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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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1

  为创建清新优美、整洁卫生的市容市貌,结合本圩镇实际,经圩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1、圩镇各单位、居民、经营户要有良好的卫生*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直屑,不准乱倒垃圾、乱丢果壳杂物,不准随地便、乱倒粪便污水。

  2、单位、住户、经营户门前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容貌。房前屋后要经常保持环境整洁,不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设摊点、乱停车辆,家禽、家畜要实行圈养。

  3、保洁人员对街道道路公共场所的垃圾要定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基本达到无臭味、无蚊蝇、无虫。

  4、保持房屋外墙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准在电杆、绿篱、花坛和草坪整洁美观。

  5、单位、住户、经营户要爱护花草树木,保持圩镇绿化带的树木、绿篱、花坛和草坪整洁美观。

  以上制度希望圩镇各单位、居民、经营户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共同为创建美好家园而努力。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2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二)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三)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四)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3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当前员工宿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卫生区域划分及管理

  宿舍楼层中间的施工缝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每个区域内的宿舍员工负责本区域的楼道及洗手间、厕所卫生。

  2、人员职责划分

  (1)每日由宿舍人员对宿舍楼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

  (2)居住员工对所属区域内的卫生要做到:保持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3)宿舍楼居住员工对自己所属区域内设施要做到爱护和及时维护,每天及时关闭走廊和卫生间照明灯。

  (4)宿舍楼居住员工离开宿舍后应做到人走灯关、电器关,门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3、卫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2)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可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4)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不向水池内倒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5)不可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公共设施

  (1)宿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应由宿舍管理员提出,汇总至集团总裁办,由行政部联系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宿舍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维护费用由公共设施所属区域住宿员工均摊,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宿舍管理员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后及时通知集团总裁办。

  (4)集团行政部确认设施损坏后,核实是否为人为损坏。若为正常使用损坏,公司行政部部提出,经领导批准后,通知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宿舍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巡检,一旦发现有损坏的公共设施,应及时修理,对突发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抢修,严禁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5、处罚原则:

  (1)集团行政部对宿舍卫生要进行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2)公司管理员与宿舍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区域内和洗手间不干净,有积水、垃圾的,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10元的处罚。

  (3)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有长明灯或长流水现象,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每次20元的处罚。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4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师生卫生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讲卫生、爱清洁的生活*惯和遵守公共卫生,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现制定九华初中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一、要树立“新学校、新环保、新生活”的新风尚,师生员工要爱清洁、讲卫生,自觉搞好卫生工作。

  二、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始终保持室内室外、包干区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

  三、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美化。垃圾、废物须袋装入垃圾箱,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池内垃圾定期清运。

  四、爱护校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讲公德,树新风。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

  五、爱护环境不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六、设立卫生包干区,包干到班(人),要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七、积极投入除害防病的活动中,并常年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八、卫生领导组、政教处、学生会、总务处每月组织评比,设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班级及个人予以表彰。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5

  为确保局机关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

  局成立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爱国卫会,组织领导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各股室均要明确一名卫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的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

  局爱卫会将局机关办公场所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分别明确到股室,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各卫生责任区及各自的办公室内的卫生,由各股室用岗位的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到每个同志。不仅负责卫生,而且对责任区的卫和设施负责保管和维护,丢失或损坏*按原样予以赔偿。

  三、卫生洁扫时间、范围。

  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下午下班前为室内务整理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卫生大扫除时间。

  四、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地面、门窗、玻璃、走廊、墙壁、墙裙、沙发、桌奇、柜上下、灯具、茶具等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杂物;柜内、抽屉内干部整齐。室内外无随意张贴,悬挂现象存在。室内设施摆放有序,美观大方,符合局里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卫生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草、无污水;清洁桶、痰孟、烟灰缸同污物经常清理,桶、孟外干净、无损坏、无丢失、无移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3、卫生责任区的花木栽、剪、摆放整齐,无枯死;花木上下无枯枝败叶;花木适时适量浇水,花盆外观干净,爱护花木,无折枝摘花现象。

  4、院内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院内无卫生死角。

  五、检查评比。检查评比采取不定时方法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具体安排在周几检查,由主管局长临时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项打分制,按局统一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本单位卫生区卫生在上午8点30分前尚未清扫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其立即打扫干净。为确保我局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室应将每月不定时检查分数相加得出各单位本月的卫生分数,按名次排列予以公布,并记入卫生工作档案。

  六、奖惩措施

  1、设卫生工作流动红旗和黑旗。每次检查评比第一的单位挂红旗,每两个月累计分数最低的挂黑旗。

  2、年终总评:按各股室原始分100分计算,几年内每获一次红旗单位加5分;每两个月得一次排名第一加10分;第得一次黑旗牌扣15分;年终累计总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的加140分,以后每降一个名次较上一次一名减10分,最后根据全年加减分,综合计算年终卫生工作得分排名顺序。

  3、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评先考核条件,年内有二次以上(含二次)月份挂黑牌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亦不得参与评先。各股室必须把卫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经常造成在本单位卫生评比中扣分的,年终也得参与评先。对在上级爱卫会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因某项卫生不合格,造成质监局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对该股室罚款500元。

  七、组织领导。局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管,具体组织全局的卫生工作,*时组织检查评比、公布登记、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年终总结时,负责撰写卫生工作总结,并为全局年终评先提供全年卫生工作评比结果方面的依据。同时负责各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阅读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1)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 (菁华3篇)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1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2、用心配合、主动理解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职责追查制度。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务必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务必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持续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贴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贴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贴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务必监测合格、贴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贴合卫生要求。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务必分开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持续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贴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务必要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买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2

  为确保局机关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

  局成立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爱国卫会,组织领导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各股室均要明确一名卫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的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

  局爱卫会将局机关办公场所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分别明确到股室,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各卫生责任区及各自的办公室内的卫生,由各股室用岗位的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到每个同志。不仅负责卫生,而且对责任区的卫和设施负责保管和维护,丢失或损坏*按原样予以赔偿。

  三、卫生洁扫时间、范围。

  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下午下班前为室内务整理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卫生大扫除时间。

  四、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地面、门窗、玻璃、走廊、墙壁、墙裙、沙发、桌奇、柜上下、灯具、茶具等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杂物;柜内、抽屉内干部整齐。室内外无随意张贴,悬挂现象存在。室内设施摆放有序,美观大方,符合局里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卫生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草、无污水;清洁桶、痰孟、烟灰缸同污物经常清理,桶、孟外干净、无损坏、无丢失、无移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3、卫生责任区的花木栽、剪、摆放整齐,无枯死;花木上下无枯枝败叶;花木适时适量浇水,花盆外观干净,爱护花木,无折枝摘花现象。

  4、院内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院内无卫生死角。

  五、检查评比。检查评比采取不定时方法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具体安排在周几检查,由主管局长临时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项打分制,按局统一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本单位卫生区卫生在上午8点30分前尚未清扫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其立即打扫干净。为确保我局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室应将每月不定时检查分数相加得出各单位本月的卫生分数,按名次排列予以公布,并记入卫生工作档案。

  六、奖惩措施

  1、设卫生工作流动红旗和黑旗。每次检查评比第一的单位挂红旗,每两个月累计分数最低的挂黑旗。

  2、年终总评:按各股室原始分100分计算,几年内每获一次红旗单位加5分;每两个月得一次排名第一加10分;第得一次黑旗牌扣15分;年终累计总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的加140分,以后每降一个名次较上一次一名减10分,最后根据全年加减分,综合计算年终卫生工作得分排名顺序。

  3、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评先考核条件,年内有二次以上(含二次)月份挂黑牌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亦不得参与评先。各股室必须把卫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经常造成在本单位卫生评比中扣分的,年终也得参与评先。对在上级爱卫会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因某项卫生不合格,造成质监局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对该股室罚款500元。

  七、组织领导。局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管,具体组织全局的卫生工作,*时组织检查评比、公布登记、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年终总结时,负责撰写卫生工作总结,并为全局年终评先提供全年卫生工作评比结果方面的依据。同时负责各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3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二)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三)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四)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2)

——环境卫生规章制度(五)份

  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1

  1、成立集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集镇卫生进行全面管理。

  2、实施“五统一”。即:统一组织保洁专业队伍、统一配备垃圾箱,统一指定固定垃圾堆放点,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统一实施门前三包。

  3、农户所有垃圾倒入自家垃圾箱内,保洁人员负责每天拉运,并倒入指定垃圾填埋场。

  4、集镇主要维护街道,公共场所每天由保洁员保洁一遍。

  5、集镇管理领导小组及专职卫生监督员要搞好保洁工作的督促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6、对专业保洁人员实行有偿聘用,各农户每月适当交纳一定的费用。

  7、在户外的所有牲畜要在统一规划下,到指定地点,集中饲养管理。

  8、对集镇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垃圾堆放点,饲养场所组织定期消毒。

  9、所有经营商户不得占道经营,所有农户不得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所有建筑材料不得占道使用。

  10、各农户要认真搞好院内、屋内、厕所卫生;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脸、勤饮水,勤通风,保持清洁环境,并搞好除“四害”活动。

  11、对违犯本制度规定的农户和保洁人员,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

  12、本制度由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确定。

  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2

  为贯彻校长室关于改善教师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处室的通知精神,做好办公室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二、全体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乱扔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等。

  三、文明用语,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四、办公室要每天打扫卫生一次,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痰迹;墙壁无污垢、无蜘蛛网,无私扯乱挂;桌椅、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资料放置整齐。

  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

  六、勤俭节约,爱护学校公共财物(桌、椅、饮水机、电脑等),节约用电、用水。

  七、建立奖罚制度,由校长室组织人员不定期地检查各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状况,对于优秀者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于不合格者,限期改正;整改仍不合格者,给予处罚。

  八、本制度自20xx年3月8日起执行。

  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3

  为巩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成果,建立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长效机制,提升校园环境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校园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2、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小组由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生活老师、学生会干部为专职检查员。

  3、检查小组每周集体检查一次、个人检查一次;专职检查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每周通报一次,

  二、检查范围、要求与评分标准(附后)

  三、卫生检查的具体操作办法

  1、集体检查时间由总务处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爱卫领导组成员。爱卫领导组成员巡视检查后,及时填写好巡查表,投入《文明创建箱》内。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印发《卫生巡查通报》。

  2、日常巡查由专职检查员负责。学生会干部、生活老师负责户外环境、教室、学生宿舍区域的卫生检查,爱卫领导组成员负责小卖部、伙食费、办公室区域的卫生检查,总务处负责厕所、公共责任区的卫生检查。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并纳入每周《卫生巡查通报》。

  3、爱卫领导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以上个人随机卫生巡查,巡查情况投入《文明创建箱》内,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并纳入每周《卫生巡查通报》。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对卫生未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

  2、定期制作宣传栏,展示优秀区域的卫生实景,对卫生特别差的予以曝光。

  3、每月统计一次检查得分结果,对排名前三位的授予“文明卫生集体”红旗。

  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4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居民区生活垃圾的一级清运归点工作。

  城市贸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市场的主管部门或管辖单位负责,其中交易摊点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广告栏板等设施,应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各种设施要贴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代化管理设备。

  城市开发或改造的地域,要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可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二条为保证城市规划附属设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公厕和垃圾站建设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城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要求,在办理开工许可许前到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按开发建设地域应建垃圾站和公厕数量的总体造价,预交保证金。保证金计算方法按环卫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面积乘以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核定,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开发建设单位,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该开发地域垃圾和公厕的修建,并由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在开发建设中按规划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组织修建。

  第十三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务必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与主体工程参加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或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或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要报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审批,并在完工后及时予以生修或维修,并经批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提请拆迁方案,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新建标准交足补偿费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条城市公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发展规划,可采取社会融资建设的办法适当发展公厕,有计划地改造旱厕。

  第十七条市区内铁路沿钱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职责分工,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按确定区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门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域完成清扫(含除雪)保洁工作。本区域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按指定地点排放并办理排放手续,交纳排放处理费。

  第十九条旅游风景区、公园、影剧院、商场、宾馆、体育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线两侧、停车场、收费存车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场所的管理或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拾废人员的乱扒、乱倒行为。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清运单位务必及时清运,并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要在开工前到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办理排放手续,按规定交纳排放处理费,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送入排放处理场。

  第二十二条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要载装适当、苫盖严密,不准沿途遗撤。各种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准沿街扬弃废票。畜力车务必在指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牲畜配带粪兜。任何车辆轮胎不准带泥、油污物进入市区街道行驶。

  市区内各种运营车辆务必持续内外清洁。

  第二十三条市区内非指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违章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广告印刷品、烟头、餐饮废弃物等;随地便溺;乱排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在广场、街道露天场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内焚烧废弃物;从楼内、窗口、围墙等处泼洒污水或抛掷废弃物;在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或设施作户外广告实施的乱涂、乱写、乱画等。

  本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构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实行回收等办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构成的废弃物,务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按国家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单位暂不具备无在化处理条件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统一密闭运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家畜或家禽。确因教学、科研和特殊行为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务必实行圈养,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贴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区内沿街各级各类单位实行门前区域环境卫生(含除雪)职责制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包而不净、净而不洁的职责单位采代替扫服务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单位,应按下列标准交纳服务费,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垃圾代运费每吨收取25元。无法核定吨位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关、团体、部队每人每月1元;

  2、商场(店)、浴池、歌舞厅、影剧院每月每*方米0.01元;

  3、饭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宾馆、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医疗卫生单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吨位交纳代运费和排放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7、市场外摊点和工商部门未收取卫生管理费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场的卫生代扫费每个摊位每日1元;

  8、临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含除雪)代清扫费每*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费:

  1、生活垃圾入场排放费每吨5元;

  2、建筑残土、炉渣、工业废渣排放费每吨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费每吨1至2元;

  4、生化垃圾处置费每公斤1元。

  环境卫生排放费全部用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和环卫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揭发、投诉和举报的权力。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城市监察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依法收费或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行为,按代清扫费收取标准收取清扫费。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每次处以5至5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危害。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理或者没收擅自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宠物,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污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5

  一、目的:

  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人力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3)

——公司环境卫生规章制度(五)份

  公司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1

  一、总则

  1、为创建一个优美、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环境卫生每周五大扫除后进行检查,*时会不定期抽查,每周负责检查卫生的部门责任人将卫生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于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部门进行严厉批评,视情况进行处罚。

  3、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工作,所有的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卫生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中。

  二、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各部门办公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各部门安排好每天值日人员,值日表需公示。每周五大扫除,坚持长久。

  2、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柜台、窗台无灰尘、水渍、污垢、锈迹,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位置。

  3、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使用过的拖把、抹布必须及时清洗干净晾干放回指定位置。

  4、墙壁或墙角无蜘蛛网、灰尘、污垢、乱贴和乱挂现象。

  5、门窗擦洗干净,玻璃透明,无灰尘和污迹。

  公司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2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舒适,温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办公室、公共区域(客厅,饭厅,厨房,卫生间)及各自卧室的卫生管理。

  3、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4、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统一由赵总负责卫生与整洁工作,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其他同事可自愿帮赵总分担。其他区域(个人卧室)的卫生需各自负责,务必保持每日的整洁。

  2、个人的文件,资料,电脑等需摆放整齐,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

  3、下班后,个人的物品(电脑,资料,文件夹等)要整理好并摆放整齐,坐骑归位。

  4、公共区域没玩11点30清场,不得再此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回到各自房间打发时间。

  5、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废弃物。

  (注:请随手将没有人的房间的灯关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浪费可耻!)

  三、总结

  请公司各位同事严格认真配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共同为给自己既大家穿凿一个温馨,整洁,干净,舒适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谢谢!

  公司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3

  一、范围

  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公共卫生区域、会议室、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卫生间、饭堂、产品展厅。

  二、卫生要求和标准

  (一)办公室、门卫室

  1、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堆积,对于一些易坏的物质,避免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该带离办公室;

  3、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零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造成浪费;

  5、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尘土,窗帘整洁;

  6、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装、头发干净、整洁;

  7、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下班时,应整理干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所有废弃物品必须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晰;

  13、行政专员监督办公室卫生情况,对于违反事宜给以批评。

  (二)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公司大门口;

  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情况。

  (三)会议室

  1、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把椅子摆放整齐和关闭电器电源;

  2、会议桌,会议椅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水痕;

  3、会议室物品使用完毕后要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

  4、未经同意,不得随便乱动会议室电器器材,以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

  (四)生产车间

  1、物料陈列要进行分类和堆放整齐,按照易燃物资与火源隔离存放的原则;

  2、生产车间要实现无尘土、无异味、干净整洁、明亮宽敞;

  3、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戴安全生产工具;

  4、车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堆杂物,对于生产废料要及时给予处理;

  5、对于产品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故意破坏产品的行为;

  6、下班后应先整理干净和摆放好物资,并关闭电源、水龙头、电焊气体瓶,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五)员工宿舍

  1、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上桌子上乱写、乱画、乱雕、乱砍、乱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烟,避免烟头点着蚊帐被子等易燃物料,产生安全隐患;

  3、室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应及时清理,对于一些易坏易产生难闻气味的物质,应该及时清理;

  4、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5、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关闭,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6、室内应该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不得乱吐痰、乱扔烟头、乱放臭袜等。

  (六)卫生间

  1、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故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时检查卫生纸使用情况,及时填补。

  (七)饭堂

  1、餐桌座椅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餐厅地板光亮,墙壁、天花板没蜘蛛网;

  3、餐厅、厨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

  4、剩余饭菜不得乱倒乱扔,应该倒在指定地方;

  5、厨房里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炉灶、菜台清洁光亮,炉灶无漏油、漏水、漏烟现象;

  6、用过的餐具、炊具要及时消毒,并摆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齐、干净,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7、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8、厨房人员要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和帽子;

  9、节约用电、用水、用煤气,做到及时关闭,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10、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入内。

  (八)产品展厅

  1、做到样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水痕、无破损;

  2、保持展厅内明亮、清洁、无异味,空气清新;

  3、不得在展厅内乱堆乱放杂物;

  4、未经展厅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搬动样品位置;

  5、不得故意损坏样品,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三、管理规范

  1、各区域环境卫生由相应人员负责完成,但总体由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和给予评分;

  2、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或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罚50元,第三次起给予记过并处罚100元。

  公司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4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6、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金属冶炼、一吨以上锅炉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措施。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四、环境监测

  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各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定期配合、接受中钢环保处对单位内锅炉、窑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3、各车间负责车间整个污水排放的过程化验,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处,同时负责厂区污水、酸碱综合处理排污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公司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二章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每天检查卫生情况,及时清理。

  第八条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第三章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行政部负责每天检查公共区域的物品摆放,不属于公共区域的物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规定行政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4)

——仓库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制度小结: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内,出入库存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库,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应设有相应的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6、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

  7、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5)

——卫生规章制度6篇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各班应坚持做好晨检制度,并做好检查记载工作。

  二、每个学生要求养成六要、六不的卫生*惯。

  六要是:要定时作息;饭后要漱口;早晚要刷牙;要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六不是: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不乱吃零食;不用他人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三、饭前、便后、吃东西前要洗手,课间加餐在教室吃完后才出教室活动,不得在教室外边吃边玩。

  四、保护好视力,注意用眼卫生和读写姿势。

  五、每学年分配好各个班级的包干保洁区的地点、负责人。做到各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六、每天的十分钟劳动时间,各班对自己的保洁区进行打扫,师生共同参与,不能在该时段里做与劳动无关的事情。

  七、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校大扫除,有德育处、后勤处、卫生室及值周行政共同参与检查。

  ①校园公共卫生由学校德育室组织统一安排划分卫生责任区,由责任班级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由使用班级、班组自行负责打扫。

  ②室内、外卫生每天清扫两次,必须在早会(早操)前和下午上课前打扫干净。每周全校大扫除一次。班主任要做好具体分工,按照一人一岗职责要求具体指导打扫卫生工作,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尽量不让学生做或有安全的保护措施(如橱窗、风扇、高处卫生等)。打扫卫生期间,学生要爱护劳动工具、注意节水、注意保持已经打扫完的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不乱倒水、不乱丢垃圾、倒垃圾时不将垃圾掉在途中、要将垃圾倒在垃圾池内。

  ③室内卫生要求做到六面光,桌椅、工具、讲台排列整齐,门窗干净。卫生区要求无纸屑、杂物。

  ④公共卫生责任区实行“课间卫生督察”制度。课间时间各班均须派卫生督察员到本班卫生责任区进行督察,劝导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不良行为。

  ⑤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刻、乱画,要将自己的垃圾装进自带的垃圾袋,养成“自己的垃圾自己处理”的良好*惯。

  ⑥值日行政每天组织值日教师和学生每天不定时检查室内外卫生二次,当天傍晚公布检查情况,第二天*向全校反馈,并纳入“创建文明班级”和四项评比重要内容。

  一、教室、公共区域随时保洁,值周教师每天检查各班、各室保洁情况,周周公布评比结果。

  做到:

  (1)室内整洁、美观;

  (2)门窗、墙壁、顶棚无积尘、污垢;

  (3)各种用具放置有序;

  (4)过道、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整洁,无乱堆乱放;

  (5)地上无痰迹、纸屑、果皮等垃圾污物。

  二、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饭菜,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写乱画。

  三、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四、注意用眼卫生,坚持做眼保健操。

  五、讲究饮食卫生,不吃生、冷、不洁食物。

  六、定期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定期服用预防药,坚持预防为主。

  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对校园环境和教室进行消毒,消灭“四害”。

  1、公共卫生

  (1)教室、宿舍、公区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周评比。做到地面无脏物,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天花无蜘蛛丝,室内无杂物,桌椅、物品摆放整齐。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便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画乱涂乱写乱张贴。

  (3)教室、宿舍坚持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2、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惯,勤洗澡、洗头,勤剪指甲、头发,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的食物;不贪吃冷冻食品、饮料;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随便用他人的碗、筷、茶杯等用具。

  (3)注意保护眼睛,多看绿色植物、向远眺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背不弯曲,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不在行驶的车船上或行走时看书,连续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期检查视力,及时矫治眼睛。

  (4)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做到生活起居有规律。

  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更好地为宾客服务,现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酒店经营严格接受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取得《卫生许可证》,并每年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二、酒店营业严格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法律管理,对从业服务人员按“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健康检查,且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杜绝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三、坚持每年一次对在岗及新补充人员进行健康复查、检查,患有“五病”者,即调离原工作岗位。

  四、酒店加强服务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明确清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消毒的目的,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外界环境中存在的病原体。

  五、酒店的自配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要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严格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坚持每半年消毒一次。

  六、保持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七、确保入宿客人的身心健康,保证环境舒适,无污染,酒店设置无烟楼层。

  八、服务人员个人卫生严格实行“四勤”,即:勤洗手、修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设置员工专用物品存放柜,杜绝与客人用品混用、混放。

  九、制定各部门岗位卫生责任制,划分卫生区域,专人负责,抓落实。

  十、为客人健康负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卫生事故发生。

  十一、加强酒店客房卫生管理,设置专用消毒间和保洁柜。客房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三天一换”。茶具卫生坚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配备抹、洗、擦专用布,按规范程序操作。

  十二、配合卫生消毒部门定期做好预防性的消毒,彻底消灭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6)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菁选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都必须依法申报。

  三、申报项目

  本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冻伤、二氧化碳中毒。

  四、申报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五、申报程序

  1、进行新、改、扩、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生厂技术、工艺、材料变更后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一、总则

  为有效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病危害预防,规范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根据***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用品),是指由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在岗(含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

  三、职责分工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令)及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及时修订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职业卫生劳保用品。

  2、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劳保用品费用,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劳保用品个人信息档案(依据劳保用品配置标准),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4、工会办参与劳保用品管理类、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收集职工在劳保用品使用和质量状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要与生活福利待遇相区别。

  2、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按实际需求发给备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

  2、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与防御的有害因素相匹配。

  3、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严禁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考核

  1、各部门应将员工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维护、保养劳保用品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及时制止纠正劳保用品穿戴使用的违章行为。

  2、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与个人,安全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当事人50元/人.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处罚部门200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对某一批次货类别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其他的问题食品,透过核货、退货、召回、销毁、补救措施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企业入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第五条退市食品种类:

  (一)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带给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

  (二)本企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销售的食品本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本企业自检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四)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确认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经食品安全专家评估认为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

  (六)接到上级和本部门下架通知的。

  第六条发现已经销售或存储待售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生产厂家,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条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对有过退市记录的食品供应商、生产厂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进行个性标准,及时清点下架退市食品的数量。

  第八条本企业会加强和公司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食品动态信息,用心协助工商部门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立退市食品台账,记录退市食品的名称、规格、库存数量和销售数量、生产批号、保存期、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处理状况,且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为了做好本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

  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额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音、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厂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告知义务。切实保护本厂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存在粉尘、噪声、冻伤、二氧化碳中毒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的管理。

  三、职业卫生告知形式

  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告知、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培训告知等。

  四、职业危害告知控制程序

  1、本厂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与已进、新进本厂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本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本厂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五、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业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浓度(强度)监视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一、总则

  为加强本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职业卫生管理的奖励和处罚。

  三、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归口管理,本公司各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职业卫生管理奖惩的具体实施。

  四、奖励条件和范围

  1、认真完成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和个人。

  2、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明显效果。

  3、推广应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班组和个人。

  4、及时排查职业卫生隐患、纠正违章,杜绝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5、奖励形成式奖励程序

  6、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取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持续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

  第九条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第十一条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光,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

  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

  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本厂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我);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新员工上岗时必须进行体检,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营运车辆要配有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正确使用。驾驶车辆期间严禁穿短衣,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7、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得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8、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员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

  公司企安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车间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

  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6、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8、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一、总则

  正确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职业危害的关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的计划、二保及大修的组织、实施与考核。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各生产班组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一保。

  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规定

  (1)设备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须知”、“一级保养”以及“润滑五定”等。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操作。定人定机经批准后,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规定的'部位,认真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发现异常立即停车,不准带病运转

  (3)从事多班制生产的主要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工作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4、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1)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7)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总五篇

  为美化、净化环境,改善市容市貌,保持道路、河道、公厕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促进我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社区辖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社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居民必须服从社区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排。

  2、坚持“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方针,强化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广大居民中树立城市化卫生管理新观念,增强参与意识,逐步把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推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社区辖区内的任何单位和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惯,按物价局规定按期缴纳卫生费。

  4、社区范围内各单位负责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环卫站保洁员负责对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及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清扫彻底,全天巡回保洁。

  6、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广告牌、标语或物品,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7、任何人员不得在住宅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燃烧产品废料或化学物品,污染空气,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8、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将垃圾投入垃圾箱和垃圾点,不得将带有火源的垃圾倒入垃圾箱中。

  9、居民区楼幢,由居民自觉实行“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楼前无乱建和堆放杂物现象,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二、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支出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并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过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卫生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物资、药品等材料采购,根据药品、材料采购发票、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根据发票、采购审批单、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已审签发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部门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价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对借款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纳雍县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二级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县卫生局会同县财政局核定。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乡镇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货币资金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二)乡镇卫生院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确保现金的安全。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三)乡镇卫生院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四)严禁乡镇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或担保,如有违反,按挪用公款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内部管理科室要分类建好明细台账及消耗帐,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和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定期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账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三)毒、麻、精神及计生药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落实专人、专柜、专锁。

  六、固定资产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部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责任。固定资产必须凭原始发票、附件、**采购手续(具备**采购标准的)入账,上级配备的医疗设备和器械也要及时入账。

  (二)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建立总账、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卡片。

  (三)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转让、报废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报批程序。

  (四)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七、债权债务管理

  (一)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8)

——餐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五篇)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证、培训证上岗,杜绝无健康证人员试用上岗。每周固定一天时间检查个人卫生状况,包括工作衣、指甲、头发、化妆等。

  二、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在餐具摆台后或有师生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厅内发现有苍蝇、蚊虫时应立即杀灭。

  三、餐具摆放台应不早于就餐前30分钟,超过当次就餐时间未使用的`餐具应当收回保洁,禁止长时间摆台。

  四、当发现或被师生告知所供应的食品中有感官形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诉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保障供餐的安全卫生。

  1、 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3、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4、 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5、 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1、主食、副食分库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食品库内应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禽蛋倒箱入库。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冷冻贮存。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去除外包装,使用盛放食品的容器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并且各类食品留有空隙,不得堆放、挤放。熟食品、半成品覆盖保鲜膜。

  8、冷冻设备定期除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肉类、水产品去除外包装,使用盛放食品的容器分柜存放。

  9、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0、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及防蚊蝇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

  一、基本要求

  1.1、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1.2、全体员工按照本店编排时间表,准时上下班、休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要衣冠整齐干净,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洁。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卫生。

  1.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场所;不长时间会客;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不准私自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或赠予他人。

  1.5、保守本店经营机密。

  二、工作要求

  2.1、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2、不因自己心情而影响工作质量。不要把任何不愉快的心情带入本店,不要把不愉快心情强加于顾客、同事身上,给别人带来不愉快。

  2.3、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照要求完成本职任务。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满可向上一级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2.4、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同事创造条件,注重服务质量,使客人对服务无可挑剔。

  2.5、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三、对待顾客

  3.1、记住顾客是我们的老板;在店里,顾客是最重要的,不要忽视顾客的需求,不要给顾客出难题;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3.2、做好客人进来的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产品、发质知识)。在顾客进店前应及时把门拉(推)开,侧身喊一声“欢迎光临”,千万注意不要把顾客的路挡住。在带入后,要很小心的问顾客需要什么服务;在服务中要通过拉家常、谈工作、天气等找到顾客感兴趣的话题,多用赞美、佩服的语气与顾客沟通;在介绍服务时注意运用专业语言,当顾客很烦,对你语言过重时,不能露出不满表情,应婉转而得体地把话题引向别处。

  3.3、多用礼貌用语,热情接待顾客,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以真挚的态度为顾客做好接待工作,存放手袋、物品等事宜。

  3.4、工作时面带微笑、有礼貌、负责任、诚实、细致、讲效率、说到做到,对工作不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3.5、在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或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用敬语,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标准进行服务,接送客人要有道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3.6、多学沟通技巧,不勉强顾客作其它消费或勉强其购买产品。

  3.7、结账时要礼貌待客,对客人应付的现金清点后要复述一遍,防止出错单,跑单现象。

  3.8、及时处理客人或同事遗留的物品,并向店长报告。

  3.9、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四、卫生要求

  4.1、每一位员工有责任保持本店环境的整齐、清洁,不得随地丢杂物,同心协力劝导顾客自觉遵守,维护本店正常秩序。

  4.2、搞好区域卫生。员工在为顾客服务完后,要及时把头发等地面杂物清扫干净。

  4.3、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五、其它

  5.1、本店要求每位员工统一手法、统一技巧,不断提高每位员工的技能。

  5.2、养成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产品和易耗品的良好*惯,爱护公物;看到将要坏的地方立即通知维修。

  5.3、对仪器、用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上级处理,联系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4、如要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上司不在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应电话联系并自己妥善处理。

  5.5、“十点”工作原则:

  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效率高一点,

  说话轻一点,肚量大一点,仪表美一点,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

  5.6、“八条”服务标准:

  客人进门问声好,安排落座端饮料,轻声细语问需要,主动倾听沟通好,

  翻查资料供参考,产品特点详知道,引导服务最重要,下次服务还会找。

  5.7、接待客人九大用语:

  (1)欢迎光临;(2)对不起;(3)请稍等;(4)让您久等了;(5)请这边来;(6)是,明白了;(7)实在不知说什么;(8)请原谅;(9)谢谢。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9)

——美容院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通用5篇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或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可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它容器在使用前和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美容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以75%的酒精棉球擦拭。

  7、美容院的光线、温度(18摄氏度左右)、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9、随时供应冷热水,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并保持这些设备的洁净。

  10、屋内保持清洁,决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害虫。

  11、美容室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2、地板上的脏东西必须随时清理。

  13、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洗手液、卫生纸等,同时也要准备带盖的垃圾桶。

  14、美容师在服务前及上完洗手间后要洗手。

  15、一条毛巾仅能供一位顾客使用,干净的毛巾必须放于干净、无菌的柜子里。

  16、*躺时每一位顾客的头下都应该放一条干净的毛巾做头垫。

  17、使用披肩等塑料制品时,不要接触到顾客的皮肤。

  18、粉扑、棉花棒、眉毛钳、唇扫等类似物品不可共用,容器中的东西必须用小铲或镊子取出,不可用手取用。

  19、乳液、面霜、蜜粉等化妆品必须保存在干净、密封的容器中,使用时可利用消毒棉或化妆棉,使用完毕要把所有容器盖好,取出的产品若没用完绝对不可再放回瓶中。

  20、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没用过的混在一起使用。

  21、束发带等用过的东西不可再让下一位顾客直接使用。

  22、面部护理或化妆所使用的工具及物品在使用完毕后要洗净,消毒并放入消毒柜或干净的柜中。

  23、美容师应避免触摸自己的脸及头发,如果必须如此做,应该在接触顾客或使用美容工具前将手消毒一次。

  24、猫、狗、鸟等宠物不得带入美容院中。

  一、美容师的个人卫生要求

  良好的清洁*惯,高标准的卫生要求,不仅能增加美容师的自尊、自信,也是美容工作的需要。

  1、面部

  美容师的面部皮肤要洁净、润泽、肤色健康,如果皮肤颜色不好,可以淡施粉底,切不可浓妆艳抹,给人粉饰过重的感觉。*日要注意皮肤的清洁和养护,如有皮屑和粉刺等要及时清除。

  2、头发

  头发要保持清洁,要经常洗发,头发不要粘腻,带有头皮屑。发色要正常、健康、不要怪异。发型要适合脸型,美观。留长发者,工作时要束发。

  3、口腔

  口气清洁、无异味。如有口腔疾病要及时治病,胃肠功能不好、气味污浊的,要进行调理。工作前不吃葱、蒜、韭菜等异味食品。饭后要漱口。不吸烟、不喝酒,工作中不嚼口香糖。

  4、手部

  手部直接接触顾客皮肤,卫生清洁消毒最重要。操作之前,不仅要洗手,还要用酒精消毒双手,操作中途接触过其他物品,如仪器、护肤品盒、瓶、面盆等等,也要先消毒后再行操作。每次做完护理后要彻底清洁,做完纹刺后更要消毒双手,以免交叉感染。

  美容师不能留长指甲,较长的指甲易碰伤客人的皮肤,并且甲缝里容易藏存污垢,因此,在清洗双手时,要注意清洗指甲,并清除甲缝里的污垢。

  美容师操作时不能戴戒指,不能涂有颜色的指甲油。

  5、服装

  工作时要身着工作服。美容师的工作服要舒适、合体、美观、大方,适合美容服务工作的需要。工作服要经常清洗并消毒。

  6、鞋袜

  工作时不穿高跟鞋,保持鞋袜清洁无异味。另外,作为美容师要经常沐浴,使用香水应清馨淡雅。并应定期体检,发现病症,及时治疗。

  二、美容院的室内外环境卫生要求

  1、美容院室外卫生要求

  (1)门前地面要干净,花卉摆放整齐。

  (2)灯箱、招牌要洁净明亮,橱窗玻璃、门框要擦干净,不留灰尘。

  (3)要遵守城管部门的规定,搞好门前三包卫生,不堆放杂物及垃圾。

  2、室内卫生要求

  (1)美容室、美发室要独立开,不能混为一室。

  (2)美容室的空气要清新,要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最好备有空调机或抽风机、换气扇等。

  (3)室内温度、湿度适宜。室内温度约为25℃左右,湿度约在55%~65%之间。

  (4)美容床的密度要适宜,过于拥挤,会影响空气质量。

  (5)要保持墙壁、天花板、地板、窗帘、展示框、镜子干净无尘。


卫生环境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10)

——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五篇)

  一、维护学校环境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倡导“讲究卫生,人人有责”。

  二、学校组建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及学生会成员参加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导学校的卫生工作。

  三、经常性地向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卫生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卫生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讲究卫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坚持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

  1、教室一天三打扫。

  2、清洁区一天一清理。

  3、宿舍一天三打扫,每周擦两次玻璃(星期二和星期四)

  4、部室每周星期二打扫一次。(说明:星期二打扫由班级负责,*时打扫由部室管理员负责)

  5、学生会对卫生必须坚持一周一次检查评比,两次突击抽查。德育处一月一次大检查,确保学校各范围卫生状况良好。(学生自管委员会的各种卫生检查或评比应至少有德育处一人参与)

  6、学生自管委会对教室、宿舍、清洁区每天检查三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说明:

  (1)对每次的检查评比或抽查临时安排有关教师或领导参与。

  (2)对每次检查评比或抽查的结果都要及时通报,并根据“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规定纳入班级量化。

  (3)对每次检查或抽查卫生存在问题的班级责令限期改进,如果限期没有改进的则加倍扣分。

  (4)清洁区卫生的保持由所管辖的班级负责。

  五、学生个人卫生由班级负责,督促学生讲究卫生。

  六、对于卫生先进的班级或宿舍给予奖励。

  七、加**生宣传,提高卫生观念,增**生意识,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

  一、卫生公约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不乱吃零食,注意锻炼身体,预防疾病发生。

  3、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擤涕,不随地丢食物渣和废纸等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不乱搭乱盖。

  4、各班级必须严格执行“每日二小扫”、“每周一大扫”、“假节日前突击全面扫”的制度。

  5、校医室要定期宣传卫生常识,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指导和督促保洁人员,搞好厕所的清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

  二、校园清洁卫生常规要求

  (一)清洁卫生要求

  清洁区:

  1、地面、路面、草坪无果皮、纸屑、塑料袋、食品渣等各种杂物。

  2、地面无碎石、砖块、无乱堆乱放。

  3、清洁区内无杂草。

  4、排水沟无污臭积水无垃圾。

  教室:

  1、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教室内外(走廊)地面、墙壁无痰痕、球印、鞋印等污迹。

  3、教室内外天面、墙壁无蜘蛛网、积尘。

  4、课桌椅摆放整齐,门窗、灯管、讲台擦抹干净,保持整洁。

  (二)清洁卫生制度

  1、在早读前,放学后进行“每日二小扫”。

  2、星期五下午放学最后,进行“每周一大扫”。

  3、重大节日或有检查、接待任务时,由学校临时决定,进行突击大扫。如因遇下雨或其它事不能按规定完成清洁任务的应改在天晴或后适当时候补扫。

  4、班上设有废纸筐,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理。

  (三)卫生检查评比

  1、*时实行群众监督,班级劳动委员具体管理,值周领导或主管后勤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情况记录。

  2、各班教室、清洁区,由校医负责督促、检查;检查评分则由政教处组织有关“百人岗”教职工,每天一次检查评比。

  3、清洁区、教室、检查评比结果公布全校。

  三、教室卫生规范要求

  教室是师生教学场所,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环境,达到一流学校的标准,学校对教室提出如下规范要求:

  1、各班每天安排教室值日(包括段考、期考试时间),值日生要认真负责。

  2、教室地面经常保持干净,门窗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

  3、教室桌椅摆放整齐,不留多余的桌椅。

  4、窗帘要悬挂整齐并保持干净,不需遮光时统一卷挂好。

  5、扫把统一放置于门后,垃圾桶反扣地面上,不能囤放垃圾。

  6、教室要配置毛巾一条,毛巾挂在门后。值日生每天用毛巾擦抹讲台,保持讲台干净无积灰。

  7、值日生负责放置好粉笔盒和黑板,清理粉笔头。学生不得拿粉笔在教室内乱涂乱写。

  8、不能在教室或走廊乱扔纸团等废弃物。

  9、班级报纸杂志由学*委员夹好,*时挂在墙上。

  以上规范要求,各班应落实。学校政教处、总务处定期组织检查评分,并公布检查评分结果。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交叉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干净。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食堂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疑心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按时开餐。

  对违本规定,造成重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1、设置流动水洗手。

  2、重点部门如ICU、手术室、导管室、供应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3、提倡用洗手液洗手,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免二次污染。

  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三、手术室、导管室配备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设施,

  1、配置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数量,洗手池应每天清洁与消毒。

  2、配备洗手液,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

  3、配备清洁指甲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4、手消毒剂采用一次性包装、非手触式出液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配备干手物品,医用擦手纸应灭菌后使用,每次更换擦手纸前应对容器进行清洁消毒

  6、配备计时装置。

  四、全体医务人员应遵循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握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及方法。

  五、手术室、导管室手术人员应遵循外科手消毒原则,严格掌握外科手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感染管理科每月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七、感染管理科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及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九、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cfu/cm2。

  十、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一、目的

  手卫生是基本的预防和控制病原体传播的手段,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全院各科室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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