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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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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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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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办学宗旨

  办学理念

  校训

  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爱心促和谐。

  3、校

  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5、四过硬:

  素质过硬,意识过硬,技能过硬,理论过硬。

  第二章

  教职工管理

  一、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10天,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突出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培训班学员管理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学*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并注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学*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审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学*和生活状况。

  6、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为想创业和已创业的人提供更好学*管理知识的*台。

  7、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8、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9、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起表率作用。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总结、规划、决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3、负责发布有关会议和学*活动通知、学员考核汇总工作。 4、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记录整理学校资料。

  5、根据校领导批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归档工作。

  7、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

  8、做好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培训学员进行学*、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期间的学*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二)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配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队伍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明,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资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县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接受人社局、财政局、劳动服务中心指导监督。

  5、自觉遵守《晋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课时按《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收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资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一)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组织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学*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人社局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七、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并从严掌握。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

  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5、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

  6、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

  7、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8、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9、学校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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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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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室开放时间为正式上课前30分钟。

  2、学员进入教室时须向班主任出示听课证,否则不得进入教室。

  3、学员须按听课证编号后三位或补充座位号对号入座。

  4、学员须遵守上课时间,如有迟到,请就*入座。

  5、上课期间,学员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学员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为振动或其它非响铃方式。

  6、严禁课堂录音、录像、照相,一经发现,设备及磁带予以没收。

  7、学员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课后须将餐盒等废弃物带出教室;不准在墙壁上或课桌椅上随意涂写。

  8、学员应自觉服从班主任管理,尊重任课教师;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在课间向班主任老师反映或通过北京新东方学校投诉电话解决。

  9、上课时若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火灾、音响故障等,请不要惊慌,听从班主任统一指挥和安排。

  10、财物及贵重物品请慎重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11、学员在教学区内须言行文明,注意仪表。

  12、学员应爱护楼内各项设施,节约用水;若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3、学员不得使用教室内的'电源。

  14、严禁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教学区和教室。

  15、学员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请尽量不要骑新车、名贵车,学校仅提供场地及摆放整齐,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16、合班上课班级的学员座位号按学员报名先后顺序由学校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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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跟岗实*和顶岗实*等形式。

  认识实*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

  第二章实*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顶岗实*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单位安排学生实*。在确定实*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实*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

  实*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单位共同制订实*计划,明确实*目标、实*任务、必要的实*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阶段的学*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

  实*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单位的学生,实*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情况。

  认识实*、跟岗实*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

  第十条学生在实*单位的实*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制定学生实*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工作和学生实*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信息化管理*台,与实*单位共同加强实*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顶岗实*前,职业学校、实*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

  认识实*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的实*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顶岗实*,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单位的顶岗实*,学生应在实*前将实*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依法保障实*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顶岗实*;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期间,实*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的实*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单位因接收学生实*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押金、顶岗实*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要求和实*单位的规章制度、实*纪律及实*协议,爱护实*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任务,撰写实*日志,并在实*结束时提交实*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指导教师和实*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单位报告学生实*情况,及时处理实*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单位应为实*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建立实*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环境、实*单位和实*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综合服务*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协议的实*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安排,并根据实*协议要求实*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顶岗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和顶岗实*,职业学校要会同实*单位根据学生实*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和顶岗实*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纪律以及实*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材料包括:(1)实*协议;(2)实*计划;(3)学生实*报告;(4)学生实*考核结果;(5)实*日志;(6)实*检查记录等;(7)实**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学生投保实*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单位达成协议由实*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单位支付的学生实*责任保险费可从实*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7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一.课堂教学管理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办学宗旨 办学理念 校训 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爱

  心促和谐。

  3、校 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5、四过硬 素质过硬,意识过硬,技能过硬,理论过硬。

  第二章

  教职工管理

  一、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10天,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突出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 培训班学员管理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学*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并注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学*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审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学*和生活状况。

  6、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为想创业和已创业的人提供更好学*管理知识的*台。

  7、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8、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9、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起表率作用。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总结、规划、决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3 、负责发布有关会议和学*活动通知、学员考核汇总工作。

  4 、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记录整理学校资料。

  5 、根据校领导批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 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归档工作。

  7 、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

  8、 做好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9、 负责培训学员进行学*、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期间的学*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二)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配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队伍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明,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资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县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接受人社局、财政局、劳动服务中心指导监督。

  5、自觉遵守《晋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课时按《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收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资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一)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组织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学*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 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人社局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七、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并从严掌握。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5、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

  6、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

  7、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8、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9、学校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9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跟岗实*和顶岗实*等形式。

  认识实*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

  第二章实*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顶岗实*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单位安排学生实*。在确定实*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实*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

  实*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单位共同制订实*计划,明确实*目标、实*任务、必要的实*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阶段的学*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

  实*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单位的学生,实*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情况。

  认识实*、跟岗实*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

  第十条学生在实*单位的实*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制定学生实*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工作和学生实*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信息化管理*台,与实*单位共同加强实*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顶岗实*前,职业学校、实*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

  认识实*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的实*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顶岗实*,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单位的顶岗实*,学生应在实*前将实*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依法保障实*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顶岗实*;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期间,实*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的实*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单位因接收学生实*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押金、顶岗实*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要求和实*单位的规章制度、实*纪律及实*协议,爱护实*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任务,撰写实*日志,并在实*结束时提交实*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指导教师和实*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单位报告学生实*情况,及时处理实*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单位应为实*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建立实*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环境、实*单位和实*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综合服务*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协议的实*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安排,并根据实*协议要求实*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顶岗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和顶岗实*,职业学校要会同实*单位根据学生实*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和顶岗实*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纪律以及实*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材料包括:(1)实*协议;(2)实*计划;(3)学生实*报告;(4)学生实*考核结果;(5)实*日志;(6)实*检查记录等;(7)实**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学生投保实*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单位达成协议由实*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单位支付的学生实*责任保险费可从实*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0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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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十)份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

  xx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xx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xx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xx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xx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2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3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建立校长直接负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员工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安全工作小级要定时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并向学校例会提交排查报告,确保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四、学校按设计标准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不随意扩大轨制和班容量。

  五、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学生在校时间,禁止上课拖堂、放学后补课等占用学生活动时间的行为,严禁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六、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类劳动和活动,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远离黄色淫秽网站、音像制品和书刊的良好*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上学前、放学后,值日人

  员要在学校门口值守;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责任到人。实行定点采购、入库前检验、成品检查措施,严禁假冒伪劣和霉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仓库和厨房,严防发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别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校医应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各项医疗制度;严禁假冒伪劣药品、霉变失效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进入校园;严禁非医疗人员随意出入医疗室和药品存放处。

  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

  十一、学校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十二、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学生宿舍等特殊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

  十三、加强学校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严禁违反规定超额存放现金。

  十四、为保障学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贩在校门口或到校摆摊、叫卖。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门口或擅自到校外购物。

  十五、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必要时,须凭出入证离校,并自学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

  十六、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被盗。

  十八、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4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5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6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7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xx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xx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xx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8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9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0

  一、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学校献计献策,共谋学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要求,指导帮助教职工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等协商。学校工会应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三、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要通过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教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会有权协调学校的举办者、办学者进行纠正。

  四、学校要以加强师德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职工自我教育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树立忠于职守、勤奋努力的敬业精神。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精选5篇)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2

  1、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凡需一切教具,都应在上课前5分钟准备好。没有备课不能进课堂上课。

  2、自觉照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安排,不准私自调课、换课,外出学*、听课或开会,其课可自行调整,但需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应自觉养成“候课”*惯。应在预备铃响前一分钟时就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4、上课时不迟到,不早退,不中离,更不得“放羊式”上课,不拖课(延长5分钟及以上)。上课10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5、教师要自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规范、文明,教学用语要生动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6、教师应注意教学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坐着上课(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向查堂教师说明),不准依门向外张望。女教师要打扮得体,不化浓妆;男教师不留长发,不准在教室里抽烟。教师上课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或将手机关闭,严禁在教室里接听手机。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教师要按新课程标准,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积极而恰当运用现代教学设施,能熟练操作各种电教器具。

  9、精心设计教学板书,板书要体现完整性,条理性,要讲究规范化。

  10、教师下课后应根据其自我感觉及时调整或修改教案,以便充实自己,要回顾自己的教学过程,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水*。

  11、课堂内如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及教导主任。

  12、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2)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

  (3)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

  为确保以上制度的贯彻执行,各校教导处建立查课制,对检查情况作详尽记载,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3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4

  (1)、安全员由全体老师担当,应该采取轮值班制度,认真学*相关法律和治安保卫意识;严格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依据培训学校相关要求,帮助学校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及必需方法,确保本年度不发生重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

  (3)、定时检验防火学校、防盗、防破坏等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检验统计;加强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等各方面防范方法,发觉问题立即更正;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处剪发生在学校违规违纪事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上级学校领导,并督促更正。

  (4)、对学校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应该看护,预防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立即更换。

  (5)、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看护,预防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立即更换。

  (6)、负责学员上下电梯时,安全引导和秩序维护,确保学员上下课时乘梯安全。

  (7)、立即问询盘查来访身份不明人员,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突发事件发生。

  (8)、遇有意外时要不慌不乱,第一时间要确保人身安全,立即上报问题,维护现场秩序。

  (9)、安全员有责任常常教育学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做有损于她人和集体事情,不玩不安全游戏,远离有安全隐患场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5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3)

——职业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职业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宿舍及清洁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惯,保证“书香校园,温馨育人”这一文化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政教处、学生会成员、各班生活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清洁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宿舍、教室、清洁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晨和活动课打扫两次。每周四进行卫生大扫除。

  (2)、打扫范围:本班的清洁区、宿舍、教室(教室统一每天活动课和晚上放学后打扫)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先扫后拖,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瓷板砖擦洗干净,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书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不得乱放东西,只放杯子和盆景且摆放整齐;垃圾桶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打扫工具要统一整齐的摆放。

  B:清洁区要求:宿舍一楼楼道和教学楼楼梯每天扫拖两次;清洁区有花池的每次打扫时要捡拾垃圾;清洁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没有明显土尘;垃圾桶每天倒两次。

  C:宿舍卫生标准:窗台内外干净整洁,不乱放东西;暖气片和管道上不

  乱放东西,保持干净;床下、地面、暖气片下打扫干净,不留死角;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摆放,(床上只放枕头、被褥、放衣服的包裹|);床下鞋子脸盆统一摆放,且摆放整齐,洗漱用品统一放到脸盆里面;桌子上和抽屉不得乱放东西,若放物品要求摆放整齐,且桌面和抽屉要擦拭干净;打扫工具和垃圾桶要统一摆放在两床之间,垃圾桶要清理干净;门标(包含门牌号和宿舍成员名单)和值日表要保持健全。

  职业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2

  校医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提请校务会议通过后认真贯彻实施;做好学校领导在学校卫生方面的咨询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每学年组织力量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和保健档案,并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提出保健措施和进行保健指导。

  三、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四、组织好计划免疫工作,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遇有疫情要及时上报。

  五、对学校教学卫生、环境设备卫生、饮食营养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并指导搞好环境卫生。

  六、开展卫生宣传;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对红十字青少年和班级卫生员进行培训,发挥他们的卫生骨干作用。

  七、实施面向师生的一般诊治和急救,并做好转诊工作。

  八、注意体育和卫生的结合,进行体育卫生教育及体育卫生监督。

  健康档案和健康检查工作制度

  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是学生的健康档案,也是学生体质和健康检查记录卡,每人一份,随学生升学,转学档案转递。

  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及时建档。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每学期检查两次视力。卡片的填写要认真全面。

  三、以班或年龄组为单位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在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内。

  四、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素质、健康状况、视力情况,六项指标综合评价等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五、每年都要将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制成图表上墙供领导参考。

  六、学生体检方法要按统一细则要求进行,形态指标应进行复制,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指标发生率,不能超出5%,要保证数据的可信性,可比性和科学性。

  七、健康检查后对可疑结果应即时复查确

  职业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3

  一、个人卫生制度

  1、 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惯。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每周班级检查一 次个人卫生。

  2、 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买路边小吃摊上不洁零食;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3、 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不在行驶的车船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时检查视力,及时治疗眼睛疾病。

  4、 积极参加早操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二、教室卫生

  1、 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卫生。卫生委员安排并指导值日生对教室卫生清扫。每天两扫一拖。拖地时要注意保持楼道的整洁。每月学校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大扫除。

  2、 门窗要轻开轻关,保持门窗干净明亮,桌椅轻拿轻放。

  3、 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不准将垃圾存放在课桌的抽屉里。更不准学生在教室和走廊上追逐打闹,乱扔东西。

  4、 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无杂物和痰迹及口香糖迹,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

  5、 课后清擦黑板及讲台,保持黑板及讲台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 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7、 保持教室计算机、投影仪及录音机清洁每天要用干净的湿布擦洗,不能有灰尘,用后及时关闭。

  8、 要求清洁工具有序,及时清理垃圾桶。

  9、 保持室内及走廊、楼梯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班级里的一草一木,窗帘、饮水机、书架及各种盆栽等并保持清洁。

  三、检查措施:

  1、 由学生会成员每天一次进行卫生检查,卫生管理老师每周两次随机抽查记入三项竞赛总分。

  2、 每月布置大扫除后由政教处组织进行全面大检查。

  3、 按*时成绩占50%,大扫除成绩占50%计算,每月每段评出卫生优胜班级三名,颁发奖状并在晨会上予以表扬。

  职业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要求每个师生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惯,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总体健康水*。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德育办负责,校医、教师、校工、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学校食堂、红领巾服务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3、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室公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中应设置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公区的卫生工作。

  4、班主任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教室要坚持早晨自*前、下午放学前后三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

  7、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8、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要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9、生活委员和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环境。

  10、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班主任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年考核。

  四、学生个人卫生

  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每天坚持早晨锻炼(如跑早操等)。

  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清早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学生个人卫生:

  1、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教师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列》的有关要求和个人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又要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

  2、班主任要认真按照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3、班主任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天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睡早起,同时应按照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吃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和水要用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照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教室上课。

  五、学校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和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公区,有各班班主任为公区的责任人,明确卫生责任。

  2、各班公区的卫生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打扫,每周一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

  3、公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放在指定地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通风。

  5、加强垃圾管理,及时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季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学校要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水龙头、果皮箱等。

  7、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8、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9、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六、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周教师、值日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包括饮料)。

  七、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2、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3、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4、学校值周教师要不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卫生,每周一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职业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5

  (一)公共卫生:

  1、教室、包干场地要坚持每天一小扫,中午一扫,晚间一扫,并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一大扫。做到地面无脏物,沟内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自觉爱护文化沙龙厅,不破坏桌椅,不丢废弃物。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桌椅及其它设施上乱涂乱写。

  4、上厕所,大小便要入坑,厕纸要按规定放入纸篓。大小便后要勤洗手。洗手台要尽可能保持洁净。

  5、教室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发现校园内的不洁物应随时主动处理。

  7、值日中队每天进行检查,每天总结一~二次。

  8、与社会密切配合开展灭鼠、灭蝇等防病防疫工作。

  (二)学生个人卫生: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勤洗澡,勤换衣,勤换衣,勤理衣,勤剪指甲。每天带手帕、检查指甲,头发,脖颈,做到一日一查。

  2、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不做剧烈运动。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认真做眼保健操。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遵守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5、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病及时治疗,发现有传染病及时隔离。各班及时上报疾病统计报表。

  6、每学期准确填写学生健康档案和报告单上关于身体素质的内容,以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

  (三)教室卫生:

  1、坚持每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教室内座位周边的在面环境应随时随地保持整洁。

  2、黑板清洁,课桌前后、左右排列整齐,桌椅无灰尘,桌内无杂物。

  3、课桌、成长纪录盒、书包衣物存放处应做到整洁干净,无杂物,每日一整理,抽屉随时关紧。表面无脏物。

  4、室内书架要整齐摆放杂志,并及时归还。

  5、室后作品展示台作品陈列整齐。

  6、讲台整理干净,桌面物件摆放整洁。

  7、黑板上落字端正合适,不影响视力。黑板做到每节课后擦拭干净。

  8、地面无纸屑,无痰迹。

  9、墙壁保持清洁,墙上四角、走廊屋檐上无蜘蛛网。

  10、室内卫生工具一律安放在指定处,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池盆里冲洗。

  11、玻璃窗明亮,窗架镜框无灰尘。

  12、经常开窗通风,预防呼吸道传染发生。

  13、如遇下雨天,雨具按规定整洁摆放。

  14、班级垃圾定时处理,不能溢满。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15、教室内无人时,请及时关闭电灯、电风扇。

  16、晚间教室清校时,要求室内电源关闭,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洁净,门窗安全关闭。

  (四)包干场地卫生:

  1、保持一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

  2、场地内无纸屑、垃圾和瓦砾。

  3、场地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及时疏通阴沟。

  4、厕所内保持安静,地面清洁,墙壁洁白,玻璃窗明亮,无蜘蛛网,经常冲刷。无垃圾瓦砾、无纸屑、无痰迹、杂草,杂物堆放整齐。

  (五)办公室卫生:

  1、教师办公室桌面保持整洁,电脑维护细致,作业本叠放整齐,食品、生活用品等放入抽屉,可置放镜框、花木等物品美化办公桌。

  2、办公室内公用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每天值日制度。

  3、教师离开办公室要做到及时关门。晚上下班必须查看电源是否关闭。

  4、教师的讲台整理要求随时整洁,电脑等媒体注意日常维护与保养。

  (六)卫生知识教育要求:

  1、每月一次利用健康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常见病预防、矫治方法。

  2、在常见病多发季节和体检后,发告家长书,提醒家长做好预防矫治工作。

  3、积极配合医疗单位对学生及时注身预防针(指上级部门规定的预防针)。

  4、班级中发现常见的流行疾病,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卫生老师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早治疗、休息,并在班级内加强预防,必要时对教室进行消毒。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4)

——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3、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7、卫生:

8、两操:

9、对获得表彰的班级进行张榜公示、并颁发相应红旗、此项评比纳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师月考核中、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重要评比依据之一。

10、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11、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12、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13、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14、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5、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6、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

17、随带手机的应关机。

18、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考核。

19、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20、家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长陪读。

21、学生走读期间、经常迟到、学*明显退步、将取消走读资格。

22、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3、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4、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2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2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9、了解校情、镇况、分析主客观条件和存在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

30、协**导处、教科室、总务处等各部门间的关系、使前后步调一致。

31、进行强化激励、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32、抓计划的优化、采取措施调控和纠正。

33、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3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3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36、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

37、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38、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9、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配合*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40、抓好预防*视工作、控制新发病率、提高恢复正常率、经常深入各班指导眼保健操、重点抓好低年级做操正确率。及时与部分患*视眼学生的有关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用眼*惯及采光等情况、使*视眼率与新发病率得到控制。

41、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送医院治疗、并填好处理情况记录表。

42、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4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45、有权要求召开临时家长会;

46、关心教育事业、力所能及的支持学校建设;

47、参与学校管理、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诚信教育、文明教育和安全、卫生教育;

48、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提高防范能力。

49、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具体实施。

50、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51、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2、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

53、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54、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55、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5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7、在起身到正式上早自修前的这段时间、可以看一看非当日早读学科的内容。

58、正式上早读后、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早读任务。

59、对于语文必背篇目和英语单词必须人人过关、学校将组织专项验收、并在阶段考试时考查验收。

60、在上晚自修的过程中、为了你、也为了其他同学和整个班级、请你做到如下三点:⑴只思考、不研讨;⑵不到办公室问题目、不收作业、不缴作业;⑶不掉头影响其他同学、也不掉头看检查的管理人员。

61、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转移、须报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

62、添置的财产如属国家专项控制商品、需先办理控购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63、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固定资产变卖价格。凡要变卖的固定资产、分两步走、第一步由学校相关人员确定基础价格、第二步由相关人员根据学校内的基础价格与购方确定变卖价格变卖、报分管校长审批再作变卖。学校固定资产收入、均纳入“专用基金”核算。

64、校内保管员、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各类财产材料使用人、因工作变动、学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帐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65、制定计划

66、作业内容是否太难或太易(即是否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大纲要求);

67、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68、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69、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70、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71、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2、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73、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74、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7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76、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77、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78、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79、基于单元设计

80、当天的作业在可以在下课时布置或简要说明、或者学科教师每天通过共同编辑文档。

8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XX%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82、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均分配。

83、工作岗位工资:

8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8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86、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87、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88、参加函授学*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89、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90、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91、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92、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

9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94、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9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96、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97、编写教材、讲义(含实验、实训指导书)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5)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3学生暴力抵抗引发师生矛盾

2、2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3给学生适当的鼓励和表扬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终身学*,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水*,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个教师都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及领导安排、分配的每一项任务。

5、抓好门卫制度和假日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否则后果自负。4、*时抓“五防”,冬季抓“冬防”,节日抓“重点防”,消灭苗头性事故。

6、学校定期开展防风、放盗、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7、教导处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内容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和校本培训。

8、学校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9、每学期初认真预算,非特殊情况不得突破。

10、为了利于学校的发展,五百元以下开支由校长自行决定,五百元至一千元开支由班子成员讨论表决,一千元以上开支由学校讨论通过后实施,

11、安排专人逐日登记,月底(年终)小计,与年终(学年)考核挂钩。

12、保持食堂清洁,夏春季每周消毒一次,秋冬每二周消毒一次。

13、上课:严格按照课堂常规组织教学。

14、眼保健操:少先队辅导员发出口令,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到本班巡视。

15、到校后:积极参加值日,注意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不追逐嬉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16、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17、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18、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19、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20、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21、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22、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23、每学期初要制定好进度计划,写出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学生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24、每学期末要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25、青年教师要写出详案,老教师要写出有特色的教案。英语教师要写出纯英语教案。

26、按时完成,及时批改,无缺漏。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27、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8、学校支出包括:

29、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30、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2、学员进入教室时须向班主任出示听课证,否则不得进入教室。

33、学员须按听课证编号后三位或补充座位号对号入座。

34、学员须遵守上课时间,如有迟到,请就*入座。

35、严禁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教学区和教室。

36、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不负责接送学生。

37、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38、在xx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39、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

40、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1、“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42、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3、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44、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45、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46、教师要认真安排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47、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48、教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49、教师要明确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各类*题的编排意图和覆盖面,随时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50、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加强对他们学*方法的指导。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6)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组织管理制度 (菁华3篇)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xx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xx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xx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一、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学*档案。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配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爱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离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教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教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教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回答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任课教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教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教师服务。

  12、培训结束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三、就餐制度

  1、学员应在学校规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时要按顺序排队,不许夹楔、拥挤等。

  2、学员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映解决。

  3、学员应爱惜粮食和就餐公共设施,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学员不准邀请本校中专学生在食堂或寝室酿酒。

  四、会客制度

  1、在上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得会客。

  2、会客时间为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3、不准私留客人在学校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4、会客时必须遵守本校制度,办理会客手续,接受管理人员的询问和管理。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7)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菁华3篇)

  1、上课前准备好教学备品及教学仪器,上课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到教室门口等候,铃响马上走进教室上课。要按要求上足课时,不提前下课。下课铃响后,立即下课,不压堂。

  2、充分利用授课时间,做到上课时间要坚持岗位,不擅自离开课堂,不吸烟,不坐着上课,不接待客人、家长、亲属、探望病号,不找个别学生谈话,不带手机进入课堂,不处理任何其它事物。

  3、教师不得随意变动课节。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要和教务处请示,经批准,方可变动。

  4、领导不准占用上课时间找教师谈话。教师不准耽误课节找领导解决问题。领导和学校部门负责同志不准在上课时间向正在上课的教师布置工作。教师和教师之间不准在上课时间交谈和研究工作。

  5、教师缺课,一定要找时间补上,保证所任学科授课节数和教学任务的完成,保证实际工作量。

  6、教师无故不上课,擅自离开课堂,学校要安规定从重处罚。

  7、教师上课时间,因擅自离开课堂,出现一切问题后果,均由本我承担。

  8、教师讲课观点要正确,知识准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主教练、提问、演示安排得当,注意面向全体学生。

  9、随时记录学生的学*成绩和学*表现,课堂复*检查,提问应记分。

  10、教师注重仪表,言谈举止对学生的影响。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形,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和不变相体罚学生,任何教师无权让学生停课。如有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学*,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学*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和校本培训,*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格,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政治和业务学*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笔记,总结学*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格。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8)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住校生管理员和生活老师管理。

  二、每学期开学时住校生必须要到教导处办理住校手续。住校生每学期住宿费在开学时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缴纳。

  三、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铺位。

  四、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努力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个人”。

  五、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内务;晚上实行晚点名,点名以后不许外出,除特殊情况(如生病等)以外;严格请假制度。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条,经当晚夜自*辅导教师(或班主任)签字,再交当晚值班领导签字,假条交到住校生管理员处备案后,才能离校。外出学生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销假登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如有需要进入宿舍时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员同意,并要进行登记。非住校生

  及住校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饭、就寝上下楼道或进出寝室时,必须有秩序行走,不许喧哗、打闹、推搡、拥挤,更不得故意制造混乱。

  八、为严肃校纪、校风,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作为住校生必须遵守的纪律:

  1.严禁住校生在校园内打架斗殴。

  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严禁住校生熄灯后在宿舍里聊天、打闹、起哄、高声喧哗和使用手电筒看书等。

  4.严禁住校生抽烟、喝酒、打牌及变相赌博。

  5.严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寝室。

  6.严禁住校生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住校生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的书籍、图片、影碟带入学生宿舍。

  8.严禁住校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9.严禁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10.严禁住校生将各种动物带入学生宿舍。

  11.严禁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1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吧、进舞厅等。

  13.严禁在宿舍里烧煮食物,点蜡烛,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

  14.严禁住校生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严肃处理。

  16.严禁住校生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或其它食品。

  17.严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时间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到教室及校园内从事其它活动。

  以上若干条纪律,凡是住校生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第一次作训诫谈话,班级作公开检查;第二次学校纪律处分,全校公开检查,以牌告形式公布处分;第三次则取消住校生资格,不退还任何住校费用,按照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给予处分,以牌告形式公布。

  九、住校生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的财物保管。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十、住校生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

  惯,不乱倒饭菜、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室内的东西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摆放整齐。

  十一、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得分高的寝室月末将给予“文明寝室”称号,发给奖状。对个人将评出“文明个人”,给予奖励。每周每天进行内务检查评比制度,获胜者给予荣誉称号及发给奖品。期末进行总评,得分高的寝室将给予“优胜寝室”称号,发给奖状、锦旗。对个人将评出“文明先进个人”,发给奖状、奖品。

  十二、住校生应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按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按照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同时也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为严肃纪律对有违反就寝纪律的住校生,给予批评、教育,写检查,累计达三次的,取消住校资格且不退还住宿费。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建立校长直接负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员工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安全工作小级要定时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并向学校例会提交排查报告,确保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四、学校按设计标准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不随意扩大轨制和班容量。

  五、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学生在校时间,禁止上课拖堂、放学后补课等占用学生活动时间的行为,严禁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六、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类劳动和活动,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远离黄色淫秽网站、音像制品和书刊的良好*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上学前、放学后,值日人

  员要在学校门口值守;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9)

——学校教师培训管理制度优选【十】篇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上班时间:

  13:00----20:30

  13:00---15:30

  教师备课时间

  15:30---16:00

  招生宣传即接学生

  16:00---20:30

  教师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将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E盘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天13:00始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13:00时必须在办公室自己的办公桌自己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16:00----20:30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特别是过道南边的教室,杜绝学生攀爬窗户)。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看过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本的人还会看:

  1、热爱职教事业,全心全意为“弘扬传统文化,保障社会就业”服务。

  2、树立“知博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形象,努力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发扬爱岗精神,培养技艺精湛的人才。

  3、坚持规范教学,严格管理,深钻教材,精心讲授,认真传艺,重视技能训练,狠抓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改进教学,共同提高。

  5、谦虚和蔼,不骄不躁,团结同志,融洽协作,同心同德,共谋事业。

  6、尊重领导,尊重同志,尊重学生,善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创建优良的教学环境,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8、重视教学质量,认真对学员学*的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公正评定学*

  9、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其它活动。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一、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理论学*或业务学*,以提高广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

  第二、教职工参加理论学*或业务理论学*须遵守学*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组织学*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加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培训。

  第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第五、抓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定出“师徒”公约,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典型。

  第七、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教职工评聘、晋级提薪挂钩。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实际,制定长期、*期规则,注意充分考虑数量、质量、学科分布、年龄层次、职称结构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或在职培训的方法,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务、理论、教育法规的学*与培训,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验收、评价,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带”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和工作能力。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10)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和学生*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

  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选择培训地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1、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厂、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每月组织员工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结合公司和岗位的特点,大力开展班组健康、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5、及时组织学*安全警示和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

  6、关注员工生活交通安全,根据地域和时令特点进行有侧重提示,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7、定期组织学*公司安全、消防、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桌面推演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桌面推演,班组员工进行参演。

  8、定期组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佩戴演练,开展班组员工间演练竞赛。

  9、组织班组员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10、每年签订班组员工安全承诺书,督促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承诺。

  11、严格按照公司票证制度相关规定,根据权属签署工作票。签署前现场隔离确认、工作过程监督监护、工作结束设备及作业面清理、完工后验收签字、作业票归档环节无缺失

  12、安全宣传知识和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公司规章制度,机床吊车起重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1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新入班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岗前安全教育未能通过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14、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证(部分人员在申请上岗证)

  15、坚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班组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板报、标语、简报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16、班组长在安排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交待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17、安排工作的同时要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班组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且不得代签字。

  18、班组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的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19、班组每天晨会必讲安全。

  20、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1、安全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一、备课

  1、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根据课标的要求,确定本学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养的要点;分析教材的重、难点;提出落实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师要认真安排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3、教师要认真进行备课试讲,做到:一备教材、二备学生。

  4、及时按教学进度提前两周写好教案,没有教案教师不得进入课堂。

  5、教师课前要进行复备,明确教学目的,完善教学设计,补充课堂*题。

  6、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二、上课

  1、教师上课前要做好准备,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中途不离开课堂,不接听电话。

  2、教师课上要组织好教学,要组织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精心安排有条不紊,创造出融洽和谐的教学环境。

  3、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学生发言先举手,发言声音要亮,要耐心听取学生的发言,不轻易打断、否定学生的发言。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进行教育,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

  4、教师上课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知识准确,重、难点突出,并结合教材进行思想教育。

  5、教师的课堂教学必须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

  6、课堂教学各环节联系紧密,时间分配合理。

  7、课堂*题配备适当,有梯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训练。

  8、教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9、教师要及时写出教学小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三、作业

  1、教师要明确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各类*题的编排意图和覆盖面,随时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2、布置作业要适量。

  3、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认真、良好的学**惯和态度。优秀作业定期进行展览。

  4、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按要求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严格要求补做或重做。

  5、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要给出作业等级。批语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个别指导。

  6、加强作业讲评,每个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认真记载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及典型解法,帮助学生总结教训。

  四、辅导

  1、教师要对优等生和学困生分别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辅导计划。

  2、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加强对他们学*方法的指导。

  3、对自控能力差的学生,要严加督促,培养他们良好的学**惯

  五、教研活动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通过各种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

  2、活动前每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讨论要充分,发言要精当。

  3、教研活动力图形式新颖,讲求实效。

  4、做好活动记录,填写活动自评表。

  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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