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

首页 / 观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观后感

《重返狼群》观后感1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2

  《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美好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写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这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千古奇迹!每当我看到这儿,我都是热血澎湃。也对作者期盼格林回归狼群的决心而感到敬佩。她与世隔绝,远离人群,历尽艰辛,甚至做好了成为狼群“一道主菜”的牺牲准备。而对于自己亲手养大、百般疼爱的小狼格林,一天突然要离自己而去,是会多么的不舍啊。所以我不得不说,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很坚难的,这是一种积淀已久的情感……

  这部书颠覆了我心目中凶狠的狼形象,让我透过文字看到了“不自由毋宁死”狼精神;让我领略了狼的足智多谋;让我感受到了狼的尊严、威武……

《重返狼群》观后感3

  小学时第一次我接触到《重返狼群》这部“狼书”,很快就被吸引住了。小狼格林和“狼女”李微漪的“格林童话”,让我感受到的是跨越物种间真挚的母子情谊。

  当得知《重返狼群》拍成了电影,我在第一时间就去看了。电影里一幅幅真实的影像,让我看到了这个调皮的狼孩子逐渐成长为一只真真正正的野狼的全过程。小狼格林的身世是悲惨的,他的父母相继被人害死,而他成为了这一窝狼崽中唯一幸存的孤儿,也是若尔盖草原狼王唯一的遗孤。他牵动了李微漪的心,也是这个小小的异类孩子,影响了李微漪的一生。她在格林身上倾注了她全部的爱,看到格林第一次自己抓到了猎物,她为之激动;当格林被同类咬伤,她边流泪边心疼的问“疼吗?”人爱自己的孩子并不稀奇,天经地义,但人与狼的母子情深让人更为的感动。

  格林对他的“妈妈”也是十分依恋的。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格林把自己埋在地下的存粮——半只野兔刨出来给她。我们整天说着“白眼狼”“白眼狼”,又岂不是对狼的一种侮辱?格林身上处处体现着专属于狼的灵性和智慧。看到“妈妈”崴了脚无法走回家,他居然翻山叼着缰绳给“妈妈”牵来了一匹马。这个仅仅几个月大小家伙的智慧让我惊叹。整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是格林母子终于盼来了若尔盖狼群,母子俩在山上告别。山下的亦风却心软了,他一边录像一边在对讲机里和李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我们可以养他一辈子。”但李微漪并没有马上答复,镜头里的她最后一次抱了抱格林,然后就转身离去了。格林看了她最后一眼,慢慢消失在了山头,去找真正属于他的野狼群了。已经走出很远的李微漪回头凝视着越跑越远的“儿子”格林,有些颤抖的回答了亦风:“他的自由。”

  的确,如果不给予狼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在格林身上流淌着的,永远是向往自由、充满野性的野狼的热血!格林走了,他给“妈妈”留下的是温暖的回忆。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训养有成功放生的野狼,这无疑是个奇迹。从20xx年到现在,格林已经7岁了。那个如今和同类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热血狼儿,愿你一切安好。

  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

《重返狼群》观后感4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猴子四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重返狼群》观后感5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狼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久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嗥叫吧,格林!

《重返狼群》观后感6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扩展阅读


《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扩展1)

——重返狼群观后感 (菁华6篇)

重返狼群观后感1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齐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个性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先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望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先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最后让狼群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望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阿。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能够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2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视频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重返狼群观后感3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4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重返狼群观后感5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6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扩展2)

——《重返狼群》读后感9篇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

  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扩展3)

——重返地球观后感 (菁华6篇)

  在科幻片中,地球已成危险之地,充满污染,不适合人类居住,地球人只好迁移往别的星球生存,这类影片让人类的环保忧患意识在大银幕上得以弥漫,但从深层次理解,影片以这样的环境为叙事背景,还是为了迎合观众对未知事物的好奇,以及引发因为参与破坏而产生的内疚快感。

  威尔·史密斯决定主导《重返地球》的拍摄,不仅是因为他的儿子突发奇想要拍一部“父亲不得不从战争中回家帮助儿子”的故事,同时也有这类电影在商业上比较容易成功的因素所在。《重返地球》所体现的孤独气质,在此前同样由威尔·史密斯主演的《我是传奇》中得到过完美呈现,只是,这次在《重返地球》片中,陪伴他的不再是一只狗,而是他亲爱的儿子。

  20xx年威尔·史密斯与儿子贾登·史密斯合演的《当幸福来敲门》,让这对父子搭档有了梦幻般的的开局,于是,合作《重返地球》成为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重返地球》的题材不错、创意不错、父子情感线不错,但在网络评分上却低于《当幸福来敲门》,这大约是片名与故事不太重叠的缘故,也和观众对这部电影的想象出了误差有关。

  儿子一心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做一名“鬼隐”,可以不被怪兽“厄萨”觉察把它杀掉,而作为一名少年,心怀恐惧的儿子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会散发出被“厄萨”捕捉到的气息,同时,无力保护被“厄萨”杀死在眼前的姐姐,也让他蒙上了一层心理阴影,对不能前来保护家人的父亲的愤恨,也让这对父子难以建立亲密友好的关系。

  父子之间必须解开这个疙瘩,解开这个疙瘩的最好方式是儿子克服恐惧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当儿子终于能够做到面不改色将“厄萨”斩杀之后,父亲敬给他的军礼,意味着阻隔在他们中间的障碍已经消失……这个故事的有益之处在于,它含蓄地指出了普遍存在于父亲与青春期儿子之间的矛盾,儿子对父亲不满,却有不得不屈服于父权,父亲对儿子满心关爱,却不得不狠心逼他自己去成长,这是一部适合父子共同观看的电影,对于没怎么吃过苦的现代孩子来说,跟随贾登·史密斯去经历一次属于少年的危险旅途,也有助于他们的心灵强大起来。

  坠落地球受伤后的威尔·史密斯只能躺在舱内远程指挥儿子,这会让期待威尔·史密斯在片中一展身手的观众有所失望,他的腿摔断了,或者也可以这么认为,情节如此设置是符合威尔·史密斯的愿望的,正因如此,电影镜头才可以在多数时间里追随小史密斯,让这个少年有更多的出镜机会来展示自己的演技,老史密斯的舐犊情深由此可见一斑。但换个思路,假若老少史密斯能够并肩作战,在被怪兽统治的地球上,砍瓜切菜一般痛快地杀戮,是不是会让影片更好看一些?

  在演技上,小史密斯没了《当幸福来敲门》时的那股灵气,也还没成长到青年演员所拥有的.那种桀骜之气,他在《重返地球》中的表现仅能用合格来形容,这对于成长于大牌父亲羽翼下的他来说已属不易,想真正成为巨星,小史密斯恐怕得像片中人物那样,有着挑战父亲的叛逆心思,关键时刻敢对老爷子怒吼。如果一味听从老爸的安排,在表演上只顾继承他父亲的风格的话,那么他的星途也将会危险起来了。

  好在这爷俩还有机会,《重返地球》会起到很好的开篇故事的作用,父子星际大作战的表现空间还有很大,只是希望它再拍续集的时候,能在各种先天优势的衬托下,拍出一个更紧凑、曲折又动人的电影。

  昨天晚上看了《重返地球》。

  这部电影还行吧,科幻题材,据说是威尔史密斯为他儿子量身定做的电影,的确是的,后半段几乎是他儿子一个人的独角戏,总共演员也没几个,可见大明星威尔史密斯的拳拳爱子之心。他儿子有这么爱他的老爸,一定很幸福啊。

  这电影情节并不复杂,就是讲人类可劲糟蹋地球之后,地球终于不再适合人类的生存,人类被迫迁徙到了一个新的星球-首新星。在这个星球上,同样危机四伏,外星人放出了一种怪兽-厄萨,攻击人类。厄萨没有视力,靠人类由于恐惧分泌的信息素来寻找目标。威尔史密斯饰演的瑞奇将军带领游骑兵与厄萨战斗。他们发现只要你不害怕,不恐惧,那么厄萨就没有办法发现你。他们称这种技能为鬼隐。小史密斯饰演瑞奇将军的儿子-肯泰。他们父子一起坐飞船去一个基地训练,途中遭遇小行星风暴的袭击,飞船失事,迫降地球,只有瑞奇父子幸存。能够发射遇险信号的设备在100公里外的机尾,瑞奇受重伤,肯泰不得不独自踏上凶险的旅程,去寻找信号设备,独自面对险象环生的地球。当然,最终,肯泰成功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找到了信号发射装备,救了他和父亲。大团圆结局。

  影片主要就是讲肯泰的成长经历。他的姐姐在厄萨找来时,把年幼的他藏在一个罩子里,告诉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出来,然后他的姐姐被厄萨杀死了。这成为了肯泰的心理阴影。在这次旅程中,他最终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杀死了一只厄萨,从最开始那个完全依赖父亲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独立的战士。威尔史密斯的演技很好,演一个坚毅,镇定,果敢的将军真是很轻松。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是那么冷静,值得信赖。自己给自己动手术那段,真是很让人佩服。对儿子的爱,担心也演的很好。小史密斯的演技也还不错。虽然他很多时候不听话,让人很着急,比如刚开始面对狒狒,瑞奇让他放下武装,他偏要丢石头去砸,结果惹来狒狒群的狂追。在竹筏上睡过头,结果没有在黄昏前到达地热处,差点被冻死,被老鹰救了,老鹰冻死了,真是让人怒其不争。找到信号*的时候,由于电离干扰,不能发射信号,他急燥的团团转,还把信号*给摔了,一点也不冷静。不过,想想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突然要一个人面对这样凶险陌生的环境,被狒狒追,被老鹰抓,被寄生虫咬,差点毒死,天黑差点冻死,最后差点被厄萨杀死,他的那些恐惧也是很正常的反应。一开始瑞奇可以通过成像设备和他联络,进行指导,后来设备摔坏了,结果只能他一个人面对未知的危险,挺不容易的,他的成长也是很快的。

  影片里人类在新的星球上住的房子很有意思,像一片片的帆船,周围好像都是布一样,很有趣。他们坐的飞船像一条鲸鱼。那个虚拟成像系统在很多科幻电影里面看到过,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成为现实了呢?影片里人类糟蹋地球太狠,最终被迫离开了地球,想想我们国家的污染,最后*的环境会变成怎样呢?最后飞船来带走瑞奇父子时的画面是碧蓝的大海,鲸鱼在海里游泳,有时跃出水面,喷出水花,森林繁茂,没有了人类的地球,依然生机勃勃,依然那么美丽。人类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更好的爱护我们的家园呢?

  这几年,有位号称狼爸的父亲,在网上大肆宣传自己的铁汉式教育,不过可惜的是,在当下社会,仅仅靠他自以为营造出的那些铁血教育,未必能够起到最有效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因为太过矫情,太过激烈,引起不少网友的反弹。或许只有象《重返地球》里威尔·史密斯这样的,置之死地而后生,才能算是真正的爱与血的狼爸训仔记!

  《重返地球》以末世科幻为包装,重点讲述的其实还是父子情,间或掺杂了一些有关环保和战胜恐惧的私货,但是重点依旧放在父子别样真情,一个少年的自我成长历程当众。威尔·史密斯父子继《当幸福来敲门》之后再度携手,或许会让一部分一心期待炫目科幻大片的观众失望,但是认真体会剧情之后,或许会有别的收获。

  影片故事并不复杂,一次空难,父子流落蛮荒地球,一个出脑力,一个出体力,经过磨合之后,最终战胜困难,重获新生。全片的科幻感并不强烈,这大概是刻意为之,无论是飞船内部装饰,还是功能虽多,外形却简约的各种未来生存用具,都体现出一种自然、环保的概念。尤其是配合片头所交代,地球在千年之前因为严重污染而成为不适宜居住星球,而在千年之后,父子重返地球,野生动植物却生长得生机勃发,只是没了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当然,这个点并没有很好地拓展,最终让位给影片重点表述的父子情感。

  正值青涩年纪的贾登·史密斯,在演技方面显然还有待提高,但是全片亲身上阵,在原始丛林复杂的地貌环境中跋山涉水,吃尽苦头,十分用功,多少弥补了情感表达不足的缺点。而这一段原始森林探险记无疑也是全片的重中之重。与大雕的人性化互动,面对终极杀气厄煞,从恐惧到战胜恐惧的自我转变,甚至是在悬崖上纵身一跃的全方位视角,即便是作为风光片和探险片来看,《重返地球》都有几分可观之处。

  威尔·史密斯此次力捧儿子,在片中让出主导地位,几乎没有上演动作戏份,大部分时间稳坐飞船之中,坐镇指挥,但是几个表情,几句台词,都展现出他的演技,当然或许更多的还是真实父子情感的流露,最后一幕向儿子敬礼,即代表了父子间的和解,也代表父亲对儿子能力的承认,可算是全片最感人的一个场景,也给这出狼爸训仔记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对比现实生活中的狼爸,《重返地球》中更加紧迫,更加危险的生存环境,同时放手让儿子独自去面对这世界上全部的危险,这种看似极端,实际上更加科学的教育方式,显然收得更好的效果。而戏外,威尔·史密斯一手宠爱,亲自上阵为儿子保驾护航,打造商业大片;另一手却让儿子从头参与这部商业大片,以实际战例来锻炼儿子,爱与狼性的教育有机结合,不论票房结果最终如何,小贾登必然会了解到实际工作中的真实困难,对他未来的道路显然有百利无一害。

  最终《重返地球》要告诉我们的其实是,无论再凶狠的狼爸,再无理、再艰难的教育模式,其中所饱含的,都还是那份浓得化不开的父爱!

  这个暑期档里,*观众在基努里维斯和威尔史密斯之间更买后者的账,虽然这样比有点扯淡,但史密斯父子主演的《重返地球》已经连续几日领先*内地票房榜确是不争事实。我是上周日下午看的,小厅但满场,观众中有情侣、有我这样单身,还有一个群体,就是有几对家长领着孩子,其实《重返地球》科幻、亲情和励志元素十分适合放暑假的学生观众观看,而且故事简单流畅,不黑暗不故弄玄虚,或许这也是该片在*大陆票房还不错的原因之一。

  《重返地球》香港译名是《末日后1000年》,很好交代了故事时间背景,人类在用竭资源糟蹋完地球迁徙走的一千年后,史密斯父子迫降地球。在已经不适宜人活动的环境里,威尔史密斯以父亲和长官双身份帮助贾登史密斯战胜恐惧练成鬼影,贾登干掉怪兽救了自己和父亲。主线故事是一个少年练*自我控制成长为一名够格游骑军成长历程,戏里戏外都是一部表现父子关系的温暖亲情大戏。影片里父亲对待儿子表面看十分严苛,但内心装着满满的爱,因为父亲知道如果少年不练成鬼影,就无法对抗人类的敌人厄萨,无法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影片讲述一个浅显但通用的道理,战胜敌人,需要忘记恐惧。父亲对少年说一句台词,恐惧不是真实的,是对未来的一种自我暗示;危险随时存在,但恐惧在于以选择。当然,并不是因为一句话,少年就忘记了恐惧,影片通过少年历险和不断回放的姐姐被厄萨杀害的场景(那时候少年没有选择只能躲避),肉体与精神双重历练,终于在关键时刻忘记恐惧忘记自我打败怪兽,或许对于资深影迷,《重返地球》故事过于简单,但对于年轻学生观众,这倒是一部有正能量励志电影。

  除了少年成长的故事,《重返地球》也是催人警醒的电影,有关于地球,有关于我们生存的家园。电影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一千年的后的智能科技十分发达,但史密斯父子乘坐太空飞船却异常简陋,太空船里的座椅必须直挺挺的坐着,更谈不上舒适。究其原因,人类失去地球,刚在新星球建立家园,还时常面临厄萨侵袭,人们保持艰苦创业的姿态,不敢贪图安逸。想想我们身处的时代,工业的大发展以毁掉资源为代价,如果长此下去,电影中的情节恐怕真的会出现,地球会毁在我们手里,想象一下若干年后,我们带着防毒面具生活在毒空气中有多么可怕。自然有自然的法则,就想电影中大雕最后保护少年一样,你对它好,它便会呵护你,反之就是像少年对大猩猩动粗,回过来的也是对人类的惩罚。

  从原始社会到现代文明,人类不缺乏征服自然的智慧和能力,但什么事情都要讲究个度,对自然的开发和索取亦然。看完《重返地球》后,你会发现人之于自然的渺小,敬畏自然,爱护自然,给自己造福,给子孙留个家园。

  因为看惯了美国大片,所以科幻片《重返地球》的情节、场面都在意料中。从父子情角度讲,适合为人之父看;从成长角度讲,适合十几岁的少年看;从禅意角度讲,适合内心有恐惧的人看。

  面对怪物,少年内心充满恐惧,而这样偏偏吸引了怪兽来,因为怪兽没有视力,只会搜集人恐惧的情绪所发出的信息。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想起父亲曾告诉他,恐惧来临时,只集中所有精力去感觉当下,你看到了什么?闻到了什么?触到了什么?*静的描述它,不要评价它,更不要排斥它。于是,男孩摸着自己流淌出的血,静静地感受当下自己视觉、嗅觉与触觉的体验,与自己的恐惧和*相处。而后,恐惧消散了,少年*在眼前,怪兽却无法察觉少年的存在,从少年身旁悻悻离开。不过,影片这段治愈系的剧情有点单薄,铺垫还要更饱满一点。

  从小到大,没有人认真的告诉我们面对内心的恐惧、悲伤该怎么办,只说“不要恐惧”“不要悲伤”,其实,是接纳:它就在那里,我看见它了,它不好也不坏,它是我的一部分,我正这样静静看着它。那个怪兽就是我们内心的坏情绪,你越想逃离,它追随得越紧。

  上周日爸妈带我观看了美国电影《重返地球》。

  电影主要讲了基泰和他爸爸在去训练基地的途中,飞船被迫降落到了已经没有人类生存的地球。飞船里的其他人全都死了,就剩下基泰和他爸爸。飞船前面部分的信号*在迫降中损坏了。要想发射求救信号,必须要到100多公里以外的地方找飞船尾部的那个信号*。可是基泰的爸爸腿部骨折了,这个任务只能由18岁的基泰完成,否则他们就没救了!于是,基泰踏上了艰难的旅程……

  这部电影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是:

  一:基泰对付厄萨的时候,他爸爸告诉他,厄萨没有眼睛,它是通过人们发出的恐惧来辨认方向的,你必须意识到恐惧不是真实的,恐惧是对未来的一种自我暗示。虽然危险是真实存在的,但恐惧与否是你的选择。在爸爸的指点下,他终于战胜了厄萨。基泰的勇敢和冒险精神告诉我们,世上只有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其实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内心!要想成功,必先战胜自己!

  二:基泰为了救雏鹰,不顾自己的安危,与很多老虎斗争,但最终没能让雏鹰们得救,老鹰很伤心的大声嚎叫。这显示了动物也有母性。当基泰在低温带冻僵的时候,老鹰不顾一切的把他叼到了洞穴,并且用自己身体温暖了这个洞穴。基泰得救了,可是老鹰却冻死了。这告诉我们,老鹰也有感情,懂得感恩。我们既要学*老鹰的感恩之心,也要学*基泰的善良和正义。


《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扩展4)

——重返狼群2(精选5篇)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之所以喜欢上他们,就是因为李微漪的《重返狼群》《重返狼群2》。《重返狼群2》讲述了成功放回狼的李微漪回到了四川,却突然发现网友跟她说格林被抓了!李微漪大吃一惊,急忙叫上好友亦风奔往若盖尔大草原,去营救格林。一路上,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狐狸宝宝的悲惨命运,还有那些**和被汉化的**肮脏的心;经过老狼《狼图腾》作者姜戎的帮助鼓励下1年多了,李微漪和亦风终于找到了格林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前进,有许许多多数不清的动物遭以灭绝的危难。而21世纪,将有更多的动物会将离开。而这一切,都是自诩文明的我们所制造的。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无言却是最忠诚的朋友。

  有一年,我与朋友去动物园玩。看见了一匹老狼,与百科全书上描述的

  截然不同,老狼的脸上布满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在草原称霸的法宝牙齿早已被食物链顶端的人们给夺取了,尖利的爪子变得*整,就连最后的反抗利器都没有了,整个笼子变得忧愁。老狼无助地趴在那里,玻璃隔离墙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说:无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摇头,前面就是动物表演的地方,我们走进去,巧了,他们还在彩排,我饶有兴趣地趴在窗户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反抗。可是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动物朋友在历史的长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有现象表明,*均每一分钟,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

  请尊重他们,并且守护他们,也将守护我们的蓝色星球。

  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紧紧吸引着。

  故事是如此真实,情节是如此抓住读者的心弦。看着它不想吃饭,看着它不愿睡觉,就这样看、,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页的这本书。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读完这本书,对狼有了新的认识,里面多处让我感动得泪流不止。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深受感动,你们也会重新认识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义的狼,一匹优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风范”的狼。它震撼着我的心房。它的凶残令我极度恐惧;它的聪明智慧令我分外惊异;它的忠诚让我深深感动;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万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怀里长大,有了人的灵性。它小小的身躯为了保护犹如母亲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满身伤痕瑟瑟发抖,谁人不为之心动?谁人不为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凡中的传奇。李微漪是极其普通的一员,是从小就怕写作文的一员,只因为救助了一只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转折点;只因为她“天天日记”,写下四十万字,记录下每天的真实生活,集成一本书,她就成了作家;只因为她放生成功,她就成为中国第一狼女。她冒着生命危险,与狼共生存,还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猎者手下救小狼……她的这种母爱更超乎伟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们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顽强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为实现梦想就不能放弃,要有尊严,纯真的情谊,狼和草原、羊等动物之间相互依赖的大自然问题。我从中深受启迪,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有很多启发。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看过太多治愈系的书籍,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看到了满满的爱,从用狼妈妈的声音救活一只濒危的小狼开始。帮助小狼拉粑粑,给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猎,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解决难关。正因为如此,小狼才能回归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纳,并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处得久了,狼也有温驯的一面,像狗,热情摇尾巴,舔脸蛋,可走进大自然,面临生存问题的时候,机智、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驯化狗一样来驯服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

  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孤独感越来越强,需要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不断训练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弃了舒适的居家生活,放弃了钟爱的连衣裙,饿极了就着雪水吃油饼。

  为了生存,为了帮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从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愿离开,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里难过。最终,小狼被一个狼群接纳,这一切都离不开作者的舍生忘死,甘苦与共。同样要感谢的,还有作者的朋友,男朋友,善意的**。

  虽然从没去过**,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不过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补给困难的时候,要学会精打细算,要节省力气,要知道怎样生存。自由意味着直面风险,享受的背后还有付出,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我们听闻自由很久,看到的却只是表面,就像独立,一个人打拼还要有成果,个中心酸,实不为外人道也。这段经历着实精彩,有惊亦有喜,奈何笔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过,真的要看一本治愈系的书籍的话,这本就够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扩展5)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精选五篇)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写给大家的

  我曾经为了看这部电影半夜1点还在街上游荡,可是这对于上海这座不夜城来说,简直是小题大做了,你不知道凌晨的街头还有很多人,还有明晃晃的灯光在照射着孤独的行人。

  我并不认为作者书写的有多好,只是叙事的话,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真的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那么可能比作家写的更好。令我感动的是故事的本身。就像我在豆瓣评分的时候打了4分的极高分,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是为了这部记录片本身的含义而给出的分数,那么劣质的拍摄画面以及后期处理,任谁都觉得那根本不是一部电影,可是评分那么高的原因只可能是一种精神,一种令人动容的情怀。

  我的朋友是被收养的,她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她的养父养母如此得爱她,养父养母说,我们都不反对你找自己的亲身父母。她说,我不是不想找,当然也不是想找,亲身父母给了我生命,可是你们让我知道了生命的意义,顺其自然就好,难道只有亲身父母才可以做父母吗?

  拿人类对比作者与小狼格林的感情,是没有很大的意义的,毕竟人与人,人与狼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作者确实是将小狼格林当做自己儿子般对待,格林也同样是将作者当做自己的母亲的。她们的感情极大意义的超出了某种意义上的亲情,应该更*等的讲是友情及亲情的升华。我们人类的天性里都带有自私,更别说是狼,狼这个动物,有时候确实比人重情重义。就像我的朋友,我们撇过一切不能生存等等的外界条件,为什么我的朋友不愿意找回自己的父母,很难说她的心里没有遗憾,父母为什么遗弃她。她不愿意回去。而作者为什么极力要送格林回家,而是,它太孤独了,它极力的需要伙伴。需要释放天性。

  小说里,令我最感动的,最心痛是那几只藏獒,皇帝,森格,黑虎都是重要的,他们几乎是重要的主人公。尤其是决战时,格林被作者锁到笼子里,一直嘶吼时的心痛,那是狼丢弃伙伴时的绝望,那时候的格林不是孤独的,最起码这些藏獒陪着他,那时候,他是不是也想,跟他们在一起,做一只狗也是好的。可是伙伴都被卖走了,都离开他了,像红楼梦里,姐姐妹妹们,嫁人的嫁人,死的死,这个大观园还有什么待的,干脆一走了之,做个真正的狼吧。

  我热爱作者的生活的那片草原,草原上的牧民也是有好的,有坏的,可是我们仍然向往着那片土地,那是我们想要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天,那层层白霜,那茫茫白雪,那是我向往的景色,可是景色优美,环境恶劣,像我,我可能只能活几天,可是那是狼的领地,狼的'绒毛抵御着寒冷,他们为了生存而战斗,我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战斗,我们都只是简单的生存。

  一条狼,一个人,在荒野里行走。竟然找到了小狼的家,他开心的,开心的寻找自己的兄弟,可是没有了,残垣断壁,物是人非,你的妈妈,你爸爸,你的哥哥,姐姐。都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条狼,我们相依为命罢。我们总是说懂什么,他不懂什么,他懂养他的人没有吃的时候,他拼命捕猎,就是为了可以给他们店吃的,他懂亲热的蹭蹭他们,他懂他的藏獒朋友群战时,他要去帮忙的坚决,你以为他不懂的,他告诉你,我都懂。人类懂得感情,我也懂。

  格林

  做一只自由的狼吧。

  看着格林离开的时候,读者的我没有作者更深沉的悲痛,我希冀着格林越来越勇猛,我希冀着盗猎者越走越远,我希冀着格林能够生下小格林。可是我同样担心,格林会被狼夹子把腿夹断,我甚至也害怕格林在偷吃羊的时候被牧羊人给打死。可是狼就是狼,他们怎么会为了一点吃食把最珍贵的自由丢掉呢。

  愿世界和*,人与人之间和*相处,人与自然和*相处,人与动物和*相处。愿我们不用为了任何东西而争吵,百年之后我们都是要回归故土的人,何必如此得剑拔弩张,何必带着戾气,就算没有天堂,我们至少坦坦荡荡的走完了我们可能还没有完结的一生。

  一个想去流浪的汉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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