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规章制度 / | 2022-11-07 00:00:00 规章制度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1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2、用心配合、主动理解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职责追查制度。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务必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务必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持续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贴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贴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贴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务必监测合格、贴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贴合卫生要求。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务必分开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持续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贴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务必要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买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2

  为确保局机关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

  局成立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爱国卫会,组织领导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各股室均要明确一名卫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的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

  局爱卫会将局机关办公场所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分别明确到股室,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各卫生责任区及各自的办公室内的卫生,由各股室用岗位的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到每个同志。不仅负责卫生,而且对责任区的卫和设施负责保管和维护,丢失或损坏*按原样予以赔偿。

  三、卫生洁扫时间、范围。

  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下午下班前为室内务整理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卫生大扫除时间。

  四、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地面、门窗、玻璃、走廊、墙壁、墙裙、沙发、桌奇、柜上下、灯具、茶具等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杂物;柜内、抽屉内干部整齐。室内外无随意张贴,悬挂现象存在。室内设施摆放有序,美观大方,符合局里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卫生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草、无污水;清洁桶、痰孟、烟灰缸同污物经常清理,桶、孟外干净、无损坏、无丢失、无移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3、卫生责任区的花木栽、剪、摆放整齐,无枯死;花木上下无枯枝败叶;花木适时适量浇水,花盆外观干净,爱护花木,无折枝摘花现象。

  4、院内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院内无卫生死角。

  五、检查评比。检查评比采取不定时方法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具体安排在周几检查,由主管局长临时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项打分制,按局统一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本单位卫生区卫生在上午8点30分前尚未清扫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其立即打扫干净。为确保我局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室应将每月不定时检查分数相加得出各单位本月的卫生分数,按名次排列予以公布,并记入卫生工作档案。

  六、奖惩措施

  1、设卫生工作流动红旗和黑旗。每次检查评比第一的单位挂红旗,每两个月累计分数最低的挂黑旗。

  2、年终总评:按各股室原始分100分计算,几年内每获一次红旗单位加5分;每两个月得一次排名第一加10分;第得一次黑旗牌扣15分;年终累计总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的加140分,以后每降一个名次较上一次一名减10分,最后根据全年加减分,综合计算年终卫生工作得分排名顺序。

  3、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评先考核条件,年内有二次以上(含二次)月份挂黑牌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亦不得参与评先。各股室必须把卫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经常造成在本单位卫生评比中扣分的,年终也得参与评先。对在上级爱卫会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因某项卫生不合格,造成质监局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对该股室罚款500元。

  七、组织领导。局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管,具体组织全局的卫生工作,*时组织检查评比、公布登记、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年终总结时,负责撰写卫生工作总结,并为全局年终评先提供全年卫生工作评比结果方面的依据。同时负责各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3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二)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三)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四)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仓库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篇

仓库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制度小结: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仓库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内,出入库存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库,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应设有相应的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6、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

  7、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8、非仓库员工不得出入仓库。

  9、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存放与经营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物品。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菁华3篇)

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1

  一、体育活动制度

  (一)正常开展“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二)学生每天上早操或课间操,要求动作准确、整齐。

  (三)课外体育活动时,班主任要有组织、有领导,按指定场地和规定项目进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四)每周两节体育课,要重视实际锻炼,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五)体育教师负责技术辅导。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二、体育竞赛制度

  (一)定期开展班级、年级之间的体育竞赛活动,全校性的运动会每学年至少举行办一次。

  (二)各班要成立锻炼小组,坚持业余训练,以便参加校级以上的竞赛活动。

  (三)竞赛活动要坚持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运动场地器材设备管理制度

  (一)坚持自己动手、土洋结合的原则,运动器材、设施、体育场地要达到体育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

  (二)运动场地要经常*整,器材设备要明确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因器材损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三)建立体育活动器材登记薄,人为损坏、损失要按价赔偿。

  (四)学校安排的体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以保证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

  (一)经常锻炼,定期检测,扎扎实实地提高学生“达标率”。

  (二)明确侧重项目,抓好逐项训练。每学年对所有达标项目分阶段普测一遍。

  (三)认真填写《达标登记卡》,建立健全体育达标档案。每测一个项目的成绩,都要及时填入达标成绩卡或成绩册。

  (四)按期做好填报统计工作,如实上报体育达标成绩。

  五、卫生保健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

  1、定时作息。每天学*(包括自*课)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六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十小时。

  2、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惯。

  3、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勤晒被褥。“六不”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酒,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五要”为:要养成良好的用眼*惯,要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连续看书半小时后,要休息片刻或向远眺望一次;收看电视要开灯,保持最佳距离;教室座位每月更换一次;桌凳高低要符合卫生要求。“五不要”为: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5.不要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6.饭前、便后要洗手。

  7.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二)教师个人卫生要做到: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距离讲话。

  (三)学校环境卫生要做到:

  1.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2.室外每周一大扫,清洁区、绿化区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

  3.教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洒水壶、痰盂等清洁卫生器具。

  (四)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口罩;出售饭菜时,不吸烟,不用手拿熟食。

  2.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保证师生每天吃到热饭菜;待餐饭菜要加盖或纱罩。

  3.厨房内外经常打扫,无蝇、无鼠、无灰尘、无污水杂物。

  4.每学年对教职工和学生体检一次,学生毕业前要进行比较全面的体验。

  六、卫生宣传制度:

  (一)定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对高年级女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的教育,设置卫生宣传栏。

  (二)经常宣传“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

  七、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和学生健康卡,工作调动或转学时,档案随转。

  (二)认真填写健康档案,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妥善保管。

  八、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设立流动(循环)红旗,每月总结颁发一次。

  (二)每天进行检查评比,作好记录和公告。

  (三)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对卫生工作做一次总结。

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师生的体质,减少疾病的发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特制定本卫生工作制度。

  一、课堂卫生

  1.教室墙壁每年粉刷一次,经常保持清洁;

  2.教室照明配备适当,定期检查维修;

  3.课桌椅逐年更新或维修,以符合学生身体发育的要求;

  4.教师上课板书大小要适当,要规范化,位置要适宜;

  5.注意学生用眼卫生,第一排课桌椅前缘离黑板不少于2米,定期调换学生的座位,看书写字姿势要正确,距离要恰当,认真做到“三个一”,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6.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不拖堂,每天课外作业高中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不超过1小时。

  二、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分区包干,责任到班,落实到人;检查项目、评分标准发放到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

  2.坚持每周一大扫(星期五下午第八节),每天一小扫(下午放学后),每天坚持搞好保洁;

  3.公共区和教学楼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倒洗;

  4.每次卫生清扫后由学生干部进行检查评比,公布检查结果;

  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乱刻乱画,违者要扣该班卫生分数。

  三、体育卫生

  1.体育课要向学生进行体育知识教育,体育课教学和课外活动对病残学生要作出安排;

  2.每天坚持做广播操,组织安排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3.体育场馆和器材要定期检查和维修,做到符合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

  4.上体育课学生要穿运动鞋和运动服,要按学生性别、体质情况分组教学,负荷合理,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5.教育学生饭前饭后不参加激烈的体育活动,女学生在月经期不要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

  6.设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后洗手的设备。

  四、个人卫生

  每个人必须做到“五要六不”:

  要定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洗手、勤剪指甲,要勤理发。

  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五、公寓卫生

  1.每日轮流清扫寝室、厕所、洗漱间及浴室;叠好衣被;毛巾、牙刷、口杯等日常用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公寓内外乱扔杂物,保持公寓内外的环境卫生;

  3.不随意坐、躺他人床铺,不随意穿戴他人衣帽,防止疾病相互传染;

  4.为防止传染病在公寓流行,所有寄宿生要接受预防接种;

  5.发生疾病,应及时向老师和保健室报告。

  六、卫生宣传

  1.及时向全校学生传达上级*门对卫生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并组织卫生委员学*讨论,认真贯彻实施;

  2.根据季节,及时举行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讲座;

  3.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卫生宣传,每半月出一次校卫生专刊,定期张贴卫生宣传报,各班的黑板报,卫生宣传要占一定的版面;

  4.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卫生干部,每月召开一次卫生委员会议;

  5.定期向女学生讲授青春期的卫生知识课;

  6.每期总结评比优秀卫生班集体和优秀个人。

  七、保健所工作制度

  1.学校保健所坚持面向学生,为学生服务,做好视力低下、肠道蠕虫、龋齿、贫血、沙眼、营养不良的防治及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市、区卫生防疫站规定,及时组织注射各种预防针,搞好季节性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3.学生就诊小伤病随到随看,急重患者及时转送医院;

  4.学生在其他医院看病需要在保健室打针时,一律凭医院的注射单,否则不予打针;

  5.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活动,保健所要派人带医药箱跟随参加。

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卫设施及保洁管理费用预算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按预算标准使用。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七条 环境卫生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除会议室、浴室、客房等公用场所及领导办公室外,各部门办公室内、单身公寓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部门或职工自行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场所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楼道、卫生间、会议室、员工宿舍外环境、客房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管理部安排派专人实施。

  第十条 公司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综合管理部和规划*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中型、大型会议室要在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会客厅要时刻保持清洁,由综合部专职保洁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禁止在公司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在站场及周围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三条 公共走道及楼梯门厅,每日清扫一次,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门厅玻璃、客房、楼周围场地道路每周清扫一次,窗帘每年清洗一次,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 卫生间、浴室、更衣室等公共卫生设施,必须时刻保持清洁,必须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五条 必须按综合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乱停乱放。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领导办公室由专职保洁员每日清扫一次,其他办公室由部门职员自行清扫,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公司公寓楼员工宿舍卫生由住宿员工自行清扫。

  第十七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十八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箱内。

  第十九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刊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桶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二十二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废弃物及散装产品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 环卫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由综合管理部设置,应符合公司方便实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二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管理和清运。

  第二十六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由部门进行使用管理并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绿化带和喷泉假山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厂区内外的绿化带由专业园林绿化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公司与专业绿化单位签订绿化养护合同。

  第二十八条 绿化单位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合同要求及公司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公司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九条 假山喷泉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5月1日——10月31日为喷淋期,除此之外期间放水清理;冬季必须放尽管道内存水,关闭管道阀门,断开喷泉电源。

  第三十条 在喷淋期,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启动和关闭喷淋系统,做好*时池水的清洁工作,一个月更换一次池水、彻底清理淤泥杂物。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及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卫生保洁情况,制定合理的处罚管理措施,保障办公生活环境整洁有序。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菁华3篇)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营造清洁、卫生、文明、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明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环境文明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 生产现场环境保持文明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直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直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 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整畅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保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 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建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画廊等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文明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个个争做文明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主管者负责”的原则。公司办公室作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年要制订文明卫生创建规划,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大楼楼梯、门厅及纺织路由专职环卫工人打扫。公司办公室下属环卫人员每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各部门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由本部门负责清扫干净。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各分厂、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常管理内容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内达到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各分厂、部门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环卫组负责,垃圾清运工每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要突出抓好各种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技发等部门在与施工单位洽谈施工合同时,要将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列入合同,确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的项目要干干净净。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由公司组织清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技术发展部要认真做好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文明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卫生所作为企业的*门有责任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废棉处理运输过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车间对外排放的除尘棉和飞花,对厂区路面及车间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各分厂、储运部、技发部、裕恒公司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分厂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落棉和飞花。同时,要抓好集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市环卫部门、居委及邻*村队加强联系,齐抓共管搞好社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配合市爱委会、辖区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环卫人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绿化管理。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厂区的绿化已形成规模和特色,树木、花草长势较好,要及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新厂区绿化带树木、花草旺盛生长。同时,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保护绿化。对尚未完工的地块,要抓紧在绿化季节内完成。环卫绿化人员要适时做好树木花草修剪、治虫、除草工作,精心养护,科学管理,减少病虫害,努力降低树木的死亡率。要根据季节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动脑筋、想办法保证四季有鲜花,确保公司各种会议、活动的环境布置需要。

  8、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各分厂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各分厂小改小革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物供部、储运部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文明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分厂(部门)自查。各分厂(部室)、工段、班组要对照环境文明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公司办公室重点对全公司除生产车间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公司技术发展部、综合检查办公室重点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公司人事保卫部重点对车棚、集体宿舍、浴室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厂(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公司综合。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为美化、净化环境,改善市容市貌,保持道路、河道、公厕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促进我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社区辖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社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居民必须服从社区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排。

  2、坚持“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方针,强化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广大居民中树立城市化卫生管理新观念,增强参与意识,逐步把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推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社区辖区内的任何单位和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惯,按物价局规定按期缴纳卫生费。

  4、社区范围内各单位负责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环卫站保洁员负责对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及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清扫彻底,全天巡回保洁。

  6、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广告牌、标语或物品,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7、任何人员不得在住宅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燃烧产品废料或化学物品,污染空气,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8、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将垃圾投入垃圾箱和垃圾点,不得将带有火源的.垃圾倒入垃圾箱中。

  9、居民区楼幢,由居民自觉实行“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楼前无乱建和堆放杂物现象,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3篇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及时将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调离岗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国家卫生*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务

  第七条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

  第十九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第四章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条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具体标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二十一条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三条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地方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从本地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到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六条村卫生室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鼓励村卫生室人员学*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条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

  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村卫生室人员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觉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召开一次例会,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卫生室人员汇报本村卫生室上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报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二)乡镇卫生院汇总各村卫生室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反映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必要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四)乡镇卫生院传达有关卫生政策,并部署当月工作。

  第三十七条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支持村卫生室以信息化技术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进行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村卫生室与村计生专干、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之间要及时通报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个案信息。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卫生室应当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在不增加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合理制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村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格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村卫生室补偿经费和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特制定本制度。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主管、班主任负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值周教师带领执勤学生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每年xxx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主题班会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一次广播体操,不断提高学生素质。

  四、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防治工作,主要对*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五、对学生的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中小学生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七、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附学校卫生管理小组:

  组长:xxx

  组员:各班级班主任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6、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出院一周内、满月、3、6、8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和《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认真填写《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学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菁华3篇)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每天值勤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学校禁止未经允许的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及时清理校门200米以内的小商小贩。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师要严格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训练学生。

  三、教师不在校内吸烟。

  四、师生自觉节约资源、能源,不损害花草树木,不伤害、不食用应该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五、师生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乱抛杂物,了解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法并自觉执行。

  六、营养早餐要按规范加工和发放,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七、经常对校内活动器械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师生活动安全。

  八、环境教育课程计划、课时要有保证,确保师生广泛参与。

  九、因地制宜做好校本环境课程的利用和开发,能够和教学、班队活动有机地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十、校园环境优美,规划布局合理,可绿化的地方均要绿化,学生参与护绿活动达90%以上。

  十一、公共场地创设具有环境教育的氛围,教学区、活动区有序、整洁。

  十二、燃烧设备使用清洁能源达标排放,实验室废物处理措施正常运行,无超标污染物排放。

  十三、组织以学生为中心,以生活为素材,以参与解决环保问题为导向的课外、校外和社区活动,组织参观环境教育基地及场所等。

  十四、把环保的主题作为科技、艺术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环保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十五、宣传栏、红领巾广播、板报等定期设环保知识专题内容,环保纪念日开展全校性活动。

  十六、积极开展节水、节电、垃圾分类、节约和回收可利用资源活动。

  十七、各班由环保小组负责本班回收废物的处理,所得资金用于班级的活动经费。

  十八、各处室所回收的废物,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处理,用于校园环境的再投入,帐目公开。

  全体师生要认真执行和维护以上规定,对成绩显著的班队或个人,学校在年终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的学*生活环境,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检查

  1.学校环境卫生管理,由德育室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纳入一日常规检查制度。并对全校办公室和教师以及户外环境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天至少一次。

  2.为了便于监督管理和准确评定各班级卫生及户外环境区管理情况,由德育室牵头,少先队、值日教师和学生组建卫生检查组,负责每天的一日检查。

  3.卫生检查组要认真做好卫生检查工作,详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二、卫生通报

  1.由分管卫生工作领导牵头,每天公示检查情况。每周汇总卫生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学校领导适时进行通报,对做的好的通报表扬,并予以一定奖励,对做的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切实加*生管理和促进整改,日常卫生管理不到位或不按卫生检查组要求整改的班级将列入重点整治班级。连续2次被列入重点整治的班级,在全校进行通报。

  三、卫生要求

  1.各班级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班级及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要做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任何个人和班级不得在水池里、厕所里倒杂物,以防下水道堵塞。学校、班级配置垃圾桶,并由保洁人员每天清理消毒。

  3.广大师生要共同爱护室内外环境卫生,广大师生不得在室内外任何地方堆积杂物和乱扔垃圾。

  4.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培养师生爱护环境意识,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和生活环境。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幼儿园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菁华3篇)

  一、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幼儿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

  2、幼儿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在毛巾专用消毒柜或0.5%84浸泡10分钟消毒(浸泡后要用清水洗数次)、晾干后挂入毛巾架。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损坏及时更换)。牙刷头要朝上,保持清洁。

  4、每星期一剪指甲,隔周剪趾甲。

  5、幼儿手绢个人专用,每日换洗,意外污染及时换洗。

  6、被罩、床单、枕巾每月换洗一次,有污染时要及时洗,每月晒被褥一次,夏季凉*每周一擦拭一次。

  7、保教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衣着整齐,上班时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穿高跟鞋,不得带手饰。

  二、饮食卫生

  1、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在专用消毒柜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擦干净。

  消毒程序:餐前:清水擦拭--消毒液(每500ml水药液2ml)擦拭--清水擦拭。餐后:洗涤灵水擦拭-清水擦拭。

  3、餐具、餐巾每次用后要洗净消毒,在专用消毒柜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削皮(在食用前进行,防止食用前污染)。

  5、非厨房工作人员、幼儿禁止进入厨房。厨房饮食卫生详见由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饮食卫生管理常规”。

  6、接触食品前,工作人员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三、环境卫生与消毒

  1、室外环境要每日清扫,室内湿拭清扫,保持清洁整洁。

  2、幼儿园室内不得吸烟。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冬季或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通风一次,每次20分钟。

  3、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及时灭蚊、蝇、蚂蚁等昆虫。

  4、周一消毒图书;周二擦玻璃;周三擦桌椅板凳;周四晒被褥;周五消毒玩具,全园大扫除。

  5、床围、小桌椅每日清洁擦拭一次,门把手、水龙头保持清洁,每天消毒一次。

  6、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拖布、抹布等)要专用,用后及时清洁,干燥保存。

  7、厕所地面无积水,每日消毒一次。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三、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四、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进,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企业管理变质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8)

——清洁卫生规章制度 (菁华3篇)

  一、每天必查项目:

  清洁区卫生及各班教室卫生

  二、班级卫生评分标准:

  1、清洁区卫生10分、2、教室卫生10分

  三、卫生评比要求:

  教室内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花和杂物、坚持每天打扫。(地面有零星垃圾扣1分、不撮垃圾扣2分、大面积不干净扣5分、不扫地扣10分)。

  2、教室前后门、窗、窗槽、开关干净无灰尘:(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摆放整齐、讲台底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灰。

  5、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3分。

  6、楼梯间、墙壁、瓷砖(要无废纸、灰尘和污渍,有一处扣2分)。

  7、走廊、门前干净清洁,要求坚持每天清扫,重在保持。(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5分、保持不好扣1至3分)

  8、走廊、教室发现蜘蛛网(一处扣1分)。

  清洁区卫生:

  1、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清洁区内有塑料袋,废纸扣2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2、垃圾桶内垃圾不倒。扣3分

  四、要求:

  1、早读前未打扫完卫生扣5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10分。

  2、以下情况将扣所在班级相应的分:

  A、随地乱扔纸花或杂物。扣3分

  B、在墙壁、楼梯上乱涂乱画;扣5分

  C、随地吐痰等不良卫生*惯;扣5分

  注:各班要在自己的清洁区内设定监督岗,如发现有人往你班清洁区内扔废纸、杂物,经核实后,扣乱扔者班级的分。请同学们互相监督,共同保持好学校卫生。

  五:每天打扫卫生时间:

  早读课以前,其余时间重在卫生的保持

  六、每天检查时间:

  1、早读检查教室及清洁区卫生;

  2、放学后检查教室卫生;

  3、上午课间操时间不定期检查。

  以上时间由卫生检查员检查,其余时间值周教师随时抽查。

  一、 卫生轮值制度

  1、 各办公室组长负责制定本办公室卫生轮值制度。

  2、 每天清洁卫生工作应落实到专人负责,因故请假,由组长负责安排。

  3、 每周末由全组成员集体大扫除。

  二、 清洁卫生要求

  1、 地面保持干净,无纸屑、烟头、污渍等。

  2、 墙面保持整洁,无蛛网。不得随意粘贴。

  3、 门框、窗框无积尘,窗台干净,窗台除花盆外,不得摆放其他杂乱物品。

  4、 办公桌台面保持整洁,摆放有序。

  5、 办公设备(电脑、电话、空调、饮水机等)保持干净,合理摆放。

  6、 储物柜内物品摆放有序。

  7、 垃圾桶内垃圾应每天清除。

  8、 清洁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抹布应每天清洗。

  9、 室外门前卫生由各办公室承包。

  三、 检查评比制度

  1、 由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清洁卫生评比标准。

  2、 每周不定日执行卫生检查,检查实行量化评分,检查结果每周进行公布。

  3、 每月总评一次,依据分值评出卫生先进办公室,并予以一定资金奖励,授予清洁卫生流动红旗。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创造优美的学*环境,在全校形成讲究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要安排学生认真搞好教室和清洁区卫生,要求每天做到放学后一打扫。

  二、教室卫生要求:坚持每天洒水扫地、抹坐凳,做到墙面、地面、黑板、门窗、桌凳、灯面和教室外的过道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桌凳要安放整齐,清洁工具用后要方在适当的地方。

  三、环境卫生要求:各班管辖的清洁区要做到无纸屑、瓜果皮和杂物,要保持水沟畅通,做到沟内无垃圾和积水。

  四、厕所卫生要求:每天打扫,必须用足够的塞规冲洗,做到无积粪,蹲位及整个地面无粪便和杂物,便池畅通,墙面无印迹、无蜘蛛网。

  五、个人卫生要求: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经常保持手、脸、头、身的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写乱画、乱雕刻门窗、桌凳、黑板、墙壁、撕毁张贴的资料、抹去黑板报等,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乱倒垃圾。

  六、清洁卫生要保持,各办要切实做好保洁工作。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9)

——环境卫生规章制度(五)份

  1、成立集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集镇卫生进行全面管理。

  2、实施“五统一”。即:统一组织保洁专业队伍、统一配备垃圾箱,统一指定固定垃圾堆放点,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统一实施门前三包。

  3、农户所有垃圾倒入自家垃圾箱内,保洁人员负责每天拉运,并倒入指定垃圾填埋场。

  4、集镇主要维护街道,公共场所每天由保洁员保洁一遍。

  5、集镇管理领导小组及专职卫生监督员要搞好保洁工作的督促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6、对专业保洁人员实行有偿聘用,各农户每月适当交纳一定的费用。

  7、在户外的所有牲畜要在统一规划下,到指定地点,集中饲养管理。

  8、对集镇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垃圾堆放点,饲养场所组织定期消毒。

  9、所有经营商户不得占道经营,所有农户不得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所有建筑材料不得占道使用。

  10、各农户要认真搞好院内、屋内、厕所卫生;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脸、勤饮水,勤通风,保持清洁环境,并搞好除“四害”活动。

  11、对违犯本制度规定的农户和保洁人员,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

  12、本制度由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确定。

  为贯彻校长室关于改善教师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处室的通知精神,做好办公室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二、全体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乱扔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等。

  三、文明用语,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四、办公室要每天打扫卫生一次,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痰迹;墙壁无污垢、无蜘蛛网,无私扯乱挂;桌椅、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资料放置整齐。

  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

  六、勤俭节约,爱护学校公共财物(桌、椅、饮水机、电脑等),节约用电、用水。

  七、建立奖罚制度,由校长室组织人员不定期地检查各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状况,对于优秀者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于不合格者,限期改正;整改仍不合格者,给予处罚。

  八、本制度自20xx年3月8日起执行。

  为巩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成果,建立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长效机制,提升校园环境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校园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2、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小组由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生活老师、学生会干部为专职检查员。

  3、检查小组每周集体检查一次、个人检查一次;专职检查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每周通报一次,

  二、检查范围、要求与评分标准(附后)

  三、卫生检查的具体操作办法

  1、集体检查时间由总务处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爱卫领导组成员。爱卫领导组成员巡视检查后,及时填写好巡查表,投入《文明创建箱》内。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印发《卫生巡查通报》。

  2、日常巡查由专职检查员负责。学生会干部、生活老师负责户外环境、教室、学生宿舍区域的卫生检查,爱卫领导组成员负责小卖部、伙食费、办公室区域的卫生检查,总务处负责厕所、公共责任区的卫生检查。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并纳入每周《卫生巡查通报》。

  3、爱卫领导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以上个人随机卫生巡查,巡查情况投入《文明创建箱》内,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并纳入每周《卫生巡查通报》。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对卫生未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

  2、定期制作宣传栏,展示优秀区域的卫生实景,对卫生特别差的予以曝光。

  3、每月统计一次检查得分结果,对排名前三位的授予“文明卫生集体”红旗。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居民区生活垃圾的一级清运归点工作。

  城市贸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市场的主管部门或管辖单位负责,其中交易摊点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广告栏板等设施,应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各种设施要贴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代化管理设备。

  城市开发或改造的地域,要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可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二条为保证城市规划附属设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公厕和垃圾站建设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城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要求,在办理开工许可许前到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按开发建设地域应建垃圾站和公厕数量的总体造价,预交保证金。保证金计算方法按环卫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面积乘以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核定,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开发建设单位,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该开发地域垃圾和公厕的修建,并由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在开发建设中按规划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组织修建。

  第十三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务必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与主体工程参加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或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或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要报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审批,并在完工后及时予以生修或维修,并经批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提请拆迁方案,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新建标准交足补偿费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条城市公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发展规划,可采取社会融资建设的办法适当发展公厕,有计划地改造旱厕。

  第十七条市区内铁路沿钱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职责分工,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按确定区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门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域完成清扫(含除雪)保洁工作。本区域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按指定地点排放并办理排放手续,交纳排放处理费。

  第十九条旅游风景区、公园、影剧院、商场、宾馆、体育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线两侧、停车场、收费存车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场所的管理或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拾废人员的乱扒、乱倒行为。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清运单位务必及时清运,并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要在开工前到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办理排放手续,按规定交纳排放处理费,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送入排放处理场。

  第二十二条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要载装适当、苫盖严密,不准沿途遗撤。各种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准沿街扬弃废票。畜力车务必在指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牲畜配带粪兜。任何车辆轮胎不准带泥、油污物进入市区街道行驶。

  市区内各种运营车辆务必持续内外清洁。

  第二十三条市区内非指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违章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广告印刷品、烟头、餐饮废弃物等;随地便溺;乱排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在广场、街道露天场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内焚烧废弃物;从楼内、窗口、围墙等处泼洒污水或抛掷废弃物;在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或设施作户外广告实施的乱涂、乱写、乱画等。

  本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构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实行回收等办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构成的废弃物,务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按国家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单位暂不具备无在化处理条件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统一密闭运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家畜或家禽。确因教学、科研和特殊行为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务必实行圈养,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贴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区内沿街各级各类单位实行门前区域环境卫生(含除雪)职责制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包而不净、净而不洁的职责单位采代替扫服务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单位,应按下列标准交纳服务费,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垃圾代运费每吨收取25元。无法核定吨位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关、团体、部队每人每月1元;

  2、商场(店)、浴池、歌舞厅、影剧院每月每*方米0.01元;

  3、饭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宾馆、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医疗卫生单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吨位交纳代运费和排放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7、市场外摊点和工商部门未收取卫生管理费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场的卫生代扫费每个摊位每日1元;

  8、临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含除雪)代清扫费每*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费:

  1、生活垃圾入场排放费每吨5元;

  2、建筑残土、炉渣、工业废渣排放费每吨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费每吨1至2元;

  4、生化垃圾处置费每公斤1元。

  环境卫生排放费全部用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和环卫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揭发、投诉和举报的权力。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城市监察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依法收费或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行为,按代清扫费收取标准收取清扫费。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每次处以5至5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危害。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理或者没收擅自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宠物,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污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目的:

  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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