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

首页 / 协议书 / | 2023-03-02 00:00:00

出口贸易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口贸易协议书1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等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价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贸易协议书2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

  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签署。

  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贸易协议书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阅读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1)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出口贸易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1

  签约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2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电报: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1)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2)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3)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4)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5)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6)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

  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签署。

  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2)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进出口贸易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1

  签约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2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电报: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1)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2)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3)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4)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5)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6)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

  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签署。

  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进出口贸易协议书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3)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

出口贸易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口贸易协议书1

  签约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3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用文签署。

  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贸易协议书2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3

  签约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___________

  二、数量:

  ___________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___________

  五、允许溢短装:

  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4

  签约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5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等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价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4)

——出口贸易合同6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号码:

  日 期:

  *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传:电 传: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 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 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 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 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公*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捆500~1000千克

  (2)数量:(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3)单价:____

  (4)总值:________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5)

——出口代理协议书 (菁华5篇)

  出口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xx年xx月至xx年xx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文秘站网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30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6)

——补偿贸易协议书菁选

补偿贸易协议书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补偿贸易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

  7、交货:(1)交货时间:_________(2)目的港: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1)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1)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签字):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协议由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进行补偿贸易:

  1.经过友好商谈,甲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每月为乙方按来样生产__________至_____。乙方保证每月按上述定额向甲方订货。甲方应优先安排生产乙方订购的__________,条件是乙方提前半年通知所需数量,否则甲方将不为乙方保留生产能力。

  2.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乙方同意向甲方赊销机器_____台(详见附表),总值__________元。对于机器价款__________元连同运费加上按年利_____计算的利息,甲方应在年年底以前用交付给乙方成品的货款偿还乙方。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机器符合甲方的要求和规格。机器性能如有缺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遭受的任何损失。

  4.乙方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监督安装上述机器并进行修理。

  5.双方同意开始的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__”的条款生产其余的则按通常的条款生产。

  6.具体的'数量、规格、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等将在单独的销售合同中详细规定。这些合同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每季的季初签订。

  7.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在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任何申诉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其有效期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时可以顺延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元。

  二、品质规格

  甲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三、装运

  1.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_________天,甲方应以电报通知乙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上项电报通知_________天内电复甲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_________天前,甲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乙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甲方。

  四、销售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设备_________台,计总值_________元。

  五、期限

  乙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_________%,每年的____月至____月交货。

  六、支付条件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乙方分期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产品的价款;甲方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产品设备的价款。

  当甲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甲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乙方,以使乙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乙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甲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甲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七、包装

  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乙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甲方。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乙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

  产品进口以后由甲方投保。产品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产品货款。

  九、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乙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甲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乙方负担。

  十、装运港

  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

  _________。

  十二、单据

  货物装船离岸后,乙方应向XXX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乙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甲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乙方直接寄给甲方的XXX。同时,由乙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甲方和甲方的代理人。

  十

  十三、检验

  1.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甲乙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2.货物如发现缺陷,乙方应在到货后____月内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乙方委托的_________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乙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乙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_________天。

  4.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十四、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十

  五、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_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六、XX担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至迟不超过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XX保函,一旦甲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时,由XX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XX保函见合同附件。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XX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XX为中国XX_________分行,乙方的担保XX为_________国_________XX。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甲方的规格说明。

  2.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_________%向甲方交付罚金。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乙方造成了损失,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_________%交付罚金。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十八、解除合同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有下述权利:

  1.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乙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乙方的货物,均可退回甲方,费用由甲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甲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乙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合同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二十、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乙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十一、声明及保证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扩展7)

——进出口贸易合同优选【20】份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__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证人:________________证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__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合同号码: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买方: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传:电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20xx—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进出口贸易合同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No):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____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传真(Fax):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传真(Fax):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Name,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数量(Quantity):

  3、单价及价格条款(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xx)办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xx)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总价(Total Amount):

  5、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___%、

  6、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Irrevocable,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failing which,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if any、

  8、包装(Packing):

  9、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品质/数量异议(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Shipping Company,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Shenzhe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The Buyer

  卖方签字(盖章):买方签字(盖章):

  合同号码:

  日期:

  xxx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xx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___吨(换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___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___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___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xxx。

  七、目的口岸:xxx。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xxx公司

  买方:

  地址:xxx

  地址:

  甲方(买方):____

  住所:____

  联系电话:____

  风险提示:____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乙方(卖方):____

  住所:____

  联系电话:____

  买卖双方在*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____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

  2、品种:____

  3、规格:____

  4、价格: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1、生产国:____

  2、制造厂商:____

  第四条、包装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六条、付款条件

  风险提示:____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单据

  1、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2、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3、发票:____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4、装箱单及重量单:____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5、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7、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保险

  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九条、检验和索赔

  风险提示:____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__天内,根据___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_______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延期交货及罚款

  风险提示:____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20____年12月____日于_______国_______市用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持_______份。

  风险提示:____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签字):____签订地点:____

  20____年12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

  签订地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买方):_____

  住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风险提示:_____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乙方(卖方):_____

  住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买卖双方在*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_____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

  2、品种:_____

  3、规格:_____

  4、价格:_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1、生产国:_____

  2、制造厂商:_____

  第四条、包装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六条、付款条件

  风险提示:_____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单据

  1、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2、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3、发票:_____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4、装箱单及重量单:_____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5、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7、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保险

  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九条、检验和索赔

  风险提示:_____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__天内,根据___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_______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延期交货及罚款

  风险提示:_____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20______年12月______日于_______国_______市用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持_______份。

  风险提示:_____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签字):_____

  签订地点:_____

  20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

  签订地点:_____20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进出口贸易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公*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_____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贸易合同6

  甲方(卖方):_____

  乙方(买方):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_____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_____

  第二条货物数量:_____

  第三条货物单价:_____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_____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_____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_____

  第七条目的口岸:_____

  第八条货物保险:_____由甲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_____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_____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_____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_____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_____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仲裁:_____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_____

  甲方(盖章):_____甲方(盖章):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

  电子邮箱:_____电子邮箱: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贸易合同7

  合同号码:_____

  日期:_____

  xxx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xx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_____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胜利原油

  二、数量:________吨(换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_____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①密度:_____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1884-80

  ②含硫:_____重%___最高0.9gb387-64

  ③含水:_____重%___最高1.0gb260-77

  四、价格:_____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________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_____xxx。

  七、目的口岸:_____xxx。

  八、付款条件:_____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_____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_____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_____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xxx公司

  买方:_____

  地址:_____xxx

  地址:_____

  进出口贸易合同8

  卖方: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_____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4)总值

  ───────────────┼────────┼─────┴─────

  包装:_____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_____

  (6)装运口岸:_____

  (7)目的口岸:_____

  (8)保险:_____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_____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

  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

  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_____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

  单:_____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_____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

  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_____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

  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

  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_____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

  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

  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

  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_____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

  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_____

  卖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买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进出口贸易合同9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_____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_____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条件”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_____

  1.帐单_________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_________份;

  3.明细单_________份;

  4.品质证明书_________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_________,_________方为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________售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 (3)单价│(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

  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

  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

  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

  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

  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

  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

  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

  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

  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

  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条件”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_________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_________份;

  3.明细单_________份;

  4.品质证明书_________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_________,_________方为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___售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买方):

  住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乙方(卖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买卖双方在*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价格: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1、生产国:

  2、制造厂商:

  第四条、包装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六条、付款条件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单据

  1、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2、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3、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4、装箱单及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5、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7、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保险

  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九条、检验和索赔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__天内,根据___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_______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延期交货及罚款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国_______市用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持_______份。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发票金额 %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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