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礼物》有感1

  尼罗河是一条长6670公里的河,是全世界最长的河,它流经埃及的那一段,只占全长的六分之一。埃及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之一,在6000年以前,这里就出现了许多小的奴隶制国家(城邦)。

  大约在公元前3100年,埃及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王国。首都是位于尼罗河三角州南部的孟斐斯。从公元前3100年到公元前332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征服埃及的2700多年,是埃及历史上的“法老时代”,一共经历了31个王朝。在这以后,埃及先处在希腊_罗马和拜占庭帝国的统治下,直到公元640年,***人征服了埃及,结束了埃及古代史的时代。

  埃及人在天文学、数学、医学、物理学和建筑学等方面,在古代史上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对于古代埃及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人们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主要归功于考古学家的努力。金字塔是用成百万块巨石垒起来的,每块石头*均有20xx多公斤重,最大的有100多吨重。这些巨石是从尼罗河东岸开采出来,再运到河的西岸。这么沉重的岩石是怎样翻山过河和褪砌成塔的,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没有人能做出完美答案的难题。人们怎么能不佩服埃及人民的伟大力量和智慧!

  相传,女神伊兹斯与丈夫相亲相爱。一日,丈夫遇难身亡,伊兹斯悲痛欲绝,泪如泉涌,泪水落入尼罗河水中,致使河水猛涨,造成泛滥。每年到了6月17日或18日,埃及人都为此举行盛大欢庆活动,称为“落泪夜”。从这个神话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人们对尼罗河深深的感情。尼罗河是埃及的礼物!

读《礼物》有感2

  很久以前,妈妈的一位朋友送了一本《礼物》给我。当时的我看得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前几天,我随手又翻阅了起来,这回却是感受颇深。初一看书名《礼物》,很容易以为礼物就是我们常常收到的类似糖果,衣服或其他物质上的东西,可看完这本书就会发现原来的设想全错了。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个老人之间的故事。一次偶然的相遇,使小男孩和老人成了一对老少朋友。男孩每当遇到挫折和问题,总会去问经验丰富的老爷爷。渐渐地,他找到了那份最珍贵的礼物。

  就如书中所说,我们的面前通常摆着三样礼物:杂乱无章的“过去”,五光十色,缤纷绚烂的“未来”,还有如白纸般单调的“现在”。我们究竟该选哪一份礼物呢?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份礼物,其实正是“现在”。如果说“过去”就像石头,那么“现在”就像是泥土。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过去,因为“过去”像用石头雕刻的一样,你可以像观赏石雕似的,从“过去”获取有用的知识与经验,而泥土就如“现在”,你还能在上面雕刻出美丽的纹路和图案。想要创造出更好的“未来”,你就要关注“现在”,关注当时当刻。在“现在”里生活,在“过去”中学*,替“未来”计划,只有这样,生命中的一切才有意义。

  让我们抓住当时当刻,去努力吧!

读《礼物》有感3

  今天我读了《父亲的礼物》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香港富豪李嘉诚对两个儿子的教育态度:他不愿自己的儿子生活在安逸中,而要让孩子充分体验到生活的艰辛。与普通人家的孩子没什么区别,每天一起挤电车上下学,他父亲也很少给孩子们零花钱,也不带他们出入豪华商场和高档餐厅。他的儿子李泽楷在美国斯坦大学读书,也靠打工赚取学费和零用钱,自食其力。对艰苦生活的体验并培养出做人的品质,这是作父亲送给孩子们最好的礼物。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家境富裕,或有一定地位的父母,这对孩子来说并不一定是财富,娇生惯养对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贫穷和困难是磨炼意志的火炉,对强者来说是人生一大财富。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往往深藏在困难的尖刺中,“无限风光在险峰”,让我们努力攀登吧!

读《礼物》有感4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烦人的礼物 》突然间让我懂得了好多,生活在同样的世界,学*着同样的知识.作者想到的,而我为什么没想到呢?真是有点惭愧啊!

  文章讲了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示了她内心的烦恼,用"向爸爸要钱给同学买生日礼物"为文章的开头,爸爸的叹息声引起了作者的深思,营业员的自言自语让作者觉得惭愧.在大人眼里,认为我们小学生不节约只会摆阔气讲排场,就连送礼也都还要讲究.使作者深深地体会到经常给同学送礼,不仅会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还会助长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坏风气,她怀着这样沉重的心情,给同学过了一个快乐的生日.耳边除了一阵阵欢笑声,还响起了爸爸的叹息声和营业员的自言自语声。文章以"下个星期又有同学过生日"为结尾,和前文相对应,又一个生日使作者心情更加沉重,她将怎样开口向父母要钱呢?当她抬起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发现蔚蓝的天空中一颗颗星星似乎被一丝丝乌云笼罩着,失去了往日的纯洁.明亮.作者认为同学之间,应该多一份真诚,少一点铜臭,而不是以礼物的价值来衡量友谊的深厚.

  我认为,作者的观点,正是我们所要学*的,在和同学的欢声笑语中,是否应该想一想父母的辛劳呢?

读《礼物》有感5

  《乔治的礼物》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诚实是无价的,每个人都应拥有这种美德,他有时还能为我们打开成功和幸运之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名叫乔治?爱伦的小男孩,在新年时得到了一枚银币。可小男孩在打雪仗时打碎了别人的窗户,他决定用自己拥有的唯一的一枚银币来赔偿。回家后,乔治惊奇地发现帽子里竟然有两枚银币!原来窗户的主人是一个富有的商人,因为被乔治的诚实而感动,乔治后来还成为他的合伙人。拥有诚实的美德是多么好啊!正像文章中说的那样:乔治毫不隐瞒地把自己打碎玻璃的事告诉了父亲,并告诉父亲:虽然没有钱了,但他仍感到很开心。

  乔治?爱伦的行为多么令人敬佩呀!正是因为他有这种美德,才有了他后来的成就。正如德国诗人海涅说的那样:“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是呀,拥有诚实的人生,才能找到快乐和富有的人生——诚实正是成功的根基所在。

  由此,我不由地想到了自己。记得那还是我上四年级的时候。一天发下了数学试卷,我得到了一百分,心里很是高兴。可仔细一看,卷子上的一处错题老师竟然没有看出来!我心里有些犹豫了:要不要告诉老师呢?若告诉老师,我将损失一个一百分;若不告诉老师,我损失的将是诚信!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我决定要告诉老师。后来,老师说我是个诚实的孩子,而且在登成绩时,那3分不用扣了。我十分高兴,可见诚实是多么重要啊!

  事情过后我经常会这样想:如果当时我没有告诉老师,在最后也还是会被发现,但是那不就不诚实了吗?就算没被发现,我的心里也不会好过。所以,我下决心以后要永远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读了《乔治的礼物》,我认识到诚实是无价的,我以后要努力做一个诚实的人,我坚信:盛开的生命之花都是用诚信浇灌的,而美妙的幸福之乐则只用诚实之音来谱写。我要向乔治学*,永远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读《礼物》有感6

  《麦琪的礼物》无疑是部感人的作品,文章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为无数男女所向往,整篇文章还被改编成主角是米老鼠的电影。

  这部著名的作品所表达的情感让人们感动,但名为“麦琪的礼物”实在让我琢磨不透:男女主人公互赠礼物,明明是人小两口的礼物,为何要说成是来自东方的圣人所赠的礼物?

  “麦琪”,似乎在巴赛罗那,也有“麦琪”的传说。在一个节日里,包括麦琪在内的三位圣人会到这个城市里*,向孩子们抛洒糖果送去祝福,孩子们把愿望写在纸上,这三位圣人便会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类似于圣诞节里圣诞老人赠送礼物,但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期盼着这个节日。当他们明白“圣人”是大人们扮演的,那些礼物是大人们送的,愿望是大人们实现的,又是什么感受呢?

  “麦琪”这个传说一向流传着,就像流传的“圣诞老人”,孩子们期盼的最了解他们心思的传说“麦琪”,也许是某个大人在哄小孩时说的“谎言”,却成了最美妙的期盼。当期盼再次转成谎言,孩子们又怎样想?想是除了一点惊愕,便是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的失落和惋惜。

  大人们和孩子们又怎样不是男女主人公?由一个传说,大人们和孩子们互赠礼物——孩子们所期盼的物质上的礼物和大人们所怀念的精神上的礼物。但还是有那么一天,当传说转成了谎言,孩子们便不再期盼,大人们也不再怀念,礼物就没有了用处。孩子们但是是想享受童年,大人们但是是想怀念童年。这也许能够命名为“我们身边的《麦琪的礼物》”。

  “麦琪”,只但是是一个传说,人们创造的温馨,一种带刺的美妙情感,带棱角的爱心。也许在时间的长河里,“麦琪的礼物”像粼粼的波光,温柔地闪耀。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獾的礼物》有感 (菁华6篇)

读《獾的礼物》有感1

  是他,教会了土拨鼠剪纸;是他,教会了狐狸系领带;是他,教会了青蛙溜冰;是他,教会了兔太太做葱饼

  他,就是绘本《獾的礼物》中的獾老先生。他心地善良,乐于帮助别人,是大家心中的好好先生。可是,善良的他抵不过岁月的无情召唤,一人去往了天堂。许多的人面对死亡很恐惧,甚至挣扎,而獾老先生在面对死亡时,没有悲伤,没有愤怒,只有*和。也许是因为他感到自己送去的暖意会永远留在大家的心里吧,所以他能*静地走进长长的黄泉隧道,留下一个*和的背影。

  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许多像獾老先生一样的人,他们默默无言地奉献着,令人感动着。

  每天早晨,我一进校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她一位清洁工阿姨,手中拿着扫帚,低着头,奋力地扫着。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鞋,每天都沾满了灰,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可她却毫不在意,一直埋头干着。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洗手间方便。刚到门口,一阵阵臭味扑鼻而来,我进退两难。正在这时,清洁工阿姨急匆匆地赶来,二话不说,立即跑进洗手间,拿起拖把就干了起来。哗啦啦唰唰唰啪啪啪,伴着声响,洗手间里散发的臭味渐渐消失,清新的水汽混合着淡淡的清香飘了出来,打扫好的清洁工阿姨带着一丝惬意、一丝满足,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一缕阳光突然顽皮地抚着她的脸,在阳光中,清洁工阿姨变得很美,那越走越远的背影和隧道中獾老先生的背影重叠在了一起。

读《獾的礼物》有感2

  今天老师陪我们一起读了《獾的礼物故事》这篇文章,课文讲了“獾”是一个让人信赖的朋友。

  他总是乐于助人,后来他老了,他写了一封信,然后就做在摇椅上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在跑,最后觉得自己的脚步离开了地面觉得自己由了,不再需要身体了。

  第二天,狐狸给大家念了獾留下来的信,再见!我到长长的隧道的另一头去了。

  这时春天来了,动物们开始串门,大家又聊起了獾还活着的日子。说他是怎样教别人做事,怎样做东西的,怎样互相帮助大家的。大家都伤心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怎样去帮助别人,助人为乐是多么快乐的事,别人快乐了!也是我最大的收获。

读《獾的礼物》有感3

  獾的礼物?你会想是什么礼物?往往小孩会想是高级玩具吧!但不是,这个礼物是无形的,你会问无形的怎么能叫礼物?是獾留给了动物们的礼物——美好的印象。

  这本书是一本充满着爱的书,一只獾爷爷已经很老了,但是对动物们都很友好,帮助它们。但是就在一天,它死了,动物们个个都伤心透顶,大家都在回忆着以前跟獾爷爷的美好时光。像狐狸回忆:我以前不会打领结,自从獾爷爷教我以后,我就成了打领结之王。猫回忆:我以前做菜做得挺好,自从獾爷爷教我了独家秘方,我就成了烹饪大王了……

  獾爷爷非常的有爱心,它虽然老了,但是它总是在动物遇到困难时出现,而且会耐心的去帮助。而不像我们世界上的某些人,看到别人有不会、困难的地方,总是去小看人家,不伸出援助之手。狐狸它不会打领结,如果换**的话,别人看了就会说:“哎!这个都不会!”但是獾爷爷它有这样小看狐狸吗?而是一点一点的教,没搞对,再来!就这样一点点的鼓励,使狐狸技术一下下的掌握,最后熟能生巧,怎样的花式都会做了,对吗?世界上有很多都人知道,我们的世界需要爱,需要温暖,獾就给我们了一个目标——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这本书的作者写得很好,这本书其实内容短短的,三分钟就可以看完,但是就这一本小小的书,就衬托出了一种浓浓的爱,就是这个爱字,告诉我们了要为人们付出爱,要给人温暖给人爱。

  我也曾帮助别人,也被人给予过温暖,我曾经帮助过杜实,杜实也在课堂上提过我,我当时是很开心的,其实你要让人家跟你玩,喜欢你,你不用花钱买大量玩具,你只用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只用给别人一点点的帮助就能给人家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也是被罗力文给予过温暖的,他已经几次帮助过我,我头晕时,他帮助我去叫我妈妈过来接我,我摔到了,他扶我起来,如果严重,就带我去看医生,其实你只要给予了人家,人家也会回报你,就像“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獾似乎没有留下什么看得见的礼物,可是他却把礼物深深的留在了动物们的心中。獾也是我们做人的老师。让世界都充满着爱,让我们做个爱的领头者吧!

读《獾的礼物》有感4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叫《獾的礼物》的书,它讲的是:獾老爹已经很老了,他已经快要死了,可是他不怕死,因为他认为,死,只是丢掉自己的身体。有一天,他看到鼹鼠和青蛙一起在赛跑。他多么想和他们一起跑,可是他做不到,所以他在旁边看着。他认为,这是他最大的乐趣了。那一天,他很晚才回家。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的朋友们他到了一个隧道,让他们不要难过。第二天早上,动物们都围在獾老爹屋边,狐狸宣读了獾老爹的信。动物们难过极了:青蛙是滑雪高手,是獾教他的;兔子太太的手艺远*闻名,是獾告诉她自家的祖传秘方;狐狸打领带,也是獾教他的。

  其实,我挺佩服獾老爹的,他不怕死,而我不同,我发个烧,就害怕死。同时,獾助人为乐,送给朋友们很多礼物,在他死之后大家都还会思念他。獾的热情、洒脱都是我应该学*的。

读《獾的礼物》有感5

  这本书讲述了獾是一个让人依靠和信赖的朋友,总是乐于帮助大家。他已经很老了,老到几乎无所不知,老到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常常帮助人,却从不索取报酬,无私的为大家奉献自己的力量。獾在生前给予了大家自己的爱,而獾的礼物就是给大家的关爱。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人充满感情,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充满爱。能无私地奉献出自己的爱造福于大家,却不索要报酬,那么这种爱是伟大的。文中,獾把自己所拥有的,所会的,都教给了自己的亲人,好友,它不仅得到了快乐,别人也得到了快乐。

  爱是无限的,把自己的小爱变成大爱,那么这种爱就是伟大的。

读《獾的礼物》有感6

  獾是一个让人信赖的朋友,他总是乐于助人。既使他离开了大家,大家也一样会记的他。

  学*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也应该像獾一样乐于助人。帮助别人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要把快乐送给大家。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信任》有感 (菁华6篇)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别相信任何人》。一个人若失去了记忆的宝库,失去了过去的人生,失去了回忆的丰富过往,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迷失在一片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时而幻境,时而现实,被困在记忆碎片的夹缝里,那是多么恐怖的经验?更恐怖的是每天清晨都是空白记忆的起始点,一切归零重新开始。只能靠一个自称是丈夫的陌生人,为你填补空白的记忆,但你却什么都不记得!还有一个自称为了帮助你的医生,以及一本记载过往每一天的备忘录,来堆栈失去的人生。日复一日,这些赖以维生的精神浮木,似乎并不全然的可信,这黑洞的背后似乎藏着无尽的谎言,该如何是好?更大的恐慌在未来等着克丽丝!

  虽然克丽丝是个被记忆弃绝的人,但她本身一直是个有很高意识的人,她不盲从相信,她具有很高的判断力,不会被拙劣的谎言牵着鼻子走,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而所有质疑的背后就是因为头部受伤,记忆受损,所以大脑的区块有如停电般的一片漆黑,所以她只好暂时听任别人的摆布,但也不放弃找寻真相,光是这一点就可以很乐观的期待她有复原的可能性,但是她的`丈夫似乎并不期望她找回自己,为什么?

  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在逐渐找回的往日,克丽丝却发现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日记本的第一页赫然写着:「别相信本!」更证实本瞒了很多事实,所以她也隐瞒自己写日记的事,还有逐渐现形的过往与暗藏其中的阴谋,高潮已现,精彩的火花缤纷!在此鼓励随着情节屏息的读者们,必须亲自通过小说情节中幽深黑暗的隧道,才能体会这惊悚推理的乐趣!

  看到《别相信任何人》里的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更深深赞叹S. J. 沃森极富创思的题材,以及生花的妙笔、深谙人性和脑神经医学的素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值得相信的东西,我们都是怀着这份信仰生活下去的。如果有一天发现信仰变成虚假的谎言,我们该怎么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别相信任何人》。一个人若失去了记忆的宝库,失去了过去的人生,失去了回忆的丰富过往,那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迷失在一片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时而幻境,时而现实,被困在记忆碎片的夹缝里,那是多么恐怖的经验?更恐怖的是每天清晨都是空白记忆的起始点,一切归零重新开始。只能靠一个自称是丈夫的陌生人,为你填补空白的记忆,但你却什么都不记得!还有一个自称为了帮助你的医生,以及一本记载过往每一天的备忘录,来堆栈失去的人生。日复一日,这些赖以维生的精神浮木,似乎并不全然的可信,这黑洞的背后似乎藏着无尽的谎言,该如何是好?更大的恐慌在未来等着克丽丝!

  虽然克丽丝是个被记忆弃绝的人,但她本身一直是个有很高意识的人,她不盲从相信,她具有很高的判断力,不会被拙劣的谎言牵着鼻子走,读后感《别相信任何人读后感》。而所有质疑的背后就是因为头部受伤,记忆受损,所以大脑的区块有如停电般的一片漆黑,所以她只好暂时听任别人的摆布,但也不放弃找寻真相,光是这一点就可以很乐观的期待她有复原的可能性,但是她的丈夫似乎并不期望她找回自己,为什么?

  随着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本所提供的剪贴簿,纳什医生的核磁共振造影治疗与情境治疗,似乎逐渐撞击出某些零碎片段的记忆。在逐渐找回的往日,克丽丝却发现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日记本的第一页赫然写着:「别相信本!」更证实本瞒了很多事实,所以她也隐瞒自己写日记的事,还有逐渐现形的过往与暗藏其中的阴谋,高潮已现,精彩的火花缤纷!在此鼓励随着情节屏息的读者们,必须亲自通过小说情节中幽深黑暗的隧道,才能体会这惊悚推理的乐趣!

  看到《别相信任何人》里的克丽丝为了找回失去的人生,时时要与自己的记忆挣扎战斗,就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遭遇。《别相信任何人》教我看见自己的富足,更从中得到非常丰富的脑部构造,以及关于记忆与失忆的专业知识,更深深赞叹S. J. 沃森极富创思的题材,以及生花的妙笔、深谙人性和脑神经医学的素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值得相信的东西,我们都是怀着这份信仰生活下去的。如果有一天发现信仰变成虚假的谎言,我们该怎么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本文讲述的是离家出走的马修因犯下抢劫、盗窃案而入狱,出狱后马修决定洗清革面重新做人。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却因此把小便利店的顾客都吓走了,而小便利店的老板格雷特却依然信任着他。一日,马修因救一个女子而打伤一男子,又是格雷特老板的信任让他免受入狱之苦,不至于毁了马修的前途。

  在许多老板的眼里,服刑后的犯人是不能轻易任用的,因为他们很有可能重蹈覆辙,再次犯案。而格雷特老板却打破了这样的逻辑,他坚定马修会因为自己的信任而改变他的一生,引导他走上光明的道路,因此格雷特老板任用了马修,甚至在马修吓跑了小便利店的客人之后也不解雇马修,甚至在马修因为救一女子而大打出手,导致伤人,上了法庭,而格雷特老板却毅然而然地站在了马修这一边,因为他相信马修,相信马修的人品,从而马修才被是放出来。

  信赖,就像一座桥梁,使人们通往成功的彼岸,信赖,一种美好的品质。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上*台演讲,老师的信赖给了我鼓励,我第一次站上了*台,对着全校师生,心里怀着感恩的激情。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看完这本小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说文中构建的事件并不多,但因琐事烦躁也没懒得做下记录。今日回想起,作者对于失忆患者丰富的内心从头到尾描写出扣人心弦的氛围。小说采用普遍的日记体手法记录这碎片似的记忆生活,但给你初次涉略此类心理读物,还是极其的震撼,一气呵成读完也豁然明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具体阐述。

  关于人类本身记忆缺乏来讲,也是关于精神方面的障碍。查阅作者,原来有着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学的背景,难怪对这方面确有研究,而且还带着那么敏感剖析一个人的角度。作者构建第一人称女主角克里丝身上,一个失忆达20年少见类型的失忆症患者,用她的视角一步一步重拾自己生活的轨迹故事。

  克丽丝一觉醒来,不知道身边裸睡的男子是谁,甚至惊慌跑到浴室里镜子中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要不是看到挂着的几张从前的照片,还以为自己还做着离奇的梦,这样的日子或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关于了解自己又重复着自我。克丽丝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再之前做过一些方式治疗效果也不好,后面建议她写下日记形式记录的,或许因这样对她阅读过她的日记之后,记忆时间也渐渐有了好转。慢慢的,当某一天,克丽丝在外看到游乐场的小朋友,突然怀疑到自己有过孩子时,这更让她心里受到打击。这不关乎伦理问题,克丽丝知道身为母亲如果都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模样,那对自己来讲也是极其崩溃的。她身边跟他最亲*的男人本,一直描述是他的丈夫,可是每当克丽丝向丈夫本提起时,就对他说没有过孩子,后来说孩子各种理由被火烧死等。克丽丝的日记写的越来越多时,通过阅读记忆时间也有了改善。发现身边的男人“本”对自己明显的撒了谎。克丽丝只能瞒着自称“本”的男人,偷偷的重拾自己生活轨迹。通过后面一系列的挣扎,后面知道了以为对她非常疼爱的这个男人,有着很大的暴力倾向,关于自己记忆丢失的原因也慢慢的一切真相浮现在眼前。最终克丽丝真正的丈夫本,孩子亚当也回到了身边。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到的。如果记忆缺乏,是现实还是虚幻,可能导致世界观都会变化,所以即使现实里这样患者疯掉也很常见。文章其实描写了克丽丝的情人迈克那令人变态的爱,文章并没去描写爱的定义,只是构建了这段丰富的内心历程,无论是母爱,伦理,亲情,爱情都让读者从惊奇中再慢慢感悟。

  星期天,我读了《信任》这篇文章后,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失望?是警察对犯人与生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因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翻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

  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人与人相处需要信任,商人与商人之间需要互相信任,更别说同学与朋友之间了。如果人们彼此间失去了信任,给自己的心灵上了一把沉重的铁锁,那么,那个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社会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会是一个死气沉的世界。那时候,世间的一切都将变得陌生。

  读了《信任》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这样一件事:一位衣衫褴褛的学生模样的人跪在路边,脚下是一张乞讨求学的纸,一个铁罐头里,零零落落地放着几枚一角的硬币。一个个行人走过,一辆辆汽车驶过,未曾有人向这边望一眼,有的干脆视而不见,更别说施舍了,他们的做法可以理解,自从报上登了几起类似的诈骗事件之后,人们便不再可怜这些人。可是,你们想过吗?如果别人说的是真的,那当你从那些人跟前走过,你又于心何忍。说到底缺的还是两个字——信任。

  信任,是架设在人心的桥梁,是沟通人心的纽带,是震荡感情之波的琴弦。由许多例子可以看出,信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它可以在任何人心中掀起喧然**,促使他悬崖勒马。

  我们不应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人人多一份信任,就少一分隔阂,这样,难道不好吗?

  无锡市南长区华晶小学张幸瑜

  指导老师陈映真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

  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

  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杨家将》有感 (菁华6篇)

  《杨家将》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忠烈家史,我被杨令公一家以死报国的爱国精神所折服。

  《杨家将》讲的是杨令公一家三代,保家卫国与入侵的辽国作战,与西夏誓死抗争的悲壮事迹。其中好多故事广为流传,比如孟良盗马,辕门斩子,穆桂英挂帅,大破天门阵,女将出征等故事早已家喻户晓。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杨令公殉国》这一章。辽兵进犯中原,宋太宗任命潘仁美挂帅。和辽兵交战时,潘仁美只给杨令公五千人马与辽兵十万大军作战,致使杨令公寡不敌众,撞碑而亡。潘仁美那条老狐狸,因为儿子潘豹横行霸道,被杨七郎所杀,结果他就官报私仇,真是天理难容!潘仁美禽兽不如,杨令公一心为国,誓死不投降。他忠心耿耿保卫国家的精神永远直到我学*。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六郎杨延昭。杨六郎文武双全,足智多谋,遇到危险也很冷静,为大宋打了许多大胜仗,令人佩服!他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所以我才喜欢他。

  杨家将一书主要写了北宁抗辽名将杨继业和他的八个儿子的抗辽事迹。其中打得最悲壮、最惨烈的一仗就是“金沙滩一战”。那一仗,大O替了宋王死,二郎替了八王赵德芳,三朗为救八郎被马踩如泥,四郎、八郎流落番营,五郎出家为僧。整个杨家死了、没了一大半。狼牙谷那次老令公杨继业饿死不吃北国饭,渴死一喝北国水,最后碰李陵碑而死,七郎因去奸臣潘仁美那借兵,潘仁美官报私仇,用乱箭射死杨七郎。最后只剩下 余太 君高龄挂帅,带着寡妇太太们还有八姐九妹、孙子杨宗保、孙媳穆桂英东征西杀、南征北战。读完这本书,因为他们这种精忠报国的精神,我心里久久不能*静。

  我曾在书上看过这么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外国青年故意丢下一分钱,让过往的路人随意踩踏,而他不时地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这时一个警察叔叔好像从天而降不卑不亢地对外国青年说:“小伙子,您好,我是*警察,请你捡起你脚下的一分钱。”外国青年傲慢地说:“不就是一分钱吗?我不稀罕。”警察叔叔收起笑容严肃地说:“虽然只是一分钱,但这一分钱上刻有我们国家的**,如果上面是你们国家的**,你愿意让人随意踩踏吗?”这话说得让外国青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好意思地对警察说:“警察先生,对不起,我错了,你真是个了不起的警察 。我会告诉 我的家人和朋友,*人了不起,是*人激起我的爱国情怀。”

  我想:一个民族的发达和兴旺是靠大家共同努力维护的。炎黄子孙不论身在何处,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一个*人,时时处处要维护祖国的尊严,更不能背叛自己的国家。身为*人,要为自己是*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寒假期间,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像磁铁一样把我吸引,真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讲述了*历史上著名的爱国忠良英雄——北宋大将杨继业一家保家卫国、誓死抗争的传奇故事。小说塑造了深受人们喜爱的爱国英雄形象,如英勇忠义的杨令公、智能双全的杨六郎以及巾帼英雄穆桂英、佘太君等杨门女将,他们保家卫国,屡立战功,让人不管什么时候读都荡气回肠。

  分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后,有了深深的感受。

  这是一部关于英雄的传奇小说,是一部将忠君报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发挥到极致的伟大作品。故事讲了北宋开国初年,以杨业为首的三代杨家将为保卫国家*安,与辽兵浴血沙场,殊死作战的故事。历经千百年流传,一个个英雄人物的忠烈事迹令世人耳熟能详。

  杨业,一位忠君爱国的英雄,浴血奋战一生,最后被潘仁美陷害。在走头无路时,发现了前方的李陵碑,他不想像李陵一样屈膝投降,就撞碑而死,为国捐躯。

  杨业死后,其子孙后代继承他的事业,继续征战在保家卫国的沙场之上。杨六郎、杨宗保、佘太君、穆桂英等等,一个个鲜活的英雄人物深深地吸引着我,感动着我。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杨家将的勇武,更为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

  在春节期间,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我被他们的伟大爱国情怀深深地震撼了。祖国在他们心中,已经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他们宁可舍弃金银财宝和荣华富贵,默默无闻地为祖国而奉献。

  这本书描写了北宋立国之初,杨家的杨业和他的七个儿子、两个女儿以及他们的后代如何尽忠报国与辽军浴血沙场、殊死作战的故事。杨业他宁死不降,是撞在李陵碑上而死的。在另一次与侵略者的大战中杨业的五个儿子又战死疆场。杨家的后代却依然为保卫国家尽心尽力,每当国家危难之时,他们总是挺身而出。为国家的利益,为人民的安居乐业,血洒沙场,在所不惜。

  读完了这本《杨家将》,再看看我们,不说保家为国了,连点活都不愿干,大扫除时溜走,在家里不肯帮父母做家务事,做点事情还要“劳务费”。连老师派的“重任”也不肯干,与杨家将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渺小了。杨家将为保家卫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为了国家的强盛和人民的幸福,我们的先辈流血牺牲、英勇奋斗,我们要学*他们的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优秀品质。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要学杨家的那种爱国精神,将来才有机会为国效力。

  他们为国尽忠的精神,在*人民口中世世代代传颂。杨家,生亦光荣,死亦光荣。

  《杨家将传》是一本记叙了杨家所有人为国付出而不索回报。它写出了杨家一门忠烈的赤胆忠诚,为后人树立了一群伟大的榜样!所有的杨家人都为了国家不怕牺牲自我,让我赞叹不已!

  读了《杨家将传》后,我深有感触。我感觉到了他们一门忠烈的英勇无畏和自强不息!在他们身上,我看见了一种深深地爱国精神,我被这家人的精神打动、感化了!我也要成为他们一样的爱过的人,要把他们的精神传递下去。

  读了《杨家将传》后我想到《负荆请罪》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赵国,当时大将军廉颇多次羞辱上卿蔺相如,但蔺相如却毫不计较,而且每次都躲着廉颇。廉颇以为蔺相如因怕自己而躲着他。可事实并非如此,蔺相如是因为不想让赵国灭亡。待廉颇知道了原因后,就背着荆条去找蔺相如请罪。从此,将相和好了,还成为了刎颈之交,共同辅佐赵王。从这两个人身上,我也看见了一种爱国精神,明白了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知道了蔺相如是一个顾全大局,深明大义的人,而廉颇则是一个爽直磊落、知过必改、一心为国的人。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散文有感 (菁华6篇)

  又是一年的寒假,屋外是阴冷暗沉的肃杀,寒冷的天气似乎能够冻结一切,却不曾冻结我的的记忆……我窝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着书,在书中我能够找到些许宽慰,对于内心的困惑,寻求合宜的答案。

  还记得那时树木葱茏,维叶萋萋。一位同学与我发生争执,扇了我一巴掌。我深觉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秉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旧训又扇了回去。后来我们虽然经过了老师的调节互相道了歉,但是对于她的行为还是令我所诟病。很多时候,我在走廊走过的时候,紧锁着眉头,从她身边低头匆匆而过。相比起她所期待的令我敬畏的心情,更多的还是嫌隙。

  直到当我读到了这样一句话“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一开始,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很是诧异。极富斗争精神的人啊,这难道不是奴隶哲学吗?于是,浓郁好奇心驱使着我继续往下读:

  “因为利益的争夺,观念的差异,隔膜,误会,等等。一句话,因为狭隘。一切恨都溯源于人的局限,都证明了人的局限。爱在哪里?就在于超越了人局限的地方。”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宽广的胸怀,并为我的狭隘而羞愧。

  “因为,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假如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上帝又何必奖赏你们呢?”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博爱的伟大。本能地去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在的国家,这有什么难的呢?难的是超越这些局限,不受狭隘和*俗的支配地去爱。

  那么,一味地宽容忍让,是否就代表着懦弱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读了林清玄《飞鸽的早晨》这篇文章,我才领悟。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的那一天,多少南京同胞为日本军阀所杀,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多少人民共同悼念!那时候,全国都弥漫着仇恨与报复的情绪:“虽然说被艰苦得来的胜利所掩盖,但如果没有蒋*在重庆的这段宣言表明*的态度,留在*的日本人就不可收拾了。”蒋介石的行为与日本军阀在南京大肆屠杀形成鲜明的对比,即打脸了日本军阀,彰显我国圣人孔子主张的'仁政观念,又体现并传扬了“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国民族传统至高至贵之德行,这种宽宏大度的胸怀实在值得敬佩。

  “我们一贯声言,我们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共同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不要报复,更不可对敌无辜人民加以侮辱。我们只有对他们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迫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这不正是超越局限的爱吗?在网络上,我时常看到某些自恃为爱国的人,谩骂日本人。或许他们心中不是没有爱,只是不知如何去爱。就好像从前的我,为了给好朋友出气而惹恼了那位同学。想到这里,我大彻大悟。

  如果连杀死同胞的血海深仇都可以不计较,我仅仅被扇了一巴掌,算的了什么呢?自尊心吗?蒋介石在重庆的宣言,作出退让的态度,照样被后人赞为宽容大度。有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就一定要打回去吗?冤冤相报,何时了结呢?或许“把左脸也送上去”只一是种比喻,意思是要我们远离狭隘。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正真成为了我们身躯及精神的主人,而计较的人只念着自己被打的右脸,他就成为了他右脸的奴隶。我当然不要做“右脸的奴隶”。我相信,在右脸被打后把左脸递上去的姿态也是可以充满尊严的。

  可是,一味地宽容忍让,使人恣意无畏呢?

  我在寻找,宽容与底线这两者的*衡。究竟怎样,才是最好的状态?有一天,我听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妈妈是公司里一名财务,她老板娘是江苏人,做手机的。老板娘有一个亲戚,她很信任他,以至于让他去看管仓库这样的重地。但是这个亲戚好赌成性,不学好,每次拉货的时候偷偷拿走几部苹果手机,久而久之,妈妈和几位同事发现账目对不上了,公司亏损很大。老板娘当然知道是他拿的手机。除了他,没人这么轻易就能拿到手机。念在多年老乡的情面上,老板娘没有马上报警,只是私下和他沟通而已,可他丝毫不知悔改,说反正没有证据。老板娘对他说过,如果他不承认的话她就要报警了,他仍然无动于衷。最后,警察调查下来,手机确实是他拿的,他赔了公司50万,还要坐三年牢。

  起初,我觉得这个老板娘太狠心,为了金钱利益可以不顾亲情。后来,我仔细想了一想,这个看仓库的人好赌成性,已是昏了头脑,又为了要钱,去偷亲戚家的钱,哪里还有亲情可言?如果善良之心不能将他感化的话,或许只有在监狱里面能让他清醒,安静地忏悔吧。

  在书中,我领会到了为人处事要有一颗宽容的心,一种正确的方式和一条坚定的底线。

  她出生于上个世纪10年代的一个旧式家庭,既是管家小姐,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五岁识字,七岁读《诗经》,九岁学《论语》,十岁就可过目能诵,挥笔成文了。她善于记录身边的琐事,并将它们撰写成简朴又不失典雅、直白又充满温情的精美文章。她就是琦君,在这几年间里我读过的最优美的散文集就是《琦君散文》。

  《琦君散文》按内容分类编排,我尤其喜爱描写亲情的第一章节内容。琦君最常写的也是亲情,尤其是描写母亲的散文。如《妈妈的手》,先从“我”与儿子的互动着笔,牵引出妈妈那双布满岁月沧桑的手,通过母亲那双手在日常一天中的忙忙碌碌的经历,表现出那个年代劳动妇女的艰辛,同时也流露出她对母亲的深深思念和挚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母亲洗手的片段。母亲的手布满沟壑,散布着因常年浸泡在水中而开裂的伤痕,像张开着红红的小咧嘴。母亲洗刷常常用到强碱水,那开裂的伤口经常被抹布和碱水搓刺得直皱眉头,却不曾见过母亲因此而停止过劳作。直到洗刷完了,母亲才接上一盆滚烫的热水,把自己的双手浸泡到里面很久很久,然后脸上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好像这是母亲最大的享受。

  世人皆爱牡丹,然正如晋朝陶渊明独爱菊花,琦君一家都偏爱桂花。大多文人墨客的笔下,秋天总是“悲寂寥”的,琦君的父亲却吟诵出“秋花远比春花净,春月何如秋月明”的诗句。琦君因此写出了《秋花远比春花净》的散文。桂花是在秋天开放的,这也是他们一家喜爱秋天的原因吧。琦君在《桂花雨》一文中这样写道:“桂花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显得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她从不与繁华争艳。”如此低调的桂花,怎能获得琦君的喜爱呢?那是因为:“桂花的香气味,真是迷人,不但可以闻,还可以吃”。生长在*最南端的海南岛的我,此前不曾见过桂花,但琦君笔下的桂花,在我的心头拂起大大的波澜,优雅、质朴、清香,这是琦君笔下的桂花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世态万千,而我却可在琦君的散文中找到一份感动、一份幸福、一份温情、一份思念……

  在莱芜博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他论述了一个道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我对此产生了很大的反思,如果说正义与罪恶,到底哪一方是正义的呢?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一般来说,正义就像圆一样,从自身出发,向外扩张。”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自己做的事自己认为一定是正义的,从而向外发展,一旦有人要阻止你想达到的目的,他一般会被称为罪恶的。但其实对方在阻止你时,你只顾自己的目的,忽略了你对他的阻碍。这样说来到底谁是正义的?我们都以自己为中心,把所有阻碍自己的人敌视,把自己的当作是正义的,在自己正义的范围中,绝不允许有反对自己的人。你是不是这样?那所有人是不是都这样?

  前苏联的领袖*是最好的例子,在他的一生中,高度集中和自我为中心是他最为骄傲的东西。*有伟大功绩,在他的世界里,他绝对是正义的,但是在二战期间,*擅作主张与美国签下了对*不*等的条约。这是正义的吗?在*眼里,他得到了利益,这便是正义。再说现在的国际问题,哪一方是绝对的正义,又或是绝对的罪恶。正义的一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阴暗,而罪恶的一方也有着鲜为人知的光彩。正义是难衡量的,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定会有阻碍你前进的人,你前进的路上出了绊脚石,踢走是本能。当你想要学*时,有人来和你请教问题,而问题正好是你也不怎么会的,你并没有听他讲话,而是把他轰走了。从中很难定夺公*的存在,很难说正义或罪恶。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正义和罪恶在不同人眼中有不一样的看法,我们只需要看清事实,就足够了。《正义论》里的正义就是人们眼中和社会上的公*,但公*又如何存在?很多问题都是难以辨别的。正义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罪恶也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

  依稀记得在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时,大约来源于那篇打架斗殴所了解的《匆匆》吧。燕子去了,有再说的情况下,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情况下;桃花运谢了,有再开的情况下。但是,聪明伶俐的,你告诉我,大伙儿的生活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些人偷了她们罢:那是谁?又藏在哪里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如今又来到在什么地方?这话不知不觉便变成我心中永恒不变的经典,或许更是那个时候,我便刚开始了解您,掌握您。

  您说过,洗手的状况下,生活从水槽里过去;就餐的状况下,生活从工作里过去;静静地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看见一个一个的字,细心玩味美好的另外,因为我观念到了時间的匆匆忙忙,回首往事,错过很多,转眼之间,立刻就需要进到焦虑不安的高二,时间如流水,我这才知道時间的珍贵。

  您的《春》带来我的是绮丽而无失的美,也是它要我钟爱您的抒情的散文。看,看,像毛针,像花针,像细条,密密麻麻地斜织着,他人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我第一次知道,这般不同寻常的雨,也可以被你勾勒的那么美,我常常在她们正中间见到你的潇洒,你的淡泊,读到你心情,欺压的情绪。

  果树、杏树、杏树,你不能我,我不能你,都盛开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著清甜味,闭了眼,树枝好像早已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规格的蝴蝶花飞着。野草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百花丛里,像眼睛,像星辰,还眨呀眨的。见到这儿,眼下闪过出一片祥和的景色,在您的笔下,一切是那麼轻快,那么美。

  高一刚学过的您的那篇《荷塘月色》一开始见到题型时,禁不住想到了荷塘月色那首歌,而您的荷塘一下子把我拉到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边,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片水流量很高,像亭亭的舞娘的裙。逐级的叶片中间,零星地牛羊些白色花,有袅娜地开过的,有羞涩地喊着菲儿的;好似一颗颗的耀眼明珠,又如碧时间的星辰,又如刚出浴的丽人我好像看到了繁星满天流一般,静静地泻在这儿一片叶子和花上,光和影有着和谐的节奏感,如梵婀玲上奏着的经典名曲。我乃至听到了树枝的蝉声和水中的蛙声,可就在这时候,您说但繁华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刹那间,我好像能触到你的凄凉声,由于您一直不经意间的流露自身的简直感情。

  我慢慢地发觉,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深层次的实际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是有对*部门的讥讽。他的文章内容,看起来口味淡,却颇具哲理,有一层回味无穷的颜色,将会他的人生道路品格表露到了他的文章内容中,才使他的文风这般质朴吧!

  在人们心中,徐志摩是以诗闻名于世的,其实徐志摩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成就并不低于诗歌。与鲁迅的犀利辛辣、冰心的清婉明丽、周作人的冲淡*和、朱自清的温柔敦厚、丰子恺的幽默诙谐不同,徐志摩散文有着绮丽而热烈的独特风格。

  徐志摩为我们留下了《巴黎的鳞爪》、《秋》、《落叶》、《自剖》、《爱眉小札》、《志摩日记》等多部散文集。从印度洋上的秋思到北戴河的冥想,从泰山日出到巴黎的鳞爪,他的思绪跋山涉水,他的情感云游四海,阅读他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灼灼逼人的青春热浪,他用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浪漫主义的脚步。朱光潜曾经把欧洲18 世纪末到19 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主观性、自我性、自然性,朱光潜强调,主观性是浪漫主义最突出的而且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但是,如果只强调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观性,那多少有些片面,浪漫主义还有其他一些特征。

  徐志摩的一生无拘无束,想做诗便做诗,想写散文便写散文,想恋爱便爱得无所顾忌,想云游便海内外四处漂泊。他在《翡冷翠的一夜》中,以一个弱女子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幸福与痛苦、哀怨与感激,其中交织着执著、依恋、挚爱、无奈、自怜等种种情感,情思缠绵,层层深入,这种复杂的思绪正是诗人当时客居异地( 佛罗伦萨) 的孤寂、对远方恋人的思念,以及爱情不为社会所容的痛苦等情感的真实反映。徐志摩作为一匹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的野马,驰骋在自己的理想与激情构建的散文世界里,他不仅要狂奔,而且还要自由地飞! 《在想飞》一文中,他热切地呼唤: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诗句体现的正是浪漫主义推崇的表现个人的主观情感,追求个性**、自我扩张和自由发展人生理想。徐志摩曾经在《青年运动》中说:为这新的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造一个新的洁净的生活) 我们要求一个-完全的再生。他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个体生命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在想象欲望的驱动下,由一种感觉虚构成能表现自己思想的实物。徐志摩的这种超越的意识反映在散文创作中,就是他超常的想象力,他运用虚构的意象来表达他自己的某种情感或理想,创造出虚幻的艺术形象在徐志摩笔下,月光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拟人手法为全文营造出朦胧而又美妙的意境。

  在巴黎的鳞爪中,徐志摩这样描绘春风: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着你,,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着,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将巴黎的春风当作温柔的女子来描写,惟妙惟肖,不仅写出了风的特色,而且写出了自己对巴黎的一往情深。在海滩上种花中,徐志摩用海滩上的/沙漠象征松散、缺乏生命力的*社会,用小孩不停地往沙里栽花象征播下的.几颗真、善、美的种子,用小孩左手提着水壶,一滴一滴地往花上浇水象征自己忐忑不安的复杂心情。在他的散文中,弥漫着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神秘气息,他整段、整篇地运用比喻、拟人、变形等表现手法,使散文呈现出一种唯美的浪漫气质。

  《浓得化不开》是徐志摩散文中的一篇名作,后人常以此来概括徐志摩散文的总体风貌。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伯联系,筹备创办*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

  “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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