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菁华5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10-03 00:00:00 施工合同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3.1外墙外保温计算总面积约17000 *方米。

  3.2保温系统采用朗旭大金热固型改性聚苯板(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厚度(10楼):

  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注:其中板(燃烧性能A2级)、胶粘剂、抹面胶浆、为江苏XX公司生产、耐碱网络布(160g2)为丹阳XX厂生产、锚栓为上海XX公司生产。

  5、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按甲方下达乙方材料进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开始计算工期。(此时工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5.2每幢单位建筑有效日为 35 天。

  5.3工程实施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书面答复工程延期时间,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6.施工条件

  6.1乙方外墙保温材料进场的前道工序(基层墙体*整、外窗辅框安装、洞口节点处理、及脚手架布置调整)应由甲方、工程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符合节能建筑基层墙体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6.2甲方协调现场的水源和电源,但一切水、电费以及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皆由乙方负责。

  6.3甲方提供乙方完整的土建施工图。

  7.保温工程造价及结算

  7.1工程总造价(预算):119.33万元。

  7.1.1 金润城 项目10楼外墙保温真石漆饰面保温面积为8460*方米,

  7.1.2 金润城 项目12楼外墙保温真石漆饰面保温面积为8709*方米, a;dea;25(不包括抗裂砂浆厚度)、工程材料单价:69.5元

  2、总价:60.53万元。

  (以上单价包括材料费以及现场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各项材料质量检测费、安全技术措施费、2%总包配合费、利润、税金等)。

  7.1.3工程实施:

  7.1.4工程造价(决算): 按实结算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外墙保温施工面积决算;结算。

  8、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

  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的2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始终有效。

  8.3、乙方进场施工,待单体楼保温系统施工面积完成50%工作量付总价款15%。

  8.4、施工完成经过甲方、工程总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全部材料检测合格)后付总价款60%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双方开始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款至总价款90%作为进度款。

  8.6、剩余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小区交付两年期满后结清。

  9.工程验收

  9.1工序施工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监理方在收到申请后安排验收工作。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质监、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为准。

  10.双方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确保拥有本合同项目的发包(或转包)权,签约后乙方不得对本项目再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10.1甲方应负责安排总包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工作面;

  10.2甲方应协调总包方安排乙方堆放材料的场地。

  10.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清保温工程进度款。

  10.4甲方不在施工现场安排食宿场地,乙方自行安排。

  10.5乙方提供合格保温材料。材料的性能指标符合规范的技术要求.

  10.6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供全套验收检验资料。

  10.7乙方进场施工要服从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等各项活动)可能发生的隐患的地方提出合理的意见,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和实施,否则总包方有权进行处罚,并报甲方进行停工整顿。

  10.8乙方施工期间应组织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实施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概与总包方、甲方无关。

  11、工程质量

  11.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____省有关验收的要求。

  11.2工程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年,并终身有偿维修(非乙方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维修),如果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保质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违约责任

  12.1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约定品牌外的材料进场施工,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质量问题。

  12.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延误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在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节点工期未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根据节点工期延误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确定并罚款30000元,如下一节点前将工期抢回后,甲方扣除违约金退还暂扣款,否则暂不退还暂扣款: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2.4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均计入总工期。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乙方投标保证金2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14.1甲方委派 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乙方委派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4.3本合同一经生效,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04)》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02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04)》。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当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品*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北阳新第外墙保温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的内容:

  1、工程名称:北阳新第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点:自由大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处东南角

  3、承包内容:北阳新第项目2-13#楼外墙保温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量。包括外墙面苯板粘贴、装饰线条粘贴、一布两涂和两布三涂及按规范要求使用苯板钉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工程内容。一标段:2#、3#、4#楼;二标段:5#、6#、12#、13#楼;三标段:7#、8#、9#、10#、11#楼。

  二、工程工期和开、竣工时间

  1、工程工期:本工程日历工期为30天。

  2、开工时间:20xx年

  3、竣工时间:20xx年

  三、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

  2、合同价款:

  一标段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 万元整

  二标段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 万元整

  三标段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 万元整

  3、付款方式:每个标段工程完成50%付至该标段工程总价的3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该标段工程总价的70%,验收结算后付至该标段结算工程总价的95%,质保金为5%,待质保期1年过后无息返还质保金。

  4、每次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必须按甲方流程填写书面报告,并提供等额的长春市南关区地税局开据的建安发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正常的施工条件。

  1.2甲方负责开通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顺畅。

  1.3由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应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入现场施工,并在前2日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期间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给甲方或第三人造**身及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此影响工程进度,否则应向甲方赔偿损失20xx元/天。

  2.4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住宿设及办公设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同时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警示标牌齐全,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准则。

  2.5乙方保证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其违规施工导致的相应赔偿费用等);

  2.6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材料质量合格,在材料进场当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对所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经甲方及监理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使用。工程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偷工减料;

  2.7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环境卫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2.8乙方自行协调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在与其他施工单位发生施工交叉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2.9乙方委派乙方项目经理行使工程现场管理权、工程质量确认权及负责配合甲方的工作;

  2.10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材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工作;

  2.11乙方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无偿修复或恢复。在向甲方交接之前仍不恢复时,甲方从乙方结算价款中直接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数额扣除修复费用。

  2.12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设施及暂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2.13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维护甲方利益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不得恶意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保证其行为符合甲方对工程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违反本条义务的,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2.15因施工质量、材料质量等问题导致本合同建筑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甚至倒塌的,乙方负有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建、整改,并进行处罚每处10000元

  2.17施工用水、电接口按甲方要求接至施工场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施工单位自行挂表计数,同时上报甲方工程师。

  2.18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或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内容时建设单位将进行每次1000元的罚款。

  2.19乙方应自行约束施工人员不得到部队院内随意走动,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与总包单位之间的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20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结算前需向甲方提供所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项工程的检验报告。

  五、工程质量及保修承诺

  1、工程质量:

  1.1原设计外墙外保温为防火分仓改为防火隔离带。保温厚度同原设计分仓厚度。隔离带采用A2级改性酚醛板,容重为50Kg/m3,防火保护层首层6mm,其余不小于3mm.原设计幕墙内外墙保温防火分仓改为等厚度A2级改性酚醛板,容重50Kg/m3。

  1.2本工程外墙保温采用贴砌热塑型保温板系统,采用阻燃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燃料性能为B1级,聚苯乙烯泡沫苯板容重为20㎏/m3。

  1.3施工做法详见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相关图集、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的相关标准、施工工艺及以下要求:

  国家标准设计图集10GJ16

  国家标准设计图集10J1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xx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xx

  《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xx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贴强度检验标准》JGJ110

  1.4本工程所需的保温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使用前必须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运送到建设单位指定的工地现场,对材料质量负责,并服从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管理。

  1.5本工程中使用的保温系统材料须取得当地*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备案证。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包括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分部工程验收。

  1.7工程竣工后提交由长春市*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的验收报告。

  2质量保修责任

  2.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2.2本合同项下工程出现任何问题时,乙方均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解决;如乙方在24小时内仍无人员至现场,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实际损失数额另行补足。

  3、保修费用

  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项下工程出现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在质保期外,按照当时市场*均价格,只收取各项更换的材料、设备的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用。

  六、设计变更、资料的有效性:

  1、有效的签证:由双方即时签字的、合法的、已归档的原始资料。

  2、资料有效性按以下条款执行:

  2.1甲方要求增加的签证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2.2发生费用的资料签证:必须由以下人员签字认可。即由甲方工程部、成本部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后生效。

  2.3施工过程签证和双方确认内容:双方指定的人员在当日内签字,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上报签证资料(附带照片和视频资料),若超过规定时间则甲方有权不办理签证流程,结算时不予结算。

  七、工程材料供应及验收

  1、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纸要求。

  2、工程材料的验收:

  2.1本工程的全部材料必须按要求,严格履行送检制度,费用由乙方负责,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的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检,若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更换材料并进行处罚。已经使用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要更换,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及其组织的施工队伍(班组)必须树立工程质量第一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各阶段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并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

  2、安全施工:

  2.1合同双方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吉林省颁布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及安全教育,坚决落实好“安全三级教育”制度,未受安全教育人员严禁安排作业,查处一例,罚款500~1000元,且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2.3安全施工除乙方自身加强管理外,还必须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2.4承包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发包人有关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如承包人擅自安排未经教育的工人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承包人必须负全责。

  2.5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等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文明施工,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还约定如下:

  3.1若承包人能履行好上述文明施工管理条款规定,发包方如实支付该款项,若承包人不能履行好上述文明施工管理条款规定,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所处罚该款项。

  3.2施工现场内要讲究卫生、行为规范。

  3.3承包人作业人员对发包人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应由承包人代表跟相关人员协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发包人办公室大声喧哗、滋生闹事;该情况一旦出现,发包人可认为承包人自身监管不力,管理不当,发包人有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文明施工达标价格处罚承包人20xx元/次。

  九、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日期确认

  1、验收:

  1.1乙方负责的全部工程和甲方另行分包的工作内容的分项自检合格,自检资料和有关竣工资料备齐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2甲方收到备齐的竣工资料后在一周内进行甲、乙双方联合初验,如有整改则提出整改意见;乙方经整改后,甲、乙双方再进行终验。

  2、工程竣工日期的确认:乙方负责的全部工程内容竣工,且分项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完整移交后,由甲方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验收会上宣布合格之日为乙方工程正式竣工日。

  十、工程结算

  1、结算依据:

  1、1北阳新第2-13#施工图纸

  1、2设计变更

  1、3现场签证资料

  1、4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1、5外墙保温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投标文件。

  2、结算方式:施工图范围内总价包死。

  2.1工程结算时间的规定:在竣工资料完善后及时提交结算资料,在一个月内与甲方办完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2.2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完成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等不单独计价。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作内容按实际发生结算

  2.3签证则单项(不予累加)50000元以内(含50000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0000元以上的签证按投标文件中相对应项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违约处理

  1、发包人违约责任

  1.1由于发包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承包人违约责任

  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甲方、设计单位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2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服从,退出施工现场。合同双方的结算事宜必须在承包人退场之后办理,如承包人未退场,发包人有权不办理结算手续。承包人以此取闹的,发包人仍有权按本合同中相关条款扣除承包人文明施工达标款。承包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2.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管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施工人员、队伍的更换、调整。按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承包人签字认可后,及时调配作业人员进场。承包人不得以工期紧、节日或农忙等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为借口,影响甚至延误发包人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必须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须利完成。

  2.3如承包人不能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而造成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处罚并扣除承包人合同价款中的进度达标款;并让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另行增派施工人员甚至于更换施工队伍,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2.5合同一经签定,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投标报价不能完成所有工程量而中止施工,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无条件退出现场,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不支付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另委派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十二、保修

  1、保修责任: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有关规定,由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保修要求:竣工移交前,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保修责任书。

  3、工程质量有问题,甲方通知了乙方,乙方不严格执行保修条款,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全部费用在合同价款剩余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保留追诉权利。

  十三、其他

  1、乙方的临时设施,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后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5

  合同编号:

  甲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外墙保温工程)

  发包人(全称): 甘肃天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内容:甲方提供工程图纸范围内及甲方现场指定的外墙保温工程。

  2.2 承包方式: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吊篮及保温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2.3 承包内容:保温板粘贴(包括锚栓固定 ),挂网抹灰 、外墙涂料(包括:基

  层清理、线条开槽、腻子的批刷打磨、涂料的涂刷)

  2.4 本工程选用材料:

  2.4.1 品牌: 乳胶漆必须是迅美牌,若有变更另行约定。

  2.4.2 材料:保温工程其它所用材料必须达到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且符合国家标准。保温板不能低于B1级标准。

  第3条 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总额:工程合同总价款:¥ 万元整,(大写: )。

  3.2 综合单价:¥/㎡。(不贴保温板只有涂饰处价格为26元/㎡,贴保温板但外墙面为瓷砖的部分价格为88元/㎡)

  3.3 合同价格组成

  3.3.1 合同价格包括主辅材和安装。主辅材部分含粘接砂浆、保温板、锚栓、网格布、乳胶漆。辅材的采购、检测、试验、运输、保险费用等一切支出;(保温板和增强网安装、保护、检测(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验收、竣工资料的提供。

  3.3.2 除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

  3.3.3 乙方作业人员的食宿自行解决。

  3.4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3.5 付款方式

  3.5.1 按照外墙保温工程形象进度的60%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5%的

  保修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3.5.2 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5.3 在保温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料交甲方汇总,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

  第4条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工程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施。

  4.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3 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

  4.4 合同总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计加班赶工费。

  4.5 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但

  4.6 一天支付1000元(最多不超过结算总价的10%),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4.7 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拆除脚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

  第5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和双方工作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5.2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名单:5.3 甲方工作责任

  5.3.1协调各单位及现场内各个交叉作业班组的关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顺利进行。

  5.3.2明确施工内容和范围,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

  方案。

  5.3.3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办理工程款的拨付工作。

  5.4 乙方工作责任

  5.4.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吊篮的合格证和吊篮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时提交保温工程的验收资料。

  5.4.2 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温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4.3施工中应遵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5.4.5乙方不能将所承包的保温工程进行肢解转包。如发现,随时解除合同。

  5.4.6.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

  5.4.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违反法律*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4.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做法详见技术方案)

  第6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条款

  6.1 工程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xx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xx

  《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10-20xx

  6.1.1 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6.1.2 外墙保温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原材料进场后,按照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要进行复检(包括消防部门的复检,复试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1.3 保温板与墙面必须粘贴牢固,无松动和虚贴现象。粘贴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1.4 安装锚固件的墙面,锚固件数量、锚固位置、锚固件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与加强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应和加强应可靠连接。(按规定要求,若有工程保温现场测试的项目,试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1.5 保温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负偏差。

  6.1.6 抹面层与保温板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

  6.1.7 保温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胶粘剂。

  6.1.8 墙角处保温板板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保温板板切割成型。

  6.1.9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加强部位的增强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0 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6.1.11 外墙乳胶漆符合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6.1.12 腻子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1.13 乳胶漆颜色符合甲方确认的样板色。。

  6.2 质量管理条款

  6.2.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6.2.2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2.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6.2.4 乙方必须全面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外墙外保温样板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复核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

  6.2.5 外墙外保温的分项进行验收,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进行申报。

  6.2.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

  1) 乙方施工时应做好对门窗等产品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生污染乙方自行负

  责清理维护;

  2) 乙方施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并及时请甲方和监理验收保温工程施工质量,

  乙方和甲方必须做好交接验收手续。交付接收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7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菁华5篇)(扩展1)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9篇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等有关事宜,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概况: 民用住宅24+1层,两个单元

  三、本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基层抹灰 保温层 饰面层(面层饰面砖除外)。 单价:四层以下(不做饰面层)30元/m2;其余为42元/m2;室内EPS隔音层为15元/m2;吊架费为4元/m2,由项目部承担。

  四、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04 月 21 日

  竣工日期:月日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应及时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负责现场技术及安全交底,工程进度安排、机具材料配置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3)施工期间,甲方保证现场24小时有管理人员,负责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并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责任:

  (1)施工方组织专业的保温施工队伍,一定数目的保温技术人员,按照甲方施工交底施工,保证质量。

  (2)自行提供为完成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等辅助工具。

  (3)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

  (4)乙方遵守施工单位的工地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并保证现场文明 施工。

  (5)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按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标准,确保工地验收合格,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板材损耗量不得超过3%。

  (6)安全施工:乙方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如施工期间出现人员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方式:每月根据施工进度,经工地质检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 ,全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交付后,工程款付至%,其余 等保修期满后一月内付清。

  七、工程质量要求

  1、外墙保温按样板标准验收并符合国家有关外墙保温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标准的要求,未达标者甲方不予验收并由乙方负责整改至达标为止。

  2、做到工完料清。严禁乱到地图浆,造成二次作业的,由施工班组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 违约及合同履行不力内容:工期拖延、质量不达标、现场清理达不到要求、管理配合不到位。如一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按牟光清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

  2、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返工工时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材料损失费并且甲方有权降低合同单价10~20%。

  3、乙方在保温施工中,保温面空鼓造成剔打单处面积超过1*米的部位;凡出现一处罚款500元。

  4、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违章指挥,或提供的安全设施、设备、质量不合格导致发生事故的,或因不可抗力影响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因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责人应承担全部的`损失。

  5、劳务人员在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事件的,甲方扣罚劳务费5000元每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经甲方提出书面整改后,拒不听从的, 甲方有权单方向终止合同。且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自动退场, 甲方应在30~60日内给乙方办完结算,并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劳务价款的60%,,余款在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不合格或半成品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追求乙方因不合格产品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7、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私自中止承包合同,工程款按完成总价的80%支付。

  8、工程质量每单元监理、或质监站检查中每有一次因质量不合格整改,导致2小时内不能进入下道工序。甲方每次罚款300元。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停工(或*),未经过项目部同意的单方停工,乙方应承担1000元/天的罚款。

  九、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品*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3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甲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建设的江山印象(一期)2#楼外墙保温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词语定义及解释

  下列词语除补充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

  1.工程:指本合同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2.工期:指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3.图样:指由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窗样品,由甲方确定窗样品的款式。

  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日:本合同中规定按日数计算时间,均指日历天数,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6. 竣工日期:本合同中实际竣工日期是指甲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正式接受移交的日期。

  7.工程指示:工程指示是甲方指出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缺陷的书面文件。工程指示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8.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9.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相对一或两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相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

  10.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事件、、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3.本合同附件;

  4.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5.材料及成品样板。

  三、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江山印象(一期)3#楼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点:吉林市蓝旗大桥北端西侧

  3、外墙保温施工面积:具体面积按实测结算

  四、承包范围和施工内容

  1、承包范围:本标段楼房设计蓝图内外墙保温工程。EPS板、聚合物砂浆及辅料等原材料费用、安装人工费、安装材料费、运费、包装费、装饰线、檐口板、窗台檐等所有黏贴面。(工程量由乙方与施工单位相互签字确认后在报甲方签字入账)

  2、施工内容:设备、防护设施配备及安装调试,基础墙面处理、苯板及防火隔离带(含造型)粘贴锚固、网格布粘贴及墙面抹*。

  五、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参数自行安排相关材料采购。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做好入场前后的施工准备工作,第四天正式作业。否则每逾期一天将承担工程总价的1%违约金。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xx年8月 1 日开始施工,20xx年8月31日完成。

  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土建进度结合外墙保温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时完成任务,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耽误下道工序施工将承担双倍损失赔付给被耽误方。

  4、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同意认可后,可将工期顺延:

  4.1因不可抗力影响的;

  4.2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的。

  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2、材料要求:

  (1)乙方使用的保温材料需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和设计的节能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保温板的规格和各项技术指标以及粘接剂的质量均须符合相关标准。

  (2)主材采用EPS板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达到规范要求),厚度100㎜、60㎜和30㎜三种,熟化后容重≥20㎏/m3;网格布采用JG158-2004玻纤网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均不得小于1250N/50 mm, 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不得小于90%,每*方米重量≥145克(服从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A级防火隔离带,采用无机保温材料。材料由甲方统一指定、网格布要求保证检测合格品,甲方锁定样品、随时进行抽检,发现有不合者清退出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执行质量保证约定,本工程的质保期为2年整(自取得工程备案证之日算起)。

  3、质量要求:

  (1)满足以下施工工序:苯板粘贴要在墙面抹灰打底合格后进行;乙方做好工序交接检记录确认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发现不*乙方可要求抹灰整改。否则,由此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对已抹灰找*的外墙面验收清理、涂刷粘结胶浆、EPS板材黏贴并固定、涂刷抗裂胶浆、粘贴耐碱网格布、涂刷第二遍抗裂胶浆。乙方应在其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其保温的施工工艺作详细说明,特别是对该保温系统特殊部位的保温处理明确施工方法。

  (2)粘贴瓷砖部位及首层窗台下面必须施工双层网格布。

  (3)外窗台排水坡度不小于5%,窗套与苯板接缝必须严密无缝。苯板与结构面必须粘接牢固,无松动现象,保温墙表面*整,无起皮、起皱及裂缝等现象。空气层厚度不得小于20mm或设计要求。板件拼缝宽为3±1mm,板缝必须用粘结剂挤实刮*,粘接牢固。玻纤网格布要贴*,粘实,阴阳角处应拐过100mm。墙面腻子应刮*整,表面无裂缝、起皮及透底现象。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日期: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内容:甲方提供工程图纸范围内及甲方现场指定的外墙保温工程。

  2.2 承包方式: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吊篮及保温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2.3 承包内容:保温板粘贴(包括锚栓固定 ),挂网抹灰 、外墙涂料(包括:基层清理、线条开槽、腻子的批刷打磨、涂料的涂刷)

  2.4 本工程选用材料:

  2.4.1 品牌: 乳胶漆必须是迅美牌,若有变更另行约定。

  2.4.2 材料:保温工程其它所用材料必须达到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且符合国家标准。保温板不能低于B1级标准。

  第3条 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总额:工程合同总价款:¥ 万元整,(大写: )。

  3.2 综合单价:¥/㎡。(不贴保温板只有涂饰处价格为26元/㎡,贴保温板但外墙面为瓷砖的部分价格为88元/㎡)

  3.3 合同价格组成

  3.3.1 合同价格包括主辅材和安装。主辅材部分含粘接砂浆、保温板、锚栓、网格布、乳胶漆。辅材的采购、检测、试验、运输、保险费用等一切支出;(保温板和增强网安装、保护、检测(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验收、竣工资料的提供。

  3.3.2 除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

  3.3.3 乙方作业人员的食宿自行解决。

  3.4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3.5 付款方式

  3.5.1 按照外墙保温工程形象进度的60%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5%的保修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3.5.2 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5.3 在保温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料交甲方汇总,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

  第4条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工程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施。

  4.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3 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

  4.4 合同总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计加班赶工费。

  4.5 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4.6 一天支付1000元(最多不超过结算总价的10%),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4.7 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拆除脚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

  第5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和双方工作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

  5.2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名单:

  5.3 甲方工作责任

  5.3.1协调各单位及现场内各个交叉作业班组的关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顺利进行。

  5.3.2明确施工内容和范围,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

  5.3.3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办理工程款的拨付工作。

  5.4 乙方工作责任

  5.4.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吊篮的合格证和吊篮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时提交保温工程的验收资料。

  5.4.2 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温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4.3施工中应遵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5.4.5乙方不能将所承包的保温工程进行肢解转包。如发现,随时解除合同。

  5.4.6.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

  5.4.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违反法律*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4.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做法详见技术方案)

  第6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条款

  6.1 工程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10-2005

  6.1.1 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6.1.2 外墙保温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原材料进场后,按照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要进行复检(包括消防部门的复检,复试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1.3 保温板与墙面必须粘贴牢固,无松动和虚贴现象。粘贴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1.4 安装锚固件的墙面,锚固件数量、锚固位置、锚固件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与加强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应和加强应可靠连接。(按规定要求,若有工程保温现场测试的项目,试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1.5 保温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负偏差。

  6.1.6 抹面层与保温板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

  6.1.7 保温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胶粘剂。

  6.1.8 墙角处保温板板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保温板板切割成型。

  6.1.9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加强部位的增强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0 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6.1.11 外墙乳胶漆符合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6.1.12 腻子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1.13 乳胶漆颜色符合甲方确认的样板色。

  6.2 质量管理条款

  6.2.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6.2.2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2.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6.2.4 乙方必须全面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外墙外保温样板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复核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

  6.2.5 外墙外保温的分项进行验收,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进行申报。

  6.2.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

  1) 乙方施工时应做好对门窗等产品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生污染乙方自行负责清理维护;

  2) 乙方施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并及时请甲方和监理验收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乙方和甲方必须做好交接验收手续。交付接收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7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

  甲方:

  乙方:

  日期: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约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

  三、合同工期

  1、工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天。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可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有乙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没拖延一天甲方将终于元的罚款。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五、工程造价: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元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工程按施工蓝图进行确定。

  2、依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的85%

  3、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保留5%的质量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付清余款。

  4、付款四次:材料工人进场付生活费用,施工

  第一遍外墙,施工

  第二遍外墙,涂布网格布抹抗裂砂浆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95%

  七、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有甲方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施工工艺施工。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延误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管单位沟通协商)2乙方不得将成包的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练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施工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乙方统一安排。

  4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由乙方应随叫随修,否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维修金中扣除,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照安全技术规定正确施工。禁止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即使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同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采用新型的建筑节能产品——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进行统一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 (工程名称)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和约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装饰人工及材料。施工时,按照甲方确定签字盖章的设计效果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工程从年 月 日开始至年 月 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天。

  2、乙方按照甲方合同中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它客观因素影响工期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四、质量要求:

  1、乙方依据《建筑标准设计》(DBJT05-185)、《外墙保温墙体构造》图集号:辽2006SJ121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产品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3、外墙必须*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材料进场必须提供进场验收记录。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否则甲方将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五、工程造价:

  1、外墙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外墙设计(不减窗口)实际面积实算计量,总面积按

  施工图测算约 m2,综合单价 元/㎡。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 万元整(¥ ),欧式线装修材料包含其中,不再决算取费(详见附表)。

  2、塑钢窗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工程量,建设单位指定加工施工单位,甲方从*米造价利润中提取元补贴给乙方保温装饰工程。

  3、复合铜门按设计面积实算计算工程量,报价元/m2,由建设单位指定加工施工单位。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外墙保温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外墙保温材料款85%

  计 ;

  2、塑钢窗更换和复合铜门制作等付款按中标合同规定执行。

  3、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应付清余款。

  七、甲方的责任:

  1、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2日,协调中标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和用电,满足乙方工程需要。

  3、甲方负责协调其它工种之间的施工配合。

  八、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照相应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保温施工工艺施工。乙方依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并能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外墙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乙方统一安排,甲方提供工人休息场所。

  3、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乙方应随叫随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据安全技术规程正确施工,严禁违规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应严格依据*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九、其它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8

  QC-JSYX-SG-14-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江山印象(一期)建设工程 发 包 方:吉林市七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吉林市鸿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4年7月22日

  目 录

  一、词语定义及解释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三 、工程概况

  四、承包范围和施工内容 五、合同工期

  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七、工程量确认

  八、承包形式、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九、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十、安全生产

  十一、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 十二、交工与验收 十三、保修服务 十四、违反约定的索赔 十五、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 十六、争议解决 十七、其他约定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吉林市七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吉林市鸿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建设的江山印象(一期)2#楼外墙保温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词语定义及解释

  下列词语除补充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

  1.工程:指本合同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2.工期:指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3.图样:指由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窗样品,由甲方确定窗样品的款式。 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日:本合同中规定按日数计算时间,均指日历天数,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6. 竣工日期:本合同中实际竣工日期是指甲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正式接受移交的日期。

  7.工程指示:工程指示是甲方指出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缺陷的书面文件。工程指示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8.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9.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相对一或两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相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

  10.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事件、、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3.本合同附件;

  4.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5.材料及成品样板。

  三、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江山印象(一期)3#楼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点:吉林市蓝旗大桥北端西侧 3、外墙保温施工面积:具体面积按实测结算 四、承包范围和施工内容

  1、承包范围:本标段楼房设计蓝图内外墙保温工程。EPS板、聚合物砂浆及辅料等原材料费用、安装人工费、安装材料费、运费、包装费、装饰线、檐口板、窗台檐等所有黏贴面。(工程量由乙方与施工单位相互签字确认后在报甲方签字入账) 2、施工内容:设备、防护设施配备及安装调试,基础墙面处理、苯板及防火隔离带(含造型)粘贴锚固、网格布粘贴及墙面抹*。五、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参数自行安排相关材料采购。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做好入场前后的施工准备工作,第四天正式作业。否则每逾期一天将承担工程总价的1%违约金。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4年8月 1 日开始施工,2014年8月31日完成。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土建进度结合外墙保温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时完成任务,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耽误下道工序施工将承担双倍损失赔付给被耽误方。

  4、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同意认可后,可将工期顺延: 4.1因不可抗力影响的;

  4.2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的。

  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2、材料要求:

  (1)乙方使用的保温材料需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和设计的节能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保温板的规格和各项技术指标以及粘接剂的质量均须符合相关标准。

  (2)主材采用EPS板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达到规范要求),厚度100㎜、60㎜和30㎜三种,熟化后容重≥20㎏/m3;网格布采用JG158-2004玻纤网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均不得小于1250N/50 mm, 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不得小于90%,每*方米重量≥145克(服从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A级防火隔离带,采用无机保温材料。材料由甲方统一指定、网格布要求保证检测合格品,甲方锁定样品、随时进行抽检,发现有不合者清退出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执行质量保证约定,本工程的质保期为2年整(自取得工程备案证之日算起)。

  3、质量要求:

  (1)满足以下施工工序:苯板粘贴要在墙面抹灰打底合格后进行;乙方做好工序交接检记录确认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发现不*乙方可要求抹灰整改。否则,由此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对已抹灰找*的外墙面验收清理、涂刷粘结胶浆、EPS板材黏贴并固定、涂刷抗裂胶浆、粘贴耐碱网格布、涂刷第二遍抗裂胶浆。乙方应在其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其保温的施工工艺作详细说明,特别是对该保温系统特殊部位的保温处理明确施

  工方法。

  (2)粘贴瓷砖部位及首层窗台下面必须施工双层网格布。

  (3)外窗台排水坡度不小于5%,窗套与苯板接缝必须严密无缝。苯板与结

  构面必须粘接牢固,无松动现象,保温墙表面*整,无起皮、起皱及裂缝等现象。空气层厚度不得小于20mm或设计要求。板件拼缝宽为3±1mm,板缝必须用粘结剂挤实刮*,粘接牢固。玻纤网格布要贴*,粘实,阴阳角处应拐过100mm。墙面腻子应刮*整,表面无裂缝、起皮及透底现象。苯板安装的允许误差: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9

  合同编号:

  甲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外墙保温工程)

  发包人(全称): 甘肃天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内容:甲方提供工程图纸范围内及甲方现场指定的外墙保温工程。

  2.2 承包方式: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吊篮及保温工程所用工具)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2.3 承包内容:保温板粘贴(包括锚栓固定 ),挂网抹灰 、外墙涂料(包括:基

  层清理、线条开槽、腻子的批刷打磨、涂料的涂刷)

  2.4 本工程选用材料:

  2.4.1 品牌: 乳胶漆必须是迅美牌,若有变更另行约定。

  2.4.2 材料:保温工程其它所用材料必须达到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且符合国家标准。保温板不能低于B1级标准。

  第3条 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3.1 合同总额:工程合同总价款:¥ 万元整,(大写: )。

  3.2 综合单价:¥/㎡。(不贴保温板只有涂饰处价格为26元/㎡,贴保温板但外墙面为瓷砖的部分价格为88元/㎡)

  3.3 合同价格组成

  3.3.1 合同价格包括主辅材和安装。主辅材部分含粘接砂浆、保温板、锚栓、网格布、乳胶漆。辅材的采购、检测、试验、运输、保险费用等一切支出;(保温板和增强网安装、保护、检测(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验收、竣工资料的提供。

  3.3.2 除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

  3.3.3 乙方作业人员的食宿自行解决。

  3.4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3.5 付款方式

  3.5.1 按照外墙保温工程形象进度的60%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5%的

  保修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3.5.2 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5.3 在保温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料交甲方汇总,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

  第4条 合同工期

  4.1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工程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施。

  4.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3 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

  4.4 合同总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计加班赶工费。

  4.5 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但

  4.6 一天支付1000元(最多不超过结算总价的10%),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4.7 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拆除脚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

  第5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和双方工作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5.2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名单:5.3 甲方工作责任

  5.3.1协调各单位及现场内各个交叉作业班组的关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顺利进行。

  5.3.2明确施工内容和范围,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

  方案。

  5.3.3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办理工程款的拨付工作。

  5.4 乙方工作责任

  5.4.1 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吊篮的合格证和吊篮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时提交保温工程的验收资料。

  5.4.2 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温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4.3施工中应遵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5.4.5乙方不能将所承包的保温工程进行肢解转包。如发现,随时解除合同。

  5.4.6.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

  5.4.7.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违反法律*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4.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做法详见技术方案)

  第6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条款

  6.1 工程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xx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xx

  《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10-20xx

  6.1.1 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6.1.2 外墙保温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原材料进场后,按照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要进行复检(包括消防部门的复检,复试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1.3 保温板与墙面必须粘贴牢固,无松动和虚贴现象。粘贴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6.1.4 安装锚固件的墙面,锚固件数量、锚固位置、锚固件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与加强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应和加强应可靠连接。(按规定要求,若有工程保温现场测试的项目,试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1.5 保温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负偏差。

  6.1.6 抹面层与保温板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

  6.1.7 保温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胶粘剂。

  6.1.8 墙角处保温板板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保温板板切割成型。

  6.1.9 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加强部位的增强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0 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6.1.11 外墙乳胶漆符合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6.1.12 腻子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1.13 乳胶漆颜色符合甲方确认的样板色。。

  6.2 质量管理条款

  6.2.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6.2.2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2.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6.2.4 乙方必须全面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外墙外保温样板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复核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

  6.2.5 外墙外保温的分项进行验收,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进行申报。

  6.2.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

  1) 乙方施工时应做好对门窗等产品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生污染乙方自行负

  责清理维护;

  2) 乙方施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并及时请甲方和监理验收保温工程施工质量,

  乙方和甲方必须做好交接验收手续。交付接收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2.7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菁华5篇)(扩展2)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6篇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等有关事宜,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概况: 民用住宅24+1层,两个单元

  三、本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基层抹灰 保温层 饰面层(面层饰面砖除外)。 单价:四层以下(不做饰面层)30元/m2;其余为42元/m2;室内EPS隔音层为15元/m2;吊架费为4元/m2,由项目部承担。

  四、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04 月 21 日

  竣工日期:月日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应及时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负责现场技术及安全交底,工程进度安排、机具材料配置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3)施工期间,甲方保证现场24小时有管理人员,负责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并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责任:

  (1)施工方组织专业的保温施工队伍,一定数目的保温技术人员,按照甲方施工交底施工,保证质量。

  (2)自行提供为完成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等辅助工具。

  (3)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

  (4)乙方遵守施工单位的工地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并保证现场文明 施工。

  (5)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按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标准,确保工地验收合格,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板材损耗量不得超过3%。

  (6)安全施工:乙方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如施工期间出现人员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方式:每月根据施工进度,经工地质检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 ,全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交付后,工程款付至%,其余 等保修期满后一月内付清。

  七、工程质量要求

  1、外墙保温按样板标准验收并符合国家有关外墙保温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标准的要求,未达标者甲方不予验收并由乙方负责整改至达标为止。

  2、做到工完料清。严禁乱到地图浆,造成二次作业的,由施工班组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 违约及合同履行不力内容:工期拖延、质量不达标、现场清理达不到要求、管理配合不到位。如一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按牟光清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

  2、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返工工时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材料损失费并且甲方有权降低合同单价10~20%。

  3、乙方在保温施工中,保温面空鼓造成剔打单处面积超过1*米的部位;凡出现一处罚款500元。

  4、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违章指挥,或提供的安全设施、设备、质量不合格导致发生事故的,或因不可抗力影响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因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责人应承担全部的损失。

  5、劳务人员在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事件的,甲方扣罚劳务费5000元每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经甲方提出书面整改后,拒不听从的, 甲方有权单方向终止合同。且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自动退场, 甲方应在30~60日内给乙方办完结算,并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劳务价款的60%,,余款在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不合格或半成品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追求乙方因不合格产品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7、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私自中止承包合同,工程款按完成总价的80%支付。

  8、工程质量每单元监理、或质监站检查中每有一次因质量不合格整改,导致2小时内不能进入下道工序。甲方每次罚款300元。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停工(或*),未经过项目部同意的单方停工,乙方应承担1000元/天的罚款。

  九、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北阳新第外墙保温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的内容:

  1、工程名称:北阳新第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点:自由大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处东南角

  3、承包内容:北阳新第项目2-13#楼外墙保温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量。包括外墙面苯板粘贴、装饰线条粘贴、一布两涂和两布三涂及按规范要求使用苯板钉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工程内容。一标段:2#、3#、4#楼;二标段:5#、6#、12#、13#楼;三标段:7#、8#、9#、10#、11#楼。

  二、工程工期和开、竣工时间

  1、工程工期:本工程日历工期为30天。

  2、开工时间:20xx年

  3、竣工时间:20xx年

  三、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

  2、合同价款:

  一标段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 万元整

  二标段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 万元整

  三标段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大) 万元整

  3、付款方式:每个标段工程完成50%付至该标段工程总价的3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该标段工程总价的70%,验收结算后付至该标段结算工程总价的95%,质保金为5%,待质保期1年过后无息返还质保金。

  4、每次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必须按甲方流程填写书面报告,并提供等额的长春市南关区地税局开据的建安发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正常的施工条件。

  1.2甲方负责开通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顺畅。

  1.3由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应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入现场施工,并在前2日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期间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给甲方或第三人造**身及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此影响工程进度,否则应向甲方赔偿损失20xx元/天。

  2.4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住宿设及办公设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同时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警示标牌齐全,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准则。

  2.5乙方保证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其违规施工导致的相应赔偿费用等);

  2.6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材料质量合格,在材料进场当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对所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经甲方及监理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使用。工程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偷工减料;

  2.7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环境卫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2.8乙方自行协调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在与其他施工单位发生施工交叉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2.9乙方委派乙方项目经理行使工程现场管理权、工程质量确认权及负责配合甲方的工作;

  2.10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材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工作;

  2.11乙方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无偿修复或恢复。在向甲方交接之前仍不恢复时,甲方从乙方结算价款中直接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数额扣除修复费用。

  2.12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设施及暂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2.13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维护甲方利益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不得恶意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保证其行为符合甲方对工程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违反本条义务的,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2.15因施工质量、材料质量等问题导致本合同建筑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甚至倒塌的,乙方负有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建、整改,并进行处罚每处10000元

  2.17施工用水、电接口按甲方要求接至施工场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施工单位自行挂表计数,同时上报甲方工程师。

  2.18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或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内容时建设单位将进行每次1000元的罚款。

  2.19乙方应自行约束施工人员不得到部队院内随意走动,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与总包单位之间的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20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结算前需向甲方提供所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项工程的检验报告。

  五、工程质量及保修承诺

  1、工程质量:

  1.1原设计外墙外保温为防火分仓改为防火隔离带。保温厚度同原设计分仓厚度。隔离带采用A2级改性酚醛板,容重为50Kg/m3,防火保护层首层6mm,其余不小于3mm.原设计幕墙内外墙保温防火分仓改为等厚度A2级改性酚醛板,容重50Kg/m3。

  1.2本工程外墙保温采用贴砌热塑型保温板系统,采用阻燃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燃料性能为B1级,聚苯乙烯泡沫苯板容重为20㎏/m3。

  1.3施工做法详见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相关图集、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的相关标准、施工工艺及以下要求:

  国家标准设计图集10GJ16

  国家标准设计图集10J1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xx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xx

  《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xx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贴强度检验标准》JGJ110

  1.4本工程所需的保温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使用前必须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运送到建设单位指定的工地现场,对材料质量负责,并服从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管理。

  1.5本工程中使用的保温系统材料须取得当地*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备案证。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包括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分部工程验收。

  1.7工程竣工后提交由长春市*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的验收报告。

  2质量保修责任

  2.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2.2本合同项下工程出现任何问题时,乙方均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解决;如乙方在24小时内仍无人员至现场,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实际损失数额另行补足。

  3、保修费用

  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项下工程出现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在质保期外,按照当时市场*均价格,只收取各项更换的材料、设备的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用。

  六、设计变更、资料的有效性:

  1、有效的签证:由双方即时签字的、合法的、已归档的原始资料。

  2、资料有效性按以下条款执行:

  2.1甲方要求增加的签证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2.2发生费用的资料签证:必须由以下人员签字认可。即由甲方工程部、成本部及乙方代表共同签字后生效。

  2.3施工过程签证和双方确认内容:双方指定的人员在当日内签字,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上报签证资料(附带照片和视频资料),若超过规定时间则甲方有权不办理签证流程,结算时不予结算。

  七、工程材料供应及验收

  1、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纸要求。

  2、工程材料的验收:

  2.1本工程的全部材料必须按要求,严格履行送检制度,费用由乙方负责,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的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检,若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更换材料并进行处罚。已经使用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要更换,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及其组织的施工队伍(班组)必须树立工程质量第一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各阶段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并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

  2、安全施工:

  2.1合同双方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吉林省颁布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及安全教育,坚决落实好“安全三级教育”制度,未受安全教育人员严禁安排作业,查处一例,罚款500~1000元,且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2.3安全施工除乙方自身加强管理外,还必须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2.4承包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发包人有关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如承包人擅自安排未经教育的工人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承包人必须负全责。

  2.5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等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文明施工,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还约定如下:

  3.1若承包人能履行好上述文明施工管理条款规定,发包方如实支付该款项,若承包人不能履行好上述文明施工管理条款规定,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所处罚该款项。

  3.2施工现场内要讲究卫生、行为规范。

  3.3承包人作业人员对发包人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应由承包人代表跟相关人员协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发包人办公室大声喧哗、滋生闹事;该情况一旦出现,发包人可认为承包人自身监管不力,管理不当,发包人有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文明施工达标价格处罚承包人20xx元/次。

  九、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日期确认

  1、验收:

  1.1乙方负责的全部工程和甲方另行分包的`工作内容的分项自检合格,自检资料和有关竣工资料备齐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2甲方收到备齐的竣工资料后在一周内进行甲、乙双方联合初验,如有整改则提出整改意见;乙方经整改后,甲、乙双方再进行终验。

  2、工程竣工日期的确认:乙方负责的全部工程内容竣工,且分项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完整移交后,由甲方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验收会上宣布合格之日为乙方工程正式竣工日。

  十、工程结算

  1、结算依据:

  1、1北阳新第2-13#施工图纸

  1、2设计变更

  1、3现场签证资料

  1、4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1、5外墙保温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投标文件。

  2、结算方式:施工图范围内总价包死。

  2.1工程结算时间的规定:在竣工资料完善后及时提交结算资料,在一个月内与甲方办完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2.2达到工程质量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完成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等不单独计价。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作内容按实际发生结算

  2.3签证则单项(不予累加)50000元以内(含50000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0000元以上的签证按投标文件中相对应项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违约处理

  1、发包人违约责任

  1.1由于发包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承包人违约责任

  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甲方、设计单位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2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服从,退出施工现场。合同双方的结算事宜必须在承包人退场之后办理,如承包人未退场,发包人有权不办理结算手续。承包人以此取闹的,发包人仍有权按本合同中相关条款扣除承包人文明施工达标款。承包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2.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管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施工人员、队伍的更换、调整。按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承包人签字认可后,及时调配作业人员进场。承包人不得以工期紧、节日或农忙等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为借口,影响甚至延误发包人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必须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须利完成。

  2.3如承包人不能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而造成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处罚并扣除承包人合同价款中的进度达标款;并让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另行增派施工人员甚至于更换施工队伍,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2.5合同一经签定,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投标报价不能完成所有工程量而中止施工,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无条件退出现场,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不支付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另委派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十二、保修

  1、保修责任: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有关规定,由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保修要求:竣工移交前,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保修责任书。

  3、工程质量有问题,甲方通知了乙方,乙方不严格执行保修条款,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全部费用在合同价款剩余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保留追诉权利。

  十三、其他

  1、乙方的临时设施,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后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地址: 。

  三、承包内容:EPS外墙外保温系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 /㎡(包括材料、施工、运输)

  2、工程量:暂定㎡,工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建设单位签证据实结算。

  3、工程总价: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1)、乙方材料、人工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2)、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3)、余款5%自工程竣工验收一年且无质量问题的1个月内付清。

  六、施工工期:20天(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提前5天通知乙方)。

  由于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自然顺延;乙方如遇施工障碍需和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期如有改变,甲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于工期改变误工造成的直接误工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七、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A.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B.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C.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工程管理

  1、乙方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气、用水以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与生产单位方面的配合,由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协调,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现场代表:

  甲方派为工地全权代表。

  乙方派为工地全权代表。

  九、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由于产品质量及施工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保质期五年,保证不开裂不变形。

  2、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品进行保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3、工程完工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及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4、本工程不得分包,如需分包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安全施工: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事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保安的管理。进入现场须办理出入证。

  3、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4、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十一、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违约责任: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注:在书面通知后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确保材料及施工质量达到现行验收标准,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赔偿金;

  十二、工程验收

  1、乙方材料进场后,提*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甲方如有异议请在一周内提出;如需额外检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未完之前,甲方不得使用已施工区域,如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

  3、质量保修条款: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材料、施工)问题,发包人有义务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提醒承包人,且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维修,否则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其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并承当因此超出的费用,若发包人违此条款不提醒承包人,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责任与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十三、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六、合同签订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品*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依照《建筑法》《_____》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约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

  三、合同工期

  1、工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天。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可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有乙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没拖延一天甲方将终于元的罚款。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五、工程造价: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元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工程按施工蓝图进行确定。

  2、依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的85%

  3、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保留5%的质量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付清余款。

  4、付款四次:材料工人进场付生活费用,施工

  第一遍外墙,施工

  第二遍外墙,涂布网格布抹抗裂砂浆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95%

  七、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有甲方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施工工艺施工。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2、乙方不得将成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练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施工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乙方统一安排。

  4、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由乙方应随叫随修,否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维修金中扣除,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照安全技术规定正确施工。禁止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即使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同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菁华5篇)(扩展3)

——最新外墙保温施工方案 (菁华3篇)

  一、编制依据

  1、《建筑产品优选集》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施工部署

  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

  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1、提供施工要求及技术交底文件。

  2、铺设保温材料的基层(结构层)施工完以后,将预制构件的吊钩等进行处理,处理点应抹入水泥砂浆,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铺设保温材料。铺设隔气层的屋面应先将表面清扫干净,且要求干燥,*整,不得有松散,开裂,空鼓等缺陷;隔气层的构造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穿过结构的管根部位,应用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以使管子固定。

  3、屋面保温施工过程中如有施工要求的变化应以最短的时间内出据书面洽商,以使双方及时更改减少损失。

  4、由于发包方及天气异常及人工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拖延应及时给予书面确认并相应调整施工计划。

  5、及时解决施工用水、电、脚手架或吊篮、库房、工人宿舍等必要条件,协助解决工人用餐问题。

  6、对已施工完成的部分及时分层验收。

  7、机动机具:搅拌机、*板振捣器。工具:*锹、木刮杠、水*尺、手推车、木拍子、木抹子等

  四、材料指标及存运条件

  存运要求:5~60℃条件下贮存,贮存期为6个月,防晒。按非危险品办理运输。

  1、膨胀珍珠岩主要技术性能:

  项目单位指标

  堆积密度kg/m3≤120

  粒度mm0-3mm

  导热系数W/M.K≤0.045

  2、水泥:强度等级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性能存运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9)的要求。

  五、材料配制

  1、屋面保温材料的配制:珍珠岩:水泥=1立方:50KG。

  2、先将珍珠岩倒入砂浆搅拌机内,然后按比例倒入水泥和适量的水混合搅拌3-5min,搅拌均匀后倒出。

  六、施工工艺流程

  材料准备屋面*整度处理

  配制保温材料弹控制线

  铺设保温材料

  浇水加固找*

  设伸缩缝按要求埋设透气孔

  验收

  七、施工要点

  1、保温及其配套材料进入现场复检要求:

  材料进入现场应检测的内容: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是否与所送材料配套;抽检材料单位的重量体积与合格证标明是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检查包装有无破损;检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

  2、屋面界面处理:界面要求*整,无建筑垃圾,无孔洞。

  3、弹控制线:

  按设计找坡放线弹出厚度控制线,按设计找坡放线。

  4、铺设保温材料:

  在保温材料和水泥配制时,搅拌需设专人专职进行,以保证搅拌时间和加水泥量的准确和分散度。

  铺设保温材料时,其*整度偏差不应大于5mm,铺设完毕后浇水加固找*,浇水不宜太多,以水透底为准。再用木刮杠刮*,找坡处要根据控制线高度施工,找*后再用*板振捣器压实,不*整处再加料找*,以达到标准为准。

  5、设伸缩缝、埋透气孔:

  在保温施工完成后,根据设计要求弹出伸缩缝控制线,保温层厚度超过300mm时要设伸缩缝,面积在20*米设一条,伸缩缝宽度为20mm,开完缝后用密度为20KG的EPS板填塞,离缝口20mm处用建筑结构胶封口,透气孔按保温面积每20*米设一个透气孔,透气孔管径为80-100mm,出口为弯曲状,防止雨水灌入,透气孔管道埋设深度为保温层的三分之二。

  6、施工验收:

  施工完毕以后,按设计要求检查保温层厚度,保温层只允许有正公差不允许有负公差,伸缩缝跟透气孔应该严格按照施工面积埋设,不得少埋或少开。

  验收合格后做屋面处理,一般不上人屋面用20mm厚1:2水泥砂浆找*。上人屋面先用∮6钢筋扎设钢丝网,然后用细石混凝土浇注,厚度应大于40mm。

  八、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的科学化管理,将大大提高施工水*,加快工程进度,搞好材料节约。

  为了使我工地达到市文明施工工地的标准,特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现场成立安全组织,项目经理任组长,现场工长为副组长,并设置安全员,搞好安全交底,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范的安全标准。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菁华5篇)(扩展4)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菁选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外墙保温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20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当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品*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愿共同守信,严格履行,并接受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一、甲方将殷汇农贸市场综合楼工程的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发包给乙方施工。

  1、工程材料采用:外墙外保温采用无机材料玻化微珠,厚度住宅为35、非住宅为45、屋面厚度为50、及外墙防水涂料。

  2、综合单价:外墙保温综合价 54.00元/㎡ 、屋里保温 55.00元/㎡、外墙防水涂料 20 .00元/㎡(均含税金和配套费)

  3、施工面积:外墙面积暂定5000m2、屋面面积暂定1600m2 、外墙涂料5000m2.

  4、工程造价暂定:458000.00元

  二、工期: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第二天即为开工日期,总工期为 60 天。

  三、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质监、设计、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2、外墙保温材料玻化微珠及辅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和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准用证,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外墙施工的涂料、腻子、底料及辅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和相应的产品合格证,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按设计及操作规程要求规定腻子、底料及面漆施工遍数施工。

  4、乙方主动接受甲方和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监督和抽查。

  四、工程量结算:

  按实际施工的竣工面积进行结算。

  五、付款方式:

  外墙保温施工完成后付款 25 %,外墙底漆施工完成后付款 10 %, 面漆施工完成后付款 10%,工程完工后付款 20 %,余额待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规范要求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结算付至95%,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满一年后付清(无息)。

  六、承包范围及内容:

  外墙外保温的供货、运输、施工,外墙涂料包括腻子、底料及面漆施工。甲方负责墙面基层清理完毕,垂直度和*整度偏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负责乙方与总包方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2、甲方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乙方施工的材料质量进行控制。

  3、甲方负责监督乙方严格按照保温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无条件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为止。

  乙方:

  1、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负责本作业区内乙方所有的安全责任;

  3、乙方所有工人内外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4、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因乙方工人而导致发生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登记证书、*几年内承揽工程情况;

  6、乙方应提供有关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工程施工隐蔽资料、等与施工和验收有关资料,同时要满足池州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以使供甲方备案入档,对所有的材料复试及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乙方向总承包方交纳工程结算款 %的.总包服务费。

  8、乙方必须负责本作业区内的其他成品的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10、乙方须负责将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1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和总的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批准后严格按此方案要求执行。

  八、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执行,保修期内由施工原因引起的渗水、脱落、开裂等现象,乙方无条件进行免费维修。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需返工而已超原合同工期,乙方应承担甲方延迟验收的一切损失。

  2、一方不能按合同履行而使合同终止,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十、争议、纠纷解决:

  发生争议、纠纷应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判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和总包方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外墙保温工程和外墙涂料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楼号:______________,*米以图纸面积为准。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包工包料,保温工程和滩涂工程价位为135元/㎡,其中滩涂占30元。

  五、付款方式

  ±0以下材料由甲方提供,给追加人工费。±0以上按每八层结算一次,结工程总造价的60%,其余30%待交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10%为质保金,在交工验收合格后半年之内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工程进度和项目部要求为准。

  七、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除外),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如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延误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水、电、场地到位后等)。

  4、施工当中水、电、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施工单位所进的材料由甲方管理人员认可后便于使用,其中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由市场价格为标准。

  十、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该合同手填部分与文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菁华5篇)(扩展5)

——外墙外保温冬季施工方案(5)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xx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与各有关区**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为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2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以气代煤”完成18000户,“以电代煤”完成1000户,工业企业余热供暖完成1000户。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鼓励对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改造,我市按规划对东城办、南城办及陈区镇部分具备条件的村庄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以电代煤”改造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技术路线,比如:空气源热泵、发热地板、电壁挂炉或电锅炉等方式进行。

  四、支持政策

  晋城市已设立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按每户6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作为跨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或*衡区域差别和应急费用,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我市拿出部分资金对清洁供暖任务完成较快的单位进行奖补。

  (一)在清洁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实施集中供热的,市**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新建一网、二网和换热站建设。

  (二)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气代煤”供暖的,市**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气网建设、燃气炉采购和采暖期燃气补贴。燃气炉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

  (三)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电代煤”供暖的,晋城市**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市**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电供热设施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电费运行补贴,由电力部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相关政策执行。

  (四)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公益单位集体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设施建设改造以乡(镇、办事处)为主,运行管理以部门为主,设施改造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由晋城市、高*市两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一、编制依据

  1、本标段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计划

  3、现行各项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4、分部冬季施工项目

  5、当地的气候条件;

  6、业主、监理单位的相关要求;

  二、编制原则

  1、确保工程质量;

  2、经济合理,冬施增加的费用为最少;

  3、所需的热源和材料有可靠的来源;

  4、方便现场安全、消防管理。

  三、冬季施工迄止时间

  当环境昼夜*均气温(最高和最低的*均值或当地时间6时、14时及21时室外气温的*均值)连续3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则现场施工进入冬季施工。当室外日*均气温连续5天高于5℃时解除冬季施工。

  四、冬季施工项目

  冬季施工的主要项目为桥梁桩基、扩大基础、承台、墩台身;路基挖填方、路基搅拌桩及CFG桩。预计冬季施工时间为12月15日~2月20日,共计65天。

  五、冬季施工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①在入冬前组织专人编制冬季施工方案。方案确定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学*,并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②进入冬季施工前,对现场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工作。

  ③与当地气象台站保持联系,及时接收天气预报,防止寒流突然袭击。

  ④安排专人测施工期间的天气气温,砂浆、砼的温度并作好原始记录。

  2、现场准备

  ①根据实物工程量提前组织有关机具、外加剂和保温材料进场。

  ②采用土工布包裹输送水管道,对各种加热的材料、设备要检查其安全可靠性。

  ③计算变压器容量,接通电源。

  ④工地的临时供水管道做好保温防冻工作。

  ⑤做好冬季施工混凝土、砂浆及掺外加剂的试配试验工作,提出施工配合比。

  3、保温材料准备

  冬季施工保温材料主要为塑料布、棉被、电暖气、火炉

  4、成立冬季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六、冬季施工方法

  1、路基工程

  (1)填筑路堤

  a、施工地段的积雪应在临开工前清除;

  b、冬季施工路堤填料应选用未冻结的砂类土,碎、卵石土,开挖石方的石块透水性良好的土。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应尽量缩短填筑与碾压的间隔时间,已铺土层末压实前,不得中断施工,应保证开挖、运填周转时间小于土的冻结时间。

  c、路堤填筑应按横断面全宽分层填筑,铺土厚度应较常温减薄20%,最大松铺厚度不超过30cm。填料粒径不得大于15cm,且应均匀分布,当气温低于-10℃时,不宜进行回填作业。压实度不得低于正常施工要求。当天所填的土必须当天完成辗压。

  d、冬季施工路堤,应按规范放坡,并保持边坡*直,防止反复冻融,分层剥落。

  e、路堤填筑距至路床1m时辗压密实后停止填筑,待冬季施工期结束后继续施工,施工前应将表面冰雪及冻结的土层清除。

  (2)挖方路堑

  a、当冻土层开挖至未冻土后,应连续作业,分层开挖,中间停顿时间较长时,应在表面覆盖松土保温,避免重复冻融。

  b、对于不能及时防护的土方边坡,开挖后时要预留30cm厚,待到正常施工季节再削去。

  c、土方路堑挖至路床顶面1米时,挖好临时排水沟,停止开挖并在表面覆盖一层松土,待到冬季施工解除后再挖除其余部分。

  d、冬季开挖路堑的弃土要远离路堑边坡坡顶堆放,弃土高度小于3m,弃土坡脚距坡顶距离不小于3m。

  2、桩基工程

  根据当地气温及结合现场桩基桩顶均在原地表2米以下,并预留有1m左右的桩头,桩基混凝土灌注完成后,桩身混凝土不需要做保温处理,既能满足冬季施工温度要求。

  3、扩大基础、承台工程

  扩大基础、承台模板安装完成后,模板四周采用棉被包裹,待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立即用塑料布覆盖后用棉被覆盖保温。达到脱模条件后,立即脱模,并同时回填基坑同时利用塑料布(保湿)、棉被(保温)双层或多层进行覆盖混凝土顶面进行养生。当采用上述措施满足不了冬季施工温度需要时,在基坑上部利用钢管架及篷布搭设封闭式的矩形棚架,棚架内设置4个电暖气或火炉,当使用火炉时应及时将煤烟排除,防止施工人员煤气中毒,确保棚架内温度满足冬季混凝土施工温度要求。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拆除棚架。

  4、墩台身工程

  墩台身模板安装后,利用模板保温套(棉被)包裹模板,确保模板温度在混凝土浇筑前保持在0℃以上,待墩台身混凝土浇筑完成模板拆除后,先采用塑料布(保湿)紧密包裹墩台身全部部位,然后利用棉被(保温)层层包裹形成密封保温层,确保混凝土表层与环境温差不大于15℃。当利用棉被不能满足温度要求时,可采用电热毯结合土工布包裹墩台身,确保温差满足冬季施工温度要求。包裹方式为:塑料布+土工布+电热毯+土工布+塑料布,确保电热毯处于干燥状态。或用彩条布围护脚手架,里面放置火炉升温保暖。以满足冬季施工温度要求。

  5、钢筋工程

  在钢筋工程焊接施工中,当环境温度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钢筋对焊或电弧焊时为钢筋负温焊接,从事钢筋焊接生产的焊工必须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应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焊工的劳动保护,防止发生烧伤、触电及火灾等事故。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应对施焊后的全部接头的外观质量进行自检,并剔除不合格。负温焊接时应调整焊接工艺参数,使焊缝和热影响区缓慢冷却。风力超过四级时,应采取挡风措施。焊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施焊。

  (1)焊前准备

  ①焊接前必须清除钢筋、钢板焊接部位的铁锈、熔渣、油污等;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②钢筋搭接焊宜采用双面焊,若现场条件无法进行双面焊时可采用单面焊。

  ③钢筋应提前运入车间,焊毕后的钢筋应待完全冷却后才能运往室外。

  (2)焊接工艺

  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型式和焊接位置,选择适宜的焊条直径和焊接电流,焊接时,宜采用多层控温施焊工艺,既要防止焊后冷却速度过快,也要防止接头过热。焊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搭焊接时,用两点固定。定位焊缝应离帮条或搭接端部20mm以上。

  ②焊接时,引弧应在搭接钢筋的一端开始,收弧应在搭接钢筋端头上,弧坑应填满。

  ③进行搭接*焊时,第一层焊缝先从中间引弧,再向两端运弧;立焊时先从中间向上方运弧,再从下端向中间运弧。以使接头端部的钢筋达到一定的预热效果。第一层行贩应有足够的熔深,主焊缝与定位焊缝,特别是在定位焊缝的始端与终端,应熔合良好。在以后各层焊缝的焊接时,采取分层控温施焊。

  ④搭接接头的焊缝厚度h应不小于0.3钢筋直径,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b不小于0.7钢筋直径,并不得小于8mm。

  (3)质量验收

  ①抽样:外观检查,应在接头清渣后逐个进行目测或量测。拉伸试验,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中每批切取三个试件进行拉伸试验。

  ②外观检查: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焊缝表面*整,不得有较大的凹陷、焊瘤。接头处不得有裂纹。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的数量和大小以及接头尺寸偏差,不得超过规定的值。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经修整或补强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4)接头注意事项

  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受力钢筋直径30倍的区段范围内(不小于500mm),在同一截面上钢筋焊接接头不得大于同截面钢筋数量的50%,焊接后的接头严禁立即接触冰雪,接头正常冷却后方可运至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6、模板工程

  模板安装前保证模板表面不得有水渍、冰块,施工过程中严禁模板上洒水。混凝土浇筑前应保证模板温度不低于0℃。由于冬季气温较低,砼强度提升较慢,施工时严格控制拆模时间,避免由于拆模较早碰伤砼。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且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时,方可拆模。

  7、混凝土工程

  (1)材料要求:

  ①砂、石料仓采取四周封闭,以防雨雪进入料仓,导致砂、石料等材料结冰,当封闭满足不了温度要求时,可采用棉被覆盖砂石料。

  ②水泥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水泥,应注意其中掺合材料对砼抗冻、抗渗等性能的影响,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砼的水泥最小用量不应少于300kg/m3。

  ③拌合使用的减水剂存放封闭的彩钢房内,如彩钢房温度满足不了要求时,采用电暖气加热的方式确保减水剂室内温度不低于0℃。其余减水剂存放在库房内,防止减水剂上冻失效。

  (2)砼配合比的调整

  ①通过实验确定适当增加水泥用量,提高砼的早期强度。

  ②掺入适量的高效减水剂或早强减水剂(掺量经试验确定)。

  ③在适宜范围内选择较小塌落度。

  (3)砼的搅拌

  ①砼用水根据热工计算所需温度进行加热升温处理,但热水温度必须控制在80℃以内。

  ②砂石料输送仓周围利用彩钢瓦进行封闭,对砂、碎石进行帆布覆盖保温,出机温度不应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③砼搅拌前应先将搅拌机用热水冲洗。

  ④先将砂、石骨料和水拌和,再加水泥,并适当增加搅拌时间,一般控制在2.5min~3.5min。

  (4)砼的运输及浇筑

  ①用混凝土运输车运输砼,缩短运输时间,砼罐车上加防寒棉罩,确保入模时温度不低于10℃;

  ②砼浇筑应选择当天气温较高时段进行浇筑,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及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当环境气温低于-10℃时,应将直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钢筋和金属预埋件加热至正温。混凝土浇筑前应采用帆布或简易棉被对模板进行保温处理,确保混凝土入模时,模板表面温度在0℃之上,防止混凝土入模时粘在模板上。砼浇筑完毕初凝后应立即进行覆盖保温。

  ③当旧混凝土面和外露钢筋(预埋件)暴露在冷空气中时,应对距离新、旧混凝土施工缝1.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在1.0m范围内的外露钢筋(预埋件)覆盖棉被保温防寒处理。

  (5)砼养护

  养护措施十分关键,正确的养护能避免砼产生不必要的温度收缩裂缝和受冻混凝土强度未达到5MPa前,混凝土不得受冻。拆模后砼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差不得大于15℃时。

  养护时注意事项:

  a、测量放线必须掀开保温材料(5℃以上)时,放完线要立即覆盖;在新浇筑砼表面先铺一层塑料薄膜,再严密加盖阻燃毡帘被。对承台、墩身上口保温最薄弱部位先覆盖一层塑料布,再加盖两层小块毡帘被压紧填实、周圈封好。砼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5℃,不能满足该温度条件时,必须立即增加覆盖毡帘被保温。拆模后砼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差大于15℃时,在砼表面,必须继续覆盖毡帘被;在边角等薄弱部位,必须加盖毡帘被并密封严实。

  b、混凝土与环境的温差不得大于15℃。当温差在10℃以上,但低于15℃时,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表面宜采取临时覆盖措施。

  七、冬期混凝土施工热工计算

  为提高混凝土质量,***颁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混凝土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xx]1005号)及相关规范中都对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混凝土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根据热工计算和实际试拌情况确定,混凝土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2)当需要对水进行加热处理时,水的加热温度不宜高于80℃。搅拌时应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热的水,拌匀后再投入水泥;

  3)当加热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将骨料均匀加热,其加热温度不应高于60℃;

  4)搅拌设备宜安装在气温不低于10℃的厂房。

  现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92)将冬期混凝土施工的热工计算情况简述如下:

  据公式可知,需现场实际测量的指标有:

  1、水泥、砂、石、水的实际温度

  2、砂、石的含水率

  3、搅拌机棚内的实际温度

  4、运输时的环境气温

  5、混凝土自运输至浇筑完成的时间(可计为搅拌输送车从搅拌站开始到混凝土入泵后的时间)

  其中,混凝土转运次数一般情况下均取n=1,温度损失系数(采用搅拌输送车,a=0.25)

  用表计算水下混凝土C30为例进行计算(附后)

  以上结果只是在假设的较糟环境下、假设了各种待测数据的基础上计算所得,

  实际施工中的结果应在实际测得各种数据后才能计算的较准确。由以上可知,在较暖的南方把拌合用水加热到40℃就足以满足规范和施工的需要(在石太客运专线非常恶劣的环境下,只把水温提高到50℃即能满足要求)。

  本试验室已做好上述自动计算的表格,使得计算量大大降低,只需输入绿色格内数据即可算出最后结果,实际施工中应根据需要测得以上数据后方能反算出需要加热的水温及确定要不要加热骨料。

  加热拌合用水既简便,水温又容易控制,散热小,加热水所消耗的能量仅为同质量骨料的四分之一,经济合理。因此在需要加热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提升水温。但是水温不能过高,以免水泥发生速凝,影响混凝土耐久性,严重时还能导致堵管。当水温提升较高时还应改变投料顺序,使得热水先与骨料拌合均匀,再投入水泥和矿物掺合料,避免热水与水泥直接接触,导致不良反应发生。

  八、冬季施工测温

  1、冬季施工测温的有关规定

  (1)冬季施工的测温范围

  冬季施工的测温范围:大气温度,水泥、水、砂子、石子等原材料的温度,砼或砂浆棚室内温度,砼或砂浆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砼入模后初始温度和养护温度等。

  (2)测温人员的职责

  a、每天记录大气温度,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b、砼拌合料的温度、砼出罐温度、砼入模温度;

  c、砼养护温度的测量:按要求布置测量温孔,绘制测温孔分布图及编号。按要求测温砼养护初始温度、大气温度等。控制砼养护的初始温度和时间。

  2、冬期施工测温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设专人负责测温工作,并于开始测温前组织培训和交底。

  (2)工具准备

  测温计:测量大气温度和环境温度,采用自动温度计录仪,测原材料温度采用玻璃液体温度计。各种温度计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校验。

  (3)测温孔的设置

  测温孔的布置一般选在温度变化较大、容易散失热量、构件易遭冻结的部位设置。

  3、测温方法和要求

  根据测温点布置图,测温孔可采用预埋内径12mm金属套管制作。注意留孔时进行必要的防护管,以防施工踩(压)实测温孔。

  测温时按测温孔编号顺序进行。温度计插入测温孔后,堵塞住孔口,留置在孔内3~5min,然后迅速从孔中取出,使温度计与视线成水*,仔细读数,并记入测温记录表,同时将测温孔用保温材料按原样覆盖好。

  现场测温安排见下表:

  现场测温安排

  现场测温结束时间:砼达到临界强度,且拆模后砼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差≤15℃、砼的降温速度不超过5℃/h、测温孔的温度和大气温度接*等。

  4、测温管理

  (1)施工现场工长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工程的测温、保温、掺加外加剂等领导工作,每天要看测温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汇报有关领导及技术负责人。

  (2)项目技术人员要每日查询测温、保温、供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助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解决冬施疑难问题。

  (3)施工测温人员在每层或每段停止测温时交一次测温记录,*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报,以便立即采取措施。

  (4)测温人员每天24h都应有人上岗,并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测温人员要分区、项填写并妥善保管。

  (5)测温记录要交给技术人员归档备查。

  九、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及培训

  ①对全体职工定期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结合工程任务在冬季施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②由安全员对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对变换工种及临时参加生产劳动的人中,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③特殊工种(包括:电气、架子、起重、锅炉、焊接、机械、车辆等工种)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持有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④所有工种的都必须有安全员的详细安全措施交底,否则不许施工。

  十、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管理

  ①现场内的各种材料、半成品、砼构件、乙炔瓶、氧气等存放场地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管理。

  ②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霜雪天后要及时清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并应保证消防道路畅通。

  ③将现场的积水或积雪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应使场地造成积水现象而导致因温度过低时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④在砼浇灌前应提前进行模板钢筋和预、埋件检查,清理梁、板内积雪,冰块。

  ⑤施工范围内路面的积雪或冰块予以清除或铺碎石防滑,防止出现因车辆行驶打滑而出现安全事故。

  ⑥使用的脚手架、马道应保证使用安全,攀爬施工人员应赤手进行,人行道铺设防滑木板。

  2、冬期电气安全管理

  ①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③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电闸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

  二、施工部署

  施工部署原则:

  1、围绕工程目标体系,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2、有效的充分利用现场各种资源,为施工生产服务。

  3、紧密结合现场实际条件,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便于施工管理。

  三、技术要求及施工条件

  1、技术要求:

  薄抹面层外保温系统抹面层和饰面尺寸偏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因此,基层的尺寸偏差必须合格。

  基面处理后的标准应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般抹灰的规定。

  2、施工条件:

  (1)保温层的施工应在基层墙体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在保温层施工前,外墙门窗框必须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施工现场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防止成品污染。

  (4)环境温度和基层墙体表面温度均不低于+5℃;风力不大于5级。

  (5)夏季高温时,不宜在强阳光直射下施工;雨天不得施工。

  (6)墙体外保温施工各道程序应根据本规程做出样板,经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施工。

  3、施工步骤:

  (1)基层处理

  (2)翻包的网格布粘贴

  (3)粘贴TPS真金板

  (4)塞缝打磨

  (5)网格布翻包粘贴

  (6)三布四浆(一层窗台以上部分);四布五浆(一层窗台下部分)。

  四、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在进入施工现场半个月内,技术室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实际,认真编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汇总各种型号装饰线尺寸;计算外保温系统配套材料工程量,形成材料分配单;将材料分配单发到厂家订货,按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布置,在开工前两天将TPS真金板、网格布、苯板胶等配套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摆放整齐。

  掌握本方案的指导性、部署性及交底的可操作性,做到互相对应、相互衔接、相互交圈,层次清楚、严谨全面,符合规范,使之真正成为我们施工中可以遵循依靠的指导文件。

  “方案先行、样板引路”是保证工期和质量的法宝,通过方案和样板制订出合理的工序,有效的施工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与工程施工进度配套。

  2、施工工具准备:

  钢锯条或刀锯、打磨TPS真金板的挫子或专用工具、450转/分电动手提搅拌器、电热丝切割器、电动螺丝刀、塑料搅拌桶、冲击钻、电锤、壁纸刀或剪子、2M钢卷尺、2m靠尺、毛刷等。

  3、施工材料准备:

  (1)粘板胶浆,抹面胶浆、按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配料,经试配料满足施工操作性能要求后,方可使用。

  (2)TPS真金板切割:*面使用600MM*600MM定型板,非标准处需要切割时,严格按照节点构造要求采用钢锯条或刀锯切割。

  (3)网格布裁剪:按规定留出必要的搭接长度或重叠部分长度。在施工现场剪裁,剪好的网格布应卷放,保持表面清洁无杂物,不得折叠、受潮、重压、踩踏。

  五、施工工艺

  1、施工程序:

  2、操作工艺:

  (1)基层处理:做TPS真金板墙体外保温系统的墙体应进行墙体抹灰,找*基层,墙面*整度≤4mm、垂直角≤4mm,阴阳角方正。基层表面应*直、坚固、无裂缝及空鼓、无污染或其他有害的材料。落水管、进户管或其他预留洞口,应按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提前施工。

  (2)TPS板粘贴:

  ①用搅拌器或其他工具将粘结剂搅拌均匀,搅拌适度以免出现质量问题。

  ②粘结胶浆应随用随配;干粉粘结剂:水的比例为1:0.23,配制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计量。

  ③粘结胶浆随配随用,正常施工条件下,最好在1个半小时内用完;炎热天气最好在1个小时内用完。

  ④贴TPS板前应先挂好垂直线、水*线。若墙面太干,应撒水湿润,表干后,才能进行苯板粘贴施工。

  ⑤ TPS板宜自下而上粘贴,应保证粘贴后的TPS板面不淋雨、不污染、不损坏。上、下两层必须错缝粘贴,错缝长度不小于1/3板长,阴、阳角处咬槎搭接。

  ⑥在TPS板上满打粘板胶浆,厚度为8mm;

  ⑦门窗洞口、勒角、变形缝、女儿墙等粘TPS板尽端,在TPS板对应部位满打粘板胶浆,带宽60mm左右,厚度10mm,再在TPS板余下部分砂浆点粘。经压实厚度至3mm时与墙体粘结面积不低于TPS板的50%;

  ⑧粘贴TPS板时,TPS板上的各胶浆面与墙面应同时接触,双手用力均匀上下、左右呈椭圆形揉动5—7次,使胶浆与基层墙体粘牢。

  ⑨阳台、雨篷、女儿墙、屋面挑檐下部分及散水处粘贴时,应预留5mm缝隙,以利网格布嵌入。网格布必须在TPS板粘贴24小时以后进行施工,并保证先安排朝阳面抹布工序,雨篷、勒角、变形缝粘贴时,应做翻包处理,在TPS板粘贴得尽端处,将宽度300mm—500mm(视TPS板厚度而定)的标准网格布与墙面预先粘结,粘结宽度为70mm,TPS板压在已粘贴的网格布上,尽端剩余的网格布翻包粘在TPS板的另一面。

  (3)粘贴TPS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 TPS板的接缝应紧密、*齐;

  ② TPS板边需翻包网格布时,允许在TPS板侧面涂抹粘结砂浆,其他情况下均不得在TPS板侧面涂抹粘结砂浆,或挤入粘结砂浆(包括嵌缝用的长板条);

  ③先从门窗洞口粘贴TPS板,切割板块放在中间,粘贴时挤出侧面的砂浆应清除干净。

  (4)固定件

  ①待聚苯板粘贴牢固,一般在24小时内安装固定件,按设计要求的位置用冲击钻钻孔,锚固深度为≥90mm,钻孔深度≥ 100mm。

  ②固定件个数:

  按工程部要求,射钉的个数为每块板4个.

  ③固定件加密:阳角、檐口下、门窗洞口四周应加密,距基层边缘不小于60mm,间距不大于300 mm。

  ④自攻螺丝应拧紧并将工程塑料膨胀钉的帽子与TPS板表面齐*或略拧入一些,确保膨胀钉尾部回拧使之与基层充分锚固。

  (5)塞缝、打磨:

  ①对下料尺寸偏差或切割等原因造成的大于2mm的板缝,应用TPS板裁成合适的小片塞实磨*。基层上粘贴的TPS板,板与板之间缝隙不得大于2mm,板面垂直、*整,允许偏差不超过4mm,板面高低槎不得超过1.5mm,铺贴时挤出板侧的胶浆应用灰刀清除干净。

  ② TPS板粘贴一定面积后,用2m靠尺进行检查*整度,*整度严格控制在4mm以内,为下一道工序作好准备。TPS板粘贴24小时后,对TPS板表面不*整处用铁锉子磨*,然后对整个墙面打磨一遍。打磨时散落的TPS板屑应清理干净。

  ③打磨时必须做轻柔的圆周运动。

  (6)网格布的粘贴:

  ①涂抹第一遍抹面胶浆时,应保持TPS板面干燥,清除板面的杂物。在TPS板表面涂抹抹面胶浆,所抹面积应略大于网格布的长或宽,厚度为2mm,将第一层网格布的凹面朝向墙面,从中央向四周展*,使网格布嵌入抹面胶浆中,网格布不应皱折、虚粘;再在其上面抹一层抹面胶浆,厚度1.5mm,将第二层网格布置于其上,第三层网格布置于第二层上,网格布的凹面朝向墙面,从中央向四周展*,使网格布嵌入抹面胶浆中,网格布不应皱折、虚粘;待表干后涂抹一道1.0mm厚的粘结砂浆罩面拉毛,网格布不应外露。

  ②按预先需要长度,宽度从整卷网格布上剪下网片,留出必要的搭接长度或重叠部分的长度。网格布周边搭接长度不得小于80mm.在切断的部位,应采用补网搭接,两侧搭接长度各不得小于80mm.

  ③若门窗框外皮与基层墙体表面距离大于等于50mm,网格布于基层墙体粘贴。若小于50mm需做翻包处理。门窗洞口四角处,加盖一块200mm×300mm标准网格布,与窗角*分线成90?角设置,贴在加强层的外侧:在阴角处加盖一块200mm长,宽度为适合门窗洞口宽度的标准网格布,贴在最外侧。

  ④建筑物阳角应做加强层,具体见下图。

  ⑤ 网格布粘完后应防止雨淋和撞击。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应采取保护措施,上料口部位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发生表面损坏或污染必须立即处理。粘贴网格布时,每层网格布与网格布之间必须涂抹粘结胶浆。网格布自上而下施抹。

  (7)抹面胶浆

  抹完底层胶浆,压入网格布后待砂浆干至不粘手时,抹面层胶浆,抹灰厚度以盖住网格布为准,约1mm左右。使砂浆保护层总厚度约3.5±mm0.5左右。

  (8)修理过程:

  ①用工具刀将损坏处周边表面切除,露出一块大于损坏处面积的洁净TPS板区域。使用盘式砂轮打磨机将该区域磨至网格布裸露,区域大小为损坏处周边外扩70mm.

  ②将损坏处TPS板切除,将墙面上的粘结砂浆清除干净,切口四周EPS板必须打磨*整。预切一块TPS板并打磨边缘部分,使之与切口处吻合。

  ③在TPS板背面满涂5mm厚粘结砂浆,将TPS板塞入切口,粘在墙面上。切割网格布,其大小应能覆盖整个切口区域并与原有的网格布周边搭接至少70mm。

  ④用粘胶带盖住周边未损坏的部位,防止在施工时受损。将TPS板表面及周边涂抹粘结砂浆,施抹网格布,使之不外露、压*。

  ⑤用湿毛刷将新、旧网格布接茬处刷*。粘结砂浆完全终凝后,修复表面。

  (9)抹面胶浆

  抹完底层胶浆,压入网格布后待胶干至不粘手时,抹面层胶浆,抹灰厚度以盖住网格布为准,约1mm左右。使砂浆保护层总厚度约3.5±mm0.5左右。

  (10)装饰线安装:

  装饰线凸出墙面时,TPS板粘后,再标好装饰线位置,粘贴装饰线,装饰线表面粘贴标准网格布,每侧留出100mm。墙面粘贴的网格布覆盖在装饰线网格布上。

  六、细部节点构造做法说明:

  1、挂基准线

  (1)在建筑物外墙大角(阴角、阳角)、标准窗口、飘窗、阳台的阴阳角及其他必要处挂出垂直基准控制线,弹出水*控制基线,要求为通线;施工完成后也不撤,以做为检查、验收使用。

  (2)标准窗、阳台、飘窗下口等装饰线条,施工过程中挂水*通线。以控制苯板粘贴的垂直度和*整度。

  2、主墙面

  主墙角网格布翻包,每边不小于200mm;转角处TPS板应错接,交叉铺板

  七、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1)雨季贴苯板时,需将保温板与基层墙体的缝隙用胶浆抹严,严禁檐口、水漏口处的雨水顺墙进入保温层,而影响粘结强度。

  (2)雨后施工,雨水浇过的墙体和TPS板,需待凉干后方可施工。

  (3)抹面时如遇雨季需有防雨覆盖措施,可用雨布搭设在脚手架上,进行保护,已浇过的保温层雨后应及时刮掉,重新处理。

  (4)雨季施工应加强安全措施,防止板滑发生事故。

  八、质量验收标准:

  1、墙面的水泥砂浆与墙面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等缺陷。

  2、TPS板必须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与水泥砂浆面层粘结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

  3、网格布应横向铺设压贴密实,不能有空鼓、皱折、翘曲、外露等现象。

  4、粘结胶浆面层必须全部遮盖网格布,不得有肉眼可分辨的网印,厚度不能大于5mm.

  5、允许偏差:表面*整4mm、垂直度4mm、阴阳角垂直4mm、阴阳角方正4mm、接缝高差1.5mm、接缝宽度<2mm.

  九、成品保护措施:

  1、TPS板在表面裸露的情况下极易因直射阳光和风化作用而粉化,粉化界面将严重影响抹面砂浆与聚苯板的粘结;故粘贴完毕的EPS板不宜长时间裸露。

  2、凡粘贴完的板面应防止污染、撞击、踩踏(窗口)。

  3、由于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影响工程进展,增加额外费用,

  4、工序交接检要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十、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先检查吊栏和保险绳是否牢固可靠。

  2、吊栏上的人数和材料均不得过多和集中,且不得超过160kg/m2的规定荷载。

  3、应避免垂直交叉作业,在工作面的下方,不得安排其他作业,以防坠物伤人。

  4、在吊栏上操作时,所用工具材料搁置稳妥,以免掉落伤人。

  20xx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xx年—20xx年),到20xx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xx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

  (三)建设智慧供热*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20xx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台项目按照20xx元/万*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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