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2-05 00:00:00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1

  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 、设备动力部: 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 、模具车间: 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 、理化实验室: 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 、车间等使用部门: 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 、办公室: 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 、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 、订购: 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 、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 、建卡编号: 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 、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 、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 、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 、预防保养:

  1)日常预防保养有: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2)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做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

  3)主要的生产设备,如更换零件应随时有备品可使用,设备动力部应对设备易耗品、易损件、采购困难、金额不高者,制作《备品一览表》,建立备品库存。

  备件储备: 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 、设备的移装: 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 、设备的借用: 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 、事故类别: 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 、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十四、相关表格:

  1、《设备台帐》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

  3、《设备日常点检表》

  4、《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5、《定期保养记录表》

  6、《备品一览表》

  7、《备件申请单》

  8、《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

  9、《设备报废申请单》

  10、《设备报废/销帐记录表》

  11、《设备借用/租用协议书》

  12、《设备借用/租用记录表》

  13、《设备大修理任务书》

  14、《设备事故报告单》

  15、《设备事故处理意见书》

  十五、作业流程图(附后)

  十六、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2

  1.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2009.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00.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15实施)》

  4.职责

  4.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管理程序

  5.1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5.3工业管道

  5.3.1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5.3.2应有全厂管网*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3.3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3点/1OOOm),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3.4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工业气瓶

  5.4.1气瓶状况

  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⑵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⑶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⑷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4.2储存要求

  ⑴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⑵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⑶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⑷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5.4.3安全使用

  ⑴防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⑶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气瓶不得靠*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5.3起重机械(电梯、电动葫芦)安全要求

  5.5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国标规定

  5.5.2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5.5.3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5.5.4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5.5.5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5.5.6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档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5.5.7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5.5.8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5.9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

  5.5.10露天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钳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

  5.5.11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5.12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5.6厂内机动车辆

  5.6.1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案齐全,且定期检验。

  5.6.2动力系统运转*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5.6.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5.*传动系统运转*稳

  5.6.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5.6.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5.6.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5.7安全管理

  5.7.1特种设备(工业气瓶有供气单位定期检测外)均应按规定建立台帐,法定资质单位定期检测。保存检测报告。

  5.7.2设备应进行定期自检记录。

  5.7.3设备改造或大修理应存入设备档案。

  5.7.4设备发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应有记录。

  6.考核

  按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或《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7.记录

  8.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3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 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 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优选【五】份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1

  1、因生产需要借用常用工具的,一律凭工具卡向仓库借用,无工具卡一律不借。工具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工具卡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因工作需要借用精密仪器和专用工具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日归还,需要连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配备班组或个人的生产工具(用具),由班组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正常损坏的,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交旧换新。

  4、领用设备零配件要办理领用手续,报生产部审批。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以旧换新。

  5、凡因私要求借用工具(含配备到班组),必须出具借条,经中转库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6、工具(含配备到班组、个人生产工具)、设备零配件因保管不善丢失或人为损坏,论质照价赔偿。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2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仓储的统一管理,确保机动车配件的入库、出库、堆码、保养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素质

  仓储管理应由仓管人员专门负责。仓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配件专业知识和销售业务技能,能够根据机动车配件的特点合理安排入库、出库、堆码等工作,并熟知机动车配件的存储条件和养护方法。

  二、配件进仓管理

  1.仓管人员根据《供货清单》(入库单)及时登录电脑账,并复核确认。

  2.仓管人员根据《入库单》,区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并做好价格明示工作。

  3.编制配件摆放的仓位码,合理划分配件摆放区域,做到配件对号入座及时入账。

  3.配件上架时应注意核对仓位上的配件号或替代号与实物的配件号或替代号是否一致,并按照规定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4.堆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配件发货管理

  1.仓管人员依据出库凭证发货,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等相应凭证后,当场交验签字确认。

  2.发货时出现出库凭证与实际所发配件不符时,或者出现《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存在缺落、污损等情况,应及时核实改正。

  3.发货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区分报管。

  4.货物出库要确定复核负责制,一人发货,必需指定另一人负责复核确认签名方可出库。

  5.货物出库确认后要及时登记出库账目。

  四、配件存储管理

  1.根据配件检验状态的属性分区分架或分库存放,定期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做好《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保管工作。

  2.物资摆放整齐,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资应注意堆叠高度、形状、稳固等,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于《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污损、缺失的配件及时进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更换、补贴。

  3.在配件搬运、移动与防护中,要轻拿轻放,正确使用搬运工具。

  4.针对配件、附件及辅料的不同属性,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护(如:防潮、防擦、防重压、通风)。仓管人员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辅料发生锈蚀、损坏或变质,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抽查记录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定期开展配件盘点工作,每月盘点一次,做好《配件库存报告》。

  6.仓库要保持卫生、整洁,仓管人员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申领、使用

  1.申领: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上报配件基本信息,领取相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根据仓位号规范放在相应的仓位,并妥善保管备用的《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2.使用: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将《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粘贴在相应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损、脱落工作。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粘贴。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3

  1、机电设备配件计划的编制,由器材科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配件消耗定额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季备品配件计划。

  2、每月23号前,各单位根据备品配件的消耗情况及检修计划,提出配件计划报机电科汇总(非标准件需提出图纸),25号报器材科依库存量,*?后安排采购。

  3、标准件、通用设备配件由器材科安排采购,专用件、非标准件由机电科安排采购或外委加工。

  4、器材科应严格执行配件消耗定额计划,严格入库手续,做到三不入库:手续不全不入库;质量低劣、型号不符不入库;数量不清不入库。

  5、备品配件的管理和使用要建帐、建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备件的维护保养要做到“四防”(防潮、防锈、防变形、防编制)。

  6、器材科会同机电科每月召开一次备件*衡会,进行功能分析,对备品配件的库存、消耗要及时分析*?,做到合理消耗,合理储备。

  7、根据局规定的配件储备定额,机电科和器材科要对备品配件的储备量及时调整,做到即保证生产,又防止积压。配件的领用、分配、审核由机电科负责,各使用单位对领出的配件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挪用。

  8、各单位设兼职配件管理员负责配件的领用和保管,并针对使用情况加强设备维护,降低消耗。对部分紧缺、贵金属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替换下来的'配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以修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9、外委加工非标准件,由机电科统一安排,并绘制图纸,加工后的成品,按图验收合格,交使用单位。

  10、大型关键性备件的报废,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机电、财务、器材和使用单位共同鉴定后,方可报废。

  11、大型关键性备件因保存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由矿长组织有关单位召开分析追查会,追查出责任者、损失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配件及材料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学*业务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做私活,中午、星期日安排人员值班,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配件部要及时保证修理车间维修所用各种配件,同时还要及时组织对外销售,和对外的各种订货。

  厂内修理车间所用的配件,市内能采购到的必须在半天内完成,附*地区的当天要完成,超期一天,扣罚50元。

  3、配件部要设立计划员,做好材料的计划工作,仓库的库存要合理。采购要有计划性,防止库存积压。工具采购,批量进货,总成件的采购要经总经理审批,凡是盲目采购,造成积压的,要追究责任。

  4、配件采购要有固定进货网点,因固定网点无货,需要其他点进货的,价格不能偏高。价格高于固定网点的,需先请示报价,经同意后方能购买。

  5、严格进货检验手续,所有采购回来的配件,进库时必须核对数量、价格、质量,特别防止假货入库。发现假货和质量问题要追究责任。

  6、修理工领料要派工单,由库管员填写,领料人签名,总成或价值较大的配件要有厂部审批手续。

  7、仓库员在发料时,应填写《发料单》,领料人必须在《发料单上签章》,仓库凭领料人签证的《发料单》及时登记库存做帐,发料应与派工单核对。

  8、严格执行交旧领新料同时交回旧件,旧件必须编上号,贴上标签交回车主。

  9、对二保车、大修车的消耗量要实行定量管理,发现多领、冒领要追究责任。

  10、零配件的价格要合理,销售价不能超过市场价(与车主协商定价的除外),发现随便加价影响公司信誉的要追究责任。

  11、零配件及材料进库后要立卡、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月底要做好进、存销核算表,没季度要盘存一次。

  12、要严格执行工具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种工具和设备。

  13、仓库管理员如有违反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现一次扣罚10—50元,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的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5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 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 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 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 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 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 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实用五篇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1

  1、目的:

  确保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职责:

  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

  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维护。

  4、制度:

  生产设备是从事生产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由此可见加强对生产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设备实施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数量、设备采购日期及设备生产单位、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纸、设备使用范围及所配属岗位等与设备相关资料)。

  4.2、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将工厂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按所属岗位分别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专管(包括:设备加油、设备防锈蚀、设备除尘、设备清洁等与设备相关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4.3、设备易损配件的备库。对设备的易损配件根据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长短制定相应的库存方案,实行充足的备库。防止出现设备因易损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对生产的影响。

  4.4、生产经理助理配合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使用要求对设备实行半年检或年检工作。

  4.5、任何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干净、干燥、防止设备电器元件的因工作环境受潮短路或烧废。

  4.6、在设备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听、三检查”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清理工作。

  4.7、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工厂停产放假等情况,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并切断其电源进行封存处理,以保证设备能够因生产工作的需要而随时能够正常启动。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3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 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 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4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5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设备维修配件管理制度(五)份

  设备维修配件管理制度 1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应先做维修项目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10000元以下维修项目由基建科负责询价比价,询价的施工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施工单价,报校长审批后组织施工。

  三、1万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校领导及各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有效竞价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招标书(投标书由监察室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四、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进入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五、基建科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监督管理,并做好工作日志,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工作变更需双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书,方能变更,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六、基建科应会同学校其它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决算进行予审核,经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假对学生公寓、教学、实训场馆水、电进行集中维修,基建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计划,编制工程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并组织施工。

  设备维修配件管理制度 2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一章设备报废标准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10年,施工机械使用14年,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A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二章设备报废程序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的设备。货款按财务规定入总公司财务,各单位自购设备报废处置后的残值,由总公司财务足额返还设备所属单位。

  第十六条由于特殊原因,设备虽已批复报废,但未处置,使用单位建立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

  设备维修配件管理制度 3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对公司的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详细的设备台帐。对老的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如果出现帐物不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元。

  2、制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每月28日前编制并下发下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如果没有及时编制并下发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车间(部门)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检查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奖罚。

  4、组织对增添和更新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及时收集、整理好原始资料,填写设备验收交接单,经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如果发生原始资料丢失,除责令其责任人向生产厂家索取外,另外对其罚款20元。

  5、及时组织对车间(部门)申请的配件进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单价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总金额在500元以上,必须签订加工合同。并对加工的配件进行验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迟在二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加工部门,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额配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与加工单位进行接洽,按照规定签订加工合同,落实或者接洽每延迟一天,对其经办责任人罚款20元。无质量验收或者没有按规定签订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时组织对计量和压力仪表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作好检测登记。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对计量和压力仪表进行定期检测,每延迟一周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而且要承担由于计量不准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7、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对锅炉和电梯的定期检测工作。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不予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经办人没有进行督促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及时、准确抄收水电费用,没有及时抄收水电费用而没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发生抄收误差应及时予以更正,如发生严重误差将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元。在出售磁卡电量时,对其应该交纳的清洁卫生费及水费,应该在全部交纳清后才可出售磁卡电量,否则对其经办人将处以每次10元罚款。

  9、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填写工作情况记录,遇到问题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通报项目的完成情况。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记录对其当事人每次罚款2元。

  10、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部门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配件管理制度 4

  设备管理与维修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机械学院实训中心一切设备均属设备管理范围,其中包括从参与选购、安装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第二条设备的管理、维修与技术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资产员协助。

  第一条 机械学院实训中心一切设备均属设备管理范围,其中包括从参与选购、安装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维修与技术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资产员协助。机械维修由李辉负责,电气维修由江勇负责。

  第三条 中心设备属固定资产范畴的,由资产员建立档案,其中包括统一编号、调入、调出、封存、报废手续、验收记录历次安装记录,备件图册,定期精度检查和事故报告等。上述技术资料由资产员管理。

  第四条 新进设备以分管主任、资产员、设备维修员为主进行查收。安装、试车、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使用保修期内引起故障,由分管主任出面与制造单位联系修理。保修期外由分管主任安排维修。

  第五条 设备的改造由维修员提出改造计划及技术资料,由分管主任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重大项目由中心主任同意)。

  第六条 设备的封存、报废手续由资产员办理,中心主任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包括外来人员),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设备。起用封存设备由中心主任同意方可。

  第八条 设备操作者要做到三好(管好、修好、用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小故障),要按规定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一、二级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润滑、安全最佳技术状态,并参加设备管理、试车和验收工作,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第九条 日常维修保养是操作人员每天例行的保养,应在班前、班中、班后认真检查,擦试设备各部位和注油保养,使设备按要求经常润滑、清洁,班中发生小故障应及时排除。

  第十条 设备日常保养、维护检查,资产员和维修人员至少每周抽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每月由分管主任和资产员、维修员对全中心设备检查一次,并做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 日常保养要达到:

  1、清洁:每班后,必须擦拭设备各部位,及各传动件,工具柜、电气柜清除铁屑灰尘,做到表面及死角无油垢,无锈蚀,床身无黄袍,机床周围清洁干净。

  2、润滑:各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符合要求,机床擦后按规定注油,机床开动前按规定检查各部位并注油。

  3、整齐:工夹量具、随机附件,擦拭干净,放置适当位置,排列整齐。

  4、安全:上班前检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刀具装夹是否牢固,易松动部位是否可靠,电气部分有无破损及漏电,班后切断电源,设备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无损坏,安全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 三个月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员为辅,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清洗。十二个月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以维修员为主,操作者为辅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更换部分易损件,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中心设备的维修和二保计划,由分管主任安排下达计划。

  第十四条 每次设备修理后,由资产员、维修员和操作者验收,同时维修人员作好记录,资产员作好工作量考核统计。

  第十五条 备件由仓库建帐保管,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发放。

  第十六条 维修人员建立维修记录,资产员定期检查记录。

  设备维修配件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五、车辆报修程序:

  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大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2、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行车起动时应先呜铃。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天车启动后要逐渐加速。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5、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呜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6、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10、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两车要保持6米以上距离,严禁撞车

11、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12、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13、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14、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15、检查调整球面轴承、锥形套、偏心套、机座衬套、底端轴承、伞齿轮、防尘及密封装置的磨损与配合情况。

16、清洗、检查油路及冷却、防尘水系统,并消除漏水、漏油现象。

17、更换活动及固定衬板。

18、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19、修理或重新浇灌基础。

20、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21、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22、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2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24、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26、、模具车间: 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27、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8、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29、、预防保养:

30、、设备的借用: 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31、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2、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33、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4、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35、《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36、《设备大修理任务书》

37、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8、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9、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0、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41、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4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43、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4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4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6、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4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4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9、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5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生产车间设备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4、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5、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8、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9、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0、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公司必须将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结合起来,让员工有归宿感和凝集力,使员工自主自觉地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11、车间管理人准备好有关需用的定位板、实样板等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都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12、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13、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严禁带入车间。

14、保证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车间管理人督促有关人员每天打扫生产现场,督促员工保持环境卫生。

15、生产管理人员做好日常事物记录,车间的人事记录,登记好员工名单,对每单货的投产日期及结束日期、生产员工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16、现场管理人员保管好所有的生产资料,每天汇总《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及各项报告按时上报厂长处。

17、生产管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感情成分,使员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为员工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如住宿、饮食等,使之为工厂更好的服务。

18、员工请假在一天之内的,应先填写请假条交班组长审核赞成,由车间主任同意后,方为准假,违者将按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履行。

19、新工正式上岗前,车间治理职员应做好上岗领导工作,重要是对该工种的工作流程、操作技巧问题处置方法及周边环境的培训。新工上岗后,应从多方面进行辅导,重点关注其产品的品质跟操作的纯熟水*。

20、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21、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2、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2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2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2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26、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27、安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29、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0、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1、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2、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3、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

34、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5、车间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灌瓶车间的液化气浓度进行检测。当液化气的浓度达到规定值(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灌装,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排除。

36、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37、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38、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39、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40、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41、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2、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43、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车间内的门、窗户、生产线、风扇等都须清洁)。

44、厂区及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45、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

46、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等;

47、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8、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严禁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49、如特殊情况应在2小时前向车间主任请假告知,经主任或相关领导同意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需提前电话通知,事后必须交病例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50、工具使用完或不用时放在规定的地方,不要放在衣服的口袋里或放在衣橱里;车辆摆放整齐,人员离岗,凳子归位放于工作台下,不要有等会就放好,别人之前放的和自己无关的思想。借其他车间物品要及时归还,如板车、工具等。


生产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给气泵加油及维护。

2、检查、调整保养设备的安装水*及精度。

3、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各滑动工作面及零件配合适当,无严得拉、碰、研、磨等现象。

4、、设备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料等现象。

5、锅体及管道系统阀门不漏水,不漏气。

6、机体整洁,零件齐全,无油垢,无料粉。

7、锅体内表面基本光滑。

8、各转动系统运转正常,各滑动面无严重锈蚀,磨损不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9、新增设备

10、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考核。

11、设备管理部门考核指标:

12、整齐

13、凭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4、无油垢

15、定量:按规定的数量加油

16、一级保养

17、下班前打扫好设备,工作地卫生,关闭电源。

18、操作时不能戴手套,注意安全;

19、下班前要打扫好设备、工作地卫生,关闭电源。

20、操作时双手离脚必须有适当距离;

21、工作完毕,边角料要放指定位置;

22、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23、下班前打扫好设备和工作地卫生,关闭电源。

24、工作完毕,断开电源,保养设备,清理作业现场。

25、工作前必须穿工作服,戴保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26、设备移动的部件要干净,并定期上油,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27、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戴保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28、双手握紧胶管,注意剥胶的长度,然后踩下脚踏开关,缓慢拔出胶管;

29、启动空压机,并调节设定预装接头机供气压力;

30、各班使用时,由班长或班长指定人员操作,班长对设备及操作安全负责;仓库使用时由市场营销部指定人员操作;

31、升降机不使用时,要将吊栏降到底层,锁闭轨道间;*时非使用楼层也要锁闭轨道间;

32、砂轮机停止或断续工作持续时间为10分钟,使用中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33、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34、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35、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6、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37、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38、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3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40、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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