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制度(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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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管理制度 1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美化公司工作、生活环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域范围内的绿化区域。

  第三条 绿化人员的组成:集团公司总部下设绿化队,集团下属各单位设绿化责任人;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绿化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一、做好集团公司的绿化、美化及管理工作。

  二、按照集团公司绿化的基本要求,做好年度绿化计划,并组织人员认真落实。

  三、落实防火、防盗、防病虫害、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四、熟悉安全知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能够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简单技术问题。

  五、督促员工做到定期除草、施肥、浇水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六、监督所有人员对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物品管理调配井然有序。

  七、定期检查检修设施、设备,做到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八、做好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发放、登记、回收工作。

  第二条 绿化人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好公司内各种花草、树木、绿篱,对有意破坏绿化者,绿化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要求其赔偿。

  二、定期浇水、施肥、除草、灭虫和剪枝等,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三、加强对绿化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检修设施、设备,做到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四、每天下班前必须把自己的绿化工具清洗干净,保存在仓库内,并由相关人员做好回收记录。如果工具遗失,由本人按价赔偿。

  五、经常注意观察各自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明暗下水道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有序上报。

  第三章 环境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 基本管理规定

  一、绿化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员工有权利和义务管理、爱护花草和树木。

  三、不准攀折花木或在树上晾晒衣物,不得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

  四、不准践踏或穿行绿化带。

  五、不准往绿化区域内倒污水或扔杂物,堆放任何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六、未经许可,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各类提示招牌。

  七、凡人为造成绿化、花木及设施损坏的,公司将给予罚款、照价赔偿处理。

  八、集团公司各级绿化负责人,应及时检查记录,报告绿化情况,定期培土、施肥、治虫害、修剪枝叶、浇水等。

  九、集团公司绿化树苗来源和技术工作,在必要时可以向外招标和聘请苗圃基地和园艺技术人员,承担绿化供苗和技术指导工作。

  十、各部门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绿化带,在责任区范围内保持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

  十一、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罚款50元,并要求就地清除。

  十二、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第二条 绿地绿化保养

  一、保持地表*整,土壤均匀细致;无废纸、无杂物、无砖头瓦砾,当天清除绿化垃圾。

  二、草苗栽种整齐,能覆盖地表,无缺苗断垄。

  三、公司园艺每月用旋刀剪草地一次,每季度施肥一次,并根据季节对花木进行适当的剪割,并做好记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及时修剪草坪,及时浇水、施肥。

  五、避免汽油机漏油,造成块状死草,注意启动汽垫机,停止操作时避免机身倾斜,防止草地起饼状黄印。

  六、工作完毕后,要清扫草地,并做好清洗机具和抹油等保养工作。

  第三条 树木花卉绿化保养

  一、按生长*性定期完成灌溉、施肥和修剪,及时处理枯枝死杈,保持树冠美观整洁、层次分明。

  二、及时牵引、上架爬藤植物,做到无杂草和植物同生同爬现象。

  三、保证花坛内花苗长势良好,无倒伏,花期正常,一年四季均有花苗生长或开放,花坛内无杂草生长。

  四、盆花摆放整齐、造型美观;及时更换残花。

  五、合理施肥、浇水。树木叶面水分蒸发量大,尤其是夏季。因此必须进行人工浇水。浇水宜在早晚,浇灌时要注意不让树木生长处或树穴中积水,以免根系窒息而死。

  六、松土除草。杂草会与树木争夺养分,且影响环境美观,因此在松土时应将杂草除掉,这样有利于消灭虫蛹,防止病虫灾害。

  第四条 其他绿化相关工作

  一、每月进行一次灭四害工作(苍蝇、蚊子、老鼠和蟑螂)。

  二、注意爱护绿化工具,存放要整齐有序,严禁乱丢乱放。

  三、遇到所负责区域内的水电线路出现问题、损坏公物或其他突发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尽早处理,消除隐患。

  四、遇到水龙头、绿化管道损坏时,必须及时报维修组(如遇晚上、节假日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关闭总阀)。

  绿化管理制度 3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总务主任、科学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地貌环境的整理、树木花草的培植及保护工作,协助绿化领导小组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程。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等,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九、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拦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 4

  1.0目的

  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绿化管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组实施日常巡查与监控。

  3.2绿化组绿化员负责对绿化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绿化工作制度的建立

  4.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4.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4.2绿化管理

  4.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2绿化组组长填写《绿化工作周计划表》交物业绿化主管审核后,绿化组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绿化养护周计划表》。

  4.2.3绿化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绿化设备。绿化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入库管理。绿化员每次使用绿化设备后,必须清洗干净后再入库。每月由绿化班长组织对绿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项目外包工具由分包方负责管理。

  4.3工作检查

  物业绿化组组长依据绿化管理规定对本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和管理,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绿化工作检查表》(绿化面积5千*方以上日检,绿化面积5千*方以下周检)情节严重把《工作整改通知》发给责任人,限期返工,并跟踪验证,并把处理结果填在上《绿化工作检查表》。

  4.4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环保意识培训,重点关注化肥、化学试剂的使用,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等。

  4.6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职业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化学试剂的使用等,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4.4绿化分包控制参见《分包方管理及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5.0支持性文件及质量记录

  5.1《苗木清单》pr/wy-29-01

  5.2《绿化工作周计划表》pr/wy-29-02

  5.3《绿化工作日检表》pr/wy-29-03

  5.4《绿化工作整改通知单》pr/wy-29-04

  绿化管理制度 5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绿化管理制度 6

  第一条

  为了绿化美化我校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生化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第三条

  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物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第四条

  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第五条

  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第六条

  树木配置做到五结合:

  ㈠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㈡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㈢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㈣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㈤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第七条

  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第八条

  建立苗圃、花房等形式的绿化美化基地。利用这些基地,在满足学校园林绿化各种规格、品种、数量(包括各种花卉、盆景、树木)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绿化科研教学活动,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九条

  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了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第十条

  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第十一条

  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栏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

  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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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绿化管理制度 8

  为绿化美化校园环境,把塘渡口镇中学建成县内一流,环境优美,整洁,文明的校园,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舒适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生化教师,花木工组成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二、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包括绿化美化的*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亭、台、走廊等建筑小品的布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三、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四、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五、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六、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七、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八、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九、对毁损花草树木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5—50元罚款。(所得罚款由总务处统筹统管)

  1.乱折树枝、树叶、爬树、摇树,砍枝剔芽,攀花摘果。

  2.在树上钉钉、刻划涂写,趁树搭棚、搭架、搭衣服、悬挂招牌、捆绳、捆铁丝。

  3.在绿化树木下及花池内堆放各种废物(倒垃圾、污水),点火,挖坑。

  4.车辆等碰损轧坏树木、绿篱、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

  5.擅自砍伐修剪破坏树型,擅自移栽换栽绿化苗木,摘花等。

  十、交纳赔偿费与罚款的具体办法

  1.学生损坏花草树木的罚款应由学生主动交纳,如不交纳,由所在班主任协助催交。

  2.受罚的班级和个人应按时交纳罚金,愈期不交者,加罚10%的滞纳金,如不交,从班主任费中扣除。

  3.在我校的'施工单位,损坏树木要主动交纳罚款,赔(罚)款由总务处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绿化管理制度 9

  1、目的

  规范绿化物资、仓库管理,减化流程,提高效率。

  2、范围

  适用于绿化部物资及仓库管理

  3、职责

  部门/岗位工 作 内 容

  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总助/总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

  部门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的监控

  项目负责人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物资的管理、监控

  物资申请人负责合理申请物资

  班长(仓管员)负责对物资、仓库的管理

  4、定义

  工程物资:包括绿化苗木及工程用辅材(包括绿化给水工程管材、配件以及土方、陶粒、蘑菇肥、绑绳、竹竿等一次性消耗用品);

  农资物资:包括农药、化肥、垃圾袋、动力燃油;

  设备工具:包括了单价在200元以下或以上的园林动力机械设备、常用工具等物资;

  劳保用品:各类劳动保用品;

  主仓库:有一定规模空间、承担集中申购任务的仓库;

  小仓库:储存一些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的小型仓库;

  危险品仓库:储存有农药化肥、燃油的仓库。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物资申请

  5.1.1物资申请应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绿化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与《采购管理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多购而引发产品变质与浪费,采购人员应会同用料人员充分沟通后、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性价比报批采购。

  5.2物资入库及验收

  工程物资

  农资物资

  劳保用品由绿化部施工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按申请标准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给予签名确认,除燃油与土方以外的物资须同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作为报销依据,不须填写《进仓单》,验收人员对数量进行核对,对质量进行监控,如发现数量不符或质量不达标,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处理设备工具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200元以上的填写《资产情况审核单》。

  5.2物资出库、回收

  工程物资根据工作量有计划进行分批采购,即买即用,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当于未用完的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死亡

  劳保用品发放个人的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直接领用,日常工作用的不再办理领借用手续集中采购按季度进行。

  农资物资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对农药化肥实行专人管理、按需当天发放,当天使用,工作结束后仓管员将剩余物资及时回收入库,按单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采购用量不超过一季度。燃油即买即用,不办理领借用手续农药、肥料、燃油等应设专用仓库存放,如无专用仓库,须将农药放入储物柜并上锁管理,每月检查进行盘点

  设备工具200以上须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并完善归还记录仓管员每天下班前须对实物进行核实,日常进行监控,每月盘点。日常用工具实行以旧换新200以下不需办理领借用手续,上下班由仓管员监督发放回收

  剩余苗木、辅料回收剩余苗木将根据需要在部门内部进行调配使用,或送至苗圃进行假植管理;剩余工程辅材(陶粒、竹竿、蘑菇肥等)由各项目养护组负责回收、保管回收后的辅料可直接由养护组调配使用,也可作为工程组重复利用物资,节约成本

  5.3绿化仓库管理要求

  5.3.1根据绿化部项目分散,各项目出现多仓库或各片区出现多个仓库的现象,制定特殊之管理办法。

  5.3.2物资的申请及入库采用《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对部门特殊之处采用如下的办法。

  5.3.2.1大项目及各片区共用的仓库应列明各仓库的位置、存放物品类型、主仓库位置报部门列表备案。各小仓库从属于主仓库,对主仓库及危险品仓库配备灭火器材。

  5.3.3.各仓库要求

  主仓库负责统筹物资的申请、发放、报费、每月盘点涵盖小仓库工作、监督小仓库的日常运作。

  小仓库只存放日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200元以上物资办理领借用手续

  日常用工具或物资统一到主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不作盘点手续,以旧换新。如存有易燃物品的须配备灭火器材

  危险品仓库农药、肥料、汽油等危险品单独设立仓库存放,如无条件单独存放,农药须用储物柜上锁存储,汽油不能作为常备物资存储于仓库,使用后有剩余的少量汽油应将油罐密封存放于指定位置。化学肥料应存放于干燥的地方,必要时进行防潮处理。农药、化肥库存量以满足使用需求为标准,不宜过多存储。

  6.相关文件

  vkwy7.5.5-z01 《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7.记录表格

  vkwy7.5.5-z01-f2 《物资领(借)用单》

  vkwy7.5.1-j01-06-f2《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

  绿化管理制度 10

  为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宁静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为首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中长期规划。

  3、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树木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5、花草种植要做到培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6、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

  7、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

  8、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阅读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1)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合集10篇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绿地由供给物业服务的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

  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城乡建设需要;

  (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四)严重影响居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2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住宅区环境优美,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子,每株罚款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罚款15元;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3

  为了更好对校园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校园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校园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师生工作和学*更加舒适、自然,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园林施工管理工作。接受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并适时汇报,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

  2、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必须先请假批准,病假须开具医生证明。

  3、园林管理员要经常对其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校园的绿化完好率达99%。

  4、保洁管理员要认真做到每日上下午按时巡检各地段,包括干道、人行道、便道、楼房周围,特别是要加强'死角'地带的巡检,做到无白色垃圾、无杂物。

  5、如发现校园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对在校区内随意张贴和散发传单者,要及时制止。

  6、保洁管理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庭院检查情况表》及时向主任汇报。

  7、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校园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8、每天要做好巡检工作,达到路面、绿地内无砖头、碎纸、塑料袋、木棍、果皮等杂物,对绿篱边、树上的垃圾袋要及时指挥工人解决。

  9、每月由管理员定期对其所负责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10、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校园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全校师生营造大自然的学*环境。

  11、每月由园林主管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4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住宅区环境优美,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子,每株罚款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罚款15元;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5

  第一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符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考虑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三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责任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四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达到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七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时多检查,按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积极配合市**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公布,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必须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必须修剪树木时,必须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6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用心配合市**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7

  为了更好对校园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校园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校园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师生工作和学*更加舒适、自然,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园林施工管理工作。接受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并适时汇报,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

  2、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必须先请假批准,病假须开具医生证明。

  3、园林管理员要经常对其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校园的绿化完好率达99%。

  4、保洁管理员要认真做到每日上下午按时巡检各地段,包括干道、人行道、便道、楼房周围,特别是要加强'死角'地带的巡检,做到无白色垃圾、无杂物。

  5、如发现校园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对在校区内随意张贴和散发传单者,要及时制止。

  6、保洁管理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庭院检查情况表》及时向主任汇报。

  7、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校园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8、每天要做好巡检工作,达到路面、绿地内无砖头、碎纸、塑料袋、木棍、果皮等杂物,对绿篱边、树上的垃圾袋要及时指挥工人解决。

  9、每月由管理员定期对其所负责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10、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校园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全校师生营造大自然的学*环境。

  11、每月由园林主管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人居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山体以下各类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山体的绿化由延安市林业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延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市园林管理处受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具体负责山体以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城建规划、环境保护、房产、**、农林、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保护包括以下资料:

  (一)花坛、游园、绿地、绿化带等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二)城市街道树木的种植、养护、管理;

  (三)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的审查、批准、验收;

  (四)单位及居民居住区庭院绿化的指导、检查。

  第五条各级人民**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用心支持鼓励国内外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资、捐资、合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并保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市区内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认建、认养、认管城市绿地;鼓励居民利用庭院进行绿化。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检举、制止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行为的权利。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处理。各级人民**或者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经市人民**审批后,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务必包括绿化设计。其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单位总占地面积的30%。单位内部现有绿地面积低于30%的,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他建设。建设单位报市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务必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否则规划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新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其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绿地面积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30%;旧城改建区具备绿地条件的,务必保证绿地面积占改建面积的25%;

  (二)市区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道路总占地面积的20%;次干道绿地率不低于15%;

  (三)校园、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四)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污染环境的工厂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0%;

  (五)市区内的企业具备绿化条件的,绿地率不低于30%。

  第十条在本市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因客观环境限制,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收缴绿化补偿费,按照城市规划统一进行绿化建设。收费依据《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缴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绿化补偿费,统一上缴市财政局,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新建管线、杆线或者新植树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按下列规定确定间距:

  (一)地下管线设施的外缘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距离不少于1米;

  (二)线杆、消防设施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距离不少于1.5米。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建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二)设计方案的确定或改变,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审查;设计方案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附属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应纳入基本建设投资中,绿化建设资金为工程总造价的25%;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步绿化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第二年的绿化季节。

  第十三条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务必按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管理和保护

  第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行业管理、部门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管理和保护:

  (一)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及广场的绿化,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二)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树木、绿地、花卉等的绿化,由所在单位负责。并理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花圃、苗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四)居住区的绿化,由居住区管理机构负责。并理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五)公路、河道、铁路两侧的绿化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损坏公共绿地。因建设需要务必砍伐或移植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乔木50株,灌木50丛、绿篱100米以下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超过第(一)项审批权限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审批。

  第十六条各类管、线、建筑物在施工时,确需修剪、移植及砍伐树木、灌木、绿篱的,务必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修剪的,由绿化管理部门修剪,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移植和砍伐的,建设单位应按物价部门认证的价格标准进行补偿。

  第十七条经批准更新或移植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的,应按“伐一栽三”的原则予以补栽,并保证成活。原地无法补栽的,应当缴纳补栽树木所需经费,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异地补栽。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需要或特殊原因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用地单位应持有关文件,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落实补偿措施后,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需要占用已构成的城市公共绿地,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物价部门认证的价格标准进行补偿。需要临时占用已构成的城市公共绿地,经批准后,占用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务必服从绿地管理单位的管理,与其签定《恢复绿地保证书》,并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十九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好处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城市规划区山体以下古树名木的,务必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本级人民**批准。

  第二十条禁止下列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盖房或围圈树木;

  (二)距绿地、花坛一点五米内及行道树冠下设置有炉灶的摊点;

  (三)在绿地内摆摊设点、堆放物料,乱倒、乱扔废弃物;在树木、花卉、绿篱旁堆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焚烧树叶、废纸等杂物;

  (四)向树木、花草倾倒有毒、有害的污水、热水;

  (五)在树上钉拴刻划、拴系牲畜、攀折花木和任意采摘枝叶、花果;

  (六)在园林建筑设施上刻划留名,攀登踩踏;

  (七)其他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因生产、交通事故,造成花草树木损伤、死亡的,职责单位或个人按物价部门认证的价格标准进行补偿;造成园林绿化设施、园林建筑、园林小品损毁的,按设施原造价赔偿。

  第四章:法律职责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补办手续;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或不贴合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完成绿化建设;逾期不完成的',加收绿化费总额12倍的绿化延误费;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每株处以1000030000元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责令补缴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造成花草树木或设施损坏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第二十四条擅自占用已建成或规划绿地的,或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清理绿化用地的;临时占用期满的,责令限期退还、清理、恢复原状,从侵占或占用期满之日起,按占用地每*方米每一天510元罚款,并追究主要职责者的行政职责。

  第二十五条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令补栽被砍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被砍伐树木价值25倍的罚款。盗伐树木的,责令赔偿损失,补栽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310倍罚款。

  盗窃花木、绿化设施的,责令赔偿,并处以盗窃花木、绿化设施价值35倍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对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二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执法人员务必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执行公务时,应配带标志,持证上岗。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按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职责,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二十八条实施本办法行政处罚,务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罚款务必使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对个人罚款金额在3000元以上,对单位、组织罚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被处罚的单位、组织或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人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能够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来源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延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各县区城市绿化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30日发布的《延安市市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理,使全所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维护优美的园林绿化环境,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用心搞好园林绿化组的内部管理,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以高质量、高标准进行园林绿化管理。

  二、加强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规范,持续良好的观赏效果;公园及城区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用心防治植物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使城市到达绿化、美化一流水*。

  三、加强对公园及城区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建立巡查制度,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名木古树的.成活和健康成长。

  四、保质保量完成公园及城区所需花卉苗木的摆放和栽植,搞好现有盆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及时清理园林修剪作业产生的树枝、落叶和从草坪地被中清除的杂草,保证绿地美观和环境卫生。

  六、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工作应用心主动,要与本段面督查人员紧密配合,共同促进工作。

  1、在日常管理中,对于督查人员要求及时处理的问题,当日未处理的,督查人员有权提来源理、处罚意见;

  2、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发现园林植物病虫害问题,不能处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督查人员报告,并向园林组长汇报,若由于报告不及时而造成病虫害蔓延,影响景观的,将负主要职责;

  3、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对本段面内所出现的损害绿化植物、绿地等违规行为,不上报,熟视无睹,造成损失的将负主要职责。

  七、加强园林机具和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务必熟练、正确地操作使用园林机具和工具。机具和工具须由专人保管、规范存放,进行定期保养、检修,确保无故障运行。维护人员使用的工具实行以旧换新。

  八、确保园林操作规范,确保园林作业的安全性,增强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园林组长每一天对园林工作检查一至二次,同时做好组内成员、工作的协调和分配。

  十、园林组长和分管领导对园林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10

  为了把本园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物业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第一条凡是本园区范围内一切业主(使用人)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园区业主(使用人)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第三条为保持环境美化,请你看护本小区花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带,停放自行车、人力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带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第四条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第五条严禁私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第六条有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按《国家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进行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2)

——绿化公司管理制度(五)份

  绿化公司管理制度 1

  1、认真保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当日销售款当日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3、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用款额不超过三仟元可请示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批准,三仟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作好记录,使用支票要经领导审批,一日内督促报销或及时收回。

  6、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对帐,必须两帐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绿化公司管理制度 2

  1、认真保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当日销售款当日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3、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用款额不超过三仟元可请示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批准,三仟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作好记录,使用支票要经领导审批,一日内督促报销或及时收回。

  6、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对帐,必须两帐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绿化公司管理制度 3

  (一)、管理定位

  园林绿化从过去单纯的仅供观赏和作为城市装饰的性质向着为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护城市生态*衡的高度转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城市地域的扩大,如何保护城乡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已经成为当前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与难点。园林城乡化,是采取高绿地指标,消除环境污染,美化生活环境,让城市掩映在万绿、万花丛中,成为既有高度物质文明,又有大自然纯朴气息和生态*衡的现代化的、反映精神文明的新型生态形式。当今,绿色浪潮风行世界,因为绿色植物能提高城乡免疫功能,这是绿化的最根本的功能。

  绿色植物是生态园林中的灵魂,城市中每块绿地都是城市大机体中的肺叶与肝脏',起着气体交换、消除污染与美化环境的作用。根据绿化无界性特点,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绿化,使园林绿化紧扣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的战略目标,形成绿点、绿线、绿面、绿带、绿网、绿片的生态园林体系。对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项目,我们将推行生物型、科技型、知识型、可持续型和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科学管理措施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通过对植物的立体化控制,全方位对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园林生态化的绿化管理。依据iso9000质量体系中pdca的质量控制循环控制程序,进行绿化作业策化、实施、检查、改进。为此制定以下措施。

  (二)、室外绿化的管理

  1、生态型绿化管理

  为了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养护水*的提高和良好生态环境的维护,管理上要依靠绿化作业方式的专业化。生态型专业化的绿化作业方式,确保工作效率。

  (1)、现代化的绿化作业机

  草坪、树木的成片修剪将采用各类新式的绿化专用机械设备,极大提高单位生产效率。

  (2)、现代化的喷灌技术

  根据实地的管理需要结合我们多年的管理实践经验,将对管理区的喷淋系统进行集约化改造,避免植根泡死或浇水不足,确保植物生长良好。

  (3)、园林病害虫的防治及持续控制

  为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我们不单纯依赖化学防治的方法。必须从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出发,处理好有病虫--寄生--环境因素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实行'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实施ipr战略(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可持续控制病虫害。采取以下的方法:

  a、植物移栽、补植时,加强病虫防治,严防危险性病虫害侵入。

  b、科学种植、养护和管理,营造不利于病虫害繁殖的生态环境。

  c、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和经验等)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确定西华街道办事处物业内的主要害虫和病害。进行重点防治。

  d、实行生物防治,通过生物防治措施控制病害虫发生。如保护和利用害虫的天敌(益鸟、寄生性天敌昆虫、有益微生物等)。

  e、依据害虫生活*性,利用简单物理因素对害虫加以捕杀,如灯光诱杀、人工摘除病叶等。

  f、化学防治,科学使用高效率低毒农药,严格控制病虫害。

  (4)、草坪杂草的综合治理

  为使草坪生长正常、优质、美观、可对草坪杂草进行如下综合治理:

  a、建立适宜于本地生长的优良品种。

  b、加强草坪管理,对草坪及时修剪、浇水、施肥,及时防治病虫害等措施,以提高草坪的抗害性。

  c、化学防除:可通过移植前采用化学除草剂,摘除杂草,同时通过使用选折性除草剂控制杂草。

  d、人工拔除:小面积少量草坪杂草可进行人工拔除。

  2、可持续性绿化管理

  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科学化、规范化、机械化的专人作业,实施生态型绿化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西华街道办事处物业内树木、草坪、花卉搭配合理,植物常青,花开不断。

  (1)、乔灌木:及时淋水、松土、施肥、修剪。去除枯枝叶,防治病虫害。

  (2)、时花:供应四季新潮时花,及时更新残花。

  (3)、草坪:保持草坪生长良好,每年打孔培沙,梳草松土,进行草坪更新复社。

  (4)、废弃物的持续利用:充分利用修剪下来的草屑、枝叶等,制成堆肥。维护了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废弃物的可持续利用。

  3、知识型绿化管理

  因为绿色植物是生灵中的一份子,拥有其美丽的名字和特殊的个性,我们对西华街道办事处物业内的每种树种进行绿色标识(如树上挂彩牌),树种名称、科属、*性、产地等,同时进行有关生态和保持优美景观方面的科普宣传,让人们在与绿色朋友亲密接触的同时增长绿化知识,提高生态意识,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受到知识的`熏陶。

  4、科学化、规范化绿化管理

  (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在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项目的绿化管理中,我们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绿化管理体系、工作标准和服务程序,明确规定绿化管理工作每一个岗位的工作职能,每一项工作的操作步骤,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使每一个员工工作都有章可依,从而不断提高绿化管理质量,创建绿色环保型物业。

  (2)、'闭环+激励'内部运作机制

  在管理处的闭环+激励'管理模式下,进行绿化区域分工,区域负责,责任到人。下级对上级负责,事情一环扣一环,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绿化管理闭环。

  (3)、'零干扰'的隐形服务

  利用节假日的时间施行剪草剪枝,以尽量减少绿化作业时间对用户正常工作的干扰。

  总之,我们的绿化管理就是要把众多相关的园林有机地贯穿起来,编织成总体环境景观的绿色花环。并附之灵魂,让充满勃勃生机的绿色精灵和人们融汇在一起,形**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与环境的协调统一。

  (三)、室外绿化管理运作

  绿化管理日常工作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pdca循环控制程序,进行绿化策化(确定标准,计划)-->绿化实施-->绿化检查-->绿化改进,先制订出科学合理的绿化作业标准,然后组织实施,并对绿化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其有效性,以不断改进绿化工作。

  (四)、室外绿化管理标准

  园林既是一种自然景观,又是一种文化现象,需要以一种文明的、高层次的管理来实现它的功能。我们以'人与自然'为主题,以'三最'(最优美、最清洁、前卫生)为尺度衡量我们的管理工作,做到一草一木青枝绿叶,一砖一瓦精雕细刻,一人一事服务周到,一时一刻体现文明,使室外绿化养护达到一级养护标准。

  绿化公司管理制度 4

  一、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1、厂区绿化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确定绿化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气候条件、装置生产及检修特点等。

  2、厂区绿化方案的实施、变更,花草和树木栽种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3、厂区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域划分、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卫部负责。

  4、公司各部门负责绿化管理责任区花草和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的工作区域、员工数量等进行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三、绿化责任区管理要求

  1、对绿化的植物适时、适量浇水,确保苗木、草坪浓绿及正常生长,

  2、严禁用自来水浇花草、树木、草坪,在生产管线取水要经过生产调度同意,浇水时要有人监护。

  3、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

  4、花草、树木、草坪叶片不正常或萎缩干枯要及时防治处理,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5、当多雨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要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准备,以防花草、树木被破坏。

  6、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杂物、杂草各部门必须及时清理,要保持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

  7、严禁本部门或其他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绿化区内损坏花草、树木等情况发生。

  8、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绿化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将绿化区用作施工场地,或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和垃圾等。

  9、不得将污水、废渣等有毒有害或污染性的东西倾倒在绿化区内。

  四、考核程序

  公司各部门都有权利对破坏其绿化管理责任区内花草、树木的人或事件进行监管,消防保卫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处罚标准

  1、绿化区内有杂草、杂物、垃圾等,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2、绿化区内的花草、树木歪斜后不及时扶正,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200元。

  3、不按规定路线行走,擅自进入绿化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4、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碾压绿化区内花草或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司机100—300元,扣车辆所属单位500元,并责成对损坏的花草、树木恢复完好。

  5、损坏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6、擅自移迁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7、攀爬或摇晃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8、污水或垃圾等污染绿化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30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50—300元,并责成恢复完好。

  9、擅自在绿化区内动土、施工、检修、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等,一经发现,每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绿化公司管理制度 5

  1、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上岗后要知晓当天的工作量,及时和领导沟通材料的使用量,要认真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端正劳动态度,保质保量完成当天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无本工种工作任务,主动申请其它工作,不准以上厕所、吸烟等其它原因变相怠工,如经发现,按相关条例处罚。

  2、按施工标准合理使用原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做到计划用料,对本工种使用的材料不能乱丢乱放,用后要摆放整齐,并注意防盗、防雨、防潮。

  3、要爱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今年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按劳动保护和工具领用制度执行。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如马凳、跳板等一切登高承重的设施,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和领导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

  5、要树立社会公德,严禁任何人偷拿材料送人拉关系,偷拿变卖,一经发现按处罚条例执行。

  6、提高自身修养和劳动素质,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住宿要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能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不能夜不归宿,晚10点前必须归宿,如有事不能按时归宿,必须事先和领导请假。否则按管理条例处罚,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7、急公司所急,因工作需要加班,不要找借口推托。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加班工时扣罚工资。

  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9、正常情况下公司不鼓励加班,如工程急,确需加班,必须事先与主管领导打好招呼,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支付加班工资。

  10、工地离公司*的职工伙食由公司统一管理,如在外地要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购物有经手、验收、审核三人组成。

  1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3)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份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各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提高创建“绿色生态校园”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六、教育学生爱护 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2

  一、绿化目标:

  1、后勤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3%,并逐年有所增加。(注我校校园面积为18万*方米)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二、绿化职责

  (1)由德育处协助后勤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四、绿化养护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3、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二)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 8公分 ,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 15公分 ;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 1*方米 以上的草皮死亡。

  五、考核要求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绿化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无重大错位、失误,季报工作正常。

  4、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5、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6、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3

二、校园“六化”工作,由政教处主管、负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六化”设施及绿化带在校园的布局,分配至每个班,责任到班级。

三、学校“六化”建设,必须遵循“高档规划,精细管理,模块布局,环境育人”的原则,把六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为师生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四、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 99. 8%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相应“六化”设施及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则追究赔偿责任。

六、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政教处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xx年9月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3

一、学校要设立校园绿化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工作要以学校的

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乱栽乱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开,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较全面地掌握园林化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发生。

四、学校要建立中长期绿化规划,对校内成型树木花草要建立绿化档案并登记挂牌,增强学生绿化美化意识和提高学生科普知识。

五、绿化美化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摘,损毁破坏。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应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随意毁弃。

六、学校要有相应的财务预算,确保一定比列的绿化资金并落到实处,做到年年有变化,月月有新意,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工作、生活环境。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4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二、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5

  一、管理目标

  1、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4)

——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50句

1、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项目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主管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2、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实施植保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对他人的影响,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人员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4、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汇报。

5、绿篱在春秋每季度修剪一次,剪后浇水施肥,折后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

6、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7、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8、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9、为了使员工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公司绿化的良好*惯,按照各部门员工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10、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11、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12、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13、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一3元不等罚款。

1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xx元。

15、清理。绿化区域土地*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16、苗圃、温室不准存放私人花卉。全公司员工需要在温室寄放越冬的花卉,苗圃负责人视温室场地的可能性,可办理寄放手续,并收取一定的管养费。对私人寄放的花卉,必须另册登记,插好标志写明品名、数量、拥有人姓名,并必须与收费收据三者相符,否则一律视作公司产。

17、苗圃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18、工作制度先保污水道(特别是粪便管),然后废水道,再次雨水道。

19、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材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材料和垃圾,如过期不清,公司将派车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同时追加罚款费(清理费的10%)。

20、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21、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22、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23、3工作检查

24、2 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安排和现场巡视。

25、6 综合部负责绿化植物的标识。

26、1 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如:行道树、孤植树等。

27、7绿化浇灌: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夏秋季浇灌水的时间一般是早晨,春冬季浇水时间一般为午后。

28、8绿化施肥:勤施薄施。

29、9 外包绿化的管理,绿化负责人对外包绿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外包服务也应按公司有关作业文件操作,其绿化质量达到要求才能验收,否则重新种植修剪等服务。

30、绿化机具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31、1物资申请

32、2物资入库及验收

33、2物资出库、回收

34、3.2.1大项目及各片区共用的仓库应列明各仓库的位置、存放物品类型、主仓库位置报部门列表备案。各小仓库从属于主仓库,对主仓库及危险品仓库配备灭火器材。

35、3.3.各仓库要求

36、1 苗木供方

37、2劳务供方

38、2.1在选用劳务供方时,部门应事先进行评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相关安全事项。

39、2.2在发放大宗劳务费用时,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跟踪劳务费用的发放工作,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40、4绿化员根据工作需要,向班组长申请领用相关物品,经班长同意后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登记《绿化部库房领用肥料明细表》、《绿化部库房领用农药明细表》并在部门库管员处签字领取。

41、1《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细则》。

42、2《绿化部库房领用肥料明细表》

43、1《绿化部台帐》

44、2.3与甲方对接绿化用水取水点,以便进行绿化种植施工。

45、2.4如绿化给水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施工时间应早于绿化种植施工,进行绿化种植前,给水管网须预埋到位。

46、3.1同一施工区域内,按大型乔木-乔木-亚乔木-灌木-草皮的顺序进行种植施工。

47、3.5.2如需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或单价,施工过程中主动请求甲方给予确认或约谈,保留相关验收或约谈记录。

48、4.3安全管理事项纳入《绿化工程施工协议书》,并与分包方经济利益挂钩,如因分包方管理不善导致后果按协议相关内容处理。

49、5.1-j01-06-f3 《供方现场(约见)评审记录表》

50、园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观是美化点缀小区的设施,人人均有责任爱护,任何人请勿随意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花草、树木、景品。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5)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二、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三、工作要求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一、“六化”校园人人有责,每个教职工都要履行监督义务。

  二、校园“六化”工作,由政教处主管、负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六化”设施及绿化带在校园的布局,分配至每个班,责任到班级。

  三、学校“六化”建设,必须遵循“高档规划,精细管理,模块布局,环境育人”的原则,把六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为师生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四、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相应“六化”设施及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则追究赔偿责任。

  六、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政教处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四、工作要求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6)

——物业绿化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1.0目的

  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绿化管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组实施日常巡查与监控。

  3.2绿化组绿化员负责对绿化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绿化工作制度的建立

  4.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4.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4.2绿化管理

  4.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2绿化组组长填写《绿化工作周计划表》交物业绿化主管审核后,绿化组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绿化养护周计划表》。

  4.2.3绿化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绿化设备。绿化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入库管理。绿化员每次使用绿化设备后,必须清洗干净后再入库。每月由绿化班长组织对绿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项目外包工具由分包方负责管理。

  4.3工作检查

  物业绿化组组长依据绿化管理规定对本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和管理,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绿化工作检查表》(绿化面积5千*方以上日检,绿化面积5千*方以下周检)情节严重把《工作整改通知》发给责任人,限期返工,并跟踪验证,并把处理结果填在上《绿化工作检查表》。

  4.4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环保意识培训,重点关注化肥、化学试剂的使用,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等。

  4.6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职业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化学试剂的使用等,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4.4绿化分包控制参见《分包方管理及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5.0支持性文件及质量记录

  5.1《苗木清单》pr/wy-29-01

  5.2《绿化工作周计划表》pr/wy-29-02

  5.3《绿化工作日检表》pr/wy-29-03

  5.4《绿化工作整改通知单》pr/wy-29-04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1.目的

  规范绿化部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2.范围

  适用于绿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 作 内 容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权限内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监控

  部门经理负责权限内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的监控

  工程主管/工程项目负责人物资申请、审核,负责对整个工程过程的监控管理

  现场施工人员物资申请、具体施工管理

  4.定义

  施工过程含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程控制、及时反馈工程施工信息、做好详细施工记录、维护施工现场安全、分包方管理、工程完工的全过程。

  5、方法与过程控制

  5.1施工前期准备

  5.1.1绿化工程施工前,部门负责人任命项目负责人并派驻地施工人员,项目负责组织工程现场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熟悉甲方监管工程师、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指出工程施工要点和难点、分析可控成本因素、并对工作进行分工,明确施工计划节点。

  5.1.2按照合同清单寻求苗木采购信息,可采取电话咨询报价或到供方生产基地调查的形式进行,经过对比及综合分析后,选取苗木供方,并向公司提交合同内苗木《绿化苗木采购申请单》。甲供工程苗木由甲方指派代表选购,绿化部协助采购。

  5.1.3分包方约谈:施工前与分包方进行约谈,填写《供方现场(约见)评审记录表》,对分包单价、安全责任、结算标准等进行约定,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要求职能部门人员参与约谈。同时,向公司报批后与分包方签订《绿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5.2施工进驻

  5.2.1按甲方要求及施工计划明确开工、竣工日期。

  5.2.2按图纸及种植要求回填土方,*整好种植场地。

  5.2.3与甲方对接绿化用水取水点,以便进行绿化种植施工。

  5.2.4如绿化给水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施工时间应早于绿化种植施工,进行绿化种植前,给水管网须预埋到位。

  5.3施工过程管理

  5.3.1同一施工区域内,按大型乔木-乔木-亚乔木-灌木-草皮的顺序进行种植施工。

  5.3.2项目负责人须向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工程信息及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5.3.3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与施工人员保持沟通,根据工程规范依次施工,并与苗木供方对接,确保苗木质量达标,与甲方对接对成品合理保护,避免出理浪费与破坏。

  5.3.4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须合理避开已布置到位的光缆、电缆、水管、网线、煤气管网等,项目负责人须在工程会议中给予强调。

  5.3.5施工记录及工程资料的保存

  5.3.5.1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收集的工程相关采购验收单据、发票原件须及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保管,并作为采购报销有效资料。

  5.3.5.2如需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或单价,施工过程中主动请求甲方给予确认或约谈,保留相关验收或约谈记录。

  5.3.5.3工程过程出现变更应本着配合的原则及时向甲方索取指令并按期办理签证手续。

  5.3.5.4甲供材料到场后如有必要须及时办理现场验收手续。

  5.3.5.6项目负责人应在部门针对单独的项目独立单独的文件侠妥善保管好相关的采购、指令、签证、沟通、验收等资料。

  5.4施工安全、分包方管理

  5.4.1杜绝无防护措施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如进行高空作业,至少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配备安全带。

  5.4.2分包方应确保在场工作不出现打架、斗殴、偷盗、违纪事件。

  5.4.3安全管理事项纳入《绿化工程施工协议书》,并与分包方经济利益挂钩,如因分包方管理不善导致后果按协议相关内容处理。

  5.4.4要求分包方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实名考勤制,项目负责人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对工人出勤情况进行审查,并作为监督分包方发放工人工资依据。

  6、相关表格

  7.5.1-j01-06-f1 《绿化苗木采购申请单》

  7.5.1-j01-06-f3 《供方现场(约见)评审记录表》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一、目的

  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各物业公司(处)绿化班

  三、职责

  1绿化工认真执行公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类苗木的绿化、养护工作。

  2绿化队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全面管理,并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与监查工作。

  2-1按制度要求,对油料、各类农机具等,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做好登记。

  3管理部主管对'绿化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管理要求

  1、公共绿地管理:

  1熟悉掌握小区的绿地面积及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地面积,保

  证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化完好率达96%以上,并且按不同花草树木的特性,合理种植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醒目位置,标示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性、管理方法等,以便住户和客人欣赏和增长科普知识;

  3针对不同品种的植被特性,按时进行浇灌、培土、施肥、排水、清除枯枝死叶、消灭病虫、清除杂草和修剪造型等,不断丰富和提高绿化内容;

  4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枝叶和杂物,保持绿化环境整洁;

  5对遭受损害的花木要及时进行修补、扶持和补栽,确保绿地环境的观瞻效果;

  6经常巡视绿地状况,制止任何人践踏草坪、倾倒垃圾、污物污水、攀枝折花,或用树木晾晒衣物等行为;

  2、绿化机具管理

  1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绿化机具,尽力减少损耗和不必要的损坏;

  2绿化机具和机动三轮每日出、入库存放,都要进行检查,使用人要做登记,使用完毕入库前要进行除垢处理,分类摆放整齐;

  3机具发生损坏、丢失时,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对损坏丢失的时间、地点、原因、状况等做好纪录;能进行使用的,要及时修理,保证正常使用,机具使用完好率应保持在90%以上;

  4绿化机具禁止对外借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履行规定手续后方可借用;在借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要照价赔偿并做文字记录;

  5绿化机具有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长期不使用的机具;要按规定进行必要的维护;

  6建立健全机具管理台帐,分类造册登记,定期盘点检查。

  3、浇灌用水管理

  1合理安排浇灌时间,避开用水高峰,缓解居民用水与绿化浇灌可能发生的冲突;

  2绿化浇灌需启用大流量用水时,必须事先向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启用;

  3浇灌过程中应维持开启时的`基本流量,严禁私自加大或减少流量,保持水压稳定;在关闭流量前,应事先向相关人员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全部关闭,防止水压过高引发的设备设施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承担责任;

  4绿化工在浇灌时,必须手持水管,严禁放任自流,以杜绝资源浪费。对不按规定执行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同时对物业主管处以200元罚款。

  4、绿化库房的管理

  1非指定人员禁止进入绿化库房动用机具和各类消耗物品;

  2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对易燃品有毒药品和其他消耗品严加管理,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日常保持库房内通风、防晒、防水、防锈、防尘;

  3机具各类配件要登记造册纪录,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或私自挪用;

  4绿化机具和配件消耗品的库存量应掌握节俭原则配置,不准大量库存积压。

  五、管理程序

  5.1绿化队长每周至少对整个小区的绿化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管理部主管每半月至少对整个小区的绿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农机具、油料的管理、使用保养及各种记录,每季度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3物业总公司对各公司'绿化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同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目的

  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为植物绿化养护工作提供指引,保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频次/时间

  品质管理部负责制定绿化养护作业流程及检查标准,监督指导各管理

  处绿化养护工作。每季度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计划方案的实施,并可根据自身

  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并巡视监督养护情况。每半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环境负责人负责审核落实养护计划,并指导、监督、抽查各绿化岗位

  工作情况。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绿化负责人负责制订绿化养护工作计划,现场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监督

  管理,巡视各岗位工作情况。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绿化植物分类

  5.1.1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

  5.1.2灌木:植物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

  5.1.3地被植物: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等其它草本植物。

  5.2绿化植物的移植、种植

  5.2.1绿化植物的种植宜在雨水充足,植物生长旺盛的季节进行(3--8月份)。

  5.2.2种植树木时,需综合考虑树冠、树干等大小,留置适当的土球,保证有足够的根系。

  5.2.3绿化植物移植时,应切断主根,尽量保持足够的须根,以使其能迅速恢复生长。

  5.2.4为了减少蒸发,保持植物体内有足够的水分,在移栽树木时,一般要去掉三分之二的枝叶。对须根少或难成活的树木,要剪掉所有树叶,只保留树干。

  5.2.5移植草皮时,在每块之间须保持适当的空隙。

  5.3浇水

  5.3.1园林植物的浇水,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原则进行。

  5.3.2室内盆栽植物,应每周喷淋叶面,并用湿毛巾擦拭,每次浇水后,及时清洗垫盆。

  5.3.3室外植物的浇水时间,应根据天气状况和季节而定。4至11月份,在9:00之前,15:00以后浇水;11月至次年3月份,在9:00以后,17:00以前浇水。

  5.3.4刚修剪过的植物,易被病菌感染,一般在修剪3天,待伤口愈合后再浇水。天气干旱,必须浇水时,应避免把水浇在伤口上。

  5.3.5视情况对室外植物浇淋叶面,除去表面灰尘。

  5.4日照

  5.4.1室内盆栽植物,每周移至室外无直射阳光处,接受一周左右光照。

  5.4.2草坪是喜光性植物,应保持足够的阳光。草坪生长过密时,要经常修剪。对于墙角阴暗角落,可种植荫生藤本花木。

  5.5修剪

  5.5.1乔灌木应保持美观的'形状,枝条无杂乱现象。

  5.5.2绿篱花球必须形态明显,无突出长枝。

  5.5.3草坪高度应保持在8cm左右。立春前进行较低修剪,一般保留草茎10--15mm为宜,剪完后要用铁耙除去枯叶死草;立秋前修剪的高度为草长的一半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为草长三分之一,以巩固草根的生长。每次修剪后,对用剪草机不能剪到的树边、墙角等部位,应用割灌机割边。

  5.5.4现场绿化养护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园林机械的具体操作方法,按《园林机械操作养护作业指导书》执行。

  5.6松土施肥

  5.6.1天津土壤多为盐碱土、、贫瘠、干旱、易板结。在新植树木时,尽可能加入有机肥,改良土壤。

  5.6.2花坛应每月松土,并结合施肥(以复合肥为主)一次。

  5.6.3施肥应以复合肥为主,并避免洒落在叶面上,灼伤叶面。

  5.***每周施肥后应立即浇足够的水,使肥料迅速溶解,渗入地下。

  5.6.5对盆栽植物,可先将肥料(尿素、钾肥)溶解,再喷雾到叶面上,浓度控制在0.1-1‰之间,也可直接喷洒罐装叶面肥。

  5.7病虫害防治

  5.3.7.1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杀。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但至少两个月需进行一次。

  5.3.7.2对严重的病虫害,应连续多次消杀,直至植物恢复正常生长。

  5.3.7.3管理处在对各种植物进行消杀作业时,具体操作办法按《消杀作业控制程序》执行,每次绿化消杀作业后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负责对每次绿化服务供方的现场消杀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8绿化接管

  5.8.1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外包的须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检查工程养护质量。

  5.8.2 接管前绿化施工单位须准备的资料:与地产合同复印件、地产验收合格书(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验收移交表、绿化竣工图和苗木清单。

  5.8.3管理处负责人签字、盖章。现场养护质量不达标的,记录并限期整改,并知会地产客户中心或返修组。

  5.8.4 管理处正式接管自行养护,或视情况分包给绿化服务供方。

  5.9绿化养护的各种具体作业方法执行相关作业指导书及质量记录

  5.9.1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具体操作办法参考《绿化作业指导书》执行。

  5.9.2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具体标准参考《绿化工作检查标准》。

  5.9.3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对日常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时,须每日填写《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并每月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9.4管理处经理、环境负责人在日常检查绿化养护工作时,须填写《管理人员巡视记录表》。

  5.9.5管理处绿化负责人日常组织养护人员对植物进行消杀作业时,须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编写《 工作评估报告》。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5.1-h02-01《绿化作业指导书》

  tjzzwy7.5.1-h02-01附件1 《绿化工作检查标准》

  tjzzwy

  7.5.1-h02-02《园林机械操作养护作业指导书》

  tjzzwy7.5.1-h03《消杀作业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和表格

  tjzzwy7.5.1-h02-01-f1《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

  tjzzwy8.2.3-z01-f1 《管理人员巡视记录表》

  tjzzwy7.5.1-h03-f1《 消杀工作记录表》

  一、凡是校区范围内所有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搞好校区绿化是全体居住人员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三、设立专业绿化养护班组,对校区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培植,负有美化校区的责任。

  四、严禁毁坏花木,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收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服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五、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六、提倡增设校区景观。阳台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严禁偷、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物业绿化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加强绿化植物养护,确保绿化植物正常生长,为业主和住户提供空气清新、优美的园林环境。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辖区的绿化养护服务。

  3.0职责

  3.1 绿化员负责管辖范围内绿化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2 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安排和现场巡视。

  3.3 环洁部主管负责编制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3.4 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批绿化植物年度养护计划;每月对绿化工作检查一次,并填写《绿化巡检记录表》。

  3.5 品质督导负责每月对绿化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管理服务检查情况汇总表》。

  3.6 综合部负责绿化植物的标识。

  4.0定义

  4.1 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如:行道树、孤植树等。

  4.2 灌木:指无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

  4.3 地被植物:指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植物等其它草本植物。

  4.4 种植:指将被移栽的植物按要求栽种于新地的操作。

  4.5 移植:指在种植成活后的植株还需移动到其它位置以达到绿化、设计效果的栽植操作。

  5.0工作程序

  5.1 绿化工作是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窗口,是关键服务工作之一。环洁部主管根据本物业小区的地形、地貌特点,编制绿化工作方案、绿化工作应做到:

  a) 小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及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花坛、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b) 新建小区公共绿地达到人均1*方米以上,归区改造的小区人均绿地不低于0.5*方

  米;

  c) 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5.2 环洁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编制绿化乔木、灌木、草坪的`种植、整形、修剪、补种、施肥、

  除草、病虫防治的作业指导书,包括各环节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各种设备机具的使用操作规程及绿化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各绿化人员严格有关作业文件操作服务。

  5.3 绿化人员要求,应编制《绿化服务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对绿化各岗位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文化、工作经历、技能做出规定,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绿化作业技能较强属关键过程,每年对绿化人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合格才能上岗。

  5.4 每日绿化作业结束操作人员应填写《环洁部工作日志》记录作业内容和具体数据,对各种花草树木的种植管理做到对其质量可追溯性。

  5.5 绿化的消杀(病虫防治)参照《环境消杀控制程序》执行,喷洒农药的浓度剂量符合有关标准,农药空瓶按规定集中送有资格部门无害化处理。

  5.6绿化修剪:注意一观察二修剪三处理;草坪高度不得高于15cm,修剪后的草坪高度为5-10cm,并遵守1/3原则。

  5.7绿化浇灌: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夏秋季浇灌水的时间一般是早晨,春冬季浇水时间一般为午后。

  5.8绿化施肥:勤施薄施。

  5.9 外包绿化的管理,绿化负责人对外包绿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外包服务也应按公司有关作业文件操作,其绿化质量达到要求才能验收,否则重新种植修剪等服务。

  5.10 绿化植物的标识按《服务提供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7)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范本10份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病案管理和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记、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实行微机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历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求,办理借阅病案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透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负责编投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医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9、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10、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医技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类统计工作。

  11、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

  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查房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

  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况下当日做出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疑难病要在三天内确定诊断,要做到不延诊、不误诊、不漏诊、早诊断、早治疗。

  三、凡需要会诊的病人,按医院会诊制度执行。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须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家属或患者签字。到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记载,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表,在《药品目录》内的需药品须由家属或患者签字及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同意,医保中心批准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销”药品,否则后果自负。

  六、严格按《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安排参保人员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挂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对出院患者在《门诊手册》中记录出院小结,防止重复住院。同一种病15日内不能重复住院,对于符合转诊条件,须科主任签字,医保科登记,主管院长审查登记盖章,报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转,转出医院须是上级定点医疗保险机构。

  一、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三、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四、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六、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七、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八、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纠纷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九、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绿化管理制度(10)份(扩展8)

——公司绿化管理制度实用五篇

  1、目的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管理处辖区内的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内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任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实施植保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淋水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和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汇报。

  3.4.2绿化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绿化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汇报。

  3.4.3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绿化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1.认真保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当日销售款当日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3.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用款额不超过三仟元可请示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批准,三仟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作好记录,使用支票要经领导审批,一日内督促报销或及时收回。

  6.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对帐,必须两帐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一、目的

  为改善和美化公司环境,规范绿化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厂区内,厂区周围、室内盆景和生活区域的绿化。

  三、绿化规划与种植

  1、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规划制定绿化规划,交总经理审核,力求做到实用性与完美性的结合;

  2、按照绿化规划,组织人员种植花、草、树木,品种和数量因地适宜;

  3、种植的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植物特性组织人员进行种植活动;

  4、种植花、草、树木时应根据植物的不同生长状态,保持不同间距,并且一致,做到整齐划一,规范种植;

  5、预留进水,出水渠道预防洪涝,预设喷灌或管道设施;

  四、绿化管理

  1、行政部搞好花木,草坪、盆景的管理,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

  2、施肥浇水:对花草树木适时适量的施用各种所需的'肥料,适时适量的浇水灌溉,尤其在夏季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一般1-2天浇一次水,一次浇水量应渗透到地表30厘米以下的土层,尽量浇足;

  3、除虫:不同季节定期适量的喷打农药,预防虫害;

  4、修枝整形:对绿化草坪,花木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树木1-2个月修剪一次,草坪1个月修剪一次,在长势旺盛时期15天左右可以修剪一次,草坪一般不得高于10厘米,冬青绿化带高度在60cm-100cm之间,但不同草种适宜修剪高度不同,保持草坪的*整、整洁,花木的完美,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达到美化公司的效果;

  5、补种:对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清除、补种,选择植物成活率较高的春夏两季进行种植;

  6、除杂草及松土: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杂草,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定期松土以利于植物的生长和规范;

  7、洗尘、喷淋:公司外围绿化带紧靠马路,多尘土,会影响花、草坪、树木的生长和美化效果,应定期对绿化带的植物用水喷淋清洗,3天左右喷淋一次,应在上午喷淋,夏季气温高应上、下午各喷淋一次水,增湿降温;

  8、防冻:冬季到来之前绿化人员提前做好绿化带的防冻措施;

  9、树木长到一定程度,应从根部以上(大概一米左右)刷白灰,已达到美观,防虫,防止牲畜啃咬树干的作用,并同时树立告示牌,警告人为破坏;

  10、对不同区域,不同树木、花草应该责任到人,保证成活率;

  11、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成活后,如需要更换或移植的应上报行政部经理审核,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12、绿化人员不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保持区域内无垃圾;

  五、绿化人员管理

  1、上班时间须穿工作服;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离岗,请假事先申请并获准后才予以离开;

  3、遵守员工行为准则;

  4、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勤于修剪还要做好科学管理;

  六、禁止行为

  1、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钉栓,刻划,攀折树木、花枝;不准擅自采摘果实,割草;不准在绿化区域内倒垃圾和杂物;

  2、不准在绿化区附*堆放有毒,有害,易燃等物品;不准在绿化区域内焚烧树叶和杂物;

  3、不准损坏绿地喷灌设施,标识牌等;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一、目的

  为改善和美化公司环境,规范绿化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厂区内,厂区周围、室内盆景和生活区域的绿化。

  三、绿化规划与种植

  1、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规划制定绿化规划,交总经理审核,力求做到实用性与完美性的结合;

  2、按照绿化规划,组织人员种植花、草、树木,品种和数量因地适宜;

  3、种植的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植物特性组织人员进行种植活动;

  4、种植花、草、树木时应根据植物的不同生长状态,保持不同间距,并且一致,做到整齐划一,规范种植;

  5、预留进水,出水渠道预防洪涝,预设喷灌或管道设施;

  四、绿化管理

  1、行政部搞好花木,草坪、盆景的管理,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

  2、施肥浇水:对花草树木适时适量的施用各种所需的肥料,适时适量的'浇水灌溉,尤其在夏季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一般1-2天浇一次水,一次浇水量应渗透到地表30厘米以下的土层,尽量浇足;

  3、除虫:不同季节定期适量的喷打农药,预防虫害;

  4、修枝整形:对绿化草坪,花木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树木1-2个月修剪一次,草坪1个月修剪一次,在长势旺盛时期15天左右可以修剪一次,草坪一般不得高于10厘米,冬青绿化带高度在60cm-100cm之间,但不同草种适宜修剪高度不同,保持草坪的*整、整洁,花木的完美,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达到美化公司的效果;

  5、补种:对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清除、补种,选择植物成活率较高的春夏两季进行种植;

  6、除杂草及松土: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杂草,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定期松土以利于植物的生长和规范;

  7、洗尘、喷淋:公司外围绿化带紧靠马路,多尘土,会影响花、草坪、树木的生长和美化效果,应定期对绿化带的植物用水喷淋清洗,3天左右喷淋一次,应在上午喷淋,夏季气温高应上、下午各喷淋一次水,增湿降温;

  8、防冻:冬季到来之前绿化人员提前做好绿化带的防冻措施;

  9、树木长到一定程度,应从根部以上(大概一米左右)刷白灰,已达到美观,防虫,防止牲畜啃咬树干的作用,并同时树立告示牌,警告人为破坏;

  10、对不同区域,不同树木、花草应该责任到人,保证成活率;

  11、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成活后,如需要更换或移植的应上报行政部经理审核,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12、绿化人员不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保持区域内无垃圾;

  五、绿化人员管理

  1、上班时间须穿工作服;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离岗,请假事先申请并获准后才予以离开;

  3、遵守员工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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