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

首页 / 责任书 / | 2022-09-28 00:00:00 责任书

烟花爆竹责任书1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烟花爆竹管理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自觉学*和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安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接受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安全检查。

  二、建立销售专柜、专店、专用储存库,储藏烟花爆竹不得超规定数量和超高堆码。

  三、销售专柜、专店、专用储藏库要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桶等消防设施,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四、要经常检查销售专柜、专店、专用仓库内电灯线路,防止电线老化、接触不良起火引起爆炸事故。

  五、不得随意改变销售和储存地点,对发生安全事故、违反销售规定的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经营户取消经营资格。

  六、必须在巴东江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货销售,并保管好进货票据。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不准销售包装、散筒等损坏的烟花爆竹。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试放烟花爆竹。

  八、经营户对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进行登记、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告知书。

  九、严禁私运、私存、私卖“黑炮”、“私炮”,从正规渠道购进烟花爆竹产品。

  十、临时证规定的经营时间到期后,经营户主动停止经营烟花爆竹。并将临时证件上交到镇安监办公室。

  十一、时时刻刻注意安全,防止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经营单位(责任人):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2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烟花爆竹责任书3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为预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朝阳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坚持控制总量,按销售许可证指定的地点销售。

  二、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务。

  三、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配戴胸牌上岗销售。

  四、 销售摊点严禁经营和销售未贴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不得燃(试)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除没收所售无标识的商品外,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五、 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指定地点设置帐篷进行销售。并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六、 安监站要加强与当地*、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对一证多用或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等非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七、对不按许可证批准数量储存的,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再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责任人:

  日期:

烟花爆竹责任书4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1、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属本辖区安全管理。

  2、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危化品必须持有特种行业的证件。

  3、非法生产、销售土火炮、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本辖区责任人有权禁止和举报。

  4、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必须有专用库房,并离人集地稀少的地方,按照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运输和存储。

  5、本辖区内外流经销的土火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有权没收其实物并报告镇安监办。

  6、随时对辖区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定期排查、整改,并报镇*,如不履行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驻村责任人:

  甲方:XX镇人民*

  代表:

  乙方:(居委会)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5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自爆自燃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县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布设,经县*局批准,严禁走街串村销售。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

  1、不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爆炸物品;

  2、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纸等及制作烟花爆竹所用的黑药、烟火剂等爆炸物品;

  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产烟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设备。

  三、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向*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生产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动上交*机关。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机关举报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5391210或110

  五、保证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证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和保证人各存一份。

  苍山县磨山镇*

  负责人:

  村(单位):

  负责人: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6

  为确保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制定以下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一是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摊位摆放整齐,必须配置2台以上4kg干粉灭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经营业主要建立公*、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至少5—10米以上的距离,保证安全过道畅通;

  四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只能向县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六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5箱,进入市场销售,必须粘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规定的相关标识,对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无标识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签订责任书时业主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XXX*局治安大队(章)经营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扩展阅读


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扩展1)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6篇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1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明确经营户安全责任,保证经营安全,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市场,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镇*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清江镇安监所决定与已取得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镇*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镇*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遵守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

  三、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六、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

  七、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

  八、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清江镇安监所(章) 经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2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五、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六、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七、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

  电话:

  经营地址: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是经营单位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专柜与其他商品柜的距离不少于2米,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经营场所不少于1个8kg的灭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经营单位要建立公*、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只能向市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八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粘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防伪标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产品。对无证经营、销售无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九是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签订责任书时经营单位须持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街 ) 经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4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确保我办事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办事处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处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1、办事处安监办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2、严格遵守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

  3、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

  7、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

  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永丰路办事处(章)经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5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是经营单位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专柜与其他商品柜的距离不少于2米,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经营场所不少于1个8kg的灭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经营单位要建立公*、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只能向市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八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粘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防伪标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产品。对无证经营、销售无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九是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签订责任书时经营单位须持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街 ) 经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6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简称“打非”,下同),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并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的责任体系,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深入开展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排查工作,落实零报告制度。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包括半成品)的均属于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不间断、地毯式的排查,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一经发现,有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三、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个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从非正规批发单位进货、销售伪劣烟花爆竹制品,特别是“*炮”,经营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四、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违法行为。按规定,零售网点存放烟花爆竹制品数量不超过15箱。凡超过此规定箱数的,均属于非法储存,一旦发现要依法查处。

  五、设立有奖举报基金。加大“打非”宣传力度,以各种形式公布有奖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对举报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区*将依照本责任书进行考核,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被上级(部门)发现辖区内有1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场所的,将依据《牡丹区委牡丹区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牡丹区人民*:

  乡镇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扩展2)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15篇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文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我镇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广泛深入的宣传《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奖励办法,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抵制、检举揭发非法活动。

  二、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各村包村干部要对所包村街逐户进行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户、传统村,闲置房屋、大棚、养殖户、机井房、及外来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列表登记,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并严肃处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要对村辖区内涉爆单位,合法销售点,依据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管理措施,规范储存经营,消除隐患,并逐一签订责任状。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与各村街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生产传统户,要一户一户写出无非法生产、责任状。

  五、保证辖区内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保证辖区内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承诺人:

  日期: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为预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朝阳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坚持控制总量,按销售许可证指定的地点销售。

  二、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务。

  三、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配戴胸牌上岗销售。

  四、 销售摊点严禁经营和销售未贴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不得燃(试)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除没收所售无标识的商品外,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五、 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指定地点设置帐篷进行销售。并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六、 安监站要加强与当地**、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对一证多用或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等非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七、对不按许可证批准数量储存的,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再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朱碌科镇**经营单位:

  负责人:负责人:

  x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区良好的烟花爆竹燃放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你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一、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一)你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增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五)依照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六)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七)强化现场监管,位于禁放区域的镇街要将禁放区划片划段,明确禁放守护责任人,落实巡逻防护措施。

  (八)在20xx年2月15日至3月2日期间,对辖区进行每天一次安全巡查,确保绝对安全。

  二、工作目标

  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架构,落实工作人员,搞好动员部署。

  (二)深入宣传《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xx市大足区人民**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好本辖区、本单位限放、禁放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划分、张贴醒目标志;落实“一对一”的安全责任,确保燃放不发生重大事故。

  四、考核奖惩办法

  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员伤亡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市大足区人民**镇街人民**(办事处)

  签字: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史县实际,特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零售商考核目标

  1、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2、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xx元的其它各类事故。

  3、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

  4、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合法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决不从不法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违禁产品。

  5、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配备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6、根据《**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商及时缴纳风险抵押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每个零售点缴纳5000元风险抵押金,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奠定资金保障。

  二、经营负责人考核目标

  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零售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负责。

  2、经营负责人必须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特别是“三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抽查。

  4、经营负责人全面负责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 电话:

  经营地址:

  年 月 日

  为切实加强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等通知》精神,结合《大理州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的安全事故,特与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1、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经营安全管理水*,确保万无一失。

  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依法承担经营安全责任。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合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营许可证严禁转让、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必须及时到乡安监办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4、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配送制度,从合法、指定渠道进货,合法、诚信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永*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定点企业:永*县农资公司)

  5、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经**部门许可,托运人、承运人必须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方能按许可要求运输烟花爆竹。

  6、经营单位必须在许可的地点经营,经营的烟花爆竹种类和存放量严格按照许可范围执行,并按经营要求购置消防器材和设备。

  7、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货物购销等级管理台帐制度,加强货源及销向监控。

  8、认真执行“四专一防”。(专人经营、专库存放、专柜销售、专人收货、有防火设施。)

  9、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应应急救援组织,配齐人员;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10、严格执行与批发企业签订“回收代储”协议,严格执行代储制度。

  11、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经营安全自检自查,确保安全经营。

  12、认真配合安全生产监查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承诺人:

  日期: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自爆自燃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县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布设,经县***批准,严禁走街串村销售。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

  1、不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爆炸物品;

  2、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纸等及制作烟花爆竹所用的黑药、烟火剂等爆炸物品;

  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产烟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设备。

  三、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向**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生产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动上交**机关。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机关举报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5391210或110

  五、保证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证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和保证人各存一份。

  苍山县磨山镇**

  负责人:

  村(单位):


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扩展3)

——烟花爆竹倡议书菁选

烟花爆竹倡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可能会用到倡议书,倡议书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一小集体而发的,它的受众往往是广大群众,或是部门的所有人,或是一个地区的所有人,甚至是全国人民。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倡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烟花爆竹倡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长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春佳节是我国的传统*俗,但与之相伴的却是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以及PM2.5等污染物,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空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年来,受不利气象因素以及扬尘、机动车、燃煤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我们身边的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度污染,雾霾天数明显增加,对群众健康和城市形象都造成较大影响。春节临*,因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我区空气质量将面临严重污染的挑战。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安、健康的春节,红园倡议:

  1.自觉学*环保知识。认识目前空气质量现状、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等环保知识,树立绿色环保意识。

  2.自身做起积极行动。向家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争取家人的支持,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

  3.低碳环保文明过节。可采取贴春联、秧歌、联欢、电子爆竹、播放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同呼吸,共担当。”家长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告别不良节日*俗,过一个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春节!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俗之一。*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

  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x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尊敬的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好!

  “花果飘香美乐土,猴年增色换人间”。每逢新春佳节,市民往往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特别是*期雾霾天气多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市环保局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提倡文明祭祖,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企业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广大市民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工作者、环保热心人士及中小学生应带头行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开门炮”,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俗。

  市民朋友们,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大家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文明过节、保护环境、远离雾霾!

  衷心地祝愿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广大市民朋友: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数量越来越大,而且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极易导致雾霾天气,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对孩子身体健康和安全影响更大。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为此,市人民**已印发通知,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详见《北流市人民**关于印发北流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北政规〔20xx〕5号)〕。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台,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同心同德,让禁放烟花爆竹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二、从现在做起,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北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静的生活环境。倡导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及婚丧嫁娶活动中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绿色的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尽己之力守护北流的蓝天白云,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三、从身边做起,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禁燃烟花爆竹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严查。若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10)。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及对身体健康的危害。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

  尊敬的教职员工、亲爱的同学们: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焚香化纸,祭奠先人,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民间*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焚香化纸,不仅易引发火灾,还一定程度上导致雾霾天气的加剧,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既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宜。为了让全体师生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保卫处、党委宣传部*期向全体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教学区、办公区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通风状况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楼顶、草坪及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要在家长的。监护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或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三、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选购安全、低污染的环保烟花爆竹。

  四、自觉转变祭祀时点香烛、烧纸钱等陈旧*俗,大力开展鲜花、水果祭祀,网上祭祀及家庭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在传承传统的同时,让我们点燃文明之火,培育礼仪之花。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陋*,文明祭祀,倡导新风。不断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共度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祥和的“低碳”春节!

尊敬的全体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春节日渐临*,延吉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延吉市环保局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延吉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4、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猪年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延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各位家长:

  冬季是全国性雾霾天气的高发期,给人们出行、工作及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资料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即PM2.5)是导致雾霾频发的元凶。为减少雾霾天气,*年来我市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狠抓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并对城区主要道路洒水抑尘;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禁止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积极开展PM2.5监测,实时发布大气质量和雾霾预警信息。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们的努力还将继续。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增添节日的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及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为使我们能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为使家庭能和谐与安宁,为使我们身心能健康发展,学校发出以下倡议:

  1、师生、家长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减轻我们身边的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作努力。

  2、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转变节日欢庆形式。

  3、积极参加“我是文明劝导员”志愿服务活动,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邻里之间、适宜场合宣传环保知识,使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让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抗击雾霾,*安过年!大家从我做起,一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节俭、安全的“绿色环保年”!

尊敬的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入冬以来,全市尤其是*川地区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临*春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剧增加,给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重污染天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积极响应号召,齐心协力,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市广大青年发出倡议: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临汾。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广大青年要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健康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健康祥和喜庆的春节。

  希望广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作为*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团员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正能量。

  为了让临汾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青年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减少雾霾,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增光添彩,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将至,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尊敬的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们: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传统*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公共危害、安全隐患等问题十分明显,“今天的烟花就是明天的雾霾”,广大市民拒绝烟花爆竹的呼声日益高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市中心城区和周边一些县区都已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改善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值岁末年初之际,我们向县城居民郑重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倡议:

  一、拒绝燃放,远离污染。

  从20xx年春节起,在xxxx区域内,倡议大家不燃放烟花爆竹,远离噪声污染、远离大气污染,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和谐的过节方式。

  二、从我做起,积极行动。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从我做起,带头自觉践行倡议,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广大市民要理解、支持倡议,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烟花爆竹,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三、倡导文明,自觉监督。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市民朋友们,既是文明的倡导者,又是文明的监督者,让我们一起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宣传、环保、**、城管、安监、消防、工商教育、法制等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法制监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共同参与配合,大力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共同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争创文明卫生县城,美化xx人居环境,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让xx县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新鲜、环境更美好、城市更宜居,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同爱护环境,为早日实现xx的“xx梦”,为建设品质活力小康新xx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尊敬的全体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马上到来。*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雾霾天气也越来越多,这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为此为认真贯彻xx市**《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倡议如下:

  一、贯彻《通告》精神。根据xx市**20xx年9月30日《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xx区二环线内,即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内,自20xx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

  三、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荐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四、广泛宣传教育。区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五、加强新闻媒体引导。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六、xx区安监部门将会同**、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和违规燃放的`打击力度。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安的春节,为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建设美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扩展4)

——烟花爆竹责任书(精选十篇)

  为确保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制定以下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一是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摊位摆放整齐,必须配置2台以上4kg干粉灭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经营业主要建立公*、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至少5—10米以上的距离,保证安全过道畅通;

  四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只能向县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六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5箱,进入市场销售,必须粘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规定的相关标识,对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无标识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签订责任书时业主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XXX***治安大队(章)经营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自爆自燃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县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布设,经县***批准,严禁走街串村销售。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

  1、不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爆炸物品;

  2、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纸等及制作烟花爆竹所用的黑药、烟火剂等爆炸物品;

  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产烟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设备。

  三、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向**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生产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动上交**机关。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机关举报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5391210或110

  五、保证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证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和保证人各存一份。

  苍山县磨山镇**

  负责人:

  村(单位):

  负责人: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 电话:

  经营地址:

  年 月 日

  为确保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制定以下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一是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摊位摆放整齐,必须配置2台以上4kg干粉灭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经营业主要建立公*、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至少5—10米以上的距离,保证安全过道畅通;

  四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是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只能向县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六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5箱,进入市场销售,必须粘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规定的相关标识,对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无标识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签订责任书时业主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XXX***治安大队(章)经营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自爆自燃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县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布设,经县***批准,严禁走街串村销售。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

  1、不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爆炸物品;

  2、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纸等及制作烟花爆竹所用的黑药、烟火剂等爆炸物品;

  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产烟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设备。

  三、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向**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生产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动上交**机关。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机关举报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5391210或110

  五、保证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证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和保证人各存一份。

  xxx**镇


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扩展5)

——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精选10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史县实际,特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零售商考核目标

  1、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2、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xx元的其它各类事故。

  3、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

  4、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合法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决不从不法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违禁产品。

  5、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配备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6、根据《**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商及时缴纳风险抵押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每个零售点缴纳5000元风险抵押金,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奠定资金保障。

  二、经营负责人考核目标

  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零售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负责。

  2、经营负责人必须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特别是“三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抽查。

  4、经营负责人全面负责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史县实际,特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零售商考核目标

  1、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2、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xx元的其它各类事故。

  3、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

  4、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合法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决不从不法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违禁产品。

  5、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配备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6、根据《**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商及时缴纳风险抵押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每个零售点缴纳5000元风险抵押金,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奠定资金保障。

  二、经营负责人考核目标

  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零售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负责。

  2、经营负责人必须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特别是“三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抽查。

  4、经营负责人全面负责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 电话:

  经营地址: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是经营单位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专柜与其他商品柜的距离不少于2米,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经营场所不少于1个8kg的灭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经营单位要建立公*、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只能向市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八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粘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防伪标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产品。对无证经营、销售无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九是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签订责任书时经营单位须持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街)经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xxx

二○xx年月日二○年月日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年2月11日至2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王宝营子乡安监办

  经营单位:

  负责人:

  x年xx月xx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电话:

经营地址:xxx

  xx年xx月xx日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王宝营子乡安监办

  经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是经营单位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专柜与其他商品柜的距离不少于2米,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经营场所不少于1个8kg的灭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经营单位要建立公*、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只能向市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八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粘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防伪标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产品。对无证经营、销售无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九是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签订责任书时经营单位须持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街)经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二○xx年xx月xx日二○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烟花爆竹责任书6篇(扩展6)

——烟花爆竹标语通用10篇

  1。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城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2。移风易俗,禁放爆竹。

  3。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4。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6。遵守禁放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7。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8。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9。遵守禁放规定,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10。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11。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12。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13。建文明社区,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14。少一处燃放烟花爆竹,多一片蓝天,多一份舒心!

  15。文明守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你我一个安宁祥和*安的'春节!

  1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8。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一、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勤俭持家勤俭建国。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灾害事故。

  四、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利国利民。

  七、禁止生产、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八、禁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防止城市环境污染!

  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

  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建设文明城市。

  十一、严禁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维护公共安全!

  十二、严禁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文明、安全欢度新春!

  十三、坚决贯彻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十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五、禁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十六、移风易俗,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惯。

  1、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生态文明县城!

  3、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

  5、自觉遵守禁鞭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罗田新家园!

  7、少些鞭炮声,多些和谐音!

  8、少放爆竹,共战阴霾!

  9、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10、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

  11、自觉遵守**禁鞭通告,不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12、珍惜生命和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3、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14、从严查处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5、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1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17、少放烟花爆竹,建设美丽城市!

  1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1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城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2.移风易俗,禁放爆竹。

  3.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4.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6.遵守禁放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7.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8.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9.遵守禁放规定,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10.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11.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12.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13.建文明社区,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14.少一处燃放烟花爆竹,多一片蓝天,多一份舒心!

  15.文明守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你我一个安宁祥和*安的春节!

  1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8.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鞭炮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禁止燃放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办理“红白喜事”,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禁止燃放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遵守禁鞭规定,城市需要安宁和环保。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办理“红白喜事”,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禁燃烟花鞭炮你我共参与。

  燃放烟花鞭炮是浪费黑洞。

  燃放烟花鞭炮是污染之源。

  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

  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全面禁放目标。

  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讲公德、破陋*、树新风,不燃放烟花爆竹。

  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你我一个安宁祥和*安的春节

  不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家园,维护城市环境。

  遵守禁止燃放规定,维护城乡安宁环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清新生活环境。

  建文明社区,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坚决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减少雾霾,从我做起,不放烟花爆竹。

  为了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请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移风易俗,禁放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安全、洁净的生活空间。

  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净化空气,人人有责。

  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1、自觉遵守禁燃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2、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

  3、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在建筑物内燃放或者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5、禁止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行人、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6、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10或者12345举报非法储存、运输、无证经营、超规格品种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7、请到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8、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9、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10、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机关将处500元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爆竹有响,燃放有音,以身试法,必受处罚。

  12、自觉遵守管理条例,共创宁静、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

  13、空气质量,人人有责,从自身做起,不放烟花爆竹。

  1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15、办理“红白喜事”,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16、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17、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18、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19、没有鞭炮响,今夜睡得香。

  20、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度欢乐祥和春节!

  21、禁止放鞭,民心所愿;城区禁鞭,人人有责。

  22、禁放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3、燃放烟花鞭炮是灾难祸根。

  24、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25、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26、禁止燃放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27、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28、拒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共建幸福家园

  29、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30、珍惜生命和健康,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3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32、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之源。

  33、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机关将依法查处。

  34、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建文明城市。

  35、自己遵守规定,争做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家园。

  36、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健康和安宁。

  3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38、做文明市民,树婚丧嫁娶新风。

  39、严厉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构建*安和谐社会。

  40、倡导“零燃放”,共筑“瓷都蓝”

  41、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享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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