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25 00:00:00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1

  第一条 为加强流溪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增强防汛抗旱能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流溪河流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流溪河自源头至下游南岗口与白坭河交汇处的所有干支流的集雨范围。具体范围由市人民*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流溪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防洪和河道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 流溪河流域的保护和管理应当坚持*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和生态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 流溪河流域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县级市属地分段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溪河流域的统一保护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规划、农业、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务、电力等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人民*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流溪河流域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流溪河流域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流溪河流域内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区、县级市人民*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 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协助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履行流溪河流域保护的相关职责。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行使的职责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设立的保护和管理流溪河流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市水务、环境保护、建设、国土、规划、城市管理、农业、林业和园林、交通、*、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海事、港务、电力、电信等单位以及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组成,主任由市人民*负责人担任。

  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级市人民*做好流溪河流域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干流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编制;

  (二)指导、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执法行动;

  (三)协调重大的破坏流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等案件的查处;

  (四)协调流溪河干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村庄和不符合功能区规划的大型项目的搬迁等重大问题;

  (五)督促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级市人民*依法履行保护流溪河流域的职责;

  (六)市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八条 市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流溪河流域生态公益林补偿、水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

  市、区、县级市人民*可以通过流域水权交易、流域异地开发、区域产业联合开发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协调区域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流溪河流域内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在征求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和有关单位、居民的意见后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市人民*应当建立流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对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进行考核。

  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应当对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履行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条 市水务、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流溪河流域的排污口设置、水污染及其防治、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水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与利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其排污数据、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本市*信息共享*台,与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实现信息共享。

  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信息进行综合,定期在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主页和本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十一条 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流溪河流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涉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

  第十二条 市人民*应当每年向市*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流溪河流域保护情况。

  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听取市人民*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流溪河流域保护情况的监督。

  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流溪河流域的保护、管理和监督。

  市、区、县级市人民*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参加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开展流溪河流域保护活动提供协助。

  第十四条 鼓励、支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流溪河流域保护情况的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

  新闻媒体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及时公布流溪河流域的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水务、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电子邮箱,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2

  第四十九条 除符合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防洪、抗旱、供水、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域环卫保洁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外,禁止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宾馆酒店等其他建构筑物。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上述建构筑物,未办理有关建设手续的,依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 本条例实施前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存在的村庄,应当纳入当地村庄规划进行管理。

  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应当遵循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的原则,制定村庄搬迁计划,逐步将村庄迁移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

  第五十一条 流溪河流域河道整治应当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注重水生态安全以及水环境改善和维护,保持河流自然流向和河道自然形态,采取生态护岸、保护河道洲滩和河流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不得缩小水域面积。

  流溪河流域河流生态修复应当采取合理配置水生动植物、微生物等综合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改善河流水质,提高水体自然净化和修复能力。

  第五十二条 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林地应当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作为水源涵养林予以保护,除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外,不得采伐。

  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加强对流溪河流域生态公益林的保护。

  第五十三条 流溪河干流堤顶兼做公路的,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交通标志和防汛抢险专用通道。*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堤顶公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四条 流溪河流域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公共绿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服从防汛抢险和河道堤防管理的要求,不得损坏堤围或者影响河道行洪,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共绿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第五十五条 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弃置或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

  (二)种植除堤防防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木;

  (三)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采砂等破坏河床的行为;

  (五)擅自占用、填埋、圈围、遮掩、围垦河滩或者水域等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3

  第五十六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农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将有关信息与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实现共享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投诉、举报人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编制流溪河干支流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公布有关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或者未向社会公布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未确定向流溪河流域内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或者未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对水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流量进行实时监测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采取措施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

  (八)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定期监测本辖区内农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的;

  (九)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未在堤顶公路设置交通标志和防汛抢险专用通道,或者未对堤顶公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的;

  (十)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流溪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定期公布有关信息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对流溪河流域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或者未及时告知有关部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组织制定流溪河水库、黄龙带水库、和龙水库、九湾潭水库、天湖水库和干流各梯级水工程水量调度方案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制定洪涝、干旱、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和公共水危机的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按照流溪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要求,对流溪河流域内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

  (七)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 水工程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拒不执行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的,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未将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者未实时监测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实时公布监测数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输送、贮存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等向地下排污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排污单位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新建、扩建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或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项目、垃圾焚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的,由所在地区、县级市人民*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关闭。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林地内进行野炊、烧荒、毁林的,由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非林地内进行野炊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对畜禽养殖场的畜禽尸体、粪便、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实现污水达标排放的,由环境保护、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将未达标的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擅自采伐流溪河流域内生态公益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或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除堤防防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木,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擅自采砂等破坏河床,或者擅自占用、填埋、圈围、遮掩、围垦河滩、水域等妨碍河道行洪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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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1)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全文1

  第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注册水表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公共供水设施运行时发生水管爆裂、折断等事故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供水设施的抢修应当在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七条 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等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中断本单位或者本住宅小区区域内居民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连续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不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或者不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因抄表、检测、设施维护需要进入用户住所时,应当向用户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说明目的、所需时间等情况,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可以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具体办法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已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供水企业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除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外,由用户负责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用户户内用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负责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并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办法和保洁规范由市人民*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提供下列资料,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二)相关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网图纸;

  (三)施工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共同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在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供水企业可以对施工作业实施监控。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

  (二)堆压、掩埋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向公共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

  (三)非消防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

  (四)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公共供水设施上;

  (五)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

  (六)损坏、覆盖公共供水设施标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全文2

  第五十一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时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水压检测资料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公布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或者经营情况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时答复用户投诉,或者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未依法办理连接申请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立即通知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立即向城市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未进行相关公示,或者拒绝、拖延办理用水申请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未依法计量用水量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未依法履行相关应急责任,不采取应急措施以及不配合供水管制的。

  前款第(六)项所列情形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供水企业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保洁规范要求,或者未定期将相关档案资料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未依法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供水企业实施监控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约定缴纳水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日处以应交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对于阻挠、妨碍维护、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城市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设施损毁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部门或者行政*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投诉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疏于监管,未进行定期抽检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和公布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的;

  (五)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时,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行为。

  国有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情节严重的,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全文3

  第五十一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时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水压检测资料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公布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或者经营情况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时答复用户投诉,或者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未依法办理连接申请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立即通知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立即向城市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未进行相关公示,或者拒绝、拖延办理用水申请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未依法计量用水量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未依法履行相关应急责任,不采取应急措施以及不配合供水管制的。

  前款第(六)项所列情形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供水企业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保洁规范要求,或者未定期将相关档案资料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未依法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供水企业实施监控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约定缴纳水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日处以应交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对于阻挠、妨碍维护、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城市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设施损毁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部门或者行政*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投诉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疏于监管,未进行定期抽检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和公布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的;

  (五)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时,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行为。

  国有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情节严重的,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2)

——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全文1

  第八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市人民*批准,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并报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组织编制市水资源专业规划:

  (一)市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排水、抗旱、节约用水、水功能区划、景观水系、水文测验、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等专业规划,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批准;

  (二)市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动态监测规划,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征求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批准;

  (三)市渔业以及水产养殖、水上旅游、水污染防治、航运等专业规划,由市农业(海洋渔业)、旅游、环境保护、港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征求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批准。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市水资源专业规划和本区、县级市的管理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水资源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

  第十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市水量分配方案,报市人民*批准实施。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市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以及用水需求,制定市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和水量统一调度。

  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以及本行政区域的用水需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

  第十一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划定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并提出取水总量控制目标和水源替代方案,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下水限制开采区的年度取水计划以及取水许可总量,不得超过其取水总量控制目标。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除消防、抗旱、施工安全等应急取水外,禁止开采地下水;已经批准取水的,应当限期封闭水井。

  第十二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地热水、矿泉水储藏情况,确定年度地热水、矿泉水开采区域和开采限量。

  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并按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开采限量开采。

  第十三条 经批准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填报取用水报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水计量设施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功能区水质达不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五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废水。

  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水和废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污水管网接驳公共污水管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的方式向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排放污水和废水。

  第十六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雨水、再生水开发利用的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加强雨水和污水处理后的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提高雨水和污水的再生利用率。

  鼓励下列情形使用雨水、再生水:

  (一)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和公厕冲水等市政用水;

  (二)冷却、洗涤等工业生产用水;

  (三)观赏性景观、湿地等环境用水;

  (四)建筑施工、车辆冲洗等用水。

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全文2

  第十七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河涌,除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外,按照以下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白坭河、珠江干流广州河段,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赋予的权限管理;

  (二)流溪河、新街河干流,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三)区、县级市之间分界的河道、河涌,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四)上述(一)、(二)、(三)项以外的其他河道、河涌,依照属地原则由所属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河道、河涌的名录和管理主体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内河涌的管理范围,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批准。

  河道和前款规定以外的河涌的管理范围,由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管理该河道、河涌的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批准。

  第十九条 河道、河涌的管理范围按照以下原则划定:

  (一)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二)河涌的管理范围为蓝线划定的范围。未划定蓝线的河涌,其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坡脚以外六米之间的全部区域;无堤防的河涌,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划定的河道、河涌管理范围进行勘界,设立界桩,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条 珠江干流广州河段、流溪河干流、白坭河干流、增江、新街河堤防和捍卫重要城镇或者五万亩以上农田的堤防,其管理范围为内、外坡堤脚每侧外延三十米;捍卫一万亩至五万亩农田的堤防,其管理范围为内、外坡堤脚每侧外延二十至三十米;无明显背水坡脚的堤防,其管理范围为堤身结构外延三十米。

  第二十一条 河道、河涌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相关水务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通航标准、水污染防治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兼顾堤岸景观美化。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占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水域的行为:

  (一)修建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进行房地产以及其他商业开发建设活动。

  第二十三条 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利开发、水害防治、河道整治等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和设施以及进行航道疏浚、港池整治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需要覆盖、改道或者缩窄河道、河涌的,工程建设方案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河道范围内码头建设项目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审批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循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占补*衡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应当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涉及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四)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五)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情况的说明。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还应当提交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

  第二十五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一)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

  (二)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措施适当,不妨碍行洪、不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三)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

  (四)不影响水库大坝、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

  (五)不妨碍防汛抢险;

  (六)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七)需要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其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合理可行;

  (八)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得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应当建立健全水域占补*衡制度,确保本市的基本水面率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经依法批准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被占用水域的面积、水量和功能,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方案;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费用,应当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以及兴建替代水域工程、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未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不得改变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调度和运行方案。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应当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依据和理由;

  (三)对水工程运行管理、水质影响的说明和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拆除、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一)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

  (二)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不妨碍行洪、不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三)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

  (四)不影响水库大坝、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

  (五)不妨碍防汛抢险;

  (六)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得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全文3

  第四十八条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不依法建立水务日常巡查制度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不依法设置并公开全市统一的险情报告和投诉、举报电话或者对报告、投诉、举报不依法处理、答复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依法对取水计量设施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依法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或者不依法暂停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规定,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不依法制定暴雨应急抢险预案和中心城区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不依法建立暴雨预警联动机制或者不依法发布暴雨预警的;

  (八)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不依法及时对易涝区域的排水设施和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共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或者不依法及时启动并组织实施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

  (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开采地下水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安装或者破坏、擅自拆除取水计量设施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随意或者采取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水和废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将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水和废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拆除和转移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或者改变水工程及其有关设施的调度和运行方案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抬高地面标高的,由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在公共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不将排水设施竣工图纸报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将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公共排水设施投入使用,或者不组织返修、重建验收不合格的公共排水设施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备案公共排水设施保护方案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备案或者限期提供真实材料,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损害排水设施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未造成设施实际损坏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修复或者赔偿,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向排水设施倾倒建筑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本市关于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占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水域修建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房地产以及其他商业开发建设活动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实际使用人不履行防汛抗洪义务,严重影响防洪,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3)

——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最新版 (菁华3篇)

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最新版1

  第四十四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制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工作机制,加大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的财政投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编制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吸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向本市集聚。

  第四十五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建立科技人才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适当的住房补贴。

  第四十六条 本市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并在我市发展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给予一定金额的创业启动经费、创业贷款贴息、办公用房补贴和安家费补贴;在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待。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应当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人才与科技信息交流*台和机制。

  第四十八条 鼓励、支持本市高等学校对学科专业实行动态调整,推动与本市产业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促进交叉学科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十九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产、学、研单位互设人才流动岗位,实现人才双向交流,培养、锻炼科技人才。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选派到基层或者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化、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技活动的科技人员,选派期间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变,其在基层或者企业作出的创新业绩,可以作为技术职务聘用的依据。

  第五十条 市人民*应当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完善科技人员的考核评价和技术职务聘用制度,将科学发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化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技术职务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一条 本市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研发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第五十二条 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科技研发单位和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收集与共享机制。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科技人员的科研诚信档案制度,将本单位科技人员的下列行为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非法转让本单位科技成果的;

  泄露本单位科技秘密的';

  在申请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研发、成果申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其他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

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最新版2

  第五十三条 申请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财政资金的,由申请人向下列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资金、补助的,向市或者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补助的,参加国内展会的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参加国外展会的向市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请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资金的,向市金融工作部门或者区、县级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请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资金的,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级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请人申请前款规定的各项财政资金的,应当按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和救济途径。

  市人民*应当建立、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的申请和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各类财政资金、补助的使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救济途径,并向社会公布。

  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申请各类财政资金的审核机制,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申请财政资金提供一站式受理和限时办结服务。

  第五十四条 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利用财政资金的科技项目的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财政经费拨付及时足额到位,支出规范合理。

  利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向批准使用财政资金的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汇总本部门科技项目的信息后,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计部门报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相关情况和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发现问题的,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及时整改。

  第五十五条 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健全科技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和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问责制度。在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审查、评估、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环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应当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管理与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十六条 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对本市已有同类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提供的共享服务可以满足申请单位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需要的,不得批准其新购、新建的申请。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闲置浪费。检查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七条 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科技项目立项、执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制度并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将科技项目的立项、验收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八条 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制定评价标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每两年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进行评价,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将评价结果向同级*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科技经费使用绩效评价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另行制定。

  第五十九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制度,明确公开公示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加强对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

  市、区、县级市审计机关应当对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条 市人民*应当定期向市*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实施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执行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市人民*实施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执行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年度财政科技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县级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执行本条第二款规定。

  第六十一条 市、区、县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的社会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束后,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

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最新版3

  第六十二条 区、县级市人民*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政科技经费的年增长幅度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由市人民*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市、区、县级市财政科技经费的年增长幅度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或者市本级财政用于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经费未达到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要求的,市、区、县级市人民*应当向同级*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市、区、县级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责成改正。

  第六十三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及其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不依法建立科技信息网络*台,或者未向科技信息网络*台提供并及时更新科技信息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规定,不依法设立、落实各类资金、补助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不依法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或者公开相关信息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具有或者可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项目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不优先立项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不依法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前的评议,或者不以评议结果作为立项依据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依法建立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未对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必要性进行评议,批准重复购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或者未定期对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的;

  (八)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不依法建立科技项目的立项、执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制度或者未向社会公开科技项目立项、验收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的;

  (九)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依法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或者不依法向*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评价结果的;

  (十)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或者接到投诉、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十一)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国有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依法增加科技研发投入经费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十五条 相关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不依法将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的,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十六条 利用财政科技经费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不依法报送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和信息的,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已取得的资助,追回有关经费。

  第六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或者科技成果申报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资助、优惠待遇或者奖励,在科技成果鉴定、重大项目咨询论证或者科技项目申报和实施中弄虚作假骗取科技项目立项和经费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已取得的资助、优惠待遇和奖励,追回有关经费和奖金,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在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项目、享受优惠待遇和成果奖励。

  第六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评估、鉴定、论证等工作中,作出虚假评估、鉴定的,除依照《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行政管理部门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评估、鉴定、论证等工作。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4)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菁华5篇)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

  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_____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

  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

  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

  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

  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

  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

  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

  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

  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

  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穗租备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码)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广州市×××有限公司(×××管理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的住宅{登记字号:(天)×××}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30日前按现金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作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如租期未满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甲方不退回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如租期未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额。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1、租赁期间该租赁地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转租该租赁地。如却因业务需要转租时需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广州×××有限公司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号予以登记备案。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______ 区 ______路 ______弄 ______号 ______室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 ______用地, 建筑面积*方米,房屋类型为__ ____,房屋状况为______ ,产权证号码 。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______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自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为期 ______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______ 元整,(大写 ______万 ______仟______ 百______ 元整)。

  4-2、租金按______ 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 ______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____________ 。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 ______元整,(大写______ 万 ______仟______ 百______ 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 ______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整。(大写 万 仟 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 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 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岗顶下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5)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 (菁华5篇)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等)没达到《培训合同》要求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盛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盛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盛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适用于本市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招(聘)用的所有劳动者;职工的用工性质(包括合同制职工、异地迁转户粮的合同制职工、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请在合同的第一段中注明,但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含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中列明,或另行签订其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书一式三份,鉴证后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甲方)与杨省志(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2个月为试用期(即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服务):总工程师。

  (二)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管理类 工人类。

  (三)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四)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的,需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综合工作时间工资为年薪总包18万 元即每月 元,但在乙方注册师证未注册到检测中心之前,均按月工资5000 元计算发放。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本条款所称“年薪、月工资”均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部分、节日津贴、高温补贴、计生奖、考核奖。

  (二)甲方每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综合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六、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乙方承诺保守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所知悉的一切商业秘密或或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 元作为违约金,若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此完全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注册师证在签订此合同满三个月,仍未注册到甲方检测中心,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被行政拘留、被刑事拘留、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一经核实,甲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的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情况,予以降职、降薪、调整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不得向甲方隐瞒病史及受伤经历,否则甲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甲方依本条第2—6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向乙方作出经济补偿。

  9、若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加班的时间须经甲方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10、甲方按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6)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菁选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

  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_____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

  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

  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

  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

  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

  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

  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

  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

  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

  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租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于:的住房出租给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租赁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月租金为元,缴租方式为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签订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房保证金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满前天支付。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无故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随意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五、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由乙方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居住期间,乙方若遇民事纠纷、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水

  吨,电度,气方。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保持房屋整洁,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元,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遇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______街(巷、里)______号,房号______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___*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______条第______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______条______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穗租备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码)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应每______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见:水__________度,电__________度,煤气_______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本次租赁中介即告成功,乙方应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__________元 ,逾期三天不付将被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费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丙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给予丙方赔偿。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变更,中介费不得退回。

  9、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岗顶下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空调一个

  (4)热水器一个

  (5)桌子一个

  (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巷、里) 号座 房号的房地产 出租给乙方作 商业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 ) 元

  小 写

  大 写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 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的第 日前按 转入个人银行帐号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 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 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 赁 期 限

  月租金额(币种: ) 元 小 写

  大 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20xx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租赁满20xx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xx年内,按照1元/*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

  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xx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xx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xx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xx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

  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1、甲方将_____市___区____路___号___楼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租期,从_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_年__月__日为止。

  3、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每月。

  4、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5、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6、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7、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8、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9、补充协议。

  10、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温州市下吕浦____层,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空调一个、(4)热水器一个、(5)桌子一个、(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丽江人家”小区852憧2单__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积约为185.7*方米。

  第二条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作本合同备查;

  第三条乙方同意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为每年期满前2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条所称年为任何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币__元,待租赁期满验房后,确定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等室内设施、太阳能、水、电等设施无损坏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的情况下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做到:

  1、乙方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水安全,不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破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原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后乙方自行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租用期间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要遵守小区管理公约,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保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产生的水、电、电视、网络、燃气等任何相关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与欠费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元,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及所有应付款。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笔租金后生效。

  第七条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追偿。租赁期满,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相互免责,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不可抗力情况仅指重大灾害和拆迁致使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第九条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原则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第十条执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执壹份。

  附: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现状进行了检查,双方认为房屋内水、电线路完好,各种弱电系统线路均有,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窗台、窗帘、卫生洁具、浴霸、墙壁、地砖、锁等室内设施、太阳能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元

  租赁期限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7)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菁选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位于广州的道路(巷、巷)(房产证号)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方米,共用建筑面积*方米。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和租金如下:

  1、租赁期限为 至 。

  2、租金按付款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于次月支付给甲方。租赁终止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3、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金额的%的违约金。

  甲方银行转账用户名:

  银行卡号码:(注明是哪家银行)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由 支付。

  甲方提供的设施如下:空调桌、热水器桌、电视柜桌、冰柜桌、床单、电风扇桌、沙发套、餐桌床单、写字台床单及部分家具。上述设施保证正常使用,并经乙方检查后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在合同期满后移交给甲方正常使用。否则,它将根据价格进行补偿。(使用中如有电器损坏,乙方自行修复。租赁期结束时,乙方应恢复房屋和设施的原状。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乙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乙方,同意续租的,续签租赁合同。

  第六条因乙方责任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擅自转租租赁房屋的。

  2、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的。

  3、擅自拆除、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至 个月。

  5、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出租房屋的。

  第七条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并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在签订终止合同之前,本合同

  同样的依然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况,甲方必须终止合同,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会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广州市×××有限公司(×××管理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的住宅{登记字号:(天)×××}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30日前按现金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作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如租期未满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甲方不退回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如租期未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额。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1、租赁期间该租赁地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转租该租赁地。如却因业务需要转租时需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广州×××有限公司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号予以登记备案。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补充以下协议:

  1. 租赁期内房屋的管理费、水电费及乙方应缴费用由乙方向相关部门自行缴交并遵守物业管理处规定;甲方同意给乙方( )天免租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免租期内乙方仍要缴交相关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2. 在租赁期内,甲方按房屋现状交楼,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需经甲方同意,并自行到管理处申请报批,缴纳相关费用,甲方给予协助。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

  4. 合同第六条第4点改为: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天,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在租赁期内,甲方双方如有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6. 在租赁期内,乙方依时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出具租金发票。

  (甲方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 户名:账号: )

  7. 房屋的租赁登记手续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办理,甲方协助乙方完成。

  8. 在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保持室内装修、设备、设施的完好交还给甲方,不得造**为的损坏,否则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还乙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主墙,乙方如将甲方室内主墙拆除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恢复原装,否则按金不予退还。

  9. 在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3天搬迁完毕,否则视乙方放弃对房屋内属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及其它物品的各项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及索取赔偿。

  10. 在租赁期届满后,若乙方愿意与甲方继续承租该物业,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该物业的租赁优先权。若甲方转让该物业,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补充协议壹式伍份,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______街(巷、里)______号,房号______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___*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______条第______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______条______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____日前按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币)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_街(巷、里)_____号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金______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月、季、年)

  2 3 1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印4

  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凭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证件号码: ______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证件号码: ______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丽江人家”小区852憧2单__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积约为185.7*方米。

  第二条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作本合同备查;

  第三条乙方同意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为每年期满前2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条所称年为任何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币__元,待租赁期满验房后,确定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等室内设施、太阳能、水、电等设施无损坏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的情况下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做到:

  1、乙方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水安全,不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破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原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后乙方自行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租用期间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要遵守小区管理公约,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保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产生的水、电、电视、网络、燃气等任何相关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与欠费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元,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及所有应付款。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笔租金后生效。

  第七条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追偿。租赁期满,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相互免责,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不可抗力情况仅指重大灾害和拆迁致使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第九条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原则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第十条执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执壹份。

  附: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现状进行了检查,双方认为房屋内水、电线路完好,各种弱电系统线路均有,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窗台、窗帘、卫生洁具、浴霸、墙壁、地砖、锁等室内设施、太阳能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穗租备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码)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菁华3篇)(扩展8)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菁选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____日前按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币)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_街(巷、里)_____号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金______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月、季、年)

  2 3 1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印4

  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凭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证件号码: ______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证件号码: ______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房主)甲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佃农)乙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联结村栋号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应用双方友好协商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_______国民币元整,由乙方按_______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赞成,方可转租。如不合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时_______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来由随意加价,并将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并按时交纳。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实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胶葛事宜,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是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供给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一致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赞成。

  七、租期内甲方应赞助乙方调和水电等的供应问题包管正常通顺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应用租期内的安然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_______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国民币_______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国民币_______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警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弗成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合营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十三、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令〔XX〕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于:的住房出租给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租赁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月租金为元,缴租方式为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签订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房保证金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满前天支付。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无故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随意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五、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由乙方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居住期间,乙方若遇民事纠纷、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水

  吨,电度,气方。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保持房屋整洁,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元,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遇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丽江人家”小区852憧2单__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积约为185.7*方米。

  第二条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作本合同备查;

  第三条乙方同意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为每年期满前2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条所称年为任何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币__元,待租赁期满验房后,确定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等室内设施、太阳能、水、电等设施无损坏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的情况下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做到:

  1、乙方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水安全,不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破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原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后乙方自行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租用期间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要遵守小区管理公约,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保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产生的水、电、电视、网络、燃气等任何相关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与欠费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元,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及所有应付款。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笔租金后生效。

  第七条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追偿。租赁期满,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相互免责,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不可抗力情况仅指重大灾害和拆迁致使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第九条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原则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第十条执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执壹份。

  附: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现状进行了检查,双方认为房屋内水、电线路完好,各种弱电系统线路均有,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窗台、窗帘、卫生洁具、浴霸、墙壁、地砖、锁等室内设施、太阳能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温州市下吕浦____层,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空调一个、(4)热水器一个、(5)桌子一个、(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广州市***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来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经双方友好协商补充以下协议:

  1. 租赁期内房屋的管理费、水电费及乙方应缴费用由乙方向相关部门自行缴交并遵守物业管理处规定;甲方同意给乙方( )天免租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免租期内乙方仍要缴交相关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2. 在租赁期内,甲方按房屋现状交楼,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需经甲方同意,并自行到管理处申请报批,缴纳相关费用,甲方给予协助。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

  4. 合同第六条第4点改为: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天,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在租赁期内,甲方双方如有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6. 在租赁期内,乙方依时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出具租金发票。

  (甲方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 户名:账号: )

  7. 房屋的租赁登记手续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办理,甲方协助乙方完成。

  8. 在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保持室内装修、设备、设施的完好交还给甲方,不得造**为的损坏,否则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还乙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主墙,乙方如将甲方室内主墙拆除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恢复原装,否则按金不予退还。

  9. 在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3天搬迁完毕,否则视乙方放弃对房屋内属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及其它物品的`各项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及索取赔偿。

  10. 在租赁期届满后,若乙方愿意与甲方继续承租该物业,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该物业的租赁优先权。若甲方转让该物业,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补充协议壹式伍份,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广州市×××有限公司(×××管理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的住宅{登记字号:(天)×××}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30日前按现金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作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如租期未满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甲方不退回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如租期未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额。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1、租赁期间该租赁地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转租该租赁地。如却因业务需要转租时需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广州×××有限公司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号予以登记备案。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 赁 期 限

  月租金额(币种: ) 元 小 写

  大 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岗顶下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空调一个

  (4)热水器一个

  (5)桌子一个

  (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

  承租人: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

  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广州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此房屋仅作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为商业(营业、办公等)、仓库、员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

  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

  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

  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第___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

  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第___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

  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

  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7)物业管理费(20xx年12月31日前) 由甲方承担,(7)

  物业管理费(20xx年12月31日之后) 由乙方承担,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 费用。

  相关费用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

  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

  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禁止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从事违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活动,

  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

  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在房屋租赁期内,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或解除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将其个人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_________*方米面积的房屋,套型为地址:_________甲方将该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在签订本协议时。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用房,年租金为元,一次性付清,计人民币(大写)元。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以后应在房租到期前

  天支付。乙方在租房到期退房时,在乙方结清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室内清理、清扫干净,且房屋结构、家具、家电无损坏的前提下,由甲方退还所有押金。另水、电底度为:水

  吨,电度。水、电费一个月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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