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效制约、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款:代理的品种: (规格:);
第二款:代理医院及任务量(见附件)
2.1代理医院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在此家医院的代理资格。若在协议规定以外的医院,乙方认为有条件操作,必须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认,并按协议的要求进行操作。
2.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需完成的任务量为芪骨胶囊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款:结算
3.1甲方根据经销商的流向单的数量确认甲、乙双方协议确定的医院进货数。在经销商的货款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工资、奖金、差旅及各销售费用折合人民币以每盒 元返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必须提供返利金额全额的各种有效发票进行冲抵。
3.2乙方的开发补贴须连续三个月达到合同的约定量,执行补贴标准(见附件)。
3.3若乙方形成医院大量进货,又没有形成实际上的销售,导致医院库存增大,最后形成滞销退货,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如果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款:权利和责任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拥有对乙方业务开展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乙方协议规定期内不能覆盖的医院,在其不能按计划执行又未提交新的开发计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医院的代理权。
4.1.2乙方连续三个月或累积全年不能完成医院开发及销售指标(见附件),甲方有权调整或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同时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若乙方累积全年销量
低于协议量60%,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
4.1.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2甲方的责任:
4.2.1协议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协议医院是独家代理。
4.2.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如有质量问题(不含因为乙方或经销商保管不善所引起的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4.2.3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法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证及时供货。
4.3乙方的权利:
4.3.1乙方拥有合同约定范畴内的代理权。
4.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个协议期的优先代理权。
4.3.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行为,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4.4乙方的责任:
4.4.1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协议期内,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合法身份证,经验后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4.4.2乙方须按医院和月份对全年任务量进行细分(附件)。
4.4.3乙方需努力拓展市场并遵守甲方的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协议期内,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下月的开发销售计划,若有招标问题,须及时告知甲方,并积极配合。
4.4.4乙方须合法销售,正当竞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其它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业务。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4.5乙方在其代理经销过程中引起的债权、债务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向甲方产品经销单位借款、提货和货款现金转帐。
4.4.6乙方如有在当地媒介发布广告(其主体内容和形式)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4.4.7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厂家的同类品种,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4.4.8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从事协议之外医院销售(经甲方同意的除外)。如有发生,则按第五款市场保护规定视为窜货进行处罚。
第五款:市场保护:
5.1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医院独家代理销售权,不得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发生代理销售关系。
5.2为保护各区域代理方利益,甲方对窜货行为进行严处,同时对被窜货市场亦进行补贴。
5.3窜货申诉:窜货发生后,需以书面报告提供窜入货物的批号、流水号和序号,被窜入商业公司、医院或药店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发票、盖章的流向单或入库证明),公司将以此进行调查。经确认后,按5.2款执行。
5.4处罚与赔偿:若窜货成立,窜货方应在确认之日起的5个 内购回窜入的存货,同时接受协议返利金的2倍金额进行处罚;若出现第二次窜货,将按协议返利金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若为恶意窜货或出现第三次窜货,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同时,窜货方对被窜货方进行赔偿(按被窜货方所执行返利标准)。
5.5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共享市场资源。乙方若退出该市场,须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将市场完整移交给甲方,并经甲方核实后退还乙方的市场风险保证金。
第六款:保证金
6.1为获得协议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范围内的独家经销权,乙方必须在协议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大写:元 )作为经销的市场风险保证金。
6.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如窜货、违反公司价格政策),甲方有权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的返利中扣除或乙方现金补足,并要求乙方在支付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若不确定,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若乙方违反4.1.2条,保证金将无偿划归甲方所有。
6.3若协议期末,乙方完成任务,甲方将保证金移转至下期协议或退还乙方(不再代理)
第七款:其它
7.1如遇到不可预测因素对该产品销售产生较大的影响,双方将对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重新调整。
7.2甲方视本协议期间乙方任务完成情况,按甲方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决定下一个协议期合作事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以友善的态度处理市场及财务善后事宜。
7.3协议期内,双方之间有关产品质量、市场维护、运输破损等所有事宜的处理,均需以书面形式联系。
7.4协议期间,双方之间如有分歧,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厦门市仲裁委员会决定。
7.5该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保证金到帐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经双方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期限为20年 月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0000年00月0日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20xx年夏天,一男一女来到了华大方瑞。女人是60岁左右的老太太,梳着利落的短发,衣着虽然普通,但浑身上下都透出厉害劲儿。男人30岁出头儿,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员打听:“能不能给胎儿做亲子鉴定?”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胎儿,可以在母体怀孕四个月以后来做。”“我想鉴定的是引产的胎儿。” 说着,把一个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这个。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也不愿意这样,可孩子已经快七个月了,都成形了啊,就这么没了,我们还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来。
在接案室里,同事问能否取胎儿的脐带血做亲子鉴定。邓亚军摇摇头说:“不行,脐带血有可能混有母亲的样本,很可能影响亲子鉴定的准确性。虽然胎儿没发育成熟,但手部中间的软骨组织可以做亲子鉴定。”随后,邓亚军问老太太:“孩子样本跟谁做比对?”老太太指着旁边的男人说:“这是我儿子,想鉴定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们想快点儿得到结果。”“孩子母亲能来吗?如果有她的样本鉴定的速度会更快一些。”母子俩的脸色都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她来不了,也根本不愿意来。”
按老太太的说法,儿媳妇家在相邻的县,两家情况差不多。儿媳妇小儿子两岁,长得倒还漂亮,性格也开朗,朋友很多。20xx年底,两个人结婚第五年的时候,儿媳妇终于有喜了。公婆特地搬到了儿子家。“一住在一起,没多久我就觉得儿媳妇很奇怪,很少跟我们说话,有时候还闹脾气,跟我儿子吵。有一天,她忽然说不想要孩子了,说什么怀孕的那几天她身体不好,怕孩子生下来不健康。但之前体检的时候,医生明明说孩子发育得很正常。全家人都劝她,好不容易才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怀孕六个月的一天早上,吃完饭后说想下楼买点儿东西,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没回来。我和儿子把周围都找遍了也没见到人。后来我想,她大着肚子,是不是突然不舒服被人送医院了,就去医院打听。跑了几家医院,我终于在一家医院找到了她,却发现孩子已经没了。她一句话也不说,我和儿子就找到了医院。医生竟然说她是来申请做引产手术的,手术刚刚做完,还说手术前她的‘丈夫’已经签字了。儿子一看,‘家属签字’后面果然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我当时就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儿子的。”虽然儿子说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还是从医院要来了引产下来的胎儿,准备做亲子鉴定。
不出所料,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胎儿的DNA数据与父亲并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亲孙子。取亲子鉴定结果那天,老太太和儿子儿媳妇都来了。亲子鉴定结果刚拿出来,老太太就一下抢了过去,看到最后几行字,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指着儿媳妇的鼻子痛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这下还怎么抵赖?!”儿媳妇一言不发。儿子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嚷道:“怎么回事儿,你还问她怎么回事儿?!这还用问呀!”儿媳妇低着头半天没说话,最后眼泪都出来了,低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老太太冲上去要打人。儿媳妇情急之下大声说: “我嫁到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生孩子吗?”“女人不生孩子,那还结婚干什么!”儿媳妇对儿子说:“这事儿是我做得不对,咱们明天就去办离婚吧!”老太太拉住儿媳妇说:“你还有脸先提离婚!”儿子面色铁青,一直没说话。
精神病人可以作离婚原告吗?
原告甲某(女)与被告乙某(男)于1979年10月结婚,1981年6月1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恩爱,家庭和睦。1990年5月,原告患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法医鉴定,甲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被告并未因此嫌弃原告,在工作之余,被告除一人承担起全部的家庭事务外,还十几年如一日,无微不至地悉心照顾原告,并为原告四处求医,但原告的病情仍无好转的迹象。被告对原告的真情付出,使原告的父母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感动。原告的父母认为,被告已尽到了一个当丈夫和父亲所应承担的职责,现原、被告的女儿已经成年,而原告所患的精神病却久治不愈。为不耽误被告的前程,原告之父曾多次主动向被告提出,要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原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其愿意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对原告的监护义务,但均遭被告拒绝。原告的父母在无奈之下,遂以其女为原告,自己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其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分歧焦点:
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对甲某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以及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与民事诉讼是否适格的问题,有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不能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其理由是:
一、婚姻案件是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诉讼,鉴于该类案件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本案中,甲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父母以甲某为原告提起与乙某离婚的民事诉讼,并不一定是甲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如果甲某不主动提出与乙某离婚,也不可能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因此,甲某的父母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涉及甲某身份关系的离婚诉讼,超出了我国民法通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其代理行为无效。
二、本案的被告系原告的配偶,是原告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而原告的父母是原告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现原告的父母以原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被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应当视为原告的*亲属之间对原告的监护权有争议。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换句话说,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的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前提,必须先由上述单位指定其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如果被告对该指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方式维持或撤销原先的指定。故在未经过上述法定程序前,原告的父母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
第二种意见认为:甲某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其父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其理由是: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从该法条的立法原意来看,主要是为了保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诉权。此外,该法条并未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参加民事纠纷案件的类型,即未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婚姻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尽管甲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其诉权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甲某是本案适格的原告。
二、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设立监护权的立法本意来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其实质并非民事权利而是一种职责。乙某在本案中,具有双重身份,即与甲某在离婚诉讼方面,乙某处于被告的身份;而在与原告的身份关系方面,乙某是原告的配偶、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我们将本案原、被告的诉讼地位互相调换,即乙某作为原告,甲某为被告,甲某的父母作为甲某的监护人参加诉讼,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述当事人在离婚案件诉讼中的法律地位都是适格的。既然在婚姻案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指定了适格的监护人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那么,从保证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权的角度出发,也同样应当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有监护人的前提下,具有原告的法律地位。另外,由于乙某在此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告的地位,与原告有利害关系,继续作为原告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不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时,被告应当将其原告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让渡给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原告的父母,所以,甲某的父母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监护人。
三、假如我们把上述案例中的情节稍加变化,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当原告的第二种情形。如果乙某自从甲某患精神病后,长期对甲某不好,经常虐待甲某,但其出于某种目的又不主动提出与甲某离婚,这时,应当视为甲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乙某的不法侵害。甲某的父母或其成年子女为维护甲某的合法权益,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作为甲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解除甲乙双方的夫妻关系,此时甲某在该案中的原告身份仍然是适格的。人民法院对甲某的父母或子女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能够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代理原告参加案件的诉讼。
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
20xx年初,长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中刘某起诉要求与其妻庞某离婚,请求法院确认双方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赔偿的协议及庞某向刘某作出的承诺有效,并要求庞某按约定履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和庞某于20xx年相识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数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婚后双方感情良好,但自从刘某20xx年下岗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20xx年,刘某怀疑庞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于是庞某写下一份承诺书,表示若以后离婚,愿意放弃一切夫妻共有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全部共同财产归刘某所有。之后双方因感情无法再维系,协议离婚,协议上除了庞某在承诺书中承诺的条件,还增加了庞某须补偿刘某十万元的条款。后双方没有依据承诺书和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因此诉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长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女儿的抚养权进行了确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评析:关于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及协议书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的规定。根据该条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离婚协议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即以当事人双方实际解除夫妻关系为生效条件。因本案的刘某和庞某并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帮助义务吗?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帮助义务吗?
案情:
原告高某(女)与被告龙某(男)于20xx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将龙某工资收入70%及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归原告所有。离婚后,双方如约履行至20xx年9月被告退休。后被告以退休金70%给原告后自己基本生活已无法保障为由,请求协商,原告不同意。20xx年6月,被告采取挂失方式重新办理银行存折,同时将存折内原告存款1708元持为已有,并拒绝给付原告扶养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合法有效,但给付扶养费的条款约定不妥。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就扶养费达成协议,即被告至20xx年1月止,从总退休金中扣除70%支付给原告;自20xx年2月起,被告每月自愿给付原告扶养费200元;原告自愿放弃被告已支取的存款1708元。
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或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与婚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帮助,根据帮助方实力,可以无偿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财产的范围应是(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二)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等。原被告离婚时对上述财产进行了约定,同时对被告离婚后的工资也作了约定,该项约定已超出夫妻约定财产范围。考虑到原被告结婚几十年,原告年老病弱,失去劳动能力,且双方所生三个子女均生活困难,原告无生活来源等情况,可以由被告给予较长期的帮助;双方约定的是将被告工资70%给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资少,还要在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给了原告,将使被告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调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法院本着公*、合理和自愿原则,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案情介绍:
20xx年5月11日,原告于某前往某医院精神科就诊。同年6月21日,于某与黄某前往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民政局审查了他们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并确认双方属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民政局遂当场予以登记并颁发了离婚证。同年 7月27日,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于某患有强迫症和贫血。20xx年8月2日,某精神病院为于某出具出院小结一份,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的内容均为“精神分裂症”。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
简要评析: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头脑清醒,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民政部门不能随意准许离婚。如果离婚时,申请人处于精神病的发病治疗期,需要主动向民政部门出示相关治疗证明,此时,民政部门不得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如果在办理离婚时民政部门不知道申请人患有精神病并处于治疗阶段,但事后其监护人或本人出具了患病治疗的相关证明,民政部门应撤销解除两人婚姻关系的手续。
在本案中,原告及黄某申请离婚时,携带有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被告方工作人员在无从具体判断双方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经审查认定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审查义务。故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相关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个人协议书个人协议书3篇
甲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______________合作项目,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资金,乙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万元业务资金,严格保守乙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乙方经营盈利后,乙方占____%利润,甲方占____%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账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裁。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宜宾县观音镇黄金街新桥路20—9号,即观音镇计生办住宿楼五楼左边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6。7*方米)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住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890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伍万元整,即小写50000.00元。(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20__年9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住址:
乙方(买方):
住址:
证明人:
身份证号: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行下述第一项项目内容所描述的软件的____(选择)________________(代码编制、单元测试、功能测试、系统测试、模块集成、系统部署、系统交付、系统培训、文档编制、代码移交)(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系统安装、系统试运行、系统培训、文档编制、系统验收、系统售后维护)开发和服务工作。
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开发内容: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下述规定的开发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参见附件一:项目系统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的设计和要求,认真完成项目规定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项目时间由甲方分配,乙方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参见附件二:项目开发计划要求)。
2. 系统运行环境包括:
(1) 操作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终端浏览器,开发环境,开发工具,测试工具,其他。
(2) 网络要求,服务器要求,终端要求。
3. 开发阶段和开发周期:
(1)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正式启动日期为20__年 月 日。
(2) 开发完成阶段:项目开发完成是指系统交付、内部培训、文档编制、项目代码移交工作完成,项目开发完成时间为20__年 月 日。
(3) 系统试运行阶段:项目开发完成后,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项目试运行期为开发完成时间后顺延3个月。
(4) 项目全部完成阶段:项目试运行结束之后为本项目全部完成,之后进入系统售后服务阶段。
项目阶段**付、时间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二:项目开发计划要求,附件三:系统测试验收标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1) 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如因客户或甲方原因,需增加或修改开发内容,则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客户可接受变更情况下,对于小规模变动的需求变更(控制在本项目全部开发部分工作量的20%之内),
乙方必须接受;若出现较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和开发费用。
(2) 甲方完全拥有本项目系统的所有权,包括源代码和执行代码及其设计、诀窍和知识的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版权、转让权等所有权利。
(3) 甲方应依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及时评测和阶段验收,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开具收款凭证。
(4) 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甲方尽力配合提供开发和沟通的环境和设施。
(6)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术能力不及情况之外(乙方认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2. 乙方:
(1) 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
(2) 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3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缺陷修改、性能调试以及不超过开发工作10%的小范围的功能修改。超过3个月后的维护服务需求,根据甲方的需要另行签订售后服务协议。
(3) 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凡是涉及甲方或甲方客户知识产权、公司秘密以及相关系统或代码乙方均不得在除本项目之外的任何情形之下转让、复用、修改或传播,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4) 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5) 乙方应该自行准备本项目开发所需的设备、开发工具及其他辅助资料。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 项目费用:
本项目全部费用为(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
(1)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五天之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30%作为项目启动订金,乙方应该于五天之内开启项目开发工作。
(2) 第二阶段: 项目开发完成
在甲方项目开发完成(包括项目代码移交、系统交付、内部培训、文档编制)后五天之内,甲方完成开发阶段的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结果,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修改,并交甲方二次验收,直至验收通过。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60%作为项目开发完成款;如能按进度完成并验收通过,甲方承诺嘉奖总金额的10%。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3) 第三阶段:项目试运行和项目全部完成
在项目开发完毕后,项目系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之后的五天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余款。
(4) 第四阶段:项目系统售后维护(此条备用)
在项目全部完成后,项目系统进入售后服务阶段。
3. 违约责任:
(1) 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3%作为补偿。
(2) 乙方有责任按期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实现项目的所有要求,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3%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术能力不及情况之外(乙方认同),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五、 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法律解释。
六、 争议仲裁
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七、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若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需要做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对方。
八、 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介绍协议书优选【五】篇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填写项目名称 】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信息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信息,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信息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信息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股东、董事)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信息。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信息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信息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信息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信息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信息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信息,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信息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取得对方同意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机关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信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仲裁使用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深圳。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介 绍 信
中石化盐城分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XX,凭该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贵单位办理XXXXXXX,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
XXXXXXX有限公司 20xx.02.08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为保障甲、乙双方长期的***业务顺利进行,双方根据《合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在*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 乙方在市场上买入汇票并向汇票权利人支付买断贴现金额(支付方式视保证金模式而定,以下详述),由甲方代乙方向汇票承兑行发查询,并向其支付实际贴现金额。为保证乙方于甲方向其支付实际贴现金额前,已将买断贴现金额全款划入票据权利人账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2. 保证金模式:
第二条
1.1) 100万保证金模式: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保证金,乙方在市场上买入票据后,将买断贴现金额划入甲方账户,随后甲方及时、全额地划入票据权利人账户。此后,在甲乙双方选定的贴现日,甲方为乙方向银行查询汇票,并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2) 500万保证金模式:乙方向甲方支付500万保证金,乙方在市场上买入票据后,将买断贴现金额直接划入汇票权利人账户,同时将相关打款凭证向甲方出示。此后,在甲乙双方选定的贴现日,甲方为乙方向银行查询汇票,并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3) 在本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乙方选择_____保证金模式,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保证金划入甲方账户。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 收取乙方事先支付的保证金,并保管保证金;
2) 根据资金成本与市场行情决定甲乙双方的实际贴现利率;
3) 在100万保证金模式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将划入汇票权利人的买断贴现金额划到甲方账户,再由甲方划给权利人;
4) 在500万保证金模式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
已经向票据权利人支付买断贴现金额的凭证;最后实际贴现金额只能划入以下经乙方法定代表人认可的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账户变更需经甲方同意。
2. 甲方义务
1) 为乙方向票据承兑行发送查询,并及时接收承兑行的查询回复书;
2) 及时向乙方出示查询回复书,并保证查询回复书的来源与内容真实;但此处“内容真实”仅表示甲方提供的查询回复书内容与查询银行提供的一致,不对查复书所反映的票据真实状况负责,乙方风险自担。
3. 乙方权利
1) 在1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其预先划入甲方账户的买断贴现金额及时、全额地划入票据权利人账户;并在贴现日或贴现日以后双方商定的日期,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2) 在5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贴现日或贴现日以后双方商定的日期,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4. 乙方义务
第三条
1.*******
2.*******
3.*******
4.1) 保证其在市场上买入的票据真实有效,无挂失、止付、冻结、他查等情况; 2) 由甲方代发查询的汇票必须由甲方贴现; 3) 在5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乙方必须真实地将买断贴现金额划入汇票权利人账户,并出示真实打款凭证,禁止通过任何手段伪造打款凭证。 风险承担与损害赔偿 甲方代乙方发送查询的汇票,最后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无法贴现而成为二查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汇票经查询发现有挂失,止付、冻结、他查等其他瑕疵而不能贴现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汇票查询后,到期解付前,发现汇票为“克隆票”、假票或在此期间被挂失、止付、冻结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涉及诉讼,相关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票面总金额的10%作为损害赔偿金。 在5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示的打款凭证系伪造,或乙方并未真实地向汇票权利人支付买断贴现金额,由此造成甲方或票据权利人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票面总金额的10%作为损害赔偿金。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保证金的保管、调整与退还
1. 乙方应于本合同成立后,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该保证金,不能挪为他用;
2. 根据甲乙双方合作规模的变动,双方在*等协商的基础上均有权提出对保证金数额的调整;双方应本着保障贴现安全、有效利用资金的目的,合理调整保证金;
3. 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全额退还保证金;但保证金的退还应当于双方最后一次合作的票据到期解付之日以后 ,且甲乙双方贴现业务已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期限、解除与违约金
1.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根据合作情况,双方均有权提出对合同期限的顺延;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情形,受损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当于保证金____%的违约金;
3.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根据《合同法》第93条,在*等协商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提前解约的一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____%的违约金。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0000年00月0日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20xx年夏天,一男一女来到了华大方瑞。女人是60岁左右的老太太,梳着利落的短发,衣着虽然普通,但浑身上下都透出厉害劲儿。男人30岁出头儿,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员打听:“能不能给胎儿做亲子鉴定?”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胎儿,可以在母体怀孕四个月以后来做。”“我想鉴定的是引产的胎儿。” 说着,把一个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这个。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也不愿意这样,可孩子已经快七个月了,都成形了啊,就这么没了,我们还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来。
在接案室里,同事问能否取胎儿的脐带血做亲子鉴定。邓亚军摇摇头说:“不行,脐带血有可能混有母亲的样本,很可能影响亲子鉴定的准确性。虽然胎儿没发育成熟,但手部中间的软骨组织可以做亲子鉴定。”随后,邓亚军问老太太:“孩子样本跟谁做比对?”老太太指着旁边的男人说:“这是我儿子,想鉴定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们想快点儿得到结果。”“孩子母亲能来吗?如果有她的样本鉴定的速度会更快一些。”母子俩的脸色都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她来不了,也根本不愿意来。”
按老太太的说法,儿媳妇家在相邻的县,两家情况差不多。儿媳妇小儿子两岁,长得倒还漂亮,性格也开朗,朋友很多。20xx年底,两个人结婚第五年的时候,儿媳妇终于有喜了。公婆特地搬到了儿子家。“一住在一起,没多久我就觉得儿媳妇很奇怪,很少跟我们说话,有时候还闹脾气,跟我儿子吵。有一天,她忽然说不想要孩子了,说什么怀孕的那几天她身体不好,怕孩子生下来不健康。但之前体检的时候,医生明明说孩子发育得很正常。全家人都劝她,好不容易才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怀孕六个月的一天早上,吃完饭后说想下楼买点儿东西,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没回来。我和儿子把周围都找遍了也没见到人。后来我想,她大着肚子,是不是突然不舒服被人送医院了,就去医院打听。跑了几家医院,我终于在一家医院找到了她,却发现孩子已经没了。她一句话也不说,我和儿子就找到了医院。医生竟然说她是来申请做引产手术的,手术刚刚做完,还说手术前她的‘丈夫’已经签字了。儿子一看,‘家属签字’后面果然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我当时就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儿子的。”虽然儿子说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还是从医院要来了引产下来的胎儿,准备做亲子鉴定。
不出所料,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胎儿的DNA数据与父亲并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亲孙子。取亲子鉴定结果那天,老太太和儿子儿媳妇都来了。亲子鉴定结果刚拿出来,老太太就一下抢了过去,看到最后几行字,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指着儿媳妇的鼻子痛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这下还怎么抵赖?!”儿媳妇一言不发。儿子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嚷道:“怎么回事儿,你还问她怎么回事儿?!这还用问呀!”儿媳妇低着头半天没说话,最后眼泪都出来了,低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老太太冲上去要打人。儿媳妇情急之下大声说: “我嫁到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生孩子吗?”“女人不生孩子,那还结婚干什么!”儿媳妇对儿子说:“这事儿是我做得不对,咱们明天就去办离婚吧!”老太太拉住儿媳妇说:“你还有脸先提离婚!”儿子面色铁青,一直没说话。
精神病人可以作离婚原告吗?
原告甲某(女)与被告乙某(男)于1979年10月结婚,1981年6月1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恩爱,家庭和睦。1990年5月,原告患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法医鉴定,甲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被告并未因此嫌弃原告,在工作之余,被告除一人承担起全部的家庭事务外,还十几年如一日,无微不至地悉心照顾原告,并为原告四处求医,但原告的病情仍无好转的迹象。被告对原告的真情付出,使原告的父母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感动。原告的父母认为,被告已尽到了一个当丈夫和父亲所应承担的职责,现原、被告的女儿已经成年,而原告所患的精神病却久治不愈。为不耽误被告的前程,原告之父曾多次主动向被告提出,要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原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其愿意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对原告的监护义务,但均遭被告拒绝。原告的父母在无奈之下,遂以其女为原告,自己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其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分歧焦点:
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对甲某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以及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与民事诉讼是否适格的问题,有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不能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其理由是:
一、婚姻案件是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诉讼,鉴于该类案件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本案中,甲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父母以甲某为原告提起与乙某离婚的民事诉讼,并不一定是甲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如果甲某不主动提出与乙某离婚,也不可能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因此,甲某的父母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涉及甲某身份关系的离婚诉讼,超出了我国民法通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其代理行为无效。
二、本案的被告系原告的配偶,是原告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而原告的父母是原告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现原告的父母以原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被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应当视为原告的*亲属之间对原告的监护权有争议。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换句话说,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的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前提,必须先由上述单位指定其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如果被告对该指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方式维持或撤销原先的指定。故在未经过上述法定程序前,原告的父母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
第二种意见认为:甲某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其父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其理由是: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从该法条的立法原意来看,主要是为了保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诉权。此外,该法条并未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参加民事纠纷案件的类型,即未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婚姻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尽管甲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其诉权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甲某是本案适格的原告。
二、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设立监护权的立法本意来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其实质并非民事权利而是一种职责。乙某在本案中,具有双重身份,即与甲某在离婚诉讼方面,乙某处于被告的身份;而在与原告的身份关系方面,乙某是原告的配偶、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我们将本案原、被告的诉讼地位互相调换,即乙某作为原告,甲某为被告,甲某的父母作为甲某的监护人参加诉讼,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述当事人在离婚案件诉讼中的法律地位都是适格的。既然在婚姻案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指定了适格的监护人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那么,从保证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权的角度出发,也同样应当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有监护人的前提下,具有原告的法律地位。另外,由于乙某在此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告的地位,与原告有利害关系,继续作为原告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不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时,被告应当将其原告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让渡给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原告的父母,所以,甲某的父母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监护人。
三、假如我们把上述案例中的情节稍加变化,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当原告的第二种情形。如果乙某自从甲某患精神病后,长期对甲某不好,经常虐待甲某,但其出于某种目的又不主动提出与甲某离婚,这时,应当视为甲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乙某的不法侵害。甲某的父母或其成年子女为维护甲某的合法权益,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作为甲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解除甲乙双方的夫妻关系,此时甲某在该案中的原告身份仍然是适格的。人民法院对甲某的父母或子女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能够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代理原告参加案件的诉讼。
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
20xx年初,长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中刘某起诉要求与其妻庞某离婚,请求法院确认双方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赔偿的协议及庞某向刘某作出的承诺有效,并要求庞某按约定履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和庞某于20xx年相识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数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婚后双方感情良好,但自从刘某20xx年下岗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20xx年,刘某怀疑庞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于是庞某写下一份承诺书,表示若以后离婚,愿意放弃一切夫妻共有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全部共同财产归刘某所有。之后双方因感情无法再维系,协议离婚,协议上除了庞某在承诺书中承诺的条件,还增加了庞某须补偿刘某十万元的条款。后双方没有依据承诺书和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因此诉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长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女儿的抚养权进行了确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评析:关于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及协议书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的规定。根据该条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离婚协议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即以当事人双方实际解除夫妻关系为生效条件。因本案的刘某和庞某并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帮助义务吗?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帮助义务吗?
案情:
原告高某(女)与被告龙某(男)于20xx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将龙某工资收入70%及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归原告所有。离婚后,双方如约履行至20xx年9月被告退休。后被告以退休金70%给原告后自己基本生活已无法保障为由,请求协商,原告不同意。20xx年6月,被告采取挂失方式重新办理银行存折,同时将存折内原告存款1708元持为已有,并拒绝给付原告扶养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合法有效,但给付扶养费的条款约定不妥。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就扶养费达成协议,即被告至20xx年1月止,从总退休金中扣除70%支付给原告;自20xx年2月起,被告每月自愿给付原告扶养费200元;原告自愿放弃被告已支取的存款1708元。
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或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与婚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帮助,根据帮助方实力,可以无偿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财产的范围应是(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二)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等。原被告离婚时对上述财产进行了约定,同时对被告离婚后的工资也作了约定,该项约定已超出夫妻约定财产范围。考虑到原被告结婚几十年,原告年老病弱,失去劳动能力,且双方所生三个子女均生活困难,原告无生活来源等情况,可以由被告给予较长期的帮助;双方约定的是将被告工资70%给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资少,还要在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给了原告,将使被告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调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法院本着公*、合理和自愿原则,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案情介绍:
20xx年5月11日,原告于某前往某医院精神科就诊。同年6月21日,于某与黄某前往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民政局审查了他们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并确认双方属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民政局遂当场予以登记并颁发了离婚证。同年 7月27日,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于某患有强迫症和贫血。20xx年8月2日,某精神病院为于某出具出院小结一份,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的内容均为“精神分裂症”。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
简要评析: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头脑清醒,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民政部门不能随意准许离婚。如果离婚时,申请人处于精神病的发病治疗期,需要主动向民政部门出示相关治疗证明,此时,民政部门不得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如果在办理离婚时民政部门不知道申请人患有精神病并处于治疗阶段,但事后其监护人或本人出具了患病治疗的相关证明,民政部门应撤销解除两人婚姻关系的手续。
在本案中,原告及黄某申请离婚时,携带有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被告方工作人员在无从具体判断双方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经审查认定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审查义务。故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相关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就市场保证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甲方开店条件后,甲乙双方签定经销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人民币) 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二、 甲方收取市场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 市场保证金不计息,双方经销合同终止后,按第五条规定,甲方凭市场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四、 乙方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经营不善,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的,乙方需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制定的市场价格体系消化完所有货物后,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市场保证金。(附:市场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五、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经销合同时,甲方将扣罚全部市场保证金;
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店内经销与其他商家产品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甲方将扣罚全部市场保证金;
3.乙方如果高于甲方规定的最高市场价销售,以及不遵守工程申报制度等,导致破坏甲方市场秩序,甲方将部分或全部扣罚市场保证金:
3.1 乙方故意扰乱市场秩序,导致甲方市场无法挽回,扣罚全部市场保证金;
3.2乙方无意的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导致甲方市场无法挽回,扣罚80%市场保证金;
3.3乙方无意的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并全力协助甲方挽回市场的,扣罚50%市场保证金;
4.乙方需按甲方制定的专卖店、专柜摊位管理规定管理店面,若不按规定,经甲方抽查每违规一次,扣罚5~20%市场保证金。
5.市场保证金被扣罚后,乙方须在两个月内将所扣部分如数补足,否则,将影响下一次的合同续签。
六、本协议作为经销合同的附件,连合同一起执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主要经营者:
日 期: 日 期:
——临时协议书3篇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规模: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及层数: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发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7、年月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价格计算依据:_________________
(1)标定的定额为:_________________
(2)标定的取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采购供应
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_________________
对材料质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留%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队)
乙方:(车主)
兹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赁运输车辆,因需要考虑安全因素的影响,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租用车辆名称,牌照,数量,备注。
二、乙方首先要保证其车辆性能上为合格车辆,无任何质量问题。
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服从甲方工程人员的指挥,调度,但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指挥,有权拒绝。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协调与当地的关系。
五、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六、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员的驾证、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且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七、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或者超负荷作用运转。
八、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买方协议书3篇
为支持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银行____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年月日在______(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日。
十一、“日”:日历月。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银行伦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年月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
合同号码:
金额:(美元)
其中由*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给卖方。
第四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提取贷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贷款帐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见附录三)。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四、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付息和还本
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二、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按*银行*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六个月LIBOR加年率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四、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五、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十一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纽约麦迪逊大街415号邮区10017*银行纽约分行,贷记*银行总行的1000012—000—7001号帐户,并电告贷
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六、本协议书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协议书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自愿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三十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二、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__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__万美元。
三、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序的分期金额。
四、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费用
一、承担费。自本协议书签字日的九十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__%的承担费。
二、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__%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__天内支付。
三、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于本协议书签订日__天内,通过贷款人向*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四、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税款与扣除
目前或将来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税收、扣除,或其他费用,凡是发生在借款人所在国的,均由借款人负担,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均由贷款人负担。
本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包括应付利息)和应该付给贷款人的承担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应缴付的信贷保险费,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则,其扣减部分应由借款人补足。
第十一条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协议书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二、任何在本协议书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协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三、担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时。
第十二条情况变更及本协议书之修改和补充
一、由于本协议书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协议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协议书能继续执行至完毕。
二、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协议书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____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三、本协议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仲裁
有关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其本身或其财产免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过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
公司全称:
地址:
负责人名:
电传:
电报挂号:
贷款人:
银行名称:
地址:
负责人名:
电传:
电报挂号:
双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协议书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三、协议书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协议书以英文缮写。
2.本协议书有关各方之间的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英文缮写。
附件:附录三件。
贷款人 借款人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签字)(签字)
为支持××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日。
十一、“日”:日历月。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银行伦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
合同号码:
金额: (美元)
其中由*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 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
第四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 提取贷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年×月×日止。
第六条 贷款帐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见附录三)。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四、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 付息和还本
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二、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按*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六个月libor加年率×%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四、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五、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十一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纽约麦迪逊大街415号邮区10017*银行纽约分行,贷记*银行总行的1000012—000—7001号帐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六、本协议书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协议书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 自愿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三十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二、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万美元。
三、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序的分期金额。
四、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 费用
一、承担费。自本协议书签字日的九十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的承担费。
二、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天内支付。
三、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天内,通过贷款人向*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四、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 税款与扣除
目前或将来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税收、扣除,或其他费用,凡是发生在借款人所在国的,均由借款人负担,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均由贷款人负担。
本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包括应付利息)和应该付给贷款人的承担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应缴付的信贷保险费,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则,其扣减部分应由借款人补足。
第十一条 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协议书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二、任何在本协议书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协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三、担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时。
第十二条 情况变更及本协议书之修改和补充
一、由于本协议书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协议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协议书能继续执行至完毕。
二、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协议书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三、本协议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其本身或其财产免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过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贷款人:银行名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双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协议书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三、协议书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协议书以英文缮写。
2.本协议书有关各方之间的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英文缮写。
附录三件。
贷款人 借款人
*银行××分行 ××国××公司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签字) (签字)
附录一
提取贷款电报
发报人: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收报人:贷款人(*银行××分行)
日 期:
密 押:(提取金额)
兹转去××公司(借款人)电报如下:
贵行经我指定的银行交来××××××号托收单据美元已收妥。根据贵行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买方信贷协议书,兹按上述金额的××%向贵行提取贷款u.s.$ ,并授权贵行将该款付给*(城市名)×××公司,注明合同××××××号,付讫后请通知我们。
我们保证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规定,按期付息和还本。
××公司(负责人)
附录二:卖 方 收 据
19××年 月 日
收 据
兹收到*银行××分行付来 (大写) 美元(小写),系属本公司和×国(城市名)××公司第××××××号合同项下装运单据第 号的××%货款。
此致
*银行××分行
*(城市名)×××公司
(签章)
附录三
还本付息日程表
预计付息 应付利息(按参考银行的序号 分期还款金额还本日期 libor加年率×%计算)
1 ……19×× us$_______us$ ______
2 ……19×× _______ ______
3 ……19×× _______ ______
4 ……19×× _______ ______
5 ……19×× _______ ______
6 ……19×× _______ ______
________
提取金额us$_______________
附注:上述预计日期如遇非营业日,均应按协议书第一条第四款进行调整,并照予付款。
为支持××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借条协议书3篇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借款日利率为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三、借款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可分______期还款。
五、违约责任
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丙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在甲方不能按时还款时,丙方应需承担甲方还款的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
借条形式比较简单,目前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的立案条件中,借条必须配合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使用,一并证明借款事实。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
元(人民币)¥( )元。还款时间:年月 日前还清。若债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间内如数还清,同意拿其房产(地址: 房证号:)、车辆(号码:)提供担保,因此协议发生纠纷提交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今向 借款(现金)总计(大写)债权人: 债务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今欠梁磊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本人保证于年月日之前还清全部欠款。如逾期未还,本人按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偿还协议书》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
欠款人:
欠款人身份证号:
年
日 月
——养鸡协议书3篇
甲方:××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朱金明(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已在本村村部前建有生态蛋鸡养殖场一座,为更好地经营养殖场,使养殖场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发挥养殖场引领村民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大力发展养殖增收的示范作用,甲方决定引进具有资金实力和专业养殖经营管理经验的×××联合经营某某村养殖场。
甲乙双方经过深入接触和磋商,对双方合作经营某某村养殖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某某村养殖场现有全部厂房、场地和设备作为合作经营的出资,出资(厂房、场地和设备)清单另附。
二、鉴于乙方具有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优势,双方合作经营期间由乙方负责某某村养殖场的全面经营管理,甲方不得随意干涉。双方合作经营项目甲方的投入以合同签订时某某村养殖场的现状为限(见厂房、场地和设备清单),其他生产经营的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合作经营年度内乙方对某某村养殖场的现金投入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甲方有权核查确认。
三、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需扩大某某村养殖场的经营规模,
建立生态蛋鸡育雏场,甲方应另行提供场地,由乙方自行出资修建厂房笼舍和购买设备。
四、乙方所有的如:商标、无公害认证可以在养殖场生产经营中无偿使用。
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某某村养殖场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为保障甲方的出资利益,乙方同意在每一个合作年度内向甲方支付保底出资收益人民币×万元。此款在每年的3月底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六、乙方在经营养殖场期间作为乙方的一个经营项目应当进行独立核算,为避免双方在合作中为生产经营成本和利润多少等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双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对某某村养殖场的财务账目进行监管。
七、双方合作经营养殖场的利润按甲方30%,乙方70%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在每年的利润按此比例分配额如分配给甲方的利润不足×万元,则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保底出资收益执行。
八、乙方同意甲方指派1—2人作为某某村养殖场的管理人员参与养殖场的经营管理,向乙方工作人员学*养殖场的管理经验,以备将来这些人能带动甲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达到双方合作经营某某村养殖场对甲方村民的示范效果。甲方指派的人员(包括财务人员)的误工工资由甲乙方各支付50%,乙方支付的数额计入养殖场的经营成本。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备案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 方:××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种鸭场,种鸭万头及其配套场区,每只元,共计:万元。
本种鸭场种鸭基价由甲方参照周边同级别养殖小区基本相同的价格执行和管理。
种鸭场由于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自行生产饲料,种鸭用饲料必须用品牌全价饲料,合格厂家饲料,饲料价格为同等市场价。
乙方自主养殖,甲方不干预,风险自负,种鸭保险费及保险赔偿,由乙方全部所得,甲方不参与。
种鸭卖买乙方自由,甲方不得干预。
种鸭场所有种鸭用药必须符合国家动物用药规定,绝不使用人用药品,如查到,谁用谁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协同甲方共同做好小区治安、防火、防盗等工作,有必要时由*机关介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种鸭场,种鸭万头及其配套场区,每只元,共计:万元。
本种鸭场种鸭基价由甲方参照周边同级别养殖小区基本相同的价格执行和管理。
种鸭场由于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自行生产饲料,种鸭用饲料必须用品牌全价饲料,合格厂家饲料,饲料价格为同等市场价。
乙方自主养殖,甲方不干预,风险自负,种鸭保险费及保险赔偿,由乙方全部所得,甲方不参与。
种鸭卖买乙方自由,甲方不得干预。
种鸭场所有种鸭用药必须符合国家动物用药规定,绝不使用人用药品,如查到,谁用谁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协同甲方共同做好小区治安、防火、防盗等工作,有必要时由*机关介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协议书3篇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
第二条:工程工期
1、开始施工日期:年月日
2、完成施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施工天数为: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的总价款为: 元。
2、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工程质量
1、双方约定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为:,并要求达到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2、乙方施工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返工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返工,返工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在甲方监督或者验收过程中乙方应提供便利,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返工、修复或整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雇佣第三方进行修复,修复产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为;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为。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
3、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义务
1、对本协议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
5、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7、乙方严禁雇佣年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及超过55岁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患有职业禁忌病(如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现场作业人员。
8、乙方确保工人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甲方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员,所有安全员名单报甲方,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甲方指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责任,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否则甲方有权责令辞退。
4、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现场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6、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7、乙方管理及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制度和纪律。
第九条: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原工作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项目总工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因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甲方应当予以增加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的,应当相应减少工程款,工期相应缩短。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工程款以及延长工期。
第十条: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本协议的约定,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能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协议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所有损失均有迟延履行方承担。
第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其他有考古、历史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至竣工验收完毕、工程款项结清后即失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分期协议书3篇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盖章):_________买受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_________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债务人至年月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担保
债务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还清债权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债权人的义务:
1.对债权人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债权人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债权人。
(二)债务人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率。
2.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违约责任
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债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债权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单位:(签章):
甲方:
乙方:漯河源汇区智尚计算机销售部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帮助甲方树立自身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法律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在网站开发制作期开始之前提供完备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电子文档),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最新分期付款合同范本最新分期付款合同范本。
1、2甲方将协助乙方系统开发、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1、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每次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由甲方项目管理人签名认可后传真给乙方作为进度控制的备份资料。
1、4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5按合同所定时间支付费用
1、6在甲方付讫所有合同款之前,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网站系统分析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网站建设与制作。
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制作网页的资料保密,直到甲方做出相反声明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