》中扉页上的话,说得既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的老去、儿子们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这里的“我”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书以第一篇文章《目送》命名,文中描写作者目送儿子踏入各种不同的门,儿子的背影,愈来愈高大,但却从来都没有犹豫,没有回头,这种落寞感,使她回忆起当年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载着她去大学报到,父亲因觉得女儿会嫌弃小货车太穷酸,便在校门口放下她和行李转头就走,留下一团黑烟和背影。多年后慈爱的父亲过世,作者又在细雨中,目送着父亲的灵柩慢慢滑入火葬的炉门,消失在火焰中。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写尽了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这是作家龙应台对生活的记录。在她的文字中,时而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时而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存活。”这是她对死亡独特的见解,面对不可抗拒的轮回,她选择了从容面对。这是人们无法做到的释然。在生与死的交替间,我们既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为何不欣然接受这一切突如其来的惊与喜。你不必讶异,她只是看透了人生。“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都说家是温暖的港湾,但当这里少了以往的喧闹,或许安静,又或许寂寞。那孤寂在空气中凝聚,一点一点朝自己靠*,那种情景,连空气都陌生了。我们都不珍惜有家的温暖,当家残缺时,一切都变成了回忆,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读到这里,左手边的心房不禁颤抖了一下,它提醒了我,也教会我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现今的人们都在追寻幸福,可那模糊地词汇你是否真的知道到那里寻找。贪婪的人类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在追寻的路上,你们不断卸掉身上沉重的负担。只有失败的那一刻愚蠢的路人才会发现原来早已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幸福。幸福其实很简单,不需要你追寻,只需要你珍惜。

  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在她最*出版的一部书《目送》中的一段。龙应台,这支亚洲最犀利的一支笔,也会有最柔软和难以言尽的时候。在此之前我读过她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都是用尽了深沉和喜悦的笔锋,写尽了一个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惊叹和感慨。而《目送》却是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其实,《目送》只是这本书中的开篇。开头作者是写自己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当孩子慢慢地不再粘着父母,不再愿意和父母齐头并进的时候,这个做母亲的人,慢慢地独自咀嚼着这份落寞,慢慢地眼前出现了另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也是落寞的。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背影,是被长大了的我们无意时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离我们十步之遥的地方缓慢前行,是为了看我们是否安全,是确保我们在无助的时候能第一个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是在看到我们欢乐时他们也能偷着乐。是的,养儿方知父母恩。在我们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了很多遍。


读后感15篇(扩展7)

——边城读后感15篇

边城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边城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读《边城》已经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翠翠那个单纯善良、不谙世事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刚开始看时,我主要就是围绕着翠翠与傩送兄弟俩的纠缠不清的暧昧的爱情故事来看的。

  一、这个人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句话是我对这部小说印象最深的。在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的情感几乎就是倾向于傩送的,从最初的翠翠和傩送的邂逅,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老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但是或许也正是因为翠翠的腼腆羞涩,把心事藏在心里,才导致了大老的意外死去,二老也因大哥的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里,选择了远行,留下了翠翠一个人。

  翠翠和二老之间的爱是美丽的,也是单纯的,单纯得就像纸那么薄,一不小心就会碎了。

  二、翠翠和爷爷的相依为命

  看完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在赞叹作品的精妙华美之余,一直在想作者究竟想写出什么?就象描摹一个人除了他(她)外部的健康、美丽之外,灵魂又是怎样的呢?作品中的翠翠,一个小女孩,她:“简单、善良、孝顺、乖巧、勤劳、朴实、执拗、坚强、追求。”这还不够,作品似乎还有更多的承载,更大的容量。在行云流水的字里行间,在巧夺天工的山水画面,在栩栩如生的众人相中,在恰似一台恢宏大气的舞台艺术剧里无不流淌着“忠孝礼义廉耻”这中国儒学的魂。

  小黄狗对主人的忠,翠翠对外祖尐父的孝,茶峒小城人的温良恭俭让之礼,翠翠外祖父去世后,小城乡亲几乎倾城出来帮助女孩发丧,办完丧事后且留下了老马兵继续照料翠翠和渡船的义。

  而廉耻便是:自尊、自信。翠翠拒绝了茶峒乡亲们的怜悯、同情,以为外袓父守坟为由,坚持继续在茶峒小溪上一边摆弄渡船为乡亲们服务,一边等待着他心里深爱着的船总顺顺的老二的归来,表现出一个山村乡镇女孩对人情、人性、爱情极其单纯的执著的追求和极大的自尊与自信。

  而这些,正是今天我们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缺失掉的!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很显然,从《边城》到《受戒》是一脉相承的。

  《边城》中川湘交界的茶峒城船长家老大天保和老二傩送同时爱上了渡船人的孙女儿翠翠,两兄弟轮流到碧溪岨唱歌,想凭运气争取幸福,但因天保唱歌本身不行,爷爷又把唱歌人张冠李戴,使得天保灰心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做生意,却因意外在茨滩淹死,傩送从此心里有了疙瘩,孤独地远走他乡。

  翠翠的爱情悲剧令人叹息,但文中着重运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达翠翠爱情萌动时内心的躁动和神秘的欢喜。

  “翠翠温*着两次过节两个日子里所见所闻的一切,心中很快乐,好像眼前有一个东西,同早间在床上闭了眼睛所能看到那种捉摸不定的黄葵花一样,这东西仿佛很明朗的在眼前,却看不准,抓不住。同时一些很神秘的东西驰骋她那颗小小的心,但一到夜里,却甜甜的睡眠了。”

  《边城》与《受戒》都写出少女爱情的纯洁与朦胧,是广为流传的作品。但两位老师的其他作品也很耐人寻味,有各自的艺术特色。

  沈从文的《边城》中所描绘的茶峒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山清水秀,美不胜收。在这样一个唯美的地方,一切都很淳朴,生活淳朴,风俗淳朴,以至于连爱情也很淳朴。茶峒边白塔下有一家人——一位摆渡老人,老人的孙女翠翠与一只黄狗。一年端午节,翠翠与祖父走散了,却碰巧得到了船总的二老傩送的帮助,回了家,那一刻,他俩情窦初开了。谁知大老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但是天保最后成全了傩送自己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二老也因此离开了翠翠,而老船夫也因担心翠翠的婚事而在一个雷雨天溘然离去。一切都没了,但那段凄美的爱情却在读者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边城》虽是一个悲剧,但是二老为翠翠唱情歌的那段故事却是无比美好。没错,走车路看似*坦,但是怎么能与马路的浪漫相比呢?整个故事,妙就妙在这条弯弯曲曲的马路,是最淳朴的爱了,而真正牵动翠翠的心的,也正是这种淳朴浪漫的爱情了。这段故事,也正诠释了少男少女之间的感情。

  但是,在整个爱情中,翠翠似乎起了主导作用,翠翠喜欢二老,这点翠翠自己也一定清楚。而二老也喜欢翠翠,这原本是一拍即合的事,但是翠翠却太过羞涩了,甚至连一句“愿意”也不肯说,这么一个悲剧,也可以说是翠翠一手造成的。羞涩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在面对这种事时有时真应该果断一点,因为在面对朴实而单纯的人时,过分的羞涩也许比什么都可怕。

  假如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者糊口仍将在*庸中继承。那方才萌发的恋爱的动机,或者还要在曲折中前行。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渡船,也带走了翠翠独一的亲人——祖父。或者他就是为这里的渡船而存在吧,以是当渡船被冲走时,作者给以了他们俩沟通的运气。生命就是这样,总会有灭亡,也总会有继承。一如老船夫的渡船被冲走,新渡船又会呈现。正如担任了祖父遗志的小孙女一样,如故在做着摆渡人的工作。

  没有大张旗鼓的古迹,没有浩瀚光鲜的人物,乃至单纯的恋爱壹贝偾方才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庸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舒适的糊口画面。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委婉,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糊口的真谛。这就是我所读到的《边城》。

  在这内里还潜匿着一段恋爱的悲剧故事,就是翠翠的怙恃。固然没有正面报告,但仍能给人震撼。故事的末了是悲剧性的,只剩下这个孑立的小女孩,守着孤傲的渡船。然而悲剧更能传染人的心灵。由于悲剧意识是任何一个成熟的民族,任何一种成熟的文化中所必需具有的。

  小说的三要素人物、情节、情形,在这一篇中依我看是情形形貌最为乐成,并且它为情节的成长,人物的刻画起了重要浸染。

  沈从文的《边城》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也是名气极大的作品,曾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因此值得每个人认真的阅读,而书中的纯美爱情故事更是打动了无数人,我就是其中一个。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总是希望让自己的作品千古不朽,成为文学史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边城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边城讲述的是关于爱情的故事,讲述了老船夫的女儿翠翠和码头船总的两个儿子之间的爱情纠葛。英俊的水手傩送和翠翠互生爱意,但两人并没有表白和定亲,而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并提前提亲,这对于翠翠来说非常惊讶和为难。兄弟两人没有用决斗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是采用唱歌来对决,让翠翠自己做出选择,而哥哥天保自知唱歌不是对手变离开去做生意了。后来发生了意外,老船夫听说天保在出行的路上落水死亡,这对于船总和傩送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同时应影响了老船夫的工作。傩送得知哥哥死去,心里非常难受,价值父亲对婚事的拦阻,让他无法接受就离家出走了,而翠翠在老军人的照顾下默默地等候着傩送的归来。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故事非常动人,这种淳朴的爱情故事已经难得一见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是否缺少了最珍贵的最淳朴的情感呢?是的,现在的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是复杂的,并不像边城中那样纯粹和干净,有一种纯真的美!

  毫无疑问,我非常喜爱《边城》这本书,它让我更深刻的理解了爱情的真谛!

  今天我要分享的书叫《边城》。

  这本书描绘了茶峒风土人情的故事,是以船家少女翠翠而展开的一部爱情悲剧。文中有这么一句话我记得尤其深刻:“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也许沈从文一开始便已经想好了故事的结局。从古至今,从中国古典文学到西方文学里,许多故事都有让读者看完后感到心满意足的结局,这是许多人所期望的。可在《边城》这本书中,结局并不美好,经过又是如此揪心:为翠翠操劳了半辈子的祖父在一场雷雨后过世,二老傩送因为大老的死不愿面对现实,留给翠翠的只有等待与悲伤。在祖父过世后,翠翠才渐渐想清楚先前并不明白的事:二老的歌唱;顺顺大儿子的死以及祖父的死因……尽管如此,我却从故事里读出了那些难能可贵的情感和人世间的酸甜苦辣。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相比之下,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真让人觉得可悲。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爱护着我们的生存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像家一样的世界。

  读罢《边城》,心中久久无法*静,那些*淡朴实而优美的文字,那纯洁美丽却不得不以悲剧结尾的爱情。

  热闹的小镇中,每个人都是快乐的,他们淳朴善良地相处,乐于助人却不求回报,甚至面对爱情,也要谦让起来。三个端午节的故事,美丽单纯的翠翠用行动和话语坚定了对爱的决心。可怜祖父始终担心她走母亲的老路,不肯告诉她事情的真相。世事无常,偶然的因素太多,我们既无法预测美好,也不能改变事实。每一次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陷入变化莫测的事端。

  在感叹边城人们的人性美的同时,我也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浑浊。摆渡的老船夫过渡不收钱,翠翠的娇憨与伶俐,傩送的善良淳朴,顺顺的豪爽大方,在现代的社会是何等少见。但是,人性中也有卑劣自私的一面。顺顺和二老不愿让间接害死大老的翠翠嫁给二老而使老船夫死在雨夜,让不知前因后果的翠翠孤单地守着渡船!

  边城的白塔边,美丽的阳光守护着孤单地女孩。生活也许充满了未知,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下去......

  一个女孩、一个船夫、两个小伙儿,寥寥几个角色,构成了这*静而动人的故事。本书讲述了湘西边境小城里的凄美淳朴的爱情故事:翠翠和船夫相依为命,直到她遇上了兄弟俩天保和傩送。大老天保和二老傩送以“车路”和“马路”的形式追求翠翠,经历了许多误会和周折,最终老船夫、天宝死了,傩送离开小城。诗意的神话终于还是破灭了,留给翠翠无限的怀念,留给我对于成长和人性的思索。

  1、关于成长:对于翠翠,从遇见哥俩,到喜欢上傩送而羞于表达,再到因为傩送而不停幻想,再到天保和老船夫的逝去,最终到傩送离开她默默地等待……翠翠从开始的无知、纯洁,到最后她不得不*静地面对生活的辛酸和生离死别,我见证的,是一个从女孩到女人的成长,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成长,是每个人的成长。

  2、关于人性:人性的美。翠翠从女孩到女人,生活的无奈终究没能使翠翠丧失人性的纯洁善良,她还如往日般拥有着“清澈透明的眸子”、“善良的心”,只多了一份成熟坚忍。我很好奇:当我走出这个诗情画意的湘西小镇,走出翠翠凄美动人的故事,走到现实社会中来,我是否还会看到这样美丽的人性?我相信我会的。

  人性的美不会过时。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但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现实中谁都可以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感人。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但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

  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

  在那动乱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真挚的感情,优美的语言,诗意的情绪,把我们带入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陶醉于一曲清新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工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小说没有曲折复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茏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凄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宁静古朴的`湘西乡间景致,展现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似原始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憨厚的本性,与那善良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我要说最幸运的人是《边城》的读者,因为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边城》是湘西的伟大的作家沈从文先生的一篇描写湘西人民美好而又淳朴的人性的文章,看啦这部小说我不得不为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的美好而又遗憾的爱情所感动。女主人公从小生活在湘西这片纯洁的土地上,所以她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姑娘,她与男主人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相见后爱上啦彼此,但是,因为他们的善良,他们在哥哥出事后,不能什么都不管的相爱,男主人公还是深深的爱着女主人公,但是他在最后还是选择啦离开女主人公,可见当时的湘西人民是非常的善良的。

  今天,当有些男女相爱时他们根本不管不顾别人的感受,他们认为只要有爱情就够啦,就这样他们进入啦婚姻,但是,结婚不久就会发现不适合又离婚。他们的爱情仅仅只是所谓的爱情而以。而边城中的女主人公在男主人公离开之后还是每一天都等着男主人公回来,这才是伟大的爱情,虽然不知道结果,但还是等着自己的爱人,想一想,现在的许多女人,当遇到比自己的男朋友有钱的人时根本就不顾曾经的感情多么的伟大。而是一切都是向前看,马上抛弃自己没钱但是爱自己的男朋友。这种女生是否应该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价值观呢。

  除啦爱情而外,这篇文章中的一些湘西当地的有情有义的人,也是值得一看的,他们的一些美好的品质也是现代人所缺少的。

  最*我读了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边城》,大为折服。他笔下的那个湘西边镇深深地吸引着我。

  小说的开头就向我们展现了一片宁静自然的乡村景象,沈先生把湘西小镇茶峒上老艄公祖孙相依为命的*凡生活婉婉道来。主人公翠翠是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是湘西山水孕育出的美丽精灵,她天真纯情,善良羞涩,对美好的生活和爱情有着渴望和向往。她就是边城的象征。翠翠与爷爷的至深亲情,翠翠与傩送朦胧无果的爱情,天保与傩送间的手足深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之间和谐融洽的乡邻关系……共同勾划出了纯朴的风土人情。

  故事随着如溪水般清灵地慢慢展开,每一个字符都熨帖在心上,看似*淡叙事、语言也充满着口语化,却让人能品出一种优雅的美感,这真是令人惊叹。这个故事里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没有扣人心弦的矛盾冲突,却用真情真意写活了一座质朴的小城和那里淳厚的人们。沈从文先生的笔触细腻恬静,又带着淡淡的愁怨,让生活在喧嚣现代都市的我不再心神浮躁,慢慢沉浸在这个世外桃源中。

  读罢《边城》,脑海里留下的只有一片青翠的绿色,那种绿不同于油画家笔下沉稳厚重的墨绿,也不同于水墨画中轻描淡写的石青,而是一种纯粹且通透的青翠,翠得发亮,翠得莹润,翠得仿佛能凭空沁出芬芳的水气,翠得仿佛草木间所含的天地灵气都劈面扑来。

  想必是沈老先生难以忘怀故乡的葱翠,所以他赋予女主角同样秀丽的名字——翠翠。翠翠就如同白娟前的一条灵巧绣丝,乌黑油亮的发辫透露出青春的气息。她一跳,白娟上就出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一笑,白绢上就现出了一座玲珑的吊脚楼,她走得越远,白娟上的景象就越多,当她拿起那支古旧的船桨时,一座湘西边城的全景便跃然展示在读者眼前。

  发乎情,止乎礼。翠翠的爱情似乎戛然而止,年复一年的渡船上何时才会重现当年那个翩翩少年的身影?死亡建筑起一道看不见的桥梁,被桥梁生生分开的爱人可还能重聚?年复一年执着等待的翠翠不知道,最终允准这段姻缘的顺顺也不知道。若是回来,便是爱情战胜了死亡,若是没有,那么伦理终究高于情感,无论结局如何,茶峒里的人们都真诚地活着,他们不愧于天地,无悔于自己,淳朴而高贵。


读后感15篇(扩展8)

——《哈姆雷特》读后感15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戏剧对时代的反映

  在莎士比亚的年代,正是英国戏剧盛行的时期,很多人以此为乐,也有很多人以此为生。通过戏剧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社会情景,也在戏剧中让我们看到对社会的反映。正如书中所说的:“他们是这一个时代的缩影”(第二幕第二场当中);还有“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第三幕第二场当中)。因此在哈姆雷特的复仇中,就精心设计了一场《贡扎古之死》戏,让篡夺王位的叔父克劳狄斯看到了自己的毒恨之面。可见,戏剧在作者的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虽然在当代的许多人眼里,是不屑一顾,认为是低俗的东西。

  那么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怎样的世代呢?

  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父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使贞节蒙污,使美德得到了伪善的名称,从纯洁的恋情的额上取下娇艳的蔷薇,替它盖上一个烙印……”(第三幕第四场当中);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

  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

  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

  “哈姆雷特:丹麦是一所牢狱

  罗森格兰兹:那么世界也是一所牢狱

  哈姆雷特: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地牢;丹麦是其中最坏的一间”

  那么在莎士比亚的年代,社会情景也是如此,虽然物质有许多的发展,艺术有卓越的成就。但在道德领域却充满着缺陷。所以,阿尼克斯特在《莎士比亚传记》中,记载着说:文艺复兴时代的道德状况不很令人满意,莎士比亚的作品对此有所反映:与充满人文主义气息的美好人物形象并列的,是形形色色的冒险家和恶棍”。

  这些思想让我们想起了,中世纪清教徒的一些错误观念。比如修身、克欲,通过对自身的净化,可以达到美好的彼岸;也盼望在敬虔的时日里,迎接上主的莅临。

  而基督教实行的是“信、望、爱”, 敬畏上帝,信靠耶稣;珍爱生命,爱护身心;盼望国度,等候主来。

  他的经历非常人能及,也许他本人就是一个奇迹,命运的不公并没有让他屈服,而让他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面对一切,这是他的责任,他不能逃避只能接受。他想的不光只是为父报仇,而是重新创造人生。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但出乎意料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使哈姆雷特疑窦在心,并且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父亲告诉他是他的叔叔所为,于是他决定为父报仇。开始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亮出了复仇之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是苟且偷生逃避一世还是勇敢面对为父报仇,既是最后可能死亡。虽然天性善良的他在生死问题上一度疑惑,使其对未来复仇行动踌躇不决,但最后他依然选择了后者。这种战斗精神是值得我们现在学生学*的,学*他与命运抗争的人生态度,学*他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也许开始会和哈姆雷特一样,会在逃避与面对中犹豫不决。但我们要坚信,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勇敢面对,迎难而上。生活就像一场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忍受那些寒冷与潮湿,那些无奈与寂寞,并以晴日的幻想度日,当没有阳光时你自己便是阳光,没有快乐时你自己便是快乐。面对困难,需要有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需要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需要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不屈精神。拥有这些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是富有的人。苦难可以磨练我们的意志,可以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言弃,逃避是弱者的做法。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我们也应如此。

  曾记否,海尔总裁张瑞敏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克服国内外层层阻挠,将海尔打造成为国际品牌,响誉海内外;曾记否,鲁迅弃医从文,不顾敌人的死亡威胁,用一篇篇震撼人心的文章唤起国人的爱国意识。这些爱国学者面对困难,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毅然选择大义,不光是为了自己,更为国家做出了不朽的贡献。面对风雨,哈姆雷特勇敢的承担起责任,而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更应学会承受压力,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因为有了风雨,我们的人生才多姿多彩,我们的精神才坚韧不拔,我们的快乐才淋漓尽致。

  风雨人生,也就是成功人生。经历了风雨,你才会有一份坦然,经历了风雨,你才会有拼搏的喜悦。我们处在花样的年华,时刻必须记住:是雄鹰就要翱翔蓝天,是水手就要搏击风浪,是人生就要轰轰烈烈。正如哈姆雷特一样,为报父仇不惜牺牲一切,他这种勇于面对、不服输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心灵的某根弦就这样被轻轻地触动了,思绪也随之开始飘飞。

  风雨、苦难,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挑战的勇气。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忏悔为天国开路

  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我们上文也提到它是有着宗教背景,那么这个宗教就是天主教。其中提到“圣母”、“净化”、“涂膏礼”、“赎罪”等字眼,它的天主教背景也就是哈姆雷特杀叔父延宕的另一原因。那么我们现在所要思考的,是它有关上天堂的救赎论,当然它不是真正的救赎之道,或者说不是基督教的救赎论。因为它所实行的是炼化、忏悔、膏礼、行善,成为通向天国之路。例举如下:

  当哈姆雷特的父亲被害以后,他的亡魂就一直游荡在夜间,按它自己所说的要经过阴间的炼化,才能有上天堂的时候。“我是你父亲的灵魂,因为生前孽障未尽,被判在晚间**地上,白昼忍受火焰的烧灼,必须经过相当的时期,等生前的过失被火焰净化以后,方才可以脱罪”(第一幕第五场当中)。这种说法,按天主教的教义就是炼狱,人因着罪不能走向天国,但上帝把他安置在阴间受尽折磨,直到他洁净为止方可上他的美好国度。

  在讲到哈姆雷特母亲的时候,他对其是充满着不*和悲哀,要为着她自己的恶行付出诸多的代价,但如果想从不幸中走出来,则需要通过行善方可好转,比如她“必须造下几所教堂,否则她就跟那被遗弃的木马一样,没有人再会想念她了。”(第三幕第二场当中)

  在奥菲利亚的死亡当中,我们看到神父对人死后安顿灵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把她安葬在圣地之中,为其祷告,散播鲜花,鸣钟入土,或者唱安魂曲,都是当时宗教的规条。

  还有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就是哈姆雷特在杀死叔父的时候,被害者的处境会直接影响到灵魂的去向,如果被害者正在行恶之时受难,那么他的灵魂将去向幽暗的地狱;如果被害者正在认错悔罪之时而死,那么他的灵魂将走向天堂。这种思想也就是忏悔功效,他的得救与否完全取决人的行为。所以在哈姆雷特原本早就可以了结叔父性命的时候,却离开了,因为他想到“他正在洗涤他的灵魂,要是我在这个时候结果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这样还算复仇吗?不!收起来,我的剑,等候一个更残酷的机会……”(第三幕第三场当中)。以致后来截然答应叔父为自己设立的比剑圈套,刺死了叔父,完成了报仇之任。

  这些思想让我们想起了,中世纪清教徒的一些错误观念。比如修身、克欲,通过对自身的净化,可以达到美好的彼岸;也盼望在敬虔的时日里,迎接上主的莅临。

  而基督教实行的是“信、望、爱”, 敬畏上帝,信靠耶稣;珍爱生命,爱护身心;盼望国度,等候主来。

  《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来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 “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曾经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准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现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很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一部悲剧,蕴含深意。

  故事的主人公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丹麦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却被时代颠倒了。

  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狄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

  之后,守夜卫兵多次看见老王幽魂出现,就告知了哈姆雷特王子。哈姆雷特与幽魂对话,获知了叔父谋害父王的真相。于是,王子装疯卖傻,为证实真相,导演了一出老王被毒杀的短剧,请新王与新后观赏。叔父当场色变,母后也以为王子疯了。

  接着,哈姆雷特又误杀了女友奥菲莉亚的父亲——御前大臣波洛涅斯。奥菲莉亚因遭受丧父之痛及爱人远离而投河自杀。这引起波洛涅斯的儿子——雷奥提斯的心头之恨,与克劳狄斯国王共谋比剑时在剑锋上涂剧毒,并且在酒内下毒,欲加害王子。但不料毒酒被王后误饮,雷奥提斯自己也被毒剑所伤害,临死前告知王子真相。

  哈姆雷特在短暂的几个月中所经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超出了曾经那么多年所能承受的底线,令他措手不及。他曾经以为,身边有忠实的朋友,漂亮乖顺的恋人,有英勇的父亲,高雅的母亲,生活将是风*浪静。他把自己父亲作为榜样,向往着有一天自己和奥菲莉亚可以像自己的父母一样幸福。

  哈姆雷特接连遭遇了父亲被人谋杀,母亲又迫不及待地嫁给了害死父亲的人。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在经历了这些以后,他很感慨地提出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个观点。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利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人生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这无疑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

  在故事的最后,国王下毒,王后因误饮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而不久于世。在此时此刻,哈姆雷特终于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随即死去。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但对他来说却也是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放下了。生存,对于哈姆雷特来说,已经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经典形象,不仅在于塑造出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刻画出了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和优柔寡断,非常合理地把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性格集于哈姆雷特一身。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

  大家常说如此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只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收获,也代表了文静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收获。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被人感到内心的震惊。本文刚开始的哈姆雷特是纯真无邪、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将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爸爸的暴死、妈妈的改嫁,让他感觉所有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恰在此时,爸爸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哈姆雷特凭借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不是应当担起重任。最后,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我的感情,放弃了许很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所有根据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去世了国王。他虽然未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达成自我的梦想铺*了道路。他的灵魂由于自我的抉择而走得

  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由于这样,他能对妈妈发出心底的愤怒,应付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付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现在读来,我仍能感觉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年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存活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领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常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没有办法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抗争!什么才是英雄我觉得,像哈姆雷特如此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的的英雄。文中有很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非常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考虑。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样作为“灵长”的大家,为何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何污染给予大家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大家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大家只不过少数,多数的大家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

  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的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大家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很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年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大家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雷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再如哈姆雷特的延宕。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卡尔?魏尔德认为这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正义。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把哈姆雷特的延宕归为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认为这是社会恶势力过于强大,哈姆雷特一个人难以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造成的。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我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性,但若仅以其中一两点来解释显然又是片面的。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雷特的忧郁。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可我们的忧郁王子又无力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他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心理压力。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时期的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部世界自然力之间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着力于表现人与人及人自身的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是为心灵悲剧。外在冲突起因于内在精神、心理的差异,最终是为展示心灵服务的。莎士比亚在剧中对哈姆雷特心灵悲剧的成功表现,显示了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该剧充分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本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要求个性**的文艺思潮。

  哈姆雷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莎士比亚在剧中成功地塑造了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哈姆雷特是怎样一个形象呢?先简单描绘一下剧情。剧中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

  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由原来是"快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后,终于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己也倒了下去。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能力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后来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责任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责任。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而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虽然是以悲剧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可以走了。

  在最后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通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直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做真实的自己 ,择一颗不凡的心。——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知道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后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己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终于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该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面对选择的能力,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己 ,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骄傲……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应当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我的感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我的抉择而走得

  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抗争!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

  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理解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我闭上眼,合上书,那个坚毅的身影渐渐浮现在眼前,他的手好像在微微颤抖,是因为紧张,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激动?带着几分犹豫与脆弱,些许倔强与执着,他义无反顾地向前走去。不管面前的,是未知的危险,还是狡诈的诡计,只要心存信念,始终能勇敢地走下去。哈姆雷特,一千个人中不同的形象,在我心中,成了信念的代表。

  不喜欢莎翁的故事,因为太假。在我的幼稚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群王侯贵族,悲剧死了,喜剧活着,仅此而已。也曾看过《罗密欧与朱丽叶》,饮毒而死的戏码虽然浪漫,但仍觉得意犹未尽。直到我遇见了《哈姆雷特》,我才理解了莎氏名传千古的原因,虽然只是复仇的老剧情,但仍其中某一些细节仍惊心动魄,让我记忆犹新。

  《哈姆雷特》的剧情虽然只是简单的报杀父之仇,但父亲的鬼魂的出现让原本简单的套路中有了些许惊恐。国王和王后的行为令人发指,但被哈姆雷特指责的王后又善良地出奇。国王在向上天祈祷,宽容罪恶之时又令人动容。还有那些为名利而献媚于国王王后的大臣们,你明明认为他们所作所为是错误的之时,为去世的老国王而手机报不*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在这样一个沉沉浮浮的官场之中,即使老国王再英明,新国王再邪恶,你还是得低头,被迫服从新国王的命令。国王杀死其兄的手法极其恶劣,又极其高明,趁他不备,往他耳里下药,这是一个极其高超的作案手法,老国王去世的太突然来不及写遗书也很正常,王位便自然而地传递到了他的手上。王后也极其看重名利,老国王一去世,就立马改变心意嫁给了新国王,不带任何思考。由此也可见她对老国王也不是真爱,也是只不过是为了名利而已。哈姆雷特的过度愤怒而莽撞地杀死了大臣也不对,作为一个复仇者,应该冷静地思考才对,这一举动也导致了他心爱之人的疯狂及死亡。总之,《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出奇地复杂,没有纯好人也没有纯坏人,饶有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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