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

首页 / 合同范本 / | 2023-03-02 00:00:00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供货数量:

  2.4浇注方式: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预计数量

  3.1混凝土价格序号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元)预计数量金额(元)以送货单送货数量为准,按计算,备注若工程设计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抗渗剂、膨胀剂等外加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增加材料费元。

  3.2泵送费:以上表中单价不含泵送费;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车泵加价元,地泵加价元。

  3.3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以下):汽车泵出场费元次;地泵出场费元次。

  3.4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

  乙方配送润管砂浆,砂浆费按照供货混凝土价格收取。

  3.5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运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车,按车收取。

  运输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运费按20元,超出15公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运费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100元小时。

  3.7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90(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为计算单位。

  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14902-20标准为%),按14902-20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5.2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和支付货款:

  ①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本合同内货款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货之前,乙方将当期或当次应付货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足额缴至甲方财务人员处(以甲方银行进账单或财务收据日期为准),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乙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送货、交货。

  乙方应当提前小时向甲方下达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且应当在下达供货计划前足额付清货款。

  在乙方货款没有到账之前,甲方有权拒绝送货。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或给甲方准备时间不够小时的,甲方可以相应延迟送货时间,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月结。

  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____日为对账结算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或转入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按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____日,甲方可以暂停供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预付款结算。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货之前一次性预付货款万元,该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处(注:预付货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万_____元整)。

  甲方根据供货数量相应扣除乙方预付货款金额,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低于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不足万元时,甲方有权停止送货,待乙方补足预付货款存量金额至万元或以上时,甲方再重新送货。

  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乙方预付货款扣除应付货款还有剩余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

  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甲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度必须保证

  4.2米以上,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即完成对合同标的交付。

  甲方应自行雇请人员按照正常时间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时组织浇注和振捣及抹*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时组织浇捣,提前拆模引发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5甲方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6甲方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作混凝土试件和提供标准养护。

  6.7当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并在运输单上签字。

  6.8润管砂浆不得当混凝土使用和浇注到工程结构中,因私自浇注到工程结构中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浇注时,不同强度等级的转换由甲方负责,并指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入模地点及时间。

  6.9甲方承诺本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全部使用乙方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10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清混凝土货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3乙方应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单。

  7.4乙方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5因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违约与索赔

  8.1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出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违约与索赔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后,必须履行本合同。

  若单方面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万元(元)。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后,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手写和更改无效。

  买受方凡采取现金支付的,由出卖方出具盖有出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买受方的付款凭证;买受方凡采取转帐支票支付的,买受方应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为“”或本合同个人账户,且以款到出卖方账户为凭据。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一份,甲方已签收。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2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预拌混凝土标记产品编号塌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浇筑部位、方式及特殊要求泵送合同总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货款:

  1.100%预付。

  2.全部货款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当月所供砼款于当月月底前100%付清。

  4.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类推,全部余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5.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余款%自该批供货首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6.以m3为一付款单位,供完即付100%货款,不足m3最迟自该批供货首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其它机构,另行约定)

  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2份,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合同货款的计算:合同货款总额=(签收数量×单价)。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3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4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5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预订总数量立方米、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元。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1。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供应量结算。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按施工图计算量进行复核时,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损耗。其误差应不超过±2%。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结算:

  1、按批量进行结算,在每批量供应完成后的日内进行结算。

2、按月供应量进行结算,在每月日进行结算。办理结算手续的时间应不超过三日。

  四、价格结算。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在供应量结算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之一第款确定:

  1、商品混凝土供应当月,参考武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导价格进行结算。

  2、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未超过%,按照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按超过部分的单价计取税金后与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之和确定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五、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六、支付货款。在办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手续前,甲方将不低于合同预订总价款25%的预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帐户;每一次价格结算完成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成或工程结构封顶后的月内付清。

  七、责任和义务。(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混凝土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购货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5‰0违约金。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后,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甲方仍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第款方式解决:

  ⑴.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6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每增加_________,价格增加_________元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____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_________元方普通膨涨剂加_________个百分点增加_________元方_________泵送加_________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

  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_________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_______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_________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____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____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_____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_________,即付至已供砼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后按月结70_________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_________%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_________%,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_________%,佘款_________%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

  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表准版%,每次抽查_________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7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8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供货内容:重庆**碑威__酒店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层呆料施工。

  二、地点:____区**碑上小较场。

  三、泡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单价清单详见下表:泡沫混凝土供应订货清单说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2、订购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括原材料采购、泡沫混凝土搅拌、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泵送至施工面摊铺、振捣、*整的价格,且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32.5水泥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格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按双方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办完结算,结算书签字后,5天内支付决算工程的全款。以上款项支付均以转账结算,乙方按实际计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

  五、质量和验收标准:按照《____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50502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7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现场验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对数量和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交货时。

  六、双方责任:

  1、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泡沫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输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整、畅通,坚实,警示标志明显。

  3、甲方应填写“泡沫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3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甲方严禁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特殊情况,甲方要采用其他厂家同类产品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或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好生产,并按甲方的计划时间、交货地点、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否则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发票,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必须持有____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____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泡沫混凝土,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供货厂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发生的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系因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及时付款,乙方应给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体延期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供需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乙方违约,按《民法典》执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0

  买方(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

  4、交货地点:________

  5、运距:________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

  5)、《预拌混凝土》(GB1490

  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

  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____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____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____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

  (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

  第四条第2款第

  (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按

  第四条第2款第

  (2)项本合同规定处理。

  (4)其他:

  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种方式解决:

  (1)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

  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陆份,甲方________肆份,乙方________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北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_____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_____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_____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_____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

  项目

  混凝土强度等级

  计划数量(立方米)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质量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元/m3)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3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4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条款、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文件、电子邮件、传真文件等。

  第二条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供货数量:

  2.4 浇注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预计数量

  3.1混凝土价格

序号

普通混凝土

强度等级

单价

(元/ m3)

预计数量

(m3)

金额

(元)

1

C25


m3

以送货单

送货数量为准

按实计算

2

C30


3

C35


4

C40


5

C45


6

C50


备注

若工程设计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抗渗剂、膨胀剂等外加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增加材料费元/ m3。

  3.2泵送费:以上表中单价不含泵送费;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车泵加价 元/ m3,地泵加价 元/ m3。

  3.3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100m3以下):汽车泵出场费 元/次;地泵出场费 元/次。

  3.4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乙方配送润管砂浆,砂浆费按照供货混凝土价格收取。

  3.5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8 m3/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运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8 m3/车,按8 m3/车收取。运输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运费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运费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100元/小时。

  3.7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90min(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

  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计算单位。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GB/T14902-20xx标准为±3%),按GB/T14902-20xx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5.2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和支付货款:

  ①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本合同内货款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货之前,乙方将当期或当次应付货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足额缴至甲方财务人员处(以甲方银行进账单或财务收据日期为准),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乙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送货、交货。

  乙方应当提前 小时向甲方下达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且应当在下达供货计划前足额付清货款。在乙方货款没有到账之前,甲方有权拒绝送货。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或给甲方准备时间不够 小时的',甲方可以相应延迟送货时间,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月结。

  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25-28日为对账结算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或转入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按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15日,甲方可以暂停供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预付款结算。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货之前一次性预付货款 万元,该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处(注:预付货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根据供货数量相应扣除乙方预付货款金额,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低于 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不足 万元时,甲方有权停止送货,待乙方补足预付货款存量金额至 万元或以上时,甲方再重新送货。

  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乙方预付货款扣除应付货款还有剩余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甲方免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度必须保证4.2米以上,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即完成对合同标的交付。甲方应自行雇请人员按照正常时间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时组织浇注和振捣及抹*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时组织浇捣,提前拆模引发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5甲方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6甲方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作混凝土试件和提供标准养护。

  6.7当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并在运输单上签字。

  6.8润管砂浆不得当混凝土使用和浇注到工程结构中,因私自浇注到工程结构中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浇注时,不同强度等级的转换由甲方负责,并指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入模地点及时间。

  6.9甲方承诺本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全部使用乙方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10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清混凝土货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3乙方应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单。

  7.4乙方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5因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违约与索赔

  8.1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出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违约与索赔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后,必须履行本合同。若单方面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 元)。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后,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手写和更改无效。买受方凡采取现金支付的,由出卖方出具盖有出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买受方的付款凭证;买受方凡采取转帐支票支付的,买受方应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为“ ”或本合同个人账户,且以款到出卖方账户为凭据。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一份,甲方已签收。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现场收货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5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阅读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1)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2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3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

  规格

  粉/液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计

  价款总计: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

  第三条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5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每增加_________,价格增加_________元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____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_________元方普通膨涨剂加_________个百分点增加_________元方_________泵送加_________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

  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_________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_______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_________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____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____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_____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_________,即付至已供砼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后按月结70_________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_________%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_________%,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_________%,佘款_________%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

  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表准版%,每次抽查_________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6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7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条款、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文件、电子邮件、传真文件等。

  第二条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供货数量:

  2.4 浇注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预计数量

  3.1混凝土价格

序号

普通混凝土

强度等级

单价

(元/ m3)

预计数量

(m3)

金额

(元)

1

C25


m3

以送货单

送货数量为准

按实计算

2

C30


3

C35


4

C40


5

C45


6

C50


备注

若工程设计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抗渗剂、膨胀剂等外加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增加材料费元/ m3。

  3.2泵送费:以上表中单价不含泵送费;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车泵加价 元/ m3,地泵加价 元/ m3。

  3.3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100m3以下):汽车泵出场费 元/次;地泵出场费 元/次。

  3.4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乙方配送润管砂浆,砂浆费按照供货混凝土价格收取。

  3.5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8 m3/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运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8 m3/车,按8 m3/车收取。运输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运费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运费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100元/小时。

  3.7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90min(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

  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计算单位。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GB/T14902-20xx标准为±3%),按GB/T14902-20xx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5.2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和支付货款:

  ①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本合同内货款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货之前,乙方将当期或当次应付货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足额缴至甲方财务人员处(以甲方银行进账单或财务收据日期为准),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乙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送货、交货。

  乙方应当提前 小时向甲方下达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且应当在下达供货计划前足额付清货款。在乙方货款没有到账之前,甲方有权拒绝送货。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或给甲方准备时间不够 小时的,甲方可以相应延迟送货时间,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月结。

  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25-28日为对账结算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或转入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按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15日,甲方可以暂停供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预付款结算。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货之前一次性预付货款 万元,该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处(注:预付货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根据供货数量相应扣除乙方预付货款金额,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低于 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不足 万元时,甲方有权停止送货,待乙方补足预付货款存量金额至 万元或以上时,甲方再重新送货。

  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乙方预付货款扣除应付货款还有剩余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甲方免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度必须保证4.2米以上,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即完成对合同标的'交付。甲方应自行雇请人员按照正常时间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时组织浇注和振捣及抹*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时组织浇捣,提前拆模引发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5甲方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6甲方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作混凝土试件和提供标准养护。

  6.7当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并在运输单上签字。

  6.8润管砂浆不得当混凝土使用和浇注到工程结构中,因私自浇注到工程结构中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浇注时,不同强度等级的转换由甲方负责,并指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入模地点及时间。

  6.9甲方承诺本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全部使用乙方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10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清混凝土货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3乙方应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单。

  7.4乙方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5因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违约与索赔

  8.1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出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违约与索赔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后,必须履行本合同。若单方面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 元)。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后,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手写和更改无效。买受方凡采取现金支付的,由出卖方出具盖有出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买受方的付款凭证;买受方凡采取转帐支票支付的,买受方应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为“ ”或本合同个人账户,且以款到出卖方账户为凭据。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一份,甲方已签收。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现场收货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_____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强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数量(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

  浇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坍落度: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种: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品种: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价(元/m3):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地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费:_________________

  冬施期冬施费: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2)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条款、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文件、电子邮件、传真文件等。

  第二条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供货数量:

  2.4 浇注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预计数量

  3.1混凝土价格

序号

普通混凝土

强度等级

单价

(元/ m3)

预计数量

(m3)

金额

(元)

1

C25


m3

以送货单

送货数量为准

按实计算

2

C30


3

C35


4

C40


5

C45


6

C50


备注

若工程设计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抗渗剂、膨胀剂等外加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增加材料费元/ m3。

  3.2泵送费:以上表中单价不含泵送费;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车泵加价 元/ m3,地泵加价 元/ m3。

  3.3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100m3以下):汽车泵出场费 元/次;地泵出场费 元/次。

  3.4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乙方配送润管砂浆,砂浆费按照供货混凝土价格收取。

  3.5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8 m3/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运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8 m3/车,按8 m3/车收取。运输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运费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运费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100元/小时。

  3.7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90min(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

  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计算单位。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GB/T14902-20xx标准为±3%),按GB/T14902-20xx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5.2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和支付货款:

  ①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本合同内货款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货之前,乙方将当期或当次应付货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足额缴至甲方财务人员处(以甲方银行进账单或财务收据日期为准),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乙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送货、交货。

  乙方应当提前 小时向甲方下达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且应当在下达供货计划前足额付清货款。在乙方货款没有到账之前,甲方有权拒绝送货。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或给甲方准备时间不够 小时的,甲方可以相应延迟送货时间,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月结。

  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25-28日为对账结算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或转入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按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15日,甲方可以暂停供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预付款结算。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货之前一次性预付货款 万元,该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处(注:预付货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根据供货数量相应扣除乙方预付货款金额,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低于 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不足 万元时,甲方有权停止送货,待乙方补足预付货款存量金额至 万元或以上时,甲方再重新送货。

  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乙方预付货款扣除应付货款还有剩余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甲方免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度必须保证4.2米以上,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即完成对合同标的交付。甲方应自行雇请人员按照正常时间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时组织浇注和振捣及抹*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时组织浇捣,提前拆模引发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5甲方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6甲方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作混凝土试件和提供标准养护。

  6.7当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并在运输单上签字。

  6.8润管砂浆不得当混凝土使用和浇注到工程结构中,因私自浇注到工程结构中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浇注时,不同强度等级的转换由甲方负责,并指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入模地点及时间。

  6.9甲方承诺本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全部使用乙方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10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清混凝土货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3乙方应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单。

  7.4乙方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5因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违约与索赔

  8.1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出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违约与索赔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后,必须履行本合同。若单方面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 元)。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后,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手写和更改无效。买受方凡采取现金支付的,由出卖方出具盖有出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买受方的付款凭证;买受方凡采取转帐支票支付的,买受方应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为“ ”或本合同个人账户,且以款到出卖方账户为凭据。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一份,甲方已签收。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现场收货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2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4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5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每增加_________,价格增加_________元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____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_________元方普通膨涨剂加_________个百分点增加_________元方_________泵送加_________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

  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_________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_______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_________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____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____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_____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_________,即付至已供砼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后按月结70_________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_________%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_________%,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_________%,佘款_________%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

  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表准版%,每次抽查_________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

  规格

  粉/液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计

  价款总计: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

  第三条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_____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强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数量(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

  浇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坍落度: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种: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品种: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价(元/m3):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地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费:_________________

  冬施期冬施费: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8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9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3)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2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3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4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_____________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_______立方米,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______________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______________立方米,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_______立方米按240.00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5

  买方(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

  4、交货地点:________

  5、运距:________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

  5)、《预拌混凝土》(GB1490

  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

  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____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____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____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

  (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

  第四条第2款第

  (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按

  第四条第2款第

  (2)项本合同规定处理。

  (4)其他:

  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种方式解决:

  (1)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

  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陆份,甲方________肆份,乙方________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北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6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7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供货内容:重庆**碑威__酒店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层呆料施工。

  二、地点:____区**碑上小较场。

  三、泡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单价清单详见下表:泡沫混凝土供应订货清单说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2、订购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括原材料采购、泡沫混凝土搅拌、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泵送至施工面摊铺、振捣、*整的价格,且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32.5水泥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格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按双方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办完结算,结算书签字后,5天内支付决算工程的全款。以上款项支付均以转账结算,乙方按实际计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

  五、质量和验收标准:按照《____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50502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7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现场验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对数量和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交货时。

  六、双方责任:

  1、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泡沫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输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整、畅通,坚实,警示标志明显。

  3、甲方应填写“泡沫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3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甲方严禁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特殊情况,甲方要采用其他厂家同类产品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或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好生产,并按甲方的计划时间、交货地点、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否则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发票,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必须持有____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____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泡沫混凝土,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供货厂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发生的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系因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及时付款,乙方应给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体延期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供需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乙方违约,按《民法典》执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0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每增加_________,价格增加_________元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____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_________元方普通膨涨剂加_________个百分点增加_________元方_________泵送加_________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

  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_________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_______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_________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____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____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_____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_________,即付至已供砼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后按月结70_________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_________%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_________%,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_________%,佘款_________%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

  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表准版%,每次抽查_________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1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预拌混凝土标记产品编号塌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浇筑部位、方式及特殊要求泵送合同总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货款:

  1.100%预付。

  2.全部货款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当月所供砼款于当月月底前100%付清。

  4.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类推,全部余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5.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余款%自该批供货首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6.以m3为一付款单位,供完即付100%货款,不足m3最迟自该批供货首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其它机构,另行约定)

  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2份,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合同货款的计算:合同货款总额=(签收数量×单价)。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_____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_____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_____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_____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

  项目

  混凝土强度等级

  计划数量(立方米)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质量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元/m3)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3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4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供货数量:

  2.4浇注方式: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预计数量

  3.1混凝土价格序号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元)预计数量金额(元)以送货单送货数量为准,按计算,备注若工程设计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抗渗剂、膨胀剂等外加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增加材料费元。

  3.2泵送费:以上表中单价不含泵送费;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车泵加价元,地泵加价元。

  3.3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以下):汽车泵出场费元次;地泵出场费元次。

  3.4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

  乙方配送润管砂浆,砂浆费按照供货混凝土价格收取。

  3.5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运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车,按车收取。

  运输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运费按20元,超出15公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运费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100元小时。

  3.7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90(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为计算单位。

  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14902-20标准为%),按14902-20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5.2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和支付货款:

  ①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本合同内货款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货之前,乙方将当期或当次应付货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足额缴至甲方财务人员处(以甲方银行进账单或财务收据日期为准),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乙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送货、交货。

  乙方应当提前小时向甲方下达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且应当在下达供货计划前足额付清货款。

  在乙方货款没有到账之前,甲方有权拒绝送货。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或给甲方准备时间不够小时的,甲方可以相应延迟送货时间,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月结。

  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____日为对账结算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或转入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按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____日,甲方可以暂停供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预付款结算。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货之前一次性预付货款万元,该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处(注:预付货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万_____元整)。

  甲方根据供货数量相应扣除乙方预付货款金额,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低于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不足万元时,甲方有权停止送货,待乙方补足预付货款存量金额至万元或以上时,甲方再重新送货。

  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乙方预付货款扣除应付货款还有剩余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

  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甲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度必须保证

  4.2米以上,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即完成对合同标的交付。

  甲方应自行雇请人员按照正常时间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时组织浇注和振捣及抹*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时组织浇捣,提前拆模引发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5甲方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6甲方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作混凝土试件和提供标准养护。

  6.7当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并在运输单上签字。

  6.8润管砂浆不得当混凝土使用和浇注到工程结构中,因私自浇注到工程结构中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浇注时,不同强度等级的转换由甲方负责,并指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入模地点及时间。

  6.9甲方承诺本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全部使用乙方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10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清混凝土货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3乙方应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单。

  7.4乙方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5因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违约与索赔

  8.1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出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违约与索赔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后,必须履行本合同。

  若单方面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万元(元)。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后,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手写和更改无效。

  买受方凡采取现金支付的,由出卖方出具盖有出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买受方的付款凭证;买受方凡采取转帐支票支付的,买受方应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为“”或本合同个人账户,且以款到出卖方账户为凭据。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一份,甲方已签收。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5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预订总数量立方米、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元。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1。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供应量结算。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按施工图计算量进行复核时,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损耗。其误差应不超过±2%。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结算:

  1、按批量进行结算,在每批量供应完成后的日内进行结算。

2、按月供应量进行结算,在每月日进行结算。办理结算手续的时间应不超过三日。

  四、价格结算。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在供应量结算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之一第款确定:

  1、商品混凝土供应当月,参考武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导价格进行结算。

  2、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未超过%,按照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按超过部分的单价计取税金后与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之和确定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五、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六、支付货款。在办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手续前,甲方将不低于合同预订总价款25%的预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帐户;每一次价格结算完成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成或工程结构封顶后的月内付清。

  七、责任和义务。(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混凝土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购货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5‰0违约金。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后,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甲方仍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第款方式解决:

  ⑴.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4)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菁华5篇)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甲乙双方关于买卖商品混凝土之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昆山建颖商务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科技广场北侧

  三、供应混凝土量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算,计算混凝土数量:

  以过磅方式进行计算混凝土立方数,标准以混凝土标号每立方标准重量为准。

  四、供货期:自本工程开工时间至竣工验收完成。

  五、混凝土价格:乙方按照苏州市每月发布的混凝土材料信息统一下浮18%作为本月混凝土结算价格,不同标号的混凝土价格应作相应的调整(例C15、C20、C25、C30、C35、C40、C45、C50)。补充说明:1、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件已含税;2、泵送费按照实际用量每立方10元;3、以下添加剂以实际用量为准,抗渗P6每立方6元、抗渗P8每立方8元、防冻剂每立方10元、细石每立方10元;4、其他: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价已含运输费;5、混凝土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回弹费用等一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进行回弹检测项目,若回弹不通过,对甲方已完成的工程需要进行加固或增加其他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工程期限拖延导致甲方相应损失及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提供混凝土试块测试报告、混凝土资料等相关资料。

  六、供货量的确认

  1、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均欠量大于2%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10倍数额标准对所有和甲方发生的供货数量进行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江苏省或苏州市或昆山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混凝土质量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并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混凝土行业部门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以高标准执行。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或大体积或特殊预拌混凝

  土浇筑,甲方应在5天前),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理检查混凝土数量手续,并安排卸料。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和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服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或者相关标准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货款前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一切相关资料。未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备案或其他相关事宜的,甲方有权扣留货款。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向业主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乙方拒绝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乙方以该批次混凝土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7、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人员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乙方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8、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人员造成甲方机械设备、工程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乙方逾期未与甲方进行结算的,视为放弃结算。

  2、支付方式:1、甲方在本工程基础结束,收到业主工程款7天内,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50%货款;2、主体工程施工时,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支付货款的50%货款数额;3、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70%货款其中扣除已支付货款数额;4、剩余货款在竣工验收结束6~8月一次性全部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2、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按甲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未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乙方公司的原因导致混凝土无法正常供应)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乙方所属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发生争执以及与甲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的时间,逾期供货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逾期供货导致甲方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超过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30分钟以上视为逾期供货)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8、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相关赔偿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壹份。

  2、本协议为商品混凝土买卖协议,与其他协议相抵触的,以该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5)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8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3.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4乙方应按供货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配合甲方随机抽查;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3.5乙方应按计划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6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及浇筑部位、发车时间、本车数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或委托人签收,作为结算凭证及付款依据。

  3.7乙方应按约定(计划)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与甲方共同协商,合理安排路线、停车地点。

  3.8在混凝土运输、浇筑过程中,运输车、输送泵发生故障,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至现场排除故障,或另行调配相应的设备,保证混凝土正常供应。

  3.9在混凝土供应期间,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其它约定条款

  4.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4.2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属于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应按事故等级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预拌混凝土主管部门。

  4.3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乙方应在甲方的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结算的资料,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4.4甲乙双方有协议,甲方供应部分原材料(水泥、外加剂、纤维等)时,甲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将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

  4.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应妥善使用、清洁及保养,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发货单的签收人名单或加盖印鉴样本。

  4.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5.1甲方对乙方的要求见《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附件一)。

  5.2预拌混凝土计价方法:

  双方商定具体价格见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供应价格应以南京市建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在签订本合同前发布的“南京地区预拌混凝土指导价”为依据确定合同价。

  5.3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

  ①按甲方或委托人签收的发货单数量计量,甲方可随时派人抽检,并按抽检车次或验磅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

  ②甲乙双方约定结算期限: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完成的预拌混凝土的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核实完乙方月度已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最后一批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后,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③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结算,按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结算,结算结果无效。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货款支付的依据。

  5.4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①合同正式成立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备料款_______元。

  ②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货款的_______%。

  ③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立方量后_______日内(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④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已供混凝土货款。

  ⑤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违约行为及处理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条款

  7.1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

  7.2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采取的试样,是判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7.3预拌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

  第八条 争议解决条款

  8.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8.2如仍没解决,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条款

  9.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3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以上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工作、履行合同的重要方式,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9.4本合同甲、乙双方共签订_______份数。

  其中:甲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含以下附件:

  ①附件一: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②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表;

  ③附件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有效文件。

  1)混凝土浇筑通知书

  2)混凝土发货验收单

  3)甲乙双方混凝土数量及价款结算单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字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公)证单位:_____(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订货

  (一)订货要求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____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_____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_____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_____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_____方式,请注明具体_____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供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需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_____________

  一般情况:

  约定事项 甲方指定专人签收乙方发货单,此人必须是经甲方授权委托的,并交委托书壹份给乙方保存。

  二、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确认并签字的供砼小票_____________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三天确认供应量,必须在每月 日确认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三、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有权解除合同,及时告知____________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 m3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制、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7.其它要求: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向砼中加水。甲方试块制作不密实,试模尺寸不标准,养护不及时而引起砼强度检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4.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理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比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等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按__________计算;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直接损失。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________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也可向供应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预拌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___________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主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依据________________,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___________%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有关管理部门查验并存档。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备案存档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_________

  2.2 交货地址:_________

  2.3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浇筑主要部位

  混凝土标号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非泵送价

  泵送价

  合计方量: M3

  合计货款金额(暂定):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上述价格均含运费。

  (2)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及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_________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方式: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体积)计算。

  (1)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

  (2)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甲方应在浇筑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按现行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核算混凝土方量。复核中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甲方还必须承担2% 的综合损耗。

  (3)因涨模、跑料、多要等施工原因损失的混凝土应按实计算;

  (4)无法按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的(如混凝土砂浆、垫层、基础桩、

  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等)混凝土应直接以运输车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6)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菁选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注方式:

  详细地址:

  一、合同日期--

  二、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方(且供应时间不超过2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7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60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五、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专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尽量不以电话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误造成混凝土供应错误.)其内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详细浇筑部位、浇筑时间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并在次日供应时间前1小时再次与乙方电话确认,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车到达现场。

  (2)双方有义务对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当遇有对施工及工程质量不利的天气因素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如甲方不予采纳,因天气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如甲方单次浇筑方量超过500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便于乙方准备充足的原材、设备、车辆等保障更顺畅供应。

  (4)乙方运送混凝土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前,甲方必须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场地坚固、道路畅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车支车、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以保障人员及设备车辆的顺畅、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5)甲方准备浇注的结构部位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与乙方联系混凝土发运,由于甲方组织施工、浇注技术及保障条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未能在小时内浇筑完毕,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充分振捣,适时抹面及充分养护,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由于甲方不按规定进行养护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乙方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须中途停止混凝土浇注,甲方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8)预拌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货款结清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保证按甲方书面通知混凝土数量、强度等级等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接受施工现场人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的随机抽查。

  (3)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安排供货,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供应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供应不能继续时,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约定:

  1、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双方及时分析解决。

  2、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及方式进行混凝土货款结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应,要求甲方结清全部款项,货款未结清之前,乙方有权暂扣相关技术资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规定,以当次结算总金额的日5加收违约金。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供应相应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难以预料到的特殊情况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决。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对乙方所供全部货款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供货方:

  购买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商品房

  2、工程地点:xx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____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xx(电话:xx)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____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注方式:

  详细地址:

  一、 合同日期 --

  二、 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 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结算:

  按乙方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送单载明的数量计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运送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及结算依据。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达到 方(且供应时间不超过2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签字验收的运送单____日内进行结算。甲方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____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2、月结:每月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结算上月所供应混凝土全部货款,当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或距最后一次供货时间满____日,甲方应将剩余混凝土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采用第 种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 。

  五、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专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尽量不以电话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误造成混凝土供应错误.)其内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详细浇筑部位、浇筑时间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并在次日供应时间前1小时再次与乙方电话确认,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车到达现场。

  (2)双方有义务对天气预报进行关注,当遇有对施工及工程质量不利的天气因素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如甲方不予采纳,因天气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如甲方单次浇筑方量超过500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于乙方, 便于乙方准备充足的原材、设备、车辆等保障更顺畅供应。

  (4)乙方运送混凝土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前,甲方必须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场地坚固、道路畅通,有照明和水源,便于泵车支车、操作等有利于施工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以保障人员及设备车辆的顺畅、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 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 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5)甲方准备浇注的结构部位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与乙方联系混凝土发运,由于甲方组织施工、浇注技术及保障条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未能在 小时内浇筑完毕,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充分振捣,适时抹面及充分养护,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由于甲方不按规定进行养护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导致乙方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须中途停止混凝土浇注,甲方必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

  (8)预拌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货款结清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保证按甲方书面通知混凝土数量、强度等级等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接受施工现场人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的随机抽查。

  (3)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安排供货,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供应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供应不能继续时,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约定:

  1、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双方及时分析解决。

  2、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没有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及方式进行混凝土货款结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应,要求甲方结清全部款项,货款未结清之前,乙方有权暂扣相关技术资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规定,以当次结算总金额的日5加收违约金。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供应相应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难以预料到的特殊情况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决。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有效公章后生效,甲方对乙方所供全部货款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三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乙方、丙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的补充合同;

  (2)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由乙方开发、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 工程名称: xx大厦

  2.2 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4 计划由甲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供应时间: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等内容

  3.1 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x20xx)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算单价、浇注方式:

  名称 强度等级C35 单 价 (元/ m3) 280 290 300 310 320 340 名称 强度等级(Mpa) C40 C45 C50 C55 C60 单 价 (元/ m3) 360 380 410 440 580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说明:

  1、以上砼单价为普通单价(含泵送剂);砂浆: 300元/方。

  2、抗渗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冻融混凝土:x5℃加20元/ m3;x10℃加30元/ m3;x15℃加40元/ m3;

  4、每次浇筑量小于则支付泵车出车费300元;每次浇筑量小于30m时支付泵车出车费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后浇带一律不减泵送费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纤维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纤维加40元/ m3。

  第四条 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结算方式按丙方实际签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结算单为依据结算,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收货人和混凝土浇筑量结算人员。

  4.2 乙方、丙方有权随时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

  4.3 自供货之日起,甲丙双方应按每批次供货量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结算,拖延半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丙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甲方随车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但如果乙方认为该供货数量与项目实际用量不符,有权重新核实并据实结算。

  4.4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乙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浇筑完成地下室基础及主体至15层工程后,支付所浇筑混凝土款的50%;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支付到所浇筑混凝土款总供应量的50%。总供应量剩余50%的款项在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顶房,可协商抵顶xx大厦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②如商砼款现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约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顶的,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5.2 乙方如因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承担违约金。

  5.3 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财务部为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以确认收款。

  5.4 乙方支付货款或以房抵顶货款后,乙方从应付给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据丙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丙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浇注委托单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 如甲方对丙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并经甲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

  6.5 丙方浇注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书时,应在预拌前1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应变化内容。甲方未接到丙方变化的书面通知,根据先前通知书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但该批混凝土如出售给他人,丙方不承担责任)。

  6.6 甲方应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时进行供货,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浇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窝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机械租赁等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以及相关处罚等损失,同时,逾期3日不供货,乙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与第三方另行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甲方还须承担应付商砼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工作。

  7.2 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权威技术鉴定部门分析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缺陷解决后再施工。如经鉴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而致停工,则甲方须赔偿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依据本合同6.6款执行。

  7.3 由于甲方的混凝土质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丙方不负责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甲方概不负责。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范本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甲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造成甲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 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丙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8.5 如因丙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等费用)由丙方承担。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及拆除,以及甲方进场设备的看护工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丙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甲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及泵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车辆通行证件。

  9.4甲方人员进入丙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丙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丙方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

  10.23%违约金与5.2重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是三方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签约人的身份证号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联系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公证送达、邮寄送达等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丙方结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乙方是企业法人的应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个人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仅有两方盖章,则相关权利义务只对盖章两方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方: 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品房

  2、工程地点: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____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电话:)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____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7)

——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

混凝土买卖合同(14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混凝土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合同供期:20__年2月日到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

  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2、付款方式:第二种第一种:

  按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前再按结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内付清。第二种:

  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验收人:联系电话:(二)乙方1、混凝土运输车辆如需要通行证出入时(燕郊**部门),乙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4、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5、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数量,只需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事宜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_________(章)供方单位: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钢材加工、储藏车间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结构:钢架结构

  建筑规模:5000m2

  二、技术要求及供应方式

  施工部位:车间地坪、路面、消防通道

  强度等级:C25

  施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实际供应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混凝土用量:(以实际施工砼量为结算依据)总建筑面积:1200 m2。等级报价:330元(每立方)

  输送方式:砼车

  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以及混凝土供应的及时性、连续性的要求。混凝土试块及技术资料留置方式:混凝土试块的留置,由甲、乙双方试验员在施工现场共同留置,在各自的试验室进行养护、试验,并由乙方提供混凝土试验资料。乙方只保证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如因施工、养护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强度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计量方式:

  采用车载计量,乙方车载量以甲方现场签收数量为准,甲方指定专人现场签收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是结算的唯一凭据,混凝土结算单挂账、付款的唯一凭据。每打一次混凝土,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体积测试或派人到乙方单位监督,若发现量差,由责任方承担。

  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上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甲方在消防通道、三个车间、马路打完硬化后支付拾万元,剩余款项止_________年春节前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委托单、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需用量计划表。计划表应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数量、有无其它特殊要求等内容。施工前甲方应保证现场施工环境符合设备和人员安全,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发混凝土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注明浇筑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要求等内容,由乙方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在混凝土浇筑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现场双方的配合工作,并做好乙方供货质量与数量的检测和签认等工作。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担。

  4、商品砼的验收从生之日起28天后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5、合格执行中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算并按时付款。结算书送达审核超过五日,即视为认可,若不及时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拖延一天按拖欠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约补偿金。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

  2、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如超过标准甲方有权予以退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生产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如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混批(各等级混凝土用错部位)造成构件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4、在施工中,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及时性、连续性,若因乙方原因或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

  甲、乙以方应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违约与争议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和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单违约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

  九、合同文字语言:

  汉语

  十、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需方):(以下简称____)。

  法定代表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做了充分阅读、了解并保证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前提下,自愿签定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签订背景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混凝土买卖合同的供方和需方,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产品名称____愿购买甲方生产(或经营)的

  第四条、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货物总数量及货物总价款:

  1、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

  2、货物总数量和货物总价款:甲方提供给____的货物总数量为___________;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价格变动

  1、以上

  第四条是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若由于市场供求引起价格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后确定产品的价格;

  2、如需对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____。

  第六条、交货方式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七条、货物验收____作为需方,有验收货物的责任,____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_小时内及时验收货物并通知甲方,逾期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第八条、交货责任及相关规定

  1、____委托甲方代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____的,____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与____无关,属于甲方履行不符。

  第九条、货物风险转移货物在交付给____后,一切风险及责任均转移给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

  1、甲方为垫____个月货款,第____个月结清

  第一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

  2、____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账户账号,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十一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为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____;

  2、____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寄回或传真给甲方,____自行复印存档;

  3、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____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认可的质量要求;

  2、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不侵犯本合同外

  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____的权利与义务

  1、____有义务及时验收货物;

  2、____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

  3、____有义务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

  4、____必须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供货计划,并写明供货时间、地点、规格数量等,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混凝土按时供应。如有特殊要求,须再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5、混凝土供应过程中,____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发货单。浇筑临*结束时,____应准确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一小时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禁止性条款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____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____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除非甲方事后予以追认,否则一切后果由____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本买卖合同合作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进行合同续签的;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____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第十八条、____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产品,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七条约定外),除赔偿____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____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八条约定外),除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____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应从应支付到期货物价款次日起,每日追加应支付到期货物总价款的千分之三。

  第二十条、免责事由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的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乙双方协商由____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协商后的补充协议应作为附件附加在本合同后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住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经双方协定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类别、数量、

  二、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水泥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提货方式及运输方式:需方自理。

  五、结算方式:现金或转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为发货预付款,该款项可作为货款抵扣款。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所有供货票据汇总后,凭正规税务发票交给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甲方核实无误后及时给乙方办理转帐手续。乙方承诺最大垫资额度为万元以内不计息处理。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产品质量保证书标准验收;货到3天内提出异议。超过3天供方有权不接受质量异议处理。

  七、违约责任:供需双方需共同遵守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如有违约,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违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当面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混凝土拌和站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条款:

  双方买卖的混凝土搅拌站执行《混凝土搅拌站标准》GB/T10171-20xx。

  三、 交货时间和地点

  买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

  四、 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输中货物的风险、

  卖方组织汽车(火车)运输,并承担所有运费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至卸车前的风险。

  五、 交货卸货及验收

  1、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场地,由卖方组织卸车,并承担有关费用;

  2、出卖人托运的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级运输后的完好程度,由买受人在收货时按随货清单清点验收,并在反馈单中签字,若有异议,在验收反馈单中填写清楚,与标的物的运输方双方签字,并协商处理,在十日内将结果反馈到卖方。

  六、 结算方式

  1、卖方产品生产完毕后,发货前买方支付 元;

  2、产品到场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后,买方支付 元;

  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正常运转后九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4、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发票。

  七、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卖方派工作人员到场指导买方安装调试本合同产品,并培训买方人员能熟练操作该产品;

  2、买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

  3、买卖双方签订安全安装调试协议书,凡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工作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产品保修期

  本设备自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卖方对产品终身服务,收费须合理。

  九、双方责任

  (一)买方责任

  1、买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卖方;

  2、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若买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买方

  要求,则有权拒收货物,并视为卖方违约,由此买方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二)卖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时,卖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买方确认,并将此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卖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0171-20xx)、地方相关法规以及买方的需要。

  3、卖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和损失的,所有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4、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失,卖方负责无偿提供能够满足买方需要的设备。

  十、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单方废止或变更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8)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

  4、交货地点:________

  5、运距:________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

  5)、《预拌混凝土》(GB1490

  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

  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____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____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____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9)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合集9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菁选(扩展10)

——混凝土买卖合同优选【20】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_____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强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数量(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

  浇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坍落度: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种: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品种: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价(元/m3):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地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费:_________________

  冬施期冬施费: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运距:。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出场时必须由驻站监理签字认可;(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4)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应执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甲方有权进行检测,以确认混凝土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在混凝土到达交货地点后对混凝土进行检测,或必要时拒绝接受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在出厂前通过了乙方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2、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供应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初步检验,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通知甲,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

  除以上检验外,甲方或管理服务单位有权复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乙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3、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甲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4、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仅作为过程中双方暂估数量,不作为混凝土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如甲方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中载明的数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时,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 %,本批混凝土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2 %时)的现象,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塌落度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

  (1)工期赔偿:每耽误一天工期,赔偿元;(2)信誉损失:一次性赔偿元至元。第四条价款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为基数,扣除钢筋含量,不加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在甲方没有抽检的情况下,按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签字的发货单数量为准。在抽检的情况下,按不足之比例(实际抽检数量/发货单载明数量)乘以本批混凝土供应方量为实际结算方量。

  2、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暂估价,最终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确定)。

  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2)现场的综合情况;

  (3)已考虑了混凝土可能使用到各种碎石粒径的情况;

  (4)已考虑了甲方对混凝土的各种要求,特别是控制入模温度的要求;(5)已考虑了实际工地现场对坍落度的要求。

  4、乙方应在前与甲方进行核对,办理对账单;乙方未在前办理签认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当期的结算权及相应债权。当期对账单仅作为甲方财务暂时挂账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

  5、最终结算按合同约定方式办理,最终结算单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材料主管、预算主管、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报甲方材料和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甲方包括签约代表及业务联系人在内的一切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职务行为,须加盖甲方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方有效,其它情况下含甲方工作人员签名没有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均属无效,不属甲方行为甲方概不负责任。

  6、价款支付: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本工程垫资部分不计取利息。具体支付方视为

  (1)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结构封顶后个月内混凝土量结算完毕,支付结算款的%,余款在个月内次付清。

  (2)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4)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指派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连续性、均衡性。乙方确认已对工程现场位置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并知晓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地**关于运输时限及道路限制的规定(包括临时性的),保证混凝土车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包括早晚高峰和交通限行等),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混凝土送至现场,不能以此作为供货不及时的理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浇筑混凝土前,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4)乙方发生次供应不及时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北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

  同所交付的混凝土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混凝土结算的图纸,在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把图纸完整地返还给甲方。(8)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混凝土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乙方不应拒绝。

  (9)为更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甲保留向乙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10)所供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他搅拌站的商品,乙方所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甲方、监理和业主确认。未经甲方、监理和业主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11)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缔结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该转让和担保、抵押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按本合同标的额的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则乙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项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2 %,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在"合同条款"第三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方接受。

  3、上述条款对乙方提出的索赔,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搅拌站采购替换的混凝土。但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另外购买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对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赔,在递交索赔文件后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货款或质保金中获得赔偿。

  4、在工程结构完工后日内,双方应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混凝土结算手续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

  第七条合同终止1、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混凝土;

  (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乙方擅自更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甲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2)如果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混凝土类似的混凝土,或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混凝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甲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因甲方违约终止合同

  (1)如果甲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乙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而甲方未

  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2)在上款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因破产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乙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甲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甲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4、工程暂停

  (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程,并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乙方必须在暂停起始日尽快暂停上述工程,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甲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

  (2)在甲方提出工程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工程暂停是因为乙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就有关争议向甲方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

  2、每期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暂定结算金额,全额出具发票给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如未提供,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年度终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当年所有结算的全额合法发票,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就本合同有关事项,任何一方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而未告知,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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