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8 00:00:00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

  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收集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物业公司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上缴费用;

  旅店(包括宾馆、旅馆、中心及招待所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按*部门核定的床位数每床每月6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餐饮业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营业面积每*方米每月3元月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其他个体工商户,按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集贸市场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64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城市公共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外墙四周卫生责任区由环卫部门保洁的,按每*方米每月0.12元(1.44元/*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公共卫生费。

  第九条从村庄主要负责人个人工资中支出2000元作为全年村庄环境保洁考核押金,办事处另外给予奖励基金2000元,共计4000元作为奖惩基金。对不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垃圾或村庄辖区环境脏乱差者,每查处一次扣200元,被市级部门通报一次扣400元,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兑付奖惩基金。

  第十条对拒不签订垃圾清运委托协议的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多次催缴仍拒绝交纳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或居民,由环卫部门提前告知对其停止保洁、清运服务。

  第十二条各企事业单位、村庄严禁私拉乱倒垃圾、私自设置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和处置垃圾。执法局三中队要加大对私拉乱运垃圾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三条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件不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办事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2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反映。

  5、完成村两委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办法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委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3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1

  一、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二、车辆除垃圾清运,不作为交通车等其他用途使用。

  三、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禁止危险驾车,杜绝发生事故。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五、车辆出车在外或入库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带病出车。车辆有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七、驾驶员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及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八、不准出私车,节约用油,如发现私自出车、盗取车辆汽*为,予以开除。

  九、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十、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十一、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

  十二、司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安排替班。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2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反映。

  5、完成村两委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办法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委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3

  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

  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

  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

  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大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户正常经营和休息。

  11、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优选【10】篇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

  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收集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物业公司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上缴费用;

  旅店(包括宾馆、旅馆、中心及招待所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按**部门核定的床位数每床每月6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餐饮业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营业面积每*方米每月3元月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其他个体工商户,按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集贸市场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64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城市公共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外墙四周卫生责任区由环卫部门保洁的,按每*方米每月0。12元(1。44元/*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公共卫生费。

  第九条从村庄主要负责人个人工资中支出20xx元作为全年村庄环境保洁考核押金,办事处另外给予奖励基金20xx元,共计4000元作为奖惩基金。对不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垃圾或村庄辖区环境脏乱差者,每查处一次扣200元,被市级部门通报一次扣400元,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兑付奖惩基金。

  第十条对拒不签订垃圾清运委托协议的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多次催缴仍拒绝交纳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或居民,由环卫部门提前告知对其停止保洁、清运服务。

  第十二条各企事业单位、村庄严禁私拉乱倒垃圾、私自设置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和处置垃圾。执法局三中队要加大对私拉乱运垃圾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三条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件不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办事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2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对辖区范围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三、各村保洁员应按时集中本村垃圾做到所有垃圾必须全部集中到中转站。

  四、垃圾清运员应做到每周两次清运到焚烧炉进行处理。

  五、保洁员、清运员就及时对保洁、清运设施、运输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六、在清运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解决。

  七、认真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3

  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4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物业主导、业户参与、供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一、垃圾的'分类

  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电器以及电子产品等;

  (三)餐厨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布类、木类、金属类等生活垃圾。

  二、垃圾的处理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统一整理后交售给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桶(本大厦餐饮单位此类垃圾由业户自行聘请专业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堆放点,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

  三、生活垃圾分类责任方

  (一)管理处

  1、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2、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业户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3、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4、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

  5、环境责任人应按相关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二)清洁单位

  1、垃圾中转站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2、保洁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3、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4、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5、每周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四、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2)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5)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6)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周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及污染。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5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

  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收集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物业公司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上缴费用;

  旅店(包括宾馆、旅馆、中心及招待所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按**部门核定的床位数每床每月6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餐饮业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营业面积每*方米每月3元月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其他个体工商户,按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集贸市场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64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城市公共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外墙四周卫生责任区由环卫部门保洁的,按每*方米每月0。12元(1。44元/*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公共卫生费。

  第九条从村庄主要负责人个人工资中支出20xx元作为全年村庄环境保洁考核押金,办事处另外给予奖励基金20xx元,共计4000元作为奖惩基金。对不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垃圾或村庄辖区环境脏乱差者,每查处一次扣200元,被市级部门通报一次扣400元,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兑付奖惩基金。

  第十条对拒不签订垃圾清运委托协议的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多次催缴仍拒绝交纳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或居民,由环卫部门提前告知对其停止保洁、清运服务。

  第十二条各企事业单位、村庄严禁私拉乱倒垃圾、私自设置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和处置垃圾。执法局三中队要加大对私拉乱运垃圾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三条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件不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办事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完善我景区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加强景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景区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静宜的景区,根据**宝兴县委办公室、宝兴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景区管理处研究,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各自分工、统一收集、处处清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国道、省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向处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于村垃圾处理经费,集体有经济来源的,可

  自行解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可采取收取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方式解决。

  (四)奖惩政策

  1、奖补

  20xx年处**安排专项资金对处村两级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公司垃圾运输费用的奖补。

  (1)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处**对各村环卫人员按照该村总人数每月人均0.5元的标准补助进行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2)垃圾中转站奖补。处**鼓励各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由处**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布点,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费用由市处两级共同承担。

  (3)处级环卫公司补贴。处**对环卫公司车辆运输、车辆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确保环卫公司正常运转。

  2、处罚

  (1)凡主次干道、村庄内外、大街小巷、宅前屋后发现1处垃圾(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或农作物秸秆)罚村1000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每*方米为一处,农作物秸秆3*方米为一处)。所有罚款由处财政代扣。

  (2)凡每次检查被市通报处罚的,罚款由相应村承担,处财政代扣。

  (3)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运行经费的奖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月考核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扣除运行经费奖补资金,运行经费奖补资金扣完后累计扣罚。

  三、方法步骤

  我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7日)。各村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垃圾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惯,从而更好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8日至3月15日)。各村要组织群众结合实际,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积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村内村外、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和垃圾,力争通过大整治,使村庄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变。各单位也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改善办公和生产环境。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要求,做到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有环卫队伍,有垃圾处理制度,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经费运行正常。确保垃圾有人收集,有人清运,及时得到处理。有条件的村要尽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条件不允许的村要建设简易垃圾填埋点。简易垃圾填埋点的选择要远离村庄及主次干道,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各单位也要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和单位垃圾集中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村和单位环卫队伍建设、垃圾处理制度制定、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垃圾处理经费运行、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建设等情况。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再享受处**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办事处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和组织领导。各包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经常深入到村指导工作;各管理区、包村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工作进度,一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部**、村委主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重在实效,贵在坚持。一是各村要把落实垃圾处理经费来源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各村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建立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处理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与各家各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细分卫生区。四是定期开展群众卫生评比活动,巩固保洁成果。对“卫生户”、“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评比活动来增强群众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强化督查,兑现奖惩。要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处党政办、一体办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实行奖惩兑现。同时各村和各单位也要对环卫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垃圾的科学化、规范化处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22个相关村庄(“一河两路”范围内的18个村庄及南庄等),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环卫园林所负责垃圾清理及管理工作,并配合市执法局三中队做好查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第四条驻地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经营户、集贸市场,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为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凡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发现的垃圾,均按照区域所属单位倾倒进行处置。

  第五条22个相关村庄必须按照每100户设1名的标准分别设立专业环卫队伍,负责村庄街道的保洁和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按照15—20户设置1个垃圾桶(池)的要求,配足设施。每天早晨8点以前村民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投扔垃圾;本村保洁人员必须于当天8:30点以前收集至环卫所指定垃圾点,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统一清运。以达到垃圾桶(池)日清日洁、无堆积垃圾的标准。

  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任何单位和村庄不得私拉乱倒,必须委托环卫管理所代运,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每年初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并认真履行义务和相关职责。

  第七条参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相关收费标准规定,垃圾清运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村庄,垃圾清运费根据村庄总户数收取。按照每户每年72元的标准至少提前预交半年的费用,由经管站从村庄账户中扣除;

  由环卫部门清运的企事业单位(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各单位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依据当月实有人数上缴费用;

  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收集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物业公司每月末到环卫园林所上缴费用;

  旅店(包括宾馆、旅馆、中心及招待所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按**部门核定的床位数每床每月6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餐饮业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营业面积每*方米每月3元月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其他个体工商户,按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集贸市场按垃圾实际产出量每吨64元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城市公共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外墙四周卫生责任区由环卫部门保洁的,按每*方米每月0。12元(1。44元/*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公共卫生费。

  第九条从村庄主要负责人个人工资中支出20xx元作为全年村庄环境保洁考核押金,办事处另外给予奖励基金20xx元,共计4000元作为奖惩基金。对不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垃圾或村庄辖区环境脏乱差者,每查处一次扣200元,被市级部门通报一次扣400元,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兑付奖惩基金。

  第十条对拒不签订垃圾清运委托协议的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办事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多次催缴仍拒绝交纳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或居民,由环卫部门提前告知对其停止保洁、清运服务。

  第十二条各企事业单位、村庄严禁私拉乱倒垃圾、私自设置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和处置垃圾。执法局三中队要加大对私拉乱运垃圾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三条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件不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办事处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完善我景区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加强景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景区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静宜的景区,根据**宝兴县委办公室、宝兴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景区管理处研究,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各自分工、统一收集、处处清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国道、省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向处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于村垃圾处理经费,集体有经济来源的,可

  自行解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可采取收取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方式解决。

  (四)奖惩政策

  1、奖补

  20xx年处**安排专项资金对处村两级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公司垃圾运输费用的奖补。

  (1)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处**对各村环卫人员按照该村总人数每月人均0.5元的标准补助进行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2)垃圾中转站奖补。处**鼓励各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由处**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布点,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费用由市处两级共同承担。

  (3)处级环卫公司补贴。处**对环卫公司车辆运输、车辆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确保环卫公司正常运转。

  2、处罚

  (1)凡主次干道、村庄内外、大街小巷、宅前屋后发现1处垃圾(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或农作物秸秆)罚村1000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每*方米为一处,农作物秸秆3*方米为一处)。所有罚款由处财政代扣。

  (2)凡每次检查被市通报处罚的,罚款由相应村承担,处财政代扣。

  (3)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运行经费的奖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月考核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扣除运行经费奖补资金,运行经费奖补资金扣完后累计扣罚。

  三、方法步骤

  我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7日)。各村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垃圾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惯,从而更好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8日至3月15日)。各村要组织群众结合实际,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积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村内村外、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和垃圾,力争通过大整治,使村庄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变。各单位也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改善办公和生产环境。

  第三阶段: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要求,做到每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有环卫队伍,有垃圾处理制度,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经费运行正常。确保垃圾有人收集,有人清运,及时得到处理。有条件的村要尽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条件不允许的村要建设简易垃圾填埋点。简易垃圾填埋点的选择要远离村庄及主次干道,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各单位也要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和单位垃圾集中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村和单位环卫队伍建设、垃圾处理制度制定、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垃圾处理经费运行、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建设等情况。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再享受处**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办事处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和组织领导。各包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经常深入到村指导工作;各管理区、包村干部作为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导工作进度,一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部**、村委主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重在实效,贵在坚持。一是各村要把落实垃圾处理经费来源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各村要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建立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处理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与各家各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细分卫生区。四是定期开展群众卫生评比活动,巩固保洁成果。对“卫生户”、“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通过评比活动来增强群众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强化督查,兑现奖惩。要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处党政办、一体办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实行奖惩兑现。同时各村和各单位也要对环卫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0

  一、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二、车辆除垃圾清运,不作为交通车等其他用途使用。

  三、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禁止危险驾车,杜绝发生事故。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五、车辆出车在外或入库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带病出车。车辆有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七、驾驶员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及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八、不准出私车,节约用油,如发现私自出车、盗取车辆汽**为,予以开除。

  九、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十、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十一、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

  十二、司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安排替班。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社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用5篇

  社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

  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社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中转站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国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结合中转站实际情况,制订如卜暂行规定:

  一、作息时间:

  5月1日一10月31日5时开机10时前结束;

  11月l日一4月30日6时开机11时前结束。

  二、做好消杀工作。严格做到每人上午10:00左右消杀一次,下午4:00左右消杀一次,另视垃圾产量及垃圾成份等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杀次数,尽量减少苍蝇密度。车出中转站必消杀。

  三、如停电,机械、汽车发生故障等原因,手拉车清运人员倒垃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擅自将垃圾倒入中转站场地内。

  四、中转站内要做到随脏随打扫,垃圾不得吹到围墙外以及中转站附*的河边、田间,垃圾清场后要认真冲洗。

  五、外单位物件未经许可不得在中转站内存放。

  六、废品不得堆放在中转站内外,不得在垃圾场内外燃烧废品,若发现垃圾堆不明起火要及时采取灭火措施。

  七、拾荒人员不得进入中转站捡拾废品。

  八、外单磷圾进入中转站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九、工作结束后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锁好门窗。

  社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3

  为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环卫收费管理工作,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令第157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办法》(苏府〔20xx〕65号)精神,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规定垃圾系指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生产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

  二、城市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xx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城管局负责征收,专款用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补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按户收取,标准为4元/月x户;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单位)标准为3元/月x人;对符合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范围的低保户、特困人群等家庭,实行减免征缴,减免对象以市民政局和市总工会登记核实的为准。征费方式:暂由市城管局委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派人“上门收缴”。

  五、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资金专项用于环卫部门对市区公共环境的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住宅区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市区环卫事业。

  六、单位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委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代运和保洁服务的,需缴纳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

  七、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主要用于单位垃圾的收运和粪便的清运等。具体内容为:生产和生活垃圾、粪便的清扫、清运;单位内厕所粪便的清运,化粪池的疏通以及厕所保洁、蝇蛆消杀;个体工商户店面、临时摊点的卫生保洁;单位、住宅装修垃圾的清运;路面作业的污染清理等。

  八、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垃圾清运费(生活垃圾、普通废弃物)。以吨为单位计收,每吨每次40元;以桶为单位,每桶每月300元;以斗为单位,每斗每次150元;消杀费每桶每年80元。

  (二)粪便清运处理费。粪便以池为单位计收,每池每月150元;以车为单位计收,5吨车每车500元、3吨车每车300元;消杀费每池每年80元。

  (三)受单位委托冲洗的厕所保洁服务费。以蹲位为单位计收,每只蹲位每月10元,独立式小便池也按每只每月10元收取,其它形式的小便池按米为单位计收,每米计1个蹲位。

  (四)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初次装潢按住宅建筑面积计收,每*方米3元,在购房时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代收。二次装潢按吨计量收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

  (五)个体工商户店面垃圾清运费。以营业面积为单位计收,根据经营项目分类收取。其中:水果店每月每*方米2元;餐饮店、旅店每月每*方米1。5元;其它行业店面每月每*方米1元;经批准设置的沿街摊位按每天每只1~2元计收。

  九、根据“收管分离”的原则,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收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必须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持《收费许可证》到市财政局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购领***门统一监制的票据,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十、环卫部门要制订具体的服务措施。收费前先签定服务协议,协议书应包括委托的事项,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十一、市物价局、财政局要加强对环卫有偿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实施年检和验审制度,对收支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收费和支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十二、各乡镇的垃圾处理收费可参照本办法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局备案。

  十三、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社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4

  为明确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惯,建设文明绿色工程,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物(指:废弃纸张、报纸、清理后的易拉罐、塑料瓶、玻璃容器、利乐包、快递包装纸箱等)

  2、厨余垃圾(指:食堂产生的残羹剩饭、菜叶等)。

  3、有害垃圾(指:墨盒、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等电子垃圾)。

  4、其他垃圾(指: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生活用品及其它物品如烟蒂、尘土等)

  二、垃圾分类的定点设置及存放制度:

  1、在办公区域设置三种垃圾桶,分别标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分类标准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因本单位无厨房,暂未设置厨余垃圾桶。

  3、对日常产生的可回收垃圾进行分拣,其中可以回收的设置专门区域集中存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废品回收企业回收,其余集中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每日由专人送至固定投放点。

  4、因本单位有害垃圾产生量极少,设置专门封闭区域放置有害垃圾,存放一定量之后由专人集中送至固定投放点。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安排专干负责垃圾分类的整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及标识的物质保障,并按照垃圾的分类标准、处理流程等要求在每个环节设置固定人员进行整理、投放。

  2、设置垃圾分类台账,严格按照分类标准统计每日的垃圾投放量,并做好记录。

  3、利用LED、标语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的学*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垃圾分类的标准、处理流程及操作规范。

  社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环境管理水*,特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适应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内及中转站的垃圾分类、标识、收集和处置。

  三.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和监督本部门的员工执行该管理作业指导书,全体员工都有责任控制和减少垃圾,维护实施环境管理。

  (二)总务课负责本作业指导书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

  四.作业内容

  (一)各部门本着提高服务质量,节约资源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资源、物料消耗,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二)在公司内部各课内分别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桶、篓),标明垃圾分类名称(塑胶类、纸类、金属类、危险品类),每日产生的垃圾须当日及时清理、分类、标识和收集。公司内部各课按下述方式设置垃圾回收桶,每天下午16:30钟由各课卫生负责人将分类垃圾从各责任区域送到公司垃圾中转站,由清洁工做统计汇总,然后下午17:00点钟,将不可回收物品送至社区的垃圾回收站。

  1、金属类:包括废金属物品,饮料瓶、化妆品包装瓶罐、食品瓶罐类等。

  2、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即湿垃圾,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皮、剩菜剩饭等。

  3、危险品类:碎玻璃、废旧电器、荧光灯管、灯泡、电池、晒鼓、墨盒。

  4、塑胶类:包括废塑料袋、包装袋、发泡胶、、牙膏皮、牙刷等。

  5、纸类:其中纸类包括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大小纸盒等。

  (三)办公室产生的废弃事务性用纸需投入可回收纸类区域,其他垃圾分别投入相应的垃篓,然后由各课垃圾负责人打扫分类放置在各垃圾回收箱。

  (四)排水沟清理出的污物按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理。

  (五)建筑垃圾由建筑施工承包方在建筑完工后,一次性清运。

  (六)各类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应统一放入各自的危险品垃圾桶内,并贴附相应的标识放在化学危险废物置场存放,同时由专人记录、填写有关清单表格。最后统一交给有处置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含油、含洗涤剂、含有机化学溶剂的抹布、手套也应列为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由清洁工按有害废弃物处理。

  (八)废电池由清洁工统一收存进专设的大铁桶,后按有害废弃物处理(汞除外),所有危险废弃物处理必须填写《危险危废分析表》

  五、相关文件

  《废弃物处理程序》

  六、相关记录

  《危废分析表》

  《废弃物统计汇总表》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垃圾清运承诺书 (菁华3篇)

  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现我司对(以下简称贵司)承诺如下:

  一、保证提供给贵司的全部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保证所从事的此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无条件接受贵司的监督检查,保证垃圾在清运过程中不出现“落渣、漏渣”现象;

  四、派专人检查、督促现场的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贵司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

  五、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清运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自负,贵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我司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贵司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贵司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我司垃圾清运费;

  七、我司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施工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我司承担;

  八、我司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九、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若因封闭措施等不到位、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所需之手续、罚金,由我司负全部责任;

  十、负责办理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城管等单位)所要求的一切手续,并确保贵司不受以上部门的干扰、约束、处罚等。若发生以上情况,我司承担全部罚金并负全部责任。

  我司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人: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垃圾清运服务承诺书

  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现我公司特做如下承诺:

  一、保证提供给贵单位的全部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保证所从事的此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无条件接受贵单位的监督检查,保证垃圾在清运过程中不出现“落渣、漏渣”现象;

  四、派专人检查、督促现场的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贵单位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

  五、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清运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我公司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贵单位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贵单位有权扣除我公司相应的垃圾清运费;

  七、我公司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施工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八、我公司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九、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若因封闭措施等不到位、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所需之手续、罚金,由我公司负全部责任;

  我司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装修垃圾清运承诺书

  为确保小区清爽整洁,创造高效、安全、舒适、有序、尊贵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承诺:

  1、所有装修材料统一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业主办理装修许可证时物业公司告知),并及时清运。

  2、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不能滞留小区公共场地,应及时装袋运至城管部门指定位置,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3、装修垃圾清运过程中确保公共楼道、电梯轿厢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4、清运装修垃圾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否则,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5、切记将剩下的砂浆、水泥、石膏、磁粉、油漆等倒入下水管,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6、若业主有违约,物业公司可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收取违约金。

  7、

  承诺人:

  房号:

  名酒园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部

  二○一月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物业垃圾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环卫收费管理工作,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令第157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办法》精神,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规定垃圾系指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生产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

  二、城市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xx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城管局负责征收,专款用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补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按户收取,标准为4元/月xx户;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单位)标准为3元/月xx人;对符合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范围的低保户、特困人群等家庭,实行减免征缴,减免对象以市民政局和市总工会登记核实的为准。征费方式:暂由市城管局委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派人“上门收缴”。

  五、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资金专项用于环卫部门对市区公共环境的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住宅区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市区环卫事业。

  六、单位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委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代运和保洁服务的',需缴纳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

  七、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主要用于单位垃圾的收运和粪便的清运等。具体内容为:生产和生活垃圾、粪便的清扫、清运;单位内厕所粪便的清运,化粪池的疏通以及厕所保洁、蝇蛆消杀;个体工商户店面、临时摊点的卫生保洁;单位、住宅装修垃圾的清运;路面作业的污染清理等。

  八、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垃圾清运费(生活垃圾、普通废弃物)。以吨为单位计收,每吨每次40元;以桶为单位,每桶每月300元;以斗为单位,每斗每次150元;消杀费每桶每年80元。

  (二)粪便清运处理费。粪便以池为单位计收,每池每月150元;以车为单位计收,5吨车每车500元、3吨车每车300元;消杀费每池每年80元。

  (三)受单位委托冲洗的厕所保洁服务费。以蹲位为单位计收,每只蹲位每月10元,独立式小便池也按每只每月10元收取,其它形式的小便池按米为单位计收,每米计1个蹲位。

  (四)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初次装潢按住宅建筑面积计收,每*方米3元,在购房时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代收。二次装潢按吨计量收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

  (五)个体工商户店面垃圾清运费。以营业面积为单位计收,根据经营项目分类收取。其中:水果店每月每*方米2元;餐饮店、旅店每月每*方米1.5元;其它行业店面每月每*方米1元;经批准设置的沿街摊位按每天每只1~2元计收。

  九、根据“收管分离”的原则,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收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必须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持《收费许可证》到市财政局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购领*门统一监制的票据,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十、环卫部门要制订具体的服务措施。收费前先签定服务协议,协议书应包括委托的事项,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十一、市物价局、财政局要加强对环卫有偿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实施年检和验审制度,对收支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收费和支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十二、各乡镇的垃圾处理收费可参照本办法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局备案。

  十三、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垃圾站设立一名管理人员,两名保洁养护人员,实行24小时管理制;

  2、垃圾站开启时间为上午5:30——11:30,下午2:00——5:00,其余时间不许转运垃圾;

  3、保洁人员要及时冲洗地面及墙面,保证垃圾站随时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虫蝇;

  4、严格按照压缩式垃圾站操作规程使用,若违规操作致使机械零部件损坏,操作人员按配件价值的20%赔偿;

  5、及时检修、维修、保养垃圾站的设备及垃圾转运车辆,使之损耗减低到最小。如遇大修,需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重视机械操作培训学*,及时向专业人员请教;遵守机械操作安全,如违规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

  7、保证垃圾转运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车辆要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异味;

  8、校内小型垃圾转运车每天用完必须及时清洗、入库,加油或维修需向管理人员申请;

  9、严禁在垃圾站内吸烟,杜绝一切火源,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10、创一流服务,树立文明垃圾站形象。

  消防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保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做好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和预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4.按照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固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5.组织专职(兼职)消防队伍,抓好消防队伍的业务学*和训练工作。

  6.发生火情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扑救,事后要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7.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消毒灭蝇工作规定

  1.填埋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场区道路进行一日两消毒,进场垃圾随到随消毒。

  2.消毒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口罩、防护镜、胶质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药物中毒。

  3.春夏秋季每日要对填埋区蚊蝇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杀,冬季每个星期灭蝇两次,根据气候变化和蚊蝇密度,可适当调整药量和消杀次数。

  4.做好消毒记录,每日要对消毒面积、药品用量进行详细记录。

  5.药品管理要远离办公、生活区,严格药品管理,不得私自动用,剩余药品要及时入库。

  6.消毒结束后,必须将消毒设备冲刷干净并及时保养。

  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1.机械设备管理和操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设备,做到职责分明。

  2.每周周四定为设备保养日,根据设备保养的要求及时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带故障运行。

  3.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防止损坏机械设备。

  4.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机械设备上的垃圾杂物,保持机械设备干净、整洁,并停放在指定位置,确保设备安全。

  5.机械设备出场作业,必须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场或下山。

  6.机械设备维修时,不得擅自随意搭接动力线,确需搭接临时动力线的,必须经专业电工操作,使用完毕立即拆除。

  7.及时做好机械设备维修记录,注明维修部位及金额。

  计量员职责

  1.认真学*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电子计量磅操作技能。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对进场垃圾清运车辆的车牌号码、进场时间、垃圾重量、垃圾类别等详细记录。

  4.定期检查计量系统,随时修正计量误差,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5.操作人员应做好计量记录和资料积累,定期上报统计报表,做好每日进场垃圾记录及值班记录。

  6.电脑、地磅等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采用手工记录,系统修复后应及时将人工记录数据输入电脑,保持记录完整精确。

  7.保持计量室及责任区卫生干净、整洁,室内无杂物堆放。

  垃圾检测检验规定

  1.工作人员要认真学*处理的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检验人员应对垃圾运输车辆逐车检查,认真鉴定垃圾成分,严禁有毒有害物进场。

  3.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工具对进场垃圾运输车内垃圾成分进行检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4.检验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5.填埋区工作人员有责任对外来车辆垃圾成分进行检验,车辆倾倒时发现有毒有害垃圾,要及时制止其倾倒并责令立即出场,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6.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培训,并做好记录。

  2.每日对场区进行巡查。

  3.场区危险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警示标志。

  4.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

  5.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

  6.认真记录事故处理情况,事后要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7.填埋区有机械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在车辆作业范围内翻拣垃圾,对在车辆作业范围内的人员要及时制止并限时令其离开。

  安全员职责

  1.负责对场区进行安全巡查,对巡查的时间、部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加强业务学*,提高专业知识水*。

  3.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随时巡查(如:易燃、易爆、危险作业部位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及时上报,防止事故扩大。

  4.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

  5.发生事故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夜间值班人员值班记录要当日询查,对夜间发生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垃圾场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CJJ93-2003)标准及卫生填埋工艺对城区生活垃圾进行科学规范的接纳、处理处置。

  2.负责对进出场倾倒垃圾的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排放和车证不相符,更不得向垃圾场排放化学物品及有害、有毒、危险物品。

  3.负责对场内垃圾排放量检测,分类登记统计,并做好渗滤液的定时回喷和对大气、地表、地下水的检测。

  4.对垃圾场所有生活垃圾实施科学合理的卫生填埋,不得堆积,确保场地的*整有序及日产垃圾的消纳处置,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5.负责安全生产,加强内部安全规范,加强夜间值班、巡查。

  6.负责对进出垃圾场道路及时*整、维修,保证运输垃圾的车辆通畅无阻。

  7.负责场内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规范操作和维修保养等。 8.认真做好各项生产运转记录和资料积累,定期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9.提高生产工作效率,按工艺填埋作业,降低运行成本。 10.积极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场区工作人员(引导员)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场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推土机、压实机进行作业。3.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正常运行。4.5.6.7.8.熟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规范和作业规程,配合铲车、搞好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生产作业秩序,遇有特负责防渗膜的保护及渗滤液的回喷处理工作。配合做好沼气管的安装工作。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撤离职守,严禁当班饮酒。维护和保持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文明生产,安全作业。

  消杀药品管理制度

  1.药物主要是用于消杀灭蝇工作,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领用。

  2.药物的购买由安全员负责统一购买。

  3.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4.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悬挂醒目标示。

  5.所购药物必须要求存放特定地点,有专人管理。

  6.药物的进、出库必须登记台帐。

  7.药物进库、出库时,接收人与领用人必须签字。

  8.使用剩余药物,必须及时上交。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迟到、早退。

  2.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容留非本场区人员逗留、留宿等。

  3.所有值班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要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4.值班期间要检查场区各功能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办公电器是否关闭,办公室门窗是否锁好。

  5.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上级领导,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6.在节假日期间,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排的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安排和值班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场区的有关规定和值班纪律,并做好值班记录。

  7.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2.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3.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4.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

  5.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6.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换领新的劳保用品。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海盐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和《海盐县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

  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易腐垃圾:是指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动物大骨难以生物降解处理,不宜将其投入易腐垃圾中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分类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在办公区域每楼层洗手间增设易腐垃圾桶1个,用于茶叶、果皮等垃圾收集。

  (二)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有害垃圾箱1个,用于机关办公日常打印机墨盒、硒鼓等办公耗材废旧品,电池和电子产品废旧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收集。

  (三)枣园大厦民政局办公区域每间办公室配备分类垃圾桶1组,相关标识及颜色要求符合我县垃圾分类标识标准。

  (四)下属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垃圾分类规范要求在本单位确定垃圾桶设置点,适当进行硬化、美化,按标准配备分类垃圾桶,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标识。

  三、垃圾分类规范要求

  (一)垃圾投放规范

  1、办公室产生的食品残余、水果、茶叶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洗手间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楼层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楼层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楼层的有害垃圾收纳箱中。

  5、办公室产生的废弃文件资料、报纸、纸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单位指定的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各类垃圾桶都要有分类标志标识,投放点上面设置指引牌。

  (二)垃圾分类职责

  1、分类收集职责。各科室需落实专人及时对各自办公区域内垃圾进行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再放入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每楼层设置的相应垃圾桶内。

  2、分类处置职责。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倾倒,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垃圾的处置工作。

  3、设施维护职责。每个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等,标志标识要完整无缺。垃圾分类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四、“桶长制”设置及职责

  “桶长制”共分三级:一级“桶长”为单位主要领导,二级“桶长”为班子其他成员,三级“桶长”为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一级“桶长”对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总体监督指导;二级“桶长”对各自分管条线开展垃圾分类指导;三级“桶长”要承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做好本科室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自包干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台账,做好科室(单位)垃圾分类记录本的日常记录和自查工作,确保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推行“桶长制”旨在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责任,从机制保障上实现分类工作长效化。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

  (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帐。局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台帐,记录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等情况,做好局生活垃圾分类记录本的登记和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

  (二)实行三级“桶长”交叉检查制。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三级“桶长”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交叉检查,从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完整无缺、垃圾分类准确率等方面进行打分。检查表见附件2。

  (三)实行垃圾分类奖惩制。领导小组对检查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批评,被检科室(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季度垃圾分类检查累计得分排名第一的科室(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应秉承精细化办公,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办公及生活垃圾。

  (二)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焚烧垃圾。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生活*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号召全校师生:不让垃圾落地,正确进行垃圾分类,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一、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寝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桶内。

  4、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5、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不让垃圾落地

  1、当看见身边有人丢下垃圾时,愿意帮他捡起并致以规劝的微笑。倡导我微笑,我捡起的“弯腰精神”捡起一片纸屑,净化一个心灵。随时拾起地面上的点滴垃圾,扔进垃圾箱里。

  2、培养学生“好*惯,从我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口香糖,不乱扔垃圾,以爱护环境为己任,自觉维护校园的清洁卫生。让垃圾不再落地,校园变得更加美丽。

  3.主动自觉的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维护教室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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