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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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1

  书,是我的堡垒,也是我的王国。

  我非常的喜欢读书,书也是我的同伴。不论是在车上、公交车站或飞机上,只要感到无聊的时候,都可以把握机会拿书出来看,因此,我对书更是爱不释手。

  每天我一回家,放下书包,就往房间跑去。当我推开书房的门,上千本的书便立刻浮现在眼前,那么多本的书,就如同城堡般似的。我马上坐下,静静地挑选今天要阅读的五本书。

  通常,我都会看历史故事、伟人传记或侦探小说,看完五本书之后,我*惯拿一本书放入书包里,明天带到学校写读书心得,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更深刻,同时,也让我知道除了看电视、打电玩,读书也是有乐趣的。

  莎士比亚曾说:“知识是我们藉以飞上天堂的羽翼。”而我觉得,读书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加精彩,更扩展了我的眼界,并找出生命中更加美好的意义。

  读书不但可以增加我的思想能力,还可以让自己的成绩更加理想,所以,书在我无聊、空虚的时候,成了我的朋友,使我过得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2

  书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从书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一本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一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因为她顽强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是小说《简·爱》的作者。她就像一株傲放于风沙中仙人掌花,生命中充满了艰辛和壮丽。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夏洛蒂的有关事迹吧!

  她生于英国一个穷牧师家庭。她的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夏洛蒂和她的弟弟妹妹。夏洛蒂的童年艰苦又辛劳——不仅要带弟弟妹妹,还要靠工作来维持家庭生计。夏洛蒂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写作,放弃自己的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1836年12月的一天,20岁的夏洛蒂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了当时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希望能得到文学前辈的指点和提携。她等了几个月,最终到了第二年春天才得到回复。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苦苦等了一年,却只等到了罗伯特·骚塞的训诫:“在大自然里,小草和大树都是上帝的安排,放弃你可贵而徒劳的追求吧!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夏洛蒂面对歧视和打击,并没有消沉,更没有放弃。她发誓一定要写作道路上闯出一条路来!

  于是她把写作的着眼点改为小说,在荆棘丛中开拓新路。她以罕见的毅力,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她走路、干活……都带着铅笔,小本子,以便随时随地记录脑子中的思想火花。

  终于,她成功了!她成功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她写于了一本著称于世的小说——《简·爱》!

  夏洛蒂为理想而奋斗的顽强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使自己脱颖而出,成为震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作家,她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了苍天“大树"。正如马克思所说:“生活就像海洋,只是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是啊!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意志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3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4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5

  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6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7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8

  我喜爱的书刊是《读者》,我想《读者》正被许多人所喜爱着。下面我来说一下我为什么喜欢读者。

  我觉得《读者》的读者定位很清晰,它定位在“知识界和青年学生”。然后以此为中心,为《读者》设计总体形象,达到从稿件选取到栏目创立,从封面包装到版式设计,从卷首语到读者来信等等诸多细节的浑融一体,别具一格,形成鲜明的个性特色。

  《读者》在内容上追求大俗大雅,既明确高尚的文化品位,又不脱离大众的视野和欣赏水*。《读者》的栏目丰富而相对稳定,“文苑”介绍秀美清新的散文、小诗,“知识窗”选摘新奇生动的知识,“幽默小品”让人读后忍俊不禁,会心一笑,“人物”、“科海揽胜”等也撷英选粹,悦人耳目。内容的安排极富节奏感,轻重适宜,庄谐杂出,使人们读而不倦。

  现在的期刊大多以美女头作封面,色彩浓重而俗艳,与此相比,《读者》淡泊宁静的封面装帧又是一大特色。它采用摄影或绘画作品为中心,长期保持了一种基本样式:以纯粹的白或蓝作为底色,长方形图片用线框起,放在正中偏下的位置,毛笔所书“读者”刊名位于正上方,小巧的期号则标于右下角。后来,《读者》又在刊名上方增加了自己的刊徽,一个绿色的蜜蜂图案,使封面形象更具标志性。岁月流转,《读者》封面那东方文化的神韵和素雅秀丽的视觉美感却始终如一,以至于人们匆匆走过,也能一眼发现报摊上摆着新一期《读者》。

  另外,《读者》杂志在广告的选择上,始终把握住“杂志是办给读者看的”一条主线,更可贵的是,《读者》杂志并不汲汲于经济收入的增长,而经常把广告版位作为一块宏扬正义、倡导公益的阵地,勇敢地承担起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历史。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9

  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心情,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今天很冷,咱们回家吧。但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今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10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

  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1)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优选【10】篇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1

  理想就像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理想就像黑暗中的一丝光明;理想就像绝望中的希望;理想就像严寒的冬天的一缕温暖,指引我们前进。有些人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或者一名教师,而我的理想则是当一名演员。

  每当我打开电视时,我便非常羡慕和敬佩电视上面的演员,因为他们可以将人逗得哈哈大笑,也能将人们笑得落泪如珠,我经常看喜剧,我很喜欢喜剧人那种说话方式,真的很有趣,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帮助人们扫除烦恼。

  假如我的梦想实现了,我会从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努力成为剧中的焦点,我想让更多人脸上都充满欢笑,我觉得能把观众逗笑也是一种乐趣和本领,我还会经常演一些搞笑的东西呈现给大家,让大家一起跟着去幻想。我成了演员还会拿钱给贫困的乡民。

  为了让这一切成为现实,我经常会模仿电视上的演员,还会把搞笑点背下来讲给我的亲朋好友,我应该还要提升一下胆量,有时上台会一下子把要说的事全忘了。演员还要有好的记忆力,把台词背下来。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2

  初中生活缤纷多彩,对于我们未来的打算也逐渐清晰了起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与长处,也正是因为不同的性格与长处,让很多人都走向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对于我来说,未来已经清晰了一半。将来学文学理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我自我感觉,我的文科和理科挺均衡的,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也没有特别差的,而且,我对于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而放弃另一个也不是很抗拒。因为学*什么对于我来说都差不多,因为无论我选择了什么,我都会认真对待,哪怕是对一个自己不太感兴趣的学科。

  我在想,如果将来我学了文,那么,将来的我应该会学一门语言比如法语,然后成为一名法语翻译,虽然法语现在对我来说还是很陌生,但是,到了大学之后,有四年甚至研究生还会有几年的时间,我会把自己磨砺成一位优秀的翻译员,然后跟随自己的团队去到世界各地,顺便环游世界,毕竟自己想要看到这个世界更多的一面。然后拼命攒钱,然后,去法国度过自己的余生,很浪漫,也有一种岁月静好的味道。但是呢,如果真的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翻译员,还是要考上一个好的大学,因为好的大学有更多的资源,自己进步的也就越快,成为一个优秀的翻译员也指日可待。

  如果将来我学*理科的话,我将来会选择物理这条路,因为物理到目前为止还是挺好的,虽然不知道将来的我会学成什么样,但是我相信我会越来越好的。如果学*物理的话,将来可以成为一个科学家,然后每天泡在实验室,其实每天泡在实验室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用考虑任何其他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喜怒哀乐,将来为祖国的研究成果献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这样的一生也是很有意义的,人生下来就有他的使命,只有完成这个使命,才能够安然的结束自己的一生。

  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数,但是,我这个人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未来的一切美好都是建立在现在的痛苦之上,所以,为了将来的“岁月静好”,现在就是要“鸡毛飞上天”。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3

  曾几何时,有人问我最理想的职业是什么?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是教师。

  尽管我不知道世界上第一位教师是谁,但是,担任传道授业,解惑疑难的是从北京猿人时代就有了,否则人类文明怎得以一代一代延续和发展?依靠教师来培养下一代,并启发他们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创造和发展,这不难看出,教师在人类历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多么的巨大!

  在今天这个神州高奏四季曲,东方巨龙展翅腾飞的时代,我坚决地选择了自己最理想的职业——教师。因为我深知道这样一个道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学要人才,人才需要教育,教育需要教师。祖国的前途命运都如一根绳,系在教师的身上。这让我感受到了教师的身贵,任崇的高尚和伟大。我为自己选择这样一个职业而自豪,而骄傲!

  我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理想,只是非常喜欢孩子们,想让他们将来都能成长,想让他们快乐幸福,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孩子们的梦想成真。而且我很喜欢语文,感觉教语文当班主任挺快乐的。

  多少年来,人们一直把教师比作红烛,赞颂她默默发光、无怨无悔奉献的精神,教师也一直以蜡烛精神来鞭策自己。

  “教师”虽说只是一个职业的称谓,而在现实中,教师的职业行为似乎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他们以牺牲自我来换得学生茁壮成长,他们情系学生,情倾讲坛。讲台催人老,粉笔染白头,但教师们却无怨无悔,耕耘不辍。这种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精神就如同红烛一般,燃烧自己来照亮别人,用自己的付出换来一批批学生的成长。

  社会在前进,科学在发展,任何一门学科都会有新的东西出现。为了让学生吸取更多“养料”。教师的知识要不断更新,教师头脑要不断“充电”。只有学而不厌,才能诲人不倦。孔子讲过:“学而优则仕。”但同时又强调:“仕而优则学。”在孔子的教育思想中,学和仕,均是为了献身社会,改革社会,使其朝着美满的方向前进。古人尚如此,为仕尚职斯,我们做教师,难道就固步自封,满足一纸文凭吗?众多的教师用实际行动否定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一句*凡的话,让我明白了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教师就是捧着一颗心来,不带根草去的人”。更让我深刻的理解了人们把教师比作红烛的内涵。是啊,教师如果没有红烛那种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奉献精神,我们的教育事业怎么会蒸蒸日上?四化建设的栋梁之才从何而来?国家的繁荣富强谁来创造?

  人们对教师的赞美枚不胜举,然而,我要说这一切赞美教师都难以涵盖你奉献的心灵。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知疼懂爱的人,渴望幸福的现代文明。只是为教育的振兴,你才舍弃私利,独守清贫的人生,在穷乡僻壤的山村默默无声地哺花育树,追求自己矢志不渝的憧憬。

  拥有追求,就有了一份沉甸甸的希望,勇于追求,就不惧搏击生活的风浪,不管命运的船儿驶向何方,在追求的路上,我永不彷徨!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4

  小的时候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当一名警察,那是因为看成龙的片子看多了的原因,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除暴安民。后来发现哪个不太现实,因为电影多少会有点虚假的东西在里面,在后来希望自己能当一名作家,可以把生活写成一本书,也试着写过,不过总是半途而费,才发现自己根本就那个本事,三拳也写不出一句话来。

  而现在我最喜欢的职业是当老师,不是普通的老师哦~是教外国小朋友学*汉语的老师。我要他们在我的教育中了解中国,喜欢中国甚至是爱上中国,我要他们学*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文化。让他们知道中国5000年悠久文化历史。我曾一次一次幻想着我在一个很漂亮的教室里,身边围着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小朋友。跟他们讲火药中国晋朝的葛洪发明的,造纸是东汉时期的宦官蔡伦发明的,我还会跟他们讲林则徐是怎样削鸦片的,中国是怎么受日本人欺凌又是怎样反敌的。过年的时候带他们包饺子,跟他们讲饺子的来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很想让他们尊敬中国,当他们听到中国的时候都会笑着伸出大拇指。慢慢地我开始佩服我自己,因为我知道这个职业很伟大,但同时我也慢慢地开始疑惑,因为他的伟大让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实现,能不能做的很好!但是我不怕以为我知道世上没有人类做不到的,只是看你想不想做,我很想所以我会很努力的去学*。

  这个职业很伟大但是我并没有那么伟大,也是有私心的。我也很想到外国去发展,想知道他们是怎样使国家发展的那么好,很想换个更好的环境生活,很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很想从头开始……并不是我重洋,有谁不想自己往高处走恩?

  在说有句话说的好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虽然这个比喻不是很确切,但是也不是没有道理。曾经我很讨厌日本,后来有个朋友跟我讲既然你讨厌日本那你就要把日本的高科技学会用来发展自己国家的不足之出,而不是光讨厌就行了,要是有本事日本一个小小的国家算的了什么恩?说的很对啊!在教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可以学到很多知识。

  职业是人生比不可缺少的,无论什么职业都有他的用处,360行行行出状元。人们在自己职业中也可以得到许多快乐,设计师最快乐的时候不就是看见自己设计的东西被人采用吗!模特儿最开心的时候不就是自己能站在T型台上展示吗?老师也一样看到自己的学生能把自己所教的牢牢记住并能学有所用!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5

  童年时代,我的教师们春风化雨、无微不至的教诲和关怀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用笔耕耘、用语言播种、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所以,怀着对教师这份神圣、关荣职业的崇敬和向往,我一向在努力着。期望有一天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首先,我觉得教师是一份崇高的职业。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在这个过程中,等于是把知识的火炬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

  其次,我觉着当教师能够净化自己的心灵。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使自己的心灵永远年轻和单纯。以我自己的个性来说,并不适合社会上复杂的人际关系。虽然在很多人看来,教师是一种*凡的职业,可是这正是我向往的一种生活。每一天经过教育孩子,同时自身也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内涵。

  第三,教师是一份稳定的工作。很多大学生期望毕业后能找到一份稳定实在的工作。

  最终,最重要的是我喜欢和热爱教师这份职业。作为教师,教育的真谛是学会爱。正如夏丐尊先生所说:“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因为爱既是教育成功的关键,又是衡量一位教师素质的重要资料。

  显然,当一名好教师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首先,要有强烈的职责感与使命感,要为人师表作一个称职的教师。

  其次,理解、信任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对待学生。

  最终,还要和蔼可亲、*易*人、对学生要有耐心,做一个学生喜欢的教师。教师要进取地去教育学生,同时也要融入到学生中去。不仅仅要进取地表扬学生,也要耐心地指出学生的错误。

  教师做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能够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是我们教学工作义不容辞的职责。所以我要进一步提高自身修养,师德水*,做到以德服人,以行动带动人,以情感染人。做为一名教师,我们每一天都要和孩子们打交道,所以更要以身作则,增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细化到我的一言一行中,以自我的模范行为教育影响孩子们,为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终我要说,做一个教师不容易,做一个好教师更不容易。所以我此刻必须好好努力。为未来的目标奋斗。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6

  如果有人问我最敬佩谁,我会说“老师”;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谁,我会说“老师”;如果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也会说当老师。

  教师是个神圣的职业。俗话说得好:老师是蜡烛,照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却燃烧了自己;老师似春蚕,为我们无私奉献;老师像一艘大船,把我们送往成功的彼岸。哪一个成功人士,哪一个受众人仰慕的科学家不是老师辛苦培养出来的。

  教师是个辛苦的职业。班上总是有许多同学的成绩上不去,老师不管有多忙多辛苦还是坚持每天给那些“贫困户”“补充营养。”班上有谁不舒服了,老师总是关心的问寒问暖,搀扶着他们回家。每天晚上睡得最晚的是老师,早上起得最早的是老师,老师又为我们批改作业,有为我们备课,那些不公*的白头发还偏偏要先爬上老师的发梢。

  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他们的袖口上有永远也都不掉的粉笔灰,嘴里有永远也吐不完的优美词句,手里有永远也画不完的圆和角,眼睛里有永远也琢磨不透的意思。

  我敬佩老师,也衷心得感谢老师对我的厚爱,对我的鼓励,对我的帮助,对我的培育之恩。所以,我也想作一位老师,作一位贫困山区的老师,给予那里的孩子知识,让他们同城市的孩子一样享受知识海洋的孕育,成为祖国的栋梁,祖国的骄傲。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7

  我最喜欢的工作就是帮父亲拔白头发。

  父亲今年42了,白头发早已侵占黑头发的领地。父亲采取一个可行的办法,那就是见一个就消灭一个,而我也就成了消灭白头发的“刽子手”。

  帮父亲拔头发好处多多,它不仅能满足父亲的要求,而且还能够锻炼我的耐心,还可以拉*我和父亲的距离呢。

  父亲一头乌黑的亮发,看起来又年轻又有精神。每当白头发出来时,父亲总是说:“可恶的东西,怎么又出来了。”他就让我这个“刽子手”把那些“可恶的东西”清除掉。

  别看这是个“刽子手”的活儿,可它不仅锻炼了我的注意力,同时也磨练了我的耐心。虽说人的头就那么一点大,可长得头发却不少,而那与黑头发数目比起来少之又少的白头发偏爱躲在黑头发中,与你玩起了捉迷藏。好不容易逮上它,可它还拉上几个“黑兄弟”,如果这时注意力不集中,那“黑兄弟”们也只作“刀下冤魂”了。

  帮父亲拔白头发使我和父亲更加的亲*了。从小到大,父亲在我心中总是那样严厉。在父亲面前我不敢多说话,仿佛我和父亲之间总隔一道厚厚的门,怎么也推不开。而只有在帮父亲拔白头发时,我才能踏进那扇门,感觉到“父亲”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感觉到父亲的亲*和快乐,也只有在这时,我们才能轻松自然地谈笑。

  我喜欢帮父亲拔白头发,因为我希望父亲头上不要有白头发,希望父亲永远年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工作——帮父亲拔白头发。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8

  在未来的世界里,我是一个著名的发明家。我发明了高速快车、双层火车、万能电风扇等等。其中,我最得意的发明是一种智能火箭,也是一种私人火箭,它能带你畅游太空。

  智能火箭共有5个按钮,第1个按钮是电源开关;第2个按钮能在你饿了的时候给你做可口的饭菜;第3个按钮能给你送美味的下午茶和点心;第4个按钮能给你洗脸、刷牙、洗衣服,还能帮你按摩,让你的身体非常舒服、非常放松;第5个按钮,也就是最后一个按钮,能在智能火箭经过别的星球的时候,发出提示音,你如果想下去玩,火箭将会悬停在太空中,帮你换上太空服,自动打开舱门,你就可以放心地下火箭,去你想去的星球玩耍。另外,这个火箭非常安全,如果你受了伤,火箭会第一时间将你送回地球的医院,接受最好的治疗。

  这就是我发明的火箭,你觉得怎么样呢?我猜你们一定想看看吧!如果你想拥有的话就赶快来联系我吧!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她对我说:“只要你不断地学*科学知识,专心研究,不怕失败,就有可能成功。”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9

  溽暑的折磨令人难耐,屋前沥青被烘得酥软。在这个好时节,一群少年带着自己朝阳的心,来到山里。

  “职业体验——除草。”“除草还不简单?”“我徒手就能干这活!”听到家长给我们的职业体验,顿时交头接耳,一旁的家长们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心头掠过一丝寒意。

  天公作美,可能是它也感受到我们的炎热,竟下起丝丝细雨,雾霭照揽着山的顶峰,仿佛仙人驾鹤。数书生,着数雨衣,曳铁耙,上山除草。霫霫夏雨,冲洗了溽热,但因锄头太过沉重,懒散地拖着它,闷热极了。我们抱着“勇敢牛牛、不怕困难”的心态赶上山头。枯叶与盛草生长在一起,布成一幅全新的景。韵味十足,枝桠上缠绕着数以百计的飞虫,今人生惧,我小心翼翼地绕过这些障碍,跟着大部队的步伐,走向一片杂草丛生的黄土地。

  大家望向这片地,无从下手,迟疑了许久,举起锄头。向杂草砍去,用尽了吃奶的劲,希望能将它们连根锄起。可事实并不如此,需要一连锄几次才能成功锄起。一旁,浅浅的哭声在我身边回吟,我转头一看。原来是怕出的靓靓哭了,要知道,雨后那些个节肢动物,环节动物都跑了出来,即使是个男孩子也会害怕,我们一边打工,一边安慰着她,不觉间汗流浃背。

  正当我除草除得快要累晕时,不经意间看向了自己的鞋。一群群蚂蚁正在我的脚上肆无忌惮地玩耍,我使劲地甩了甩鞋,奈何一只落去,再上两只,这蚂蚁实在是看得我心绞,走向一片锄过的空地,再次甩鞋。“哦不!”我大声怒叫着,空地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虫子,向我脚上奔赴,我的脚仿佛麻木,一动不能动,惊惶失措的我与惊惶失措的靓靓,抱团下山,最终,还是退缩了。

  回忆起下山、上山、除草时的艰辛,与现在在屋子中安逸地写着作业的情况相比,后者无疑是幸福的,所以我们要抱紧现在,抓住未来,好好学*!我要送给自己一句话:“今天读过的书,就是明天数过的钱!”

  我喜欢的职业普通话说话 10

  有人说,当老师多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永远年轻!是的,教师是我最喜爱的职业,因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

  之所以说是“最崇高”、“最光辉”,就是因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建造一座房子或桥梁,我们称他为建筑工程师;设计工厂的合理流程,我们称他为工业工程师;研究更好地养花种花、美化环境,我们称他为园艺工程师。

  然而教师却是灵魂的工程师,那就意味着是塑造人类的思想、建设人们的精神世界,是精神文明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精神花园里的一个园丁。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久远以来,教师这一行业就已经作为独立的一门职业门类而存在了。

  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学在官府”的记载,到了春秋时期,已孔子为首的一大批私学大师相继涌现出来,成为中国教育最早的专职教师。教师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也变得普及起来。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在这个过程中,等于是把知识的火炬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所以,在我认为,教师更像一个接力赛的队员。这个接力赛的总长度是人类的整个时间长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悠悠无尽头。

  历史赋予我们特定的一程,我们从上一代手中接过知识接力棒,然后跟时间赛跑,直到跑完我们的这一段,把接力棒传递给下一代的人。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无私的,在当今社会更是难能可贵的。不求别的,单是在街上遇到了,他们大声的叫我一句:“老师好!”只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满足。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2)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范文通用五篇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范文 1

  学*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备受大家喜爱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范文 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范文 3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题,这也是对我学*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范文 4

  书,是知识的结晶;书,是社会的缩影;书,是精神的食粮。而我最喜欢的精神食粮就是沈石溪的成名之作《狼王梦》。

  它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紫岚的丈夫立志要当上狼王。日复一日锻炼后,他终于有了打败现狼王的力量,可惜却在一次争斗中与大野猪同归于尽了。于是紫岚就将希望放在了肚子中的孩子身上。

  分娩时,有一只狼崽冻死了。她培养的第一只狼在叫黑崽,但由于太胆大,跑得离洞穴太远,被金雕捉走了,第二只叫蓝魂儿,却由于掉入人类阴险的布置陷阱,被夹死了。第三只双毛太软弱,在决战狼王时也被狼王杀死了。第四只是一匹母狼,紫岚只有把希望放在狼子狼孙身上。为了保护孩子们的安全,她只身迎战金雕。但因为年老不敌,与金雕双双摔死在石子堆上。

  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完美诠释了母爱的伟大。它让动物们像人一般有欢喜、有悲伤、有不解、有嫉妒、有牺牲……那么紫岚的做法又是否值得呢?她的所作所为又是可贵的坚持,可怕的固执,亦或仅仅只是对丈夫的思念呢?

  这一系列问题回荡在我脑中,也许这就是《狼王梦》的迷人之处吧。他将动物的世界呈现在人的眼中,反映出人性,值得人们去反思。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范文 5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

  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

  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3)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优选【五】份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 1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

  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

  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 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J.D. 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 3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书迷迷,尤其是小时候,常常为了看电书而故不上吃饭、睡觉,所以常被妈妈骂。有的时候,还为了看完一本喜欢的书,而躺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偷着看。我认为,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书里面,我能感受到在我生活中所感受不到的事物。我看过课外书数不胜数,而而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前一段时间看的《笑着活下去》,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晏阳,她也是我喜爱的书刊。

  当5岁的晏阳被亲生母亲丢弃在福利院门口时,她的命便注定了苦难。当7岁的晏阳看到母亲早已忘记自己和别人组成家庭时,她告诉自己永远不要再哭泣。当长大后的晏阳终被母亲认回,得知原由竟是要她捐出一个肾给妹妹时,她的苦难便已非常人所及了。亲情变得渺茫,未来变得黯淡,老天和最亲的人都让一点光照耀到这个可怜女孩的身上。但她是晏阳。她微笑着点燃了自己经受的苦难,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晏阳给将死的妹妹带来了生的美好,她把青梅竹马的许剑锋主动让给了妹妹。晏阳给将分裂的那一家人带来了家的温馨,因谎言和不可宽恕而分裂的一家人被晏阳教会了享受亲情与温暖。晏阳给丈夫杨文榜带来了爱的光芒,让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体会到女人的柔情与牺牲……

  每个人心中的怨都被晏阳带走了,人与人间的恨都因晏阳的到来化为无形。刚愎自用的丈夫最终原谅了欺骗自己二十年的妻子,自私的母亲最终为救晏阳甘愿牺牲自己的性命,胆怯清高的公子哥最终懂得为亲情奉献的意义而捐献了自己的肾脏,曾悲哀自己命苦的小妹妹含笑离开人世,只为给爱人和亲人留下美好的记忆……

  苦难滋养了美丽的晏阳,她是阳光的化身,是我们每个人的微笑女神。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从晏阳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想告诉大家: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如果你觉得,当你的故事被演绎出来是一个悲剧的话,你应该知道,世上若无悲剧,何来喜剧,世上的悲剧不只你这一部我们唯一能一能做的,是坦然面对,坚强走过,并尽自己最大努力把这部悲剧转化为喜剧,笑着活下去!

  最后,我建议在坐的每一位评委老师,也看看这本书,《笑着活下去》!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 4

  学*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备受大家喜爱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考试说话 5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题,这也是对我学*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4)

——我喜欢的明星普通话考试说话6篇

  “所有的明星我都喜欢。所有追星的孩子我也喜欢。”

  每当听到同事们跟我聊起明星时,说如何如何爱他们,我都会微笑地倾听,仿佛这与我有关,其实与我无关。因为年龄的原因,我很清醒地知道:我永远都不可能走进他们的生活。因为这如同地狱与天堂的距离,又如*行的铁轨。

  邵明溪喜欢姚明,因为他篮球打得棒,为*争了光。一个*人能在NBA站得住脚,是很不容易的事,他一定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他成功所付出的努力感动了他。

  冯玄偶像是杨利伟,因为他实现了*的飞天梦,同时,他做事沉着、冷静,值得学*。

  祁昌芝认为,现在一谈起偶像,就一定会说起歌星、影星。当然歌星、影星可以成为我们的偶像,但偶像是值得我们学*的榜样,如周润发,我喜欢他重情重义的性格和孝顺自己的父母。他是我的榜样,长大后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

  李晚春喜欢的明星是成龙。因为他每演一个角色都是比较认真。我喜欢威风凛凛的他,大家都喜欢他的武打动作。并且他爱搞笑,乐观,有一颗慈善的心,做什么事都很认真,这些都是我要学*的。

  王键敬佩的明星是周星驰,他是搞笑天皇,他演的每一部片子都能带给我快乐,甚至会捧腹大笑。从他那里我学会了:不论作什么事情,都要笑着去面对,只有这样才会有好的心情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刘丽华最崇拜的人是赵文卓,一是因为他长的和我最亲的人有几分相象,二是他所演的电视电影,表现的都是很重义气的角色,这种性格我很喜欢。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我们会把很多明星忘记,但是赵文卓不会在我的记忆里消失。

  明星是中学生们成长历程中一种自然心理现象,代表他们在青春时期的梦想和对真、善、美的直观追求,追星也因此成了一种特有的心理享受过程。

  我只能永远地默默地注视这些可爱的孩子们,欣赏他们!我会让这份纯真的思念和祝福堆积心底!

  祝福你们,我心中的明星们!

  邓亚萍在5岁的时候就跟着父亲学*打球,很快,她就成为了快攻手。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就获得了全省冠军。可她并不满足,还要冲击世界冠军。她每一次练球都一丝不苟、坚韧不拔。邓亚萍在10岁的时候想加入省队训练,可却因为个子太矮被无情地挡在了门外。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加倍努力地练*,每当大汗淋漓的时候,她总会想起她人生中的阴影。这时,她总鼓励自己:我一定用事实证明自己的实力。

  终于,他成功了。在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上,邓亚萍用她那锐利眼神和闪电般地打法,打败了乔红,获得女单冠军。随后,她又与乔红合作,获得女双冠军。同年,她又站在了第43届世乒赛的女单冠军座上。世界杯上,她获得了女双冠军。从1983年—1995年之间,她共获得101枚金牌。这些成绩和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正是邓亚萍的这种顽强拼搏、刻苦训练的精神感染了我。同时又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要敢于拼搏,就会成功的道理,我要学*邓亚萍的这种精神。

  “所有的明星我都喜欢。所有追星的孩子我也喜欢。”

  每当听到同事们跟我聊起明星时,说如何如何爱他们,我都会微笑地倾听,仿佛这与我有关,其实与我无关。因为年龄的原因,我很清醒地知道:我永远都不可能走进他们的生活。因为这如同地狱与天堂的距离,又如*行的铁轨。

  邵明溪喜欢姚明,因为他篮球打得棒,为*争了光。一个*人能在NBA站得住脚,是很不容易的事,他一定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他成功所付出的努力感动了他。

  冯玄偶像是杨利伟,因为他实现了*的飞天梦,同时,他做事沉着、冷静,值得学*。

  祁昌芝认为,现在一谈起偶像,就一定会说起歌星、影星。当然歌星、影星可以成为我们的偶像,但偶像是值得我们学*的榜样,如周润发,我喜欢他重情重义的性格和孝顺自己的父母。他是我的榜样,长大后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

  李晚春喜欢的明星是成龙。因为他每演一个角色都是比较认真。我喜欢威风凛凛的他,大家都喜欢他的武打动作。并且他爱搞笑,乐观,有一颗慈善的心,做什么事都很认真,这些都是我要学*的。

  王键敬佩的明星是周星驰,他演的每一部片子都能带给我快乐,甚至会捧腹大笑。从他那里我学会了:不论作什么事情,都要笑着去面对,只有这样才会有好的心情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刘丽华最崇拜的人是赵文卓,一是因为他长的和我最亲的人有几分相象,二是他所演的电视电影,表现的都是很重义气的角色,这种性格我很喜欢。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我们会把很多明星忘记,但是赵文卓不会在我的记忆里消失。

  明星是中学生们成长历程中一种自然心理现象,代表他们在青春时期的梦想和对真、善、美的直观追求,追星也因此成了一种特有的心理享受过程。

  我只能永远地默默地注视这些可爱的孩子们,欣赏他们!我会让这份纯真的思念和祝福堆积心底!

  祝福你们,我心中的明星们!

  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著名节目主持人杨澜,她是现代职业女性的典范,我喜欢她,因为她是一位敢于挑战自我的成功女强人。杨澜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英文系,曾担任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节目的主持人,她那出色的口才和充满魅力的人格形象受到了全国观众的一致喜爱,并因此获得了*首届主持人“金话筒奖”,她的事业就是从这时起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

  我是从她后来主持的《天下女人》的节目中开始认识她的,这个《天下女人》节目就是一个专门诉说经历过坎坷曲折的成功女性的故事的节目,这个节目道出了女人的心声,鼓励着新时代的女性要勇敢地追求自己的事业。于去年11月在奥地利举办的*维也纳音乐会上,我再一次目睹到了杨澜的风采,当时是她与另外一名外国主持人同台主持了这场音乐会,她那流利标准的英文让我更是惊叹不已;此外,听说她还是一位叱咤风云的女商人。

  一个方方面面都如此成功出色的女强人,怎能不受人崇拜和喜爱呢?记得著名作家冰心曾说过,“成功的鲜花,人们只惊羡它现实的明艳,然而它当初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是的,成功的鲜花固然令人羡慕,不过这成功的背后所付出的一切却鲜为人知。从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要只羡慕别人的成功,只要自己肯努力付出,成功的鲜花也一样会属于你。

  每一位如星般散发着光芒的伟人,都是历经人生中无数困窘,在冷嘲热讽中,逐渐将生命发扬光大,捉住梦想的踪影。我心目中的偶像,是不畏艰苦,承受无数摧残,仍然是夜里耀眼的星。

  我的偶像,是现今家喻户晓的歌手——周杰伦。在求学阶段,他曾被老师们误会为一位有学*障碍的学生;然而,他也靠着对音乐的热忱,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即使并不是顺遂的,但他依然鼓起勇气,凭藉着毅力,和无悔的付出,成为一位在歌坛中,最有影响力的人。

  从他一生的经历,我在他身上发现一股对目标不减的热衷,以及不被外力所击溃的恒心和毅力,即便路途上充斥着挫折,但他在挫败当中,寻找出一丝成功的希望,把握住任何仅存的希望。这是我必须向他学*的地方,不被人生的考验所击败,不被旁人的讥讽所覆盖,将持之以恒的心,运用于我的生活中。他成为我的偶像,并不是因为他无尽的才华,而是因为他不朽的精神,他刻苦的心灵,造就了他一切的成就。

  周杰伦是我的偶像,他的执着、对理想坚持的心,是值得所有人学*的地方,我崇拜的,是他的毅力;我学*的,是他的努力;我追求的,是他不被困难束缚的心。他是我的偶像,使我在茫茫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一条方向。

  他的'付出,对目标的执着,值得我去学*。历经一次次的挫折,面对一道道的关卡,朝向一次次的转折点,仍然能够高悬于星空中,在人群中突出,这是对于人生的坚持,也是最值得我所学*的。

  在每一和女孩的心中,肯定会有一个令自己崇拜的明星,每个女孩心中渴望自己就是将来那个令人崇拜的大明星。现在的追星族可真多,而我就不例外。呵呵

  他,是我最喜欢的明星,他刚刚上演了一部偶像剧,在里面他主演的`是男一号,他饰演一个外星人,从而不小心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当我打开电脑第一眼就看见了他,可能你们还不知道吧!他是一个韩国人,他叫金秀贤。他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了他的成果。大家肯定会以为我讲的是今年最火爆的“继承者们”吧!错了,我讲的是“来自星星的你”他扮演的角色叫都敏俊,他的帅气,()演技完全吸引了我。他那高大的身材,给人一种安全感,我想,如果我有一天能够见到他就好了。当我看到剧情,他在演戏中扮演生病的时候,当时心里觉得他很棒,这给多少粉丝带来难过,看到他的坚持,我真的感到骄傲。

  都敏俊,金秀贤,我们粉丝团为你加油,希望你能演的作品,我们等着你。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5)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说话范文 (菁华5篇)

  小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小巧的面孔上,嵌着一对圆溜溜的小眼睛,像两颗黑色的珍珠,它的毛是金黄色的,十分美丽,像搽过油一样,非常有光泽。

  别看他*时乖乖的,吃起饭来却狼吞虎咽,三下两下就一扫而光,吃得干干净净,一粒米都没剩下,看他是多么珍惜粮食啊!

  他也非常的调皮,常常在草地中打滚。睡觉时,他有时会发出:“呵呵,呵呵”的声音,可能梦见了,他的好朋友美美在和他做游戏,也有可能梦见了,有人送给了它一根超级大骨头。他每次睡觉的时候,都要添舔自己的小爪子。

  每个小狗都有自己喜欢的玩具和游戏,他喜欢的玩具是骨头玩具,当我把骨头玩具丢在很远很远时,它总会飞快地向前跑去,用嘴叼着那块骨头玩具摇着尾巴跑过来。

  这就是我的小狗,你喜欢吗?

  我一向喜欢松鼠,因为它是我所见过最温顺乖巧的小动物。

  松鼠的头小小的,耳朵尖尖的长相和小老鼠挺像,它躯干部分不大,肚皮却圆鼓鼓的,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吧。毛色是灰色的。

  松鼠有很多本领,最厉害的就是它爬树爬得特别特别快。只要有一点声音,它就可以迅速,爬到十九米高的树梢上,它的前爪后爪都非常有力,爬行动作是很厉索的。除了爬树,松鼠还是一个跳越高手。它能轻轻松松的在相距几米的树枝来回跳。如*地一般。

  松鼠走起路来,很小心,每次外出觅食的时候会仔细地察看它走过的每个地方。如果看见地上有吃的,它会先试探的闻一下,如果是它喜欢的松果,它会津津有味的,立即在树下想享起来,或者就把食物带回树窝里储藏起来作为过冬的食物。

  松鼠从来没有对人类造成伤害,它们总是在草地上玩,松鼠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动物。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家的鹦鹉,这家伙长的可有趣了。它有一对黑而有神的眼睛,一个弯弯的小嘴巴,披着一件红中带蓝的大衣。

  刚到我们家时,它只在笼子里转悠,不敢出来,过了几天,渐渐的,它溜出了笼子在房间里飞来飞去。有一次,我没关窗,它便飞到窗檐上,估计在打算要不要飞出去,可把我吓坏了!赶紧叫它回来,它看了我一眼,便飞了回来。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时,它飞到了我桌上。开始时,它离我很远,不一会儿,它便一点一点挨*我喝水的杯子,开始喝水。喝完了,竟然飞到我的肩上,我心里正猜着它在干什么时,忽然听到它在小声的叫着,我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这家伙竟然睡着了!我不敢说话,生怕惊动它。

  从那时起,我便懂了一个道理:信赖,是创造美好境界的开始!

  我家有一只非常呆萌的小乌龟,它有两只像黑宝石一样美丽的眼睛。壳上有小猪佩奇的图案,它的样子很小,不占地方很好养。听说乌龟可以活一百多年呢!

  说说我家乌龟的生活*性吧。

  只要在又黑又静的时候,小乌龟就会睡觉。天亮时,它会很——慢地伸出头。然后很——慢地张开一只眼。接着,它会用小爪子在没张开的眼睛旁边抹一下,那只眼睛就张开了。我觉得它的力气好大,每次我抓住它,它就扒开我的手,跑掉了。我把它翻过来,它就会自己翻回去。我和它玩“密室逃脱”的游戏,我用纸盒给它做了个“房子”罩住它,它爬了出来,我在盒子上压了个透明胶,结果它还是爬了出来。每次玩这个游戏,它都“逃”出来了。

  这只可爱的小乌龟,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觉得它是最可爱的小动物。

  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我喜欢兔子。我喜欢的小白兔,眼睛红红的,是两颗红宝石,耳朵尖尖的,尾巴是一个毛绒绒的小球球。

  它总爱跟着我。一次,我放学一回到家,可爱的小白兔就赶紧跑过来,对我摇尾巴。我就给它吃胡萝卜。它吃起胡萝卜比我跑步的速度还要快。吃完胡萝卜我就带小白兔去草地上玩,我拿一个小球扔到远处,小白兔就跑过去帮我捡回来。

  玩了一会儿,小白兔该洗澡啦!于是,我就抱起小白兔,把它放到浴缸里去。我再去拿小白兔的裙子,它的裙子是红色的,上面有着许许多多的花朵,白色的花朵多好看啊!拿好裙子,我就开始帮小白兔洗热水澡,洗完后帮它穿好裙子。

  我吃吃完晚饭就给小白兔吃红萝卜了,我们都吃完了,就去楼上睡觉。我和小白兔还不想睡觉,就打开电视机一起来看喜洋洋的电视,看完了一集我就打哈欠,感觉很想睡觉。我就让小白兔睡在小摇篮里。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白兔,我们一起玩耍,一起睡觉。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6)

——普通话水*测试说话《我喜欢的书刊》 (菁华3篇)

  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如何得到这种创造的自由?庄子认为,必须抛弃那些对自己身心内外的种种束缚,使自己能“自由思考”,“自由发挥”创造力,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无我”(或者说“忘我”)的精神。人之所以常常陷入自缚之困境而不能自拔,就在于对“小我”的执着,把自己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不择手段地争夺个人权力和金钱,为私利所缠身。这样在精神上还能得到自由吗?没有精神上的自由,哪还会有为人类作出真正贡献的创造力呢?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庄子》。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没钱的日子,只要有书看就不难过。诸多的烦恼并不可怕,只要有书读。

  我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拮据的日子常常给我和我心爱的书开着种种或悲或喜的玩笑。逛书店时发现一本好书,要等到有一天从可怜的生活费中挤够钱时才能去买。然而,这时“好书已随新人走,此地空余旧人愁”了,我没钱买书经常到书店去看书而遭受服务员的白眼和冷语,“没钱买就别翻,撕烂了你赔得起吗?”我愿意这样?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在饱餐、新衣、好书的选择中,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没有新衣穿,我不感觉自己不潇洒,没有饱餐,我不感觉饥,没有好书,我感觉不到自己活着,瘪着肚皮读自己心爱的书。这滋味是别人难以理解的。我常常以读书来解除我心中的痛苦。是书擦亮了我的眼睛,带我走出那无知的盐碱地。不光知道冰心、鲁迅、叶圣陶,还知道泰戈尔,莫泊桑,我开始历险试着让自己闯一闯写稿的关。我不甘心让自己失败,我开始用自己的眼光去看社会,用自己的笔墨写人

  我深深体会到,读书是一种享受,只要有书读,便是一种幸福,任何烦恼也可以丢开,读书是一种解除痛苦的灵丹妙药。每当我走进房间,在明亮的灯光下,展开心爱的书,用心品读,书的馨香不知不觉地透过窗纱,在天籁中飘荡,心也明亮多了,这时世事的繁杂与纷争,我身心的痛苦和烦恼,会荡然无存。

  不管人生是辉煌还是黯淡,不管别人是关心还是冷眼,不管道路是*坦还是曲折,我的读书生活让我战胜了烦恼,迎来了快乐。

  生,为社会尽义务……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7)

——我的爸爸普通话说话作文合集十篇

  我有一个爱逗人的爸爸。他四方脸,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说话时不是笑眯眯,就是对你挤眉弄眼。

  记得有一次,我的妈妈买回一箱苹果。我来到苹果箱跟前,挑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我把苹果细细地洗了一遍。我正要吃时,爸爸一伸手把苹果抢了去。我对爸爸大声说:“快把苹果还我。”爸爸笑眯眯地瞅着我说:“这个苹果真红啊,吃起来一定又甜又脆。”我急着说:“快给我,快给我。”爸爸摇着手中的苹果说:“谢谢你给我洗的苹果,我就不给你了。”看着他的样子,气得我大哭起来。幸好妈妈来了,从爸爸手里把苹果夺过来还给了我。

  还有一次,我的爸爸回家前给我打电话:“乖宝宝,你想吃什么,爸爸给你买。”我说:“我要吃三个鸡爪。”爸爸电话那头说:“三只鸡爪,一定,一定。”爸爸回来了,我兴冲冲地跑到爸爸身边说:“我要的鸡爪呢?”爸爸拿出两只鸡爪给了我。我说:“你怎么只给我买了两只呢?不是说好三只了吗?”爸爸笑着说:“一只鸡爪被我吃了。”我一听非常生气:“你不守信用。”爸爸看我生气的样子就对我说:“我会变魔术。”说着手在身后一下子又“变”出了一只鸡爪子。这时我才知道爸爸是在逗我呢!

  这就是有时逗我哭,有时哄我笑的爸爸。我喜欢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脸上总带着笑容。他的胡子短短的,鼻子小,眼睛很大,怒目圆睁的时候像一双铜铃。别看他的头发黑,其实里面白头发多着呢!

  我的爸爸虽然是个医生,可嗓门大得可以当播报员。有一次,我竟然考了七十几。回到家里,我简直不敢直视父亲的眼睛。吃完饭后,我才慢慢地说:“爸爸,我……我这次考试考了七十六。”然后我捂住耳朵,等候狂风暴雨般地批评。“什么!”我虽然捂住耳朵,可那天摇地动的声音还是钻进了我的耳朵里。爸爸立刻丢下正要洗的饭碗,双目圆瞪,面红耳赫,快步走向我。看都没看我的考卷,就“哗啦”一声撕成两半,那不好的声音使我流下了眼泪。

  我的爸爸虽然虽然声音大,但是有时候还是会对我言传身教。有一次,爸爸和我下象棋。爸爸为了让我,把他的马和车去掉了。谁知,我把所有棋子集中到了右边,摆成像他的阵形。只要到我的前面,就会被我炮和车干掉;到我左边,就会被我的马吃掉。这简直是个无敌战队啊!我得意扬扬地指挥军队勇往直前。可中途却遗失了一大半。我一直攻到了对方底线。爸爸见到我攻到底线,也动真格了。先用炮把我车傻傻地引出底线,然后瞬间杀掉。这时,我们的`主力都所剩无几了,只好议和。爸爸对我说:“人不太太贪婪,不然就会失败。”

  父亲,看似一个简单的词,却包含了沉重的责任。父亲像山一样,为家庭默默地付出,支持着整个家。父亲,在你的节日里我要对您说一句:“谢谢您,爸爸。”

  我的爸爸个子中等,浓眉下面长着葡萄般大、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脸上还长了一些雀斑。爸爸的爱好有很多很多,有钓鱼、跑步和打麻将,但是他最最喜欢的还是钓鱼。

  爸爸休息天几乎都在钓鱼,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带我去,无论我怎么请求,都不管用,还对我说:“你会把鱼都给吓跑的。”这一次,我终于说服了爸爸,叫他带我去钓鱼。一来到江边,爸爸就拿出了他的秘密武器――钓鱼竿。爸爸在鱼竿上钩了一个鱼饵,然后双手握住鱼竿,使出了全身的力气,甩到了江里,开始钓鱼。

  一开始的时候,我还在兴致勃勃的看着水中的鱼。爸爸说:“不要着急,鱼马上就要上钩了。”果然,爸爸刚说完话,鱼竿就动了,爸爸赶紧一拉,钓上一条又大又肥的鲤鱼。爸爸笑嘻嘻地说:“走,回家吃鱼去。”

  别看我的爸爸*时对我们笑嘻嘻的,但是凶起来可是很恐怖的.。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刚到家里,他就看了一下我的试卷,皱了皱眉头,朝着我的脚上打了一下,狠狠地说:“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吗?我*时对你说要审题,但你又没做。”说完又打了我几下。虽然爸爸很凶很凶,但每次说完又会耐心的和我讲道理。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个喜欢钓鱼、也喜欢骂人的爸爸,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爱我的爸爸。

  每个人都有一个特别的爸爸,而我的爸爸是个帅气的爸爸。他有着长长的腿,健壮而有力的胳膊,浑身的肌肉块,高鼻梁,大大的酒窝和帅气的发型,尤其是脸上那双大眼睛更引人注目。

  可别小看这双眼睛,它很多时候都帮了我爸的大忙,也让我爸成了别人眼中不一般的人。我爸爸是个石材商人,就是借着这双眼睛,我爸成了石材界的奇才。通过它,我爸不仅可以看出石头的年份和产地,还能一眼辨别出石头的真假和好坏,判断出石头的'价值。

  记得有一次,邻居家要盖房,搬来一块石头让我爸帮忙看看,只见爸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石头,时而用手摸一摸石头的各个部位,时而用手指轻轻敲一敲,侧耳倾听石头发出的声音。很快,爸爸判断出这是一块材料不错的好石头,但是它的造型不适合放在客厅,改为做水槽会更合适一点。

  那什么石头放在客厅会好呢?邻居不解地问。爸爸略加思索,告诉邻居,客厅里应该放白玉石和白雪公主比较好,因为那样的石头不仅外形美观大方,还能为家里带来财气和喜气。

  邻居盖好房后,开心地来到我家向爸爸道谢,说按照爸爸的建议摆放了石头,大家都夸他有眼光呢。爸爸谦虚地说这是他应该做的,远亲不如*邻嘛。

  这就是我的爸爸,如果你来我家做客,热情的爸爸肯定会留你吃饭聊天,当然,他一定会和你聊聊石头的故事哦。

  我的爸爸十分帅气。他长着一头黑发,戴着小眼镜,鼻子不怎么大,嘴巴边围着又黑又短又尖的胡子。他的个子高高的,有一点胖,肚子又大又圆,像是有孩子在里面似的。爸爸每天穿着条纹衬衣和长裤,挂着工作证,看上去一本正经。

  爸爸对我很严格,什么事都想让我做得很好。他经常说:“如果答应了的事情就要去做,而且要做好。要么不做,要么做好。”我刚开始学葫芦丝时,觉得无聊,不好好学。他就拉我过来,给我上了一“课”:“儿子,你也长大了,既然你都答应了妈妈要学,就要好好学,你看……”当时,我无知,不懂道理,只因爸爸的.软磨硬泡才去学。现在,我明白了,学葫芦丝很有趣,爸爸的话我也知道了其中之理。

  当然,爸爸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很严格的。他对工作很认真,我每次给他打电话时,几乎都会听到他和同事在谈论工作,然后才听到他和我说话的声音。工作忙时,他一周每天都加班,周末了都在电脑桌前工作。投入、认真、忘了时间,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只能在他出来喝水时才看得到他。

  爸爸很爱我,他的爱并不是明着的,是暗着的,但是我都能感受得到。有一次,我的脚擦破皮了。爸爸用心给药,每天都会关切地问我情况怎么样。他有空就陪伴着我,陪我打篮球,陪我打羽毛球,陪我打游戏等,很多细节都能体现出他很爱我。

  当然我也爱我的爸爸。我要去打电话问他今晚加不加班,回不回来吃饭了。

  爸爸长得很胖很胖,像个大老板的模样。他那头本来不小,可衬着他把圆圆的大肚子,就显得很小了。爸爸什么菜都喜欢吃,从不挑食,难怪他长得那么胖。

  我小时候总认为爸爸很懒,家里的事总要妈妈做。现在我才知道,爸爸在外面有很多事情要做,他为了我们的家其实挺操劳的。

  在我眼中,爸爸是一位“慈父”,他从来不打我,也极少骂我。即使我做错了题目爸爸也只是说要细心,要认真思考。如果是妈妈,我早就头上起包了。*时在外面,我要买什么,爸爸也尽量满足我的要求,才不会像妈妈一样说什么这个不卫生,那个不营养。虽然我知道妈妈是为我好,可我更喜欢爸爸的“慈祥”。

  爸爸有一辆车,那可是他的“宝贝”,上班开它去,下班开回来,出去晚时开着它,我去上学也开车送我去。他可爱惜车子了,经常擦洗,而且我在车上都有许多“不准”。记得有一次,我拿着玩具在爸爸车子的车身上行驶,爸爸马上对我说:“儿子,不要在上面玩,等会把车子刮花了,要花很多钱修理呀。”我把玩具车子拿开,爸爸才说:“这才是我的`好儿子。”

  爸爸决定送我去学跆拳道,他负责监督我练*。他很尽职,每当我学完回来爸爸就要考我,一会儿打“太极二章”,一会儿踢腿,直到他满意了才肯放过我。

  这就是我那慈祥的、尽职的好爸爸。

  我的爸爸外表非常英俊,一双浓眉大眼,鼻梁挺直,小小的嘴巴,圆圆的脸,身子壮壮的,个子高高的。爸爸英俊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是那么清晰。

  人家的孩子经常看到的是爸爸的笑容,得到的是温和地抚慰,然而,我看到的却总是爸爸忙碌的身影。

  我们家开的一个药店,爸爸非常忙,每天早上,我还没起床,爸爸已经做好早饭,就匆匆忙忙地去药店上班,每天中午爸爸也不能睡觉,到了晚上很晚才能回家,我睡觉时爸爸还没有回家,我心里就想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就什么时候睡觉,但是我却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爸爸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根本不知道。有一次,爸爸早回来了,吃了饭躺在沙发上就睡着了,还打着鼾声,对爸爸来说,鼾声是一首好听的“乐曲”,而我听到的却是心酸。

  爸爸对我的学*非常重视,有时候遇到难题,我和妈妈都解决不了时,把问题留给爸爸,即使爸爸回来的再晚,也能耐心的给我讲解清楚。爸爸为了一家人的生活,在外不辞劳苦地奔波,在家还为我的学*操心。我的`爸爸真是太伟大。虽然我学*成绩很好,又有什么可骄傲的呢?我用着爸爸辛苦挣来的钱,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我的眼前,又出现了爸爸忙碌的身影,我忍不住从心里喊了一声好爸爸,您辛苦了,请歇歇吧!

  “我有一个好爸爸……”一听到这首歌,我就想起了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今年四十多岁,中等个头,小麦肤色的鸭蛋型脸上镶嵌了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是我的好爸爸,一是因为他长得慈眉善目,心地善良,待我及其他人总是一副和蔼可亲的笑脸。二是因为老爸经常在我学*之余,陪我玩,教我很多,如儿童绘画、溜冰、下棋等课外知识和技能。

  记得有一次我和老爸下象棋,棋盘上你来我往,他吃了我的`“车”,我踩了他的“炮”,杀得不可开交,眼看我就要面临着被“将军”丢“帅”了,急得我哇哇直叫,脸都憋红了。突然他的电话响了,只听见他满脸笑容“嗯嗯呀呀”好大一会,当时我灵机一动偷偷地移动了一个关键的棋子。等到我们再来继续下时,我毫不留情地三下五除二把老爸打得落花流水。面对这样的结局,爸爸急得嚷嚷道:“哎,怎么输了……”“宝贝,不错嘛,棋艺长进很大呀!”看着老爸那神情,似乎他对我的小动作早就知道似的,只是为了满足我的好胜心,没有说破而已。别看他在游戏方面包容我,但在学*方面,对我的学*要求挺严格呦!不允许我有半点马虎。当我遇到不会做的难题,爸爸总是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弄懂为止。

  回想起和爸爸之间的点点滴滴小事,我会大声地喊:“爸爸,我爱你!”你就是我的好爸爸。

  我的爸爸有着魁梧的身材,一对浓密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边眼镜,看上去充满了智慧。

  每天早上天刚亮,爸爸就会穿着一套黑色运动服和一双红通通的`运动鞋,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他都像豹子一样在公园里奔跑。看着爸爸头顶上的汗珠,我明白了,清晨的爸爸是爱运动的爸爸。中午下班回家后,爸爸总是拖着疲惫的身体,还要给我做一桌丰盛的饭菜,这时爸爸总会迫不及待地问我:“好吃吗?”我舔舔嘴角,点点头说:“好吃,太好吃了!”爸爸听完我的回答,一脸幸福地望着我,眼角的皱纹更深了。看着爸爸脸上的皱纹,我明白了,中午的爸爸是关心我的爸爸。到了晚上,爸爸会准时检查我的作业,给我报听写,遇到做错的题目和不会做的题目时,爸爸总是会耐心的讲解。有时候把题目当成故事一样讲解,每当这时我都会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候我屡教不改,爸爸也会气势汹汹的把我臭骂一顿;有时候我举一反三,爸爸会露出满意的笑容。看着爸爸能说会道的嘴巴,我明白了,晚上的爸爸是充满智慧的爸爸。

  再过不久就是爸爸的生日了,由于疫情原因,这次的生日会很*淡,那我就先帮爸爸许个心愿:我希望爸爸永远停留在四十岁的年纪,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伴在爸爸身边。

  天刚蒙蒙亮亮的时候,一个高而瘦的人已在庄稼地里忙活很久了,他就是我的爸爸,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因为家里没钱,爸爸小学还没毕业就回家干农活了。可能是老天注定爸爸这辈子都要辛苦的,小时候他就很辛苦,成家立业直到现在也还是很辛苦。每天早上我们还在梦乡时,爸爸就拖着疲倦的身子起床了,牵着牛扛着犁耙下地去了,有时候爸爸犁好了一块地天还没有亮。有一次,爸爸的老毛病胃疼又复发了,他为了不耽误播种,还是坚持下地干活,干一会儿又在田埂上歇一下,疼得紧捂着肚子,我感到很难过,恨自己为什么是一个女的,不能替爸爸干一点活,爸爸总是忍着疼,也不去看医生,因为他知道去看病肯定要花很多钱。晚上,爸爸疼得睡不着又起来坐在门口上,我们劝他去看医生的时候,他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用看,我知道爸爸是为了省下那么一点钱。

  我考上师范那年,爸爸拿到通知书时很高兴,但一看到要交8500块钱时,他的眉毛紧锁了起来,我知道这一笔钱对于我家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但我不敢跟爸爸说不读书了,因为爸爸最讨厌我们说不读书了,他经常说:“如果你们有能力读,我宁可不吃或借也要供你们。”爸爸为了凑钱给我读书,不知给亲戚朋友说了多少好话,陪了多少笑脸。

  爸爸有吸烟的*惯,每天起码一包,但抽的全是1元钱一包的,在我们家实在很困难,几乎没钱给我们做伙食费时,我看见爸爸抽的是5毛钱一包的旱烟,而且抽的次数也减少了。爸爸这样做是为了省下那么几毛钱,我知道这滋味不是好受的。

  爸爸为了让我们兄妹能穿得好一些好,自己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穿的'是破旧的衣服,以前我在同学面前都不敢承认自己的爸爸,因为爸爸穿得太破旧了,显得很苍老。我现在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很后悔,我应该为有这样的爸爸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8)

——我向往的地方普通话说话范文优选【五】份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一座古老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是我最向往的地方。

  北京有很多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世界奇迹八大奇迹之一的万里长城在北京地区绵延数百里,它是从太空中能看到的人类建筑;如诗如画的颐和园是古代皇家园林的经典作品;故宫是世界最宏大的皇家宫殿群;天坛是中国皇帝祭天的地方,它是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结晶。另外还有香山、圆明园、北海公园等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方。

  北京有句俗话:“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吃烤鸭真遗憾。”可见北京的烤鸭独特的味道是非常诱人的。除了烤鸭之外,还有冰糖葫芦、龙眼酥、炸糕、羊肉串等,北京的风味小吃多得数不清。

  北京是一座大学城,那里聚集了全国很多的大学。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是世界闻名的高等学府,是莘莘学子向往的地方,我想到这两所学校去参观,我更想将来能在这样的学校里读书。

  北京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是我向往的地方。

  田园,乡下的风景在我眼里就是浓浓的新鲜空气,一眼望不到边的绿色,一大片的田地。那真的没有半点,物质参杂。一切都那么心旷神怡。

  鸡鸭,乡下人家大多会养,野鸭鸡不算少,随便一个路旁小溪都能看见,鸭妈妈带领着小鸡们戏水觅食。小鸭子扑扑翅膀,抖抖身上的水,挺起脖子,踏着步子,去晒太阳了。小鸡还会趁主人不注意钻出家的空隙偷偷溜出去,鸡鸭也不光是可爱的动物,也是乡下人家口中的美食,香喷喷的,肉嫩嫩的,金黄金黄的。一想起就那么诱人。

  种地,田园里必不可少,春天播种种子,一排排整齐的嫩嫩的绿叶钻出土壤,但也偶尔有几个掉队的。夏天,小种子也顽强地顶挡着太阳的热情。秋天,可是植物最猖狂的时候呀,猛烈的长高,争着主人宠爱。冬天,我们可以大饱口福了,菜一道,接着一道。都来不及吃了。

  劳作,挖土豆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两两合作,人们手握锄头倾斜的朝着土豆进攻,左翻翻,右翻翻,蚯蚓都跑出来找土豆了,另一个人找着土豆,粉嫩的土豆,扁扁的,似乎在别处没有见过。不一会儿,一扁担都装满了。粘上了一些泥巴。

  小沟,小溪那可是我们玩耍的乐园,鱼虾螺,那可是随处可见,随手一捞,满满一罐带回家。

  山上的雾环绕着山,一座山,若有若无,加上瀑布,清水,灰蓝色的天,不知是山围着雾还是雾围着山,构成了一幅山间的水墨画。

  空气,空气的新鲜,能把你从城市呼吸的汽车尾气。排出,给你一场新鲜的洗肺之旅,那功劳还不是有了绿树成荫的大树,或者有了绿色植物。

  田园是空气的故乡,田园是山和雾的乐园,田园还是小溪田螺的旅游胜地,田园更是新鲜植物的家乡,鸡鸭的天堂,还是我向往的地方。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所向往的地方,也许是风景如画的西湖,也许是白雪皑皑的雪山……而我心中最向往的地方就是气候舒适的云南。

  云南中我最难忘的一个景点就是云雾飘渺的玉龙雪山,在雪山下我十分雀跃,以为上了雪山就可以玩雪,不过结果却不是这样,雪山上虽然有雪,但是十分稀少,而从山上往下看,白茫茫一片,不过虽然坐了缆车不过上去上去之后还可以看自己的体力走到最顶上,不过我却因为目测太高,所以我毅然决然的选择走一段路之后在下面等,不过虽然下面等,但是心情丝毫不减。仍然欣赏着,玉龙雪山有时云蒸霞蔚、玉龙时隐时现;有时碧空如水,群峰晶莹耀眼;有时云带束腰,云中雪峰皎洁,云下岗峦碧翠;有时霞光辉映,雪峰如披红纱,娇艳无比。

  云南空气清新,并且远离那些喧嚣,使人走路时心情舒畅。不过天气太冷了,还是要多穿点衣服,云南树木十分多,云南气候条件相当优越,冬暖夏凉,四季如春。昆明的特产有嘉华鲜花饼、鸡丝凉面、豆花米线、竹虫、呈贡宝珠梨、滇池麻鸭、宜良板鸭、饵丝;大理的有白族三道茶、乳扇、河水煮活鱼、洱海海菜、耙肉饵丝、烧饵块、弥渡卷蹄、银鱼;丽江的有丽江粑粑、酥油茶、鸡豆凉粉、永胜油茶、腊排骨、螺旋藻、青刺果。

  我对云南的向往,就像是蔚蓝的海水一样一眼望不到边。下次再来到这个可爱的地方时,我一定要更加珍惜每一分一秒……这就是我最向往的地方!

  我最向往的地方,就是那美丽的童话世界。她那种惩恶扬善、*等朴实的生活深深地吸引了我。

  童话世界中美丽、廷长的山夹谷,从山岩的脚下开头,装饰着春天的丛绿,为银带似蜿廷的河流所横贯,在太阳光中洗沐。

  童话世界中也分四季,分为春、夏、秋、冬。

  春天,没有什么风,可是柳枝似乎故意地轻摆,像逗弄着四处的绿意。

  夏天,静寂的热气在大地上,闲散而轻柔地晃动着,俨如一条在水里游动的鱼。

  秋天,阳光比较柔和了,那棵小树的叶子也黄了,树上的浆果也染上了火红的颜色。

  冬天,它象一幅很慢地放落下来的一块白布,慢慢地扩展开来。

  童话世界的人们勤劳朴实、与世无争。到了收荻的日子,黄澄澄的稻子好象厚厚的金地毯铺在田地里。乡亲们看着用汗水浇灌出来的丰收果实,开心地跳起了民族舞。

  童话世界是我最向往的一个地方。如果我们的现实世界有这么美好、和*那该多好啊!

  因为厌倦了一个地方的生活,因为*惯了一个地方的生活,因为想离开一个地方的生活,所以我开始向往……

  我想去哪呢?我苦苦思索着,我拿着中国地图,拿着放大镜看清每一个省区。我到底想去哪呢?或许中国没有,得去找张时世界地图来研究研究。

  我明白这样盲目的找只是徒劳,得想清楚自我的想法,那个向往的地方有什么?

  我开始遐想:那时一个干净的城市,我生活在一个恬静的小区,那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潭湖水,岸上有一排翠绿的大树。石子路上有行人在游走着。我坐在石凳上吹着口风琴,这种生活真惬意。是的,我向往的地方很简单,只要远离吵闹的都市,远离鸡鸣狗叫的街道。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9)

——我喜欢的季节普通话说话范文(精选5篇)

  我喜欢夏天,夏天是充满热情的、是充满乐趣的,是休闲的。

  夏天我可以吃西瓜和冰激凌,冰激凌的美味让我回味无穷。西瓜一切开,汁溅到到我脸上,一舔甜丝丝的,看着那红红的瓜瓤让人直流口水。

  夏天可以去河里捉小鱼、龙虾、还有螃蟹。小鱼看着真可爱,龙虾和螃蟹的钳子真吓人。

  夏天可以去池里游泳。坐在游泳圈上漂着,坐在滑梯上滑下来,在水里跑步,到深水区玩。还可以蛙泳、仰泳、扎猛子,脸上都是水,多有趣啊!

  夏天大雨过后,场院里积满了水,我趟着凉凉的水,“啪”一脚踏下去,水像蜻蜓的翅膀一样溅起来,真好玩。

  夏天放暑假可以外出旅游。石柱山上的小蜥蜴真可爱。桐柏山的水帘洞真凉快,黄河里的水真叫深,武当山呀真叫高,海洋馆的生物真奇妙,动物园的动物真是本领大。世纪欢乐园的玩具真好玩儿……旅游真是人生第一乐趣呀!夏天确实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吃西瓜、冰激凌。还可以捉鱼虾和螃蟹,可以游泳、趟水,出外旅游。我永远忘不了每年的夏天。

  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都是那么的独特,那么的奇妙。可对于我来说,最特别的,还是秋天。秋,一个多么富有诗意的季节呀!自古至今,有多少诗人用美妙的诗句来赞美秋。累累硕果在这个季节里成熟。是啊!秋天是一个浪漫与丰收的季节,一阵阵微风拂过人们的面庞,那枯黄的树叶儿落下被风卷起,这金黄的气息里淡淡的飘过一丝青涩与干爽……

  听听吧!秋风在唱歌。秋风,吹走了繁花似锦、百鸟争鸣的夏天,向人们推出了一幕幽美的秋景图,一种清爽宜人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沙沙沙、刷刷刷”你听到图中那柔长的雨丝声了吗?闪着神秘的光彩,带着梦幻般的感觉,一缕缕雨丝朦朦胧胧、那么可爱的飘落着,这可是秋景中最美的景色呀!它给大地梳妆打扮,给人们带来了秋的喜悦,带来了收获的希望。看看吧!田里的麦子高昂起它金色的笑脸。秋风吹来,麦浪滚滚,闪烁着神秘的光芒。

  看那枫叶,散发出光和热,那么艳,充满生机。嗅嗅吧!那一簇簇拥在一起的、一团团的桂花,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好似喝下一杯醇香的奶茶,那味道久久在齿边环绕,永不消退。秋天的天空是那种幽蓝色的。在这一片幽蓝之中,仿佛每个空气分子都吸满了温暖的阳光的香味,吸得那样饱满,以至于只要有空气的地方,就能感受到阳光的存在。我漫步在秋雨中,思绪万千:秋总是伴着绵绵雨丝漫步而来,虽然它少了春的妩媚、夏的活力和冬的寂静,但它却是一首诗,一首永远也赞不完的诗。

  夏天是一名神秘的魔术师,是一位美丽的仙女,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小精灵。现在,就随我去领略一下夏天的风采吧!

  春天,一棵棵树上吐出了新芽,当夏天这名魔术师来临时,随着它潇洒地一甩手,稀疏的枝叶好像着了魔似的,马上变得茂盛无比,树干仿佛也变得更加高大粗壮。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这茂盛的树叶正好可以挡住阳光,人们便在一棵棵茂密的树下歇凉。我们小孩子就在树阴下玩耍,好不快活!

  在池塘边,一个个荷花的花骨朵从泥土里钻出来,它们的出现,并没有让人们察觉到。可夏天这美丽的仙女真正一到,所到之处的荷花便露出了美丽的笑脸,它们争奇斗艳,芬芳迷人。荷花有红的、白的、还有紫的,把夏天装扮得绚丽多彩。我最喜欢到池塘边去玩,有时用照相机拍下一朵朵娇艳的荷花,让它们永远开在我家的电脑中;有时会摘下一张大大的荷叶戴在自己的头上,感觉特别凉爽;有时会从莲蓬中悄悄取下一颗莲子,那清香的味道让我回味无穷……

  当太阳炙烤着大地时,夏天这个小精灵让每个游泳池里都装满了清澈的池水,这里就成了我们小孩子的乐园。我们穿上早以准备好的游泳裤,迫不及待地跳进了游泳池,在里面玩耍、嬉戏,好不高兴!看,那边的几个大哥哥正在比赛游泳,这边的几个小女孩正在打水仗,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互相追逐、打闹,我们欢乐的叫喊声传得很远很远……

  啊,夏天,你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有人喜欢充满生机的春天,有人欣赏荷花飘香的夏天,有人赞美雪花飘洒的冬天,而我却对遍地金色的秋天情有独钟。

  秋天,你似一首优美的诗,你像一首甜美的歌,你似一幅美丽的画。“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每当我见到家乡的秋天,都不由得吟起古人赞美秋天的诗句。

  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了:“呼——呼——”这秋姑娘的威力可真大:花儿吓得躲了起来,小草吓得面如土色,树叶害怕得像蝴蝶一样纷纷落下。只有菊花姑娘不畏严寒,在寒风中傲然开放。看,菊花们五彩缤纷,争芳斗艳,红的似火,粉的若霞,白的如雪,黄的赛金……这么多的菊花,簇拥在一起,像是在花园中铺好的七彩桥。

  秋姑娘来到果园。哇!架上的葡萄紫嘟嘟的,晶莹剔透,让人忍不住想尝一口;赵县雪梨黄澄澄的,让人垂涎三尺;苹果的脸蛋红扑扑的,好像在欢迎我们;金灿灿的柿子的挂满枝头,好像在祝贺秋天的到来。如果你来我们家乡的果园,一定能大饱口福!

  秋风悄悄地起,秋雨轻轻地落,爱秋的我投入了秋的怀抱,抒写秋天壮美的诗篇。啊,家乡的金秋,你是最美的诗,最美的歌,最美的画卷!

  有人喜欢鸟语花香的春天,有人喜欢充满活力的夏天,有人喜欢硕果累累的金秋,也有的人喜欢银装素裹的冬天。而我,一年四季,每一个季节,我都格外喜欢,我觉得,正是因为有一年四季的轮回,我的生活才格外多彩。

  春天,白雪消融,万物复苏,一面生机勃勃的景象,这是生命的季节。脱下厚重的绵衣,到户外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会让人一下子轻松快乐了很多。春天,我常和同学一起出去郊游,踏青,看着到处都是一片新绿,心情也格外好。在春天,到处都充满了希望,在这个希望的季节里,我常常会许下一年的愿望,让希望随着小草的发芽而慢慢成长。

  夏天,花红草绿,在这个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季节,我可以做许多我想做的事。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可以穿上我那宽松肥大的半袖和短裤,拿着我最爱吃的冰淇淋,每到中午,还可以吃一碗冰凉的冷面,那种冰爽的感觉,真的是好极了。在这个季节里,我还可以去游泳,这是我最喜爱的运动,不但可以减肥,还可以放松紧张的心情。我喜欢在水上漂浮的那种感觉,闭上眼睛,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一片片金黄的稻田;一个个鲜红的西红柿;田野里追逐的孩子们……这是一个让我说也说不完的好季节。秋天一到,无疑又是一年中农忙的时候了,农民可是很喜欢这一季节的,要知道这可是他们辛苦了一年,也等待了一年所得到的回报。看着一张张幸福的笑脸,我觉得世界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还记得小时候,每到秋天,爸爸总会带着我到江边放风筝,看着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仿佛自己的所有烦脑也都随着它飘到的世界的那一端。从小,我就喜欢收集秋天的叶子,我把我认为好看的叶子都会捡回家,夹在书里,现在,如果到我的书柜里随便拿出一本书来,你都会发现里面夹着几片或红或绿的叶子,每一片叶子都写着我童年的记忆!

  冬天,我喜欢我的家乡吉林市特有的冬天,冬天的早晨,我喜欢把自己裸的严严实实的,去江边看雾松,看着神奇的雾松,我总会感到自己很幸福。小时候,每次大雪过后,我们一大帮儿小孩就会在一起打雪仗,堆雪人,在雪地里打滚,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冬天总是有着数不尽的欢声与笑语。

  正是一年四季的变换,我的生活才如此多姿多彩,每一年都有四种不同的感受,我爱每一个季节,我爱我生命里的每一分钟!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实用10篇(扩展10)

——普通话说话我喜欢的秋季范文五份

  秋,在不知不觉中到来,我喜欢这悄无声息的秋,她,静悄悄地来,又静悄悄地去,宛如一位飘逸的仙子。

  我喜欢她的秋意绵绵。她不像春天那样山花烂漫,让人浮想联翩;也不像夏天那样赤日炎炎,令人浮躁不安;更不像冬天那样北风呼啸,使人望而生怯。

  我喜欢她的硕果累累。漫山遍野,弥漫着丰收的气息。田野里,稻子在微风中跟向我频频点头;山坡上,沉甸甸的柚子压弯了枝头,急着要离开树妈妈的怀抱。

  我喜欢她的清香四溢。桂花树的叶子翠绿,那花开在树叶之间,金黄金黄的,仅米粒大小,那香味却没有人能抗拒的了。忽然,一阵秋风吹来,树枝沙沙作响,桂花纷纷落下,好像下起了一场桂花雨。

  我还喜欢她的翩翩起舞。银杏叶在秋风婆婆的召唤下换上了新装,一片片落叶从树上落下,像一只只粉黄的蝴蝶。此时,梧桐树叶在水泥道上尽情翻飞,像一个个金色的小巴掌,他们为秋天的到来踏歌起舞。

  秋风吹过,秋叶纷飞,叶子一片一片飘落在地上,我轻轻地把手上的叶子放到梧桐树的脚下,让她回到伙伴的身边,我想把它种入我的梦里,作为这一年秋天的书签。

  秋季是形状多端的,秋季的田野是五颜六色的,秋季是令人开心的秋季,是鸟类迁徙的好时节。

  秋季是形状多端的,有圆圆的'苹果,有扁扁柿子,有好多好多,数不胜数。

  秋季是五颜六色的,杨柳脱去了绿衣,悄悄换上了朴素的黄色连衣裙。高粱那红彤彤的脸,像是在迎接秋天的到来,稻谷黄黄的,真美丽,一眼望去,像是一片金黄色的海洋。玉米棒像是一个个壮汉,腰间插了好多手榴弹。雪白的棉花从嘴里吐出了好多棉絮,火红的柿子像红灯笼一样挂在树上,为人们照亮。艳红的石榴太兴奋了,都把自己涨红了,有的兴奋的一不小心撑破了衣服。

  秋季是令人开心的,丰收时,当农民伯伯把各种农作物从硕果累累的树上摘下时,那脸上的笑容是多么天真,多么欢乐。那笑容包含了多少泪水,流露出怎样的情,背负着怎样的艰辛。

  秋季是迁徙的季节,天空是那么明朗,天空一尘不染,天上的大雁排着整齐的“一”字队和“人”字队。“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就是秋,美丽的秋。

  经历纯净的冬季、明丽的春季火热的夏季之后,我的脚步又踏入了秋的领域。

  枫树林中,秋风一吹,风叶哗啦啦地响。那一片片、一簇簇、一团团的枫叶是那么地好看。如晚霞,如彤云,如玛瑙。红得热烈,红得潇洒,红得美丽。让人不由得想起“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天,杨树叶子黄了,挂在树上,好像一朵朵小花;飘落在天空中,像一只黄色的蝴蝶;落在树旁的小河里,仿佛是金色的小船;落到地上,像是一条黄地毯。

  一夜之间,稻子们都换上了节日的盛装,亮得刺眼,黄得耀眼。稻浪一浪挨一浪,放眼望去,竟是茫茫没有边际。秋风一阵紧接一阵,稻浪一浪高过一浪。不得让人想起“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诗句。

  秋天,花类不多,最引人注目的是秋菊,但也有人注意到桂花。桂花,小且黄,极柔弱的样子,却总要到秋才肯将芬芳播散,她是在锻炼自己的意志,桂花是个小女子,却是个充满智慧的小女子。她让花开在秋日,这香倒成了一种特殊的香。所以桂花就十分地美。

  冬虽洁净却过于寒冷;春虽明艳却过于妖艳;夏虽奔放却过于炎热;秋天的美是理智的、金黄的、充实的,是给人以希望的……

  秋姑娘悄悄地来到我们的身边。一阵阵秋风吹来,让人觉得有丝丝凉意,每当秋姑娘匆匆来到时,那风是又轻又柔,吹在人身上,非常的舒服,凉爽,不像夏天那么炎热!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农民伯伯辛苦了一个春天和一个夏天,直到秋天他们才张开了充满微笑的嘴巴,因为他们等到了一个丰收的季节。田里的稻谷儿成熟了,沉甸甸的,远远望去像一片金色的海洋;黄黄的玉米成熟了,棉花地里的棉花雪白雪白的,像天空中飘荡的朵朵白云……几乎让我忘掉了整个夏天的烦恼。

  秋天是个瓜果飘香的季节。街道两旁的桂花开了,一阵阵浓香扑鼻而来;水果店里的水果非常的丰富,有紫色的葡萄、有红色的苹果、有黄色的香蕉、有咧着嘴巴大笑的石榴,有橙色的桔子……闻到这一阵阵香甜的水果味,真的开心极了!!

  公园里一大片绿绿的草地,因为秋天的到来,现在小草已经枯黄,树,开始落叶了,可那枯黄的叶子像美丽的彩蝶从空中飞落下来,慢慢地铺成了一条路,踩上去软绵绵的,像铺了一条黄色的地毯。哦,秋天原来是黄色的!

  啊!我找到了秋天,我喜欢凉爽的秋天,我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

  秋,欢之喜,秋,劳之得,秋,天之蓝,秋,校之闹…..

  在这金秋中,茫茫田地稻穗灿灿,农民收稻欢天喜地,天空蔚蓝广袤无垠,秋季校运会拉开序幕……

  那沙沙的落叶声在树林成了家常便饭,饱经风霜的叶儿已经在空中跳起“圆舞曲”,正在与地面接触,化作来年的春泥,来滋养他的母亲,让母亲更为茂盛。一望无际的稻田以金灿灿的稻穗向人们通报着“丰收到了,大家可以收获了”,人们笑容满面的在田里收割着。

  蓝蓝的天空向鸟儿招手“叫鸟儿在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北方天空正在向大雁招手“明年再见”,南方早已迫不及待让大雁到家来做客,这是山坡上的红枫已经羞红了脸,不好意思的接待远客,只有那书声朗朗,人才辈出的学府正在向那远来的大雁挥挥着手,正在举办校运会来庆祝远客的到来呢。

  中秋之际,那中秋佳节怎能忘怀,望着那皎洁的明月在空中摇摇欲坠的挂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似玉盘的明月思念故乡的人,秋风瑟瑟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在这既热闹非凡又果实累累的秋季,古今中外有多少人文人写下那对秋的赞美,如“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即秋这么美,怎能让人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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