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2-05 00:00:00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制度如下:

  1、疫情期间,所有进出单位的车辆、人员均从大门进出,不得翻墙,因为站内大门要关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确保安全。

  2、谢绝外来车辆(领导批示的特殊除外),如家属,需与当事人核实,出具家属合影。

  3、检查所有进站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测量体温登记,如发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向站长报备,立刻返回家中,同时,站内领导不得到员工家中看望,情感后续弥补。

  4、门卫师傅负责对门口进行消杀工作。

  5、门卫师傅自己也要注意防护,口罩由办公室统一配齐。

  6、发现突击状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确保国难当头,其利断金!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2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环境,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加强出入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施封闭管理,教职工非工作原因不得进校,因工作原因确需进校人员,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测温、扫码,体温正常的,配合门卫安保人员做好面部识别,经认证通过后方可入校;无关人员(含教职工亲属)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生未接到返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暑期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经业务主管部门或学院出具外出请假手续(主管老师签字、部门盖章有效),经门卫核查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出入。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外来人员因工作原因确需进校的,由业务部门向主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向保卫处报备,入校时,由业务部门人员到东大门入口处引领,主动配合门卫安保人员落实登记、扫码、测温流程,体温异常者禁止入校,入校后,由业务部门履行人员管理责任。

  3.严格车辆出入管理。学校公车和教职工车辆应自觉从东大门车辆入口处“内部通道”进入校园,来访人员车辆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后,从“来访通道”进入,入校后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辆在校园内无证驾驶、乱停乱放、鸣笛、超速行驶。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3

  一、校园全封闭管理,校门全部上锁;预留一个应急通道,明确专人24小时值守管理,实行交接签字。

  二、校园内场地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除因疫情防控工作等特殊原因急需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对所有进出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人员的身份信息验证,逐一登记造册,包括姓名、住址、事由、体温、联系方式等,保证随时联系到本人。

  四、所有进出校园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未戴口罩和体温超过37.3℃的,坚决不准进入。

  五、落实专人,对学校值守人员和留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造册。

  六、对体温检测超过37.3℃或有发烧、咳嗽等其他异常状况的,要落实详细登记制度,并报学校防控办、值班校领导和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流程处理。

  七、校园内的家属区房屋不论是出租、出售还是自己居住,不论实际居住的.是否为学校教职员工,都按照教职工管理要求执行。

  八、门岗管理实行日记实、日报告、日督查。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门卫管理制度1

  为了贯彻落实xxx、省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xxx员工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xxx门卫管理,对疫情期间到岗上班的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

  一、门卫自身管理

  门卫是守好xxx的第一道屏障,市公司所有门卫人员首先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

  (一)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每日更换一次性口罩。

  可重复使用口罩,应每日做好消毒。

  (二)首先做好自身健康检测,出现咳嗽、低温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安全监管部。

  每日做好自身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

  (三)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工作。

  工作区域要勤开窗通风,定期喷洒消毒药水,工作场所禁止吸烟、饮酒。

  (四)工作期间,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与来访人员、公司员工不握手。

  保持自身清洁,勤洗手。

  二、公司员工管理

  X月X日-X日上班的员工采取名单制,办公室将每日上班员工清单发给门卫,公司员工需按照门卫的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员工出入需在门卫登记,有车辆的,请停好车辆后,到门卫登记,登记后的员工应在门卫体温检测后进入办公场所。

  三、外来人员管理

  (一)门卫要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未佩戴口罩的外来人员不准进入。

  (二)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2度)并与被访人员沟通后方可进入。

  体温非正常禁止进行办公区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详细登记来访人员姓名、手机号码、体温、被访人员姓名、来访时间等。

  (三)公司员工接待外来人员需要到指定的接待室进行接待,不得到除指定接待室外的.办公室接待。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门卫管理制度2

  为强化校园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门卫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大门管理

  校园采取封闭式管理,校园两个南门出入口予以封闭,启用校园东门为我校唯一主要通行出入口,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密切关注鄂籍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测,封闭入口在紧急情况或疫情解除后开放。

  二、加强车辆管理

  1.学校教职工车辆,请自觉接受安保人员检查,未经申请,不得带非本校人员入校。

  2.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接待单位应提前向学校保卫处说明情况,并报备车牌号;未提前报备的,须打电话与受访人员联系,经受访人员联系保卫处后方可放行;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经批准和登记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3.商户、食堂的送货车辆,除已在保卫处备案的车辆外,如有新增或者变更的车辆,在开学前由总务与财务处统一登记报备,否则一律不得入校。

  4.所有车辆进入校园须自觉接受安保人员体温检测和车辆消毒,在校园道路上要减速缓行,不得超出交通限速标准,严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鸣笛、超速行驶。

  5.出租车、滴滴车、共享汽车及单车和无报备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1.开学前,除学校值班人员和具有特定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有特定任务需进入校园的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保卫处报备,否则门卫安保人员有权拒绝其入校。

  2.开学后,来客来访,接待单位应提前向学校保卫处报送《马鞍山师专来访行人车辆登记表》,报备来访人员信息,包括来访人员单位、职业、身份证信息、来校时间、事由、预计离校时间等;未提前报备信息的来访人员进入校园时,须打电话与受访人员联系,由受访人员联系保卫处后填写《马鞍山师专来访行人车辆登记表》方可进校;来客来访,接待单位原则上应派人在校门口迎候。

  3.住校教职工要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外地回马的人员,一律要在校隔离14天,不得私自外出,不得私自组织聚会。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需提前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单位申请后,联系保卫处报备。所有入校人员均需主动配合门卫安保人员的检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四、加强门卫值守管理

  1.学校门卫值守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安保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门卫管理,随时准备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门岗当班值守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对入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坚持对入校车辆和门岗及周围消毒杀菌,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时要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队容、队貌,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严禁携带饲养宠物进入校园,严禁各种商贩、外卖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前摆摊叫卖。

  4.特殊时期,学校师生员工要遵守学校门卫管理规定,认真配合门卫管理工作,凡不服从管理,冲撞、辱骂门卫管理的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交由*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门卫管理制度3

  为了贯彻落实xxx、省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xxx员工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xxx门卫管理,对疫情期间到岗上班的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

  一、门卫自身管理

  门卫是守好xxx的第一道屏障,市公司所有门卫人员首先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

  (一)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每日更换一次性口罩。可重复使用口罩,应每日做好消毒。

  (二)首先做好自身健康检测,出现咳嗽、低温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安全监管部。每日做好自身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

  (三)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工作。工作区域要勤开窗通风,定期喷洒消毒药水,工作场所禁止吸烟、饮酒。

  (四)工作期间,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与来访人员、公司员工不握手。保持自身清洁,勤洗手。

  二、公司员工管理

  2月3日-9日上班的员工采取名单制,办公室将每日上班员工清单发给门卫,公司员工需按照门卫的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员工出入需在门卫登记,有车辆的,请停好车辆后,到门卫登记,登记后的员工应在门卫体温检测后进入办公场所。

  三、外来人员管理

  (一)门卫要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未佩戴口罩的外来人员不准进入。

  (二)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2度)并与被访人员沟通后方可进入。体温非正常禁止进行办公区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详细登记来访人员姓名、手机号码、体温、被访人员姓名、来访时间等。

  (三)公司员工接待外来人员需要到指定的接待室进行接待,不得到除指定接待室外的.办公室接待。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卫管理制度1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总体部署,自即日起,学校加强对校园以及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秩序管控

  1、学校校门全面封闭、管控,外来人员、车辆严禁私自进入,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及外来租赁办公单位暂时关闭。

  2、全面了解职工去向及学生在家状况,有无被隔离人员,统计在册留存。

  3、后勤保卫处联合物业公司继续对校园、校舍、办公地点进行全面消杀,做好台账记录,不留死角。

  4、教师公寓住户尽量减少串门、走亲戚活动,严禁随意带领外来人员入校。

  5、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发布有关不实信息。

  二、进出学校人员管控:

  1、放假离校的学生在未接到学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2、在职教职员工凭有关证件进出学校,学校其他假期值班、物业服务及务工人员凭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进出学校;凡假期期间曾到疫情较严重地区出差、旅游的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请自行居家隔离14天,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方可进入学校。

  3、校外人员谢绝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请提前与校内单位取得联系,由校内单位提供来访人相关信息,确认来访人*期没有到疫情较严重地区出差、旅游经历,来访人于来校当日在学校门卫接受体温测试,登记个人信息,交验证件,经确认无发烧、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进入学校,离校时登记离校时间。

  4、外卖、快递人员禁止进入学校。

  2、请大家主动配合,共同努力战胜疫情。

  3、本通知相关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卫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力地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本管理制度:

  一、在疫情结束之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进出校园只正常开放前门口,后门口实行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保安上岗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身体异常及时报告并隔离。

  三、教职员工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要戴口罩,并进行扫码登记(个别不会扫码的员工,须手工填写),测量体温(其中乘坐班车的教职工在班车上完成体温测量),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出校园。

  四、假期内任何学生不准提前返校,需按学校通知时间返校。

  五、开学后,师生进入校园一律进行身份核准,测量体温。

  六、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值日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配合门卫保安的管理,完善登记、消毒、测量体温等程序。

  七、日常食堂、商店、快递人员送货时,或学生家长送物品,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人员领取。

  八教职工、食堂、商店和临时施工的机动车辆须凭校园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进出校园,保持车身整洁,同向整齐停放,并将通行证摆放在左前挡风坡璃处。

  九、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严格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卫管理制度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字[2020]10号)精神和安排,为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及家属身体健康,从即日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强新、老校区所有门的管理,含家属院、附中门,除医疗救护、消防、应急等特种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它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2.师生员工和家属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校徽、身份证等)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3.凡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人员均需在门卫处进行红外线体温测量。

  4.请师生员工和家属无特殊原因不要外出,不要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门卫管控措施并及时发布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门卫管理制度1

  为维护学校公共卫生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统一规定,实行以下校园及门卫管理办法:

  1.在疫情结束之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得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过系、学生处负责人和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教职员工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要戴口罩,并进行扫码登记(个别不会扫码的员工,须手工填写),测量体温(其中乘坐班车的教职工在班车上完成体温测量),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出校园。

  3.日常食堂、商店、快递人员送货时,或学生家长送物品,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人员领取。

  4.学校基建及项目施工人员和车辆,要由分管部门统一提前报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园。

  5.封锁校园西门,禁止行人和一切车辆进出。西校区大门仅许基建项目、食堂、物业、商店员工及车辆凭通行证进

  出,要求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登记;食堂、商店、物业、基建项目的车辆不得进入东校区停放。

  6.教职工、食堂、商店和临时施工的机动车辆须凭校园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进出校园,保持车身整洁,同向整齐停放,并将通行证摆放在左前挡风玻璃处。

  7.校园公共区域行人及员工要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不许扎堆聊天。

  8.本办法由校保安队负责执行,保卫处监督,接受校防控指挥部监督和指挥;随防控形势变化,经校防控办批准后,适时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门卫管理制度2

  一、进出学校人员施行登记制度

  对凡是进入我校人员一律施行登记制度。

  二、进出学校人员管控:

  1.放假离校的学生在未接到学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2.在职教职员工凡假期期间曾到疫情较严重地区出差、旅游的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请自行居家隔离14天,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方可进入学校;

  3.校外人员谢绝进入校园。

  三、进出学校车辆管控:

  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任何车辆进入学校。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门卫管理制度3

  按照各级党委*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制定我校校园疫情防控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24小时在岗值守,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马上通知派出所依法处置。

  二、门卫佩戴口罩,每天进行2次体温测试并作记录。做到语言文明,热情接待,穿着整洁;工作日不得饮酒,不得酒后上岗;及时打扫并保持门卫室整洁和大门卫生。

  三、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校园,须问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带到对应办公室,同时关注其在校活动情况;疫情期间门卫需对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其佩戴口罩和接受消毒并填写疫情防控校门出入登记表、外来人员登记表后方可放行,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立即制止其进入校园并立刻按报告程序处置。

  四、校门放置医用口罩、体表测温仪、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制剂等卫生防疫物品,物资紧张保安负责管理好这些防疫物品,领取使用要做好记录、台账。出现不认真管理,肆意浪费等情况将严肃处理。

  五、校门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需有内袋并加盖),按要求进行废弃口罩的处置,每日三次对校门区域进行消毒,对进入学校的车辆和设施也进行消毒。

  六、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各教室、办公室电器设备、门窗是否关某某,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行政值周汇报;夜班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白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水电、空调等关闭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七、在校门张贴公告,全面暂停学校体育设施向居民开放。

  八、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立即按报告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九、门卫上岗期间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菁华5篇)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等。

  2、教工发生传染病,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医务室教师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负责人沟通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时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医务室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与校领导沟通并以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同时报告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大连市教育局。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卫生等行业的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大连市疾控中心内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于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内容如下: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校后(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学生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早晨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如实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后,交至学生处。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医院痊愈证明或病愈诊断书后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午检工作应在每天午睡后。

  4、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负责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三、学生处晨(午)检工作制度:

  1、学生处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14:00)前将各班晨(午)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做好统计并归档。

  晨(午) 检 流 程

  1、问: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感。

  2、看:查看学生在家身体健康情况报告单,查看学生手、口腔有无皮疹或疱疹,精神状况。

  3、摸:用手触摸学生额头,是否发热。

  4、量:对怀疑发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

  5、就医:对有发热、出疹、精神差的学生要求监护人带其到医疗机构就医;必要的可立即进行隔离。

  6、消毒:对体温表每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浓度的“84”消毒液浸泡15分钟后用毛巾擦干;晨检老师每晨检到发热或疑似病例后,手要使用0.5%碘伏擦拭5分钟消毒一次。

  7、报告:晨检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将当日晨检情况汇总后向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督促检查制度,内容如下:

  督促检查制度由学校督查督办组负责建立并落实。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定期对学校的常规疫情排查、晨午检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不定期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正,保证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对不负责任者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定本校消毒通风制度。

  一、各班级及活动教室

  学校教室是人群聚集的地方,空气容易流通不畅,此时,教室的消毒通风就很重要,学校要求:

  1、当室外温度不低于15℃,天气晴朗时,要全天开窗(从教师早晨到校,到教师下班离开)通风。

  2、当室外温度过低或天气不好时,课间操和中午休息时间要开窗通风。特殊天气听候学校通知。

  3、学生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关闭窗户。

  4、学生要勤洗澡,勤换衣服,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走廊的窗户也要打开通风。

  6、教室内卫生角要干净,垃圾要及时分类处理,保证室内清新无异味。

  7、课间建议同学们到室外活动,多呼吸新鲜空气。

  8、除了值日生外早晨上课前和中午吃饭后学生要到操场活动。

  9、各班级要安排专人利用放学时间对本班教室进行消毒,每周2-3次。

  二、教师办公室

  教师办公室同样是师生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各班级同学交叉聚集的重要场所,因此学校要求如下:

  1、教师办公室每天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传染病高发季节,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海灵副组长:王海萍

  组员:符惠梅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王海灵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0898-67485829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澄迈县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安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 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校区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疫情期间企业门卫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1、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学生证、工作证、出入证、身份证的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学生凭学生证进入校园,进校后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的签字手续或家长陪伴,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3、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门卫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门卫与校内业务部门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4、上课期间,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其它时间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靠,不得在校门附*停放。

  5、节假日和*日夜间,门卫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6、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门卫有权禁止其入校。

  7、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及周围逗留、闲聊。

  8、凡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告知来访事由及对象,经查实征得对方同意,进行详细登记,留下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商贩进入校园叫卖、推销、收购,不允许非本校或与本校无关人员(包括小孩)进校闲逛、打球。

  9、对违反门卫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其相关责任。

  一、总则

  (一) 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 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二) 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三) 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四) 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 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六)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八)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副总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十) 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上报。

  (十一) 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附则

  (一)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学校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负起登记制度,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四、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老师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在门卫处记录请假时间,学生证号,自行车号等。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部门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七、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八、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九、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门卫值勤时,必须佩戴袖章。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胸卡或证件。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2、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凡前来本校联系工作者,须作曲有关证明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校区。事毕,由接待部门签字后,交门卫注销。

  3、按时交接班,做也值班记录;按时开、关各楼的门锁。

  4、教工上班前,提前砖瓦五分钏开大门,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下课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学生在上课期间,一律有会客邮局不得代传电话。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