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征文「」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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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征文「」 1

  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慧,书可以陶冶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在书的世界里演绎着大千世界的***、正与邪;书寄托着前辈们对下一代的希看。读书是一件欢快的事,读书的乐趣有很多,就拿十大名著中的五著说吧:

  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诸葛亮、曹操、刘备、周瑜、关羽、张飞……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在未几兵马交战中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的出某的故事:《空城计》、《三气周公瑾》、《草船借箭》,这些故事有让人兴奋的,有让人生气的,特别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体会古代英雄人物的聪明才智,这是读《三国演义》的乐趣

  读《西游记》的乐趣,想必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妖除魔,护送某某某的英雄形象,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的《三打白骨精》最出某了,孙悟空以自己的聪明、神勇和与白骨精打斗的出某故事给人带来了无穷的想象。孙悟空七十二变神通广大的本领令人向往,猪八戒贪吃、沙僧老实厚道的形象也使人记在了脑海里,这是读《西游记》的乐趣。

  读《水浒传》的.乐趣。一百零八将个个勇猛无敌,讲义气,让人看后不禁连连叫好。《武松打虎》中武松面临危险,勇敢机智作斗争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学*。感受一百零八将的豪情,这便是读《水浒传》的乐趣。

  读《杨家将》的乐趣,想必杨六郎将军带领着军纪严明、英勇善战的杨家军,一出军就使辽军大小将领闻风丧胆、屁滚尿流,在大普轨门阵时,杨家军表现极为好,将五国部队和辽军杀得哭爹喊妈,这是读《杨家将》的乐趣。

  读《红楼梦》的乐趣则是品味人生,感受人生喜哀。

  当你亲身走进书的海洋,找到读书的乐趣时,相信你有感而发:“好一个,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征文「」 2

  我还十分清楚地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笑猫日记.想变**的猴子》。

  这本书是妈妈在我三年级时,从图书馆里借的。开始,我十分厌恶书本。那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小字,有什么值得去看呀,这还不是浪费时间嘛!不如看看电视、搭搭积木,显得更有趣!但是,在妈妈的逼迫下,我勉强装起看书的`样子,坐在书桌前,读了起来!

  谁知,这本书的魅力如此巨大!我一不小心就被它吸引过去,一行,一行,一又行,我孜孜不倦地往下读;一句,一句,又一句,似乎是作者是向我诉说一个又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我慢慢陷入了书的无底洞,原来书的世界如此美妙!

  五年级了,我似乎在文字的世界里,交了一个又一个好朋友!《简爱》、《鲁滨逊漂流记》、《麦琪的礼物》……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像向那些文彩飞扬 的作者进行交流!《鲁滨逊漂流记》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机智勇敢,乐观向上,这种精神深深地吸引了我,他在这种身入荒岛却能心中抱有对生的强烈希望!这不仅激 发了我的阅读兴趣,又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

  渐渐地,我发现书给我的好处还真不少呢!作文水*有提升不说,从书中接收到的知识点我也会融会贯通了!

  在一次课外*题中,有一道练*题是这样的:李逵这一形象出自。哈,这可难不倒我,我可是四大名著的小精通呢!想都不用想,这“李逵”当然是出自《水浒传》的喽!

  啊,看来多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的呀!现在,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重要的一,我每天被这些优美的词句滋润,也不禁觉得能量在不断加大!当然,在读书之余,多做些摘录是必要的!

  读书,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给我带来了许多帮助。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品尝读书的乐趣吧!

  读书征文「」 3

  我和书故事,从我三岁那年就开始了。上幼儿园时,我已经可以背几十首古诗、讲好多故事了。等上了小学,我对读书的兴趣越来越浓,家里书柜上面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阅读欲望了,书店便成了我阅读的常驻地。妈妈每天都送我到书店里看书。

  我只要捧着一本书,便会爱不释手地读起来,一看就两三个小时。读书时,我会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人,所有的烦恼通通抛在了脑后。

  暑假里一天,我正在书店里看一本冒险小说,不知不觉就入了迷,大概看了1个多小时,才发觉自己的腰都酸了。伸了伸腰,正准备继续看时,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爸爸!“咦?爸爸,您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不知道?”我满脸疑问,因为爸爸出差好多天了,我一直很想他。爸爸笑了笑说:“我早就来了!今天回到家,我发现你不在,就猜出你会在这里,本想喊你回家看我给你带的礼物,你看读得那么认真,才没舍得打扰你。”就这样,不管是什么天气,我都会到书店看书,暑假的两个月里,我在书店里呆的时间,每天都超过5个小时。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真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我爱看书,各类小说、古今诗歌、科普故事、中外童话我都看。现在,我的作文水*也提高不少,真应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呢!我崇拜杨红樱阿姨和冰心奶奶,她们能写出大家喜爱的书。

  书,是挚友,也是良师,它会无声地为你传授知识,使你成长。让自己多读书,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书。

  读书征文「」 4

  “一旦无书,百事荒芜。”这是陈寿眼中的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在我眼中,书就是一个指南针,指引着我成功的道路;书就是一位知己,在你心情失落时给我陪伴;书就是慈祥的母亲,向我敞开温暖的怀抱。

  还记得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爆笑校园》。那一幅幅花花绿绿的既搞笑又精彩的插图深深地牵住了我的.心。连*时吃的零食包装上的图片又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晚上睡觉前,我总会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我总会在那奇幻的故事中甜甜地进入梦乡。大班的时候,我上了拼音班,慢慢的,我借助学过的拼音开始识字。一年级时,我的识字量越来越广。已经能够读一些有拼音的书了。还养成了每天阅读一小时的好*惯。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在这个暑假里,我也读了不少书。《三国演义》、《城南旧事》、《摆渡人》……与书为伴,乐趣无穷。

  虽然我的情感不是很丰富,但是也被书中许多人物深深震撼。我曾为《鸟奴》中的小八鸽只能依附强大的动物生存而感到遗憾。我曾为《小公主》中的女主人公最后获得幸福而感到快乐。我曾为《摆渡人》中,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的幸福结局而发出真心的祝福。我曾为《浑血豺王》中的白眉儿的死去发出悲叹……

  在我们金色的童年里。我们要抓紧时间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汲取书中的知识,对祖国作贡献。

  读书征文「」 5

  宁静的爱情将暴风雨掩埋在夕阳撒落的一片金色中,散落的魂不知飘向何方,是缘是债,孰是孰非,“爱”的天地容不下三个心跳。当雾霭弥漫,月色渐凉,那爱人外衣里残存的温暖被一个寒噤抖落在灰扑扑的桥上,融入河中,顺着流水或留或去,也许去了长江,也许去了大海,又或许根本还在脚下,被一瓢舀起,酿做了醉人的酒酿,在孤独的清晨一饮而尽,化作淡淡的绯红,将新娘稚嫩的脸庞映得分外迷人。

  看完《似水年华》,就像喝了一杯特浓的Espresso,一口加奶精,一口加糖,最后一口什么都不加……突然有种冲动想出去淋雨,去读一读风刻在雨上的情,听一听雨追逐风的脚步声,其实风不可能沾到雨,雨不可能追上风,看到的每每只是悲剧罢了。似乎更希望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也许不是个人道的想法,可是爱太残酷,情太专横,人太善良,生活太*静,世界太大,房间太小。

  不知道乌镇是否还留着昔日的清雅,也许世俗的介入早就将那里宁谧的氛围打破,乌镇到了追忆的阶段了,追忆曾经的桥和水,追忆曾经的静和娴,追忆曾经的薄雾中奔跑的身影,追忆曾经的夕阳下依偎的情人,曾经已随着河水流进了历史的激流,不再返复。

  有些地方非去不可,有些地方不去也罢,有些地方只适合回忆,还有些地方只能去想象,而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生活,这个答案并不是出生就有了,是在风尘仆仆和跌跌撞撞中找寻到的,也许是出生地,也许是陌生的远方。不管在哪里,那个你停留的地方一定有个人在等你,是前生的约定还是今世的缘,蓦然回首数次,你会在茫茫人海中遇见那一簇心悸的眼神,也许布满灰尘,又或许阻隔着荆棘,你会忘却一切,却放不下那份蠢蠢欲动,当命中的爱人给你回望时,别忘了点上一盏灯,告诉他/她,“我在等你,就在这里。”

  灯火阑珊处,似水年华,情归故里,哪怕风雨飘零,只为那回眸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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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征文汇总十篇

  爱读书征文 1

  在幼儿园的时候,经常听大哥哥大姐姐讲小学作业多,比较无聊,一点都比不上幼儿园,整天唱歌、跳舞、做游戏。所以我一度惧怕上一年级。一提到上一年级就哭,妈妈说哥哥姐姐是吓唬你的,你看看这本书《小猪唏哩呼噜》,然后再决定。

  提起小猪,你是不是想到了那个呆头呆脑、好吃懒做的家伙?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本书中的小猪名叫唏哩呼噜,虽然名字不雅,但故事中的他却是一个勇敢、善良、极富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人物。你瞧,他能吓跑凶恶的大灰狼和身体强壮的月牙熊;为了维护妈妈的荣誉,他为鸭太太当保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吓跑了劫路的大老虎,顺利地把鸭蛋送到鸭太太的姐姐家;唏哩呼噜还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换来了送给妈妈的生日礼物;他为了挣钱买一辆自己喜欢的自行车,做起了卖橘子的生意,可因橘子太酸,把马太太满口的牙都酸掉了,这下,小猪因为要给马太太镶牙,欠了象博士三千三百三十三圆三角三分钱,只好在象博士家做了三个月的保姆……在作者的笔下,小猪摇身一变,一改往日的形象,是不是变得很可爱了?

  妈妈说上一年级后,会读好多好多这样的书,会有小猪唏哩呼噜一样的朋友。从此我爱上了读书。

  爱读书征文 2

  在寒假,我读了《简爱》,这部由夏洛蒂勃朗特所写的只有200多页的书,瞬间吸引了我。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家境富裕的舅母家,因为受其虐待而萌生了反抗意识,后来被送入了劳渥德学校,努力学*了八年之后进入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却发现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有家室,前妻就是被关在阁楼里的疯女人,简爱伤心之余从桑菲尔德府出逃,经过几年自强不息的奋斗之后,重新返回桑菲尔德府,却发现那里早已面目全非,罗切斯特先生也失去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简爱最终终于毅然决然地和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简爱的自强不息让我动容。当今社会有部分的富二代、官二代,依仗着自己家境的殷实,目中无人,肆无忌惮,甚至公开叫嚣,认为不管任何事撒点钱就能摆*。也有一些穷人,在贫穷中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丧失了进取心,认为自己这辈子只能当穷人,整天自暴自弃,浑浑噩噩过日子。我认为他们都应该向简爱学*。穷人学*简爱的坚强,可以经受的起贫苦与挫折,不要对自己丧失信心,像简爱一样,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奋斗,终有一天一定可以摆脱贫困改变生活。富人也应该学*简爱的自强不息,不要满足于自身的家境与成就,更不要骄傲。要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实现更大的目标而努力。

  简爱对爱的坚持也让我动容,里德舅妈虽然总是虐待简爱,但当里德舅妈重病时,简爱还是不顾一切的赶来看望。就像我的邻居一样,我的邻居从小被父亲虐待,因为她的父亲想要一个男孩,但她却是一个女孩,于是她小时候基本没上过学,还经常吃不饱饭。但是现在,她父亲所宠爱的几个儿子早就已经远走高飞,唯独她还一直陪伴在父亲身边,照顾父亲的饮食起居,我们现在的社会如果多一些这样的人,就不会发生因为父母没有给子女钱,子女就拒绝赡养老人的情况发生了。

  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虽然途中有一些波折,但最后他们还是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刘福山照顾自己患脑癌的妻子张富英25年,成功挽救了妻子的生命,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是可以冲破任何障碍的。

  读《简爱》,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明白了对人生的追求,遇到挫折不放弃,自强不息,对世界要有爱,爱才无敌!

  爱读书征文 3

  作为教师,我们常常教育学生说。

  我在担任班主任时,在和家长交流学生的学*和生活方面的情况时,总是有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说一句话比我们说一百句都管用。”在学*中,我想到了这就是学生的向师性,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这样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为了能在读书取得更好的效果,我不但在读书时勤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文眼,心领神会之外,而且我认为需要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因为正如俗话所说:

  通过读书让我对教育的民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学会了蹲下来看学生。我的心更加透彻了,使我更自信的走*我的学生,去发现他们身上的优点,寻找与他们沟通的桥梁。我的付出有了回报,学生乐意与我走*,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这对我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有喜报或者有进步时,我有一种收获硕果的快乐。而这一切是我不断学*、不断完善的读书过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

  现在是信息化时代,知识的更新程度是惊人的。在教育教学中涉猎的范围不能局限于课本上的知识,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吸取新信息、新知识、新理念,不断充实自己,始终站在知识的前沿;要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做到博学多才,与时俱进,如果教师能做到精通专业,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并善于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就能信手拈来,驰骋自如,才激发学生的学*兴趣。

  因此,我们要学*,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中最大的乐趣。学*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资源。学*化社会中的个体学*,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什么、怎样学*、学*的进度等等。 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幸福的、快乐的,常读书和常思考,会使我们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反思,既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又要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因此教师更要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并学以致用,时时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使得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爱读书征文 4

  我喜欢读书,从识字的时候就喜欢。

  记得小时候,我常常缠着爸爸妈妈问他们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一年中为什么有春天。冬天。后又夏天和春天呢?为什么有的人长得高,有的人长得矮呢?"……他们常常被我问的苦笑不得,爸爸不耐烦的说:"快长大吧,书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我就希望自己快点长大,每当夜晚,在柔和的灯光下,妈妈就给我讲书上有趣的故事,如《拇指姑娘》。《小山羊和狼》。狐狸与乌鸦》等等,我听着听着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您蓝色的夜空中,我仿佛成了一个长翅膀的小星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忽然,我梦见自己变成故事中的拇指姑娘,他顽强的跟困难作斗争,与鼹鼠比智慧,最后在大雁的帮助下,逃出了山洞,过上幸福的生活。

  上学了,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会了自己看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跑到创新书店,像一只勤奋的小蜜蜂不知疲倦的在数的百花园里采集花粉,获取能量,在书的海洋里我发现了一个有一个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高达可怕而福尔摩斯又是那样神奇的破案……哦!世界原来那么奇妙!读书真好!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通过读书,我知道了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不付出艰辛的努力,就像获得成功,那是痴心妄想。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帮助我们不断提高作文水*,不断的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使我更加明白一个真理,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的种子,洒下行为的种子,便栽得*惯,洒下*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读好书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用了美好的明天。

  爱读书征文 5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全书用细腻的笔触、独特的见解、全新的视角为我们完整介绍了一个受尽屈辱、寄人篱下的孤儿,在强大的内心作用下变成一个有自尊、有自信的女性,并最终收获自己的幸福的故事。

  初读《简·爱》,我觉得它像一双无形的手,轻而易举的越过重重障碍,最终触摸到人们脆弱、敏感的内心深处。使我为之震撼,为之惭愧,甚至为之痛心。我震撼于一个*凡的如同沙漠中的尘埃,宇宙中的星星般的女人,竟拥有金子般耀眼、月亮般恬静的内心,我惭愧于自己与她的坚强、乐观、反抗精神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我心痛于这样的女人却命运多桀、饱受忧患。

  再读《简?爱》,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简,穿梭于书的内容中,感受主人公的亲情、友情与爱情。在海伦死去时,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助,校长于管事的默然使我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使我学会了忍耐、冷静,因为她曾说过:“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不想报复,从不认为生活不公*的原因,我*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她的话我牢记着,“所以我只得接受残酷的现实;在发现罗切特斯欺骗自己时,我领悟了深入骨髓的凄凉与寒心,但我坚决选择保留自己的尊严。重回现实,感慨万千。”简在世俗的社会中,保留了一颗高尚、纯洁、不受玷污的水晶般的心灵,这难道不是最为可贵的吗?

  人们心灵不宁是因为总拿自己*淡不起眼的生活与别人光辉亮丽的一面相比,而简却恰恰相反,她相貌**,可她却用知识丰富自己的内涵,用内涵升华自己的人格。人生不但要知道自己生命的坐标,而且还要知道自己生命的轨迹。人生最重要的是生命和尊严,尊严的的重要性胜过生命,生命的重要性胜过金钱,简出身卑微,不名一文,但她却敢于向自己的男主人——一个出身名门、英国上层神会的绅士表达自己的爱意。她认为上帝面前人人*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她并不因为爱情抛弃尊严,也从不迎合讨好。她爱的是罗切斯特的人,是抛开肉体凡胎的他的纯粹的灵魂,她毫不在意他的身世、金钱,她没有因为爱情陷入物质的深渊、无法自拔。

  三读《简·爱》,我觉得我深深的崇拜上了简,她自尊自爱、聪明好学,她向往*等,她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她敢于向命运抗争、她用爱用宽容温暖伤害过她的人。这些品格都是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所没有的,也是当今世界所缺少的、需要的。物质财富可以不富有,但精神世界不可以不富有;智力学识可以不好,但道德品行不可以不好!我们可以因为发生的事情而改变,但绝不可以因其而贬低自己。

  小说结局,简爱回到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身边,不计前嫌,与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简拥有灰姑娘的出身与经历,骨子里却是和祝英台一样独立、坚强、有才气,让人佩服!

  让我们给心灵留一方净土,给生活留一个梦想,给未来留一丝微笑,给岁月留一份厚礼,给人生留一季花香。

  爱读书征文 6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全书用细腻的笔触、独特的见解、全新的视角为我们完整介绍了一个受尽屈辱、寄人篱下的孤儿,在强大的内心作用下变成一个有自尊、有自信的女性,并最终收获自己的幸福的故事。

  初读《简·爱》,我觉得它像一双无形的手,轻而易举的越过重重障碍,最终触摸到人们脆弱、敏感的内心深处。使我为之震撼,为之惭愧,甚至为之痛心。我震撼于一个*凡的如同沙漠中的尘埃,宇宙中的星星般的女人,竟拥有金子般耀眼、月亮般恬静的内心,我惭愧于自己与她的坚强、乐观、反抗精神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我心痛于这样的女人却命运多桀、饱受忧患。

  再读《简爱》,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简,穿梭于书的内容中,感受主人公的亲情、友情与爱情。在海伦死去时,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助,校长于管事的默然使我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使我学会了忍耐、冷静,因为她曾说过:“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不想报复,从不认为生活不公*的原因,我*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她的话我牢记着,“所以我只得接受残酷的现实;在发现罗切特斯欺骗自己时,我领悟了深入骨髓的凄凉与寒心,但我坚决选择保留自己的尊严。重回现实,感慨万千。”简在世俗的社会中,保留了一颗高尚、纯洁、不受玷污的水晶般的心灵,这难道不是最为可贵的吗?

  人们心灵不宁是因为总拿自己*淡不起眼的生活与别人光辉亮丽的一面相比,而简却恰恰相反,她相貌**,可她却用知识丰富自己的内涵,用内涵升华自己的人格。人生不但要知道自己生命的坐标,而且还要知道自己生命的轨迹。人生最重要的是生命和尊严,尊严的的重要性胜过生命,生命的重要性胜过金钱,简出身卑微,不名一文,但她却敢于向自己的男主人——一个出身名门、英国上层神会的`绅士表达自己的爱意。她认为上帝面前人人*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她并不因为爱情抛弃尊严,也从不迎合讨好。她爱的是罗切斯特的人,是抛开肉体凡胎的他的纯粹的灵魂,她毫不在意他的身世、金钱,她没有因为爱情陷入物质的深渊、无法自拔。

  三读《简·爱》,我觉得我深深的崇拜上了简,她自尊自爱、聪明好学,她向往*等,她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她敢于向命运抗争、她用爱用宽容温暖伤害过她的人。这些品格都是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所没有的,也是当今世界所缺少的、需要的。物质财富可以不富有,但精神世界不可以不富有;智力学识可以不好,但道德品行不可以不好!我们可以因为发生的事情而改变,但绝不可以因其而贬低自己。

  小说结局,简爱回到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身边,不计前嫌,与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简拥有灰姑娘的出身与经历,骨子里却是和祝英台一样独立、坚强、有才气,让人佩服!

  让我们给心灵留一方净土,给生活留一个梦想,给未来留一丝微笑,给岁月留一份厚礼,给人生留一季花香。

  爱读书征文 7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全书用细腻的笔触、独特的见解、全新的视角为我们完整介绍了一个受尽屈辱、寄人篱下的孤儿,在强大的内心作用下变成一个有自尊、有自信的女性,并最终收获自己的幸福的故事。

  初读《简·爱》,我觉得它像一双无形的手,轻而易举的越过重重障碍,最终触摸到人们脆弱、敏感的内心深处。使我为之震撼,为之惭愧,甚至为之痛心。我震撼于一个*凡的如同沙漠中的尘埃,宇宙中的星星般的女人,竟拥有金子般耀眼、月亮般恬静的内心,我惭愧于自己与她的坚强、乐观、反抗精神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我心痛于这样的女人却命运多桀、饱受忧患。

  再读《简?爱》,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简,穿梭于书的内容中,感受主人公的亲情、友情与爱情。在海伦死去时,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助,校长于管事的默然使我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使我学会了忍耐、冷静,因为她曾说过:“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不想报复,从不认为生活不公*的原因,我*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她的话我牢记着,“所以我只得接受残酷的现实;在发现罗切特斯欺骗自己时,我领悟了深入骨髓的凄凉与寒心,但我坚决选择保留自己的尊严。重回现实,感慨万千。”简在世俗的社会中,保留了一颗高尚、纯洁、不受玷污的水晶般的心灵,这难道不是最为可贵的吗?

  人们心灵不宁是因为总拿自己*淡不起眼的生活与别人光辉亮丽的一面相比,而简却恰恰相反,她相貌**,可她却用知识丰富自己的内涵,用内涵升华自己的人格。人生不但要知道自己生命的.坐标,而且还要知道自己生命的轨迹。人生最重要的是生命和尊严,尊严的的重要性胜过生命,生命的重要性胜过金钱,简出身卑微,不名一文,但她却敢于向自己的男主人——一个出身名门、英国上层神会的绅士表达自己的爱意。她认为上帝面前人人*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她并不因为爱情抛弃尊严,也从不迎合讨好。她爱的是罗切斯特的人,是抛开肉体凡胎的他的纯粹的灵魂,她毫不在意他的身世、金钱,她没有因为爱情陷入物质的深渊、无法自拔。

  三读《简·爱》,我觉得我深深的崇拜上了简,她自尊自爱、聪明好学,她向往*等,她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她敢于向命运抗争、她用爱用宽容温暖伤害过她的人。这些品格都是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所没有的,也是当今世界所缺少的、需要的。物质财富可以不富有,但精神世界不可以不富有;智力学识可以不好,但道德品行不可以不好!我们可以因为发生的事情而改变,但绝不可以因其而贬低自己。

  小说结局,简爱回到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身边,不计前嫌,与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简拥有灰姑娘的出身与经历,骨子里却是和祝英台一样独立、坚强、有才气,让人佩服!

  让我们给心灵留一方净土,给生活留一个梦想,给未来留一丝微笑,给岁月留一份厚礼,给人生留一季花香。

  爱读书征文 8

  我喜欢读书,从识字的时候就喜欢。

  记得小时候,我常常缠着爸爸妈妈问他们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一年中为什么有春天。冬天。后又夏天和春天呢?为什么有的人长得高,有的人长得矮呢?"……他们常常被我问的苦笑不得,爸爸不耐烦的说:"快长大吧,书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我就希望自己快点长大,每当夜晚,在柔和的灯光下,妈妈就给我讲书上有趣的故事,如《拇指姑娘》。《小山羊和狼》。狐狸与乌鸦》等等,我听着听着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您蓝色的夜空中,我仿佛成了一个长翅膀的小星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忽然,我梦见自己变成故事中的拇指姑娘,他顽强的跟困难作斗争,与鼹鼠比智慧,最后在大雁的帮助下,逃出了山洞,过上幸福的生活。

  上学了,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会了自己看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跑到创新书店,像一只勤奋的小蜜蜂不知疲倦的在数的百花园里采集花粉,获取能量,在书的海洋里我发现了一个有一个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高达可怕而福尔摩斯又是那样神奇的破案……哦!世界原来那么奇妙!读书真好!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通过读书,我知道了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不付出艰辛的努力,就像获得成功,那是痴心妄想。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帮助我们不断提高作文水*,不断的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使我更加明白一个真理,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的种子,洒下行为的种子,便栽得*惯,洒下*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读好书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用了美好的明天。

  爱读书征文 9

  书,是心灵的窗户,是打开神秘宝藏的钥匙,是通往天蓝色彼岸的云梯。我爱读书,它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和满足。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从绘本到童话寓言故事,再到中外名著,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的内容越来越丰富,范围也越来越广。自从我发现了学校的神秘“宝藏”——图书馆之后,就更加痴迷于读书了。

  那天,我从一早就念叨着,下午去图书馆享受读书的美好时光,终于等到放学,我迫不及待向图书馆奔去。一路上,回想起昨天因为去北大参观没有看成书,我和妈妈约定今天要把昨天的读书时间补回来,我心里暗暗窃喜,脚下像踩上了风火轮一样疾驰而去。

  进入图书馆,我一眼就发现了那本未读完的书,于是悄悄地坐下来开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当我读到悲伤的情节时,我会感同身受、黯然伤神;当我读到开心的片段时,我又会开怀大笑、兴奋不已;当我读到引人入胜的环节时,我仿佛置身于故事中,自己变成了主人公经历生死离别。我读得如痴如醉,宛如周围旁若无人,我的心灵仿佛都飞入了书散发的奇幻极光之中。时间飞逝,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一声“还有人在看书吗?”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看过了头,图书馆要关门了。我小心翼翼地合上书,放回书柜,又恋恋不舍地望了望那本书,然后背上书包,狂奔出去。此时,操场上已空空如也,往日熙熙攘攘的校门口已冷冷清清,夕阳下,远处只有妈妈那瘦小的身影在静静的等待着……

  书,就像清晨透过朝霞洒下的第一缕阳光,点亮爱的心灯,让幸福如花瓣撒落。读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影响了我的学*和生活。只有在读书时,我才能感受到*时无法体会到的快乐和满足。我要让书成为我的亲密伙伴,让读书成为一种*惯,更让读书成为我终身的热爱。

  爱读书征文 10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过:“好书使人终生受益。”读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能提高阅读水*。书是我的爱好,我从小就喜欢看书。

  在我家的书柜里,摆放着一套书,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一套书了。这本书名叫《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原文是Cuore,翻译为心)原名《一名意大利小学生的日记》,是通过埃·亚米契斯的儿子的日记改编的。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以一个三年级安利柯的眼光,讲述了从三年级10月份开学的第一天到第二年7月份在校内外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全书共100篇文章,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还包括父母为他写的许多劝诫性的、具有启发意义的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9则感人肺腑的每月故事。通过塑造一个个看似渺小,实则不凡的'人物形象,在我的心中荡起一阵阵情感的波澜,使爱的美德永驻我的心中。整部小说以一个小学生的眼光审视着身边的美与丑、善与恶,完全在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自1886年该书诞生到1904年的短短20年里,就印刷了300多版。100年来,始终畅销不衰,目前已有一百多种文字的译本,并且多次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连环画、影响遍布全世界,成为一部最富爱心及教育性的读物,是世界公认的文学名著。

  不仅如此,本书实际上还涉及到9-13岁的孩子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可以使我们了解到如何为人处事,如何成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不仅是对家庭,还包括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小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我记得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现在,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书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


读书征文「」汇总5篇(扩展2)

——品味读书征文汇总5篇

  品味读书征文 1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这两句诗是出自美国作家艾米莉.狄金森<<神奇的书>>。我也觉得书很神奇,因为在书的海洋里我能自在遨游,忘记烦恼!

  我家的藏书那可是数不胜数:童话、小说、寓言、科幻、名著。每本书我都看过几遍,怎么样吃惊吧?读书也是讲究方法的,我的方法就是--买来一本书,先凭着名字猜一下书的大概内容,如果猜对,大概看看,如果不对,就仔细的看,遇到不懂的词或句,问一下老师或电脑,遇到优美的词句,那就要动笔了,以防作文的攻击,俗话说学会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偷!掌摸正确的读书方法也是很重要的哦!

  书是我的朋友,它见证了我的成长,每一本书上都有我的足迹,小时侯喜欢听妈妈讲童话,那时侯很幸福,躺在妈妈的怀抱里,幻想着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美人鱼,总是做着我的童话梦,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成为故事里的公主。慢慢长大,寓言又代替了童话,在寓言里我学会很多知识,也觉得寓言很有趣。慢慢的,校园小说和科幻又代替了寓言,那时侯,<<淘气包马小跳>>和<<快乐星球>>是我们小学生的最爱,看着笑着,互相交换着看。学着里面的对话,幻想里面的情节,也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爸爸妈妈,可是也知道那只是小说。五、六年级时,又学着大人的样子,看起了四大名著,<<西游记>>恐怕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里面的神话情节,紧张又有趣。<<红楼梦>>是我看过的最凄惨的爱情故事,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温柔大方的薛宝钗、潇洒痴情的贾宝玉等等人物,构成了这一凄惨动人的爱情故事。《三国演义》我很喜欢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怎样把嫉妒贤能的周瑜气死,还有空城计真是让我佩服的无体头地,还有......。《水浒传》里边的108个好汉,以宋江为首,梁山起义,虽然失败,但勇气可嘉。我在长大,我也跟着书上了知识的阶梯,以后我会在书里,慢慢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我要阅读更多的书,因为我知道,书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书是纯洁的、书是神圣的,让我们一起沉浸其中,热爱读书,品位书香吧!!

  品味读书征文 2

  读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题记

  人总是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苦苦地寻找着自己精神的乐园。每一次的新发现,都会带来无限的感激与惊喜。“书”,有墨香的纸张,铅印的字体,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的外形这就是书。

  岁月在无声无息中流过,小学的大门为我敞开了。从此,我便进入了一片广阔的图书天地。在这里,书教给我了知识,教我做人的道理,还教我分辨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有人称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对我而言,他是我心中知识的娱乐天地。记得法国文学家雨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对啊,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一个人活在没有书的地方,那该是多么凄惨。

  记得我所看到的一篇文言文:“致诸弟,读书必有恒心”,这一文讲了四史弟的故事,他的哥哥在祖父的教训下得到了科名,但没有内顾之忧,却有得意的外遇.所以他希望弟弟们个个自强自立,同心协力,但又怕什么名声不显赫,家运不兴旺。所以又多立课程,多讲条规,要让弟弟们听从,但又怕弟弟们见而生厌,不想说出,所以往年常限弟弟们的功课,*来只强调“有恒”二字。希望弟弟们的是,把每月的功课写明告诉他。但弟弟们每次写信,从不把自己的学业写明白,只是喜欢说家事和京城中的事。

  尽管如此,他的哥哥始终没有放弃他们,并且让他们天天作文一篇,也很有恒。弟弟们也试着把《朱子钢目》过目圈点。如果看注疏,每经不过几个月就看完,切不要强调家中有事,而间断看书,也切不要强调考试将*,而间断看书。这说明了他哥哥对他们的关心,同时也在告诉人们一个真实的道理,读书是必须舍去一些东西,必需有坚定的恒心,这样的我们在失去的同时也得到了很多东西。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对我的启迪很大,所以朋友,趁自己青春年少,珍惜时间,品味读书,为你的人生添上一片光彩吧!

  品味读书征文 3

  品味阅读的过程,也是我们品味人生的过程。阅读不仅能让我们获得新的知识,而且能提升我们的精神境界。

  我从小就爱上了阅读,记得小时候阅读的第一本书是《格林童话》。虽然那时的我不认识太多的字,但我还是一遍一遍地看,一遍一遍地缠着爸爸妈妈念给我听。

  阅读让我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从阅读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红军长征时的艰难困苦;体会到《骆驼祥子》中的祥子悲惨的命运和社会的腐败;体会到香港、澳门回归时,那一份激动的心情,我也知道了我国五千年的悠悠历史……

  阅读也教会我怎样冷静,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爸爸吵架,因为我想独自一人去打暑假工,爸爸不同意,我和他就吵了起来,我急了,说:“爸,你根本就不爱我。”说完我就跑回了房间,我大哭起来,无意中碰到了床头的东西,抬头一看,原来是今天的报纸。

  我好奇地翻开报纸,一个大标题迅速映入眼帘。标题是:暑假工,学生的陷阱。我愣了一下,迅速往下看,我看到了两个这样的事例:一,暑假期间,一个20岁的女大学生在发廊打暑假工,惨遭杀害。二,八月中旬,一名女大学生在赶往广东打暑假工的路上,无故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看到这些,我整个人都愣住了,大学生打暑假工都会发生这种事,那如果我们这些高中生去会不会也……或许后果更不堪设想。想起刚刚和爸爸的争吵,脸不禁红了起来。从那以后,我更听爸爸的话了。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苏轼、柳宗元、李白、杜甫等伟大诗人,知道关羽、张飞等名将,我更是佩服诸葛亮的智慧。

  总之,阅读让我懂得了很多东西,它在我感到失望时,给了我希望;在我因成绩而高傲时,让我保持冷静;在我犯错误时,让我学会反省;在我跌倒时,给我再站起来的勇气……

  我想,我爱上了阅读,它总是给我想不到的惊喜,让我们一起品味阅读吧!

  品味读书征文 4

  看到这个题目,或者有的人会感到滑稽。的确,谁不会读书?就读书的动作来说,大家都会。不就是拿本书照着上面的汉字读吗?但是,这样读书的效果何在?读书就是为了增长知识,丰富自我。可如果连这个基础都丢了,那读书还有何用,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所以我们要学会读书。

  学会读书首先就要选择有益的书籍,这是读好书的前提。唐太宗李世民曾就他的统治说过这样的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把这句话用到读书这个话题上就是“书能助人,亦能害人。”所以书籍的选择食非常重要的。那么选择了适合自己的书籍,接下来就是品味它的内容了。这是个异常重要的环节,就像是一个画家要作一幅画一样,已经选择好了精美无比的作画对象,可如果不投入足够的精力去描绘,这幅画终将无任何价值。所以要抓住这个环节就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对于书本里重要的部分要细细琢磨,慢慢的品味,而把次要的,无关的内容一目十行带过,这样即收获了东西又节省了时间。做事要善始善终,所以在读书后可以把其中有价值的内容摘录出来反复的品味,充实自己。这样一个完整的读书过程才算结束。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们读书的过程正是把这一级级的阶梯串联的过程。好的方式可以使我们把这阶梯筑造的更完美,更容易攀登!所以学会读书至关重要。

  人类之所以文明正是因为人类有知识武装自己,而知识的获取有80%的都是来自书本。所以,不要说你不喜欢读书,你不想读书。那样,你只会是自取灭亡,你注定被这个社会淘汰。所以,要想做一个博学多识的人,要想成为一个站在世界潮流之巅的`人,就必须读书!就必须会读书!

  品味读书征文 5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陪伴我们成长的伙伴。在暑假里选择一本好书,慢慢地品读,细细地领会,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儿。

  《草房子》就是这样一本值得仔细品读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书目之一。这本长篇小说讲述了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那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经历。随着小说的展开,我认识了许多与桑桑一起生活的人物:被人嘲笑的小秃子陆鹤、歌喉嘹亮的白雀、孝顺长辈的细马、文静的纸月、好学的杜小康,还有执着却又可怜的秦大奶奶。这一个个形象鲜活的人物在我眼前闪过,让我看到了他们*凡而感人的生活……。

  桑桑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就像天底下所有的小孩子一样,他活泼、好动,有着永远使不完的劲;他乐于助人,是一个性情开朗的孩子,却常常做出一些让人觉得奇怪的举动:为了让他饲养的鸽子有一个安适的家,就自己动手把自家的橱柜改成了鸽子窝;为了买鸽子,把铁锅砸成碎片换钱;为了捕鱼虾,还把父母的.蚊帐剪破当做渔网……虽然每次都会因此而被父母教训,但桑桑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一次又一次地继续他异想天开的举动。但桑桑也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在最后一篇“药寮”里,桑桑不幸得了鼠疮,每天喝着其苦难忍的药汤,但他坚持下来了,并最终战胜了病魔。桑桑还是一个守信用的孩子,在他生病期间,为了遵守他对柳柳的诺言,吃力地将柳柳背上一百多级台阶,自己却几乎耗尽了力气。在桑桑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闪光点。

  在《草房子》里,我最佩服的就要数杜小康了。在我看来,他是一个非常好学的孩子,在他家遭遇不幸之后,杜小康沉着的性格上又多了几分成熟,在桑桑的帮助下,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边摆了个小摊,赚取一些生活费,既便如此,杜小康还是抱着一个信念——要读书,要学好本领,因此,他还偷了一个女生的课本,回家去自学。虽然我不赞成偷窃的做法,但他那股好学的态度还是令人敬佩。

  初读“艾地”时,我也觉得秦大奶奶很可恶,总是在无理取闹,她会对上学的孩子们反复唠叨“这块地是我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终日干干净净的秦大奶奶,居然不顾自己的衣服了,像个坏孩子似的躺在苗圃上,从东向西滚去”。随着故事的展开,渐渐地,我也理解了秦大奶奶的这些看似怪异的行为。要知道,人们要抢走的,是她和秦大几十年的血汗啊。为了这片土地,秦大甚至搭上了自己的性命,秦大奶奶怎能不悲痛。由于这些怪异行为,秦大奶奶成了大家厌恶的孤寡老人,同学们都怕她,但只有桑桑能理解她,只有桑桑还有时到秦大奶奶那边去。在小说第5小节里,秦大奶奶为了救小女孩乔乔而落水,从此才获得了大家的理解。在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不省人事,看到这里,我不禁为秦大奶奶感到惋惜。

  《草房子》用它那许多感人的故事、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幅真实的生活画卷,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


读书征文「」汇总5篇(扩展3)

——读书故事征文汇总五篇

  读书故事征文 1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记得有一次,我新买了一本书,刚买来,我就爱不释手的看起来,那时是上午,我也不顾时间,拿起书就看,一直到看累了,我才停下去看看时间,一看时间,都一点多了,我一看连饭也不吃了,拿起书包以飞的速度去上辅导班,到了呢虽然没晚,但我没吃饭,过了一会儿,肚子就开始咕咕叫了,我也没心思听讲了。总想吃饭,好久好久……终于下课了,我连走路的劲也没了,拖着沉重的步伐,艰难的往家走。到了家,也没吃的,这是我看见了呢本书,又拿起来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我才又感觉到饿。唉,书的吸引力咋呢么大呢。

  还有一次,我在家看书,妈妈在做饭。不一会儿,妈妈就做完了,我还没看完,妈妈叫我好几遍,我都答应了,可就是没行动,不一会儿,我闻到一股浓浓的火药味。我立刻明白了,放下书,又以飞的速度到饭桌旁,吃起来,火药味这才没了。吃完后,我又拿起书,如饥似渴的读起来。

  在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给了我莫大的帮助。

  读书故事征文 2

  为落实对温州市中小学生、教师、家长所发出的“爱阅读?爱生活?爱温州”倡议,鼓励引导我校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惯,推进营造全民阅读的社会风气,决定举办20xx年溪郭一小“爱阅读——我的读书故事”读书及征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溪郭一小全体学生

  二、来稿要求

  1.围绕“爱阅读、爱生活、爱温州”主题,结合读书生活,讲述读书对人生之启迪、对自己成长产生的影响(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变化)等。

  2.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不少于300字;指导师点评不少于50字。

  3.严禁抄袭,作者、指导师必须对所应征作品的原创真实性负责。

  三、参赛办法

  1、本次征文比赛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参加;每位学生限一篇作品参赛。

  2、本次征文的对象为三——六年级,每个同学必须都要写,各班主任选择最好的5篇放在全班征文的上面上交,这5篇指导师必须要点评,点评不少于50字。

  3、本次读书征文对一、二年级的同学要求是每位同学必须要阅读自己喜欢的两本书或两本以上,由各班主任负责实施、监督。

  四、评选奖项、

  本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奖的学生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品。

  五、注意事项:

  各班主任务必在5月9日前将学生作品上交到学生工作处。

  希望各班级以本次征文评比为契机,开展一次全班性“爱阅读——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评比、推荐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引导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惯。

  读书故事征文 3

  一次翻开一本书,一张精致的书签从书中滑落,久违的故事又一次在我的心中上演,关于读书的故事。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看书,我觉得捧着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来看,还不如约上几个同学去玩,而我的德昌公——爷爷的弟弟,却经常要我看书,在他眼里,要好好学*,将来才有出路。一天,他又要让我看书,我那天正好约了几个朋友去荡秋千,我当然不肯看了,于是,他就与我吵了起来,我们吵得面红耳赤,我从来看到他这么生气的样子,最后,妈妈回来了,我还是没去成。我的朋友也因为这件事不理睬我。于是,从那天起,我就埋下了怨恨的果子,我要报复他。

  终于到了报复的时候了,我故意在院子里叠了几本书,他一向走路不怎么看地下,我在心中暗暗偷笑,我躲在房间里等待他过来,后来,他果真被绊倒了,只见他艰难地爬起,然后把书一本本整理好,抱在怀中,一瘸一拐地把书抱到书房,叠好,刹那间我的心疼痛起来,他老了,那一跤对他来说不轻了,可是,一切的一切是我在让它们发生,我觉得特别内疚,看他那样看护书,我明白了他让我读书的苦心,那淳淳的爱。

  那件事过后,我再也不讨厌看书了,金秋十月,老榕树下总会传来阵阵笑声,我和德昌公会站在榕树下,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笑声、读书声、说话声,全部都凝聚在那一刻,那个时候,我们都觉得很幸福,很快乐。

  不久,我上学了,再也没空去和德昌公一起读书,繁忙的学生生涯让我很快就把他忘了。直到有一天,爷爷哭着说他已经得了肝硬化,死了。他的死是那么突然,在那时,泪水已经顾不得一切了,肆意地在我的脸上流淌,昔日的笑声,在我脑袋里一次一次地上演,我飞也似的冲到榕树下,看着树叶的凋零,回忆着他的一切一切……

  想到这里,我的泪又流下了,这个美好的读书故事,因为他的死而变得不完美,但我相信,读书的故事不会因此而落幕,以后的故事,将会更加精彩。

  读书故事征文 4

  我不是一个特别爱读书的孩子,不喜欢一本本厚厚的书;不喜欢纸张上密密麻麻的小黑字,不喜欢翻开书页迎面而来的书卷气味。多少次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嗜书如命。不管书中描写得多么一波三折,到头来只是个虚假的故事而已啊,可是那一次,改变了我的观点。

  那是一个冬天,空气中残留着风路过树梢的余韵,三年级的我趴在桌子上,百般无聊地玩弄着手中的笔。明天就上课了,这读后感要怎么办啊。在我过去的日子里,书都是用来当枕头的,别说读后感,读都很困难。望着书柜上一本本书,没一本能引起我的兴趣。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作业本上却还是空空如也,我不禁着急起来:再过一会儿妈妈就要回来检查了,怎么办啊?突然,一个念头从我脑海里划过,书的封面上不是有简介吗?抄下来再瞎说几句不就完事了吗。

  我随手抓起一本浅蓝色的书,勉强看了看它的故事梗概。可是,没想到,这一看我就不想放下了,本来打算写读后感的,心中却有一种声音对我说:“这个故事多好看啊,再看一会吧!”于是,刚拿起笔的手又放下了。时间依然在流逝,只不过这一次,流逝得很值得。

  看完书,已经五点了。我连忙拿起笔在作业本上抒发着自己的感触。生动的语言从我笔下流出,很是流畅。

  那次,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看一本书。也就是在那次,家里的书不再是摆设。

  现在,又是一个冬天,我不再是那时那个讨厌书的孩子,不再枕着书睡觉,书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我想,以后的几十年,都会有书香伴随,那样,真好!

  宁波万里国际学校小学605班朱璐瑶

  【指导老师:汤华菊】

  读书故事征文 5

  我以前不怎么喜欢看书,每次我在看电视的时候,妈妈总是催我看书。妈妈说书可以增长知识,也可以让我们开拓视野,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

  有一次,我拿起书看着看着就趴着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发现书上有一页湿了,原来是我的口水流上去了。到现在那一页虽然干了,但还是皱巴巴的。每次我看到那一页的时候就觉得好笑,它在时刻提醒我不能在看书的时候再睡着了。

  后来我慢慢喜欢上看书了,我看过《小贝流浪记》、《小猪唏哩呼噜》、《小布头奇遇记》等书。我最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里面的马小跳最有意思了,他一出生就会跳而且很爱跳,他被人绑架,利用自己的聪明智慧成功逃脱。整个故事非常有趣,我常常看得入了迷。

  我们学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营养品”。所以,我以后要多看书、多读书。读书是快乐的,我要学会慢慢品尝,领会故事的内容,吸取里面的精华。


读书征文「」汇总5篇(扩展4)

——世界读书日征文 (菁华5篇)

  我们*文化源远流长,中华典籍浩如烟海。《论语》是我喜欢的其中一部。记得《论语》中孔子在“行事有道,使人信服”里说过这样一句话:“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ni),小车无軏(yue),其何以行之哉”。让我深有感受。

  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妈妈就教我要做一个实诚守信的孩子。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以诚信为本。那时候不太理解诚信是什么?但是我知道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能欺骗别人,更不能欺骗自己。

  记得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为了锻炼一下我的自立能力。给了我五块钱,让我去小区的小市场买小里脊肉。第一次去买东西,路上害怕有人盯上我,于是一路狂奔来到了卖肉阿姨那里。阿姨给我称了一块小里脊肉说七块钱,我说我只有五块钱,阿姨说:“我知道你最喜欢吃小里脊肉了,没有关系,下次给我补上就可以了。”当我买肉回家告诉妈妈时,妈妈说一定要做一个诚信的人,一定要记住把钱给人家。而我并没有忘记,第二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买菜时,把钱给阿姨补上了。阿姨直夸我是一个守信用的好孩子,我的心里被夸的美滋滋的。让我更加体会到了诚信是多么重要,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就失去了快乐,也会失去朋友的。

  正如《三德歌》里的唱的。“诚是连心桥,信是聚宝盆,一个道理传古今,要做诚德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守信用都是生活中的常识。在古代,统治者与百姓之间如果订立了盟约,谨守信用,就不会朝令夕改;而国与国之间如果没有信用,就会发生战争。

  诚信无价。虽然有时的坦诚会损失一些利益,但是换来的却是比金钱更重要的信任,收获的是长远的利益。也有些人却不这样想,我们身边就有好多这样的人,他们会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且背信弃义,结果却失去了长远的发展机会。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有一本不*凡的书讲述了一群*凡人的*凡故事,从中我收获了享用终生的力量。

  我是通过广播了解到这本书的,偶尔一次在收音机的“小说联播”节目里听到了一小段内容,之后就被其情节所吸引,“奋不顾身”的扎进小说里,与主人公的命运共进共退共沉浮。那时候每天的半个小时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期待它的到来却遗憾于它的匆匆离去。

  真正看到这本书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当时这本书的借阅率是很高的,要想借到几乎每次都要预约,很少能看到它有“闲情逸致”躺在书架上的时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每天都在奔忙,看来与我同好者颇多。到了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拥有了自己的版本。那时候这本书已经多次再版,销量惊人,且在大江南北个体书摊的“盗版书排行榜”上也是名列前茅。拥有了这本书,我可以每天都翻看里面的内容,但我知道,要想真正洞悉它的精神内涵,获得它的力量,可能需要一生的思考与追求。现在,我还处在追求和思考的过程之中。

  我不是一个阅读能力很强的人,更不能过目不忘,所以在我记忆中存储的书目并不是很多。包括对这本书,它的很多细节可能我不能说得很清楚,但如果有人问起我所钟爱的一本书,我会第一时间的想起它,想起它所展现给我的那一幅幅*凡的生活画卷。

  这本书的大背景是变革前后的农村,仅这一点,就让我与这本书血脉相连。贫困与富有,苦痛与幸福,偏僻与广阔,狭隘与博大,农村就是这样的多重的矛盾统一体。农村的婚丧嫁娶,农村的喜怒哀乐;面朝黄土背朝天,一粒汗珠摔八瓣;春种秋收冬藏,张家长李家短;禾田的芬芳,清脆的蛙鸣;碧空千里,袅袅炊烟;纯天然,真性情;无奈、挣扎,乐观、恬淡;这样似乎可以勾勒出农村粗浅的生活画面。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所经历的,深入骨髓而永远挥之不去的。离开农村好多年了,每年回老家也都是匆匆来去,法理上说,我已经不是一个农村人。但无论走多远,无论在何方,我总是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农民,地地道道的、彻头彻尾的农民。越是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越是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时候,我越是感觉自己的不合时宜,感觉自己的行动举止、着装打扮的捉襟见肘。我的“城市化”进程为什么这么难呢?!相反,当我坐上设施最差,速度最慢,票价最便宜的“绿皮车”回老家的时候,我感觉我和那些灰头土脸却天然率真的农民兄弟是那么的相*,有着莫名的亲切感。但是,在他们眼中,我已经是一个异类。最让我悲伤的是,现在我已经沦落成为一个不伦不类的家伙:身在城市,心在农村,城市人眼中的农村人,农村人眼中的城市人。这种角色的割裂让我备受煎熬。

  书中主人公兄弟二人,哥哥留在了农村,看是无奈却是必然选择。弟弟为了梦想,竭力割断脐带,脱离农村的母体,试图去外面的世界开创另一种生活。虽然都是历尽波折,我感觉兄弟俩都成功了,只不过哥哥在农村,弟弟在农村以外的世界。但是我认为,无论他们身处何地,其实他们都在另一种更高的层次上与农村融为一体,那就是精神和心灵。那些纯天然和原生态的东西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他们的灵魂里。我想要在哥哥和弟弟的人生历程中,找回在城市和农村的路途中迷失的自我,像他们一样,无论在哪里,都活出最终的潇洒。

  我一直不敢否认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虽然在爱情这个问题上我没有什么理论和实践的深刻体验,我的爱情是那样的顺其自然和顺理成章。

  简单的说,书中的两位主人公都没有获得最初理想中的爱情。由于考虑到地位和身份的悬殊,哥哥违心的绝情的隔断了与初恋情人的情缘,选择了与自己门当户对的农村姑娘。这样的选择给两位当事人都造成极大的伤害,尤其是那位苦恋哥哥的痴情女子,几乎是摧毁了她的青春与梦想。对于前辈的爱情,我不敢妄加评论,但我想哥哥的选择在彼时彼地的情景下,肯定有他的道理。事实也证明,哥哥与那位农村姑娘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创造了不*凡的事业与生活。而那位痴情女子,苦痛后也最终获得了自己的幸福。爱情天生是一个狡猾的东西,不会让人轻易得到,生活就是这样。

  弟弟的第一次朦胧爱情在高中时经受不住世俗的摧残,很快就凋谢了。当刻骨铭心的爱情真正降临后,他还没有来得及充分体会,那位好姑娘就永远的离开了。最终,经过*凡而艰辛的生活历练,他也获得了自己现实中的厚重的爱情,可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爱情。读了兄弟二人的爱情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一对矛盾:理想与现实。兄弟二人都放弃了理想中的爱情,最终选定了命运和生活为自己度身定做的那份真爱,当然哥哥是主动的,弟弟是被动的。看起来有些无奈,让人悲哀,但对于大多数*凡人来说,这种适应与妥协可能是人生路径选择的最大可能性,这就是最大的现实。无论你承认与否,依归于现实仍是更多人的爱情抉择。对于这一点,我也不能过多评价,只能作肤浅的理解。

  “人生”这个大题目,我们一生都在解读,而答案只能留给后人。但我们却可以在阶段性的进程中总结经验教训,尽量少犯错误,少走弯路,以便后来人阅卷时会宽容得多给我们几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思考人生这个话题的,好像在某个时候开始感觉到生活总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升日落、暮鼓晨钟,生活原来是这样的*凡,而我是谁呢?我就是编织这种*凡生活的*凡人。其实,我是用了好多勇气,下了很大决心,费了好多力气才最终证实和确认了自己的*凡,*凡得不能再*凡。这个结果曾经让我很伤心。这本书用主人公的命运告诉我们人生就是*凡的,*凡得让你感觉你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简单位移,而你的位移好像丝毫不会影响到大家的阵形。但*凡不等于*庸,*凡可以缔造和孕育不*凡。主人公正是在自己的*凡生活中创造出属于他们自己的精彩与辉煌,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凡人生背后所蕴藏的巨大冲力,这是一种隐性的含蓄的人生张力,不温不火,绚烂夺目。其实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种力量,*凡背后的力量,用这种力量创造出属于每个人的精彩,而这些精彩汇集起来就是推动社会前进与人性升华的滚滚洪流。

  人需要向往伟大,因为伟大有一种感召的力量。但人不能拒绝*凡,*凡是人生的一种常态,是一种生活方式;确认*凡是一种境界,在*凡中不*凡是一种态度,一种热爱生命的精神。

  我喜欢的这本书是路遥的《*凡的世界》。

  英国大思想家培根曾说:“读书之用有三: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没错,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高尚,读书使人文明,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善辩。书籍是通往人生坦途的桥梁,使身心得以离开幽暗之居,站在高处,在独处中尽享书籍之美并获得无穷力量。

  “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自古以来就是仁人志士的追求。《诗经》温文尔雅:“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纷乱战国,《楚辞·离骚》容光焕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隆汉莽莽,《乐府民歌》大放异彩:“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论语》《史记》《红楼梦》等文化古籍凝集了古人知识的结晶,《巴黎圣母院》《朝花夕拾》等中外名著更是迸发出绚丽的智慧火花,等待着我们唤醒书中沉睡的灵魂。

  如果有幸能抽得一隅时间,打开一本书,就好像轻轻感受到淳淳杨柳风,扑面而来;就好像慢慢感受到蒙蒙杏花雨,从天而降;就似乎全新体验到浩浩竹林,带给你的轻松与愉悦。书,让你走人生路途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书,让你在浩瀚海洋中,尽情畅游;书,点燃希望,让你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到知识的彼岸。

  我爱书,因为书有着不可估量的裨益。杜甫有诗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个人而言,读书越多,就和世界越接*,生活对于人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就社会而言,喜欢读书,头脑的健身操就越活跃,创意、灵感、诚信、正义、和*的光束就越强劲;就国家而言,如果读书成为时尚,那么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就会有序进步,协调发展,走向富强;就世界而言,读书成为流行色,就会加固文明进步的阶梯,在*等中促成和*,在创造中谋求福利。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所以,读书也自有读书之法:

  其一,循序渐进。读书要有个先后顺序,读通一书,再读另一书。就读一书而言,则要逐字逐句逐段地按顺序读,先读的没弄通,就不能读后面的,这样才不会感觉生吞活剥或杂乱无章。而且,读书要从易到难,从浅到深,从*到远。急不得,也慢不得。

  其二,熟读精读。读书不可贪多,切要精熟。

  其三,虚心涵咏。切不可有“私意”,就是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去歪曲书中的道理,穿凿附会,破坏了古人本来意思。

  其四,切已体察。朱熹有语云:“读书穷理,当体之于身。”什么叫“体之于身”?就是要心领神会,身体力行。从读书法的角度来看,读书必须联系自己,联系实际,将学到的理论转化为行动。

  其五,着紧用力。“着紧用力”包含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时间上要抓紧,要“饥忘食,渴忘饮”;二是指精神上要振作,要有刚毅果决,奋发勇猛的精神,“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放缓。”

  其六,居敬持志。所谓居敬持志,就是读书必须精神专一,全神贯注,还要有远大的志向,顽强的毅力。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古人的箴言,在科技眼花缭乱、消费主义盛行的当下,具有别样的意义:不是为了摆弄虚荣,而是为了积蕴高贵的品格、深沉的良知,实现更高境界的“腹有诗书气自华”。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也让我们手捧一书,细细品读,乐在其中,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也让我们的灵魂更加高贵!

  它是一只至死也没学会抓老鼠的笨猫,它是注意只善思索,有见识,富于正义感的猫,它就是夏目漱石笔下的《我是猫》中主角。

  小时候被书的画面所吸引,只见一只穿着和服的猫手里握着一把扇子,四周是朝拜的人们,我立马翻开书读了起来。于是,我在稚气未脱的童年认识的这只小猫,当时只觉得它的不寻常处,它不像车夫家的大黑那么粗俗鲁笨,也受不到如同花子小姐一般高等的待遇,它在小孩睡觉的时候捣乱,它吃年糕跳舞,它抓老鼠反而被老鼠愚弄,文中无数妙语连珠的对话和颇具漫画色彩的'诙谐之风常使我禁不住大笑,觉得这只猫又笨又可爱。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又一次打开这本书,对这只无名小猫的哲学有了更深一曾的了解,这之目光犀利偾事嫉俗的小猫对针砭现实生活中的市侩哲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一方面从西方文化中汲取;饿理性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学识教养,另一方面又从*文化中吸取了狷介自守的文人气质。

  文章从猫的主人苦沙弥先生的好吃懒动,固执倔强说起,全面剖析了人类层出不穷的坏毛病,例如迷亭君专爱开玩笑愚弄别人的不良嗜好,寒月君磨玻璃球写博士论文的迂腐与愚昧,八木独仙疯子般的“精神修养”等,从十分独到的角度——一只猫的各种各样思想与心理活动描述,阐述了人类的种种不是,正面而严厉的抨击了二十世纪初的“现代文明”。

  若干年后的今天,我再次拂去书上的灰尘,轻轻打开扉页,猫儿一如既往的对着我笑,露出一排犀利的牙齿,如同本文的文风一般。我竟又发现了这本书独到的闪光点,这只小猫身上潜在的一种特性,我又细细品读着书,却又发现了无数独到的见解和激烈的言论。这只担当着叙述者,评论者角色的猫儿,俯视着人类文明社会的繁忙景象,然而现在生活方式与传统道德价值的背离却使猫儿颇为不解,我又惊奇的发现,在小说揶揄调侃的背后其实也带着当代日本知识分子的凄苦自嘲,这使我不禁对此书肃然起敬。

  文章的最后,猫儿误入酒缸中淹死,并发出了“太*是非死得不到的”感慨,是否也充分说明了我们脚下这个世界的混乱与黑暗?还有很多疑问尚未被解答,而我则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淘金者,我坚信在那白纸黑字的背后有更多的金子等着我去搜寻,这本书将伴我一生成长,每每读起它,我总是有不同程度的发现与认识。

  一提到读书,我就有一种特别的感情,他就像一位知心朋友,当我受到挫折的时候,他给我鼓励;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教我如何面对;当我气馁的时候,他给我力量,让我重新面对困难;当我取得成绩的时候,他提醒我: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书又常常像一曲动听的音乐、一幅色彩斑斓的水彩画,常常让我陶醉其中。

  要问我的阅历有多长,哪还真不算短,妈妈告诉我,我刚出世满月后,我就开始听书了,每天睡觉前妈妈都要给我读书,一天散文,一天童话。我呢总是静静的听,两眼专注地盯着妈妈的表情,像是在领会妈妈讲的每一个词汇和每一个故事。就这样听书成了我的*惯。每天上床后我就用小手指着床头柜上的书要妈妈读给我听。学会走路后,我家大书架下面的一个角落存放的全是我的小人书,妈妈在书架旁还特意设计了一个能坐的小柜,我坐在这里能看小半天的书呢。同样的书我百看不厌,有时拿着妈妈看的书,虽然是倒着的,嘴里还咿咿呀呀的念个不停。常常逗得家里人大笑,我还以为我特有本事,就更加大声的继续我的咿咿呀呀。书就这样伴着我到上小学。

  记得小学二年级后,妈妈就说,我能拼音识字了,睡觉前让我自己看书。妈妈把我以前的小人书换成了有拼音的书籍,其中有:《三国演义》、《鲁宾逊漂流记》、《红楼梦》、《我的童年》、《水浒传》、《海底两万里》…妈妈送给我了一个让我兴奋不已的知识迷宫,我在这个大殿堂里如痴如醉地贪婪地吮吸着。《三字经》我虽然念得结结巴巴,但她让我知道做人还有那么多的道理;《西游记》我百看不厌,我被孙悟空的智慧所吸引;《我的童年》让我知道要珍惜幸福;《安徒生童话》使我知道怎样做一个诚实富有爱心的孩子;《精神一直是我战胜困难的精神力量;《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了大自然的奥秘;《泰戈尔诗集》、《让太阳长上翅膀》让我享受着诗画般的美妙。我曾今还想把这两本书送给张老师呢?读书的感受真是太多太多,说也说不完。拜读了冰心老奶奶的《忆读书》后,我觉得老奶奶说的真好,每一句话都说道我的心里去了。我一定记住老奶奶的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总之,书在我的生活中已经成了是不可缺少的内容,她犹如一位永不消逝的朋友,她是我心灵的归宿。


读书征文「」汇总5篇(扩展5)

——我爱读书征文 (菁华5篇)

  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读书没用,读书又苦又累,倒不如自由自在地玩,那么多快乐啊!后来,我逐渐改变了我的观点。

  读书能够开阔视野,我看了一本叫《满分作文》的书,我从中了解了许多英雄人物;许多感人的事;许多令人气愤的事,形形色色的人物。那些事令我震撼令我吃惊。我也从中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

  读书能够增长知识,我看完了《满分作文》,作文水*提高了许多。我买了一本叫《千字成》的书,明白了写字技巧,我的字一下子写的很好,连说我字写得不好的妈妈都说我写的有进步了。我买了一本数学练*册,数学成绩提高了很多。我从《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到为什么会打雷,为什么会下雨,我喜欢上了读书。

  读书能够开辟未来,妈妈常对我说:你要好好读书,将来才会找到好工作,不好好读书的话,将来你会是个没用的人。读不读书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我一定要好好地读书,将来找到一个好工作,为自己的祖国作贡献。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好的书如一叶轻舟载着我去遨游无边的知识海洋。我在那里知道了很多。朋友和我一起读书吧!虽然读书很苦很累,前面会有很大的困难,但是读书真的很好!有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金如意。所以朋友和我一起去读书吧!

  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对,只要是爱书的人,气质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华”起来。书也是我的最爱。我喜欢书如同喜欢华丽的幕布一般。

  我爱书,更爱读书。因为书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改善我们的生活,华丽我们的气质,和谐我们的社会。古人说过“书尤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愚钝的人读书,会变的聪明,聪明的人读书会变的明智。我爱读书也正是因为我的学*与生活。

  书的种类繁多,而我最喜欢读的,便是科普书、童话书、与哲理书。我爱读科普书,就会如醉如痴地随着一条条介绍。一组组数据进入那个充满科学的境界中去。就如同沈复小时神游山林那样。我读科普书,迷醉其中经常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如饥似渴地读书。无论是什么人,都不能打断我读书的念头。有一回,我与爸爸去书店购买词典,买过之后,我和爸爸就到科普书区,我发现一本《天文的故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抽出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爸爸发现一本新书,便喊我过去。叫我好几声,我却没有听见。于是,爸爸过来拉我,我这才知看得太入迷了。

  尽管我已是一名初中生,但是我还是对那富有趣味、道理的童话书喜爱万分。尽管是已经“奥特”了的书籍,但是读起他们不但让我感到有趣,更多地勾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我有一次读《小猫钓鱼》,我对小猫“一会捉蝴蝶,一会捉蜻蜓”的动作感到有趣,也想起来小时候自己也一样做过如此可笑的事而发出笑声。

  对于哲理小说,我更对其中的情节而感兴趣。其中的哲理我更是认真体会,我也从中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这就是一个爱读书的`我。我希望“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希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更希望“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爱读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诚挚的朋友。”从小到大,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朋友,陪伴我成长。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读对身心有益的书。

  我把书当成了营养品,一看见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恨不得一下子吃个饱。我的房间里有很多书,一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一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读到高兴的事情,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的故事,我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读到幽默风趣的内容,我常常会开怀大笑;读到优美的词句时,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品味。书籍既像是一位位充满智慧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又像是一位位真诚的老人,不断启迪我成长。古人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意思是说只要一天没有看到书,便没有心情去做其他事了。可见书对我们有多么重要啊!

  妈妈知道我爱读书,就经常带我去书店里看书。有一次,我过生日,妈妈问我:“慧慧,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礼物呀?”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妈妈,我要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妈妈爽快地说:“行!”于是,妈妈带我来到一家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一回到家,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房间,打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看得如醉如痴,顾不上吃饭、休息,到了晚上,我竟然抱着书进入了梦乡。我梦见自己坐在一本打开的巨大的书上,一边看书,一边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

  书让我学会了分辨善、恶、美、丑。在茫茫书海中,我不仅收获了丰富的知识,还享受到了读书无限的乐趣。我爱读书,愿好书与我相伴一生。

  “读书”一听到这个词多么熟悉啊!懂得读书的人就会体会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怎么回事。

  喜欢读书的人,时把心思投入进去,身临其境。在书中他看到了雄伟壮丽的山川河流,看到了天真活泼的童年时代;在书中他同作者一同体会到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悲伤,一同欣赏优美的歌曲……

  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我对今后的学*、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

  《伊索寓言》给我了诸多感受,在黑暗处给予我启发,这本书的每一段小小故事,都蕴含着无限的哲理、寓意,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例如龟兔赛跑,它就给我们了一个很大的启示,由兔子的松懈,到乌龟的坚持,给我们了一个大道理,说明了奋发进取往往会胜过恃才自负。如果你想永远比别人快一点、聪明一点,那你得戒骄戒躁,如果比别人“笨”一点或是慢一点也没关系,你只要向乌龟学*那种一刻不停始终坚持到最后的坚韧毅力和精神。

  《乌鸦找水喝》的故事又让我们明白了另外一个道理,不管是在学*中还是生活中,遇到了困难,不害怕不气馁,要勇于面对困难,运用你的智慧,只要你开动脑筋积极面对,困难一定能迎刃而解。

  《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鲁宾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王国,我们也可以用勤奋和智慧打开成功之门。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丧失意志,不能怕苦,要尽可能的发挥出你的才智。因为,成功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认读水*和作文能力,乃至对于各科学*,都有极大的帮助。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知识是春风,能吹化新潮的冰层;知识是清泉,能滋润心田的禾苗;知识是氧气,能解救新房的窒息;知识是火花,能映红心头的昏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落的说了出来。

  我从小酷爱读书,每每和妈妈去南通,第一个光顾的准是书城。我和其他书迷一样,一到那里,就似乎到了另一个世界:总是随意的找个地方坐下来,手捧一本书,尽情地在书海里遨游,常常到了忘我的境界,直到书城打烊,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书城。

  记得那是温暖的一天,我和妈妈来到南通书城,一到那里,我就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快速的“飞”到儿童文学栏目。我找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便迫不及待的找到一个座位坐了下来。翻看扉页,一股淡淡的油墨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我读着里面那优美的散文,不禁陶醉其中。

  时光悄悄地流逝,不知不觉,已到了下午3点多,我伸了一个懒腰,刚要站起身时,才发现2条腿早已麻木了,我用手轻轻的捶打着2支腿,不一会儿便伸缩自如了!连晚上回家的路上,我都在回想着今天读的书的内容呢!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的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惬意的徘徊在科学的世界里;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令我领会人生的真谛……

  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体会到文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让我们与书为友,这样就会收获无穷的快乐!


读书征文「」汇总5篇(扩展6)

——读书征文作文300字(精选5篇)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我一出生开始,书便成了我一生中的伴侣。

  刚刚会识字的时候,妈妈就在一旁读着童话,而我坐在那里认真的听着。后来我慢慢的长大了,能自己拿起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了。正因为这样,我才爱上了读书。

  读《白雪公主》时,我曾多次为白雪公主的美貌而开心,又曾经多少次为她那差点丧命的经历而落泪。《海的女儿》时,我佩服海的小女儿为他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精神!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同情她悲惨不堪的命运,我祝愿她来世幸福。这便是我对书的感悟。

  转眼间就上小学了,我抛弃了那些幼稚童话,看起了《四大名著》、《昆虫记》、《名人传》、《简爱》,这些具有创作性的文学类、历史类的书籍了,从那时开始,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了,我的写作水*提高了,我的学*成绩也突飞猛进了。这时,我顿时恍然大悟,这原来都是书的功劳啊!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有了它,我的生活才变得更加充实,更加美好,我爱书!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也是,书能使人进步。

  有一次,我偷偷的看了一本书,是问同学借的,叫《吃货同桌》。今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在床上津津有味得看着书,我看的很入迷就像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一样的孩子,正在呢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突然耳边传来了一声: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干嘛这么大声呀!我生气地说。老妈像母老虎一样说:我叫你睡觉听见没。我这下只好钻进被窝睡觉,我虽然已经睡着了但我的心还在那本书里面,由其是里面的`词语·语句,那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到了早上,我又早早起来,把书藏到衣服里,骗她说我要上厕所,这样就可以看书了,我跑到厕所又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又有一个突然,妈妈也要上厕所,我就赶紧拿起书藏起来,幸好没有被我妈发现,吓死宝宝了,这下我才拿着书去睡觉,但我不是真睡,而是假睡。

  虽然这次的读书计划失败了,但我还知道了许多道理。

  读《祖国万岁》这本书,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的一件事。只要是有空的时候,总会把它拿出来阅读。

  当我读到“新中国成立前,国难重重,战乱不断,烧鸡滩的村民吃不饱穿不暖,生活困苦不堪”时,我惊呆了,因为我无法想象当时的那种生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而我们现在有吃有喝,要什么有什么,有时吃不完的饭菜还要浪费了;衣服有点破损或者有点小,我们却把它扔了。这些如果是在以前的烧鸡滩,以前的旧社会,恐怕是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起以前的生活要好上很多很多,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更应懂得勤俭节约。

  新中国成立后,祖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发达,生活富裕,祖国繁荣昌盛,作为祖国的一份子,为有这样强大的.祖国而骄傲。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现在要做的是努力学*,为祖国的更强添砖加瓦,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也是,书能使人进步。

  有一次,我偷偷的看了一本书,是问同学借的,叫《吃货同桌》。今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在床上津津有味得看着书,我看的很入迷就像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一样的孩子,正在呢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突然耳边传来了一声: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干嘛这么大声呀!我生气地说。老妈像母老虎一样说:我叫你睡觉听见没。我这下只好钻进被窝睡觉,我虽然已经睡着了但我的心还在那本书里面,由其是里面的词语·语句,那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到了早上,我又早早起来,把书藏到衣服里,骗她说我要上厕所,这样就可以看书了,我跑到厕所又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又有一个突然,妈妈也要上厕所,我就赶紧拿起书藏起来,幸好没有被我妈发现,吓死宝宝了,这下我才拿着书去睡觉,但我不是真睡,而是假睡。

  虽然这次的读书计划失败了,但我还知道了许多道理。

  在我小的时候,书就成了我离不开的朋友,它让我认识了许多生字,还了解了许多知识。

  最先,我读的是《婴儿画报》,每天晚上我都让妈妈给我讲几个故事,否则,我不会睡觉的。慢慢的我也认识了一些简单的字。后来,爸爸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妈妈再给我讲时,就让我看着,一边读一边用手指着让我看,渐渐地,我自己就能读一些故事了。那时也体会到认字的感觉真好。

  现在,我已经上三年级,认识的字更多了,所以,我更喜欢读书了。一有时间,我就钻进我的小屋,找本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一般两三天就能读完一本书,快的时候半天就能读完一本,我可不是走马观花的看,而是读得很仔细。有一次,我读书读地入了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来揪我的小耳朵我才知道,你说可笑不可笑?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一直给我借书。我从书中知道了牛顿、爱迪生等科学家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科学精神,也知道了海伦·凯勒坚强不屈、勇于进取、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我生活中最快乐的一件事。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我爱读书!


读书征文「」汇总5篇(扩展7)

——读书的四年级征文汇总五篇

  读《祖国万岁》这本书,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的一件事。只要是有空的时候,总会把它拿出来阅读。

  当我读到“新中国成立前,国难重重,战乱不断,烧鸡滩的村民吃不饱穿不暖,生活困苦不堪”时,我惊呆了,因为我无法想象当时的那种生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而我们现在有吃有喝,要什么有什么,有时吃不完的饭菜还要浪费了;衣服有点破损或者有点小,我们却把它扔了。这些如果是在以前的烧鸡滩,以前的旧社会,恐怕是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起以前的生活要好上很多很多,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更应懂得勤俭节约。

  新中国成立后,祖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发达,生活富裕,祖国繁荣昌盛,作为祖国的一份子,为有这样强大的祖国而骄傲。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现在要做的是努力学*,为祖国的更强添砖加瓦,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自从我会识字起,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又回到我的幼年时代了。

  记得那一次,我才8岁。我捧着一本妈妈新买给我的故事书,坐在沙发上认真地看那本书。“婷婷,给我买一袋盐来。”我隐约听见妈妈的喊声,眼睛一刻不停地盯着书走到厨房里,问妈妈:“妈,你刚刚说了什么啊?”妈妈用“河东狮吼”般的声音答道:“家里炒菜没盐了,你去给我买袋盐来!”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5元钱来,递给我。我接过钱,用左手打开门,目不转睛的盯着书走了出去。

  由于我没看路险些被石头绊倒,幸好用手扶住墙了。我又继续边走边看书,走到半路时,觉得脖子好酸。于是我抬起头舒缓一下,刚抬起头,突然觉察到自己不在沙发上了。而是在路上了。

  我合上书,心想:我怎么在这,拿到我不睡觉也会梦游,可是我不睡觉也不会梦游啊!我糊里糊涂地抓了抓头,犯嘀咕地走回家了。刚进家门,妈妈就问我:“盐买回来了吗?”我十分惊讶:“你什么时候让我买盐了,我怎么不知道了?”我拼命地回想,好不容易想起了一点。我看了看手里的5元钱,急忙跑了出去。妈妈大声问:”你去哪?“我背对妈妈说:“去买盐。”我很快把盐买了回来,妈妈看在我这么快就把盐买了回来了,也没有责备我,我心里还偷偷笑呢!还有一次,晚上我坐在床上看书,一本名叫《斗猪》的书把我吸引住了,这时,妈妈问我:“宝贝,今天在学校都干了些什么?”我脱口而出:“斗猪。“妈妈以为她没听清楚便又问了一遍:“干什么了。”我大喊一声:“斗猪。”妈妈走过来看见我在看书,便明白了,就不再问了。

  过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宝贝,该睡觉了。”因为我正看到精彩的部分,便念了起来:“你这头大笨猪,还敢对我指手画脚的。”妈妈以为我在跟她说话,生气极了,大声说:“你快点给我睡觉。”因为我还在书的梦境里畅游,没听见,然后,妈妈走过来把我手上的书拿走,对我说:“快点睡觉,大笨猪。”我这时才反应过来,把书放在书柜里,关灯睡觉了。

  这就是我读书的趣事,自己想起来都想笑呢!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对我有着重大的.影响。小时候,我爱看活泼有趣的童话书;小学时,我喜欢充满诗意的散文;现在,我最美的享受就是觉醒于陶冶情操的世界名著中。书陪伴我走童年。

  还记得在我两三岁时爸爸送我的一本《安徒生童话全集》。偶尔抚摸那已微黄的书页。使我想起那对童稚的我,任性的我,爱撒娇的我。

  在我刚认识字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格林童话》。我向父母亲表示了谢意后,抱着这本书跑到椅子边,一屁股坐下去,然后在书中寻找认识的字,沉浸在一种无可比拟的喜悦中。现在,这本书被我留在了姥姥家送给我尚未三岁的小表妹。希望她也能像那个可爱的我,天真的我,懂礼貌的我一样,感受书带给自己的喜悦和自豪感。

  我对散文的喜爱是从我小学三年级开始的。不知道为什么,置身于这个繁华的大城市,突然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从那一刻起,我把这种感觉融入到散文中。每到课余时间,我的世界便被散文充满了。在这种有些凄婉的氛围中,我变得很爱思考。如果你某时某刻看到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手撑着下巴,静静地望着某样东西出神,与教室外热闹的人群形成鲜明的对比时,你不必感到疑惑,因为他正在思考。就这样,自立的我,自律的我,爱思考的我度过了这一段童年时间。

  现在的我沉浸在名著所带来的光辉中。前段时间,我读完了《简爱》,我没有为简悲惨的命运流泪,只是同情这个可爱又古怪的小精灵,她获得幸福的代价总是如此艰巨,上帝真是太不公*了。就在这一天,我发现我变得有品位,有深度了。

  回想书伴我走过的这段金色年华,我深深知道,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幼稚的我了,我的灵魂在书中得到了升华。

  书啊!我最好的朋友,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星。我相信,在你的陪伴下,我会理智却不呆板,最终走向辉煌。

  我爱书,更爱读书,书中的内容使人充实,使人快乐,古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

  我喜欢看童话书,喜欢听灰姑娘与白雪公主的故事,童话的结局永远是美好的,坏人得到了惩罚,好人则永远幸福的生活在童话中,世界的一切那么美好,使人情不自禁的说:“童话要是能成为现实,那该有多好呀!”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认为书中有快乐相伴。

  我喜欢读古诗文我喜欢与朋友一起分享欢乐;遍游徐州,与徐霞客一起周游列国,看奇山异石,与古代学者一起看朝代兴盛衰败。

  读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但是我们现在的人都不想读书,一心只想玩,更本没有在乎读书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明白理解读书的乐趣,当他们明白理解读书的乐趣时,可能已经后悔不已了,所以现在拥有眼前的一事一物一分一秒的人都要懂得去珍惜他们,不要让他们从我们的眼前悄悄溜走。

  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因为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并且使人充实,使人快乐。所以我们要像冰心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多读书。”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他在凯勒眼里,是“一条小船,把我们从陕隘的地方驶进了辽阔的海洋。”在高尔基看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他既是一条条小船,又是一个个阶梯,更是一个教我们知识与做人的“老师”,他不断改变着我!

  以前的我,并不爱看书,甚至一见到书就头疼。二年级的暑假,我去表哥家约他去游泳。到了他家,看见他正捧着一本书在看。他说不去游泳,要看《哈利﹒波特》呢!我不高兴地嘀咕着:“书有什么好看的啊,等游泳回来,在电脑上看视频多好!”表哥把眼睛从书上移到我身上,说:“书上写得可比视频上可详细、精彩多了,书上有许多视频上没有的人物心里活动描写,可以更深入地帮你理解剧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这还有一本下册,不信你也试试看看!”“真的吗?”我将信将疑地接过书,开始看起来。读着读着就入了迷,越读越精彩,恍如亲身来到了魔法世界,来到了哈利波特的身边。我时而为主人公感到高兴,时而为他愤愤不*……

  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一有空闲,就会如饥似渴地畅游在书的海洋里。

  读了《论语》,我明白了许多做人道理,懂得了孔子学说的思想——忠恕,学会了“小不忍则乱大谋”。我变得宽容,学会了理解别人;学会了控制情绪,不再为小事生气。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学会了海伦身上不屈不挠的精神,改掉了我知难而退的坏*惯;读了《大林和小林》,我明白了只有付出辛劳的汗水,才会收获成功,改掉了我不想太刻苦就想考出好成绩的错误思想……

  读书改变了我!我将继续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为学到更多的知识,为懂得更多的道理,为了更好的明天!


读书征文「」汇总5篇(扩展8)

——远方征文汇总5篇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春节回老家的路上,汽车的收音机里响起了一首美妙动人的歌曲。妈妈缓缓地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家里很穷,但她从小立志要好好学*,考上大学。她的姥姥十分爱她。小女孩初中毕业后,上了高中。每次出门,姥姥都会步行好几里路,把她送到村口。望着小女孩远去的身影,越走越远……小女孩边走边回头,姥姥的身影已经模糊地看不清了,但她觉得姥姥的目光一直在望着她。而姥姥站在村口,望着远方,心中有几分不舍,拿起衣襟偷偷地抹泪。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小女孩求学归来。远远地望见村口姥姥的身影,小女孩跑过去,和姥姥紧紧地抱在一起。每次接小女孩回家,姥姥都是摸着黑就起床,步行几里路来到村口等小女孩回家,时常一等就是大半天。假期过后,小女孩又离开家外出求学去了。姥姥就是这样来来**地接送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女孩渐渐长大了,读完高中,也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大学。直到有一天,女孩上大学放假回来,远远地,村口却看不到那熟悉的身影,女孩心里一紧,一丝不祥的念头涌上心头。到了家里才知道,姥姥已经在两个月之前离开了。家里人为了不耽误女孩的学业,没有把这个噩耗告诉她。后来,女孩大学毕业了,在南方找到了一份好的工作,离家乡越来越远了。但每一年,她都会到姥姥的坟前给姥姥送上一束鲜花……"说完这些,妈妈早已是泪流满面。我好奇的问:"那个小女孩是谁呀?""那个小女孩就是我。"妈妈说完,车里沉默了……

  几个小时后,我们到了奶奶家。奶奶早就在小区门口等我们了。看到我们,奶奶十分激动,紧紧地抱住了我,我和奶奶已经有快半年的时间没有见面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当时妈妈的心情。

  这时候,我想起了我们曾经学过的一篇课文——《梅花魂》。那位华侨老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事业,离开家乡,离开祖国,在外打拼。但他一直珍藏着一幅梅花图,这幅梅花图代表了他对祖国深深的眷恋。

  远方,其实并不遥远。但对于那些为了理想离开家乡到外地打拼的人们来说,家,永远是自己心中最向往的地方。而对于父母来说,子女的归来,永远是自己最祈盼的一件事。

  不管你飞得多高,走得多远,家,并不遥远!心,就在身边!

  远方,听起来缥缈并充满希望,实际并不是总像想得那么美好。

  远方的孩子,比我们的条件要差很多。我曾经去过山区,那些孩子皮肤皆是黝黑的,如果一群孩子凑在一起根本认不出谁是谁,但是那种坚强不屈的眼神却触动了我的心。他们的胳膊,大腿和我的手腕一般粗,也是黑糊糊一片的。我竟情不自禁地搓洗,却洗不掉那些深入骨髓的黑。然而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成天洋溢在脸上的笑容。反观他们的穿着,可用"衣衫褴褛"来形容。但他们幸福的笑,在我们这群好吃好穿的儿童中并不多见。他们穿的尽管破旧,却干干净净。见我盯着他们洗的掉色的球鞋,他们竟不好意思起来。

  其中有一群孩子最让我感动,这个故事是老师讲给同学们听的,尽管简单浅显,但是却让我感动:"从前有一群穷人家的孩子,他们都不富裕,但是他们都是很好的好朋友,一个人有了糖吃,大家就都有。其中有一个非常穷的孩子,他什么都没有,但每次朋友们都分享给他的东西,他非常感动,立志以后要报答这群朋友们,于是他长大了之后变成了一个大富翁,他请了以前的朋友们吃饭,正当他们聊的尽兴时,一个身着普通衣服的人站在了门口,他手拿了一瓶酒。原来他也是当时他们的朋友,家里一穷二白。大富翁将他请到身边,打开了酒,对在座的朋友们说这次宴会我们就只喝这一瓶酒。他将这瓶酒给所有人倒满,干杯之后喝完了。这时,富翁说:朋友们,酒的味道怎么样?那个人满面通红,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宾客们则是面露尴尬,不知如何回答。富翁却笑意吟吟:这是我有生以来的最好喝的酒了!原来是一瓶水啊!"老师解开了谜题,同学则是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有一个同学说:"富翁没有训诉那个人,真是宽容啊!"还有一个同学说:"那个贫困的人不怕被嘲笑也要提着一瓶水来看好友,真是勇敢。"……同学们尽管吵闹,但我并没有听见一句带有负能量的话,实在让我震惊,他们这些山区孩子,心中装着满满的爱!

  是啊!贫困并不能阻挡他们的爱与美,但是衣食无忧的我们有时候也会身在福中不知福,缺失了自己对别人的爱。但事实上苦难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我是独生子女,*时在家除了爸妈就只有我一个。我的朋友张硕有个亲妹妹,我看到他们打成一片,也许有不愉快的时候,但那也是很温暖的,我真得很羡慕他们。

  我在山东有个堂兄,是我姑妈的儿子,记得小时候,我去山东时好像也和他玩过,不过好多年过去了,我都忘了他什么样子,唉!好遥远呀!

  今年过年,姑妈一家要来我家过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激动得一个晚上没有睡着。

  姑妈一家到了,已经上高二的哥哥变得瘦瘦的、黑黑的,声音也低沉了很多。我很激动,可一下子不敢表达出来,一直躲闪着他的目光。就这样过了几天。一天我正在玩悠悠球,哥哥看见了,说:"你还有悠悠球呀?给我玩玩!"

  "你也会玩吗?"

  说话间,哥哥已经做出了许多让我眼花缭乱的动作,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哥哥立刻耐心地教我许多招式,就这样,我们"和好"了!在游戏中,我们越来越熟稔,越来越亲密,出去玩耍时,我们总是勾肩搭背、笑语连篇;下棋时,他也总是脾气很好也老是让着我……我们成了真正的兄弟!

  快乐地时光总是短暂的,过完年我们就分离了,他回到了遥远的山东。虽然哥哥在远方,我们相隔很远,但我并不觉得远,距离阻止不了我们的兄弟情谊,因为我们的心在一起!

  记得一位名人曾讲过:“没有梦的人,他的夜晚是黑暗的。”不错,太阳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在有梦的地方才发出皎洁的光芒。

  自古以来,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林则徐的梦是使鸦片永永远远离开中国这片神圣的土地;牛顿的梦是超越他的老师;陈景润的梦是“1+1”的哥德巴赫猜想的解读……

  而我呢?一个在风中奔跑的少年,是想做一只鹰与天比高,还是想做一条壮阔的长河为大地抒怀?都不是,我的梦是要用心倾听,用双目凝视,与感慨着古老传言的颢气一起,天地同游,回到历史的远方。

  汨罗江畔,是谁高歌着“青支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又是谁满怀抱负无法施展?涕如雨下,悲愤交加,是自己生不逢时,还是被命运捉弄?他找不到答案,只好在孤寂中彷徨,随着那悲伤的风,还有那逝去的阵阵涛声……我真想飞越历史的长河,告诉他,有梦才有远方。

  乌江亭前,一身文韬武略而又无法施展的他,大吼着:“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波涛汹涌,浪花滔天,一生的事业难道就注定要葬送在这里?他不甘,不甘就这样地功败垂成,不甘自己精心营造的数载霸业就这样地随江水而逝!“四面楚歌连角起”,他迷惘了,心中的万般沸腾慢慢化作了悲哀,划过了他所有的伤口。其实他不必如此,“卧薪尝胆”“东山再起”不是没有可能的。但可惜的是,他没有一个梦想,而没有梦想,远方也就成为了一个永恒的梦——可望而不可及。

  雪野茫茫中,一棵孤寂的小草怀抱着一个信念取暖。等到春归大地时,它以两片绿叶问候春天,而那两片绿叶,就是它曾经藏在雪地下的梦呓。

  就像二千一百年前身为汉使的他,披着单薄的衣裳,在寒冷的苍穹下望着遥远的他乡。身边的羊群不能带给他温暖,万物的滋长不能带给他惬意,唯有早已光秃的使节杖,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无穷的安慰。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他的心早已飞向长安城,飞向他那梦的远方。

  候鸟南飞,征途迢迢。它的梦在远方湛蓝的大海。它很累很累,但依然往前奋飞,因为,梦还另外赐给它一对无形的翅膀,一对充满着希望的翅膀。

  月华如水,涟漪荡漾。世事在人们心中从容淡去,唯有深海、冷涛、磐石、高崖,百年不断的大雪,万载永傲的骄阳――这一切生命的主宰――让我的心灵永远充满激情,让我的双眼永远澄澈明亮。

  有梦才有成功,有梦才有最美丽的远方。

  "安娜——安娜,起床了!"

  我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还做着与小伙伴们转圈圈的美梦呢。

  "安娜,我们要出发了——"

  我睁开眼睛,妈妈正用她湿润的舌头温柔地触碰我的下颚。我一骨碌从草地上立起身来。

  我叫安娜,是一只来自塞伦盖蒂大草原的小角马。从记事起,我就远离了故乡,跟着家族一直往西走。妈妈告诉我,我是在迁徙开始不久后出生的,当时我"生"的真不是时候,要不是一只小羚羊吸引了豹子的注意力,恐怕我早就是他的食物了。

  我问妈妈:"我们为什么要迁徙啊?"

  妈妈温柔地对我说:"安娜,那是马赛马拉的呼唤,是我们的生存法则,迁徙能够让你成长,去远方是我们角马成长必须经历的。"

  "那远方是什么样的呢?"

  "远方有肥沃的土地,有美丽的草原,有甘甜的溪流,有嫩绿的树叶……"

  夜晚时,我就躺在草地上,雾气从四面八方升起来,草原变成了暗绿色,每朵小花,每棵小草都散发着香味,连脚下的泥土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月亮撒开了银色的网笼罩了一切,草原不觉添上了一丝神秘的色彩。远方应该比这里更美丽吧?我想着想着,便进入了梦乡……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第一缕阳光照射在我的眼睛上,我有些恋恋不舍。因为今天我要随着大部队继续向西迁徙。我舍不得离开,可是一想到远方,我又充满了憧憬,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到达那里。于是,我含泪告别,继续艰辛的旅程。一路上,水源十分稀少,大家又渴又累,许多小伙伴都倒下了。我也很想放弃,可是一想到远方,那美丽的远方,我强打起精神,咬着牙继续向前进发。小托跑过来陪我一起走,他会低声讲头马的轶事和有趣的笑话,让我忘记疲惫。迁徙途中阳光异常毒辣、草地非常贫瘠、水源十分稀少,但这些却不是我最恐惧的……

  突然,一个棕色的影子闪过,我立马拼命地跑了起来。那是狮子——妈妈再三叮嘱过,要是被他追到了,可就没命了。我拼命地跑啊跑啊。对狮子来说,这是为一顿午餐而跑,但对我来说,确是为我的生命奔跑。我能感觉到心脏在体内剧烈地"砰砰"直跳,嘴巴不停地大口喘气,狮子在后面紧追不舍,我都能闻到他刺鼻、难闻的味道了。渐渐的,我有些体力不支了,我想放弃了。可那绿色的大草原又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知道,马赛马拉在呼唤我、在等待我,我怎么可以这样放弃呢?突然,我有了新的的力量,发疯般的往前跑,跑向着那碧绿的草地,跑向那清澈的湖水,跑向那梦中的马赛马拉。狮子被我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可是,我也惊奇地发现,我身边没有了角马群,连妈妈也找不到了。

  我走丢了。

  我知道,如果身边没有了成年角马也就离死亡不远了。我焦急而盲目地走着。已经是正午了,灼热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让我变得更渴、更饿了,我觉得我快要停下脚步了,我好想闭上双眼,我好想躺下来。可是,心中却又一个微弱但又坚定的声音——"我一定要找到妈妈,我一定要到马赛马拉。"

  我心想着,可是我的腿已经站不稳了,我的眼睛模糊了,我快不行了,我到不了马赛马拉了……可是,我坚持站立着,我能感受到小腿在不自觉地颤抖,它太累了,可是它坚持着——就在我快倒下的那一刻,我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呼唤:

  "安娜——"

  那是妈妈的声音,妈妈来找我了!我振作起来,努力向前走去。我看见了角马群,看见了妈妈。我投进了妈妈的怀抱,幸福的泪水夺眶而出……

  艰难险阻更加坚定了我要到达远方的决心。我穿过狮子出没的草丛、越过猎豹游荡的林地、渡过鳄鱼埋伏的河流……

  终于,远方到了!马赛马拉!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一片翠绿,阳光照射下来,像是刷了一层金灿灿的金粉,一阵风吹过,草原上掀起了碧波金浪。野花,这儿一丛,那儿一簇,散发着清香。放眼望去,如同五彩缤纷的云雾,飘落在了绿色的草原上。还有,像蓝宝石似镶嵌着的让人心醉的湛蓝色湖水。突然我发觉自己能看得更远了,我已经长高了,也变得强壮了。我欢呼着,尽情地奔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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