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

首页 / 工作总结 / | 2022-10-27 00:00:00 工作总结,实*

实*律师工作总结1

  元旦将至,20xx年将画上句号,距离我取得实*律师身份也逾半年。在这过去的一年中,生活和工作的变化自不必说,最主要的是随着身份的转变而带来的许多不同。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我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只能在年关将至时回顾一下过往,以求不忘初心,方能始终。

  一、毕业前的焦虑

  毕业前半年历来是一段难熬的时期,已经定下工作的恨不能提早答辩,没有找到工作的则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久久不能*静,我就属于后者。二月的时候,我仍然在某top所实*,期望着能够留下来,但是其实已经知道希望不大,每年想进顶尖律所的人那么多,哪会轮得到我?于是我一方面小心翼翼的完成着主办律师交代的事务,在保证不犯低级错误的前提下争取有一点出彩的地方,希望能够打动他们,为我能够留下增加一点可能性。同时,我与同样处于焦虑状态的其他人一样,日日徘徊于legalboats等专业论坛,看到别人发的某某顶尖所笔试面试经验犹如看到救命稻草,看了无数遍,以至于后来的所谓“top5律所”的笔试我都觉得so easy。我每日除了实*工作外就是泡在网络上,希望能够捕捉到什么好的就业机会。最丧心病狂的时候见到招人的律所就投递简历,根本来不及去了解对方的底细。似乎有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挫败感。那时候看到手机上响起021开头的座机号码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大多数律所给通知笔试或者面试都喜欢用座机,其实大部分的来电都是推销房产或者保险,但我仍然满怀希望地期待着。后来,得到一个去另一家top所笔试的机会,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也得知只要能通过笔试我就能留下,所以我发挥得很好,笔试成绩远高于这家所的及格线。但是,由于某些意外事件,我并没有进入这家律所,这是我一直耿耿于怀的。

  在毕业前的将*半年时间里,我参加过十几家律所的笔试面试,基本上都倒在面试这一关,直到临*毕业我仍然没有找到工作。我的心态到这个时点已经完全坏掉了,我内心一直比较傲娇的在*最顶级的几家律所的实*经历,这时候反倒成为我的一个笑柄,找不到工作,曾经在那实*过顶个球用。

  现在回想一下那时候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多半是源于自己过高的期望值和自身能力不相匹配,能够进入顶尖所实*的经历使得我对自己高看了一眼,一直着眼于如何进入顶尖律所,殊不知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进去的,也不是每家顶尖所都适合所有人。更主要的是源于一种内心的虚荣心,每个行业都有一些知名的企业,就像做软件的都觉得在微软、甲骨文等工作是一种荣誉,做IT的都希望进入百度、腾讯一样,做律师这行的大家都盯着那些顶尖所,我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心态,放弃了挺多机会,以至于断了自己的后路,差点赋闲在家。从我找工作的教训可以看到,现在的法学院学生其实浮躁的比较多,对自己的定位不清,要么眼高手低,要么不切实际。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那些顶尖的律所,找工作跟找对象其实很像,双方彼此喜欢并且合得来才是最重要的,希望各位师弟、师妹引以为戒,切忌像我一样“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二、开始北漂、正式入职

  可以说是阴差阳错也可以说是命中注定,从未想过会离开上海的我竟然在一个电话后收拾行李、退了住房来了北京。这是我第一次来北京,第一印象并不好,觉得北京的楼没有上海的高,北京的空气没有上海的好,虽然各种不如意,但是有了一份律师助理的工作,让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就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第一天来到地*线(我现在工作的律所)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一直不明白一栋小楼一二层都是餐厅,三层竟然是个律所。还未坐定就被告知要开始笔试,没过多久师兄搬来一台电脑,题目已经保存在桌面上,我当时在想,我经历过那么多大所的笔试,根本没把笔试当回事。当我打开试卷时,傻眼了。一份最高院的判决书,除了篇幅有点长以外,我已经记不清它的其他特点。记得当时答题的要求是评析该份判决书,我凭借我浅薄的民商法知识乱答一气,草草收场。紧接着通知我旁听一个案件分析会,我傻呵呵的去了会议室,也没有主动端茶倒水的觉悟,发现会议室坐着各大高校的著名学者,连__老师也来了,与会内容就是刚才考我的那个案例,这个案子不仅是真实的,而且还是律所正在办理的,会议还没开完我就已经知道我的笔试肯定挂了。当晚师兄就给我打电话,说老板看了我的答卷非常的生气,觉得我简直非常差劲。好在师兄替我说了很多的好话,老板才决定给我一次补考的机会。现在想想,老板能够收留我真是我的幸运。

  后来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留下来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就转正了,正式成为一名实*律师。在我成为实*律师这半年里,我犯了很多错误,我把它们写出来,一方面是为了反省,另一方面也是让其他的像我一样刚出道的实*律师引以为戒。我这半年中所犯错误主要有下面几项:

  错误一:不喜欢动笔。

  每次开会我都干巴巴的坐在那儿听着,从来不带记录的,都指望着事后看看其他同事的记录就好。老板多次就这一问题批评过我,他强调:“动手能力是一个律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素质,你不喜欢动笔就写不好法律意见书,写不好法律意见书你也就不用出庭了。”经过老板三次教诲之后,我开始着手改正,逢开会必记录,逢讨论案例必记下各家观点,后来团队办了“法治地*线”的微信公众号后,我就通过写文章来锻炼自己的动笔能力,现在据老板说,我有一些提高了。

  错误二:做案子不上心。

  在我刚入职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老板就带着我去谈一个很大的案子,我第一次直面当事人,准备各种材料,但是我并不上心,在出差的过程中一有空就跑到当地去“入乡随俗”,将案子的事抛之脑后,导致老板召唤我回酒店写文书的时候我还在距离酒店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地方欢快的吃着火锅唱着歌。做案子不上心,经常文件找不到或者不知道放哪里去,是很严重的问题。我一位曾经做过法官的师兄告诉我,在法院,如果把案卷(特别是刑事案子)弄丢了是要被开除的,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严重。

  错误三:粗心大意。

  作为律师,粗心大意的毛病是绝对不能有的,有的法律意见书动辄有一堆错别字,发到客户那边肯定会留下很坏的印象,而我就是一个粗心大意的典型。有次跟老板一起出差,客户开车送我们去机场,随行的还有一起乘机的老板的几位朋友,快到机场的时候,司机问我是T2航站楼还是T1航站楼,我凭借之前多次往返的经验和印象,斩钉截铁的说T2航站楼,老板又跟我确认了一遍,我过于自信自己的记忆仍然给出T2航站楼的肯定答复,于是司机就送我们去了T2航站楼,此时离办理取票结束只剩不到20分钟。我立马冲进去办票,结果被告知我们全部是在T1航站楼,我才意识到我犯了大错。我悻悻地出了航站楼,去跟老板讲了这个“晴天霹雳”,老板把我臭骂了一顿,还好两个航站楼距离不算太远,否则因为我的粗心大意会耽误大家的行程。

  以上我简要的列举了这半年我犯的比较典型的错误,希望各位同行引以为戒。

  三、改变与展望

  经过这一年,特别是来北京的这半年,我改变了很多,从学生转变为律师既是一种社会角色的改变,也意味着行事风格的转变。从原来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法学院学生到需要“面面俱到,殚精竭虑”的律师身份的过度,过程是艰难的也是有挑战性的,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你收获的不只是知识和技能的积累,更重要的是学会培养成为一名职业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经过半年的转变,我已经慢慢适应了我的新身份,也开始展望我的后续工作前景。我相信,在不久的某一天,我能够很骄傲而非傲娇地说一句“我是一名很专业的法律人”。

实*律师工作总结2

  元旦将至,20xx年将画上句号,距离我取得实*律师身份也逾半年。在这过去的一年中,生活和工作的变化自不必说,最主要的是随着身份的转变而带来的许多不同。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我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只能在年关将至时回顾一下过往,以求不忘初心,方能始终。

  一、毕业前的焦虑

  毕业前半年历来是一段难熬的时期,已经定下工作的恨不能提早答辩,没有找到工作的则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久久不能*静,我就属于后者。二月的时候,我仍然在某top所实*,期望着能够留下来,但是其实已经知道希望不大,每年想进顶尖律所的人那么多,哪会轮得到我?于是我一方面小心翼翼的完成着主办律师交代的事务,在保证不犯低级错误的前提下争取有一点出彩的地方,希望能够打动他们,为我能够留下增加一点可能性。同时,我与同样处于焦虑状态的其他人一样,日日徘徊于legalboats等专业论坛,看到别人发的某某顶尖所笔试面试经验犹如看到救命稻草,看了无数遍,以至于后来的所谓“top5律所”的笔试我都觉得soeasy。我每日除了实*工作外就是泡在网络上,希望能够捕捉到什么好的就业机会。最丧心病狂的时候见到招人的律所就投递简历,根本来不及去了解对方的底细。似乎有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挫败感。那时候看到手机上响起021开头的座机号码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大多数律所给通知笔试或者面试都喜欢用座机,其实大部分的来电都是推销房产或者保险,但我仍然满怀希望地期待着。后来,得到一个去另一家top所笔试的机会,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也得知只要能通过笔试我就能留下,所以我发挥得很好,笔试成绩远高于这家所的及格线。但是,由于某些意外事件,我并没有进入这家律所,这是我一直耿耿于怀的。

  在毕业前的将*半年时间里,我参加过十几家律所的笔试面试,基本上都倒在面试这一关,直到临*毕业我仍然没有找到工作。我的心态到这个时点已经完全坏掉了,我内心一直比较傲娇的在*最的几家律所的实*经历,这时候反倒成为我的一个笑柄,找不到工作,曾经在那实*过顶个球用。

  现在回想一下那时候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多半是源于自己过高的期望值和自身能力不相匹配,能够进入顶尖所实*的经历使得我对自己高看了一眼,一直着眼于如何进入顶尖律所,殊不知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进去的,也不是每家顶尖所都适合所有人。更主要的是源于一种内心的虚荣心,每个行业都有一些知名的企业,就像做软件的都觉得在微软、甲骨文等工作是一种荣誉,做IT的都希望进入百度、腾讯一样,做律师这行的大家都盯着那些顶尖所,我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心态,放弃了挺多机会,以至于断了自己的后路,差点赋闲在家。从我找工作的教训可以看到,现在的法学院学生其实浮躁的比较多,对自己的定位不清,要么眼高手低,要么不切实际。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那些顶尖的律所,找工作跟找对象其实很像,双方彼此喜欢并且合得来才是最重要的,希望各位师弟、师妹引以为戒,切忌像我一样“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二、开始北漂、正式入职

  可以说是阴差阳错也可以说是命中注定,从未想过会离开上海的我竟然在一个电话后收拾行李、退了住房来了北京。这是我第一次来北京,第一印象并不好,觉得北京的楼没有上海的高,北京的空气没有上海的好,虽然各种不如意,但是有了一份律师助理的工作,让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就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第一天来到地*线(我现在工作的律所)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一直不明白一栋小楼一二层都是餐厅,三层竟然是个律所。还未坐定就被告知要开始笔试,没过多久师兄搬来一台电脑,题目已经保存在桌面上,我当时在想,我经历过那么多大所的笔试,根本没把笔试当回事。当我打开试卷时,傻眼了。一份院的判决书,除了篇幅有点长以外,我已经记不清它的其他特点。记得当时答题的要求是评析该份判决书,我凭借我浅薄的民商法知识乱答一气,草草收场。紧接着通知我旁听一个案件分析会,我傻呵呵的去了会议室,也没有主动端茶倒水的觉悟,发现会议室坐着各大高校的学者,连XX老师也来了,与会内容就是刚才考我的那个案例,这个案子不仅是真实的,而且还是律所正在办理的,会议还没开完我就已经知道我的笔试肯定挂了。当晚师兄就给我打电话,说老板看了我的答卷非常的生气,觉得我简直非常差劲。好在师兄替我说了很多的好话,老板才决定给我一次补考的机会。现在想想,老板能够收留我真是我的幸运。

  后来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留下来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就转正了,正式成为一名实*律师。在我成为实*律师这半年里,我犯了很多错误,我把它们写出来,一方面是为了反省,另一方面也是让其他的像我一样刚出道的实*律师引以为戒。我这半年中所犯错误主要有下面几项:

  错误一:不喜欢动笔。

  每次开会我都干巴巴的坐在那儿听着,从来不带记录的,都指望着事后看看其他同事的记录就好。老板多次就这一问题批评过我,他强调:“动手能力是一个律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素质,你不喜欢动笔就写不好法律意见书,写不好法律意见书你也就不用出庭了。”经过老板三次教诲之后,我开始着手改正,逢开会必记录,逢讨论案例必记下各家观点,后来团队办了“法治地*线”的微信公众号后,我就通过写文章来锻炼自己的动笔能力,现在据老板说,我有一些提高了。

  错误二:做案子不上心。

  在我刚入职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老板就带着我去谈一个很大的案子,我第一次直面当事人,准备各种材料,但是我并不上心,在出差的过程中一有空就跑到当地去“入乡随俗”,将案子的事抛之脑后,导致老板召唤我回酒店写文书的时候我还在距离酒店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地方欢快的`吃着火锅唱着歌。做案子不上心,经常文件找不到或者不知道放哪里去,是很严重的问题。我一位曾经做过法官的师兄告诉我,在法院,如果把案卷(特别是刑事案子)弄丢了是要被开除的,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严重。

  错误三:粗心大意。

  作为律师,粗心大意的毛病是绝对不能有的,有的法律意见书动辄有一堆错别字,发到客户那边肯定会留下很坏的印象,而我就是一个粗心大意的典型。有次跟老板一起出差,客户开车送我们去机场,随行的还有一起乘机的老板的几位朋友,快到机场的时候,司机问我是T2航站楼还是T1航站楼,我凭借之前多次往返的经验和印象,斩钉截铁的说T2航站楼,老板又跟我确认了一遍,我过于自信自己的记忆仍然给出T2航站楼的肯定答复,于是司机就送我们去了T2航站楼,此时离办理取票结束只剩不到20分钟。我立马冲进去办票,结果被告知我们全部是在T1航站楼,我才意识到我犯了大错。我悻悻地出了航站楼,去跟老板讲了这个“晴天霹雳”,老板把我臭骂了一顿,还好两个航站楼距离不算太远,否则因为我的粗心大意会耽误大家的行程。

  以上我简要的列举了这半年我犯的比较典型的错误,希望各位同行引以为戒。

  三、改变与展望

  经过这一年,特别是来北京的这半年,我改变了很多,从学生转变为律师既是一种社会角色的改变,也意味着行事风格的转变。从原来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法学院学生到需要“面面俱到,殚精竭虑”的律师身份的过度,过程是艰难的也是有挑战性的,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你收获的不只是知识和技能的积累,更重要的是学会培养成为一名职业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经过半年的转变,我已经慢慢适应了我的新身份,也开始展望我的后续工作前景。我相信,在不久的某一天,我能够很骄傲而非傲娇地说一句“我是一名很专业的法律人”。

实*律师工作总结3

  20xx年11月30日,司法考试成绩一经公布,怀揣律师梦的我便迫不及待地踏上了成为一名正式执业律师的必经之路——实*。至今,在吉林庆合律师事务所一年有余的学*时间里,在指导老师及各位前辈悉心的指导帮助下,我学*并掌握了大量法律实务的具体操作,切实完成了实*阶段的各项学*任务。这是一个从零开始学*法律操作的全新征程,也是一个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回归过程。经过了这样一段时期的全方位技能锻练,深感自己受益匪浅,法律实务得到实质性充实,法律理论也得到进一步夯实。一年的实*生活有颇多的收获与感悟。

  一、对法律职业及律师职业道德的深刻认识

  既然选择了律师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那么在开始步入律师队伍之初就应该对这一行业有个清晰的认识,从根本上理解律师的职业本质。律师行业是法律职业的一种。(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三大主体之一,职业性质较之法官、检察官更具独特性。法官、检察官从事法律职业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而律师从事法律职业代表更多的是公民的私权利,其根本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正因为此,律师有着不同于法官、检察官的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

  首先律师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在此前提下,作为律师还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正义;应当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威的信服与遵守;必须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必须尊重同行,公*竞争,同业互助;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同时还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上述基本准则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对律师所有行为都产生约束作用。作为一名新律师要时刻谨记这些规范,并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地身体力行,使之最终成为自己执业活动中的当然之事。

  二、对各种法律实务的学*心得

  虽然经过了司法考试的系统学*,理论上具备了从事法律职业的

  基础条件,但当自己身临其境地面对庞大而复杂的法律实务时,却是一脸的茫然,不知所措。法律实务有着许多在准备司法考试的学*中没有涉及的知识,比如接待当事人咨询;起诉状、上诉状、阅卷笔录、代理词、答辩词、各种法律合同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看守所会见;*复印案卷;参加庭审;行政机关调档;整理卷宗;结案归档等等。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从点滴学起,切实掌握法律实务的每一环节,并把自己学过的法律理论运用其中,同时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论理解。

  庆幸的是,指导律师尽可能多地通过自己代理的案件教授我各种实务技巧,实*律所也为我的学*提供各种机会与方便,使我在短短一年的实*时间里,掌握了大量的实务操作技能,也使自己有信心去迎接今后执业道路上的各种挑战。现仅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法律文书的撰写

  作为律师需要娴熟地掌握大量的法律文书的撰写,这里我仅就学

  *撰写起诉状来说一下自己的体会。对于从来没有写过诉状的我,指导律师意味深长的一句话真的是受益非浅,至今记忆犹新,“诉状内容不能写太多”,因为诉状中所提出的事实都是需要拿出证据来支持的,陈列太多无关紧要的事实无疑会增加自己的举证难度。一份恰到好处的诉状,应该是既能充分主张权利又能避免不必要的举证。有时候老师不经意的一句经验之谈,会让我少走不少弯路。

  民事起诉状是当事人欲通过法律的诉讼途径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法律文书之一,通过一份起诉状,能够让法院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纠纷的所有的信息,包括主体、请求事项、基本事实等。首先,诉讼主体身份信息。一般来说由诉讼主体中被告方的身份信息来确定管辖法院,而且,被告的确定往往会影响整个案件最终的结果,如果出现被告错误或者遗漏,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其次,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列明直接关系到法院确定具体的案由类别,所以,诉讼请求应概括明了,能突出案件的性质,便于法院确定案由,同时也能提高立案的成功率。最后,概述案件事实与理由。如果说诉讼请求的提练体现的是律师对法律关系的分析与判断能力,那么,案件事实的陈述则更多的体现出律师对法律事实的概括总结及文字表达的能力。一份好的诉状应该运用巧妙的语言来充分表明自己所要主张的权利,同时,又能回避对自己不利方面。不管是多么简单的案子,都应该认真撰写出一份漂亮的诉状,既让当事人能看得懂,又让法官觉得专业。

  2、接待当事人咨询

  个人感觉接待当事人咨询要比学*法律文书的难度大很多,因为当事人所陈述的案件事实是生活事件,律师要把这些事实进行分析处理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再在脑海中搜索对应的法律法规,最后为当事人提供一个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利益的法律方案。此即关于法律适用的内部证成的运用过程。由于当事人所遇到的生活事件林繁复杂,可能是律师没有涉及过的方面,也可能是几个法律关系的交错,这就需要律师不但要有全面的法律知识和广泛的社会知识,更要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能力,这样才有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一个较理想的解答。

  做为律师在接待当事人咨询业务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通过解答咨询做到帮助当事人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和处理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扩大化,为当事人减少诉累,真正做到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此项工作若做不好,有可能出现不该出现的错误,甚至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此外还应该注意几点:第一,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全部事实细节,同时观察其精神状态及情绪反应,目的在于弄清其真实意图。第二,当事人陈述完事实后,对于自己认为关键的情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使整个案件事实尽快明朗化,从而抓住争议焦点。第三,给当事人作出解答,要做到实事求是,符合法律法规,提出的方案要具体可行,语言要通俗易懂,不能不懂装懂,随声附和,更不能有意规避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不合法的意见。对于自己不是十分了解的问题,在没有确实依据的情况下,不能凭借主观臆断而信口开河,可以先不做具体回答,待确定后再做答复,以防给日后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参加庭审

  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庭审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不管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如何充分、详实,如果庭审过程中出现一个小小的疏漏,都有可能前功尽弃。庭审不仅需要律师做好充足的准备,还需要律师做到最好的临场即兴发挥,所以庭审效果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律师个人的综合素质,这需要律师进行不断的摸索锻炼与总结才有可能提高。记得第一次随同老师出*庭审,一个离婚案件,慷慨激昂地读完诉状,一项一项列举完证据后,就不知所措了,尤其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对于对方提出的观点更是不知如何应对,几*呆若木鸡,虽然庭后老师给予了肯定,但心里清楚自己距离独立完成庭审还差有十万八千里,更不要说去驾驭与掌控庭审。

  经过多次庭审锻练,目前总结出自己的一点感悟。仅就民事案件来说,庭审中由于原、被告立场不同,各方律师会有不同的庭审思路及对应节奏。原告主要是围绕自己的诉讼主张发起攻势,多数工作应在庭前就准备充足,证据收集尽量完整,开庭前做好证据目录,针对案件事实分门别类地归纳好证据顺序,力求使自己的诉讼主张在庭审当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而对于被告来说,要想扭转乾坤,如何答辩则至关重要。因为被告的答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法官对案件争议焦点的总结,答辩应该避重就轻并努力把庭审节奏引导到自己的逻辑上来,以达到最终不承担责任的目的。但答辩的内容不能太过具体,应简单明了地直击关键点,具体的事项放在举证或辩论环节去说明。

  不论代理原告方还是被告方,对于庭审来说,律师都应该重点做足两方面的功夫,一是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这方面工作是进行庭审活动的基础,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充分,庭审才有可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包括本案事实、相关法律法规、相似判例等方面都应该了解清楚,重要部分打印备查,做到有备无患。二是庭审现场。一道菜最后好不好吃,关键在于烹饪。庭审过程就相当于做菜的烹饪阶段,无论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如何完备,但如果庭审中出现了任何的一个小疏漏,整个案件可能会一败涂地,回天乏力。庭审从法官宣布开庭始,就该高度集中注意力,做好自己的庭审笔录,在法官进行询问的同时,积极揣摩法官审理思路,因为法官重点关注的问题,很可能是关系法官如何进行裁判的依据问题。证据的质证是庭审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重点要做好质证工作。质证是围绕证据的三性来展开的,需要注意的是对证据的三性表态要直截了当,但切记不可轻易认可对方的证据,无论从三性的'哪一性的角度出发都要尽量找出不认的理由,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官在质证结束后基本上就会产生倾向性的意见,一旦出现失误,很可能使自己陷入无法挽回的不利境地,更会使对方抓住把柄,所以,质证环节要慎之又慎!法庭辩论是最能体现律师综合素质的阶段,也是庭审过程中最容易让律师出彩的时刻。法庭辩论能全面展现出律师个人的语言功底、逻辑思维、即兴发挥等多方面的能力,这些对于即将执业的我来说,还需要在今后不断地去学*与锻炼、总结与反省,以望提高。

  4、其他方面的学*

  在实*期间还跟随老师学*了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如何在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好律师自己;学*了到工商管理机关调取档案,需要准备的各种手续;学*了如何与法官、检察官沟通案情,及时跟踪案件的进展;学*了如何分析案情,找到案件的突破点;学*了结案如何归案,做好后续工作等等。

  一年的时间稍纵即逝,学*了很多法律实务的操作技巧,感觉自己对法律实务的操作有了质的飞跃,但对于毅然选择法律职业道路,并掷力于成为一名成功的执业律师来说这些远远不够,还需要脚踏实地的继续努力,要学*应变,学*人际交往,学*政策理论,要学会迎接挑战,学会推销自己,学会随着社会的变化更新自己。

  最后,在实*即将结束之际,再次感谢指导律师对我的悉心指导,感谢实*律所对我的接纳及前辈们对我的包容,使我有能力有信心去坚定自己的理想。

实*律师工作总结4

  不觉间来xx律所实*已*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昌*建委、翻译公司、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的总结报告,对于实*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法学之人,而是学*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实*律师工作总结5

  20xx年6月20日是我于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正式实*的第一天,翻阅已经写满日常记录的两个厚厚的记事本,浏览着自己分类汇总的案卷材料,这些点点滴滴积累的文字镌刻着我实*成长的经历。在拥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时,更觉今后执业生涯中责任的重大。实*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此做一份简要的个人总结。

  自从xx年9月至20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以及其间在法院实*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20xx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20xx年3月经过几次面试后,我最终选择在一位有着十几年执业经历的律师身边做助理。最初几天我主要通过电话营销方式联系并预约潜在客户,随后接受指导律师交代的写书任务。我以*均每天两个专题的形式做着写书的工作,直至20xx年8月22日该书基本定稿,我与指导律师合作撰写的这本书最终于20xx年3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名为《银行借款合同风险管理》。虽然拿到正式图书时意外的发现没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担任律师助理3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律师的身份。实*期间,我参与办理的案件主要有:赵卫与上海爱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王丽佳与高智博其他所有权纠纷(婚前房产纠纷)案、*华律师诉80家*信息公开案、上海三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上海苑园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富跃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张帆与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姜艳芳劳动争议纠纷案、朱跃明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等等。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我在xx0法律网站上注册为会员,利用*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实*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实*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扩展1)

——律师实*工作总结 (菁华5篇)

律师实*工作总结1

  不觉间来xx律所实*已*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昌*建委、翻译公司、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的总结报告,对于实*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法学之人,而是学*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律师实*工作总结2

  我于xx年年8月进入xx律师事务所实*,至今已满一年。在该律师所的无私支持与实*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实务经验与业务水*增长迅速,对律师执业的理解也逐渐深入,可谓感慨良深,且受益非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期间,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我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记得在协助所里承办一宗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我通过对庭审中了解到的事故细节详细分析,及时向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请,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胜诉后的受偿可能。而在办理另一宗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我通过经办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对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经有关机关核实,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不足16岁,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虽然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师的及时参与及认真正确地运用法律,从根本上保障了司法的公*与公正。

  (二)非诉类业务

  实*期间,我也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讼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各类合同的起草、参与客户的谈判。通过对非诉类业务的实际参与,我深刻体会到,非诉类业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及时段,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节,拥有非常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非诉类业务将会成为与诉讼类业务并重的律师业务。

  (三)对律师执业的认识

  律师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律师业因起步较迟,至今为止发展也不过二、三十年。没有完整的实践理论指导,律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才算成功,都还停留在见仁见智的阶段。很多律师都曾在盲然地摸索中,仅靠自己的错误和失败换成的经验与教训来提高自己的执业水*。所喜的是,随着律师队伍的壮大,律师素质及修养的不断提高,律师执业已开始走向规范化。今年首次出版的《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系列丛书就是对律师执业规范化的一种历史性尝试。作为即将走上执业的我希望能够抓住这个历史契机,以最快的速度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律师实*工作总结3

  不觉间来xx律所实*已*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昌*建委、翻译公司、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的总结报告,对于实*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法学之人,而是学*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律师实*工作总结4

  去年11月2号,我和同班的四个同学一起到——律师事务所开始进行为期四个多月的实*。

  进入律所,首先,在柳律师的安排下我们都是统一分在合同组审核合同。审合同属于非诉的一种,对于我这个从没接触过非诉业务的人来说,一开始,还是有挺多问题的,虽然柳律师给了我们各种合同的模板,审理合同的要点,你会觉得几份合同审下来会很枯燥,而且有些合同页数特别多,看的比较累,后来觉得审合同不就是那几个要点吗,找到对应的合同种类,缺少的给它补全,错误的给它改正,但是对比过修订后的合同,容易发现我要不就漏了这个点,要不就漏了那个点,审核合同总是有瑕疵,再经过审理几份合同后,我渐渐明白审核合同这一工作虽然枯燥简单,也需要你用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去对待它,这也是可以对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能力进行锻炼。在这期间,在我遇到对审理合同不懂的地方,也得到不少柳律师和合同组的师姐的指导。

  进行了一两个星期的工作后,我们开始分组了,律所根据我们的意愿和情况将我们分到不同的工作部门,这一次我分到了律工委,也就是在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领导,律工委的秘书长,彭姐,一个性格特别好很容易跟人相处的领导,一开始我对律工委这个部门一点也不了解,彭姐也会经常跟我介绍律工委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也渐渐了解到了律工委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部门,律工委其实是律师协会在所在区的工作机构,隶属于律师协会理事会,对所在区的律师的各种活动的进行管理的一种机构。在这个部门,相比于合同组,工作轻闲很多,各种活动也很多,这个部门的工作就是会接触到各种司法、*部门,秘书长也经常带我出去工作,去法院,去工会,去街道办等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律工委有好多外出的联谊活动,印象最深的就是跟着彭姐去了惠州参加龙华区律工委的行业表彰会,这一次外出说是工作,也可以算是游玩了,去了美丽的海滩,也认识了很多其他区律工委的主任,律师,还有像我这样的小伙伴,感觉特别好,这个部门就是能让我见识到不同于律所的各种*、机构的人,能了解到其他*和社会组织、机构的工作内容,相信这也是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上的一种积累。当然,律工委虽然活动多,也不是纯玩的,每次出去旁听会议或者参加活动回来都需要写一篇简讯,简讯我也是从一开始的完全不会,到后来经过吴主任、彭秘书长的指导,告诉我需要从什么角度写,怎样去写,慢慢地学会如何写一篇简讯。

  总之,在律所实*期间,收获也算是挺多的,在这里的实*工作经历,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也很感谢律所能给我这么一段难忘的回忆。

律师实*工作总结5

  为将自己所学的理论转化为律师实务,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和所有新律师一样,进行为期一年的实*。在律师事务所接受诉讼和非诉讼业务锻炼,学*办案经验,以及如何拓展市场,规划律师职业,从而展开另一种职场人生。

  刚开始,主要的工作是协助老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虽然工作辛苦,但也学会不少实践真知。

  一、在受理案件后,协助老师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请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整理卷宗过程中,从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学到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逐步熟悉。

  二、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学校模拟审判一般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实践中的民事审判,在通过程序在化解、调和双方矛盾的同时,也有灵活的一面。

  三、在跟随老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比如,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一年的实践,也从中领悟了诸多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职业风险。

  四、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常有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实务的转化。


实*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扩展2)

——律师实*的工作总结6篇

  自20xx年4月至今,在诚功所与大家一起学*和工作已有8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我共参与办理案件12件,涉及房产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刑事等辩护等多个方面。在此特别感谢所里各位前辈同仁的指导和帮助,使我受益匪浅,进步颇多。下面我将分三部分与大家分享我的收获与感悟:

  第一部分:工作中的进步与不足

  首先,在老律师的指导与帮助下,我从接待当事人、整理案卷材料、查询工商登记、户籍信息与房产档案,到法院立案、沟通承办法官推进案件进展,准备开庭材料,庭审质证辩论,以及刑事会见、写辩护材料等,都慢慢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把握。

  其次,我感触最深的是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思维角度与严谨态度的重要性。每次拿到案件材料之后,必须要仔细阅读全部案卷内容,认真分析,通盘考虑,多角度思考,把握案件的主要矛盾;庭审过程中,根据庭审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辩论思路与角度,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过程中严谨的工作态度也是律师职业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例如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文件往来是否有据可询,法律法规的查询与引用是否规范、全面,对当事人的法律风险提示是否到位,庭前证据材料与辩护材料是否准备齐全等等。

  第三,随着接触的案子越来越多,我对自身存在的缺点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首先,专业知识储备不足,致使每次在接触新类型的案件时总是无法准确把握案件的定性;其次,在与当事人和法官沟通方面经验不足,特别是电话沟通方面,总是不够专业;第三,在法律文书等材料的书写上不够仔细、严谨,措辞不准确,无法做出简洁明了的表达。这些都是我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必须改进的方面。

  第二部分:具体案件中的收获与分享

  1、建设银行金融借贷案:从八月份开始协助李律师办理了16个建设银行金融借贷案件。在此期间,我学会了金融借贷案件的一般办理流程,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与失误:首先,作为协办律师,应当在开庭前一周提醒主办律师开庭时间,并询问是否有特殊材料需要准备(例如,建行案件需要提前借卷并准备律师费付款凭证),若准备不及时则会对庭审产生影响;其次,在准备建行案件起诉材料时,应当认真审查建行提供的材料,对比起诉材料本身是否存在矛盾,不能过于相信和依赖现有资源,否则会出现差错,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养成仔细、严谨的好*惯。

  2、姜嘉宇劳动争议案:本案系个人案源,在刘律师的指导与帮助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首先,关于案件的受理,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例如,当事人的人品;案件证据是否扎实;对方当事人可否顺利送达等。其次,关于证据的把握,要仔细审查证据材料,阅读每一个角落,找出疑点,证据中可能隐藏着当事人不知道的内容。

  3、周现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本案系法律援助案件,历时*六个月,案件较为复杂曲折。通过此案,我深刻体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办理案件中指导意义。在起诉前,我们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和讨论,不要一味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就是正确的,有的时候当事人由于信息渠道闭塞,所了解的情况也并非案件事实。例如,本案当事人起初提供的信息有一定的诱导性,他并不了解上游单位之间的关系,导致我们采取了错误的诉讼策略,对案件的进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4、薛太忠民间借贷案:通过本案,我了解到,有无明确有效的被告送达地址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进行。法院的送达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首先通过电话通知;其次是邮寄送达,邮寄送达需要受送达人接收或者其*亲属接收,也可以由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第三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二是当地居委会开具的长期不在居住地证明。因此,送达环节是否顺利直接决定案件能否进一步开展,接案时应充分考虑送达问题。

  5、知识产权业务:20xx年8月、12月,在曲律师和曾律师的指导下,跟唐宇一起,分别去了济宁和西安开展了KTV取证业务。通过KTV取证业务,我学会了如何与公证员相处,如何高效的完成任务。现在已掌握了取证的基本流程,对取证过程中的细节也能较好的把握。新的一年,首先要进一步夯实取证业务技巧,做到得心应手;其次要学*取证后公证书的制作、庭前材料的准备等相关工作;第三要学*此项业务的'庭审技巧进而融会贯通,形成体系。

  第三部分:20xx年的计划与展望。

  首先,珍惜剩下的实*时间,在业务技能上要有新的突破,争取熟练掌握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基本案件的办理流程,多跟老律师交流如何分析案件,如何找到处理案件的最佳办法,多研究案例和相关法律,打好专业基础。

  其次,顺利拿到律师执业证。明年4月实*期结束,好好准备各种材料,力求一举拿下律师执业证,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第三,确定自己的专业化方向。20xx年在认真的跟着老师学*的前提下,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方面,用2-3年的时间进行专业化学*,形成自己的的一枝独秀。

  实*期以已经过去了八个月,我深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我坚信,解决问题的方法永远比困难多,只要自己踏实肯干,在今后的困难与挫折中吸取经验与教训并将其转化为今后更好工作的动力,相信自己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屈指算来,我来所内实*已经有*一年办半年的时间了,比规定的一年实*期多了半年。如今我也将要走进律师这个我向往已久的行业,开始我的律师生涯。回头想想,从大学毕业到司法考试再到实*,真是感慨良多。很庆幸,一开始我们所的主任也就是我的指导老师就为我们指明了一个方向——走专业化道路,做专家型律师,从基础开始做起,养成自己独立思考的*惯,不要一味的模仿别人,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否则你将很快会被淹没在律师大军之中,不见踪影。眨眼间,不长也不短的实*期就快要结束,我要借此机会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教导和教诲,感谢他让我坚定了将我的律师之路走到底的决心。我坚信,只要我不断努力,在不远的未来,我也将翻越我人生的一个又一个高峰,欣赏那美丽而动人心弦的风景。

  总结自己自实*以来的成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撰写法律文书能力的提高。说实话,我在大学四年之间仅仅写过几篇法律文书,又因为司法考试时考法律文书的可能性很小,复*时对此未也予以重视。可以说刚开始实*的我连法律文书最基本的格式都不会,更别说写法律文书了。随着法律文书写作的增多,现在我已经熟悉了大部分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和技巧。以民事起诉状为例,个人认为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其中的“数额”问题。

  (1)、诉讼请求中只写赔偿总数,并于起诉状后附损失赔偿表,写明计算的方法和依据。

  (2)、事实和理由中不要重复写花费医药费XX元、误工费XX元等,只需要写花费医药费和有误工的事实即可。

  (3)、不要擅自区分各被告应承担的数额,如交强险的两个限额问题,如果你不注意很可能出错而要求保险公司多赔,一旦保险公司反驳,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你分错的这一部分就可能不会得到法庭的支持。

  2、文案工作能力的提高。文案工作的基础就是摘卷,一开始觉得摘卷很枯燥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当进入下一步案情分析和质证意见的时候才发现摘卷并不等同于摘抄,面对厚如南山的案卷,若不摘卷肯定会影响以后工作的效率,因此摘卷能力的锻炼是必不可少的。随着一段时间的锻炼,我的摘卷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总结一下,个人认为摘卷的时候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1)、注意案卷中的时间,这可以让你很清楚的'了解自首、立功等情节;

  (2)、注意案卷内容是否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并在所摘之处作上标记,如打个括号注明一下,因为这很可能涉及证据真实性的问题。

  (3)、注意案卷中的用语,因为相同的话,换作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解释,在摘的时候遇到这样的语句尽量引用原话。

  (4)、对于案情简单的卷,可以将同一个被询问人的供述用自己的话总结出来,当然这也可以锻炼自己的文字表达和总结能力。

  3、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提高。案情分析和质证意见是文案工作的第二个内容,对提高自己的业务水*有很大的作用。案情分析是对案情的把握,找出其中的有利情节和不利情节,并选定辩护思路。质证意见是在选定辩护思路之后提出的对对方证据的意见或反驳,若未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无异议。当然,因为经验不足,自己在做这项工作的时候会注意不到很多东西。所以指导老师总是会要求我在完成案情分析报告和质证意见表后与他的作比较,让我自己找出其中的技巧,这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明白了:

  (1)、分析案情要以事实为依据,但该事实却不是客观事实,而是卷宗证据所证明的事实,言外之意即卷宗才是律师办案的依据而不是当事人所说。

  (2)、一定要在选定辩护方案之后才能写质证意见。

  (3)、质证意见一定要紧紧把握证据的三要素“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来表达,如“某某的证言与本案其他证人证言相矛盾,其真实性不足以认定”。

  4、撰写代理词和辩护词的能力提高。在对文案工作进一步熟练后,我的指导老师开始要求我独立的做出一个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报告、证据目录、质证意见表、和庭前的辩护词或代理词;然后和他的方案作比较,以对比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独立的完成几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之后,我认为写辩护词或代理词,首先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要用简练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完全表达出来;其次要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也尊重对方的基础上,注意自己的措辞。再次要注重证据链,要学会用证据规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以辩护词为例,我认为写辩护观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从事前、事中、事后情节来写或从重到轻来写,这是关于条理的问题,这样会使辩护词更有条理。

  (2)、辩护观点要严谨而周延,如果某个观点在学理界和实务界存在争议,而我们观点又是不占主流的时候,不要因为不是主流的观点而不写。我认为我们应该先表述自己的非主流观点,然后再退一步表述,这样即使观点不被接受也可以依据刑法原则或立法精神等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

  5、解答法律咨询能力的提高。自进所以来,也解答了不少咨询。下面总结一下我接待法律咨询的收获:

  (1)、接待法律咨询首先一定要全面了解案情,若当事人没说清需要先问清。

  (2)、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问清当事人有哪些证据,如离婚诉讼不要当事人说对方在外面有外遇,你就回答因为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之类的话,而是要先问清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因为我们不是在回答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实务问题。

  (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切莫打肿脸充胖子,忽悠当事人,我认为应该首先向当事人表示抱歉,然后实事求是的告诉当事人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条弄清之后才能回答你,千万不要怕面子上挂不住,毕竟你是在实*阶段,当然也可以介绍另外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关于这点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因为没有一个律师可以对全部的法律问题驾轻就熟,遇到自己不懂的法律问题是在所难免的,我不赞同一个律师不懂装懂,我认为作为一个律师一定要对自己的当事人负责,要讲究基本的诚信和道德。

  (4)、以上仅仅是解答法律咨询的技巧,最重要的还是要不断增加和拓宽自己的法律知识。当然我不是想成为万金油式的律师,但是我认为对刚刚踏入门槛的我来说,首先面对的是生存问题,这时候我们没有条件来选择只接某一类的案件,所以我们有必要拓宽自己的法律知识面。

  6、庭审能力的提高。作为一个诉讼律师,庭审驾驭能力尤为重要,它是律师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同时也是一个竞技场。如果你表现的不好,观众就不会认可你,从而对你的执业能力产生怀疑,这也将间接影响我们的收案,所以我们一定要在庭审驾驭上下足功夫。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锻炼并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新律师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自己的心理素质。至于怎么锻炼,我认为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多开庭并且不要怕丢脸。

  (2)、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关于语言表达能力,我认为是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的,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逐步提高。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看,多写。

  (3)、庭审中一定要注意听对方的观点,千万不要开小差,这样我们才能做出适当的反驳;在旁听的时候,我记得是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举证完毕后,某位辩护人开始发表质证意见,他不是针对公诉机关发表的举证意见来质证,而是自说自话,我感到很好笑。旁听的群众也是对他的表现指指点点。所以我认为,作为一个律师,在开庭时最起码应该做到认真,这不是对当事人负责,而是对自己负责,试想一位开庭都不认真的律师怎样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又怎么可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呢。

  当然自己实*的收获并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诸如合同的撰写与审查,物业公司注册登记与资质核准等非诉讼法律实务能力的提高,由于篇幅有限,此处引用前人的一句话来结束我的总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生太短,岁月太长。无意义的叹息是无意义的。不知不觉,40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生活成了美好的回忆。在此,首先感谢辛主任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为我提供了这个学*实践的*台;感谢李老师和杨老师的指导,让我有机会将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肖耀杰和赵的帮助和照顾,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地度过这个暑假。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很难学到的东西:做人,生活,工作,尤其是处理事务的能力,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在李先生和杨先生的指导下,我参加了三次庭审,五次外出取证,三次立案,一次参与调解,同时撰写了大量法律文书。其中法庭笔录5份,调查笔录6份,取保候审申请及担保6份,行政辩护1份,民事赔偿协议1份,民事申诉3份,委托书1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2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份,民事裁定上诉1份,刑事附带民事申诉1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1份。此外,我独立接受咨询*20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与解除同居、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与工伤等。对于这一重要的人生经历和最有价值的学*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第一,社会关系

  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所以律师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粹的法律关系。除了家庭、朋友和同事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外,还应该在《*法》的当事人、证人和监狱部门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对于商人来说,客户就是上帝;就律师而言,这些人都是神,谁也惹不起谁,谁也得罪不了谁。从更功利的角度来说,都是衣食父母。

  1.家人和朋友的关系。战斗力超群的作战单位必须有扎实的后勤保障,想称霸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在当事人、证人、法庭之间穿梭,时间和精力都很长。如果一个律师经常在自家后院起火,经常被家人亲戚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困扰,总是情绪低落,怎么会有精力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去接新的案子?但是,如果律师能够提前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产生稳定的案件来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没有永远的敌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种感觉,那就大错特错了。人是一种感情最丰富的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不存在,素食者和精神病人除外。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社会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之一。由于律师是一个雇员很少的职业,同事不应该仅限于自己事务所的人,而是该地区的所有法律服务人员。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的律师不能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但根据实际需要,同一个办公室的律师在法庭上两军对垒是很常见的。这样,这种同事关系就更复杂了。在研究所里,每个人都需要团结,和睦相处;在法庭上,他们为了客户的利益而脸红,让对方难堪。他们在事务所里通常表现出善意是真的吗?如果有,这些律师需要多少汽油;如果不是,那么虚伪有多累?但我宁愿相信他们是前者,这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标。

  3.与当事人和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必须尽自己的职责,为委托人谋求最大利益,如何取得委托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至关重要。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隐瞒了一些事实,容易导致律师工作误入歧途,陷入困境。证人往往因为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作伪证。这些对律师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地把事实说清楚,如何让证人放下心事,才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体现律师的执业水*和综合素质。关于这一点,我从杨律师身上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1)端正态度,端正身份,做好一切困难的准备;预测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并设计解决方案。

  (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和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

  (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加上*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时间匆匆,我在律师事务的实*结束了。在此期间,我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某些具体案件的接触也使我的视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

  通过实*,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获得了一些实际经验,使*时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检验。在了解具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的基础上,我对某些案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学*理论知识的时间段内一旦深入到实践中去,就会很快地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与匮乏,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便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缺陷,查阅相关知识,以求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实*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此律师事务所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在短暂的实*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学这门学科所具有的很强的实践性,也许你已经掌握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如何把知识转化为力量,运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所在。进一步说,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一种实践环境,需要实践的指导。大学教育阶段理论知识的学*还远远不够,但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却绝对是一个前提,或者说是一个为你走向社会的铺垫,一个最好的准备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你就业的前景。

  我想“学然后知不足”是大学学*阶段最好的一种知识标杆,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又是对走上工作岗位时的一种内心真实体会的最好描述了。总的来说,也就是在哪个阶段就做好哪个阶段的事情,学*理论的时候要注意去实践,真正实践时也要知道在实践中去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律师在这其中的强大调节作用。譬如一些很简单的案子,一个资深的律师完全可以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依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就使问题得到解决。在*这种注重人情事理的社会氛围下,一个人处理事情,协调关系的能力被得到重视,这里面就有一种人际关系和自身信誉在发挥效力的问题。对于一个律师而言,这两项条件尤为重要,一个律师的资历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

  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做人,做事首先要做人,对一个学生,在学校里就要注意培养自己的良好的人际关系,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以及自身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律师,对其口才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庭辩阶段,既要善辩,又得有理有据,沉稳冷静地辩。这就要求我们大学生从现在开始就要多注重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学会表达自己的同时,学会用自己的专业术语阐述自己的观点。

  在熟悉了解律师基本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我还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律师行业的具体情况和与行业相关的细节问题。我意识到,一个律师的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直接关系到他的办案效率和办案公正。从他们身上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便是要有原则地做人,有准则地做事。

  从*整个大的就业形势来看,法学专业的就业率很低,但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地不断推进,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却是十分广阔的。学*法律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和人民服务,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实*结束了,回到学校,我明白我要好好规划一下自己在大学期间的学*和生活了。珍惜年轻的时光,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同时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为人处事能力,让自己的大学生活圆满,充实。等到毕业的时候,我会信心百倍地去面对、迎接人生新的挑战。

  自20xx年4月至今,在诚功所与大家一起学*和工作已有8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我共参与办理案件12件,涉及房产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刑事等辩护等多个方面。在此特别感谢所里各位前辈同仁的指导和帮助,使我受益匪浅,进步颇多。下面我将分三部分与大家分享我的收获与感悟:

  第一部分:工作中的进步与不足

  首先,在老律师的指导与帮助下,我从接待当事人、整理案卷材料、查询工商登记、户籍信息与房产档案,到法院立案、沟通承办法官推进案件进展,准备开庭材料,庭审质证辩论,以及刑事会见、写辩护材料等,都慢慢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把握。

  其次,我感触最深的是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思维角度与严谨态度的重要性。每次拿到案件材料之后,必须要仔细阅读全部案卷内容,认真分析,通盘考虑,多角度思考,把握案件的主要矛盾;庭审过程中,根据庭审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辩论思路与角度,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过程中严谨的工作态度也是律师职业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例如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文件往来是否有据可询,法律法规的查询与引用是否规范、全面,对当事人的法律风险提示是否到位,庭前证据材料与辩护材料是否准备齐全等等。

  第三,随着接触的案子越来越多,我对自身存在的缺点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首先,专业知识储备不足,致使每次在接触新类型的案件时总是无法准确把握案件的定性;其次,在与当事人和法官沟通方面经验不足,特别是电话沟通方面,总是不够专业;第三,在法律文书等材料的书写上不够仔细、严谨,措辞不准确,无法做出简洁明了的表达。这些都是我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必须改进的方面。

  第二部分:具体案件中的收获与分享

  1、建设银行金融借贷案:

  从八月份开始协助李律师办理了16个建设银行金融借贷案件。在此期间,我学会了金融借贷案件的一般办理流程,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与失误:首先,作为协办律师,应当在开庭前一周提醒主办律师开庭时间,并询问是否有特殊材料需要准备(例如,建行案件需要提前借卷并准备律师费付款凭证),若准备不及时则会对庭审产生影响;其次,在准备建行案件起诉材料时,应当认真审查建行提供的材料,对比起诉材料本身是否存在矛盾,不能过于相信和依赖现有资源,否则会出现差错,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养成仔细、严谨的好*惯。

  2、姜嘉宇劳动争议案:

  本案系个人案源,在刘律师的指导与帮助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首先,关于案件的受理,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例如,当事人的人品;案件证据是否扎实;对方当事人可否顺利送达等。其次,关于证据的把握,要仔细审查证据材料,阅读每一个角落,找出疑点,证据中可能隐藏着当事人不知道的内容。

  3、周现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本案系法律援助案件,历时*六个月,案件较为复杂曲折。通过此案,我深刻体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办理案件中指导意义。在起诉前,我们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和讨论,不要一味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就是正确的,有的时候当事人由于信息渠道闭塞,所了解的情况也并非案件事实。例如,本案当事人起初提供的信息有一定的诱导性,他并不了解上游单位之间的关系,导致我们采取了错误的诉讼策略,对案件的进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4、薛太忠民间借贷案:

  通过本案,我了解到,有无明确有效的被告送达地址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进行。法院的送达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首先通过电话通知;其次是邮寄送达,邮寄送达需要受送达人接收或者其*亲属接收,也可以由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第三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二是当地居委会开具的长期不在居住地证明。因此,送达环节是否顺利直接决定案件能否进一步开展,接案时应充分考虑送达问题。

  5、知识产权业务:

  20xx年8月、12月,在曲律师和曾律师的指导下,跟唐宇一起,分别去了济宁和西安开展了KTV取证业务。通过KTV取证业务,我学会了如何与公证员相处,如何高效的完成任务。现在已掌握了取证的基本流程,对取证过程中的细节也能较好的把握。新的一年,首先要进一步夯实取证业务技巧,做到得心应手;其次要学*取证后公证书的制作、庭前材料的准备等相关工作;第三要学*此项业务的庭审技巧进而融会贯通,形成体系。

  第三部分:20xx年的计划与展望。

  首先,珍惜剩下的实*时间,在业务技能上要有新的突破,争取熟练掌握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基本案件的办理流程,多跟老律师交流如何分析案件,如何找到处理案件的最佳办法,多研究案例和相关法律,打好专业基础。

  其次,顺利拿到律师执业证。明年4月实*期结束,好好准备各种材料,力求一举拿下律师执业证,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第三,确定自己的专业化方向。20xx年在认真的跟着老师学*的前提下,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方面,用2-3年的时间进行专业化学*,形成自己的的一枝独秀。

  实*期以已经过去了八个月,我深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我坚信,解决问题的方法永远比困难多,只要自己踏实肯干,在今后的困难与挫折中吸取经验与教训并将其转化为今后更好工作的动力,相信自己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11月, 我来到了XX,时间过得真快,现在实*也快结束了。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即将进入执业律师队伍的这一刻,我有很多感触。一年前,我刚从法学院毕业,步入社会。没有工作,很多方面都没有经验。幸运的是,在这一年里,我的指导律师和事务所的其他律师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实*环境。正是在他们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下,我有了显著的成长。


实*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扩展3)

——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

  回顾一年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去年全年的计划!人的精力是有限的,XX年的工作会更聚焦、更有成效。

  XX年是我职业生涯的一个转折点!如果将我的职业生涯分为三个阶段,XX年是第二个阶段的开端。进入第二个阶段的标志有四:一是自己专业和管理逻辑的形成,表现是提问能力的明显提升和思想更成体系;二是对知行合一的落实,表现是对读书的认识从“读书是为了思考”转变为“获取信息和提高认识是为了更好的实践”!三是明白了团结的力量和实践路径,表现是深刻认识到支持你的合伙人成功,就是管理合伙人的成功。四是把事业战线拉长,成功是一个过程,不要太拼命,至少再用25年走完自己的职业生涯,劳逸结合,一张一弛的工作,有点生活品味。所以,从思想、行动和心态上已经表明自己进入到职业生涯的新阶段。

  理念上,崇尚极简生活,确定了以价值为导向的自我管理和团队建设理念。推荐吕蒙正的《命运赋》。

  在专业方面。承办案件16件,咨询及管理案件*百件。承办的案件*60%是同行介绍的!继续举办所内卷宗管理与产品成果发布会,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所内例会二十多期,继续完善了已有的六个产品(离婚谈判、婚前调查与培训、家事诉讼、婚内财产约定、遗嘱与执行、家庭战略顾问)并研发了私人财富管理、股权的设置和股权融资两个新产品。被新闻媒体采访报道4次。XX年我在专业方面主要是打磨私人财富管理课程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部分课程,在市场方面我会注重市场和产品的有效结合。全球视野的家族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会成为我所的新品牌。

  在律所管理方面。主持召开管委会会议三次,重点打造了婚姻家庭部门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部门两个专业团队。XX年在律所管理方面,继续提升我所婚姻家庭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团队的影响力。所外几个律所联盟的活动会助力律所产品研发、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市场拓展,会大大助力律所的发展。

  在行业活动方面。XX年召开的第二届东城律协律师*中我当选为理事并担任财务和税务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在北京市律协律管委秘书长履职方面,配合主任和副主任工作,策划并组织了8次活动:在新设合伙人培训方面的讲座主题分别是律所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律所专业化和服务能力建设;行政主管联谊会重点研究了行政主管的岗位职责和业绩考核;管理合伙人沙龙做了两期,主题分别是:律所接班人计划、军地管理经验交流;管理论坛的主题是:律所主任领导力培训。12月初,随王隽副会长带队的北京市律协访问团到访了广东省律协和深圳市律协,12月18日我代表北京市律协参加山西省律协首届合伙人论坛并做了主题为《管理合伙人的价值及实践路径》的发言。作为中华全国律协环资委委员,参加了环资委的两次会议:6月28日的“从法律视角看大气污染防治”研讨会和9月份主题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服务论坛”的年会。在律和律师联盟活动方面,策划组织了8次活动:两期律所主任私董会、两期微访谈、两期研讨会、两次成员所活动。XX年我在行业活动方面,以财税管理为线索,进一步推进管理实践;重点建设律和律师联盟的全国网络和联盟凝聚力;开始我的律所管理咨询和培训课程;开展针对环境和资源等行业的企业家培训活动。

  总之,今年工作小时数为2300个小时。感谢家人、同事、委员、领导对我的信任、支持和帮助,感谢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XX年,让我们看得更远,走得更*!

  20xx年马上过去,即将迎来崭新的20xx年,在这辞旧迎新时刻,是时候总结一下过去的整整一年里发生的那些事。

  在这一年里,大大小小事情发生了很多,对于我来说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更像是一个新的.起点。

  在这一年里,工作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因个人的原因及发展的考量,我从之前的工作单位换到了新的单位。因此这一年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因为任何的转折之中,都包含着机遇和挑战。

  20xx年工作方面的总结也自然包括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部分。

  20xx年上半年时间不长,事情不多,过完春节后其实也就三个月的时间,更多的仅仅是在20xx年基础上的延续。那时候的日子过得比较清闲自在,除了办理案件之外,有更多的时间看看报纸,玩玩游戏,写写文章,去朋友那里串串门聊聊天。也就是那个时候,经常写东西更新微信公众号,发布微博,有了四五百粉丝量。

  20xx年下半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变化,虽然还是律师,但工作内容、工作节奏完全发生了变化。首先从量上看,除了每个月自己受理的一两个小案件,更多的还有协助主任们办理的各种案件,所以每个月能够接触到各类法律事务一二十起。犹记的八月份、九月份、十一月份,这三个月是最为繁忙的时候,不仅白天在外跑好几个地方处理事情,晚上还要继续写材料,曾一周之内连续写了四份上诉状。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过得如此充实,接触的案件那么的多,就连睡梦中也会时不时蹦出来那些案件。其次从质上看,之前办理的案件,除了偶尔一两个合同、刑事之外,更多的只是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这种法律关系比较单一,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去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我名字,出现结果的也就上述三类型。然而现在有机会接触更多高端业务,诸如建筑房地产、职务犯罪、保全执行、合同纠纷,以及公司顾问等非诉事务。最后从活动范围来看,也有很大变化,之前只在涧西西工转悠,现在辐射范围更加广远了。

  在这一年里,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我

  随着工作面扩大,案件量增加,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法律领域越来越多,加上自己经验不足,能力有限,自己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

  缺点一,喜欢用生活经验判断法律问题。我经常会遇到不熟悉的法律问题,或来自当事人咨询,或来自律师同行,或来自案件,但给相对方做答复的时候往往没有客观依据,又对法条记忆力不牢,喜欢用主观逻辑推理夹杂生活法则进行判断。对我熟悉的朋友就会发现我聊天中喜欢说“估计”、“可能”、“大概”等词汇,这样是极不严谨的。好在我这人比较啰嗦,在主任们、律师同行、耐心法官的指导下,多问多学,办案时候多次确认,没有发生过不良后果。

  缺点二,极度缺乏自信。不多解释,原因是缺点一,同时又引发了缺点三。

  缺点三,有逃避心理,对未知的事情充满了恐惧。按照老说法,律师行业有“358”定律,也就是在做律师前三年仅仅是入门,有很多事情第一次接触,要不断学*。但是我现在做律师才一年多,就感觉经历了三年一样。这或许是因为主任们以及其他律师前辈的信任,或许是因为自己长相成熟、办事稳重,便成长比较快,认识的人也愿意对我“委以重任”。但我内心是很虚的,知道自己不行,又比较在意结果。导致有几种明显表现,1、如果是第一次处理的案件,以前没接触过,头天就会很焦虑,甚至睡不踏实。2、准备文书材料时,往往多准备几份,怕不够,比如起诉状,一般准备“8+对方当事人数”就够了,我往往准备“10+对方当事人数”或者更多,其他材料也会特意多准备一份。3、去法院办事,意识到法院可能不配合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达不到目的时,往往惴惴不安,不知所措。4、去办事,喜欢带上整本案件材料,比如鉴定、立案、上诉、执行,各个阶段只需要带相应材料就够了,但我怕万一少个什么办不成事情,总会把所有材料都带上。5、打电话沟通案件之前,总会想好怎么说,纠结半天才拨通号码。

  不知道这些缺点是年轻律师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呢,还是因为我个人性格导致的。或许,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人生,所有的事情肯定都和性格有关联。我也发现步入社会以后,为了做好工作,为了保护自我,我性格也开始变得圆滑,学会了就事论事,见人说人话,甚至不像学校时候那么愤青,那么单纯。但我还相信,自己对法律那份信仰一直都在,自己那份良心一直在守护。

  在这一年里,认识了更多的人

  首先,认识了很多可爱的小伙伴。有很多律师同行,有校友,也有些从事其他行业的。还是那句话,自己在洛阳无亲无故,就是在和这些小伙伴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吐吐槽,发泄下工作的压力。和同龄人在一起,是最容易找到童真的时候,是最容易无所忌惮发自内心开怀大笑的时候。其次,认识了引路人。对于律师来讲,工作中能够得到前辈的指引,是一件最幸福的事。我脑子比较愚笨,做事比较墨迹,易纠结,正是有了前辈们的指点,才让我有成长、有收获。再次,认识了更多的法律共同体。随着办案的增加,认识了更多法官、仲裁员,这些人与律师都是法律共同体,但由于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律师和法官、仲裁员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但我一直坚信的观点是,我们只是分工不同,都应当有着对法律同样的信仰,法律方面要有同样的价值观。在这里必须感谢那些同样面对巨大办案压力,同时还耐心听取我们意见,据实以法律办案,不推脱,不设置障碍,做实事的法官、仲裁员。谢谢你们在我从事工作,遇到某个法院某些法官所作所为令人很失望的时候,能让我感受到法律应有的温度,对让我对法治仍怀有信心。最后,认识了更多的当事人。这是工作使然,随着时间推移,以后还会认识更多,不多解释,仅一句话,感谢你们将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案件委托给我们,感谢你们的信任!

  在这一年里,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应该说生活逐渐奔向小康。

  住宿方面,刚开始工作时候在郊区很远地方住,后来搬到市区。一直到现在,住进了高层电梯洋房,而且离办公室也很*。还记得20xx年12月23刚签署了新房子租赁合同,后来拿到钥匙,搬进新小区,心里也是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到20xx年12月,刚好住了一年了,在20xx年,经过自己努力,从最初住进来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慢慢添置了沙发、茶几、书柜、橱柜、鞋柜等,也逐渐装饰的像个温馨小窝。还有两个重要目标,添置电视、冰箱,要在20xx年完成它。

  衣着方面,也更加注重形象。

  饮食方面,早已经得到极大改善,但仍然不知道如何合理饮食。年初的时候定过减肥目标,跑步运动坚持两个星期,瘦了三五斤,但又饮食不规律,暴饮暴食,就反弹了。虽然有着年轻人的岁数,但过着中年人的生活,才有了肥硕的大肚腩。20xx年,继续健身。

  情感方面,依然单身,毫无进展,但今年已经开始寻找伴侣,而不像之前那样抱着无所谓、独自等待的随缘心态。因为工作逐步稳定,收入也允许出去约会、聚餐等等。今年也开始去学着“相亲”,学着单独和女孩一起吃饭聊天而不再紧张。我相信,向女生展示自己靠谱,实在的一面,她们能够透过外表看到真心。在20xx年,我要找到可爱懂事的另一半。

  展望20xx年,我有很多心愿

  20xx年,最大的心愿就是身边的人都更上一层楼,一年比一年好。因为我相信和优秀的人在一起,我也会更加优秀。因为我相信,我身边的人都是善良可爱的人,善良的人永远会有回报的。

  20xx年,我希望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益唐大家庭,和我做同事,我们一起学*进步。

  20xx年,我希望生活更加充实,有人说我除了工作没有生活,这有一定客观因素。过去的一年,朋友们要么是准备结婚,要么是结婚了忙于家里的事,要么是忙于加班攒钱买房子,要么是在准备换一份更好的工作,虽然聚一起机会很少,但都在为各自生活打拼。20xx年,希望朋友们都好好的。

  20xx年,我希望奇葩越来越少,工作越来越来越顺利。

  一、本年度的工作成绩

  自从7月份进所之后,我就感觉到一种踏实、勤奋的氛围,这促使我们这些后来的年轻律师不敢有所懈怠,必须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抱着一颗谦虚学*的心态,我认真地学*所里每一位律师的优点,把他们作为自己前进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其中,三位主任律师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更使我深受鼓舞,他们不仅是我业务上前进的灯标,更是我生活中的良师。

  在大家的悉心帮助下,我在短时间也取得了微不足道的进步。首先,我将自己的思维从以前的学院式思维转入到现实的司法环境中,这个转换过程是我工作以来的最大收获之一;其次,学*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以前在学校,也不怎么懂得社会交往,现在我明白了社会交往对于一个律师的重要性了。再次,我基本上认真地完成了三位主任律师和其他律师交给我的任务,即使当天不能完成,晚上也会加班完成。最后,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一个人只有为社会创造财富,才能体现他的价值。踏实的工作让我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回报那些辛勤培育我的人。

  二、工作中的不足

  虽然取得了些许微不足道的进步,但是工作中的不足还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细致程度有待提高

  因为经验不足,工作中出现过一些失误。譬如,曾出现因为在签收法律文书的时候没有注明签收时间,后来在其他律师询问时,无从答起。后来在向法院及时查询后,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另外,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有时候不能很好地拿捏到位。

  (二)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

  对于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熟悉程度还是不够,不能做到有问必答,烂熟于心的程度。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要求我们律师也必须及时更新我们的知识,这样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

  三、不足的改进方案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一)工作需要更细心、耐心

  不论是接待当事人还是做好日常的工作,都需要做好细节工作。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应用到我们的律师生活中更是有其重要作用。可以这么说,细节决定成败,也决定一个律师的职业素养。因此,要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律师,必须注重细节。

  (二)虚心向其他律师请教

  其他律师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成就,就是因为他们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汗水。我们这些新来的律师,要想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就必须不耻上问,学*其他律师身上的闪光点。

  (三)经常学*,熟悉法律法规的`变动

  对于律师而言,我们的天*上有两杆秤,一是事实,二是法律。脱离了事实和法律的律师不能称为律师,而只能是讼棍。从其口中吐出的词汇体现了不了智慧的光芒,却透露着撒旦的狡诈,令人对我们敬而远之。

  四、工作展望

  认真回顾了半年工作成就与不足后,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信心做好自己的工作,也相信自己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律师。

  前途虽崎岖,我仍坚定行!

  五十七件案子总计收入代理费十一万三千九百元,均由所里开具正规发票。我单独办案收费最高的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一万八千,最低的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七百元,法律援助案由司法局每件给六百,不计在内。刑事案件最高的是一个毒品案,一万三;最低的是一个抢夺案,一千。另外在代理费之外,总计收取办案经费五万七千六百五十元,其中两万五千一百三十七元为真实发生的花费,有发票冲抵,其余的三万两千五百一十三元为我的收入,算灰色收入吧。四个非诉案件收费总计两万六,其中有六千是作为代理费由所里开发票,其余的两万由对方单位扣税后支付,我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领取的,和所里无关。按照我们所里的提成规定,我能在扣税后得到百分之六十,实际算下我单独办的是全部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二,合办的还要减半,只有百分之二十六。三年来我实际拿到手的代理费为四万三千元左右,加上五万多的其他收入,总计收入九万多不到十万,*均每年三万左右。这就是我的全部收入。

  从案件的来源看,我的案源基本是这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几乎全部是和其他律师合办,我自己单独办的很少,收费也相当低,其他律师能多收一些,比如我和有个律师合作的一个合同案收了七万多,但我只分到了五千,连合办都不算。有些简单的小案子虽然算合办,但实际上全是我一个人办的,老律师根本不露面,连出庭都不去,因为收费本身就很低,我经常一个案子办下来只有两三百的收入。第三年我开始有些自己的案子,主要靠亲戚介绍或直接是亲戚的事情,比如我收费最高的一个案件就是我姐夫的公司的事情。靠朋友介绍的很少,另外有小部分回头客。案源非常不稳定,有时候一个月开七八个庭,有时候半年没事干。

  我本人比较内向,不善于交际,虽然当了三年律师(如果算实*都超过四年了),但至今不能说真正认识一个法官,当然,这也和我的案子太分散太杂有关,和法官基本上都是一次**往,很少有碰到同一个法官的时候。三年来我没有和任何一个法官或检察官吃过一顿饭,只有一次,我们所一个老律师请一个外地来出差的法官吃饭,那人是他同学,我那天正好在所里,就一起去了,这应该不算。说实在的,有些法官我想请他吃饭,因为他赢得了我的尊重,比如市中院有一个法官,为了一个诉讼金额只有三万多的案子,反复地召集当事双方调解,在达成调解后,因为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情况不是很好,不能按调解书执行,在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本来和案件已经无关的这个法官又好几次去被告家里做工作,不让执行局的人去他家,虽然我不太认同这种做法,但还是比较感动的。另外有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办法官在判决以后还专门找了个星期六把我约到他的办公室进行法理上的交流,态度非常认真谦和,我知道这绝不是作戏,是真的喜欢法律这个职业。不过大多数法官我觉得都不是很喜爱这个工作,不耐烦的情绪时有表露,也许是我的错觉,我感觉他们总是很焦躁地办案,另外法官的情绪始终有些问题,主要是对比和律师的收入觉得不*衡。公*地说,现在法官的收入不算特别高,和一些成功的律师确实没法比,但和绝大多数律师比起来,他们享受着各种福利,拿着稳定的工资,省却了辛苦的奔波。而律师绝大多数心理是不健康的,他们随时都处在生存危机中,很多法学院的学生当律师是不得已,因为当律师不需要走后门找关系,这也预示着律师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我见到年入千万的律师,也见过生活潦倒毫无发达希望的律师,我想虽然金字塔现象适用任何一个职业,但也很少有某个职业象律师这样,性质相同的工作贫富差距却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当然,法官不是不了解这些,但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一个律师的收入达到让他们嫉妒的程度,他们就会把气出在所有的律师身上。

  比起法官,我和律师的交往更多一些,除了在法庭外,*时也多次和律师有过来往。在法庭上我有几次遇见比较有名的律师,其中有一个还有全国性的知名度,我比较惊讶,因为这个案子标的实在不大,收费肯定不会高,我很惊讶这些著名律师居然也会来办这样的小案子。经过一两次交道,觉得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当然,这仅仅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性格为人乃至背景我无从知晓。我甚至觉得和比较有名的律师一起开庭我更没什么压力,而且在庭上他们一般没法摆资格,法庭不会允许。下来就不一样了,有一次我代表公司去调解一个事情,我和公司的经理,对方的律师和对方公司的董事长,坐在一起谈,那个律师比较有名,还挂着省律协副*的职务。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几次开口,他张嘴就是“你怎么能这样做律师”,“你这种水*居然也是律师”,“我就奇怪你的当事人怎么会请你”,我实在有些忍无可忍,但还是没有回应这些挑衅,只当做没听见。记得以前有一次我实*的时候陪我们主任去谈一个事情,对方律师说了句:“你这么做就不怕害了你当事人”,我们主任当时就翻脸,掏出手机就砸了过去。我虽然心理非常不舒服,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忍了,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怕事,而是我不愿意被人觉得律师都是些没素质的人在做。有一次开庭,有四个被告,都请了律师,原告的律师一再拿我们这边律师的水*说事,结果我们这边有个律师反唇相讥,双方在法庭上相互讽刺,法官居然不制止,我发现法官带着一种非常鄙视的神情在看着事态的发展,我当时觉得非常不舒服。虽然我不是个完全的理想主义者,更不会拿电影上那些律师来对比现实,但还是觉得*的律师素质是不太高的,恶性竞争、相互诋毁好象是律师与生俱来的特点,当然,还有很多律师靠和法官的关系吃当事人,这些我听说得多,但实际没接触过,因为都是些很隐秘的事情,你当然不可能知道,只是有一天,主任收了三十万的代理费,我对会计开玩笑说该请客了,会计随口说了句高院介绍的案子,主任只能拿十万。

  其实我有不少法学院的同学都在法院,但我从来没去找过他们,一次都没有,我们所的其他律师对我都不很理解。有一次我在法院偶然遇到我一个大学的同班同学,当时他正要去开庭,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们有快八年没见面了。我当时非常高兴,问了他的电话,当天晚上给他打了电话,他也很高兴,说你有什么官司,要不要我帮忙。我说我现在是律师,他立刻冷淡了,开始敷衍,不过还是很有礼貌,我也没太觉得有什么不对。第二天我专门去法院找他,电话里说和他叙叙旧,顺便一起吃个饭。我当时完全是出于和同学的感情想请他吃饭的,结果我到了他办公室他异常的冷淡,甚至谈不上一般性的礼貌,我心里觉得很难受,马上告辞走了。几个月后,他打电话给我,请我吃饭,我拒绝了,后来又打给我,说有个案子要介绍给我,我当时还是动了下心,但嘴上立刻拒绝了。后来有个人找到我,我很惊奇他是怎么知道我的联系方式的,他说是法官让让他来的,我再一问,果然是我的那个同学。我虽然心里觉得我应该接下这个案子,但嘴上还是毫不迟疑地拒绝了,那个当事人当时异常的吃惊。后来我给同学打电话,说你以后别再给我找案子了,我不会接的,他当时叹了口气。后来我们一直没有来往,偶尔在法院遇到,只是礼貌地点下头。这次之后,我再也没有主动去找过任何一个在法院工作的同学。后来我们毕业十周年聚会,那个同学见了我很尴尬,一再表示歉意,我当时说你那天真的得罪了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在乎,但我真的被伤害了。

  我看了很多比如什么人适合做律师之类的文章,我自己的感觉,没那么悬呼,什么人都能做,只要能通过司法考试。当然,具体做下来,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性格因素,学识因素。不过我个人觉得,最有效的捷径,还是关系。没有关系,你注定是非常辛苦的,律师的*均收入不算低,但注意,那是十多万律师的*均收入,具体到你身上,可能会是一个你无法忍耐的数字。有些人说要和法官搞关系,我觉得不搞关系也能做律师,也不见得就比搞关系辛苦,而且法官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让你发财,再好的关系都不会,除非你们是一家人。但有一种关系律师必须会搞,就是和当事人的关系,说到底律师的衣食父母是当事人,不是法官,但和当事人搞关系比和法官难百倍,说难听点,和法官搞关系再简单不过了,只要你不要自尊,你就一定能和法官搞到一起,这个不行另搞一个,总会有喜欢你的人。但和当事人处关系要复杂得多,怎么处我也说不出来,只能这样说,各人的情况不一样,性格不一样,处世态度不一样,所以别人成功的经验,用到你身上可能没用,不要盲目地学。不过有一点不会错,那就是诚实、用心,无论大事小情,用时间树立自己的信用,耐得住寂寞,会有所得的。至于有些世俗的律师说的要会喝酒等等,还是那句话,看各人的具体情况,我也遇见过滴酒不沾的成功律师。

  最后总结一下,我觉得律师是个很有前途的行业,但现在*的律师缺了些精神追求,太世故,太功利,我想律师和法官一样,真的需要一些理想主义,要有勇气抛弃一些短期利益,律师的未来,还是要靠律师自己去创造,每个律师都应当负起责任,我真是这么想的。

  时光荏苒,犹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一年已经过去,从大学校门到律所接触社会,角色的转换也渐渐适应,经过一年多的学*、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我要借此机会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教导和教诲,感谢他让我坚定了将我的律师之路走到底的决心。我坚信,只要我不断努力,在不远的未来,我也将翻越我人生的一个又一个高峰,欣赏那美丽而动人心弦的风景。

  而回望过去一年多的实*生涯,就像打破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交织其中,感受颇多。总结自己自实*以来的成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律师的认识

  首先,我认为律师职业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重要的基本原则。作为一名律师,最起码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遵守诚实、信用、公正不阿这样的原则,时时刻刻以这样的信条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在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之前,在我们的心中就要有这样的信念与精神来做支撑,律师从业人员有着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法律服务;律师职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保障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律师职业对我国的立法建设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为我国法制的完善和健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渗透到我国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并涉及到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律师职业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必将得到更大的壮大,我国将会涌现出众多的优秀律师,从而服务于我国社会方方面面!

  其次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二、业务水*的提升

  实*期间,我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每一个案件最先锻炼的是我的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对整个案件的把握,我们要找出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情节,选定辩护思路。接着就是写质证意见,它是我们对对方的证据的意见和反驳,如果还没有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没有意义。我因为经验不足,会发现不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之后我学会自己先写然后与指导老师的作比较,这会然我发现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审能力。法庭是律师的战场,是律师价值的体现。经过多次庭审的参加,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一、对于新律师来说,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开庭时不能怕丢脸;第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想,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第三、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专心,时时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发问和对方的观点上,这样我们才能做出正确适当的回答与反驳。

  最后,我撰写代理词和辩护词的能力提高。在对文案工作进一步熟练后,我的指导老师开始要求我独立的做出一个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报告、证据目录、质证意见表、和庭前的辩护词或代理词;然后和他的方案作比较,以对比的方式来提高我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独立的完成几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之后,我认为写辩护词或代理词,首先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要用简练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完全表达出来;其次要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也尊重对方的基础上,注意自己的措辞。再次要注重证据链,要学会用证据规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三、提升自身内功

  必须要不断学*,加强理论知识,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虽然经过几年的学*,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经过一年的实*操作,正好较好的弥补了学校教育中所缺乏的具体实践知识的缺口,此外,理论学*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必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碰到当事人咨询,但因自己法律水*不够,无法解答,岂不尴尬?

  四、职业道德、品德

  在这一年的实*中,收获的便是师傅对我的言传身教,不断给我灌输的思想和律师执业需要培养和具备的道德、品格。

  (1)面对任何人、任何事要包容、大气,不要斤斤计较;

  (2)开庭时,不要去针对任何人,也不要锋芒毕露,学会宽容和忍让,可以在法律观点和见解上驳斥对方,但一定不能有任何针对性,做到有锋芒但内敛;


实*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扩展4)

——实*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实*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和工作生活做指导,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律师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去年1月,我进入了律师事务所实*。光阴似箭,一年的实*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经接*尾声。回顾一年前进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绩单、刚从大学毕业的我满心欢喜,能够进入律师所实*,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和幸运。但是,还没有等我调整好从一个稚嫩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工作上成倍的压力接踵而来。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马,犹豫着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我发现河水并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么浅。

  培根说:“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为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当期待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更好的成长,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我国法律规定在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只有到律师事务所实*一年,实*考核合格拿到执业证后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师。我知道,这一年的实*期就是国家对我们的培育。感谢律师所的无私支持与实*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虽然过程中充满的迷茫和艰辛,但在一次次的实践和总结中,在前辈门的心得体悟言传身教中,这一年我坚持了下来,并收获了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期间,我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每一个案件最先锻炼的是我的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

  案情的分析是对整个案件的把握,我们要找出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情节,选定辩护思路。接着就是写质证意见,它是我们对对方的证据的意见和反驳,如果还没有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没有意义。我因为经验不足,会发现不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之后我学会自己先写然后与指导老师的作比较,这会然我发现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审能力。

  法庭是律师的战场,是律师价值的最大体现。经过多次庭审的参加,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对于新律师来说,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开庭时不能怕丢脸。

  第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想,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专心,时时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发问和对方的观点上,这是我们才能做出正确适当的反驳。

  最后,我撰写代理词和辩护词的能力提高。

  在对文案工作进一步熟练后,我的指导老师开始要求我独立的做出一个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报告、证据目录、质证意见表、和庭前的辩护词或代理词;然后和他的方案作比较,以对比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独立的完成几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之后,我认为写辩护词或代理词,首先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要用简练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完全表达出来;其次要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也尊重对方的基础上,注意自己的措辞。再次要注重证据链,要学会用证据规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二、非诉类业务

  实*期间,我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参与客户的谈判。

  自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以来,我为很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收获颇丰:

  (1)接待法律咨询首先一定要全面了解案情,若当事人没说清需要先问清。

  (2)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问清当事人有哪些证据。

  (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切莫打肿脸充胖子,忽悠当事人,我认为应该首先向当事人表示抱歉,然后实事求是的告诉当事人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条弄清之后才能回答你,千万不要怕面子上挂不住,毕竟你是在实*阶段,当然也可以介绍另外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实*期间,我撰写法律文书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学学*的法律文书课程,侧重的是对法院公文如判决书的学*和写作。律师的法律文书内容复杂,而且没有统一的格式,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无从下手。后来我学着把所里律师的各种文书统一整理了出来,按类型进行分类,现在各类文书的格式我已经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和技巧上还需要进一步学*和完善,法言法语的运用还不是很熟练,这一方面我还需要继续锻炼,继续提升自己。

  我在实*期遇到最多的是对各类合同的审查,所里律师前辈告诉我,合同的审查是律师价值最大的体现,一名律师业务能力的最大体现,就是你审查的合同是不同于其他律师审查的。合同中核心内容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在修改各类民事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权利义务条款与违约责任条款必须相对应,给对方约定了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就要给其扣上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与终止条款、解除条款也要一一对应。一份审查后的合同,应该能够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尽可能维护我方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

  参与客户的谈判,也是律师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我在实*期间有幸参加了多次会议谈判,这对我提高自己的谈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机会。谈判是律师个人魅力的重要体现,是律师广博知识的充分发挥。谈判时一门技巧,和一项很高深的学问,你不仅仅是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关键是你怎么能说服对方而让他们接受你的观点。谈判前,我们应该与自己的客户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客户实质上所需要的,谈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业谈判通常是一种以互利为基础的协商行为。谈判的本质是妥协,谈判的艺术是把握妥协的“度”,掌握了适当的尺度,谈判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对律师及律师职业的重新认识

  一年的实*期,让我深入到律师这个行业,使我从当初书本上、电视里对律师及律师这个职业的肤浅认识变得逐渐深刻。以前总以为过了司考,掌握了专业法律知识就万事大吉,后来才发现律师其实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

  首先,我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

  经过一年的实*,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和正义。

  (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4)维护社会的公*与正义。

  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其次,我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

  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最后,我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

  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来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必须结合才能干好律师这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触到的案子中,观摩律师的办案经过才发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实践的浅薄。学无止境,我很庆幸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所里帮律师整理过卷宗、为案卷编码、写办案总结、查找法律依据、查询材料等,在工作中培养了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巩固了知识,发现了不足。更重要的是我得到了锻炼,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知识和财富。

  细细品味在律所实*的这一年,每一天都过得*凡与充实,虽然*凡,但潜移默化中,我知道我在进步。我发自内心的感谢律师所里的每一位律师,感谢所里的内勤,感谢你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新的旅程即将到来,我将收拾行囊重新上路。我想只要我心怀希望,坚持自己的梦想,在未来执业的道路上,一定会克服困难,早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

  XX年对自己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七月份告别了大学校园,使自己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也切实的感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试中自己有幸通过,这的的确确的让自己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已经都成为过去,留给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忆,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怨天尤人没有任何作用,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动,坚持一点点,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功。如果给自己的XX年定位的话,我觉得可以定位于:学业的成功,事业的起点。

  当“XX年”这个字迹不断在工作日志中出现的时候,自己才明白过来:原来XX年已经来临,我们已经生活在XX年。新的一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张白纸,在年初的时候发给我们,经过自己一年的描绘,在年末的时候给自己一个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风景。

  展望我的XX年,我期待着自己有一个新的突破,因为这一年对于自己非常的关键,这一年不单单是步入律师行业纯粹实*的一年,更重要的是这一年是自己事业的起步年,是自己社会角色转变的一年,这一年的实*、生活、做人等各个方面都将会对自己以后的路产生定性,将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没有理由去荒废这一年,相反没有尽心尽力的去吸收周围优秀的环境和人给自己带来的没有穷尽的知识都是对自己的极大地不负责任,是对自己前途的一种扼杀。所以,在步入XX年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在XX年飞得更高,更好,给自己一个安静的空间静下心来好好的计划计划自己的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XX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律师事务所这个充满活力、团结、奋进、和谐的团队中来,成为了这个团队中的一分子,开始了自己的实*阶段,迈开了事业的第一步。XX年将自始至终的将贯穿与自己的实*阶段,站在起跑线上,我想我会用自己的努力去跑完XX年,如果对自己XX年做一个展望概括的话,我想仅仅用二个字就可以了————学*。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态摆正,戒骄戒躁。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心态的好坏将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败。有人说:实*律师不好当,收入低,老干活,日子实在难熬。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说这句话的人心态过于急躁,急功*利,我想他离成功可能会越来越远,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选择了律师这门行业,就要铺下身子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以一颗谦虚、务实、理性的*常心来对待实*期。

  其次,以积极的行动来吸收周围环境带给自己的营养。对于一个实*律师来说我个人认为选择律师所是非常重要的,实*期是一位律师步入这个行业的前奏曲,对于这个行业的实践能力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这一年的实*期将会使实*律师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对于这一角色的转变,律师所带给一个实*律师的将会对他以后从事这一行业产生定型。对于我个人来说,非常幸运的加入到了龙和律师事务所,在这个优秀的大家庭中,我会不断努力地去吸收它的点点滴滴,让自己不断的得到提高。

  再次,在不断巩固以前法律基础的基础上,加强对以前未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学*,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对于不懂不会的要敢于大胆提出,坚决不止步与模棱两可,做出任何结论都应该做到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最后,要处处做一个有心人,需要自己去学*的地方并不仅仅是上面的几点,那仅仅是一小部分。在所里处处都是自己学*的空间,多看看律师老师们以前的案卷,总结其中的注意细节和办案技巧,有疑问的地方大胆的向经办律师提出疑问,请其解答。在跟随老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多看多问多记多总结。对所里的各项工作都多多参与,我相信其中的每一步都会使自己得到提高。

  20xx年,我会严格按照自己的计划走好每一部,明年此时,我会告诉自己:,我成功走过。

  在此,感谢律师事务所诸位老师和同事对我的指导和帮助。

  回顾一年的律师实*期,我感触颇深。一年的实*生活让我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也见证了我的成长,失望伴着希望,泪水化为汗水,一年的实*生活,使我对法律的信仰逐渐加深,坚定了我走上律师工作岗位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活充满了期待和向往。这一年我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和正义。

  一年来在指导律师......的培养、指导下,其他执业律师的帮助下,我在山西庭满律师事务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就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2xxx年7月,我参加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期间认真听取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同时也认真记录了各位老师所讲的内容,体会和收获颇多,现总结以下几点:

  1、律师要不断学*,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从各位成功的资深律师的讲课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师必然是有着很好为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律师。从各位成功的律师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他们有的已腰缠万贯,在业内享有崇高威望和声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十分擅长,但他们都依然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和不断学*的精神。我想这就是对自身为人和专业知识上的严格要求。一方面,从为人上说,律师这个职业是个需要广泛的人际脉络的行业,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养和为人。另一方面,专业素养方面,只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锻炼出高超的执业技巧和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才能不断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想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学*,特别是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断膨胀与更新,使我们时刻不能忽略学*。所以说,从培训中给我们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启发就是要不断的学*,从为人和专业知识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素质修养。

  2、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和纪律:律师职业有自己行业的特殊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律师行业有自己行业所特有的道德规范和纪律。这应该是每个律师时刻铭记在心的。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而是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这个角色最大的使命是根椐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应该是指导每个律师执业的一个基本准则。律师在执业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理性对待案件。对在案件中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商业机密以及***等都应该做到严格保密。在执业中要和法官保持一定距离和适当的关系。总之律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自己行业的执业准则,这样不仅使自己正当合法的执业有利于保护自己和提升自己,也有利于树立在公众心目中良好的律师形象。因为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会影响到每个律师在社会的地位和执业。而现在社会上存在很多对律师的误解与偏见往往就是由于一小部分律师在执业中没有很好的遵守职业规范,这就需要我们每个律师人反思和认真对待。

  这就是参加申请律师实*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所给我带来的体会和收获。

  据我观察了解,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

  在学校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

  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

  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经过一年的实践,我增长了见识,逐步锻炼成为一名基本能够独立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人员,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律师。现对实*期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与办案、积累经验

  一年的实*生涯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与每一件能够接触到的案件当中,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法庭,协助律师按时参加案件庭审活动,结案后及时整理案卷归档等工作。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学会了起早常用的法律文书、了解了如何分析案情、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特别是参加了律协举办的实*律师培训,对我帮助很大,受益匪浅,让我在短期内提升了自己。

  二、坚定信仰、追求成功

  通过实*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我对律师的职业规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律师的诚信以及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尤为重要。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是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的信念,因为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在他们心里,案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所以律师必须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并全面细致的分析案情,考虑案件的影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非常感谢我所认识的每一位资深律师及每一位共同探讨问题的同仁,是大家的帮助才有了我今天的成长,虽然我在这一行刚刚起步,我正在努力,相信我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一名让当事人信任的律师。

  作为一名刚刚步入律师行业的新手,20xx年度,总的来说,实际办案较少,学*收获颇丰。当然这些收获的背后,包涵了我们所里诸多律师的帮助和关怀,我甚为感激。现将自己一年的兼职律师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品德方面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活动中,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心得。通过学*使我作为一名中**员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的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更加坚定了***信念。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

  在20xx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一年来积极参加法律援助,热情对待义务法律咨询,能够积极参加公益事业。

  三、其他方面

  总的来说,在律师兼职工作中,一方面有教学工作的繁重任务,另一方面又是一个律师行业的新手,因此,本年度我的律师事务不多,更多的是在向老律师学*,和他们一起办案增加自己的律师实务经验,提高自己的执业技能。尽管是一位律师行业的新手,但是我深深地牢记老律师告诉我的执业原则:“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竞争、严格自律”,并将其作为我一生的执业信念坚持下去。

  20xx年的过去,我的律师实*期也临*尾声。通过一年的实*,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专业知识

  与我而言,我是一个容易骄傲自满的人,所以通过了司法考试,就觉得自己在法律上是一个专家,似乎中国所有的法律我都通晓。而通过实践,我知道了,我只是一个初学者,一个刚刚进入法律行业的懵懂者。之前所学的法律只是大致了解而已,整个部门法的体系和连贯性,交叉关系,我全然无知。一年来,通过经手案子的处理,我深入的学*了一些法律,但仍有更多的法律知识需要我去学*。

  专业能力

  要想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并不是有证就行,而是需要你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人的沟通能力尤为重要,一直认为能说会道的自己,其实不能有效的与人沟通。现在虽然有些许进步,但以后的路还是很长的,其中关键的是自信和稳重。独当一面的能力也需要加强,这个是需要实践来累积的,我相信以后会做得更好。

  专业态度

  律师需要一个严谨认真的态度,我现在是绝对的认同。80后的我有点年少轻狂,觉得自己可以改变很多现状,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随意随性所为。而这样的张狂给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后果。法律工作是需要一个认真的态度来对待的,其实自己所认为的死板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专业态度。在以后的路上,我改变自己不成熟稳重的一面,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另,作为实*律师,不能怕吃亏。很多人在实*期间都是没有工资的,所以对于所里分配的任务,时间久了会产生怨言,或者直接就不到所里上班,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好的地方。没有工资但可以学到东西,这也是一个积累,会为你以后的律师生涯有帮助的。

  20xx年的到来,许媛媛律师生涯开始到来了,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的更好!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工作。在实*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惯。在很多时候,交易*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实*律师工作总结 (菁华5篇)(扩展5)

——律师实*的工作总结(精选10篇)

  自从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以及其间在法院实*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20xx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

  20xx年x月经过几次面试后,我最终选择在一位有着十几年执业经历的律师身边做助理。最初几天我主要通过电话营销方式联系并预约潜在客户,随后接受指导律师交代的写书任务。我以*均每天两个专题的形式做着写书的工作,直至20xx年x月xx日该书基本定稿,我与指导律师合作撰写的这本书最终于20xx年x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名为《银行借款合同风险管理》。虽然拿到正式图书时意外的发现没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担任律师助理3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律师的身份。实*期间,我参与办理的案件主要有:赵卫与上海爱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王丽佳与高智博其他所有权纠纷(婚前房产纠纷)案、**华律师诉80家**信息公开案、上海三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上海苑园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富跃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张帆与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姜艳芳劳动争议纠纷案、朱跃明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等等。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我在110法律网站上注册为会员,利用*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中国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

  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时光如棱似电,转眼之间来到山东方明达律师事务所已有一年多的时间,经过一年多的学*和锻炼,我将站在身份为执业律师的新*台之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维护社会的公*和正义,挥洒汗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此时此刻心潮起伏,感慨良多。

  从接受咨询时的忐忑不安,到现在办案时的应对自如,这一年收获颇多。在即将告别实*律师身份之时,对这一年工作做一下总结,为即将到来的律师执业生涯更好开始是有大帮助的。

  一、办案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律师行业是一个理论与实践接合性很强的行业,这不只要求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求有着优秀的实际操作能力。虽然我在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过,但是相比而言,法律实务中调解过程接触的比较多,法律诉讼程序接触的比较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从了解案情,书写法律文书,出庭辩论,我和指导律师、老律师从零学起,从一点一滴学起,办案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自身的职业素养得到了提升。

  和指导律师学*过程中,深深的被他的高水*的职业素质所折服,在通过律协的培训后,我在我的名片上打上了我的职业格言:“敬业严谨,至真至诚”。通过学*,与指导律师的接触,我认识到对于律师行业的热爱能激发自身的潜能,而敬业严谨的工作作风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才能使自己在当今这一风险不断提高的行业中不出现失误。而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应为职业严谨中的根本点和出发点。

  三、加强理论学*

  现今社会是知识爆炸的社会,新知识层出不穷,我国也正处在社会主义法治完善期,新法律出台和旧法律的更新、修改件数多,频率快,需要不断的加强理论学*,而律师行业涉及的知识面广,也需要我不断加强业务学*,到方明达实*以来,总是感觉时间不够用,整天忙忙碌碌,还是有学不完的东西。

  我经常对当事人说的口头禅是:“不光你当事人对我的工作满意,我自己也要对自己的工作满意,达到双满意才是我的追求”。要达到这样的结果,就需要不断的学*,成为学*型的律师是一名合格律师的起码要求。

  在这一年要表达感谢,感谢我的指导律师——山东方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福国同志及每一位方明达人,通过和他们一起办案,一起探讨案情,才使我有了今天的提高,这是与他们的帮助分不开的。还要感谢我的家人,是你们在我身后默默的支持着我。正是你们的支持,我才坚定了永往向前的信念。

  在这一年中,看到过当事人权益得到实现后送锦旗时的感激,看到过为了公*、正义在办案过程中受到对方当事人和有关部门的无端刁难……,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能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一员,能成为人民合法权益、社会公*正义的维护者,我倍感荣幸,也深知肩上责任之重,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当加倍努力,为之,并无怨无悔!

  戴着荆棘的皇冠,握着正义的宝剑,我自信而来!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律师生涯已*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过程中,论文写作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代理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在长达一年多的实*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写作参考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在实*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在律所实*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

  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实*小结是结束也是开始,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坦,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

  自从xx年9月至20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以及其间在法院实*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20xx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

  20xx年3月经过几次面试后,我最终选择在一位有着十几年执业经历的律师身边做助理。最初几天我主要通过电话营销方式联系并预约潜在客户,随后接受指导律师交代的写书任务。我以*均每天两个专题的形式做着写书的工作,直至20xx年8月22日该书基本定稿,我与指导律师合作撰写的这本书最终于20xx年3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名为《银行借款合同风险管理》。虽然拿到正式图书时意外的发现没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担任律师助理3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

  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律师的身份。实*期间,我参与办理的案件主要有:赵卫与上海爱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王丽佳与高智博其他所有权纠纷(婚前房产纠纷)案、**华律师诉80家**信息公开案、上海三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上海苑园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富跃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张帆与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姜艳芳劳动争议纠纷案、朱跃明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等等。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我在110法律网站上注册为会员,利用*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中国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

  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一律师助理日常工作内容

  1.文书写作

  不管从事法律方面的任何工作,文书写作无疑是首要和必备技能。

  诉讼文书能够反映律师的业务水*、工作*惯和工作经验等。撰写一份好的诉讼文书对案件整体走向往往具有重要影响。刚开始写代理词,总是问题百出,经过指导律师的指导,总算有了基本的认识。法律文书的写作,首先,弄清楚案件事实,不仅是委托人的陈述,还有结合证据能印证的事实。其次,确定法律关系,寻找合适的法律依据,说服法官。诉讼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对事实的法理分析。最后,确定诉讼请求,依据上述大前提、小前提分析,得出结论。

  2.接待工作

  接待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是做案子的开始。刚开始接待时,信息获取能力有限,做笔记也不知道重点,几次接待下来,总结了接待工作的几点注意事项:首先,不论案件复杂与否案件,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采用适合的方式进行记录,保证将来做案件分析时有据可查。其次,不做无准备之接待。接待中可能会涉及某一领域专业知识的,要提前查资料做好功课,不致于发生都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的情况。最后,还有些案件能够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感同身受或许更能拉*与当事人的距离,赢得信任。

  3.实战训练

  在做好文书的同时,切忌纸上谈兵,要通过庭审实战来锻炼自己的表达、思维等能力。在没有取得实*证的情况下,多旁听案件,观察法官、律师的庭审表现,尤其是对于自己参与的案件才能实际学到案件准备的实质内容。比如旁听自己参与准备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刚开始着实有些激动,随着庭审的推进,关注到在法庭审理中,对方当事人提到我方事先并不了解的案件事实时,律师需要冷静对待,快速组织语言,一针见血的提出对方观点的漏洞,这次也见识到了律师思维敏捷的重要性。

  4.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是比较繁琐的工作,大致按时间顺序对材料进行分类,包括委托手续、法院手续、法律文书这几个部分。整理卷宗也并非机械重复,而是阅读和学*的过程,一本详实而体系分明的案卷材料就像一本好书,读罢令人称赞。

  二工作感悟

  1.培养良好的心态

  经过四五年的专业学*,我们并没有学会如何学以致用。成为一名律师,沉淀期需要学*的东西仍然很多,八小时能学到的内容、所做的工作很有限,加班成为常态。不仅体力上的透支,还有对工作失误后的严重结果的恐惧,会有怀疑,会有退缩,但相信总会有拨云见日时,适当自我激励,总结工作失误教训,每一天都能看见自己成长的足迹。

  2.养成严谨的*惯

  作为律师,养成良好的工作*惯至关重要。律师的.严谨不仅体现在法律运用的思维上,工作上任何事情都需要认真仔细完成,小到法律文书中每个字的正确书写,大到收集资料时资料的时效性,任何事情绝对不能有半点的纰漏,严格要求自己。

  3.树立不断学*的理念

  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学*,不仅在专业知识上,还有在工作技能上。本科时期浅尝辄止的学*,对于处理实践问题远远不够。进入工作之后,选择了从业方向,需要阅读相关书籍、司法解释,探究背后的法理,这样对处理实际问题大有裨益。此外,各种软件、网站也需要熟练运用,像“印象笔记”“无讼”“阿尔法”等等,各种工具的应用,使得工作效率更高,工作更加体系化。

  当然,工作也有很丧的时刻,但不管怎样,我知道我一直向着更好的方向走去。有体会、有感悟、有深思,也有对自己未来的考虑,人生每一段的经历都是自己无形的财富,我会感激这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精选律师实*的工作总结

  九月十日入律所实*至今已有两月有余,感受颇多,着述为文,当作总结。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 案源

  有人认为实*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 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 培养社会关系

  1. 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 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 如何准备立案

  1. 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 写律师法律文书

  (1) 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 辩护词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多请教,不懂就问。

  (3) 代理词

  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 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 去法院立案。

  注意自己先算一算诉讼费 ,好自己先准备费用。

  以上是两个多月来的实*心得,作个总结,当今后指导。

  20xx年的过去,我的律师实*期也临*尾声。通过一年的实*,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专业知识

  与我而言,我是一个容易骄傲自满的人,所以通过了司法考试,就觉得自己在法律上是一个专家,似乎中国所有的法律我都通晓。而通过实践,我知道了,我只是一个初学者,一个刚刚进入法律行业的懵懂者。之前所学的法律只是大致了解而已,整个部门法的体系和连贯性,交叉关系,我全然无知。一年来,通过经手案子的处理,我深入的学*了一些法律,但仍有更多的法律知识需要我去学*。

  专业能力

  要想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并不是有证就行,而是需要你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人的沟通能力尤为重要,一直认为能说会道的自己,其实不能有效的与人沟通。现在虽然有些许进步,但以后的`路还是很长的,其中关键的是自信和稳重。独当一面的能力也需要加强,这个是需要实践来累积的,我相信以后会做得更好。

  专业态度

  律师需要一个严谨认真的态度,我现在是绝对的认同。80后的我有点年少轻狂,觉得自己可以改变很多现状,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随意随性所为。而这样的张狂给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后果。法律工作是需要一个认真的态度来对待的,其实自己所认为的死板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专业态度。在以后的路上,我改变自己不成熟稳重的一面,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另,作为实*律师,不能怕吃亏。很多人在实*期间都是没有工资的,所以对于所里分配的任务,时间久了会产生怨言,或者直接就不到所里上班,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好的地方。没有工资但可以学到东西,这也是一个积累,会为你以后的律师生涯有帮助的。

  20xx年的到来,许媛媛律师生涯开始到来了,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的更好!

  20xx年的过去,我的律师实*期也临*尾声。通过一年的实*,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业务学*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实*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专业能力要想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并不是有证就行,而是需要你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人的沟通能力尤为重要,一直认为能说会道的自己,其实不能有效的与人沟通。现在虽然有些许进步,

  但以后的路还是很长的,其中关键的是自信和稳重。独当一面的能力也需要加强,这个是需要实践来累积的,我相信以后会做得更好。

  执业态度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另,作为实*律师,不能怕吃亏。很多人在实*期间都是没有工资的,所以对于所里分配的任务,时间久了会产生怨言,或者直接就不到所里上班,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好的地方。没有工资但可以学到东西,这也是一个积累,会为你以后的律师生涯有帮助的。

  我的律师生涯开始到来了,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的更好!

  实*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目的、毕业实*要求、实*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目的

  实*工作是大学学*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教学环节中的学*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方式和要求实*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按照毕业实*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

  三、实*成果

  此次实*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证。在学校期间,我学*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尝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人生太短,岁月太长。无意义的叹息是无意义的。不知不觉,40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生活成了美好的回忆。在此,首先感谢辛主任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为我提供了这个学*实践的*台;感谢李老师和杨老师的指导,让我有机会将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肖耀杰和赵的帮助和照顾,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地度过这个暑假。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很难学到的东西:做人,生活,工作,尤其是处理事务的能力,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在李先生和杨先生的指导下,我参加了三次庭审,五次外出取证,三次立案,一次参与调解,同时撰写了大量法律文书。其中法庭笔录5份,调查笔录6份,取保候审申请及担保6份,行政辩护1份,民事赔偿协议1份,民事申诉3份,委托书1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2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份,民事裁定上诉1份,刑事附带民事申诉1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1份。此外,我独立接受咨询*20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与解除同居、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与工伤等。对于这一重要的人生经历和最有价值的学*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第一,社会关系

  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所以律师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粹的法律关系。除了家庭、朋友和同事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外,还应该在《**法》的当事人、证人和监狱部门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对于商人来说,客户就是上帝;就律师而言,这些人都是神,谁也惹不起谁,谁也得罪不了谁。从更功利的角度来说,都是衣食父母。

  1.家人和朋友的关系。战斗力超群的作战单位必须有扎实的后勤保障,想称霸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在当事人、证人、法庭之间穿梭,时间和精力都很长。如果一个律师经常在自家后院起火,经常被家人亲戚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困扰,总是情绪低落,怎么会有精力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去接新的案子?但是,如果律师能够提前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产生稳定的案件来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没有永远的敌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种感觉,那就大错特错了。人是一种感情最丰富的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不存在,素食者和精神病人除外。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社会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之一。由于律师是一个雇员很少的职业,同事不应该仅限于自己事务所的人,而是该地区的所有法律服务人员。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的律师不能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但根据实际需要,同一个办公室的律师在法庭上两军对垒是很常见的。这样,这种同事关系就更复杂了。在研究所里,每个人都需要团结,和睦相处;在法庭上,他们为了客户的利益而脸红,让对方难堪。他们在事务所里通常表现出善意是真的吗?如果有,这些律师需要多少汽油;如果不是,那么虚伪有多累?但我宁愿相信他们是前者,这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标。

  3.与当事人和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必须尽自己的职责,为委托人谋求最大利益,如何取得委托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至关重要。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隐瞒了一些事实,容易导致律师工作误入歧途,陷入困境。证人往往因为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作伪证。这些对律师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地把事实说清楚,如何让证人放下心事,才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体现律师的执业水*和综合素质。关于这一点,我从杨律师身上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1)端正态度,端正身份,做好一切困难的准备;预测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并设计解决方案。

  (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和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

  (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加上*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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