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2-02 00:00:00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2

  为加强本局档案库房管理,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场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档案库房,如工作确实需要,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陪同进出。

  二、档案进出库房,要履行登记手续,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三、做好库房的防虫、防蛀、防霉和防鼠工作。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

  四、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超出标准范围时,要及时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除湿、降温等措施进行调控。

  五、定期清点库存案卷,核实帐、物是否相符,发现案卷短缺或长期借出未归还的,及时追查。

  六、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新。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库房无人时,除必须持续工作的保温、保湿、消防、防盗等电子设备外,应关闭用电设备,锁紧门窗。上下班要检查门窗,注意防盗。

  九、出现火灾、洪涝灾害、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危及档案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开展抢险、转移等保护措施。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部备案。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库房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库房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

  档案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本馆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二、馆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定期检查。

  三、每周对库房安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库房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消防设备的检查。

  四、对档案实体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明清时期档案的内部安全。

  五、对检查结果要作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映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隐患和解除问题。

  档案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

  一、巡查、检查出的档案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

  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五、设备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如本馆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市档案局有关部门及领导。

  七、在将档案安全隐患上报市档案局有关部门和领导后,应及时联系,争取支持,力争尽快将安全隐患消除。

  档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建设,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馆全体工作人员。

  二、适用内容及事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或者有以下行为的,依照本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不关门窗,造成档案丢失的;

  2、没有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档案库房及实体安全检查,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

  3、安全设施及设备责任人不认真管理维护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

  4、档案库房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不力,造成档案损坏的;

  5、违反安全管理程序办事,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

  6、工作中无故脱岗,延误重大事项办理,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

  三、追究办法及实施

  1、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将事故责任追究与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本馆工作人员在本年度内发生一次以上(含一次)事故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3、对出现误事故的当事人,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换岗位、纪律处分等。

  四、健全组织与措施。

  1、加强对本馆工作人员档案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工为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馆的档案安全事故追究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具体负责事故差错追究制度的具体工作。

  2、加强对安全事故追究制度落实的检查监督。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齐全、处理得当”的原则,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达到教育惩戒、整改纠正之目的。

  档案资料接收征集制度

  一、县档案馆负责接收、征集本县范围内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并做好进馆登记工作。

  二、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在党务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经常做好名人、名企业、名产品的收集或征集工作。

  三、定期做好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及时接收撤、并、转单位的档案资料。

  四、各单位编辑出版的书刊,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办法收集。

  五、凡属革命历史文献、文化遗产、民间谱牒,应当随时收集。

  六、对自愿捐献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对愿意寄存的单位或个人,档案馆应热情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保证寄存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库房档案安全管理制度2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坚持库房“三查”、“二不准”。查门窗是否关好,查电源是否关闭,查档案保管是否整洁。不准抽烟和随地吐痰,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二、查阅后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入柜,不得随便将档案放在接待室。

  三、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和技术管理,具体做好“十防”(防光、防尘、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工作。

  四、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消毒、杀虫、去湿等技术处理才能进馆。

  五、库房管理人员做好温湿度测记,及时调节库房温湿度。

  六、搞好库房卫生工作,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经常保持库内干净。

  档案资料保管销毁制度

  一、凡进馆的档案、资料必须按全宗、目录、案卷号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列,对号归入该全宗的箱柜保管。

  二、本馆的档案、资料一般不得外借,如因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每卷交押金100元,并办理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三、未经批准擅自借出档案的,罚现金每卷(件)200元。

  四、馆内档案资料,每月一次抽样检查,年终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成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销毁鉴定工作。

  六、凡过了保管期限的档案,须经鉴定小组鉴定,造册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销毁。

  档案资料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忠于职守,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

  二、凡会、办公会会议记录,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处分,未做结论的干部调配、考察、内部评议的档案,不得随意扩大调阅范围。

  三、凡涉及政治机密不宜公开的和有关产权、债务、边界纠纷等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四、凡未解密或未到开放期的档案,不得随便调阅。

  五、凡涉及国防战备方面的档案,未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提供利用。

  六、在保密方面造成损失者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食品带进库房,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二、严禁非本局馆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进库房内参观者,经批准同意方可入内。

  三、库房管理人员下班时,要注意锁门关窗,停止使用机械设备时,关掉电源总开关。

  四、安全防火人员要注意检查库房内电源开关、线路、电灯、灭火器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库房配备好消防、防盗等基本设施,并装好报警器。

  六、库房及办公区内除保护设施、照明、电风扇和饮水机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电器。

  七、建立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小组,安全责任到人,普及消防知识,做好消防工作。

  档案资料查阅制度

  一、凡是*公民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介绍信),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档案。

  二、查阅档案时,不准拆卷、撕毁档案;不准在案卷内划线、打圈、加批、涂改、折角、增页,违者必究。

  三、查阅档案需要复印、照相复制档案时,经批准后,均由档案馆负责安排,并按规定收费。

  四、利用者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准翻阅和摘录与查阅范围无关的内容。

  五、凡查阅县会、办公会会议记录及复印上级有关文件,需持办介绍信,经馆长签字后方可查阅。

  六、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学者利用档案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计究卫生,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八、档案馆工作人员出具档案证明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档案馆公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

  档案馆值班制度

  一、档案馆内的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值班时间见“安排表”)。

  二、值班责任人员必须严格管好馆内电源、火源和关闭门窗,经常检查电路情况,严防火灾和偷盗行为的发生。

  三、临睡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周围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关闭电源总开关和所有用电器开关。

  四、每天下班时切记关闭库房电源总开关和二楼以上办公区的所有电源开关。

  五、值班人员不得将亲朋带入值班室内住宿。

  六、若发现危及档案馆内安全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报告局馆领导,发现火警请拨电话“119”,发现盗警请拨电话“110”。

  七、值班人员应坚持每天做好值班记录,搞好交接班手续。

  八、值班时间为:

  1、上班时期的每天中午及当天下班至次日上班;

  2、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全天24小时。

  档案馆安全职责

  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党和国家档案的重要基地,是党和国家的机要部门,是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为了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防患于未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做好档案馆的安全工作,特制订此职责:

  一、成立档案馆安全工作小组。成员由档案馆负责人和档案馆所有工作人员组成。安全小组负责档案馆安全。

  二、坚持档案馆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处理,同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

  三、加强档案库房管理。严禁非本局馆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进库房参观者,要履行批准手续。馆内工作人员应做好库房的防光、防尘、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项工作。严禁在库房内堆放档案以外的物品。

  四、高度重视库房电路安全。馆内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电源开关、线路、电灯、灭火器等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库房内人离灯熄,及时关闭电源,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档案馆公章、库房钥匙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乱放和遗失。严格档案查阅制度,利用者不得翻阅、摘录和查阅范围无关的内容。查阅后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入柜,不得将档案放在接待室。本馆档案资料一般不得外借,如因特殊需要,须经馆长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交纳押金方可,限期归还。

  六、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档案馆安全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巡逻,查看库房内外情况,同工作日一样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七、安全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确保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确保档案馆天天安全。如因安全工作造成损失,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库房档案安全管理制度3

  一、非档案人未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在阅档室进行。

  二、档案库房必做到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应保持库房内整齐、清洁、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档案人员应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记录,对超规定温湿度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做好温湿度记录分析。

  五、档案库房存放的档案资料要定期检查、清点,对案卷每半年抽查一次,并作出详细记录,发现有虫蛀霉变及老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查(借)阅后返回的档案,应仔细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或领导汇报。

  七、为便于查找和利用,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设置在库房明显地方;档案柜(橱)上须有指引卡,标明档案年度和起止号码。

  八、档案人员认真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卡片、索引、资料等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

  九、档案人员离开库房前,必须切电源、关好门窗,因失职使档案遭到丢失或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按照规定,对到期的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和处理工作。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部第6号令)、《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不得小于0.5米。

  第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3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份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

  为加强本局档案库房管理,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场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档案库房,如工作确实需要,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陪同进出。

  二、档案进出库房,要履行登记手续,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三、做好库房的防虫、防蛀、防霉和防鼠工作。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

  四、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超出标准范围时,要及时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除湿、降温等措施进行调控。

  五、定期清点库存案卷,核实帐、物是否相符,发现案卷短缺或长期借出未归还的,及时追查。

  六、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新。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库房无人时,除必须持续工作的保温、保湿、消防、防盗等电子设备外,应关闭用电设备,锁紧门窗。上下班要检查门窗,注意防盗。

  九、出现火灾、洪涝灾害、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危及档案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开展抢险、转移等保护措施。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库的管理。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

  物资到厂后库管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请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防止错、缺、多,保证入库物资的材质、数量和质量。

  一、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并及时向主管采购的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1、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二、库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的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确认登帐的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

  三、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不要把同一种物料分开存放。

  四、增减卡要随时更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进货厂家、进出数量、结存数量、出入库经手人等。

  五、库管员有权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材料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办理入库的同时办理出库的现象。

  六、对于零星采购材料的验收,保管员必须做到既检验数量,又检验质量,发现质量残次的物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退换。要求零星采购的材料谁提报谁领出。

  七、办理材料入库时库管要认真核对采购计划,核对到货原材料规格、数量的准确性及采购计划所需物料的具体到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第三章物资的保存保管

  一、在物资验收入库后,保管员要经常研究和掌握各种物资发生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可能性,随时了解生产情况的变化,要根据各类物资的性能、包装、体积和储存要求等,采取科学的保管方法,搞好养护工作,防止物资短缺和变质。按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配件实行统一价位号,并与配件的编号一一对应,以便迅速查账和及时准确发货,如A532A库5号架3层2号。

  二、合理安排库容,给每种物料贴上明确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对常用、贵重或每日有变动的零配件随时盘点,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如果不是,就要查找原因(收发错误,合理损耗等等)。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等要及时反馈。

  三、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四、保持物料的标识清晰准确并安排定期检查,由物资仓储组组长负责。对标识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五、保管员应随时掌握所管辖物资的库存量,发现进货量、库存量出现异常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六、保管员对存放在仓库内物资的布局必须做到分布合理紧凑,用地节省,利用率高,物资出入方便,同时留出消防通道。

  第四章物资发放管理

  一、库管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的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2、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

  3、领用材料数量的准确性

  二、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三、按领料单的数量发放物料,对于少数未按领料单(按整卷,整箱等)领用的材料,领料人需要填写材料领用欠付表,并要求领料人在材料用完之后及时如数将原材料返库。每周六库管要对材料领用欠付表进行统一核查,并通知有关车间将未返库的材料及时返库,期间如有丢失由领料人负责。

  四、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要将无库存的物料从领料单中划掉,同时要报告库房主管或计划部部长,不允许出现记账式(先写单,等来料再领)发放物料的情况。

  五、协调好各车间的领料时间,不允许多个车间同时通过一个库管领料,库管发放物料的时候只允许先领料的人员在库管的陪同下进入库房,其他车间等待领料的人员须在待料区域等待不允许进入库房内部。

  六、库管员未接获有效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七、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八、镀锌卷开卷后,根据实际开出的板料规格及数量计算出可用的好板重量,将镀锌卷净重与好板重量的差值(这个值包含开出的不良板的重量及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办理出库。即在出库不良板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将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出库。

  九、小型镀锌卷允许车间整卷领用,再根据具体的生产需求填写领料单,在整卷领用之前需要库管在镀锌卷使用明细单中确认卷的初始净重并签字,车间在填写领料单的同时还需要填写材料使用明细,镀锌卷用完时,由库管核对材料使用明细与镀锌卷的初始总量是否相符。

  十、仓库所有单据的T6录入要求在当天内完成。并于次日早9点之前由组长将需要给生产部的单据反馈给生产部,以便于生产部及时审核。对于少数需要采购在T6中添加的材料,要求组长每3天汇总一次统一报给采购部门。十

  一、工具的发放应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

  十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包装前由库房主管再次检查并确认。

  第五章物资的退库管理

  一、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每月25号要求各车间集中办理原材料返库(钢材、粉末等)

  二、办理退库时,物资使用部门开具红票领料单通知保管员,保管员到现场与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认数量、规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使用叉车或联系物资装卸员将物资运送回仓库。

  三、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四、借用的工具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

  第六章仓库卫生、安全管理

  一、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二、每天下班后仓库管理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确保仓库的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需经过计划部长批准,必须在仓库保管员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四、仓库钥匙由专职人员负责掌握,禁止其他人员拿钥匙到库房取物。

  五、仓库内严禁吸烟,并配置灭火器,时时做好仓库的5s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所存物料应井然有序,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库存明细。

  六、车间人员领料时不得随意翻动架上物品及标示卡。大件物品须在库管的指挥安排下领取;小件物品可由库管直接取来交给领料人,领料人不需要进入库房货架中,在待料区域等待确认库管交给的物品规格及数量。

  七、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类似手提包、包装袋等物品入库、确实需带入的,允许仓库保管员检查。

  第七章其他事宜

  一、所有单据要保管好。上月单据要整理归档,遗失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三、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经常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四、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如有触犯刑律,则交**机关依法处理。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5、收取供应商贿赂者。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烟火”、“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分区堆放,不得在同一区域乱堆、混放且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在保持通风、干燥的同时还要做好防涝、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可上货架,大包装可堆码,但堆高不得超过2米,垫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认。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和有效期,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

  8.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干净。禁止存放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

  9.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0.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领用或装卸前,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上报相关部门。

  11.在领取或装卸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且在领用时认真填写和上下帐做到交接清楚明了。

  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库房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上锁,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并请相关部门监督、实施。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4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储存管理:

  1、所有油漆入库存放前必须进行以下标识:产品名称、类别、进类日期、有效保质期;

  2、根据油漆的种类、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以防止误发误用;

  3、存放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防爆排风机应必须24小时保持工作;远离火种、热源;

  4、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期品质变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二、领用管理:

  1、尽量减少油漆的库存积压,严格控制存量;领用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防过期失效;

  2、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时,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填写《领用单》;

  3、每次油漆的入库、领用应做到帐、卡、物、证相一致。

  三、安全防范:

  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质,掌握各油漆的物质安全特性;

  2、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灭火设备;

  3、电器安装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要求,内部的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符合安全要求;

  4、油漆库房区域内应配备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烧的吸附性材料。

  四、日常监督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化学品使用及存放情况作检查,每周在《化学品日常管理检查表》上记录使用及存放情况,如有异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2、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仓库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仓库温湿度记录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范围,温度控制在45-85%范围。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库房管理制度6篇

  1、库管员首先政治上可靠,思想积极上进,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奉献。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不串岗闲逛。

  3、做好米、面、油、盐等食品的入库出库工作。

  4、库管员要保证仓库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要做好食品的防投毒、防霉、防鼠、防蝇等工作。

  6、做好每日出库食品原料的登记工作,及时要求领取人签字。

  7、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核实一次,做到帐票相符,票票相符,票物相符。

  8、认真执行学院准入制度,不得私采私入私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入库食品要一查合格证,二看质量,三通过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汇报。

  10、库管员要认真收货,做到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做好收货记录,收货单一式贰份,自留一份上报一份。

  11、食堂库房是存放准入食品的重要地方,其它人不得随便进入。

  12、库房内严禁摆放其它杂物及晾晒衣物。

  13、库管员自身要符合国家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健康条件。

  14、库管员要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及餐饮中心的其它工作。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随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客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离墙45㎝,离棚65㎝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门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相互一致。合格品、料废、退回产品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出入库记录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出入库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出入库记录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出入库记录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各部门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检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1

  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销售部门开具的发货单据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定期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iso9000标准及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5、未经本档案室人员许可,任何外人不得进入库房。

  6、库房内不得吸烟,不得用明火照明,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并有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的设备和安全措施。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 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 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 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 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档案库房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限制和克服不利于档案安全的因素做到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便于档案的提供利用。

  一、 档案专用库房箱柜、设施、装具及防护措施腰腹和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库房内箱柜的摆放、案卷的存放要从左至右,规范有序,有固定位置,存取方便,并有箱柜、档案示意图。

  二、 库房设有保险装置: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晒、防污染。灭火器要放在显著位置,易取易放。根据需要配备加湿器、去湿器、吸尘器、空调设备和计算机等设备。

  三、 每日坚持库房温湿度记录,并采取必要措施调节库房内温湿度。温度和湿度分别控制在14-25度和45-60%,利于提高各类档案的保管质量和寿命。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库房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1合理放置物品,按照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

2、2物品合理规划位置、物资摆放整齐;

3、4入库时应根据《采购申请》的明细及采购回来的货物明细进行查点、核准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与采购货物相符无误后填制入库单,相关人员签字后办理入库。(入库单一式三联:1.库房2.财务3.采购人员)

4、同一类型的货物应分批单独存放。配送货物时,应按先进先出的顺序交付。

5、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移库内物品。其他需要从仓库借出货物的人员在借出货物之前,必须在借项单上获得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6、做好入库出库流程交接工作,负责仓库的整体工作事务和日常管理,协调本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7、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矿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度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8、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9、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0、库管组长及组员

11、检查消防水是否有水。

1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13、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4、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5、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6、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17、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18、所有仓库,必须人走落锁,即使是在上班期间短暂离开仓库,大门也必须落锁,严禁大门敞开而无人值守。每天下班离开之前,必须锁紧仓库所有门窗。违者每人每次处罚30元。

19、为分清责任,成品仓库必须严格按照交接班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成品库严格执行《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20、保管员不得随意在仓库临时插装大功率用电器,比如取暖电器、烧水器等,严防用电火灾隐患。

2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2、仓库每种产品要有物料卡,对每类每批产品在物料卡上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卡存放。

23、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2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25、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26、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7、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28、凡属产品配套设备,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专人来领取配套设备,严格按《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29、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产品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30、库存物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31、根据原料、调料的不同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存放严格遵守下列保藏时间。

32、3药品管理人员按要求对化学药品进行管理。

33、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产品,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34、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35、由墩头厨师每天上班之前检查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温度偏差,应及时报告厨师长与设备部联系解决。

36、坚持冻藏食品及原料必须处在冰冻状态进入冰库的原则,避免将已经解冻的食品及原料送放冻库。

37、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38、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39、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40、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41、用电申请管理

4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43、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4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5、验收后,要根据送货单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库房,第二联交采购员报销,第三联交材料会计。

46、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放在层架上。

47、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8、认真填写“工作日报表”,“补给单”和“请购单”,并做好出单的电脑记录。

49、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点,核对所有数目。

50、塑料件;

51、橡胶件;

52、无特殊情况井下不准大量存放材料,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3、材料采购人员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仓库做仓库帐(不必再单独用一联)、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财务做账。入库单上应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填制清楚,入库单上至少需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签字。

54、材料领用要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出库单一式三份,现场技术工程师和材料员各一份,留底一份。出库单须有项目经理、材料员、施工班长签字后方可进入材料室领取材料。

55、完工用料进行场清,余料必须及时回收,并办理相应手续。

56、工程的废旧材料属公司财物,须由项目部报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57、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动力部提出报告,动力部汇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

58、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59、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60、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库房的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4、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5、食品馐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库房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入库。

6、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7、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8、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9、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0、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1、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情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非常用的材料,需设计师提供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12、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13、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14、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必须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15、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1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17、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8、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9、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20、领取人员领取物资后,库房必须建立健全领料单据存档制度,必须将领料单据保存完好,有待候审。否则罚款50--100元。

21、领取材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认可后,方可领取,否则罚款100—200元。

22、月底物料领取发放账单对口,对发放员奖励100元,如发放有误差对发放员罚款100员。

23、对于入库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协同有关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入库、及时汇报以待处理。

24、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名称、型号、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

25、2.1物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卡、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26、2.3生产、维修及相关人员:领用物品应办理《物品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存档,第二联交财务科入账,第三联由经办人存档。

27、3.1内部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履行借用手续,经主管部门或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

28、5.1物品报废原因

29、5.1.3已不再使用的;

30、7.1按现有库房面积,规划*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31、7.3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32、7.7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33、7.13易碎、易破物品须轻取轻放。

34、7.14配套物品应成套存放,以防混乱。

35、7.17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库管员呈报生技科、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7、产品入库。外购产品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供应人员填写的《采购入库清单》仔细核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库,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库。

38、产品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39、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采购。

40、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材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库房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2、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3、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移库内物品。其他需要从仓库借出货物的人员在借出货物之前,必须在借项单上获得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6、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7、劳保用品时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职责。

8、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9、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做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10、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1、做好巡查记录及处理意见并做出评价。

12、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13、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14、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15、不同物料间距不小于0。3米,物料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16、一旦发生火灾,首先应组织现场灭火,同时应报告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必要时拨打消防队电话119。

17、保管员应经常关注自己仓库的屋顶、墙壁、窗户、大门、排气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漏雨、进水隐患,应特别检查仓库墙壁和地面是否潮湿。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要求维修或防护。

18、只有公司专业电工才可对仓库电路、电器进行安装、改建、维修、更换、调试,所有仓库保管员不得实施以上操作。

19、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0、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21、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22、每个厨房都有其相应的干货库,库内要保持温度在16~21摄氏度,湿度在50—60%。该库存放厨房用烹饪原料,调料及其盛器,以及一定量的厨房周转用具,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23、1化验库房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药品必须按规定放置。药品标签清楚牢固。

24、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25、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26、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27、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28、用电申请管理

29、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30、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31、非本岗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32、检查仓库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齐,数量是否需要补充,保证满足各个使用部门的需求。

33、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工作由现场施工工程师和材料员共同负责。

34、核对正确后,库管员应填写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

35、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的流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管理员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账,确保货物进出库和结存数据的正确性。

36、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每日上班前对仓库的整理整顿。

37、库房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提前备货,确保食堂物资的正常供应。

38、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39、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训练,

40、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