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执行申请书6篇

首页 / 申请书 / | 2022-09-28 00:00:00 申请书

暂缓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村X号。

  申请请求

  请求暂缓执行XX*局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5日XX县*局作出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行政拘留十日。现申请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XX市*局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求贵局暂缓执行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 致

  XX县*局

  申请人:

  二零xx年七月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80号信都大厦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原,董事长

  被申请人: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园

  法定代表人:刘红建,董事长

  你院于20xx年12月18日受理的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执行一案,案号为(20x)成执字第178号。因申请人已于20xx年9月17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向我赔付质量赔偿金380余万元,已由武侯区人民法院以(20xx)武侯民初字第3014号受理。因该案的审理结果与你院受理的本案有利害关系,最后若申请人胜诉将导致品迭关系。加之自“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我公司所开发的许多在建项目也被迫停工,正常的资金周转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我公司为生产自救,目前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努力通过正常的'融资渠道解决当前的困难。故申请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院申请暂缓执行本案。望予以公正的裁决。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20xx年5月30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3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暂缓执行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贵局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申请人认为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申请人已向莆田市*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恳请贵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人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莆田市*局城厢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4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暂缓执行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贵局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申请人认为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申请人已向莆田市*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恳请贵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人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莆田市*局城厢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5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暂缓执行(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由于***行踪不定,没有固定职业,无从打听,很少在自己住所居住,也很少回其老家(*****),难于找寻。为此,恳请****人民法院对本案暂缓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

  ****年**月**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6

尊敬的xx: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月出生,住XXX。

  被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月出生,住XXX

  申请事项

  一、申请办理(XXXX)郑绿证经字第XX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的执行证书。

  二、申请执行标的:

  1、本金22万元;

  2、利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四自20xx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

  3、罚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五自20xx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及XX(身份证号:XXX)协商借款事宜。5月18日XX向被申请人出借人民币柒万元整。5月19日申请人与XX签订《联合理财协议书》约定,申请人出资15万元和XX前一日出借给被申请人的7万元共22万元,以申请人的名义出借给被申请人。申请人收回全部22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应将其中的7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归还XX。同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借期三个月(自20xx年5月19日起至2010年8月18日止)合同业经贵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申请人如约向被申请人支付借款,被申请人出具了相应的《借据》。然而,被申请人并未完全履行合同,至今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其行为已对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

此致

xxx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6篇扩展阅读


暂缓执行申请书6篇(扩展1)

——暂缓执行申请书9篇

暂缓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村X号。

  申请请求

  请求暂缓执行XX*局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5日XX县*局作出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行政拘留十日。现申请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XX市*局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求贵局暂缓执行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 致

  XX县*局

  申请人:

  二零xx年七月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80号信都大厦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原,董事长

  被申请人: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园

  法定代表人:刘红建,董事长

  你院于20xx年12月18日受理的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执行一案,案号为(20x)成执字第178号。因申请人已于20xx年9月17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向我赔付质量赔偿金380余万元,已由武侯区人民法院以(20xx)武侯民初字第3014号受理。因该案的审理结果与你院受理的本案有利害关系,最后若申请人胜诉将导致品迭关系。加之自“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我公司所开发的许多在建项目也被迫停工,正常的资金周转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我公司为生产自救,目前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努力通过正常的.融资渠道解决当前的困难。故申请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院申请暂缓执行本案。望予以公正的裁决。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20xx年5月30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3

  AAA母子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申请人BBB男19xx年2月22日生,BBB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系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xx年10月由AAA组织并租用车辆,BBB一家三口与其他几十人(包括AAA母子)赴莱州等地旅游,10月4日在莱州市遭遇车祸,致BBB一家三口均伤,BBB伤情严重,经市南区法院委托为伤残八级,同车伤者达十数人,其中也包括此次旅游的组织者AAA及其母。20xx年4月BBB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将车辆所有者私立青岛智荣中学、驾驶员和与之相撞的莱州车辆车主驾驶员及保险公司等诉至青岛市市南法院,主审法官为许毅,本案定于20xx年1月17日开庭。此次旅游的组织者AAA及其母也以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为被告,诉至市南法院诉求赔偿,但同一交通事故的不同受害人虽诉至同一法院同一庭,但由不同的法官审理。最*BBB获悉,AAA人身伤害赔偿案已审结,进入执行程序。BBB认为暂且不论AAA是发生事故的这次旅游合同的发包方。仅就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的是相同几个被告,诉求和事实与理由基本一致,但是审判虽由不同法官审理,但执行应当同步,这样就可以在遇到被执行人用以赔偿的保险费用和财产不能满足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才能合理分配,达到公*公正的要求,也能节省法院的执行资源。

  特此申请

  申请人BBB

  20xx年12月9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4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80号信都大厦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原,董事长

  被申请人: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园

  法定代表人:刘红建,董事长

  你院于20xx年12月18日受理的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执行一案,案号为(20x)成执字第178号。因申请人已于20xx年9月17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向我赔付质量赔偿金380余万元,已由武侯区人民法院以(20xx)武侯民初字第3014号受理。因该案的.审理结果与你院受理的本案有利害关系,最后若申请人胜诉将导致品迭关系。加之自“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我公司所开发的许多在建项目也被迫停工,正常的资金周转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我公司为生产自救,目前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努力通过正常的融资渠道解决当前的困难。故申请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院申请暂缓执行本案。望予以公正的裁决。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20xx年5月30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5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

  请求事项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事实及理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强烈要求于20xx年12月15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于难于找寻,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暂缓执行期。

  此致

  XXXX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X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6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村X号。

  申请请求

  请求暂缓执行XX*局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5日XX县*局作出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行政拘留十日。现申请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XX市*局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求贵局暂缓执行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县*局

  

申请人XXX

  20xx年12月9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7

  申请人: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住址:_____电话:____

  被申请人: 名称: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住址:____电话: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一案,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判决书(或调解书)

暂缓执行申请书8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xxxx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xx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9

  申请人:xxx,女,汉族,1975年10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2323301975101420XX,住xx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北巷4号2号楼3单元202室。

  委托代理人:王涛,新疆鹏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新疆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市天山区建设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克亮,该公司经理。

  xx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18日作出的乌仲调字第294号系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据此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乌中执字第97号裁定:

  一、位于xx市光明路58号金碧华府A01号商铺的房产归申请人所有;

  二、申请人应持本裁定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所有权手续。目前,位于xx市光明路58号金碧华府A01号商铺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权属不明。故申请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暂缓执行本案。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暂缓执行申请书6篇(扩展2)

——变更执行人的申请书6篇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济南。

  被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济阳县__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xx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20xx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20xx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住所地:XXX。联系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董事长。

  申 请 事 项

  请求将申请执行人安合章与被执行人隋利劳务合同执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主体,由安合章变更为东港新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 请 理 由

  申请执行人安合章与被执行人隋利劳务合同执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正在执行中。现因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安合章于20xx年X月X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申请执行人安合章将其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全部到期债权(具体以东港市人民法院(20xx)东民初字第403号民事调解书为准)转让给了申请人东港新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据此,特向贵院申请将本案申请执行人主体变更为东港新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此 致

尊敬的xxx:

  您好!

  住址:xx市xx区xx路X号法定代表人:xx

  申请事项:

  变更M公司为X执一字第xx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贵院做出X执一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将青民四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N公司。xxxx年xx月申请人受让了上述债权,xxxx年xx月xx日,N公司发布债权转让公告,确认我公司已经享有该债权。为维护我公司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将X执一字第xx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M公司。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济南。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济阳县xx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09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20**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2010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申请人: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xxxx年xx月xx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xx路x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xxxx年xx月,程xx将位于西安市xx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xxxx年xx月xx日朱xx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xx月xx日,xx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xx的所有股权和朱xx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xx名下。xxxx年xx月xx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xx公司和朱xx。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开始,xx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xx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xx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xx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xx分社的债务。

  此致

  申请人:许A,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职业,住(详细住址)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暂缓执行申请书6篇(扩展3)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6篇

  申请人:xxx,男,195x年6月17日生,住xxx区xxx路87号,电话:xxxx。

  被执行人:XXX,男,196x年4月8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2000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2001年5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某某,男,汉族,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镇煤矿,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矿长,电话:

  被执行人:某某,男,汉族,联系方式

  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因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业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5960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生效后在申请人的执行过程中,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第一被申请人拒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特申请贵院给予恢复对判决的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1、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再给付申请人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关费用288705元;

  2、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从判决生效日起至前述费用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双倍债务利息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3、第一、第二被申请人连带承担本案执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因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业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2008)渝北法民初字第5960号民事判决,判决为:“一、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二、由原告(被申请人)重庆市渝北区中河镇煤矿给付被告(申请人)张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65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6950元、伤残津贴3118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550元、生活津贴2478元、交通费200元、鉴定检查费1027元,合计388705元,限于判决书生效后立即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一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均于2008年11月份领取判决书后未上诉。

  该判决生效后,两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执行的'过程中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为“由第一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270000元,此款在2009年3月前付100000元,其余170000元从2009年4月起每月给付5000元,2009年12月前全部付清。否则申请人可以要求恢复对判决的执行并由第二被执行人承担担保清偿责任”。《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第一被申请人支付了首期费用100000元,但至今并没有按《执行和解协议》给付每月的5000元而未履行约定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恢复对判决的强制执行并要求第二被申请人承担担保清偿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为谢!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申请人:xxx,男,1971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四川省苍溪县白合乡白荫村村民。暂住西宁市。电话:xxxxxx

  被申请执行人:青海xx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宁市建设巷4号。(现住址不详)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恢复(20xx)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102405.00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从20xx年9月21日开始计算)。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109551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20xx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20xx年9月21日作出(20xx)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 。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附:1:网上查询业绩单两份

  2: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电话: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_楼____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______区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______区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______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______年____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敬礼!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暂缓执行申请书6篇(扩展4)

——撤销执行申请书6篇

  申请人:xxx

  住址:xxxxxxxxxxxx

  被执行人:xxx酒家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

  请求事项:

  撤回对海劳仲裁字(xxxx)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xxxx)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xxxx年12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xxxx年12月27日依法作出秀执字(xxxx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

  申请事项:xx

  事实及理由:xx

  被申请人:xx

  请求事项:xx

  特此申请。

  撤销申请人:北京万事如意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花路18号1幢406室

  法定代表人:张万花

  诉讼代理人:郑万花北京市万花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撤销申请内容:

  申请人于20xx年9月10日向贵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针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11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恭喜发财有限公司予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金额为440545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现被申请人已履行完判决书全部义务,申请人特向贵院请求撤销原《执行申请书》。

  此致

  申请人:北京万事如意有限公司

  申请人:xx

  住址:xx

  被执行人:xx

  住址:xx

  请求事项:

  撤回对xx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xx仲裁裁决书,于xx年xx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xx年xx月xx日依法作出xx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申 请 人:***

  住 址:海口市东方洋路外贸冷冻厂宿舍2栋403

  被执行人:海口***酒家有限公司

  住 址:海口市丘海大道西侧东方洋**号

  请求事项:

  撤回对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20xx)第547号仲裁裁决书,于20xx年12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20xx年12月27日依法作出秀执字(20xx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