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论自由》读后感1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按照西方*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论自由》读后感2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后感3

  《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尓的代表作,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在西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书中完善和发展了英国传统的个人主义思想,大力为个人自由鼓与呼,同时清晰地划定了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为国家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支持。

  人类个性的自由发展乃是密尓自由论证的核心。在这一点上,密尔似乎与康德“人是目的”的哲学观点一致。上天赋予每个人的禀赋,理应通过个性得到充分发扬,这是个人福祉和社会福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密尓坚决反对对个性的束缚。一方面,他认为每个人的禀赋不同,痛苦的感受和快乐的来源也不同,怎样才是最好最适宜的生活方式,只有个人最清楚。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应该交给个人自由决定。可以看出,密尓的论述中隐含着价值多元的观念,即使在今天也没有过时。

  另一方面,对人民个性的束缚,将会限制社会的发展甚至导致其陷于停顿(很不幸*成了密尓所举的反面例子)。他认为德国思想家洪堡提出的“首创性”概念,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因素,也就是说任何进步必须有人第一个开创新的做法。而“首创性”有赖于人民个性的自由发展。个性和境地的多样化,才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源泉。顺便说一句,这一观点与进化论的理论倒很相符,物种单一性发展在环境巨变时很容易造成灾难性后果,甚至整体灭绝。

  密尓认为,任何压制个性的制度,无论以怎样冠冕堂皇的名义进行,都是专制。专制有两种,一种是权力专制,一种是*俗专制。权力专制用武力压制人性中的突出部分,强迫个人屈服,那些敢于特立独行、突破*凡的人被迫消失,反而是那些顺服和*庸之人得到鼓励,久而久之形成*俗专制。*俗专制更加可怕,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当一切事情都取决于*俗,无人想到抗拒和变革,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庸的沉寂,失去发展进步的可能。

  密尓对思想和言论自由极为重视,认为这是个性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自由之一,因为人类的精神福祉是其他一切福祉的基础。密尓在论证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必要性时,提出了四条依据。

  第一,非主流的异端思想有可能是正确的,这在历史上一再被证明,密尔列举了苏格拉底和耶稣的例子。如果有人否认这一点,就是“冒领不可能错误性”(假冒上帝)。

  第二,假如异端思想有很多错误,但是不可轻易否认其中也存在着部分真理。得势意见很难或者从来都不是全部真理,借助于异端思想中的部分真理,可以让自己得到补充和完善。

  第三,即便我们假设公认的意见就是全部真理,但它仍然需要不断地接受质疑与争议的冲击,以保持其活力与生动。一旦其开始拒绝讨论,就会沦为教条,接受者就如同持有一个偏见一样,很少领会并真正认同它,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知行不能合一。

  第四,教条只能导致人心的硬化和僵化,拒绝任何新的思想观念进入人心,妨碍了人的精神发展,同时导致社会僵化。

  因此,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发表十分必要。前提是在方式上要有所节制,不能越过公*讨论的界限。其一是不能夸大和歪曲事实,不能对对方的事实和论据进行压制,或者故意扭曲对方的意见表述。其二是不能实施人身攻击,不能以武力、法律、道德为武器对对方进行威胁。

  当然,如果所有人任由个性自由发展,必将相互影响和争斗,因此社会的干预在所难免。密尔在划定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时,给定了两条原则。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及交代。这条原则是关于涉己的行为,也就是个人自由所应具有的最低限度。第二,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为,个人则应当负责及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密尓对*干涉问题特别谨慎,对不侵犯他人自由的问题,坚决反对*干涉。他提出了三点理由。

  第一,如果事情由个人来办比*办更胜一筹,自然应该由个人来办,比如自由生产和贸易问题。

  第二,有些事即使*办比个人办效果好,仍有必要交给个人办,因为这样可以锻炼公民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从长远来看,个人的发展必将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第三,不必要的增加*权力,将会在今后带来更大的祸患,一方面造就难以根除的利益集团,另一方面使人们逐渐依附于*,*将会越来越为所欲为。可以看出,密尓希望的*是“守夜人”的角色。

  概言之,能够合理干涉个人自由的,只能是为了自我防卫和由此衍生出来的必要责任。当然,密尓没有忘记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外,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家长和社会的义务,适当限制未成年人的自由是必要的,这点可以理解。

  但是,密尓将所谓落后种族或者野蛮人也排除在外,却是犯了一个歧视性的错误,并为殖民统治和专制压迫留下了空间。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界定,难道有所谓客观标准吗?如果没有,岂不是又成为强者的借口?这不能不说是密尓思想中的一大遗憾。

《论自由》读后感4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后感5

  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完成于1859年。该作品所论述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以及他们的权界关系。我国思想家严复把该书翻译书名为《群己权界论》。该书语句生涩很难读懂,我认真读了两遍,理出点头绪,理解感受如下:

  密尔说:“个人的行为只要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人的利益,他就不必要向社会承担职责。其他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致回避,这些是社会向他的行为正当的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职责,并且在社会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身利益时,个人还应当承当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权线界限。

  密尔首先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个人自由务必是出自本人本能的行动:包括一是意识的自由,良心的自由,在思想和情感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方面,在发表和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二是自由制定个人生活计划,自由按照所喜欢的去做,实现个性的充分发展。三是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

  同时,他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不仅仅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而且是人性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人的性格千差万别,最了解自身需求和内心想要的,只有自己最了解最清楚。如果用千篇一律的一个模子和传统*俗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则使天下的人都变成相同的人或相似的人,个人没有了特点和棱角,丢失了独立思考的潜力,各种欲望和冲动也将失去,天才将被泯灭,社会日益同化,就会造就了碌碌无为的凡俗之辈,社会缺乏进取精神,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社会就会走向衰弱的命运。

  相反,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个人自由的选取自己生活的方案,为了到达自己的目标,他就会使用自己的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决定力去预测,使用活动力去搜集材料,使用思辨力去做决定,还要事前事后周密思考,对于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想法设法加以克服,以激发个性的充分发展,施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需要天才,因为天才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来源。但是天才只有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才会发挥作用,并且天才本身就更具个性和特点。因此,社会在干涉个人自由时务必格外慎重,务必有严格的一个限度。因为那些决定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社会的好恶,或者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人的好恶,制约人们行为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所愿意做的那样去做。社会和*就应把能交给个人做的事情交给个人去做。这样不仅仅能发挥个人的活力,而且还能培养人们更多地社会实践经验和潜力,更加融入社会和*之中,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潜力,不是永远依附于社会和*。

  我觉得读书不能就读书而读书,就应学以致用,把书中的智慧多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加以思考融通,以在现实中得到借鉴。透过读该书我有如下启迪:

  一、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家长生育孩子后,不仅仅满足孩子成长所务必的物质条件,还要把孩子培养成心智健康的社会人才。

  因此需要家长做到,不要给孩子很多条条框框,只要大的原则不违背,就应给孩子更多的自由成长发展空间,让孩子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环境中快乐成长。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让孩子按照你所认为正确的轨迹发展。更为甚者,以为了孩子好为借口,强迫孩子务必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维和思路教育孩子。这样做最后结果是好心办坏事。不要以为孩子十分听话就是好事,要学会让孩子有独立思考决定的*惯和潜力,不要怕孩子吃苦和失败,要让孩子能自己做的事情大胆的放手让他去做。千万不要做越俎代庖的事情。同时要鼓励孩子敢想敢做,敢于尝试新鲜东西,并且勇于担当的精神。不要做循规蹈矩、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的庸俗之辈。更不要做被世俗和*惯行为所禁锢的好好人。同时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培养孩子建立一颗独立思考,勤于实践,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由精神,富有激情创新的新一代。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活法,因为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的活法。

  二、*与公民的关系:一个国家只要政治、法律与社会持续对多元化个性的宽容,社会就会充满个性、自主性与创造性。

  如果一个群体是由有个性、有生命、有活力的个人组成,这个群体就会充满活力和生命。社会就应宽容那些有强烈欲望、激情、活力乃至冲动的人,欲望与冲突是制造英雄的材料,也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动力源泉。19世纪欧洲的成功在于自由、在于个性和多样性。*衰落的原因是缺乏自由、个性与多样性。欧洲的个人、阶级、民族之间,彼此都极不相像。他们都追求自我,敢于尝试,勇于突破,因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成功。而*的衰落在于国民的极为相似。在儒家文化一统天下,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成了人们头上的一项枷锁,以一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祖宗的东西变成永恒不变的法宝,墨守成规,夜郎自大,不思进取,在一片静止中走向没落。这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改革开放的实行,就是松绑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才有这三十多年取得巨大成就。其实个人和国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追求,没有紧迫感,就会落伍,就会淘汰。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

《论自由》读后感1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按照西方*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论自由》读后感2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后感3

  《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尓的代表作,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在西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书中完善和发展了英国传统的个人主义思想,大力为个人自由鼓与呼,同时清晰地划定了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为国家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支持。

  人类个性的自由发展乃是密尓自由论证的核心。在这一点上,密尔似乎与康德“人是目的”的哲学观点一致。上天赋予每个人的禀赋,理应通过个性得到充分发扬,这是个人福祉和社会福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密尓坚决反对对个性的束缚。一方面,他认为每个人的禀赋不同,痛苦的感受和快乐的来源也不同,怎样才是最好最适宜的生活方式,只有个人最清楚。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应该交给个人自由决定。可以看出,密尓的论述中隐含着价值多元的观念,即使在今天也没有过时。

  另一方面,对人民个性的束缚,将会限制社会的发展甚至导致其陷于停顿(很不幸*成了密尓所举的反面例子)。他认为德国思想家洪堡提出的“首创性”概念,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因素,也就是说任何进步必须有人第一个开创新的做法。而“首创性”有赖于人民个性的自由发展。个性和境地的多样化,才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源泉。顺便说一句,这一观点与进化论的理论倒很相符,物种单一性发展在环境巨变时很容易造成灾难性后果,甚至整体灭绝。

  密尓认为,任何压制个性的制度,无论以怎样冠冕堂皇的名义进行,都是专制。专制有两种,一种是权力专制,一种是*俗专制。权力专制用武力压制人性中的突出部分,强迫个人屈服,那些敢于特立独行、突破*凡的人被迫消失,反而是那些顺服和*庸之人得到鼓励,久而久之形成*俗专制。*俗专制更加可怕,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当一切事情都取决于*俗,无人想到抗拒和变革,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庸的沉寂,失去发展进步的可能。

  密尓对思想和言论自由极为重视,认为这是个性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自由之一,因为人类的精神福祉是其他一切福祉的基础。密尓在论证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必要性时,提出了四条依据。

  第一,非主流的异端思想有可能是正确的,这在历史上一再被证明,密尔列举了苏格拉底和耶稣的例子。如果有人否认这一点,就是“冒领不可能错误性”(假冒上帝)。

  第二,假如异端思想有很多错误,但是不可轻易否认其中也存在着部分真理。得势意见很难或者从来都不是全部真理,借助于异端思想中的部分真理,可以让自己得到补充和完善。

  第三,即便我们假设公认的意见就是全部真理,但它仍然需要不断地接受质疑与争议的冲击,以保持其活力与生动。一旦其开始拒绝讨论,就会沦为教条,接受者就如同持有一个偏见一样,很少领会并真正认同它,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知行不能合一。

  第四,教条只能导致人心的硬化和僵化,拒绝任何新的思想观念进入人心,妨碍了人的精神发展,同时导致社会僵化。

  因此,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发表十分必要。前提是在方式上要有所节制,不能越过公*讨论的界限。其一是不能夸大和歪曲事实,不能对对方的事实和论据进行压制,或者故意扭曲对方的意见表述。其二是不能实施人身攻击,不能以武力、法律、道德为武器对对方进行威胁。

  当然,如果所有人任由个性自由发展,必将相互影响和争斗,因此社会的干预在所难免。密尔在划定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时,给定了两条原则。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及交代。这条原则是关于涉己的行为,也就是个人自由所应具有的最低限度。第二,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为,个人则应当负责及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密尓对*干涉问题特别谨慎,对不侵犯他人自由的问题,坚决反对*干涉。他提出了三点理由。

  第一,如果事情由个人来办比*办更胜一筹,自然应该由个人来办,比如自由生产和贸易问题。

  第二,有些事即使*办比个人办效果好,仍有必要交给个人办,因为这样可以锻炼公民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从长远来看,个人的发展必将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第三,不必要的增加*权力,将会在今后带来更大的祸患,一方面造就难以根除的利益集团,另一方面使人们逐渐依附于*,*将会越来越为所欲为。可以看出,密尓希望的*是“守夜人”的角色。

  概言之,能够合理干涉个人自由的,只能是为了自我防卫和由此衍生出来的必要责任。当然,密尓没有忘记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外,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家长和社会的义务,适当限制未成年人的自由是必要的,这点可以理解。

  但是,密尓将所谓落后种族或者野蛮人也排除在外,却是犯了一个歧视性的错误,并为殖民统治和专制压迫留下了空间。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界定,难道有所谓客观标准吗?如果没有,岂不是又成为强者的借口?这不能不说是密尓思想中的一大遗憾。

《论自由》读后感4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后感5

  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完成于1859年。该作品所论述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以及他们的权界关系。我国思想家严复把该书翻译书名为《群己权界论》。该书语句生涩很难读懂,我认真读了两遍,理出点头绪,理解感受如下:

  密尔说:“个人的行为只要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人的利益,他就不必要向社会承担职责。其他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致回避,这些是社会向他的行为正当的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职责,并且在社会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身利益时,个人还应当承当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权线界限。

  密尔首先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个人自由务必是出自本人本能的行动:包括一是意识的自由,良心的自由,在思想和情感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方面,在发表和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二是自由制定个人生活计划,自由按照所喜欢的去做,实现个性的充分发展。三是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

  同时,他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不仅仅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而且是人性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人的性格千差万别,最了解自身需求和内心想要的,只有自己最了解最清楚。如果用千篇一律的一个模子和传统*俗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则使天下的人都变成相同的人或相似的人,个人没有了特点和棱角,丢失了独立思考的潜力,各种欲望和冲动也将失去,天才将被泯灭,社会日益同化,就会造就了碌碌无为的凡俗之辈,社会缺乏进取精神,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社会就会走向衰弱的命运。

  相反,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个人自由的选取自己生活的方案,为了到达自己的目标,他就会使用自己的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决定力去预测,使用活动力去搜集材料,使用思辨力去做决定,还要事前事后周密思考,对于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想法设法加以克服,以激发个性的充分发展,施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需要天才,因为天才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来源。但是天才只有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才会发挥作用,并且天才本身就更具个性和特点。因此,社会在干涉个人自由时务必格外慎重,务必有严格的一个限度。因为那些决定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社会的好恶,或者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人的好恶,制约人们行为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所愿意做的那样去做。社会和*就应把能交给个人做的事情交给个人去做。这样不仅仅能发挥个人的活力,而且还能培养人们更多地社会实践经验和潜力,更加融入社会和*之中,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潜力,不是永远依附于社会和*。

  我觉得读书不能就读书而读书,就应学以致用,把书中的智慧多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加以思考融通,以在现实中得到借鉴。透过读该书我有如下启迪:

  一、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家长生育孩子后,不仅仅满足孩子成长所务必的物质条件,还要把孩子培养成心智健康的社会人才。

  因此需要家长做到,不要给孩子很多条条框框,只要大的原则不违背,就应给孩子更多的自由成长发展空间,让孩子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环境中快乐成长。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让孩子按照你所认为正确的轨迹发展。更为甚者,以为了孩子好为借口,强迫孩子务必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维和思路教育孩子。这样做最后结果是好心办坏事。不要以为孩子十分听话就是好事,要学会让孩子有独立思考决定的*惯和潜力,不要怕孩子吃苦和失败,要让孩子能自己做的事情大胆的放手让他去做。千万不要做越俎代庖的事情。同时要鼓励孩子敢想敢做,敢于尝试新鲜东西,并且勇于担当的精神。不要做循规蹈矩、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的庸俗之辈。更不要做被世俗和*惯行为所禁锢的好好人。同时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培养孩子建立一颗独立思考,勤于实践,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由精神,富有激情创新的新一代。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活法,因为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的活法。

  二、*与公民的关系:一个国家只要政治、法律与社会持续对多元化个性的宽容,社会就会充满个性、自主性与创造性。

  如果一个群体是由有个性、有生命、有活力的个人组成,这个群体就会充满活力和生命。社会就应宽容那些有强烈欲望、激情、活力乃至冲动的人,欲望与冲突是制造英雄的材料,也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动力源泉。19世纪欧洲的成功在于自由、在于个性和多样性。*衰落的原因是缺乏自由、个性与多样性。欧洲的个人、阶级、民族之间,彼此都极不相像。他们都追求自我,敢于尝试,勇于突破,因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成功。而*的衰落在于国民的极为相似。在儒家文化一统天下,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成了人们头上的一项枷锁,以一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祖宗的东西变成永恒不变的法宝,墨守成规,夜郎自大,不思进取,在一片静止中走向没落。这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改革开放的实行,就是松绑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才有这三十多年取得巨大成就。其实个人和国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追求,没有紧迫感,就会落伍,就会淘汰。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人性论》读后感 (菁华5篇)

  休谟在《人性论》中认为,人的感觉是人的思想、认识观念的唯一来源,因此,人的认识对象只能限定在感觉经验的范围内。只有人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而“物质世界”是无法感觉的,因此也是不存在的。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黑帝国》,人在真实与网络之间行走,我们分不清自己是方程式还是血肉的人。获得四项奥斯卡奖的编剧伎俩早在1734年就已经被哲学家们玩得炉火纯青,在其后的康德、黑格尔、胡塞尔身上犹能看到这种痕迹。难怪奎田曾经说:在理论方面,我不认为我们今天比休谟遗留给我们的前进了多少。对于这个论点我们不应感到丝毫奇怪,因为今天*的思考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也没有超出老子和孔子的时代。

  另一方面,由于“人只能认识感觉”,而对于感觉产生的问题,是人的认识所不能把握的,因此是不可知的。

  这就是不可知论。(思科是技术的不可知论的拥趸——只是脑海中的闪念,并非与本文词义相关。)

  培根早在十三世纪得知了火药的配方(当然这伟大发明是从*传过去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培根是欧洲最早接触到火药的人的之一,他在《艺术与自然的秘密杰作》中描述了火药的爆炸力。

  接下来,培根做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把配方隐藏在一句怪异的拉丁文句子中,无人能解。后来,人们猜测他的意图是:培根无法对火药的出现作出价值判断,既然未来尚未可知,不妨将难题放在未来。直到十四世纪中叶,德国僧侣施瓦茨破译了培根的谜语,人类第一次拥有了超过其体力所及的破坏力。

  这种类型的故事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地反复上演,至今为止,人类就是在这种审慎的恐惧中前行的。人类对待任何一项改变世界的新技术:核能、计算机、克隆、GOOGLE……所持的几乎都是这种态度。举个例子,从20xx年10月开始,美国AppliedDigital公司获得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批准,为大约1000名美国人的表皮下植入了RFID人体芯片,以便利用RFID扫描器获取个人特征。大部分人会认为这有点可怕,我也有点。

  科学之于人类,仿佛理性之于道德,我们在两者之间挣扎而无法摆脱。可是休谟望着我们,冷冷地说: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道德,本身就是错误的。

  这本书,说实话内容并不是很吸引我,它没有情节,看起来有点枯燥,可是我还是看下去了。因着自己最*的心境,感触最大的地方,还是第二卷的论情感部分,其中第二章第一节,论爱与恨的对象和原因,我印象深刻。

  休谟说,骄傲和谦卑的直接对象是自我,或是我们亲切地意识到它的.思想、行为和感觉的那个同一的人格;而爱和恨的对象则是我们意识不到他的思想、行为和感觉的某一个其他的人。这一点在经验中就表现得充分地明显。我们的爱和恨永远指向我们以外的某一个有情的存在者。当我们谈及自爱时,那不是就爱的本义而言,而且自爱所产生的感觉和一个朋友或情人所刺激起的柔情也并无共同之点。憎恨也是如此。我们可以因为我们自己的过失和愚蠢而感到耻愧;但是只有由于他人所加的侵害才会感到愤怒或憎恨。爱和恨的对象显然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而前一种情感的感觉永远是愉快的,后一种情感的感觉则永远是不快的。我们还可以大概地假设说,这两种情感的原因永远是和一个有思想的存在者相关的,而且前者的原因产生一种独立的快乐,而后者的原因则产生一种独立的不快。凡对自己的性格、天才、财富感到满意的人,很少有不想在世人面前显露自己,并取得人们的爱和赞美的。显而易见,成为骄傲或自负的原因的那些性质和条件,也就是虚荣心或名誉欲的原因;我们自己最为得意的那些特点,我们总是要炫耀于人。但是假设爱与尊重不是和骄傲一样由同一性质产生的仁它们的不同点只在于这些性质或是与我们有关,或是与他人有关,那么这种进行方法将是非常荒谬的,而且人们也不能期望每一个其他人的情绪和他们自己所有的情绪互相对应。

  其实我觉得,正是因为人们不能期望每一个其他人的情绪和他们自己的情绪互相对应,才有了那些“求而不得”之类的怨恨或难过。其实这是一种很普遍、很自然的现象,这个世界上几乎每时每刻都有无数这样的情节在上演,这只是人们最基本的情感反应。所以,即使是失业、失意、失利、失势,甚至是失恋,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谁没有那么几件让自己受伤到骨子里的事呢。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这一卷、这一章、这一节最大的收获,也是用来努力说服自己的信念支撑。

  本书还没读完,刚读到信念这儿120来页的样子。突然有所悟,后面的文字就象读说明书一样,一目十行。实际上休谟全书应该只说了一个事。那就是:人是感情动物,人活在想象之中。如是而已。

  休谟是怀疑论者,他否定了理性,他认为推理也只不是一种想象力而已。理性的由来,也是来自感性的,感性来自知觉,知觉来自刺激。我以前认为,感性是理性之花,现在想来,感性应是理性它妈。是感性的结晶体。

  休谟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在探讨一个人类最本质的问题。他是真正的溯本求源者。把人是什么,人是怎样思维,怎样生活的搞明白。再回过头来看世界,不是可以洞若观火了吗?更可贵的是,休谟做到了。

  当唯心主义,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等等一切主义各思想闹的不可开交的时候,休谟给出了最根本的回答。休谟从根本是解决了“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问题。当其他哲学家在喋喋不休的在一个范畴内大谈哲学的时候。

  此书还没读完,先说这么多吧。接下来再欣赏休谟的精彩表演了……呵呵!

  在此感谢我的大哥,他推荐给我这本书。并感谢他的鼓励,他说我可能越到后来越会看不懂。拜他所赐,人正在享受读书的这分快乐。

  本书还没有读完,我只是不想把它一口气读完而已。象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吗,呵呵,有点傻。

  如果说马克思写了一篇社会发展的记叙文,黑格尔写了几篇说明文,弗洛伊德写了部小说……休谟写的是说文解字,一部文字学。对了还有语法的问题。他的精彩超过了他本身。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休谟颠覆了我们自以为是的整个世界。只要是人,他的理论都是最有效的。也就是说,他解开了人类思想的DNA。他拿到了人类思维的钥匙。他将为此而不朽。

  为此,我写了几句话:光明不在远方,就在我们心里。我们永远也得不到什么,我们能得到的只是这旅途的快乐。当我们停下来的时候,我们会看到黑暗,并对着更大的黑暗大声说:看,这就是光明!

  休谟在《人性论》中认为,人的感觉是人的思想、认识观念的唯一来源,因此,人的认识对象只能限定在感觉经验的范围内。只有人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而“物质世界”是无法感觉的,因此也是不存在的。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黑帝国》,人在真实与网络之间行走,我们分不清自己是方程式还是血肉的人。获得四项奥斯卡奖的编剧伎俩早在1734年就已经被哲学家们玩得炉火纯青,在其后的康德、黑格尔、胡塞尔身上犹能看到这种痕迹。难怪奎田曾经说:在理论方面,我不认为我们今天比休谟遗留给我们的前进了多少。对于这个论点我们不应感到丝毫奇怪,因为今天*的思考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也没有超出老子和孔子的时代。

  另一方面,由于“人只能认识感觉”,而对于感觉产生的问题,是人的认识所不能把握的,因此是不可知的。

  这就是不可知论。(思科是技术的不可知论的拥趸——只是脑海中的闪念,并非与本文词义相关。)

  培根早在十三世纪得知了火药的配方(当然这伟大发明是从*传过去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培根是欧洲最早接触到火药的人的之一,他在《艺术与自然的秘密杰作》中描述了火药的爆炸力。

  接下来,培根做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把配方隐藏在一句怪异的拉丁文句子中,无人能解。后来,人们猜测他的意图是:培根无法对火药的出现作出价值判断,既然未来尚未可知,不妨将难题放在未来。直到十四世纪中叶,德国僧侣施瓦茨破译了培根的谜语,人类第一次拥有了超过其体力所及的破坏力。

  这种类型的故事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地反复上演,至今为止,人类就是在这种审慎的恐惧中前行的。人类对待任何一项改变世界的新技术:核能、计算机、克隆、GOOGLE……所持的几乎都是这种态度。举个例子,从20xx年10月开始,美国AppliedDigital公司获得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批准,为大约1000名美国人的表皮下植入了RFID人体芯片,以便利用RFID扫描器获取个人特征。大部分人会认为这有点可怕,我也有点。

  科学之于人类,仿佛理性之于道德,我们在两者之间挣扎而无法摆脱。可是休谟望着我们,冷冷地说: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道德,本身就是错误的。

  对于哲学的书,我一直是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虽然我喜欢看书,也明白有很多哲学书确实是能为我们带来一些很好的启发,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哲学书一般都很枯燥、抽象、深奥。简单来说就是很难真正的读懂它,明白它深刻的内涵或者是它所揭示的社会现实。

  最*,因为青共校的读书小组活动,我和另外两个同学组成了一队,出乎意料的选择了经典哲学书籍《人性论》。《人性论》全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论情感”和“论道德”、。正文前有一篇简短的“引论”,主要说明了人性科学的重要性和意义。第一卷“论知性”的主题是认识论,主要说明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人的认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认识论的内容。

  第一卷是《人性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其他部分的基础,包含了休谟对哲学的主要贡献。第二卷“论情感”是第一卷的继续,其主题是情感的起源、性质和活动,并为下一卷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其中对意志和自由的讨论有相对的独立性。第三卷“论道德”是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其中第一章论述了道德的基本原理,属于伦理学的内容;第二章讨论“人为的德”——既是伦理学的内容,也是政治学的内容;第三章讨论的是“自然的德”。《人性论》是休谟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对于人类思想史具有独创性的理论贡献。休谟思想中最重要的方面都在这本书中进行了阐述,如关于人性的三个假设,有关自私和同情的看法,有关社会秩序和制度正义的看法等等。这本书,说实话内容并不是很吸引我,它没有情节,看起来有点枯燥,可是我还是看下去了。

  因着自己最*的心境,感触最大的地方,还是第二卷的论情感部分,其中第二章第一节,论爱与恨的对象和原因,我印象深刻。休谟说,骄傲和谦卑的直接对象是自我,或是我们亲切地意识到它的思想、行为和感觉的那个同一的人格;而爱和恨的对象则是我们意识不到他的思想、行为和感觉的某一个其他的人。这一点在经验中就表现得充分地明显。我们的爱和恨永远指向我们以外的某一个有情的存在者。当我们谈及自爱时,那不是就爱的本义而言,而且自爱所产生的感觉和一个朋友或情人所刺激起的柔情也并无共同之点。憎恨也是如此。我们可以因为我们自己的过失和愚蠢而感到耻愧;但是只有由于他人所加的侵害才会感到愤怒或憎恨。爱和恨的对象显然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而前一种情感的感觉永远是愉快的,后一种情感的感觉则永远是不快的。

  我们还可以大概地假设说,这两种情感的原因永远是和一个有思想的存在者相关的,而且前者的原因产生一种独立的快乐,而后者的原因则产生一种独立的不快。凡对自己的性格、天才、财富感到满意的人,很少有不想在世人面前显露自己,并取得人们的爱和赞美的。

  显而易见,成为骄傲或自负的原因的那些性质和条件,也就是虚荣心或名誉欲的原因;我们自己最为得意的那些特点,我们总是要炫耀于人。但是假设爱与尊重不是和骄傲一样由同一性质产生的仁它们的不同点只在于这些性质或是与我们有关,或是与他人有关,那么这种进行方法将是非常荒谬的,而且人们也不能期望每一个其他人的情绪和他们自己所有的.情绪互相对应。其实我觉得,正是因为人们不能期望每一个其他人的情绪和他们自己的情绪互相对应,才有了那些“求而不得”之类的怨恨或难过。其实这是一种很普遍、很自然的现象,这个世界上几乎每时每刻都有无数这样的情节在上演,这只是人们最基本的情感反应。

  所以,即使是失业、失意、失利、失势,甚至是失恋,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谁没有那么几件让自己受伤到骨子里的事呢。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没有谁能一切都顺顺利利,对于爱与恨能真正的洒脱看待,是所有人应该去最求的。但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确实很少。休谟在《人性论》中认为,人的感觉是人的思想、认识观念的唯一来源,因此,人的认识对象只能限定在感觉经验的范围内。只有人感觉到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而“物质世界”是无法感觉的,因此也是不存在的。由于“人只能认识感觉”,而对于感觉产生的问题,是人的认识所不能把握的,因此是不可知的。这就是不可知论。对于他的“不可知论”,我并不十分理解,应该说基本不懂他所表达的意思。

  上网查了关于不可知论一些基本问题,最后也只能望而却步了休谟于18岁开始构思,25岁完成了人性论初稿。这本书就我目前的认知水*来看仍显得步履维艰,而且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可以完全理解这本书。并不是说其推理的深奥难懂,而在于充斥其中的太多情感体验和实验证据,都有很深刻的个人体验。在此,我坚信已经在阅读过程中摒弃了我所受教育中将其定性为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者的先入之见,也没有将自己作为其深度的信仰者,但是自己仍然为其精妙的推理所倾倒。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也是用来努力说服自己的信念支撑。对于人性的问题太过于深奥,也许在以后我认知水*提高后,我才能有更深刻的认识。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伤寒论》读后感 (菁华5篇)

  本学期跟着伤寒教研室的老师学*伤寒论,受益匪浅。

  举个例子,我有个朋友前段时间出现头痛,恶寒,流涕,无发热,不恶风,电话给我,我认真一想,这不是麻黄汤证吗?加之我朋友有多囊卵巢的病史,体质不好,曾看李可的书籍说可以加巴戟,于是麻黄汤加巴戟,把方子发过去,3天后我朋友给电话说感冒已好,并且没有了以往感冒完后的疲乏感,那时,很有成就感。觉得《伤寒论》是一本非常好的书,那如何能进一步读好它?

  首先,我觉得学*《伤寒论》,注意其方证很重要。《伤寒论》的主要方证源自《汤液经法》,其主要内容是继承和发扬、论述了这些方剂的组成和其适应证。分析《伤寒杂病论》,其主要内容是六经辨证和辨方证,尤其注重辨方证,*代经方大师胡希恕曾提出:辨方证是辨证的尖端,是在强调经方理论的特点。《伤寒杂病论》对每一个方证,论述非常精详,既说明其主要适应证,也详述其禁忌证及类似证、鉴别证。例如《伤寒论》就有20多条提到桂枝汤。对一个方证论述如此精细,是在告诫后人辨方证的重要性,同时也告诉人们,在辨方证时,要注意到证的病位在表、在里,还是在半表半里,证候的病性属阳还是属阴。如《伤寒论》第56条:“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第164条:“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第148条:“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等。根据证的情况、特点,在表属阳热实者为表阳证(太阳病),在表属阴寒虚者为表阴证(少阴病),在里属阳热实者为里阳证(阳明病),在里属阴寒虚者为里阴证(太阴病),在半表半里属阳热实者为半表半里阳证(少阳病),在半表半里属阴寒虚者为半表半里阴证(厥阴病)。这就是张仲景在辨方证过程中,总结出的六类证候,也即后世所称的三阴三阳、六经,从而形成了六经辨证理论,这一理论又反过来指导辨方证,使《伤寒论》成为六经辨证、辨方证的完整的经方理论体系。仲景从反复临床实践中认识到,某方剂的适应证是辨证的关键,药与证相应是治病的关键。

  例如桂枝汤的适应证是: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桂枝加葛根汤方证为: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项背强几几。一味药物的不同,意味着相应的适应证不同,甚至药味相同,用药剂量不同,其适应证也不同。所以指导应用方证的理论只能是辨方证的“一元论”,即有是证用是方。最后还是要从方入手。一个方一个方的研究细心体会它的病因病机在何处,为何如此组方,为何同样的症状,却要以不同的方处之,。比如头痛,发热,恶风,汗出,桂枝汤主之,为什么头痛?为什么发热?为什么恶风?为什么汗出?必须一一找出所以然来,头痛者因伤于风者,先犯太阳,头为诸阳之会,太阳又有巨阳之称,所以头痛。发热者,风与卫搏,风与卫皆为阳,二阳相搏,则发热。因伤于风者所以恶风矣,汗出因营卫不和,卫强营弱。所以桂枝下咽,阳胜则毙。

  伤寒不可如读小说,。必须要在一个字上寻其不同之处。比如伤寒论中,常有"反发热""脉反沉细"之语中的"反"字,这一个反字就提出了,反,就是不应的意思,不应出现的症状现在出现了,就是不同之处,学者自续留心。比如大青龙汤证:伤寒,发热,头痛,脉浮紧,烦躁,大青龙汤主之。与麻黄汤证相比较:伤寒,头痛,发热,一身尽痛,麻黄汤主之。大青龙汤的症状其实与麻黄汤并无二致,而方中亦是麻黄汤中加石膏如鸡子黄大,为什么加石膏?就要从烦躁二字上寻病机了,烦躁多为阳明热症,正因为有太阳症与烦躁并见,说明太阳与阳明合病,则一发表之寒,二清里之热。这就是大青龙汤的病机所在,若读伤寒论每一个方,都能如此寻出病机所在,那你不是伤寒在大家,但也是学有所成了。还要注意轻重之别,大青龙汤与麻杏石甘汤俱为发表清里之剂,而石膏之用量大不同。为什么?因为大青龙汤是表寒重,里热轻,所以石膏才用鸡子黄大,而麻杏石甘汤则是表寒轻,里热重。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小柴胡汤事件”。20世纪70年代初期,日本的津村顺天堂制成了小柴胡汤颗粒制剂,同时东京*畿大学有地滋教授发表了“津村小柴胡汤颗粒对慢性肝炎有治疗效果”的报告,一时间在日本引起了轰动。小柴胡汤制剂成为了畅销药,舆论认为日本汉方走向现代化。短短几年里,津村顺天堂成了世界注目的制药企业,财富积累走向顶峰。但自1987年不断报出小柴胡汤引起间质性肺炎的新闻后,津村顺天堂于1997年破产,2000年其社长津村昭被判刑3年。对这一事件,一些人认为这是“小柴胡汤的副作用事件”,而日本的中医界人士则认为,这是没有遵守中医辨证论治的结果,并且揭露出有地滋不让年青人学*《伤寒论》

  上篇讲到了伤寒杂病论与易学的关系及伤寒的三阳传变,本篇接着讲述伤寒三阴传变。

  “素问:阳在外,阴之使也;阴在内,阳之守也。”上篇中讲到当疾病从太阳传到少阳时,身体的抵抗能力已经是非常的弱了,然而值得说明一下的是:三阳阶段的正气损耗只是“阳为使”功能的外在耗损,还根本不涉及到真阳的损耗,此时的阳耗完全可以自己恢复,无需补给。只有在疾病传达到三阴阶段的时候,才开始涉及到真阳的损耗,此处的真阳即是指“阴为守”之功能,而不是指我们常所谓之阴也。由于此时的阳耗不容易自己恢复,故需用一些补给方可恢复正常也,如理中四逆辈。

  太阴阶段是指此时的“阴守”功能还处于非常强的阶段,几乎没有受到疾病的损耗。而太阴病即是指“阴守”功能遇到破坏,发生了一定的.损耗,故而发为太阴病也。少阴阶段是指当疾病经过前面的一系列传变之后,“阴守”功能遭到了非常严重的损耗,处于非常弱的状态,此时非四逆通脉之类方剂不可复也。“两阴交尽谓之厥阴”,两阴谓何呢?真阴真阳是也,即是指前面所说的“阴守”功能耗竭和真阴耗竭之状态。此时非大剂的敛阴回阳之品不可,乌梅汤即是如此。

  结论:

  1、整个伤寒论几乎都是在讲阳气的转变。

  2、伤寒论中从太阳到少阴阶段俱是指阳气的损耗,然而阳气中又分阴阳,即分成“阳用”和“阴守”两类。三阳阶段讲阳用功能的损耗,邪去可自复,无需补给;太少阴阶段是指“阴守”功能遭到损耗,邪去不易自复,需补给方可。

  3、真阴之耗损非常之快,当阳虚到一定时候就会及阴而迅速导致阴阳俱虚甚的厥阴(两阴交尽)状态。

  今天到此为止,下次接着讲最不易把握的杂病证治规律。

  学*中医已有两年多,作为中医传承的一份子,积累了大一,大二的中医基础课,接触了中医。经典的学*,提升了我们的深华空间,培养了我们的中医辩证思维。为我们将来从事中医药工作打下了基础。我对自己学*伤寒做个简单的体会与分享。

  1、理解原文为重点,多读多背,多用心品读,用心体会。

  在原文上下功夫,弄懂原著,求其本意,旁参诸家,多读多倍,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伤寒论》主要讲诉仲景学术思想,探索期精微大意,因此就应该在原文上下功夫,弄懂原文句子的含义,然后将其背诵,记在脑海里,到遇到时便可拿出来用,体现熟能生巧之意,只有熟了以后反复的应用才可体现出其精微之处,然后在不断地使用中得到提升。

  2、六经辩证的学*非常具有逻辑性,知识特点具有框架性,对我们学*起来就非常容易。

  每一经都有其各自的特点,这样先记住病纲总的特征,再来分析其中的特殊病症,从同到异,相比较的学*,比较容易记住,结合各种致病特点,各脏腑受邪特点和以前的知识联系起来学*,从各经病治疗,治法入手,失治,误治后出现的病症,一一梳理,学*起来比较容易。六经传遍是有规律的,不同的传变情况会有不同的传变情况:在感邪轻,正气强的条件下,如治疗得当,可不传而愈。在感邪重,正气强的条件下,病发于阴而反映强烈,不论病在一经或合病,或并病在三阳,但若治疗不当,消耗了正气,则可传入三阴。由阳经传入三经的,病多属热,在感邪重,正气弱的情况下,病发时直中三阴,但若治疗适当,邪衰正胜也{伤寒论心得体会}、

  可阴正转阳,在感邪轻,正气弱的情况下,病可发于阳也可发于阴。

  看了两天《伤寒论》,贪便宜买的没有注解的版本,一些地方实在晦涩难懂于是又翻开医学院中医教材的六经辨证部分,产生了两点感想。

  一是教材上所谓的六经辨证与其说是《伤寒论》的浓缩,不如说筛除了原版中的很多内容,要么是编写教材的人不能理解,要么就是从现在的角度看原著中某些内容过于牵强附会,或两者兼而有之。

  二是原著中将现在看来很容易就可以自愈的疾病先分成六个大类,大类之中再根据脉象、各种症状甚至节气进行进一步的细分,觉得像中医这样的经验学科辨证到如此细致的地步很难理解,疾病真实的情况,到病人表现出来的症状,再到医者根据这种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这一过程中可能形成的偏差会不会大到令辨证这一行为失去价值的程度?

  作为一个门外汉,上述观点可能会被业内人士狂喷,但总认为读中医古籍参考其思维方法的意义要远大于光是记住里面的结论。

  每次读到《伤寒论》的序,都很慨叹古人的品质。医道能够传世,不但仅是因为能够治病,更不是因为能够赚钱,而是因为医道中包罗的修身齐家的智慧和胸襟。

  在《伤寒论》序最开端写道:“怪现在居世之士,曾不注意医药,精究方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崇饰其末,忽弃其本,华其外而悴其内,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卒然遭邪风之气,婴十分之疾患及祸至,而方震?降志屈节,钦望巫祝,告穷归天,束手受败,赉百年之寿命,持至贵之重器,委付凡医恣其所措,咄嗟呜呼!厥身以毙,神明消亡,变为异物,幽潜重泉,徒为啼泣。痛夫!举世昏厥,莫能醒悟,不惜其命,若是轻生,彼何荣势之云哉!而进不能爱人知人,退不能痛身知已,遇灾值祸,身居厄地,蒙蒙昧昧,蠢若游魂。哀乎!趋世之士,弛竞浮华,不固基本,忘驱徇物,危若冰谷,至于是也。”

  这真是如今群众的写照,现在的人把钱放在第一位,美其名曰“向钱看”,从不关怀自己的品质,更不会琢磨医术,当自己身躯展现问题的时候,忆草好吗,只能去找同样只关怀钱而不关怀医术的医生,结局显而易见。目前许多人从不曾学*过中医或西医,就对中西医妄加评价,诚实好笑。许多人不懂中医,不懂西医,而说道中西医联结却能大谈特谈,真实荒诞。更有一些自认孝敬的儿女,未曾真实想过怎样对父母的身躯利于,只是遵从广告,的确让人啼笑皆非。

  《伤寒论》序的后半段是写给现在的医生的:“观今之医,不念思求经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一直顺旧,省疾问病,务在口给,相对斯须,便处汤药,按寸不如尺握手不如足,人迎趺阳,三部不参,动数发息,不满五十,短期未知决诊,九候曾无似乎,明堂厥庭,尽不见察,所谓窥管罢了。夫欲视死别生,实刁难矣。”

  中医和西医说究竟只是两门学识,学识本无对错,对错取决于利用这两门学识的医生。当医生学艺不精,而又不曾功德的时候,中医、西医都是不合算信赖的,更恐怖的是,不曾功德的人不知晓自己不曾功德。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煮酒论英雄》读后感 (菁华5篇)

  读过这段文字后,首先感受到的是那时人与人之间的机谋诡诈。短短的几句对话,句句里面都包含着不尽的揣测与试探。曹操一个飞腾于宇宙之间的升龙与刘备一个潜伏于波涛之内的隐龙,两个英雄两个境地,但恰恰代表了一个人生的两种不同阶段。隐则要韬光养晦,待机而动;升则要纵横四海,兼顾天下。不尽人意之时就要对强者表现出一种谦逊的态度,必要时甚至是谦卑。我不认为这是人生的圆滑,而是人生的智慧--处在什么样的阶段,就要作出什么样的行为。逆势而动,无疑要遭到失败!!而当升腾之时,同样应该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人生有尽头,事业无终端。暂时的成就不足以夸耀,对后世的照耀才能算是一定意义上的成功。

  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成长,最后发现整个三国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奸雄曹操!抛开罗贯中的忠君思想,曹操根本就是真英雄。他傲世寰宇纵横四海,他机制多谋善断识人,他做事果敢细致入微,他甚至才情过人建安风骨。他是一个真实存在于生活中的曹操,并不是神化的诸葛。他有缺点,有劲敌,有无数次的失败,有无数次的失意。可最终他却是三国主要的缔造者,最成功的三国霸主。他的眼光,他的能力,他的才情无一不让人唏嘘感叹。峥嵘岁月中,面对紧张激烈的战事,依然能够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成功后对四海聚集的人才,依然能够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后期残酷的政治的斗争,依然能够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谁能想象他的胸襟,他的气魄。不错,他没有自夸,他就是整个三国时代最大的英雄。

  不管做英雄还是成事业都要忍受寂寞,心灵或生活的寂寞。恰如此时的刘备,不只寂寞,亦有危机,亦有无奈。没有随便的午餐,经受历练是一种珍贵的机会,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魄力与机会去接受,去完成历练。英雄不问出处,是真金总会闪光,所以没必要空叹时运不寄,叹多了反倒让人瞧不起。另外我从中看到,真正成功的人都是自私的,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不容他人触碰,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行。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根本就是无可救药的愚蠢。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 --从三国中可以读出人生的智慧,让我们浮躁的心境变的沉稳,不成熟的待人处事变的有条有理。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

  要做英雄不需先做英雄的事迹,先学*英雄的胸怀吧!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的《曹操煮酒论英雄》。这篇文章写了刘备为了不让曹操看出自己有争雄天下的心思,故意装出一副与世无争的姿态,在后花园种菜。一天,曹操等人来到刘备的后花园赴宴。曹操说:“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天下英雄也和龙一样。你走遍天下,一定知道谁是英雄。”刘备列举了许多人,但都被曹操否决了,只有问曹操他认为谁是英雄。曹操说:“真正的英雄只有你和我!”话刚说完,关羽和张飞闯了进来,他们担心主人有危险,急忙前来打听。曹操笑道: “这又不是鸿门宴,那用得上你们?”

  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刘备与曹操对英雄的理解。刘备认为英雄是指兵足粮多、威震四方的人;而曹操认为真正的英雄是指胸怀大志、腹有良策,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的人。是啊,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而在最后,张飞雨关羽闯进了,说明他们十分关心主人的安危。这一点从侧面反映了刘备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若问*历史中,那一段历史最出名。我认为莫过于三国了。战国时期,烽火连天,七雄并立,也有不少故事,不少演义,但也远远不如三国来得精彩。三国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物,太多的传奇,太多的英雄。

  英雄!人人敬仰,人人追求,但究竟怎样才算是英雄?有人说刘备是英雄,"三国演义"中,十分刻意地把刘备塑造成一个大忠大义之人。人人都说刘皇叔仁义无双,但我心中不觉为然。就拿那个著名的刘备摔孩子的事来说吧。赵云在曹军阵中七进七出,一番凶险将阿斗救出,刘备以为不值,遂将阿斗摔在地上。这样做,倒是对得起部下了,那对阿斗又如何呢?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又懂什么呢?他又凭什么要遭这份罪呢?刘备的仁义此时又到哪去了呢?刘备摔孩子,不过就是为了拉拢人心而摆出的姿态罢了。而刘备所打下的江山,无论是荆州,益州,汉中,手段都算不上光彩。最可怜的就是荆州的刘璋,满心欢喜的迎来了刘备,想不到是引狼入室,被刘备来了个反客为主。由此看来,刘备的仁义不过是拉拢人心而已。它是一个政客,一个成功的政客。在我眼里,要做好一个政客,欺骗是必修课,耍心机更是必不可少,为什么*古代许多文人仕途不顺?就是因为他们有气节,不会耍心机,搞阴谋,不会用欺骗来伪装自己,而是一脸正气的以真面目示人,最终大多都被排挤,不得成功。而刘备做到了,但它不是英雄。刘备不是英雄,那曹操,孙权之辈就更不算了,因为他们都是政客,是这场天下棋局的奕者,他们都在为自己的目的操纵者那些棋子般的芸芸众生。心怀鬼胎的人,又怎么会是英雄?

  关羽很英雄,但看那外貌就让人心生敬畏。魁梧的身材,泛着红光的'脸庞,那飘逸的长须更增添了他的不凡。关羽之武就更不用谈了,一己之力过五关斩六将,"武圣"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而水淹七军又更显出他智的一面,可谓是智勇双全。而千里走单骑,是让关羽忠义的面貌显露无遗。关羽智勇忠义可谓齐全。这样的人不是英雄的典型吗?虽然关羽最终大意失荆州,败走麦城,最终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但不是说不以成败论英雄吗?那个乌江自刎的楚霸王,人们至今还念念不忘,以成败来评定英雄,未免太过狭隘了。一个英雄总要有些个性的。

  或许关羽是有些骄傲了,它还尤其对他那副美髯自豪不已。这的确是一个缺点,但更是他的一个个性,一种人格魅力,让我们敬仰,尊其为英雄。就像那个猛张飞,太猛了,孟德有点傻,让人觉得有些呆头呆脑,只知冲锋陷阵,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张飞不是英雄吗?长坂坡上一声怒吼,吓得几万曹兵不敢动弹。张飞当然是英雄,而猛更丰富了他的英雄形象,一定程度上讲,就是猛塑造了张飞这个独一无二的英雄。

  关羽,张飞都是英雄,他们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的简单,他们不像刘备曹操那样有着深不可测的心计。他们心里很简单,就是跟着大哥打天下,他们不用伪装自己,可以尽显自己的本色,不管是缺点还是优点,所以他们是英雄。就像后世的岳飞,他的心里也很简单,就是收复宋氏江山,而不是把心思放在朝中的明争暗斗上,结果他成了英雄,却丢了性命。似乎很少有英雄能够善终,而害死他们的又往往是那份英雄的单纯。单纯的英雄总是斗不过心计深重的政客,让人不禁扼腕悲痛。

  或许,这就是英雄的宿命与悲哀吧。

  有一天,曹操请刘备一起赏梅喝酒。

  酒喝到一半,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眼看就要下雨。曹操指着天上的龙卷风说:“知道龙的变化吗?”

  刘备答不上来。曹操望着天上说道:“龙的变化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能腾云驾雾;小,能隐身蔽形。升飞时,能飞腾于宇宙之间,隐藏时,能深藏于波涛之内。龙随机而变化,就像人得志而纵横四海一样。”

  曹操让刘备说说看,当今世界谁算得上英雄。刘备说了许多人物,都算不上英雄。曹操说:“所谓英雄,必定是胸怀大志,有战略眼光,能运用宇宙的规律,来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对英雄的理解,我和曹操差不多。不过,我觉得还有几项是英雄所具备的本质:尊重他人;英雄应该心胸宽广,而不是心胸狭窄;英雄不是以地位来分级别的,哪怕你是个普通人,只要具备这条件,也一样可以做英雄。

  曹操,可以说是一个千百年来褒贬不一,终难盖棺定论的人。有人说他是奸臣,甚至是奸贼,也有人说他是英雄,更多的人,说他是奸雄。的确,在《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形象是很多面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

  其实,个人而言,就《三国演义》中认识到的曹操,我是很欣赏的,我认为,他是个奸雄。认识曹操,是从他的一首诗《观沧海》开始的。其中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他一统天下的霸气与决心。这是怎样的胸襟与气魄啊!他有一种气吞山河的英雄之气,让我敬佩不已。

  “青梅煮酒”,是千古流传的一段佳话。刘备与曹操谈论天下英雄,刘备用袁术、袁绍、刘表、孙策等人来搪塞,却被曹操一针见血地一一驳回,“操以手指玄德,然后自指曰:‘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一语石破天惊,刘备也变了颜色,匙箸落于地,能如此识刘备内心的,天下无二人。

  曹操的这番话不仅洞穿了刘备的内心,也充分体现了一个政治家的高-瞻远瞩:袁术淮北称帝后,被曹操所破,带玺欲归其兄袁绍,被刘备截杀,落魄惊恐而忘,。袁绍空自兵强马壮,先自毁长城,拘田丰于狱中,关沮授于军营,躯许攸于阵前,终被曹操破于官渡。刘表枉称六俊,忧虑焦思而亡,而其子更不如他,。而孙策空称江南小霸王,死在许贡三门生下。看这些所谓“英雄”的结局,曹操的眼光是何等超前?

  在《三国演义》中,我所认识的曹操,还有很多的特点。献刀董卓的从容应对;官渡之战的任人唯贤;望梅止渴的聪明急智;挥兵南下的雄心壮志……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自由在高处》读后感 (菁华5篇)

  看完这本书,感慨真的.很多,我印象最深的一部分是“第六种自由”,我在心里对自由的模糊概念慢慢的清楚起来,这本书引发了我对自由的思考,并且我一直在想,怎样我才算是真正的自由?在*这样的一种政治体制下,我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吗?

  熊先生的文笔犀利中不乏幽默感,通常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让我们想到很多。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自己做了选择之后,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要左右摇摆,学会了选择,就学会了自由。一个人,没有自己的思考是很可悲的。如果禁锢了一个人的思想,那么,就算他的身体再自由,也是假的自由。

  现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种现象,我们总是“被”。被选择、被就业、被失业,被……我们的自由在某一方面就被莫名的被占有了。很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父母对孩子的“被选择”,给孩子选择学校、选择朋友、选择伴侣。

  这些建立在他们是长辈、他们有钱、有经验的基础上,好听一点是避免孩子走弯路,但是实际上呢,孩子失去了自己自由选择的机会。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们总是在没管好自己的同时,侵犯别人的自由。

  自由是每个人都非常渴望的,但是想要得到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个国家没有绝对的自由,也不可能给一个自然人绝对的自由。虽然说在生活中,自由往往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不是抱怨任何人,因为自由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你有正确的观点,就大胆的行动冲出那些所谓的禁锢,去看看外面自由的世界。

  前面也说道,一个人身体上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思想上的自由以及自己意愿下的选择才是自由的体现。乔布斯说:“你需寻得所爱。”找到自己的爱好之后,并为之奋斗,我想这就是自由的真谛了吧,纵然一开始,我们会面对很多的挫折和挑战,自由不是那么的轻易就能得到。但是坚持下去,坚持自己的所爱,总有一片天是属于你的,供你自由飞翔。我们才刚刚开始,面对未来,我们要学会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

  什么是国家?什么是社会?什么是自我?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常常自觉或不自觉思考的问题。

  我们处在一个急剧转型、风云变幻的年代,就像狄更斯所说的:"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我们拥有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机遇,却也有无法承载的迷茫与困顿。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不正义、太多的不道德、太多的不应该,我们都有深深的无力感和挫败感。曾有的理想的光芒日益暗,我们像身处茫茫黑夜中恣意漂泊的航船,一个小小的风浪就让我们颠簸不已自由在高处读后感2000字范文。我们能否到达向往与憧憬的彼岸?

  《自由在高处》就像航海图,让我们看到了自身拥有的力量,看清了我们自身的位置,让我们有了一条明确的路线,犹如醍醐灌顶,让人耳目一新。

  我注意到《自由在高处》的封面人物是一尊雕塑素描,这尊雕塑的名字叫做"self-made man"?——自我塑造者,人如其名,他是一个右手执锤,左手执凿,正在把自己从石头里雕刻**形的人。于是,自由在高处,欲得需自塑的主题呼之欲出。

  这本书前三分之二是时评,后三分之一是演讲与独白,一以贯之的思想是强调国家与社会以及个人的界限:人类有废除死刑的自由吗?*人有过洋节的自由吗?两个成年人有在公共休闲场所亲热的自由吗?……这些争议中,有的即使现在看来也只能博人一粲,有的看起来则是任重道远,还有的仿佛是无解的悖论文章。

  一、我是我的作品

  人的自由是自己给的,心灵的禁锢也只有自己才能施行。不论处于哪一空间时间,拥有心灵的自由,能自由的思考,就能拥有全世界。

  纵然如此,作者的乐观也绝非盲目,自由和奴役是两种精神状态,自由任何时候都不是唾手可得,熊培云先生告诉我们"不自由,毋宁死"的教条主义太过严苛,生活教会我们的是"不自由,仍可活。"

  这并非是在为苟且偷生寻找借口,而是在纷扬中寻找一种现世安稳的自我*衡

  我是我的作品,对大多数人而言,命运并没有在生命和自由之间设立单项选择,我们只需要对自由和时间、自由和金钱、自由和地位……各种代价进行换算读后感。然而,你我知道,这种换算没有想象中困难,把握方向,我们也可以拥有权力塑造人生。

  二、相信国家比想象中自由

  虽然,当前社会存在经济的成长,文化的交融,在新旧交替的碰撞中,不稳因素难免凸显,但我们要做的不仅是保持清醒警觉,看到社会发展的不合理、不足之处,提出质疑和不满的意见,更应当充满信心,坚定地相信改变正在渐渐地向前推进,满怀勇气保持在路上的忙碌,从自己开始行动起来。我以为作者是一个勇敢而清醒的写字人,正是由此而来。

  虽然我们的网络还不够自由和开放,但是较于没有网络的时间空间,我们获得信息的广度,表达意见的渠道,交流思想的*台都毫无疑问地拓展了;虽然对于一些世界的和我国历史上的事件,我们无法探寻得真相,但是我们仍然在很大地程度上享有阅读典籍的自由,由此我们可以无限地接*和探求事实的真相;虽然我们的媒体还难免以宣传的口吻做报道,但是我们的新闻教材中仍然把宣传和新闻的概念解释得清清楚楚。

  熊培云《自由在高处》很励志,与许多“xx励志书”不同,这本书贵在传达一种乐观向上顽强生活的态度。

  所谓“xx励志书”,还是大学时的哥们儿刘涛提及的,这类书充满煞有介事的说教,引用些万能的老故事,表达些谁都会讲的观点,而其制作过程是怎样的?剪刀+胶水+编造,号称成功学的什么什么教材,改变命运的什么什么,吹破天的虚,不过凑一帮人十天半个月加工出来而已。

  看完《自由在高处》,发现跟看完《越狱》的感觉有些相似,原来,小强真的打不死;原来,所处逆境与麦克和安迪相比来说不算什么。

  这本书好读的原因,除了思想积极、鼓舞人心外,还有一点是因为语言流畅而富有激情,那句子是流出来的,而不是憋出来、挤出来的。

  为什么有如此的见识,有如此的语言?看看内容就知道了,作者读了多少书,到过多少地方。所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是不错的。如果难以行万里路,那就先读万卷书吧,不必担心成为“书呆子”,因为读书数量到不了那“骨灰”级别,所读的书也不会全像《九阴真经》或《葵花宝典》那样剑走偏锋。

  假设选择的书足够“活”,即使不可能身临书的“自由市场”,起码不会有“计划经济”那么禁锢。今天,始皇大帝终究难以再一声令下“焚书坑儒”,况且网络时代,这个喧嚣的信息大集是一个观看大千世界的好窗口。

  自由在高处,书中提到的一道智力题让人印象深刻:101——102=1,怎样在挪动一个数字的情况下,让等式成立?答案是把2作为10的上标,即102。实际上,但从脑筋急转弯来说,做不出这道题并不能证明水*不行,这道题只是用来说明思维方式、解决问题方式的重要性。千方百计地解决问题,千方百计地解决好问题,除了乐观、积极,还得要动脑,有积极的行动,不能傻乐呵。

  在选美小姐遍地生花、高富帅、白富美夺人眼球,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年代,《奋斗》与《士兵突击》的火爆不是偶然,xx丝的逆袭又有什么不可能?可以转换为生产力的,除了资本、土地、权力,还有知识、科技与思想。

  任何一本书,对看完它的人或多或少总会有些影响,而一本书对一个人影响的程度可以从时间持续的长度和对其思想影响的深度两个维度去衡量。初读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一书是在三四年之前,也就是从那时起,无论是在生活的琐事还是人生大事上,这本书都一直启示着我,指引着我。

  书的第一页只写着“你即你自由”五个字,但就是这五个字,每次看到都会给我带来深深的撼动。书的第二部分以“自救与自由”为主题进行了集中论述与剖析。“集中营是用来做什么的?”作者通过一个互动性的问题开始自己对自由的阐述。面对这一问题,多数人的回答是“用来关押革命党人”“用来集中关押人的思想,扼杀每个人的幻想”“让活人变成僵尸的场所”或是“用思想体系**”“孕育仇恨与敌意”等等等等,而文中作者却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自己对集中营的理解——“集中营是用来逃跑的”。当时看到这里,我确实被作者这种独特的角度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所感动!对比两种回答,我们不难看出,两者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站在施虐者的角度给出消极被动的回答,而后者则是从积极主动的态度,将集中营当作人生的一种境遇来反馈性的看待。仔细一想,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像是在“集中营”里度过,细致到我们每一天的生活当中,我们都是在一些设定的环境与条件下去生存去生活,在此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磨难一些挫折,如果我们一直被动消极地去看待这些磨难,那么无形中我们的思想也会被磨难本身所奴役进而同化,然后自己也成了这些磨难的帮凶,将自己进一步笼罩在痛苦的阴影中!

  在作者看来,人生不过是由无数小逃狱事件组成的一次大逃狱。卢梭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相信每一个人对自由都有着天生的渴求,无论是物质上或是精神上。在通往自由的人生道路上,我们能预料到将会有很多坎坷,当然我们无法预料到的或将更多。在这条逃狱之路上,我们只有做一个坚定不移的逃跑者,才能通往自由的彼岸!看过《肖申克的救赎》的人都会记得里面有一句话:“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他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影片中,狱中二十年,主人*迪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越狱,无时无刻不在积极地面对生活。面对人生的枷锁,那个烈日下在屋顶喝冰镇啤酒的画面到现在我还是记忆深刻!一个热爱自由与幸福的人,一个把自己的一生当作远大前程的人,应该始终如一地保有一种“关不住”的精神,为那自由的春色,在人生的逆境之中,勇敢地红杏出墙,关心自我实现,追逐自己的命运。勇敢的人,应当对罪恶视而不见。

  我时常咀嚼、领悟“自由在高处”这句话。记得有一次阴天坐飞机出行,刚好登机前也是因为某些烦心事心情比较烦乱低落,起飞不久后,飞机穿过乌云层,忽地一下窗外豁然开朗,阳光洒在白茫茫的云层上面,心情瞬间舒畅起来。“自由在高处”五个字从脑际掠过,我陷入了深思:有时候一些烦心事,确实是因为自己站的高度太低,所以总感觉乌云密布,困扰连连,当你真的把自己的眼界放高一点,心胸放宽一点,或许就能拨云见日,海阔天空。后来,我对“枪打出头鸟”这句话也有了新的理解。在很多时候,特别是在我们*,大家都比较反感一些张扬、爱出风头的人,但我逐渐意识到,真正能出头的鸟,哪一个不是神经百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磨练出的能力,穿过枪林弹雨,然后才用翱翔的身姿去拥抱那广阔的天空!虽说枪打出头鸟,但不被枪打死的鸟才终究会出头。我提醒自己,不要退缩,勇敢地去挑战自己,实现自我!我还时常告诫我身边的朋友,不要被眼下的一些困难给打倒,我们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未来的某个时点来看待现在所经历的磨难、不公,你就会慢慢地想明白,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要勇敢地走向未来!

  我特别喜欢电影《白银帝国》里面的一句台词,即“危局引人注目,若能漂亮化解,必将能够斩获*时不能斩获的声誉。”在我看来,这句话是将“自由在高处”上升到了思想的高度。在*日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如果我们能从这样一个更高的境界去对待,那我们肯定能更细致地、投入地、甚至饱含热情地去逐个解决。

  卢梭云:“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环顾四周,其实不难发现我们被圈在一个圆内,周围被条条框框束缚着。很少有人能冲出,是因为缺少勇气,更是因为在这样的环境里待得太久了,对于什么是自由也没有清晰的定义。

  自由是美好生活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寻这份自由,是我们希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反对战争的原因。人人都渴望光明与鲜花。

  自由是追逐自己内心所想。乔布斯说:“你须寻得可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顺从自己的内心,去追梦,去探险,去旅行……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但,能做到这样的人屈指可数。因为社会舆论,因为道德绑架,大家无法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书中《老教授与小王子》一篇中的老教授因用十万块钱安葬一只陪伴他三个月的狗而受到抨击。大家觉得老人奢侈,不支持慈善事业,可屏幕后的人又怎会知他没有对希望工程捐助?老人孤苦伶仃,连花自己的钱都要受到指责,更何况十万块钱又怎可能是殡葬部门谋取了暴利。老人虽被社会误解,但我想他心中自当无怨无悔。追逐自己内心行事可能会后悔一时,若不这么干会后悔一辈子,就像卢梭所说在临死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这是何等可悲。

  自由是不被物欲所控。现在大多数人认为买车、买房、存款好几百万便是成功人士。买房后又不满于现状,拼命工作想要换一个更大一点的房子,周而复始。我们被戏弄于物欲的股掌之中,不断沉沦于物质。房子、车子越卖越贵,人心越发疲惫,到头来只是不断抑郁,对生活失去希望。

  自由是“倾倒信息(宣传)垃圾”的自由即“第六自由”。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的广告、八卦新闻等无用信息不断增多,它们对公共领域和私人生活的侵蚀越发深入。也许你不曾注意自己浏览这些“垃圾”的时间越来越长,你无端浪费自己生命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一天、两天可能并不明显,可一年、两年……日积月累,你越陷越深。可能某天夺取了你的无线网络你便觉得浑身不自在,你会成为“集中营中的囚罪”而难以逃脱这样的束缚。

  胡适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等的国家不是奴才建造得起来的!”我们要学会自救,学会挣扎,争取个人自由。

  愿将来的某天你我皆能手持面包与玫瑰,走在自己使命的道路上。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财务自由之路》读后感 (菁华5篇)

  11月20号读的《富爸爸穷爸爸》。富爸爸教会了我储蓄的重要性。自由之路教会了我储蓄之后,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1、【备用金阶段】一份财务保障金,如果从现在开始失去工作,我准备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活多久再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储备金很重要!这同样适用于中年失业时的备用金。

  2、【财务自由阶段】计算器每个月的花销,如果在此花小的基础上不变。我需要多少钱,可以通过不工作,仅吃利息就能维持自己的生活。预算出来,我需要准备多少钱?

  3、【实现能想阶段】我的梦想要花多少钱?在不花掉鹅的基础上,我须要每月收入多少钱(理财+收入)才能够实现梦想?

  4、关于收入的分配:50%储蓄,20%用来实现梦想,20%用来学*,10%用来日常生活。现在10%还不能支撑我的生活,但是我的分配比例要进行调整。

  5、想要实现财富的积累,不让钱在手中溜走。除了储蓄,还要学*投资。投资和投机是有区别的,实物投资要优于货币投资。

  6、成功日记,可以鼓励我们去坚持做一些事情,让我们更有成就感,个人认为,我有必要坚持至少写1年,到20年年初。

  7、一个可视化的目标,开始只是知道自己要努力,但是没有可达成,可考核的点,也没有动力,在读书的时候尝试了填写,但是不切合实际,所以这块的内容要重新慎重的考虑评估。

  8、除了节流,开源也很重要。正真的去想想方案。

  9、每月的固定存款真的真的很重要,即使有负债,也要有一部分钱用来养大鹅。雪球不能停,虽然现在我还说不清楚道理,但是我知道这是对的。

  这是一场关于真正的美与丑的较量,这是一首唤醒我们认知真美的不朽诗章,这是一条净化心灵的光明路,这是我们值得一读的书——《巴黎圣母院》。

  故事发生在1482年的格莱夫广场,我们的主人公卡西莫多再一次成为了公认的丑王,他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他的坎坷的一生,他拥有着恐怖的外貌和身体的残疾,并且生母所抛弃,最终由教会中的副教主克洛德所扶养长大,却只能躲在阴暗角落当一位敲钟人。但是当他遇到美貌无比的爱斯梅拉达时,他沦陷了,忍不住靠*佳人却惊扰吓坏了她,最终卡西莫多还是选择将这份爱默默埋在心里,时刻保护着她。而文中的女主角爱斯梅拉达是一位不仅有着美貌还有着一颗仁心的人,她在乞丐王国中救下了落魄诗人甘果瓦,并成为他名义上的妻子;她在卡西莫多接受惩罚时不计前嫌为他送水,这些都体现出她的善良。

  但是当单纯善良的她爱上徒有其表的花花公子弗比斯时,注定这份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在反抗贪婪虚伪的弗比斯后,被诬陷刺杀,最终推上了行刑场,面对即将被绞死的命运。而年老丑陋的副教主克洛德也觊觎她的美貌,在爱斯梅拉达拒绝他后,无情的处死了她,卡西莫多在众多阻挠下,却只能带走了爱斯梅拉达的尸体,从此消失无踪。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悲剧,但是却又不失那一点圆满以及那份神秘感,让卡西莫多最终能够陪在爱斯梅拉达的身边,陪她长眠。

  我认为这本书便是想要反映当时那个所处的社会背景下,教会和统治者的贪婪和残忍,以及当时人们的麻木和冷漠,但是却不缺少真正善良的人去同这两股恶势力英勇斗争,读后感。用这种善良去反讽当时的宫廷和教会,从而体现出什么是真美,什么是真恶。雨果的这种写作方式和*大部分文学作品的写作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相比之下,我觉得这部作品显得很有韵味,文中有着不少的耐人寻味的地方,但是也不会是晦涩难懂,反而有那种”直白”的感觉。然而正是这种”直白”让我觉得里面的人物更加生动以及让人物情感的以一种极自由真实的体现出来。

  在现实生活中以貌取人的情况随处可见,也有不少人披着华丽的皮囊却做着魔鬼般的事情,所以内心的真美才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

  职场发展、孩子养育、身体健康等话题让跨入而立之年的我们倍感焦虑,所幸还有读书能令我找回不少对于生活的感悟与动力。

  花了断断续续一个月时间,看完了《财富自由之路》一书,它更多的是教给我们一些理念和方法,下面简单地分享一些个人认为比较好的观点。

  关于每个人所拥有的资产价值排序,作者认为应该是:注意力>时间>金钱,也就是说金钱(相较注意力和时间)其实是最便宜的东西,能用钱买到的交易都是很划算的。我们应该把个人的注意力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而实际上我们也常常能够发现,身边凡是能专注并且花时间去干一件事的人,往往能够获得更大成功。

  关于成长,成长是自我增值(最终实现财富自由)的手段。应该不断学*各种技能,让自己尽可能多地掌握多维度的知识,对待工作的心态不应该是磨洋工,通过一份工作,获得报酬只是其次,更应该关注自身能得到什么样的成长和锻炼。成长也像一条抛物线,当你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终生成长者),必然以非常丰厚的复利曲线来回报于你,因此,必须重视个人的终生成长。

  关于自我驱动力,假如你想要做某件事,应该尽量多的赋予其正面积极的意义,“一念一世界”,当你能够想象做这件事给你带来巨大的好处后,自然就有强大的内驱力促使你不断付出;同时作者还提出应想尽办法靠*拥有那项技能的人和人群,这也是在《富爸爸穷爸爸》里讲到的一个概念,如果想成为有钱人,首先应该多和富人接触(当然作者并不是提倡要排斥穷人),多了解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就努力为孩子创造条件选择资源更好的学校。

  创业的选择原则:高频、刚需、大市场,创业的方向应该是在你熟悉的领域选择被大多数人需要的领域,选择能力很重要,每个人作出选择的`根基是基于个人价值观。选择能力可以通过后天积累和锻炼,记录、反思等等能够帮助我们提高选择能力。

  关于投资,定投策略是一种很好的“避险策略”,但并不是人人都能运用得很好,除了“定期”和“定额”,我们常常忽略且更应该注意的事情是“正确地选择成长型公司”。

  看完此书,感觉突然就豁然开朗了,原本自己执着的某些东西现在变得不那么重要,并且愿意相信假以时日我也将变得更幸福。也许这就是阅读带给我的力量吧!

  这本书内容重复的比较多,稍微啰嗦,作者说来说去就是每个人收入所处的4个象限。E(雇员)和S(自由职业者),B(企业创办者)和I(投资者)。

  我觉得作者在最后总结的特别好:这本书就是为了让你从多个角度看清你是谁,你的兴趣是什么以及你最终想成为谁。作者给出的都是理念的转变,具体的还是需要努力拼搏付出行动去实践。

  处在E象限是雇员,给别人打工的,大部分人都有过或者一直是这个身份。做E的缺点就是要一直上班才能有收入,并且收入越高就要缴纳越多的税,到自己手中的工资就不多了。更不用提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行,不上班就没有钱了。我婆婆在天津的家具厂上班,给别人打工,胳膊疼的难受,为了挣钱依旧每天靠吃止疼药坚持,因为不干活就没有工资,她没得选择。

  处在S象限是自由职业者,自己雇用自己。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一个身份,自己开了一家淘宝店。这个象限的缺点是挣得越多就越累,越没有时间精力陪伴家人。这个象限最累,最辛苦,因为E还有节假日,处在S的位置你一天不上班,一天就没有收入。我现在还有相当严重的颈椎病,就是做淘宝店那个时候留下的后遗症。还有我认识的保险代理人李姐,她自己开的工作室,不说她每个月的收入是多少,只是感觉她很多事情都是亲力亲为,特别累,去年说自己身体状况很不好,就是长期的繁忙工作、每天休息过晚导致的。

  处在B象限是企业家,有自己的企业,或者创办自己的企业系统,雇佣别人给你打工。不管你在不在公司,都会有收入,并且有了公司,很多开销可以税前支付,能少上交很多税。

  处在I象限就是投资者。自己的钱用来投资,产生被动收入,这个象限是极好的,因为不用付出就有收入,但这个是建立在有足够的资金的基础上的。

  S象限和B象限,看着有相似的地方,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们的区别是一个是自己给自己打工,如果是身体健康出了问题,收入就中断了。另一个是别人替自己打工,不管自己来不来公司,就算离开公司一段时间,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收入。

  作者分四个象限其实是围绕实现财务自由来说的,那咱们普通人如何把各象限结合起来实现财务自由?

  我个人认为其实不管咱们在哪个象限,有着左侧的E和S的身份,尽量兼顾到右侧的象限B或者I的身份。如果不具备开创一个企业系统,创办企业的能力也就是成为不了B,也一定要让自己处在右侧的象限I的位置,多学*投资经验和技巧,让自己的资产实现被动增加。

  首先可以考虑E和B结合。

  E象限的人可以考虑创业,也就是关注自己的事业,处在B象限。比如我老公,他是在医院做医药品的进货,这是他在公司作为雇员的一份工作,也就是他的职业。因为他熟悉医药行业,所以他可以考虑开一家自己的药店,然后雇佣别人帮他卖药,这样他就跳到了B象限,虽然不是做什么大的企业。但这至少是他的事业,而公司的工作只是他的职业。

  其次可以考虑选择E或者S与I结合。

  要想尽快实现财务自由,光靠E或者S,是不太容易办到的。实在没有能力处在B的位置,一定要让自己处在I的位置上,多学*点投资技巧和经验。让自己在E或者S挣的钱,利用在I象限学到的投资知识,产生被动的收入,离财务自由也会越来越*的。

  举个S没有结合I的例子:

  我爸妈自己开饭店做生意,典型的S,除了在农村老家盖了一套二层楼,供我上完大学,手里基本没钱了。如果懂点投资知识,让自己处在I的位置,或许人生就不同了。

  我爸在收入达到顶峰的时候,盖的二层楼房,那个时候我弟弟还小,结婚更是遥远的事情,他们只是觉得反正以后也得盖,早盖早省心。更不用提,他们都在县城开饭店,家里的屋子大部分都空闲着,根本没有使用价值,但不盖房子,他们就能把钱增值吗?我看未必,因为他们除了把钱放银行,得到一点通货膨胀都跑不赢的利息,没有任何别的投资途径了。读书笔记。我们那边的农村都是这样子的,孩子还小的时候,有点钱就盖房子,并且一盖就是两层,可笑的是所有的二楼屋子里堆放的全是破烂、粮食和一些不用的东西,二楼冬冷夏热,根本没有人愿意住到上面。但别人都盖两层楼啊,所以随大流,自己也跟着盖。因为放银行利息太低,他们又没有足够的投资知识,不可能让自己处在I的位置,只能盖房子花掉。

  下面说个E没有结合I的例子,这是我婆婆贷款买房的事情。

  借款这件事情真的需要慎之又慎,不然只会掉进自己挖的坑里,一辈子也翻不了身了。如果自己买房子实实在在是刚需,自己居住也就无可后悔,但买房子不住,没有实际利用价值,又要贷款,不考虑别的途径就是一项很坏的负债了。作者说如果准备负债并承担风险,要确信你能为此支付,如果个人借债,要确保数额很小。如果借大额债务,要确保有人替你支付。

  我婆婆的收入处在E的位置,买房子时就是一个典型的借大额债务买房,买的房子没有实际利用价值,房子闲置,还要拼命还债的例子。在收入达到高峰(前几年一个月最好时候挣过一万元),赶上二儿子结婚的时候,买了一套三层楼房,几十万贷款。直到20xx年年底,账款才全部还清。所以现在的她手里还是一点存款都没有,就是胳膊疼的每天靠吃止疼药缓解,也要上班挣钱,一方面她需要费用供养女儿上大学,另一方面还要有生活方面的开销。而家里的房子现在的状态是空无一人,他们在外面打工,儿子们都在城市里租房子,那么大的房子实际利用价值等于零。

  他们为什么在老家买那么大的完全没有实际利用价值的房子,就是觉得在外面闯了这么多年,终于在家里买了套房子,多有面子啊,是虚荣心在作祟。

  按照作者说的好的负债,她当时应该考虑别的途径。他们老家本来是有老房子的,如果他们把房子买小一些,买在县城靠进学校或者稍微繁华的地方,不住的时候或许可以出租出去,每月的还款如果可以用租客的佣金来支付,那就变成了良好的负债。剩下的闲钱,如果学点I象限的知识,让钱被动生钱,现在的境况是不是好很多。

  结合I的投资知识,在挣钱的高峰期,更早更快地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储存保障金,为子女的教育储存保障金,到了老年挣钱能力不足的时候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也就是实现了财务自由。

  父母辈那个时代的人,因为不是机关单位工作,老了没有固定的退休收入,加上认知能力不够,年轻时没有储存退休生活保障金,一辈子的积蓄全部砸在了房子上,何来的财务自由,只能过着被钱控制的生活。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去年的5月份,五月读完,12月又再次复读。可想这本书确实是一本很喜欢的好书。

  机缘巧合,读三公子的《工作前五年决定你一生的财富》,书中推荐了博多老师的《小狗钱钱》——一本写给孩子的理财书,至今已读过不止5、6遍,每一次阅读都有新的体会。可以把儿童理财的书写的大人都觉得受益匪浅确实让我由衷敬佩。了解到博多老师还有一本写给成年人理财的《财务自由之路》,赶紧去亚马逊买来读。当时还买错了,因为罗伯特.清琦老师也有一本同样名字的书,是属于《富爸爸穷爸爸》系列的,好在也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其实去年通读两遍,只觉得受益匪浅,但确实在惭愧,看过之后大多并没有付诸实践。今年给同事推荐《小狗钱钱》,有了再读一次《财务自由之路》的念头。忽然想做一下笔记,做一下规划,试着将书中的方法付诸实践。

  在第一章-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关于乐观主义和自信,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走进了乐观主义的误区,把它误以为自信。书中把两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了解释。

  乐观主义让你看到实物的积极面,而自信给你一种战胜事物黑暗面的信心。自信指的是一个人在自身经历的基础之上,知道他遇事可以依靠自己。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陷入了盲目自信和给予否定自己的怪圈,从没有认真分析下当下发生的事情是否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和潜力有多少。

  现在你处在什么样的状态之中?7年前你在什么岗位,薪资是多少?现在呢?你觉得7年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改变和突破?是什么造成了现在的结果,读书笔记.思维方式。其实看到这的时候,我在想,算下来毕业到现在工作时间不过4、5年,但现在又比刚工作那会多了什么,薪资?阅历?还是能力?好像结果有点难看。那下一个5年呢?按照之前的思维方式、行为*惯,那不用等到那个时候我也可以看到5年后自己的模样。

  所以趁现在,规划自己的生活。首先需要将四股力量:梦想、价值观、目标、策略协调一致。看到这里,我想了很久,关于梦想。

  其实只阅读不去实践,很快知识就会被覆盖了。这次我想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实践思考规划,同时也在这记录下过程。希望5年以后、7年以后的自己可以看到。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正义论读后感 (菁华3篇)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他的《正义论》是当时哲学和政治学等专业学生的必读书目,我读过这本书,让我对社会的认知深邃了许多。当我在一本杂志上看见他那张站在书架旁的照片,生发出许多感慨,他真的是哲学家,那双深邃的眼睛,瘦削的身影,以及白发都是哲学和思想造就的,或者说逼出来的,他的骨子里都充满了思想和哲学的质地。哲学是一只羊,它迷恋现实的青草地,而罗尔斯是牧羊人,他的身上不仅有哲学这只羊的膻味,也浸染着青草那思想的苦涩味。哲学不是抒情的曲子,或者说是一种孤独,哲学充满宗教的质感。

  一种极端的思想乃是精神的疾患,绝对论是思想的悲剧,一旦进入社会体系,政治体系,就成为人类的悲剧。

  我们不能只保留一种方式,一种姿式,一种形式,我们必须是丰富的,多元的,而丰富和多元乃是一种宽容,一种智性,也是一种从容。

  不要消灭某种存在的东西,不要苛责地对待某种你还不理解的东西,让它存在,给它空间,于是它就安静了,否则那巨大的反弹力将使我们受灾。相安则无事也。每一种事物、思想、观念都有它存在的根据。

  急什么,让一切接受天择。

  我赞成阿多诺的识见:“个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构成了人道主义的核心。现代社会生活已经堕落为单纯的消费,个人不过是工业社会机器的一部分,在这种普遍的异化中讨论生活的真正意义已经变得异常困难。自我已不再是自在自为的存在了。

  西奥多·阿多诺是德国著名哲学家、美学家、社会学家。著作《启蒙辨证法》《否定的辨证法》等。阿多诺的思想不仅深刻,拨开了现在社会的表皮,而且别具一格,别开生面,这正是哲学家、思想家的迷人之处。所以,我们可以说,一种思想,一种哲学体系,当它真的进入事物的本质,确实是美丽的。我们干燥的躯体,乃至灵魂,真的需要它的滋润。

  所以,在静处,在夜深人静的灯光下阅读阿多诺也是快乐和幸福的,甚至是一种深度的快乐和幸福,他的思想观点令人深味。你看:他认为孤独是在一个完全异化的社会中显示知识分子独立性的唯一标志。不可侵犯的孤独是唯一的显示团结的方式。其实,每一个人都可以去孤独,现代的工业社会往往使我们抑制不住地孤独。孤独如雾,从潮湿的社会内部直逼我们的心灵,我们真的躲不开,绕不去。而且最是苦难的状态乃是当孤独长时间盘踞在我们头上时,我们的行为,表现更多的是不被社会所接受,而且被歧视,这更加剧了一个人的孤独感,这就危险了。

  所以对待孤独,对待一种另类的行为和思想,我们,不,更确切地说社会应予以宽容,这个社会才真格的是智性的,伟大的,正所谓不可侵犯的孤独是唯一显示团结的方式,孤独时人共有的痛苦,向幸福迈出的任何一小步都会使其痛苦加剧。阿多诺还认为,“在强大的集体主义的总体性与脆弱的个人生活之间,不存在一条走出困境的道路,唯一负责的人生道路是自觉地抵制个体生存受意识形态的利用,在私生活上以节制和诚实的方式生活。”他说,“这不是出于好的教养,而是出于自己在地狱中仍然呼吸的羞愧” 。

  阿多诺本身就是一个孤独的践行者,他没法不孤独,因为他被思想利用了,仿佛病痛着身,所以他选择流亡,不见国家,流亡不止。

  工业社会,文明高度发展,一方面人的梦想初蕾纷纷绽成现实的缤纷的花簇,使人美好的愿望得以舒展,另一方面传统的,古老的充满芬芳的气息的人性、道德,人格等枯萎凋残,使更多的人陷入迷茫和迷惑,而人类又要生存,而且要幸福、美好地生存,这就有一个思想和精神如何突围,走出沼泽地的问题。除了要加速改善社会制度、体制,剔除工业化社会的杂质,使其纯净,舒缓而悠扬,再就是个人的精神家园的寻找与创造了。阿多诺认为:人类需要一种精神性的补偿来消除绝望,拯救心灵,拯救现实。他认为只有现代艺术能完成这一使命。而所谓的现代艺术,也是一种精神,灵魂,思维和思想的突围,是全面的出新和创新,以解救人类疲惫的意识和感观,给人以全新的心灵一振,眼前一亮,传统消失的无踪无影。

  其实,也这是人类和人性的本质。我们必须到一个新的高地,灵魂的高原以舒展生命。我们精神的生命体需要新的营养。这是对的,但作为一个思想家,未来主义者也完全有理由,有能力沉潜于现代社会,充满好奇和兴趣。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体制和政治有着它迷人的一面,我们理应去参与,配合,支持,而不应抵制和反抗,更不能逃避。一个思想家,哲学家理应以张开的双臂去迎接和进入新的时代,这是明智的,也是理性的,不仅阳光而且清新,而不是阴郁的孤独者,让思想潮湿和霉变。在我看来,阿多诺的精神和思想,哲学体系也有许多错位和纠缠不清,他的心灵深处对工业社会充满了抵拒的力量,是排它的,他的《否定的辩证法》提出彻底的辩证法是非同一性的,它怀疑一切同一性,但他理论和思想的姿势是同一性的。

  许多理论家思想家往往不能自圆其说,即使它的理论是干净的,有条理的,但其存在的实际和他本人的行为却是否定的,所以我很喜欢那句话:“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长青。”我们越想说明白一件事,往往就越混乱,说不明白,而且理论追究的越深,离现实就越远。我们需要理论,思想,但我们不能被理论和思想遮蔽。比如阿多诺揭露现代工业社会是一个压抑人,造**性分裂,人格丧失的全面异化的社会,人类变成非人。现代社会是野蛮的,显然这有一点悲观和绝对化的意味,似乎我们的人类正在走向深渊,不可救药了。其实哪里有灾难,哪里就有拯救,人性,随着文明与进步,社会的发展,随着物质的极大丰富必然更显其灿烂的一面。物质决定精神,物质成就其文明,也拯救人性,如果物质极度匮乏,人们都处于食不果腹,朝不保夕的阶段,难道文明的光芒,道德的色彩还能灿烂和辉煌吗?我不相信。要知道衣食足才知礼仪啊,而阿多诺提出的只有现代艺术才能拯救人性,拯救现实,这更有点矫情和夸大其词。艺术是精神的产品,艺术不是一切,艺术绝不会达到独领世界风骚,主宰世界的功力。至于阿多诺对现代艺术的表现,本质,特色,我倒有一点赞同和相信,他把否定性作为艺术的本质特征,现代艺术就是反艺术等识见,倒是摸到了现代艺术的边际。你听,阿多诺说:“一件藝术品离现实生活愈远,它的审美品位也就愈高。”他的这些理论,观点,或者主张,是走在现代艺术理论的刀尖上,有一点惊险,他的“艺术可以打破追求完美性和整体性的幻想,用不完美性,不和谐性,零碎性和破碎性的外观实现否定现实的本性”,我倒有一点赞同,从某种意义上说,确是那么一回事。可能,这种观点来自他的捕捉和持久的观察和思考,也可能他对现代艺术推波助澜了,也使一些异端的艺术家因找到理论的注脚而理直气壮了,甚至愈来愈自信,愈张扬,因而也就走的愈远了。但这不会使我们,使传统的艺术惊悚和不安。

  我们的躯体和灵魂受传统艺术的浸润时间太久了,对现代艺术形式有一点反应和不适,但是,这没有办法,我们枯燥的心灵,呆板的思维真的需要一种刺激,让深陷其中的心灵得到营救。但真的它不是一切,也许对艺术是一切,但艺术不是一切。

  无论怎么样,我还是喜欢阿多诺,不是因为他正确,而是因为他深邃,深邃往往使我着迷,但我还是清醒的。

  现实依然美好,未来依然充满希望!

  《正义论》这本书,越往后看,越晦涩难懂。但也因此,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我在不断地学*过程中,不仅收获了书中的知识,也开始反思:哲学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可以说,王阳明的“心即理”或者说尼采的“权力意志”,磨练了我的毅力。而罗尔斯的正义思想,则逐渐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总之,到目前为止,哲学改变了我的内在。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哲学会给我带来更多。但实际上,“毅力”和“思考能力”,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就已经很受用了。我也渐渐总结出了一些学*方法。知识就像水,探索知识的过程就像挖井。不一定要挖的很宽,但却一定要挖的足够深。

  罗尔斯的“公*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受了社会契约论很大启发。社会契约论具体是什么,它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在此不做深究。虽然“公*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一脉相传,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看到“公*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二者之间的差别。简单来说,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在历史某一时期存在过的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理论。而“公*的正义”,则以假设为前提。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理想的正义观念一样,“公*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即是理想的。我个人这样理解“公*的正义”:这种正义观念,毋庸置疑是理想的。但它却不像社会契约论那样,目标明确的要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而毋宁说,“公*的正义”恰恰是要为那些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提供一种指导。

  《正义论》当中的两段话,大概可以支撑我的观点。第一段话是,为一个暂时被理解为同其他社会隔绝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概括出一种合理的正义观来。这一特殊情形的意义是明显的,无需解释。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推测:我们一旦有了一种对于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论,借助于它,其它有关的正义问题就能比较容易地处理了。只需做出适当的修改,这样一种理论便可以为别的正义问题提供钥匙。第二段话是,我相信,我们从理想的理论(idealtheory)开始的理由是,这种理论能为系统地把握那些较紧迫的问题提供唯一的基础。我们也许还可以做一个不太恰当但在我看来却很形象的比喻。人是由干细胞分化而来的。由于干细胞的存在,我们才有了皮肤、骨骼、血液、五官、内脏等人体结构。似乎可以说,干细胞蕴含了一种可以变**体各种成分的能量。于是,我似乎就可以说:“公*的正义”就好比干细胞,它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各种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的能量。在此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如果一种理论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那么恐怕无论这种理论的目的是多么的好,其本身仍然存在缺陷。正如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无论它多么的想解决与之对应的现实社会的不*等,其本身仍然无法彻底消除这一现实社会的不*等。

  因此,在罗尔斯看来,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如果能最大限度上解决某一现实社会的不*等,这种正义观念就是有存在的价值的。那么在这层含义上看,“公*的正义”,作为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及类似于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的其他正义观念的抽象,在罗尔斯看来,就必须是绝对的*等的。

  为了更好的说明这种绝对的*等,罗尔斯假设了一种原初状态作为辅助。这种原初状态如同社会契约论里所讲的自然状态,但二者仍然存在差别。正如《正义论》中所提到的那样,这种原初状态当然不可以看作是一种实际的历史状态,更非文明之初的那种真实的原始状况,它应被理解为一种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假设状态。这一处境(situation)的基本特征是:没有一个人知)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我甚至假定各方并不知道他们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的特殊心理倾向。正义的原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veilofignorance)后被选择的。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在这一原初状态下,由于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和他人处在社会的什么位置,因此每个人不仅希望自己是处在社会最顶层的那一个人,同时也都会担心自己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那一个人。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么人和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共识。在这样一种共识的基础上,人们在选择正义原则的时候就都不会考虑社会地位(包括阶级地位、个人天赋等因素)这一条件。因为社会地位这一概念对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确定的。由于他们每个人都会这样选择,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他们共同的确定了一个考虑到所有人的正义原则。亦即罗尔斯所说,这说明了“公*的正义”这一名称的性质:它意示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概括的说,罗尔斯在原初状态中,建立的*等是一种从出发点就开始的*等。

  如果在一开始人们就确定了一种正义原则,并且这种原则是被普遍接受并且是绝对正义的,那么由这一正义原则所选择的社会制度,就是绝对正义的。由这一社会制度所决定的社会结构,也是绝对正义的。《正义论》中提到,在选择了一种正义观之后,我们就可推测他们要决定一部宪法和建立一个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等,所有这些都须符合于最初同意的正义原则。我们的社会状况如果按这样一种假设的契约系列订立成一种确定它的规范体系,那么它就是正义的。


《论自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论自由读后感实用5份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只当它是另一场暴动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来说,最后就流为了***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又认为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正因为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因此需要容忍异己才能实现自由。比如,岳飞抗金之时自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然而对于金人而言岳飞是灭国者是自己的敌人,金人认为自己才是正义的。那么,到底谁才是对的、是正义的?我们无从判断。社会中也常常有人认为自己的正确的,因此带着“正义的火气”残酷地摧毁了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思想或事物,这样也摧毁了别人的自由。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XX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内容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赖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意义,这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

  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

  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意义,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

  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

  再者,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必须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情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助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这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一定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情况,这完全是**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必须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按照西方**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接受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弃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知道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么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可以,一定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 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用民族来淡化个人的个性的时候,那才是自由国度的开始。

  王小波有一篇杂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概就讲了一个主旨是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要说话,不要沉默。他认为沉默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弱者,而我们应该为他们说话。密尔也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鼓励和赞助的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适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个,因为那个意见当时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借鉴,如果有很多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总是有希望的。联想到现实,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改革无望,进行了一些尝试之后,然后就是各种失望,灰心丧气,由热血青年马上成为一个犬儒主义者,要么就彻底的垮下去了。问其原因,莫不过是现实残酷啊,生活困难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个是很难,但我们总该多坚持些时候,少年一场,最重要的还不是这根骨头。

  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妄想着要改变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锤子锤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伟大改变了。还好,我现在还年轻,没挨过生活的锤子,骨头还硬朗,我至少要撑到我撑不住的那天再说放弃。

  王小波在他的书中写道: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的到来。现在,我也去守着这个荒岛,等着春天黎明的到来。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热情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现在看来,密尔的这句话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一个如此强调“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的人,怎么会觉得用专制来“对付”一个民族是正当的呢?原来,在密尔看来,野蛮人的种族就好像人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尔的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种族是怎么长大的呢?在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可没有其他人来帮助、照管这些“野蛮人”啊。

  对于某些意见,因我们自己的判断裁定其错误就拒绝倾听,为了更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看来有必要把讨论付诸具体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选择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反对言论自由的论点,无论是从正确性上还是从有用性上来说都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

  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见和情操的自由、发表和刊发意见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相应于一个人对自己的孤独判断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带着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而所谓世界,就每个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一部分,如他的党、他的派、他的教会、他的社会阶级。我们所谓的世界,只是我们接触的那小小的一群人。虽然网络时代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然而作为一个个体,能够接触到的人和观点终究还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这只庞大的大象面前,我们永远是盲人。所以,我们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没什么两样。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如果在当今社会有完全的自由,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达到一个不一样的阶段。本书中提出最中心的就我们在不影响到别人的生活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绝对自由。但是现在的社会可以给我们有这样的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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