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租赁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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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理租赁合同 1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双方共同约定

  1、承租方租赁修理车间,用于汽车修理、维护、美容。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缴纳方式:双方约定租金按年缴纳。

  二、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择时缴纳。

  2、承租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1)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搞好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2)车间内、外工具、设备按照公司根据各车间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定点、定位摆放;废油、废料及杂物不得存放车间应及时清理、销售或存放于安全位置。每天工前、工后自觉对车间和维修区域及时打扫、清理并将垃圾集中便于处理,确保区域内清洁卫生和设备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严格按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体;禁止在车间、维修区使用明火加热机件和取暖或加热低燃点油料等;禁止在车间或维修区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等物件;禁止用千斤顶代替马腿支撑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和车下施工作业;电线、电缆及用电工具和设备做到绝缘良好,无漏电、短路和破损等。

  (4)积极参加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例会并及时对所属从业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清理和整顿。

  3、租赁期间房屋自然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由出租方自费负责维修。因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自费维修。

  4、在租赁期间如**依法征用土地拆迁厂房,出租方必须尽量提前通知承租方,届时合同自然终止。

  5、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地产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将所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合同对续租者继续有效。

  6、合同期满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结手续,承租方要确保房屋完好、配电设施完整、无损毁,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房屋、配电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修复到起租状态。情节严重的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合同,否则按实际损失给予对方赔偿,并按租金总额的20%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海洋城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修理租赁合同 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理租赁合同 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双方主体资格确认:

  出租方是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持有市交通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_________证号:

  承租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

  双方具有完全的法定民事权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承租方确认在订立本合同时已于财产共有人商议一致,并承担本合同的全部责任。

  二、双方共同约定

  1、承租方租赁修理车间_________间用于汽车修理、维护、美容和零配件销售。

  车间(由东向西)为:

  2、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租金缴纳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租金按年、半年、季度、月四种方式选择缴纳。

  (1)全年一次性缴清,年租金为_________元/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

  (2)按半年缴纳,年租金为_________元/间,签订合同时缴纳_________元,余额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上旬缴纳。

  (3)按季度缴纳,年租金为_________元/间,每季度缴纳_________元。签订合同时缴纳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每季度前一个月上旬缴纳下季度房租。

  (4)按月缴纳,年租金为_________元/间,每月缴纳_________元。

  签订合同时缴纳_________元,并于每月上旬缴纳次月房租。_________承租方选择按第(_________)_________种缴纳方式,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

  凡逾期缴纳房租,承租方每天按应缴租金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

  4、承租方和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与出租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所聘、雇的相关人员薪酬、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可能发生伤、残、亡及第三者事故的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5、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择时缴纳。

  6、承租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1)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搞好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2)车间内、外工具、设备按照公司根据各车间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定点、定位摆放;废油、废料及杂物不得存放车间应及时清理、销售或存放于安全位置。每天工前、工后自觉对车间和维修区域及时打扫、清理并将垃圾集中便于处理,确保区域内清洁卫生和设备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严格按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体;禁止在车间、维修区使用明火加热机件和取暖或加热低燃点油料等;禁止在车间或维修区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等物件;禁止用千斤顶代替马腿支撑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和车下施工作业;电线、电缆及用电工具和设备做到绝缘良好,无漏电、短路和破损等。

  (4)积极参加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例会并及时对所属从业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清理和整顿。

  7、承租方所租厂房门前5米为安全通道,6-20米为维修区。所属区域维修、停放的车辆或机具须自行看管,发生丢失、燃烧等事故责任自负。

  8、租赁期间房屋自然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由出租方自费负责维修。因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自费维修。

  9、在租赁期间如**依法征用土地拆迁厂房,出租方必须尽量提前通知承租方,届时合同自然终止。如因修路原因造成公司东大门封闭待修车辆不能进厂,所收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退还余款。

  10、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地产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将所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合同对续租者继续有效。

  11、合同期满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结手续,承租方要确保房屋完好、配电设施完整、无损毁,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房屋、配电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修复到起租状态。情节严重的赔偿损失。

  12、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必须提前二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并签订租赁合同和交付定金,否则视为放弃。

  13、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实施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他人及公共利益或安全的;(2)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的;(3)承租人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4)承租人现场管理混乱有安全隐患,不接受整改的。

  三、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合同,否则按实际损失给予对方赔偿,并按租金总额的20%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灵璧县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修理租赁合同 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城区汽车运输公司院内(________________汽车修理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共同使用汽修厂经营各自的业务,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双方共同约定

  1、承租方租赁修理车间(包含车间内所有设备)及一间办公室,用于汽车修理,维护。

  2、租赁期限自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3、租金每季度25000元整,缴费方式:双方约定租金按季度缴费。

  4、承租方可在厂区内外悬挂自己的厂牌和LG。

  5、甲方为乙方提供8个员工的住宿条件,双方吃饭按就餐人员比例摊销伙食费。

  二、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含水、电费)由甲乙双方按自己实际的使用费用缴纳,或协商比例摊销。

  2、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1)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搞好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2)车间内、外工具、设备按照公司根据各车间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定点、定位摆放;废油、废料及杂物不得存放车间应及时清理、销售或存放于安全位置。每天工前、工后自觉对车间和维修区域及时打扫、清理并将垃圾集中便于处理,确保区域内清洁卫生和设备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严格按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体;禁止在车间、维修区使用明火加热机件和取暖或加热低燃点油料等;禁止在车间或维修区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等物件;禁止用千斤顶代替马腿支撑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和车下施工作业;电线、电缆及用电工具和设备做到绝缘良好,无漏电、短路和破损等。

  3、租赁期间房屋自然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由出租方自费负责维修。因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自费维修。

  4、在租赁期间如**依法征用土地拆迁厂房,出租方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届时合同自然终止,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退回给乙方剩余租金。

  5、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地产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权。

  6、合同到期时如乙方还需承租甲方修理厂,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时与甲方从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保证租赁费用不变优先乙方。

  7、合同期满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结手续,承租方要确保房屋完好、配电设施完整、无损毁,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房屋、配电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修复到起租状态。情节严重的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合同,否则按实际损失给予对方赔偿,并按租金总额的20%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所属地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理租赁合同 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 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2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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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租赁合同(精选5篇)(扩展1)

——修理厂租赁合同3篇

修理厂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 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2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如下房屋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要求经营内容:汽车修理

  三、乙方在租赁房间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现有的设施,若因经营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必须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不得经营违反国家及地方法规的任何活动,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经营中且符合甲方租赁管理要求的经营内容,否则甲方随时可解除合同,其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负。

  四、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管理费、办证费用、环保费、房屋维修费)及门面三包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标准及付款方式:乙方租赁甲方第一款土地房屋年租金的标准为15000 元。签定合同之日付清租金。

  六、租赁期限: 20XX年7月 5日至20XX年7月5日止,到期后乙方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任何费用,续租时以乙方优先,乙方若需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租权利。

  七、其它:

  1、甲方提供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要的水、电供应及房屋维护管理责任,乙方应予配合。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保持整洁的门面形象,以共同维护甲方工厂形象。若有违背、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合同。

  3、乙方若不按时交纳甲方房租、水电费(水电费价格按公司每月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等费用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租赁资格,解除此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将出租房屋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

  5、乙方要遵守甲方门卫的安保管理,并支付双方协商后的安保费用。

  6、租赁期间, 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收回土地房屋时,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年XX月XX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理租赁合同(精选5篇)(扩展2)

——修理厂租赁合同(精选十篇)

  修理厂租赁合同 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部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二、承包的期限和项目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1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车间进行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及场地和房租租金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80%,乙方利润为20%。

  2、乙方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利润分红剩余部分次年5月份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5、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6、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7、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审计和产品质量检查。

  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五、承包方内部利益分配

  第一条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5%

  部门年终奖预留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6%

  部门异常预留8%

  经理助理5%

  采购员(2人)8%

  半成品课长10%

  钉胶组长4%

  喷漆组长5%

  成品课长10%

  装配组长4%

  包装组长4%

  经理25%

  合计100%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八、附则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 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2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如下房屋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要求经营内容:汽车修理

  三、乙方在租赁房间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现有的设施,若因经营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必须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不得经营违反国家及地方法规的任何活动,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经营中且符合甲方租赁管理要求的`经营内容,否则甲方随时可解除合同,其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负。

  四、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管理费、办证费用、环保费、房屋维修费)及门面三包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标准及付款方式:乙方租赁甲方第一款土地房屋年租金的标准为15000 元。签定合同之日付清租金。

  六、租赁期限: 20xx年7月 5日至20xx年7月5日止,到期后乙方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任何费用,续租时以乙方优先,乙方若需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租权利。

  七、其它:

  1、甲方提供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要的水、电供应及房屋维护管理责任,乙方应予配合。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保持整洁的门面形象,以共同维护甲方工厂形象。若有违背、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合同。

  3、乙方若不按时交纳甲方房租、水电费(水电费价格按公司每月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等费用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租赁资格,解除此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将出租房屋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

  5、乙方要遵守甲方门卫的安保管理,并支付双方协商后的安保费用。

  6、租赁期间, 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收回土地房屋时,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4

  甲方:

  乙方:

  一、租赁期限:甲方将六安停车场的电焊修理厂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二、租赁期满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仍在使用该房屋期间收回乙方使用的房屋。如果期间有人需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所应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

  四、房租:第一年房租 元整(¥ 元)。

  五、甲方与电焊修理无关,修理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不及物动词乙方建造的.厂房两年后归甲方所有。

  七、在甲方使用该房屋期间,甲方不能无条件收回门面,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至少2万元的经济损失。

  八、修理店房屋由乙方处理。

  九、车辆维修在停车场停车位完成两天以上的,将收取停车费,按临时车辆收费。

  十、乙方使用的公用设施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期内,乙方自愿离开甲方,不退租,乙方无权中途转让门面。

  十二、以上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 年 月 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5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双方共同约定

  1、承租方租赁修理车间,用于汽车修理、维护、美容。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缴纳方式:双方约定租金按年缴纳。

  二、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择时缴纳。

  2、承租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1)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搞好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2)车间内、外工具、设备按照公司根据各车间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定点、定位摆放;废油、废料及杂物不得存放车间应及时清理、销售或存放于安全位置。每天工前、工后自觉对车间和维修区域及时打扫、清理并将垃圾集中便于处理,确保区域内清洁卫生和设备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严格按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体;禁止在车间、维修区使用明火加热机件和取暖或加热低燃点油料等;禁止在车间或维修区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等物件;禁止用千斤顶代替马腿支撑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和车下施工作业;电线、电缆及用电工具和设备做到绝缘良好,无漏电、短路和破损等。

  (4)积极参加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例会并及时对所属从业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清理和整顿。

  3、租赁期间房屋自然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由出租方自费负责维修。因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自费维修。

  4、在租赁期间如**依法征用土地拆迁厂房,出租方必须尽量提前通知承租方,届时合同自然终止。

  5、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地产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将所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合同对续租者继续有效。

  6、合同期满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结手续,承租方要确保房屋完好、配电设施完整、无损毁,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房屋、配电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修复到起租状态。情节严重的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合同,否则按实际损失给予对方赔偿,并按租金总额的20%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海洋城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 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2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 XX年XX月XX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7

  甲方:

  乙方:

  一、租赁期限:甲方将六安停车场的电焊修理厂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二、租赁期满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仍在使用该房屋期间收回乙方使用的房屋。如果期间有人需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所应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

  四、房租:第一年房租 元整(¥ 元)。

  五、甲方与电焊修理无关,修理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不及物动词乙方建造的厂房两年后归甲方所有。

  七、在甲方使用该房屋期间,甲方不能无条件收回门面,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至少2万元的`经济损失。

  八、修理店房屋由乙方处理。

  九、车辆维修在停车场停车位完成两天以上的,将收取停车费,按临时车辆收费。

  十、乙方使用的公用设施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期内,乙方自愿离开甲方,不退租,乙方无权中途转让门面。

  十二、以上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 年 月 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8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

  租赁的金山桥杨山路的东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七间门面房和院落以及全部设备租给乙方经营汽车修理使用,经确定协议如下:

  一、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租金元。

  二、自签合同起,交付租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并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三、因乙方原因未按时交纳租金的,过期三十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四、在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收回厂房,或者因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甲方必须尽量提前通知乙方并退还租金。

  五、乙方要爱护室内设施,不准私自改造建筑结构。乙方不得将营业厂房私自转让。

  六、租赁期间房屋、设备因非人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自然老化、锈化)造成的损毁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上述厂房、设备因人力因素或者由使用不当造成的损毁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中,水费、电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交纳。

  八、乙方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有义务接收上级布置的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和管理。

  九、乙方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规定的安全及用电责任书。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9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部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二、承包的期限和项目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1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车间进行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及场地和房租租金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80%,乙方利润为20%。

  2、乙方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利润分红剩余部分次年5月份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5、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6、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7、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审计和产品质量检查。

  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五、承包方内部利益分配

  第一条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5%

  部门年终奖预留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6%

  部门异常预留8%

  经理助理5%

  采购员(2人)8%

  半成品课长10%

  钉胶组长4%

  喷漆组长5%

  成品课长10%

  装配组长4%

  包装组长4%

  经理25%

  合计100%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八、附则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修理厂租赁合同 10

  甲方:

  乙方:

  一、租赁期限:甲方将六安停车场的电焊修理厂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二、租赁期满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仍在使用该房屋期间收回乙方使用的房屋。如果期间有人需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所应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

  四、房租:第一年房租 元整(¥ 元)。

  五、甲方与电焊修理无关,修理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不及物动词乙方建造的厂房两年后归甲方所有。

  七、在甲方使用该房屋期间,甲方不能无条件收回门面,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至少2万元的经济损失。

  八、修理店房屋由乙方处理。

  九、车辆维修在停车场停车位完成两天以上的,将收取停车费,按临时车辆收费。

  十、乙方使用的公用设施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期内,乙方自愿离开甲方,不退租,乙方无权中途转让门面。

  十二、以上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 年 月 日


修理租赁合同(精选5篇)(扩展3)

——修理合同书3篇

  委托方:(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方:(下称“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备设施对于甲方设备进行专业技术维修,现甲乙双方经*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维修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维修内容(建议写明需要维修的具体内容)

  二、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施设备,通过配件更换、软件升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方法,对设备进行维修,实现:

  1、设备维修后满足甲方原设备的技术标准及使用要求。

  2、设备维修后使用误差率低于。

  3、乙方更换配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三、维修费金额

  本次维修费含%税共计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为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税费等。具体费用明细详附件一。

  四、维修方式及地点:乙方派维修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设备在乙方处进行维修,乙方负责上门取送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维修工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设备维修。

  六、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完成设备维修并调试合格后,应立即报甲方组织进行现场实际验收,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或甲方现场操作维修设备正常运行小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收验收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条款

  乙方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乙方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整改和纠正。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如出现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维修后保证责任及期限:甲方验收后个月内维修设备出现同类故障或更换配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新件,保证甲方设备正常使用。

  九、结算方式:甲方合格后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一次付清修理费。(或甲方合格后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支付修理费的%,保留%的修理费用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维修设备无质量问题的,甲方、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日内,从第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维修费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利用自有技术或设备设施完成设备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维修工作转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维修设备应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经返工后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车辆送到乙方修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服务承诺(责任)

  1、修理质量严格按照各级维护和修理等级规定的作业范围、标准进行维护和修理,做到服务热情周到,高度重视修理质量,并设“三级检验”,即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确保修理质量。

  2、修理快捷,根据客户对用车时间的要求安排修理人员,客户急需用车,组织人员加班修理,不增收客户的修理费。

  3、做到天天营业(除几个法定假日只安排值班外)。夜间安排人员值班。电话:

  4、如需急救服务乙方应做到优先安排,尽可能迅速到达。

  5、全年在我厂定点修理的车辆,市内急救免收急救费,只收取所更换材料的材料费。

  6、全年在我厂定点修理的.车辆修车时均免费洗车。

  7、全年在我厂定点修理的车辆免费加气、加电水,调整怠速,底盘检查,空调检查等。

  8、在我厂修理出厂的车辆,所修部位按国家及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的规定进行保养,保养期内属我厂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由我厂承担修理费用,但未经我厂同意到其它地方修理,我厂将不负责修理费用。

  9、若因我厂提供汽车配件原因造成早期损坏(3个月内,电器产品除外),由我厂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我厂承担。

  10、健全维修登记制度。认真登记送修单位名称、车型、车号、行驶里程,维修项目,送修人及电话号码等。

  11、严格按照甲方派修单所规定修理项目修理,如需增加修理项目必须经甲方管车人员同意。没有派修单的车辆甲方有权拒付汽车的修理费用。

  12、我厂免费为客户代办车辆保险及车辆检审,肇事车辆的理赔,代购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等。

  13、车辆在修理过程中若需更换大的总成,必须与甲方联系,提出修理建议,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更换,本着节约的原则,为甲方降低修理费用。

  14、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形式送甲方送修驾驶员现金和礼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付该车修理费。

  15、按照双方约定车辆修理完工后,甲方驾驶员必须签字认可,旧配件及修理清单交驾驶员带回甲方。

  16、甲方如有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及时的施救和修理服务。保证甲方会议和活动用车。

  17、结算修理费用时,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派修单和乙方修理结算清单。

  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修理过程中若发现未报修的故障,经甲方同意后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2、若属驾驶不当或日常维护跟不上造成的故障,其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修理费用于每月向乙方结算一次,每年12月20日前不论修理费用多少,请甲方向乙方结清修理费用,以便乙方年终决算。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签章有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车辆送到乙方修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服务承诺(责任)

  1、修理质量严格按照各级维护和修理等级规定的作业范围、标准进行维护和修理,做到服务热情周到,高度重视修理质量,并设“三级检验”,即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确保修理质量。

  2、修理快捷,根据客户对用车时间的要求安排修理人员,客户急需用车,组织人员加班修理,不增收客户的修理费。

  3、做到天天营业(除几个法定假日只安排值班外)。夜间安排人员值班。电话:

  4、如需急救服务乙方应做到优先安排,尽可能迅速到达。

  5、全年在我厂定点修理的车辆,市内急救免收急救费,只收取所更换材料的材料费。

  6、全年在我厂定点修理的车辆修车时均免费洗车。

  7、全年在我厂定点修理的车辆免费加气、加电水,调整怠速,底盘检查,空调检查等。

  8、在我厂修理出厂的车辆,所修部位按国家及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的规定进行保养,保养期内属我厂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由我厂承担修理费用,但未经我厂同意到其它地方修理,我厂将不负责修理费用。

  9、若因我厂提供汽车配件原因造成早期损坏(3个月内,电器产品除外),由我厂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我厂承担。

  10、健全维修登记制度。认真登记送修单位名称、车型、车号、行驶里程,维修项目,送修人及电话号码等。

  11、严格按照甲方派修单所规定修理项目修理,如需增加修理项目必须经甲方管车人员同意。没有派修单的车辆甲方有权拒付汽车的修理费用。

  12、我厂免费为客户代办车辆保险及车辆检审,肇事车辆的理赔,代购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等。

  13、车辆在修理过程中若需更换大的总成,必须与甲方联系,提出修理建议,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更换,本着节约的原则,为甲方降低修理费用。

  14、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形式送甲方送修驾驶员现金和礼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付该车修理费。

  15、按照双方约定车辆修理完工后,甲方驾驶员必须签字认可,旧配件及修理清单交驾驶员带回甲方。

  16、甲方如有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及时的施救和修理服务。保证甲方会议和活动用车。

  17、结算修理费用时,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派修单和乙方修理结算清单。

  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修理过程中若发现未报修的故障,经甲方同意后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2、若属驾驶不当或日常维护跟不上造成的故障,其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修理费用于每月向乙方结算一次,每年12月20日前不论修理费用多少,请甲方向乙方结清修理费用,以便乙方年终决算。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签章有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修理租赁合同(精选5篇)(扩展4)

——汽车修理厂租赁合同 (菁华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双方共同约定

  1、承租方租赁修理车间,用于汽车修理、维护、美容。

  2、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租金缴纳方式:双方约定租金按年缴纳。

  二、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择时缴纳。

  2、承租方为安全生产责任人。

  (1)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搞好安全生产、规范管理。

  (2)车间内、外工具、设备按照公司根据各车间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定点、定位摆放;废油、废料及杂物不得存放车间应及时清理、销售或存放于安全位置。每天工前、工后自觉对车间和维修区域及时打扫、清理并将垃圾集中便于处理,确保区域内清洁卫生和设备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严格按各工种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体;禁止在车间、维修区使用明火加热机件和取暖或加热低燃点油料等;禁止在车间或维修区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等物件;禁止用千斤顶代替马腿支撑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和车下施工作业;电线、电缆及用电工具和设备做到绝缘良好,无漏电、短路和破损等。

  (4)积极参加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例会并及时对所属从业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清理和整顿。

  3、租赁期间房屋自然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由出租方自费负责维修。因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自费维修。

  4、在租赁期间如*依法征用土地拆迁厂房,出租方必须尽量提前通知承租方,届时合同自然终止。

  5、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地产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将所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合同对续租者继续有效。

  6、合同期满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结手续,承租方要确保房屋完好、配电设施完整、无损毁,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房屋、配电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修复到起租状态。情节严重的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合同,否则按实际损失给予对方赔偿,并按租金总额的20%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海洋城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

  租赁的金山桥杨山路的东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七间门面房和院落以及全部设备租给乙方经营汽车修理使用,经确定协议如下:

  一、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租金元。

  二、自签合同起,交付租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并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三、因乙方原因未按时交纳租金的,过期三十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四、在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收回厂房,或者因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甲方必须尽量提前通知乙方并退还租金。

  五、乙方要爱护室内设施,不准私自改造建筑结构。乙方不得将营业厂房私自转让。

  六、租赁期间房屋、设备因非人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自然老化、锈化)造成的损毁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上述厂房、设备因人力因素或者由使用不当造成的损毁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中,水费、电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交纳。

  八、乙方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有义务接收上级布置的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和管理。

  九、乙方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规定的安全及用电责任书。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

  租赁的金山桥杨山路的东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七间门面房和院落以及全部设备租给乙方经营汽车修理使用,经确定协议如下:

  一、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租金元。

  二、自签合同起,交付租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并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三、因乙方原因未按时交纳租金的,过期三十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四、在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收回厂房,或者因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甲方必须尽量提前通知乙方并退还租金。

  五、乙方要爱护室内设施,不准私自改造建筑结构。乙方不得将营业厂房私自转让。

  六、租赁期间房屋、设备因非人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自然老化、锈化)造成的`损毁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上述厂房、设备因人力因素或者由使用不当造成的损毁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中,水费、电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交纳。

  八、乙方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有义务接收上级布置的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和管理。

  九、乙方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规定的安全及用电责任书。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修理租赁合同(精选5篇)(扩展5)

——船舶修理合同汇总10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 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 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 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3.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4.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6.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7.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8.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9.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0.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修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 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 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 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船舶修理及销售合同。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相关合同范本·标准产品购销合同书表格范本·酒水购销合同·电缆购销合同·电脑计算机产品购销合同·服装购销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合理的报酬,合同范本《船舶修理及销售合同》。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中国XX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 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 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委托方:天津地成旅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需要,委托乙方对25米画舫2号船进行修理,为明确双方职责,控制周期,提高修船质量,确保修理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在*等互利的基础上,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恪守。

  一、修理工程及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对25米画舫2号______________进行维修。

  二、修理周期:

  1、该船舶于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开始维修,双方预定修理周期为 __ 天。最终为按实际修期结算。周期计算到该船舶修理完毕止。

  2、在修理期内,若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不及时,新增修理项目或遇到足以影响修理施工进度的不可抗力时,周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时间由双方议定。

  三、修理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船舶修理费及修理项目价格为依据(见附件),经双方协定,该船预定修理费总计 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

  2、付款采用两次付款一次结清办法。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先支付给乙方_______ 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其余待维修完工,经甲方检验合格、验收成功后,乙方开出修理明细结算清单交给甲方,同时甲方结清尾款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

  四、修理标准、船舶检验和工程验收办法:

  1、乙方在修理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船检局技术规范,保证船舶修理质量。

  2、验收办法:船舶修理完工后,先由船长、大副(甲板)、轮机长(机舱)代表船方签字,船方签字完毕后再由甲方代表签字,工程验收单方可生效,缺少船方和甲方代表任何一方签字的签收单都是无效的。

  3、船舶修理合格交甲方后,因甲方操作不当所引起的损坏,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在修理中的质量或技术原因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的维修服务。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3、乙方应当向甲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4、乙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5、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乙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6、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由甲方维修的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免费返修,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业务,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8、修理期间,除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外,因乙方施工不慎,用工不当等发生的船舶新增损坏、进水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造成此事故的发生,均应由甲方负责。

  9、在修理期间,甲、乙双方的工伤事故各自负责。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2、乙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在二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因乙方上述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二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维修机械损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可请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争议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合同暂停。

  4、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认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附:船舶修理人工费及修理项目价格表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 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 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 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3.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4.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6.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7.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8.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9.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0.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修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 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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