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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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

  2020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要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背景下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源头管控,突出抓好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一体化”、严格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打非治违”常态,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持续14年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全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2020年度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试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6家(其中油库1座,加油站48座,气体经营企业1家,票据式经营企业6家);途径辖区天然气长输管道2条,长度138.8公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398家,临时零售点20家。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疫情防控。年初,我局认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深入各危化烟爆企业加强指导检查,全县3家危化生产企业、1座油库、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疫情期间我局加强督促加油站抓好体温检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场所消毒防疫措施落实,全县危化烟爆企业未出现1例感染病例,切实做到了“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

  (二)规范执法监管。2020年我局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主线,紧扣全市工作要点和执法监督计划,常态化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执法工作,严格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聘请市级危化安全生产专家8次、24人次参与监督执法,确保取得实际成效,1至12月我局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593家次(含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74份,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695条,已整改1667条,整改率98.3%,责令停产停业12家次,行政处罚8.5万元。

  (三)实施三年行动。我县根据市安委会工作方案和挂图作战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细化明确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153项。围绕此项工作,县危安办强化议事协调职能,细化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召开联*会议2次统筹推进三年行动实施,2020年围绕宣传发动部署、源头安全准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已完成32项工作任务,2021年应完成的8项和2022年应完成的113项工作正在有序实施。

  (四)持续抓好“一体化”。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本质安全的推动作用,一是按照市局工作指南和检查清单,采取分类分批方式,邀请专家组对2020年应纳入的'19座进行全面检查考评检查,除2座加油站正在整改外全县43座加油站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本质安全水*显著改善。二是配合市局完成了2家危化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一体化”抽查工作,确保已通过考评的企业标准化有效运行,杜绝了资料考评与实际不符合的现象。

  (五)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对2家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票据式经营企业严格实施日常监管,强化流向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深化烟花爆竹整治。年初我局即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结合2021年零售经营换证工作,对全县387家常年零售店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取缔符合安全条件的41家。对批发企业每季度实施1次检查,确保储存安全,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含零售店)450家次,督促隐患完成隐患整改894条,行政处罚3万元,按照“规模整合、集约经营、仓储存放、片区配送”经营模式全县20个乡镇经营户已建好配送仓库,旺季“一证多点”、“仓储超量”难题有效化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本质安全水*进一步提升。

  (七)保持打非高压常态。根据“打非”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我县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常态。持续强化“设卡堵、眼线盯、举报查、严执法”打非措施,设置常年固定检查站10个,县“打非”办工作人员继续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坚持闪电式出击、铁腕打击。2020年,我县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63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成品3299.5件,**机关行政拘留14人;查处取缔2处非法“小化工”黑窝点,查处有关危化品12吨。有力有效的维护全县安全生产秩序。

  (八)严格危化专项整治。一是深刻吸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强化高温汛期危化烟爆企业安全防范,检查全县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59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92条,违法行为2起,行政处罚2.4万元,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92家次,查处安全隐患219条,行政处罚1.4万元。二是深刻吸取国际上离巴黎“8.4”爆炸事故教训,开展“五类”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辖区中石化麻旺油库严格加强安全管理;指导辖区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新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申报。三是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管理。在安全“体检”的基础上,要求3家生产企业专项开展工艺可靠性和设备完整性评估,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工艺可靠、设备完好、管理到位、风险可控。四是严格特殊作业管理。我局对全县4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4条并限期落实整改,发现企业违反特殊作业操作规程行为1起,行政处罚1.6万元,确保了危化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五是全面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生产窝点2处。六是严格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监测系统接入确保效运行。七是督促企业全面完成安责险续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九)全面实施网上行政审批。按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强化指导服务,严格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就*办、一次办、立即办,全年办理危化经营、烟爆批发许可34个,完成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3次,完成2021年烟爆零售经营许可418个,工作效率和服务水*显著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边区结合部的地理位置使得非法烟花爆竹、危化品易进难堵,“打非”形势十分严峻。

  四、来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局全年工作安排,紧扣三年行动工作主线,以标准化与安全监管执法“一体化”为载体、严格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保持实现监管范围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3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成立了以市**副**刘学普为组长,市**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常务副局长xx、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缺乏力度,表现是行动迟缓,人力、财力和器材没及时落实,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乡镇工作比较浮燥,对本辖区内情况掌握不准,还存在一些肓点和死角,主动配合不够。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还存在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是季节性工作,因而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下半年工作实际,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的意图,在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完成对各区县(自治县)的督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县的回头督查,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并拟于7-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各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4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教〔x〕21号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做法

  1、我校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工作悬挂1条横幅,2块板报,各班召开主题班会一次。

  2、在x年秋期散学典礼和x年春期开学典礼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不违规燃放;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到限放区域安全燃放。

  3、利用学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2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通过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寒假期间行政组成员和保安认真值班看护,每天加强巡逻,校园内无一次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以及引起的火灾,确保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5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严把市场销售关

  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6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县教委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黎洪万校长任组长,邹良基为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学生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二)、加强对学校闲置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及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在校园门口悬挂“校园及周边3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和禁放标示,在校内教师宿舍楼,教学楼张贴禁放告示。

  (三)、在散学典礼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不违规燃放;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到限放区域安全燃放。

  (四)、利用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五)、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除夕的晚上,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督促监管的人手不够,导致工作中存在盲点。

  三是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不够重视,对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7

  我公司在20xx年中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贯彻上级部门的会议及文件和精神,努力加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在国家安监下发的“企业安全秤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几个方面切实执行。

  落实“党政同责”董事长,总经理都要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成员对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成立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也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在工作中,已经设立各责任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今年投入各项资金,整改和增加a了消防设施设备,对各级安监、消防部门提出的具体意见积极执行,设立宣传教育知识栏,加大思想教育,做到随时警惕,进行消防演练,整改监控,增加探头,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等等,做到安全投入到位。

  公司从责任人到职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制定了安全培训年度计划,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坚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执行现场管理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到位。同时按照多次演练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应急求援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增加应急装备,做到应急求援到位。

  在各级领导,州、市安监部门,消防部门的监督及领导下,我公司从20xx年成立至今,未发生任何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做到了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而在以后的安全工作中,我公司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各级主管部门的各项会议及文件精神,作将这种成绩继续保持下去。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8

  一、基本概况及现状

  我镇东邻蒙城县的辛集、岳坊、马集三个乡镇,是利辛县的东大门,全镇面积139*方公里,辖21个村,人口*10万人。全镇大小集市六个,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广、数量大,加之部分村有烟花爆竹生产的传统历史,现部分人员在外地仍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有回流的可能,同时县日杂果品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在我镇丹凤镜内。因此,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对我镇尤为重要,常抓不懈、严厉打击势在必行。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夯基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及利政办【20xx】103号,《利辛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县**20xx年6月30日关于烟花爆竹“打非”会议精神,我镇制定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方案。

  二是镇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秦�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派出所、党政办、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交通等相关单位任成员,建立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长效机制。

  三是为确保整治和“打非”顺利进行,做到了“三个优先”问题优先研究、人员优先调配、经费优先解决。

  四是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用具。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问题有人解,责任有人担。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抓认识

  一是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培训,采用了以会代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受训人数达千人以上。

  二是配备了加强烟花爆竹宣传车一辆,每天在全镇范围内集市上轮流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重要性。

  (三)强化措施、加大打击显成效

  一是全镇上下形成网络,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不漏村、不漏庄、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二是明确责任、部门协调、齐心协办、严厉打击。今年以来我镇采用分散排查整治与集中专项打击相结合,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掌握从事过烟花爆竹生产户和人,并落实镇、村干部逐人包保责任制。

  (四)强化管理、常抓不懈保*安

  一是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始终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作为重点,对于重点户、重点人要重拳出击,该关的关,该罚的罚,快速严惩、决不姑息。

  二是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在长期治理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老隐患,也要排查新隐患,又要堵住外来患,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治理一处,*安一处。

  三是加大投入,正确引导,促进发展。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人群要生产转向、经营转业、作坊转产,采用教育和帮扶的办法使他们走致富道路,彻底把我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我镇销声匿迹,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发展。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9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xx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函〔20xx〕35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治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于后: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我乡高度重视此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zx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由乡长xxx主持召开了全乡乡村干部大会,专题研究部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工作,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安办同志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紫溪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专项治理小组),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摸排,宣传政策。

  由乡安办协同各村干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对全乡境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摸底。经过摸排,发现王克菊和贺银芳烟花爆竹经营点都存在“前店后宅”式经营,副乡长李xx向王xx和xxx传达了万府办函〔20xx〕35号文件精神,要求他们立即关闭烟花爆竹经营点,另选或新建符合要求的门市单独经营。

  三、整改迅速,严格审查。

  存在问题的2家烟花爆竹经营点业主按照上级要求,在乡专项治理小组的指导下,重新选择了符合要求的门市单独经营烟花爆竹,现已将烟花爆竹存放柜摆放整齐,等待上级有关部门的重新许可。在乡**对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的大力宣传下,又有2家商户向乡**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乡人民**对申请户的门市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现已满足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要求,已将相关资料提交市安监局政务服务窗口。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0

  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14万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四、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阅读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1)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合集十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1

  为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沟通和配合,相互支持,密切合作,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民华

  副组长:赵宏、刘廷旺

  成员:安监站成员、派出所成员、市场监管站成员、各村委负责人。

  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从即日起,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重点时段三次以上)联合执法,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彻底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合执法的“打非”工作机制,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打非”行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要求,严肃追究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罚结果。

  3.开展联合执法中,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查清原料源和产品销售渠道,严肃追究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原料和销售渠道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

  三、强化烟花爆竹包保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包保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经镇党委**研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镇实行烟花爆竹行业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组领导包户的三级联动包保责任长效机制。

  (一)工作要求

  1、建立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领导包保长效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到人,按照横向道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原则,对重点村、重点户,要委派专人包保,盯死看牢,严防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整治效率,有效防范和预防事故。

  2、领导对包保村每月不低于两次以上的检查、排查。村组必须时时对辖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覆盖,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要求,建立烟花爆竹登记台账,对烟花爆竹的购进、销售等进行如实、逐项登记,不得虚填、漏填。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货必须从威宁县两家批发公司进货,严禁购销非法违法产品。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建立流向登记台账,由安监站、派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流向登记台账。

  零售网点进货须向所在地安监站、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上报县安监局审批通过,方可向威宁县两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

  五、完善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全面、准确、系统地组织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监管总局令第16号)精神,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横向道边、纵向到底,深挖细找,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方式、强化执法,按照“严执法、重实效、零容忍、全覆盖”要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六、制定有奖举报制度

  根据县委县**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一)各村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及中小学生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行为。

  (二)举报者所提供情况一经核实的,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给以奖励,奖金金额500元,并对举报者进行表扬、鼓励、保密。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2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发展。

  一、狠抓隐患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二、强化经营者安全基础建设,落实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xx〕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三、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xx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xx-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14、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

  15、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一是严格按照核准的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不符合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核发证;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三是严格许可证审批程序,严把培训关、时效关、安全条件关、审查关,加大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零售单位的取缔、淘汰力度。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3

  为做好xx乡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原则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阶段划分及阶段目标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县**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努力创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洁环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宜居县城。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行唐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长张磊任组长,县大气办、县***、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开发区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全面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具体组织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县***党委委员王永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发动各乡镇、部门全面宣传《石家庄市人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自觉遵守;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迅速上升的情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乡镇人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通告》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宣传工作力度不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全区域、滚动式的巡逻查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适时适度依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总结固化阶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履行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属地责任,全面扎实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宣传引导、巡逻查控、打击查处等各项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行政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禁放工作进展。二是广泛宣传。采取媒体播发、*台发布、标语条幅、“大喇叭”广播、入户发放《告知书》(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新高潮。三是强化事前教育。各乡镇、开发区要将辖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管控责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结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丧户,提前介入,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四是强化巡查。各乡镇、开发区要在春节、初三、初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巡逻查控工作。

  (二)县**有关部门

  1、县***。查处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特别是加大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个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县应急局。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县住建局。督促企业落实禁放规定,严禁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禁放区域内各沿街门店的禁放规定落实与查处,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禁放宣传条幅。

  4、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配合禁放工作,对环境进行检测,并向**提供相关数据。

  5、县交通局。加大客运站点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车辆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移交**机关处理。督促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车公司利用车载电视、滚动屏幕播放烟花爆竹禁放标语。

  6、县民政局。加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教育引导。一是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二严格要求殡仪馆办理殡葬手续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强化殡仪馆及其周边的管理,凡发现在殡仪馆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殡仪馆的连带责任。

  7、县教育局。组织学生开展以禁放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挥学生的作用,监督家长摒弃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向家长定期下发宣传短信,教育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遵守。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各商业娱乐场所、餐饮酒店、沿街商户宣传禁放规定,加大对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与酒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确保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超市、小卖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9、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禁放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督促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0、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监督自律要求,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行为,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将县**禁放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陋*,带头执行我县禁放规定。

  (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责任分工

  按照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将主城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范围内)以内区域划分为8个区域(附件2)。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域1(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县交通局负责区域2(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区域3(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县***负责区域4(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区域5和区域6(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域7和区域8(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责任单位于除夕17时至22时,除夕23时至初一凌晨1时,初一6时至9时,初三7时至11时,初五6时至9时,初八8时至11时,十五晚19时至22时等重点时段,由主管副职带队,成立每个责任区不少于4人的巡逻队,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及照片、视频实时反馈至大气攻坚群。

  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的,立即教育劝阻,经教育劝阻无效的,第一时间向**等部门反映,由辖区**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的,同时通报县纪委,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县委、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二)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讲分工,又讲合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搞好督导,严格按照要求,强力推进禁放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大气办要对各有关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违法燃放、销售、储运、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进行通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提交县纪检***门对责任单位一把手和主管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经营秩序、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通渭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安委办法【20xx】4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严肃查处无证非法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销售劣质和超药量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措施,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促进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公*、诚信、规范、有序。

  二、职责分工

  (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指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准确研判市场需求,科学计划仓库储量,防止盲目进货,超量储存。对批发企业仓库开展全面检查,核查仓库安全条件,严禁烟花爆竹仓库超量储存,严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对擅自改变库房设计、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查没违规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违规混存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库房等仓储设施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强对零售店(点)的安全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属于“两关闭”“三严禁”范围内的零售店(点),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直至取缔。

  (二)华岭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违法运输行为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予以查处。

  (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登记注册关,依法查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镇交管站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货运输车辆和客运的安全监管,从严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

  三、整治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百货铺、小卖铺、纸火铺、超市、街道、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经营场所;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条件,源头把好市场准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理规划布局(见附件)。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由县应急局受理、审核、发放;对往年经营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企业)个人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且符合零售许可条件的,经乡镇初查后,申请人到县应急局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严格执法,强化烟花爆竹监管。打击无证、证照过期、冒用或者使用复印、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集市街道摆摊设点、走街串巷叫卖经营烟花爆竹,严禁在商店、超市、百货铺、小卖铺、纸火铺等场所经营烟花爆竹及农用车辆非法运载经营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不得在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不得店外经营烟花爆竹,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重点整治零售店是否专店专营、按规定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记等情况;是否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及“三无产品”行为,是否专店经营,经营、储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内使用明火、电热水器、小太阳等设备进行取暖,吸烟、收留他人在店内做客、聊天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整改的一律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全部予以关闭,撤销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机关移交,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整治方式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企业)个人根据要求制定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隐患台账。监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经营户开展拉网式督查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数据,建立台账。把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保障措施。

  (二)培训换证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组织全镇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优先保障往年经营户,原则上不新增经营户,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出一进一”的原则;对往年经营户的申请,经应急局审查、核查符合安全条件的,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治分组和零售经营户名单另行通知),联合开展督查检查;查处无证、证照转让、一证多点、倒卖转让、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对将烟花爆竹领域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部署推动、执法检查、隐患整改、行政处罚等情况),连同专项整治方案于20xx年2月25日前总结报送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专项整治,要着力解决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点突破,不留死角。同时,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形成社会合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法检查。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通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办发〔20xx〕15 号)《通渭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安委办法【20xx】16号),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的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三无产品”、超标违禁产品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村、单位,将进行通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发生事故的,将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县**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努力创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洁环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宜居县城。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行唐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长张磊任组长,县大气办、县***、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开发区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全面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具体组织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县***党委委员王永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发动各乡镇、部门全面宣传《石家庄市人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自觉遵守;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迅速上升的情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乡镇人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通告》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宣传工作力度不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全区域、滚动式的巡逻查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适时适度依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总结固化阶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履行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属地责任,全面扎实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宣传引导、巡逻查控、打击查处等各项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行政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禁放工作进展。二是广泛宣传。采取媒体播发、*台发布、标语条幅、“大喇叭”广播、入户发放《告知书》(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新高潮。三是强化事前教育。各乡镇、开发区要将辖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管控责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结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丧户,提前介入,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四是强化巡查。各乡镇、开发区要在春节、初三、初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巡逻查控工作。

  (二)县**有关部门

  1、县***。查处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特别是加大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个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县应急局。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县住建局。督促企业落实禁放规定,严禁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禁放区域内各沿街门店的禁放规定落实与查处,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禁放宣传条幅。

  4、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配合禁放工作,对环境进行检测,并向**提供相关数据。

  5、县交通局。加大客运站点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车辆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移交**机关处理。督促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车公司利用车载电视、滚动屏幕播放烟花爆竹禁放标语。

  6、县民政局。加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教育引导。一是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二严格要求殡仪馆办理殡葬手续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强化殡仪馆及其周边的管理,凡发现在殡仪馆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殡仪馆的连带责任。

  7、县教育局。组织学生开展以禁放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挥学生的作用,监督家长摒弃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向家长定期下发宣传短信,教育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遵守。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各商业娱乐场所、餐饮酒店、沿街商户宣传禁放规定,加大对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与酒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确保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超市、小卖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9、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禁放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督促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0、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监督自律要求,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行为,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将县**禁放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陋*,带头执行我县禁放规定。

  (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责任分工

  按照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将主城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范围内)以内区域划分为8个区域(附件2)。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域1(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县交通局负责区域2(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区域3(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县***负责区域4(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区域5和区域6(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域7和区域8(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责任单位于除夕17时至22时,除夕23时至初一凌晨1时,初一6时至9时,初三7时至11时,初五6时至9时,初八8时至11时,十五晚19时至22时等重点时段,由主管副职带队,成立每个责任区不少于4人的巡逻队,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及照片、视频实时反馈至大气攻坚群。

  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的,立即教育劝阻,经教育劝阻无效的,第一时间向**等部门反映,由辖区**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的,同时通报县纪委,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县委、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二)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讲分工,又讲合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搞好督导,严格按照要求,强力推进禁放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大气办要对各有关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违法燃放、销售、储运、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进行通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提交县纪检***门对责任单位一把手和主管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7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全面抓好《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按照“**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职责分工

  (一)镇**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燃放领导小组),由镇**镇长任组长,镇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应急办、*安办、行政综合执法办、农服中心、规建办、社事办、经发办、财政办、文服中心、社保所、卫生院、石滩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由镇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从镇应急办、*安办、行政综合执法办、规建办、石滩派出所、社事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经发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镇燃放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和各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燃放办职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镇**和镇燃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级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石滩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做好全镇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安办:要将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镇财政办:负责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镇经发办:负责配合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协助区市场监管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区质监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规建办:负责对全镇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镇文服中心:负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镇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农服中心:负责制订全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之春节将至,学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员返乡过节,传统祭祖、上坟、闹元宵等活动频繁,入山游玩、外来走亲戚以及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应加强防火宣传,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于20xx年1月3日启动全镇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及相关站厅内张贴并向返乡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要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应急办牵头,各村(居)组织人员参与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镇燃管办将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清查关闭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的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辖区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从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围绕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放、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车站、危化品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及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镇烟花爆竹产品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未取得**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克、内径大于30毫米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镇应急办、石滩派出所要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或燃放。镇燃放办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

  (五)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排查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本辖区域内的加油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有效清除露天*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认真清理辖区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等设施特别是化粪池,组织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及其周边环境安全设施到位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志愿者和村(居)委会等各方力量,开展巡逻监控,做到每条道路、每栋楼房都有人看守;在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社区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组织安全督导组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备消防力量灭火演练。镇卫生院要指导督促各卫生室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石滩派出所要加强巡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镇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精心组织,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等情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报送镇燃放办。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8

  确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严格把好前置审批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机关立案侦查。

  积极配合联合执法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9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全面抓好《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按照“**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职责分工

  (一)镇**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燃放领导小组),由镇**镇长任组长,镇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应急办、*安办、行政综合执法办、农服中心、规建办、社事办、经发办、财政办、文服中心、社保所、卫生院、石滩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由镇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从镇应急办、*安办、行政综合执法办、规建办、石滩派出所、社事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经发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镇燃放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和各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燃放办职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镇**和镇燃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级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石滩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做好全镇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安办:要将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镇财政办:负责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镇经发办:负责配合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协助区市场监管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区质监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规建办:负责对全镇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镇文服中心:负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镇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农服中心:负责制订全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之春节将至,学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员返乡过节,传统祭祖、上坟、闹元宵等活动频繁,入山游玩、外来走亲戚以及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应加强防火宣传,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于20xx年1月3日启动全镇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及相关站厅内张贴并向返乡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要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应急办牵头,各村(居)组织人员参与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镇燃管办将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清查关闭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的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辖区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从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围绕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放、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车站、危化品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及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镇烟花爆竹产品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未取得**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克、内径大于30毫米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镇应急办、石滩派出所要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或燃放。镇燃放办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

  (五)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排查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本辖区域内的加油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有效清除露天*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认真清理辖区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等设施特别是化粪池,组织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及其周边环境安全设施到位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志愿者和村(居)委会等各方力量,开展巡逻监控,做到每条道路、每栋楼房都有人看守;在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社区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组织安全督导组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备消防力量灭火演练。镇卫生院要指导督促各卫生室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石滩派出所要加强巡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镇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精心组织,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等情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报送镇燃放办。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经营秩序、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通渭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安委办法【20xx】4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严肃查处无证非法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销售劣质和超药量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措施,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促进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公*、诚信、规范、有序。

  二、职责分工

  (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指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准确研判市场需求,科学计划仓库储量,防止盲目进货,超量储存。对批发企业仓库开展全面检查,核查仓库安全条件,严禁烟花爆竹仓库超量储存,严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对擅自改变库房设计、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查没违规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违规混存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库房等仓储设施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强对零售店(点)的安全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属于“两关闭”“三严禁”范围内的零售店(点),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直至取缔。

  (二)华岭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违法运输行为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予以查处。

  (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登记注册关,依法查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镇交管站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货运输车辆和客运的安全监管,从严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

  三、整治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百货铺、小卖铺、纸火铺、超市、街道、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经营场所;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条件,源头把好市场准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理规划布局(见附件)。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由县应急局受理、审核、发放;对往年经营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企业)个人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且符合零售许可条件的,经乡镇初查后,申请人到县应急局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严格执法,强化烟花爆竹监管。打击无证、证照过期、冒用或者使用复印、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集市街道摆摊设点、走街串巷叫卖经营烟花爆竹,严禁在商店、超市、百货铺、小卖铺、纸火铺等场所经营烟花爆竹及农用车辆非法运载经营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不得在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不得店外经营烟花爆竹,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重点整治零售店是否专店专营、按规定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记等情况;是否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及“三无产品”行为,是否专店经营,经营、储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内使用明火、电热水器、小太阳等设备进行取暖,吸烟、收留他人在店内做客、聊天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整改的一律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全部予以关闭,撤销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机关移交,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整治方式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企业)个人根据要求制定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隐患台账。监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经营户开展拉网式督查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数据,建立台账。把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保障措施。

  (二)培训换证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组织全镇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优先保障往年经营户,原则上不新增经营户,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出一进一”的原则;对往年经营户的申请,经应急局审查、核查符合安全条件的,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治分组和零售经营户名单另行通知),联合开展督查检查;查处无证、证照转让、一证多点、倒卖转让、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对将烟花爆竹领域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部署推动、执法检查、隐患整改、行政处罚等情况),连同专项整治方案于20xx年2月25日前总结报送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专项整治,要着力解决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点突破,不留死角。同时,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形成社会合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法检查。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通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办发〔20xx〕15 号)《通渭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安委办法【20xx】16号),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的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三无产品”、超标违禁产品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村、单位,将进行通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发生事故的,将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2)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实用十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1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 10 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xx、

  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xx)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 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 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2

  20xx年上半年XX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府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未发生一件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明细思路,强化日常监管。结合市局20xx年制定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要点,深入查找我县危化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扎实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贯彻执行省**216号令,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每月坚持到企业、乡镇检查指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月报制度,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上半年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出隐患64余处,现场整改60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份;对中石油和社会个体加油站全部实行了摩托车定点加油,并一律使用铁桶加油,加油区域远离加油机4.5米以上,并全部配置了遮阳伞、灭火器、照明设施等。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日常检查情况,突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整治行动,联合**、工商、经信等部门在苟角镇、石垭镇、中和镇、酉溪镇、坪滩镇等重点乡镇和宙龙化工、百泉医药、四海化工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危化企业违规违章行为40余起。

  (三)加强指导,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一是深入巩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达标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督促改进完善管理模式,加强总库房和临时中转库房建设。二是规范加油(气)安全管理。对社会个体加油站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软件资料进行了规范。同时督促企业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严格从业人员穿工作服和持证上岗,收到了较好效果。中石油全部加油站已完成达标创建工作。三杉、白塔等9个社会个体加油站正在达标建设中,力争在今年内完成达标建设工作。

  (四)严格行政许可,开展烟花爆竹专店零售经营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继续开展了对油漆、农药等危化品清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无证经营户。20xx年上半年危化品和培训烟花爆竹从业人员900余人次。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审批,三杉加油站和中石化滨河加油站已安装了阻隔防爆技术。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专店零售经营工作,上半年又新增零售专店40余户。(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广泛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动,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组织作用,落实好“三包”责任制和烟花爆竹打非“包保”责任制,建立起“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立体执法格局。一方面督促整改,限期完成隐患治理,一方面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对去年和今年收缴的600余件烟花爆竹在城南工业园区进行了销毁。行政处罚加油站2家,罚款2100元。

  (六)防范事故,努力推进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市局安排,组织了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及危化品相关企业人员分期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针对企业主动要求,深入四海公司、宙龙化工等危化企业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5次,通过考试合格发放上岗证38个,培训从业人员200余人,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提高。同时为加强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安全生产警示宣传,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从业人员教育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通过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安全监管点多面宽,既涉及企业又涉及个体户。全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化工生产企业2家,天燃气企业3家,氧气乙炔经营部1家,液化气充装站9家,中石油加油站8家,社会加油站17家,农药经营户228家,油漆经营户26家,cng加气站1 家,lng加气站1家,经营甲醛汽油公司1家。

  (一)危化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主要是一些危化企业无自控装置,规划设计不合理,改造难度大。

  (二)部分站点管理较差,主要是一些社会加油站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不穿工作服,不佩戴上岗证,违规加油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农忙季节,许多加油站违章违规,忽视安全。一些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资料记录不规范,甚至未记录,隐患整改不彻底。

  (三)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讲方便,轻安全,违章作业现象仍然存在,有工作服不穿,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办。

  (四)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急待理顺,零售户违规经营,个别无证经营,销售非法渠道产品还存在,老包装产品仍需要一定时间处理。

  (五)加油站加油员频繁变动,加之人员素质高低不同,有些加油站的加油员都未经过培训,缺乏安全知识。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在特殊时段,要求企业负责人和经营业主必须跟班作业,严格监管,特别是加油加气站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加油站和从业人员不违章,避免静电起火以防事故发生。同时严格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着专业服装,佩证上岗,维护好作业场所的秩序,搞好监控防范。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要求切实开展检查。包括从制度、软件资料和可能引起泄漏、易燃、易爆安全距离及防护等方面进行仔细检查,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措施,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每月底前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也将作出安排,和有关部门一道逐一开展检查,并和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检查,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和管理,增添措施,提高本质安全。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整治,重大隐患必须整治后经过检查验收,才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完善烟花爆竹联锁经营店和中转库房设施,统一规范,达到标准要求,并于6月底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进行严厉处罚。

  (四)从严教育培训从业人员。部分危化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惯性违章依然存在。督促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开展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百泉医药、宙龙化工要组织从业人员再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有记录,建立培训档案或卡片,从业人员要在培训签到册上签字,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企业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从业人员不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其它违章行为不能迁就,要进行处理。加油站已包给他人经营的,要求业主仍必须加强管理,不能以包代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不管不问,出了问题还是要追究业主的责任。县安监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凡是对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章的,包括从业人员不穿防静电工作服和持证上岗的,以及未认真开展检查和培训教育的,必须进行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问题大的、多次违章不改的一律从重处罚,防止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行业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同时持久地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及烟花爆竹活动。

  (六)继续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三杉等9个个体加油站在年内完成达标建设。其他加油站、氧气乙炔经营部、丘山石化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和软件资料,做到场地整洁、设备完好、制度资料齐全、记录详实。继续强力推行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门市部从业人员防静电服装和持证上岗,加大对其他企业包括液化气充装站要健全制度,其他企业包括液化气充装站要健全制度,完善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整改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管理规范,杜绝违章违规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3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通知》(天安办发〔20xx〕98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的坚强领导下,市安委办的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整个监管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条不紊的开展,保证了我县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县20xx年度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

  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县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张家川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工作的通知》(张安办发〔20xx〕48号)、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工作的通知》(张应急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局、***、市场***、交通运输局、相关乡镇等部门组成,县**分管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的销售进行科学的布点,行政审批,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在销售期间组织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二、科学布点,严格许可

  对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县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许可证统一由县应急管理局审核批准核发后,交由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备案,切实把住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经营,在经营地点的选址上,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场***、相关乡镇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摸底调查,按照“便民、安全”的原则,科学布点,对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专柜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一律不予许可,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总共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28户,在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2户经营户不符合经营条件,对颁发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予以吊销。

  三、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安全意识

  为做好我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颁发前,县应急管理局举办了全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会,凡参加销售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了现场考试,培训内容主要是学*有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燃放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通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从业人员掌握烟花爆竹销售的基本知识。

  四、杜绝违法私拉,严格实施配送制度

  由于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特殊产品,为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杜绝和遏制私自拉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我县严格专批、专营、定点和配送制度,要求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危险物品运输的要求进行运送行为,统一配送。

  五、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在烟花爆竹经营期间,我县安排了宣传车上街流动宣传,通过播放宣传磁带、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微信、短消息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烟花爆竹销售期间,县安委会办公室制作了大量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单,在春节期间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和消费者进行发放宣传。

  六、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20xx年按照县**要求及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的精神,县联合执法检查组于1月17日开始在全县开展了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非法销售、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进行收缴,关闭取缔了部分“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对在我县进行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坚决查处,并对非法销售的依法收缴,对证照不齐的坚决取缔,对在禁放区燃放的进行处罚,总共取缔无证经营户5家,收缴过期烟花产品12件、超规格和劣质爆竹产品15000余枚,**机关查处烟花爆竹案件6起,罚款总金额32400元。通过检查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水*明显提高,确保了春节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县无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来源不正规,无提货发票、道路运输许可证、购货合同,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二是虽然我县每年通过开展烟花爆竹相关培训和临时零售告知等方式,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但由于县情因素,我县没有长期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只是在春节前后临时零售,经营者不固定,新增加的从业者比较多,导致逐年开展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没有叠加累积,相关专业知识和防范措施缺乏,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三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把握源头,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建立长效的监管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各乡镇和基层派出所以及村组的力量,发动群众,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净化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4

  *日,沁阳市***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机关举报。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5

  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 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xx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 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 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 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存在间题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6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林秀明、党委宣传**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力度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7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 10 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xx、

  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xx)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 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 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8

  年末岁首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界首市应急局严格落实《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一、规范审批,对零售户安全条件情况实现全覆盖检查

  为切实推进界首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并有序开展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一是加强力量调配,组织机关人员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周的时间对9个非禁放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开展了全覆盖检查;二是严格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审核,对申请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场所,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的要求,严格把关准入安全条件,共核查安全条件合格零售经营场所202处;三是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合格的202个零售申请人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四是加快许可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实现申请资料梳理、许可证颁发同步,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发放工作,助力零售经营户持证安全经营。

  二、严格要求,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自觉自查整改

  一是逐一对接批发公司,强调旺季安全的重要性,督促批发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建立健全了“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2条,已整改12条。三是严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界首市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三、部门联动,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

  自1月20日起,市应急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在9个禁燃禁放乡镇和街道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巡回宣传工作。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将严格按照《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依法查处。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9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 10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3)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汇报优选【5】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1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成立了以市**副**刘学普为组长,市**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常务副局长xx、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缺乏力度,表现是行动迟缓,人力、财力和器材没及时落实,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乡镇工作比较浮燥,对本辖区内情况掌握不准,还存在一些肓点和死角,主动配合不够。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还存在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是季节性工作,因而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下半年工作实际,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的意图,在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完成对各区县(自治县)的督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县的回头督查,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并拟于7-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各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2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和伤人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包鸾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谭明权任组长,政法**、副镇长黄波,派出所副所长兰学锋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应急办、党政办、*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服中心、经发办、规环办、民政办、文服中心、派出所、财政所、中小学、镇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简称“燃放办”),政法**、副镇长黄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余明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朱**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具体工作人员有:李建文、谭城、李昱燎,“燃放办”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打非”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职能职责

  各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协助镇“打非”办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落实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销售网点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广大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不符合我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开展“打非”工作,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负责乡村道路上路执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处力度;负责制定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党政办:负责督查各部门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开展的工作和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车辆安排。

  镇*安办:负责全镇稳定工作,加强重点人头和不稳定群体的监控;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杜绝**、集访等事件发生;负责协调解决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所产生的矛盾纠纷。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经发办: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发动工作,安排各单位召开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会、部署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镇规环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及上路执法工作;负责联系能源部门。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烟花爆竹经费保障。

  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镇中小学:负责对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对校园的看护。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精心组织医护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强医院周边的看护。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安”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道路运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劝导站、镇应急办要加大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进入我镇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派出所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公布举报电话,严格销毁非法产品。镇燃放办“打非办”电话:xxx、xx,同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应急办、派出所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三)广泛宣传,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以“购买合格产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教育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工作局,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镇党委、**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部门、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

  各村居、镇级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3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指导,根据《梅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通过**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辖、城乡并重、全众参与,全面提升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水*,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文明、安定、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以市**抓总,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市委政法委为成员单位的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负责扩大本县(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向社会公示,制定辖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严控方案并报市**备案。全面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相关工作。组织辖区内**、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交通、教育、民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宣传、督导,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贯彻落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负责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避免出现污染天气,确保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市***。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0xx年春节前扩大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组织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作为。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查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做好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备案工作。提请市人民**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组织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宣传活动。组织销毁、处置废旧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烟花爆竹。依法侦办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调查处理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不报案件,追缴丢失物品。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市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上报。

  (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造声势,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相关规定,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的重要性。协调新闻记者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生产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坚决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燃放事故。组织查处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行为。依法查处已取得许可证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活动,并及时通报有关许可部门。

  (六)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禁放区内的宣传工作,广泛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不间断禁放宣传工作,加强流动摊贩的管理,协助**部门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

  (八)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假期前发出的《给学生和家长的一封公开性信》中增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内容。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车站禁放宣传工作,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负责依法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相关资质进行检查。

  (十)市委政法委。督促各县(市、区)政法委要求镇(街)、社区组织巡防、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做好居民小区禁放宣传工作,并纳入*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项目。

  四、阶段划分

  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贯穿全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各县(市、区)在春节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动员教育,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行动计划。

  (二)第二阶段:重点管控。全年突出重点时节和重点地域,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管理和*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项目。

  (三)第三阶段:活动总结。年终前及时梳理活动开展成效,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严格追责问责,针对重点问题制定长效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抓住思想源头,大力进行宣传引导。

  ⒈开展工作动员。按照“宣传先行”原则,把禁放宣传工作放到首要位置,并贯穿于管控全过程。各县(市、区)要结合本方案和地域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到人,责任到户,通过任务布置会、工作动员会开展层层发动,实现禁放宣传入村入户入小区、入厂入店入学校。以市**名义向群众发出倡议书,发动群众自觉成为禁放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和监督者,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

  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网络新媒体宣传功能,以简明易懂的图文资料和法规条文释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树牢禁燃区内禁放底线,鼓励辖区群众在禁燃区外少放烟花爆竹。学校要将禁放内容纳入绿色环保教育,开展有奖征文活动,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写入寒假《致家长的一封信》。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开展“三个一、两规定、一集中”活动,即制定一份禁止燃放或者减少燃放公约,组织一次上门宣传告知,张贴一批宣传海报,以社区、居(村)委为单位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燃放,以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负面效果。各县(市、区)还可通过组织广场舞表演、开展专题宣讲会、举办主题晚会等形式加强活动宣传效果。

  ⒊注重氛围营造。各县(市、区)要在辖区的重点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广播电视、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充分营造浓厚禁放氛围。

  (二)突出预防重点,大力组织巡查联查。

  ⒋实施精准管控。加强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巡查工作力度,组织一级网格(所属市直机关)、二级网格(县、镇)、三级网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位、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管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烟花爆竹销售点全程纳入监管范畴。

  ⒌组织巡查督查。相关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沿街商铺、商(市)场、集贸市场及居民小区、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及周边道路、地下空间的检查巡查,加大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排查处罚力度。春节当月集中开展违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⒍回应群众关切。设立市区禁放烟花爆竹举报热线(12345和110),鼓励群众举报禁燃区内违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发现的线索问题及时转责任单位依法处理。针对返乡祭祖、缅怀先人、新喜恭贺等城区外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劝阻,鼓励通过电子香烛、网上缅怀、塑料彩灯等形式妥善解决。

  (三)严格责任标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⒎压紧责任链条。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与禁燃区内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禁放责任书,镇、街道办事处要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禁放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⒏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签订《承诺书》,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带动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⒐依法查非打非。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实施“三查三防”,即查生产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出现非法生产窝点;查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情况,坚决防止运输许可证“一证多用” “一证多运”和弄虚作假情况;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坚决防止不正规代销门店滋生。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管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层层有人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视情成立禁放工作督导组,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诿、宣传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215号文件精神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度夏,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8月13—15日,我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铅厂石底河县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经实地检查,该仓库设计符合安全规范,做到库外有防爆挡土墙,进库前需要先行释放人体静电,仓库顶安装了一排防雷击防护设施,仓库不同区域建有多个防火水池,在库外空坪,大量栽种了果树、绿化树及其他植被,较好的防止水土流失、有效降低室外温度,库内烟花爆竹分类存放、码放层数均没有超高,库区内物品存放有安全通道间隔,通风隔热措施到位、效果好。

  二、存在问题

  1、防爆挡土墙植被未长满,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靠山角消防水塘水位偏低、水量不够。

  三、改进措施

  1、对存在问题第1点,xx公司已在挡土墙上种上了景观树,下步将对裸露泥土进行植被覆盖。

  2、对存在问题第2点,仓库责任人也一直在想办法,主要是会渗水而造成水塘不满,目前已在用水泥浆修补渗漏缝。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5

  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xx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存在间题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4)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9篇

  为确保777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关于加强777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我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一切困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所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整治工作开始后,我所利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意识,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在整治行动中,以城区、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节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大型商场超市、副食批发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严查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安全。二是加大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肉制品的检查力度,禁止不合格食品上市。三是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对每户食品经营户经销的所有食品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出售超期、变质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实现重点高危食品的全覆盖抽查。

  四、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77余人次,执法车辆77台次,

  检查了全区范围内77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餐饮服务企业77家,食品流通企业77家,在双节期间,我所辖区内无发生食品中毒事故。

  在双节期间,我所共立案7宗,结案7宗,有7宗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查处各类不合格食品共7.777公斤。

  我乡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年以来,在市委、市*、西食安委的悉心指导下,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使全乡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现就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乡立即成立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袁勇担任组长,副乡长陶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工作组长和村*组成。对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村组、单位积极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既分工,又合作,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20xx年新春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乡*制定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各企业和单位在双节期间加强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求值班人员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

  三、加强协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双节期间组织对辖区内农家乐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卫生检查;

  2、组织人员对各农家乐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厨房进行卫生检查,并检查其进货渠道、台账记录及工作人员健康证。要求农家乐及食品生产企业保持整洁卫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食品储存要规范,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在县委、县*的高度重视下,县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乡积极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乡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站在保证群众身体安全的高度,充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乡党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作为乡*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班子成员直接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力量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多次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会议积极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

  今年以来,我乡先后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各项制度。同时,乡*分别与各行政村及各相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各村由村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构建食品安全网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而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事故乡食品安全宣传方案,重点突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通过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广播宣传与宣传标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乡主干道、人员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标语,并在xx日进行了集中宣传。二是是加强培训。利用村干部开会时间对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

  四、开展整治,保障安全。

  根据县食安办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及时制定了各个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要求,使整治工作按照要求有步骤开展。四月份对全乡的学校、餐饮店、超市、小卖部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

  xx月份与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相联系,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乡设置宣传咨询台一处,悬挂横幅两条,发放宣传材料xx余份,通过展览演示、现场服务、咨询答辩等形式,对群众解疑释惑,教授识假辨假方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xx月份,根据县食安办要求,我乡组织检查组对全乡学生食品、消防、交通和治安等四项安全进行大检查,检查中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饭样留存时间、数量,原材料进货来源等逐一询问、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规范乡厨,专项治理。

  一是完善了乡厨监管的备案表、食品安全承诺书、留样记录等资料并下发各行政村,做到在全乡范围内发生的坝坝宴都有人监管,有序监管。

  二是组织我乡范围内的乡厨到通贤中心所参加集中培训,并按照要求组织了考试。

  三是对乡厨服务队伍进行登记,并制作了公示栏,在乡*进行长期公示。

  六、调查摸底,健全档案。

  四月份对辖区内的学校、超市、小卖部、餐饮店等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逐步建立健全档案,全面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情况,为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果品安全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一是作为我县食品安全委员成员单位,我局年初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各站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调整了领导班子及单位一般职工的分工工作,并制定印发了《20xx年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果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20xx年林果品抽检计划》、《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划》、《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某某县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某某县果品“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健全完善了《果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某某县果品安全重要信息通报制度》、《果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某某县果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某某县重大果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某某县果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在果品生产过程中严格实行各项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县委、县*、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全年共参加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议3次,组织召开果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8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部署果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解决果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力推进了果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农资投入品使用监管,严控源头污染。

  农资投入品的使用,是影响果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严把农资投入品使用,可从源头有效控制违规农资投入品和假劣农资投入品的使用,使果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通过每月定期检查及开展举办培训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进行宣传,严禁果农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和违规使用农药及化肥,控制果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二是建立果品生产过程中农资投入品使用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农大户做到有生产记录、有产品品牌、有检测设备、有包装标识、有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完成逐环节、逐区域开展果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切实防范区域性果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生产环节,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措施。

  为做好生产过程中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严格按照《某某县果树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全面提升果树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一是严格落实果园标准化管理技术措施,全县推行果树套袋、果园释放“哺食螨”、使用“灯、板、带”等生物物理防治新技术。今年,全县共完成果树套袋9亿枚,悬挂粘虫板20万张、杀虫灯100盏。二是大力推广果园使用人粪尿、畜粪、有机肥等农家肥及“果畜沼”型生态果园建设,极大提升果品生产质量。三是设立监测点,加强果品监督检测。全县共设立50个监测点,每年实行对50个监测点从生产、贮藏、包装、销售等环节监督检查4次以上。今年,已完成对50个监测点的专项检查活动3次,生产记录齐全,果园投入品使用良好,管理规范,果品抽样检验合格率100%。

  四、树立宣传理念,大力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结合今年果业培训工作计划,重点完成每个阶段性的培训任务,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果农安全生产技术,果园安全用药等知识宣传到生产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中,使全县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参加“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2次;围绕果品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等果园管理知识,分阶段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5200多张。完成100人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

  总之,我局果品安全监管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前还存在着农药流通管理不规范、农民对果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抓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我局将继续把保障果品生产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贯彻执行省市、县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抓好下一年果品安全生产监管和农药等投入品监督工作,保持果品安全事故零出现;二是继续通过调查研究,完善各项制度,继续做好果品安全联合监管,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监测点的抽检任务,做到果品合格率100%;三是做好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农资使用的监管力度,定期上报果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四是完善果品质量追朔制度,建立台账,在果品采收季节,确保果品质量安全,为我县果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做好保障;五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果农安全生产意识,做好“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这些工作的实施,确保全县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为确保全乡“五一”节前后的食品安全,xx乡按照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广食安委办[20xx]3号)文件要求,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确保“五一”节前后食品安全工作工作落实到位。现将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我乡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五一”节前后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我乡建立起“乡*负总责,监管部门及人员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副乡长为组长,工商、畜牧、派出所、安监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于4月28日至5月7日期间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活动。

  二、精心组织,重点排查

  针对“五一”节假日期间各类节日食品消费量较大、宴会聚餐较多的情况,检查小组重点对全乡的农家乐、餐馆、超市、菜市场等区域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同时重点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争取把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值班,确保安全

  一是要求乡机关及各村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置;二是要求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登记,并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政令和讯息畅通。

  四、广泛宣传,防患未然

  我乡在这期间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等载体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在全乡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引导群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氛围,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食堂完善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大监管力度,全力防控学校食堂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5)

——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菁华3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们:

  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到我所检查指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我所一直都予以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所根据区、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在辖区切实有效地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紧紧围绕实现“十率”的工作目标,力促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前一阶段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所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工作专班,并多次召开了所务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落实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同网格监管员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书,确定了食品监管员、协管员,明确了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我所还积极向当地*汇报工作,切实争取*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从而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我所还将所辖区划分成了4个责任区,由考核组组长带领4个执法小组分别负责4个片区,明确了管辖区小组每位成员和管辖区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18日,我所考核小组根据《咸安区工商局官埠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评分细则》,对辖区内

  四个网格进行实地交叉检查,每个网格随机抽查5户经营户,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食品经营户实地检查表》中,每月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自查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对每名责任人进行点评、计分,将检查结果反馈每名责任人,要求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填写《咸安区工商局官埠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员考评汇总表》,努力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组长亲自抓、监管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月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所各网格监管员利用巡查间隙,对经营业户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咸宁日报、南鄂晚报及省、市、区局红盾网刊登监管工作内容信息和报道三十余篇。针对不同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预警公告。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认真落实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制订巡查计划,规定工商所乳制品、前点后场、经营户每月巡查不得少于4次,农资、重点行业、重点商品检查每个月不得少于2次,并把检查、巡查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特别是儿童、老年食品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同时将巡查情况及对有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及时在食品市场巡查记录上登记,便于统一掌握经营户的经营情况。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今年我所先后集中开展了多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首先从验照、换照着手,对食品经营户的前置条件、营业执照依法进行查验、审核、规范和登记;另一方面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网格监管员对本网格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清户登记,对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逐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办理登记手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十一份。其次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我所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我辖区内食品市场实际情况,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校园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粮油市场的专项整治。通过以上专项整治,较好地整治和规范了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

  三是延伸监管触角,拓展监管领域。各网格监管员主动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各个角落。随着食品流通的日趋活跃、呈多样化、复杂化发展的态势,一些边远地方出现了一批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地下食品加工的“黑窝点”、藏匿“三无”食品的“黑仓库”。这些手工作坊人员利用时间差送货上门,廉价推销食品。而一些

  个体商店、小商小贩,图便宜、图省事、图暴利,经常销售这类食品。这就给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学生,带来了很大的隐患。所以我所力争把监管的范围扩大到宾馆、饭店、学校;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食品生产、批发的源头。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借“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的名义兜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的食品,坑害农村消费者的行为。

  四、建立户口,突出效能

  今年以来,我所加强了《食品经营经济户口》监管,我所按照一户一卡一档的要求,对辖区内已受理的经营户全部建起了经济户口档案,只要打开档案,经营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行政许可情况、主要经营情况等静态信息资料一目了然,为保障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奠定了基础。

  五、做好检测、监控到位

  一是按照区局消保分局要求,制订我所20xx年食品监测计划,实施快速监测。二是加大检测力度,改进监测手段。今年以来,我所利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和专用检测室,开展快速检测48余次,合格率为100%。通过现场运用科技手段对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肉”。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监管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为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督促经营者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自律守法意识。

  我所在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市局要求和先进所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因辖区经营户有许多处于农村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还存在整治死角;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食品案件查办还不够积极主动;四是长效机制、应急机制等建设滞后,对整治工作治本之策的探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我们决心以这次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为契机,虚心学*借鉴其他所的先进经验,**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把我所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向更高的水*。

  XX年,市工商局工商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和常态工作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分管副所长具体抓,全所职工履职尽责,常抓不懈,力求实效。

  首先从统一职工思想认识着手,全所上下牢固树立起“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第一要务”观念,并将作风建设融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

  其次是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干部分乡镇包干,做到定员、定岗、定职、定责。每个乡镇或乡场确定一名工商干部全面、专职负责该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片包干,从食品经营户证照办理、日常经营、票证索取、台帐建立、食品质量等情况对该局域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方位监管,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登记、监管、规范、清理、负责一体化。

  第三是坚决落实“六查六看”和四制两查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和完善工商食品监管台帐,做到监管有记录、有专人、有专职;

  二是发放特别印制的《食品安全监管宣传资料》和《规范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公告》,进一步宣传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的要求、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检查和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填写粘贴式台帐,并装订成册;

  三是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和义务;

  四是对综合市场食品经营摊点逐户登记造册,监管和督促并行,做到监管有痕迹;

  五是普查和快速检测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饮料、儿童食品、豆干和腌腊制品等食品有无过期、变质、三无和含*、亚硝酸盐、瘦肉精等问题,要求经营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六是查验经营户卫生许可证到期情况,敦促经营户在期限内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七是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工作,要求蛋糕店、卤肉店等涉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类添加剂,不得违法违规乱添加。

  第四是因地制宜,五个统一,标准化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目前,xx工商所已按照市局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打造了2户监管栏(含工商徽记、监制单位)、店招墙柱、亮证亮照、经营者承诺书、监督投诉电话等“五统一”的.食品安全示范店。

  XX年,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运行良好,辖区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明显的管理漏洞,得到了当地各乡镇党委*的认可和好评。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们:

  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到我所检查指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我所一直都予以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所根据区、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在辖区切实有效地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紧紧围绕实现“十率”的工作目标,力促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前一阶段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所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工作专班,并多次召开了所务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落实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同网格监管员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书,确定了食品监管员、协管员,明确了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我所还积极向当地*汇报工作,切实争取*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从而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我所还将所辖区划分成了4个责任区,由考核组组长带领4个执法小组分别负责4个片区,明确了管辖区小组每位成员和管辖区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18日,我所考核小组根据《咸安区工商局官埠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评分细则》,对辖区内

  四个网格进行实地交叉检查,每个网格随机抽查5户经营户,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食品经营户实地检查表》中,每月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自查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对每名责任人进行点评、计分,将检查结果反馈每名责任人,要求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填写《咸安区工商局官埠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员考评汇总表》,努力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组长亲自抓、监管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月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所各网格监管员利用巡查间隙,对经营业户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咸宁日报、南鄂晚报及省、市、区局红盾网刊登监管工作内容信息和报道三十余篇。针对不同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预警公告。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认真落实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制订巡查计划,规定工商所乳制品、前点后场、经营户每月巡查不得少于4次,农资、重点行业、重点商品检查每个月不得少于2次,并把检查、巡查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特别是儿童、老年食品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同时将巡查情况及对有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及时在食品市场巡查记录上登记,便于统一掌握经营户的经营情况。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今年我所先后集中开展了多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首先从验照、换照着手,对食品经营户的前置条件、营业执照依法进行查验、审核、规范和登记;另一方面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网格监管员对本网格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清户登记,对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逐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办理登记手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十一份。其次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我所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我辖区内食品市场实际情况,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校园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粮油市场的专项整治。通过以上专项整治,较好地整治和规范了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

  三是延伸监管触角,拓展监管领域。各网格监管员主动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各个角落。随着食品流通的日趋活跃、呈多样化、复杂化发展的态势,一些边远地方出现了一批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地下食品加工的“黑窝点”、藏匿“三无”食品的“黑仓库”。这些手工作坊人员利用时间差送货上门,廉价推销食品。而一些

  个体商店、小商小贩,图便宜、图省事、图暴利,经常销售这类食品。这就给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学生,带来了很大的隐患。所以我所力争把监管的范围扩大到宾馆、饭店、学校;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食品生产、批发的源头。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借“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的名义兜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的食品,坑害农村消费者的行为。

  四、建立户口,突出效能

  今年以来,我所加强了《食品经营经济户口》监管,我所按照一户一卡一档的要求,对辖区内已受理的经营户全部建起了经济户口档案,只要打开档案,经营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行政许可情况、主要经营情况等静态信息资料一目了然,为保障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奠定了基础。

  五、做好检测、监控到位

  一是按照区局消保分局要求,制订我所20xx年食品监测计划,实施快速监测。二是加大检测力度,改进监测手段。今年以来,我所利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和专用检测室,开展快速检测48余次,合格率为100%。通过现场运用科技手段对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肉”。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监管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为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督促经营者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自律守法意识。

  我所在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市局要求和先进所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因辖区经营户有许多处于农村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还存在整治死角;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食品案件查办还不够积极主动;四是长效机制、应急机制等建设滞后,对整治工作治本之策的探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我们决心以这次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为契机,虚心学*借鉴其他所的先进经验,**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把我所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向更高的水*。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6)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菁华3篇)

县食药办: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和营销市场秩序,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为目标,积极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加强执法和行业自律,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组织领导,靠实监管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年初成立了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人副组长,局属单位领导和局主管同志为成员,明确领导分工,明确成员工作任务,名制定了下发《2012年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生鲜乳收购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各乡镇兽医站、各生鲜乳收购站签订《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及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责任书》31份,落实监管员38名,形成了县、镇、站三级监管网络。根据省市要求,我局成立了8个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各镇畜牧兽医站分别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牌子,负责各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管站内设检测室,负责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村下设村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今年新聘任的118名村动物防疫员为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二是完善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分别制订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鲜乳冷藏贮存制度、奶站化验室管理制度、奶站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分户留样制度、日常检测制度等8项制度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及交接单、**机检测、维护记录、生鲜乳制冷、储存记录、设备或场地清洗、消毒记录、奶站人员培训记录、分户留样记录等10项记录,使收购站日常管理制度化。三是强化监管技术培训。采取召开会议、现场辅导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检测采样方法,从生鲜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收购站化验实的检测、采样、送样等方面全面系统的进行培训,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生鲜乳质量监管水*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组织全县各奶站负责人、化验员、质量监管员举办奶业法律法规培训班6期,培训45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安全意识。发放《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小册子400本,宣传挂画50套。制作奶站化验室检测操作规程牌28个,配备奶站生鲜乳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仪器25套。规范奶站化验室8个。

  二、扎实开展生乳整治,杜绝违禁物质添加。

  全县共有生鲜乳收购站46个,日收管道奶70吨,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43个,3个生鲜乳收购站未投用,全县共有生鲜乳运输车13辆,其中由我县核发《生鲜乳车辆准运证》的5辆。一是加强督查,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检查。在每个收购站醒目位置悬挂了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公示牌,明确收购站负责人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奶站一名监督员驻站24小时实施现场监督。从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通过集中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每月抽检等监管制度,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共开展集中检查整治活动8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3次,有效地规范了我县生鲜乳生产和收购市场。落实驻站监管员制度,各奶站监管员驻站监管,切实担负起检查职责,有效规范了机械化**站的日常管理。我县代表陕西省迎接了受农业部委托的重庆市、上海市检测所对我县牛奶、羊奶质量的抽样检测,在我县12个奶站抽取牛奶奶样48份,在奶羊养殖散户、大户、规模场抽取奶样30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农业部、省畜牧总站分别来县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通过反馈,全县奶站监管工作得到了省市及农业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二是严格审核,严把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审批关。坚决取缔不合格奶站,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发证标准。制订下发了《关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换)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核(换)发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申办程序及时间要求,应提交的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场地、设备、卫生、人员和环保等条件的审查,督促奶站建立健全生鲜乳购销台账、销售记录、设备消毒、生鲜奶质量自检等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奶站坚决不予发证。对已经发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具体情况明确整改内容,限定整改时限。三是加强检测,确保生鲜乳质量不出问题。全县形成了奶站自检、县级抽检、企业复检的生鲜乳质量检测体系。各奶站配备与收购奶量、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等设备,坚持每天对所收购的生鲜乳进行感官、密度、酸度、含碱等常规检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户留样,填写检测记录,做到问题奶不进罐,把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县检测中心制定检测计划,坚持每月对全县所有奶站的生鲜乳进行一次全面抽检,并对有关奶站的养殖户随即抽样。今年县检测中心共抽检奶样11批次658份,奶样合格率100%。为市上送样检测9批次372份。抽检奶样的*均脂肪含量3.86%,蛋白含量3.03%,乳糖含量4.79%,总固形物12.47%,体细胞数54.7万,抽检奶样全部符合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四是开展羊奶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收购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农业厅安排和县上领导要求,抽调专人,组成7个羊奶风险排查小组,深入村组、养殖场(户)、羊奶收购、加工企业,对全县3个奶山羊规模养殖场、8个奶山羊养殖较为集中的村,52户散养户,1个羊奶收购、加工企业,从饮用水安全性、环境污染、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生产管理、疫病监测控制、**规程执行,羊奶收购、运输、加工等7个方面15个环节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没有发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我局对全县羊奶收购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结合我县羊奶收购实际,编印《奶山羊养殖户告知书》5000份,对现场交奶的养殖户逐一进行发放,使每个奶山羊养殖户明确国家省市对生鲜乳的各项要求及处罚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科学养殖奶山羊,合法交售生鲜乳。组织5名工作人员跟随乳品企业的生鲜乳收购车辆按5条收购线路,逐鲜羊奶收购点实施监管,乡镇兽医站24名监管员,每天到羊奶收购点上现场实施质量监管,认真填写XX县羊奶点监管情况统计表,羊奶各个收购点情况良好。

  三、严格生猪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屠宰检疫。

  一是开展猪肉专项整顿。依据省市《关于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的通知》精神,我局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专项整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实际,实施三项专项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检查整顿中我县没有发现问题猪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进化全县猪肉市场。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市上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瘦肉精” 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4家规模养殖场(户)、8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和1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集中清查。采取“深入场户、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清查收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经清查,我县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人员26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城乡21个从事肉品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确保肉品卫生安全。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和餐厅、食堂等全面建立并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严格生猪屠宰场监管。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户,肉品经营门店有17个,超市经营的猪肉主要来自县定点屠宰场,市场销售的猪肉主要从宝鸡人民街大肉市场调运,全县*均每天销售肉猪8头左右。在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中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的检疫员按时上岗,做到先申报、进行入场检疫,发准宰通知后方可宰杀,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保质上市肉品的安全,屠宰场报检检疫共760头、检疫白条肉1520具、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共760张,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生鲜肉品安全。

  四、开展兽药残留整治,确保畜禽投入安全。

  一是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坚决依法打击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销售兽类禁用物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严格执法、依法护农的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县农业执法大队深入全县养殖小区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养殖档案不全、生产记录不完整、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等行为下发了4份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违禁药品。配合市支队开展农资打假交叉检查活动,共兽药、奶牛养殖小区等农资经营户8户,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健全、进销货台帐不完整等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指导纠正。检查中发现兽药销售门店,经营人用药品;鲜奶生产企业、畜牧养殖违法生产经营、滥用药品;现场共查出人用药品9种、32盒、48瓶;检查中对个别企业(门店)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批评纠正;对经营人药、养殖场违法使用药品行为下发了责令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奶站的质量检测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奶站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是有些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货把关不严,落实猪肉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意识不强。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推进标准化生产。

  2、细化措施与分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狠抓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等生鲜乳监管新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对奶站和运输车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奶站和运输车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实现监测覆盖县内所有奶站,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积极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增加检查频次,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借助县生鲜乳质量检测中心这一技术*台,依据检测和检查结果,严格查处和执法,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各种违法违规添加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推动我县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5、 在“瘦肉精”监管工作中,我们今后将结合执法检查向生猪养殖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管理相对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开展现行农村政策、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对养猪大户和农资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讲解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剂的危害和将承担的责任,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养殖技术。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优选【十】份(扩展7)

——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总结实用5篇

  为切实加强学校燃气安全工作,提高师幼自救、互救能力,保证幼儿园安全稳定,我园认真开展了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燃气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园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活动,园主任国同志亲自带队,亲自挂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我园以《国家燃气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对幼儿园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三、组织有针对性的活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我园通过**下讲话、宣传栏、班级微信群、家校通等形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标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四、加强检查,落实整改

  根据上级要求,我园组织开展了一次“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园”的宣传活动。各班级教室内墙面上悬挂了宣传标语,以图片、音像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让孩子掌握一些安全知识。

  五、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在宣传活动中,我园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园”的宣传活动,使全体师幼了解了燃气安全,掌握了一些安全知识,为幼儿园的安全奠定基础。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必须常抓不懈,长抓不懈,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安全、幼儿的健康成长。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我局坚持把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每季度召开的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单位深刻吸取燃气事故教训,认真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对年度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部署安排。会同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做好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保护工作。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我局一是全面排查城区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街区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以及城市地下空间通风情况,燃气在线监测及报警器安装及运营情况等。截至目前,共排查商业综合体6个,集贸市场11个,工商业用户、餐饮场所等非居民用户等1650家。二是全面排查城区各类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加气站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储罐、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情况,以及电气、消防和喷淋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等,共排查隐患问题42处,督促新奥燃气严格执行加气车辆进站检查制度,全年共排查整改加气车辆安全隐患385个。三是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穿河燃气管道、管线相邻沟渠、窨井等可能集聚燃气的空间;全面摸排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运行情况等,截至目前,共排查过河管道19处,与管线相邻*沟渠(窨井)1351处,检测中压管网640公里。对城区约600多个小区低压管道泄漏检测,调压设备巡检3.35万台次。四是开展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整治。督促新奥燃气公司建立餐饮用户安全用气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督促民用户更换超期和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督促城区地下燃气锅炉用户进行安全改造。截至目前,新奥燃气共开展民用户安检42.58万户次,处理户内锈蚀、漏气等隐患443处,更换超期表26382块,更换超期燃气具512台,停止向海洋大世界和伯爵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供气,督促两家用户及时整改地下密闭空间使用燃气锅炉隐患。开展城区燃气橡胶软管更新行动,将橡胶软管更换为可靠性更强、使用寿命更长的不锈钢波纹管,截至目前更换胶管12213户。

  (三)强化燃气安全执法检查。

  我局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占压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情况,防范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破坏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拆除占压燃气管道违建2处,立案查处2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共处罚金18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辽宁沈阳“10.21”和辽宁大连“10.24”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城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无证经营、非法存储、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予以查处。坚决防范遏制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蛟龙镇中心校《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通知要求,为更好地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学校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二、排查工作情况

  1、排查小组对学校小食堂液化气钢瓶、燃气管线、消防器材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制定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对食堂用餐人员进行了安全用气用电及防火灭火的培训。

  3、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积极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精心组织排查工作下,学校已把燃气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学校全体师生及员工始终把安全摆在第一位,确保无任何燃气安全事件人。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县**办《XXX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燃气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制定的方案,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排查。实地查看了各供应点的销售、安全、存储和营业证等设施设备落实情况。此次检查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场所)#家,气瓶共##只,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企业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安全警示标志不全,非危化品运输车装运液化气瓶,液化气经营企业将液化气和其他商品混合存放经营,居民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瓶,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我镇在对燃安全气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

  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根据此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与镇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预防、整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超量存放储气瓶等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强化教育,各供应点负责人要提高思想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防液化气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做到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公司在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半年的时间,快速、优质、高效完成了项目立项、气站选址、建站敷管等工程事项,并于去年9月成功投产点火,让市民用上了清洁、价廉、安全的管道天然气,完成了**多年来恢复使用管道气的夙愿,重新点燃百姓使用管道气的希望,办了一件顺民心、得民意的大好事,也为**评报园林城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现通过一年的时间,已在城区敷设了中低压管网180余公里,签约用户30000余户,通气用户15000余户,创造了城市管道燃气发展史上的奇迹。奇迹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座的部门和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燃气行业,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确保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从创建伊始并始终如一地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借此次抢修应急演练的机会,我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短汇报。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立起来的制度能有效实施并执行到位,不致于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字中,或躺在柜子里,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臵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3名。设臵专职巡线员、专职抢修员和兼职宣传员。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员工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则。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国家燃气安全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安全考核制度”、“气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三、坚持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胜于消”的安全理念,在工作中“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保证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结合公司情况及节假日、气候变化、季节交替等特点每年进行6次以上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气站、管线、燃气设施、施工现场、燃气用户进行严格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月度安全例行检查,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检查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突击检查。每年组织进行1-2次用户户内安全检查,对燃气用户调压装臵、表具、灶具、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确保居民的用气安全。各类检查使用专用检查检查表,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暂无法整改的上报安委会备案并加强巡视。

  四、加大人力、物力、设备的投入

  遵照***和***委员会的精神,根据市建设局的要求,我司加大安全管理的各项投入。今年二月公司成立安全运营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安全运营部下设巡线班、抢修班、运行班、专职安全员共13人,负责气站的运营、管线的巡查、燃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及隐患的发现整改、燃气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

  为了处理各类应急事故,公司购臵了专用抢修车辆,电焊机、PE管焊机、防爆电机、防爆工具、各种警戒设备等抢险、抢修工机具;按国家**消防部门要求配备了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能满足处理各种燃气突发事故的需要。

  五、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

  为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部门不少于一次。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安全教育及培训计划,公司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对各个相关岗位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每年5-6次外派学*,分别参加市和总公司的消防、安全、防雷等相关安全知识学*和培训;组织对其他公司安全管理经验的学*。每年3-4次请相关专用安全管理人员和厂家技术人员上门授课。

  公司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所有新入职、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上岗。通过一系列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日常维护的业务技能,增强了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传播安全用气常识,做到家喻户晓。通气前公司与用户签定《安全用气责任书》明确供用双方的责、权、义。每户发一册图文并茂的《天然气使用手册》,告知用户燃气抢险电话,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树立“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节假期间在电视台播放提醒用户安全用气的温馨提示,使安全意识在广大群众中警钟长鸣全生产月”活动中,公司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张贴各种宣传画,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上街发放安。针对冬季燃气用户易发安全事故,公司每年对用户进行1-2次入户安全检查,发放安全宣传单,向广大燃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在每年“全国安全用气、安全知识宣传单共万余份。使燃气安全知识深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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