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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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返狼群观后感 1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2

  在人类的社会中,狼是一种凶残、奸诈的恶兽,与狼有关的成语基本都是贬义的,如引狼入室,狼狈为奸等,狼是狡诈的象征。但,狼真的没有情感吗? 

  在《重返·狼群》中,一只刚出生便被抛弃的狼——格林,被它的“妈妈”画家李微漪带回家哺育,教它捕食,完完全全地保留了它那份狼的本性,但格林却很爱它的“妈妈”李微漪一一这或许就是“铸定式记忆”吧。在它妈妈得肺气肿而不得不去成都治病时,它一直趴在荒凉的草地上,凝望着它妈妈离开时走的那条路,等待着,等待着……哪怕大雪纷飞,也能在雪中找到它的身影。十五天后,它妈妈终于回来了。黄昏的夕阳照耀在草原上,一人一狼在那儿共舞。

  但不久,她发现了问题—一格林竟学会了狗吠,这对于狼而言,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它妈妈心中便升起了送它回狼群的念头。后来,有人想要抓它,李微漪阻止了,却让她坚定了送格林回狼群的念头。于是,李微潲开始寻找狼群,在狼山,格林还未一岁时(一旦过了一岁,狼群就不会要他了)终于回到了狼群。

  其中的一幕令我印象极为深刻李微漪在冬季寻找狼群时(只有这时狼才会聚在一起捕食),由于大雪纷飞,加上外出时间过长了,他们的干粮已宣布告罄,只剩些压缩饼干。于是,她不得以换了格林的猎物——一只兔子,这令他们饱餐一顿,而在格林藏食的地方,却只有两块压缩饼干。第二天,格林又开始藏食一一藏的地方与原来的竟完全一样,藏好后,又回过头朝它父母的家望去,显然,它早已知道了事实,但它仍如此做。

  在狼群接受格林,并一起走后,她们一起回到了小镇,它妈妈在小镇上看见卖狼皮的,其中有狼牙,据他们说是从活狼嘴里拔下的。对于那些邪恶的人他们是狼;对于格林,它是人。这才是“人中之狼,狼中之人。”在结尾盗猎者妄想盗狼,李微漪在早已知道有枪的情况下,依旧让格林及狼群入保护区。对格林仍怀着亲情的妈妈又与格林见了一面,夕阳之下,人狼共舞。这是母子情但这又何尝不是人与动物的真情呢?狼有情感,亦通人性,你若对他好,它必感恩于你;你若对它恶,它必百倍偿还格林为狼,亦为人,乃“狼中之人”,盗猎者是人,也是狼,乃“人中之狼”,这才是恶狼。

  母子之间的感情,似山似海,人与动物的情,坦诚相对,方能海誓山盟。人类应该想一想与动物如何相处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3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4

  今天,我和同学一起去看了电影——《重返狼群》。

  女主角救了一匹失去父母的小狼,为它取名“格林”,并带回城里家中喂养。

  慢慢地,她发现格林并不适合在城市里生活。于是决定把格林送回它自己的家——若尔盖大草原。

  在大草原上,她认识了牧民亦风。他们开始教格林捕食和生存的本领。但是有一次,格林跑到了狗群学起了狗,女主角意识到狼不能跟人生活在一起。所以她和亦风决定把格林送回属于它的群体——狼群中。

  他们在山上盖了一间简易的房子,住在那里观察、寻找狼群的踪迹。历经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狼群,并成功地把格林送了进去。告别的时候女主角哭得泣不成声,但还是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过了一段时间,女主角还是不放心格林。于是,她再次来到若尔盖大草原。正好发现有一群盗猎者在追赶格林!赶跑了盗猎者之后,她甚至有点后悔把格林送回大草原。但是,亦风说了:“自由比生命更重要。”……

  看了电影后我很感动。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女主角的脚崴了,格林竟然用嘴给她牵了一匹马过来!这让我觉得它太聪明啦,还很有感情。我也开始喜欢这匹小狼了。虽然我也不舍得小狼离开,但还是亦风说的对,爱它就给它自由吧!

  重返狼群观后感 5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xx年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爱、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忽然之间逊色了很多。李微漪虽然是个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抚育小狼崽的方法简直令人称奇,不仅教他狼嗥还每天给他看狼的纪录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长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与小狗和*共处于一室,甚至还看着电视学捕鱼,一个月大就会自己开电视和使用遥控器了!还时不时从小区院子里的睡莲池中叼回红鲤鱼!但偌大的城市终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风一同重回草原,开始了对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热爱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见到大草原就撒了欢儿疯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妈妈身边。幼小的格林,不具备捕猎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无疑。再者,在城市里度过童年、被人妈养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类对于草原狼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不怕人也必将使他堕入危险之境。李微漪和亦风经过了五个月的艰苦努力,从教格林猎捕草原鼠开始,一步步野化,直到严冬来临之前找到狼群,放归狼群,因为独狼,是熬不过冬天的。这五个月困难重重,盗猎者用狗棒打过格林,格林终于知道不能*人;妈妈出门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恶劣天气,卧病在床小狼叼着猎物回来送给妈妈;妈妈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们玩儿的多,甚至学会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别之后的妈妈时那狂奔的喜悦和飞身一跃的激动劲儿,所见之人莫不泪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这个词是如何总结出来的。

  狼是有语言的。狼是群居动物,会团队协作,所谓打围。没有语言交流,何谈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间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声唱李健的《传奇》,哈哈,格林竟真学的像模像样的。李微漪坐在山头,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妈妈肩膀上,抬起狼头,一起对天长歌,这一片人狼和谐之境,比童话还美。

  八个月大的格林终究还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属于他的天地之间。这里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他会经历猎物短缺季节的饥肠辘辘,甚至会被狼群排斥而攻击,但这是属于他的成长。他随狼群走了,终于消失于狼山之间,没有回头。

  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我又哭又笑。

  我惊叹于狼的智商之高,学*能力之强。草原狼长久以来其实是跟牧民和*相处的,否则依着动物以食为天的本性,天天守着成群的牛羊不打岂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没好处,经历过**时期的打狼运动,他们都能知道枪是什么了。狼在夏秋之际捕鼠捉兔,等于护养牧民们的草场;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给草原扫除病害。寒冬之际,偶尔打几只牦牛,牧民也不在乎。因为这个*衡一旦破坏,引发的将是人类无力抗拒的自然惩罚。

  重返狼群观后感 6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看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择。其实格林也无从选择,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这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择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有没有人在哭泣,有没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啊,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可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意义,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可以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 7

  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就应属于他生活的妈妈。完美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向凄惨,也不可能一向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完美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望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取。其实格林也无从选取,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那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取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阿,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但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好处,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能够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 8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10年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爱、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忽然之间逊色了很多。李微漪虽然是个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抚育小狼崽的方法简直令人称奇,不仅教他狼嗥还每天给他看狼的纪录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长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与小狗和*共处于一室,甚至还看着电视学捕鱼,一个月大就会自己开电视和使用遥控器了!还时不时从小区院子里的睡莲池中叼回红鲤鱼!但偌大的城市终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风一同重回草原,开始了对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热爱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见到大草原就撒了欢儿疯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妈妈身边。幼小的格林,不具备捕猎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无疑。再者,在城市里度过童年、被人妈养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类对于草原狼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不怕人也必将使他堕入危险之境。李微漪和亦风经过了五个月的艰苦努力,从教格林猎捕草原鼠开始,一步步野化,直到严冬来临之前找到狼群,放归狼群,因为独狼,是熬不过冬天的。这五个月困难重重,盗猎者用狗棒打过格林,格林终于知道不能*人;妈妈出门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恶劣天气,卧病在床小狼叼着猎物回来送给妈妈;妈妈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们玩儿的多,甚至学会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别之后的妈妈时那狂奔的喜悦和飞身一跃的激动劲儿,所见之人莫不泪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这个词是如何总结出来的。

  狼是有语言的。狼是群居动物,会团队协作,所谓打围。没有语言交流,何谈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间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声唱李健的《传奇》,哈哈,格林竟真学的像模像样的。李微漪坐在山头,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妈妈肩膀上,抬起狼头,一起对天长歌,这一片人狼和谐之境,比童话还美。

  八个月大的格林终究还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属于他的天地之间。这里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他会经历猎物短缺季节的饥肠辘辘,甚至会被狼群排斥而攻击,但这是属于他的成长。他随狼群走了,终于消失于狼山之间,没有回头。

  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我又哭又笑。

  我惊叹于狼的智商之高,学*能力之强。草原狼长久以来其实是跟牧民和*相处的,否则依着动物以食为天的本性,天天守着成群的牛羊不打岂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没好处,经历过**时期的打狼运动,他们都能知道枪是什么了。狼在夏秋之际捕鼠捉兔,等于护养牧民们的草场;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给草原扫除病害。寒冬之际,偶尔打几只牦牛,牧民也不在乎。因为这个*衡一旦破坏,引发的将是人类无力抗拒的自然惩罚。

  重返狼群观后感 9

  《重返狼群》是亲历者编撰成书,又花了七年时间、耗费了超多心血拍摄成的一部电影。

  于视觉来说,它没有3D的触手可及,甚至没有个性稳定而清晰的镜头,但是这却是一种最真实的记录。

  亦风与李微漪二人由若尔盖草原捡回了狼王的儿子,取名格林。在城市中逐渐被奴化到了只会狗叫的地步,但骨子里的狼性终究未泯。重归草原后,在二人的坚持下,它重新学会了一切捕食本领,重返狼群。格林,是首例由人抚养长大后重归狼群的野生狼。

  格林是一条聪明的小狼,它爱看《动物世界》,自己学*捕鱼技巧,一看《新闻联播》就困倦地酣睡。到了晚上轻轻地叫,但是叫声却隐含着霸气与凌厉,足以惊起万家灯火丛丛点燃。影片前一部分用诙谐与幽默将格林这匹小狼幼时调皮捣蛋、机敏好学的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对于一只狼来说,活命和食物是最重要的,但是它宁愿将食物埋在冰雪里等待李微漪二人来寻找。这相当于在高考的时候,你心甘情愿把卷子给一个水*与你旗鼓相当的人抄是一样的。狼,护食是本能,是天性,但是在情感之中,它压抑了这种六亲不认的残忍本性。狼眼中,亦是饱含深情。

  格林就是李微漪口中说的“狼中之人”。一匹狼,在草原艰苦的冰天雪地中,还能够顾及与自己相伴的人,跨越了种族的情感坚不可摧。在困顿中,每个人都能够是自私的,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都想生存。人都是互相隐瞒的,在正常状况下,我们对每个人笑脸相迎,一旦危机当头而下,面具轻轻一扯就破了。格林是一匹狼,它没有面具,无论何时,始终如一,这或许是我们不及狼的`地方。

  透过格林的故事,影片还揭露了草原深处的蛀虫――盗猎者。盗猎本要留意翼翼,但是影片内的猎人大大咧咧地骑着摩托扛着枪。当李微漪询问之时,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虚心和恐惧,反而大笑:“上山打猎!”是不明白?是不懂?还是为了金钱利益已经失去了正义的心?拿狗牙当狼牙、割狼头皮制皮袄……这不是传说,是枪声和狼嚎交织的真实。盗猎者,是人中之狼。

  打狼、杀虎、割鲨鱼鳍……肆意贩卖,在当初的年岁里,不思考后果的捞取钱财。可当此时将它们保护起来,却依旧有无知的盗猎者去追逐它们,宰杀它们,剥夺了它们在草原、雪山放肆自由地奔跑的权利。禁锢了它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让它们只得在一片区域活动,只能在一处山峰嗥叫。草原银白的月色下,这一片暗中的不宁,究竟什么时候能彻底消除。

  纵然再多的电光火石、危机四伏,对于一匹狼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由,那是胜于饱餐一顿和安眠一晚的一种崇尚。能够在坦荡翠绿的草原和寒气彻骨的雪山中狂奔,是在狼心中根深蒂固的信仰。

  可能真的会有那么一天,狼群冲着圆月悠远地嗥叫时,所有人都静静地观赏,看到的不再是它们闪光的利齿、珍贵的狼皮,而是它们如翡翠般绿色的眼睛、高昂的头颅、雄壮矫健的身姿以及海阔天空般的自由自在。在草原上井水不犯河水,游牧的羊不再被狼群冲散,狼群也不再被枪声惊醒,只是和*地遥遥相望。

  这还需时日,还需心愿和期望。草原正在逐渐沙化,狼群生存之地已经日益减少,我们应当尽最大心力去守护它们最后的净土。 格林的身影不见在地*线上,在九个月大时,最后重返了狼群。这是首例,也是一场发人深省的坚持和对自然界的呼喊。

  守护狼群、守护草原、守护还未随着时间的漩涡消逝的一切。

  重返狼群观后感 10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阅读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1)

——《重返·狼群》观后感3篇

《重返·狼群》观后感1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狼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久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嗥叫吧,格林!

《重返·狼群》观后感2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3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狼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久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嗥叫吧,格林!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2)

——《重返狼群》观后感6篇

《重返狼群》观后感1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2

  《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美好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写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这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千古奇迹!每当我看到这儿,我都是热血澎湃。也对作者期盼格林回归狼群的决心而感到敬佩。她与世隔绝,远离人群,历尽艰辛,甚至做好了成为狼群“一道主菜”的牺牲准备。而对于自己亲手养大、百般疼爱的小狼格林,一天突然要离自己而去,是会多么的不舍啊。所以我不得不说,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很坚难的,这是一种积淀已久的情感……

  这部书颠覆了我心目中凶狠的狼形象,让我透过文字看到了“不自由毋宁死”狼精神;让我领略了狼的足智多谋;让我感受到了狼的尊严、威武……

《重返狼群》观后感3

  小学时第一次我接触到《重返狼群》这部“狼书”,很快就被吸引住了。小狼格林和“狼女”李微漪的“格林童话”,让我感受到的是跨越物种间真挚的母子情谊。

  当得知《重返狼群》拍成了电影,我在第一时间就去看了。电影里一幅幅真实的影像,让我看到了这个调皮的狼孩子逐渐成长为一只真真正正的野狼的全过程。小狼格林的身世是悲惨的,他的父母相继被人害死,而他成为了这一窝狼崽中唯一幸存的孤儿,也是若尔盖草原狼王唯一的遗孤。他牵动了李微漪的心,也是这个小小的异类孩子,影响了李微漪的一生。她在格林身上倾注了她全部的爱,看到格林第一次自己抓到了猎物,她为之激动;当格林被同类咬伤,她边流泪边心疼的问“疼吗?”人爱自己的孩子并不稀奇,天经地义,但人与狼的母子情深让人更为的感动。

  格林对他的“妈妈”也是十分依恋的。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格林把自己埋在地下的存粮——半只野兔刨出来给她。我们整天说着“白眼狼”“白眼狼”,又岂不是对狼的一种侮辱?格林身上处处体现着专属于狼的灵性和智慧。看到“妈妈”崴了脚无法走回家,他居然翻山叼着缰绳给“妈妈”牵来了一匹马。这个仅仅几个月大小家伙的智慧让我惊叹。整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是格林母子终于盼来了若尔盖狼群,母子俩在山上告别。山下的亦风却心软了,他一边录像一边在对讲机里和李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我们可以养他一辈子。”但李微漪并没有马上答复,镜头里的她最后一次抱了抱格林,然后就转身离去了。格林看了她最后一眼,慢慢消失在了山头,去找真正属于他的野狼群了。已经走出很远的李微漪回头凝视着越跑越远的“儿子”格林,有些颤抖的回答了亦风:“他的自由。”

  的确,如果不给予狼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在格林身上流淌着的,永远是向往自由、充满野性的野狼的热血!格林走了,他给“妈妈”留下的是温暖的回忆。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训养有成功放生的野狼,这无疑是个奇迹。从20xx年到现在,格林已经7岁了。那个如今和同类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热血狼儿,愿你一切安好。

  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

《重返狼群》观后感4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猴子四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重返狼群》观后感5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狼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久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嗥叫吧,格林!

《重返狼群》观后感6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3)

——《重返狼群》观后感实用10份

  《重返狼群》观后感 1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2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 3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视频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重返狼群》观后感 4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xx年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爱、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忽然之间逊色了很多。李微漪虽然是个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抚育小狼崽的方法简直令人称奇,不仅教他狼嗥还每天给他看狼的纪录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长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与小狗和*共处于一室,甚至还看着电视学捕鱼,一个月大就会自己开电视和使用遥控器了!还时不时从小区院子里的睡莲池中叼回红鲤鱼!但偌大的城市终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风一同重回草原,开始了对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热爱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见到大草原就撒了欢儿疯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妈妈身边。幼小的格林,不具备捕猎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无疑。再者,在城市里度过童年、被人妈养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类对于草原狼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不怕人也必将使他堕入危险之境。李微漪和亦风经过了五个月的艰苦努力,从教格林猎捕草原鼠开始,一步步野化,直到严冬来临之前找到狼群,放归狼群,因为独狼,是熬不过冬天的。这五个月困难重重,盗猎者用狗棒打过格林,格林终于知道不能*人;妈妈出门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恶劣天气,卧病在床小狼叼着猎物回来送给妈妈;妈妈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们玩儿的多,甚至学会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别之后的妈妈时那狂奔的喜悦和飞身一跃的激动劲儿,所见之人莫不泪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这个词是如何总结出来的。

  狼是有语言的。狼是群居动物,会团队协作,所谓打围。没有语言交流,何谈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间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声唱李健的《传奇》,哈哈,格林竟真学的像模像样的。李微漪坐在山头,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妈妈肩膀上,抬起狼头,一起对天长歌,这一片人狼和谐之境,比童话还美。

  八个月大的格林终究还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属于他的天地之间。这里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他会经历猎物短缺季节的饥肠辘辘,甚至会被狼群排斥而攻击,但这是属于他的成长。他随狼群走了,终于消失于狼山之间,没有回头。

  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我又哭又笑。

  我惊叹于狼的智商之高,学*能力之强。草原狼长久以来其实是跟牧民和*相处的,否则依着动物以食为天的本性,天天守着成群的牛羊不打岂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没好处,经历过**时期的打狼运动,他们都能知道枪是什么了。狼在夏秋之际捕鼠捉兔,等于护养牧民们的草场;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给草原扫除病害。寒冬之际,偶尔打几只牦牛,牧民也不在乎。因为这个*衡一旦破坏,引发的将是人类无力抗拒的自然惩罚。

  《重返狼群》观后感 5

  小学时第一次我接触到《重返狼群》这部“狼书”,很快就被吸引住了。小狼格林和“狼女”李微漪的“格林童话”,让我感受到的是跨越物种间真挚的母子情谊。

  当得知《重返狼群》拍成了电影,我在第一时间就去看了。电影里一幅幅真实的影像,让我看到了这个调皮的狼孩子逐渐成长为一只真真正正的野狼的全过程。

  小狼格林的身世是悲惨的,他的父母相继被人害死,而他成为了这一窝狼崽中唯一幸存的孤儿,也是若尔盖草原狼王唯一的遗孤。他牵动了李微漪的心,也是这个小小的异类孩子,影响了李微漪的一生。她在格林身上倾注了她全部的爱,看到格林第一次自己抓到了猎物,她为之激动;当格林被同类咬伤,她边流泪边心疼的问“疼吗?”人爱自己的孩子并不稀奇,天经地义,但人与狼的母子情深让人更为的感动。

  格林对他的“妈妈”也是十分依恋的。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格林把自己埋在地下的存粮——半只野兔刨出来给她。我们整天说着“白眼狼”“白眼狼”,又岂不是对狼的一种侮辱?

  格林身上处处体现着专属于狼的灵性和智慧。看到“妈妈”崴了脚无法走回家,他居然翻山叼着缰绳给“妈妈”牵来了一匹马。这个仅仅几个月大小家伙的智慧让我惊叹。

  整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是格林母子终于盼来了若尔盖狼群,母子俩在山上告别。山下的亦风却心软了,他一边录像一边在对讲机里和李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我们可以养他一辈子。”但李微漪并没有马上答复,镜头里的她最后一次抱了抱格林,然后就转身离去了。格林看了她最后一眼,慢慢消失在了山头,去找真正属于他的野狼群了。已经走出很远的李微漪回头凝视着越跑越远的“儿子”格林,有些颤抖的回答了亦风:“他的自由。”

  的确,如果不给予狼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在格林身上流淌着的,永远是向往自由、充满野性的野狼的热血!格林走了,他给“妈妈”留下的是温暖的回忆。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训养有成功放生的野狼,这无疑是个奇迹。从2010年到现在,格林已经7岁了。那个如今和同类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热血狼儿,愿你一切安好。

  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

  《重返狼群》观后感 6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7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起看了这部电影)。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非常普通,很日常,但是。后来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xx年,而现在已经20xx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可以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非常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抓鱼;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电话,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8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

  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重返狼群》观后感 9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向我们展示的,它以格林的一个个故事作为时间轴,给我们呈现了看似是在远方,却又感觉*在眼前,仿佛我就在那片草原,与格林玩耍,帮他返回狼群一样。仿佛这不是看进去的记忆,而是,感受的记忆。这部电影是由李微漪亲手拍摄,按她所说这部电影有百分之98是当时现场拍摄,是真实生活,只有百分之2是后续拍摄的一些场景。

  格林是一匹狼,狼性是根本,却在着狼性中透露着人性,从小跟着人们生活的格林,理解了一些人的美好性格比如:他懂得尊敬关心过自己的人,当女主人生病的时候,它不停的拍打窗户,甚至抓来野兔放在窗口。当女主人因身体患病必须去城市里看病时,格林独自在大雪中等待了15天,可见这是多么忠诚,这别说是一只狼了,我认为就算是一个人都不可能在雪地里等人15天。从这里我看出了狼对人们的的真实情感,我认为,动物对人们本不是抱有警惕性与威胁性,使人们原本对它们屠杀是它们有了保护自己的意识,所以才对人们抱有警惕性。

  在这部电影中,又一幕使我触目惊心,也可以说的让我最心痛,也是最令我与女主人感同身受的就是看到那些牧民卖的狼皮大衣的时候,起初,我认为就是一些见钱眼开,主顾自己利益而不顾别人感受的人,我并没有过多的在意,毕竟这样的人社会上多的很,但后来我听李微漪讲到,这是用620张狼颈毛做成的衣服时,我心里一颤,这么多狼,是我想都没想到过的,拿这么多狼皮去做一件袍子,这真的值得吗?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在我眼里他们不是人,甚至连动物都不如,动物都有人性,懂得忠诚,关爱照顾过自己的人,不冷血,而那些牧民,甚至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那些皮和牙是亲手从狼身上、狼嘴里***的,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是怎么过去的。

  当人们对另外一种物种提出质疑时,请先审视好自己的行为,如果自己的行为给别的物种带来了伤害,那就不要怪别的物种给自己带来伤害。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重返狼群》观后感 10

  电影《重返狼群》真实展现了狼妈李微漪帮助小狼格林从城市回到草原的曲折历程,不仅全方位呈现了小狼的生动萌态和整个狼群的生存现状,更探讨了关于生命与自由的选择。在观影现场,很多观众都被人狼分别的画面戳中泪点,并为影片中超越物种的情感深深震撼。一位观众直言,在当下商业片特别泛滥的现状下,这样一部走心的电影堪称“国产电影的清流”,而完成这部作品的两位主创也十分值得敬佩。

  这部电影也颠覆了观众之前对狼的印象和认知,让他们发现狼其实也是一种聪明、重情义、懂得感恩的动物。导演亦风还现场辟谣,澄清狼其实是不会吃人的,“狼吃人”一直都是大家的误解。当天见面会上,几位热心动物保护的爱心人士也来到现场。在被问及如何看待流浪猫狗的问题时,李微漪呼吁大家不要遗弃小动物,要敬畏生命、尊重自然,“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去尊重”。

  谈及《重返狼群》拍摄历程,李微漪坦言他们并非专业的纪录片人,无法以一种第三者的目光去看待小狼格林,因为在那段相处时光里,他们已经将格林视为亲人,无法将自己置身事外。在7年的拍摄制作过程中,他们既是记录者又是当事人。李微漪还现场爆料,由于在草原上生活了*7个月,她和亦风都成了“人中之狼”,回到成都后一度不适应城市生活,导演甚至忘记红绿灯该怎么走。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4)

——重返狼群读后感10篇

  在茫茫若尔盖大草原上,狼群在驰骋,寒风拂过它们的毛发……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远山的起伏如巨狼的脊背。若尔盖在素裹中恢复寂静,时不时传来牧羊人的高歌。是的,除了羊群、牧羊人,狼这个族群才是大草原的主人。

  为首的那只狼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看它矫健的奔跑姿势、优美的捕食弧线,没有人会想到,这只在狼群中有一*之地的狼王,小时候曾被人类收养,并且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长大并成功放回草原生存下来的狼子—格林。

  收养它的,正是此本书的作者李微漪。她当年在若尔盖草原听说了一则让她唏嘘不已的故事:一只公狼为了养活妻子和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人类牧场偷羊。

  这里不是动画片里的青青草原---它被狼夹子夹住了,在挣扎中它咬断自己被夹住的脚,拼命去寻找它的妻子,可是三只腿的“灰太狼”没有逃脱厄运,被看家大狗扑倒在地咬死。它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生活支柱,接二连三地死去,只有一只小狼—我们的“格林”幸存了下来,被闻讯赶来的李微漪接回家,改变了格林的生活轨迹。

  对于狼来说,城市里的危险,便是人类。人类不会容忍一只野兽生存在他们身边,给他们带来威胁。李微漪将它藏进了自己的画室,于是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格林与宠物犬争抢奶、争狗狼、打斗、互掐……“养母”李微漪战战兢兢,瞒着邻居们,人们都以为格林是一条大狼狗。格林慢慢长大,体貌和性情越来越显现出“狼性”,“养母”深知隐瞒不是长久之计,早晚有一天,格林会被带走。

  为了格林的未来,李微漪搬回草原,并托人将它送入了附*的藏獒场,在这里,它学会了与这种凶猛的大狗相处,同时它也不用再躲躲藏藏。每天早上,格林会向“妈妈”报“morningcall”—---早上7点准时向她的屋子里扔一块干牛粪;李微漪生病得了肺水肿,格林无心玩耍,满脸忧郁地趴在窗前担心着她的咳嗽……多么和谐温馨的人狼相处画面!

  格林长大了,长成了一头成熟的公狼。李微漪不得不考虑让它重返族群。在狼山脚下告别的时刻,格林一步三回头,它是多么舍不得离开“妈妈”啊!

  事隔几个月,李微漪再次来到狼山,却怎么也寻不见格林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这儿出现了很多狼贩子。在几个志同道合朋友的帮助下,李微漪狠狠地惩罚了他们,为死在狼贩子手中的一头小狼竖起了一座雕塑警醒世人,同时,她在这儿埋下了格林最喜欢吃的奶糖。接下来李微漪惊喜地从监控中发现了格林,它仍然那么熟练地剥开糖纸。

  李微漪终于和格林见面了。似曾相识,它看向她的目光不再温柔,反而带有一丝犹豫和陌生。格林的狼性终于完全恢复,它已经是狼王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它害怕人类会带走它们“既然这儿有人类的踪迹,那么我就带着我的狼族和孩子们远离吧”。

  格林终究是属于草原的。没有拥抱亲吻和眼泪,人狼之间仅存了一丝不舍和牵挂。曾经的深情相依,在这一望无限的大草原上,只留下了一章口口相传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第一狼女!

  你们相信,至今为止,有一条由人养大成功的狼吗?你们相信,它重返狼群吗?你们相信它有个女主人吗?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带着一只猴子四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5)

——《重返狼群》读后感9篇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

  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6)

——重返狼群观后感 (菁华6篇)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齐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个性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先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望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先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最后让狼群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望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阿。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能够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视频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7)

——《重返狼群》读后感 (菁华5篇)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看到这个题目,我瞬间想到了姜戎的《狼图腾》,狼图腾就讲述了一头野生狼被人类圈养,基本磨灭了狼性,用仅存的狼性,被铁链**的悲惨故事。难道作者要悲剧重演吗?翻开首页,看到作者被誉为“狼女”,我*静下来,期待着狼女养狼的故事。

  父母双亡的小狼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用装死*静的耗时间,等待死亡。主人公李微漪想见见小狼,不惜长途跋涉,却发现所有的狼都死了。绝望的长啸让小狼崽子好像感受到了双亲的呼唤,结束了装死,睁开眼睛,获得了“重生”。主人公和男友为小狼做了该做的一切,给小狼足够的食物;给小狼自己的名字“格林”。可是,随着小狼越长越大,都市生活显然并不适合小狼,小狼孤寂的狼嚎也诉说着小狼的心事。于是,妈妈般的李阿姨陪着小狼来到草原,过了长达九个月的半野人生活。最后顺利的让小狼重返家园。很辛苦,但她没放弃。她是善良的“妈妈”,热血沸腾,愿意给予他人关爱。狼就是狼,并非它类。

  半狼半狗就不可能是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卷上铺盖,来到狼山,和小狼相依为命。在这段相处中,我愈发觉得狼并不是前人所说的“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的动物,他们的感情比任何食肉动物都丰富。有谁知道,小狼猎到食物,总会给亲狼剩下一些,这种爱,是我们的百善之首,有些人还做不到,就将狼视作可耻的动物,真好笑。

  不管是李阿姨生病时候的野兔;还是狼山上不离不弃的提供肉食品;甚至是最后一次见面和拥抱,我都能体会到狼的一身热血。狼能揣摩出狼亲对他的爱,他们是很懂感情的动物。李妈妈尊重狼的野性,不像陈阵一位的掠夺。狼不管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讲,都不是冷血动物,他们有着细腻的情感。

  还好小狼碰到的是可以吃苦耐劳的'李微漪阿姨,如果碰上一些纸醉金迷的暴利不良商贩,不知道你还要受到什么。李微漪阿姨是一位很睿智的女人,她把自己的爱,全发挥在小狼身上,那一种母性的温柔,填补了小狼已逝的双亲。其实并不是有奶便是娘有爱一样是娘。她努力让小狼恢复狼性,渴望让小狼过上真正的狼的生活,她是一位伟大的美丽女性。

  读了挺多关于狼的故事,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想办法达到目的是聪明机智;而食肉动物为了温饱问题想办法得到食物就成了狡猾。狼不管是五感还是应变、反应能力甚至运动能力都比人强得多,为什么狼不是人类的老师而是坏蛋?告诉我,腐朽偏激的古文化到底误解了多少伟大的动物?

  放回草原的格林,不知道会不会在遇到捕狼架··他的未来,我还是很担忧。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8)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精选5篇)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看过太多治愈系的书籍,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看到了满满的爱,从用狼妈妈的声音救活一只濒危的小狼开始。帮助小狼拉粑粑,给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猎,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解决难关。正因为如此,小狼才能回归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纳,并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处得久了,狼也有温驯的一面,像狗,热情摇尾巴,舔脸蛋,可走进大自然,面临生存问题的时候,机智、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驯化狗一样来驯服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

  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孤独感越来越强,需要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不断训练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弃了舒适的居家生活,放弃了钟爱的连衣裙,饿极了就着雪水吃油饼。

  为了生存,为了帮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从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愿离开,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里难过。最终,小狼被一个狼群接纳,这一切都离不开作者的舍生忘死,甘苦与共。同样要感谢的,还有作者的朋友,男朋友,善意的**。

  虽然从没去过**,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不过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补给困难的时候,要学会精打细算,要节省力气,要知道怎样生存。自由意味着直面风险,享受的背后还有付出,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我们听闻自由很久,看到的却只是表面,就像独立,一个人打拼还要有成果,个中心酸,实不为外人道也。这段经历着实精彩,有惊亦有喜,奈何笔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过,真的要看一本治愈系的书籍的话,这本就够了。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几天的时间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读了一半,感触很多,想法很多,思维更加开阔,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实感受以及书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画家,结合亲身经历撰写了这部纪实体小说杰作,人送外号“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我认为,我们能从狼身上学的还真不少,而这本书就像是一幅全景画,如雷达般扫描到小狼的各个细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我坚信动物和动物之间是可以和*共处的,但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总想拿起手中的枪,瞄准动物无情地掠夺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灵,我暗自思忖: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狼图腾》作者姜戎给这本著作的评价是: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这种震撼,通过字里行间,作为亿万读者之一的我,同样,也感受到了这种震撼。

  重返狼群,不仅仅是一只人工驯养的狼的回归,它何尝不象征着人类的返璞归真呢?之前看过一本书《怪诞心理学》,有这样一种观点:人人都是非理性的动物。后来经过几天的思忖、熟虑,肯定了这一看法。人类自以为自己很高级、聪慧,其实不然,人类在做出抉择时,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圆心,以自己的权力为半径作圆,殊不知,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眼界与境界顿时变得狭窄与功利。我不是愤青,只是觉得这是一种值得我们深思的现象。我手写我心,不想变得世故且圆滑,有棱角地活着,不也是很多人所羡慕的么?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10篇)(扩展9)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精选五篇)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最*,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重返狼群读书笔记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他们在草原呆了将*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二年级作文。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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