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同9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09-28 00:00:00 股份合同

股份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 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四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份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关于合同生效的约定

  合同成立就生效是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附条件或期限,等条件成就后或者期限到来时再生效。此时,应当注意条件和期限的区别,并且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地阻止条件的成就,否则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则视为条件不成就。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对于需要一定事件的发生或遵守法定的形式或程序后方才生效合同,对方有无能力保证条件的实现。如果合同签订后尚未生效,应谨慎向对方作出任何履行行为。

  注意特殊合同的生效要件

  我国法律对于某些特殊合同规定了生效要件,只有在具备这些要件时,合同才能生效。例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这些批准手续的话,合同就会一直处于成立了但不生效的情形。这些程序上的风险需要引起相关的重视,由专人负责监督实施,尽量杜绝此类风险的'出现。

  解决争议的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应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当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的途径。若是合同中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条款,则仲裁条款无效。

股份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实现各自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建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由甲方提供建房土地,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在乐安县城毕力路合作新建房屋。

  二、甲方提供的建房土地为甲方所有,座落在毕力路57号的老房所在土地及该房周边原属甲方使用的土地。

  三、乙方提供的建房资金为新建房屋所需的全部资金及税费。包括建筑材料购买款、施工人员劳务报酬费、城建规划费、画图费、图纸盖章手续费、危房鉴定费、水电安装费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白蚂蚁防治费、建筑营业税等相关一切税费。

  四、乙方在建房开工前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60000万,待房屋建到三楼时,甲方将该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对新建房屋的要求:

  1、新房的后墙距围墙为1。6米。

  2、墙基为沉井,框架到屋顶。

  3、新屋楼层为六层,力争七层,每层三套住房。

  4、新房共建三个单元,每个单元占地面积占地___*方米,包括阳台在内为____*方米左右。

  5、新房屋高内空为三米。

  6、新房内外墙面打好粉刷。

  7、每个窗户应安铝合金窗,每套安装一个防盗门,厨房,卫生间,阳台均安装进排水管道,楼面及各个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应安装进出电线管。

  8、顶屋应建隔热层。

  六、新建图纸设计由甲乙双方和设计人员共同设计,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需改变图纸设计,必须由甲方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改变图纸设计。

  七、建房期间,甲方应委派一名泥工参与施工,乙方不得拒绝和为难。

  八、为确保建房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按图施工;

  2、严禁偷工减料;

  3、建筑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不能以旧充新,以次充好。其中水泥应在万年青、海螺、玉华三种水泥择其一,标号不得低于425。

  4、聘请一名专业质检监理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理人员报酬由甲乙双方各负50%。

  九、建房开工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竣工,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有情况,经甲方同意工期可以顺延。

  十、建房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新房两面的护坡由乙方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按《建房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承担新房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为确保房屋质量,房屋竣工后两年内新房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则于20xx年元月开始分割土地使用权,办理分割后的土地使用证。如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土地使用权分割期限从维修合格后重新计算。 十三、若因建房超高被罚款,其罚款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四、新屋建成后,甲乙双方各得50%的房屋,具体分配方案为:

  1、三个单元,两头的两个单元各拿一个单元,中间一个单元楼,楼层数为1、3、5和2、4、6两部分,双方各拿一部分。

  2、对东西单元楼*分分别作价,东单元房屋_____元,西单元房屋每*方米_____元。

  3、采用抓阄的'方法以其确定东西两单元和中间单元楼层的归属。

  4、抓阄确定房屋权属后,两部分房屋的差价部分按每*方米____元。

  5、若建七层,中间单元的第七层售完后,甲乙双方各得房价的50%。

十五、新房建成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共同委托质监部门进行验收。因验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建房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以甲方为主,乙方协助。

  十七、新房建成后需办理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由双方各自办理,办理费用由双方各自负担。

  十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对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间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股份合同4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股份合同5

  甲方:性别:,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丙方:性别:,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丁方:性别:,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同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 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四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份合同7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投资开办中小学辅导班,进行课外辅导,晚自*辅导,一对一教学,美术绘画兴趣班,晚托班等科目。组织学生进行学*兴趣以及良好的生活*惯的培养及学*成绩的提高。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 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丁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资金投入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经商议给予参与经营的投资人( )的比例分红。收益结算:收益结算以 为单位,到了结算期限将整理好所有数据,总体利润除去经营者所得报酬外再按投资比例予以分红;

  2.债务承担: 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转让

  1. 共有投资人增加:

  ① 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2. 共有投资人退出: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第八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 法人的权限有: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投资人的产品和经营项目,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④ 支付合作债务;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如有遗失或损坏, 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 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丁: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拓展:股份转让说明

  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份转让的税费处理》。

  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xx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份合同8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合资在,即原甲方的宅基地上新建六层楼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一、甲方提供其自有的位于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该宅基地占地面积约*方米,宅基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二、双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本次建房资金估计约万元,由乙方出资75%(人民币万元),甲方出资25%(人民币万元);

  建房资金指房屋建造成本及房屋报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由方负责办理相关建房手续,该房屋报建手续所需的费用计入此次建房资金总额;

  四、房屋建成后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权利,甲方拥有一至三层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方米),乙方拥有四至六层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方米),双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权和出租收益权,甲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房屋的其他产权主张权利; 建成毛坯房后双方对各自占用房屋自行处分,日后如需装修,该装修费用由各自自行承担。

  五、若该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建成后投入使用,该宅基地被征收或者征用的,甲乙双方按照各自占有的房屋产权面积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六、以上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股份合同9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共持有________股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XX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_______%,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的出让股份。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公司:指________________公司

  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部分国家股共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第二条 股份转让

  2.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_____股国家股中的_____股(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

  2.2 乙方购买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条件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基础上溢价XX%。

  3.2 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国家*的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3.1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完成股份转让

  3.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

  3.4 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的。

  第四条 保证

  4.1 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

  4.1.1 甲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4.1.2 甲方是出让股份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甲方已缴纳了足额的认购股份款项(或已投入了足额的'资产);以及

  4.1.3 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

  4.2 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4.3 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

  4.4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4.4.1 乙方为依照*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4.2 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以及

  4.4.3 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第五条 审批与登记

  5.1 双方同意将分别或者共同采取最大的努力,以使为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一切*审批和登记手续尽快取得和办理完毕。

  5.2 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后X天内,双方应共同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或办理有关资产或债权的转移手续,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部分每日万分之五(XX%)的违约金。

  6.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的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纠正。如在合理期限内,违约方拒绝纠正,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生效

  7.1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生效:

  7.1.1 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7.1.2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要约收购豁免的申请;

  7.1.3 国家*批准本协议。

  7.2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期限和终止

  8.1 本协议的期限为依据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依据本协议第8.2款的规定终止时的这段期间。

  8.2 本协议于下列情况发生时终止:

  8.3 在本协议依据上述规定终止时,甲方和乙方将另行协商终止后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双方同意以下事实为不可抗力:

  9.2 除前款外双方或者一方的任何情况,诸如但不限于人员变动、决策变化等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9.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没有履行本协议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10)日内提供经律师见证的有关证明。

  第十条 一般性条款

  10.1 信息披露: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及其进程,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2 购买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甲方持有的其余的_________股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以下合称剩余股权),在转让时须经乙方同意。如转让给乙方时,转让价格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基础,可上下浮动10%。

  10.3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法律、法规和条例管辖。

  10.4 争议解决:如果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在此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10.5 费用:双方应当*均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需要支付的、由*主管部门收取的资产转让费用,如审批、登记、过户等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按向双方或者各方收取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费按税费征收对象由纳税方承担。

  10.6 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些权利;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行使这些权利。

  10.7 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8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0.9 全部协议: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全部讨论、谈判和协议。

  10.10 通知:本协议一方向他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任何书信或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挂号信发出,或以传真发出并用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住或寄往有关方。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如用挂号信寄出,信件邮戳日期十二(12)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如用传真发出,电文发出两(2)个工作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以下所列有关地址,直到该方向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时为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10)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八(8)份用于办理报批和过户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合同9篇扩展阅读


股份合同9篇(扩展1)

——个人股份合同9篇

个人股份合同1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第一条 合伙名称:

  第二条 主要经营地点: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

  第五条 出资金额、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 元;合伙人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 元;合伙人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 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款项应于 年 月 日,交到本合伙在 银行开立的共同账户中,账号: ,此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若在合伙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

  (三)本合伙大约需出资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伙事务,购进常用货物,维护管理合伙的财产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对本合伙产生的利润及盈余依此比例进行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估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债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第七条第二款办法办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其它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生效。

  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股份合同2

  甲方:(出让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受让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过*等协商,现就广西xx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在广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以万元价格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股份。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给甲方。

  四、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份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五、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给甲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的逾期违约金。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其余报备相关部门。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个人股份合同3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股份合同4

  甲方:

  乙方: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两方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两方在符合两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两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两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两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后,两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两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两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个人股份合同5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股份合同6

  甲方:(出让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江苏新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28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8000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224000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新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江苏新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股份合同7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股份合同8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两方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两方在符合两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两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两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两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后,两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两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两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个人股份合同9

  转让方:

  受让方:

  xxx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 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订


股份合同9篇(扩展2)

——股份合同15篇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法人):

  地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合股,并由乙方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见附件一:(暂定名)商业计划书。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 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 ;甲方( )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 ;甲方( )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参与购买股权,其中 持有 %股权, 持有%股权, 持有%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用以设立 (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然后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公司管理由乙方担任,其他投资者根据其能力分配担任公司适合的工作岗位,管理或者工作不力者或调换岗位、或辞退;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而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将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而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但如果发生争议,就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必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而直系亲属可以直接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退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如若要退股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和股金,一年后若退股,则按公司现价值根据股权比例分配或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而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如股份有限公司运作资金不足,需向所有出资人追加款项,追加金额按照其参股比例追加,若不追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所有股权;若股东一致认为需放弃追加,则所有股东另行商议处理;若因亏损严重,一致商议放弃经营,即清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资金,按各出资者的参股比例分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 (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3.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所有股东严禁利用公司*台或其他方式进行炒单。如有以上行为,不管以任何理由、方式,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罚款所成交金额的十倍进行充公处理,第二次则按其参股的一半作为罚款直接减股金;如所发生的成交额大于股金,即当事人的全额股金充公,并罚款成交额的10倍以上,且即时终止合同。

  5.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日常工作

  1.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商议制定各项销售计划(日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计划等)、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以及业务开展工作计划。

  2.协议签订后,乙方统一管理实施各项公司制度,而其他合股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公司各项制度实施。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分红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份额及价格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红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所受让分红权为永久性分红权,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公司清算结业为止乙方均享受相应股份的分红权益。

  2、涉及该公司清算结业的,乙方按分红权股份所占比例享受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3、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份分红权转让的价格为额大写 )。

  第二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股权分红权转让款全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接收转让款账户为:

  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三条 乙方的权益达成

  1、乙方分红收益由股权所在公司按财物年度发放。

  2、乙方每年度分红收益具体数额以股权所在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分红报告为准;每年度具体发放日期及付款方式由股权所在公司另行确定并通知到乙方。

  3、乙方对分红收益额或公司经营状况存在疑问的,可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查询。为确保公司日常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干扰,约定乙方每年可对公司财务报告

  进行查询的次数为一次。超出查询次数的,公司有权拒绝受理。乙方在年度内放弃查询的,可查询次数自动作废,不转入以后的其他年度。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仅为相应股份的分红权,相应股份涉及的股东表决权等仍由甲方保留,且乙方不得以进行了投资或持有相应分红权等为理由对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进行任何干涉。

  2、乙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需要再次转让相应分红权的,甲方独享回购权,即乙方需转让此合同项下的分红权时,只能向甲方转让。为确保后续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双方一致约定甲方回购的标准为:

  3、鉴于分红权单独转让形成了股权内容的分离,如甲方需对所持有股份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的,需知会乙方。

  4、甲方须协调和配合,以完成公司对本协议乙方的分红权享有者身份信息的备案,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实现。

  5、为确保乙方权益顺利实现,甲方有义务就此合同取得所转让分红权涉及股份所在公司方(即 )的认可和确认,即该公司认可本协议项下转让行为,并对此合同内已明确的需要公司辅助承担的义务表示同意,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作为本协议的必要附件。

  6、甲方承诺和保证此合同项下所转让分红权相关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质押、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当本协议生效后,如未取得乙方同意的,甲方对此合同项下所转让分红权相关的股份不得进行何形式的质押、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就相应股份按期取得分红的权利。

  2、当甲方需对所持有股份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时,乙方具备知情权,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受让分红权所对应比例的股份具备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实际购买方须和甲、乙双方签订三方协议,以

  确保本协议能得以继续执行。

  3、乙方对公司财务报告享有约定次数的查询权。

  4、为确保乙方权利顺利实现,乙方享有对甲方在公司注册股份变动情况的不定期查询权,公司财务部门须给以支持。(说明:公司仅有义务向乙方说明甲方所持注册股份在一定期间内有无变动,乙方无权查询公司股权的具体占比。)

  5、乙方对本协议涉及的数据及因分红、查询等行为而直接或间接获知的公司商业数据和信息均须予以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透露。

  6、乙方有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以诋毁、诬陷、造谣等方式中伤公司,影响公司口碑形象。

  7、乙方不得干涉公司经营活动及管理行为。

  8、未经公司特殊授权或许可,乙方不得要求公司经营场所对自己进行特殊优惠或招待。

  9、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公司品牌或名号进行商业活动或其他公开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 保密事项的说明

  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他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经营数据、财务报表、合同协议书等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口头信息)、个人信息等资料及本协议及其附件,均为保密事项,未经保密事项相关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全额承担由此而导致的该相关方的损失。

  2、乙方严格遵守保密条款是本协议正常履行的必要条件。

  第六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重复出让分红权或未取得乙方同意而擅自转让股份而造成乙方本协议项下权益未能有效实现或受到其他第三方干扰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意外,另按照本协议内总转让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恶意隐瞒相应股份的质押、保证或担保,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而将相应股份用于质押、保证或担保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意外,另按照本协议内总转让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义务事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

  回所转让分红权,在此前提下收回分红权的,回收价格标准为:

  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所转让分红权,在此前提下收回分红权的,回收价格标准为:

  5、如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因于各方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本协议约定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公司清算结业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4、经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的,协议终止。

  5、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条 争议事项的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争议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甲、乙双方之任何乙方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相关的补充说明

  1、本协议双方均已确认协议内所称公司股份的分红权限指该公司属下经营场所所产生利润的分红;凡该公司另开辟其他项目或在既定经营场所外另开展其他经营行为的、或因品牌而带来其他附加收益的`,所产生收益均不在本协议项下分红权可享受权益范围以内。

  2、乙方所受让的仅为双方明确约定的经营场所所产生利润的分红权,凡涉及品牌价值、公司名号使用权利等的,乙方一律无权主张任何权利。

  3、甲方所转让的仅为已明确约定的经营场所利润的分红权,而非股东身份

  本身,故乙方无权对股东表决、公司管理行为、场所经营活动等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或干预。

  4、本协议项下乙方所受让分红权双方约定可以继承,但不得转让和赠送。

  5、甲、乙双方凡发生争议的,一律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除已明确的相应义务外,公司方对争议事件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凡双方就本协议项下事宜发生争议的,争议期间应发放的本协议项下分红收益暂由公司方无息保管,至争议得到协商解决或法院进行明确裁定后发放给合法主张到权益的一方。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所设置标题均为便于设计及阅读,无其他法律意义。

  2、双方均已知悉和明确公司方对此协议的确认文件是协议的必要附件。

  3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手印):

  联系电话:

  住 址:

  乙方(签名、手印):

  联系电话:

  住 址:

  起草人:童童布点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共持有________股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XX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_______%,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的出让股份。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公司:指________________公司

  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部分国家股共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第二条 股份转让

  2.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_____股国家股中的_____股(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

  2.2 乙方购买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条件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基础上溢价XX%。

  3.2 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国家*的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3.1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完成股份转让

  3.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

  3.4 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的。

  第四条 保证

  4.1 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

  4.1.1 甲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4.1.2 甲方是出让股份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甲方已缴纳了足额的认购股份款项(或已投入了足额的资产);以及

  4.1.3 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

  4.2 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4.3 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

  4.4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4.4.1 乙方为依照*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4.2 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以及

  4.4.3 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第五条 审批与登记

  5.1 双方同意将分别或者共同采取最大的努力,以使为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一切*审批和登记手续尽快取得和办理完毕。

  5.2 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后X天内,双方应共同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或办理有关资产或债权的转移手续,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部分每日万分之五(XX%)的违约金。

  6.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的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纠正。如在合理期限内,违约方拒绝纠正,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生效

  7.1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生效:

  7.1.1 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7.1.2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要约收购豁免的申请;

  7.1.3 国家*批准本协议。

  7.2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期限和终止

  8.1 本协议的期限为依据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依据本协议第8.2款的规定终止时的这段期间。

  8.2 本协议于下列情况发生时终止:

  8.3 在本协议依据上述规定终止时,甲方和乙方将另行协商终止后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双方同意以下事实为不可抗力:

  9.2 除前款外双方或者一方的任何情况,诸如但不限于人员变动、决策变化等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9.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没有履行本协议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10)日内提供经律师见证的有关证明。

  第十条 一般性条款

  10.1 信息披露: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及其进程,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2 购买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甲方持有的其余的_________股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以下合称剩余股权),在转让时须经乙方同意。如转让给乙方时,转让价格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基础,可上下浮动10%。

  10.3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法律、法规和条例管辖。

  10.4 争议解决:如果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在此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10.5 费用:双方应当*均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需要支付的、由*主管部门收取的资产转让费用,如审批、登记、过户等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按向双方或者各方收取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费按税费征收对象由纳税方承担。

  10.6 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些权利;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行使这些权利。

  10.7 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8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0.9 全部协议: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全部讨论、谈判和协议。

  10.10 通知:本协议一方向他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任何书信或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挂号信发出,或以传真发出并用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住或寄往有关方。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如用挂号信寄出,信件邮戳日期十二(12)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如用传真发出,电文发出两(2)个工作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以下所列有关地址,直到该方向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时为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10)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八(8)份用于办理报批和过户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当前,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改造过程中,一些企业出现了未经与劳动者协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擅自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或把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强制职工入股的手段等问题,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三、按照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体改字[1997]96号)以及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精神,实施股份

  合作制的企业,在职工投资入股方面,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人人投资入股,允许少数职工不入股。因此,在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入股,,不得因职工不入股而降低劳动报酬、停发工资或硬性安排下岗,更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四、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些企业存在的因职工未入股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行为,劳动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

  六、对因职工入股问题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引起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办理。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投资开办中小学辅导班,进行课外辅导,晚自*辅导,一对一教学,美术绘画兴趣班,晚托班等科目。组织学生进行学*兴趣以及良好的生活*惯的培养及学*成绩的提高。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 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共同投资人丁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股份合同9篇(扩展3)

——企业股份合同9篇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股改字第(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和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的融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第五条 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的主管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则及其相关细则;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交服务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所交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 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_________元。

  4、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 合同终止情形

  1、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2、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股改字第(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和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的融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第五条 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的主管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则及其相关细则;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交服务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所交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 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_________元。

  4、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 合同终止情形

  1、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2、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

  4.2.2 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 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 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 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 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 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 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 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 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 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

  4.2.2 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项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 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 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 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 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 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 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 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 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 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股份合同9篇(扩展4)

——公司股份合同9篇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

  2、甲方是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3、截止xx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 股,其中甲方作为 股东,持有 股,占总股本的 %。

  4、 方拟转让,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 股 股份,占 总股本的 %。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共同发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份转让合同,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以资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合同:指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XX市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

  1.1.2转让: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 标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为。

  1.13会计报告: 经过审计的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的会计报告。

  1.1.4*证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基准日:指 年 月 日,即为 报告截止日。

  1.1.6标的股份:由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法定货币人民币。

  1.1.9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条赋予其含义。

  1.1.11股份转让完成日:指甲、乙双方全部交割标的的股份转让总金额并在深圳证券登记的有限公司办妥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之日。

  1.1.12终止日:指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条赋予其含义。

  1.1.14*: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条文,均应当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释:

  1.2.1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及其修改、补充。

  1.2.2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根据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标题为方便提示,并不对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二、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有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2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 股国家股股份,占康达尔总股本的 %。

  三、会计报告

  3.1

  3.2甲、乙双方同意将 作为本合同之必备附件,并以《 报告》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作为甲、乙双方此次股份转让的资产及财务依据。

  四、承诺与保证

  4.1作为股份转让方及康达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关情况向乙方作出如下说明、承诺和保证;

  4.1.1法律地位

  ① 为经*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康达尔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甲方系标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 标的股份,该股份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或第三方权益。

  ④除本合同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约束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作为股份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为经*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具备受让甲方拥有的 标的股份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和条件从甲方受让 股份。

  4.2.2财务能力

  ①乙方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资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保证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②乙方不会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导致其财政资源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其它重大逆向影响。

  4.2.3第三方关系

  ①乙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责任和义务安排、承诺、约束)的障碍。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关系而导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碍。

  4.2.4

  4.3持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双方相互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是持续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保证将被视为重复作出,且不因股份转

  让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5.1参考 中所载明的康达尔每股净资产值为0.13元,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0.13

  5.2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 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

  5.3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作为 ,支付数额为 元。同时也作为履行本合同的 。

  ②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二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③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三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④

  5.4乙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XX市XX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需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更,则甲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5.6乙方有权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应付转让价款,甲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将给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未明确定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

  六、信息披露与登记过户

  6.1本合同签署后,应按照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将本合同按有关规定上报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6.2

  6.3

  *

  6.5标的股份的转让审批及变更登记由双方共同办理,在不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对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关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延误承担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经营,经三方合伙人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股权份额及股份转让的价格(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丙双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临时账户,本协议书生效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4、本协议书生效后,资金、财务管理将由开立的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财务会计人员处理。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丙双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经营所需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四、股利分配(以及盈亏的分担):

  1、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丙双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丙双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丙双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本协议书生效后,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并共同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3、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或双季度)第 个月第 日分取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5、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严重影响乙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5、本协议约定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三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他费用则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条件共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一、全体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一、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二、住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一、合伙目的:从事公司股权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为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合伙期限。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一、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____人,有限合伙人为____人,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普通合伙人:

  (甲)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

  (丙)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一、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____________万元。

  二、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所示: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1)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2)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1)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2)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3、合伙人的出资在本合伙企业注册登记后______年内缴清。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企业利润以各合伙人实缴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二、合伙企业费用:

  1、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解散、清算等费用。

  2、合伙期间,执行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____%收取年度管理费用。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执行合伙人。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三、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担任,其应具备下述条件:

  1、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各项事宜。

  2、变更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伙代表人。

  3、代表合伙企业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4、委派合适人选代表本合伙企业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其他为实现合伙目的需要办理的事务。

  三、执行合伙人应当每____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五、有限合伙人应配合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按执行合伙人要求签署各种法律文书。

  六、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拥有的股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八、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九、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普通合伙人和合伙企业可以同时购买、持有相同公司股权,该行为不视为普通合伙人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九、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十、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超过________万元的特别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4、其他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任一有限合伙人按本协议约定的提起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执行合伙人存在前款规定的可被除名的情形。

  2、人民法院做出认定执行合伙人存在前款规定的可被除名的情形的判决书生效后,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做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的决议。

  三、若合伙人会议在做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之时有限合伙企业未能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做出决议,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会议在做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的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做出决议。

  2、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被除名之外的合伙人订立新的合伙协议。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六、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及其权利义务

  一、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二、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四、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入伙与退伙

  一、普通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有限合伙人入伙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其入伙不应减少其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原享有的利益,普通合伙人应将因新合伙人入伙导致合伙企业相关变更事宜通知其他合伙人。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前,不得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或将财产份额出质。

  四、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合伙期限内,如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未能实现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有限合伙人只可通过转让其名下财产份额的方式退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

  六、合伙期限内,如合伙企业投资的公司股权能达到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条件,有限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合伙企业应进行清算,退还该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方式,退还财产份额的方式应征得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全体合伙人不能达成一致的,合伙企业解散,各合伙人根据其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

  七、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如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如不愿成为有限合伙人,或未取有限合伙人资格,执行合伙人有权要求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将该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执行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双方如对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应清算,清算费用由出让方承担。

  九、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执行合伙人认可的人选有优先购买权。

  十、有限合伙人如决定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有权指定第三方收购该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财产份额,转让双方如对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则应清算,清算费用由出让方承担。

  十一、合伙期限届满,如普通合伙人决定延长合伙企业合伙期限,有限合伙人不愿继续合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选择以货币或以合伙企业名下股权方式退还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十二、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普通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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