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2-03 00:00:00 条例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1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是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综合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 市、区人民*和特定地区管理机构统一领导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全市综合执法工作。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并可以根据省人民*的有关规定和辖区工作需要在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机构,履行综合执法的具体职责。

  第五条 规划、土地、住建、*、市政、园林、环卫、工商、生态环保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综合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并将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年度财政预算,改善综合执法条件,保障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八条 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2

  第十条 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综合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根据*的决定或者经省人民*批准,由市人民*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市人民*可以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对综合执法的范围进行调整,依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在综合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法定的其他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综合执法活动实行属地管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综合执法部门管辖。

  各区综合执法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市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3

  第三十七条 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培训、岗位交流、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

  综合执法部门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综合执法部门发现区综合执法部门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依法查处。

  第四十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同级综合执法部门有违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或者综合执法部门发现同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不配合综合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对方提出书面改正建议,提请同级人民*或者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纠正。

  第四十一条 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行政救济途径和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部门或者*门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予以反馈。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1)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菁华3篇)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1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在执法中发现应当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的信息;

  (三)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专项整治行动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 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 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 *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 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2

  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 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予以纠正。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3

  第四十二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2)

——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菁华3篇)

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1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规章制定工作,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及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制定规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第四条 制定规章,应当从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不得强调部门的权力和利益。

  第五条 制定规章,应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得设定有地方保护、阻碍市场流通和其他妨害公*竞争的内容。

  第六条 制定规章,应当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及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制定规章,应当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制定规章,应当体现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符合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

  第八条 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必要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制定规章,应当符合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条 下列事项可以制定规章:

  (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由规章作出规定的事项;

  (二)根据本市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三)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尚不成熟,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以规章形式加以规范的事项;

  (四)其他需要制定规章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

  第十八条 规章可以由市*确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起草,也可以由市*法制机构直接起草或委托有关组织、专家起草;规章内容比较复杂以及立法时限要求较紧的,可以由市*确定一个单位牵头组织起草。

  第十九条 规章 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第二十条 起草的规章应当符合立法技术要求,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用语准确,文字简洁。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规章的内容以条文形式表述,条下可以分款、项、目。条、款、项、目均应另起行。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第二十一条 起草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并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规章的内容涉及市*其他部门的职责或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起草单位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在报送规章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规章的内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职能调整等重大问题的,起草单位应当先行报请市*决定。

  第二十三条 规章的内容涉及专门技术或专业性强的,应当召开论证会,组织有关科研机构的专业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论证。

  第二十四条 规章的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起草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或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被征询意见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起草单位应当催办。催办仍不回复的,应当在起草说明里予以说明。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如实记录与会各单位和专家学者的主要观点、理由及论证意见。举行听证会的,依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听证会公开举行,起草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30日前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参加听证会的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起草的规章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

  (三)起草单位应当制作听证会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及理由。

  第二十六条 规章送审稿定稿后,起草单位应当撰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内容应当包括:制定规章的必要性、宗旨、立法依据、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需确立的主要制度、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处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规章送审稿应当由起草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法制机构审查。联合起草的.,应当由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二十八条 起草单位报送规章送审稿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报请审查的函;

  (二)规章送审稿;

  (三)起草说明;

  (四)各方面的意见及会议纪要;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主要参考资料。

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3

  第四十八条 规章解释权属于市*。

  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解释:

  (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规章解释,由市*法制机构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解释意见,报市*批准后以市*文件的形式公布施行。规章的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规章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法制机构应当及时向市*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一)规章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上位法相抵触的;

  (二)规章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三)规章的内容被有关上位法或其他规章替代的;

  (四)规章内容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修改、废止规章的程序,参照本规定执行。规章修改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文本。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3)

——海口市房屋租赁合同 (菁华3篇)

海口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海口昌盛河矿业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海口市龙华区(县)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0768房,建筑面积 205.70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HK102538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邹宇晶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办公;

  (二)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08月03日至20xx年0月02日,共计贰年。甲方应于20xx年08月03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11250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二十七万元整(:270000)。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期租金支付日期为每月3号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xx0)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

  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7)(8)(19)(11)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

  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海口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15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迟延交付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300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

  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 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口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方米、使用面积___*方米,类型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月__日收回。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关__个月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首次租金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__给甲方。采用付_压_方式。

  1、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出租方:____ 承租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身份证号: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签约地点:____ 签约时间: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口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

  房屋权属状况:________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出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乙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弄号室

  建筑面积*方米。房屋现有装修设施、设备情况列表水:____电:____燃气:____

  该列表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2、(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卫生费(7)上网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2倍的滞纳金。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费用达5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

  联系方式:____ 联系方式: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4)

——城市管理调研报告 (菁华3篇)

  城市管理问题已成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之一,如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是关乎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课题。为了全面提高城市的管理水*,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有针对性的提出“畅通、蓝天、清水、清洁、绿色、宁静、*安”等七大工程,使城市经济步入健康文明和谐发展的轨道。

  一、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来,我市在城市管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延安市城区的交通秩序和运营状况明显优于榆林。五是榆林城区没有专门停车场,车辆存放只能挤占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站点、公交线路设置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新区建设的需要。六是市区交通流量大的21个*交路口,只有9个实现了红绿灯信号控制,且无安装电子监控器,有些交通标志、标线也没有按标准设置。七是出租车管理不严,无经营年限限制。非法营运的无照车、摩的、三轮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事故不断发生。八是一些商场、酒店、医院门前熟食、瓜果、杂货摊点乱摆,夜市占道经营,直接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林城区污水排量约20000立方米/天。这些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雨污混流,导致榆溪河干流、榆阳河水质恶化。五是城区垃圾处理不够及时。目前,榆林城区日产生活垃圾450吨,工业、建筑垃圾800吨。由于垃圾处理设施简陋,且缺乏市场运作机制,因此,形成了垃圾乱堆乱放,处理不够科学的弊端。

  噪声污染一直居高不下。*年来,城区车辆鸣笛没有彻底禁止,高噪声的拖拉机等进入市区运载建筑材料,超时限夜间施工,商业、娱乐业无限制播放音乐,婚丧嫁娶鼓乐彻夜不停,使噪声与日俱增。据市环境监测总站“十五”期间对城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污染五年均值上升为72分贝。

  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主要是管理缺乏统一性、全局性。由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混淆不清,出现有利的事抢着干,问题绕着转,工作生搬硬套,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如榆林城区自来水供应就涉及到榆林市建设局、水务局、榆阳区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四个管理部门和市自来水公司、区红石峡供水站、经济开发区水厂、尤家峁水库及市、区水资源办等十个部门和单位的 同时,榆林市区社会治安秩序不良,偷盗、抢劫、**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使一些居民缺失安全感。还有城区绿化与城市建设没有严格按规划协调发展,不仅绿地面积小,而且人为破坏绿地的行为也比较严重。

  二、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城市步入健康文明和谐发展轨道

  如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是关乎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大课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抓住主要矛盾,重点实施“七大工程”,营造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城市发展新环境。

  畅通工程。旨在整顿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市民提供一个畅通、便捷、舒心、安全的交通环境。

  建立*统一领导,*、规划、城建、交通、工商、物价、安全等部门参与的城市管理联*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处置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项目、重大议案和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

  清洁工程。旨在动员一切力量,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

  一是垃圾处理实行公司化运营。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市场化运营或地段物业化管理,*制定相关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如大千保洁公司,用42万元购置的6辆垃圾收集车,收集**路、新建路、长城路等路段的垃圾及西沙两地块的清扫保洁工作,运行良好,很受市民欢迎,是实施城市清洁卫生工作的有益偿试。要实行建筑垃圾完全处理,生活垃圾分置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出建筑垃圾处理费,承接单位按规划填埋造地,建成土地进入市场获取一定效益。生活垃圾可回收的要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医疗废物及危险品废物等的处理,处理厂由国家出资建设,公司竞标经营,处理费用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定价,废物产生单位承担。

  三是要采取重点整治,突出检查,夜间巡查等办法,治理清除乱贴乱画行为。要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整治乱停乱放的行为。要加快城区公用厕所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形象。四是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由市区统一组织实施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制定行动纲领、任务和目标,将责任细划分解到每一单位、街道、社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址、铁路、国道沿线、加油站、车站内外、集贸市场、夜市、河道等处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绿色工程。旨在增加绿化面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是建设环城绿色屏障。要将东线的东沙林场至七里沙、西线大墩梁、北线红石峡万亩生态公园,南线三叉湾农田绿化带和河堤林带,延伸连接成环城区立体绿色屏障。为了有效保护林地,要划出地块,建立公墓,让现有墓地集中入驻公墓。要逐步开放林地,发展集休闲、观赏、度假于一体的旅游项目。二是保护榆阳河、榆溪河旁农田绿化带。对榆溪河从黄庄至红石峡河川湿地、农田带,要采取非常严格的保护制度和措施进行保护。三是对榆林城区范围内所有绿地、树木实行造册登记,挂牌管理。要实行绿地树木认证管护和门前绿地树木管护责任区制度,使城区绿地、树木走上以法管理的轨道。四是做好城市规划,改变过去胡同式街道、插空建房的布局,每隔一定距离应建一小块街心花园。对绿地可实行冠名建设,凡投入一定资金建设绿地的单位或个人可设立冠名标志。

  宁静工程。旨在减少噪声,为市民创造和提供一个舒适、宁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一是对进入市区的车辆一律限速、禁止鸣号;要划定不同区域限制三轮并禁止农用拖拉机等高噪声车辆进入城区,以减小噪声污染。二是要采取种树、设绿蓠的办法,在道路两侧建立隔离带,以缓减交通噪声。三是建立城建、环保、*、工商联动机制,对建筑、装璜、娱乐、商业叫卖和婚丧嫁娶鼓乐噪声进行管理和限制。特别对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管理,要求设置屏障,限制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干扰。

  *安工程。旨在化解矛盾、预防犯罪,提高公共安全的防范意识,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发展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创建“*安榆林”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共创*安的局面。要以开展*安县区、*安乡镇(办事处)、*安村组、*安社区、*安校园等基层创建活动为载体,积小安为大安,实现“*安榆林”的整体目标。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地段或重点区域治安承包责任制,逐步实现治安防范社会化、职业化。要在主要小区、街道设立“电子警察”,并与*监控联网,逐步扩大监控范围。三是要实行警力下沉,强化夜间巡逻并让民警进社区。每个社区有一名民警在社区指导

  *年来,在区委、区*加快新城开发建设的背景下,作为新城重要组成部分的庄市街道,也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围绕打造全域城市化快速推进示范区的要求,牢固树立“大体量拆迁、高品质建设、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全力加大征地拆迁,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强化城市管理工作,极大地推进了全域城市化建设,使得城区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形象稳步提升。然而,在全域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重新区开发轻老镇改造、重项目建设轻后续管理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部分区域出现“村中有城、城中有村,村外现代化、村中脏乱差”的现象,亟待在新一轮的城市开发建设中引起足够重视,并适时予以破解。

  一、新城南区城市建设现状

  1.人居环境不断改善。这些年,庄市街道始终把征地拆迁作为全街道的中心工作,作为推进全域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有效抓手,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年拆迁量一度超过30万*方米。拆迁力度的不断加码和拆迁体量的不断加大,使得庄市区域的城市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尤其是绿核及其周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低矮破旧的农房被新颖别致的高楼大厦取代。如今,庄市街道已建成合生国际城、维科拉菲庄园、炼化芳辰丽阳等一批颇具规模的现代化居住区和具有较高水准的鑫隆花园、柳岸晨韵等安置区。与此同时,镇海万科城、开*元世家等一批高档住宅项目,以及锦绣曙光三期、翰香景庭一期、联兴家园二期等一批安置房项目,也即将投入使用。商品住宅项目和安置房项目的不断建成投用,既让拆迁户住进宽敞明亮的安置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环境,同时也吸引了周边居民前来购房置业,增加了庄市区域的人气集聚。

  2.配套设施日趋完善。随着全域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庄市街道的配套设施也日趋完善,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2013年1月,明海商业广场建成投用,乐购超市、大地数字影院、城市之星电玩城等一批项目进驻。明海商业广场建成投用6个月后,用地面积2.5万*方米、建筑总面积7.6万*方米的万科广场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2016年底竣工投用,建成后,将实现庄市居民在家门口逛街购物的梦想。总用地面积约19.8万*方米的绿轴体育休闲公园,也已于今年正式对外开放,每天吸引大量市民前来健身、娱乐、休闲。以雄镇、清风两大生态林带为主线,环线串联宁波帮博物馆、绿轴体育休闲公园、邵逸夫旧居、阮家祠堂等十余处人文自然资源的“商帮寻根”精品线,一期、二期都已完工。在蛟川书院、龙赛中学、镇海职教中心落户庄市的基础上,蛟川双语小学已开始招生并计划新建教学大楼,庄市小学、镇海实验小学都在紧张的建设过程中,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集聚。

  3.“提二进三”稳步实施。*年来,庄市街道在全力推进全域城市化过程中,遵循“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思路,积极实施“提二进三”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了第二产业的质效,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1-6月,全街道实现工业产值23.88亿元,工业销售22.68亿元,其中规上工业产值15.52亿元,规上工业销售14.38亿元。完成工业投资4018万元(其中技改4018万元),完成服务业投资10.2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0.67亿元(投资数目不含新城项目)。完成进出口额14811万美元。完成合同外资223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200万美元,引进大市外内资7亿元,省外资金5.8亿元。引进文化创意项目11个。

  二、新城南区城市建设面临的机遇

  1.基础条件更趋完善。2001年,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开建,庄市作为宁波高教园区北区所在地,开发建设起步较早,经过10多年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相对较为完善,城市化水*较高,居住人口素质较好。而且,随着*年来庄市街道持续高强度、快节奏的开发,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北片宁波植物园和基础教育园区、中间绿核商住区、南片高教园区雏形已初步显现,城市面貌和城市形象大为提升。镇海新城控规规划面积16*方公里,其中庄市占9.77*方公里,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2.区位优势更趋明显。庄市街道属于宁波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三江片”的范围,是镇海区全面融入宁波中心城区和接轨宁波东部新城的“桥头堡”。2013年,市委、市*作出建设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重大战略决策,依托甬江*的国家高新区、高教园区北区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新材料研发机构,规划建设“新材料科技城”,努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和我国重要的原创性新材料产业孵化基地,并将庄市片区列入新材料科技城的核心区。另外,市行政中心已搬迁至东部新城,使得一江之隔的庄市街道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

  3.交通环境更趋便捷。庄市街道位于杭州湾大桥引线、舟山大桥和宁波绕城高速的交汇处,是宁波中心城市连接舟山、接轨上海的重要节点。舟山大桥、绕城高速、东外环、北外环、世纪大道等相继建成通车,庄市一跃成为交通枢纽。北环快速路、镇海大道三期建成贯通后,庄市街道的交通将更加便捷。对庄市街道产生更为深远影响和令辖区居民更为期待的则是轨道交通2号线和三官堂大桥(院士桥)。2号线一期已经通车运营,串联栎社机场、客运中心、铁路宁波站、三江片商业中心、宁波大学等交通枢纽、大型客流集散点和高教园区。跨甬江桥梁——三官堂大桥(院士桥)及接线工程也计划在今后3-5年内开建,必将进一步拉*庄市与东部新城的距离。未来,轨道交通5号线也将穿城而过,拉*庄市与宁波三江口的距离。

  三、新城南区城市建设存在的不足

  1.产业层次有待提高。目前庄市工业主要布局在工业A区、B区和光明工业园区三个相对独立区块,园区规模都比较小,涉及行业散乱,整体布局呈现“小而散”的特点。三个工业区块内的企业以中小民营企业或加工贸易类企业为主,并以金属制品加工行业所占比重最大,企业规模小、产业层次低,竞争力弱,销售利润率不高,抵御市场和政策风险的能力较差。而且缺乏行业龙头性企业,产业链延伸不足,辐射带动效应不强。同时,庄市目前的城市配套服务业基础薄弱、结构单一、层次较低,高端写字楼、办公楼、商业配套等尤其欠缺。除汽车4S店以外的税源型服务业较少,对地方经济贡献薄弱。庄市紧邻市区,消费外流现象突出,使得大型餐饮、娱乐、商场、宾馆等服务业发展空间狭小,服务业档次提升受到制约。

  2.配套设施有待完善。随着*年来庄市街道的大开发和大建设,辖区内的配套设施日趋完善,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舟山大桥、东外环、北外环等相继建成通车,庄市的区域交通有了质的飞跃,但与此同时,“断头路”多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汉塘路、清泉路、芳辰路、聚兴路等大量“断头路”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庄市的形象和路网的'完善,也制约了庄市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的顺利出行。出租车投放少,公交班次少且线路安排不合理,既造成了居民的出行难,也给大量的“黑车”、“马达三轮车”留下了生存空间。另外,至今为止,庄市区域还没有一家已经建成营业的上档次的大型商业广场,致使消费外流现象严重,也吸引不了周边居民和高校师生前来消费,影响人气集聚。

  3.城市形象有待提升。庄市离宁波市中心最*,这是相比其它镇街道所特有的区位优势,但在实际中却也为这一地理位置所累。上世纪80年代,为支援宁波大学建设,当时庄市街道的联成、双桥、路林等四个村划给江北区,造成目前用地现状犬牙交错,因江北区发展重点不在此处,造成目前这几个村破败不堪,再加上常洪停车场、路林停车场的存在,以及329国道周边区域的脏乱差,既“抹黑”了庄市的脸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管理难题。同时,靠*市区,在市级层面已无建筑渣土消纳场所的情况下,致使庄市街道成为渣土违规倾倒的重灾区,极大影响了交通安全,并造成了环境污染。另外,庄市街道自身在从农村街道向城市街道的转型过程中,未能实现彻底地华丽转身,也遗留下来了很多问题,比如停车泊位少,公用设施陈旧且管理部门职能不清、体制不顺等原因,造成庄市街道整体形象不佳。

  四、新城南区城市建设要做到“五个注重”

  1.注重开发建设和产业经济的相融发展。一个城市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繁荣,产业支撑是基础和根本,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产业支撑、互助互促,高效实施城市经营开发,着力实现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双轮驱动。庄市街道在推进全域城市化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城市建设从过去的“造城”模式向“兴市”模式的转变。要积极谋划一批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战略的新材料、海洋经济等项目,争取上级支持。要抓住庄市街道被列为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的机遇,积极做好沟通对接和跟踪服务工作,推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初创产业园建设,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打造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的核心引擎。要充分利用辖区及其周边高校科研院所林立的优势,当好“红娘”,为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牵线搭桥,让企业通过“借脑”等形式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重点推进萌恒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尽早开工建设,引导本地一批有一定实力的企业积极培育工业总部,全面发展配套产业,推动工业企业内部设计、物流、销售环节与生产环节的剥离,逐渐使庄市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和研发总部的重要聚集地。要加强与区经合局、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的合作,推进*金融数字文化城和位于金色广场的清华校友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推进大学科技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和街道文化创意产业园的选商选资工作,引进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调轻调优产业结构。要积极排摸挖掘闲置厂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汽车销售产业,力争引进中高端汽车4S店,并推动现有汽车品牌的提档升级。

  2.注重硬件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城市的发展不仅要考虑各城市功能区空间形态和产业布局,还要加快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和功能性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一方面,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序,合理布局和实施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还要重视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与城市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教育、医疗、文化、购物、娱乐等公共服务产品。在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通过*、*委员等群体,向市*呼吁,尽早开工建设三官堂大桥(院士桥),拉*庄市街道与东部新城的距离,促进甬江南北*协调发展。要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力争早日打通芳辰路、清泉路、兴海路等“断头路”,使得区域路网更加通畅。要加快推进万科广场建设,提升明海商业广场和金色广场的商业档次,减少消费外流现象。要加快蛟川双语小学、庄市小学、镇海实验小学建设,促进优势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庄市倾斜,进一步增强教育的吸附力。要加快汉塘路公交首末站建设,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方便居民出行。要加快110千伏清泉变建设,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用电保障。

  3.注重新区开发和老镇改造的协同发展。一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新区块的开发建设,老集镇、城中村等配套、环境等问题就会日益突出,最终往往成为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和群众生活环境的顽症,这就需要我们在推进新城建设的同时,统筹考虑好老集镇和城中村等原有区块的提升改造工作。庄市老街区块,占地面积约53公顷,涉及集体住宅1330余户,国有住宅465户,住宅面积约30公顷,非住宅面积约14.8公顷。整体拆迁安置,计划总投资39亿元。由于该区块房屋、人口密集,又存在不少的文保单位,改造开发的成本大、收益低,在目前城市开发建设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虽然该区块被规划控制10多年,但一直无法启动拆迁改造工作。街道在这几年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精力对该区块环境进行了整治,但区块内生活环境差、群众住房困难等问题仍十分突出,群众要求尽快拆迁改造的呼声日益强烈。对这类需要较大投入,无法做到自求*衡的地块,要在做好资金测算的基础上,与新开发区块捆绑进行改造开发,以确保城市建设整体成效。因此,要加快争取北外环、东外环、逸夫路、中官路围合区域共约1800亩的土地指标,并将1/3的土地出让金用于补贴庄市老街改造提升。同时,要抓住国家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机遇,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4.注重项目建设和后续管理的并重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城市发展的快速扩张,城市建设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城市管理基本上处于依附或从属的次要地位,*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区面积的持续扩大,城市管理的重要性逐步凸显,但城市建设中先建后管、重建轻管的局面仍然存在,对建设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城市秩序的正常维持、城市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都带来了严重影响。因此,在推进城市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在实施项目建设的同时,及早考虑建成设施的后续管理问题,对一些管理设施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要在项目规划设计开始,就邀请后续管护单位提前介入,为项目效益的正常发挥提供基础保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城市设施的管理养护职责,特别是对特殊建设时期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予以明确。要推进庄市大道、兴海南路等道路破损路面的维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车辆正常通行。要建成投用新城南区环卫保洁中心一期,购置垃圾清扫车等车辆设备,改善环卫基础设施,提高环卫保洁的机械化水*。集中开展交通秩序、跨门占道经营、建筑渣土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做好“四禁”范围内货车停车场关停、铝合金加工到疏导点内集中经营、“黑三轮”非法营运专项动态治理等一批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善城区市容环境秩序。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强化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努力促成联合执法应急快速联动机制的建立,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同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注重要素保障和民生保障的突破发展。城市建设离不开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更离不开广大居民的支持。在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形势下,土地、资金、征地拆迁等要素制约越来越突出,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创新资源利用机制,努力突破发展瓶颈制约。一是在破解土地资源难题上求突破。要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和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同时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工业企业,规模较小的,可以提高货币补偿标准,鼓励其自寻安置厂房;规模较大的,可以给予政策,鼓励其利用原有厂区部分场地建设总部商务楼,而将生产工厂迁往外地等方式,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二是在破解城建资金难题上求突破。在当前国家进一步严格监管,*融资*台、BT等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应按照“*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立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积极鼓励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于*性投资项目,要通过代建、施工带资等方式减轻资金支付压力,要通过小城镇建设、农房改造等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银行低息贷款资金。三是在破解征地拆迁难题上求突破。对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加强制度研究和工作创新,探索建立新的拆迁安置模式,合理分配改造地块收益,充分调动镇(街道)、村和企业参与改造的积极性,让老百姓从城市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要着力提高安置小区的建设品位,强化物业配套、功能配套和环境配套,努力做到让被拆迁户满意。

  为全面提升东营市城市管理水*,*期东营市编办会同市城市管理局考察学*了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和省内部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

  一、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已迫在眉睫

  国家住房城乡*从2005年开始推行“数字城管”建设工作,试点的三批共50个城市已全部通过住建部验收。2010年,住房城乡*召开会议,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城管,要求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3年实现地级城市数字城管的全省覆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沿海设区城市在2011年前要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12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城管建设工作。东营市《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目前,东营市实施数字城管已具备成熟的基础条件。一是技术已比较成熟,特别是我市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全市互联网应用、3G通讯技术、视频监督、数据传输等应用广泛普及,为建设“数字化城管”提供了充分条件。二是2008年市园林处开发建设了数字园林项目,2009、2010年,东营市开发区、东营区相继开始建设“数字化城管”并已投入使用,为中心城区建设“数字化城管”积累了经验。三是机构改革后,我市的城市管理体制为数字化城管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为数字城管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外地经验做法

  杭州市作为*数字化城管第一批试点城市,从2005年7月正式启动数字城管的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体制顺畅、制度规范、运行高效的“杭州模式”,成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分开的“两个轴心”的代表。常州市作为*数字化城市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2007年7月正式启动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创造了具有常州特色的地级市新模式,成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合二为一的“一个轴心”的代表。目前,两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均通过国家住建部验收。深层次分析两市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措施效果,共同之处有四点:

  (一)加强领导,保证城管工作组织有力。杭州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任组长,下设城市管理办公室,为市*工作部门,*期拟与同为*组成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合,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数字化城管信息处置中心为城管办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34人,内设5个处,由行政执法局信息中心和城管办信息中心合并组建而成;常州市专门成立了城管委(虚设机构),*为主任,26个部门、县区为成员,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和监督指挥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其中监督指挥中心设置了监督受理、指挥协调、综合考评等3个职能科室。

  (二)以严格考核为手段,提升城管工作权威性。杭州市通过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招聘400名监督员,将市直38个部门单位和15个县市区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每月在《杭州日报》排名公示,并形成市委、市*专报,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常州市招聘*台管理员30人,监督考评员50人,将26个部门和区纳入考评范围,天天打分、月月考评、季度考评,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占1分,通过“问责制”来提升城管水*。

  (三)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杭州市从2004年开始,围绕“四化”(洁化、绿化、亮化、序化)长效管理要求,先后修订、制定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环境作业规范》等一系列城市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0余件,基本做到有章理事、有法管事;常州市从2006年以来,先后以市*名义制定各类长效管理措施、规定20多件,为城市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以整合资源为途径,实现城市管理的联动高效。两地均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在数字城管系统建设中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工作效率。12319热线被整体并入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并与12345、110等应急服务热线无缝连接,实现数字化城管与市民零距离沟通、零距离互动。

  三、东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构想

  东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拟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移动通信、无线传输、高速网络、三维地图、地理信息、卫星定位、遥感等先进技术,整合“建设事业12319”、“市政111”、“城管执法111”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起完整高效闭合的,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城市管理部件与事件问题进行科学化处理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推行万米单元网格和城市部件管理法,建立起“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高位监督、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市直有关单位、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司其责、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更好服务于“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

  (一)实施内容。以*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为依据,初步确定五大部件(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和四大类事件(市容环境、广告牌匾、施工管理、街面秩序)为主要管理内容,随着系统完善,逐步扩大覆盖面,提升数字化城管的广度和深度。一期工程首先对东城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关问题进行管理,对东营区、东营经济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内容实行监督管理,预留向非城市管理部门、各县区扩展接口。二期工程逐渐扩大到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

  (二)总体架构。构建“三个系统、六套程序、两项制度、十个子系统”。

  三个系统:一是监督指挥系统。在市级设立一个监督中心,在东营区、开发区设立指挥中心。二是信息采集系统。参照杭州、烟台等地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招标采集公司,订立合同,建立考核办法,由采集公司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三是处置办理系统。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5)

——城市管理实*心得体会 (菁华3篇)

  一晃眼,在城管队已实*了一周有余,期间,有朋友好奇来问,当个城管的感觉怎样,为何城管一定要去抓摊贩,他们不是很可怜吗?

  若在以往,即使能辩上两句,也难免底气不足,难以说服对方,毕竟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然而当我真正地体验过城管人的工作,亲自参与过行动,我对此问题的答案,已十分明确:在其位,谋其政!

  《论语·泰伯》有言“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实则含义是让为官者能专于本职,尽心尽力,实现“在其位,谋其政”。每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社会角色:作为军人,保家卫国是他的天职;作为雇员,为企业挣得利润是他的义务;而作为一名城管队员,维护市容市政是义不容辞的本职工作。

  对于城管队员来说,做好本职工作殊为不易。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看到摊贩们被驱赶时,多多少少会对这些所谓的弱势群体报以同情,继而对于执法的城管队员有抵触情绪,认为摊贩讨生活不易,不应被如此对待。

  常言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流动摊贩无照经营,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有照经营造成了冲击,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主要有如下危害:

  1.经营的产品没有质量保证,对民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威胁

  2.逃避监管,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有照经营者的利益

  3.逃避国家税收,为自己谋私利,侵害了国家的利益

  4.在人行道上占地经营,影响市容市貌

  当今社会,能明法懂法的人并不多,并且舆论跟风、盲从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妖魔化的言论让每个城管队员的肩上都负上了重担。因此在这种不利的情势下,我们更应该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不向歪风邪气低头,行得正站得直,端正自己的作风,让别人无话可说,兢兢业业地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面对群众的质疑,要理直气壮地回答;面对摊贩的狡辩,要义正言辞地驳斥;面对媒体的舆论,要有理有据地回复。

  在其位,谋其政,虽千万人吾往矣。下对得起人民,上对得起国家,心中对得起自己沉甸甸的责任。

  来招xx中队已经4天了,这几天跟着斯队长在一线行政执法,也算是初步对城管队员的工作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在来之前,我对于城管的印象还停留于整治路边的无照经营摊贩,城管们无情收缴摊贩的货物然后扬长而去,留下或谩骂或绝望茫然的摊贩。但经过这几天的实践,斯队长带领我去参与的.不只是这些。这几天我参与了道路两旁商铺跨门经营问题的集中整治,招xx辖区的全部消防栓的检查,社区车棚住人的问题处理以及道路考核等等。由此方知,整治无照经营摊贩只是城管日常工作极小的一部分,城管们对城市的市容建设做出了极大地贡献,还负责对公共财产的保护,社区居民投诉问题,城管队员们还要去协助处理。

  同时,城管队员们的工作还是相当辛苦劳累的,早晨8点多出发执法,11点多回来,下午2点出发,到5点多回来,周一到周五,天天如此,晚上还要安排人值班。同时这份工作还有一定的危险性,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是配合执法的,强行执法又难免引发冲突,而冲突发生人们往往只看到城管又吵架了,但并没有想到城管这是为市容付诸心血。

  我想大多数的人对城管都是存在误解的,来招xx中队实践的这几天,我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也感受到了城管肩上的重大责任。很荣幸能来招xx中队实践,这几天的日子充实,没有遗憾。

  自培训结束至到骆驼中队上班,时*半月。此前对于城管工作的印象止于摊贩的管理,市容的整治。深入工作岗位之后才发现,城管所面对的工作内容相当复杂,几乎包含了城市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20xx年10月10日《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后,宁波市城管的工作职责加重,职责范围扩大。作为新进队员,在感到自豪的同时,也深切感到肩膀上的担子加重。

  不过好在在老同志的带领下,正在逐步的学*和成长,从他们的言行举止,处理事务方式方法中汲取经验。葛分队长带领我,用脚丈量了分管片区的每一寸土地,熟悉片区的具体情况,并详细讲解遇到情况后的具体处理方式。对于像我这样的新队员来说,真如“当头一棒”,“清夜闻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城市化迅速的今天,城管工作也面临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正如中队老陆同志所讲:“既要沉得下去,又能飞的起来,处事能力与全局观缺一不可。”任重道远,自我勉励!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6)

——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版 (菁华3篇)

  第六条 制定规章应当编制年度计划。

  第七条 市*法制部门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各部门或各区*征集下一年度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市*各部门或各区*认为需要制定规章的,应当按时向市*法制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认为需要制定规章的,可以向市*提出制定规章的建议。

  第八条 市*各部门、各区*报送的规章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调研报告,应包含制定规章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可操作性;

  (二)规章初稿、起草说明及制定依据,起草说明应包括规章所要解决的问题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

  (三)起草小组负责人及规章送审稿报送时间。

  第九条 市*法制部门应当及时对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及建议进行组织论证、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根据需要区别轻重缓急,拟订市*年度规章立法计划草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法制部门不得将规章项目列入市*年度规章立法计划草案:

  (一)未经前期立法调研和论证的;

  (二)不符合规章制定权限规定的;

  (三)拟定规章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不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

  (四)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

  (五)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未成熟的;

  (六)其他不需要通过制定规章解决的。

  第十条 市*法制部门编制年度规章立法计划草案,应当与市*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年度规章立法计划草案经市*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以市*文件的形式印发。

  年度规章立法计划应当明确规章的名称、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完成时间等。

  第十二条 年度规章立法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以下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对拟增加的规章项目,有关单位应当进行补充论证,向市*法制部门提交书面论证说明,并由市*法制部门提出协调意见后报市*决定;

  (二)因机构调整、上位法变动、立法需求变化、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立法内容不成熟等原因,规章项目应暂缓制定的,市*法制部门报市*批准后,可以中止审查。

  第十三条 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由市*法制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对列入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起草单位应当按时报送规章草案送审稿等相关材料;对列入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按时报送调研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就该调研项目是否纳入下一年度规章立法计划作出说明。未按时报送的,应当于当年10月31日前, 向市*法制部门书面说明原因,由市*法制部门提出意见报告市*。未按时报送,又未向市*法制部门书面说明原因的,由市*法制部门提请市*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问责。

  第三十二条 规章应当经市*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决定。

  审议规章草案时,由市*法制部门作草案说明。

  第三十三条 经审议未通过的规章草案,由起草单位根据市*的审议意见和决定进行修改,并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报送市*法制部门,由市*法制部门按照本规定重新予以审查。

  第三十四条 经审议原则通过的规章草案,由市*法制部门会同起草单位根据市*的审议意见和决定进行修改,形成规章草案修改稿,报市*办公厅核定。

  第三十五条 规章由*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第三十六条 规章签署公布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在市*指定的刊物和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规章全文。

  在市*指定的刊物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三十七条 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市*法制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报*、省*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 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由市*法制部门提出解释意见,报市*批准后以市*文件的形式公布,该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规章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该规章中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行解释,并报市*法制部门备案。

  有关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解释提出异议的,由市*法制部门提出解释意见,报市*批准。

  第四十条 规章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向市*法制部门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一)规章内容与法律、法规或其他上位法相抵触的;

  (二)规章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三)规章的内容被有关上位法或其他规章替代的;

  (四)规章内容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

  市*法制部门经过审查,认为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报市*决定。市*同意修改或废止建议的,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批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启动规章修改或废止的程序。


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菁华3篇)(扩展7)

——城市管理的作文实用五篇

  相信大家也听说了吧,呵呵,城管打人的事件在最*那是层出不穷啊!下面让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

  “孩子啊,妈去街上卖点山竹,挣完钱了给你买点肉吃,娘知道你一星期没吃到肉啦。”重庆一妇女对她孩子说。孩子开心回答:“好啊,好啊,中午我在家先洗菜淘米,等你回家来烧饭哦”——想不到半路上遇到城管执法把她推下台阶成了永别!旁边的小贩说,这名妇女卖水果辛苦拉扯3个孩子。

  你对此事怎么看,当我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真的愤怒了,城管,顾名思义,就是城市的管理员,可是,为什么这些城市管理员会成为我们心目中的恶魔呢?

  城管对小贩的态度,逼得小贩跪地求饶,本来应该是人们心目中的维护人员,现在反倒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打人者”。

  那么**对此事如何看呢?“我们已经教育过他们了!”这是某**的某官员说的一句话,你的'教育无非就是请打人的城管进去喝杯茶,吃个包,聊会天。那么在这我想问一下:“请问,那些被你打得伤残甚至体无全肤的人怎么办,他们会怎么想?**腐败,贪污,你说说,这样的**,怎么能管好一个城市,这样一个**,怎么能成为人们眼中的‘青山’?”

  城管,一个本来应该很有气势的词语,一个本来应该是人们依靠的词语,开始现在呢?新闻,报纸,微博,论坛,都有这种批判。

  唉……鄙人绝对没有批评**和城管的意思,但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但是,鄙人说的只是个别,我相信,大部分城管都是好人!

  10月17日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杭报大楼。干什么?杭州网小记者当小城管咯,你们是羡慕还是嫉妒?好了,好了!废话不多说,开始吧!

  过了一会儿,来了一批城管叔叔阿姨们,只见他们一个个精神饱满,瞧瞧!多神气!我们开完启动仪式,戴上了黄色帽子,穿上了红色马甲,可精神漂亮了!和这些城管叔叔阿姨们有的一拼吧!我和另外两个同学分到了上城区城管队。我们坐上了城管车,城管车的车顶上有一个摄像头,而车内有一个显示屏,车子一开动,显示屏上就出现了车外的画面。城管叔叔告诉我们:“这样如果人行道上有违章停车,我们可以马上发现,前去处理!”一会儿后,我们来到了上城区城管指挥中心。我们来到通往三楼的楼梯口前,哇!还有密码锁,看来这可是高度机密呀!到了三楼,这里就是指挥中心。两台大电脑上都有延安路,惠民路什么的`监控画面,哪里有违章停车,哈哈!一目了然。我在监控画面上看到了一辆打着车灯的小货车停在人行道上,我问城管叔叔,这属不属于违章停车?城管叔叔说:“打着车灯的小货车表示他在卸货,暂时停一下,马上会离开,不属于违章停车。”

  参观完指挥中心,我们便神气十足地去路上巡逻了。我们的小眼睛在人行道上仔细地搜索着,这时一辆红色的汽车闯入了我们的视线。我们下车一看,果然这辆汽车停在人行道上,属于违章停车。我们在汽车的雨刮器上加上了温馨提示卡,而城管叔叔则给了这个粗心大意停车的马大哈一张罚单。我说,这位叔叔(阿姨)你还是赶紧去处理违章吧,要不然,嘿嘿,你可要完蛋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我在这次活动中体会到了城管的工作十分辛苦和杭州市的市容是多么重要!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职业,360行,少一行,社会运转就会失去正常秩序。

  今天,我新认识了一个职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跟着温州日报小记者队伍,我首次走进了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听了介绍,我才知道,他们*时要负责环卫、市政、园林、工商等8大块的执法工作。

  有一个特别的工作场所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就是“数字城”。这里有一块大约四五十*方米的电子大屏幕,连接着全区一万两千多个摄像头。每当我们小学生放学时,工作人员就会把全区小学周边的摄像头连接到屏幕上,观察着孩子们的出行安全。在电子屏幕上,还可以看到市区车辆违章的视频和信息。当行政执法走上街头,遇到问题需要沟通时,也可以打开胸前的摄像头,与总部的大屏幕连接。刚进“数字城”时,我还觉得在这里工作挺轻松的,可以抱着手机玩,但当我了解了他们具体的工作后,就转变了想法。一个人一天要盯着一万两千多个镜头,城市的.一举一动,都需要时刻关注,这可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

  他们大部分人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天都要与百姓直接打交道。如果有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发生,市民就会拨打96310,行政执法人员就会马上出动,去处理这些事情。为了维护我们的最美温州,他们日以继夜。

  参观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还带着我们去体验执勤。没想到的是,执勤的地点正是我家小区附*。我们告知店主要遵守规则,比如东西不能放在人行道上,店里的物品摆放要以门为界。我真想不到,天天经过的地方,居然存在着这么多的违章现象。今后,我要以身作则,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小帮手,与大家共同筑造我们生活的美好城市。

  如果细心观察一下我们的武汉,不难看出,城管革命给武汉带来重大变化。走在马路上,脚底不像以前那样沟沟坎坎了,坐在汽车里,噪声变小了,减小了污染,走的路也是**坦坦的,站在天桥向下望去,黑色的大道,洁白的路标线,清晰可见,汽车开过去,没有往日的浓烟。走进小区,昔日架在空中的电缆线也拆除了,天空显得开阔明亮了。

  哟!上个月这里还在拆房子呢,这个月已种上了小树苗了,那过去灰尘缭缭,如今一片绿色,真让人欢喜!那以前一片荒地,如今已整治为一片小竹林,还种了几棵水杉呢!……

  现在不难发现,一些主干道在加宽改良,还在重要路口架了天桥,方便了人们的通行。我们身边例子便不少,友谊大道和建设一路交叉路口架设天桥后,人车分流了,交通畅通了。

  这是谁的功劳?假若时光倒流,不难看出,这都是勤劳的铺路工人,在城管革命的计划下,创造的“洁面冲凉”工程。

  时不时走在小区的道路上,还可看见头顶红帽的志愿者,拿着小刷子,还有垃圾桶,戴着手套在撕“牛皮癣”。看哪!那原来乱七八糟的墙面,现在恢复了旧日的容颜,真是美丽!像前几年建造的.园林公园、和*公园,还有青山公园,都是绿化非常好的公园,每天,它们为我们的城市提供了多少氧气,吸收了多少二氧化碳,为我们创造了舒适的生活环境,这就是城管革命中的“穿衣戴帽”工程。

  一些重要的十字路口,都有交警叔叔和市容环境监督的阿姨们,在站岗值勤,维持着交通秩序,让人们自觉遵守法规,不得随意违反。现在,闯红灯的少了,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的少了,这些让我们居住的城市越来越美丽!

  这几年,武汉经过开展城管革命,路宽了,地净了,天蓝了,市民出行方便了,武汉正由一个“大县城”变成“大都市”了。我爱你——武汉!

  如果让我许一个愿望,我希望自己能管理一座城市。

  我想让这座城市成为一座最环保、最美丽的城市。如果有一位公民随地吐痰,我会上前制止他并劝他以后不要这样做,因为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如果地上有一片纸屑,我会动员路人主动捡起并扔进垃圾桶。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会没有一点儿垃圾,道路整洁又卫生。

  我当然也想让这座城市成为节约用水的城市。我会在每个公用水池旁挂个牌子,上面写着“节约用水,人人有责”八个鲜红醒目的大字。这样,每一位公民都能做到节约用水及水的重复利用。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我们城市的水资源。

  我想在每周里抽出一天的'时间,就星期日吧。让大家都不驾驶汽车,减少尾气排放。所有公民都骑自行车或步行,只有这样,我们城市的蓝天才会更蓝,水才会更清。

  我相信,只要努力去做,梦想就会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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