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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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1

  在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已有两年多了,起初是因为喜欢天真烂漫的孩子才选择的这一职业,慢慢的我才发现做一名幼儿教师不仅仅是要有一颗爱孩子的心还需要更多的专业素养。通过学*了洪秀敏教授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解读》我对幼儿园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良好的师德是衡量一个教师标准,决定了教师在工作中态度。爱孩子是最基本,有了爱才会愿意用心去付出。而我则更需要多一些耐心,学会去聆听孩子的心声,尊重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孩子为主,做孩子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专业的理论知识是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保障。专业的理论知识可以指引教师设计出符合孩子年龄特点的优秀教学活动,可以帮助教师提高保教工作的专业水*。而我要做到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书中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才能更好的促进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学*时永无止境的,不断学*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了解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自己的不足之处,做到取长补短、借鉴利用,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按照《标准》不断学*、努力改进,做一名孩子喜欢、家长尊敬的好老师。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2

  在“**”建设学*后我有了这样的几点体会,这几点也是我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实现的目标:

  第一、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应该关心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甘于奉献。

  第二、有工作责任心,安于本职工作,有进取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树立“主人翁”意识,以校为家,以教为业,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第三,心态*和,在单位,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积极而且高质量完成份内份外的工作。积极调整心态,明确自身的“责、权、义”,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集体与个人、名利和道义之间的关系。

  第四,要真正地热爱广大学员,充分尊重他们,关心他们的感受和发展,关心我们的教育会给学生的未来带去些什么。更新教育观念,彻底改变以往那种惩罚学生是为学生好的错误思想,改变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差生和后进生。作为一名电大的好教师至少要教会学生三样东西:开发自己能力的本领、相信自己能力的信心和为人处事的原则。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3

  xxxx年5月23日,我参加了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学*。聆听了韩小雨副处长的精彩讲座,使我受益匪浅,对教育法律法规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作为一名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老师必修的一门功课。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年轻一代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因而,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师德是立教之本,正因为教师职业具有的特殊性和教师使命具有的特定性,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水准高于其他行业。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源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莘莘学子人生可靠的引路人。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教师以德立教以身示教,与时代同步,锻造不朽师魂!

  从事教育就必须为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就要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工作中,我都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从不得敷衍塞责。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教书育人有其自身的规律。为此,我一方面想尽一切办法上好课,尽可能引导学生掌握和理解要学*的知识。另一方面,努力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还加强和外界交流,通过交流来学*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我还针对学生实际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所得。我一直坚持*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尽自己的力量去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从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学生的学*创造宽松的学*环境,但又要严格指出学生出现的不良行为*惯,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爱。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学*,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好依法执教,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4

  通过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5

  为一名青年的幼儿教师,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使我们倍感身为幼儿教师的光荣与神圣,我非常荣幸的能够参加国培学*的机会。非常感谢xx幼儿园老师们,领导们为我们这次的培训提供了一个优质的教学团队,为我们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学*交流的*台,指导老师们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和工中的经验拿出来指导我们,我佩服他们的自信,佩服她们的敏锐,佩服她们知识的渊博。她们是我学*的榜样。

  这几天通过艺术教育的结对研修,我知道了什么是:幼儿舞蹈的创编,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修养,美术活动的设计与实施,游戏计划组织与实施,早操活动的设计,这一切都是我们以前不专业的或者不会的。每一场培训,每一次观摩,都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既让我们感到幼儿园的前景无限,又使得我们学有收获,学有长进;既启迪心智,又鼓舞信心。

  因此,通过这次国培,既让我们看到了幼教事业的美好未来,也让我们体会到了现实的真实存在,现实告诉我们:为幼教工者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学*,勤于研究,善于发现,才能胜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研究中发现,在学*中进步,才能把组织交给的幼教工干好、干出色。于是这又让我感到:从事幼儿教育工不仅仅是使命光荣,而且也责任重大。

  让我充分认识到:为一名幼儿教师,必须要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培养良好的人文精神。在日常工中,要搞好教师的“教”与幼儿的“学”的关系,从“以幼儿为本的幼教,适应社会的幼教”出发,备课从孩子的实际出发,重视示范用,好表率,搞好直观教学,用全新、科学、与时代相吻合的教育理念、方式、方法来更新自己的头脑,实现教育的理想目标。

  国培,让我收获了快乐,收获了知识,收获了希望。培训结束了,为一名教师,此次培训中我深刻认识到,在新的时代和新的教育背景下,只有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教学行为和教学手段,扩大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从实践中学*,在反思中进步,提高专业化水*才是我们成长的途径和最大的收获。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6

  在学校教学处的组织下,为我安排了一次外出学*的机会 ,作为一名新教师,学*的途径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应做到书本学*与实践学*相结合,接受学*与探究学*相结合。在积极听课的基础上,我学会了如何有效的听每一堂课,主要学*老教师如何巧妙运用教学方法,比如,教材的处理技巧、课堂的导入、结束、提问技能,语言表达技能、板书的设计、课件的制作等,当堂记录这些要点并在课后深入反思, 另外要多于幼儿互相交流,能够让幼儿更多地展现自己的想法。。就余老师的这节课的教学思路来说,可以看出她是经过了精心设计的:她让幼儿更多地展现自我,她始终能贯彻“整体输入,整体输出”的理念,以难度递增的练*、思路清晰的板书将整节课流畅地展现出来。在感**彩的同时,我也更清晰地看到我与余老师之间的差距以及我将来努力的方向。

  上个学期学会角色转变后,在赵老师的指导下,我更加注重的是多种学*的相结合,外出听课是最直接的学*的方式之一,通过此次学*,我学会拉巧妙地运用教学方法,让我看到自己的教学之路才刚起步,还有很多的不足的地方需要改正,还有很多教学技能要学*、锻炼。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7

  我透过一学期的业务理论学*,逐渐感到幼儿教育的重要性,现就个人的学*经过,谈谈自己的学*体会:

  幼儿教育需要创设有利于幼儿发展的机会与条件,透过幼儿自主的创设活动,促进幼儿发展,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着重创造各种条件和环境力求在幼儿的启蒙阶段为他们作好铺垫,充分发觉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为今后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幼儿园的教育资料是全面性的,启蒙性的,各领域的资料相互渗透,从不一样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潜质,知识技能等方面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灵活地执行。最后透过学*,我深深的体会到,幼儿教育务必坚持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在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中,保教结合的原则证明了幼儿园教育与其它教育的重要区别,同时也显示出幼儿园教育自身的独特性。因此,我更应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水*,透过各种教育活动的观摩,评价自己或他人的教育行为,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发展。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8

  通过前段时间对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其体会有如下几点: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在*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教师要时刻用法律法规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等对待的原则。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或*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四、教师要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

  五、教师要在工作中学*典型,寻找自己的差距。

  古往今来,在教育行列中,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去寻找这种精神。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通过对《教师礼仪》的学*,我对教师这一神圣的职业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教师,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需要具备更多的素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一名优秀的教师,除了必须以满腔的热情对待事业、对待学生以外,还必须自觉地、高标准地去塑造自身的人格,从而才能培养出学生健康的人格。因此,教师的礼仪必须规范。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素来是一个温文尔雅,落落大方,见义勇为,谦恭礼让的文明礼仪之邦。华夏儿女的举手投足、音容笑貌,无不体现一个人的气质与素养。荀子云:“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文明礼仪是我们学*、生活的根基,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臂膀。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有一句名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说的就是教师首先要教育学生要做一个真诚的人,而学生的学*也应该首先学做人,学做文明之人,学做社会中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总之,通过《教师礼仪》的学*让我懂得了学*礼仪是一门必修课,也是对民族和后代负责的表现,作为教师,我们要用礼仪观念滋润心灵,用礼仪准则规范言行,加强礼仪上的学*,只有不断进取,才能使自己在这方面有所进步和提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今后在学*生活以及工作中,我将以教程为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服务言行,在个人修养、心理素质、专业素质等方面加强学*与提升,以良好的师德形象为学生树立一个表率,以自己的人格力量为学生良好思想道德的形成,贡献一份力量。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9

  通过这次幼儿教师国培学*。专家们独到的见解引领着我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更新着我的教育理念。许多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在听了讲座以后豁然开朗,在听讲座的过程中,我感到自己根深蒂固的一些认识受到了冲击,时时激发我的求知欲望和创新意识。其中有几位专家的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xx教授让我了解了什么叫“幼儿教育的行动研究”,他以行动研究原理为重点,结合实际,巧妙的利用案例对教育行动研究的原理、层次、过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说,他要求我们在教学工中积极参与研究,在研究中反思,在研究中成长,从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其实在*时的教育工中,隐含着许多的问题值得研究,但这隐含教育本质的问题却往往被我们忽略掉了,听了这个讲座,我反思了自己的思维*惯,使我认识到:如果想让自己的劳动从单调变得有趣的话,就走上从事一些研究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

  学前儿童教育既要顺应儿童的自然发展规律,又要将儿童的发展纳入合乎社会要求的轨道,专业化的教师要了解儿童的兴趣和发展的需要,把握儿童发展的程序和规律。使我认识到自己以前的做法与幼儿发展规律的背离,之所以迎合家长是因为自己理论知识的缺乏,理论支持力量的不足。教师只有做到专业化才会令人信服,才会经受住外来力量的冲击,才会有坚持的力量,才会受到尊重。我将从现在做起,坚持尊重幼儿的原则,坚持以幼儿为本、以幼儿发展为本,不再偏离。

  这次培训,我不光学到了先进的观念,还学到了一些操性很强的技能:幼儿教育行动研究记录表的制;幼儿园观察研究方法与技术;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问题与思路;如何设计一个促进幼儿心理健康的活动;如何开展园本教研,如何利用园本教

  国培,让我收获了快乐,收获了知识,收获了希望。培训结束了,新的工开始了,为一名教师,此次培训中我深刻认识到,在新的时代和新的教育背景下,只有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教学行为和教学手段,扩大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从实践中学*,在反思中进步,提高专业化水*才是我们成长的途径和最大的收获。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10

  *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的体会: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为一个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二、热爱本职工作,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不断进取。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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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1)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10份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1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最*,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关于此次学*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二要有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

  三要能无私奉献,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

  在学*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下面就个人学*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进入教学改革的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

  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也更要学*。加强理论学*,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认真学*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其次,教师要学*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我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我还应学*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自己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在*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教师要时刻用法律法规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或*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四、教师要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

  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五、教师要在工作中学*典型,寻找自己的差距。

  古往今来,在教育行列中,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去寻找这种精神。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3

  为认真贯彻执行***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在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五、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或*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六、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4

  我从事了十七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

  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5

  xxxx年5月4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与时俱进,学*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敬岗爱业,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6

  为提高教师对《安全教育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有说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这就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广大中小学教师适应时代给予的任务,就必须具有高度的自尊、自重、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强师德建设,加强自身修养。工作中体会到,应做好加强理论学*,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师德认识。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也更要学*。加强理论学*,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7

  xxxx年5月23日,我参加了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学*。聆听了韩小雨副处长的精彩讲座,使我受益匪浅,对教育法律法规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作为一名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老师必修的一门功课。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年轻一代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因而,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师德是立教之本,正因为教师职业具有的特殊性和教师使命具有的'特定性,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水准高于其他行业。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源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莘莘学子人生可靠的引路人。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教师以德立教以身示教,与时代同步,锻造不朽师魂!

  从事教育就必须为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就要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工作中,我都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从不得敷衍塞责。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教书育人有其自身的规律。为此,我一方面想尽一切办法上好课,尽可能引导学生掌握和理解要学*的知识。另一方面,努力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还加强和外界交流,通过交流来学*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我还针对学生实际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所得。我一直坚持*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尽自己的力量去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从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学生的学*创造宽松的学*环境,但又要严格指出学生出现的不良行为*惯,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爱。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学*,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好依法执教,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8

  我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9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最*,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关于此次学*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二要有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

  三要能无私奉献,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10

  为认真贯彻执行***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在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五、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或*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六、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2)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5)份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1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最*,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关于此次学*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二要有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

  三要能无私奉献,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

  二十一世纪,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是至关重要的。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工作中我体会到,应加强理论学*,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师德认识。

  为提高教师对依法执教的认识,树立依法教学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此次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做到“身正为范”。同时也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教育学生、关爱学生、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需要以赤诚之心培育人,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3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4

  xxxx年5月4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与时俱进,学*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敬岗爱业,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5

  为认真贯彻执行***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在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五、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或*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六、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3)

——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优选【5】篇

  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1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

  学*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2

  我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这些都是我们*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3

  我从事了十七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

  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4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虽然多年来一直未间断从事高校教育,却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使我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育法学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在这个部分,阐明了教育法学的相关概念,以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其存在的目的'是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学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这个部分,主要明确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1、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2、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

  3、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在这个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5

  听了老师关于法律法规的讲座之后,我获益良多。应该说这是我整个学*生涯中第一次如此亲*于法律。对于十几年来一直待在学校的我而言,虽然也经常看到一些违法乱纪的事例,也总是听到老师或同学讲一些关于法律的知识,但都离我较为遥远。因此也不会过于去关注这些。

  现在我也成了一名教师,走上了教书育人的岗位,很多东西都需要从头学起。尽管我已经上了一个学期的课,但法律观念还很淡薄,这是在听了马老师的课后我才发现的一个大问题,我很庆幸当初的自己没有犯下多大的错。由于是新教师,我的教育经验相当浅薄,而且也过于年轻气盛吧,面对不听话的孩子,我有段时间总是很刻薄,有时甚至想用教鞭抽抽他们,让他们安静,让他们听话。虽然,我最终没有这么做,但这样的思想却是偏激了。如今想来,我到还真有些后怕,怕的是自己当初做了错事,尤其是超越初衷的错事。马老师的很多例子当中提到,有些老师在教训学生的不经意间,总是会出现很多意外的伤害事故,不仅害了学生,也害了自己。有的时候,也许我们真的只是想给学生一点小小的教训,可是谁又能预料到会有怎样的结果?

  作为一个社会的人而言,我们理所应当的会惧怕法律,从而因为害怕而不去沾染与法律相悖的事情。可是作为一个教师,害怕不是理由。我当初选择这一行业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无处可去,加上我心理上不太喜欢孩子,因此我会有一些排斥和不满,可是时间久了,我才发现,即使是上课捣乱不听话的孩子,他们也是很可爱的。这需要从他们的`生活中去体会,而不是以成绩否定他们,放任他们,或是体罚他们。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任务是教书育人,不仅要给学生知识,还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思考:怎么样才能让学生正直做人、诚实做事?

  人都会有一些性格上的缺陷,教师也不例外。我们只有在冷静思考的情形下才不会不自觉地犯错误。如果我们仅仅只用一颗爱心去教育学生,那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去了解法律法规。只有在熟谙法律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在某些时候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减少事故甚至是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说泛泛而谈法律是空洞而不切实际的,那么事例不会骗人,很多例子都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找到影子。所以多看看法律方面的书籍,就是随时给自己敲响警钟的最佳方式。

  我很高兴在开学前夕能听到这样一堂贴心的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不给自己留遗憾。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4)

——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菁华3篇)

  有位名人说过,教师的高尚不在于他培养了多少科学家、艺术家,而在于他的细微之处,以高尚的师德影响人,培育人。造就具有创新的新一代,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导力量,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

  1、爱岗敬业、献身教育是师德的基本要求

  教师的职业有苦也有乐,*凡中见伟大,只有爱岗敬业,教师才能积极面对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才能自觉、不断地完善自我,才能在教育活动中有所收获。

  教师不仅仅是在奉献、在燃烧,而且同样是在汲取,在更新,在升华。教师要付出艰辛的劳动,但是苦中有乐,乐在其中。教师最大的乐趣就是照亮了别人,充实了自己。正是这种成就感、幸福感,激励着千千万万的教师不辞辛劳地为教育事业献身。

  2、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是师德的核心

  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学生,建立民主*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师德的核心。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其根本的功能。

  爱学生,怎么爱才是真正的爱,*来一些舆论批评某些教师是制造自卑者的教师。好多教师都认为,学生的优点,不夸跑不了;学生的缺点,不批改不了。因此,他们总是批评、训斥、否定学生,而很少鼓励、表扬、肯定学生。其实,在老师的眼里不应有教不好的孩子,爱学生就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做法对待学生或歧视学生。应当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成功,*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3、更新观念、努力创新是师德的新发展

  要让学生从分数的奴隶变为学*的主人。要从以教为出发点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出发点,教为学服务,教不是统治学生学、代替学生学,而是启发学生学、引导学生学。课堂要成为学生学*的用武之地,成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取知识、训练能力、发展智力以及思想情操受到良好熏陶的场所。教师应是教练员,不是运动员,要让学生运用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去学*、去实践。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师德的人格力量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教师是教人怎样做人的人,首先自己要知道怎样做人。教师工作有强烈的典范性,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美德。教师以身作则,才能起到人格感召的作用,培养出言行一致的人。

  5、终身学*、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每个人都会面临落伍的危险。在科学和技术发展速度如此之快的背景下,如果不经常处于学*状态,人们的知识结构很快就会落后于实践的要求。所以,时代要求教师必须转变学*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我们的路还很长,不管有多坎坷,只要你把它当作一次经历,一次磨练,你会为你比别人的经历丰富而自豪,你会为自己经受得住磨练而骄傲。今天,我们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我们能在一起合作,那是我们的缘分,不要为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不要为一些小委屈而耿耿于怀,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相互学*,相互促进,相互关心,相互理解。不管在哪里,不管到何处,要坚强,要进步,要合作,更要快乐。让我们为了美好的生活,携手共进!

  实践证明,师德的影响是巨大的,有什么样的老师就会有什么样的学生,我们献身教育,就要努力实践师德、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做一名拥有爱心的德才兼备的好老师,用爱心为学生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

  通过学*,我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一、向外学*

  向外学*主要包括加强理论学*,虚心向他人求教,学*行业楷模及从教育实践中汲取经验教训等几个途径。

  1、加强理论学*

  通过读书来获取教师职业道德及其修养方面的理论知识,是理论学*的主要开工和必要方法。

  2、虚心向他人求教

  通过听取他人传授、向他人请教、观察他人言行等,择善而从,能够使教师想到之间取长补短。

  3、学*行业楷模

  教育战线涌现出来的大批优秀教师,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楷模代表,学*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方面。

  4、积极投身教育实践

  二、内在的自我剖析

  内在的自我剖析的主要方法是内省和慎独。自我剖析作为一种道德修养方法,是指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经常对自己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反思,对不符合要求的思想和行为进行严肃的自我批评,并及时予以纠正。

  1、内省

  ①理论对照

  ②榜样对照

  ③实践对照

  2、慎独

  教师在职业道德修养中要达到这一崇高境界,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①要求教师注意把师德规范内化为内心信念,化作行为的品质,并予以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即使在独处和无人监督之时,也依然按照师德规范行事。

  ②要在“隐”和“微”处着手,狠下功夫。

  ③要重视在夫人监督时,自觉履行师德规范,养成良好的师德行为*惯。

  今天我学*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归纳起来就这寥寥24个字:“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可却是对我们老师的基本要求。

  在《规范》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关爱学生”和“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教书育人,教书者必须先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示范,而为人师的基础是教师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其职业技能的掌握对教书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在终身学*的思想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为孩子服务。育人的核心是其实教孩子们如何做人,在学会做人的基础上,再学*科学文化知识,这种育人才是完整的。

  教育是在不断的改革中前进的,靠的是每一个你、我、他对教育执着的奉献,用一份对教育深爱的执着去不懈地探究与实践,让我们同孩子一起成长,相信孩子们会站在我们的肩上走得更高看得更远。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5)

——教师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合集5篇

  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周三有幸听了市教育培训中心王玲主任的有关“教育科研知识讲座”后,感觉受益匪浅,下面就王主任的讲座谈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

  王主任首先用简练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什么是课题及课题研究、课题类型和选题原则。以前我也曾参与过学校的课题研究,但对课题理解得却不是很到位,很多时候是为了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不得已而为之。听了王主任的讲座后,我有点茅塞顿开的感觉。一直以来,我总是认为课题的选题是学校领导,是搞教育研究的专家才能做的事,与我们这些每天站在讲台上的一线教师关系不大,我们只需做好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了。通过讲座我认识到自己的这种想法是多么肤浅,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才是科研课题的最基本来源。原来,“”期间,市教育科研规划部门围绕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确立的三大课题“小班化教学”、“构建生命化课堂”、“有效教学”,以及为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的“培养学生良好*惯”、“体育大课间”和“实践与创新”三项主题活动的课题研究,都是从教育教学实际中提出的、急需探索和研究的'问题。原来课题的选题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常规教学中,就在我们教书育人的过程中。

  接着王主任为我们介绍了课题研究的方法,其中的反思这一环节尤为重要。反思中包括整理和描述,即对观察到的、感受到的与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有关的各种现象加以归纳整理,描述出本循环的过程和结果。这一点正是我*时最头痛的,王主任用了一个生动的事例——写第一次坐飞机的感受来加以解释。她当时的记录中那仅有的两句话“步入机舱,把生命托付给蓝天;步出机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让我有了拨开云雾见阳光的感觉。王主任强调反思非常重要,它是研究过程的一个原始记录与积累,如果真的很忙,如果真的没有时间,哪怕对当时的情形只做一句话的记录,为以后的评价与解释奠定坚实的基础,也能为以后的研究以及整理总结工作带来很大的益处。哦,原来反思就是对自己真实体验的一种归纳和总结,而不必一味地追求一些表面化的东西。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王主任提倡课堂教学的观摩与研讨活动(如教研组的听课与评课,参与市级学科教学竞赛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的学*活动(如专题学*本课题的某一理论依据、课程标准的学*、优秀教学方法的学*、电子课例的观摩与学*等)、开展课题组内的专题研讨(可由每个成员设计一次专题研讨活动,定好主题、形式,并负责全程组织)、组织论文写作、组织成果交流。她强调要注意积累研究资料,特别要注意积累过程中的一些原始资料,如:会议资料、学*与培训资料、调查与分析资料、教案资料、课例(案例)资料、论文资料、研究数据等。而这些往往是我们作为一线教师所缺乏的,所忽视的问题。想想自己对已经过去的十几年的工作经历没有留下多少有价值的成果,心中深感不安。

  王主任的讲座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一次科研知识讲座,更是一次心灵的交流,一次知识与智慧的碰撞,更有一种心理的愉悦与享受。这让从来不喜欢听理论讲座的我也听得津津有味,王主任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原来科研是一项如此有意义的事情。

  科研来自教育实践,它往往从小处、从细微处着眼,科研虽然高深却也并不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领域,这就是我本次听讲座的最大的体会。当然听完讲座后,我也深深地感受到自身理论水*的不足。今后,我一定要多学*与教育相关的理论知识,以此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同时从日常的工作中多观察,多发现,多反思,随时随处记录来自教学一线的素材,争取让自己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个全新的突破,努力使自己由一个经验型的教师向科研型的教师转变。

  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我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 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

  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 “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6)

——学*《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5份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不仅是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培养学生的能力与品行*惯养成。法律、礼仪等众多的工作。一个“无心”的班主任会传授给学生什么呢?一个“无心”的班主任又能把工作做得如何呢?只有“用心”,才会干好班主任;只有“用心”,才会有好的学生;只有“用心”,才会有师生之间绚丽的“心灵之花”;只有“用心”,才会有丰硕的“成绩之果”人的品格是人自我社会层次定位。一个人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首先不应看他的出身门第,更不看他的财富多少,最终看这个人的品格。教师作为人类知识的传承者,作为人类美好生活的塑造者,必须具有高尚的品格——大公无私、公正、善良、忠诚等人类的美好品格必须成为教师的永不丢失的精神财富。一位优秀的班主任从他选择这一岗位起就应该把修炼自己的品格作为自己的终身的必修课。我们认为,有些班主任工作没有得到学生的认可,没有得到学生家长的认可,在教育教育工作中失败了。这种失败是多方面的,首先,他们的失败往往不是失败在方法上,也不是失败学识上,而是失败在品格上。一个人品格低下,他的行为不可能高大,一个人品格卑鄙,他的行为不可能磊落。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班主任”孔子,他的“班主任”工作成绩无比辉煌,他的工作成功了,当然成功在他教育思想与学问上,但更重要的是成功在他的品格上。如果我们仔细考查一下历史上成功教育家的业绩,我们不难发现,每一位教育家都是一位品格高尚的人 。

  班主任工作是繁杂的、亲苦的,同时也是幸福的。这次意义深远的学*,使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更积极的认识:任重道远,同时需要不懈努力,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

  因此,教书和学*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了,我认真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这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我发现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讲到启发式教育、学生要保持主动性,要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它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它身上。这几天,我特别认真的学*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学*的《义务教育法》让我明白,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前天,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聆听了施老师的关于《义务教育法》的讲座,在施老师生动而又幽默的语言中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对《义务教育法》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义务教育法》首先讲到的是孩子。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的基本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而作为教师更应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此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说是不重视,但它却仍旧对学生的升学就业起着很大的作用。前几年,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的问题。*几年,**和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了素质教育后,应试教育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又加上了素质教育的一层枷锁。以至于现在的社会中孩子们又加上了更多的任务。什么英语辅导呀、音乐学*呀、奥数补*呀、口才呀、硬笔书法呀等等,孩子们几乎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想要彻底的改变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矛盾,我认为还需要一些周密系统的教育制度改革。

  《义务教育法》又讲到了教师的师德,通过学*,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当然我们周围也存在着有违师德的现象,比如:语言过激、行为不当等等,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施老师还讲述了其他的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和地方各级人民**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聆听了报告之后,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力求全面发展。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在学*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了《义务教育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7)

——学前教育法规的心得体会范文5份

  高质量的保育教育已成为全世界学前教育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那么怎样的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才是高质量的活动。听了两位教授的专题讲座,我从中深受感触。

  一、改变保教人员的态度

  在我们*时的教育活动中,何为一个好老师?我们一致认为唱歌、舞蹈、美工、教育教学技能较强的老师,才是好老师,为此我们幼儿园多次举办专业技能、教学技能赛来衡量教师能力的强弱。可是,在幼儿园的一日保教活动中,教师的专业技能真的是最重要的吗?听了教授的讲座,让我有了新的认识。高质量的保教活动,教师的专业技能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保教人员对幼儿的态度。如果一位老师一直用粗暴的语言和方式和幼儿交流,使幼儿害怕和老师说话,看见老师就像猫见了老鼠一样,这能说是高质量的教育?因此,在幼儿园的一日保教活动中,要想孩子更好的发展,我们老师要改变对幼儿的态度。这就要求老师要爱自己的事业,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我们就要用心去做,用爱和孩子交流,用和蔼的态度对孩子,用欣赏的眼光看孩子,用一份母爱容纳孩子,这样,孩子才会快乐,身心才会更好的.发展。

  二、以游戏为基本教育活动

  游戏是幼儿的天性。《纲要》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让幼儿通过游戏来学知识,在游戏中健康成长。”那么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如何开展以游戏为主的活动,使幼儿在玩中学呢?听了这几节讲座,我意识到,以游戏为主的基本活动是在幼儿主导下的经验活动,而不是老师高控下的幼儿活动。在幼儿的一日保教活动中,如:生活活动、集体教学、区域活动、常规活动等都以游戏融入,以游戏为主设计活动,让幼儿在游戏中学知识,体验游哮来的乐趣。

  三、凸显园本教研,提升教研质量

  园本教研如何引领和支持教师在贯彻实施《纲要》《指南》的过程中,改变教学关系、师幼关系,真正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互动,成为幼儿学*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在听了老师的讲座后,作为幼儿园的教学管理者,我有了新的方向。在以往的园本教研活动中,我们忽视了教师在制定研究方案中的参与权,没有真正把教师作为研究的主载,致使教师在研究中处于被动、跟随的地位。认识上的觉醒,使我重新对研究过程进行思和质疑,对研究中的人际关系进行了重新把握,对自身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在今后的园本教研活动中,我们要进行有目的的调查,了解教师的感受和希望研究的问题。经常开展与教师谈活动,征求意见,从教师的日常言谈中捕捉教师的需要,解决教师的困惑。以教师在幼儿保教活动存在的问题为研究课题,将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

  最新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范文5

  学前教育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要进入学前儿童教育的领域,你必须经历书本和实践的双重历练,技术与艺术的双重修*,思想和体验的双重积淀。你要以哲学和心理学、人体生理解剖学和脑科学作为学前教育的敲门砖,再学*关于儿童发展和儿童教育的基本理念,从而进入一个更为具体的层次,学*如何针对儿童在语言、社会、科学、艺术、身体等方面的特点因循其规律来实施教育,你还需要学*儿童游戏、儿童文学等课程。如果你希望将来成为一个幼教机构的管理者,或者课程研发人员,也有相应的选修课程来支持你。在理论学*的同时,我们非常重视实践性教学,从艺术实践到科研方法的训练,从教学实*到科研实*,都有着较为严谨和完善的管理。

  在学前教育的内容中用心体会,在实践中灵活掌握。

  本门课程是教育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是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它以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以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与人的发展这两个基本问题为主线,从基本原理的层面,对教育自身的有关理论作以全面的阐说,基本要求是使学生领会和掌握从事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最必需的教育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提高他们学*和研究教育科学理论及从事教育管理的能力;增强他们热爱教育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所以我要在实践中灵活掌握它。而在这个都是教育引导极其重要的时代,这无疑给我提动了很好的学*机会。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效的进行学*。

  学前教育阶段是非常重要的,孩子在这期间养成的*惯会直接影响到他的一生。学前教育要避免错误的想法:重知识的培养,让孩子认读多少的汉字,学会几百、几千乃至几万的加减法。在学前教育阶段最重要的就是能力的培养,包括:

  1、自理能力如能够立的进餐就寝、穿脱衣服、整理自己的物品等等。

  2、交往能力,学会与人分享、懂得轮流等待、能够主动方的鱼陌生人打招呼等。

  3、分辨是非的能力,要具有一定的分辨能力,分清好与坏、丑与美、善与恶。

  4、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用连贯准确的语言表达出自己想要说出的事情,我良好的倾听*惯。

  我们可以根据宝宝的能力发展设计一些游戏,但0~3岁婴幼儿对外界事物的应是有着他们自己的兴趣点,我们更多的是要提供丰富有益的材料,让宝宝在各中刺激中接受信息,让宝宝在自己的探索中获得发展。维果斯基也曾说过:三岁以前的儿童是按照他们自己的纲学*的。我们在和这一年龄段宝宝做游戏时,不能刻意的追求一个什么目标,以自身的想法去束缚和限制孩子,要求他们学这学那,对三岁以前的孩子来说,他们爱怎么玩,就让他们怎么玩,这对培养孩子的创造力、想象力和自主能力,都是非常有效的。

  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从“新”开始。

  学前教育重要的是有颗心!因为它接触的是特殊人群,所以其实学前教育方面的知识是用来补充和完善自身教育能力的,爱心、耐心、细心,学前教育是很关键的,这个时候一定要让孩子在很愉快的环境中接触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以及生活*惯,加强孩子品德方面的教育,培养对学*产生兴趣,这些是很关键的。只要是这样做了,孩子以后就会很好的去学*,去生活。

  在美术活动中,只有渗入量的情感因素,才能使宝宝画从自然表现步人艺术表现,强烈的情感体验是引发宝宝灵感的动力。因为审美愉悦产生于生命的自我表现,在生命的体验过程中发生艺术活动,艺术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要充满活力,带有适中程度的紧张以获得生命的动态*衡。利用主客体的对立、矛盾,激发幼儿探究的欲望。如“运动和静止、勇敢和懦弱、快乐和悲伤”等差异明显的矛盾,使幼儿在完全相的精神状态下,出于无意识的冲动,唤起情感和美感。如课题“打针”,宝宝都有亲身体验,打针时既要表现出勇敢地面对现实,又有止不住的疼痛,宝宝在画面上表现的那种哭笑不得、惶恐的表情,正是他内心的写照。在美术教育中,教师充分利用快乐与悲哀、胜利与失败、勇敢与懦弱等宝宝内IL,抗争引起强烈的美感体验。依据上述分析,在美术教育的内容设计上应更加重视引导宝宝去亲身体验和感受现象世界,利用审美直觉,强化宝宝对事物包含力的式样的感知。例如:我们组织的线条练*课题“小雨和雨”,不仅仅要求宝宝画出雨线,更重要的是体验下雨时,黑压压的感觉。启发孩子们将这种不同力度的体验用或粗或细的线条、轻和重的色彩表现出来。这门学科对我来说助巨!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系统学*,我将本章进行了一个整理总结。本书分别从教育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高校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道德规范、高校教师在学术研究中的道德规范、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道德选择、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的培养以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品质培养的基本途径九个方面探计了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以及培育等工作的开展。对于指导每一位高校教师甚至对于每一位教师来说,影响都是极其深远的。

  第一章主要从伦理与教育伦理的内涵、地位;道德与教师职业道德中的“道”与“德”;教育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关系三个方面阐述了教育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伦理,就是人们在从事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所构建起来人伦关系以及人们在处理这种关系时所应当遵循的理则。它是作用一名教师在从业过程中的“为教之理”,即我们所说的“为师之道”。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只有有了和谐的师生伦理关系,教育活动才能顺利开展,教育效果也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要求我们每一教师自觉遵守教育伦理关系,通过努力为自己建构这样的和谐。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教育法及其地位。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2)受教育机会*等的原则:教育*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等,终点上的*等以及过程上的*等。(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5)教育与终身学*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第三章介绍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四章介绍了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介绍了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第六章介绍了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七章介绍了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体体现在:(1)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第八章介绍了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教育制度是指按**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教育体系。**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九章介绍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为提高教师对《安全教育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

  学前教育是指出生至六、七岁儿童的教育,包括学前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它的教育任务和要求是:重视幼儿的身体健康和个性发展及良好*惯的养成,重视学前儿童智力发展和入小学的准备。幼儿期是智力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这时期孩子精力充沛、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富于幻想,喜欢发问,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天才儿童的诞生无不与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当然,学前教育也是1个多方面的培养过程,不仅注重智力教育,更加关心幼儿的心理健康。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心智发展极不成熟,需要家长及幼师积极的引导。现在的孩子很多都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很强,缺乏对他人的关心,不懂得分享,因此,作为家长和幼师,应积极引导孩子学会关心他人,学会分享,乐于分享。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形成积极的现代儿童观,因材施教。

  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有句名言:“良好的*惯是人在某种神经系统中存放的道德资本,这资本不断增值,而人在其整个一生中享受着它的利息。”这句话道出了良好的*惯对于人的极重要性。在国内,不少教育家也指出:“儿童教育就是培养好*惯。”

  学前教育不能只注重儿童智力开发,更重要的是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生活*惯,学会与他人相处。幼儿时期容易受外界影响,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这就需要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形成积极的现代儿童观,因材施教。每个幼儿都有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天赋,不能以1种方式去教育他。比如说:“有1个小朋友很调皮,每天上课不认真,还经常打小朋友。对于这样的幼儿就要让他有种成就感,让他当1个小组长啊,管管班上其他的小朋友,这样他会更好的约束自己,”所以对不同的幼儿要用不同的方法,这样才能发挥孩子们各自的特长,做到因材施教。幼儿教师要真正以*等的态度对待每1个孩子,用欣赏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每1个孩子,进而形成积极乐观的“儿童观”。

  只有认真学*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现代儿童观,不仅要重视对儿童文化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对儿童思想品德的教育,即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并且把两者辩证统一地结合起来,让孩子们有个美好的“乐园”,可以快快乐乐的健康成长。

  二、制定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实现自我突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是没有1个良好的学*计划,花再多的努力也会事倍功半。做什么事有了计划就容易取得好的结果,反之则不然。有没有学*计划对你的学*效果有着深刻的影响。要正确利用好每天、每时、每刻的学*时间。*时,学会要养成这样1种*惯,每天早上起来就对一天的学*作个大致的安排:什么时候学*,什么时候复*和做作业,什么时候阅读课外书籍等都做到心中有数,并且一件一件按时完成。一般来说,早晨空气清新,环境安静,精神饱满,这是的学*时间。下午较为疲劳,应以复*旧课练*为主。晚上外界干扰少,注意力容易集中,这时应抓紧时间做作业。这样坚持下去,就会养成科学利用时间的好*惯。

  常言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零星时间看似很少,利用价值很小,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将零星时间集合起来,就是宝贵的整段时间。学会利用在等待中浪费的时间。等公交车、等人的这些等待的时间加起来其实是很可观的。只是因为它们单独时间都比较短,所以容易被大家忽视掉。其实5分钟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比如说温*随身的笔记,看看学前教育的课外书。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些“边角料”时间,经过一定的量的积累,就会产生质的飞跃,就一定会收到绝对想不到的效果,实现自我突破。

  三、培养积极的学*态度,养成良好的学**惯,提高学*效率。

  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意思说,干一件事,知道它,了解它不如爱好它,爱好它不如乐在其中。“好”和“乐”就是愿意学,喜欢学,这就是兴趣。兴趣是的老师,有兴趣才能产生积极的学*态度,就要去实践它,达到乐在其中,有兴趣才会形成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所以说:兴趣是学*的不竭的动力源泉。只要我喜欢当老师,喜欢教孩子,我就会端正自己的学*态度,愿意去学,喜欢去学,养成良好的学**惯,使之相辅相成。

  学*态度是内因,学**惯是外因,只有端正学*态度,才能形成良好的学**惯。学**惯是在学*过程中经过反复练*形成并发展,成为1种个体需要的自动化学*行为方式。良好的学**惯,有利于激发学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形成学*策略,提高学*效率;有利于培养自主学*能力;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使自身终身受益。学*态度是内因,学**惯是外因,只有端正学*态度,才能形成良好的学**惯。

  四、多做笔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自我反思,自我总结。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学*的过程中要养成做笔记的*惯,考前复*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做笔记的过程就是将书本知识进行系统化整理的过程。内容要少而精,且条理清晰,看后很容易记住,比抱着厚厚的课本复*要轻松许多,不会造成大的心理压力。最后复*时,笔记就是自己建的1个知识体系,把知识点串起来记就很容易了。多做笔记有助于提高学*效率;有助于加强记忆,还可以对知识点进行查漏补缺。

  学前教育不能单纯作为知识进行学*,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教育理论运用于教学当中,同时在教学中学*和探索新的教育理论。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中要学会自我反思,自我总结。所谓“温故而知新”,我们要对自己*时学*的成果和心得进行及时的反思与总结。只有静下心来,我们才能够对自己在学*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做到及时的发现,然后进行及时的补救。古人云:“思己之过方成才”。反思,不可不做的一件事。反思的过程中才能知道自己的弱点,要害,不足之处在那里。加以改正,加以完善,不断地进步,进取,成功就会指日可待。人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与改正中才能成长。我每天下班都养成1个良好*惯,首先是打开计算机,把一天的学*任务完成后。开始自我反思,并且写反思日记。把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我总结,能够总结解决的问题就自己解决,警惕自己的懒惰,如果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发布到网路*台,让家人和朋友同学来督促我改正,这样,在不断的总结中,我的专业水*提升很快。

  通过这两年的学*,使我学到了许多关于幼儿教育方面的理论知识,在整个实*教学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成长了很多!这些理论知识将会给未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我知道自己不能松懈,人活到老学到老。我还需要不断补充知识,充实自己,在实践教育中创新改进方法,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孩子,对得起幼师这份神圣的职业!

  时光如水,日月如梭,有如雁过无痕一般,转眼毕业前的实*将走过三个月。回首这三个月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心中有了许多感触。


教师学*教育法规心得体会范文十份(扩展8)

——学前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五)份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在许老师的影响下,当天晚上,我就看了电影《地球上的星星》,这个电影讲述了一名患有阅读障碍的小男孩,在经历了学*的挫折,老师的责骂,家长的不理解下,被迫转学。在新学校新美术老师尼克的细心帮助下,重新拾起自信的故事,故事的美好在于“世界从来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作为教师,拥有这样的一双眼睛,应该是必须的。但是,怎么做到呢?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八、九十个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在梁xx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在县xx幼儿园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实*活动,此次实*对我个人来说,打破了以往只听课,只观察的*惯。两个月的实*一晃而过,在实*期间,我们还以幼儿教师的身份讲课,让我们更好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此感谢县二幼梁xx,潘xx、郑xx等老师给我们的指导和帮助。让我第一次与幼儿亲密接触,这次真枪实弹的练*,让我受益匪浅,让我逐渐爱上了幼儿教师这个光荣的职业,同时也亲自尝到了在一线奋战的幼儿教师们的辛苦。我认为实*不止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学环节,更是师范生不断进行自我完善的教学过程,通过实*培养各种实践能力,提高专业素质,以达到夯实专业基础,提高实践能力之功效。此次实*感受颇深,现总结如下:

  一、给学生创造一个快乐学*的学*氛围

  好动爱闹是幼儿的天性。俗话说得好,有了好的土壤才能长出好的小苗。小二班的班主任梁xx老师、潘xx老师和保育员郑xx老师,她们始终恪守给家长和社会的承诺:对待幼儿关心尊重,一视同仁。小二班共有40个小朋友,最小的才有两岁半,但是在幼儿园里,小二班的全体小朋友共享着几位老师给她们的爱,快乐的游戏,快乐的探索,快乐的学*,快乐的度过在幼儿园的每一天。她们认真负责、科学教育,让小二班的小朋友沐浴在她们共筑的爱河里面。

  二、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1、在教学中,渗透专业的教育理论知识

  在这两个月的实*期间,我注意将所学的理论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时学到的各年龄班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教育教学的原则与方法、游戏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课程设计与实施以及各种基本技能等,在这次实*中得到实践与运用。第一次深入课堂时,我就遇到了许多在学校没有学过,没想过的难题,明白上好一节课,不但要让小朋友学到知识,还要提高他们的学*兴趣,做学*中的可乐儿。我还明白课堂常规的技巧、情感的共鸣、知识的拓展等让我深知“细节决定成败”的真理。

  因此,*时我注意跟同学一起交流教学心得,总结教学的经验和做法,遇到问题能用学过的理论进行解决,对于新的教育理念怎么运用与实践,大家经常一起学*探讨。与同学们一起认真研究教材,深入了解每个幼儿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写出高质量的教案,每节课前都在小组认真试讲,在教学过程中用生动流畅的语言,娴熟的专业技能让课堂气氛非常活跃,让教育教学活动顺利的进行。观摩课后,我们都注意跟指导老师交流和总结经验,正如同学们说的:“每上一节课感觉都不一样,自己驾驶课堂的能力也有所提高。”

  2、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中教育活动,激发幼儿学*兴趣

  小班的孩子刚进入幼儿园不久,我们跟指导老师们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幼儿喜欢上幼儿园,能适应幼儿园的集体生活。让小朋友能安静的听老师讲,跟同伴友好的说话,自己也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因此,梁老师她们是很注重集中活动教育的。从她们的集中教育活动,让我们知道集中教育活动时间不仅要有好的备课教案,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控制课堂纪律,否则就是老师喊破喉咙也无济于事。在第一个集中教育活动时,我既兴奋又紧张,也很累。

  之后的每个集中教育活动我都认真备课:熟悉教学内容、结合幼儿年龄特点、精心准备各式各样的教具,尽我最大的努力去激发幼儿学*的兴趣,帮助幼儿理解记忆。在教学活动中我也穿插一些小游戏,以让达到幼儿在玩中学,学中做,并且愿意与老师和同伴交流,体验与他人进行语言交往的乐趣,鼓励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简单的表达感知操作活动中的感受和发现,喜欢与伙伴说话,交流分享自己的喜悦,让她们能快乐的学*知识。而我们在指导老师的身上,学到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知道在课堂上,学*生活上,老师要注意给孩子营造“爱”的氛围,让幼儿喜爱老师,相信老师,喜欢跟老师还有同学一起游戏一起学*,沉浸在愉快的学*氛围之中。

  三、认真做好家园工作

  这两个月的实*让我们第一次置身于社会活动中,与不同的家长打交道。和每一个小朋友搞好关系,让他们对我们又爱又怕。所谓爱就是让小朋友都喜欢你,喜欢你组织的活动,怕呢,就是让小朋友听你的要求,和你一起活动一起游戏。这次实*我也掌握了一些与幼儿相处的方法,这也是一笔难得的财富。同时我还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的地方,比如在语言方面,语言的表达能力不强,综合概括能力仍缺。语速、语调,语感掌握还不够好,语言不够童化,与孩子的交流不够煽情。在教学教育方面,专业知识的运用未能娴熟流畅的发挥,教学游戏活动不够新颖。因此,回学校后,我们要继续认真学*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认真探索幼儿课程教学新理念,为今后的教育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从总体来说,这次实*使我感悟到教与学的真正内涵,也让我的思想逐渐成熟,行为收敛了许多,也让我深感站在教育的最前线,真正做到“传道、授业、解惑”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会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的不足,提高技能水*。同时再次感谢学校组织我们实*,感谢县xx幼儿园给了我们实践的机会和教育的*台,感谢梁xx老师、潘xx老师和保育员郑xx老师的指导。这两个月不仅是我人生中一段珍贵的回忆,更是我另一段人生的起点,我相信在未来的教育生涯中我会做得更好。

  最*我园组织全园教师学*了《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同时在09月19日,我还很荣幸得参加了由瑞安市教育局主办,市滨江幼儿园承办的瑞安市幼儿教师“我与指南同行”论坛活动。刚开始我对指南的了解并不多,通过这一系列的学*,我对指南有了初步的了解。《指南》分为课程管理、保教常规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管理三方面的内容,总共三十六条。

  在学*的过程中,我对《指南》第十九条“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的年龄、活动需求以及教室空间布局等实际情况,在师幼互动**创个性化班级小环境,使环境成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的重要场所。关注主题环境的创设和活动空间的利用,积极利用乡土资源、家长资源、生活资源,创设适合本班幼儿自主活动的区域环境,将班级(区域环境)与教学主题有机融合。”感触很大。以往在创设环境时我们总是很少考虑到“在师幼互动**创个性化班级小环境,使环境成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的重要场所。”我们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误区:

  1、老师策划设计的现象普遍;

  2、主题墙面语言过于简单;

  3、主题墙面固定的多变化的少。

  幼儿在环境创设的过程中变成了“外人”,他们没有机会参与创设,只能算是一位欣赏者。我开始认真的反思自己*时的主题墙创设,反思该如何才能做的更好,环境主题是应该为教学服务,主题靠环境而深入,让幼儿在与墙饰的真正互动中,得到真正的发展。我认为我们应该转变我们的评价理念,让教师在主题墙创设中体验幸福与成功;让幼儿成为主题墙创设的真正主人,视家长为主题创设的重要合作伙伴,而教师只是主题墙创设的艺术整合者;注重主题墙创设的多样化、个性化和动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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