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07 00:00:00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员的过半数出*,才能举行。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召开全体会议、分组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主任会议拟订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需要临时调整会议议程或者日程,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7日前,将会议日期、会议议程草案通知常务委员会组**员、会议列*人员,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常务委员会组**员、会议列*人员,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组**员、会议列*人员应当按时出*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会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不能出*全体会议、分组成会议或者联组会议的,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或者召集人请假。

  第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列*常务委员会会议:(一)市人民**或者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二)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和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三)市人民*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以及与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有关的市人民*所属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及机构负责人;(四)与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有关的在本市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部门负责人;(五)县、区*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省、市*大会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列*会议。列*人员有发言权。

  第十条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报告工作,应当由*、院长、检察长或者委托副*、副院长、副检察长到会报告。市人民*所属工作部门或者市人民*委托其所属工作部门报告工作,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报告时,经常务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委托部门其他负责人到会报告。在本市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部门报告法律法规在本市实施情况,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报告时,经常务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委托部门其他负责人到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报告,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之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审议意见。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报告时,报告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

  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可以作出决议。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报告机关应当将执行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审议有关报告时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整理后,经主任会议决定,于闭会后10日内,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交有关机关限期办理。有关机关应当在办理期限内将办理情况报常务委员会并印发常务委员会组**员。常务委员会组**员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交有关机关再次限期办理。有关机关应当在办理期限内将再次办理情况报常务委员会并印发常务委员会组**员。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3

  第四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在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列*常务委员会会议的省、市*大会代表在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和列*会议的人员在全体会议上对同一议题,一般发言一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常务委员会组**员和列*人员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交书面发言,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会议。

  第四十三条 议案需要交付表决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按表决器或者其他方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四十五条 任免案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者按表决器方式,逐人表决。

  第四十六条 议案的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1)

——广东省深圳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

广东省深圳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事制度,提高议事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是市*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市*大会闭会期间,依宪法、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及其组**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并接受其监督。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定、决议,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严格遵守、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

  第二十一条 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初审,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提出报告,然后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决定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并向提案人说明。

  第二十四条 议案由提出议案的单位或者人员(以下简称提案人)负责草拟。

  主任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草拟。

  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由该提案人员负责草拟,也可以根据提案人的申请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草拟。

  第二十五条 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三十日前提出,并在会议举行十五日前将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和有关资料报送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人事任免案的提案人应当按规定提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五日前提出;属于会议内容的议案也可以在会议期间提出。

  第二十六条 提案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应当向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作议案的说明: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由联名人推选的`代表作说明。

广东省深圳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3

  第三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在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第三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可以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安排,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作自选题目发言。

  常务委员会组**员自选题目发言,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自行选择发言题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安排发言。

  第三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就每项议题的发言一般不超过一次,但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的除外。

  第四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的发言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根据会议议程在全体会议上作报告或者自选题目发言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列*人员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发言。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2)

——新余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

新余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新余市*大会常务委员会 (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作出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新余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

  第十九条 市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时,应当由*、院长、检察长或者副*、副院长、副检察长到会报告。

  市人民*委托所属工作部门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应当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后,可召开全体会议、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进行审议。

  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工作报告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时,报告人及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工作报告时提出的重要意见,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后,经主任会议决定,书面告知有关部门限期研究处理。

  承办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工作报告后,可以就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或者决定。报告工作的部门应当将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常务委员会。

新余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3

  第二十八条 常委会组**员和列*人员在会议上要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发言要紧扣议题,简明扼要。常务委员会组**员在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与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二十九条 议案需要交付表决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常委会审议交付表决的议案、决议、决定等经原则通过后,可授权主任会议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十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三十一条 任免案实行逐人表决或合并表决。

  常务委员会表决下列任免案,应当逐人表决:

  (一)市人民*代*、副*、秘书长、局长、主任;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副院长;

  (三)市人民*代检察长、副检察长、市人民*分院检察长;

  (四)市*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

  (五)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六)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和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除前款所列任免案外,其他任免案可以合并表决。常务委员会组**员对合并表决的任免案中的个别人员提出异议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实行逐人表决。

  第三十二条 议案及其它需要表决的事项,都要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3)

——甘肃省*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

甘肃省*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开会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员的过半数出*,才能举行。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召开全体会议、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分组会议、联组会议的召集人,由主任会议确定。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要按时出*常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主任会议请假。会议期间,不能出*全体会议的,应当向秘书长请假;不能出*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的,应当向其召集人请假。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和会议日程由主任会议提出,议程草案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已经通过的会议议程,确需变动的,应当经过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下列人员列*会议:

  (一)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的负责人;

  (二)不是常委会组**员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组**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

  (三)省人民*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四)各市、州*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负责人;

  (五)部分县(市、区)*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负责人;

  (六)常务委员会的部分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在我省的部分*代表和部分省*列*会议。

  列*会议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秘书长请假。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设立公民旁听*。

  公民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或者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邀请等形式旁听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旁听会议的人数和有关事项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确定。会议期间,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询旁听人员的意见。

甘肃省*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

  第十四条 主任会议提出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拟定有关议案草案。

  省人民*提出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也可以先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研究,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也可以先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研究,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不提请审议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向提案人说明或者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第十五条 省*大会决定由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可以先交省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就议案涉及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或者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关于议案的说明后,由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提案人或者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

  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审议的情况,由其召集人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本次会议表决或者建议下次会议审议。

  第十七条 对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应当根据提请机关提交的书面报告、《干部任免呈报表》、拟任命人员考察材料或者拟免职人员的免职理由进行审议。

  提请机关一般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提交前款所列材料,由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

  拟任命人员应当参加法律知识的考试,考试结果在其考察材料中予以说明。

  拟决定任命的省人民*组**员,在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必要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到会与常务委员会组**员见面,并作口头或者书面的个人有关情况介绍。

  第十八条 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可以依法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撤职案;主任会议、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员书面联名,也可以依法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撤职案。

  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审议议案的修正案草案。

  修正案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不提请会议审议的,由主任会议向提案人说明。

  第二十条 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或者分歧意见较大的,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提案人进一步调查研究,或者召开联组会议进行讨论;必要时,可以采取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后,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下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交付表决。

  第二十一条 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甘肃省*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3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下列工作报告:

  (一)省人民*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四)常务委员会组织的代表视察组的视察报告;

  (五)常务委员会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

  (六)主任会议认为其他应当听取的报告。

  前款所列的报告,主任会议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专项工作报告文本,一般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送达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后的报告文本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十日前送达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务委员会组**员。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专项工作报告时,应当由报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到会作报告,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对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经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部门整理后,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分别转交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研究办理。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办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所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应当在决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决定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的执法检查报告、代表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及其审议意见,一并交由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研究办理,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由常务委员会组织跟踪检查,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也可以接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组织跟踪检查。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代表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省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对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或者执行决义、决定情况的报告,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常务委员会组**员,向省*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3篇

  第一条 为保障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根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依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本法没有规定的,;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关联法规:

  第三条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第五条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人民法院和人民*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第六条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第七条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

  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 *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决算草案应当按照本级*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经*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提请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一个月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支*衡情况;

  (二)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六)本级*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除前款规定外,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国债余额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研究处理。人民*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听取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九条 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第四十条 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本级*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员和本级*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

  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

  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第四十三条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5)

——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最新 (菁华5篇)

  1、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2、会议地点:

  3、参加人员: xxx、xxx、xxx(支委委员)有无缺*等

  4、主 持 人: :xxx(*)

  5、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事宜。

  一、组织委员宣布xxx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情况,最早时间(要有书面材料)

  二、党小组、团支部介绍推荐情况

  三、xxx(支部*)介绍:

  我支部现有几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还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是:xxx、xxx等,今天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根据这些申请入党人的表现,请各位发表意见:

  1、xxx的入党愿望及其思想、政治、工作表现;

  2、发表个人意见。

  四、支部成员意见是否同意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

  xxx:发表个人意见(我同意把xxx、xxx列为本期的入党积极分子。[谈对这些入党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等方面表现情况以及本人意见])

  xxx:发表个人意见

  xxx:发表个人意见

  注意:[每位与会支委都要谈]

  五、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

  综合大家意见,一致认为xxx和xxx比较突出,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研究,指定xxx和xxx[必须是正式党员]为xxx的培养联系人;xxx和xxx为xxx的培养联系人,同时报送党总支(没有党总支的直接报基础党委)备案。

  六、指定(明确)培养联系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13:00

  地点:行政楼413

  与会人员:

  主持人:

  记录:

  1、进一步学*学院“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精神,温*院长在会上的讲话;

  2、集体学*《*》关于党员标准的知识;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学*会;

  4、学*党员发展流程,筹备xx月xx日召开信息工程系直属党支部党员发展会。

  会议内容:

  一、全系党员进一步学*xx月xx日召开的学院“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的文件精神,再次温*院长在会上的重要讲话。此次创先争优活动需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院“初创、民办、高职”院情,全面服务于学院的各项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学院、系部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领会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和标准党团知识!

  信息工程系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主题内涵,把系部教师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加强信息工程系直属党支部建设,加强信息工程系广大师生党员的学*和教育,充分发挥信息工程系直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集体学*《*》关于党员标准的知识,重温*,进一步强化认识我党的行动指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纪律要求等基础知识,学*讨论中党员老师们均表示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党员应尽的义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始终将以一名优秀*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信息工程系直属党支部*简冬秋老师,组织与会党员老师共同学*了《*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学年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暂行办法》,明确本次民主评议党员所坚持的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并结合系部实际情况与到会党员老师共同拟定本系民主评议安排,强调通过本次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旨在激励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共同帮助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系部、学院党组织建设。

  四、认真做好本学期的党员发展教育工作是我们党组织的常规工作和基础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让我系党员老师进一步深入到党员苗子发掘、培养、发展的工作中,各位党员老师学*了党员发展流程,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分工筹备xx月xx日的信息工程系直属党支部党员发展会。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动力与能源学院楼225室

  主持:王xx

  出*:动力与能源学院09级党支部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

  列*:王光豪(支部*)缺*:0人

  20xx年xx月xx日星期日21时00分,动力与能源学院09级党支部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关于讨论发展本学期第三批预备党员会议在动力与能源学院学院楼225室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的重点是关于发展预备党员的事宜以及本学年党支部的活动安排督促工作,会议得到了党支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动力与能源学院09级党支部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均出*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程明树同志主持。

  发展党员,向党支部输入新成员,增加新的活力,历来是党支部重视的工作之一。首先,5名发展对象依次上台宣读了入党志愿书,介绍了自己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以及自己强烈希望加入**的愿望和申请。每个人都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和决心。然后,发展对象的各自培养联系人又详细地介绍了发展对象在日常学*生活中学*、工作、生活及思想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先进性,与会党员也对自己熟悉的发展对象的认识进行了各个方面的客观的评价。这一环节为是否吸收这5名发展对象成为**的一员作了一定的评断参考。紧接着,正式党员根据发展预备党员的各项标准对5名发展对象进行了一一核对,并以通过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选举。

  最终,经过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认定,5名发展对象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认定,成功地发展为预备党员。他们分别是陈勇同志(7291班)、谢佳骏同志 (7291班)、杨弋同志(7292班)、叶虎同志(7292班)、闫波同志(7392班)之后王光豪同志对此次会议作了简短总结,以及安排了党支部的*期活动。最后他主持安排落实了各个专业的党支部活动和党建博客的事宜。祝贺以上5名同志顺利地加入**。

  会议时间:20xx年12月9日

  会议地点:学校会议室(党员活动室)

  参加人员: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

  主持人:党组织* (负责人)

  出*者:党(总)支部委员(详见点名簿)

  记录人: xxxx

  会议内容:

  一、 回顾总结20xx年党务工作

  二、研究、制定20xx年党务工作计划

  1、强化思想政治武装。组织好村两委成员及全体党员组织全体党员以学*贯彻新《*》及党的*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结合第三批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全新的理论武装党员同志,不断提升理论水*,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校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

  3、切实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为深入开展各项村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坚持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坚持、完善和提高上下功夫,调整和充实公开的内容,严格公开的程序,严格做到“六规范一满意”。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出*人数:14

  缺*人员:2

  主持人:xx

  记录人:xxx

  活动内容: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及三观教育。

  会议记录: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提升其为人 民服务意识,我党支部组织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及“三观”教育,各党员、预备党员发言如下:

  赵威宇: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辩证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对世界一切事物的最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在新的世纪党员如能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于形成科学世界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6)

——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范文 (菁华3篇)

  时间:20xx年7月11日下午

  地点:

  参加人员:

  特邀上届支委会委员:

  会议主持:

  会议内容:

  1、 上届支委的老领导对新支部的工作提出建议、希望

  2、 明确支部班子内部分工:

  支部副主任:负责组织发展,支部活动各种制度的制定、完善,支部集体活动出勤记录,与其他联谊支部的联系;

  支部副主任:负责参政议政工作的发动、组织、实施,完成集体调研报告、信息及其转化;

  支部委员:负责支部活动的记录,支部档案管理,支部博客的管理,会员参政议政成果、学*心得交流等文字、图片在会刊、网站、博客上的登载、编辑;

  支部委员:负责会费收缴、支部集体活动的组织、后勤服务。

  支部主任:负责总体工作的部署、协调,支持、配合各位副主任、支委开展工作,做好服务,同时做好每年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考核、汇报。

  3、 审议、通过刘同志提出的入会申请

  4、 提出机关支部未来工作思路,供支委会讨论。

  地点:

  出*人员:村两委干部及村部党员

  缺*人员:

  主持人:

  会议内容:

  一、支部*总结上半年的村党支部工作情况

  1、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取得了一定实效与成绩。

  2、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用科学发展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3、不断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围绕今年的重点工作,深入老党员、老干部、村民家中,听取意见。

  4、继续开展谈心交流活动,通过谈心沟通思想,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促进团结,使两委会成员团结一致,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5、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⑴理论水*提高不够快,综合素质发展还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村两委会人员对政治理论学*不深不透,对理论如何联系实际,如何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还缺乏研究,学*成效还有一定差距。

  ⑵学*调研氛围不浓厚。目前,在学*的时间上、学*的内容上不能充分保证,特别是在学*的形式上缺乏多样性。今后要继续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调研,认真践行科学的重要思想。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不断解决新形势下的突出问题,在旧村改造上,事事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

  ⑶个别检查不够,部分监督不到位。村两委会人员有时会出现宽于律己,“严”以待人的现象,批评与自我批评少,工作布置多,检查评分少,今后工作中必须以此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二、具体讲解2012年下半年工作

  1、继续认真全面开展今年的.各项活动

  ⑴加大学*调研力度,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创新工作思路。

  ⑵做好党员活动部署,开展好各项活动。

  (3)组织好党员干部群众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2、继续加强党性、党风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用*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做一个时时为民的好党员。

  3、发扬清正廉洁奉公精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作为村两委会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及身边人员,吸取党内和社会上各种有益经验,学*沈浩*的精神,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做好随时为人民服务的准备,对群众有求必应,有事必办。诚恳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做合格的村委会工作人员。

  4、继续认真做好镇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

  开会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上级党(工)委指导人员:

  会议内容:

  主持人: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刘同志入党问题。支部共有党员x人,正式党员x人,预备党员x人。今天到会的正式党员x人;预备党员x人。下面请申请入党人刘同志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及有关情况。

  刘同志:汇报有关情况。

  主持人:下面请介绍人介绍刘同志的情况。

  入党介绍人:第一、第二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

  主持人:下面请刘同志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汇报对入党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刘同志:代表支委会汇报审查情况。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7)

——江苏省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菁华3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各级*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其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事任免工作,应当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 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以及对所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员、专门委员会组**员、人民*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长,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辞职请求应当书面提出。

  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决定接受人民*检察长辞职的,须由本级人民*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 人大常委会组**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人大常委会辞去人大常委会组**员的职务。

  第二十八条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和设区的市*大会专门委员会、省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或者县级人大常委会组**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案。*、*、*、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长可以分别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案。

  撤销职务案应当书面提出,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附有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销职务案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和设区的市*大会专门委员会、*、*、*、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长提出的撤销职务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或者县级人大常委会组**员三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撤销职务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撤销职务案时,被提出撤销职务的人员,可以到会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书面申辩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印发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三十条 在*大会闭会期间,经主任会议提议,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请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三十一条 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民*检察长的建议,可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第三十二条 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员和省、设区的市*大会专门委员会组**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人大常委会组**员或者专门委员会组**员的职务相应撤销。

  第三十五条 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三十六条 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视察工作、执法检查和述职评议等形式,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七条 人大常委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由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和控告,并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条 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死亡的,提请任命的机关应当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南昌市*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扩展8)

——法律法规:天津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菁华3篇)

  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全体委员会议每年一季度末二季度初召开一次(主任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由市规划委主任主持召开,审议全市规划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报送的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和有关技术规定。

  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由市规划委主任或副主任签署印发执行。由市规划委主任或副主任授权市规划委办公室主任签署审议报告的,报市人民*审批。

  市规划委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会议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制度。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参加会议的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即可开会,到会委员有三分之二同意即为表决通过。

  (一)各位委员应按规定参加市规划委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妥善处理工作矛盾,每位委员出*率不得低于80%。

  (二)各位委员必须提前熟悉审议项目的有关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城市发展负责的科学态度,积极参与审议工作。

  (三)各位委员在审议工作中,必须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对表决事项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应坚决执行,并做好有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各位委员对正在组织审议的项目,不得对外随意泄露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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