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

首页 / 合同范本 / | 2022-10-03 00:00:00 范本,施工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在 工程施工中自有劳动力不足,需聘请乙方提供劳动力支持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劳务协作性质:短期临时用工。

  二、劳务协作用途:仅限于 电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点:(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

  四、工作内容:土石方开挖、变台安装、配电线路架设、材料转运劳务协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有效期可相应顺延:

  a、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顺延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

  六、现场代表

  1、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供电营业所(职务)。

  2、乙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 (姓名),身份证号:。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与纪律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员,甲方有权及时将其请离工作现场并中止其劳务协作关系。

  2、甲方负责工作现场的停送电、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

  3、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图纸、资料文件,并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交底。

  4、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签证和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为参加劳务协作的全体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件和工作经验。

  3、乙方进入工作现场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勘察,熟悉环境与场地。

  4、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安装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工作,确保工效和质量。

  6、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对甲方和第三方造**身和财产损失。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人员在非工作区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工作质量验收及质保期

  1、工作质量验收依据: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

  2、乙方在申请甲方对工作验收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档案。

  3、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一年。

  九、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协议价款: 元整(¥ )。

  2、乙方在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协议款,余款在质保期满付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兴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1、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______天。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4、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开启,操作电力门的电气设备,如有违反,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8、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9、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包干价,单价为______元/米,按水*方向直线长度结算。

  2、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结清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1、验收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质检合格证书。工程应满足甲方符合电力质量要求布线的通畅管道,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顶管施工期间遇不能改变的障碍物,通过多方努力确实不能顶管成功达到电力管穿线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2、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完工报告后2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竣工验收,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3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地方承包工程有关管理规定、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

  1、电力工程项目:

  1.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工程完工。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由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电力安全生产规程介绍。

  3.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的义务,当乙方出现有违反电力生产相关规定和风电场安全运行规定时,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

  3.3、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测施工现场,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可施工范围和停电范围,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做好安全措施。

  4.2、在有可能发生火灾、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向甲方详细了解清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3、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4、乙方施工还应履行风电场工作票手续,在得到许可后方可作业。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本着*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 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5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章 合同文件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他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他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款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

  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6

  甲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现住址:_________

  属于: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有关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临时生产(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_________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___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一)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缴纳办法与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缴纳金额,先由甲方统一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五、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三)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阅读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1)

——电力施工合同 (菁选6篇)

电力施工合同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天数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_________________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的银行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_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___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页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力施工合同2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

  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

  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

  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

  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

  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

  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

  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

  1、准备工期: 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 个日历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 元整(附:预算书)。大写: 。 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量进行决算。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作为预付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同价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

  1、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外);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满足安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乙方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合同法》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附件有效组成部分:

  乙方提供正式预算书,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书面确认书、承诺书、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通知等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潢川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二份,甲方二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河南省潢川县。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经招标由乙方中标承建,现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促使本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竣工,经商定,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永泰县

  3.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以设计图纸和审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4.工程金额: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发包价即中标价人民币元。现场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按实签证。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第二条:双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乙方应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程规定进行施工。

  2.工程杆洞、拉线洞、拉线及线路走廊征地、赔青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3.乙方应按《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且供电等工作。

  4.本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部颁规范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辅材。

  5.乙方指派郑明帮同志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5280155698),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实施。

  6.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若乙方原因造成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工程竣工且具备验收条件后即由永泰县供电有限公司组织以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属乙方责任造成的问题,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问题,则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工期

  1.除甲方原因、雨天、停电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

  2.因甲方赔青问题造成乙方误工,工期应顺延,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发包价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造价经审计部门最终审核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电力施工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原则。就配电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1)户表 块的电力安装(含高低压)及移交给电力部门。

  (2)工程的验收与送电(配电工程涉及与电力部门除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矛盾纠纷、赔偿事宜由甲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方式。

  2、承包范围:乙方按照电力部门供电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以及验收送电。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35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日)。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五、双方责任

  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电力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安装并按照协定的工程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电力部门验收合格。

  2、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并验收送电(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甲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日期付清工程款。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定方进行施工,并负责住户及其它施工部门的矛盾协调,不是乙方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指定 技术员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

  6、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和供水,甲方负责水电费。乙方在甲方安装的箱变、电缆等材料,在未送电前由甲方负责保管。

  7、设计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要进行方案设计变

  更,按实际情况经电力部门同意方可进行供电方案设计变更,无论供电方案设计变更与否,合同价款不变。

  8、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交竣工图1套。

  9、为了不影响整个工程能及时受电,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与供电部门协调供用电相关手续。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再行协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为明确和维护甲、乙双方责权利,依据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等自愿公*原则,就本工程施工安装及管理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和范围:高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配电间高低压配电盘及计量安装。拆除原已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电杆;延伸高压线路的`电线电杆架及安装;配电间拆除及搬迁安装。

  六、合同工期: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七个工作日完工。

  七、质量标准: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相关电力安装工程技术规法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报电力主管部门验收。

  八、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完工交付甲方乙方正常使用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九、甲方责任:甲方必须在通知乙方进行开工前三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障确保施工车辆畅通,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遗漏问题。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如甲方未按以上合同约定完成影响到施工进行,工程相应顺延。

  十、乙方责任:负责本工程设计电力线路敷设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工,通电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工程操作,如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因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因不可引起的安全事故工程损失,工期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合同有关条款有不同看法或发生其它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可向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2)

——安装施工合同范本6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四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______年______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

  1.

  第三条:承包方式

  1、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第五条: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

  1.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确定修改范围。

  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责任。

  3,乙方所供应材料,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4,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主要工种上岗证。

  5,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CI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6,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增加工作内容或重大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或修改范围不能及时提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

  1,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而无需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工期,质量约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总价1%,作为拖期罚款。拖期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

  2,在保修期满后,甲方于14日内,在无任何保修问题的情况下,退还5%保修金给乙方。

  3,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完工,甲方支付合同价款95%给乙方,即: 元。剩余5%即: 元作为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保修款将全额无息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扣取保修款。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起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保修完成后,结清质量保证金5%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一式3 份:甲方保存1份,乙方保存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施工期限

  开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竣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工程验收

  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xxx工业园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范围及内容:

  1、 乙方承建甲方位于淮口工业园区西一横道与现代大道两个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

  2、 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 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 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西一 横道路面做为基准点,墙体为120mm墙。墙身高度不低于1800mm。每3500mm为一跨墙,沿街面做沙浆抹面。

  5、 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 工程质量:

  1、 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 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

  20xx年1月18日—20xx年2月28日。

  注(春节之前完成总工程量的40%)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其承包单价为每米 135 元。(全部费用包干)

  2、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预付款;

  ② 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50%,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五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给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给乙方;

  ⑤ 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发票)。留工程决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内容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按双方协商时间两年为准,从2008年3月1日开始计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 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 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 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 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4个小时之内上门维修,并在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3)

——施工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承包单位:**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组长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础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甲方将**9#楼基坑支护 的人工费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承包方式及其它

  1、承包内容:基坑支护

  2、承包方式:人工费

  3、质安要求: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甲方责任

  1、组织乙方成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

  2、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和施工材料及施工场地。

  3、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对乙方施工任务进行验收。

  4、按本协议的单价根据现场实际工程量对乙方办理结算。

  5、监督乙方对人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人头。

  6、对乙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查处,并按规章制度进行奖惩。

  三、乙方责任

  1、组织本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教育。

  2、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内容并管理、合理使用所提供的原材。

  3、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4、参加甲方组织的工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评定;对检查部位质量有异议,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提出解决,决不允许发生冲突。

  5、乙方必须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100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补助。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等,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总承包的工期罚款及机具的租赁费等)。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算办理并付清费用后自行作废。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价

  1、基坑支护人工费全包,含扎丝、电焊条、切割片等临星材料。20.00元/㎡

  2、机械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3、

  附:单项工程计价表: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二〇**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M2、人行道________M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M2.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二、塑钢门窗工程内容、造价、材料要求:

  1、塑钢门窗综合单价按__________元每*方米发包,具体数量以图纸为准。发包价格包括加工安装费、运费、检测费,以及税金在内。

  2、塑钢*开窗型材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材料封样)

  3、玻璃选用:________________玻璃。(材料封样)

  4、钢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材料封样)

  5、其它五金件(毛样、皮条、锁、胶、发泡)按封样(现送样),达到国家标准。产品必须提**品合格证。

  三、前期工作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门窗表及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甲方应在安装施工现场免费提供临时电源。

  3.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___________的窗型,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制作安装。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甲方负责本项目现场各项管理,负责一切地方问题协调,如负责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地方征拆问题,解决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地方矛盾。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

  (4)、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乙方在合同工期以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内容,工期自然顺延。

  (5)、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并核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金)。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四、 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竣工。

  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税金等各项费用。

  八、 付款和结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于建设单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到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按比例给予支付。保修期1年。

  九、 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xx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兴建的 建筑工程,于20xx年 月 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和甲方的要求所包含的一切模板工程,由乙方包材料(包括模板、钢支顶、铁钉、铁线等)。木工施工中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备有三层模板。

  二、承包造价:

  按楼层投影面积计算: 元/㎡。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施工图纸与设计有变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派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及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2)提供工地及生活用水、电,及支付水电费。

  3)如无正当理由,甲方须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如工程技术质量未能达到图纸或甲方要求时,乙方须按要求处理完毕后,方有权提出领取工程款。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及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以上。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乙方本人须有70%以上的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施工。

  3)严格搞好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遵守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不得破坏及变更工地的安全设施。如发生工伤死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实行文明施工,遵守国家规范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甲方及兴建单位的关系。每一个工人必须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配合比下料,、不能造成浪费。否则甲方有权按市价扣减乙方款项,乙方并需在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和杂物。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乙方材料进场及模板拆除后的堆放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并及时清运离场。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在每批工程款中扣减。

  2、本工程采用阶段验收方式,每分项工程完工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当全部工程完成后再进行综合验收。

  五、工 期:

  如出现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指令工程缓建或放慢施工进度,由此而引起的工期延后在本合约交工期另行增加,乙方不能因此提出经济补偿。

  六、付款方法:

  1、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和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经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1)首层模板工程完成支付已完成工程项目工程款的 %。

  2)其余各层模板工程完成支付已完成工程项目工程款的 %。

  3)工程完成,外脚手架拆除后,按总工程款支付到 %。

  4)余下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结算并付清。

  5)若乙方未能按工期、质量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款,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为避免乙方内部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在每次甲方支付工程款时,须由承包人、生产班班长或工人代表在场时发放,并需提交工人工资签领表。

  7)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计划完成施工进度,需由甲方另行派员进场工作的费用支付,按实际发生额在应付乙方每次工程款中扣减。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 表: 代 表:

  年月日:

  发包人:承包人:

  手机:委托代理人:公司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预算清单)

  1。4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元,小写:元。(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注:图纸在发包人签约付

  款后提供),

  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项费用不在工程合同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出室内物品,以便不影响施工。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负责相关费用。

  3。3负责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负责协调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施工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负责自备材料按工程进度进场。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邻里居民的作息及环境污染。

  4。3切实保证居室内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签字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主体材料(电线、水管、板材、油漆),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浙江省装饰装修地方标准DB33/1022—20xx执行。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单。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9。2未竣工验收,发包人自行入住视作验收合格。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材料,自备成品除外)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年月日(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年月日(木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年月日(油漆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5%):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________________元。

  10。2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书。发包人在接到决算书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利于安装工程展开。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

  (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天,承包人有权采取停工措施。

  11。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12。1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2。2由有关部门调解

  12。3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

  (如小区内无指定地点,垃圾须运至小区外,则属于二次清运,二次清运费由发包人承担)13。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外屋新锁,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方认可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发包人(全称):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承包单位: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______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开、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竣工。总工期为__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本工程执行如下标准:

  环保标准;GB50325—2001;施工工艺标准GB50327—2001;工程验收标准GB50210—2001,如国家、省及大连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按后者执行。如各标准、规范及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施工材料满足我国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释放限量》。

  上述材料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全部退换同时承担工期责任及按施工承包金额5%支付质量违约金,造成对第三方的赔偿均由乙方按实另行承担。

  2、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会签,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执行。

  3、如果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并且在工程样板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而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的考虑未认可该工程样板,导致工程样板拆除的,由甲方承担该工程样板的费用,但如因工程样板质量不合格而拆除或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工程价款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款:

  ______内部装修总价______万元整(¥:______元),闭口包净,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修单价包死,总价按实决算。

  2、计价规则: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及价格应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甲方指定的材料其价格将在甲方对材料供应单位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不得做施工用水使用,生活用水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电梯垂直运输管理,在进场前对现场垂直运输情况做充分了解,在施工前对此做好考虑,所需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用等措施费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对此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的后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若因乙方对垂直运输了解不详,导致在施工中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可调单价,将作为结算、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依据,当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中的项目有可参照单价时既参照执行,无可参照单价则按市场现行的价格为准,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调整。

  6)、**相关部门、公用企业未明确规定要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该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10%,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

  2、乙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时间进场,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况,向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报告及相应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及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工作程序,15个工作日后领取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当月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55%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户验收同意,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后开始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款的5%做为保修款,其余款额在结算总价款确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乙方由于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需经济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及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条件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含结算书)应以现场实际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有不同意见时,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资料及进行结算工作的开始时间,应自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算起,结算结束时间应自双方对结算总价确认并签字为止。

  第十条材料及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质量必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符合本行业国标要求并具有进入大连市的准用证明资料等,提前7天将样品提供甲方,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2)所用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4)所有乙方自采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保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利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甲方采购的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执行。甲方指定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

  3、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书面提供供货计划。

  2)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乙方二次搬运及包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如由于二次搬运、保管或施工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采购,工期不得顺延。

  4)对于不能逐一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随机抽样验收,施工时如发现材料

  设备有质量缺陷或损坏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甲方及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调换,影响工期的顺延,但甲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专业工长名单,并付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甲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且须经甲方的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

  8、乙方所须的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等,应当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面布置图自行搭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到工地现场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得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在乙方承包区内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日清理一次或根据甲方随时要求情况及时清理。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清理好工地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已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1、出入工地限制

  1)乙方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规定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对现场的其他成品具有保护和维护的义务;

  2)乙方须遵从规定及**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行驶和允许停泊的时间等的要求及限制,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的费用;

  3)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设备必须服从工地门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档案

  1、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03J10241—2003)执行及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自负。

  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各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承包范围的资料,然后按竣工档案标准每次(月)报工程进度报告时和请付工程款时,向甲方交报一次所完成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三套并由甲方保管,甲方可指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档案整理和报验牵头单位。甲方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进度情况定期组织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牵头下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整理归档。配合单位须支付给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的各承包价款1‰的配合费。如确需要,被甲方指定的牵头整理单位和配合单位应按约定履行应尽的责任,正常产生的**手续费用,按比例正常支付。

  3、乙方同时必须向甲方抱呈以光盘为载体的声像技术档案资料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予埋件位置、钢龙骨节点位置、防锈处理、防水隐蔽等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成品。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

  图纸内容包死,不做变更(主材除外),除非甲方要求更改设计。

  1、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若有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及部位实施时,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a)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及规格等。

  b)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上述变更价格按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对应工程项目结算

  2、设计变更计价原则:

  对于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前述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最终结算时支付(特殊情况如大范围的变更,甲方可按暂时核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比例支付进度款)。

  1)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增加、减少或材质的改变,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类似,其增减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单价或采取原来的合同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2)对技术参数未发生变化,只是品牌发生变化的,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乙方同意按甲方确认的单价替换原合同单价。

  3)对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采取公*合理的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确认后调整,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3、现场变更的联络单必须经甲方指定的委托代表人签盖印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工程量变更应体现到竣工图纸上。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承诺先解决工人工资和统筹问题,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不得对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否则,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且甲方保留诉讼解决的权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及大连市**关于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工人的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利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及其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书面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装修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措施,并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要有专题书面处理报告,并同时经由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检评标准规定,并符合本协议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及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乙方按规定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满足办理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7日内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且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4、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5、工程最后竣工日期为业户验收日期,保修期以此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第十七条保修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由乙方对甲方及第三方负有保修责任,并承担费用。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自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十八条保险

  由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不能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及批准,或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责任;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赔偿并承担双倍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无故停工达三日以上的(含三日),或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无条件的于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书通知后七日内退场,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2)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及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二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1)因甲方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乙方应于二日内将完成工程量和合格的档案资料、结算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乙方预计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原因需比原合同协议书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甲方在支付其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3)因任何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待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后方可支付。

  4)如有特殊情况,工期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含报价编制说明,甲供材料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另行成册)

  6、施工组织设计

  甲方:

  乙方:xxxx

  为完善学校教学设施,甲方同意将维修业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确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担任本项目施工,按照以上规定的内容完成,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本项目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费的方式承包施工,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具、用具消耗材料、施工安全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均在乙方承包范围。

  3、乙方对所需承包的项目包质量、包安全。

  三、合同费用及结算

  本项目总造价 元,项目结算按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办理竣工结算。

  四、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作业面供乙方施工使用。

  2、在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负责及时验收签证。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应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劳动安全生产制度。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竣工结算,款项汇入乙方帐户。

  七、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x小学

  乙方:xxxx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工程,进行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工作量: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与权利: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本次工程施工进行协助,提供专门的工程施工协调人员。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协调提供指定的风口清洗场地。

  3)甲方有责任在施工期间为乙方协调提供安全的清洗设备储存场地,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发生设备丢失,甲方应按价赔偿。

  4)甲方有责任在本次工程完成后,按付款方式中的规定,与乙方完成相关费用的结算。

  5)甲方有权利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进度与质量。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为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清洗设备、项目经理、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2)乙方为本次工程的施工主体,有责任承担本次工程的施工准备与实施、施工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3)乙方负责为本次工程施工编写施工方案。

  4)乙方负责为本次工程施工结束后提供竣工报告和提供清洗证据(包括照片与视频资料)或在清洗过程中每天结束后提供相关清洗证据。5)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对本次工程的验收工作。

  6)乙方有权利按付款方式的要求向甲方收取工程的各项相关费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工程施工前应先支付工程总费用的%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结束后的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工程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

  清洗过程中不得产生交叉污染;清洗后视觉检查应达到:被清洗的管道无污染物残留;上海润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央空调清洗专家联系电话:提供: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中央空调水处理大型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清洗工业清洗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式,清洗中不得损坏中央空调各功能部件和控制部件,否则乙方应给予赔偿或修复。

  五、验收标准:

  按***颁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清洗规范》的要求执行。

  六、验收方式:

  按施工进度每天对清洗过的管道进行验收。

  七、施工时间:从施工起始日开始计算的完工期限应根据相应的中断时间增加。

  八、工程量变更说明:如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或施工过程中需变更工程量,不同意变更,如乙方同意变更,双方应签定本合同的附件,调整服务价格和完工时间。

  九、特别说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认,乙方不承担此部件损坏的责任。

  十、保密规定: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均有对第三方保密的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章后,甲方预付款到达乙方帐户的当日生效。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正本等效。

  十四、合同的终止:

  1、乙方提供的服务结束,甲方工程款完全到达乙方帐户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可终止;

  3、任何一方在执行过程中违约,另一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可追究违约方责任。

  十五、无效认定:本合同条文内容手写添加或更改无效。上海润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可选择同意或如发现中央空调部件在施工作业前就已经损坏,应立即通知甲方确中央空调清洗专家联系电话:中央空调水处理大型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清洗工业清洗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年月日: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7、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4)

——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道路施工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_____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_____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_____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材料要求

  9.2.1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_____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12.2.1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12.2.2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6、违约处理

  16.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6.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7、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8、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乡村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乡村路面硬化

  2、 工程地点:泽覃乡五龙村仙水组

  3、 承包范围:1.2公里水泥硬化。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价为每公里24万元(竣工后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二、 技术要求

  1、路面为375px厚C20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米。

  2、 天然级配砂砾石垫层,厚度500px天然级配砂砾石,宽度6M。

  3、 500px厚3:7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2、甲负责场地三通一*。

  3、乙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30%,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 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钱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全部竣工达标,结清工程尾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建方: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 (大写: )。本工程价款实行总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该总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吊车、挖机、泵车等由甲方提供)及所有材料(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个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 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xx《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xx]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JTJ041--20xx《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提出申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签证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确保工作面得及时移交。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做好自检记录。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H、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 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主材中钢材须选择莱钢或济钢总厂生产,水泥须选择青龙山或山水品牌,石灰须为一级灰,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在保修期内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准备验收记录,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后72小时,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不管监理人员是否签字,乙方应对该隐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永安市西下路扩改工程水泥路面工程的顺利完成,按双方*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甲方的路面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和维护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施工项目:

  1. 垫层铺碎石20cm厚

  2. 铺设15cm厚水泥稳定层

  3. 浇捣24cm砼路面及钢模安装,切割(包括切割片),灌沥青。以上项目由乙方承包施工,乙方的机械设备维修由乙方负责。

  4. 路面采用商品砼,由甲方提供。

  二、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乙方负责前后台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排插一台,摊铺机一台,场地水电安装和路面振捣压光、压纹(不包括压路机,水电费由甲方提供)。

  三、 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料场搅拌场地,提供水到搅拌站(水电费由甲方负责)。配备技术人员电工一名。

  2. 乙方应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施工,若未按照规范要求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应协商好当地居民关系,维护好乙方人员的正常施工和合法权益。

  4. 乙方人员进场后应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保质、保量进行施工。

  5. 工程计量按乙方施工实际工程量计算,甲方按乙方完成的路面工程为依据,每*方米为玖元捌角(小写¥9.8元)单价计算结算给乙方。

  6. 甲方应按乙方工程进度所需材料按时到位。

  7. 不在合同内的工程项目,甲方应按乙方所做的实际工程量进行按实结算,付清项目工程款。

  四、 付款方式:

  1. 乙方开工后按进度每完成500米工程进度,甲方应付给乙方80%的工程款,余款20%在路面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2. 若因甲方工程进度未按时到位,造成乙方停工,乙方有权退场,并赔偿工人误工费。

  五、 安全施工:

  1. 乙方应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施工作业,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本着“谁承包,谁负责“的安全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属于乙方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如违约造成损失,应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包干金额: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如增加工程另作计算。

  4、工程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x月14日至20xx年x月28日竣工。

  5、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等;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市容、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和预定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如发生与现场施工相关的安全责任事故,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水、电、气设施不受损坏,如损坏由乙方负责,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垃圾和消防等工作。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五条:关于工程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和人工费由乙方垫资。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总硬化面积约一万四千㎡,现对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的施工进行发包。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的施工,详细做法及工程量见图纸及变更。

  2.2、承包范围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3.2、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电费用。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进入现场后 天。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5.1、合格工程;

  5.2、同时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六条 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6.1、合同价款

  6.1.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 陆元肆角 人民币(大写)每*方米。综合单价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纹、伸缩缝、所有道路工作内容的人工费、管理费、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6.2、结算办法

  6.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6.2.3、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3、支付方式

  6.3.1、无预付款,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

  6.3.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验收标准:

  7.1.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同类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7.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第八条 质保期及维保

  8.1、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 壹 月 ,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按双方责任划分,

  8.2、甲方责任:1、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由于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责任:1、由于乙方振动、模板、配料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做出相应补偿;2、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天气自然灾害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11.1.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 ,职权: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费用的现场签证,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11.1.2、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11.1.3、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工程竣工等的验收;

  11.1.4、对乙方进场材料、施工半成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退场或返工;

  11.1.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作业环境及各参建方的关系;

  11.1.8、施工前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中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水、电表的安装,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11.1.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10.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职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

  11.2.2、配合甲方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11.2.3、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11.2.4、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报验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1.2.5、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由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乙方负责清运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6、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所有的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均由乙方负责;

  17.2.7、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偿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返工造成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视为乙方工期超期,乙方应当按照上述工程超期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乙方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1.2.8、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有关指令,对现场所有其它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施工时如损坏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财产或造**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还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清;

  11.2.9、乙方负责与自己的劳务工人签订合同,并购买保险,甲方在此对乙方责任进行告知,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乙方务工人员无与甲方单独结算权利,出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0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12.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以上规范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质量责任及其它责任

  13.1.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视情况有权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13.1.2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3.2、工期责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根据工期节点每延迟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由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认可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13.3、延期付款责任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 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按照其相应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或解除:

  14.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14.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的;

  14.1.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14.1.4、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分,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

  委托签约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公司为 项目道路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1.6 质量标准:合格。

  1.7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甘肃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臵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为 元,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十二、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X

  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X公司

  甲方:乙方:

  甲方: 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X公司

  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投标,重庆市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参加投标并中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条 基本条款

  一、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

  二、项目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工程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除安保工程、硬边沟外)。

  四、工程质量要求:建设砼面层XX公里(如长度不足XX公里,建设经费按长度比例据实结算),路基宽7米以上的必须修建设7米宽路面(如有特殊地形路基宽度不够7米,由乙方进行挖填方,建设路面宽度必须达到6米以上,工程总价不变), 厚20cm,C30砼路面层(使用42. 5以上标号水泥),严格按施工图内容进行建设(除防护栏、涵洞等设施)。如超出以上范围增加建设内容由施工方和业主商定。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质量合格。

  五、工期要求:XX天,XX年_年_月_日至XX年_年_月_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开始施工,如遇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六、工程总金额:XXXXXXXXXXX万

  七、结算原则:工程实行包干价。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实行乙方全垫资建设;巴南区交委的工程进度款拨付到位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经公路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补助资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5%;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2年无质

  量争议后,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不计息;乙方人工费凭劳务发票、工程材料费凭正规票据同甲方结算工程款项;为便于工程款结算,此工程款由甲方委托接龙镇财政所支付给乙方。

  第二条 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即完成项目获巴南区***立项、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监督建设单位资金的到位、使用和建设管理情况,审查建设总进度计划。

  (二)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组成项目班子(或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管理部),全面实施对项目建设质量的管理。

  (三)按有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抽查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

  (四)监督工程监理单位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实施工程监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全权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相关规范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二)乙方应组建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的项目班子(或项目部),具体实施项目建设。

  (三)按施工设计组织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管理;做好工程现场原始签证记录,并对各种隐蔽工程保存影像资料以备甲方查验(如无影像资料,甲方将可不予认可隐蔽工程工程量);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

  (四)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管理;投保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全部保险险种以及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五)乙方要严格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涉及项目规模、功能、标准的

  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重大设计变更还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六)乙方不得将合同内容转包。

  (七)乙方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自觉主动配合监理方的监理管理。

  (八)配合并接受甲方及有关单位对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以及进行结(决)算审核。

  (九)负责按相关规定缴纳因实施本合同工程项目所产生的相关税费。

  (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工期。

  (十一)主动配合甲方搞好施工期间的民事纠纷,不得擅自决定对占地或毁损事宜进行赔偿。

  (十二)凡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意外损害等事故以及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履约保证

  承包人按15万元人民币缴纳该项目履约保证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一)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合格。质量的评定以国家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二)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管理

  (一)甲方派驻 XX为现场代表,参与建设期的协调、管理、监督。

  (二)甲方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各类矛盾。

  (三)审查乙方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并督促乙方按批准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

  (四)甲方代表有权组织有关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进度不能满足已获批准的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重大隐患时,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令,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并报送**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五)甲方代表审核乙方工程计量报表及技术变更、核定,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六)甲方代表负责对项目因发生技术变更、核定增减工程量及新增建设内容的核定、签证计量和涉及费用变化项目的审核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七)甲方代表负责签收乙方或第三方向甲方递交的文件、文书、资料等。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工程验收

  乙方应当在工程完工后10日内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并准备好工程验收相关资料,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国家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出的验收申请后5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并及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

  第五条 合同的转让、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其中一方不允许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二、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对一方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一方要求变更相关的合同条款的,另一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当事人一方违约不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15日内仍未履行的;

  (二)因乙方主要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1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异议,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部分。

  甲方:

  乙方:

  为响应县创卫办要求综合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道路维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三十天

  2、工程总造价:元整,大写。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开始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预算价下浮17%结账。乙方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工程预算见附件)

  3、预留工程造价的5%,即玖仟元整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两年,两年后返还,若两年内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非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工程延后,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可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xxxxx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xxxxx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综合单价包干)

  大写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职务:

  监理单位:

  姓名: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发包人:召陵区归村西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漯河市富地诚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归西村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归村西村

  3、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乙方:

  20xx年4月16日

  乡村公路施工合同

  甲方:xx人民**(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xx村公路砼路面改造工程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总价及结算依据

  该工程承包价为:2362173.00元(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贰仟壹佰柒拾叁元整含税费),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合同形式计算工程承包合同总价(合同价不包括浆砌片石水沟,片石水沟按县有关补助政策以实际施工量结算)。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以合同中的总价进行决算,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仅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书参考。

  二、工程内容

  xx村公路砼路面改造工程长4.37216公里,对路基进行整治,铺筑水泥稳定层(底基层水稳层可用片石补强),新铺水泥砼路面。改造为四级水泥砼路面,路基宽5.0米,c30水泥砼路面宽3.5米,c20水泥砼路肩0.75米×2,增设部分涵洞、防护设施、排水沟等附属设施,详见设计文件。

  三、材料供应及要求

  1、本工程所需水泥按县公路指挥部单价290元/吨由甲方采购,乙方自行运输,在运输施工中乙方只能用于该路段修建,否则,发现一次,扣乙方工程款壹万元;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

  2、材料质量要求

  (1)河沙:河沙或机械吸沙;

  (2)片石:300号强度以上;

  (3)碎石:正规产地碎石;

  (4)条石:300号强度以上;

  (5)水泥:32.5级普通水泥,须有厂家质检部门的合格证书或质检书。

  3、凡经质量监督小组的监督员或县质检站或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管处现场人员抽验发现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并限期运出现场,否则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组织运出,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四、工期

  1、本标段工期6个月(日历工期),自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3月2日(具体工期开始时间以指挥部开工令为准)。

  2、工期允许延长的条件:

  (1)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妨碍了施工进度;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

  (3)建设单位通知暂时停工。

  3、工期延长的决定,若发生第2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施工单位应书面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

  4、除第2条规定的允许延长工期的条件外,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连续15天不进场动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取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施工单位连续20天停工,甲方除收缴履约保证金外,有权清场,直接解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同时按施工单位所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在二年内支付,不计息。

  5、施工单位每延误一天惩500元,提前完工一天奖500元。

  6、该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五、甲方的一般义务

  1、开工前为乙方办理属甲方完善的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2、协助乙方落实施工所需砼拌合场水、电管网,以保证施工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派驻现场质量监督人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4、协助解决施工管理以外的可能影响施工的有关事宜。

  5、根据乙方的竣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六、乙方的一般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及内容组织施工,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2、做到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3、接受甲方、铜梁县公路质量监督检测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管处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

  4、工程完工后,按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办法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及决算报告,一式六份并送交甲方归档。

  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标准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几何尺寸不得擅自改动。

  2、本合同工程质量,按交通部JTGF80-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或优良工程。

  3、工程所需各种建材乙方须自行抽查、验收。经自检或甲方、质检站检验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并限三天内自行运出施工现场。

  4、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和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各个工序的试验、检验乙方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真实可靠,各个工序完结后,经监理、甲方、质检站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否则,将不予计量。

  5、砌筑的砂浆、路面砼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试压件,拌和均匀,随拌随用。

  6、凡经甲方、质检站检查指出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设计要求,所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不采纳甲方、质检站整改意见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采用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0—15日内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9、经验收若是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在限期内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工程。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若在限期内不返工,建设单位有权另行组织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本工程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为两年。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返工达到合格工程,若乙方不履行返工义务,则由甲方组织他人修复,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在乙方工程余款和质保金中扣除。

  八、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时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2、在施工作业中,因施工行为造成施工现场以外的房屋、青苗、地上地下管网损害及人身损害赔偿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款结付与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1、本工程分四次支付镇自筹部分工程款(县补助资金按县相关政策支付),路基完工付20万元、水稳层完工付40万元、C20混凝土路肩完工付10万元、全部工程完工付10万元,余款除质保金外从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二年内付清,不计息,如未付清余下工程款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完工完成50%时,退还50%履约保证金;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余下履约保证金。

  2、该工程质保期二年,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缺陷,甲方如数返还。

  十、本工程奖惩

  本工程验收达到优良工程建设方奖承包方工程总价的1%,合格工程不奖不惩。

  十一、违约与争议的解决

  1、违约金按承包总价的5%计算。

  2、违约金支付不足损失部分,守约方有权追偿不足部分损失。

  3、发生争议双方应在监理组主持下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协商或起诉期间不得影响或停止施工,除诉讼保全以外。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因未尽事宜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履行中,因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施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申请解除合同的,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协商不一致时,可诉请法院解决。

  十三、其他

  1、本工程招标文书、施工设计图、变更通知书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别送有关部门,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1月1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照*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甲方将苏北路二标段(茂名路东文化路西) ,人行道、侧石、*石等工程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人行道路原路面拆除及垃圾外运、混凝土的浇筑、步砖铺设、侧石、*石铺设、前期原沥青老路面的切割等工作。

  二、承包方式

  1、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配合。

  2、包所有人工作用具工具机械等。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四次付清,第一次路面切割、拆除及垃圾外运完成支付 元。第二次混凝土的浇筑完成支付 元。第三次侧石*石铺设完成支付 元。第四次步道砖完成支付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

  四、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付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壹万元/次的违约金。

  五、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5)

——施工合同范本(汇编15篇)

施工合同范本(汇编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索河镇索河路柏油路面18cm垫层及路基工程交乙方施工,为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索河镇索河路柏油路面

  2、工程地点:索河镇

  二、工程质量和主材料的指定

  1、工程质量:柏油路面厚度为18cm、宽5.5米。

  2、工程等级为:合格工程

  5、工程质量按国家公路施工验收标准及交通部门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验收。

  三、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

  1、本工程验收单位为市、区三级路网指挥部,施工中甲方随时到现场抽样检查,并悬挂施工公示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返工到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如因工程质量不能通过市、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其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四、工程造价与工期

  1、柏油路面宽5.5米,厚0.18米,垫层厚度为0.1米,每公里单位造价为48.8万元/公里包干,公路总长6公里,工程总造价292.8万元。

  2、本工程工期为90天,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16日。

  3、本工程由乙方承担税金。

  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资金来源:市、区赏花游项目补助金,余下不足资金由甲方自筹资金支付。

  2、付款办法:(1)本工程采取乙方全额垫资,工程竣工后由市、区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市、区补助金依照文件规定到位后及时付给乙方,甲方无任何理由截留资金。(2)余下工程款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付款办法。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任何原因中途退场,其一切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均收乙方负担。

  2、如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结清工程款,其拖欠资金参照银行贷款利息加滞纳金。

  八、施工方案及清单

  本工程必须按有关道路工程标准进行施工,所有材料报价清单及施工方案,本工程质量监督方为区交通局及索河镇**公路建设指挥部。

  九、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现场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区交通局及索河镇路网指挥部各一份,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燃气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当地《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储备站、城区主干管、阀门井、庭院管网、楼栋调压箱、室内安装,表前、表后阀门。

  工程地点:地区内。为了满足乙方工作量,具体施工地点由甲方统一调配。

  工程量:

  1、造价在1.5亿人民币左右分期建造,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2、取费标准按湖北最新安装定额取费,结合现行市场。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燃气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室内外管道、埋地管道以定额结算(按国家该项工程现行规定计取费用);每户管道安装暂定价一户元(含普通煤气表),按照该项工程的实际类别,结合各地区最新*期定额,材料按当地、当时的调价,调差,按照施工图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现场签证,实做实收,按实结算。人工费按当地最新标准计取。

  四、开工、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二0xx年11月16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燃气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xx年版)GB50045—1995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xx年版)GB50057—1994

  5、《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检验规定》CJJ33—20xx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1997

  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36—1998

  8、《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涂层技术标准》SYTJ18—1984

  9、《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监局锅字[1999]154号

  10、《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1995

  1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88.1—1995

  1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8.2—1995

  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1999

  六、工程返工:

  1、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向甲方提出疑问。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隐蔽工程记录,修改图纸申请报告及工程特殊保护措施需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每一小区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乙方应赔偿甲方以每户每天人民币伍元计算,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以现场直接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设备台班费为依据,国家定额标准)。工期相继顺延。

  4、有全新技术(PE管、管件)使用按设计达标,乙方服从甲方,如国家没有标准,按当时PE管材企业施工标准进行计取,甲方按PE管材企业厂家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给乙方使用,其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

  七、工程验收:

  1、乙方在按图纸施工完结毕后,应向甲方申报验审,甲方必须在三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组织有关部门验收,超过七天还不能验收,乙方是为验收合格。

  2、由于设计原因不合格,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新的施工图纸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乙方原安装及拆除和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顺延。

  3、验收合格后、记录自行生效。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办理竣工手续,十五日内把有关的竣工报告和质量验收报告等资料及竣工验收图纸全部交给甲方,甲方应予签字认可。竣工图原则上在原施工图上完善,若需新绘,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1、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100万材料保证金,甲方提供300材料,以后按月实际进度的80%,付止90%,留下1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5%,留下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半年,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乙方。

  2、单项工程,形象进度,每月二十六号报形象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次月五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一月内完工的小区则一次结清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柒天内)。在施工中、在甲方现有的情况下,可相应提供部分主材,设备,配件,并作为单项工程乙方材料款不足补充,使工程顺利完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不于答复是为认可。

  十、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在施工现场,甲方管理人员,甲方应出具全权代表,(指挥长、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使工程建设能协调顺利进行。

  3、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道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十一、补充说明:

  1、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何等事故。但事故出现时,不管是何种原因,在事故现场的当事人均因积极提供必要条件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追究事故责任的原因。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老楼与新楼图纸变更,需拆除重新安装,甲方应按乙方正常发生工程量及机械台班费支付给乙方。如在四十八小时内尚未完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直接发生经济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柒日内必须进场,如不能进场,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并作违约论处。

  4、施工企业的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关于印发【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的文件词语文字如有不足,法律依据内涵解释标准不全,应按***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任何一方都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每一条款,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6、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议定可在20xx年11月16日准时进场并开出进场通知书,乙方同意七日内不交款此合同自动作废,乙方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交纳100万的劳动保障金,乙方同意11月16日前向甲方交纳材料金100万,并在施工后三个月内无条件返还,另向甲方交纳材料押金100万元,之后在放款甲方逐步返还。

  7、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交由施工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二、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协议视为合同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执行国家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绿化用地土地复垦

  2、工程项目地点: 光为三期东侧

  3、工程总建筑面积: 约20亩

  4、工程范围及内容: 粉碎现有地表杂草并旋耕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保证通过甲方和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项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为准)。

  二、工程期限:

  本项目施工的工期为 7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间进行约定。

  开工日期:本合同定于 20xx 年 月 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合同定于 20xx 年 月 日竣工。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单价为 80元/亩 总计约为人民币 壹仟陆佰 元整(¥ 1600 元) 注:本合同总价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内容:

  本合同无预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甲方在办理结算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价款。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由甲方负责人指定具体施工地区域。

  2、组织乙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施工现场的技术交底。

  3、协调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等工作。

  4、负责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5、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由其派遣或雇佣的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雇用职工并负责支付其工资,并对其职工的行为及劳动安全负完全责任。

  2、乙方负责对施工垂直运输费、保管费、食宿费等。

  3、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竣工(或合同终止)时按甲方要求运出其设备,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

  七、安全条款:

  1、乙方按有关规定,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事故、施工人员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等)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协助抢救,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2、乙方自备机具、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所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价款0.5%(每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价款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于工程逾期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上违约金累加计算)

  2、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购买、租赁、赊欠、任何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等,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偿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签约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计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 重庆市万xxx旅游蓄水坝工程

  发包方(简称甲方): 重庆市x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四川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

  重庆市万盛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工程

  二、工程地点:

  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景区藻渡河支流的鲤鱼河上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1、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冲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坝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承包方式:

  五、开工时间:

  20xx年4月xx日

  竣工时间: 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价款

  捌百伍拾万陆仟柒百元正(850.67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 xx %,即 85.06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 一年 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 30 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xx %即85.067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 xx %即 85.067万 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 一 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二 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重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

  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 5 %付给,计人民币42.5 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其他事项: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到施工场地内,乙方不承担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保管、安全等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业主):

  乙 方(施工方):

  木工装修施工合同使用说明

  一、业主与施工方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施工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业主亲自签章,并加盖施工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家庭装修应找有一定经济实力,做过相应成功案例的施工方。 五、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文本仅适合于木工装修施工合同使用。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律师提示】:签订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及其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的具**臵,面积情况等信息。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的具**臵,面积情况等信息。

  2、施工范围:

  【律师提示】:空格处填写甲方物业结构、面积等信息。 3、装饰施工内容:

  甲方住房窗套门套的制作,地面龙骨,杉木地板铺设,吊顶安装,房门的安装,储藏室,橱柜以及约定家具等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4、承包方式为清包,即乙方只负责施工不承包材料。

  5、总价款(人工费): 元,大写(人民币):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费用。

  【律师提示】:约定闭口价款后,业主无需再另行付款。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律师提示】:建议业主与施工方另行制定《主材料报价单》作

  为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效力。其应载明,材料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由甲方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

  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保管现场材料以及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协议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存在异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律师建议】:本合同条款设计更利于业主利益,建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如:装修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甲方在法理层面无权干涉乙方人员选用。但由于木工装修属于需要较高技术水*的工作。建议业主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工人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

  篇二:木工装修协议书

  装修木工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zzz装饰工程部

  承包单位(乙方):z

  甲方有一套位于 zB型201;203 的商品房两套,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zz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拾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20xx年 3 月 25日起至20xx年 4 月 25 日止共31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6)

——电力施工合同菁选

电力施工合同1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力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为原甲、乙双方签订的《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临时低压线路和临时给水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合同。现临时水敷设线路按照现场条件需要约250米。原预算长度为120米,由于现场3台桩机施工,原120mm2临时电线路(配电箱)负荷不够,需更换240mm 临时电线路及配电柜(1800x800x500mm),遵循自愿、*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对临时水结算方式以补充说明:

  一、临时电工程增补费用:

  更换BLVV-240mm2电缆125m/条x4条=500m.增补费用30元/m。计15000元。更换配电柜(1800x800x500mm)1台增补费用11719.62元。增补费用合计26719.62元(大写:贰万陆仟柒佰壹拾玖元陆角贰分)。

  二、本协议签订后工期按主合同执行。

  三、其它:按订立的主合同执行。

  备注:除另有约定外,其余条款均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产生纠纷则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省供电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将承包给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 工程地点: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期:

  六 质量标准: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 合同语言:汉语

  二 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甲 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组织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质量评定部门: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省供电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为明确和维护甲、乙双方责权利,依据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等自愿公*原则,就本工程施工安装及管理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和范围:高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配电间高低压配电盘及计量安装。拆除原已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电杆;延伸高压线路的电线电杆架及安装;配电间拆除及搬迁安装。

  六、合同工期: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七个工作日完工。

  七、质量标准: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相关电力安装工程技术规法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报电力主管部门验收。

  八、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完工交付甲方乙方正常使用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九、甲方责任:甲方必须在通知乙方进行开工前三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障确保施工车辆畅通,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遗漏问题。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如甲方未按以上合同约定完成影响到施工进行,工程相应顺延。

  十、乙方责任:负责本工程设计电力线路敷设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工,通电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工程操作,如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因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因不可引起的安全事故工程损失,工期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合同有关条款有不同看法或发生其它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可向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机场迁建工程施工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机场迁建工程玉达线分支接处至xx新xx10线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阿xx地区____县境内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新建xx民用机场迁建10线路工程技施设计(玉其吾斯塘分)施工图纸内容中,xx10供电线路玉达线分支接处至xx新xx航站区围界外(不包括围界外至中心变电站的电缆)线路路径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补偿,办理相关手续等一切费用。安装10千伏真空断路器及高计一台。按照xxxx公司要求安装电费计量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期条款

  1、本工程初定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工程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按实顺延。

  第五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5100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包干价)。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功能性设计变更外,包干价不做价格调整。

  第六条: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以询价前所发放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与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范xx,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委托的职权:现场全面管理。

  2、甲方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姬xx职务工程师职权工程全过程的管理与协调。

  3、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齐x职务项目经理。

  第八条: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2、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第九条:乙方职责:

  1、负责此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调拨,工程决算的上报。

  2、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业指导书。

  3、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

  4、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

  6、负责工程项目的工作联系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场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档案、工程决算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7、遵守发包人对项目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

  8、如达不到承诺分阶段工期,每延误1000元违约金(壹仟元)。

  第十条:安全文明约定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5、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⑵施工中乙方对图纸中的不明确部位应提前一周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保修事项: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费用时,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壹拾伍万元的预付款,工程电杆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总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____年,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甲方直接划到乙方户头内,而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执十二份,乙方执四份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阿xx人民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等均属合同内容,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该工程的材料采购乙方必须直接由厂家进货,不得通过任何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银行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 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 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页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 号:_________ 账 号: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____区____镇人民**将铜川汽车博览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从xx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委托给____市爱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该项目工程负责垫资并承包给____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x公司施工完成,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铜川xx基础设施高压电力线路工程

  二、工程内容:从xx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铜川汽车博览园

  四、工期:共计90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期间遇到停电、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

  六、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为:玖拾万元整人民币(900000、00元)。

  第二条 甲乙方与施工方驻工地代表

  一、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姜xx

  三、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李xx

  第三条 各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与乙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乙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3、负责组织____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x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4、负责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三、施工方工作: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该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2、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要求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菁选6篇)(扩展7)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菁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项目建设策划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组织、协调管理***.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 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承包范围:

  1. 按设计图纸施工 镀锌檩条(180*50*20*1.8mm) 墙檩条(160*50*20*1.8mm)镀锌天沟750mm(2.0厚) (见预算书)

  2. 屋面板 50mm夹心板 颜色 上蓝下白(上:0.35mm下:0.28mm) 侧封板 900型单板 颜色 白灰(0.426mm)

  3. 窗 铝合金(1.0mm)130元/ m,如果超过厚度甲方自补差价

  4. 门 3档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总造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本工程每*方米单价 元

  3、工程价款中,构件、材料及制作价 元,安装价 元。

  4、本工程总造价为乙方包工包料方式总承包价,不含甲方或其他单位配合费、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如因设计或施工期间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按照本合同单价计算增减。工程量确定按甲方签具联系单为准。

  第三条 工程日期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施工需要,商定本工程总工期为工作日。

  2、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日期甲方在开工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委派乙方工地负责人与甲方共同进行三通一*、脚手架和预埋件的交验工作,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开工令,乙方签字后第三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3、竣工日期: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后第三日起工作 日内完成,如遇下列条款现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解决下列事项期间不计算工期。

  (1)甲方(三通一*)工作未做好,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日停电、停水八小时以上,或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

  (3)变更原技术条件或增加工程量的;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减价款,或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不能使用时;

  (5)甲方图纸签证和应办理施工手续而拖延时间,因土建或基础工程延期或与甲方其他工程项目因交叉施工影响乙方施工的;

  (6)因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方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

  (7)不可抗力(包括雨天);

  (8)其他甲方或监理认为应当顺延工期的事项。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当 日内预付备料款为总价款的 %(¥ 元)。

  2、钢柱进场当日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3、彩钢板进场当日甲方再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4、工程完工三日内甲方支付(除质保金外)所有的余款 %(¥ 元)。

  5、 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开发票自理)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款的3%,即¥ 元,在本工程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的十日内甲方付清。

  7、如遇工程量变更,双方以工程联系单确认工程价款,支付方法按工程进度依照前款执行。

  8、甲方根据以上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未在三天内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三天办停止施工。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的违约金为应付款的万分之五,违约赔偿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后,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

  10、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或提供确实的付款担保,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解决工程款问题。

  1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采取银行转账结算,采用银行即期汇票,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12、构件、材料及制作费、安装费开具材料发票。

  13、因业主原因而拖延乙方加工及施工时间,所造成的材料差价,由甲方负责补偿。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办理施工许可方面所需证件、特殊操作的审批手续;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地质资料;办理土地征用拆迁、*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保证乙方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信等管道线路接至施工场地,保证乙方能够安全使用,并满足施工需要。保证施工现场与外界主要道路连接通畅,满足乙方运输和施工需要。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成品保护,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3、本合同生效后,如果提供施工图的,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图六套;若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则提供委托单,并提供完整的相关技术条件。甲方付乙方设计费,设计费用不计算在合同总价款内,甲乙双方就设计事项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设计图纸出图后,甲方进行审核签认,并做出书面确认,如乙方在交图后三天内甲乙双方以工程联系单确认,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5、甲方派驻 为驻工作代表,行使下列职责:

  (1)下达施工方面指令、通知等,由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字和注明时间后生效。

  (2)有权对乙方工程量增减进行核实并以联系单方式确认。

  (3)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该图纸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作为乙方预算和施工的依据。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计划。

  8、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和工具房 间。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刘汉华为项目经理,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字后生效。

  (2)按照合同和甲方及甲方代表的要求组织乙方人员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

  (3)根据合同和图纸要求采购工程材料,并提**品合格证书。

  (4)遵守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场地交通和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生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做好施工场地内及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的保护。乙方竣工工程款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照相关要求对工程进行保护。若甲方在未验收前提前使用,乙方免除工程保护责任。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加强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自行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安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及费用。

  3、在钢结构安装前甲方应根据图纸及乙方的要求,搭建好脚手架或工作*台,修凿支座承面的混凝土、抄*弹轴线,按设计要求埋设、校准预埋件、技术交底、成品保护,负责垂直运输,协助乙方将钢构件、屋面板等零部件运上脚手架,准备完毕,方能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4、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任务,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乙方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投入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建设费用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费用 ,保证施工安全工具的.更新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政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算在工程总价款内。

  6、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如不服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单位承担责任。

  7、乙方为乙方从事危险工作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基础工程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发出形式通知前由乙方复验,乙方复验合格后在开工通知上签字确认,开始计算工期。

  3、工程验收由甲方单位组织,钢结构工程以《门式钢架轻型房屋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xx标准验收。

  4、乙方施工完毕后,向甲方或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通知书,乙方提出的竣工通

  5、钢结构工程在主框架完成后,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主框架安装完成后2日内向甲方递交中间验收音乐会证明书,甲方在接到证明书后2日内组织验收,并在证明书上签字。如甲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乙方认为甲方认可乙方主框架施工质量,乙方继续施工。

  6、工程竣工或竣工验收合格后,除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的工程外,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决算书,甲方在收到工程决算书15日内给予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甲方认可竣工决算书。若工程需第三方审计才能确定最终工程价款的,甲乙双方在竣工后7日内进行已会工程款的核对 ,并出具书面核对凭证。

  7、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在3日内可提出异议,经检查确实不符合质量国家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8、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第八条 设计与施工变更

  1、正式的设计图纸、说明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形式前由甲方改选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纪要义务,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发现方应及明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提供设计图纸方及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决定修改意见,乙方按照修改或变更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施工中甲方若需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乙方,变更超过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向主管部门报请批准,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内,向甲方提出工程变更联系单,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签认后,变更合同价款。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乙方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之日起7日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联系单乙方被甲方确认。

  第九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乙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要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

  3、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4、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维修。乙方维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第十条 设计要求

  1、基本风压:060KN/㎡

  2、基本雪压;0.35KN/㎡

  3、地震设防烈度:6度

  4、檩条屋面板及配件:0.25KN/㎡

  5、屋面均布活载(不上人屋面):0.35KN/㎡

  6、焊接:二级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

  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

  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

  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

  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

  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

  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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