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菁华5篇)

首页 / 通知 / | 2022-10-03 00:00:00 通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1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家法定假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五一节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x月30日至x月2日(星期六至星期一)放假,共3天。与x月30日(周六)、x月1日(周日)为公休日,x月2日(周一)为调休日。

  二、请公司各职员做好自己的节前工作安排,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序。

  三、公司各职员应保持节假期间的通讯流畅,以便公司工作需要。

  四、公司有节假日活动行程将另行通知,希望全体员工在节假日外出期间,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愉快的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xxx年x月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2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xxx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将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二、按惯例,从x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xx:xx上班、xx:xx下班;下午xx:xx上班、xx:xx下班(北京时间)。

  三、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重大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xxx

  xxxx年xx月x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3

各位同事: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上班。

  1、午餐:

  节日期间均可到江南食府享用午餐。为了员工能按时就餐,避免浪费,请各位不去就餐的同事于每天11:30之前告知负责人,谢谢合作!

  2、安全事项:

  1、节日期间不值班的同事请把插座电源关闭。

  2、节日期间,请值班人员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办公室宿舍前,请检查门窗、电脑是否关好,电灯、空调开关是否关闭。

  3、严禁在办公区域、小会议室内吸烟。

  4、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以维持充沛的体能。

  5、科学合理的饮食。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及适量的动物蛋白质和脂肪,补充体力需要。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4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决定,20xx年的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xx年4月30日—5月2日(周六到周一)放假,共3天,

  二、放假注意事项:

  1、节日期间,请假的同事须确保交接相关工作后,经部门总监批准方可请假,同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各部门长亦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和工作部署。

  3、请大家下班前做好门窗、用电设施的检查工作,确保假期办公场所安全。

  4、如有外出旅游或探亲的同事,请做好防雨措施,注意安全。

  因为您的积极参与和贯彻执行,时代经纬的.明天将越来越好,感谢有您的无私奉献!本通知隶属权和解释权归人力行政部。

  特此通知。

  公司:

  日期: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5

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办公厅关于xx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劳动节放假调休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一)放假

  xxx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3天,即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

  (二)调休

  5月2日(星期二)上班(上课),教学按5月2日(星期二)的课表执行。

  二、有关安保要求

  (一)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所管校舍、设备、设施和物品进行安全排查,特别当前正值雨季,有关部门要对校舍屋面和校园下水道进行全面检查与清理,关好长春楼、弘船楼、各个教学楼等校舍的门窗水电;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流感、饮食卫生、治安、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尤其要做好肠道传染病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有关节假日值班要求,安排人员做好劳动节的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于4月2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岗值班。

  (三)治安处应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巡逻和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凡是节假日离校的师生员工要关好各自宿舍的门窗、水、电、煤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三、作息时间调整

  自5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作息时间改为夏季时。附:xxxx大学作息时间表(夏季)

  预祝全校师生员工劳动节快乐!

  xxxx大学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菁华5篇)扩展阅读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菁华5篇)(扩展1)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范本10份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1

20xx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x月x日至x月xx日放假,共xx天。x月x日(初七,星期x)开始正式上班。

  各部门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人员。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放假期间,请大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并按时返回。如遇非人为原因无法按时返回,请及时向主管部门告假。

  最后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衷心祝愿大家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xxx

  20xx年x月x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2

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xx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休息。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为法定节假日,5日(星期天)照常公休;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6日(星期一)。

  二、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

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3

尊敬的客户:

  您好!

  转瞬间,已到了年末岁尾,在这辞旧迎新之际,快信·万金宝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新年快乐,生意兴隆,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xx年2月4日至2月12日为我公司休假日,在此期间,您可直接将订单传真至我公司,如有疑问,可随时与您的片区业务员进行沟通。此外,在节假日期间,我公司对所有订单的时间作了以下调整:

  1、20xx年1月22日之前的所有非正常光度的订单将在20xx年2月4日之前寄出给您。

  2、20xx年1月28日之前的所有正常光度范围内的`订单将在2月4之前寄出给您。

  3、20xx年1月28日之后的所有正常光度范围内的订单和20xx年1月21日之后的所有非正常光度的订单,收货时间将在年假期10天后发出。

  若因以上时间调整给您造成任何不便,我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谢谢!

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4

尊敬的xxx:

  你们好!

  清明节将至,根据《***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对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天)上班。请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放假期间,商务问题鑫云会有专人负责正常受理。节假日售后服务电话(24小时):xxxx。

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5

本校各单位:

  根据 《***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电〔20xx〕1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按星期一课表上课。

  各部门、各学院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对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学院应掌握其去向。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xx年3月21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6

尊敬的经纪、投资人会员:

  一、根据《xx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本中心于20xx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休市三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开市交易;

  二、网上开户可正常提交申请,本中心将于节后交易日办理网上开户审核;

  三、请各经纪、投资人会员据此安排好相关工作。

  宁xxx交易中心

  xx章交易*台

  20xx年3月21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7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我司“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五一”国际劳动节:20xx年5月1日—5月3日,共3天。5月4日正常上班。

  其中,其中4月29日(星期日)为公休、5月1日(星期二、“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应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度过节日假期。

  预祝大家节日快乐!

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8

各部门各同事:

  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办公厅公布的《xx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将xx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2日,4月3日,4月4日。

  二、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生产部特殊部门需值班的同事请主管将各部门值班表于xx年4月1日下午17:00以前报人事行政周艳处。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9

尊敬的.各位家长:

  20xx年4月5日是清明节,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8日(周一)学生返校上课。

  具体要求:

  1、各办公室应在节前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德育处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立即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处理。值日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处理应急事宜。

  3、假期,家长要看管好自己的子女,切勿私自外出;清明祭扫时注意防火,严防森林火灾。

  特此通知

  XXX学校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法定假日放假通知 10

尊敬的经纪、投资人会员:

  一、根据《***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本中心于20xx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休市三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开市交易;

  二、网上开户可正常提交申请,本中心将于节后交易日办理网上开户审核;

  三、请各经纪、投资人会员据此安排好相关工作。

  宁夏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

  纪念章交易*台

  20xx年3月21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菁华5篇)(扩展2)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实用五份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1

  五一在即,为了便于公司同仁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现根据***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公司的福利政策,将“五一”期间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

  温馨提示:

  1)由于公司的五一放假开始时间已提前于国家规定的放假时间x天,因此不允许员工提前休假或不能按时回公司上班。

  2)在节日期间,建议大家多参加有益的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如离开工作地点,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情况,请在旅途中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

  xxx行政部部

  xx年4月x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2

全体员工: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根据《***办公厅公布xxx年放假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xxx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x月30日(星期六)至x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x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组织好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祝大家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xxx年x月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3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现将20xx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xx年5月1日—5月3日,共3天。5月4日(星期天)到校正常上课,上午上周五的课,下午上周三的课。

  二、假期间耽误了一次周四校外的课外活动课,会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三、假期注意事项

  1、督促您的孩子认真完成家庭作业,并做好辅导和检查。

  2、请教育孩子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特别要监管好在公路上骑车、滑滑板、溜冰等行为。

  3、孩子出去游玩要有大人陪同,不到偏僻、不安全的地方去,不随便和不相识的人交往,遇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

  4、教育孩子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吃变质、过期的食品。不暴饮暴食,确保身体健康,一旦发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5、注意用电安全。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沾水的物品擦拭电器。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6、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惯,自己能做的事要自己做,同时要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四、实践作业:

  在劳动节假期中,要求学生与家长至少共同参与一次家务劳动,并在自己班规定的本上写一篇周记,请家长签字。

  xxxx学校

  20xx年4月29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4

各位同学及家长同志:

  您好!

  根据市教委关于五一放假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定于20xx年x月xx日(星期x)至x月x日(星期x),放假三天。

  按照学校规定,学生需在x月x日下午xx点xx分之前全部离校,放假期间学生不得留宿。20xx年x月x日下午xx时前学生返校,晚上正常上课。(x月x日(下周一)不再休假,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请家长督促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纪守法,注重自己公民意识的培养。

  二、学生放假期间要按学*要求制定好学*计划,保证学*时间,完成学校安排的假期作业和学*任务。

  三、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注意加强体育锻炼。

  四、放假期间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用电、用气安全及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五、注意各种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尽量不要到人多的地方聚集、游玩。

  六、督促学生按时返校。返校时间:20xx年x月x日下午xx前。

  预祝您的全家节日快乐、*安幸福。谢谢!

  x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5

单位全体员工请注意:

  五一假期将至,根据根据国家节假日放假规定,并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单位特将x年五一放假做以下安排,请各位员工参照执行!

  1、xxxx年4月29日到5月1日共3天。

  2、节假日期间外出游玩请看好自己的行李物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意外情况,单位将不予负责!

  3、请各部门将需要安排值班情况以及值班人员安排的详细情况(包括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与放假前一天下班之前提交单位人事部xx处,谢谢!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安度过节日假期。

  xxx

  xxxx年xx月xx日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菁华5篇)(扩展3)

——五一上课时间调整通知 (菁华5篇)

校属各单位:

  根据《*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电〔20xx〕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一)为劳动节法定假日,劳动节放假期间停课。

  请各单位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并于4月27日下午5:30前将值班安排表报至办校办综合科。

  从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部门:

  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根据*办公厅公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X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定为5月1日,与周末连休。

  二、各部门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XX年4月28日下午17:00以前报公司办公室。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各部门、子公司:

  20x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20xx年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2日(星期一),共休3天。

  20xx五一出游穿衣建议:

  一、要素色的(单一色泽)衣裤,在自然景观中才显独特。

  二、色泽尽量选择海蓝、天蓝、红、土黄等与景观色泽不同的。

  三、可以穿裙子啦,在绿树花丛中裙裾随风飘扬,是多美的意境。到荒山野岭却穿不裙子,枝杈岩石勾拉不算,说不定会有危险,工装裤是最合适最实用的。

  四、恤衫和薄外套一定是色泽或色度不同的,有反差才有动感变化,才亮丽。

  五、带块小丝巾会很有用,可以系脖子上,也可以包在头上、扎在腕上,活泼天真可不受年龄的限制哦。

  六、假如少了这类服装,也不要紧,可以下穿休闲裤,上配T恤或运动衣,或穿牛仔,仔装仔裤色度宜淡不宜深。

  七、除了极深的黑色外,少选其他深色服饰,像咖啡、深蓝、藏青、铁灰、烟灰等。

  八、女士不穿高跟鞋,男士不穿正装皮鞋。这是常识。

  九、尽量选择透气吸汗的衣服。

  十、不选淡黄色衣裤,它会吸引很多小飞虫哦,怕虫的人千万小心“万虫齐集,群蜂毕至”的可怕情景。

  五一出游配饰小贴士

  1、出门在外,不戴贵重饰品,以免丢失落下遗憾。

  2、五月太阳紫外线已很强,遮阳帽、太阳镜不要忘了带。

  3、这个时节天气晴雨难测,若有防雨的户外装可以带上,冷了作外套,下雨可防水。带伞的话注意不要选黑色的。

  4、包包的款型色泽尽量与服装风格相配,而且实用。

  5、*时不敢随便用的饰物都有机会用上啦,不用担心别人怎么看,只要自己感觉好。

  6、有对讲机最好了,没有的话买几个彩色的金属小哨子,每人一个挂在包上,又是小饰品,走散了约定个几长几短互相呼叫,小孩不会走丢了。

  7、一定带背包,不带拎包夹包,长路无轻担,拎包夹包会让你吃不消,疲劳度增加。

  8、还有些背包挂饰是很实用的,有小电筒、指南针、挂物扣等等,可以一股脑儿挂在包上,叮叮当当,又好看又好玩,说不定还会派上用处

各部门、子公司:

  **年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放假规定与公司安排,假期时间安排如下:

  一、 放假时间:**年5月1日—**年5月3日,5月4日开始上班。

  二、 放假期间客服部安排人员值班,其他部门放假休息。

  客服值班时间:8:30-17:00

  客服值班电话:**

  节日期间公司将不接待未预约而直接来公司参观考察的人员,敬请谅解。

  祝全体营销伙伴节日快乐,幸福生活力!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统一部署,按照我院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及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1。20x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办法:5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2。从5月2日起,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00—17:30;同学下午上课时间从14:40开始。教职工上午上班时间、同学上午上课时间及其他作息时间维持不变。

  3。各单位要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及值班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学院将于4月30日(周二)上午9:00组织全院安全卫生大检查,请相关单位派员于当日8:50前在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

  4。总值班人员要遵照学院总值班要求,按时到岗、履行职责,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并妥善处置;未参加值班的人员也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全力确保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5。参加总值班的上一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下一值班领导按时到岗;各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所带值班员工按时到岗;各单位主管请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

  6。学院总值班电话:*****;学院保卫科报警电话:**********大学总值班室电话:*****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菁华5篇)(扩展4)

——人员调整通知 (菁华5篇)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出国留学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明确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含本科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原工作单位应加强与他们的联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排他们回国后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因某种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予以调整。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二、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可根据国家建设的急需,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亟待开发建设的边远、艰苦地区去工作;也可以应聘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或直接到国际组织和我国驻外公司工作;或者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创办独立的研究机构,技术开发和咨询公司或技工贸一体的企业公司。

  三、对于调整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留学人员,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四、各单位对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留学人员,只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可根据《*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不受地区、行业限制予以接收,需要追加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并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五、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均可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向国内有关人事(科技干部)部门提出调整工作单位的申请,并填写《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登记表》。留学人员与国内有关单位可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接收单位。并由接收单位填写《申请接收留学人员单位情况登记表》。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域内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负责办理。跨省市、跨部门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和原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协商办理;发生争议的,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报人事部协调、审批。

  七、经人事部审核批准调整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由人事部办理调整手续。有关单位应在接到人事部调整工作通知的一个月内,将被调整留学人员的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接收单位。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出国护照办理恢复户口、粮食关系及户口、粮食关系迁移手续。接收单位所在地区*、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户口、粮食关系迁移证件,办理落户、粮食供应手续。

  八、留学人员随调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其工作单位应由本人联系落实,留学人员接收单位积极协助。

  九、留学人员调整工作单位后,其工资标准及工龄计算,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实施办法。

  十一、本通知由国家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280余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按照略高于全省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企业*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社会公*。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延续了历年企业调整基本养老金做法,体现“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xx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对按照省*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人员改为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更好的体现公*性。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根据安排,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xx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xx〕3号)文件要求,经省*同意,现就20xx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xx〕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3、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20xx〕3号和冀劳社办〔20xx〕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均养老金水*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均养老金水*。

  4、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

  三、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力争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落实调待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采取措施,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规定的调待流程,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调整。

  我省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下发的《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本次调整范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了解,本次我省各地调整的标准并不完全相同。按照《通知》,本次调整的月增加标准由4部分构成:定额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福州市每人月均增加35元;与个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通知》明确,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又讯省*昨日发布《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于20xx年12月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中部分群体(不含厦门市,下同)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通知》,在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含在20xx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干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xx元的,补齐至20xx元后,再参加20xx年基本养老金调整。

  《通知》明确,以上增发对象均不包括统筹企业中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

xxxxxxxx:

  经招聘(或推荐)和考评,现调xxxxxxxx部门(xxxxxxxx科或车间)【人名】同志到xxxxxxxx部门(xxxxxx科或车间)工作。并于20xx年xx月xxxx日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到新部门报到。

  若因本人原因影响工作,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调出部门负责人:xxxxxx

  调入部门负责人:xxxxxx

  调入部门负责人请在员工报到后,签字交人力资源部。


五一法定假日调整通知 (菁华5篇)(扩展5)

——人员调整通知合集5篇

  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

  在调整中,分为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挂钩调整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1X年的按1X年计算);缴费年限在1X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前15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增加3元;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

  上述人员再按本人20xx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2%。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xx年l2月份同职务(职级)人员*均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7%。其中,退职人员的基数按最低职务(职级)人员*均养老金确定。

  此外,还将对部分人群适当倾斜。高龄人员,即20xx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月养老金低于3105元的调整到3105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我省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下发的《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本次调整范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了解,本次我省各地调整的标准并不完全相同。按照《通知》,本次调整的月增加标准由4部分构成:定额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福州市每人月均增加35元;与个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通知》明确,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又讯省**昨日发布《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于20xx年12月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中部分群体(不含厦门市,下同)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通知》,在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含在20xx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干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xx元的,补齐至20xx元后,再参加20xx年基本养老金调整。

  《通知》明确,以上增发对象均不包括统筹企业中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

  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xx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3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月养老金在3355元及以上,低于48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4855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央办公厅、***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xx〕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

  六、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七、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xx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 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xx〕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科技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xx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714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559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418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十三、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按绝对额普调标准表

  单位:元/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8月4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42号)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xx〕28号)的规定,结合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现就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xx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待各地20xx年职工月*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xx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30%。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六、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七、各地在执行本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xx〕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八、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领取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解决。

  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工作。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结束后,填报《20xx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出国留学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明确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含本科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原工作单位应加强与他们的联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排他们回国后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因某种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予以调整。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二、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可根据国家建设的急需,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亟待开发建设的边远、艰苦地区去工作;也可以应聘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或直接到国际组织和我国驻外公司工作;或者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创办独立的研究机构,技术开发和咨询公司或技工贸一体的企业公司。

  三、对于调整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留学人员,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四、各单位对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留学人员,只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可根据《***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不受地区、行业限制予以接收,需要追加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并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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