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10-03 00:00:00 销售合同

买卖销售合同1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居间方(中介方):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间备案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市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居间人居间服务帮助下,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产买卖部分

  第一条(出售标的)

  甲方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方米。该房地产始建于________年____月,入伙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_____管理费为________元/*方米。

  该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地产抵押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产权现状并确认该物业是以现状出售,该物业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 ________。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地产。见附件。

  3、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于签署合同之日 天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并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或者居间方指定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若买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出具全权公证委托书给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同时卖方须协助买方办理赎楼手续。)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双方均清楚本房地产之上所附租赁债务现状并同意以下第种处理办法。

  1、该物业没有租约。

  2、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月,押金为________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3、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月,押金为________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的押金转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第四条(附着于物业之上的户口)

  本物业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已的还是别人的),出售人保证于收到房地产成交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其迁出。同时卖方可按本合同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物业转让价格)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转让价为 ____________。该成交价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物业和结清所有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房款中暂扣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

  第七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另付税费:⑴营业税;⑵城建维护税;⑶印花税;⑷所得

  税;⑸契税;⑹增值税;⑺产权登记费;⑻权籍调查费;⑼公证费;(10)评估费、(11)律师费、(12)保险费、(13)抵押服务费。(14)土地使用费;⒂其他:____________。(以实际发生的税、费单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1、买方支付上述____项;

  2、卖方支付上述____项。

  [第⑼项费用发生在涉外合同的情况下,____________;]

  第八条(买方付款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给付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ab两种方式选取其中一种)

  a、一次性付款

  双方同意,买方须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人民币/港币

  元整(小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b、买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须将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港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2、买方于年月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三日内补足并交由双方指定银行监管。

  3、分期付款: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a、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的),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b、逾期超过90日后,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十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双方自行约定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乙方应当于________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卖方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佣金、赎楼费、税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3、逾期超过90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但自约定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本房地产总价款为基数以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条、物业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

  方自所签房地产现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 日内双方应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双方所约定处理。未有约定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部分

  第十四条(居间服务内容)

  (一)、居间方为买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购房意向委托并为买方联系合适物业;

  2、陪同买方看房;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状态、现状、房价、房地产所附着的学位及户口、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对所售房屋进行产权事项的调查。

  5、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6、协助办理向银行抵押贷款事宜。

  7、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

  (二)居间方为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买家;

  2、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4、协助卖方办理赎楼事宜。

  5、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前期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生效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大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买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订立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大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卖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十六条(后期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此后期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此后期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卖买双方利用居间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信息交易*台,私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中途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卖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买方可要求卖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与佣金损失。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买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卖方可要求买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损失。

  4、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买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5、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卖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卖双方交缴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页数为页。合同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于各附件每页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之一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居间方盖章:________买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居间人员:________代理人: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

买卖销售合同2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符合GB1506320xx标准。

  三、验收标准:按GB15063-20xx标准验收;买受人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验收,若有质量异议五日内书面向出卖人提出。

  四、交(提)货方式:出卖人仓库交(提)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费用负担:包装外编、内塑、包装物不回收,不另计费。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铁路运输和铁路运费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办运输。

  七、短件凭铁路货运记录3‰以内买受人负责,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责;并把铁路货运记录和铁路运单(原件)于货到15日内寄给出卖人;否则,出卖人不承担补偿责任。

  八、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买受人必须将款汇入本合同所注明的出卖人开户行的帐号上和工行卡的卡号上,否则汇款无效,若造成损失买受人自己承担)。

  九、违约责任:若出卖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包退包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以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销售合同3

  甲方:(代理商)

  乙方:

  地址:

  地址: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商务酒店订房市场,更加深入的巩固酒店的客源,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成为xxx旅行网成员单位,甲乙双方有义务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新概念旅行网会员单位”的标志。

  二、酒店客房预定:

  1、甲方为其会员预定乙方的客房,预定的方式是:甲方通过传真向义方发送会员的定单,明确会员用房的类型、日期、数量、天数等。乙方在收到订单后_________分钟内向甲方回传有乙方操作人签名的定单,完成交易,乙方并将订单转到酒店前台,保证客人顺利入住酒店,得到满意的服务。

  2、如定单无注明或提供客人的准确航班、车次,所有订定房只保留到当天_________:_________。

  3、持旅行卡成员可直接入住酒店,乙方负责将客人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反馈旅客订房数量及时给客人增加积分。

  三、房款的支付:

  1、前台现付:一般会员前台现付。

  2、挂帐支付:会员中特殊客人(如贵宾)可挂款支付,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结算。

  四、结算方式:

  1、酒店、代理商、总公司统一结算时间为每月____日。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义务为乙方免费宣传,媒体包括电视、电台、互联网、报刊杂志、各地传单。等。

  2、甲方将本着对会员负责的态度如实的将乙方推荐给会员,作到不夸大、不贬低。

  六、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义务为甲方提供乙方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2、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加入xxx旅行网会员单位,有义务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甲方的标志。

  3、甲乙双方合作是互利的,乙方必须尽力推销旅行卡和商务卡,并保证会员得到乙方优质的服务。

  4、乙方必须尽力销售旅行服务卡。

  七、协议的有效期:

  1、本协意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伸一年。

  八、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客房价目表:(如果客房类型过多,请复印此页)

  1、售价=协议价+雇金。

  2、雇金=xx元(普通酒店)xx元(特推酒店)xx元以及以上(各种相应的推广与宣传)

  3、旅行卡价=协议价(客人持旅行卡可优先直接入住,酒店不必再向公司反雇金)

  4、淡季时间:

  旺季时间: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操作人:

  操作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买卖销售合同4

  订立销售买卖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销售买卖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销售买卖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销售买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销售买卖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销售买卖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销售买卖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销售买卖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销售买卖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销售买卖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销售买卖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销售买卖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销售买卖合同。销售买卖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销售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销售买卖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销售买卖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买卖销售合同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一、为保护供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产品明细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需方公司指定的项目现场

  四、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产品包装为木箱加防撞衬垫。

  六、需方依据工程业主需方对供方产品验收,为确保产品的质量,组件安装及现场调试由供需双方在项目现场完成。业主方确认后需方验收通过。

  七、结算方式:全额支付供方在收到货款后20天之内,将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

  八、违约责任:供方在需方指定时间内进行供货,如到货又延期或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供方需双倍赔偿需方并承担需方的工程延期损失,延期一天按货款总金额的0.2%进行赔偿。需方在货到后10个工作日日必须安排供方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如因需方现场原因致使供方不能及时安装调试,供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阅读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1)

——销售买卖合同 (菁华6篇)

销售买卖合同1

  订立销售买卖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销售买卖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销售买卖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销售买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销售买卖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销售买卖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销售买卖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销售买卖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销售买卖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销售买卖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销售买卖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销售买卖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销售买卖合同。销售买卖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销售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销售买卖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销售买卖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2

  订立销售买卖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销售买卖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销售买卖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销售买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销售买卖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销售买卖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销售买卖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销售买卖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销售买卖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销售买卖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销售买卖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销售买卖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销售买卖合同。销售买卖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销售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销售买卖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销售买卖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负责人:___(盖章)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4

  甲方(代理商)旅行服务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商务酒店订房市场,更加深入的巩固酒店的客源,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成为旅行网成员单位,甲乙双方有义务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新概念旅行网会员单位"的标志。

  二、酒店客房预定:

  1、甲方为其会员预定乙方的客房,预定的方式是:甲方通过传真向义方发送会员的定单,明确会员用房的类型、日期、数量、天数等。乙方在收到订单后___分钟内向甲方回传有乙方操作人签名的定单,完成交易,乙方并将订单转到酒店前台,保证客人顺利入住酒店,得到满意的服务。

  2、如定单无注明或提供客人的准确航班、车次,所有订定房只保留到当天___:___.

  3、持旅行卡成员可直接入住酒店,乙方负责将客人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反馈旅客订房数量及时给客人增加积分。

  三、房款的支付:

  1、前台现付:一般会员前台现付。

  2、挂帐支付:会员中特殊客人(如贵宾)可挂款支付,由甲方在每月xx日前结算。

  四、结算方式:

  1、酒店、代理商、总公司统一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义务为乙方免费宣传,媒体包括电视、电台、互联网、报刊杂志、各地传单。等。

  2、甲方将本着对会员负责的态度如实的将乙方推荐给会员,作到不夸大、不贬低。

  六、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义务为甲方提供乙方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2、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加入旅行网会员单位,有义务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甲方的标志。

  3、甲乙双方合作是互利的,乙方必须尽力推销旅行卡和商务卡,并保证会员得到乙方优质的服务。

  4、乙方必须尽力销售旅行服务卡。

  七、协议的有效期:

  1、本协意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伸一年。

  八、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客房价目表:(如果客房类型过多,请复印此页)

  1、售价=协议价+雇金。

  2、雇金=xx元(普通酒店)xx元(特推酒店)xx元以及以上(各种相应的推广与宣传)

  3、旅行卡价=协议价(客人持旅行卡可优先直接入住,酒店不必再向公司反雇金)

  4、淡季时间:

  旺季时间:

  甲方:旅行服务()公司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操作人: 操作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销售买卖合同5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所需,甲乙双方就项目产品买卖及安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调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甲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甲方具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金,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5)、甲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乙方有(能够生产或有权出售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源,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商品)交付义务。

  (5)、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7)、乙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二、产品清单

  1、产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如下表所示:

  2、最终合同总价仍需扣除优惠的合同金额;

  3、乙方确认自身合法拥有产品品牌或属于合法授权经销商。

  三、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应同时满足下列标准: 1、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2、产品样本;

  3、甲方、设计方要求,包括图纸、设计要求等;

  甲方要求:等; 施工范围:等;

  施工要求:等; 4、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乙方企业标准; 5、乙方承诺,包括报价单、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及履行过程中承诺。

  乙方确认已实地勘察过项目现场,保证产品规格、性能等符合现场及甲方要求。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甲方最新要求为准,甲方无最新要求的,按合同规定和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 1、双方协议协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固定总价, 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固定单价、总价包干。

  甲方可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或者现场情况变更所需产品数量及种类、安装要求;在第三次付款时根据产品单价、安装单价按实结算。

  2、价格包括:材料成本(包括采保费及损耗)、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保质期保养维修费、进出口费用、机械使用费、调试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税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特殊环境施工作业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等)、保险费、二次进退场费、竣工验

  收费、施工人员保险费、*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等

  所有可预测、可认知的风险、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实结算工程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账号、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仍需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税务发票、账号、请款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五、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1、一般约定:乙方必须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要对运输及成品采用行之有效的保护性包装,需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损、防锈、防震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而不被损伤、破坏,以保证产品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落地后完好无损。产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来的包装内或有其他覆盖物保护。在产品未验收前,由于乙方采用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或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内包装:乙方需提*品的内包装方式,以适应甲方的保管和搬运需要。 3、产品包装物归甲方所有。

  4、装运清单随产品发送,内容包括装运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装箱人/装箱日期等,同时提*品合格证明(应当每份产品及全部产品各提供一份合格证明)、出厂证明、进出口单据等。

  5、乙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无法交货或者安装,乙方免费为甲方存储产品。

  六、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要求: 2、交货地点要求: 3、安装时间要求: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有关产品要求及设计变更等方面的指令、通知、签证、工程联系单等,以甲方代表签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有效意见表达。甲方下达的上述文件由甲方代表本人签章后,以书面形式下达乙方,乙方代表在签收后即行生效。确有必要,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代表应予以执行。如甲方代表24小时内不能予以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下达口头指令后三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请求。

  (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书面形式的安装具体要求,甲方应当据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应组织相关工种完成该作业面。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资料保存。 (4)、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5)、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垂直运输设备等现场设施。

  (6)、甲方应为乙方提*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7)、按时付款。 (8)、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乙方负责人,该负责人有与工程项目相适用的资质证书,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无乙方代表签章的来自乙方的书面文件甲方均不予承认,所涉及的合同价款或费用也概不予支付。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书面认可,其后任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转移产品所有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并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3)、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5)、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施工竣工图纸,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能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要求。

  (6)、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7)、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8)、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临时设施,绝对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文明施工维护现场清洁,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9)、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作业人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乙方应当给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有关教育,不得违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和工作,

销售买卖合同6

  甲方: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及相关约定:

  1.1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设计、安装、调试、配合、保险费、安全责任、验收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

  1.2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产品说明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验收。

  1.3 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年,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逾期按每次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5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超过7天未到现场维修、更换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超过10天仍未修复、更换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由乙方自行拆除产品,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的款项由乙方在甲方通知退货后月内归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款 %的违约金。未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按逾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计量方法

  按产品实际配置标准及要求为准,安装完成后由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条 履行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即:,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指定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并将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 第六条 结算和付款时间及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为应付款的起算日。

  6.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结帐单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

  6.3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由乙方委托代理人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人员根据上述结算凭证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在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内未完善甲方的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

  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验收内容

  7.1 需隐蔽的安装内容,乙方在隐蔽前必须提前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 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以隐蔽,但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如重新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重新验收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对隐蔽的安装内容制作隐蔽资料。

  7.2 安装完成后,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要求验收,验收合格(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准),交付给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整改至合格后交付,因此逾期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回复并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甲方已付款项的%承担违约金。 9.2 乙方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从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起按本条9. 3款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由乙方自行将产品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每逾期一天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4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5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9. 9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6 乙方应妥善保

  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9.9 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要求或者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10 工程移交后,甲方发现有未完成的安装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或者由乙方退还该部分货款。

  9.11 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可不经裁决直接按约定条款执行,并可在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充损失等相关费用有异议的,可依法解决。但因甲方行使本条款约定而减少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事实及要求后,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协商一致的,依法解决。

  9.12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未能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或者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维修、更换,如返工、维修、更换后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的,按9. 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1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到期未付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14 若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9.1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0.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0.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结算本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后减轻甲方应付款项,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0.5如因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相关立案查处的,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 完工前3日内,乙方应提*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和完整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等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未交付工程。

  13.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13.3、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建设单位品牌的行为,若仍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建设单位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

  13.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时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按每天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3.6 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

  13.7 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13.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

  13.9 担保人同意用其所有的`位于(以下统称担保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用担保财产承担责任,并由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由担保人依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10 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2)

——销售买卖服务合同(精选5篇)

  销售买卖服务合同 1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单价30/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10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10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买卖服务合同 2

销方:(以下称甲方)

购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原煤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煤炭品种:原煤

2、煤炭数量:8000万吨

3、煤炭质量标准:

所销售品种标的发热量不小于5000大卡。

4、计量方式及价格

计量以甲方过磅为准,价格为400元/吨。

5、总价款:

零零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元)

6、付款及结算方式:乙方以付款的形式将货款提前打入甲方账号,甲方按乙方预付款金额付给相应数量的煤炭结算提货单,乙方拉运完后,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票。

7、提货方式及杂费结算

乙方自行派车到甲方指定煤矿提煤,运输途中所遇风险等运杂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8、其它:

1)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此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甲方的原煤中石头量不能超过15%。

4)甲方的所有原煤必须全部卖给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必须付给乙方违约金50万元整。

8、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买卖服务合同 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为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供方每次具体向需方供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以出仓单为准。本合同供方具体以出仓单或对账单载明为准,出仓单与对账单不一致的,以对账单为准。需方对供方出仓单所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收出仓单时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供、需双方应定期对账。出仓单格式如下,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出仓单为准。公司出仓单 NO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供方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除出仓单另有载明外,交货地为供方所在地。签收出仓单后交货,需方在收取货物时应签收出仓单,需方可授权其指派提货的司机、仓储保管员、第三方人员等签收出仓单。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若由供方代办运输的,供方代办送货至需方仓库或需方指定地点,运输手续、运费由双方另行商议。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根据产品特征包装,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收货后应即对货物进行验收及检验,在检验合格前,不应使用。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一周内联系供方销售员。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后发货。□预付货款30%,货到付清。□货到需方 30天内付清货款。(在□打钩)

八、双方商议后,若货款需由需方指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就需方所欠货款对供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担保人应在本合同担保认处盖章或签字,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违约责任:货到后需方按时付清货款,若逾期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行规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的,则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买卖服务合同 4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等友好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签订下列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产品品种、数量、交货期限

1、 供方按照需方的涂料订单确定涂料名称、编号、数量、交货期限、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2、 按照交货期限内,交至指定公司仓库。

3、 供货周期

3.1样板和样漆的交付时间供方在当天中午前收到需方需要调色的色样,当天内完成调色并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

3.2批量供货交付时间在供方收到需方订货通知单起 工作日内,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到达时间视路途距离而定,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

二、 产品的质量标准供方供应给需方的涂料,满足下列标准:

1、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其他协定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2、 上述各条款不能包容时,如果有公共标准时,则以公共标准为准。

3、 双方有特殊要求的,协商制定。

三、产品的验收以及质量问题处理

1、供方向需方交货时,附带本批样板1份。

2、需方收到涂料后,如发现颜色、数量有不符的情况,需方应两日内书面通知供方。

四、对产品质量异议

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以双方认可的色板封样和每批涂料小样为依据,可共同抽样送国家权威涂料机构评定,并以此结论区分双方责任。如出现难以判定的质量纠纷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同意以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为鉴定单位,有关质量问题交由该单位检验,并以其检验报告为依据处理纠纷。

五、价格与货款支付

1、涂料的价格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价格表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特殊颜色的价格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价格包括供方运至需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与结算

1、对账双方每月 日前核对上个月的供货数量及货款金额。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并盖章,供方根据核对盖章后的对账单开具发票。

2、结算期限月结方式,货到后 天结算付款,如果需方不按协议付款,供方可停止供货。

3、 结算方式需方按供方指定的账号办理电汇或支付现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4、 返利为了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在合同期内,需方严格遵守双方所规定的付款期限给供方付款,供方将按照需方年使用涂料总量的额度给予涂料折返(该使用量不包括需方享受的上年度折返数量等优惠使用量),折返部分供方将根据需方所需涂料进行返还,折返涂料不开具发票。

5、 合同终止处理双方如果不再发生业务往来,需方必须在日内将所有货款结清,延期支付货款按支付延期部分违约金。

七、技术服务

1、第一次订单:供方原则上必须在需方现场跟踪,及时沟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信息。

2、需方如发现供方提供的涂料在物性、色差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因涂料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通知 内及时核实并处理。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执行期内若价格变动,以双方另立合同附件为准。

2、本合同自起至 止,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署前,该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

需方: 供方:

代表:

盖章:

日期

代表: 盖章: 日期: :

公司账号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销售买卖服务合同 5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合同总金额(rmb)大写:

小写:

2、 产品交货方法及时间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产品发给甲方;

2.2 乙方将合同产品运输至甲方,交货地点为

2.3 运输方式:□快运 □铁路 □航空 □市内送货 □其他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项:

1、现款: 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以 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额款项;

2、延期支票: 甲方以延期支票的`形式支付全额款项,付款日期为 ;

3、延期付款: 甲方收到乙方所供货物后的 内付清全部合同款项;

4、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向甲方开具销售发票。

4、所有权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完付款义务,货物的产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将货物收回或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费用和如果本合同完全履行给乙方带来的预期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

5、验收期限及方式

5.1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2 日内组织完成全部货物的验收。若货物抵达后的2日内无书面或传真向乙方提出质疑,则视为验收合格。

5.2产品验收标准:根据原厂产品出厂标准要求和合同技术参数验收。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厂商出厂标准执行。

6.2 提**品厂家标准服务与保修,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同时提供各种有偿服务。

6.3 其他服务约定:

7、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7.1 乙方因厂商、运输延误、运输灭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交货的,应向甲方说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无说明,迟交货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1%,迟交货15天以上,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如无上述问题,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货。

7.2 甲方延迟付款1—5天,每天按迟付金额的0。1%计算违约金;5天以上按迟付金额的0。3%计算违约金。

7.3 供需合同一旦签定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对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

7.4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7.5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由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

8.1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在7日内向对方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2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3 货物的风险自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9、附则与其它

9.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为缩短订货期,需方可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传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供方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给需方即合同成立,传真件及其复印件视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签名人员有权代表甲方,保证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该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则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费用由甲方负担。

9.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9.5 其它需说明的事宜:

甲方(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3)

——买卖沙石合同 (菁华5篇)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锦润城安置房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

  2、开始供货时间:_20xx年 3_月_10 日起。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锦润城安置房工地

  1、 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日将所需砂、碎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发给乙方,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

  2、供应价格:砂单价(70元/吨);碎石单价(65元/吨)统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工地价格(含发票)。上述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递增或递减,双方提前一周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砂每立方米按1.4吨,石子每立方米按1.55吨计算。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

  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实收数为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外,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日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定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次月十日付款。

  2、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如乙方随意改变帐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在运输途中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 话:开户账号: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电 话: 开户账号:

  年月日: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锦润城安置房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

  2、开始供货时间:_20xx年 3_月_10 日起。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锦润城安置房工地

  1、 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日将所需砂、碎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发给乙方,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

  2、供应价格:砂单价(70元/吨);碎石单价(65元/吨)统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工地价格(含发票)。上述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递增或递减,双方提前一周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砂每立方米按1.4吨,石子每立方米按1.55吨计算。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

  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实收数为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外,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日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定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次月十日付款。

  2、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如乙方随意改变帐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在运输途中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 话:开户账号: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电 话: 开户账号: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为甲方工地提供黄沙、石子、黄沙价格元/m3、石子价格元/m3长期用货、价格按市场价计算、为保障供应和维护甲、乙各自的利益、特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

  1、根据工地需要及时送货;

  2、保证黄沙、石子的数量和质量;

  二、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卸货场地、做到卸货及时;

  2、负责协调工地卸车等有关事宜;

  三、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每供货m3、七日内结清贷款一次、工程竣工后、10日内付清全部材料款。如违约按总贷款%收取违约金。

  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和终止合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段

  二、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cm碎石

  0.5—1cm碎石

  0—0.3cm碎石1—1.5cm碎石0。3—0.5cm碎石砂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1—20_进行检验。

  四、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1.45吨折方计算。

  六、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数量应当符合并满足乙方生产需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该货物的价格以固定价格 元/m为准。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3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4)

——买卖商铺合同 (菁华5篇)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价格:具体见产品报价单

  二.技术资料提供:甲方向乙方提供经批准有效的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甲方受控的39;电子文档),图纸编号为:

  三、样品交期: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 自合同签订天之内 向甲方提供首样,并附检测报告,包括图纸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指标。

  四、产品验收及交付:

  1)产品验收的依据:以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相关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标准为依据;

  2)验收规范:乙方模具制作完成后,产品经送样,符合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每个零件均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封样,双方各执一份,以作为合格标准;

  五、产品费用支付条件:

  1)产品模具费用总额 元(含17%增值税);合同签定 7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产品模具费用总额的 40% ,当乙方提供首样后7天内支付产品模具费用总额的' 40%;样品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模具经由甲方批准合格,乙方开具产品模具费用总额元的含17%增值税发票后, 天内甲方支付完尾款;

  六.变更管理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出合同内容修改或产品零件图纸修改时,乙方有义务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七.知识产权及商业保密承诺:

  1) 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并有责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 本合同所涉的产品技术图纸和相关技术、质量文件(包括2D和3D),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提供,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所有权

  1)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技术文件、著作权及模具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模具的处置权。乙方负责保管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甲方付清模具款后,甲方需要将模具从乙方转出,乙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保证模具完好,并配合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首样,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

  1)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厂内,费用由乙方支付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附产品报价单及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卖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核实卖方身份

  购房交易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预期所有人。请务必核实卖方身份!否则可能导致房屋购买行为无效,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遭遇诈骗,损失大笔购房款!

  如需了解核实卖方身份的具体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买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风险提示:核实房屋状况

  除正常考虑房屋户型、结构等建筑状况和小区及周边配套状况外,买方还需谨慎核实房屋权利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

  否则,可能因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给买方带来巨大风险,出现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项也无法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等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地下一层号商铺:

  该商铺*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

  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币)每*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风险提示:付款方式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存款到卖方指定的卖方本人银行账号的方式来付款。现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请谨慎选择。如需选择现金支付,请务必保留有效的付款凭证。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________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铺经验收合格。

  2、该商铺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铺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日内达到使用条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3、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年月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3、本合同所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

  4、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二、交货时间: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卖方需支付卖方伍万元 的定金,剩余货款由买方直接转账到卖方指定账户内。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裁判摘要】

  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二、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冯玉梅。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因与被告冯玉梅发生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一份,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商铺。被告付清了购房款,原告也已将该商铺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 18日,在时代广场租房的江苏嘉和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遭到哄抢后倒闭,各小业主经营的商铺也随之关门停业。当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开业。由于经营成本过高,各小业主不服从物业管理,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购物中心也于20xx年1月停业。时代广场的两度停业,引起大部分业主不满,纷纷要求退掉购买的商铺,还与原嘉和公司的债权人一起到处集体*。为维护社会稳定,*出面协调,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其间,原告的股权经历二次调整。新的股东认为,前两次停业,是经营者选择的经营方向与方式不对造成的,因此决定将原经营衣帽箱包等项目,改变为经营高档消闲娱乐等综合性项目;将原来的市场铺位式经营,改变为统一经营。为此,原告开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对时代广场重新布局。目前时代广场中150余家商铺,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户邵姓业主,时代广场开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业主经营的精品商铺区不复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复。由于这两家业主不退商铺,时代广场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构成情势变更。请求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被告将所购商铺返还给原告,以便原告能够完成对时代广场的重新调整。原告除向被告退还购房款外,愿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原告提交以下证据:

  1.商铺买卖合同,用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商铺买卖关系;

  2.物业交接记录,用以证明原告已将商铺交付给被告;

  3.新街口*派出所告示,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前两次开业后秩序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4.新宇公司会议纪要,用以证明原告始终在努力处理各位业主反映的问题;

  5.情况说明及统计,用以证明大部分业主因不满时代广场的混乱经营状况,提出退商铺的要求;

  6.玄武区会议纪要,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当地*重视,*部门参与协调;

  7.关于商铺商业氛围的改善意见和建议,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内商铺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以及进行重新调整的必要性;

  8.南京市外经委通知,用以证明原告的股东已作过调整;

  9.原告致被告的函件,用以证明原告向被告提出过解除合同的请求及理由;

  10.时代广场现状照片,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已全面停业,原分割各商铺的幕墙均已拆除,正在对全面布局重新调整;

  11.物品清单及公证书,用以证明原告将被告商铺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后,拆除了该商铺的玻璃幕墙。

  被告辩称: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应当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交清全部购商铺款,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商铺。原告的股东变更,不应影响被告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代广场经营不善,也不能成为原告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原告请求解除商铺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该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被告未提交证据。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新街口地区是南京市最繁华、最集中的商业区域。位于新街口东北角中山路18号以南的时代广场,是原告新宇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用房。该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总面积6万余*方米。地上第一、二、三层约6000*方米的部分区域,被分割成商铺对外销售给150余家业主,其他建筑面积归新宇公司自有。1998年10月 19日,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约定:新宇公司向冯玉梅出。售时代广场第二层编号为2B050的商铺,建筑面积22.50*方米,每*方米售价 16 363.73元,总价款368 184元,10月22日前交付,交付后三个月内双方共同办理商铺权属过户手续。1998年10月26日,上述合同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登记。合同签订后,冯玉梅按约支付了全部价款。1998年11月3日,新宇公司将2B050号商铺交付冯玉梅使用,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8年,原告新宇公司将时代广场内的自有建筑面积租赁给嘉和公司经营。 1999年6月,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同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原址开业。20xx年1月,购物中心也停业。这两次停业,使购买商铺的小业主无法在时代广场内正常经营,部分小业主以及嘉和公司的债权人集体*,要求退房及偿还债务。在此期间,新宇公司也两次变更出资股东。新宇公司的新股东为盘活资产、重新开业,拟对时代广场的全部经营面积进行调整,重新规划布局,为此陆续与大部分小业主解除了商铺买卖合同,并开始在时代广场内施工。20xx年3月17日,新宇公司致函被告冯玉梅,通知其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3月27日,新宇公司拆除了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6月30日,新宇公司再次向冯玉梅致函,冯玉梅不同意解除合同。由于冯玉梅与另一户购买商铺的邵姓业主坚持不退商铺,新宇公司不能继续施工,6万*方米建筑闲置,同时冯、邵两家业主也不能在他们约70*方米的商铺内经营。新宇公司为此提起诉讼。

  根据原告新宇公司的申请,法院委托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确认,该商铺在20xx年3月3日的价值为531 700元。

  审理中,法院主持了调解。原告新宇公司认为,为使时代广场真正发挥效益,经营方向和方式必须改变,不可能保留商铺式经营。如果被告冯玉梅与案外人邵家再在时代广场内经营商铺,将影响时代广场内新格局下的整体经营。为此,新宇公司不仅愿意给冯玉梅退还全

  额购商铺款,还愿意以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违约金的名义,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用于补偿冯玉梅的经济损失。冯玉梅认为,时代广场走到今天这一步,责任全在新宇公司,与己无关;新宇公司愿意给付的款项,不够弥补自己的损失;新宇公司如果真愿意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应当按每*方米30万元的价格给予赔偿。新宇公司认为,全南京市任何一处房产均无30万元一*方米的价格,冯玉梅提出难以令新宇公司接受的赔偿价格,表明其根本不想解决纠纷;这个纠纷不解决,时代广场固然不能竣工,冯玉梅也别想经营。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调解未果。

  本案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商铺买卖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还是应当解除如果解除,应当在什么条件下解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冯玉梅履行了给付价款的义务,新宇公司也将商铺交付给冯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经营不善,致使时代广场两次停业,该广场内的整体经营秩序一直不能建立,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想达到的营利目的无法实现,这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预料也不希望出现的结局。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新宇公司在回收了大部分业主的商铺后,拟对时代广场重新进行规划布局,争取再次开业。被告冯玉梅坚持新宇公司必须按每*方米30万元的高价回收其商铺,否则就要求继续履行商铺买卖合同。虽经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以至新宇公司的6万*方米建筑和冯玉梅的22.50*方米商铺均处于闲置状态。考虑到冯玉梅所购商铺,只是新宇公司在时代广场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间商铺中的一间。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能等同于独立商铺。为有利于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权利必须符合其他商铺业主的整体意志。现在时代广场的大部分业主已经退回商铺,支持新宇公司对时代广场重新规划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时代广场内不再具有商铺经营的氛围条件。冯玉梅以其在时代广场中只占很小比例的商铺,要求新宇公司继续履行本案合同,不仅违背大多数商铺业主的意愿,影响时代广场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且由于时代广场内失去了精品商铺的经营条件,再难以通过经营商铺营利,继续履行实非其本意。考虑到时代广场位于闹市区,现在仅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互不信任而被闲置,这种状况不仅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损,且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衡*双方当事人目前利益受损状况和今后长远利益出发,依照公*和诚实信用原则,尽管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商铺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尽管冯玉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本案的商铺买卖合同也应当解除。

  鉴于被告冯玉梅在履行商铺买卖合同中没有任何过错,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其因商铺买卖合同而获得的利益必须得到合理充分的补偿,补偿标准是

  保证冯玉梅能在与时代广场同类的地区购得面积相同的类似商铺。原告新宇公司同意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除返还冯玉梅原付的购房价款、赔偿该商铺的增值款外,还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这一数额足以使冯玉梅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应予确认。

  据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0日判决:

  一、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冯玉梅给原告新宇公司返还时代广场内编号2B050的商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

  三、原告新宇公司返还被告冯玉梅的商铺价款368 184元,赔偿冯玉梅商铺的增值额163

  516元,合计531 7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原告新宇公司赔偿被告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4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7867元、评估费 2650元,由原告新宇公司负担。

  一审宣判后,冯玉梅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一、一审已经认定双方之间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却在既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也不存在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仅凭被上诉人提出的履行合同会对其重新规划布局造成影响为由,就判决解除合法有效的合同,于法无据。二、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况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或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本案不存在这种情况。首先,时代广场整体长期歇业、巨额资金闲置,是被上诉人经营、管理不善,经营策略错误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其次,在开发、销售和出租商铺时,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资产闲置的风险,被上诉人应当预见,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指的情势。如果将这种商业风险归类于变更的情势,那么购房后房价下跌,上诉人也就可以以房价下跌、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被上诉人退房,那么契约的稳定性及合同的诚实信用则无从谈起。再次,即使继续履行合同会给被上诉人带来不利,这也是经济交往中的正常损失,是被上诉人在订约时应当预见的、且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继续履行合同,不会出现显失公*的后果。因此,本案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三、因被上诉人经营不善造成的后果,与上诉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为了维护被上诉人的利益,使其避免损失,也应当由被上诉人与上诉人自愿协商,通过公*买卖的办法来解决,不能借助国家强制力来实现。一审为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利益、公司利益,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解除合同,是错误的。四、商铺是上诉人的私有财产,不经上诉人许可,被上诉人无权对上诉人的私有财产进行估价。一审根据被上诉人的申请,委托估价师事务所对上诉人的商铺进行估价,估价的结果令上诉人无法接受。被上诉人的48万元,不能补偿上诉人因此蒙受的损失。况且上诉人并未对一审法院提出退还房款、赔偿增值款、追究违约责任等请求,一审法院在没有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违背了法律规定。综上,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实际履行合同,为上诉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答辩称:一审依照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作出解除双方合同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案讼争房屋已被拆除,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一审并未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也未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风险和公司利益。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足以保证上诉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二审应当维持原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属实。另查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已取得本市中山路1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正在对时代广场进行整体布局调整的施工。

  二审审理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表示,可以在本市同类地区为上诉人冯玉梅购买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冯玉梅要求,新宇公司应当在原地点给其安置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并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在本市同类地区给其补偿80*方米的门面房。因双方各执己见,致调解不成。后新宇公司表示,愿意在一审基础上再给冯玉梅补偿各种经济损失20万元。

  二审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1.一审判决解除合同是否正确2.在权利人没有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一审在解除合同的判决中一并判决义务人给权利人赔偿,是否符合程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上诉人冯玉梅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新宇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又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将2B050商

  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拆除,亦属不当。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这条规定看,当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此条规定了不适用继续履行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履行费用过高”,可以根据履约成本是否超过各方所获利益来进行判断。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时,应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用赔偿损失来代替继续履行。在本案中,如果让新宇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则新宇公司必须以其6万余*方米的建筑面积来为冯玉梅的22.50*方米商铺提供服务,支付的履行费用过高;而在6万余*方米已失去经商环境和氛围的建筑中经营 22.50*方米的商铺,事实上也达不到冯玉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目的。一审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冯玉梅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考虑到上诉人冯玉梅在商铺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一审在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后,一并判决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向冯玉梅返还商铺价款、赔偿商铺增值款,并向冯玉梅给付违约金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这虽然不是应冯玉梅请求作出的判决,但此举有利于公*合理地解决纠纷,也使当事人避免了讼累,并无不当。在二审中,新宇公司表示其愿给冯玉梅增加20万元赔偿款,应当允许。

  据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xx年9月6日判决:

  一、维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二、变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四项为: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赔偿上诉人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6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审案件诉讼费7867元,由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设公墓。 公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墓设置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 墓位数量数量:__________座。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墓位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费: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维护费:________年,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费用: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_________%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管理维护费。

  三、管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_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________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5)

——买卖合同 (菁华5篇)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1)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买方:________(下称甲方)卖方: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

  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二手空调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确认的空调,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2、二手空调总价(不含税)__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二手空调进场。

  交货地点:

  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所有权为乙方。

  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两小时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手空调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货款____日内将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乙方安装调试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货款,经甲方在____日内验收清点合格后支付剩余的货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清点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本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等的确认。

  四、保修期:甲方____日内验收合格后开始,保修期为一年,人为不保,自然灾害不保。

  五、纠纷处理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六、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或乙方延迟安装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每个履约期应付款项_____%/每天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款项的5%.延迟日数超过__天的,守约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打印文本,涂改无效。

  合同总金额为最终金额,甲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除甲方需增加变动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设公墓。

  公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墓设置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 墓位数量数量:__________座。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墓位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费: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维护费: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费用: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_________%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管理维护费。

  三、管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原因,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________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_______%的违约金计¥___ ____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的违约金,计¥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尊重、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 《墓位证》由贵阳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 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采取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条 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三农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收入,在村委主持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自愿将本人位于_______村(队)水_______亩_______分_______厘承包给乙方自主经营管理,作为种植果树(或经济作物和以及房屋和相应配套设施)基地使用。

  二、租赁时间:

  从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以亩计算,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每年农历月____日前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不按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4.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租期满租赁土地上植物、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处理好植物树苗、树根和设施。

  7.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期满后,土地的*整一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整土地责任。

  五、承包期限内其他事项

  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得中途停止或提高承包金额,水X应收补贴或应交各种税费全部由甲方收入和支出。乙方应交承包金,乙方有自主经营或转包权,所有产权收益合部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找借口进行干涉破坏,如发现甲方所属的村民或其他人员有破坏,盗抢果实财物、设施等行为时,甲方必须积极协助处理,甲方竭诚为乙方经营管理提供各种方便。

  六、意外情况

  如乙方出现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断续经营,甲方应允许乙方终止合同,但乙方必须付清当年的承包金。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如遇建设征地,则租金相应减少,青苗、房屋设施附着物的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生产严重损失或政策性变化等造成无法经营,则合同自动解除。

  七、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负法律责任,必须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违约,则乙方在承包田上的种植及不动产投资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则甲方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指纹):

  乙方签名(指纹):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6)

——销售买卖合同菁选

销售买卖合同13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销售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负责人:___(盖章)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

  甲方: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及相关约定:

  1.1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设计、安装、调试、配合、保险费、安全责任、验收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

  1.2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产品说明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验收。

  1.3 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年,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逾期按每次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5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超过7天未到现场维修、更换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超过10天仍未修复、更换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由乙方自行拆除产品,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的款项由乙方在甲方通知退货后月内归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款 %的违约金。未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按逾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计量方法

  按产品实际配置标准及要求为准,安装完成后由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条 履行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即:,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指定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并将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 第六条 结算和付款时间及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为应付款的起算日。

  6.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结帐单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

  6.3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由乙方委托代理人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人员根据上述结算凭证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在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内未完善甲方的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

  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验收内容

  7.1 需隐蔽的安装内容,乙方在隐蔽前必须提前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 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以隐蔽,但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如重新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重新验收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对隐蔽的安装内容制作隐蔽资料。

  7.2 安装完成后,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要求验收,验收合格(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准),交付给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整改至合格后交付,因此逾期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回复并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甲方已付款项的%承担违约金。 9.2 乙方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从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起按本条9. 3款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由乙方自行将产品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每逾期一天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4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5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9. 9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6 乙方应妥善保

  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9.9 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要求或者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10 工程移交后,甲方发现有未完成的安装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或者由乙方退还该部分货款。

  9.11 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可不经裁决直接按约定条款执行,并可在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充损失等相关费用有异议的,可依法解决。但因甲方行使本条款约定而减少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事实及要求后,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协商一致的,依法解决。

  9.12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未能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或者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维修、更换,如返工、维修、更换后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的,按9. 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1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到期未付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14 若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9.1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0.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0.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结算本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后减轻甲方应付款项,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0.5如因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相关立案查处的,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 完工前3日内,乙方应提**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和完整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等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未交付工程。

  13.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13.3、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建设单位品牌的行为,若仍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建设单位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

  13.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时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按每天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3.6 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

  13.7 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13.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

  13.9 担保人同意用其所有的位于(以下统称担保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用担保财产承担责任,并由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由担保人依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10 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

  甲方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话 :

  乙方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即: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XXX产品XX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XX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XX日内乙方交付甲方XX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XX产品。

  3.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销售买卖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销售买卖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销售买卖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销售买卖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销售买卖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销售买卖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销售买卖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7)

——销售买卖合同菁选

销售买卖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销售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销售买卖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销售买卖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销售买卖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销售买卖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销售买卖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销售买卖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销售买卖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销售买卖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销售买卖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销售买卖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负责人:___(盖章)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

  甲方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话 :

  乙方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即: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XXX产品XX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XX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XX日内乙方交付甲方XX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XX产品。

  3.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及相关约定:

  1.1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设计、安装、调试、配合、保险费、安全责任、验收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

  1.2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产品说明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验收。

  1.3 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年,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逾期按每次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5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超过7天未到现场维修、更换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超过10天仍未修复、更换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由乙方自行拆除产品,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的款项由乙方在甲方通知退货后月内归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款 %的违约金。未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按逾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计量方法

  按产品实际配置标准及要求为准,安装完成后由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条 履行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即:,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指定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并将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 第六条 结算和付款时间及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为应付款的起算日。

  6.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结帐单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

  6.3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由乙方委托代理人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人员根据上述结算凭证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在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内未完善甲方的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

  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验收内容

  7.1 需隐蔽的安装内容,乙方在隐蔽前必须提前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 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以隐蔽,但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如重新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重新验收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对隐蔽的安装内容制作隐蔽资料。

  7.2 安装完成后,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要求验收,验收合格(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准),交付给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整改至合格后交付,因此逾期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回复并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甲方已付款项的%承担违约金。 9.2 乙方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从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起按本条9. 3款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由乙方自行将产品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每逾期一天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4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5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9. 9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6 乙方应妥善保

  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9.9 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要求或者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10 工程移交后,甲方发现有未完成的安装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或者由乙方退还该部分货款。

  9.11 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可不经裁决直接按约定条款执行,并可在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充损失等相关费用有异议的,可依法解决。但因甲方行使本条款约定而减少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事实及要求后,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协商一致的,依法解决。

  9.12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未能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或者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维修、更换,如返工、维修、更换后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的,按9. 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1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到期未付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14 若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9.1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0.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0.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结算本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后减轻甲方应付款项,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0.5如因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相关立案查处的,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 完工前3日内,乙方应提**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和完整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等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未交付工程。

  13.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13.3、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建设单位品牌的行为,若仍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建设单位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

  13.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时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按每天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3.6 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

  13.7 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13.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

  13.9 担保人同意用其所有的位于(以下统称担保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用担保财产承担责任,并由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由担保人依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10 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

  订立销售买卖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销售买卖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销售买卖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销售买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8)

——销售买卖合同通用20篇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销售买卖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销售买卖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销售买卖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销售买卖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销售买卖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销售买卖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销售买卖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销售买卖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销售买卖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代理商)

  乙方:

  地址:

  地址: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商务酒店订房市场,更加深入的巩固酒店的客源,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成为旅行网成员单位,甲乙双方有义务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新概念旅行网会员单位”的标志。

  二、酒店客房预定:

  1、甲方为其会员预定乙方的客房,预定的方式是:甲方通过传真向义方发送会员的定单,明确会员用房的类型、日期、数量、天数等。乙方在收到订单后___分钟内向甲方回传有乙方操作人签名的定单,完成交易,乙方并将订单转到酒店前台,保证客人顺利入住酒店,得到满意的服务。

  2、如定单无注明或提供客人的准确航班、车次,所有订定房只保留到当天___:___.

  3、持旅行卡成员可直接入住酒店,乙方负责将客人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反馈旅客订房数量及时给客人增加积分。

  三、房款的支付:

  1、前台现付:一般会员前台现付。

  2、挂帐支付:会员中特殊客人(如贵宾)可挂款支付,由甲方在每月xx日前结算。

  四、结算方式:

  1、酒店、代理商、总公司统一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义务为乙方免费宣传,媒体包括电视、电台、互联网、报刊杂志、各地传单。等。

  2、甲方将本着对会员负责的态度如实的将乙方推荐给会员,作到不夸大、不贬低。

  六、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义务为甲方提供乙方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2、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加入旅行网会员单位,有义务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甲方的标志。

  3、甲乙双方合作是互利的,乙方必须尽力推销旅行卡和商务卡,并保证会员得到乙方优质的服务。

  4、乙方必须尽力销售旅行服务卡。

  七、协议的有效期:

  1、本协意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伸一年。

  八、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客房价目表:(如果客房类型过多,请复印此页)

  1、售价=协议价+雇金。

  2、雇金=xx元(普通酒店)xx元(特推酒店)xx元以及以上(各种相应的推广与宣传)

  3、旅行卡价=协议价(客人持旅行卡可优先直接入住,酒店不必再向公司反雇金)

  4、淡季时间:

  旺季时间: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操作人:

  操作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市_____镇__________材料厂防水材料之事,同意如下条款:

  乙方为______市______镇_________材料厂,受权甲方为__________市的代理商,销售___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材料厂的防水材料;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从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材料厂的防水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是非本厂产品,甲方有权拒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乙方负责提**品的介绍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供甲方制作推销产品材料之用。

  乙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甲方负责在______市内的一切宣传销售工作,负责产品在当地的检验,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如产品出现问题,属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施工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价格分别为______元/公斤。甲方收到乙方发来的货物后,应在三天之内付清所有款项.每延迟一天付款,加收总货款的10%的滞纳金。与次同时,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商资格或终止本合同。

  作为代理商,甲方第一年应完成销售______吨;第二年完成______吨;第三年完成______吨;以后每年应完成______吨。如甲方的年销售额超过所规定最少销售定额,超过部分每吨优惠______元。

  如甲方需要防水材料,应尽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销售所得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产品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______元/公斤。

  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的商标,专利和其他工业知识产权被第三者侵害时,应及时报告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相关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到期后合同自然失效。如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合同期限,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根据双方的意见,本合同可以续延或重新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为最终裁定,双方都应服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订立销售买卖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销售买卖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销售买卖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销售买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销售买卖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销售买卖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销售买卖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销售买卖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销售买卖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销售买卖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销售买卖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销售买卖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销售买卖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销售买卖合同。销售买卖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销售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销售买卖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销售买卖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买卖销售合同 (菁华5篇)(扩展9)

——商品购物销售买卖合同实用5篇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有关购买和出售货物的所有协议(包括订单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供货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详见附页,具体定量按乙方要求确定。

三、运输费用承付:全部运费由方承担。

四、所订的货物运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订单下达后的天内。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食品检验标准,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以及证件等随同商品货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六、零售价的限制:

七、结算方式:

八、残次品处理方法:

九、退/换货:对于滞销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质量、外观、及小包装的原则下,可以在以下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出退货给乙方或换取同等价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调换货物的运输将由双方协调解决,退货或调换货物的价格为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十、补货条款:

为保证商品供应,对甲方要求补货商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货通知后,审核合同章、签约人后、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按时按量补货给甲方。

补货通知形式:

到货期限:

十一、补充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购销商品确认单》、《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签约代表:盖章:

  商品购物销售买卖合同 2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商品购物销售买卖合同 3

供方:

需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好处,特制订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_9)和彩箱包装(1_12)。

3、产品价钱: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级彩箱18.00元/箱。依据原资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须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目:需方全年销售一般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规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打算,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5、12月底实现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逾额完成到达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德量契合国标,坚持期内合乎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贮存及畸形销售前提下,如涌现品质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明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需在货到旬日内以书面情势告诉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及格,呈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本钱合同条款不能实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正)时,乙方批准给予体谅和支撑。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理运输,所有发生用度由需方承当,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丧失向保险保价部分索赔。

五、销售范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____,未经供方允许,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交易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商定的县、市、地域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常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同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用处分办法,扣留全年返利跟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按期履行返利政策、不反复返利措施;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义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尺度: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盘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义务:

双方依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法: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国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障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终极说明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商品购物销售买卖合同 4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执行;

2、无国家和部委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需方技术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 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七、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若无上述技术规定,供方应合理包装,确保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依照技术标准验收,验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如装配不符,双方退款退货。运输过程中对合同中的订货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上述情形下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若有异议,验收异议期为验收后30工作日。质量异议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 %的违约金。

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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