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燕京征文 (菁华5篇)

首页 / 征文 / | 2022-10-03 00:00:00 征文

书香燕京征文1

  《桃花扇》是清朝孔尚任所著的一部戏剧,通过侯方域与李香君的悲欢离合反映时代,映照兴衰。在先声中出场的古董先生曾言:“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实事实人,有凭有据”,说明了此书反映时代之真实。

  《桃花扇》作为四大名剧之一,除去其书的精彩超艳,在戏剧演绎中的改编创造也是让其能传播如此广泛的原因。观其书与戏的内容,大抵有以下区别:

  第一,两者在排序不同。书中与戏中安排的故事情节排序有所不同。戏曲中的《桃花扇》的开幕便是杨龙友带领侯方域去见李香君的情节,等同于书中第五出“访翠”与第六出“眠香”的内容。并且运用插叙的手法,侯方域回忆原来在书中第三出的“哄丁”——拒绝奸臣阮大铖祭祀祖庙的情节,也突显出“扇子清香”,引出桃花扇。这使戏剧编排简单而流畅,不显拖沓。

  第二,两者在唱词方面的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迎合更多的观众。戏剧中省略了大量的文言说词,而是多了许多日常白话文的形式,让观众明白,通俗易懂。

  第三,突出线索。与书中情节有所区别的是,戏剧中十分注重突出线索——桃花扇。并且注重线索与情节的联系与结合。如一开始,便作为主角侯方域出场的重要道具,并且借问桃花扇价值,引出第三出的“哄丁”情节,其次侯方域回乡时,桃花扇作为重要思恋侯方域的信物留在了李香君处,以此引出两人天涯两边的对话。即便在最后,也是通过写李香君不屈于权贵,不愿改嫁,而撞柱留下的血迹而产生的桃花,点睛写出桃花扇的命名缘由。

  《桃花扇》在戏剧中为昆区,乃本源南戏。在观看其戏剧演出时,不时感到有趣动人之处。如在唱词上,语调“一波三折”,不时能听到粤语之音。让人感到无限韵味。又如在人物塑造上也颇生趣味。如主角侯方域为“白脸小生”,而奸角阮大铖则是长须,浓重眼妆,让人在目眩的演出场合中,一眼辨清人物,并认清忠奸。

  无论是书中还是在戏剧中,《桃花扇》其完整波折的情节,鲜明的人物形象,仍然随着时间的长河,经久不衰。

书香燕京征文2

  人们都说,是秦始皇最早修的万里长城。其实开始的长城并不是他修的。早在秦始皇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有个燕王,*土小、兵马少、力量弱,随时都有被邻国吃掉的危险。为了保住国土,燕王就征用了民夫,在*土边界山顶上筑起高高的城墙,以防外敌入侵。

  因为那时还没有石灰,他筑的城墙,石、砖都是用泥抹的。为了抢时间,早日修好城墙,他下令冬天也不停工。天冷,和泥得用热水,因此,民夫们就把大铁锅抬到工地上,用三块石头支起来,添柴烧开水。天长日久,铁锅被烧了个大窟窿,满锅的水全漏光了;把锅下的火浇灭了。可民夫们也意外地发现,水洒在支锅的石头上,热石头遇到水就炸开了,炸出许多白面面,民夫们瞅着、想着,好生奇怪。有个人把这白面面用水和和,觉得比泥还滋润,还有粘性,就把它抹在石条和砖缝里。

  第二天,民夫们发现,用这白面面抹的石条和砖缝,要比用泥抹的结实的多。燕国人得到了启发,从此,就烧石灰,来抹城墙缝。

  后来,秦始皇统一了*,为了保住他的皇上宝座,也仿照燕王的办法兴工修起了万里长城。动工时,他下了一道旨令,让原来的燕国人包揽烧石灰的活儿。因此,那时修长城所用的百灰,全是燕国人烧的。长城修到哪儿,就在哪里山坡上烧灰,而且烧的灰质量非常好,被后人称为万年灰,意思是万年不变质。

  长城修完后,别的民夫各回各地。因燕国人烧灰有功,秦始皇又拔下金银,建了个城镇,专为燕园人居住,这城镇就是现在的北京。因此,那时北京叫燕京,燕国人烧灰用过石头的山统称为燕山山脉。

书香燕京征文3

  杏花冷雨,窗外的雾气在升腾,弥漫。桌上摆着几本零星的书。我又陷入了沉思。

  ——题记

  读书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品位。我读过很多的书,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让我惊叹,老舍骆驼祥子》让我悲愤,偶尔也读读古典诗词,《诗经》的魅力让我沉醉。我爱好“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婉转。我欣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大气。

  然而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台湾作家三毛的作品。当我开始读撒哈拉沙漠的时候。我就迷上了他。他的文字总是有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感觉。那样的空灵。那样的苍凉。

  那本书让我认识了你。也让我无可自拔的迷上了撒哈拉沙漠。我总想去那找一找你曾经的影子。而你还在吗?你还在和荷西一起到沙漠中开着那辆吉普车吗?你还在教沙漠妇女的语言吗?你还在和街上的大婶交谈甚欢吗?

  你和荷西的生活实在令人羡慕。可是谁又预料得到呢?安定的归属像一条瀑布急流而下,与荷西锥心的死别差点让你放弃生命,于是你又离开伤心地,前往南美洲旅行,然后,我又追随你铺开了那卷漫漫的万水千山走遍。

  可是我我突然发现你变了。你不再是热情的三毛了,你不在为三毛而三毛了。

  你又开始期盼了。期待着一场大雨打湿你白色绸缎,冲洗这污浊的世界。正如你说的。你在我眼里从来都是纯洁的,只是这世界便变得。肮脏了。你也期待独坐心湖旁。去寻找哈娃的生命。

  你说你上辈子是印第安人。你的前生是一位叫哈娃的妇女。你的家在心湖旁,你的心愿就是和丈夫坐在心湖旁的草原上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然后子在闲暇时光望着湖畔,相视一笑,过完*凡的一生。

  是吗?

  自古以来。文字都有一种独特的魅力。郭敬明用精妙的文字把握度刻画了一个个经典绝伦的角色。琼瑶用爱情小说赚足了*人的眼泪。韩寒用肆无忌惮的语言征服了所有人……读他们的书,你会有一个从未有过的满足感。因为那叫幸福。不是吗?

书香燕京征文4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书香燕京征文5

  书香伴我行幽幽书香浸透我的灵魂,那香气,在为我进行着一场庄严的洗礼,那是对心灵最深处的洗涤。

  从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到含义深刻的文学名著,那幽幽的书香伴我走过了童稚时幼儿园门前的那棵葡萄树,走过了小学校园里那飘逸的垂柳,步入了中学宽阔的.校园。我对书的感情,渐渐由喜爱变为挚爱。是那幽幽的书香,伴我度过金色的童年。回望过去的影子,在我的身旁,始终有书忠实的影子。幼年·听书幼年时,贪玩的我只对玩耍情有独钟,对读书毫无兴趣,只喜欢妈妈在临睡前,给我读上一两篇短小的故事,读《小熊照相》、《小蝌蚪找妈妈》、《放羊的孩子》。渐渐的,妈妈工作忙了,没有时间给我读故事,便利用闲暇时,读好多我喜欢的故事,录在录音机里,我想听了,就打开听一听,仿佛妈妈就在身边。

  有时妈妈也奢侈一把,为我买来好听的故事磁带,我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听,就这样,我在别人讲故事的声音中度过了我的幼年时期,“听书”使我的幼年生活美丽神奇。童年·童话故事我喜欢妈妈的朗读,却不理解在书的海洋中遨游的乐趣。家中书架上、桌子上都放满了书,但并未引起我的注意。记得在二年级暑假,一次偶然,我翻开了一本装祯精美的《安徒生童话》,那如梦幻一般美好的名字——《海的女儿》引起了我这个热爱大海的女孩的注意。

  只是匆匆的一瞥,那美丽的故事便把我深深地吸引。我沉醉在海底世界的神奇美丽中,惊叹于小美人鱼对纯洁爱情的那份执著追求中,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似乎出现了那蔚蓝的大海,那纯净的海底世界,小美人鱼那纯真的微笑……梦幻般的故事轻轻笼罩了我的心。自那以后,我感到读书比听书更好,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与书结为义友。我曾在《白雪皇后》洁白的宫殿里与《拇指姑娘》一起编织《柳树下的梦》;也曾与《白雪公主》一同手捧《石竹花》欣赏《夜莺》动听的歌喉。我不由沉醉在了那梦幻的王国中。我的童年就在那个美好的童话王国中度过了。

  在那个王国里,没有悲伤,没有痛苦,也没有邪恶,有的,只是色彩斑斓的梦幻,真、善、美的花朵,以及那在现实社会中没有的一份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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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燕京征文 (菁华5篇)(扩展1)

——书香燕京优秀征文3篇

书香燕京优秀征文1

  地球是我们的母亲,人类的妈妈。在昨晚的的梦里,我梦见这样的一件事情。下面我来讲给大家。

  在宇宙中,有太阳公公和月亮婆婆还有金星,水星,火星……当然还有我们的地球妈妈。太阳公公和月亮婆婆对地球妈妈妈妈说:“地球妹妹,你看看你天天有这么多的人类陪你玩多好啊,再看看我们,一个人类也没有。”地球妈妈说:“你们不知道我的苦衷啊!*年来,由于人类不懂得珍惜,我变得变得不再美丽:大气污染,水变浑浊,大面积的森林被砍伐……地球妈妈边说边在流泪。”太阳公公说:“哎,人类太不懂得珍惜了。”

  现在为挽救这种局面,越来越多的地球儿女加入到“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队伍中来。当然,我和我的家人也不例外。

  现在是2014年,如果你要问2014年最流行流行什么,我回答绝不是什么名牌的衣服,不是遥控汽车,不是洋娃娃,而是“光盘行动”。虽然国家提出要实行“光盘行动”,可我们当中又有几个人明白它的真正含义呢?为此,我和爸爸专门上网查了有关“光盘行动”的资料:“光盘行动”,指就餐时倡导人们不浪费粮食,吃光盘子里的东西,吃不完的饭菜打包带走。没错,这就是“光盘行动”,既然我们已经了解了“光盘行动”,又为何不做到呢?记得有一次去饭店吃饭,我看见一对叔叔阿姨点了一桌菜,可直到他们离开,这对叔叔阿姨的菜根本没动几口,还不打包,一个服务员姐姐收拾桌子的时候,生气地说道:“这些人怎么这么浪费!不知道要节约粮食吗?”我认为这个姐姐说的很对,既然都点了那么多的菜,为什么不吃完呢,如果已开始就按自己的饭量点菜,那就不会浪费食物了。有些人认为打包很丢面子,但我就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这并没有什么,我觉得吃不完打包才是正确,这叫节约。只有节约才能保护地球妈妈。我们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的事,比如说:用淘米水浇花,用洗衣水冲马桶,少看电视,少玩电子产品……

  我们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妈妈,没有第二个,只要我们啃用心节约。一定可以保护我们的家园。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去爱护她呢?来吧,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地球妈妈!保护我们的家园。

书香燕京优秀征文2

  阅读一本好的书,阅读一篇好的文章,都是一次心灵的升华。幽幽的书香如一缕缕春风萦绕在心田的上空。悠扬着,飘荡着,弥漫着!

  小时候,童话充满了童年五彩的天空,阅读那配有插图的童话故事,向往那仙山琼阁,蓬莱仙岛。《卖火柴的小女孩》至今仍记忆忧新,忘不了她的悲凉,也忘不了她的凄怆;随着《丑小鸭》的一路成长,我的情感由当初一开始的怜惜到最后的感动;《灰姑娘》最终的完美结局慰藉了我脆弱的心。虽说童话是美丽的诺言,但它却打开了我面向世界的第一扇窗。

  阅读便一点点地改变我的人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变了,不再是懵懵懂懂,一问三不知的小孩了,我开始思考,开始幻想,阅读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书香愈发出沁人心脾的幽香。不知从何时起,喜欢把书放在床头边,放学回家总要翻两页,吸取那幽幽的书香。阅读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常言道:佛家中爱茶,只因茶的香远益清。我认为,文人钟爱阅读,只因书香越品越醇,令人爱不释手。阅读让我明智,明理。让我感受到冬日的温暖,闹市的喧哗,社会的残忍,人性的*与丑陋!

  阅读处处花影动,暗香浮动月黄昏。书香无形,它悄悄地走进我的世界,浸透我的思绪,净化了我的心灵。它在你孤独彷徨的情况下,陪你度过最阴暗的日子;在你高兴时,与你同享快乐时刻。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沉醉不知归路”。

  在以后漫漫的人生路上,我知道“你”依然会陪伴在我身边,助我成长,我的人生也会因“你”而变得绚丽多彩。

书香燕京优秀征文3

  我眼中的北京

  说起北京,总是感觉既熟悉又陌生的。*日看惯了烦躁的汽车在喧嚣的大街上冲来撞去,我也天天麻木地在人群与车流里穿梭。日子*淡地飞过,我却从来不曾把我生活过的北京从心到脑子彻彻底底过一下。现在想来,它确实没有完整地在我脑子里显过影儿:能拾起来的,也就是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忆罢了。

  北京的怀抱

  我生在天津,因为爸爸在北京工作,全家都搬过来了。那时,我才四岁。对一双天真幼稚的双眼来说,一切望不到边的东西,都是大的。我也就睁大了眼睛,仔仔细细看那个北京“特有”的天空:那是我第一次观察,认认真真的观察天——她眨着蓝蓝的双眼,伸开那宽又大的手臂,好像在说:“来吧,让我拥抱你!”正当我陶醉在属于我自己的,对北京的幻想中时,妈妈拉着我的手,向茫茫人海中走去。我沮丧地撇撇嘴,嘟哝着:“妈妈坏,抱不了京了!”

  然而,从此,我才真正地投入了北京的怀抱。

  阿姨

  一次和妈妈进地铁,手拉手走进去。抬眼便看见过道边上的海报,那是个漂亮的娃娃抱着个小熊,旁边写着一堆不认识的字。那个娃娃穿着一个白裙子,棕色的卷发被一根粉红的皮筋儿松松的扎着,下面是一张又圆又小又白净的脸,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对着我不停地眨呀眨呀…我看着那娃娃好漂亮啊!要是我也变得这样漂亮,像公主一样,该多好!我想告诉

  妈妈,再回头一看,才发现,妈妈不在我旁边。抬头往前看,只见妈妈穿着一个黄颜色的短袖往前走着。我便跑向前去,抓住妈妈的手。抬头再看时,脸都白了——那是一个陌生的胖脸蛋的阿姨,正在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我呆呆的愣了几秒,便撒手向原来的地方跑。结果那阿姨在后头喊:“你妈在那边呢!”回头一看,才看见妈妈正笑着向我走来。我又气又羞,便喊:“怎么不等我?”妈妈笑了笑,谢了阿姨,拉着我的手往外面走去。

  我自己总结,北京容易丢人,但如果是有那么多像阿姨那样的人,也挺好的。

  糖葫芦

  和朋友一起去游乐园玩,在游乐园门口,发现有个卖糖葫芦的车,摊主是个爷爷。我们的视线互相对碰了一下,就像是蚂蚁互相碰了一下触角一样,马上不约而同地一起跑过去,又一起说:“要一个糖葫芦,” “要什么味儿的?”抬头一看,好漂亮,有红色的山楂,棕色的山药,绿色的猕猴桃……朋友说要那个猕猴桃的,我想了想说:“玩儿完了出来再买吧,省得弄脏了东西还得赔。”她一听有道理,便说:“您能帮我留一个猕猴桃的行吗?我们等会儿出来再买。”我一听,也跟着说了一句:“我要留一个橘子的。”怕爷爷不答应,我们硬塞给爷爷一块钱“定金”,便飞奔游乐园。但谁也没想到,回来时,竟然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我们聊天时才想起这事儿。于是放学后,我们又跑去游乐园。可是,为时已晚,门口早已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他会不会也忘了?”“是咱们说话不算数,不怪人家。”“算了,不就一块钱嘛。”

  于是几天过去了,我们谁也没再提这件事,也就渐渐淡忘了。

  直到有一天,远方的表妹来看我们,想尝尝北京地道的糖葫芦,妈妈就叫我去买。我下了楼,要找最*一个卖糖葫芦的摊点。忽然看见,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自行车,上面插着几支糖葫芦,便走过去。“小朋友要什么?”感觉说话的声音很是熟悉,定晴一看,竟是那个爷爷!我说:“我要一个猕猴桃的。” 爷爷说:“自己拿吧。”我看到最顶上孤零零地插曲着两串糖葫芦,正好一个猕猴桃一个橘子的,便伸手去够,却被他挡住了:“这个不行,除了这个其它的都可以。”“为什么?”“有两个小女孩提前要了,我得替她们留着!”说到这里,他若有所思的样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们现在也没来拿……”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大声说:“爷爷我就是!我就是留糖葫芦的那个孩子。对不起,我们一直忘了拿,让您等了那么久……”爷爷长舒了一口气说:“呀,怪不得看着有点儿像呢!那就拿着吧,慢慢儿吃,小心竹签……”

  回了家,吃着花了好几天才买来的糖葫芦,我吃出了地道纯正的“北京味儿”。

  生活就像一条绚丽多彩的项链,那珍珠,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美好的记忆。而我的北京,便是那金链子了。


书香燕京征文 (菁华5篇)(扩展2)

——书香女人征文3篇

  我偶然地看到了图书馆的征文活动,走在紫荆路上时思考了着“我为什么读书”这个问题,蓦然发现自己在每一个成长的阶段里所看的书原来有那么的不一样。20岁的我人生阅历还略显单薄,读过的书也只是大江大海里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尽管如此,当我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读书”这一问题时,却有种莫名的愉悦感。读书太少的羞耻感暂且顾不上,带着仅读过的几本书,我开始思考起来。也许任何一本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它所蕴含的先知般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会像同辈一样陪着我们去思考,思考读书的意义、人生的意义。小时候觉得书是一种“加分器”,是一种能带来赞扬的工具。也许由于文笔还不错,加上读过几本作文书,小学时写的作文总能被老师作为范文在全班面前朗诵,那时的自己6、7岁,很小,小到只要一点点表扬,整个小脑袋都会兴奋起来。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读书,而读得最有滋有味的就是——作文书。每读一本作文书,我都会把好词好句画出来,尤其是一些成语,只要有机会,一定会用到自己的作文上,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这些成语让小小的我觉得特别“高大上”。小学六年下来读了将*两百本的作文书,读得多,看得多,自己慢慢地就摸索出来了一套写作文的技巧。我每次都把从作文书里学到的环境描写、各种形式的句型、有着锦上添花作用的成语用到自己考试的作文里,成绩一下子拉了别人一大截,然后得到老师的表扬、家长的赞许。2000年的时候,我还跟着哥哥满大山地跑,一到下雨天的前夕,都是触手可“抓”的蜻蜓;那个时候,小小的我像个小佛教徒一样虔诚地相信着,只要多读几本作文书,成绩会有的,表扬也会有的,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简单,山上会有蜻蜓,读书可以得到表扬。

  14年以后的我再想起这样一段读书的时光,不禁为自己的稚气笑了出来,在那段纯真地认为读书就是为了获得好成绩、得到表扬的岁月里,也许我收获到的远远不止这些,还有一份认定“要成功,先努力”的执着态度,才是那些年读的作文书带给我的最大意义。长大了些到了青春期,觉得书是一种个性化的标签,只要读了,就会让我与众不同。15、6岁的时候,追求个性,向往自由,当别的同学还在一遍遍地读着老师推荐的高分作文时,我开始读一些“80后”青年作家写的书,看韩寒的《像少年啦飞驰》、也看郭敬明的《左右倒影,右手年华》。我沉浸在这些书里,跟着书里的主角一起笑,一起哭,也会悲春伤秋,也会骄傲跋扈。那时候喜欢和同学津津乐道我又看了一本哪个青年作家的书,书里有这么一句话真是超酷超有个性的。看着同学一脸惊讶羡慕的样子,我不自觉地就会产生一种优越感,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看了一些他们从来没有看过的书,看了一些他们想看但迫于学*压力不敢看的书。那个时候,书似乎成了一个展示台,我用它来表现我与众不同的个性。无论是“不爱教科书只爱小说”导致成绩一落千丈,还是整天把“代沟”挂在嘴上以反抗家长、老师,在叛逆的青春期里,那些青春小说无疑成了我“最好的战友”。我们一起痛骂应试教育,一起不屑于应付“迂腐的大人”,我们都一样,一样的有个性。

  前两年回想起来会觉得自己很不应该,不应该为了看青春小说放弃学业,不应该看了几本书就自命不凡,每次都以“代沟”作为借口拒绝和家长、老师沟通,颇有不想承认过去的自己的羞耻感。现在家里已经没有那些青春小说了,也没有对自己的谴责了。我想每一个人的过去、现在、将来都是贯通一体的,时空上的划分并不会将一个人分割成三段,那个叛逆时期的我、那个爱读青春小说的我、那个张扬个性追求不一的我,恰恰造就了今天“凡事爱往不同的角度看”的自己。

  上了大学,读书是为了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收获教科书里没有的一切,也许可以说,现在自己读书,更多的是为了完善自己。我从一个小镇来到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里读书,带着些自卑和狭隘,难免与这个城市的繁华光景有些冲突。在与他人的一次次磨合不成功后我开始接触心理学,开始用心理学的角度去看问题。我看《非暴力沟通》,这样一本只有几万字的书带给我的影响是持久的——它让我即使在生气、烦恼、懊悔时,也懂得关注自身与他人的需求,而不会一味地指责自己或别人;它教会我的不仅是一种沟通技巧,更确切地来说,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即使“当别人指着我的鼻子谴责我的时候,我仍能冷静下来,去关注他的谴责背后的原因,关注他的什么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了怒火”。书里有句话这么说的,“在道德与不道德的区分之外有片田野,我将在那里见你”,也许那一本本心理学的书籍,在改变我的是非观时,教会我的很重要的一点是,很多事情只是不同,并无是非。我开始试着接受这座城市,接受那些在我看来“格格不入”的事物,而当我决心要以一种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它们时,一切都豁然开朗了。我“贪婪”地阅读着心理学的书籍,学*用心理学的角度看待事物。从恐惧心底“黑暗”的自己,到慢慢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在接纳那个“不完美的自己”时,我却发现,这恰恰是在完善自己。

  我始终相信,在阅读心理学的书籍的这半年里,是我人生重大的转折期之一。这半年,我开始为改变自己、完善自己而读书,我开始明白当一个人决心要去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时,我们就有了一种能让别人感到幸福的能力,而这种能力,都是源于当初轻轻翻开了的那本书……

  胡适说过,“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世界上好书那么多,有时候真的怕读不完怎么办。回想起自己读书的历程,就像看着一个小人在一本很大很大的书上跳舞,或舒缓,或激烈。每一本书都印证着我的成长,每一本书都引导着我去描绘属于自己的篇章。在这如水般温情的岁月里,我有个亲密好友,它陪着我走过酷暑严寒、经历人生百味;它教会我如何认识自己、看待世间万物;它在我们共同奔跑的路上,许了我一段书香人生……

各位领导:

  大家好!我来自料甸乡*,我演讲的题目是《幽幽书香女人醉》著名作家梁晓声说:“好女人是一本书”,而女人要想变得耐读,就必须得有点儿书香,带点儿书香的女人,就象一簇迎风招展的鲜花,无论你生长在争奇斗艳的百花园,还是漫开在乡间田野,它都可以绽放出一股嗅人的芬芳。或清新或奇艳,或素雅或浓烈,总会给人一种润心的惬意与遐想,所以,做女人,一定要做一个书香女人。在乡下,田野里,山坡上,小溪旁,石桥边,翻几页书,看几回报,远离城市的喧嚣,在大自然里品阅幽幽书香,使尘世浮躁的心变得安然宁静。

  我感叹李清照“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惆怅,我欣赏苏小妹“清风扶细柳,淡月隐梅花”的才情,我羡慕谢道韫“未若柳絮因风起”的个性,也钦佩秋瑾那“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的豪情。穿越时空隧道,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里。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诸多好词就像有众多高尚的朋友。读书让我认识到,有知识的女人,举手投足间便多一份高雅之气,言谈举止中就有一份闻达之理,这样的女人,阅之清纯隽永;品之唇齿留香;这样的女人,经得起岁月的磨砺与考验,受得住时间的雕刻与研磨。幽幽书香为女人着色,书香女人为世界添彩。

  书不但浸润了我的心灵,更是提高了我的素养。读书让我认识了张爱玲,她并不是美女,但是随着她的《倾城之恋》和《半生缘》横空出世,她那冷艳苍凉的语言便享誉文坛;张海迪高位截瘫,却在轮椅上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成为一代青年的骄傲。海伦凯勒的坚韧顽强,居里夫人的淡泊名利,萧红的坚定勇敢,冰心的忠诚与善良,都是在告诉我们:女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有知识有才华才变得漂亮迷人。“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不仅是一句诗更是一个哲理。

  一个个才华横溢的女性走进了我的世界,也融入了我的性格,从此我很少悲观失望困惑迷茫,因为书为我指点迷津,明确方向,很少斤斤计较,怨天尤人,因为书让我懂得了主宰命运,励志自强,书浸染了我的品性,启迪了我的心灵,为我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陶冶了我高尚的情操,书使我变的温文尔雅宽容豁达,书也给了我撑起世界半边天的勇气和力量。

  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女人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已经不再是依附在男人身上的凌霄花,而是与男人并肩作战的木棉。然而,男人可以一心扑在事业上,女人则不能,我们女人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经营好一个家。在职场,我们是骨干是精英,是英姿勃发的现代知识女性,在家里,我们又是厨师是裁缝是保姆是教师是医生是护士,这样一个复杂的角色,不读书怎么可以做得出色,怎么能够做得精彩?所以说,女人啊,你可以不漂亮但一定要有知识。有才华的妻子才能经营好一个家,有才华的母亲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后代,有才华的女人才能为社会做出突出的贡献。

  《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做最好的'老师》教会我当一个好老师的艺术,“孟母三迁”,“岳母刺字”让我知道了一个母亲职责。《妻子的空位》和《错爱》这两本书也让我坚定了保卫婚姻的信念。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告诉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更要好读书。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女人的社会地位越来越突显,然而一个只知穿衣打扮的女子,她生活的内涵是空虚的,她的人生底蕴是浅薄的。那就读书吧!不断地用知识武装头脑,不断地用智慧充实自己,做一个知书达理博学多识的书香女人!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现代人说:“学问改变气质”。女人要有味道,不妨自己多读书。咀嚼文字,汲取营养。

  在不经意中添加一份内在的美丽。

  书会滋润心灵,让女人永远保持内心的那份宁静。她们很少沉沦悲苦,因为书让她们知道天外有天,乾坤很大。她们很少孤独惆怅,因为书是她们召之即来、永远不倦的朋友。她们很少怨天尤人,因为读书让她们懂得,人只是江河一砺,沧海一粟。她们很少刻读卑劣,因为书中美好的一切日积月累地浸染着节操,鞭打着心灵。读书的女人心有见地,必将温和,善良,美好,娴静。读书的女人有品位,书给了她底蕴,知识陶冶了情操,使她变得温文尔雅,善解人意,因而就有了一般女人所没有的味道。

  喜欢读书的女人,书就是她们的化妆品。既是布衣素面,在浓妆艳抹的女人中亦是别具一格,赏心悦目。这就是气质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气,使她们与众不同。*代文坛女作家张爱玲并不漂亮,却凭着一手舞文弄墨的硬功夫,妙笔生花,说不尽的华美与绚丽,使千千万万的人为之倾倒,让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恒久的魅力。

  喜欢读书的女人,举手投足间多一份书卷之气,言语间多一份闻达之理,这样的女人,阅之清纯隽永;品之唇齿留香;这样的女人,经得起岁月的磨砺与考验,傲立繁华,阅尽苍生,悟得人生的极致与妙处。或许她貌不惊人,或许她相貌**,但有一种潜在的高雅气质,举手投足间如脱俗的玉兰,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气。读书的女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道风景。

  而不读书的女人纵然拥有着一张在美丽的容颜,目光中也会少了一股自信和灵气,缺少一种雅致和轻盈。正真拥有智慧的女人是懂得外表美和内在美的和谐与统一,她不会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更不会在男人面前搔首弄姿,也许在有些人眼里看来是那样的*淡、清雅似乎不引人注目,但她犹如一杯清香的茶,越品越令人惊叹与她的幽香,由衷的欣赏她的智慧与学识,给人一种灵魂上的美的享受。此时人和肤浅的美丽都会在她面前黯然失色。当她韶华失去,鬓角斑白的时候,内在不凡的谈吐和气质依旧会感染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如果说鲜花是这个世界的精灵,那么读书的女人则是女人中的精灵。

  “茶亦醉人何须酒?书能香我何须花?”书,是长生的风景。假如你很美丽,就让时尚升华你的魅力;假如你不美丽,就让气质升华你的魅力。腹有读书气自华!让梦想与心一起飞,但得书香伴一生......


书香燕京征文 (菁华5篇)(扩展3)

——书香伴我行征文 (菁华5篇)

  看书是我的爱好,也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听妈妈说,还在怀我的时候,每天就知道看书。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决定了我天生就是一个小书虫。妈妈告诉我,我婴儿时期便似乎对书有特殊的情感,在我哭闹的时候,只要给我一本书就能让我安静下来。我的外公和外婆是十几年的老教师,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因此在我五六岁的时候就教我读书认字。

  上了小学后,我渐渐学会了自己看书,于是一有空闲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书店里跑。每年放假去外公家,我就爱在外公的书房看书。可是,上个月外公因为胃癌去世了。外公的书房仍如往昔,可外公却不在了。此时,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泪水中,我回忆起以前与外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外公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书虫,每天都会在村口大桥下,戴着老花镜,认真地看着书。记得去年暑假,我来到外公家,第一件事就是去书房看书。一进门,淡淡的墨香扑鼻而来。*地而坐,随手抽了一本《红楼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人物关系紧密错杂,贾宝玉的风流倜傥,林黛玉的多愁善感,王熙凤的精明能干,深深地吸引了我,一连看了好几个钟头。后来因为外公地百般劝说才使我出了书房。一想到这些,心中对外公的感激之情油然而生,最后潸然泪下,不能自已。我想这大概就是我在书中学到的感恩吧!

  课堂上,在老师深情的解说下,再作者优美的文笔里,我在文学的海洋里遨游,在文字的天空中飞翔。我们的班级也是一个爱读书的集体,当你每天清晨来到我们班的门口,总能听见我们朗朗的读书声。

  书,是一切智慧的源泉,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感恩,也让我能在快乐和阅读生活里茁壮成长。

  从年幼时起,书已经悄悄融入了我的生活。我对书从小就有着特别的感情,书总是像一块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记得有一次,我趁爸爸妈妈不注意,抱着小板凳来到书柜前,小心翼翼地踩上板凳,打开书柜,一本本可望而不可及的书就呈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心里既紧张又激动,随手抽出一本翻开来,一股浓浓的书香蔓延开来,在我鼻间萦绕。书里的白纸黑字像五线谱上跳跃的音符,组成了一阕欢快的乐曲。那时的我虽然不识字,但却深深地爱上了“书”这个美好的字眼。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些《安徒生童话》、《幼儿十万个为什么》等启蒙读物。那时,我把这些书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柜上,一天拿出来看上五、六遍才会依依不舍地放下,像得到了稀世珍宝似的。

  一转眼,我已带上红领巾,成为一名精神抖擞的一年级队员,我看书的兴趣依然有增无减。在课余时间,我总会捧起一本书,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贪婪地读着,看到好词佳句,就会反复多读几遍,反复品味着,还会把它在本子上;看到不认识的字词,就学着妈妈的样子,慢慢学会了查字典。我觉得这些文字是那么生动,那么美妙,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让我沉醉其中。读起书来,是那么令人愉悦和满足!书使我认识了更多生字,更多道理,使我懂得了真、善、美,给我纯洁的心灵做好了一层铺垫。书又成了我成长道路上的好老师。

  随着时间的流逝,如今,我已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看过的书也越来越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看到几经折磨的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时不禁激动万分;我看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时,不禁感动得潸然泪下。还有《水浒传》有趣的武打情节吸引着我;《少年文艺》,优秀的诗歌、散文使我大饱眼福……每天,我都要看一个小时书。当我捧起书,好像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我会为主人公的欢乐而手舞足蹈,会为主人公的难过而黯然神伤,会为主人公想出的妙计拍案叫好……捧起了书,就再也不想放下,有时还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好像就与书融为一体了。书成了我每天的必需品。

  就这样,我在书香中快乐地成长,书将使我一生受益。

  以前的我,是个调皮的孩子,不爱读书。上课很不专心,不是讲话,就是做小动作。学*成绩总上不去,常被老师当作“犯文”。直到二年级时,一件事情改变了我。

  记得有一天课间,我在教室里捉弄同学时,被追到了教室的角落里。不知道是谁无意间撞翻了小书架,几本书散落到地上。闯了祸的同学们纷纷跑回自己的座位。只剩下我一人在默默的整理着,《格林童话》!封面上的小姑娘静静躺在地上冲着我笑。我随手翻了几页,马上被她精彩的插图给吸引住了。

  突然,有人碰到了我的肩膀。

  我怒气冲冲地说:“谁啊,别碰我!”

  转头一看,猛然发现是教我们班语文的蓝老师,站在我身后。我想:这下可完了,顶撞到老师了。我吓得口呆目瞪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没想到蓝老师不仅没生气,还笑眯眯的对我说:“文静,你喜欢这本书,是么?那就拿到座位上去看吧。”

  从那以后, 我爱上了看书。学会拼音后,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上下五千年》等等,我一本接一本的,认真读下来了。

  这些书,让我从字里行间知道了古今中外的名人铁事;看到了神洲美景,异域风光;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越喜欢看书了,书也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读书真好!

  一盏清茶,一片绿荫,一丝阳光,一缕书香。在雨后的一方小亭坐下,掏出一本百读不厌的书,等待阳光穿透云层,照在书本上,暖暖的书香肆意。

  我与书的首次邂逅,还是在很小的时候。偶尔在家中“探险”时,拾到一本小小的童话书,我翻开来看,那些小小的蚂蚁字好像有着神奇的魔力,一个个跳动着,吸引着我睁大了眼看。我把书拿给妈妈,属于童话的香味在屋中弥漫。

  待我大了一些后,有了足够的知识,我便开始读*文学的瑰宝——四大名著。那时,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我深深地迷恋上了那个属于作家吴承恩的奇幻世界。我喜欢跟着孙悟空腾云驾雾,喜欢沉迷在作家的无限想象中。那时,我最不喜欢《红楼梦》了,感觉里面的文字太过生涩难懂,于是,这部经典的小说便被我弃置在一旁了。

  现在的我渐渐地被古诗文所吸引,我向往“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雄伟景象;我会被“不解藏踪迹,浮萍一道开”的小娃的天真逗笑;我陶醉在“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的美妙景象中……有一次,我在读“西北望,射天狼”时,偶尔看见小时因为“深奥难懂”所被我遗弃的《红楼梦》。我出于一时的好奇翻开书本,便被书中的内容所震惊了,它曲折动人的情节将我震撼,完全不同于小时的“生涩”的印象。很快,《红楼梦》便放上了我的床头……

  书如一盏清茶,以无穷的回味驱散我心中的苦涩;书如一片绿荫,给炎炎烈日下的我提供一处小小的庇护;书如一丝阳光,驱散我心中的阴云。一缕书香,伴我走过*凡而美好的一生

  书香伴我行!

  现在每到周末,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因为我可以静静地坐在房间里看书。我的生活离不开书,我在读书中品味生活、感悟人生;我在读书中成长、成熟。

  记得在读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主任规定中午必须抽出一小时看书,当时还挺郁闷的,本来可以跟同学们到操场上尽情玩耍,现在只能呆在教室里看书了,但一学年下来,我喜欢上了这个*惯,中午有时候同桌叫我出去玩,还真不想去了,反而更爱见缝插针地读书了。读书让我很享受,有时候一下课就看书,连放学了也不着急回家,想把精彩部分先看完,晚上躺被窝了还想看一会书,虽然这个*惯不好,但还是阻挡不住我对看书的渴望……

  以前一放学老惦记着校门口的小摊贩那里的小吃,可是现在,我会把省下来的零花钱去买书。每当同学买了新书,我都会主动地跟他调换过来看,这样既能多看一本书也可以省点钱。

  读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成长。以前曾经讨厌写作文的我,现在对作文越来越感兴趣了,老师也曾多次表扬我。读书让我明白了应以坚强来面对困难,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唐诗宋词、文学名著,在细细的品味中,读书是那样富有乐趣,它将伴随着我成长,因为有书,人生的旅途将会更加丰富多彩。


书香燕京征文 (菁华5篇)(扩展4)

——品味书香诵读经典征文 (菁华5篇)

  它虽没有玫瑰那般傲气逼人;它虽没有牡丹那般娇艳芬芳;但它那浓郁而淡雅的墨香,却伴随着我不断成长,永远翱翔。——题记

  丁冬,丁冬——走上这条寂静的阶梯,一切仿佛都与喧嚣隔离开来,别有一番自在和风韵,仿佛春风拂面,又宛如步入神圣之殿,望着眼前这座光明的知识大门,恍然想起,我已经离开它太久,太久……

  顿时,一股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浓郁而淡雅,如纱如雾,飘飘渺渺,使我心旷神怡!我疾步走进这座神圣之门,来到我久违的书架前,认真地翻阅着。不时有一股清新的墨香涌入我的鼻孔……

  我久久伫立着,晃过神来。只见手里拿着一本《鲁滨逊漂流记》。那是我看的第一本书!也是对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位勇敢,机智,大度的鲁滨逊,此时他已成为我的伟大偶像之一。他竟然可以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整整27年。这无不另人称奇。因为这决非易事,而他——鲁滨逊,却做到了,我们难道不应该敬佩他吗?

  不知不觉中,我又来到了另一个书架前,随手拿了一本书,定神细视,噢,原来是《安徒生童话集》。那可是我小时侯最迷恋的书哇!可小时侯的我并不是冲着它的精华而读,而是注重它那美丽的外表,花花绿绿,多好看呀!

  如今的我,已不是那个只注重外表的淘气小顽童了,如今我又翻开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西游记》,好一个孙悟空,生性活泼,竟敢大闹天宫,实在不凡!还有《三国演义》,充满传奇色彩的诸葛亮,他的聪明才智,常让我望尘莫及,自叹不如。他顾大局,识大体的意识,更让我学会了集体生活;他那丰富的知识,时刻提醒我好学才能上进!

  并且,我读书不再追求情节,雾中看花。如今,我更喜欢朱自清的《背影》,老舍的《散文集》,徐志摩的《诗集》……那深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让我受益匪浅。

  曾经的我,一个幼稚天真的小孩子。如今,我已是一个品味着书香渐渐成长的初中生,那浓郁而又淡雅的清香,永远是我心中一道不去的风景,时刻吸引着我不断成长,永远翱翔!

  整个作品让我最感动的就是青铜处处为妹妹着想的精神。他宁愿自己被别人打伤,也不能让妹妹受到半点伤害。书中有几句话是这样的:青铜终究不是那个人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被那男孩压在了身下……青铜擦了擦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起来。读这里,你的心里会怎么想。如果你就在身旁,看到自己的哥哥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时候,那时你一定会很痛苦。

  书中不仅有许多甜蜜的微笑,而且还有许多令你感动的话语。如果你重新翻开已经泛黄的书——那会是多么惬意。

  好多书值得品味,感动若在,书香犹存。是我们的祖国养育了我们,使我们的生活过得如此幸福。我想对亲爱的祖国说:“我们爱你。”

  这个作品使我懂得了: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兄妹,在我看来都是圣者。他们锻炼人类展开伟大的心魄。他们是力,是神。凡是不能兼受欢乐与痛苦的人,并是既不欢乐,亦不痛苦。只有体味他们,才能懂得人生的价值。

  人生可比是海上的波浪,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题记

  又到看书的时间了,我把桌子擦干净,从书架上拿下《狼国女王》一书。《狼国女王》使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狼,凶恶、残忍,可是沈石溪老师彻底改变了我对它的印象。紫葡萄的丈夫——狼王盔盔为了不让女儿白燕燕饿死,虎口夺食,最终惨死在虎牙下。这时,大家饿得不行了,紫葡萄跳下悬崖,猎捕了一只幼年梅花鹿,解决了狼群的燃眉之急。后来又因膝下儿女,临危受命,当了狼王。一年多过去了,酸甜苦辣,五味杂陈,她都尝了个遍,几乎快要崩溃了。但是,面对众多大公狼、老母狼朵朵菊、爱女红毛绒相继走上黄泉路,爱子黑狮鬃也生死未卜。她与宛莫沙狼群合为一体,再次挑起狼王这副重担,决心为了生存下去而鞠躬尽瘁,迎接命运给她的全新挑战。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为了自己的臣民,她竟然可以去冒险捕捉牛群中的小牛犊,去满是泥潭的危险地带捕杀野猪,紫葡萄有非常强的责任心,也许这是人们还比不上的。我想:人不可一日无主,狼也不可以一日没有狼王,为了当狼王,也许公狼会相互残杀,但紫葡萄肯定会一如既往地拼搏!

  人生也是如此,美好的旅途就是一场搏斗,“爱拼才会赢!”。有一位哲学家曾说:“命运的左岸是幸运,右岸是霉运。左、右都由你自己选择!”也就是说,我们一生快乐与否,完全取决于自己。只要我们敢于拼搏,就能战胜种种困难,抵达的命运的左岸,就会拥有幸运的人生。紫葡萄敢于拼搏,它是幸运的。

  “爱拼才会赢!”放眼天下,多少成功人物都是靠拼才走上了成功之道,有几个是坐在安乐椅上成功的?

  居里夫人若是没有那样的一股拼劲,她怎么能在那样的环境下找到镭?苏格拉底受尽嘲笑,如果他没有那一股拼劲,那他又怎能垂青史册,流芳百世?

  “爱拼才会赢!”里约奥运会上*女排以总比分3—1逆转击败塞尔维亚夺得金牌。是拼搏,换回了曾经的光荣,开启了崭新的梦想;是拼搏,沸腾了中华儿女的热血,让*扬眉吐气!

  没错,爱拼才会赢。看着那么多的人靠着拼搏精神走上人生的'巅峰,又想想自己,我不禁自叹不如。在生活和学*中,我经常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有时碰到一眼看上去不会的练*题,我会退缩和逃避。记得有一次做奥数,我难得去钻研,可偏偏是我未能理解的解方程,解来解去硬是卡在一个步骤上短路了,我就恼怒地扔笔不做了。其实只要我再拼一点点,再往前一点点,就可以迎刃而解,不至于半途而废了。现在我从《狼国女王》中紫葡萄身上,还有许许多多在拼搏中成就自己的伟人们身上,我深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后,我一定不再畏惧困难,勇往直前,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因为成功从来都不是靠运气轻易得到的,我一定要坚守不服输的信念,在不断地努力拼搏之**会收获的喜悦,品尝到硕果的甘甜。

  “经典”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典诵读随处可见,“经典”听起来像一个年迈的老爷爷,但他会长生不老。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相远……”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

  这些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会背一两句了,但一直不知道其中的含义。渐渐的我们上了小学,老师就开始把这些知识传授给我们,我也慢慢的懂了。

  我渐渐被诗词所吸引,我喜欢“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明洁。我敬佩“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悲壮。经典香带我走进文学的殿堂,让我知道古人的事迹,明白人生的道理。

  我们在星光灿烂下倾听时代的钟声,我们随着诗经典的陪伴走向文学的殿堂,诗歌像朵花为我们展现人间美好的生活,诗歌的一半像海水,波澜壮阔诗歌的一半像火焰,明亮激昂。

  其实现在人的生活离不开读经典。衣着只能赋予你外在的美,而诗经典能赋予你气质上的美,人不能靠直接经验来感知世界,而读经典里的间接经验能使你大大加快走向世界的脚步。只有在经典的世界里,我们才会走向另一个世界中。

  “读经典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经典的经典读多了,自然经典里的知识也就可以更好地掌握,就可以运用到我们的写作、谈话中去。

  每当我的生活中遇到不愉快或压力时,除了我最喜欢的美术,就只剩经典来陪伴我i,经典就是我的挚友,他能让我的不愉快烟消云散。

  我们要多读经典,读好经典,只有这样才能寻找梦的方向,让我们行动起来,诵读经典,品味书香!

  “经典”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典诵读随处可见,“经典”听起来像一个年迈的老爷爷,但他会长生不老。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相远……”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

  这些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会背一两句了,但一直不知道其中的含义。渐渐的我们上了小学,老师就开始把这些知识传授给我们,我也慢慢的懂了。

  我渐渐被诗词所吸引,我喜欢“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明洁。我敬佩“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悲壮。经典香带我走进文学的殿堂,让我知道古人的事迹,明白人生的道理。

  我们在星光灿烂下倾听时代的钟声,我们随着诗经典的陪伴走向文学的殿堂,诗歌像朵花为我们展现人间美好的生活,诗歌的一半像海水,波澜壮阔诗歌的一半像火焰,明亮激昂。

  其实现在人的生活离不开读经典。衣着只能赋予你外在的美,而诗经典能赋予你气质上的美,人不能靠直接经验来感知世界,而读经典里的间接经验能使你大大加快走向世界的脚步。只有在经典的世界里,我们才会走向另一个世界中。

  “读经典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经典的经典读多了,自然经典里的知识也就可以更好地掌握,就可以运用到我们的写作、谈话中去。

  每当我的生活中遇到不愉快或压力时,除了我最喜欢的美术,就只剩经典来陪伴我i,经典就是我的挚友,他能让我的不愉快烟消云散。

  我们要多读经典,读好经典,只有这样才能寻找梦的方向,让我们行动起来,诵读经典,品味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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