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7 00:00:00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1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2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3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液、特定化学物质操作实验,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化学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实验禁止储藏在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药品领用、储存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必须遵守操作守则、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

  3、领取药品时,应看清楚药品危害标识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害性药品必须要在特殊排烟柜机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的.化学药品必须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7、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废弃药液、过期药液、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列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和照明线共用,谨防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发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使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丝替代,室内照明用具保持问顾客用状态。

  4、实验室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进行检查。

  5、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6、手上有水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7、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他防护罩。

  9、电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0、如电气设备无接地设施,勿使用。以免产生感应电或漏电。

  11、作业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气等,安全后方可锁门。

  五、环境卫生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指定场所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须保持清洁。

  5、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6、养成良好卫生*惯,随时捡拾地上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水厂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水厂化验室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第七条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第九条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

  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

  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

  第十一条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

  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

  3、带酒上岗的;

  4、上班期间睡觉的;

  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

  6、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十二条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偷盗水厂财物的;

  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

  第十三条水厂厂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水厂化验室管理制度2

  为加强水厂管理,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规定联合经营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管理

  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

  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水源安全。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理的管理

  1、每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引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引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制水、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参加制水、管水工作。

  5、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

水厂化验室管理制度3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5篇)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1

  一、化验室安全操作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7、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二、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三、化验室内化学试剂使用管理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四、化验室样品管理

  1、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3、样品测试完毕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继续保存外,要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样品处理掉,并彻底清洗处置采样瓶,供下次采样使用。

  五、化验室卫生管理管理

  1、化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

  2、各组成员每天清除本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室内窗户、墙壁自觉擦拭,保持清洁。

  3、分析检测人员在分析结束后将仪器、器皿等排列整齐,清洗干净,一切废物要到入纸篓或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

  4、化验室卫生划分卫生分担区,实行责任承包到人。对于分担区的卫生要每天清扫,不得留死角。遇大检查时卫生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5、化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马上清扫。

  六、化验室蒸汽灭菌锅安全使用

  1、注意用电安全,锅内水位要在标准水位以上方可通电使用。

  2、锅内带灭菌物品不得超过灭菌锅容积的2/3。

  3、灭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内有班组其他工作人员,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护,以防烫伤。

  4、灭菌完毕后要缓慢放气,必须在压力表的指针回到“以后,放气阀完全打开,待锅内蒸气放尽后,方可开盖。

  5、灭菌锅的压力表按时送检。

  七、化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化验室的废液、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处理或收集后统一处理。

  2、化验室废液或固体废物处理时,需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化学火灾。

  3、废液储存容器场所应能够保证废物不受自然力和人为破坏。

  4、储存容器必须维持密封状态,不泄漏且与废物相容。

  5、废液应分类存放,不相容废液不得混合储存,且废物容器上须有明显之标识。

  6、特殊废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败之废物应在低温下储存。

  7、对于某些废酸废碱要经过中和后在进行排放处理。对汞液的处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进行处理掉。

  8、对于废弃培养基要高温灭活处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9、化验室内设有废液槽、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或收集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2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3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4

  一、认真学*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择合适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必须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情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5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危险源管理制度6篇

  一、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点火使用的油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柴油发生着火爆炸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点火柴油的安全预防措施.

  1.车辆在打油时必须熄火,人员不得吸烟;岗位巡检人员在抽油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2.应将油类保存在室内(非露天)指定地点,并明确标识,应防止渗漏、雨淋,油桶应盖好。

  3.油类物资应及时使用,使用时严禁烟火。

  4.油类物资使用时,要加强污染预防,取油和加油时应小心操作,严防油类外泄。

  5.检修时,应提前准备好,对有废油的设备应用废油收集装置将废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6.岗位工应加强对用油设备的巡检,预防设备漏油,若发现漏油应及时处理,并确保完全消除漏油现象。

  7.对设备或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用棉纱吸取,废油棉丝应统一放在指定地点,以便集中处理。

  三、应急措施

  1.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长、副组长利用现场可能的条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引导人员疏散,进行紧急救护,保护现场。

  3.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应急联络方式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支援,在通报情况时必须讲清事故发生的地点、联系电话,并派人员到关键路口接引。

  4.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疏散警戒人员立即分头引导人员由安全通道撤离现场,并确定安全警戒线,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入。

  5.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紧急抢险人员及救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求援工作。在进窑前,必须对灾情进行初步的评估,准确掌握窑内的灾情后,再采取相应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在事故的抢险、救护、疏散过程中,所有应急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行动小组各施其职,行动有序。

  7.当抢险、救护、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组长组织应急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资料。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构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资料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状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职责落实到人。

  (七)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一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资料,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潜力,规范安全行为。(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建设单位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礼貌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危险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中规定的标准,由综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危险源管理制度 (菁华5篇)

  1、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咳嗽敝辽倜恐苎布煲淮危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p>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的规定,以及*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1、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

  15.1、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15.1.1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15.1.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15.2、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15.2.1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15.3、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15.3.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15.3.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15.4、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15.4.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15.5、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15.5.1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险源由车间识别、申报、编制救援预案,安全环保部组织评价,车间编制安全运行控制措施,生产管理部编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16.3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1*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6.5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的规定,以及*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职责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资料。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实用5份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1、执行品控部规定,对原辅材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

  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流程样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样品保存期限半年。

  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七、化验人员安全生产规则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的药品进行化验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厨内操作。使用极毒药品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3、化验室的仪器、药品的摆放是根据取用方便及性质合理布置的,取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4、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5、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次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化验室内不得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6、每天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暴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危险化验室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化工厂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1、化验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守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

  2、进入化验室必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无关人员及物品不得进入,严禁在化验室会客、聊天、喧哗、吸烟、吃零食。

  3、化验室内的药品、仪器需做到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存放,剧毒药品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

  4、化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的地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检验中,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结束后,检验台面要及时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检验剩余样品应及时处理。检验使用过的酸碱液,应集中存放,经综合处理后排放。微生物检验的废弃物工器具,需经杀菌处理后,方可处理或清洗,受污染的有毒物品,按有关要求处理。

  7、化验员上下班及检验前后。应检查水、电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使用。

  8、化验员应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意识,共同维护检验室的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的清洁与保护状况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化验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必须满足检测条件要求。

  9、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监督与宣传,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

  一、认真学*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择合适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必须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情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一、化验室负责人对化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二、化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化验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异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

  六、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严禁使用明火。

  七、凡使用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

  八、如检验工作确需动用明火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九、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班前班后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安全。

  十一、化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知识。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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