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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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1

  常有人问我,给我推荐两本好书吧。其实书好不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义,而且看书很看心境。加之我的阅读量很少,很难给到真正意义的推荐,只能是分享更多一些。尘埃落定这次是看第二遍,为此小外甥还笑我,你是无书可读吗?为什么有那么多书,你却总是很多都要看第二遍呢?这个就回到我刚刚说的心境问题。第一次阅读在十年前,印象已经不那么深刻了。只觉得书中所描述的地方离我们很遥远,是个神秘的地方。脑海里就是觉得这书好看,对细节已不大记得。这次重新拿起是一口气读完的,但是心情和理解能力完全不同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阿坝州,正是我17年11月跟闺蜜两个人自驾旅行的地方。我去看过土司的山寨,去接触过真正的藏族人民,去寺庙拜访过**。整个故事现在读来更鲜活生动,也是有趣,我是再次读这本书是才发现是发生在阿坝州的。这本书是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觉角度,讲的土司制度的灭亡跟川藏边境经济如何发展的过程。因为我接触过**,所以不去评判土司制度好坏,其实也无处评判,因为没有感同身受。故事本身读起来轻松有趣,傻瓜主人公真的是大智若愚,每次都能化险为夷。跟书中很多所谓聪明人相比,傻瓜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2

  尘归尘,土归土,最后所有人的命运似乎都是一�g黄土,人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中终究不堪一击。对金钱、权利和美女的渴求勾画出了形形色色的人生百态,土司们对金钱的渴求使鸦片泛滥而粮食短缺,百姓水生火热;麦其家的大儿子对权利的渴求终究是一场黄粱美梦,命丧九泉;许多土司对美女的渴求致使身染梅毒,**糜烂,唯有一位“傻子”似乎活得最通透,最为随心所欲,随性恣意,却活出了刻骨铭心,光辉灿烂的一生。文中的索泽索郎和小尔依这两个忠实的奴仆最为动人肺腑,守护主人一生,想起《追风筝的人》里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索郎泽郎和小尔依做到了,他们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主人公在经历了跌宕起伏的一生后,爱起了自己的父母,原谅了经常出轨的美丽妻子,放下了心里的害怕,豁然走向了尽头。一个傻子终究改变不了历史,却在历史的浩浩荡荡、险象环生中让我们看到了一段特有的民族人性的多姿多彩,看清了多少人间世事。漂浮的尘埃时高时低,却终有落下定格的时刻,人生起起落落,也终究面朝黄土,背朝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3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瓜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瓜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瓜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4

  用多半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三十一万字的小说,速度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算慢。毕竟这是一本小说,也就没有那么深入细细的去品味。读完之后心中才有了,一种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感觉。

  在读这本书时,我一直感觉像是在重读《巴黎圣母院》,只不过与《巴黎圣母院》相比较起来,这本书显得更好懂些。

  《尘埃落定》中作者以麦其土司甲一个傻瓜儿子的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他的人民以及与国家民党军阀的斗争。作者阿来在小说中给读者营造了一种浓厚的藏族氛围。

  令我惊奇的是在全书中,竟然都没有提土司“傻瓜”儿子的名字,或许这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是这个傻儿子做的事情都是那么的顺应人心,具备领袖应有的心胸与胆魄。却在一些*常的事中尽显愚态。如果从书中的“我”的心理描写来说,“我”并不傻而且是异常的聪明,只不过在做一些事情时脑子就不够用了。最后也对他的死感到惋惜,但是这也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如果不是在这个朝代更迭,战乱动荡的时代,或许他也会是一代杰出的土司。但是任何事物只能顺应历史的潮流。

  《尘埃落定》初版于1988年3月,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5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米壳,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

  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人人生而*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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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五篇(扩展1)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3篇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1

  多年来从心底对少数民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云南,这几年又常常在电视里看旅游节目,恰逢此时友人推荐这本《尘埃落定》,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独特的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转》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极具钝力感,貌似常常慢半拍的思维,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三言两语甚至简化到一个字揭示事物最本质的一面,看似不经大脑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按照聪明的正常人而言,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似于一种先知。作家阿来运用精心设计的情节,赋予了整个故事传奇般的色彩。综观全书,有一条很清晰的线索贯穿全书,即老土司家族的权力之争,既有傻子少爷的哥哥在感觉到弟弟给自己地位带来的威胁时,对弟弟由爱而恨,与弟弟展开争夺,倾轧,也有老土司不愿意放弃权力之柄,与两个儿子间发生的矛盾。在这场权力之争中,傻子少爷本是被土司家族忽略的人,但在阿来的笔下,正是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一步步地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便在整篇文章中造成了一个吸引人的悬念:那就是傻子少爷如何能达到这一步呢?为什么心智正常的人看不到他所看到的一切呢?这个悬念在阿来精巧的设计下,一步步解开悬念,深深地吸引读者看下去。

  《尘埃落定》除了很强的艺术性外,还具有很强的传奇性,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人物性格丰满,对话睿智充满哲理,家庭权力斗争中亲情、爱情与权力交织,爱与恨交织,让人情不自禁地对傻子少爷的爱、恨、痛苦、欢乐、无助产生极大的探寻,这些丝丝入扣的故事,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又一个新制度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坦然接受,傻子深谙这个道理。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哪一个尘埃都是微小的,纳米级的,任何一种外力都可能改变它的命运,不由自主的漂泊遇见什么有什么样的经历都是未知,历史在浩瀚的宇宙里也是源自这样一段段漫不经心的意外排列而成。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喧嚣,绚丽,纷扰,尘土飞扬,最终一切都将归于*静。

  少数民族的传奇故事,在旅游的路上总是被导游们渲染的体无完肤,仅限于口头文学。而此刻穿越时光之殇,重新了解源于明朝的土司制度,距今660多年的土司城,一切那么*,一切那么远,一个人的记忆就是整个部落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一些可以随意放置的细节完整的时间碎片。文字和壁画都在一个*面上,没有透视,就没有时间的纵深感和秩序感,昨天的故事彷佛在一万年前,万年前的东西也可能就在今天。于是,民间故事就像刚刚发生一样,不陌生不遥远。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2

  读完《尘埃落定》的最直接感受是,到底怎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傻瓜,怎么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到底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其实根本都不存在。

  傻瓜也好,聪明人也罢,只要说话办事是遵从了大多数的意愿那么你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在出彩一点就是做到了别人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其实只要别人够一够就能办到的事,那么你在别人眼里就是聪明人。而要是你违反常规了,就是别人认为你不该说的不该做的,认为幼稚毫无意义的事情你做了,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

  而在自己眼中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说你傻,那么你自己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傻瓜。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并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并且周围的人都说你是聪明人,都以崇拜的眼神仰视你,那么你也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人认为你是那你就是,认为你不是你就不是。但是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局不都一样,就像书里两兄弟不都死在了别人的刀下,一切不都尘埃落定了嘛!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只要你是个人,最后最终的归宿都会随土而安。

  虽然出生时活着时不一样,不*等,但是当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的时候一切都是一样的都是*等的。说白了,一切都是虚空的,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的享受当下,享受生活的芳香和甘甜或苦辣吧!

  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3

  几年前这本书没有读进去,原因就像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所说“对异族有偏见”。这次再读,因为人到中年,觉得生活中有意思同时又有意义的事所剩无几,好好读几本值得反复读的书,这类书倘若读不进去不是书不对口味,是心还不够静的缘故。抱着这样的`心态想要强迫自己这次一定读下去,却没想从一开始读就觉得很顺畅。

  尔依“傻子”面对自己的一切想法,没有一点假释。对他人的行为也是冷静处置,没有一点愤懑。于是,不正常的事情在这里似乎也是正常的。比如尔依的自杀。作者没有说过尔依与索郎泽郎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只说两人是从小被他带在身边的小厮,一个像虎豹一样猛烈,一个像鹿鱼一样沉默。两人似兄弟又似爱人的深厚不显的感情,是在作者提到的几件事中,从他们共事的行动中不经意显现的。我喜欢尔依这个人物。总觉得他有更多的话更多的事,被隐藏起来了。果然,在最后一章,阿来提到这本小说之后他接着写了两个短篇,算作这本书的补充故事,一本是关于银匠的十二万字,一本是关于行刑者的八万字。

  超然。“傻子”的超然物外是与生俱来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五篇(扩展2)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通用五篇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 1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征服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性中的一种普遍性——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 2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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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 3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大全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尘埃落定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一起来看看吧!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1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明白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我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2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3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4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扞、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推荐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到达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推荐下,二少爷逐步建

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好处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最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方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方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以前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和。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5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 4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相关范文优选

尘埃落定一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尘埃落定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一起来看看吧!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1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族**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和。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2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3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米壳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H,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4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来****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5

想起*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和。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 5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12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尘埃落定》,人是尘埃,人生是尘埃,战争是尘埃,情欲是尘埃,财富是尘埃,历史也是尘埃,像尘埃那样升腾飞扬,散落,始于大地而最终归回大地……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宠辱不惊,闲看书卷奥秘;去留无意,漫随书卷人生。阅书,读己,领悟精髓。

感悟

1.傻子能懂的,聪明人未必会懂;

就像书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撇开浓重的权力争斗色彩,随着故事的推进,岁月的流逝,《尘埃落定》更多让人去思考聪明和傻,也让我们越来越感到“傻”很多时候其实往往意味着超越与自由,傻子能懂得,聪明人未必能懂。

因为有时候聪明人并不是真正的聪明,只是某种程度上的聪明或者把自己看成过于聪明,当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当作是正确的,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往往造成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

但是傻子不会,因为他的基础就是傻,所以他做什么,都有很大的几率变成他们人生中的转折点。

文中那一句:“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这就是人性。”让我觉得尤为印象深刻。

让我们不妨放下自己的聪明,用傻子这样的视角去看一看世界吧,也许反而会得到聪明人所没有的智慧。

2、人最强大的不是暴力,而是美与仁慈

傻子被父亲派往边界的路上,一路有许多前来寻找粮食的饥民跟在他们队伍的前面或者后面,傻子停下来吃饭的时候,他都会叫手下的人去给他们送些吃食,因为这个他们都说麦琪家的二少爷是仁慈的少爷。

傻子在北边找了人替麦琪家去打仗,自己趁着别的土司打仗的时候,叫侍女卓玛在河边架起五口大锅炒麦子,把麦子沿牛油放进锅里煮,香味在晴空下飘的很远很远。很多饥民吃饱以后就来为傻子干活了,活干完之后,人们还是不愿意离开,并且把自己的家人都带了过来,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拉雪巴土司手下有好几千人都投到了麦琪家。

而他的哥哥在南方边界领兵奔赴战斗,用武力征服试图征服更多的土地和百姓,可这是一个饥荒之年,对于饥民来说,一顿饱餐才是最需要的,也是最有吸引力的。

以暴制暴,以强**是人们通常的逻辑,但是,真正的高手,从来都是以柔克刚,以弱**。

暴力只能胜过一时,却胜不了永远,只能胜表面,却不能服人心。人最强大的不是暴力,而是美与仁慈,人心甘情愿浮在脚下的,从来也不是暴力,而是春风化雨般沁人心肺的东西。就好像在饥荒年代,麦子永远有着比枪炮还大的威力。

3、凡事都有代价,得失都在一心之间

《尘埃落定》中,描写的不光只但但是对权力的争斗,也有悠远绵长的爱情。

对于傻子少爷来说,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之间的爱是他一生中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对塔娜的爱意在见到她的`那一瞬间就像火山喷发出来一样,热烈浓厚而又狂躁。

但是对于塔娜来说,他们的结合却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嫁给傻子只是母亲茸贡土司为了换取粮食和避免战乱所安排的一个交易。对塔娜来说她和傻子并没有爱情,她的心是痛苦而矛盾的,就如书中塔娜所言:“你配不上我,你无法让我做一个忠贞的女人”。

从书中的故事回到现实生活,我们很多时候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也有些东西是我们甘心付出代价去换取的。

付出健康去换取高薪酬;付出青春去爱一个人;付出时间换取一份事业;付出金钱去买来让自己快乐的东西,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要付出代价,可凡事皆有代价,得失都在一心之间。

而那些曾经渴望得到的东西,得到之后,感觉真的好吗?其实,也未必。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五篇(扩展3)

——儒家经典论语读书笔记合集五篇

  俗话说: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这次的作文课上,我们赏读了《论语》这本书,我从中获得许多感悟。

  以前,我总是认为古人的经典文章很深奥,读不懂。而读这本书时,我就像坐在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身旁,和他面对面交谈,不断地汲取知识的营养。

  曾子日:“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乎?”意思就是: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呢?跟朋友往来是不是诚实呢?老师传授的学业是不是复*了呢?

  是啊,“反省”是一件多么重要而且必要的事呀!只有不断地通过反省,我们才会及时发现错误,并且加以改正。正如上个星期日,表姐到我家玩,我不小心打碎她心爱的水晶星星瓶,却撒谎说是小猫弄翻的。现在想来,我感觉自己是个多么不诚实的人!交而不信是多么要不得!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表姐,并向她道个歉。以后的学*生活中,我一定会不断地反省自己,端正自己的言行。

  子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话告诉我们,应该不断向有长处的人学*,拜他们为师。当然,看到有缺点的人,也要想想自己身上有没有这样的缺点,如果有就需及时改正。比如我们班的陈雨萌同学有很多长处,如唱歌,舞蹈,钢琴,书法等,我应该多多向她学*,让自己的品性更高;而我们班的梅子珊同学有害羞的缺点,我恰好也有这个缺点,所以我要改正,让自己变得胆大、自信,做一个勇敢自信的孩子。

  ……

  《论语》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床头,里面的经典句段,给我带来了真理无数,时时读来,获益匪浅!

  对于整个东方的文化而言,孔子也许算是最特殊的存在。西方人总试图将儒学作为宗教理解,他们所看到的孔子是一位精神的偶像,也许,如果所有无法摆脱的精神制约都可以视为宗教的话,孔子确实是这样一种后果的直接缔造者。但实际上这种认识存在非常大的偏差。虔诚的教徒永远不能理解的是,在中国宗教始终不过是无数围绕“治世”而采取的手段之一,不会有一个帝王真的允许哪个宗教来控制他世俗的天下,所以也不会有哪个人怀着神圣的心情认真去探讨神存在的可能性。中国不会出现像文艺复兴那样的人性觉醒期,因为中国人的眼睛,从来没有片刻从人生活的世界移开到上帝的宇宙中去过。中国的哲学是彻头彻尾经世致用的哲学。“子不语”所表达的表象的敬畏之下实质则是漠不关心,以致所有“怪力乱神”在最初就驱逐出了研讨的范围,也使得在后世这种实用主义的风气经年不绝。

  然而着眼于现世,却并不意味承认现实。

  东方的读书人,总是怀有类似“劝世”的情结。所以孔子长久担当的真正角色是教育者。在他本人的时代,儒学倡导的是人的自制,上至君王,下至草民,人应该使自己向一种理想人格趋*。孔子将之定义成为“君子”。通过强调人的修身与自省,孔子宣扬当一个君主的自我修养达到完善,那么他的权力就可以通过最和*高贵的方式来保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天真,因此我们看到后世虽将孔子本人拜为先师,却没有几个强大的君王是按照他的理念在经营他的**。尽管如此,那些对于理想人格的设定却并没有被轻贱。今时今日,中国人的道德标尺也依然围绕着它们,谦逊淡定博学慎行的君子形象在我们的潜意识中始终被向往,但它一直以来被推崇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谁也还没见过它的完成。那些劝诫简短如“不迁怒,不二过”,如“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却无一不是包含了对于自身情绪与意识的双重控制,“君子”是一群有着绝对精神力的人,从这种意义上看,孔子相信个人意志的力量胜于环境的影响力,因为在他的描述中,“君子”无所谓贫富职业境遇,他们从不慌张,从不刻意争取,永远只是物来则应随遇而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变色,而一旦被委以大任,他们又能把一切都做得很好。

  这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悖论。

  儒学的本末,都成为这个悖论之下的一个圈套。这个圈套的根基是一个绝对正确的假设,它决不可能实现,同时任何理论又都不可能推翻它,结果就是连它的创造者本人也被它套了进去。讽刺的是现实之中,孔子并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应该只是做好全部的准备来等待时机的降临。众所周知,孔子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试图说服那些绝不可能——按照他所说的,去重现一个绝不可能回到的美好过去——的君王的努力中。这是非常悲哀又奇怪的事。我们看到过最标准的智者形象,是像老子那样遁世于飘渺的。因为如果看清了全部的现实,就会明白要改变已成规矩的方圆只能是种妄念。我很难相信孔子真的认为他所理想的世界可能到来,他所留下的形象也从来不是这样一个野心而自负的人。在他所留下的关于自己理想的叙述中,我们看到的是和所谓“治国*天下”截然不同的方向。他喜欢音乐,向往沐风逐月的清逸闲悠,崇拜老子,直言见老子犹见真龙。但是最终他一天也没有真正去落实过他的憧憬,他舍弃了清高与优雅,以卑微的姿态投身于时代的洪流中,试图用老迈的身躯挡住滔滔的江水。而这一切的理由,也许只是出于一种悲悯与责任感。他背负了整个时代的理想与现实。他的智慧一定使他看到了未来只会是现实的不断重演,被遗忘的美德从不会被唤醒,就如它们从来不曾真的存在过。带着这样的矛盾与感伤,他一生都在做一件明知不可为的事。如同一句古老的箴言所说:巨大的悲悯,超越了善。他注定会失败。他成为了不可被战胜的人。

  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陆象山说:“读书且**读,未晓处且放过”,朱熹说:“读书要眼到心到口到”。无论怎样读,最关键的是要读好书。

  一本好的书,可以让我们的灵魂得到洗涤,一本好的书可以为我们的一生做指引,一本好的书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一本好的书可以让我们受益无穷。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想而知它有多么大的影响力。

  从内容上看《论语》包括伦理教育、哲学、政治、经济、历史、艺术、宗教等方面,许多内容从量上看并不多,但却非常深刻,孔子主张仁,是要推行仁政,希望通过实行仁政,保护奴隶主的利益,孔子主张仁是要加强人的自我修养,孔子主张仁最基本的意思是爱人。

  从体例上看,它属于早期的语录散文,一是口语化,明白易懂,二是格言话,三是对华能够体现出人的性格品质甚至气质。

  从教育的意义上看,它更是意义非凡:“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教我们如何有修养,“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教我们如何学*“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教我们要有诚信,“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我们要谦虚,“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教我们要珍惜时间。

  读书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很多杰出的人物在青少年时代都酷爱读书,以书会友,以书为乐,***常说:“我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恕不可以一日不读”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我扑在书上,就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在书中遨游,在书中畅想,与书携手,读书,读好书。

  《论语》是一本对话录,记载了孔子与其弟子的对话。同时也是对孔子的思想的体现,特别是对“仁”的体现。但是本人才疏学浅,对《论语》无法做出很深刻的理解,所以下面摘录《论语》中我个人印象比较深词句进行分享。

  一、“君子不器”对于我这个文学常识比较浅薄的人来说,第一个反应便是:“器”是器皿的意思,翻译过来便是君子不是东西?但真的是这样吗,大家都知道“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也是孔子说的,但是这句话的意思不能直意,如果直意我想我会挨打。后来查阅资料发现意思就是:我们要博学多才,不能局限某一方面。对于一个老师,可能会的不只是自己的教育教学知识。可能还需要应对某一天学生问的“宇宙是什么?”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二、有教无类。在孔子那个时代,学*知识是有社会地位人所做的事情,对于我们这些*头百姓,基本出头无望。而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在当时可能是一个“异类”,这也许也是他伟大的原因吧。而现在我们的国家已经实现了“有教无类”。

  三、“以德报怨”,如果真的是以德报怨,那何以报德?也幸亏读了《论语》,知道有时在日常听到也许是断章取义。

  四、“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识就不说了,但这句话体现在逻辑有一点辩证的关系,前半句说不是说因为父母在不能离家太远,单纯看前半句,个人感觉是太片面甚至是错的,但是加上后面这一句“游必有方”,成功把到底要不要“远游”这件事表达的全面了。

  五、“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几千年前提出了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最后《论语》中的一句话警醒自己“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论语》,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人生道理,每个道理都有一个故事、一幅插图,图文并茂,令人更加能明易懂。带着好奇,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论语》中有一句话是: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意思是:孔子说:“君子要广泛地学*一切知识,并且用礼来约束自己,这样就可以不背离君子之道了。”为了帮助理解,下面还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小孩很放纵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家都以为他没出息。一天,他听见有人对自己家的孩子说:“你不要和他玩,他仗着自己家有钱不读书,别跟他学坏了。”他听了后收到深深的警醒,觉得很有道理,从此发奋读书,做了一个有用的人。是啊,我们要从小严格约束自己,广泛地学*科学文化知识,不能放纵自己。我不由地想起了我自己。这个暑假,我没有能好好管理自己的学*,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再三提醒下做作业、看书。

  书中还说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就是说学*要勤奋,要有科学的学*方法。爱因斯坦著名的公式:勤奋努力+方法+讲究=。也是说明勤奋是学*的首要因素,勤奋是精神,更是方法,要勤学、勤记、勤思。子曰:“学而不思则殆,思而不学则罔。”人要增长知识和才干,就要要勤奋学*。说得多好啊,我也要以这句话为我的座右铭,陪伴我今后的学*之路。

  故事里的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远*闻名的学者,我也要像故事中的孩子一样,通过自己的勤奋、自觉取得好成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五篇(扩展4)

——《逃离》读书笔记合集五篇

  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常的小说,看似*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插了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插了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诗歌奖。克拉克想借此敲诈一笔钱。卡拉和丈夫的冲突终于不可回避,克拉克逼卡拉去找西尔维娅,卡拉不肯。在极度的矛盾和绝望之中,卡拉求助于西尔维娅,并得到她的帮助,顺利逃离丈夫,准备去多伦多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她猜到那个能给她温柔情绪的小山羊被丈夫杀死了,却没有愤怒和失望。她欺骗自己——也许丈夫已经放了它。可是那个猜疑又不断诱惑她,她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抵抗这个诱惑。不要执着于真相的探求,真相只会带来深深的伤痛。这些是始终笑着的门罗的思考吗?我不知道。

  爱丽丝.门罗的作品集来到我家的书架上完全是由于她得了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她。是某个对我闺女怀有青春期骚动的小子几乎在诺奖公布的第一时间弄来了这本书。算得上时髦又风雅的礼物,女儿看上去很喜欢,而我不像小丫头那样性急,我得看完它再说。

  憋了半年后才读它是出于反潮流的情绪,真正的文学和新鲜度无关,相反,经得起时间筛选的才是好书。

  昨天看完了第一篇《逃离》,有点失望。稍后发现错在我自己,由于诺贝尔的光环,我把它设想成一顿大餐,结果很清淡。清淡不见得就不是美食,扉页上也说了,*凡和僻静是门罗的写作风格。是诺贝尔奖要引领低糖低脂的时尚口味,是那些评委总是喜欢另辟创意,比如:他们可以把反贼和忠良放在同一个获奖台上。一点也不像春晚那么死板,换了谁当导演都是一成不变的姹紫嫣红。

  先得把情节提炼出来,看别人写读后感全是这样的,我以前老是把这个程序省略。

  卡拉和克拉克是一对穷夫妻,在一个好像是旅游景点的地方经营了一个马场。这个夏天因为连日阴郁,暑期里的生意有点惨淡,连家里的宠物山羊也不恰时宜地玩起了失踪。反正一切都糟透了,夫妻俩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丈夫克拉克逼着妻子卡拉去敲诈有钱的邻居,一肚子怨气的卡拉反倒在好管闲事的邻居帮助下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在逃跑的长途车上卡拉想起了自己更早一次逃离经历几年前她不顾一切的跟克拉克私奔。回忆让卡拉从逃脱的兴奋转向前途迷茫的恐惧,然后她回家了。天气晴朗了,明媚阳光下的马场似乎还是那么忙碌和美好。然而邻居的来信无意中揭示了卡拉钟爱的山羊是被克拉克谋害了,可能这小气的男人在吃山羊的醋。刺痛卡拉的尖刺依旧存在,不过,现在她选择了忍受。

  要是我的理解力偏差不是太大的话,小说内容概况就是这样。

  其实,这算得上是个好故事,细节的处理上十分精致,卡拉突然而起又突然熄灭的逃跑念头,克拉克去邻居那里兴师问罪时山羊突然出现造成的效果。这些看似非正常的情节在正常世界里既合理又微妙地流转着,而且那么顺畅,顺畅中带出了人物内心的隐秘。

  作者大概想说的是生活对人的磨损吧?人们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理想,消磨个性,消磨对事物的敏锐感受。任何逃离都是暂时的,到哪里都是一张疏而不漏的网。

  写到这里觉得这主题有点面熟,我们的钱钟书老先生好几十年前就写过类似的人生无奈,只不过东西方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我们是被挤得别无选择,里外不是,他们是空荡得没着没落,无路可逃。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常的小说,看似*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插了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插了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诗歌奖。克拉克想借此敲诈一笔钱。卡拉和丈夫的冲突终于不可回避,克拉克逼卡拉去找西尔维娅,卡拉不肯。在极度的矛盾和绝望之中,卡拉求助于西尔维娅,并得到她的帮助,顺利逃离丈夫,准备去多伦多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五篇(扩展5)

——心得式读书笔记合集五篇

如果写一些随感,建议还是从小说在现代影视作品中翻拍带来的受众效应谈起,引深去探讨那些影视“传统小说”的社会影响。 读了普利什文的<<爷爷的毡靴>>后,我得到了一个结论――执著的力量是很伟大的。爷爷的那份执著然本该几年前就“下岗”的毡靴竟奇迹般的生存了下来,而且是很多年。

我想爷爷和那双靴子一定建立了特别深厚的感情,和那双陪了他十多年的靴子有一种微妙的关系。就像老人的朋友一样。

老人得了腿痛病的时候,是依靠毡靴才把老人的病治好的。这样就和是学子救了老人一命没什么两样,因此,老人更加离不开它。

时间在一天一天的推移,靴子表面看上去是死了,其实它是在以另外的一种形式延续着他的生命――没有靴子,鸟儿就建不了巢;相反,正因为有了靴子,它们的巢才建得成,小鸟也会出生。鸟的`生命自然是一代一代地延续我知道,当老人在仍靴子的时候心里一定会很舍不得。靴子是他的朋友,他的医生,甚至是他的亲人。

正因为有靴子的生命可以以另一种形式延续下去,所以唯独爷爷的靴子可以永世长存。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

札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可长可短。

(2)心得

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

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上述三种类型的读书笔记,不论采用哪一种类型,目是都是为学*、工作、科学研究和写作服务。作笔记时开始可采用摘要式,以后读书多了,有了比较,产生了看法,就可以写译注式,至于心得式是更进一步了,它是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

  暑假里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小王子》《草房子》等书,其中我最喜欢看《草房子》,让我深受感触。

  《草房子》里有很多故事,其中我记忆犹新的是《红门门《细马》和《药寮》。在《红门》这个故事中讲述了杜小康一家在麻油地是最有钱的,他家开了一个杂货店。杜小康不但成绩好,而且别人没有的东西他都有,比如说皮带、自行车等,还有一次老师让全班同学带镰刀,有许多同学都没有钱买,他一个人拿来几十把镰刀给了他们。但好景不长,因为他爸在油里渗了。水,弄得破产了。只好卖鸭放鸭,让鸭生蛋换钱,但鸭进了别人的鱼池,吃了鱼苗,最后只剩下了几个鸭蛋也送给了桑桑,他有摆摊卖文具之类的东西,看到这里我觉得杜小康是一个非常善良、勇敢,敢于去挑战现实的人。

  《细马》讲述了邱二爷家没孩子你是到大哥那里养了一个最小的儿子细马。细马只会说江南语,到了学校很难和同学沟通,天长日久,她就不去上学了,在细马眼里邱二爷很喜欢他。又一次细马惹怒了二妈,二妈赶细马回老家,事有凑巧,正赶上洪水泛滥,淹没了他的家,邱二爷生病了,细马卖树给他看病,厄运接二连三地缠着邱二爷家,细马就改变了回老家的主意。但没过多久邱二爷走了,邱二妈发疯了,细马不顾艰辛终于找到了邱妈。从此两人相依为命,系马放羊攒了一笔钱为邱妈建起了一个大房子。这真不会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药寮》里讲了桑桑把爸爸奖到的本子撕了,爸爸很生气,打的桑桑有了肿块,后来病情越来越重,父亲百般呵护她也无济于事,最后得知有一高人能看好这个病,父子俩千里迢迢、日夜兼程地跑过去,桑桑终于获救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父爱如山的道理。

  《草房子》是一本精彩的书里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的东西,你一定要去看看喔!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德行是不可分割的:是则是,非则非,一点都不能含糊。”人这一生最重要的就是要懂得如何做人。而做人要从孝悌来入门——古人深知这样的道理,于是他们传承给我们一些最宝贵的做人经验,而这些都记录在《弟子规》里。《弟子规》这本书出自于孔子的笔下。这本书主要是围绕着“孝心,孝言,孝行”而创作的一本古诗词。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让我先来说说“孝心”吧!孝就是孝敬的意思,心就是我们的爱心,而孝心的意思就是说我们要有一颗孝敬尊重长辈的心。

  我们时时刻刻要考虑到父母和长辈地感受,想着要为他们做些什么。愉快而迅速地完成我们需要做得事。 “孝言”是说:我们在对长辈、父母、同学、朋友说话时一定要文明用语,这样的话别人就会认为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我认为每天对爸爸妈妈说的四句话是每位同学必须具备的:

  1. 早上起来对爸爸妈妈说声:“早上好”

  2. 到了学校对爸爸妈妈说声:“再见”

  3. 回到了家对爸爸妈妈说声:“我回来了”

  4. 睡觉前对爸爸妈妈说声:“晚安”如果你做到了并且对爸爸妈妈说了,这样的话爸爸妈妈就会认为你已经长大了,而且会很开心。

  希望大家可以说好这四句话,让文明语言在我们的生活中开始传播吧! 除了“孝心,孝言”还有“孝行”;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孝敬老人,爱护比我们年龄小的弟弟妹妹们。在长辈们累的时候,我们可以为他们捶捶背,或是帮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弟弟妹妹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可以去帮助他们。我们要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对“孝心,孝言”“孝行”地理解。 孝是无所不适的,社会不能没有孝,生活中更不能没有孝。凡事孝为先,没有孝就什么都做不好。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分一秒做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心得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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