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9 00:00:00 心理,学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1

  一、心理咨询师制度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工作人员在开会,值班和举办活动时不允许迟到、无故缺*。如果迟到三次以上,或无故缺*二次以上或迟到和无故缺*总共超过三次以上者均以自动退出心理咨询室处理。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中心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中心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二、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师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咨询师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3、心理咨询师应通过理论学*和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三、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师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家庭背景、学*成绩和样貌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进行实地冲击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3、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四、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地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为保证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客观性,心理咨询师应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等建立治疗关系);如果双方的治疗关系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来访者移情现象过于严重),应采取转换心理咨询师等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3、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五、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师和咨询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师(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心理咨询师(员)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3、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心理咨询师(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及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机关,此情况可不受保密原则限制。

  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工作。针对普遍问题,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2、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教学。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5、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6、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7、适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8、 组织培训教师心理咨询专干,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专业水*。

  9、学生心理测量测验,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0、做好学生心理素质状况等调研工作。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开展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七、心理咨询预约登记制度

  1、基本情况的统计(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宿舍号、学号)

  2、需要帮助类型

  3、安排咨询时间,联系学生和心理咨询教师

  4、做好后期咨询工作记录

  5、定期收集反馈意见

  八、心理咨询室使用制度

  1、专人负责咨询室卫生以及设备检查,做好使用登记。

  2、咨询室中的物品、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咨询者与来访者均不得私自挪做他用。

  3、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干净,室内通风无异味。

  4、及时登记设备情况。

  九、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1、每月1—3次心理委员集中培训(内容:主要是服务、观察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

  2、定期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方面的团体活动(每月一次)。

  3、定期参加模拟咨询活动。

  4、每月主持开展1次主题班会。

  5、关于心理健康的手抄报(每2个月1张,后期有比赛)。

  6、超过3次培训不来,通报处理。超过6次不来,与班主任约谈,并更换负责人。

  7、及时上报班级学生心理状况。

  8、协助负责老师做好学院心理健康工作。

  十、学生心理危机应急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应早预防、早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制订本方案案。

  1、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毋兆鹏副院长和涂红梅主任担任组长,成员是闫孟婕和刘涟。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教师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各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心理委员协助,但是全体教师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心理健康负责老师闫孟婕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学院每学年对全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每学期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①对新生适应学*环境能力的排查;②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③对心理压力太大学生的重点排查。排查结束后学院需要及时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名单交至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建立学生心理问题通过班主任和心理委员排查上报制度。

  (1)班主任和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月向闫孟婕老师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2)一旦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且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3)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再由学院领导小组上报到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备案。

  (4)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学院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危机干预

  对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确定。

  1、建立支持系统。学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积极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心理健康老师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委员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辅导员、班主任、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校心理咨询中心。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者,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院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十一、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心理健康教师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各工作人员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学院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十二、档案的管理制度

  1、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3、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4、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5、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6、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2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3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保密。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2、做好防*、防病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举办2—3次卫生讲座(包括青春期教育)。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视眼发病率。

3、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4、不占用学生的自*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5、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6、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7、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每天两次自行检测体温,若出现超过37.5摄氏度的现象,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医生声明发热。同时,需要向安全办报告自己的病情,安全办予以及时登记,并进行病情追踪。全体教职工必须及时上报自己的异常状况,不得瞒报、迟报。

8、凡是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健康登记,并由门卫进行体温的测量。健康登记内容包含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方式。不进行健康登记或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学校禁止入内。

9、接触从隔离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和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的工作人员,转运隔离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如实施*距离操作时需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10、终末消毒

1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1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13、当观察到一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后。

14、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15、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的规律组织教学,讲课方法要生动灵活,提高学生的学*兴趣。设法减轻学生的学*负担和学*疲劳;要按时下课,不拖堂。

16、教师要以身作则,避免不卫生行为,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粉笔头。

17、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卫生教育和完全教育。

18、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19、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20、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21、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议,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22、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3、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2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25、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2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27、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28、听从教师的分组安排,严格按照分组的要求与顺序进行测试,等待过程中不得随意触摸仪器设备,以免造成其他测试者数据的差错。

29、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参加测试者,或没有提前办理任何手续者,一律按旷测处理。

30、测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31、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2、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33、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3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素质。

35、立足校本特色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36、依托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软件,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建立好学生心理档案。

37、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每季度出黑板报1至2期,每月广播播1至2次;健康教育课高一每周2节、高二、高三每周1节,还可以借助宣传单、宣传画、幻灯片、录象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38、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39、健康教育课教研组长每期期初要制定好本期的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并督促每位任课教师严格按计划实施教学。

40、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1

  一、学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三、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主要由后勤处负责。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里面。

  七、学校年工作计划、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卫生室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2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保密工作。

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3

  一、积极渗透《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六、切实开展好“读心时间”“家校联盟”,咨询信箱和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八、搞好宣传板报,通过校园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九、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侦测。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制度(5)份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制度 1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制度 2

  1.以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扰,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努力开发个人潜能,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2.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团体辅导。

  3.团体辅导时间由辅导老师确定,全体成员要按时参加。

  4.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5.按时参加每次团体辅导,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6.参加团体活动时,注意力集中,不做其它无关的事情。

  7.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尊重每位成员的隐私,不得把在团体活动中了解到的信息外传。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制度 3

  一、积极渗透《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六、切实开展好“读心时间”“家校联盟”,咨询信箱和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八、搞好宣传板报,通过校园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九、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侦测。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制度 4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学科中去。

  2.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4.班主任工作要扎实,他是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5.心理辅导室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6.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公布心理辅导员(或班主任)心理咨询热线(家庭电话),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7.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8.搞好宣传版报,通过红领巾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9.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

  10.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议,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制度 5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当代独生子女特有的心理特点,面临更严峻的形势。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素质。

  3、立足校本特色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4、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有效的渗透到学科教育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开展个别咨询与辅导,健全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设立心理健康预约信箱和网上咨询,对学生在学*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或心理诊所。

  6、依托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软件,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建立好学生心理档案。

  7、重视网上家长学校建设,强化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9、注重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并有效的指导实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篇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 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 职业卫生管理

  7.2.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XXXX学校校本培训制度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发展,我校的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也随之开始。培训抓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在搞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课改的管理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使课改实验能稳步向前推进。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教务处要把推进课改作为中心工作,为课改服好务,负责教师学科培训、教研、科研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课题研究,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课改中的经验,积累、整理课改相关资料。

  3、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课改,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课改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课改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转变观念,落实措施

  (一)努力转变观念树立“五个意识”意识决定行为,观念指导课改。增强使命感,强化课改责任意识,逐步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完成课改实验任务。

  1、要树立课程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过程。教师要创造性地变被动地使用教材为主动地挖掘教材,成为课程的开发设计者。

  2、要树立开放意识,让学生在学*过程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拉*与社会、生活的距离,让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空间,教学策略等呈现开放性,注重科学和生活的有机整合。

  3、要树立综合意识,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教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让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成为学生发展的双翼,在广泛的学科渗透、熏陶、体验和积累中增长知识。

  4、要树立评价意识,让每个学生能体验到成功和快乐。评价既要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发现和发展了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的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使评价从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主对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转变为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

  5、要树立情感意识,尊重学生富有个性的情感体验和思维方式;尊重学主的人格,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重视情感、意志、动机、信念等人格因素的价值与学生情感互动,心灵沟通,共同发展。

  (二)认真开展活动,落实各项措施

  1、按规定开齐课程。按规定使好课程教材,教者要深入理解教材,把握编者意图,体会教材特点,灵活运用教材。在课改教学新理念指导下,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基础性的学*能力。

  2、上好体育实践课,搞好校本课程开发,增强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培养学生创造性的学*能力。学校以教师为主体,争取家长、社区人士的参与,结合本校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运用校本课程。要在积累延伸或开发性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收集学生开发性阅读材料。

  3、认真开展课改教师参加以专题讲座、讨论、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等形式为主,以解决观念转变问题的通识性培训;

  以《课程标准》解读为主要内容,结合教材,以教师实施新课程,操作新课程为目标,主要解决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主的学科性培训。要本着“边实践、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精神,落实好*时的分散培训,在过程中为广大教师提供示范、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搜集材料,供教师们学*和讨论,以提高理论水*和业务能力。

  4、大力开展以学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建立以校为本,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

  (1)要发挥好教研组的作用,认真要研究课程。要做好学生学*情况调查,确立教学的起点和重点,了解学生学年内的变化;

  要开发课程资源,以有利于学生的学*;

  教师要形成互动教研,教学反思,课后案例分析的*惯。

  (2)教师要认真开展好“八个一”活动:每课写一次教学反思;

  每周一次集中教研,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每学期向学校提供一个典型教学案例分析;

  每学期上一节研讨课;

  每学期写六篇学*《课标》或专业理论学*的心得体会;

  每期至少写一篇课改研究论文;

  每人建一个班级学生成长记录袋;

  每学期订好学科实验计划,计划内容的制定,可从学情分析、教材的理解、教学目标、教学策略、教学进度五个方面入手,计划要简明实用。

  (3)形成课改例会制度,搞好集体备课工作。集体备课时间要保证,每周活动一次,每次不少于一节课,要人人参与,讲究实效。集体备课主要解决老师们在钻研教材中的困惑和疑问,交流处理教材的方法,探讨如何创造性使用教材,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出现的点滴问题。

  (4)大力开展“一课多教”“一课三研讨”的教研活动,研讨时要谈理念、谈观点、找问题、讲困惑、提建议。

  5、改革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师观念转变的载体,是新课程实验的关键环节。教学中,教师既要让学生获取知识与技能,又要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性的学*。

  6、走“科研兴校”之路,教师要强化搞课改就是搞科研的意识,紧紧围绕课改深入研究实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通过科研提升教师的认识水*与研究能力,使教师在实践与理论的对接中逐渐实现教学行为的转变。学校要通过调研,将课改的关键点,困难点纳入教育科研内容。在课改实验过程中解决教师面临的具体问题。教师要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总结,写出经验论文,积极投稿。

  7、评价要突出“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发展,促进人的发展”的课改基本理念。在按照区教育局评价体系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实际积极有本校特色的评价方法,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校本部对各校的评价主要看发展,注重在实际考察过程中;

  对教师的评价重在看发展、看变化,不把教学成绩作为唯一的标准。教师要积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记录下学生在学*期间的各种变化、发展和进步。

  三、培训要求

  (一)强化理论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针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和学校工作实际,重点学*基础教育改革的文章,使全体教师明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了解当前教育科研与教改新动向,更新观念,逐步使其养成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惯,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1、教师职业道德和执教规范:如《教师法》学*与辅导、《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宣讲、优秀教师事迹演讲、“廉洁从教”、“文明执教”案例分析与讨论。

  2、教师职业技能和教科研方法:如教师基本功训练与比赛,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评,教研方法讲座,课题研究方法案例分析等。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如课改专家讲座;

  各科《课程标准》学*;

  校内课改经验交流会;

  教学行为反思辩析会等。

  4、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与学*。

  5、列入培训计划的校级和校际教研活动:如有培训目的和研究专题的全校性公开课、研究课活动;

  跨学科的综合性教学研究活动、校级“优质施教”说课、评课活动;

  由学校组织的教材教法研讨会、教材比较分析会;

  优秀教案评比。

  6、青年教师培养:如师徒结对活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座谈会、青年教师论坛等。

  (二)强化能力训练能力训练重点放在培养与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的能力、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教师基本功和活动课组织能力上。

  (三)突出岗位竞争根据各级继续教育培训进程,有机地开展课堂教学评比、教案评比、硬笔书法竞赛,教师课件制作展示。

  四、培训措施

  1、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迟到或旷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外出学*调研的教师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详细过程,回校后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3、外出参训的教师向本学科或本年级组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学*、领会会议精神,并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4、参训人员每次培训后应及时写出心得体会,交教科室存档。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学校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份

  一、维护学校环境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倡导“讲究卫生,人人有责”。

  二、学校组建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及学生会成员参加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导学校的卫生工作。

  三、经常性地向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卫生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卫生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讲究卫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坚持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

  1、教室一天三打扫。

  2、清洁区一天一清理。

  3、宿舍一天三打扫,每周擦两次玻璃(星期二和星期四)

  4、部室每周星期二打扫一次。(说明:星期二打扫由班级负责,*时打扫由部室管理员负责)

  5、学生会对卫生必须坚持一周一次检查评比,两次突击抽查。德育处一月一次大检查,确保学校各范围卫生状况良好。(学生自管委员会的各种卫生检查或评比应至少有德育处一人参与)

  6、学生自管委会对教室、宿舍、清洁区每天检查三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说明:

  (1)对每次的检查评比或抽查临时安排有关教师或领导参与。

  (2)对每次检查评比或抽查的结果都要及时通报,并根据“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规定纳入班级量化。

  (3)对每次检查或抽查卫生存在问题的班级责令限期改进,如果限期没有改进的则加倍扣分。

  (4)清洁区卫生的保持由所管辖的班级负责。

  五、学生个人卫生由班级负责,督促学生讲究卫生。

  六、对于卫生先进的班级或宿舍给予奖励。

  七、加**生宣传,提高卫生观念,增**生意识,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

  一、学校卫生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组建校卫生领导小组,将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学校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三、制定环境卫生制度,建立每周卫生日,使校园环境保持整洁优美;搞好绿化美化和地面硬化。厕所要清洁卫生。按卫生区划分每日清扫并保持清洁卫生。

  四、教室每天要打扫,并保持整洁,室内布置规范化,要经常洒水、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五、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试验室等,要保持整洁,定期清扫,设备放置有条有理,化学实验室要有通气设置。

  六、学生宿舍、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整洁,东西放置有条理,被褥要整洁。

  七、要培养学生良好个人卫生*惯,早晚要刷牙,饭后要漱口,不喝生水,不乱仍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八、注意保护学生视力,落实中小学生*视眼防治工作方案。

  九、建立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体检。

  十、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每周一小评每月大评一次,期终总评一次发卫生流动红旗。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师生健康水*,为教学服务。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服务。

  二、各班教室及环境卫生区,必须坚持每天一次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学期开始、结束和节日前全面突击大扫除,经常保持整洁。

  三、教室内要做到“五净”、“五整齐“。“五净”即:桌净、凳净、墙壁净、黑板净、玻璃净。“五整齐”:即桌凳排列整齐、标语张贴整齐、墙报张贴整齐、卫生用具摆放整齐、个人书籍摆放整齐。

  四、卫生区要认真打扫,保持经常。做到地面无杂草、树叶、砖头、瓦块、纸屑及一切不洁之物,清理的垃圾要及时送入垃圾箱。

  五、注意公共卫生,不乱抛纸屑等不洁之物,不乱抛剩饭、瓜果皮核、糖纸等,不随地吐痰。

  六、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五不”。即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换衣服、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和不洁之物、不吸烟、不喝酒。要注意保护视力,预防*视。

  七、发现学生有病时,要立即报告卫生室,及时隔离治疗。

  八、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由校值日教师、值周班级、政教处、医务室组织各班卫生委员检查评比。卫生检查成绩,纳入班级三项竞赛。

  九、医务室和有关教师要通过黑板报、广播讲座,对学生进行卫生常识及防病、治疗知识的教育,对女学生要加强青春期卫生指导。

  十、建立健全学生健康卡片。每年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积极做好学生*视眼、沙眼和各种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学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做到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体检。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防病的宣传工作。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的采取措施控制*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工作。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