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

首页 / 制度 / |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安装前,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5、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

  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①、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②、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③、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④、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⑤、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更换下来的合格证送交生产部备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生产部门。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生产部向无锡市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6、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并贯彻落实本制度。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7、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8、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9、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特种设备检验前,由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种设备检验时,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生产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使用部门负责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2

  1、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职责

  (1)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

  (3)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A、特种设备采购前应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并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

  B、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

  C、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A、物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维修。

  B、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C、承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特产办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3

  1. 总 则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2.2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以上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焊接工、切割工和行车司机等。

  2.3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3. 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

  3.1在安装新购置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安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同时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合同有约定除外)应当在30日内,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3.2特种设备的维修,在签订维修合同前,应先将维修单位资质证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文本内容、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材料报生产部门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生效。

  3.3改造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

  3.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经检验合格,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原始资料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 特种设备的使用

  4.1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安环处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且定期自行检查,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4.4安环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安全性能年检的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锅炉一年;起重机械二年;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或使用。

  4.5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最*一次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部门应当向公司设备工程处书面申请,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处理与注销手续等。

  5. 特种作业人员

  5.1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

  5. 2 锅炉、起重机械等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逾期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自动失效,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或管理工作视为无证上岗。

  5.4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 凡特种作业人员,在初复审合格后,应当及时将审验合格手续复印上报安环处办理登记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动,应征得安环处同意。

  6.管理

  安环处负责全部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组织特种设备审验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掌握本项目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检查监督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制度执行情况。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4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5

  一、设备责任制

  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至车间,直至划分班组个人,建立巡检、点检、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

  3、车间煤气管道、维修管道划分高炉与烧结、竖炉煤气管道,以高炉煤气管道出口阀门为界,阀门前管道归高炉(包括阀门);阀门后至烧、竖炉管道及所辖附属设施归烧结。

  4、电气部分设备及维护划分

  ⑴、动力车间负责高炉、烧结、铸造及园区其它(分厂)车间由高压进线开关至总高压配电室开关柜到高低压配电室分路开关以上;包括分路开关、变压器、电容补偿柜;分路开关以下归各车间。

  ⑵、动力车间监护各车间高压设备启动。

  ⑶、铸造变压器低压套管(包括低压套管)以上。

  ⑷、质检计量中心电气部分、机修车间电气部分、后勤所有电气照明、库房照明维护归动力车间负责;材料计划各部门自己负责申报。

  5、全公司仪表、液压部分由动力车间维护(由各车间配合)。

  6、各车间设备维护与检修责任划分

  ⑴、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抢修由本车间负责,如需其他车间帮助要请示企业技术中心后,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派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⑵、各车间技改工程由机修负责,工程项目办公室开工程项目单,由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⑶、各加工备件机修可完成的交机修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开加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⑷、设备的计划检修由机修和各车间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各车间的维修和抢修及计划检修后由设备主任填写设备检修卡72小时报企业技术中心,使企业技术中心能够建立较完善的设备技术台帐。

  7、各车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情况,把设备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所辖设备,了解设备情况,设备缺陷等,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

  如有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听候工段长安排。

  ⑵、设备专责人是消除缺陷的责任人,对检修质量负直接责任。

  8、工段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设备专责人和岗位工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检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

  ⑵、凡是夜间事故抢修及现场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安排抢修工作后及时向车间汇报。

  ⑶、按设备保养计划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维修工配合。

  8、各车间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车间所辖设备,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⑵、负责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填写,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和工时消耗。

  ⑶、提出改进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的建议。

  ⑷、了解库存备品、配件的情况,每月23日把本车间月材料设备计划报企业技术中心,以便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维修的可拆下后送机修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据维修加工单,机修负责及时修好备用。

  二、设备巡回检查

  1、各车间维修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隐形缺陷的判别能力和巡回检查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车间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制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并公布现场。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检查时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试。

  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关键部位必须两人以上,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4、检查重点应包括:

  ⑴、检查试运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设备缺陷消除后的运行情况;

  ⑶、运行异常的设备;

  ⑷、防火检查。

  5、巡回检查中同时督导岗位工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时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6、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立即汇报班长、工段长、值班调度;事态严重时,应由工段长汇报车间主任,岗位工加强监视;设备专责人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处理情况及措施应详细记入专责人记录本,并向人员交待清楚。

  7、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应每天巡视,巡视内容包括:

  ⑴、有重点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⑵、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

  ⑶、纠正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调整操作;

  ⑷、防火检查。

  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检修管理

  ⑴、设备的检修是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设备规律,坚持以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反对硬拼设备;坚持“质量第一”,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⑵、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努力做到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设备检修按性质分大修、中修、小修,临时检修和维护五大类。

  设备大修、中修、小修是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是计划以外的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抢修,应尽可能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较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车间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⑷、我公司设备大部分在高温,高压重负荷,金属粉尘恶劣条件下连续作业,在运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设备的原有性能,因此,坚持集中维修,区域负责,点检定修,操检并重的方针。

  2、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⑴、由于生产设备环境差,各车间操作的人员要经常对所用的设备进行擦拭,及时合理的润滑,减少部分磨损,延长维修周期,增强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作业率。

  ⑵、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⑶、设备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设备特点定人、定点、定标准、定期、定方法来进行设备定期维修方法。

  ⑷、建立设备交记录,由生产工人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由巡检人员和点检人员填写。

  ⑸、根据设备分工加强设备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3、设备的检修准备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准备工作是检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关键,在大修45天前项目工程办公室应制定大修准备工作进度。

  ⑵、大修项目应根据批准的维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设备缺陷记录、事故报告、最*一次小修记录、上次大修报告、设备运行试验结果、机件和零件使用情况,决定采用的合理化技术研究资料来确定。

  ⑶、大修前一个月左右,生产经理组织有关处室和车间参加的准备工作会议,检查和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劳动组织、材料和备品备件准备、交货缺件等情况,安排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应由生产经理全面检查工程准备情况,明确安全、质量、进度、节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协调检修工具设备,人员分配情况。检修车间负责生产人员的配合协调、负责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办公室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在施工期间应抓好以下工作

  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②、严格执行设备标准、工艺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保证检修质量。

  ③、及时掌握进度,保证按期竣工,争取提前。

  ④、节约工料,防止浪费。

  ⑤、及时做好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技术状况,系统结构变化,有关数据修后及时整理归档。通过检修,还要进一步校核和补充备品、配件的图纸。

  4、检修质量验收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质量检验需要检验人员严格把好五关:

  ⑴、把项目关:不漏项,修一台,保一台;

  ⑵、把工艺关:按规程办事,规规矩矩,干净利索;

  ⑶、把质量验收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验收;设备不清洁不交工、不验收;

  ⑷、做好检修验收单的填制,做好各项记录,建立台帐,能正确反映检修实际情况。

  ⑸、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厂部三级验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包括:

  ①、提高设备效率,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②、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的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项目;

  ③、治理废水、废气、扬尘,进行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

  ④、提高设备能力,改善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⑤、设备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

  ⑥、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⑵、各车间和有关处室每年与检修计划同时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计划,交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汇总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⑶、技改项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由企业技术中心汇总申报。

  ⑷、项目工程办公室负责技改项目的管理,对技术设计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四、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的规定:各单位设备必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达到以下五项要求:

  ⑴、安全可靠,设备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标低,经济效益高;

  ⑶、不污染环境,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⑷、维修费用低;

  ⑸、整洁美观,消除漏气、漏水、漏尘、漏油、漏风。

  2、设备缺陷管理

  ⑴、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关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检修人员是具体抓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负责人。

  ⑵、各车间生产岗位设立“岗位交记录”以便登记和记录消除情况。

  ⑶、岗位人员发现缺陷时应:

  ①、及时设法消除,若无法消除时,应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应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②、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设备缺陷时,除加强监视外,还应报告工段长并通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

  对生产影响不大时,除做好登记外,还要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检修。

  ③、岗位人员在维修人员消除缺陷时,要主动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时如需限制生产、停产、跨班时应向值班调度和车间主任汇报。

  ⑷、生产调度处理设备缺陷:应迅速命令工段长组织生产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扩大,并通知车间主任。

  ⑸、维修人员定期巡视设备,查看《岗位交记录》,了解情况,主动消除缺陷,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入本班《岗位交记录》并向工段长汇报。

  ⑹、车间设备主任领导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视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分析生产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负责《岗位交记录》的收发和缺陷统计工作,并企业技术中心。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②、如牵扯到停产或降低生产产量时,应得到企业技术中心的批准(突发性设备故障除外)。

  ③、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车间应及时以《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的形式报企业技术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企业技术中心要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应由岗位工或生产班长、工段长、设备主任进行检查、认可后签字

  并注明“已消除”。

  五、备品备件的管理

  1、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车间备件计划的审核汇总,物资处负责准时采购。不需外购的备件组织相关部门制作。备件的验收由使用单位设备主任组织。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贮备计划,既要满足生产和事故抢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库存积压。

  3、物资处以保证质量、数量、时间的前提下,及时和企业技术中心联系到位情况,使备件及时就位,以免因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4、备品备件原则上均应存放在库房保管,对于精密及电气备品备件入库后,做好防锈、防腐、防止弯曲等措施,同时要注意温度、湿度、防潮工作,以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

  六、各车间设备事故管理

  1、设备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开动率和生产作业率。

  2、设备事故管理由企业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生产车间的设备事故管理由设备主任管理。

  3、设备事故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工业建筑物突然倒塌、损坏,不经修理不能运转或达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设备事故处理。

  ⑵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扩展1)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9篇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

  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6、班组长职责

  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3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总体管理要求和具体执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2、总则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行政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制度。

  坚持公司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环境和生产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同步发展。

  公司建设和生产应依法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靠科技提高,采用新技术.推行礼貌.清洁生产,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3、机构和职责

  3.1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需要由行政部负责,并理解市环保部门监督指导。

  3.2行政部的主要职责。

  3.2.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

  3.2.2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2.3负责公司环保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从而做到达标排放。

  3.2.5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并制定防止环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3.2.6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4、办公环境管理

  4.1办公环境必须坚持安静,商谈业务或接打电话应尽量降低音量,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奔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4.2办公时间严禁闲谈.睡觉.吃东西.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等。

  4.3员工着装应得体,不得穿过于随便.休闲的服装,以免有损公司整体形象。

  4.4爱护各类设施设备,并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4.5办公桌面坚持清洁.整洁,椅子摆放整齐,废纸杂物随时入篓,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6重要文件做到及时保存,不能随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机密。

  4.7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其它员工的资料或专用设备。

  4.8不得随意带与公司无关人员入司,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4.9最终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检查所有电源等是否关掉,保证安全。

  5、生产环境管理

  5.1厂区地面卫生清洁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专门由1名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5.1.1全厂厂区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

  5.1.2监督厂内员工讲卫生,爱绿化;

  5.1.3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1.4清洁工每一天经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垃圾倒放区的大垃圾桶内。

  5.2生产现场地面整洁

  5.2.1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必须放在固定位置或区域内,摆放整齐,标识明显.清楚,不合格品应加以标识并隔离存放。

  5.2.2废弃边料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5.3生产区无乱塔.乱建.乱堆.乱挂现象。

  5.4厂区职工要有良好的卫生*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

  6、日常生产生活垃圾,三废管理

  6.1按规划设置公共厕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清洁工定期清理.保质清洁卫生。

  6.2公共厕所用无害水冲厕所,并有专人管理。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

  6.3妥善处理粪便.污水,对垃圾等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对粪便和垃圾要设立处理场和联系好相应的处理单位。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杜绝设备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环节控制。

  一、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

  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

  附则

  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

  1.设备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工作,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负责选矿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以提高设备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为根本目的。

  2.负责选矿厂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写、维修时限及维修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3.做好选矿厂设备档案及资料整理工作,协同生产管理小组做好设备技能测试、运行记录管理。

  4.负责选矿厂备品、备件的库存及质量管理工作。

  5.做好备品、备件及材料的月计划,并落实购货情况。

  6.做好设备更新换代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废清理工作。

  7.做到每周2~3次的设备巡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设备事故应尽快抢修,事后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设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最后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7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2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8

  一、设备修理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二、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1、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全公司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生产技术部门、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

  2、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工段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班组长、维修员参加的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生产技术部。

  3、设备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设备管理员、技术员、修理工、机工、电工会同各工段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管理部门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三、计划的编制

  1、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2、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生产主要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四、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1、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生产技术部、总工审批,大修需转报厂长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维修单位以及各有关工段执行。

  2、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由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3、预防性试验计划有设备管理部门下达到动力检修和设备维修单位执行。

  五、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1、预检:在大修前三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入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钳工及工段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⑴、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⑵、查清设备存在故障的原因,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⑶、电气部分检修。

  ⑷、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⑸、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⑹、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2、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单位工艺员、维修钳工及使用工段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做核对和补充。

  3、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的各种预检记录以及修理组织措施方案。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汇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管理员存档。

  六、验收及移交

  1、设备大、中修、保养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工段设备负责人、检验员、主修钳工、操作工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使用工段、财务部、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各一份。

  2、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修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和公司档案室存档。

  3、验收运转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4、设备修理的移交: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写“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主管部门、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一份。

  七、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执行检查,生产技术部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财务部监督。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9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贴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间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景,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厂部。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景,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九.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扩展2)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优选【十】份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第三条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车间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车间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车间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八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五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五条对特种设备车间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二十九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第三十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一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三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八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三十九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5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使用与管理

  (1)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

  (4)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6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

  1总则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属各分厂.部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采购.接收.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及变更.定期检验.日常运行及维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停用启用.注销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规定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所涵盖设备(包括安全附件)。

  3特种设备购置.接收要求

  3.1必须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无正式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

  3.2特种设备到货时,工程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质量认真检查,并仔细核对其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妥善保管存档。

  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单位提出招投标申请后,招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招标,招标部门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进行资质核实,不具备资质的不得参与招投标。

  4.2工程部使用单位应监督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工前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办理报检手续,并将“告知单”及“报检回执”复印件存档,并留安全部备案。

  4.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4对于需进行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随机资料由安装单位保管,由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连同安装告知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资料留有备份。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5.1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2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供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安全部统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6.1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公司内部提报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安全部审核。安全部审核经过后,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检验申请,并将检验计划下发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计划做好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6.2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单位应将检验报告交档案室,自我留存复印件,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置于对应特种设备醒目处。特种设备单位在拿到“检验报告”5天内,将更新后的最新台帐报安全部备案。

  6.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按附件二执行。

  7日常运行及维护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公司《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7.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岗位应按照设备特点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7.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安全部不定期组织职能部室及各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职责人,涉及费用的要估计费用,并及时对整改情景进行复查。对于无法短时间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可行的临时措施及监护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受控安全可靠运行。

  7.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应根据本单位设备及生产特点,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和技术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报告程序及报告资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救援人员及所需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员工认真学*,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景及时进行修订。

  7.5使用单位需停用特种设备(一年以上),应当封存设备,同时应当取得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准许停用的批复,然后持有批复并填写《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书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如若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提交检验申请,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在设备报废后5日内,使用单位持报废手续并填写《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和电子版,提交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7使用单位安全员应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含设计资料和随机资料.日常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台帐;(见附件一样式)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卡;

  (7)其他设备资料。

  7.8特种设备台帐应及时进行更新,设备信息发生变化(如新增.报废.停用.启用.取得检验报告等)后3日内应及时将最新台帐报安全部。

  8罚则

  8.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报采购计划时选型不当,造成设备安装后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考核职责人200元台.使用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台。

  8.2采购部门采购特种设备时未审核制造单位资质,造成所购设备为无资质资质过期单位所生产的,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并按规定完成设备采购。

  8.3招标部门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时未审核施工单位资质,由无资质单位施工的,不得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8.4公司各单位部门无相关资质自行设计.制造.安装任何特种设备的,考核职责人500元台.单位主管领导200元台。

  8.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收.验收设备时未认真检查,导致资料不全而影响后续注册.检验手续办理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补办缺失资料,并考核相关职责人100元台。

  8.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及时提报注册.变更.检验申请,导致设备非法使用或超期未检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

  8.7安全部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变更.检验.启用.停用申请后,无故拖延审核.办理的,考核职责人200元次。

  8.8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不落实.未经批准启停用.因管理不善导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及其他问题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对职责单位按照公司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9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发现的特种设备问题,对相应职责人按照上述罚则考核。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安装前,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

  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5、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

  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①、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②、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③、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④、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⑤、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更换下来的合格证送交生产部备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生产部门。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生产部向无锡市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6、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并贯彻落实本制度。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维修保

  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7、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8、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9、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为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特种设备检验前,由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种设备检验时,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生产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使用部门负责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9

  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20xx年3月14日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由原劳动部或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有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20xx年3月14日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由原劳动部或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有机热载体炉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理规定、检验规程、规定,加强上述等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

  1、公司特种设备包括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以上各特种设备的具体含义,详见各有关规程);

  2、公司重要设备包括上述所列特种设备、可能产生重大危险或环境影响的主要生产设备以及相关联系安全环保重要连带影响的设备。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安全管理应遵循的国家法律、法规如下: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察条例》***373号令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1996]276号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40号

  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TSGR7001-20xx

  6、《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国质检锅[20xx]213号

  7、《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xx]108号

  8、《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质检锅[20xx]250号

  9、《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程》GB6062-85

  10、《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xx]296号

  第二章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由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具体领导责任。设备租赁公司为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业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设立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其职责为: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设备租赁公司经理;

  成员:设备部门主管特种设备、重要设备的专职人员、安全保卫部、物资管理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分管领导。

  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和技术业务工作由设备部门具体负责。

  第六条设备租赁公司职责:

  1、认真贯彻上述有关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法律、法规。

  2、监督公司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检修等项工作。

  3、负责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注册、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保管。

  4、负责组织对取得注册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定期检验。

  5、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

  6、对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事故组织调查、上报并作出处理。

  第七条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该单位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并设立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小组。

  组长: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使用单位分管领导。

  成员:设备技术员、工艺技术员、检修班长。

  第八条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单位所设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小组职责如下:

  1、组织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维护、检修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领导小组对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管理、使用作出的正确决定和统一安排。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发现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及时正确处理,对不能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汇报设备租赁公司。

  5、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三章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使用

  第九条公司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各级管理与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的法律、法规;采购中,应向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生产单位索取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监检证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及一切该特种设备或重要设备所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第十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30日内,设备部门向工程项目所在区县质监局特设科报告注册、登记、取得使用证。

  第十一条建立在用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巡回检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通过有关培训、考试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未注册登记、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管理基础工作内容如下:

  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安全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选购验收、安全装置调试、技术档案、使用登记和统计报表等。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选购

  1、由使用单位提出工艺条件,设备部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用途、生产工艺、介质特性确定主体结构形式、材质和工作压力、工作温度、容积、换热面积等进行定购。

  2、为保障使用安全,必须考虑选用的安全泄压装置,测温、测压仪器(表)、自控装置和报警装置的合理性。

  第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验收:

  1、必须遵照第九条的规定,验收制造单位出厂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正确,且符合购置要求。

  2、检查产品铭牌是否与出厂技术资料相吻合,依据竣工图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

  3、检查随机备件、附件质量与数量,以及规格型号是否满足需要。验收工作由设备部门和物资管理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完成。

  第十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日常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1、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单位应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日常检查并填写安全巡回检查表,使用单位机械员每月对本单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巡回检查表”、“重要设备安全检查表”。

  2、设备部门每季度对公司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巡回检查表”、“重要设备安全检查表”。

  3、设备部门每年会同使用单位的机械员进行一次年度全面检查,并填写“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表”、“重要设备年度检查表”。

  4、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定期送相关的部门校验、检修,并保存相关的记录。

  5、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由使用单位送相关单位校验。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半年检验一次。

  6、使用单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有防腐层的设备要经常检查防腐层有无脱落,检查衬里层是否开裂或焊缝处是否有渗漏现象;发现防腐层损坏时,即使是局部的也应及时修补才能继续使用。

  7、发现容器存在较大振动时,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如隔断震源、加强支撑等。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基础管理

  1、设备部门负责将压力容器有关的技术资料,送到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逐**理使用登记手续,建立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技术档案,并管好有关资料。

  2、每年根据公司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情况,作出当年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的定期检测计划,下发到各相关的部门。同时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根据生产情况与之联络通知到公司的检测时间,负责组织实施。

  3、每年年底应将当年检验计划完成情况和第二年度的检验计划报到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各部门应与之配合,完成打磨本体,搭脚手架等工作,达到检测工作的一切条件。检测后设备的恢复工作应由使用单位自行完成。

  4、对各使用单位所作的检查记录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完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锅炉、压力容器及重要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按公司《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执行。

  第五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的司机和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械的司机和操作人员应在起吊前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第二十四条起吊前必须有专人指挥,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或周围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闭合电源前,应使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二十五条起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应明确且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二十六条所吊重物接*或达到额定起重载荷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程试吊后,再*稳吊运;吊运有毒有害液体、易燃、易爆物品时,也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稳吊运。

  第二十七条汽车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第二十八条起吊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返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0

  1一般要求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2)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3)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每次重新安装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4)车用气瓶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5)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2登记方式

  2.1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2.2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3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使用管理的相应规定,对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管理。

  3.1锅炉

  D级锅炉。

  3.2压力容器

  (1)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

  (2)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

  (3)超高压管式反应器;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

  (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7)蓄能器承压壳体;

  (8)简单压力容器;

  (9)消防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

  4使用登记程序

  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使用登记证。

  4.1申请

  4.1.1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可以采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使用登记。

  4.1.2按单位办理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3-1);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格式见附件C),《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D)

  注3-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4.2受理

  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时,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3审查及发证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记机关应当完成审查、发证或者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一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或者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登记机关对申请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的,办理使用登记日期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准予登记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见附录a)编制使用登记证编号,签发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最后一栏签署意见、盖章。

  5资料及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将特种设备基本信息录入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采用纸质申报方式进行使用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及其产品数据表复印一份,与使用登记表一同存档,并且将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交还使用单位。

  6定期检验日期的确定

  首次定期检验的日期和实施改造、拆卸移装后的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情况确定。

  7单位登记的设备信息报送

  以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气瓶、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及相应数据,每年一季度将上的气瓶、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安全状况报送登记机关。

  8变更登记

  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按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规则TSG08-20xx中3.8.1至3.8.5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8.1改造变更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8.2移装变更

  8.2.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8.2.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

  (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格式见附件E);

  (2)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按照本规则3.4、3.5的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

  8.3单位变更

  (1)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产权单位凭产权证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2)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按照本规则3.4、3.5要求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8.4更名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名称变更时,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办理更名变更,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2台以上批量变更的,可以简化处理。登记机关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8.5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按照本规则2.14规定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右上方标注“超设计使用年限”字样。

  8.6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3)无本规则2.5中(3)、(4)规定的技术资料的;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9停用

  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格式见附件F),告知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10报废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产权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经产权单位授权办理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时,需提**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11使用标志

  (1)特种设备(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标志与定期检验标志合二为一,统一为《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格式见附件G式样一、式样二);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车牌(格式见附件H)固定在车辆前后悬挂车牌的部位;

  (3)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将该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电子秘钥或者使用登记时发放的IC卡随车携带;

  (4)车用气瓶的使用标志格式见附件G式样三。

  12附则

  12.1其他要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除满足本规则的要求外,还应当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专项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个人(家庭)自用的特种设备不属于本规则管辖范围。

  12.2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扩展3)

——设备管理制度菁选

设备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0目的

  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确保物业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所管理的所有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3.0职责

  3.1工程主管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工作

  3.2工程领班负责本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4.0程序内容

  凡价值在20xx元(人民币)以上的、连续使用一年以上、安全寿命周期内都需要技术管理的固定资产,都应列入工程设备档案管理。

  4.1设备设施的档案建立

  4.1.1对工程部管辖设备建立《设备台帐》。

  4.1.2工程部对管辖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和设备编号。

  4.1.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率系统建立《设备卡》。

  4.1.4设备台帐应和设备现行的'状态保持一致。

  4.1.5《设备台帐》和设备出厂原件资料工程部统一保存,工程部留复印件。

  4.2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4.2.1有工程设备档案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4.2.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电、弱点、空调、机管等,统一存放档按盒并贴上标签。

  4.2.3编制档按目录,内容和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2.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文员统一签收,并将有关图纸交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有文员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4.2.5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需销毁的资料应由总工程师及系统工程师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4.2.6借阅档案须经工程主管批准,文员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由文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4.3设备的购置管理

  4.3.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设备的购置。

  4.3.2设备的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求的原则。

  4.3.3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4.3.4新添设备由工程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4.3.5工程部对新购设备进行清点验收、资料整理、协调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4.3.6验收符合要求的设备,按规定纳入台帐、设备卡片等日常管理。

  4.4设备的封存停用

  4.4.1连续停用6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填写《设备封存单》。

  4.4.2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将设备擦拭保养,做好防尘、放锈蚀处理。4.4.3表明封存设备的保管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拆卸零配件,以保证其完好性。

  4.5设备设施的大修改造

  4.5.1现行设备的运行状况、维修记录、零配件的更换等。

  4.5.2大修改造的方案的论证审批,填写《设备大修改造审批单》,报物业管理处审批。

  4.5.3设备大修改造竣工后,由管理处组织验收,填写《设备大修改造竣工报告单》,并观察其运行状况。

  4.6设备报废处理作业程序

  设备使用达到一定年限,或科技进步,或不符合环保达标要求,或因为其他原因,对现行设备不得不做报废处理。

  4.6.1申请报废

  a)对具备报废条件的设备提出报废。

  b)注明设备详细资料,如购买日期、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使用中的状况、维修记录、配件好材记录、维修成本状况等。

  c)提出报废理由。

  d)设备能耗过大,或环境污染严重,国家规定应以淘汰的产品。

  e)已超过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维修费用过高,大修以后设备使用性能仍不能满足要求。

  f)设备屡屡发生故障和事故,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且在经济投入上不宜大修和改造。

  g)因自然灾害,事故损坏,修理费用接*或超过该设备的市场价值。

  4.6.2鉴定

  a)工程部按报废设备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b)财务部对设备报废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4.6.3审批

  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和工程部、财务部的鉴定审核意见批复。

  4.***撤消台帐

  批准报废的设备,工程部撤消设备台帐。

  4.6.5报废处理

  a)需新用设备替换的在用设备,待新设备投入使用后再进行报废。

  b)批准报废的在用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行,不再进行大修。

  c)可转让的设备作价转让。

  d)不可转让的设备,将可利用的零部件拆下留用,其余部分做废品处理。

  5.0相关文件

  xxx

  6.0记录

  6.1《设备设施台帐档案表》

  6.2《设备卡》

  6.3《设备购置审批单》

  ***《设备封存单》

  6.5《设备计划大修保养审批表》

  6.6《设备大修保养验收表》

  6.7《设备报废申请表》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检查与管理

  --物业区域房屋建筑设备的检查与管理

  1房屋建筑燃气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把燃气安全地、不间断地供给所有用户是燃气管网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燃气管网的运行关系到整个物业小区供气的安全,必须时刻注意,避免发生事故。

  燃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1.负责新用户的带气接管以及巡视燃气管道所经之处;检查在距燃气管道安全距离以内有无违章建筑,并做及时处理;排除燃气管网中排水器中的泄水,检查阀门井是否完好,并排除集水等。

  2.经常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燃气设施完好,迅速排除燃气管网中出现的漏气、损坏等故障,接到有漏气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

  3.带气检修燃气管道时,严禁明火,施工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熄灭各种明火,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确认施工场地是否牢固,准备好防毒面具等。

  4.到天棚、地沟、地板下、地下室维修时,应用防爆灯具,严禁用明火照明;严禁用燃气和氧气清扫管道。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扩展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菁选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按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授课的方式。教育内容则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具体特点和要求而定。但都应包括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议随两大部分。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卡”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及操作考试合格后,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操作证手续。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指定单位主持的、每两年一次的定期复审(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重新参加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应被收缴操作许可证。凡到期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问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引用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三、定义

  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特种作业人员。

  四、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由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考核和发证有安监部门负责。

  2、企业安全办公室对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危险物品作业;

  11、经国家安监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培训

  1、需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上级安全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区负责培训的单位统一培训。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手续。

  八、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需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所有单位报镇安全办公室审核批准,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2、对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1认真执行岗位负责制,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

  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3要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4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不得拖延。

  5要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于违章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提出。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他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必须进行严格的专门培训教育。国家标准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复审,工作变迁,奖惩等,均作了严格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教学大纲、教材和考核试题,均应根据国家各有关标准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后,应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理论考核合格方能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均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持证上岗。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可采用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单位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培训等形式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除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需复审一次,复审内容包括本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体格检查,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一、基本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三、复审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一、总则

  目的是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化验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规定内容

  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3、5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3、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3、8各车间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3、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3、1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3、10、1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以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招聘或培训和考核。

  3、10、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参加考核。

  3、11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变动。

  3、12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提醒,组织相关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培训。

  3、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

  3、14生产部对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3、15外来人员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生产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人员或单位,确保安全作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0目的

  为了贯彻***关于计量管理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顺利开展xx公司装置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xx公司生产装置以及仪表车间关于压力表的管理工作。

  3.0说明

  本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压力表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阐明压力表检验的周期及相关要求。压力表周期检定的任务单将由SAP系统创建。

  本文件所涉及的压力表特指无信号远传功能的就地压力指示仪表,不包括电子压力变送器以及标准精密压力表。适用于测量范围在—0.1~1000MPa用于液体、气体、蒸汽压力,以及真空测量的弹性敏感元件压力表。

  本文件中关于压力表检定周期的'界定是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参照本地区同类企业管理经验,并针对赛科实际情况制定或建议的。

  本文件的制定依据***法律及石油化工行业法规制定,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修订完成,同时相应的法规进一步完善更新之后,本文件将随之更改。

  4.0职责

  1、压力容器、锅炉、配管、工业管道等设备上的压力表巡检、拆装,以及短丝、接头、阀件、缓冲管、弯管的更换或堵漏由各生产装置负责;

  2、需要动火焊接的可委托检修单位施工;

  3、需要校验的压力表送仪表维修车间;

  4、压力表备件及安装材料由仓库提供;

  5、各装置负责统计和更新本装置的定期强制检定、首次检定、非强制检定压力表清单;

  6、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由仪表维修车间统一协调管理;

  7、压力表检定设施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筹备并管理;

  8、仪表维修车间计量员对口强制检定工作,建立台帐和检修档案,与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保持联系,落实相关的各项事务。

  5.0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5、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6、石油化工设备检维修规程;

  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2、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13、 JJF1033—20xx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4、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1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16、 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6.0强制检验压力表统计原则

  根据xx技术监督局出版的《强制检定工作指南》,用于以下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压力表需要强制检验:

  1、锅炉主气罐和给水部位的压力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测量

  3、汽轮机、发电机油压测量

  4、带报警装置压力测量

  5、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测量

  6、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各装置在统计强制检定压力表目录时参照附表。

  7.0压力表检定周期

  1、锅炉、压力容器本体压力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其它压力表作为非强制检定处理,周期由赛科生产装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2、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应参照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和真空表》执行

  3、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强制检定压力表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4、压力容器本体、锅炉本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六个月;

  5、工业管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一年;

  6、其它压力表建议作首次检定,或检定周期与装置检修同步;

  8.0压力表检定项目

  普通压力表检定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零位检查,误差及精度检查,指针偏转*稳性检查;真空表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检定;禁油压力表应进行无油脂检查;电接点压力表应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大于20MΩ。具体检定步骤见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检定合格证应妥善粘贴或悬挂,维持一个校验周期。

  9.0压力表操作线及警戒线设置

  1、下警线为绿色,上警线为红色;

  2、可采用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形式;

  3、操作线和警戒线参数由生产装置技术人员提供清单并负责预置。

  10.0压力表巡回检查项目

  是否超过校验有效期或出现铅封损坏的情况;

  量程与其检测的压力范围是否匹配;

  是否出现指示失灵、表内弹簧管泄漏或指针松动的现象;

  是否出现刻度不清,或表盘玻璃破裂的情况;

  1、是否出现指针断裂或外壳隔离阀腐蚀严重的情况;

  2、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是否不清或锁紧装置是否损坏。

  11.0压力计量标准的建立

  1、压力表最高计量标准,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向xx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考核。

  2、选用的计量标准,其计量技术指标应当满足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有效检定证书;

  3、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4、按照规定完成《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见JJF1033—20xx附录B),其中测量不确定度评定、验证及重复性、稳定性考核的填写见JJF1033—20xx附录C;

  5、检定实验室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要求,并按要求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的设施;

  6、配备至少二名持压力表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

  7、制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8、申请计量标准考核资料主要包括: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5)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6)符合开展检定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复印件两份;

  1. 目的

  为使厂区的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作业内容、方式及频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

  xxxxxxx有限公司

  3. 名词定义: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

  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与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直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非电业系统的电工(包括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安装电工);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行车工、码头吊操作工、塔吊操作工、汽车吊操作工等);

  3)锅炉司炉工;

  4)压力容器操作工;

  5)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

  6)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7)电梯操作工;

  8)建筑架子工;

  9)需经劳动部门发证的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如危险化学品管理员,消防监控系统作业人员等)。

  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维修、值班);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叉车);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员;消防监控系统作业人员;制冷作业。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照规定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扩展5)

——设备管理制度菁选

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 热介质温度高于150℃时应先进行热量回收,再用间接循环水冷却;输送热介质温度大于135℃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水冷却。

  2 水冷器冷却水流速应在0.5米/秒以上,冷却水出口水温不应大于50℃,冷却器的进出口温差应在8~10℃,不应低于6℃,对工艺有特殊需要的,如在冷却水出口水温需要超过50℃以上水冷器,应提高流速,并报设备处备案。

  3 要建立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水冷设备的`工艺参数、介质名称和性质、材质、规格、型号、安装和更新年份等。各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由各装置填报,设备处汇总后发有关各部。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每周期更新一次,由各部在大修后二个月内报设备处。

  4 凡主要装置的关键水冷器,循环水侧均应设置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计和取样阀。

  5 对于介质侧压力大于循环水压力的水冷器,尤其是油冷器、氨冷器,循环水进出口管线上均应设有取样口。

  6 各装置的循环水回水管总管上必须设有取样口;在循环水的进、回水总管上均应设置温度、压力表。

  7 应加强水冷器的运行管理,要建立水冷器物料泄漏台帐;并建立水冷器内漏的考核制度,逐步提高查漏技术。对已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堵管数过多的水冷换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

  8 要加强对水冷器进行腐蚀结垢状况检查,装置大检修一个月前由各装置提出需检查的水冷器清单(不低于25%,并有代表性),报设备处审批汇总后下达给化验中心。化验中心负责垢样的采样与分析,并于系统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各部。负责对水冷器的检查、拍照,并于系统开工后二个月内完成水冷器检查总结,报设备处。

  9 水冷器清洗、检修后,需对管程、壳程分别试压,试压合格后方可投用。由使用单位和设备处负责监督验收检修质量。

  10 所有材质的水冷器水侧都必须进行清洗预膜处理。

  一、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 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 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 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 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 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 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

  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

  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

  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在生产和实*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一、总则

  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与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机器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润滑管理的组织

  在设备管理负责人的指导下,建立由设备管理部门、工段、班组构成的三级管理系统。

  三、润滑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1、设备管理部门润滑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⑴、制订设备润滑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负责润滑技术和业务指导,深入现场检查、监督。

  ⑵、编制各类设备润滑卡片、图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⑶、贯彻实施润滑的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和定人五定工作。

  ⑷、制订油耗定额,按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年、季、月需要的润滑油料计划,并按期统计实际消耗数量。

  ⑸、编制设备油箱和润滑站的年、季、月清洗换油和检修计划。

  ⑹、组织废油回收及再生工作。

  ⑺、检查润滑油的使用和审查后质量的化验结果。

  ⑻、检查润滑用具的合理使用,总结和推广设备润滑的先进经验,并提出润滑工作的奖罚意见。

  2、工段设备润滑管理的内容和职责

  ⑴、工段段长负责本工段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对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⑵、建立健全“五定”润滑工作制度。

  ⑶、管理本工段润滑油(脂)的领用发放,加油状况,换油回收的管理工作。

  ⑷、结合循检制度,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和记录。

  ⑸、负责审核编制本工段年、季、月设备用油、换油计划,每月统计润滑油(脂)消耗情况,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⑹、负责本工段岗位人员的润滑技术培训。

  ⑺、协同设备管理部门处理润滑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润滑新技术。

  3、岗位工人润滑工作职责

  ⑴、按照“五定”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设备润滑工作。

  ⑵、勤检查、勤巡视,发现润滑设备有异常情况或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⑶、保持润滑设备、器具和润油油嘴以及润滑油脂干净清洁,不混乱油脂牌号。

  ⑷、按润滑卡的规定,按时加换油脂,清洗油箱并做好记录,每张卡用完后,交回工段保管。

  ⑸、根据润滑卡的实际消耗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交工段审核并送设备管理部门备查。

  四、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内容

  1、定人: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规定什么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由操作工人负责加油,什么部位由润滑工人负责加油、换油。

  2、定点:根据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的位置及数量,进行加油、换油。

  3、定质:根据设备说明书和具体情况定润滑油品。

  4、定量: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油的原则规定油箱换油和各润滑点每班用油的定额。

  5、定期:按照润滑卡或图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加油、添油和换油周期进行清洗换油。

  五、润滑卡片的编制

  1、润滑卡片是组织设备润滑的基本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2、润滑卡片是设备润滑的档案资料,它包括设备的换油部位、润滑油脂的名称及牌号、消耗定额、换油周期等。

  六、润滑油脂的管理

  1、各车间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润滑油脂的统一管理,做好领用发放工作。

  2、润滑油脂要分类、分牌号设置明显标牌,放置合理,严格控制混乱油脂牌号和类别。

  七、废油的回收和再生

  1、为了节约润滑油脂,各用油单位要积极做好废油的回收。

  2、各车间在清洗换油时,应将旧油、废油送往供应部门进行回收。

  3、不同种类的废油应分别回收保管,不能混在一起。

  4、高级的废润滑油和专用油品应单独回收。

  5、储存废油的油桶应当加盖,防止灰砂及水混入油内。

  6、废油的回收,库房应作好原始记录。

  7、再生油经化验合格后,应按照新油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八、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生产厂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

  一、总则。

  特护设备是公司要害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生产。为加强特护设备治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生产动力科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治理制度。

  2、负责对重点设备特护包机执行情况每周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状况分析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对重点设备的治理状况进行考核、评分(按重点包机考核细则),作为对包机人员的奖励依据。

  4、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点检制度、点检标准、内容、方法,组织现场实施。

  5、负责审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6、负责组织建立重点设备的事故台帐。

  (二)维护保养人员

  1、应在设备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责任制。

  2、参与每周由生产动力科组织的特护包机执行情况的巡回检查。

  3、认真执行点检制,认真检查、记录,并做到记录内容真实,书写清楚、不篡改、不谎报。每月用完的'记录本,应妥善保管、备查。

  4、检修班组应建立消缺记录,对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生产车间和主管科室,并及时整改。

  5、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由生产动力科审定,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安排计划施工。

  (三)生产车间职责

  1、负责建立本车间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

  2、负责建立重点设备单机现场看板。

  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和四方联检制,四方联检必须到位。

  4、参与每月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状况分析会。

  5、认真填写操作运行记录和四方联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班长。

  6、认真执行《设备润滑治理制度》和《设备使用维护治理制度》。

  三、工作规定。

  (一)各有关单位应建立以包机制为中心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点检制和四方联检制等规章制度。

  (二)主要控制指标:

  1、重点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重点设备故障停机率应控制在1.5%以下。

  3、重点设备泄漏应控制在0.5%26permil;以下。

  4、重点仪表完好率达到100%;常规仪表使用率达到100%;在线分析投表率达到100%。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动力科,并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实施。

  润滑油品包括:固态润滑脂、液态润滑脂两类。只有搞好润滑油脂管理,才能发挥润滑油脂的技术性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延长设备寿命,节约润滑油料,节约能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油品的选用

  1、机械设备实际使用时的工作条件(即工况);

  2、机械设备制造厂商说明书的指定或推荐;

  3、润滑油制造厂商的规定或推荐。

  二、油品的代用

  1.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各有其使用性能的特殊性或差别。因此,要求正确合理选用润滑油,避免代用,更不允许乱代用。

  2.润滑油代用的原则

  (1)尽量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的油品代用。

  (2)粘度要相当,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应优先考虑粘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

  (3)质量以高代低。

  (4)选用代用油时还应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

  三、油品的混用

  1.不同种类牌号、不同生产厂家、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绝对禁止混用。

  (1)特种油、专用油料不能与别的油品混用。

  (2)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与无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3)抗氨汽轮机油不得与其他汽轮机油相混。

  (4)含Zn抗磨液压油不能与抗银液压油相混。

  (5)齿轮油不能与蜗轮蜗杆油相混。

  2.下列情况可以混用:

  (1)同一厂家同类质量基本相*产品。

  (2)同一厂家同种不同牌号产品。

  (3)不同类的油品,如果知道对混的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

  (4)不同类的油品经混用试验无异常现象及明显性能改变的。

  3.内燃机油加入添加剂的种类较多数量较大,性能不一;不了解性能的油品的.混用问题必须慎重。以免导致不良后果甚至设备润滑事故。

  四、油脂使用管理

  (1)贮运润滑油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密闭,且不与铜、锡等易于促进润滑油氧化变质的金属接触。

  (2)油品加入设备前要进行沉降过滤处理,保证清静度达到五级以上。

  (3)加油容器不可露置在大气中,尤其装油容器不可无盖。

  (4)油罐或油箱上设空气过滤呼吸器,在加油口设100目以上的滤器和防尘帽,搞好各部密封,在润滑系统适当部位设滤器及排污阀。

  (5)变压器油等电器用油对水份要求高,应尽量在天气干爽时换油,而且打开后的油品要立即加进设备。

  (6)废油应收集起来统一处理,盛装润滑油的桶或瓶子不要随地乱丢也应统一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7)油脂库要保持通风、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晒措施。库内照明和电气开关应使用防爆型结构。库内要配备可靠的消防器材。库内动用明火要按章办理手续,采取妥善措施。油脂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轻质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8)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9)根据设备要求和工艺条件,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改变油品,必须经设备动力科批准。在不影响润滑性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润滑油(脂)的品种,以利管理。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3.职责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4.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使用。

  3.4.3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测设备的管理

  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计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使用时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一、各种机械各种设备、设施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及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指定专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以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六、各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发事故的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七、使用场所和停放场所应设有标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八、停用和检修机具、设备、设施时,必须专人看护、禁电、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九、机械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十、现场设备、设施必须登记,做好帐。

  十一、安装就位长时间停用后使用等,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试验,经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状况、保护、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结论肯定手续齐全。

  十二、租赁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状况好,防护齐全,性能态正常,交接手续齐全。

  十三、各种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引用标准正确、有计算、结论肯定、验收部门人员手续齐并作到及时,使用过程中经常和定期复查。

  十四、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要求的按章处罚。

  喷涂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喷涂车间主任宁波耀泰电器有限公司宁波耀泰电器有限公司,耀泰1、负责人力需求的.编制。

  2、负责生产进度的控制。

  3、负责劳动定额的编制。

  4、负责劳动纪律的撑控。

  5、负责现场5S管理工作。

  6、负责喷涂成本控制。

  7、负责工艺、质量过程管控工作。

  8、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一、凡全公司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备件目录等),必须整理整齐,装订成册,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

  二、外文资料由生产设备科组织或联系有关人员翻译后交车间使用,车间使用份数应由技术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流出厂外。

  三、有关工艺改革的技术文件,包括计划申报表,实施工艺措施,鉴定报告等,详尽整理后及时归档。

  四、编制全公司专用生产设备科技术资料目录,索引以方便查阅。

  五、生产设备科的图纸、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关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确需借阅的,需到供应部办理借阅手续。

  六、生产设备科应健全资料借阅手续,借阅人需在借阅登记簿上签字。

  七、任何人不得破坏资料的'完整性,存档资料缺损的,由供应部负责,外借资料缺损的由借阅人负责。

  八、资料外借期限为两周,超过两周的,供应部应主动追索,因生产需要,借阅人仍在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根据甲醇厂设备管理制度,对备用设备的盘车进行了如下规定:

  一、设备使用车间备用设备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分类制定盘车周期如下:

  A、大型设备盘车周期为每三天一次;

  B、油站每七天启动运行一次;

  C、泵类设备盘车周期为每两天一次。

  二、对于带联锁自启动的备用机泵,必须在保证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盘车操作。

  三、盘车操作规定如下:

  A、大型设备每次盘车90°。

  B、泵类设备每次盘车两圈以上。

  C、油站每次运行时间为30分钟。

  D、应在设备转动外露部位(如轴头、联轴器等)应划出明显的'盘车标记,并与盘车周期相对应。

  四、建立设备盘车记录,每次盘车后要准确填写盘车记录表。

  一、物资材料管理规范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5)份(扩展6)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十)份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3.职责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4.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使用。

  3.4.3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测设备的管理

  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计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使用时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发文号:京劳特发[1997]130号

  发布单位:京劳特发[1997]130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