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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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1

  马小跳的《天真妈妈》在他爸爸的口中,曾经有一个排的人追过她,被马小跳作为《家庭新闻》写在上。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为了这个他和唐飞拼过命。在我的心目中妈妈是世界里最能干的人,她会开车,她会做手工,她是小主班的老师……

  《天真妈妈》有个特殊的职业,橱窗设计,她热爱自己的职业,有空就到商场考察,而且是优秀的橱窗设计师。我也有个妈妈,我为她骄傲,因为她在重点中学教高中数学,是高级教师,靠在妈妈身边,我立刻有了自信,没有背不来的书,做不来的数学题。

  《天真妈妈》有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当侦探,我的妈妈的爱好就是信仰基督,从小我跟着她到教堂里去,让我学会了怎样去爱每一个人,让我学会了顺服和谦卑。

  母亲节时,马小跳会做贺卡,化自己的钱带妈妈玩。我没有钱,但妈妈生日时,我曾做过妈妈最喜欢的生日蛋糕;教师节时,我曾用树叶做植物贺卡。

  马小跳为妈妈洗脚时说:“等我长大了,我一定给你买一双水晶鞋。”他妈妈感动地说:“我会永远记住你的话。”当马小跳烫伤了她的脚时,哭了,妈妈却抱住了他说:“儿子,不要哭,妈妈今天很高兴,真得很高兴。”这让我想起了去年妈妈生日那天,我在爸爸的指导下亲手做了个生日蛋糕,虽然没有买来的漂亮好吃,但妈妈还是称赞我说:“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糕。”

  马小跳为《天真妈妈》做了个十二层的三明治,妈妈舍不得吃把它摆在了放金奖杯的玻璃柜中,这让想起了这些年来我送给妈妈的植物贺卡,手工制作,绘画剪纸,妈妈总是把它们摆在了会客厅中最显要的位置上。

  跟着马小跳,看完了《天真妈妈》中儿子和妈妈之间的一个个故事。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真诚地去孝顺妈妈的。尽管有时事与愿违,反而为母亲带来了麻烦和伤害,但对于普天下的母亲来说只要儿子能想到她,就心满意足了,就会感动地流泪了。

  伟大的母亲,孝顺的儿子,这就我看完天真妈妈的感想!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2

  童年是美好的,一个简单,快乐......一次,我们就像一张纸,渴望显色性。每天都会有很多新的天真,幻想,总是无忧无虑,父母着急给我们最好的。

  长大后,我们有了许多学生想法,有了许多问题烦恼,许多社会矛盾,父母也总是自己觉得这是我们对于不听话,苦口婆心地给我们讲这讲那,而我们却越来越不耐烦,开始进行抱怨中国父母……

  我,虽然我知道我的父母是在为我好教书,但也希望我的父母能*等地对待我,不要总是从成年人的眼睛看东西.我们经常被教导说,“母爱的伟大在于默默无闻地无私地给予我们”,如此神圣,但在书中“无辜的母亲”我看到了一个可爱、简单、童心、爱孩子的“*易*人”母亲。 她没有像朋友一样对他施加太大的压力。 她相信她的儿子一定是最好的。

  马晓天的妈妈是一样的,但是和其他妈妈相比,她喜欢哭,是一个不想长大的小女孩。当然,马小跳也很喜欢,孝顺自己的母亲。当他的母亲因为穿上了马小跳的作品迫使她买了一只玻璃鞋并扭伤了自己的脚时,他主动提出帮母亲买骨头。当我妈妈去医院换药的时候,他偷偷地放了一张纸在我妈妈身上,请求人们帮助她。他给她做了13层的三明治,带她去过母亲节,给她一个双鱼座发夹。.

  这个淘气但明智的马小跳触动了我的心脏,想想看,每一个母亲爱自己的孩子,希望他们有美好的未来。而我们似乎只看到他的母亲身边,母亲是软的和哭泣的小女孩,对不对?这是“母亲的角色”,以她的坚强。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母亲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当我们面对一个艰难的战斗,妈妈永远支持我们,给我们前进的动力......母亲付出了很多对我们来说,当我们长大后可能家长都抱怨越来越多,我们想过自己的问题的可能性?母亲为我们的生日,但我们怎么办?当我们发生矛盾的时候,是否考虑她的感受?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自己最*的朋友、最好的老师问题便是对于我们的母亲,他们供我们衣、食、住,却不求回报,难道就是我们教师不应该好好努力学*,将来可以报答祖**亲吗?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天真妈妈》。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马小跳有一个像小女孩一样天真的妈妈。她是一名橱窗设计师,她像小女孩一样爱哭,马小跳给她做了一个十二层三明治,她哭;马小跳给她洗脚时,她也哭;马小跳为她过母亲节,她也会哭。她爱把自己当成神探一样,去破案。她爱吃比较臭的东西,如:榴莲、臭豆腐这样的东西,她睡觉时也会磨牙,发出像老鼠一样的声音。

  从这本书中,我还知道了马小跳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孩子,但也看出他是一个好心办坏事的人。马小跳虽然很想帮忙,可最后还是弄巧成拙。其实,要帮助父母不用干出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让父母少操点儿心,这才是最好的。

  以后,我也要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父母少操点儿心。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4

  读了马小跳系列的《天真妈妈》,让我很开心也很感动。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即使活到80岁仍然像小女孩一样天真的漂亮女人,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有一头像海藻一样弯曲的长发,在厨房做饭时爱穿一条镶着荷叶边的碎花儿围裙。她像小女孩一样爱哭,马小跳给她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马小跳给她洗脚,马小跳给她过母亲节……她都会感动得流泪;她还有像小女孩一样的好奇心,常常将自己想象成神探去破案;她爱吃有臭味儿的食物,比如榴莲,比如臭豆腐;她睡觉偶尔还会磨牙……马小跳的妈妈被大家称为天仙妈妈,那么马小跳就是天使儿子。

  我也要像马小跳学*,做一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5

  天真妈妈这篇文章,内容幽默有趣,也写出了马小跳虽然淘气但是很有孝心。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橱窗设计室,她有一颗童心,爱哭。爱笑也爱漂亮。马小跳最喜欢宝贝妈妈谁若说她一句坏话马小跳就与他拼命。

  爸爸马天笑先生出差期间,宝贝儿妈妈的脚因为穿高跟鞋而扭伤了脚,医生说要吃棒子骨才能好的快点。马小跳就到超市里去买棒子骨,还帮宝贝儿妈妈熬棒子骨喝。

  在母亲节期间马小跳为母亲做了一顿饭——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每一层都是用心做的。让宝贝妈妈感动不已、热泪盈眶。

  我们要像马小跳学*做一个有孝心的孩子。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6

  愉快又漫长的暑假即将结束,我无聊的坐在沙发上发呆,这时,我想与其坐在这里发呆,不如看一会儿书,我便翻开爸爸前几天给我买的《天真妈妈》。

  书里最好看的要数《是谁过节日》这篇佳作了,故事写了母亲节那天,马小跳为了完成秦老师布置的作文,也为了让宝贝儿妈妈[马小跳的妈妈]开心地度过母亲节,马小跳准备带宝贝儿妈妈玩一天。每次马小跳问宝贝儿妈妈想吃什么、想干什么,可宝贝儿妈妈说的,就是马小跳想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马小跳送给宝贝儿妈妈一个双鱼木发夹,因为宝贝儿妈妈是双鱼星座的。马小跳在作文里却只字未提。秦老师自然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

  岂只马小跳这样做,我们也是如此。“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用这些话来形容我们最恰当不过了。*时,妈妈把好吃的先给我们吃,把好喝的先给我们喝。妈妈白天要工作,回家要照顾我们,还要起早摸黑地做家务活,难道我们就不能帮帮妈妈吗?好像妈妈天生是干这些的`。不,不是的,做这些的应该是我们!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7

  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是班级年会上李老师发给我的书。这本书可真好看呀!马小跳有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妈妈,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

  马小跳为妈妈预备了一个充实的母亲节,吃的都是他自己爱吃的,玩的都是他自己爱玩的;他给妈妈洗脚,却把妈妈的脚给烫伤了,妈妈不仅没有生气,还告诉他妈妈觉得很幸福;他也曾给妈妈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把妈妈感动得留下了眼泪。

  宝贝儿妈妈是一个爱哭的妈妈,她很少生气,高兴的时候会流下激动的泪水;她最喜欢看神探小说,还很喜欢破案,马小跳和爸爸的事情都被他一眼看穿。她很喜欢吃带臭味的食物,有一次妈妈在市场上买了一个榴莲,放在了冰箱里。

  马小跳和爸爸实在受不了这种臭味,马小跳偷偷把榴莲倒在马桶里冲走了。虽然马小跳精心安排了一通,可是还是被妈妈识破了。他和爸爸都很佩服妈妈。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的都是父母对孩子满满的爱。父母的爱真伟大的呀!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8

  最*读了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一——《天真妈妈》。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青年作家》杂志社副编审杨红樱阿姨。这本书讲述的是马小跳的最爱——“宝贝儿妈妈”!谁要说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会跟他拼命。马小跳的妈妈不仅是位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对妈妈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母亲节到了,马小跳为妈妈庆祝节日,安排精彩活动。爸爸出差期间,妈妈受伤了,马小跳细心的照顾好了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很羡慕马小跳,羡慕他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羡慕他有个“天真妈妈”守在身边。这本书十分幽默,让人看后回味无穷,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给我的生活添加了许多甜蜜。我多么希望能像马小跳那样,快乐学*、快乐生活、快乐玩耍啊!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9

  寒假期间,我到书店借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马小跳的妈妈也十分的天真可爱。

  有一次,宝贝儿妈妈——马小跳的妈妈迷上了名侦探柯楠的小说,她把自己当作柯楠。她喜欢吃臭豆腐和榴莲,马小跳和他爸爸受不了这味,特别是马小跳,而宝贝儿妈妈每一次吃了点榴莲,还剩下的话,她就会把剩下的榴莲放进冰箱,还冰箱里的水果都会变臭,这使马小跳忍无可忍。当晚,马小跳穿着他爸爸的鞋子走进客厅,打开冰箱,把榴莲扔进卫生间的马桶里,一转眼,榴莲不见了。第二天,宝贝儿妈妈发现榴莲不见了。她看见了地上的脚印,也发现了冰箱上的指纹是马小跳的,所以断定是马小跳把榴莲丢到某地去了。马小跳承认了,还夸妈妈都快成名侦探柯楠了!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天真妈妈!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10

  我怀着开心愉悦的心情读着杨红樱阿姨写的精彩缤纷、语言轻快的一本优秀作品——《天真妈妈》。读完后,我真是百感交集,开心愉悦、笑口常开······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听着就让人忍俊不禁: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却很可爱、诚实;天真美丽的宝贝儿妈妈却很糊涂;搞笑糊涂的马天笑爸爸却很有成就;丑陋笨拙的安琪儿却很善良……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更是让人哈哈大笑:马小跳给宝贝儿妈妈洗脚竟把妈妈的脚包满绷带;马小跳学钢琴竟半夜琴声;宝贝儿妈妈逛街穿水晶鞋扭伤了自己的脚;宝贝儿妈妈崇拜大侦探;马小跳竟给妈妈做十三层的三明治……这些事是多么新奇啊!在世上真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你如果想知道更多的话,就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把《天真妈妈》再读一遍吧!

  这本书隐含着无限的智慧却用轻轻松松让你一读就懂的语言描述出来,而它的作者就是杨红樱阿姨。听了我的介绍,你肯定忍不住了吧?如果忍不住,就把它读一遍吧!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阅读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1)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1

  今天,我终于把《马小跳系列之天真妈妈》读完了,合上书,躺在床上,我深有感触。《马小跳系列之天真妈妈》描写了发生在马小跳身上几个有趣、生动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以下几个故事:

  1. 马小跳学钢琴

  2. 马小跳给妈妈洗脚

  3. 马小跳和妈妈过生日

  4. 马小跳照顾妈妈

  马小跳买钢琴讲述的是马小跳的妈妈、爸爸为了提高马小跳的音乐素质,听马小跳姨妈的建议,花了35000元给马小跳买了一台很好的钢琴,妈妈本来每天晚上都要去健身房跳健美操,现在也不去了。每天晚上,她都守着马小跳弹琴,手上还握着一把尺子。这也是从姨妈那里学来的,她说许多大钢琴家,那手上的功夫,都是在小时候,被打手板心打出来的,她也要让马小跳成为音乐家,所以天天在家逼对音乐没什么兴趣的马小跳练。练不好还要打手板心,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对练钢琴由开始的没兴趣到后来的反感,一直到最后的看到钢琴就厌恶。为了不练钢琴,马小跳想了很多主意,比如乱弹,半夜弹,甚至最后问唐飞怎样自杀以逃避弹钢琴。于是,马小跳最后想到了一个卖钢琴的主意,他写了一个卖钢琴的启示,贴在广告牌上,也不知道钢琴值多少钱,就准备以5000元的价格将爸爸、妈妈花35000元刚买三天的新钢琴转让掉,当买钢琴的人带着钱和工人来抬他家的钢琴时,马小跳悄悄地躲进了房间里,听着买主对爸爸、妈妈的数落,马小跳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心里也很难过,等他们走后,马小跳向爸爸、妈妈承认了自己犯的`错误。书中对马小跳犯了错,看到买主进门,躲进房间等一系列的心理描写,真是写的太好了!

  马小跳给妈妈洗脚,马小跳和妈妈过生日,马小跳照顾妈妈同样也是描写的相当详细,也很感人,让人读后深受启发,发人深省。

  通过对《马小跳系列之天真妈妈》的阅读,我觉得它诙谐幽默、好玩有趣,它通过描写一群调皮孩子如马小跳,唐飞等的快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有趣好玩的故事,反映儿童的生活状况与心理状况,呼唤要张扬孩子的天性与个性,要舒展童心、童趣,要消除**世界与儿童世界之间的隔膜、误区,要倡导理解、沟通,让孩子拥有健康、和谐、完美的童年。据说这本书将要拍成电视剧或电影,我非常期待能早一天拍好和我们见面。我特别佩服作者杨红樱的构思与描写,特别是一些人物的特征与性格的描写,值得我们在今后的描写中学*与借鉴。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2

  今天我读了《天真妈妈》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说马小跳的最爱是谁?——是”宝贝儿妈妈“!谁要是说马小跳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他的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他对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

  母亲节就要到了,马小跳会安排什么样的精彩活动来为妈妈庆祝节日?爸爸出差期间,妈妈受伤了,马小跳又会怎样照顾妈妈呢?

  读了这本书后,虽然马小跳很淘气、顽皮,但是,马小跳有一颗孝心。我也要向马小跳那样孝敬父母,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3

  暑期,我阅读了杨红樱淘气包马小跳的《天真妈妈》,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马小跳叫他的妈妈为宝贝儿妈妈,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有头像海藻一样弯曲的长发,在厨房做饭时爱穿一条镶着荷叶边的碎花儿围裙。她像小女孩一样爱哭,只要是马小跳为她做的每一件小事,她都感动的流泪,如马小跳给她生日时做个十二层的三明治,马小跳给她洗脚,马小跳给她过母亲节她都会感动得一塌糊涂!她还有像小女孩样的好奇心,常常将自己想象成神探击破案:她爱吃有臭味的食物,比如榴莲臭豆腐等食物;她睡觉时偶尔还会磨牙这个像小女孩一样天真的漂亮女人,就是马小跳的妈妈。

  特别是过母亲节的时侯,马小跳给他的妈妈画了一幅画,他妈妈起来做饭,看见了那幅画,看得高兴地忘记了做饭。马小跳看见了,就带她出去吃饭。一日三餐,宝贝儿妈妈专挑马小跳喜欢吃的东西。早餐,吃肯德基。中午,吃比萨。晚上,吃麦当劳。这些都是马小跳的最爱。妈妈无私地爱在一天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即便是自己的节日,也要让自己的子女开心!更让我明白了妈妈给我们做了无数的事,只要我们说一句谢谢妈妈地话,做一件小小的手工送给妈妈,或帮妈妈分担一点家务事,都能让我们的父母为之感动,感受一份感恩之情!

  虽然马小跳很顽皮,但他的善良他的爱心,他对父母的爱对父母的孝敬可以说是难能可贵的,值得我们学*!感受到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的抚育我们,就是让我们成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有用之才!我们更要好好学*,长大后用行动报答他们!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4

  马小跳的《天真妈妈》在他爸爸的口中,曾经有一个排的人追过她,被马小跳作为《家庭新闻》写在上。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为了这个他和唐飞拼过命。在我的心目中妈妈是世界里最能干的人,她会开车,她会做手工,她是小主班的老师……

  《天真妈妈》有个特殊的职业,橱窗设计,她热爱自己的职业,有空就到商场考察,而且是优秀的'橱窗设计师。我也有个妈妈,我为她骄傲,因为她在重点中学教高中数学,是高级教师,靠在妈妈身边,我立刻有了自信,没有背不来的书,做不来的数学题。

  《天真妈妈》有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当侦探,我的妈妈的爱好就是信仰基督,从小我跟着她到教堂里去,让我学会了怎样去爱每一个人,让我学会了顺服和谦卑。

  母亲节时,马小跳会做贺卡,化自己的钱带妈妈玩。我没有钱,但妈妈生日时,我曾做过妈妈最喜欢的生日蛋糕;教师节时,我曾用树叶做植物贺卡。

  马小跳为妈妈洗脚时说:“等我长大了,我一定给你买一双水晶鞋。”他妈妈感动地说:“我会永远记住你的话。”当马小跳烫伤了她的脚时,哭了,妈妈却抱住了他说:“儿子,不要哭,妈妈今天很高兴,真得很高兴。”这让我想起了去年妈妈生日那天,我在爸爸的指导下亲手做了个生日蛋糕,虽然没有买来的漂亮好吃,但妈妈还是称赞我说:“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糕。”

  马小跳为《天真妈妈》做了个十二层的三明治,妈妈舍不得吃把它摆在了放金奖杯的玻璃柜中,这让想起了这些年来我送给妈妈的植物贺卡,手工制作,绘画剪纸,妈妈总是把它们摆在了会客厅中最显要的位置上。

  跟着马小跳,看完了《天真妈妈》中儿子和妈妈之间的一个个故事。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真诚地去孝顺妈妈的。尽管有时事与愿违,反而为母亲带来了麻烦和伤害,但对于普天下的母亲来说只要儿子能想到她,就心满意足了,就会感动地流泪了。

  伟大的母亲,孝顺的儿子,这就我看完天真妈妈的感想!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5

  今天,我终于把《马小跳系列之天真妈妈》读完了,合上书,躺在床上,我深有感触。《马小跳系列之天真妈妈》描写了发生在马小跳身上几个有趣、生动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以下几个故事:

  1. 马小跳学钢琴

  2. 马小跳给妈妈洗脚

  3. 马小跳和妈妈过生日

  4. 马小跳照顾妈妈

  马小跳买钢琴讲述的是马小跳的妈妈、爸爸为了提高马小跳的音乐素质,听马小跳姨妈的建议,花了35000元给马小跳买了一台很好的钢琴,妈妈本来每天晚上都要去健身房跳健美操,现在也不去了。每天晚上,她都守着马小跳弹琴,手上还握着一把尺子。这也是从姨妈那里学来的,她说许多大钢琴家,那手上的功夫,都是在小时候,被打手板心打出来的,她也要让马小跳成为音乐家,所以天天在家逼对音乐没什么兴趣的马小跳练。练不好还要打手板心,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对练钢琴由开始的没兴趣到后来的反感,一直到最后的看到钢琴就厌恶。为了不练钢琴,马小跳想了很多主意,比如乱弹,半夜弹,甚至最后问唐飞怎样自杀以逃避弹钢琴。于是,马小跳最后想到了一个卖钢琴的主意,他写了一个卖钢琴的启示,贴在广告牌上,也不知道钢琴值多少钱,就准备以5000元的价格将爸爸、妈妈花35000元刚买三天的新钢琴转让掉,当买钢琴的人带着钱和工人来抬他家的钢琴时,马小跳悄悄地躲进了房间里,听着买主对爸爸、妈妈的数落,马小跳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心里也很难过,等他们走后,马小跳向爸爸、妈妈承认了自己犯的错误。书中对马小跳犯了错,看到买主进门,躲进房间等一系列的心理描写,真是写的太好了!

  马小跳给妈妈洗脚,马小跳和妈妈过生日,马小跳照顾妈妈同样也是描写的相当详细,也很感人,让人读后深受启发,发人深省。

  通过对《马小跳系列之天真妈妈》的阅读,我觉得它诙谐幽默、好玩有趣,它通过描写一群调皮孩子如马小跳,唐飞等的快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有趣好玩的故事,反映儿童的生活状况与心理状况,呼唤要张扬孩子的天性与个性,要舒展童心、童趣,要消除**世界与儿童世界之间的隔膜、误区,要倡导理解、沟通,让孩子拥有健康、和谐、完美的童年。据说这本书将要拍成电视剧或电影,我非常期待能早一天拍好和我们见面。我特别佩服作者杨红樱的构思与描写,特别是一些人物的特征与性格的描写,值得我们在今后的描写中学*与借鉴。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2)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1

  写这篇连载文章时,我是一个8岁男孩以及一个2岁女儿的父亲。对于尹建莉老师的名著《好妈妈胜过好老师》多年来不但我自己反复阅读,而且推荐了身边的同事、家长购买阅读。我是尹老师著作的忠实粉丝,我阅读着、理解者、运用着、创新着、反思着。如今我想把自己体会和广大读者分享。

  尹老师成功的养育、教育了一个女儿——圆圆。在阅读尹老师的作品时,经常会感觉到,尹老师收获的喜悦。尹老师分享的每个细节,在我看起来都那么的真实和感同身受,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去在自家的孩子身上尝试一二。我认为只要原理吃透,就能够消化吸收。事实证明好用,管用。

  但我也注意到了,尹老师的女儿圆圆是尹老师自带大的。单就这一点,很多家庭就已经不合格了。所以尹老师的教育理念虽然大家爱读,也认可,但难于消化吸收。好书最后当做看热闹。

  当前孩子的父母很多是独生子女,要养四个老人,在大城市经济压力下,只能选择夫妻两个人都上班,然后把孩子交给老人带。育儿话题电视剧《虎妈猫爸》开始几集就反映了这种情况。

  拿我个人来说,大儿子是奶奶带的,小女儿目前是姥姥带。我们夫妻两个均上班。我想中国的大部分70、80、90后情况和我差不多吧。往往越是大城市的工薪家庭,这种情况越是普遍。(在这里不谈中国那些10%的富裕家庭,他们不涉及到培养孩子的困难问题,教育用钱是可以铺出来的)再有就是工厂的普通职工,他们往往把孩子放在老家,自己或夫妻两人都去外地打工。那就更是“渎职”了。但没有办法,这就是国情。

  所以尹老师的个人条件、家庭环境、圆圆的固有性格等方面来看,并不能代表中国广大的家庭特点。再比如有的家里是男孩,主要是爸爸在带,有的是女孩,却是爷爷奶奶在带等等各种情况。

  我更喜欢把尹老师的著作看做哲学著作来阅读,因为理念是通用的,确实给我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我也希望我能以个人浅显的理解水*来注解《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以期全国的爸爸妈妈们对这本书有更透彻的理解和运用。为祖国的花朵,多添一捧好土。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2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我以前曾看过,印象中这是一本比较实用、让人印象深刻的书。这几年,关于教育自己小孩,我也花了不少心思,但效果总未达到我理想中的效果,小孩的一些好*惯还没有养成。细想起来,在对我儿子的教育过程中,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抱着寻求教育良方的心态,我前段时间再次细阅了这本书。在看书过程中,我结合作者的观点和教育方法,不断反省自己的教育行为、教育观念,受益良多。这真是一本值得为人父母者细读的好书啊!为了让家庭教育形成合力,所以,我也一直给家人推荐阅读。

  笔者尹建丽女士是一位教育工作者,有学校教育实践经验,接触过大量的心理咨询案例,也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功底;当然,她也是一位成功的家长,女儿被她教育得非常出色。以下几条是我阅读过程中印象比较深刻的地方。

  一、如何让小孩有节制地看电视?

  看电视属于被动阅读,对人的发展和成长的作用微乎其微。小孩为什么喜欢看电视?往往是因为他的家人也很喜欢看电视。如果想让小孩不看或少看电视,家长首先应该约束自己的行为,克制自己看电视的冲动。家长不应自己在客厅饶有趣味地看电视,而责怪子女不认真在房间读书。

  如果子女喜欢看一会儿电视,那就让他心安理得地看,让他享受这个过程,不要让他对看电视有负罪感。毕竟,适当看看电视也是一种很好的放松;不看电视,也许会少一些和同年龄朋友的谈资。

  二、大量阅读。

  几乎所有的教育专家都认为,阅读不仅能增大小孩的知识面,发展他们的思维,并丰富他们的情感。有过大量阅读经验的小孩学*的后劲大,学*的爆发力强,能后来居上。尹建莉说:爱阅读的孩子就是被魔杖点中的孩子。可能在学*过程中会暂时落后,但一用力,很快就可以赶上来。

  三、自觉性。

  孩子写作业需要陪着吗?练钢琴时是否身边一定要有个人看着?这些行为会阻碍他们形成良好的*惯。家长不生气,不过分指导,孩子才有机会主动调整,要经常给孩子制造主动感和成就感。管多了反而效果更差。

  四、学*是自己的事情。

  考好了不奖励。很多家长会因小孩某次某次考试成绩好就会给一些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学*其实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奖励多了,孩子慢慢就会以为学*是大人的事情,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些奖励,而忽视学*本身的乐趣。当然考差了也不要批评。

  五、细节教育。

  在我们看来很小的一件事情,对于孩子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情。对于子女的教育除了要多花时间和精力外,还要能很善于处理还一些“小事”。儿童并非整天无忧无虑,他们也有自己的心思和困惑,甚至痛苦和悲伤。家长要善用观察孩子,从细节中发现问题,以循循善诱的方式引导孩子说出问题,并以恰当的方式解决。每一种和儿童相处的细节,都是一场德行教育,也是一种心理辅导。

  六、不要孩子“听话”。

  不要孩子“听话”不是要培养不守规矩的野孩子,而是家长不要总是对小孩说:你要听话,你要乖一点,你要听家长的话、老师的话、长辈的话云云。这样说会有两个弊端。

  一是给孩子一种暗示,你不够好,还没有达到我们的标准。

  二是会让孩子失去独立思考和反省的机会。

  长期*惯于听“权威”话的孩子,遇到事情可能没有主见,会有奴性,不利于形成健全的人格。

  七、不要急。

  现在这个急功*利的社会,很多人都成了急性子。做事情都期望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人生是长跑,不要只看起点,要赢在终点。小孩犯了错,是否该马上批评?有很多人说:就是要立刻指出来,以便他及时改正。

  但我认为,小孩犯了错误,家长马上批评小孩,指出他的错误,可能效果不见得好;更甚者如厉声怒斥,那么效果只会更差。因为家长的斥责和怒骂,小孩就不会觉得内疚和惭愧,心理就会获得*衡,也会失去内省的机会。

  八、宽容孩子。

  每个孩子都有优点,也会有一些与生俱来难以克服的缺点或不足。不要总拿自己的小孩和别人家的小孩比。对于小孩犯的一些错误,如果不涉及道德问题,都不必指责或发火,甚至不必提出来,孩子自己会在过程感受不便和损失,知道以后该如何做。如果非要说,那就再以后找个时机,看似无意地、随意的、很不经意地指出他的错误。

  九、不要追求完美。

  “不考100分”。“不当第一名,争当第二名”。分数只反映小孩在某个时间内的学*水*,最重要地是让小孩有对知识的好奇心、爱钻研的精神、提出问题的能力、寻找答案的兴趣、有效的学*方法、*和的学*心态等等。次次追求考一百分,都想超过别人,会给小孩很大的压力,起反作用。让他做最好的自己的就好了,尽力而为就够了。

  十、要相信孩子。

  也许是经历的事情多,成年人对这个世界往往不够信任,比较多疑。具体到教学小孩方面,常有这样的担心:小孩说的话是不是实情?他说谎没有啊?具体到家里的一些事情,往往会怀疑小孩,是不是他干的?等等。其实小孩子内心是很纯洁的,大人越担心他有某些坏行为,他反而会越好奇,越容易让他养成这个坏行为。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3

  写这篇连载文章时,我是一个8岁男孩以及一个2岁女儿的父亲。对于尹建莉老师的名著《好妈妈胜过好老师》多年来不但我自己反复阅读,而且推荐了身边的同事、家长购买阅读。我是尹老师著作的忠实粉丝,我阅读着、理解者、运用着、创新着、反思着。如今我想把自己体会和广大读者分享。

  尹老师成功的养育、教育了一个女儿——圆圆。在阅读尹老师的作品时,经常会感觉到,尹老师收获的喜悦。尹老师分享的每个细节,在我看起来都那么的真实和感同身受,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去在自家的孩子身上尝试一二。我认为只要原理吃透,就能够消化吸收。事实证明好用,管用。

  但我也注意到了,尹老师的女儿圆圆是尹老师自带大的。单就这一点,很多家庭就已经不合格了。所以尹老师的教育理念虽然大家爱读,也认可,但难于消化吸收。好书最后当做看热闹。

  当前孩子的父母很多是独生子女,要养四个老人,在大城市经济压力下,只能选择夫妻两个人都上班,然后把孩子交给老人带。育儿话题电视剧《虎妈猫爸》开始几集就反映了这种情况。

  拿我个人来说,大儿子是奶奶带的,小女儿目前是姥姥带。我们夫妻两个均上班。我想中国的大部分70、80、90后情况和我差不多吧。往往越是大城市的工薪家庭,这种情况越是普遍。(在这里不谈中国那些10%的富裕家庭,他们不涉及到培养孩子的困难问题,教育用钱是可以铺出来的)再有就是工厂的普通职工,他们往往把孩子放在老家,自己或夫妻两人都去外地打工。那就更是“渎职”了。但没有办法,这就是国情。

  所以尹老师的个人条件、家庭环境、圆圆的固有性格等方面来看,并不能代表中国广大的家庭特点。再比如有的家里是男孩,主要是爸爸在带,有的是女孩,却是爷爷奶奶在带等等各种情况。

  我更喜欢把尹老师的著作看做哲学著作来阅读,因为理念是通用的,确实给我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我也希望我能以个人浅显的理解水*来注解《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以期全国的爸爸妈妈们对这本书有更透彻的理解和运用。为祖国的花朵,多添一捧好土。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4

  从教几十年,为人父母也有十几年之久。看过的教育类书籍不过十几部。说实话,收获不多。读的时候总觉得句句有理,放下书却觉得什么都不会。因为孩子们的状况是花样百出的,真不晓得该怎么说、怎么做才能既不伤着孩子的心灵,又能解决问题。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根本不适合搞教育,畏畏缩缩的状态,怎么去指导别人呢?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是同事介绍的,一开始没太引起注意,后来孩子的老师又向我介绍它,于是就到书店买来一本试读。

  尹建莉自己培养了一个优秀的女儿,曾两次跳级,2007年16岁参加高考,取得了超过当年清华录取线22分的优异成绩,被内地和香港两所名校同时录取。

  作为有从教经验的母亲的教子手记,这本书的确有很多可取之处。

  书中第一章说:父母之爱都如大海,但有质量差别。

  我想,教师之爱均如江水,虽然都有奔涌之势,却有质量之分。决定质量高低的不是教师的学历、地位等,而是对孩子的理解程度和对细节的处理水*。我们实在应该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我们的师爱质量。不仅要知道怎样欣赏孩子们的优点,更要懂得如何看待他们的缺点。

  第二章的题目是“把学*做成轻松的事”。

  我读这一章时的感觉是“震撼”。她说,孩子原本不需要为学*而苦恼,凡是因为学*感到痛苦的孩子,都是因为他遇到了不正确的引导。只要观念和方法改一改,孩子的学*就可以变得轻松。小学,甚至初中,没有真正的学业落后,也不存在绝对的成绩优秀,一切都是可逆转的。使情况发生逆转的神奇力量就是:课外阅读。而且她强调,阅读的动机就是有趣,这样才会保证让孩子喜爱这项活动。

  回想我们的阅读教学和指导,尽是些名家大作,也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逼着孩子们去读,他们对阅读怎能不心生畏惧?而作者通常通过诱惑的方式引孩子阅读。她说,强迫只能产生排斥。但很多人,不论教育者还是家长,通常把方法用反!经她这么一点,我真觉得以前的教学方法是多么的不高明。

  书中其他章节还讲到了比黄金还珍贵的四个字——实事求是;怎样培养良好的学**惯;如何让孩子自觉地少看电视;反对多遍罚写的暴力作业;如何看待电脑游戏;对“儿童多动症”的坚决否认等等。

  纵观全书,尹建莉更像是一位艺术型的教育家。她把教育化成了涓涓细雨,巧妙地渗入了孩子的心田。她的孩子是在无痛苦的状态下茁壮成长的。

  读完此书,心中感触颇多。一些教育原理被渗透到教育实践中,尹建莉又用易懂的话语把教育细节展示给我们,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很多人也做得很好,但不愿意说,当然也可能不会说。他们没有让自己的优良思想和行为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只能说这是一种遗憾。

  不管写书可以带来怎样的经济利益,都不应该成为我们拒绝阅读此书的理由。当然,每个人的理解和吸收能力各不相同,还有,大家的阅读口味各不相同,因此,是否愿意打开这本书,以及看后收获有多少,真得因人而异。

  我觉得在孩子们的基因无法重组的情况下,外界环境对他们产生怎样的影响,就会铸就孩子怎样的人生。有人主张顺其自然,我觉得这时一种博中彩的心态,中奖率不高。孩子们必然要与周围的环境产生关联,你若不为他们创造好的教育环境,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他们就可能受恶劣环境的影响,接受低质量的信息。当然,你若认为恶劣的环境可以增加孩子的抵抗力,那任何人都拿你没办法。

  还有人觉得为人师或为人父母者足够英雄,就会成为孩子们最好的榜样。因此,努力进修、努力做事业,就会对孩子们产生最深刻的影响。君不见,财人子女顽劣者多,难道他们的父母不精通商道?高学历家庭孩子,心情抑郁者多,难道他们的父母不够博学多识?

  教育是一门学问,有其独特的门路。别为自己的懒惰和不求甚解找美好的'借口了。拿起教育类书籍,如《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翻来阅读几页,你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助孩子们美好的人生之旅一臂之力吧!

  自然,相信一切与一切都不相信,同样不可取,我们得辩证的吸收。我们也不能奢望一本书能解决所有的教育问题。只要能得到有益的启示,引起深刻的思考,那就值得一读。

  看完这本书我到有种感觉在教学中当遇到学生为题时千万不可随便一处理,而是要静静地思考,选择最佳解决方法,尽可能达到最好效果。真就像作者所说孩子事件件是大事,不仅强调了教师对变化的认识和行为的改变,而且还要从变化走向新的教学能力和*惯的养成。这也是体现了一个“人”字。

  由此可见,以人为本,或者说是更加人性化的教育对育人的重要意义,也是这本书读来我最深刻的感受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5

  上学期,一次偶然的机会,有幸的阅读了尹建莉老师写的教育读本《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看了这本书,身为人父又身为人师的我,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和打动。看的时候,我的心情一直起伏不定,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它让我发现,原本我们一直认为正确的教育方式,事实上是完全错误的,从而大大地贻误了我们的孩子。

  该书的作者是一位成功的妈妈,她16岁的女儿参加高考,取得了超过当年清华录取线22分的优异成绩,这倒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我们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女儿从小到大的乖巧懂事、快乐和健康、成熟和自立,我们能感受到女儿所有的一切绝非天生,她的一切成绩都来自于这个细心又有智慧的妈妈的教育。

  文中:“年轻的父母会得到一块玉——可爱的孩子——多年后的结果却是,一些人得到了令人满意的作品,一些人眼瞅着玉石的变化越来越失望。二者的区别,就是后者使用的,常常是锄头。”

  关于家庭教育,我们承认,孩子家庭教育的影响远远大于学校教育。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妈妈也是一位老师,书中记叙了许多,作为一位充满良知又懂教育的妈妈,她是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冒险”抵抗女儿学校老师的不良教育。比如为了和女儿一起抵抗老师的“暴力”作业,她替女儿写了几年的家庭作业。为了抵抗老师不正当的处罚,她宁愿女儿再次接受处罚,也不让女儿做本来就是错误的事情。

  虽然是一本家庭教育的书,但我认为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教育都是相通的。书中记叙了许多事情再次地证明了作为一名教育者只要真正从爱、理解、尊重孩子的立场出发,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孩子,都可以被塑造成为优秀的人才。

  但真正的问题是,当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抱怨孩子不懂事、不听话、总是在犯错误,永远达不到自己理想的时候,我们愿不愿意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我们愿不愿意向孩子承认或向自己承认“我错了”。如果我们没有这种勇气或不愿做出这种反思,我们就不要奢望我们的孩子会有所改观。甚至我们有的家长或老师对孩子不满了,非打即骂,打骂的理由是充足又充足的,简直无懈可击。书中说:“打孩子是一种陋*和恶*。一个用武力征服儿童的**,无论财富多么丰厚,地位多么显赫,学问多么高深,打人的理由多么充足,都是智慧不足的表现。这一瞬间,你以为自己强大而正义,其实是缺少理智,恃强凌弱;你在弱小的孩子面前心理全部失守,只能从体力上给自己找*衡———在爱的名义下施暴,此时此刻你的行为如此粗野,不过是个穿西装的野人。”

  “在爱的名义下施暴”这句话给我很强烈的感受,它让我越来越深刻的反思,我们作为老师在做学生工作的时候,总是在强调“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问心无愧。”良心和爱固然是必须的,但这毕竟主观,而且我想这也是一种比较自私的想法,毕竟你主观感觉的是对得起自己,那孩子呢?如果不被孩子所接受,即使我们再煞费苦心,也是失败的教育。我们要求孩子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我们作为老师有没有树立起作为老师的理想;我们要求孩子从小认真学*,我们作为老师有没有把“教育”作为一门功课来学*,如果我们没有,又有什么资格去要求我们的孩子。作为一名老师,我们总是在强调一些客观因素,小学老师说孩子没有良好的家教,初中老师强调小学老师没把孩子教育好,高中老师又抱怨初中老师无能,大学老师更是觉得没有必要为学生的行为负责。如此,孩子便长大了,真的成为祸害别人的人了。谁为他负责呢?我们应该为此感到忧虑。没有道德败坏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我们没法改变无法改变的事情,但我们可以让每一个到我们手中的孩子感觉到幸运,要知道他已经不幸很久了。

  作为一名老师,我越来越感觉自己的无知和无能。回想自己十几年的教师生活,许多事情感觉力不从心,我们总是宽容自己一次又一次的犯错误,可我们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们犯了错误可以改,可我们孩子的生活却永远不能够从头来过。

  书中说“现代家庭教育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父母可以为孩子付出生命,却不肯为孩子付出时间和心思。”我们从来不否认一个溺爱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所以我们也从来不否认作为一个良苦用心的老师对孩子所做的一切努力,但这远远不够,如果我们真正能够爱孩子,那就从改变自己做起,从加强自身的学*做起。

  书中说“不是所有成为父母的人都会做父母。”所以不是所有成为老师的人都会做老师。教育是一门永远学不完的功课。作为一名老师,我越来越感觉自己的力不从心。我想只有更多的学*,不断地提高才是我当下要走的教育之路。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6

  很早以前就已经看过《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一本书,当时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作者“润物细无声”的育儿理念。今年重拾这本书,静下心来又认真品读,没想到书中很多章节竟然对如何做个好老师也有诸多启发。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有心无痕的教育,看似简单,却贵于坚持;看似容易,却常常忽视;点滴之间,却处处体现了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尤其是以下几方面,我感触颇深。

  一、尊重学生和孩子

  在传统思维中,我们总是希望学生听我们的话,按照我们的想法和指令去学*,上课认真听讲,课下按时完成我们布置的作业。在这种管理性的思维模式中,过分限制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最终导致学生被动的学*。所以,我觉得作者传达的最重要的一个理念就是尊重学生,把学生当成一个*等的人来对待,引导他做好每一件事,而不是安排好他的每一件事,或者替他做好每一件事。给他更多的鼓励,去强化他的优点,并推而广之,而不是反复强调他的缺点或者错误。想要学生提高学*成绩,就要想方设法保护学生对学*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强烈的求知欲下,必然带来学生各方面越来越好的变化。

  二、加强孩子的课外阅读

  在*时的教育工作中,我们会发现一些成绩好的同学课外阅读量都比较大,结果成绩越来越好;而一些成绩差的同学上课思想不集中,课下贪玩应付作业,无暇顾及课外阅读,从而恶性循环;另外还有一些同学成绩中等,总是升不上去,我发现其实主要原因也是孩子的学**惯差,不能静下心来去思考问题,认真的去做一件事情,人也因此变得浮躁,表现在学*上则粗心大意,成绩也很难上去。

  所以,我也特别重视培养儿子的阅读*惯,每天不管再忙也会陪着儿子一起阅读半个小时的书,时间长了,发现儿子不读书就不睡觉。很高兴我也发现我们学校的一些语文老师也经常带领学生一起去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惯,提升学生的阅读能力,让我们的学校真正成为坐落在图书馆中的学校。

  三、注重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

  作者认为品格决定命运,童年决定一生,而对孩子的品格教育其实都体现在日常生活和学*中。这一观点我认为运用在教育教学中也十分必要。人们常说什么样的父母带出什么样的孩子,什么样的班主任带出什么样的班级,这其实就反映了父母、班主任和老师的'品格对孩子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我认为要“树人”首先要“树己”,老师更应该注重日常学*生活中对学生的品格教育,用自身来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尤其是我们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更要发挥其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

  虽说《好妈妈胜过好老师》是家庭教育方面的书,但我认为,作为一位教育工作者从教育教学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也能受到许多启发,掌握更多的教育智慧,思考更多的教育2、不要捉弄孩子。逗和捉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逗是以儿童快乐为前提,以儿童能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快乐的事件。

  3、善良豁达的对待周围的人和事,比如给小板凳揉揉疼,通过新的思维方式让孩子感知这个时间的理解、善意和尊重。

  4、古诗滋养孩子。把故事当做唱歌,体会其中的律感。

  5、童年需要试误,需要不听话。给孩子犯错误的权利。小朋友对于凡是都有好奇心,在一定的情况下允许孩子犯错。孩子的错大部分在于不成熟,而这需要一个过程。就像你我好多都是在一步一步的成长。

  6、把学*当做轻松的事情。学*不是惩罚,不能让孩子觉得学*写作业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惩罚。同时对于孩子的阅读也需要诱惑,创造一个环境,言传身教的同时在孩子的成长初期,孩子重在阅读,而不在于一定要看有用的书。只有扩大知识范围,阅读范围广,潜移默化孩子的作文水*也不会错到哪里去。

  7、日常生活中进行品格教育。

  8、针对学*,不要一定限定于考100分,以及考好给予奖励。不应把奖励当做考好的一个诱饵。

  9、不管是最好的管。

  10、不怕小动物。

  其实每个家庭每个孩子都不同,在与孩子成长的路上,肯定也会出现各种不同的状况。有些事情确实无法一概而论,书中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可能也需要适时调整来看。不过不管怎么样,在有爱的家庭环境中,我们与宝宝才能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我们家sunne虽然才七个半月,每天早上醒来都特别开心。身边如果没人醒来他就开始用小手拍打爸爸妈妈,一定要叫醒一个。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7

  第一章的大标题是“提高爱的质量”,其中《打针有些疼》是讲圆圆去医院打针,尹老师通过尝试与孩子的沟通,成功化解了孩子内心对打针的恐惧,进而让打针过程顺利的事。尹老师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了一些教育的原理。

  作为父母都有过带孩子去医院打预防针的经历,里面哭成一片,一个一个的小泪人。笔者也注意到大部分父母,会认为孩子打针就要哭的,而不去尝试和孩子沟通。为什么有的家庭孩子好带,有的家庭孩子难带,应该是愿于细节的把握。《打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作为孩子,一旦一个事情孩子听懂了,也能形成自控力,从而不哭。

  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

  她小小的心还是害怕,满眼忧虑地问我:“打针疼不疼呀?”我微笑着*淡地说:“哦,有点疼,不过疼得不厉害,就像你那天坐小凳子不小心摔个屁墩儿一样。”圆圆听了,忧虑有所减缓。我接着问她:“你觉得那天摔个屁墩儿,是疼得厉害,还是就有一点点疼?”圆圆回答“有一点点疼”。

  尹老师的细节处理和大部分家长不同。大部分家长的处理方式是:哄骗。例如:“打针一点也不疼,没事的。”孩子一打针发现,和父母说的不一样,能不哭吗?这种哭笔者觉得不一定是因为疼本身,应该还有委屈(未感受到爱)的成分。

  这个过程,孩子的感受没有被父母看见。结果是,孩子和父母失去了一次建立信任的机会。

  尹老师的回答,就是肯定了孩子的担心,肯定了有点疼。很多父母也会肯定孩子的感受,但是孩子没有理解其中的原理。而尹老师后面的话,就是体现了“爱的质量感”——用孩子能听懂的语言。

  孩子对摔屁墩是有经验的,尹老师就是和孩子以往有的经验进行类比说明。光这一点,很多家长是做不到的,这需要在孩子成长中,做足够的关注和反思。

  虽然圆圆打针不哭这个事,放在很多家庭不一定能成功让孩子不哭。但是几个教育要素使用下去,也会有积极影响。我们要的不是孩子不哭,而是尹老师说事背后的教育原理。

  所以本节教育要素概括如下:

  一、生活中多关注孩子的一举一动,需要时方可用上。

  二、要想孩子好带,就要尝试和孩子沟通。

  三、使用类比引导对话的方式,用孩子能听懂的语言。

  四、看见孩子的真实感受并认可,孩子才能逐渐树立对父母的可靠信任。

  五、孩子少哭闹,家庭少焦虑。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8

  作为父母没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没有谁不想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我也如此,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总想多给她弄点家庭作业让她多写多练*,或许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学*好。可是孩子不是这样的,每天都不及时的完成作业,边写边玩磨磨蹭蹭的到九点多,更别说什么家庭作业了,总抱怨作业多,草草写完后,我看了一气之下全擦了重写,孩子就会大哭起来,无奈之下孩子写了,是边哭边写的,心里恨死作业了,恨死我了。甚至害怕写作业了。我看她那样,一肚子的火气,总是忍不住的发脾气,觉得她的干什么我都不满意,自理能力太差了,哎,我上火了。不知怎么办才好。我的做法太过生硬了,有点拔苗助长了。

  那天我想起了赵老师曾经建议我们家长读那本《好妈妈胜过好老师》那本书,就买了本看,刚读了不到一半,觉得那书写的很好,很有道理,我觉得茅塞顿开,原来错的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和自己的教育方式,我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了。孩子就是一张白纸,在孩子身上显现的问题都是来源于我们家长的身上啊,而现在我再来埋怨孩子各方面的能力差,确实很不应该了。

  幸运的是,现在发现了这个问题还不晚,从现在做起还来的及,学*是从兴趣入手的,勤奋是从*惯中养成的,*惯是从坚持做的小事情开始的。我必须马上改变自己的一些不好的*惯,来影响孩子一点点去改变她已经养成的不好的*惯。我必须想办法使得她对学*感兴趣,使她对自己有信心,使学*能让她感到是一种享受,或许能改善这种状况。

  作为妈妈是最了解自己的孩子了,杨佳璐从小就依靠大人*惯了,也就是我们包办的太多所以自理能力太差,形成了惰性,包括不爱写作业,不爱劳动,不爱动手动脑筋等等,想想这都是我们作家长的错啊,不能只怪孩子差。于是,我从她写作业开始入手,我就想到一个不太理想的办法试试看,弄了个光荣榜,告诉她:“今天在妈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而且错误在2个以下,你就可以得到一个小红花了,攒够是10朵小红花你就可以得到5元以下的你喜欢的东西”她很高兴的去写作业了,时间也比往常短了,虽然还是写的不太好,我把气愤改成了夸奖,耐心的对她说:宝贝,你自己找出5个你自己认为写的不好的字擦了重写。她就按我说的去做了,这次改错没有眼泪和怨气。

  我把气愤改成了夸奖,她好像有点自信了,慢慢的她的字写的比以前好很多,更多的夸奖比批评更能使孩子进步。就像书上写的那样,即使批评孩子也需要选一种既能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又能是她认识到错误,并愉快去改正。我知道有难度,方向我已找到了,我想,给她讲个类似的故事,举几个例子等等,具体怎么实施,还需要多动脑筋吧。不能一味的总责怪孩子,也要多反思一下自己,这就是我理解最多的地方。

  现在我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她太粗心马虎了,太懒惰了,不愿动手动脑等,遇到困难就退缩,不愿意去创造,也许这都是我们从没给他培养出来吧。慢慢来吧,一点一滴开始慢慢改变她。我打算多花些时间和心思陪他多动动手,多观察一些好玩得动西,找她感兴趣的事来锻炼她。

  另外,我要陪她多读书。她懒得读,都是让我给她读她只喜欢听,我现在已经改变一点,就是事先商量好我只读一半,剩下的她自己读,还不错,好奇心使她愿意去读剩下的那一半。后来我觉得总去买书很贵的,而且看完了她就不愿意再去翻,她总是要看新的,为此,我打听到在东城有一家图书馆,那里有着各式各样的图书,挺不错的,就给她办了个借书证,每周去借书读,不用花钱还能读很多种书,而且那里的环境气愤挺好的,去那里借书的孩子来不同年级。

  也许这种环境能对她有所改变吧。她的借书证是贴的是她的照片和名字,为此她觉得很骄傲,见了谁都说这件事,也非常愿意去图书馆。慢慢来吧,我希望我所做的对她能有所改善。看来,我要多读读书从中能多找些智慧才行啊!

  以后,我不仅要给孩子养成良好的学*生活*惯,还必须多注重孩子对学*兴趣的培养,还要多和孩子沟通,更要有健康的人格思想。要使孩子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有难度,但我相信,只要用心用智慧从点滴认真做起,我想,再多难题也会迎刃而解的。

  孩子是我们的,但她更属于她自己,她是个有思想,独立的个体,我应该更多的尊重她,帮助她。我希望在她眼里的角色不仅是她的母亲,还是她的朋友,用更恰当的方法去正确的引导比强硬性的命令效果会更好吧。

  我要做一个合格的母亲,为此我要更努力。孩子是我们捧在手心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爱的土壤,辛勤的汗水、智慧的阳光才能茁壮成长。我们有信心,因为我们很爱她。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9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给我的震撼很大,我认为尹建莉是位有心、有智慧的妈妈。和尹老师一样,我也是一名老师,同样也是一位妈妈,站在一个做母亲的角度来讲,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不少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更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作为一位母亲所应拥有的心态。只有自己坚韧,孩子才能不畏艰险;只有自己上进,孩子才能努力要强;只有自己自律,孩子才能律己自控;只有自己单纯,孩子才能善良无暇……

  读这本书的体会:

  一、犯错很正常,理解胜批评。

  作为家长就是容不得孩子有任何错误,所以批评一直贯穿在生活中,似乎家长不说,孩子就不懂得改变,不说就没有尽到做家长的责任。事实上,犯错误是儿童成长的必修课。“不说”往往是最好的“说”,孩子犯了错误心里已很难过了,家长给予理解,倒往往比给予批评更能让孩子记住教训。

  对于孩子偶尔所犯的小过失不要大惊小怪,内心一定要一个想法:它只是个“小事”,不是个“错事”,孩子的成长需要经历这些“小事”,它们甚至比做功课还重要。不要责怪,不要经常提起,不要让孩子有内疚感和负罪感,否则的话它真能固定成孩子的一个难以改正的缺点。

  二、读书给我的启示

  尹老师在书中谈到第一次拿起一本书给女儿讲故事,不是讲,而是读。逐渐地,由开始的妈妈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改成由孩子指着,妈妈来读。孩子指到哪,妈妈读到哪。这样,慢慢地使孩子理解了文字的作用,读得多了,许多“白字”就自然解决了。把学*生字融汇在日常生活中,建立在大量阅读基本上。

  三、让孩子独立自主成长。

  作者书中谈到了女儿9岁时单独乘坐17个小时的火车从烟台到北京的事例,让我很感动,我很羡慕圆圆有这样一位豁达的妈妈。有了独立出远门的经历,对圆圆来说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到后来她独自去青岛乃至周末逛街乐不思蜀,她的妈妈都持支持的态度,难怪在引言中谈到她女儿的自主自立。这些都是妈妈的功劳啊!

  现在我也为人母,儿子一岁半了,在他走路、吃饭、或做其他事的时候,总是不放心。和尹老师相比真是惭愧。

  感受还很多,自己慢慢体会。书中说“不是所有成为父母的人都会做父母。”所以不是所有成为老师的人都会做老师。教育是一门永远学不完的功课。我们应该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再实践,愿我们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越来越融洽!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读书笔记 10

  从教几十年,为人父母也有十几年之久。看过的教育类书籍不过十几部。说实话,收获不多。读的时候总觉得句句有理,放下书却觉得什么都不会。因为孩子们的状况是花样百出的,真不晓得该怎么说、怎么做才能既不伤着孩子的心灵,又能解决问题。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根本不适合搞教育,畏畏缩缩的状态,怎么去指导别人呢?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是同事介绍的,一开始没太引起注意,后来孩子的老师又向我介绍它,于是就到书店买来一本试读。

  尹建莉自己培养了一个优秀的女儿,曾两次跳级,2007年16岁参加高考,取得了超过当年清华录取线22分的优异成绩,被内地和香港两所名校同时录取。

  作为有从教经验的母亲的教子手记,这本书的确有很多可取之处。

  书中第一章说:父母之爱都如大海,但有质量差别。我想,教师之爱均如江水,虽然都有奔涌之势,却有质量之分。决定质量高低的不是教师的学历、地位等,而是对孩子的理解程度和对细节的处理水*。我们实在应该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我们的师爱质量。不仅要知道怎样欣赏孩子们的优点,更要懂得如何看待他们的缺点。

  第二章的题目是“把学*做成轻松的事”。我读这一章时的感觉是“震撼”。她说,孩子原本不需要为学*而苦恼,凡是因为学*感到痛苦的孩子,都是因为他遇到了不正确的引导。只要观念和方法改一改,孩子的学*就可以变得轻松。小学,甚至初中,没有真正的学业落后,也不存在绝对的成绩优秀,一切都是可逆转的。使情况发生逆转的神奇力量就是:课外阅读。而且她强调,阅读的动机就是有趣,这样才会保证让孩子喜爱这项活动。

  回想我们的阅读教学和指导,尽是些名家大作,也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逼着孩子们去读,他们对阅读怎能不心生畏惧?而作者通常通过诱惑的方式引孩子阅读。她说,强迫只能产生排斥。但很多人,不论教育者还是家长,通常把方法用反!经她这么一点,我真觉得以前的教学方法是多么的不高明。

  书中其他章节还讲到了比黄金还珍贵的四个字——实事求是;怎样培养良好的学**惯;如何让孩子自觉地少看电视;反对多遍罚写的暴力作业;如何看待电脑游戏;对“儿童多动症”的坚决否认等等。

  纵观全书,尹建莉更像是一位艺术型的教育家。她把教育化成了涓涓细雨,巧妙地渗入了孩子的心田。她的孩子是在无痛苦的状态下茁壮成长的。

  读完此书,心中感触颇多。一些教育原理被渗透到教育实践中,尹建莉又用易懂的话语把教育细节展示给我们,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很多人也做得很好,但不愿意说,当然也可能不会说。他们没有让自己的优良思想和行为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只能说这是一种遗憾。

  不管写书可以带来怎样的经济利益,都不应该成为我们拒绝阅读此书的理由。当然,每个人的理解和吸收能力各不相同,还有,大家的阅读口味各不相同,因此,是否愿意打开这本书,以及看后收获有多少,真得因人而异。

  我觉得在孩子们的基因无法重组的情况下,外界环境对他们产生怎样的影响,就会铸就孩子怎样的人生。有人主张顺其自然,我觉得这时一种博中彩的心态,中奖率不高。孩子们必然要与周围的环境产生关联,你若不为他们创造好的教育环境,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他们就可能受恶劣环境的影响,接受低质量的信息。当然,你若认为恶劣的环境可以增加孩子的抵抗力,那任何人都拿你没办法。

  还有人觉得为人师或为人父母者足够英雄,就会成为孩子们最好的榜样。因此,努力进修、努力做事业,就会对孩子们产生最深刻的影响。君不见,财人子女顽劣者多,难道他们的父母不精通商道?高学历家庭孩子,心情抑郁者多,难道他们的父母不够博学多识?

  教育是一门学问,有其独特的门路。别为自己的懒惰和不求甚解找美好的借口了。拿起教育类书籍,如《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翻来阅读几页,你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助孩子们美好的人生之旅一臂之力吧!

  自然,相信一切与一切都不相信,同样不可取,我们得辩证的吸收。我们也不能奢望一本书能解决所有的教育问题。只要能得到有益的启示,引起深刻的思考,那就值得一读。

  看完这本书我到有种感觉在教学中当遇到学生为题时千万不可随便一处理,而是要静静地思考,选择最佳解决方法,尽可能达到最好效果。真就像作者所说孩子事件件是大事,不仅强调了教师对变化的认识和行为的改变,而且还要从变化走向新的教学能力和*惯的养成。这也是体现了一个“人”字。

  由此可见,以人为本,或者说是更加人性化的教育对育人的重要意义,也是这本书读来我最深刻的感受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3)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汇总10篇

  长征是红军最伟大的工程,在红军说到它和提到它时,便称之为25000里长征。

  长征的起源为福建,一直到陕西西北部的道路尽头为止。这路程是横贯美洲大陆的两倍。原来红军长征都是步行的,在长征期间,还要打仗,我难以想象红军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在经过江西,广东,广西,湖南的征途中,红军遭到了攻击,人数大幅度减少,蒋介石为了防止红军过长江进入四川变形,要从北方切断他们的行军路线,因此不得不对省会做了大迂回,贵州境内的作战,耗费了他们四个月的时间。蒋介石便想在长江阻断他们,不过后来红军还俘虏了他们的守军,蒋介石的计划变没有成功。他们便打算在大渡河上切断红军的路线。

  强渡大渡河也是长征中一个大事件。在这之前,大家应该听说过石达开吧,他在太*天国中立下了汗马功劳。蒋介石变想利用这个机会来歼灭红军,不过红军也不是傻子,他们也知道石达开,他们成功的度过了贵州和云南民族地区,还叫了一些人参军,这次带领红军的`是***,他向少数民族人解释白汉和红汉是不同的。安顺场和沪定桥的'英雄由于英勇过人,得到了奖章,这是中国最高的奖章,说出来你们一定很惊讶吧,这些英雄他们竟不过25岁。

  在渡过了大渡河之后,他们便开始爬山喽!首先是16000英尺的雪山,在这个雪山上有太多的战士倒下了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在经过一系列问题后,他们面临着的是没有吃的,他们当时是“一条人命买牛羊”的难题,当时一个萝卜就够15个人吃。虽然说有成千上万的人倒下了,但是也有成千上万的人参加进来充实了行列。

  确实,在红军身上可以看到他们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拯救深陷水深火热的人民,不惜牺牲生命来长征,飞夺泸定桥,巧夺金沙江,这些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哪一个不可以体现他们的勇敢无畏,他们那坚强的毅力,保卫着领土和祖国。在这里,我向红军致敬!

  八十多年前,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义无反顾,怀着对中国这个国家的种种疑惑,孤身一人,前往这被人恶意曲解,被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革**据地。他探索中国,将所见所闻一点一滴的真实记录后汇成一本书,名为《红星照耀中国》。

  在这一学期,我重读经典,虽早知其大概内容,但当我读时,内心却依旧澎湃不已,心情跌荡起伏,心绪久久难以*复。整本书以第一人称视角,生动地描述了红色根据地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各种事件,他也搜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如**朱总司令、***等。它运用文学的力量,将这段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岁月,鲜活地呈现于我们眼前。

  他的语言朴实无华,没有太多的修饰词或美化的文笔,但正是这份朴实,让他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有鲜明的特点,会让人又难以忘却。他也写道:中国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量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会照耀全中国,甚至全世界。而距其写也这本书,已过八十六年了,正如书中所说,革命事业已照耀全中国,也照耀了世界。

  回到现在,当我坐在明亮、没有炮火轰击的教室里,接受着良好的教育却丝毫没有意识到,或根本没想到过这美好的生活到底从何而来。对比那些整天遭受炮火连天的国家和地区的孩子们,我们何其有幸——生在中国!

  《红星照耀中国》再次告诉我们:虽处于和*年代,也不要忘记这段历史,也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祖国的伟大复兴,勇敢向前,不惧风雨!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是一部红军长征辞典,是一部中国现代革命百科全书,是一部记载着时代***人光辉历程的历史文献。那诗歌一样的赞语,所描述的红军神话般的长征令人神往,***领导人传奇式的革命经历令人崇敬。斯诺采访了众多的长征英雄,他把这批传奇式的长征者介绍给了全世界如饥似渴想了解真实情况的读者,感人至深地描述了这一史诗般的壮丽事件,是这一历史事件结束后仅1年内长征幸存者的口述史诗,这比在此后发表的更详尽、更客观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要重大。

  红军长征,是“红星”一书的亮点,是斯诺所有关于中国革命的著作的灵魂。美国历史学家里奥·胡柏曼说:“长征是《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高潮,我们一直在反复阅读斯诺的有关记述。”对中美关系史研究造诣很深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沙勒也指出:“第一个公布长征真相的西方人是与谈过话的年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他在《红星照耀中国》里的经典性叙述,至今仍是有关长征资料的一个重要来源。”

  《红星照耀中国》以一个外国记者身份,客观公正地、毫无党派之见的报道了中国工农红军的成长史,特别是详细介绍了举世无双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历程,及时澄清和批驳了***散布的红军是“流寇”等种.种谎言,红军从高级将领到普通战士都有崇高的革命理想,都有为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崇高宗旨。长征的胜利,成为***领导的红军的重大转折点;“红星”所传播的长征故事,也成为许多外界人认识红军和***的新起点。

  《红星照耀中国》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的,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今年有幸去延安等西北地区参观学*,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很多景物都有直观印象,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时过七十年了,依然属于欠发达的地区,同事们去一趟“面子上”都有反应,依然是一地干渴的黄土和太阳能晒开石头的缺水区。

  翻开书本,心就*静下来了,作者*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此刻眼前。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述的手法,以*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就应算作新闻或通讯了,而在这天就是一部传记了。

  朴实的语句却感觉别样而新鲜,外国人***的革命对每个读者和关心中国的人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我们还是看看作者是如何描述别样情景和人物的吧。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这是对***同志的描述。

  “我开始有一点点懂得***人为什么这样长期地、这样毫不妥协地、这样不象中国人地进行战斗。”这是作者对中国革命的初步认识和认同(当然象中国人地战斗我们不明白是一个怎样的战斗)。

  “在我看来,一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复杂的人。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这是对伟人的描述――是一个喜欢憨笑的人。

  从他的记叙中也让我们看到了极为难得看到的、很有点神秘色彩却极为悲壮的西路军的有关资料。西路军的很多故事、当然也包括很多女红军战士惨烈经过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中国革命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当年的残酷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而那种信念、意志也令我们不能望其项背的。如果你感受过西北的风沙,有幸、有缘你可能在宁夏、青海依然能听到当地百姓将一种树叫“红军杨”,折断树枝略呈红色的液体慢慢地渗出来,百姓们说那是当年红军的鲜血,每一节树枝中间有一个十分规则的、鲜红的五角星,百姓们说那是红军当年头上的红五星。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我们无须去分辩真假,而那段悲壮、惨烈的历史却是真实的,至今放在档案里、在百姓中间口口相传,而经济仍欠发达或者说贫困的当地百姓对红军的那份感情言语间听来让你落泪,你是男人也会的。

  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吧,珍惜这天所拥有的,跟一位美国人――斯诺一样深爱这片红色土地或者说更爱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预里堡是位于宁夏东南部的一个古老的**城地,斯诺在这里找到了司令员***。

  在我的印象中,***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红军领袖。事实上,他的确如此。他曾举行*江起义,并与起义的农民会合,成立了湖南的第一个苏维埃**。他亦曾带领一支约有八千个兄弟的“铁军”赶跑了何键的六万,攻占下湖南省会长沙。他身经百战,只受过一次伤,身体极为健康。**军悬赏五万到十万元要缉拿他,他的司令部门孙却只有一个哨兵站岗,他在街上走时也不带警卫。

  然而,透过《红星照耀中国》的白纸黑字,我竟窥见了一个可爱得有些孩子气的***。

  在作者笔下,***是个愉快的爱笑的人。作者坦言:“我必须承认***给我的印象很深。他的谈话举止里有一种开门见山、直截了当、不转弯抹角的作风很使我喜欢。”看来,***的人格魅力连外国人都被深深折服。他有一件个人衣服,孩子气地感到得意,那是在长征途上击下的敌机后用缴获的降落年做的背心。读着读着,***孩子气的笑容浮现眼前,仿佛小孩子在过年时得了件新衣,纯真的笑靥便立即绽放,快乐如此简单!纯粹!简朴的生活使他面对一件降落伞制成的背心都能如此“得意”,比起***领袖的锦衣玉食,***反倒更令人可亲、可爱、可敬!

  “冲到顶上去!”当作者同***要一起爬一座很陡峭的小山时,***突然各他气喘吁吁的冲下叫道。“他像兔子一般蹿了出去,在我们之前到达山顶。”精力过人的他曾多次提出挑战。这是否令你想起童年时与小伙伴大战三百回合的场景?***作为一位在将士中极有威信的首将,竟也如此淘气活泼。内心的童真可爱一览无余。做为红军的领导人之一。他理应背着双手,迈着鸭子步踱来踱去,紧锁着眉,一副威严冷峻的样子,可是他没有。他甚至与“红小鬼”一起笑称作者“大鼻子”也许正是这份轻松的心态才使他能够依然理智和微笑着去面对各种伤害,复杂的困难局势,或许正是这份童真童趣才使他那样喜欢孩子。

  原来,你是这样的可爱。而且,或许这就是***人所具有的真性情!

  《红星照耀中国》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的,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今年有幸去延安等西北地区参观学*,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很多景物都有直观印象,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时过七十年了,依然属于欠发达的地区,同事们去一趟“面子上”都有反应,依然是一地干渴的黄土和太阳能晒开石头的缺水区。

  翻开书本,心就*静下来了,作者*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此刻眼前。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述的手法,以*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就应算作新闻或通讯了,而在这天就是一部传记了。

  朴实的语句却感觉别样而新鲜,外国人***的革命对每个读者和关心中国的人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我们还是看看作者是如何描述别样情景和人物的吧。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这是对***同志的描述。

  “我开始有一点点懂得***人为什么这样长期地、这样毫不妥协地、这样不象中国人地进行战斗。”这是作者对中国革命的初步认识和认同(当然象中国人地战斗我们不明白是一个怎样的战斗)。

  “在我看来,一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复杂的人。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这是对伟人的'描述――是一个喜欢憨笑的人。

  从他的记叙中也让我们看到了极为难得看到的、很有点神秘色彩却极为悲壮的西路军的有关资料。西路军的很多故事、当然也包括很多女红军战士惨烈经过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中国革命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当年的残酷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而那种信念、意志也令我们不能望其项背的。如果你感受过西北的风沙,有幸、有缘你可能在宁夏、青海依然能听到当地百姓将一种树叫“红军杨”,折断树枝略呈红色的液体慢慢地渗出来,百姓们说那是当年红军的鲜血,每一节树枝中间有一个十分规则的、鲜红的五角星,百姓们说那是红军当年头上的红五星。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我们无须去分辩真假,而那段悲壮、惨烈的历史却是真实的,至今放在档案里、在百姓中间口口相传,而经济仍欠发达或者说贫困的当地百姓对红军的那份感情言语间听来让你落泪,你是男人也会的。

  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吧,珍惜这天所拥有的,跟一位美国人――斯诺一样深爱这片红色土地或者说更爱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长征精神像一颗熠熠生辉的红星,照耀中华大地。而有一个叫埃德加·斯诺的人,记录下这场壮烈抗争史。

  生而无畏

  “万千肉筑长城,同仇敌忾中国魂。”今天我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我才明白什么叫毅力,什么叫顽强。全书中有一段传奇佳话——长征。

  顽强是勇敢,坚强的意思。长征之路,艰难险阻。红**战大半中国,跨越14个省份。,沿途数千里,受着自然的任意肆虐。“过草地,爬雪山,强渡大渡河”,这一桩桩,一件件英勇事迹,长征是多么不易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红军战士们凭借自己坚定信念和革命理想。在恶劣的环境中仍走出了“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气概。

  我敬佩红军战士的坚定信念。他们将一切事物置于精神之外,义无反顾完成理想。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像他们一样,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懈努力,就如长征一样有了第一步,才会有这数千里。我们要从一个小目标到另一个小目标,最后完成理想。书中的长征之难,以及信念之力都勉励着我。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以坚定信念投入到每件事情中去。即使困难险阻,我也无所畏惧。因为我在年少,肩负国家使命,心怀一颗炽热红星。因而“生而无畏,战至终章。”

  永垂不朽

  聆听窗外风儿呼啸,河水激流荡漾。我仿佛又听见红军战士不惧艰难,拼搏冲锋的呐喊。征程路上崎岖而又坎坷。敌军有着90万余人,而我们只有十几万人。敌人有着最先进的,最优良的武器,而我们的装备却是极其落后。然而,红军终以超凡的智慧,坚定的信念和拼搏的勇气。创造了人类前所未有的奇迹。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受到红军的坚韧不拔以及他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更是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爱国热情。我将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学*,建设祖国,守护这来之不易的和*。合上书本,我望向窗外。正是傍晚时分,夕阳染红的天空,我的脑海中再一次浮现出征战的画面。看着看着,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颗红星,他凌驾于凌霄之上,发出万丈光芒,照耀着祖国大地。生而有涯,但这颗革命的红星永垂不朽。

  砥砺前行

  红星从一代代人手中传过,此刻,我用双手接过他。从此紧握时代的接力棒,做好新时代接班人。鲁迅说。“青年所多的是生力。”青春似火,志向如刚。青年与志向的交织,是刚与火的熔炼。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珍惜眼前机遇,勇挑时代重任。在新时代中努力绽放,砥砺前行。

  我永远不会忘记红旗下的誓言。我会以最好的状态投入生活,做到生而无畏,在国家需要时挺身而出;我将弘扬长征精神,让这个红星永垂不朽;我将在人生路上一直走下去,一边走,一边珍惜,一边砥砺前行。

  最令我难忘的是红军过草地。整整六天六夜,这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日子,在草地每停一分钟就多一分钟被沼泽吞没的危险。气候变化无常,寒冷、饥饿、疾病、缺盐使红军战士四肢无力。他们把粮食吃光后,就只好吃野草,草地上的水有毒,草也有毒,因此不少人被毒死。为了保住战士的性命,为了保存革命的力量,***下令把自己的坐骑和其它牲口杀了,给战士充饥,而他自己却不忍心吃上一口。

  以前,“以窑洞为教室,石头砖块为桌椅,石灰泥土糊的墙为黑板。”如今,我们的教室,温暖、宽敞、明亮。所以我们要好好想想是谁让我们有了好的教育,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充满了微笑。即使我们身处和*年代,也不应忘记那些流血流汗的红军战士。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那段充满激情的岁月,让我们铭记那段岁月,铭记历史,铭记他们!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是一部红军长征辞典,是一部中国现代革命百科全书,是一部记载着时代***人光辉历程的历史文献。那诗歌一样的赞语,所描述的红军神话般的长征令人神往,***领导人传奇式的革命经历令人崇敬。斯诺采访了众多的长征英雄,他把这批传奇式的长征者介绍给了全世界如饥似渴想了解真实情况的读者,感人至深地描述了这一史诗般的壮丽事件,是这一历史事件结束后仅1年内长征幸存者的口述史诗,这比在此后发表的更详尽、更客观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要重大。

  红军长征,是“红星”一书的亮点,是斯诺所有关于中国革命的著作的灵魂。美国历史学家里奥・胡柏曼说:“长征是《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高潮,我们一直在反复阅读斯诺的有关记述。”对中美关系史研究造诣很深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沙勒也指出:“第一个公布长征真相的西方人是与谈过话的年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他在《红星照耀中国》里的经典性叙述,至今仍是有关长征资料的一个重要来源。”

  《红星照耀中国》以一个外国记者身份,客观公正地、毫无党派之见的报道了中国工农红军的成长史,特别是详细介绍了举世无双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历程,及时澄清和批驳了***散布的红军是“流寇”等种.种谎言,红军从高级将领到普通战士都有崇高的革命理想,都有为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崇高宗旨。长征的胜利,成为***领导的红军的重大转折点;“红星”所传播的长征故事,也成为许多外界人认识红军和***的新起点。

  一、浅谈本书及作者

  “斯诺对***的发现和描述,与哥伦布对美洲大陆的发现一样,是震撼世界的成就。”这是美国记者白修德对这本书以及作者斯诺的评价。是的,就是埃德加・斯诺,这位作为第一个到中国红色区域完成长达7年采访的西方记者,揭开了无数当时令人无法理解甚至在外界看来扑朔迷离的红色中国的神秘面纱。

  作者长年跟随红军共同生活,甚至于许多**领导应对面交流,也正是应为这样本书的资料大到***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他站在十分可观的角度,从小人物的小事件中,不仅仅反映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心理状况,更是从侧面的角度表现出红军以及那些遥不可忘的领袖们的精神状态和思想觉悟。

  “***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甚至照耀世界。”这是读完后我最大的感受!

  二、读后新认识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4)

——堂吉诃德的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小说家,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初读时,发现这本书太好笑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因为爱看骑士的书,竟把自己也想象成一个游侠骑士,在行程中做一些自以为“正义”的事情。他将风车当成巨人,与它开战;将小旅店当成城堡,将旅店老板当成城堡主人;和镜子中的自己大干一场……这种种行为是多么的滑稽呀!

  西方那时应该没有骑士和“那个时代”的邪恶了,堂吉诃德却还在很有兴趣地做“安民除暴”的事,――他其实做的,只是盘旋在脑海中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和身边人说话,身边的人总是听不懂,有的只好配合堂吉诃德把“戏”唱下去,有的却立刻反驳,结果毫无疑问地遭到堂吉诃德的打骂。

  虽然堂吉诃德做的事情样样使我们感到好笑,但是,在一本“名著”身上,我们总能发现那些并不过时的闪光点。

  堂吉诃德受过许多苦难,但他从没放弃,他的执着在今天仍闪现别样的光芒。他坚持不懈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做自己认为应做的事,就算不被身边的人认可,甚至多次遭到打击,他也不放弃。他有时露宿在荒郊野外,就算耳朵被割掉了,也一个人咬牙坚持;他不管别人的嘲笑和排挤,对身边的人总是以骑士的礼仪相待;在熟悉的人之中,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的想法,全都认为他是疯子,甚至还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把他最爱的骑士小说毁于一旦。这样看来,他还有些许可怜,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几乎没有可以交流的人。他孤独地走在骑士旅程,却无挚交。也许在社会大浪潮下,有些东西会被淘汰,不与时代相符的人注定孤独。

  堂吉诃德在种种场合中,一直为了追求真理正义、铲除罪恶,而置自身安危于不顾。那些宣扬正义的行为一点都不可笑,堂吉诃德如果有使人发笑的,那也只是因为他做的事不符合时代潮流,或者说那个时代已经很少见了。而他最后安然地死在床上,明白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也只是想当个“骑士”,让他的社会重振骑士的风采。

  堂吉诃德当属传奇,他是一个疯子,但不可笑,反而引人深思。

  《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小说家,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初读时,发现这本书太好笑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因为爱看骑士的书,竟把自己也想象成一个游侠骑士,在行程中做一些自以为“正义”的事情。他将风车当成巨人,与它开战;将小旅店当成城堡,将旅店老板当成城堡主人;和镜子中的自己大干一场……这种种行为是多么的滑稽呀!

  西方那时应该没有骑士和“那个时代”的邪恶了,堂吉诃德却还在很有兴趣地做“安民除暴”的事,――他其实做的,只是盘旋在脑海中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和身边人说话,身边的人总是听不懂,有的只好配合堂吉诃德把“戏”唱下去,有的却立刻反驳,结果毫无疑问地遭到堂吉诃德的打骂。

  虽然堂吉诃德做的事情样样使我们感到好笑,但是,在一本“名著”身上,我们总能发现那些并不过时的闪光点。

  堂吉诃德受过许多苦难,但他从没放弃,他的执着在今天仍闪现别样的光芒。他坚持不懈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做自己认为应做的事,就算不被身边的人认可,甚至多次遭到打击,他也不放弃。他有时露宿在荒郊野外,就算耳朵被割掉了,也一个人咬牙坚持;他不管别人的嘲笑和排挤,对身边的人总是以骑士的礼仪相待;在熟悉的`人之中,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的想法,全都认为他是疯子,甚至还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把他最爱的骑士小说毁于一旦。这样看来,他还有些许可怜,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几乎没有可以交流的人。他孤独地走在骑士旅程,却无挚交。也许在社会大浪潮下,有些东西会被淘汰,不与时代相符的人注定孤独。

  堂吉诃德在种种场合中,一直为了追求真理正义、铲除罪恶,而置自身安危于不顾。那些宣扬正义的行为一点都不可笑,堂吉诃德如果有使人发笑的,那也只是因为他做的事不符合时代潮流,或者说那个时代已经很少见了。而他最后安然地死在床上,明白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也只是想当个“骑士”,让他的社会重振骑士的风采。

  堂吉诃德当属传奇,他是一个疯子,但不可笑,反而引人深思。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纳。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唐?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安祥而*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的冤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我个人在觉得堂?吉诃德在滑稽之余,上文所体的追求梦想的精神,也的确是蕴涵在他的内心当中。对唐?吉诃德这个看法,在嘲笑之外却也带着一种淡淡的敬佩。毕竟再经受了重重挫折之后还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的确是百里挑一的。这种精神,唐?吉诃德如果运用得体,不去追寻什么骑士道,而去专注于其他的事业,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不是一个成功人士。为此,笑过之后,却也为他深深的惋惜。

  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故事本可以诉说一下,但在这里为了节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后也被蒙在众人设计好的圈套里。他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实际上是一个小镇),但自始至终,因为唐?吉诃德给他开的骑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诋毁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由于我看的版本是杨绛翻译的,虽然名为精华版,但还是分上下两部,所以我没看完。不过尽管我没看完,我也对它有了大体的了解。

  本书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骑士小说。这个骑士小说就像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一样精彩,一样令人走火入魔。是什么让这种小说令人走火入魔?我觉得是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玄幻的世界,一个虚拟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人们所向往的,人们都想成为这种小说的主人公:武功高,侠义,有一群知音,有一个对手,还有爱情。当我在看小说的时候,我会把自己强加进这个小说,成为一个比主人公还英雄的人物。

  这些小说就像酒,麻痹着人们,让人们暂时摆脱一些虽然世俗,却又真实的烦恼、痛苦。给予人们一种“自己无所不能”的想法。但是须知:喝酒是为了摆脱痛苦,酒醉时忘却了一切烦恼,可是一旦酒醒,痛苦就会增加。书里面的堂吉诃德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一生都生活于玄幻,与其说是醒不来,不如说是不愿意醒来。知道死前,堂吉诃德才忏悔,才清楚地认识了这个世界。

  骑士小说、武侠小说不是不能看,就像喝酒一样,不是不能喝,但是要少喝,并且不能醉。如果不能百分之百确定自己能把我这个度,像我,我就立誓永不喝酒。

  无论何时,都不要幻想着某样东西能够使我们不劳而摆脱烦恼,只有清醒地去解决问题,才能摆脱人世间的烦恼。

  这本书讲了一位名为吉哈达的绅士,他本来是一个正常而又斯文的人,但却迷上了骑士小说。

  他买了一本又一本骑士小说,看得废寝忘食,终于有一天,他有了一个全世界疯子也从来没有过的念头――他要去做一个游侠骑士,为人们打抱不*。

  他带上村里一个名为桑丘的人,做自己的侍从,骑上马,全身披挂地出发了。

  他去到一个客店,门口站着两个娼妓,在他看来这就是一间城堡,他认为那两个妇女是富家小姐。晚餐的黑面包散发着臭味,却被堂吉诃德说成是上等白面包。

  这次出行很短暂,三天后他回了家,一天到晚都在胡言乱语。

  村里的神父决定将那些害人的骑士小说全部烧掉,只留下不害人的书。可是这样做也无济于事,因为他已经全部记住了。

  他再一次出了门,答应桑丘,自己一定会给予他一个海岛。

  他们日夜行走,他把骑士书里的一切搬到现实生活中来。他虚构的心上人,令他疯得更加过分了。

  他前去一个村子里寻找他心中的这位小姐,见到的却是奇丑无比的村姑,他认为一定是魔法师,把她变成这样的。

  后来,他们遇上了十分富有的伯爵夫妇,他们给堂吉诃德最好的待遇,堂吉诃德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骑士了。因为不管在哪一本奇书中读到的,都是上千仆人管家,围着骑士们,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佳肴,而现在这一切都成真了。

  这对于他的仆人桑丘来说,十分不可思议。伯爵夫妇决定把这个玩笑开久一点,于是拿了一块自家的地,充当桑丘梦寐以求的海岛。

  可是海岛总督干了没多久,海岛就被敌人包围了,他觉得自己担不起这个重任,下台了。

  终于,堂吉诃德在外当骑士的日子结束了,他和桑丘向老家的方向走去,临终时,堂吉诃德对神父本人说,他这辈子都被骑士小说毁了。

  大家发现,他头脑终于清醒了。不久后,这位著名的骑士便与世长辞了。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堂吉诃德虽疯癫,却也做了一些好事,他的大胆令人佩服。还有桑丘,他忠心耿耿为主人服务,主人将自己的家产给了他一部分,他如此忠诚,获得奖励也是应该的。

  这本书讲了一位名为吉哈达的绅士,他本来是一个正常而又斯文的人,但却迷上了骑士小说。

  他买了一本又一本骑士小说,看得废寝忘食,终于有一天,他有了一个全世界疯子也从来没有过的念头——他要去做一个游侠骑士,为人们打抱不*。

  他带上村里一个名为桑丘的人,做自己的`侍从,骑上马,全身披挂地出发了。

  他去到一个客店,门口站着两个娼妓,在他看来这就是一间城堡,他认为那两个妇女是富家小姐。晚餐的黑面包散发着臭味,却被堂吉诃德说成是上等白面包。

  这次出行很短暂,三天后他回了家,一天到晚都在胡言乱语。

  村里的神父决定将那些害人的骑士小说全部烧掉,只留下不害人的书。可是这样做也无济于事,因为他已经全部记住了。

  他再一次出了门,答应桑丘,自己一定会给予他一个海岛。

  他们日夜行走,他把骑士书里的一切搬到现实生活中来。他虚构的心上人,令他疯得更加过分了。

  他前去一个村子里寻找他心中的这位小姐,见到的却是奇丑无比的村姑,他认为一定是魔法师,把她变成这样的。

  后来,他们遇上了十分富有的伯爵夫妇,他们给堂吉诃德最好的待遇,堂吉诃德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骑士了。因为不管在哪一本奇书中读到的,都是上千仆人管家,围着骑士们,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佳肴,而现在这一切都成真了。

  这对于他的仆人桑丘来说,十分不可思议。伯爵夫妇决定把这个玩笑开久一点,于是拿了一块自家的地,充当桑丘梦寐以求的海岛。

  可是海岛总督干了没多久,海岛就被敌人包围了,他觉得自己担不起这个重任,下台了。

  终于,堂吉诃德在外当骑士的日子结束了,他和桑丘向老家的方向走去,临终时,堂吉诃德对神父本人说,他这辈子都被骑士小说毁了。

  大家发现,他头脑终于清醒了。不久后,这位著名的骑士便与世长辞了。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堂吉诃德虽疯癫,却也做了一些好事,他的大胆令人佩服。还有桑丘,他忠心耿耿为主人服务,主人将自己的家产给了他一部分,他如此忠诚,获得奖励也是应该的。

  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写的,塞万提斯是西班牙伟大的作家、戏剧家和诗人。

  著名长篇小说《堂吉诃德》(1602—1615)是塞万提斯的代表作。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乡坤堂吉诃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竟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旧的盔甲,驽马装扮起来,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意中人,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乔 潘札作侍从,3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除强的骑士业绩。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被打成重伤或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

  还有很多呢。比如说:堂吉诃德死后,一位叫参孙 卡拉斯科学士为堂吉诃德的墓碑题写到:高尚贵族,长眠于此,英勇超群,虽死犹生,功高盖世。于下奇闻,一生糊涂,临死醒悟。

  这本书还有很多可笑、可敬、可悲的故事等你来看哦,记住《堂吉诃德》这本书呀!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它的作者名叫塞万提斯,写的是主人公堂吉诃德很喜欢骑士小说,他想做一名真正的骑士,便从家中的古物中,找到了一副盔甲,带上了自己的“随从”桑丘,就这样上路了。

  他们上路后,由于堂吉诃德神志不清,闹出了很多笑话,如:他把客店当成了地堡,把风车当成了巨人,他还把苦役犯当成了受害的骑士。。。。。。。。等等,但他还是执迷不悟,最后,堂吉诃德在死前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疯狂,并写下了遗嘱,不准自己的外甥女嫁给读过骑士小说的,如果嫁了,就要把财产捐给慈善机构。

  我觉得《堂吉诃德》这本书,讥讽了骑士小说,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的疾苦,揭露了十六世纪西班牙存在的各种问题。

  这本书语言诙谐,生动,有趣,富有诗意。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堂吉诃德读书笔记300字四

  今天,我读完了整整一本堂吉诃德。心想:这本名著真是当之无愧!

  故事发生在16世纪末西班牙的一个叫拉。曼却的村庄,这里的穷骑士堂吉诃德因为阅读过度的骑士小说而走火入魔,想当骑士扫除天下不*之事。为此,他备齐了破甲、病马,还找了一个农民当侍从,俩人开始出门行侠,任何磨难都不能使他们动摇。这样,主仆俩一胖一瘦,一傻一疯,到处闯祸,四处挨揍,成为西方文学画廊中最可笑的一个人物代表。可以说,在欧洲所有文学作品中,堂吉诃德这部长篇小说是将严肃和幽默、*凡和伟大融为一体的最杰出范例,因此它甚至被西方一些评论家称为“千年一书”。

  哦,堂吉诃德之所以被评为“千年一书”和十大传世名著,是因为它将许多有趣和严肃的事融在一本书里。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原名吉哈纳,是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既滑稽可笑又有些悲剧性的人物。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5)

——《未来简史》读书笔记汇总10篇

  读完尤瓦尔的《未来简史》,有一种对人类就像看着一个婴儿长大并走向衰老的悲伤,人类目前正如日中天成为地球的主宰,可是未来的方向在哪里?长生吗?科技如果延长了生命的长度却无法提升他的质量,那长生又有何意义?那连质量也一并提升了呢?成为永远幸福快乐的超级物种能上天入地?《庄子》里的神人至人,也不过如此嘛。不信你看,“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修改DNA序列,不用肤护品都白白嫩嫩)。

  不食五谷,吸风饮露(根本不用吃饭,一滴营养液就够维持生命所需)。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如钢铁侠般,随意飞来飞去)。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外套比防弹衣还坚韧,还能自动调节温度,不怕冷热)”,目测这些科技发展也能做到。于是,本书作者告诉我们,人,这个物种,最终将被科技杀死。科技杀死的,不是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作为世界主体的人,因为主宰这个世界的不是人,而是数据。如书所言,“数据对人的威胁,正如人类对其他动物的威胁。数据不在乎我们的主观需求”,人文主义悲哀地没落、隐退了。

  这个观点不是最*出现的,从尼采喊出“上帝死了”,到福柯喊出“人死了”,人类历史正经历着从宗教中心到人类中心再到结构中心的转化。宗教时代人是上帝或神的创造物,按神的旨意活着,到文艺复兴,理性的人类崛起,人以自己为中心,自然和其他物种都是为人类服务的,人才是世界存在的目的,再到现代的结构主义,人受信息的主宰,算法比我们更清楚自己,如果AI自我进化出的算法更有效,人类終将被淘汰。

  大约尤瓦尔也和老子发出了同样的感叹,“比于赤子”,“复归于婴儿”,所以才在人类简史里描绘了一副狩猎采集时期的美好画卷。不过在现代世界生活的芸芸众生,大概也回不去了,因为现代人野外生存能力几乎为零,贝爷那种大概有百分之五,毕竟他还带刀和火石。尤瓦尔大概想重新呼唤起人类存在的意义,我们活着的意义不在于更久更快乐更富有,我们从国家、宗教、货币这些虚构的东西里是无法找到真实的。大约只有放下那个看着听着思维着的人,我们才能照见偶然的真实吧。

  主观臆测了一堆作者的观点,也不知道对与不对,算了,“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天要我当一只猫我就当一只猫,天要我当一个人,我就当一个人,天要我做一个AI算法的部分,我就做一个AI算法的部分吧。

  未来简史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巨作。下面我对于这本书逐一阐述我的感触。曾经的世界为饥荒而头疼,有钱人争着吃各种高脂产品来喂养自己,穷人吃着地里可怜的蔬果度日。可现在有钱人却吃着养身的蔬菜食品,而穷人吃着零食和高脂、油炸的快餐。虽然全世界更重视养身了,但肥胖依旧夺走了300万穷人的生命。

  病毒很可怕,例如黑死病、天花病毒和西班牙流感,但现代医学跑在了病毒的前头,抗生素,纳米机器人......但出现了另一种危机,那就是人类自己为了某种残忍的意识形态,可以制造出流行病。这样看来,那个人类对流行病束手无策的时代反而叫人有点怀念。

  战争正在消失,人类打破了“丛林法则”“契诃夫法则”,原因在于核导弹的出现逼迫超级大国们采取积极和*的政策。***并不能把我们拖回中世纪,我们不能面对***的表演而反应过度。

  成功孕育着野心,当世界不为战争和饥荒担心时,人们追求长生不老、幸福和不死。而一旦出现生命的良药,就会引发激烈的政治冲突。历史上过往的战争都不及这场为了永恒青春的战争。

  人类追求幸福快乐的权利是与生而来的。尽管我们的经济越来越好,物质越来越丰富,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但我们总是不能提高幸福指数或只能短暂提高。我个人认为,这使得我们人类能不断地去追求和探索甚至索取。正是因为生物进化的淘汰,使得实现真正的幸福快乐,难度不亚于战胜老死。

  人类渴望成神。因为有机生命的限制,人类无法在其他星球和太空长时间居住,但人类正在突破这个限制,目前已可能创造出半机体生命,但我们的终极目标是无机生命。我们也在尝试获得一些特殊能力,例如长生不老,能够设计和创造生命,能够改造自己的身体,能够控制环境和天气,能够读心及远距离沟通,能够高速移动......在追求健康、快乐和力量的过程中,人类慢慢地改变自己的特质,于是特质一个又一个地改变,直到人类不再是人类。

  发展不可能踩刹车。经济需要不断增长,否则经济的崩溃会拖垮社会。人类对于新科技的使用也要有限制。

  很多神论表示人类有灵魂,而猪则没有,但人类科学家查看过人类的各个角落,并没有灵魂,所以神论信徒对进化论恨之入骨。但在今天,如果杀死了一名美国公民,远比杀死一名阿富汗公民要反响大得多。

  这本充满哲学色彩的书籍,讲述了从智人征服世界、智人为世界赋予意义到智人失去控制权等种种震撼人心的理论和证据,让我叹为观止。人类应该更关注这些问题,这本书是帮助人类找到方向的一条大道。

  尤瓦尔。赫拉利的逻辑比较清晰。过往人类担忧的三个历史难题正在逐渐消退,饥饿、瘟疫、战争,已经不是威胁生存的重点,新的问题是健康长寿,快乐,神性,第一个是技术问题,后两者是感受问题。但后文的论述则将后两者也归结为技术问题,即人的灵魂、自我、内心这些说法并不成立,仅仅是虚构出来的故事。技术问题技术解决,现在如日中天的人工智能,生物科技,能源技术似乎已经让人们看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希望。

  当然,作者也承认目前技术水*对意识,情感的研究还所知甚少,我们也可以从旁观者角度考虑,作者列举的前沿科技成果是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而相反或者无作用的结果没有在书中给出。所以,看完以后,除了知道作者说了什么,还要保留质疑的权利,毕竟古往今来能预测未来的人实在太少。倒是他们用的实实在在的证据更具有时代代表性,可以多多留意。

  对于未来的轨迹,数据主义,人工智能,终极算法似乎在逻辑上都行得通,如作者所言,当多数人成了无用阶级之后,精英怎么对待这些底层呢?这也是很多人焦虑的地方。如果是富人统治穷人,甚至奴役穷人,有没有可能呢?这里先确定,什么是富人?身价千万?十亿?如果科技如此发达,财富能代表什么呢?毕竟拥有几万块身价能操作或者设计智能机器的人,可以凭借高效的生产力在短时间内创造出几十几百倍的财富。坐拥财富的人与如今坐拥资源的人有多大的不同?这至少可以引起一个讨论:凭借已有财富是否能决定谁去谁留?

  就算粗暴的假设,某一标准下的穷人被无情毁灭,对富人有什么好处?所有的生意都必须做到收益>成本,没有庞大的消费群体,机器智能带来的巨大产能如何消化?身价千万的人是否会被身价亿万的人压迫?进而消失。因为穷人都消失了,他就是穷人。何况,传承财富从来不易,多少首富的孩子还是首富,又有多少首富的孩子被人算计,一生坎坷,这种例子随便查查都有不少。财富问题不简单,权力也如此。当然,如果长生不老,那就更是几本书也讨论不完了。古今多少帝王梦寐以求,倘若未来实现了,是不是会激烈争夺技术,还是被当作黑魔法明令禁止,留给以后的聪明人讨论吧。

  况且,技术出现是一个方面,能商业化推广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太多新技术出现时被抱以巨大预期,而后被逐渐淘汰的案例,查查那些破产倒闭的公司,废弃的场地,甚至覆灭的国家,就知道在发展之路上倒下过多少人。当然,这次完全可能不一样,无数人乐见其成。人工智能想做到取代智能,前路慢慢,有没有政策干预?伦理之争何时开始,何时解决?除了全球几大强国,其他没有相关产业的国家的人如何抉择?技术的推广,演变还是比较漫长的。此外,成熟技术的一个普遍结果就是产品的标准化,*价化。如果每个人都能买的起机器人,种粮足以养活自己,发电足以吃撑家庭生活,未来的可能远比被终结多的多。这也是可能的,现在大型科技公司的智能算法都开源了,普通芯片价格也越来越低,单一功能机器人是有可能出现在普通家庭的。至于超人类未来取代智人的话题,我没有证据去证实或证伪,但达尔文的进化论说的不正是越发展越强大吗,今天的人相比半个世纪前,算不算某种意义上的超人呢?

  总的来说,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代确实来临了,能投身其中,就像中世纪骑士投入战斗一样,还是让人觉得心情澎湃,倍感荣幸的。只不过,支撑人类前进的,是一个新的宗教、信仰。

  未来已来,我们能做的就是,迎接未来。

  之前大禹问我想看什么书,我说:能解决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目前生活现状不能满足我个人追求之间矛盾的书,能让我对未来有所憧憬的书。大禹说:《未来简史》就是一本能让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书!

  没想到他居然让我看到了最恐怖的预测:99%的人类将被代替。不过说实话,其中“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是不能刹车的,没有谁能阻止”这一观点,我还是有点认同的。至少我们看得见的是*几年科技的飞速发展为我们提供的诸多便利,如果出门不用带现金都是小事,那么本月中新闻说的“世界第一例人类头部移植手术已经在一具遗体上成功实施,这意味着距离未来人类活体头部移植手术又*了一步”,这些成就真的是高明而伟大的。

  虽然现如今面部识别程序辨认人脸的速度和效率都已经远超人类。**和情报机构现在已经很*惯使用这种程序,扫描监控录像机无数小时的视频资料,追踪嫌犯和罪犯。但是仍有前进的空间,苹果的面部识别还是不能hold住双胞胎的考验,相信有朝一日解决这个bug并不是很难。

  *日,有关贺建奎团队基因编辑婴儿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几乎所有人都在义无反顾地批评贺建奎,从各种各样的浅显的或者深刻的角度批评。但深受尤瓦尔·赫拉利影响的我,却生发了一种不是很主流的观点。也就让这件时事作为一个载体来表达我读《未来简史》的感想。

  在这之前,我先声明我所讨论的是基因编辑技术的这门技术,而不是贺建奎其人其事。同样我也不是想讨论基因编辑的优缺点,而是在某种意义上论述其发展的必然性。

  从生物进化学的角度。

  从那只下树的南方古猿一直到今日,人类从来就没有逃脱过自然选择的控制。这对于一个已经站在进化链的顶端的、将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极致、控制欲极强的物种人类来说,这几乎是不可接受的。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饥荒、瘟疫和战争后(具体统计参考书中资料),现在更吸引人类追求的可能就是“神性”和“不死”了。吉尔伽美什计划(追求不死)早已启动,人们已经有了造物主的能力(控制基因从而拥有创造的力量),同时也没有人可以踩下基因编辑技术的刹车,它的发展是人类在进化中追求更强的力量的必经之路。

  从伦理学的角度。

  实际上,对基因编辑的批判大多都站在了道德和伦理的制高点上。基于我们现在的认识结构,我们也的确有理由如此批判。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非人为的安排生命开端的偶发性,与赋予人类生命在道德形态上的自由密切相关。在康德看来,意志是有生命的理性存在者行动的动因,而自由则是这种因果性行动在不依赖任何外来原因而起作用的内因。可现代生物学却告诉我们,我们所认为的自由(其实又何止是“自由”,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思想都属于这个范畴)实际上只是生物预设与外界因素随机的结果。我决定做一件事,是因为我体内这一时刻由一种或几种化学物质分泌量的不同造成的,而这些化学物质的产生与分配的不同是由复杂的生物机制和及其偶然的外界干扰造成的,而根源上并不是所谓的“自由意志”。如果说甚至都不是我们*常理解的那样,那我们又凭什么说基因编辑就是一种干涉自由?难道干涉既有的生物机制和干涉纯粹的随机过程就是对自由权的伤害?

  从对人文主义本身进行分析的角度。

  人文主义在黑暗的中世纪兴起,赋予了人以最高的价值,也是很久以来指导我们形成自适逻辑体系和方法论的最重要思想。然而随着科学的发展,人文主义也必将受到不小的挑战。让我们先确定讨论前提:我们在讨论一个可行性的问题,而不是合理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假设基因编辑技术已经完全成熟。既然人文主义要我们追求幸福,那么如果有一天我身患疾病,只有基因编辑可以挽救我的生命,我是否使用这项技术来获取幸福呢?恐怕很少人能从心底说不吧。那么从极端的情况推广开来,如果基因编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我们获得一些使我们开心满意的特质,例如更美丽的外表、更强的反应能力或者更聪明的大脑,那么我是否应该像现在挑选衣服一样挑选那些给我带来快乐的特质?以一个人的身份去追求独特的属于我的价值体验和快乐不正是人文主义所推崇的嘛?如果继续推广,当有一天我的孩子利用技术就可以获得更强的社会生存能力,又会有多少人抱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想法选择尝试?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从数据主义的角度。

  生物本身其实就是一种算法,我们的是数据流动的载体,而我们存在的目的就是数据的互联。而我们在自然选择中能够脱颖而出,不是因为我们个人有多大的能力(人类的身体素质与动物相比实属弱势),而是因为我们具有更强大的信息传输机制(更加有效的规模合作能力);之所以人类的历史从孤立走向了全球化,也是因为全球化的网络化的系统具有更强的数据传递、交换能力(就如将不同局域网练成了互联网);同样,我们所推崇的情感,也不过是在漫长时间中信息流动机制的自我优化的结果。那么如果有一天,有一种方法能够避免主机被木马侵扰(运用基因技术杜绝艾滋病对人的伤害),那么这符不符合数据主义的价值观呢?

  我知道上述观点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类自然发展的神圣性。可我们人类之所以为人类本身,就不是因为我们有一个不朽的灵魂或者高尚的精神,而是因为我们的确在进化中具备了超越其他物种的能力,并因之演化出真正能够被称为“文明”的东西。这种优势,或者说能力,本身就是神圣的地方。我们总是号称我们有多复杂的情感与意志,并将其称为神圣,不过是想与曾经是现在也是的动物强行的划分界限罢了。

  “历史的铁则就是:事后看来无可避免的事,在当时总是毫不显然。”就像网络上有推文提到的那样,351年前的那个“狂人”竟然萌生了给人输血的念头(虽然他的实验是输牛血),这让群众们恐惧,竟然联手毒死了病人。这一下使输血研究停滞了150年,这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可这就是我们演进的方式。可能今日的我们有多确定基督教作为一个无名小教派从罗马帝国兴起是一种历史必然,未来的受益于基因编辑的人们就多相信这门技术的进步是众望所归。

  我不是在预言,也不是宣称以上观点多么正确。实际上上述观点有很多我也并不是完全接受,更不要说按照其方法论和价值观来为人处世了。但在逻辑思考后,我们必须得承认基因编辑技术以及备受争论的许多其他技术,都不应该也不可能是随随便便用冠冕堂皇的道德理由就可以拒绝了的问题了。事实上,极有可能,它们才是历史的必然,而*日的事件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小小涟漪。

  姑妄言之。

  《未来简史》的作者是以色列作家尤瓦尔・赫拉利,由林俊宏翻译,中信出版社出版。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是科幻幻想型的书,但是读下来,会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那就是这是一本在现有事实的基础上进行预测的书。

  在本人看来,在很大程度上,本书预测的未来可能真的是朝着作者预测的样子发展的,所以读起来,还是比较激动、兴奋和震撼的。

  作者在一开始就抛给大家一个感兴趣的主题――人类的新议题,未来人类的追求目标将会是永保青春,长生不死。并且有科学,有根据的给出了许多数据,几个世纪之前,人们还在战争、疾病和瘟疫中挣扎,那时人的普遍寿命仅有40多岁,50岁,可是现今人们普遍能活动八十多岁,甚至一百多岁。

  根据科学进步的速度,很可能在20xx年人类寿命可以延长到150岁。看到这里的时候,计算一下离20xx年还有32年,大部分的人还是可以活到那个时候的,所以自己可能也会沾沾科技的光,可以活动150岁,想想还是非常激动的。

  甚至幻想一下,如果真的还可以活100多年,并且是身体康健的活着,可以干好多好多的事情了。可以去旅行,看遍祖国山川,实现旅行梦想。可以再次进入学校学*,说不定可以实现儿时的梦想,进入清华北大。可以去画画,可以去学*法语去美丽的巴黎来一场浪漫的邂逅。可以不再为生存而忙碌,可以为了生活而拼搏。总之,可以做的事情真的很多,生命不再有遗憾,有很多时间可以去完成,真好。

  本来以为,作者给了我们一个希望,然后会顺着这个希望继续幻想未来的样子,让我们在科技的未来里自由的畅游。本书的名字叫未来简史,这样想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作者偏不这样构思,来一个大转弯。

  作者从几万年前的智人进化到当今的人类开始写起,用看待历史的眼光来追忆智人从石器时代进化到工业革命,从工业革命进化到当今的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时代。从社会人文主义、自由从文主义、进化人文主义各个方面来阐述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抽丝剥茧式的来到了数据主义时代。

  书中使用了大量的数据,从各个方面来证明作者的观点,同时也让作为读书的我对作者的观点深信不疑。所以,作者最后预测到,未来的世界将是一个数据时代,是一个人工智能的时代,读来真的是热血彭拜。

  特别是作者从现在的机器人,大数据预测的共享智能汽车。让我这个生活在拥挤的北京,必须摇号才能买车的,但是又迟迟摇不上号的人,真的是无限的向往,并且自己脑补了很多。

  共享智能汽车,将是一个资源合理利用、减少交通拥堵的模式,就象现在的共享单车一样。不一样的是,共享智能汽车不需要你会开车,你只需要坐上去,告诉汽车你要去上班,要回家,要到哪里去,汽车自动把你送到你想去的地方。

  可以想象一下,早上起来,拿起手机预约一个汽车,让它在小区停车场等你。你操作完后,汽车自己会开到停车场,当你走了停车场后,上车,告诉汽车你要去上班。汽车会根据路线找到一个合理的,距离短的,可以快速行进,不拥堵的路线送你上班,在路上,你可以干任何你想做的事情。看书,玩手机,工作,听歌,唱歌,不用想着前面是否有车,有障碍物,是否要撞车了,完全不需要担心安全的问题。到了公司门口,你只管下车,汽车自己会开走,自己停到一个停车位去。

  想想,这是不是一个很美妙的事情。但是前提是,你需要告诉汽车你在哪,你是谁,你要到哪里去等你自己的个人信息,当这些信息存储的足够多时。人工智能会根据你的喜好,你的出行时间,周末活动规律。在适当的时间,汽车不需要你预约,会自动出现在你需要时间和地点,供你使用,为你提供便利。这些都是大数据给我们提供的方便,就像今天你去一个购物网站,它会自动显示你曾经看过的衣服,曾经买过这个衣服的其他人员喜欢的衣服、首饰等,供你选择。

  看完未来简史,你会觉得活着真有劲,希望就在眼前,书中描述的未来,你都有可能会遇上,会过上美好的日子,会很激动。这种激动,不会象看《三体》那样的科幻小说,看的时候激情四射,看完之后,冷静下来,知道那只是幻想,不再心心念念。而未来简史不会,他是根据现有的科技进行的预测,是有事实作理论依据的。

  未来简史,还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特别是在心情沮丧,对未来失望的时候来看,那就是打鸡血。但是建议看本书的人,先看看《人类简史》,因为本书里面许多描述的内容,如果没有看人类简史,读起来会有点吃力,看了人类简史,一下子就明白了,觉得顺理成章。

  本书的翻译者林俊宏,翻译的很流畅,读起来不晦涩,很容易理解。本人看这本书,前后看了一星期,大约十七八个小时。看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短,很适合一周一本书的读者来读的。

  断断续续读完《未来简史》,这本书是《人类简史》的续篇,书中的很多观点值得品味和思考。

  书中开篇立足现状,对未来提出大胆预测。在过去几十年间,人类成功遏制了饥荒、瘟疫和战争三大难题,21世纪人类新议题将是追寻长生不死、幸福快乐、化身为神。直至书的尾篇提出数据主义——所有生物都是算法,而生命则是进行数据处理。

  很多人并不同意《未来简史》的观点,包括比尔盖茨,但这些人还是推荐了这本书。比尔盖茨在20××年夏季推荐书单的5本书中就有《未来简史》,而在20××年夏季推荐书单中就有《人类简史》。

  其实这也正中作者的意图,作者在书的开头及末尾也强调,他做这项预测的重点并不是要提出预言,而是为了让我们讨论现有的选择。如果经过讨论,能选择其他道路,而让预测不能成真,那反而更好。如果做了预测,但什么都不能改变,那就没意义了。所以作者写这本书后,很多人能参与讨论思考,同时不完全认同作者的观点,甚至另辟蹊径,这才是作者想要的目的。

  在这里作者提出了一个“知识悖论”,很有意思,也帮我解答了一个小疑惑。上学的时候书上有教过,人类是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再到封建社会,也将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转变。那为什么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同时存在,看起来也似乎将长期存在。作者写到,19世纪马克思提出了卓越的经济见解,并预言无产阶级将战胜资产阶级,取得最后的胜利。但马克思忘了资本家也会读书,随着社会主义苗头开始壮大,资本家也读《资本论》,也采用马克思的观点,例如资本家组建工会、改善工人待遇、让工人参与政治、拥有权力等,工人们就不再想着去推翻资本家了。这就是“知识悖论”,提出了预测,预测反而不会发生。

  书中提到家畜,对此也有所感触。人类开始农耕畜牧后,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生命形式——家畜。家畜的命运特别悲惨,不在于它们死的方式,而是它们活的方式。毕竟野猪或野生动物也要面临狮子、寄生虫、天灾等死亡的威胁,乍看之下,家畜反而不要担心这些威胁。但就是因为活着,人类用各种方式给家畜带来无尽苦难,同时又能确保家畜永续生存繁衍。家畜仍然保留野生动物的种种生理、情感和社交需求,但农民往往忽视这些,只追求经济利益。动物被锁在狭小笼子里,角和尾巴被割去剪掉,母幼骨肉分离,甚至有选择地养出畸形。母猪往往是一生待在猪栏里,受孕,产下小猪,对小猪提前断奶,再次受孕,开启另一个循环,母猪经过5—10次这样的循环后,然后轮到自己送去屠宰。

  现在有很多素食主义者,或者不吃某种动物的人,原因各异。如果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可能会是因为上面的原因。好几年前,看到网易丁磊说要养猪,如今也已成效,他的养猪方式或许值得借鉴。

  书中提到20××年的盖洛普调查显示:只有15%美国人认为智人进化全靠自然选择,并无神的介入;32%认为,人类可能是经过几百万年进化的,但这一切正是上帝的精心安排;46%认为,正如《圣经》所言,人是由上帝在过去大约1万年间创造的。就算是大学毕业生,也有46%相信《圣经》中上帝创造万物的故事,只有14%认为人类进化没有神的监督。就算是硕士、博士生,也有25%的人相信《圣经》,只有29%相信人类单纯是经过自然选择进化而成。看到这里,我想说:天啊!但这就是《圣经》、宗教、灵魂的观点的在美国的力量。我们惊叹美国人的同时,是否身在自己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例如对某些中医方法的认同进行调查,结果又会如何,外国人是如何看我们的,这就不得而知了。所以人还是要有大局观,开拓知识、视野和眼界还是很重要的,才不会被禁锢在某种思维局限了,成为井底之蛙。

  书中提到,科学最大的发现正是让人类发现了自己的无知。几千年来,我们无法用科学推动增长,是因为人类误以为各种宗教经典和古老传统已经提供了世界上所有的知识,法老、巫师知晓一些,宗教书籍已记载一切,包括对各种现象的解释和未来的预言。人类就没有动力探索新知识了。传统观念把世界看成一块大小固定的饼,隐藏的假设就是资源只有两种:原材料和能源,只能越用越少。事实上资源有三种:原材料、能源和知识,而知识是不断增长的,越用越多。正是现代社会的科学革命打破了人类这种天真的观念,让人类去追求新知,从而开启了用科学推动进步的道路。

  书中后半部分提到,人类真有“自由”意志吗,我们的选择真的都是自己“自由”选择的吗?其实是一系列大脑神经的生化反应去“选择”做某事,而我们只能“感觉”到要做某事,再据以行事,这里的“感觉”就是我们的“意识”。有点像《西部世界》里梅芙意识到自己是机器人,并策划逃跑,她以为是自己选择要逃跑的,其实是被植入了“逃跑”程序。科学家在实验中通过观察大脑神经反应,能够预测人的行动,甚至比受试者更早感觉到行动方向。在大鼠实验中,通过在大鼠脑中植入电极,可以控制大鼠左转、右转、爬梯、查探等行动。用于人类的.“径颅直流电刺激器”头盔也在一些实验使用。

  人类为何能主宰这个星球?传统观点认为是智力和制作工具,但作者认为,1万年前,人类就已经是地球上最聪明的动物,也是工具制作的冠军,却仍是一种不重要的生物,对周围生态系统也没什么影响。2万年前的一般智人,智力和制作工具的能力可能要超过一般现代人,他们面临24小时生存的考验,需要更会制作工具、头脑更清晰、感觉更敏锐。那究竟是缺了什么关键因素?作者提出,是让很多人团结起来协作的能力。蚂蚁和蜜蜂也可以合作,但缺乏灵活性,经常一盘散沙;大象、黑猩猩可以合作,但是以彼此认识为基础的。只有智人能与无数陌生人个体进行非常灵活的合作。人类能够虚构想象,拥有“想象的共同体”,能够虚构想象出一个国家、一个公司、一部独立宣言、一个愿景等,这是虚构想象的力量。我想语言也是促使人类能够灵活合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智能时代的到来,过去半个世纪,计算机智能进展迅速,计算机意识仍在原地踏步。但“意识”真的有这么重要吗?或许非生物的计算机不需要通过意识,不必遵循人类进化这条窄路,而是走向另一条通往超级智能的捷径,同时计算机网络天生就具备协作的优势。就目前而言,例如无人驾驶汽车,智能是重要的,意识是不需要的,它只要能安全把我们送到目的地即可。

  当未来某个时候,超级智能网络主宰这个星球,甚至星球之外,人类没什么用处了,会是什么情景,这是之前从未发生过的。让我们尝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想像一下,智能网络就是现在的人类,人类就是现在的动物。

  赫拉利现在真的是网红作家了,《今日简史》的出版,让我突然想起他来。去年的时候读过他的《人类简史》,想着最*就来补上他三部曲的第二部《未来简史》吧。

  《未来简史》的前两部分在第一部《人类简史》中有或多或少的涉及,有些例如“科学和宗教”,“人文主义革命”也会看到犯困。所以就第三部分:关于未来的人类,写写作者的看法吧。

  这几年的科技爆炸,真的尤为明显,在人工智能、机器学*等方面,人类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我们的生活开始与智能、数据等密不可分,我选择哪条路去公司,我定哪一班的飞机,今早我喝牛奶好还是咖啡好。渐渐地发现,其实真正了解我们自己的不是家人,不是朋友,也许也不是我们自己,而是“机器”。想像一下当人工智能发展到一定程度,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事情都由它们来决定,那大多数人的存在意义是什么呢?

  这也是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人类和机器相比,究竟有什么不同的意义?是自由的意识吗?

  赫拉利认为,其实人类,或者说有机生物,不过也是算法。而我们活着,或者说生命的意义,不过就是处理数据。而人类所谓的“自由意识”也是经过我们自己处理所得来的。想想确实可怕,身体感到冷了,大脑经过处理认为我们要多穿衣服;胃空了,大脑告诉我们要多吃东西。但这一过程不也是在处理外部获得的数据吗,而现在的大数据储存的信息,远远高于人类的大脑,计算速度也比我们的思考快上许多倍。

  等到有一天,我们发现,其实人类的自由意识变得不再自由了。因为我们所做的大部分决定,都要依靠机器,而它们总是能做出更好的选择。那我们的自由意识是不是就变得没有了用处?那再想想,我们和机器又有什么不同?社会上绝大部分的“无用人”都将失业,而少部分的“神人”将会作为精英阶层统治社会。他们掌握着核心的算法,人类的世界观也从以人为中心变为以数据为中心。

  赫拉利的书写的极为有趣,也颠覆了我的思考方式。但我认为机器可以优化人类的选择,却无法取代人类的自由意识。这并不是人类做出的决定会比机器好,而是我们身为人,有着去“做决定”的必要。例如计算机在围棋方面胜过了人类,柯洁抱头痛哭,我却觉得人类的围棋竞技不可磨灭,人类依旧需要这项运动去超越自我。就像汽车跑得比人类快得多,可我们还是需要田径比赛。只是前者是在人类引以为傲的智慧上超越了人类,不过这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初看确有点作为人类的沮丧,后来只把《未来简史》当作一个有趣的假想,我认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不会改变,数据只是帮助我们完善生活。作为人类真正的意义不在于能做出完美的决定,也不是要和汽车赛跑,和机器下棋,而是能在发展中不断超越自己。我们设计机器和算法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人类的进步,所以即使机器有能力,我们也不会放弃作为人类的尊严。

  就像克隆技术我们早已掌握,可我们也不会去真的运用这项技术。至于在人文主义面前,机器更为优化的决策将不值一提,否则我们不就违背了“设计这些机器和算法”的初心了吗?

  尤瓦尔赫拉利所著《未来简史》观点新颖,内容丰富。拜读之后,有一种悲观的感觉。其实,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换一个角度看,人类前途未必如此。

  首先,从人类发展史看,总体上是进步的。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人类摆脱了茹毛饮血、危机四伏的生活,圈养牲畜种植庄稼,生活稳定;从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大多数农民改变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进厂打工;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大量从事机械劳动的产业工人走向灵活多样的服务业。

  其次,(按书中观点)从第三个千年来看,曾经长期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瘟疫、饥荒和战争已经被攻克。从未来发展看,人类将面临长生不死、幸福快乐和化身为神等新议题,越来越多的工作将由机器代替,**人类的体力和脑力。即便绝大多数人将沦为无用的阶级,也不愁吃穿,甚至可以成天沉湎于虚拟世界……这不是今天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最能说明社会进步的是人类数量的增加和人均寿命的延长以及人类在生物界的绝对控制权。

  综上所述,我们要乐观看待未来社会的发展。

  当然,在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人类还面临不同的困境。例如农业社会阶层分化的陷阱,工业社会资本对工人的剥削,未来世界发展中的各种风险等,但究其根源,并非是人类知识和现代科技的发展,而在于人类贪得无厌的欲望和生存竞争的生物本能。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当今世界,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迅速发展,让许多人目瞪口呆,让一部分人手足无措乃至抓狂。

  社会的发展有其客观规律,作为弱小的个体,生存其中必须趋利避害。我是属于EDIRW群体,即来自东方、受过教育、工业化、退休、妇女的群体(相对于WEIRD即来自西方、受过教育、工业化、富裕、民主的群体),也要用乐观进取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要加强学*,吸收新事物;不随波逐流,量力而行,把有限的精力用到刀口上,充分享受现代科技给自己晚年生活带来的便利。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6)

——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汇总10篇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

  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本周共读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这也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为了复仇哈姆雷特失去了一切,他的爱情,他的王位,乃至他的生命。那么哈姆雷特为什么一定要去做这件事呢?

  哈姆雷斯的叔父为了获得王位和权利,引诱王后一起设计阴谋毒死了哈姆雷特的国王父亲。葬礼两月不到又迎娶哈姆雷特的母亲,曾经的长嫂为新王后。前任国王的灵魂得不到安息,化作鬼魂向哈姆雷特揭**谋并要求哈姆雷特替父报仇的故事。

  哈姆雷特在朋友帮助下见到了亡魂父亲,亡魂告诉他自己是被弟弟和妻子合谋下毒害死。死后灵魂受尽煎熬,只有揭开真相完成复仇才能安息。

  得知其中阴谋的哈姆雷斯痛苦,愤怒,但却没有冲动。为搞清事情真相,哈姆雷特借戏剧表演还原国王遇害现场以观察叔父反应。得知真相的他心碎了。为父母爱情的叹息,为今后人生的无奈,也为自己那无果的爱情。

  好几次,哈姆雷特完全有机会可以直接杀掉国王,揭发叔父阴谋,为父报仇,但哈姆雷特在自己的优柔寡断中错失良机。犹犹豫豫的性格和拖拖拉拉的行为造就了他最后的悲剧。

  其实换了新国王并没有影响哈姆雷特的地位,他还是国王当众承认的直接继承人,待他接任国王再揭露真相也是一种复仇方式。但哈姆雷特过不去心里这一关。心灵的煎熬,痛苦时时刻刻折磨并提醒他复仇。他所看到的,见到的,一切都成为了复仇行动的催化剂。

  如他所说:“一个人要是把他生活的幸福和目的,只看作吃吃睡睡,他还算是个什么东西?”

  人生有许多无奈,就像哈姆雷特,即使不喜欢不愿意也必须去做的事情。

  朋友有个堂弟,生活中特别挑食,不爱吃饭独爱垃圾食品饮料。学*得看心情和环境,作业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做。日常服饰非品牌不穿。问了就是一句:“我喜欢。”

  生活不是喜欢就可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属于他的责任。喜欢是一种拥有,而爱是一种责任。

  所以,珍惜吧,在我们还可以选择喜欢,选择爱,选择说走就走的时候。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一直幸福生活、心地纯善的丹麦王子叫做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去世而感到非常悲痛,可是,更让他无所适从的是,他的母亲,格特鲁德,在父亲死后不到两个月就转而嫁给了哈姆雷特的叔父,现任的国王。

  哈姆雷特感到非常的悲痛和不解,为什么母亲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可以忘记悲痛转而投入叔父的怀抱。

  一直到有一天,他从父亲的鬼魂中得知了父亲死亡的真相,原来,父亲死于一场由叔父主谋的谋杀。他感到非常的愤怒,自己的认知被深深的震撼了。为了帮父亲报仇,哈姆雷特决定要将国王杀死。

  因为和叔父的势力悬殊太大,哈姆雷特先是装疯卖傻降低敌人的警惕性,尽管国王和王后多次试探,哈姆雷特都没有让别人发现他的真实意图。可是已经作为国王的叔父却还是想要哈姆雷特的生命。

  最终,国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哈姆雷特和国王同归于尽,王后也因为饮下毒酒而死去了。

  哈姆雷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最初的时候,哈姆雷特是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并且向往这种生活。可是当他的母亲在父亲死后不久匆忙改嫁给叔父,又从鬼魂得知父亲的死因时,他对世界产生了怀疑,他变得混乱和迷茫。他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父亲死后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哈姆雷特的思想有了重要的转变,他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变得很坚定,他打算奋起反抗,哪怕以生命为代价。

  我相信哈姆雷特是一个勇敢的,智慧的勇士,他在敌我力量悬殊时没有鲁莽行事,对鬼魂的话也没有立即听信,而是通过改编戏剧的方式来试探国王,验证鬼魂的话的真假。

  随着老国王的死去,克劳狄斯登上了王位,并娶了自己的嫂子。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但老国王的鬼魂的出现,使哈姆莱特知道父亲是被自己的叔叔谋杀的。此后,哈姆莱特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哈姆莱特对人自身,对人类的明天满怀热爱和信心,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当他面对黑暗的封建势力,再加上杀父之仇,他必然回去反抗、去斗争。

  但是当他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时,他犹豫了,痛苦了。甚至开始怀疑了鬼魂的话,最后奋军孤战导致了自己的惨死,尽管他复了仇。

  在复仇的同时,哈姆莱特疯狂地爱上了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但是波洛涅斯阻止女儿和他来往。一天,哈姆莱特突然找到她,在她面前做了许多疯癫的举动。其实奥菲利娅也深爱着哈姆莱特,但是她不够坚强,太单纯了。不了解周围社会问题的复杂。最终做了帮凶的作用,使哈姆莱特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揭示了封建教育对人性的摧残,这也致使资产阶级人文主义形象的哈姆莱特必定要去抵抗,将封建势力打倒。

  克劳狄斯是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他只爱他自己,他是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杀兄、篡位、淫嫂,坏事做尽。他使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这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哈姆莱特作为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作一个人的仇恨。因此,他成为一个悲剧,成为一个***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

  《哈姆莱特》写于17世纪初,只是英国农村的“圈地运动”正在加速进行,王权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联盟瓦解。社会矛盾深化,政治形式日益恶化。詹姆士一世继位后的挥霍无度和倒行逆施,使人民生活痛苦加剧,反抗此起彼伏。

  《哈姆莱特》展现了一场进步势力与黑暗势力寡不敌众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揭示了权势野心对人的毁灭性腐蚀毒害作用,揭示批判社会的种种罪恶。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杯具:《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境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我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必须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

  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我改编了一出描述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我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景。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明白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我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

  哈姆雷特这才明白: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终,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理解每个人的批评,可是坚持你自我的确定;你能够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研究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能够怀疑太阳会移动;你能够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

  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经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完美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

  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完美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我的梦想之中或梦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厌恶,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异常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我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我的无奈与清白。

  在我们研究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我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我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我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我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我的梦想更贴*些吧。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代表作之一。《哈姆雷特》的情节生动,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人文主义的理解,而剧本中最能体现人文主义的是哈姆雷特本人。剧本讲的是一个悲剧故事,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展开的一系列行动。

  哈姆雷特是剧本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姆雷特对待下人和仆人的态度与别人完全不同。他称忠心的士兵为朋友,并对他们说:“让我们彼此并保持不渝的交情”。他也是少有的把仆人当朋友看到主人。他说:“世界是一所牢狱,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这句话里的丹麦王朝其实是莎士比亚所在时期的英国。他哀叹道:“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缺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然而哈姆雷特因为对属下的不信任,哈姆雷特的孤军奋战,使得他无法重整乾坤。这一切决定了哈姆雷特的悲剧。

  剧中的第二的悲剧人物是欧菲莉亚,欧菲莉亚天真而且柔弱,缺无法自制。与哈姆雷特双双陷入爱河,但种种阻力警告王子,政治地位使他们无望结合。作为哈姆雷特疯狂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她被他无情抛弃,加上父亲的死让她陷入精神错乱,最终失足落水溺毙。她的遭遇时莎士比亚时期英国妇女的真实写照。

  全剧主要围绕人文主义的来写,以哈姆雷特为代表的人文主义有极大的局限性,统治权力一人在就旧封建统治势力手中。

  马克思说:“《哈姆雷特》的最大特点即在于该剧形象的反映了莎士比亚的主要特的,即现实主义和形象思维的方法。”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之所以能流传百年,是现实主义的魅力。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对哈姆雷特来说,爱情是那么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以至于有人怀疑他对奥菲利亚的爱,这对他显然有失公允。我们不认为在莎士比亚的创作动机中哈姆雷特是一个具有延宕性格的'人。他从不延宕(杀波尔纽斯,杀两个朋友,在奥菲利亚的葬礼上一跃而出)。我认为也许把造成这一结果归为两点恐怕更合情理。

  一,对母亲的爱。所以说,弗洛伊德的解释是有其价值所在的。剧中哈姆雷特往往将奥和葛并举,可以看出母亲失贞一事给他的心理造成多么巨大的阴影。这倒并不是说他的叔父做了他潜意识渴求的事,以至于心慈手软,被自己唬住,而在于母亲改嫁这件事令他无法再相信女人。这种透彻的了悟又是和爱女人的欲望纠缠在一起,以致痛苦万分,手足无措。

  二,正如有的沙评家称哈姆雷特性格的形成一大部分原因在于莎士比亚无法对如此巨大的题材加以把握。这里有几条证据,如哈姆雷特的对于演戏的大段评说,诸多地方是为了表现剧作者的聪明才智和对社会的褒贬(这在古典主义作家那里是无法想象的),再如,同时要表现母子关系,爱情关系,又要表现复仇,势必拖延了后者。再回到开头的判断,我们看哈姆雷特死前的场景,他说的是有关丹麦继承权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整出戏发生在罗密欧身上,那么他临死时,不是抱着母亲就是呼唤着奥菲利亚的名字。所以说,把这部戏理解成社会批判据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毕竟,也许我们忽略了。

  他的经历非常人能及,也许他本人就是一个奇迹,命运的不公并没有让他屈服,而让他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面对一切,这是他的责任,他不能逃避只能接受。他想的不光只是为父报仇,而是重新创造人生。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但出乎意料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使哈姆雷特疑窦在心,并且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父亲告诉他是他的叔叔所为,于是他决定为父报仇。开始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亮出了复仇之剑。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7)

——《春》读书笔记汇总10篇

  今天,在绵绵春雨中,我读了现代文学家朱自清的散文名篇《春》。朱自清的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模范”,清新的文字、淡雅的风格,让我深深陶醉。阅读他的散文,不仅仅是眼看口读,更要用心去品味。

  《春》里的春天是四季之首,繁花烂漫。山醒了,水醒了,小草醒了,花儿醒了,还有和风、细雨和城里乡下的老老少少,组成一幅美妙的春景。斑斓的色彩,芬芳的气息,宛转的曲子、笛声,强烈刺激着我的感官。静的是物,动的是人;静的球开始滚动,动的风筝在飘荡;春天里的一切都仿佛有了生命。晴天也好,雨天也罢,风雨阴晴总相宜。比喻、拟人、排比和引用等修辞手法,驾轻就熟,信手拈来,不着痕迹,朱自清为我们勾勒出一季如画的春天。文中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这里运用拟人的手法,把小草的生长神态描写得栩栩如生,也向我们暗示,嫩绿的春天已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我们的身边。

  《春》里春天象征着生机勃勃,寓意着美好的开端。只有春天的萌动,才有夏天的繁华,才有秋天的收获。“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被人们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春天不再单纯是一个季节,而是变**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像刚落地的娃娃,像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像健壮的青年,”还要“安静和*”,人、动物和自然和谐相处,朱自清的春天,就是一种幸福生活的象征。

  朱自清不仅是一个散文家、学者,更是一个有骨气的爱国人士,他生活在旧中国,生活在战争和饥饿中。今天我们品读这些清秀精到、雅俗共赏的文章时,难道你仅仅认为很“优美”吗?而我却觉得还有一点“忧美”,隐隐的“忧郁忧患之美”。这么绝妙的天地人和谐的春天,对于生活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望、一种梦想,只能“盼望着,盼望着”。

  现在的人们养尊处优,已*惯了慵懒。对于美好的东西,经常是熟视无睹,而且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春天和未来,我们只有好好学*、茁壮成长,才有祖国的的繁华和收获。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不能愧对“祖国春天”的称号,要让花开更红更香,要让草长更绿更广,为真正实现朱自清梦中的春天,添上浓重的一笔。

  《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一是感情格调有所不同;二是语言风格的变化。

  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进取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

  《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

  而《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

  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

  我自己手捧着朱自清爷爷的文选,读着读着,我自己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我自己更加爱上了“春天”。

  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在朱爷爷的笔下,春草是如此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儿,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如果作者没有发自内心的由衷的喜爱之情,怎能写出这等精彩之笔!在朱爷爷笔下,春风、春雨都显得那么美。风中的柳枝是多么温柔,风中的乐声是多么动听,风中的气息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还有,那绵绵的春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像薄烟,表现了飘渺朦胧之美。我自己读着读着,仿佛正在春风中尽情地欣赏一部春天的乐章,一幅春天的写意画。朱爷爷对春天真挚的赞美之情,已不留痕迹地融入了景物描写之中,让我自己读来回味无穷。

  而令我自己感触最深的还是《春》的文中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当春风轻轻地吹过,春姑娘的脚步走遍大地,她告诉人们该翻田播种,农民们听到春姑娘的叫声,家家户户忙忙碌碌,欢声笑语犁田翻地,播种插秧,田间变成了欢乐的戏院。水塘中的青蛙也奏着唱着春歌,正如杜甫诗中所说“听取蛙声一片,稻花香里说丰年。”这忙碌的田间却成一幅生机勃勃的闹春图。

  小朋友们告别了严寒的冬天,春姑娘高高兴兴像春燕一样飞进了学校,学校立即从冬眠中醒了过来,花开得更红,草变得更绿,小朋友们也更加美丽,容光焕发。是春姑娘给了我们勃勃生机,一年之季在于春,我们是祖国春天的花朵,要努力学*回报祖国对我们的培育。

  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五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到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自己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自己更珍惜春天!

  《春》是一篇满贮诗意的散文。它以诗的笔调,描绘了我国南方春天特有的景色:绿草如茵,花木争荣,春风拂煦,细雨连绵,呈现一派生机和活力;在春境中的人,也精神抖擞,辛勤劳作,充满希望。春是一幅春光秀丽的画卷,春也是一曲赞美青春的颂歌。

  作品起始写道:“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了。”两个“盼望着”的词语重叠,强化了人们对春天的期盼。“春天的脚步*了”,更把春天拟人化,似乎春天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看:“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作者先从总的方面描绘春境,勾画出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景象。

  接着,作者推出三个特写镜头,细致入微地描绘春天的动人景象。

  第一个特写镜头是春草:“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作者不仅写出了春草的嫩绿、绵软,而且还摄下了它对人的诱惑力:人们在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这里的绿茵,已不是单纯的自然景物,而成了人们生活的亲爱的伴侣——景物变成了情物。

  第二个特写镜头是花木争荣:“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不仅果树之花争相斗妍,而且野花遍地,万紫千红。众花还以其特有的色香,吸引无数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蝴蝶翩翩起舞。这些描写,活现出春意盎然的气氛。作者不以再现自然花色为满足,还特意驰骋想象的翅膀写道:果树之花“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想象不仅拓宽了描写的视野,更从未来角度渲染了春花的可爱。

  第三个特写镜头是春风。较之春花来说,春风是不容易描写的。朱自清写春风,主要抓住了两点,一是春风的柔和,二是它具有传声送味的作用。作者先用南宋志南和尚的“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句,来状写春风的温暖,柔和;他犹恐读者不易领会,马上来了一句人人能领会的摹写:“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湿润的空气里酝酿”。

  作者从传味角度写春风,不仅强化了春的氛围,也将此段与上两段关于草、花的描写自然地连接起来。春风还把春鸟的歌唱、牧童的笛音,送入人的耳膜,“与轻风流水应和着”。作者从多方位描写春风,把这个本来不易表现的事物也写得栩栩如生。

  《春》是一篇满贮诗意的散文。它以诗的笔调,描绘了我国南方春天特有的景色:绿草如茵,花木争荣,春风拂煦,细雨连绵,呈现一派生机和活力;在春境中的人,也精神抖擞,辛勤劳作,充满希望。《春》是一幅春光秀丽的画卷,《春》是一曲赞美青春的颂歌。

  作品起始写道:“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了。”两个“盼望着”的词语重叠,强化了人们对春天的期盼。“春天的脚步*了”,更把春天拟人化,似乎春天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看:“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作者先从总的方面描绘春境,勾画出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景象。

  接着,作者推出五个特写镜头,细致入微地描绘春天的动人景象。

  第一个特写镜头是春草。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作者不仅写出了春草的嫩绿、绵软,而且还摄下了它对人的诱惑力:人们在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这里的绿茵,已不是单纯的自然景物,而成了人们生活的亲爱的伴侣——景物变成了情物。

  第二个特写镜头是花木争荣。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不仅果树之花争相斗妍,而且野花遍地,万紫千红。众花还以其特有的色香,吸引无数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蝴蝶翩翩起舞。这些描写,活现出春意盎然的.气氛。作者不以再现自然花色为满足,还特意驰骋想象的翅膀写道:果树之花“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想象不仅拓宽了描写的视野,更从未来角度渲染了春花的可爱。

  第三个特写镜头是春风。

  较之春花来说,春风是不容易描写的。朱自清写春风,主要抓住了两点,一是春风的柔和,二是它具有传声送味的作用。作者先用南宋志南和尚的“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句,来状写春风的温暖,柔和;他犹恐读者不易领会,马上来了一句人人能领会的摹写:“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湿润的空气里酝酿”。

  作者从传味角度写春风,不仅强化了春的氛围,也将此段与上两段关于草、花的描写自然地连接起来。春风还把春鸟的歌唱、牧童的笛音,送入人的耳膜,“与轻风流水应和着”。作者从多方位描写春风,把这个本来不易表现的事物也写得栩栩如生。

  我爱杨万里笔下“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夏,也领略过杜牧“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秋,也欣赏过“忽如一夜东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冬,但我更爱朱自清笔下的无限春光。

  随着东风的到来,世间万物都苏醒了,小草偷偷地探出自己嫩嫩的,绿绿的小脑袋。惹人怜爱,在广阔大地上尽情释放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各种各样的花儿,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争先恐后地绽放自己的笑脸,红的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粉的像一条条美丽的霞光,白的像一片片洁白的雪。向人们展示自自己旺盛的生命力和最美的一面。

  春风像母亲的手一般,轻柔的抚摸着你,正如志南和尚所写的“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一模一样。鸟儿在和煦的春风中定居,并且呼朋引伴地卖弄自己清脆的喉咙,伴以婉转的曲子,为清风伴奏。此外,牧童骑在牛背上,手中的笛子,也整天在嘹亮的响。春雨也赶来凑热闹,姗姗来迟的他在空中调皮的降下蒙蒙的细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在空中密密地斜织着。一下就是三两天,人们不但不恼,反而却十分享受,撑着伞,带着笠,穿着蓑,在雨中漫步,充分享受着春雨带来的惬意。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天空中飞起的一个个风筝,寄托着孩子们的快乐和心愿,老人们坐在阳光下,呼吸着带着泥土、鲜花、青草香气的空气。享受着春风的轻抚,无比惬意。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少年时期就像一轮红日,不正像春天一样,应该被珍惜吗?

  我以后一定好好珍惜当下,绝不虚度一分一秒,不浪费一时一刻的生命,把握好这如此珍贵的人生之春。

  《春》我已阅读过许多遍,每次读完都怀着沉重的心情,那情景始终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春》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外表看起来璀璨夺目、诗礼传家,内里却是个黑暗的令人窒息的牢笼的高公馆的故事。这个公馆中的人物分为两派,一派是以觉民为代表的一群积极向上、追求自由的年轻人;另一派则是以觉新为代表的一群怯懦的人。

  觉民是个有着新时代思想的年轻人,他一面踏在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封建土地上,一面踏在“五四”的新土地上。曾经的他迷茫过,失落过,忧郁过,但他最终选择了对抗封建势力。现在的他积极参加工作,还当选为《利群周报》的编辑,与志同道合的朋友谈天说地。他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当他的三妹淑英遇到困难时,他不顾一切地帮助她,为她出谋划策,挽回了一个在悬崖边徘徊不知所措的少女,让她接受新的命运、新的思想、新的环境,让她明白“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让她重新认识生命的意义。在那个社会里,做到这些需要很大的勇气,会遇到很多的阻挠,但他做到了,这让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佩服许久。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要的不是一味的服从,而是不断的挑战。

  与觉民等人的积极进取不同,公馆内还有一群怯懦没落的年轻人。

  觉民的大哥觉新是个两面派人物,身上既有民主思想又有封建残余思想,而他的怯懦使他成为封建制度的帮凶,间接地导致了梅、海臣等人悲剧的发生。他眼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全部走向无法挽回的厄运,却束手无策,纵使心中有搭救他们的方法,却完全不敢去实施,遇事只会逃避。书中觉民说了一句话,“大哥到处敷衍,见人就敷衍,敷衍了一辈子”,也许这就是他怯懦的最集中体现吧!

  垂死的封建社会统治就像一只可怕的野兽,疯狂地吞噬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正因如此,觉民、淑英等人的逃离才那么迫切与明智。最后,淑英在觉民等人的帮助下逃离了黑暗的高公馆,开始全新的生活。在那一个残酷的冬天里,淑英终于勇敢地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个鸟语花香、自由自在的春天,并且骄傲地说:“春天是我们的”。是啊,“春天”理所当然属于这一群积极乐观向上的年轻人。

  这群年轻人彼此安慰,一起快乐,一起思念,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一起抵抗黑暗,为未来争取时间,不管家庭怎样黑暗,他们都用一颗乐观的心去改变一切!他们是好样的,值得我们学*!

  读《春》有感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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