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

首页 / 工作方案 / | 2023-02-28 00:00:00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1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县***门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促进***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同意,决定对全县卫生监督部门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一、专项执法监察的任务、内容和重点

  (一)监察任务

  对上级部门以及县委、县**关于卫生监督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执行及监管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二)监察重点

  重点检查20xx年至20xx年4月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促进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二、专项执法监察的时间安排

  (一)5月,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本级20xx年至20xx年4月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二)6月至8月,县监察局会同审计局及部分特邀监察员、民评代表等对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三)9月,县监察局专项执法监察组对***门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进行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书面向县**和市监察局报送监察工作情况。

  三、专项执法监察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上下联动。要加强各级监察机关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健全自下而上的检查机制和上下畅通的.结果应用机制。主动报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好做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总结,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善于借力合力。监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及部门的领导与支持,落实立项报告制度和监察结果报告制度;加强沟通,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有效整合监察力量。

  (三)发挥监察优势。要善于和敢于发现乱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依纪依法进行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取得较好的惩防效果。

  (四)注重总结提升。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注意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认真核实信访举报材料,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2

  一、检查目的

  早期发现目标疾病、职业病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二、体检对象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满一年以上劳动者涉及粉尘作业(等)、有害化学物(等)、物理因素(等)、特种作业(等)等均为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对象

  三、体检时间及流程

  1.体检时间: 年 月 日 上午 8点

  地点:宜昌市疾控中心门诊部209室(夷陵路254号),联系电话6922632

  2.体检流程

  1)凭本人身份证到体检中心209室读取身份信息后登记,打印指引单和条码。

  2)按指引单上体检内容前往相应科室进行各单项检查,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3)体检结束后将指引单反面《职业史调查表》逐项填写完整后返回209室。

  ※温馨提示:1)体检当天需09:30前空腹抽血。

  2)检查听力者体检前应脱离噪声环境12小时至24小时。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搞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我处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解决我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动”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实现全处职业病防治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重点任务

  检查范围为全处范围内的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整治的重点为:

  (一)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立即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

  (二)企业必须依法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三)企业必须对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评价,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四)企业必须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应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雇用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

  (五)企业必须对从事接触粉尘危害作业的员工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对已确诊为尘肺病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六)企业必须对上岗前的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及后果的告知,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购买社保、医保、工伤等保险。

  (七)企业有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防尘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八)企业存在其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村(居),各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处直各部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应精心组织,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技术指导,促进企业自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三)强化执法检查,落实企业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行动,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逾期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发挥工会作用,排查治理隐患。工会组织要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企业落实“五个一”和“一个备”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组织发动职工参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促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阅读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1)

——健康检查制度 (菁华5篇)

健康检查制度1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

  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

  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断医师签名。

  4、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5、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健康检查制度2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健康检查制度3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健康检查制度4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健康检查制度5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

  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

  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断医师签名。

  4、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5、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2)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1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县***门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促进***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同意,决定对全县卫生监督部门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一、专项执法监察的任务、内容和重点

  (一)监察任务

  对上级部门以及县委、县**关于卫生监督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执行及监管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二)监察重点

  重点检查20xx年至20xx年4月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促进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二、专项执法监察的时间安排

  (一)5月,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本级20xx年至20xx年4月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二)6月至8月,县监察局会同审计局及部分特邀监察员、民评代表等对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三)9月,县监察局专项执法监察组对***门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进行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书面向县**和市监察局报送监察工作情况。

  三、专项执法监察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上下联动。要加强各级监察机关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健全自下而上的检查机制和上下畅通的结果应用机制。主动报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好做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总结,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善于借力合力。监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及部门的领导与支持,落实立项报告制度和监察结果报告制度;加强沟通,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有效整合监察力量。

  (三)发挥监察优势。要善于和敢于发现乱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依纪依法进行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取得较好的惩防效果。

  (四)注重总结提升。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注意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认真核实信访举报材料,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搞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我处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解决我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动”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实现全处职业病防治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重点任务

  检查范围为全处范围内的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整治的重点为:

  (一)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立即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

  (二)企业必须依法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三)企业必须对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评价,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四)企业必须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应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雇用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

  (五)企业必须对从事接触粉尘危害作业的员工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对已确诊为尘肺病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六)企业必须对上岗前的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及后果的告知,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购买社保、医保、工伤等保险。

  (七)企业有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防尘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八)企业存在其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整治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村(居),各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处直各部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应精心组织,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技术指导,促进企业自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三)强化执法检查,落实企业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行动,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逾期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发挥工会作用,排查治理隐患。工会组织要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企业落实“五个一”和“一个备”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组织发动职工参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促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3

  一、检查目的

  早期发现目标疾病、职业病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二、体检对象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满一年以上劳动者涉及粉尘作业(等)、有害化学物(等)、物理因素(等)、特种作业(等)等均为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对象

  三、体检时间及流程

  1.体检时间: 年 月 日 上午 8点

  地点:宜昌市疾控中心门诊部209室(夷陵路254号),联系电话6922632

  2.体检流程

  1)凭本人身份证到体检中心209室读取身份信息后登记,打印指引单和条码。

  2)按指引单上体检内容前往相应科室进行各单项检查,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3)体检结束后将指引单反面《职业史调查表》逐项填写完整后返回209室。

  ※温馨提示:1)体检当天需09:30前空腹抽血。

  2)检查听力者体检前应脱离噪声环境12小时至24小时。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3)

——健康检查制度范本10份

  健康检查制度 1

  一、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

  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健康检查制度 2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健康检查制度 3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健康检查制度 4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生,实*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一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后。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7、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8、每天早上上岗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健康检查制度 5

  一、新入园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二、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三、幼儿晨间检查

  1、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2、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做晨间检查,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求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由保健老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四、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老师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五、教职工体检制度

  1、幼儿园职工来园工作前必须到大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胸透、肝功类,以及**分泌物检查,粪便检查,炊事员必须到市或区卫生监督所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园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为100%,体检中发现疾病积极治疗,发现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医院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如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精神病等,有损幼儿健康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健康检查制度 6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

  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

  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断医师签名。

  4、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5、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健康检查制度 7

  (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

  (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七)人事室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的参考。

  健康检查制度 8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

  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

  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断医师签名。

  4、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5、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健康检查制度 9

  一、新入园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二、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三、幼儿晨间检查

  1、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2、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做晨间检查,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求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由保健老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四、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老师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五、教职工体检制度

  1、幼儿园职工来园工作前必须到大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胸透、肝功类,以及**分泌物检查,粪便检查,炊事员必须到市或区卫生监督所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园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为100%,体检中发现疾病积极治疗,发现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医院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如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精神病等,有损幼儿健康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健康检查制度 10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4)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菁选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 炊管人员的`管理;

  2. 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 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 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此次检查是落实***、省、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市委***5月27日的安全工作讲话精神,按照市运管处《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5.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为确保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我区“四类事故”、“四种伤害”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切实地、强有力地措施,加强源头管理,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把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制订我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方案。通过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使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检查治理的重点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货运场站。

  (一)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4)对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 。

  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

  (5)车辆经营许可与装载货物匹配情况;对普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6)车辆载重情况;

  (7)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

  (8)危险品运输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情况。

  (二)客运专项检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客运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客运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对客运车辆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5)客运安检员、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客运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

  (三)货运场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库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库场及铁路专用道线取得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10)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1)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路障、进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12)企业签订《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责任书》情况。

  四、时间安排

  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为期1个月(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6月1日起至6月10日,各行业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查找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检查排查档案,并及时向辖区运管所上报隐患

  整改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自6月11日至6月20日,运管局各职能科室会同各运管所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坚决完成安全检查治理工作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自6月21日至7月1日,局各职能科室、所将检查治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报局法制科,将我局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汇总后上报市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在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运输、存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各辖区所和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检查治理抓细、抓实、抓好。

  3.加强协调,搞好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所和企业要加强相互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年一度的水利秋冬修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迎来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0月中旬到11月底对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作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是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资质等级、安全许可的有效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培训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等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持证上岗;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二)河道采砂作业。重点检查采砂是否有相关作业许可证照;采、运船只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应急保障物资是否到位;采、运、停安全保障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编制。

  三、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谢雪武

  副组长:张智勇雷思军毛常春**李依芳

  马启悦吴建光

  组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

  四、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检查由局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紧密配合,分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两个专项检查小组。

  (一)在建水利工程专项安全检查。水利股牵头,防汛办、安监股、农电股、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配合。

  (二)河道采砂专项安全检查。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牵头,防汛办、安监股配合。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10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责任单位对所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局安监股。

  (二)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5日)。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的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逐个销号。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吸取经验教训,巩固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局安监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活动的工作,局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

  (二)突出重点、严厉执法、提高效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人们关心的热点,突出重点抓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要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把检查、整改、执法和“打非治违”行动及“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需停工、停业、停产的要坚决停下来,绝不能留任何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一定要在可控状态,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尤其要突出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督办的结果必须经督查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严格问责。要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抓好“两个主题责任”的落实,强化干部职工“末级责任”的落实。要通过本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行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工作引导和警示教育。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排查我镇各安全生产行业内的各类隐患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小组及检查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下面分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水利(塘、库、堰)防汛、森林防火、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食品药品加工经营的单位、企业、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段监管的企业和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四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建筑消防、场镇人口集中点等方面安全检查。

  第五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用电及线路、天然气及管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安排

  从6月20日至9月2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自查(6月20日至6月30日)

  镇工作小组摸清家底,制定方案,企业和业主开展自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整治隐患(7月1日至8月31日)

  镇五个检查组,全面检查本镇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回头君”,建立长效制度(9月1日至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单位、企业、业主整改到位,并对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建立考核机制。

  根据分公司通知要求,结合我项目部今年在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现将“春检”计划安排如下:

  一、我项目部现在建工程情况:

  李庄物流基地、蓝焰煤层气出库、潘庄风井场地大型设备、三水沟加压泵房混凝土机械,临电线路。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5)

——疫情期间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案菁选

疫情期间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心理状况,为更好帮助全校学生以更积极的心态投入开学复课后的校园学*,进一步促进学生科学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方法,形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引导学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增强耐挫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决定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奠基幸福人生

  二、活动宗旨

  通过集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2—6月

  四、活动内容

  (一)注重衔接,全面排查分析学生心理状况。

  学校要提前分析研判学生可能存在的适应不良问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开展疫情防控、生命安全、卫生健康等主题的`“复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积极引导学生总结、分享居家学*生活期间的学*体会和成长感悟,增强学生对未来的期待和信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采用学生自我报告、日常观察、访谈、心理绘画或其它专业心理评估等方式,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全面摸底,筛查学生心理问题,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问题。心理排查应坚持尊重学生隐私、遵循保密原则,关注疫情对学生心理状况影响可能存在的长期性和隐蔽性。

  (二)创新形式,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

  学校要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通过举办“心理专家心理讲座”、手抄报、同伴互助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向自制力好、意志坚强的同学学*,促进自我成长。各学科教师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渗透。

  (三)关注差异,针对不同年龄特征和学段特点提供心理指导。

  学校和教师要注重结合学生的不同年龄特征、不同学段特点与个性差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小学阶段,以组织开展游戏或心理拓展活动为主,在游戏、活动中鼓励学生表达,指导学生学会识别情绪并加以调节;针对毕业年级学生,要提供教育、教学和心理的全方位支持,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提供考前情绪指导,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和团体心理辅导,引导学生调节身心状态,树立信心,积极备考。

  (四)实施干预,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

  学校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完善心理危机预防、识别、干预、转介机制,搭建心理危机干预的服务*台,促进心理危机干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别关注在疫情期间出现沉迷电子产品或行为偏差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干预性心理辅导,开展行为矫正,协助其回归正常学*生活。特别关注情绪波动较大的学生,提供陪伴性心理辅导,建立同伴互助小组,协助其接纳和调节自己的情绪,促进其转变认知、优化心态。

  (五)加大宣传,增强学生心理正能量。

  学校要及时向学生传递权威政策信息,提高信息辨别和独立思考能力,降低焦虑情绪。通过学*疫情期间身边优秀榜样事迹、抗疫斗争中各战线表现突出人员等,帮助学生汲取正能量,塑造积极向上的成长型思维,增强自信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手段,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以及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沟通指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学校要畅通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知识及方法,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和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进一步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七)长远谋划,扎实推进,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学校要结合新形势,系统谋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心理辅导室等硬件建设,注重全体教师、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业务水*和能力的提高,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开展,活动内容要丰富、针对性强,紧密结合疫情给学生带来的影响,贴*学生的学*生活实际;形式要多样,增强活动吸引力;参与要广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注重实效,打造品牌。

  学校在开展活动时,要紧密结合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寓教于乐,注重实效,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要注重品牌活动的创建,积极打造活动精品,使之持续开展,常做常新;要注意积累相关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重视总结,提炼成果。

  活动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工作。各班要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和成效,提炼优秀成果,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对暂时不能复课的学生,学校要密切关注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通过线上心理辅导、线上心理主题班会等形式,指导学生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保持良好的心态,提升学*效果。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防控防指[2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教办学函[20]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

  第二级:疑似患者;

  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

  第四级:普通大众。

  二、具体实施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x月xx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xx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x省、x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x省、x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x省、x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x省、x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x省、x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x省、x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xx防控防指[xx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xx教办学函[xx20]xx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第二级:疑似患者;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第四级:普通大众。

  二、具体实施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xx”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xx”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xx。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师生如何做好自我心态调控至关重要。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和家长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保持健康心态,结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特制订《xx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卫健委20xx年1月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肺炎机制发[xx20]xx号)的有关要求,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全市中小学20xx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心理教师指导师生加强心理防护工作,引导师生和家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休闲与学*活动,学会自我调节与放松,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应对疫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衡。

  三、干预人群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级人群:疫情感染的'师生(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师生直系亲属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师生(密切接触者、疑似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师生。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师生、易感师生。

  四、建立领导小组

  为保证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落到实处,整合学校领导和心理学科队伍等力量,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心理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心理健康教师(xx)、全体班主任(xx)。

  (一)区域负责:由xx具体负责。

  (二)主要分工: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班主任、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班主任负责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由班主任将情况汇报学校疫情防控小组,报鹿建*老师处。

  (三)具体分工:

  1、组长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掌握学生基本情况。

  3、心理教师接受电话来访,进行心理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心理健康教研组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5、心理干预结束后,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观察和随访。

  五、强化具体措施

  (一)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宣传教育

  为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研组、体育组,利用学校事务群和班主任群发布防护宣传视频、心理健康辅导视频、居家锻炼动作及饮食计划等权威宣传资源,鼓励教师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以积极心态应对疫情。

  班主任及时将资源转发至家长群,通知家长了解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保持和谐友好的亲子关系等科普知识,例如定期推送10节合肥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微课,主题涵盖家长关注的典型话题,如面对疫情,如何做好心理防护?如何安抚恐慌情绪?如何增进亲子关系……引导、帮助广大家长理性面对并解决现实的心理困扰及问题,科学、适度安排学*、生活和锻炼,以确保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二)加强家校沟通,做好早期预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师生心理干预工作。班主任作为学生信息第一收集人,德育处要求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摸底,实行“一对一”服务制度,通过班级QQ群、电话、视频等途径与学生主动沟通,明确班级学生动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变化,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保持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爱护,一旦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主动进行心理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开学后,根据疫情变化趋势,面向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联合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心理微课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和教学有序开展。

  (三)提供心理援助,进行危机干预

  依托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适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视频,开放心理热线电话等方式,为全校师生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等心理援助服务。如果发现仍然无法调整对方的情绪,学校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转介专业机构,以实际行动去改变自己当前的状态。

  六、强调应急心理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应急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干预过程中,指定专人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填写合肥市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上报表(附件2)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我校制订了《2022年xx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通心理咨询热线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开通针对疫情的心理支持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二、提供针对性心理服务

  为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要求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三、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网络*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四、拟定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咨询室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热线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在这个特殊的假期,每一位学生不仅要面对严峻疫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还要应对在线学*的挑战。复学以后,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的心理“复位”,是摆在所有学校和每一位心理健康教师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复学后建立三级预防机制,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三个方面协同开展,系统推进。

  二、紧抓契机,开展生命教育辅导

  不经历生死,难以真正理解生命的可贵和价值。在这次抗疫战争中,无数医护人员、民警、防控人员和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奋战抗击在一线,成为最美“逆行者”,生动体现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切都深深感动着包括所有学生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心。经历过这样的全民战疫之后,学生对生与死的体验深刻,这正是引导学生思考、探寻人生意义的窗口期,是青少年学生人生意义辅导的大课堂。通过开展有关生命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探索生命的本质,理解生命的价值,珍爱生命,将生命中的爱和潜能充分展现出来。

  三、营造积极心态,提升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传染病疫情迅速蔓延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广大中小学生带来了恐慌情绪。当前,中小学生的'积极心态对自身健康和疫情防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积极*和的心态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增强对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表明,情绪状态可以直接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情绪低落、忧郁,会导致免疫功能的下降。相反,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会提升免疫系统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心态可以使人提高警惕,做到自觉防护,阻断病毒的传播,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疫情危机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利于培养学生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四、个别和团体辅导相结合

  抗疫情期间,学生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部分学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紧张、焦虑、恐惧、忧郁、丧失兴趣、敌对、自卑和失眠等。因此,迫切需要精准分析,实施个性化的心理辅导。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包括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

  五、排摸重点,开展危机干预

  复学前期,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只有早发现,早干预,才能帮助学生迅速摆脱困扰,克服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

  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循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

  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疫情心理疏导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组长:统筹管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副组长:协调心理健康负责人(刘倩倩)及各科室、班主任、科任教师对于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关工作。

  组员:

  1、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2、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1、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2、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刘倩倩老师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二、心理疏导的对象: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及家长。

  三、心理疏导的方式:

  (一)、*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台,引导我校师生及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及时关注情绪,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及家长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刘倩倩)、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及家长做好服务。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刘倩倩)、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及家长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戒者进行电话咨询(电话:4034819。),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四、心理疏导内容:

  1、疑似感染师生: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5)、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戒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及家长: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3)、对交流、适应性行为进行指导,引导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积极的自我对话、正念冥想、行为放松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适度选择娱乐活动,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沉迷上网等);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五、心理疏导流程: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心理辅导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疫情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5、后期跟踪

  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6、危机处理

  一旦发现在校期间,我校师生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隔离并送诊,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做好消毒工作。师生住院要有医院证明,同时做好跟踪记录。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工作目标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衡。

  四、工作目标人群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6)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汇总5篇

  一、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二、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五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三、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人员体格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备注: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入园检查。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定期体检。每半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ⅱ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工作人员每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一、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

  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一、新生入园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两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预防接种等。对离园超过三个月幼儿,返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家长配合保健医建立完善的幼儿健康档案,按要求及时反馈幼儿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资料。领取借阅健康档案资料,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

  三、积极配合每天入园晨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情况,家长有义务配合带孩子去医院诊断或隔离观察,并及时向老师反馈病情。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防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四、在园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每年检查1次听力;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五、幼儿缺勤须提前向班级老师请假,病假说明病因。请假超过三天(包括三天,节假日不算)返园须到保健室开具"三天返园健康证明"后方可进班。

  六、如幼儿患传染性疾病,须按规定离园隔离治疗21天,痊愈后须持相关医院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园。

  七、为保证幼儿在园安全,不能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入园。

  八、一日活动中教师或保育员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通知家长后,家长有义务配合接回幼儿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断治疗。

  九、有在园内过生日需求的幼儿,为保证幼儿饮食安全,请家长所带蛋糕及食品须在知名大品牌店购买,并提供当日购买凭证,并在食堂留样48小时。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7)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汇总5篇

  一、工作目标

  1.配合开展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造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三同时”审查工作,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职业病防护措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分部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工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有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

  3.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开展各部门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律的情况,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查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报告,按照作业场所与评价规范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把监测结果与评价结果存入档案,并同时向全体职工公开。

  二、工作内容

  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3.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客观、真实的告知职业危害情况;

  4.年内继续按要求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予以完善;

  5.继续完善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监测报警装置的配置,并做好相关装备的维护保养;

  6.加强职工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7.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

  8.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工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专兼职职防人员,在上级单位及分部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治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防治水*,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3.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开展各部门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律的情况,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查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考核指标

  1.法规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员工因工死亡率为0;

  3.员工因工重伤率为0;

  4.员工职业病患病率0;

  5.员工健康安全满意率≥80%;

  6.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100%,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五、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各项监督监测等健康监护工作。在职防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工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监护工作,针对职业病危害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3.设立职业危害防治专项资金,加大职业危害资金投入,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专项资金计划由安环部落实,其他产生费用由财务部负责解决,资金使用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六、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为保障分部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工区,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益。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及“一报两检”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形成“用人单位负责,**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具体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6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从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责任,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典型,对经查证属实的职业危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把职业健康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三)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好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要严格责任追究制,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行政问责制,对不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以文件的形式,确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者指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细化管理责任。

  (二)健全管理制度。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的13项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要把企业内部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车间、班组,并要签订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书。

  (三)加大摸底申报工作力度。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8)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制度优选【五】份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食品卫生安全和就餐师生生命健康与安全。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心理素质、健康的身体和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以及高度的责任感。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经由国家卫生防疫机构体检颁发的当年的有效《健康证》。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与具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要求的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四、学校聘用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各类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时,应立即脱立工作岗位,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分配等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六、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高跟鞋或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上班期间女员工不准涂指甲油、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戴厨师帽。

  七、学校分管领导或食堂承包人要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违反第四、五、六条的有关人员要及时处理。

  八、学校聘用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要妥善保管本人《健康证》原件,同时将复印件交食堂分管领导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

  2、经常学*《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知识,每年进行培训和考核。

  3、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复核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4、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蝇、无鼠、无蟑螂,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采购、运输、保管、加工、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筵*、菜肴由小样48小时。

  6、做到食品工(用)具和加工、储存生熟分开。

  7、保持案板、菜厨、绞肉机等工具的清洁卫生,泔水、垃圾的容器加盖并及时清除。

  8、餐具、茶具容器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洁。

  9、食品储存做到封盖分架,隔墙离地,容器加盖有标签,先进先出,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杂品、药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10、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在加工场所吸烟、进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外出或上厕所,进岗前便溺后洗手消毒。

  11、严格检查考核实行奖罚。

  A、食品卫生: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B、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C、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D、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或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第一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第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第三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第四条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第五条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由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由学校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第六条健康证到期而未续办的人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七条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工作方案菁选(扩展9)

——食堂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优选【五】篇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所有食堂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并从事餐饮工作。

  四、食堂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伙管办应立即辞退。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食堂管理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唑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或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生,实*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一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后。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7、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8、每天早上上岗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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