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

首页 / 证明 / |

  股东出资证明 1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名册是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表明公司的股东构成,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依据。 凡是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人员,一般应认为具有股东的资格,是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 当然,有时股东未有实际出资等情况出现,我们认为虽记载于股东名册,但并不当然全部享有股东的各种权利,其行使股东权利要受到限制,但一般不能否定其股东资格,可以享有相对应的股东权利。

  一、何为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指有限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对本公司进行投资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登记的簿册。股东名册是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必须置备的文本。

  二、股东名册的作用

  1、是股东状况的查询依据。公司登记机关、公司的投资者、债权人等,可以通过查阅股东名册了解股东的状况,进而了解公司的情况,从而决定对公司进行投资、交易或监督管理。

  2、是公司正常活动的基础。公司召开股东会或开展其他活动时,可以凭股东名册通知股东参加或者将有关文件送达于股东,有利于公司活动的开展。更重要的是,公司依法对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履行了通告、公告等义务后,就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三、股东名册应记载的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股东名册的效力

  1、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可以凭出资证明书等文件主张行使自已的股东权利,也可以凭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自已的股东权利,但当出资证明书等文件的记载与股东名册的记载出现不一致时,应当以股东名册的记载为准。这就是股东名册的确定效力和推定效力。(股权转让从变更股东名册时开始生效!)

  2、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东名册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公司登记的事项保持一致。如出现股东转让出资等情况,公司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持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间的一致性。

  股东出资证明 2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编号;

  :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永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变更事项

  股东出资证明 3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

  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蒋正鹏: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xx年 九月 二十 日

  基本情况

  股东出资证明 4

  任何权利均可通过各种形式来证明,凡可依法证明其股权有效存在的,即为股东,股东出资证明。股权证明形式包括出资协议、出资事实、持股证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公司注册登记等。一个权利没有瑕疵的公司股东,下列证明形式均应一致:

  第一,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

  第二,在工商注册文件中被登记为股东;

  第三,被记载入股东名册;

  第四,持有出资证明书、股票等持股证明;

  第五,签署出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

  第六,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第七,在公司管理中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在诉讼中,上述股东资格的证明形式物化为各种形式的证据,法院应当根据提交的证据对股东资格进行认定;如果各种证明形式之间存在矛盾,法院应当从中寻求不同情况下确认股东资格的原则。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自治规约,也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根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的效力,是第三人据以判断公司股东的依据。根据学界对章程记载事项效力的一般理解和我国《公司法》第22条、第73条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和股东资格的关系,我们可以初步认为:

  第一,公司章程记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和有限责任公司原始股东具有重要意义,是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必要形式;但不能据此认为,凡记载于公司章程的即为股东;

  第二,对于非发起人股东,如受让股权的股东,公司章程记载并非其成为股东的必要形式。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章程记载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与股权实际持有情况发生矛盾的问题时有发生,审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如有证据证明股东确实已经出资,并参加了股东会,分取了红利,但因公司的过错,未变更公司章程记载,致使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均未变更。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采取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在该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股权纠纷时,确认其股东资格,否则司法将有违实体公正的立常

  2、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为了反映公司股东的现状,由公司依法制作并置备的帐簿。我国《公司法》第31、36、134、1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从本质上说,股东名册是公司的内部记录。各国、地区公司法律虽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效力并不是唯一和确定的。有学者指出:“股东名册虽然很重要,但它只是公司必须和可以载明的资料的一个表面证据,法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正。”韩国学者李哲松也认为“股东名册的记载不具有创设权利的效力,实体法上没有取得股份者,即使进行了名义更换,也不能取得股东权,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

  我国《公司法》未对股东名册效力作出规定,股东名册和股东资格之间的关系难以从《公司法》本身寻找答案。但从公司法原理上说,股东名册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和股东的关系,股东名册由公司保存,随着股东的变化而变更股东名册是公司的义务。股东名册应当具有以下效力:第一,记名股东对抗公司的功能。即在无其他人向公司提交有效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凡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仅凭该记载就可以主张自己为该公司股东,无需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第二,公司免责的功能,即公司在已尽保管、登记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可将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者视为真实股东,并认定其红利分派请求权、表决权、新股认购权等权利;即使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并非真实股东,亦可免除公司的责任。第三,由于股东名册仅为公司的内部记录,非法定公示文件,股东名册的记载不能对抗拥有其他有效证据的真实股东,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3、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的功能主要是**对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以减少市场交易风险,其内容因其公示性而对第三人具有公信力。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经由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是,工商登记对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记载是否系确认股东资格的必要条件,实践中有不同认识。正确看待工商登记法律效力的关键在于弄清其性质,即其到底是创设权利,还是证明权利?

  工商登记属于商业登记之一种,根据商业登记理论,商业登记分设权性登记和证权性登记。《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仅需具备四项条件,即可成立,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不是公司设立的必备要件。而且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可以推断,第一,只有“股东发生变动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在前,工商登记在后,因此,工商变更登记并不是继受股东取得股权的必要条件;第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而非股权转让双方的义务。因此,尽管工商登记对于公司设立来说,系必要条件,属设权性登记;但其所记载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对股东资格来说,仅具有证权性作用,而且不能反过来认为,未经工商登记即非股东。

  综上可知,我国公司法规所要求的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非股权移转的生效要件,但其具有公信力,对第三人产生登记对抗效力,工商登记可以被股东作为证明其股东资格并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第三人也可以凭借工商登记来对抗其他人(包括真实股东)的权利要求。在公司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人之间,工商登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根据股东是否实际履行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和其他权属证明形式进行判断。

  股东出资证明 5

  一、公司全称: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二、公司住址:_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元)

  五、公司股东:____(股东姓名或名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印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公司法人:____________

  核发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东出资证明 6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

  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蒋正鹏: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xx年 九月 二十 日

  基本情况

  股东出资证明 7

  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 编号:

  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 。

  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五、公司股东: (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 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加盖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核发日期: 年月 日(公司印章)

  股东出资证明 8

  股东出资证明书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蒋正鹏:

  贵股东

  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 9

  公司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capital contribution certificate)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要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我国自20xx年实施《公司法》以来,《公司法》曾经进行三次修改,有关出资证明书的规定条款却始终没变,这充分反映其在《公司法》中的作用和地位。

  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2.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十四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资证明书不是可发可不发的,而是法定的公司管理工作程序,必须依法照办。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未向已经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说违法,起码也是有法不依,没按法规办事。

  作用

  1、出资证明书是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产生法律效力。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能够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以便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的数额,能够确定股东权的大小,以便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载明核发日期,能够确定股东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起始时间。尤其,公司出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牵涉到股东出资额变动,股东自身发生股权部分转让、赠与、继承人继承等事项时,在股东本人不能亲临现场履行签字手续时,出资证明书的凭证作用显得更为重要。

  2、有助于保持公司的和谐稳定。从*年公司内部发生的一些纠纷案例看,有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股权酿成的矛盾,并由此造成公司解体。如果公司成立时依法向股东签发正规的出资证明书,作为一种制约手段,股权变更时必须由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方可转让,擅自变更股东股权的行为就会无隙可乘、有所顾忌。从这个角度理解,出资证明书又可以对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公司之间保持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式,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新型企业制度,这是时代的脉搏,经济发展离不开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实施十多年来,

  代表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企业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最能体现代表现代企业制度内容的出资证明书却被忽视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既需要形式上的发展,更需要内容的全面落实,因此,对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增强自觉性,以进一步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注意事项

  公司要把签发出资证明书作为一项法定的程序性工作,在成立后必须遵照《公司法》的规定,向已经交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签发出资证明书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建立完善签发制度。公司章程要增加相应的条款,规定出资证明书的签发时间,编号排续,出现什么情况需要变更,变更股权必须持出资证明书,退出股东会必须收缴,公司解散时全体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上缴公司注销,丢失损坏时如何补(换)发,没有盖章和涂改无效等内容。同时,与出资证明书相对应公司要确实置备股东名册。建立出资证明书签发台帐,股东要在台帐上亲自签名,履行领取手续。

  2、把握几个时机。一是首次签发。公司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形式,被吸纳成为公司新股东的出资人,在缴纳出资后应即时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二是变更记载事项。在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出资额增减、赠与、部分股权转让、继承人继承等事项发生,涉及出资证明**载事项时,股东(或继承人)要出具出资证明书,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应变更相关股东出资证明**载事项的内容。三是收缴注销。在股东股权全部转让等退出公司股东会和公司解散的事项发生时,公司要及时收缴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进行注销处理。

  3、记载事项要准确完整。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要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载明公司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内容要准确完整,与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决议、协议、章程等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一致,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股东出资证明 10

  任何权利均可通过各种形式来证明,凡可依法证明其股权有效存在的,即为股东,股东出资证明。股权证明形式包括出资协议、出资事实、持股证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公司注册登记等。一个权利没有瑕疵的公司股东,下列证明形式均应一致:

  第一,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

  第二,在工商注册文件中被登记为股东;

  第三,被记载入股东名册;

  第四,持有出资证明书、股票等持股证明;

  第五,签署出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

  第六,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第七,在公司管理中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在诉讼中,上述股东资格的证明形式物化为各种形式的证据,法院应当根据提交的证据对股东资格进行认定;如果各种证明形式之间存在矛盾,法院应当从中寻求不同情况下确认股东资格的原则。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自治规约,也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根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的效力,是第三人据以判断公司股东的依据。根据学界对章程记载事项效力的一般理解和我国《公司法》第22条、第73条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和股东资格的关系,我们可以初步认为:

  第一,公司章程记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和有限责任公司原始股东具有重要意义,是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必要形式;但不能据此认为,凡记载于公司章程的即为股东;

  第二,对于非发起人股东,如受让股权的股东,公司章程记载并非其成为股东的必要形式。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章程记载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与股权实际持有情况发生矛盾的问题时有发生,审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如有证据证明股东确实已经出资,并参加了股东会,分取了红利,但因公司的过错,未变更公司章程记载,致使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均未变更。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采取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在该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股权纠纷时,确认其股东资格,否则司法将有违实体公正的立常

  2、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为了反映公司股东的现状,由公司依法制作并置备的帐簿。我国《公司法》第31、36、134、1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从本质上说,股东名册是公司的内部记录。各国、地区公司法律虽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效力并不是唯一和确定的。有学者指出:“股东名册虽然很重要,但它只是公司必须和可以载明的资料的一个表面证据,法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正。”韩国学者李哲松也认为“股东名册的记载不具有创设权利的效力,实体法上没有取得股份者,即使进行了名义更换,也不能取得股东权,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

  我国《公司法》未对股东名册效力作出规定,股东名册和股东资格之间的关系难以从《公司法》本身寻找答案。但从公司法原理上说,股东名册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和股东的关系,股东名册由公司保存,随着股东的变化而变更股东名册是公司的义务。股东名册应当具有以下效力:第一,记名股东对抗公司的功能。即在无其他人向公司提交有效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凡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仅凭该记载就可以主张自己为该公司股东,无需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第二,公司免责的功能,即公司在已尽保管、登记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可将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者视为真实股东,并认定其红利分派请求权、表决权、新股认购权等权利;即使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并非真实股东,亦可免除公司的责任。第三,由于股东名册仅为公司的内部记录,非法定公示文件,股东名册的记载不能对抗拥有其他有效证据的真实股东,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3、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的功能主要是**对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以减少市场交易风险,其内容因其公示性而对第三人具有公信力。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经由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是,工商登记对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记载是否系确认股东资格的必要条件,实践中有不同认识。正确看待工商登记法律效力的关键在于弄清其性质,即其到底是创设权利,还是证明权利?

  工商登记属于商业登记之一种,根据商业登记理论,商业登记分设权性登记和证权性登记。《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仅需具备四项条件,即可成立,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不是公司设立的必备要件。而且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可以推断,第一,只有“股东发生变动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在前,工商登记在后,因此,工商变更登记并不是继受股东取得股权的必要条件;第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而非股权转让双方的义务。因此,尽管工商登记对于公司设立来说,系必要条件,属设权性登记;但其所记载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对股东资格来说,仅具有证权性作用,而且不能反过来认为,未经工商登记即非股东。

  综上可知,我国公司法规所要求的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非股权移转的生效要件,但其具有公信力,对第三人产生登记对抗效力,工商登记可以被股东作为证明其股东资格并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第三人也可以凭借工商登记来对抗其他人(包括真实股东)的权利要求。在公司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人之间,工商登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根据股东是否实际履行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和其他权属证明形式进行判断。


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扩展阅读


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扩展1)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中,说到证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证明就是用可靠的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或事情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1

  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登记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五、公司股东:(身份证号:)于20xx年xx月xx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xx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加盖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核发日期:20xx年xx月xx日(公司印章)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2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印章)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3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当责任的重要根据。为了使出资证明书的记载明确、规范,保证其效力,本条对出资证明书的记载内容作出了规定。出资证明书的法定记载事项有五项:

  一是公司名称,这是为了明确股东是哪一个公司的出资人并具有股东资历;

  二是公司登记日期,已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是公司注册资本,这是确定公司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

  四是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这项记载应当是确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其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是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不论是从事甚么行业、有多大范围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应当依照上述五项内容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以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4

  (正本) (副本) 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骑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缝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章 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5

  编号: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 于 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6

  一、公司全称:___________

  二、公司住址: ____________

  三、公司登记日期: ___年 ___月 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xxxx(身份证号:_________ )于 ___年 ___月___ 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 ___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加盖xxx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核发日期: ___年___ 月___ 日(公司印章)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7

  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 编号:

  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 。

  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五、公司股东: (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 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加盖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核发日期: 年月 日(公司印章)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8

  公司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capital contribution certificate)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要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我国自20xx年实施《公司法》以来,《公司法》曾经进行三次修改,有关出资证明书的规定条款却始终没变,这充分反映其在《公司法》中的作用和地位。

  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2.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十四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资证明书不是可发可不发的,而是法定的公司管理工作程序,必须依法照办。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未向已经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说违法,起码也是有法不依,没按法规办事。

  作用

  1、出资证明书是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产生法律效力。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能够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以便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的数额,能够确定股东权的大小,以便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载明核发日期,能够确定股东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起始时间。尤其,公司出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牵涉到股东出资额变动,股东自身发生股权部分转让、赠与、继承人继承等事项时,在股东本人不能亲临现场履行签字手续时,出资证明书的凭证作用显得更为重要。

  2、有助于保持公司的和谐稳定。从*年公司内部发生的一些纠纷案例看,有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股权酿成的矛盾,并由此造成公司解体。如果公司成立时依法向股东签发正规的出资证明书,作为一种制约手段,股权变更时必须由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方可转让,擅自变更股东股权的行为就会无隙可乘、有所顾忌。从这个角度理解,出资证明书又可以对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公司之间保持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式,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新型企业制度,这是时代的脉搏,经济发展离不开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实施十多年来,

  代表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企业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最能体现代表现代企业制度内容的出资证明书却被忽视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既需要形式上的发展,更需要内容的全面落实,因此,对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增强自觉性,以进一步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注意事项

  公司要把签发出资证明书作为一项法定的程序性工作,在成立后必须遵照《公司法》的规定,向已经交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签发出资证明书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建立完善签发制度。公司章程要增加相应的条款,规定出资证明书的签发时间,编号排续,出现什么情况需要变更,变更股权必须持出资证明书,退出股东会必须收缴,公司解散时全体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上缴公司注销,丢失损坏时如何补(换)发,没有盖章和涂改无效等内容。同时,与出资证明书相对应公司要确实置备股东名册。建立出资证明书签发台帐,股东要在台帐上亲自签名,履行领取手续。

  2、把握几个时机。一是首次签发。公司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形式,被吸纳成为公司新股东的出资人,在缴纳出资后应即时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二是变更记载事项。在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出资额增减、赠与、部分股权转让、继承人继承等事项发生,涉及出资证明**载事项时,股东(或继承人)要出具出资证明书,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应变更相关股东出资证明**载事项的内容。三是收缴注销。在股东股权全部转让等退出公司股东会和公司解散的事项发生时,公司要及时收缴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进行注销处理。

  3、记载事项要准确完整。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要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载明公司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内容要准确完整,与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决议、协议、章程等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一致,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9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

  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印章)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10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编号;

  :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永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变更事项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11

  (正本)

  (副本)

  编号: 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

  公司成立日期: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资金额:_________

  出资日期:_________

  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

  核发日期:_________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编号: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

  公司成立日期: 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

  出资日期:_________

  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核发日期:_________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12

  编号: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于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xx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绝,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13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

  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蒋正鹏: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xx年 九月 二十 日

  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14

  一、公司全称:

  二、营业场所:

  三、公司成立日期:

  四、公司股东:_ (身份证号: )于年月 日起以方式向本公司出资 万元( 万元整)。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公司营业场所()的股份。

  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扩展2)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实用10份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1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2

  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xxxxxx

  三、公司登记日期:xx年xx月xx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五、公司股东:xxx(身份证号:xxx)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xx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加盖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核发日期:xx年xx月xx日(公司印章)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3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编号;

  :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永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变更事项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4

______:

  我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增加注册资本至______万元整,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我公司收到你参股资本______万元整,占公司全部股权______%。特此证明

  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5

  (正本) (副本) 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骑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缝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章 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6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编号;

  :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永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变更事项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7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8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

  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印章)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9

  公司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capital contribution certificate)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要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我国自20xx年实施《公司法》以来,《公司法》曾经进行三次修改,有关出资证明书的规定条款却始终没变,这充分反映其在《公司法》中的作用和地位。

  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2.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十四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资证明书不是可发可不发的,而是法定的`公司管理工作程序,必须依法照办。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未向已经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说违法,起码也是有法不依,没按法规办事。

  作用

  1、出资证明书是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产生法律效力。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能够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以便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的数额,能够确定股东权的大小,以便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载明核发日期,能够确定股东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起始时间。尤其,公司出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牵涉到股东出资额变动,股东自身发生股权部分转让、赠与、继承人继承等事项时,在股东本人不能亲临现场履行签字手续时,出资证明书的凭证作用显得更为重要。

  2、有助于保持公司的和谐稳定。从*年公司内部发生的一些纠纷案例看,有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股权酿成的矛盾,并由此造成公司解体。如果公司成立时依法向股东签发正规的出资证明书,作为一种制约手段,股权变更时必须由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方可转让,擅自变更股东股权的行为就会无隙可乘、有所顾忌。从这个角度理解,出资证明书又可以对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公司之间保持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式,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新型企业制度,这是时代的脉搏,经济发展离不开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实施十多年来,

  代表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企业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最能体现代表现代企业制度内容的出资证明书却被忽视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既需要形式上的发展,更需要内容的全面落实,因此,对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增强自觉性,以进一步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注意事项

  公司要把签发出资证明书作为一项法定的程序性工作,在成立后必须遵照《公司法》的规定,向已经交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签发出资证明书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建立完善签发制度。公司章程要增加相应的条款,规定出资证明书的签发时间,编号排续,出现什么情况需要变更,变更股权必须持出资证明书,退出股东会必须收缴,公司解散时全体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上缴公司注销,丢失损坏时如何补(换)发,没有盖章和涂改无效等内容。同时,与出资证明书相对应公司要确实置备股东名册。建立出资证明书签发台帐,股东要在台帐上亲自签名,履行领取手续。

  2、把握几个时机。一是首次签发。公司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形式,被吸纳成为公司新股东的出资人,在缴纳出资后应即时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二是变更记载事项。在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出资额增减、赠与、部分股权转让、继承人继承等事项发生,涉及出资证明**载事项时,股东(或继承人)要出具出资证明书,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应变更相关股东出资证明**载事项的内容。三是收缴注销。在股东股权全部转让等退出公司股东会和公司解散的事项发生时,公司要及时收缴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进行注销处理。

  3、记载事项要准确完整。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要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载明公司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内容要准确完整,与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决议、协议、章程等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一致,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10

  (正本) (副本) 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骑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缝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章 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扩展3)

——股东出资承诺书 (菁华6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共同出资人民币**万元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就股东出资情况承诺如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承诺于___年__月___日前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以上内容股东确认无误。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2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12万元,乙方出资8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白酒瓶盖子喷漆。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每年年底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司资源入股拟设立的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 本公司自愿出资8000万元,入股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总额40%。作为股东,保证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 本公司严格按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先关手续,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诉。

  3、 本公司作为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保证严格遵守《公司法》、《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证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公司经营风险。

  本公司保证认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共同出资人民币**万元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就股东出资情况承诺如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承诺于___年__月___日前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以上内容股东确认无误。

  本人拟出资入股 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愿出资万元,入股 公司,占股份总额的 %。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保证入股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是合法经营所得。不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虚假出资、不抽逃注册资本。

  2.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弓l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3.承诺成为公司股东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本人保证认真遵守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和违背,愿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2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12万元,乙方出资8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白酒瓶盖子喷漆。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每年年底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扩展4)

——股东出资协议书 (菁华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钢管生产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xxxx市设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省xxxx市开发区路号

  第四条xxxx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 0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 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鷂_%;

  乙方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鷂___鷂_%;

  丙方出资额鷂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鷂_____%;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xx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鷂___鷂_%、乙方占鷂___鷂_%、丙方占鷂___鷂_%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__%(15__%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丙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钢管生产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xxxx市设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省xxxx市开发区路号

  第四条xxxx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 0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 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以甲方名义注册成立公司(富侨大竹旗舰店),为了明确双方的出资金额及股权比例等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交给甲方以甲方名义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

  二、公司总出资元,乙方出资款共占公司的股权比例为%(百分之),乙方按照该比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三、公司住所拟设在大竹县北门转盘华*厦二三楼,其经营范围为足浴、品茗、宾馆等,具体以工商部门的登记为准。

  四、甲方在公司分取利润后,应及时将乙方所占比例应分得之部分交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甲方所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公司章程为准,协议或章程未作约定以及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相抵触之部分以《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准。

  六、若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扩展5)

——股东出资协议书(精选1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钢管生产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xxxx市设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省xxxx市开发区路号

  第四条xxxx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 0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 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甲方(出资人):xxx,身份证号:

  乙方(出资人):xxx,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共同投资设立xxxxxx有限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称:甲乙双方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xxx*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年*月*日成立。

  2、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万元。

  4、公司住所:xxxxx。

  5、法定代表人:xxx。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股东占股比例

  1、甲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第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及财务管理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担任。

  2、公司监事由股东共同委任。

  3、公司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委任,对财务支出均有决策权。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费用承担

  1、xxxxx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承担,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见清单附录)。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甲乙双方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本股东出资协议书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甲乙双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甲乙双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保密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市格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电池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叁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条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股东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钢管生产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xxxx市设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省xxxx市开发区路号

  第四条xxxx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 0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 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乙方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丙方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xx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丙方占�____�__%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__%(15__%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丙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xx年xx月xx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2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12万元,乙方出资8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白酒瓶盖子喷漆。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每年年底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xx年九月二十日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x年x月x日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就有关股权转让等事宜作如下决定:

  一、 决定原股东xx将拥有xx公司x%的股份(即x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xx。

  二、 股份转让变更后,股东名称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全部股东): xx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

  三、 会议一致通过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章: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以甲方名义注册成立公司(富侨大竹旗舰店),为了明确双方的出资金额及股权比例等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交给甲方以甲方名义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

  二、公司总出资元,乙方出资款共占公司的.股权比例为______% ,乙方按照该比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三、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其经营范围为足浴、品茗、宾馆等,具体以工商部门的登记为准。

  四、甲方在公司分取利润后,应及时将乙方所占比例应分得之部分交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甲方所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公司章程为准,协议或章程未作约定以及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相抵触之部分以《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准。

  六、若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资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

  第二条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 元)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四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现金)

  出资 元,占公司股份的 %

  出资 元,占公司股份的 %

  出资 元,占公司股份的 %

  第五条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全体股东依据和本出资协议制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二)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

  其中甲方委派 人,乙、丙方各委派 人担任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公司设经理,经理由 方委派。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条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 方负责。

  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

  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解释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依据《公司法》和本协议的目的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股东出资证明(精选10篇)(扩展6)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优选【五】份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自治规约,也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根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的效力,是第三人据以判断公司股东的依据。根据学界对章程记载事项效力的`一般理解和我国《公司法》第22条、第73条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和股东资格的关系,我们可以初步认为:第一,公司章程记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和有限责任公司原始股东具有重要意义,是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必要形式;但不能据此认为,凡记载于公司章程的即为股东;第二,对于非发起人股东,如受让股权的股东,公司章程记载并非其成为股东的必要形式。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章程记载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与股权实际持有情况发生矛盾的问题时有发生,审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如有证据证明股东确实已经出资,并参加了股东会,分取了红利,但因公司的过错,未变更公司章程记载,致使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均未变更。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采取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在该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股权纠纷时,确认其股东资格,否则司法将有违实体公正的立常

2、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为了反映公司股东的现状,由公司依法制作并置备的帐簿。我国《公司法》第31、36、134、1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从本质上说,股东名册是公司的内部记录。各国、地区公司法律虽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效力并不是唯一和确定的。有学者指出:“股东名册虽然很重要,但它只是公司必须和可以载明的资料的一个表面证据,法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正。” 韩国学者李哲松也认为“股东名册的记载不具有创设权利的效力,实体法上没有取得股份者,即使进行了名义更换,也不能取得股东权。”

我国《公司法》未对股东名册效力作出规定,股东名册和股东资格之间的关系难以从《公司法》本身寻找答案。但从公司法原理上说,股东名册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和股东的关系,股东名册由公司保存,随着股东的变化而变更股东名册是公司的义务。股东名册应当具有以下效力:第一,记名股东对抗公司的功能。即在无其他人向公司提交有效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凡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仅凭该记载就可以主张自己为该公司股东,无需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第二,公司免责的功能,即公司在已尽保管、登记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可将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者视为真实股东,并认定其红利分派请求权、表决权、新股认购权等权利;即使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并非真实股东,亦可免除公司的责任。第三,由于股东名册仅为公司的内部记录,非法定公示文件,股东名册的记载不能对抗拥有其他有效证据的真实股东,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3、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的功能主要是**对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以减少市场交易风险,其内容因其公示性而对第三人具有公信力。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经由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是,工商登记对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记载是否系确认股东资格的必要条件,实践中有不同认识。正确看待工商登记法律效力的关键在于弄清其性质,即其到底是创设权利,还是证明权利?

工商登记属于商业登记之一种,根据商业登记理论,商业登记分设权性登记和证权性登记。《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仅需具备四项条件,即可成立,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不是公司设立的必备要件。而且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可以推断,第一,只有“股东发生变动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在前,工商登记在后,因此,工商变更登记并不是继受股东取得股权的必要条件;第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而非股权转让双方的义务。因此,尽管工商登记对于公司设立来说,系必要条件,属设权性登记;但其所记载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对股东资格来说,仅具有证权性作用,而且不能反过来认为,未经工商登记即非股东。

综上可知,我国公司法规所要求的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非股权移转的生效要件,但其具有公信力,对第三人产生登记对抗效力,工商登记可以被股东作为证明其股东资格并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第三人也可以凭借工商登记来对抗其他人(包括真实股东)的权利要求。在公司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人之间,工商登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根据股东是否实际履行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和其他权属证明形式进行判断。

4、持股证明:出资证明书、股东凭证、股票等

我国《公司法》第3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136条规定,股份公司应当在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出资证明书、股东凭证或股票,是最具有实质意义的股东资格证明,在无充足的证据证明此类持股证明为虚假或不合法时,即可以此确认其股东资格。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

  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印章)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

  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蒋正鹏: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xx年 九月 二十 日

  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或者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x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本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因合并、分立,或因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营业(或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清算。

  二、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由xxx、xxx和xxxx有限公司的指定代表xxx组成,其中由xxx担任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

  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四、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或生产、经营活动)。

  五、其他有关内容: 。(决议内容未涉及的,应当删除。)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会决议中也可体现具体的表决结果,如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20xx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呢?详情内容如下:

  文本名称 ____________股东出资证明书 受控状态  ____________ 编 号 ____________  编 号: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公司成立日期:____________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