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11 00:00:00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1

  为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机关的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和治安事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2、配合派出所、治安队,强化治安管理。

  3、根据需要申请*机关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4、聘请民警担任学校(幼儿园)法制校(园)长,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做2次讲座。

  5、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公路上划人行横道。

  6、在复杂地段、交通路口设立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

  7、定期举行消防监督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防盗巡查。

  8、杜绝不健康音像制品和书刊进入校园。

  9、与*、工商机关联系,加强对游戏厅、网吧及书刊市场的管理,建议取缔违法经营。

  10、加强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努力创设安全文明校园。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3

  总 则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楼梯,靠*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温疫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惩

  二十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 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 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XX小学校务委员会。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农村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篇

农村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

  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

  四、留级

  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农村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

  一、知道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教育活动由政教团委组织落实。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又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2、每学期2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3、每学期每班开展一次以 “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5、每学年邀请法制校长举行一场安全知识讲座。

农村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车。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

  l、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

  (一)*、会操、军训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等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有河流、水库的,没有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处理标准

  1、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2、在抢救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应如此。

  3、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报警、紧急救援。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四)体育运动与艺术表演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艺术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的毅力,提高学生艺术审美水*,组织学生开展、参加文体比赛、表演等活动,如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文体教学活动和表演活动等。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种类多,活动场所相对集中。

  2、剧烈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技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对抗性,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容易发生诸如摔伤、撞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运动会、文艺汇演的组织形式与大型*活动类同,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有文体活动的特点外,同时具有大型*的一般特点,应与之结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在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时,要重点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运动员身体损伤、骚乱、火灾、拥挤踩踏、中暑、舞台坍塌等事故做出预测,要求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制定出应对措施。

  4、在组织校外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活动时,应事先与当地交通、*、消防、医疗及电力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

  5、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入场和退场的顺序,要给每个班规定的座位区域并定出互不冲突的疏散通道。

  6、对活动中使用的花环、花束、气球、乐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标牌、旗帜、横幅等道具都要认真考虑,在设计上考虑学生的年龄,要轻便、易拿、防火,尽量没有尖锐的棱角。对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严格的规定。对活动中使用的有关器械要进行认真检查。

  7、要准备洁净卫生的食品、材料。夏天天气炎热注意防暑降温,冬季注意防寒保温,在场所、人员集中的地方活动最好不要带雨伞。

  8、活动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9、为保障学生权益,不得要求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庆典等活动。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中学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一.人员组成

  总值班:当日值班领导

  带队值班:学校中层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宿管中心工作人员;

  分组:每天分三个小组值班,高一年级部每天指派一名年级部副主任和两名班主任,高二、高三每天指派一名副主任和三名班主任;宿管人员由宿管中心自行安排;学校指派一名中层干部带队。

  考核与考勤:学校安全值班办公室。

  二.值班时间段:

  1. 周一至周六

  (1)大课间(上午、下午)。做好大课间楼层巡视,每组负责一个年级。

  (2)中午。

  学生放学后,带队领导带领巡视组到食堂、教学楼、寝室、校园周边进行巡视,以校园周边为主。

  (3)晚自*下。

  ① 值班组:三个值班组分别到三栋宿舍楼巡视,确保就寝秩序、排除安全隐患。

  ② 寝室管理员:待住校生人数清点完毕、就寝秩序稳定后,值班组人员方可离开寝室。值班组人员离开后,宿管人员进行二次巡视,发现问题要如实记录,并与次日将记录情况反馈给值班办公室。

  3. 周日

  (1)白天。每个年级部安排一名班主任,与安全办工作人员、带队领导一起集中到校园周边排挡、小卖部、台球室巡视,驱散聚集学生、制止学生不良行为。一天上下午至少各巡视一次。

  (2)晚自*下。与周一至周六相同。

  三.值班要求

  1.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佩证上岗。

  2.所有当天值班人员在上午第二节课下、下午第二节课下、中午放学、晚自*下迅速到安全值班办公室集合,接受电子考勤。其中,大课间只需签到,中午、晚上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中午签到时间11:50—12:10、签退时间13:10—13:30,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小时,晚自*下签到时间9:40—9:55、签退时间10:20—10:50,间隔不得少于40分钟。如学校作息时间变动,签到、签退时间另行调整。

  3.值班人员要如实记录值班情况,能就地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通知到年级部、班主任。当日值班结束后将值班记录表交安全值班办公室专职人员保存。

  四.考核与通报

  1.学校每周根据值班记录表进行一次统计,并通报到各校长、处室、年级部。对于涉及违规违纪的班级按照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处理。

  2.学校每周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通报,对于无故缺*的班主任、值班领导将扣除相应的班主任绩效、行政值班津贴。并取消其该学期的评优资格。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架等,以防事故的.发生。

  2、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每一堂课的教学,做到上课前先清点、记载学生人数,课后向班主任反馈;发现其它问题先及时做好处理工作,然后再向有关部门反应。

  3、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4、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5、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维持好课堂教学秩序,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对学生生并意外伤害等先要做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下课铃响后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7、体育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做好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2)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的,能排除的则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立即停止使用该设施。

  (3)上体育课时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随身带有钥匙、小刀等硬物。

  (4)教师要在课前课后做好学生整队、清点学生人数工作。

  (5)教学内容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课堂上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练*时,均整齐队列、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

  (7)要做好动作示范及学生练*的组织、保护工作,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8)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教育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规定的范围。

  (9)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10)体质弱、生并身体特殊、女生特殊期的学生可向教师申请不参加体育活动,但体育教师要做好登记。

  (11)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老师要负责任。

  (12)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8、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1)实验员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于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认真组织学生预*实验内容,让学生对实验内容及步骤熟记于心,并教会学生必要的实验安全知识及处理安全事故的知识;上课时先讲实验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上课过程中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课前预*,课间认真实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9、除体育课外,其它需上室外课的科目,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10、各位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禁止教师私自更改教学内容,禁止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和代课,如有发现,每节按双方各旷工一节处理。

  11、全校师生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教务处将对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期终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关责任人将负完全责任。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认真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中、小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要及时辞退或不予录用。

  四、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校内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我校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卫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校内福利店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福利店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福利店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福利店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我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校内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3篇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

  (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

  (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

  (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6、学校在协助*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校配合镇*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4,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等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学生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

  (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1)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修

  (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四、事故处理

  (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校长和副校长;学校和各部门、各班;各部门和各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方面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相关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处、室、委、班级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各类人员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职责明确,工作具体。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附后)

2、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师生国防、法治、交通、楼道安全、饮食卫生、生活常识、疾病预防、安全预防、消防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守则”、“规范”教育,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识,使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合格小学生,杜绝违法、违纪和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4、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5、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6、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和教育局。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不得隐瞒现任事故。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又可靠。

10、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1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12、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实施。

13、小店是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的生活配套设施,小店经营人员应本着服务教育的思想,安全地、卫生地做好小店的经营工作,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活环境。

14、小店内进销的各类食品、饮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必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报告单。对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须有醒目的生产日期和过期日期的标记。严禁进销无证、无商标、变质发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15、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1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17、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1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19、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20、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21、学生不得触摸或靠*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22、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23、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24、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5、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6、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2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28、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9、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区教育局。

30、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3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32、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33、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4、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35、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36、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37、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8、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9、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0、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小学校园读物的管理制度(5)份

  为丰富学生课外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规范课外读物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团队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对学生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登记、管理、审核,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读物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课外读物审核管理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组员集体研究决定,经会议通过后向组长、副组长提出申请。

  2、凡发现课外读物包含**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没收。及时清理、整顿传播**、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

  4、课外读物选用要用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要保证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

  5、严格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6、凡未经审核小组记录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7、严禁学生在除自*课或阅读课外的其他课堂上阅读课外读物,一经老师发现,立刻没收处理课外读物。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1、凡本校师生员工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2、本室开放时间为:每日下午活动时间。

  开放时分年级借阅:星期一:五年级;星期二:六年级;星期三:三年级;星期四:四年级;星期五:一、二年级。

  3、师生员工借书一次一人一本。

  4、借阅时需办理有关手续。

  5、本校职工及学生放假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

  7、支持管理员工作,协助管理员共同维护图书室秩序,借书时要按顺序排队。

  8、护图书,不得圈点、批注,更不能撕毁、剪贴,违者每次罚款2元,情节严重的按定价赔偿。

  9、借阅图书一般不要转借,如果转借损坏,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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