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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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2

  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

  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制度。

  1、公司所有设备必须由设备科调配并根据工程需要择优购买。

  2、所有设备档案(包括正在维修保养的)由公司设备科统一建立。

  3、设备档案随设备至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机电工长统一保管,退场时须与设备同时交接。

  4、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①固定资产卡片。

  ②设备编号。

  ③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清单、易损零件等。

  ④维修、保养记录卡。

  ⑤设备报废申请表等。

  ⑥设备进场验收、安装调试记录。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5、项目机电工长必须保管好设备档案,不得丢失,丢失和损坏扣发机电工长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严重者辞退。

  6、项目机电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填好零配件更换表,由现场材料员签字,如果设备确认报废则须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公司设备科签字确认。

  7、小修、日常保养记录、按月填写一次。

  8、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9、事故维修,必须在修理记录卡上注明导致事故发生及维修意见,其它维修过程与第8条相同。

  10、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必须字迹端正,条理清楚,不填写或乱填写一次罚款20元。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3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 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3.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3、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

  3.5、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5.3、设备事故与鉴定:

  3.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3.5.3.2、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意见、整改意见、预防措施。事故报告书必须有参加事故鉴定人员和责任者及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3.5.3.3、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3.3.5.4、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4、事故的处理:

  3.4.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3.4.2.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3、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5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 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

  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5

  建筑业的机械设备是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机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加速建筑工业化的进程,实现建筑业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革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为生产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方向。建立一支专业管理和兼职管理相结合的设备管理队伍,实行管、用、修相结合,专业修理并举的方针,不断改善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装备条件。根据上述原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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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1)

——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测绘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保证测绘成果(或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要求,并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每个测绘项目作业前应进行技术设计。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测绘项目设计全过程。

  三、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编制技术设计书或测绘任务书,公司质量主管负责人审批。

  项目设计由承担项目的法人代表单位负责;

  专业技术设计由具体承担相应测绘专业任务的法人单位负责。

  四、概述

  技术设计文件是测绘生产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影响测绘成果(或产品)能否满足顾客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关键因素。为了确保技术设计文件满足规定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测绘技术的设计活动应按照策划、设计输入、设计输出、审评、验证(必要时)、审批的程序进行。

  技术设计书编写范围

  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测绘项目;

  2)不按常规技术要求施测的测绘项目;

  3)本单位作为重要项目生产的项目;

  4)顾客要求编写技术设计书的项目。

  2.技术设计书基本内容

  1)项目的来源、目的;

  2)技术设计的依据;

  3)涉及外业测绘的项目,应描述测区的地理、交通、气候等概况;

  4)已有资料的分析、验证、评价和利用;

  5)本项目选定的技术路线和主要方法;

  6)项目生产的主要阶段和工序;

  7)按照生产顺序依次说明各生产阶段(或工序)应遵循的作业内容、作业方式(包括应用的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名称)、作业要领与注意事项、生产过程各项技术指标、产品及其质量特性指标、主要的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方式;

  8)保证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

  9)需要交付的产品及成果资料,并详述产品的形式、技术和质量特性;

  10)附图、附表。

  3.工程文本的编写格式与要求同类工程文本采用相同的结构和格式编排。每一文都由封面、次封面、签署页、目次、正文、附件(图表)、封底组成,按此次序排列。

  1)封面封面内容一般包括:公司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报告名称、公司名、出版时间等。项目编号、工程名称按总工办下达的<测绘任务合同书>确定。

  2)次封面与签署页次封面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相关责任人的签署等。

  3)目次目次的编列应满足工程文本内容深度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目次列章、条、附件及附图(附表),条以下不列入目次中。

  4)正文正文应满足相应的基本内容和设计及顾客提供的质量要求,并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规范和地方性规定。

  5)附录、附图(附表)附录、附图(附表)一般附在正文之后,也可以根据相应的内容插入正文之中。正文中插入的附录、图(表)号一般应安排在有关条文附*,并与条文的内容相呼应,不再开列目次。

  4.工程文本的标识、幅面1)工程文本都应用封面进行标识。

  2)工程文本的幅面:工程文本的幅面采用A4纸张,特殊情况也可采用A3纸张。

  页眉包含:文件名称、文件编号。页脚包含:页号、总页数。页眉采用五号宋字。

  5.工程文本的字体与字号正文标题采用黑体四号字。工程文本正文采用宋体,字号无特殊规定的为小四号。页码编号用宋体五号字,排在正页右下角,反页左下角的位置。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0磅。具体如下:

  1(章),做为标题采用小三号粗黑体字、文章采用小四号宋体字;

  1.1(条),做为标题采用四号粗宋体、文章采用小四号宋体字;

  1.1.1(段),做为标题采用小四号粗宋体字、文章采用小四号宋体字;

  ⑴款,小四号宋体字;

  a)项,小四号宋体字;

  ①点,小四号宋体字;

  文章中要突出显示的内容采用小三号粗宋体。

  6.图表编号与表的接排

  文本中如有图表,图表号以章为单位编排顺序:如第2章,其图号(表号):图2-1、表2-2……表示。

  如果表的长度超过一页以上,应在每页重复表的编号,并应在编号后用适当的文字外加括号注明,举例如下:

  ——“表2-3-1(续)”,在表未完的各页。

  ——“表2-3-2(完)”,在表的末页。

  续表均应排列表头。

  7.附录第一个附录应另起一面书写。“附录”二字写在左起顶格位置。通常,每个附录另起一面书写,当有多个附录,而且较短时,可接排。

  8.引用文献必要时可在提示的附录中列出参考文献目录。

  9.工程文本的管理按照《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技术设计书的审批、变更和修改

  1)技术设计书的审批:按《测绘生产管理规定》中4.3.3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技术设计书的变更:当生产人员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测绘实施,若发现该设计方案不可实施或实施有困难时,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向总工办反馈。需要进行设计方案变更时,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交至总工办。由总工办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总工/副总工审批。

  11.工程文本的范例(附录二)

  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实践,不断引进和吸取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

  第二条 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相应的解决办法。鼓励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单位的技术水*。

  第三条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

  第四条 外业测绘工作要脚踏实地、端正态度,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每个点位都应实地测量,不得擅自对测绘原始数据进行后处理,一经发现扣除该项目绩效的50%,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全部该项目绩效并个人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项目控制测量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部门经理的要求规范作业,原则上最终形成“GPS控制测量报告”且采样合格率达到100%,特殊情况(如信号不稳定或无信号)须向部门经理及时汇报、请示,由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整体要求决定控制测量施测方法。

  第六条 严格按照甲方对项目点位精度提出的要求进行外业测量工作,遇特殊情况须特殊处理的要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汇报。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项目成果不满足甲方提出的点位精度要求的,扣除该项目绩效的'50%,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全部该项目绩效并个人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测绘人员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其精度,位置是否正确。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

  第八条 使用过程中要爱护测绘仪器及其他工作用品,并负责日常清洁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其他工作用品包括对讲机、测距仪、钢尺、钢钉、自喷漆、锤子等要妥善保管。

  第九条 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所有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

  第十条 技术中心负责成果的质量检查,形成作业人员自检、项目负责人检查、技术中心检查验收的三级质检制度。

  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

  一、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大宗材料的采购

  大宗材料的采购,就是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这类材料需整批购入,以便施工项目的展开。

  这类材料的采购流程为:

  (1)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程预算人员根据图纸编制《材料预算书》。

  (2)《材料预算书》编制完成后送交技术总负责人复审,复审过程中应及时跟技术人员联系,并解决相应问题。

  (3)《材料预算书》复审通过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将终稿下发材料采购员正式联系采购事宜。

  (4)大宗材料的采购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遵循“货比三家,就*采购”的原则,并将招标情况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询价结果比质比价决定供货厂家。

  (5)供货厂家确认后,由采购员依据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应有:材料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运输方式和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和税金承担情况等所必需事项。

  2.小批量材料及工具采购

  小批量材料及工具的采购,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消耗品,仪器配件,工具及劳保用品,如卷尺、火焊工具、砂轮片、角磨机等。

  在此材料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1)施工小组组长根据施工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及工具进行盘查,将所需材料、设备等编制《材料、工具需用清单》,上报该项目的施工或生产主管经理。

  (2)主管经理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对各项材料、工具等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签字确认,交予材料采购员。

  (3)采购员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协调库管员对清单所列材料进行划分,对库存已有的材料,直接下发给施工小组,超出库存部分或库存没有的,及时予以采购并交付施工小组,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同时规定:

  (1)对于劳保及常用的消耗品(如砂轮片、胶布、角磨片、石笔等),应有一定的采购循环周期,每次采购前,由采购员出具采购清单,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采购。

  (2)采购员不得采购未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材料采购清单》中所列材料。

  (3)采购员有权对施工项目所提材料计划提出复核,并上报相应主管,超量时可酌情采购发放。

  (4)小批量材料及设备采购,采购员应就*选择固定的几家供货商,便于经费结算和准时到货。

  3.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

  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或因预算失误造成材料、设备缺量时后补预算计划的采购。

  这类材料的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下料员或施工负责人将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项目经理,并协同项目经理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查,确需采购的增加部分制定《材料预算补充书》报主管领导审批。

  (2)主管领导根据施工情况复核后签字下发材料采购员,采购员根据《材料预算补充书》组织采购事宜。采购过程同大宗材料的采购。

  二、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1.材料验收

  (1)所进材料要有相应的材质证明书原件,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有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标准牌号及规格、批号、***监察机构认可标志,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志。

  (2)受压元件用材料如锅炉钢板、钢管和焊接材料应有齐全的原始质量证明书,且材料标记清晰、齐全。

  (3)材料的表面质量必须符合此相关材料标准规定。

  (4)材料验收后,材料员要及时对材料进行分类和标注,钢材和其它金属材料分类遵照种类、型号、材质、规格有序摆放,并悬挂标识或加注标记,同时登记造册,说明其预算使用去处。

  2.材料复检

  (1)对入厂的钢材,焊材等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要达到相应标准所列要求,复检合格方可下发使用。

  (2)对复检结果登记造册以便查验。

  3.材料保管

  (1)材料库所保管的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书或复检报告、登帐建卡。

  (2)经确认合格的材料,材料员要及时做好标记。

  (3)合格、待验或不合格的材料,应分区堆放并应有明显的检验状态标识。

  4.材料领取和发放

  各施工单位材料领取时,须在材料员处填写领料单,大宗材料发放按照到货后便交付施工项目部的原则,由施工方统一管理协调材料的使用,但施工方必须出具材料具体用途及用量,由材料员监督和登记,并对照技术人员所提材料计划,酌量发放,小批量材料、工具、设备及消耗品领取时需在库管员处登记材料领取情况。

  材料发放原则及材料员的职责:

  (1)施工部门、班组或任何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材料员出具领料单据的材料,否则视其消耗材料情况予以处罚。

  (2)施工部门、班组和个人须按照工具和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不当操作或故意损毁的,一经发现,按损毁材料的双倍价值予以处罚。

  (3)材料员和库管员应适当限制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发放,不能无节制发放,以免造成工人的滥借滥用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浪费严重的,发现一次,罚款五十。

  (4)库管员应对工具和设备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及时盘点库存,并将信息反馈给材料员,材料员适时了解工具设备使用情况,以便对必需消耗品及时补充库存。

  (5)材料员需定时对施工区内材料剩余情况进行盘点,并对照预算情况及时与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从而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及材料使用情况,协调技术员控制材料的使用量,尽量达到少浪费、低损耗,使材料与施工进度在预算中的比例相符。

  (6)材料员需定时与施工人员对下料情况进行核实,做到对材料的用途都心中有数,并监督施工人员的材料使用情况,杜绝材料的乱拿乱用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按损耗情况相应处罚。

  (7)材料员在发放材料时,需协同技术负责人员对材料下料情况进行比照,根据所领材料尺寸,技术人员应尽量使用电子排版放料,以求材料的最大使用额度,控制边角料的尺寸及重量,减少废料的产生。

  (8)每次需要下料施工前,施工员需提前对材料使用情况告知材料员,材料员依据进货批次,规格及库存情况整理出单据,对于已到材料或有库存的,通知施工员,施工员按施工进度及规定程序进行领料下料。对于尚未到货的,材料员需提前拟定到货期限及数量,施工员按照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施工及下料步骤,防止出现无料可下的请况。

  (9)技术人员必须将明确的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交与材料员留档,材料员依其使用计划采购和发放材料,不得超量或缺量发放,防止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施工进度。

  (10)材料员需建立《材料进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材料发放记录》,定时对现场材料使用情况作出记录,比照图纸及具体零部件规格及预计耗材量对施工下料情况作出记录,监督下料过程,杜绝超量使用现象,控制材料使用额度,对材料的使用进行统筹管理,保障计划内的材料物尽所用,工程顺利进行。

  (11)工程完毕,材料员须依据《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与实际的《材料到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和《材料发放记录》建立《工程材料交付对比》,对每一项工程的材料使用情况统筹归纳,并对两算对比情况作出具体归纳和分析,对超量的部分必须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以便查验。

  5.材料入库及库管员的职责

  (1)材料,设备,及工具入库时,库管员要对入库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盘查,确保物品够数且完好,对于不合格材料或归还的不完好设备、工具,应拒绝入库,列明清单上报经理后确定处理方案。

  (2)材料设备入库后,须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管理。保障库内整洁,有序,并利于材料搬运。

  (3)设备、工具归还应及时,库管员对工人借用情况定期盘点,丢失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4)材料、设备外调使用完好,入库时应交库管员验收,否则按未归还处理。

  (5)辞退或外调人员应在离开前将安全帽等劳保物品交还入库,库管员做出相应记录,未交还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6)库管员应对库房所存材料、工机具登记建册,对借用及领取情况分别建立《工机具借用台账》、《材料领用台帐》、《消耗品入库及发放台账》(如焊材,砂轮片等)、《劳保入库及发放台账》,对损坏及报废工机具建立《工机具报废清单》,定期上报经理签字后做出相应处理。

  (7)库管员需根据《工机具借用台帐》定时对工机具的借用情况进行盘点,借用时间过长的,及时进行催讨,损毁或丢失的作出登记,辞退及外调人员的工具使用情况需结算清楚。

  (8)库管员有权监督材料及工机具的使用情况,对于不合理的,应拒绝发放。

  6.材料代用

  当所用原材料的牌号、规格与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不符合时,应办理“材料代用申请单”,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代用。锅炉受压元件材料以小代大的代用还需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和审批。

  7.设备管理和维护及相应职责

  (1)熟悉各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维护和保养方面的知识。

  (2)掌握生产动态,做好设备调配工作,对机械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和使用安全。

  (3)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废机械设备的技术鉴定、审查。

  (4)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建立《设备保养记录》。

  (5)大型设备如机床,焊机等需悬挂标牌,注明设备情况及保养负责人,尽量做到设备专人专责。

  (6)编制相应的管理目录,包括财产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精度、检验日期、使用单位等项目。

  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

  (一)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设置测绘核心涉密人员1人。

  (二)有较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登记、保管、借阅、使用、归档、销毁、检查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手续完备。与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有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熟知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四)有专门存放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资料室或专用橱柜。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成果资料存放整齐。对光介质、磁介质测绘成果及资料应采用防磁设备保管。

  (五)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

  第七条测绘核心涉密人员,需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测绘单位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基本情况;

  (二)保密工作机构、专(兼)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证明文件;

  (三)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五)测绘成果保密岗位责任制度,与测绘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责任书;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定期自查记录;

  (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相应设施配置情况。

  测绘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九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考核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审查,审查方式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查验相结合。

  第十一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出具考核合格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考核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与《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测绘单位申请资质升级的,应按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考核。

  第十二条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不合格:

  (一)擅自大量复制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二)擅自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情节严重的;

  (三)擅自转借、转让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四)非法向国(境)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五)有涉密测绘成果失泄密行为的;

  (六)对考核中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

  第十三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不断提高管理水*,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2)

——仪器设备存放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仪器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1

  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个实验室设一名财产管理员,负责本实验室的财产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800元以上),要逐台建卡、建帐,做到帐、物、卡相符。对陈旧设备要办理上交、退役、报废、降级使用、调出、报失、报损等手续。800元以下低值耐用设备及工具和两用物品(包括录像带、录音带、磁盘等),要建帐,做到帐、物相符。

  二、本教研组教师借用仪器设备,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到财产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物品要定期进行清理。

  三、外教研组(本系或外系)借用,仪器设备要由借用教师申请,双方实验室主任同意(签字)后,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设备凭据),借用期限由双方协商,办理有关手续。

  四、为了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在不影响本教研组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单位借出仪器设备,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更新维护设备用。出借设备收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设备出借期限为一个月,过时要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借用单位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并及时追回。

  五、出借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立即组织力量查明原因,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主任会同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系设备管理负责人审核并上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备案。经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现事故。具体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酌情办理。

  六、学生实验中,借用器材要登记,实验后要如数交还。

  仪器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2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仪器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3

  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三、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检查、签字。

  四、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酌情处理。

  六、每学年度对贵重精密仪器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七、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

  八、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九、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合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通过培训等方法,还要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仪器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4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仪器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 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 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 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 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 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三章 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 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 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 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 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3)

——血库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五)份

  血库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血库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和管理水*。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根据贵州省***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须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根据医院情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血库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

  (一)仪器室专人负责,做好仪器的使用、保养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注意干燥通风、防潮、避阳光、防震等。室内不得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药品。

  (三)仪器的使用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用后复原,并填写使用记录。在仪器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四)仪器发生异常,即停止使用,请有关人员检修,如属违章造成损失的,依情给予必要的处理。

  (五)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卡、使用和检修记录止。

  (六)实*、进修人员等,应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机使用,禁单独操作。

  (七)内室禁止吸烟、会客。

  血库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血库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4)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使用人必须取得岗位合格证,并熟悉仪器设备性能,才能上岗操作。

2、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3、9仪器设备专业计算机只能保留原工作站内容,与仪器工作站无关的内容一律不准装入;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装入其它软件,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同意;

4、10药品及仪器负责人不能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将钥匙交给部门领导。

5、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8、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9、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11、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2、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课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表等台账作为记录。

1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14、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15、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16、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课后,任课老师要带领学生负责清洁,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17、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18、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鼓掌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19、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2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2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2、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病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23、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2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5、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26、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7、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28、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9、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3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31、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2、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33、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34、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36、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37、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38、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39、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40、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41、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42、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

43、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4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45、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46、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7、在加热电器附*,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48、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49、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50、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51、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5)

——仪器管理制度范文10份

  一、化验室仪器设备应有明细帐、动态帐、检测仪器一览表。建立化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化验仪器设备运转、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仪器设备应定机定人管理、维护、保养。

  三、进口设备和精密仪器要组织专业人员调试和建立操作规程。

  四、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运行中,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计量器具必须送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准用”和“停用” 标签,标签不得污损遗失,凡已停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仪器档案使用栏有记录。

  六、计量仪器设备全套技术资料、检定证书均应完整归档保存,不得失散缺损。

  1、图书、电教器材、音体美器材、仪器由联校根据需要统一购置,下已发到各学区,校区负责保管、使用、维修。

  2、校区对图书、电教器材、仪器必须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各器材、仪器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不得遗失。联校每学期检查两次,遗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3、各学区必须制定好管理体制及使用制度,照章行事,经常检查。对危险品及有害药品要妥善保管,出现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4、管理员要爱护图书及仪器器材,不得私自借出及违章操作,造成不正常损坏的,照价赔偿,开对管理员处以原物价20%的罚款。

  5、做好图书借阅登记及电教器材仪器的使用记录及手续,使之真正服务于教学。

  6、对图书、器材、仪器长期搁置不用者,对中心校长和有关教师提出批评。

  一、进入化学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

  二、听从教师指导,严格按教师及课本要求规程进行实验,仔细操作、认真思考。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三、注意实验安全,进入实验室应先熟悉本实验室的水、电开关。若遇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并报告教师。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应给予严肃处理。造**或物重大损害(坏)时,由违反操作规程者承担全部责任。

  四、爱护公物,遇有仪器损坏应立即报告,检查原因并登记损坏情况,按规定赔偿。

  五、实验中应保持桌面、地面、水槽、仪器整洁。实验室所用仪器、药品不得带出实验室。

  六、要备有专用记录本,实验记录要真实、准确、整齐、清楚。实验完毕应把原始记录交给教师审阅、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不合格者,应重做或补做。

  七、实验完毕,值日生整理仪器及台面,打扫实验室,清倒废物,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

  一、生物仪器、模型、标本是进行生物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均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帐、仪器明细帐、仪器台帐。由实验教师验收后,分类编号、按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摆放在仪器柜内。自制教具要单独立帐记载。

  三、浸制标本蜡封要严密,保存液要及时补充,液面要超过标本。冬季要保温存放。

  四、剥制标本要入柜保管,要定期喷熏化学药物,以防虫蛀。室内经常通风,注意防毒灭菌。

  五、显微镜等较精密仪器要入专柜保管。注意防潮、防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六、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解剖需用的小动物等应根据季节情况于学期初提出计划,由实验教师准备。

  七、实验结束,实验教师按任课教师所列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收回,并填写实验记录中仪器损耗情况,实验记录由实验教师存留,以备检查。

  八、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核对帐目,清点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九、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毒、防潮、防火、防盗,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十、学生或外来人员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参观标本室,参观时要有良好的纪律秩序,不得随意打开柜门,触碰标本。

  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指的是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它是我院实验室的重要物质装备,是保证实*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测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采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六.贵重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并由实验设备处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要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定期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

  七.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应有专门的设备使用人员且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八.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九.每年年终由学院、系(部)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若出现事故应详细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事故报告表(见附表)。

  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是我院的重点实验设备,它的报修和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交报修、报废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

  十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实验设备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并交由主管院长审批。

  十二.如需上报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填写报废卡。

  十三.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十四.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教学仪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主管院长统一负责领导,由学院资产办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使用效益的综合评价、监督,实现管理科学化。学院要加强制度、政策上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使用部门要加强具体管理。

  第三条学院教学和科研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各使用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配备专业结构、年龄参差合理的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是:

  1、国家科委统管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2、单价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台(件)价格不足5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5万元的仪器设备;

  4、单价不足人民币5万元,但属于学院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配置以实验室建设规划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做到全院统筹计划、合理布局,克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购置前,必须有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内容主要为:

  1、购置的目的、用途;

  2、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中的紧迫性、必要性,有足够的工作量和较高的利用率;

  3、各类工作人员(包括专职教师、研究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保养人员、管理人员等)的配备;

  4、安装设备的用房及环境和各项辅助、后勤实施条件;

  5、辅助配套的主机、零配件、附件及经费(包括运行费、软件资料费、更新费、培训费、维修费等)的可靠来源和落实情况;

  6、“专管共用”、“协作共用”的实施方案;

  7、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8、选型论证。

  第六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前,应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力争使购入的仪器设备达到技术先进、稳定、耐用,避免买质次价高的`产品。

  第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审批程序:申请部门详细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经使用部门领导签字,用科研经费的还需经科研处处长签字后,送资产办审批。单价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论证、评议;单价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办组织相关学科高级职务的教师和专家与科研、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论证、评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论证、评议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报院长办公会议评仪。

  第八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由申请部门和资产办共同组织实施,对于国外订货,申请部门还要说明理由,认真填写中、外文订货物资品名、规格、数量,做到项目齐全、准确无误。如因粗心大意,错填、错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和损失大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各使用单位要切实做好使用登记,使用部门每年向学院资产办报告使用、管理的情况,学院将按目标责任制要求考核,并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有关报表。

  第三章技术管理

  第十条技术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任务要求的技术指标,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不断提高完好率,贯彻对引进仪器设备的消化、改造、创新的方针。

  第十一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退赔工作是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质量和正常运行的关键。对验收、安装、调试、退赔等工作规定如下:

  1、建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由学院资产办组织有关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保管人及使用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验收、调试任务,加强领导。

  2、仪器设备到货前,验收小组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设计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进行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准备好试验题目、检测仪器、试样、场地、环境及水、电、气、线、专用工具等。

  3、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与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应及时开箱依据合同规定和装箱单进行清点检验,并观察外表有无锈蚀、受潮、霉变等。安装调试后,进行技术验收时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仪器设备的功能,并考核仪器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4、验收结束后,要详细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有原始记录和图表的应附在报告后。凡数量和质量有问题的,应在退赔期内,办理补充、退换、索赔等事宜。若是进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在索赔期三分之二的时间内,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向商检部门申请出证,及时办理索赔事宜。

  第十二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定室存放、定人操作和维护。使用单位要制定管理、使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水*及素质决定了仪器设备的使用水*和效益,因此不同档次的仪器设备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并要事先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名单,需报学院资产办备案。

  第十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参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文执行。档案内容要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从可行性论证、购置、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修保养、借用、事故处理,直至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并及时存入学院档案室。精密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用、运行、维护、修理日志及其它记录制度,学院资产办要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定期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设备,确因技术改造、开发新功能、研制新产品等需要的,应事先按照各级管理部门的权限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组织技术改造成果鉴定。否则,按损坏论处。

  第十六条要充分重视和落实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各使用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有关人员的维修和保养能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与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保护好现场,从速报告使用部门、学院资产办,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出借院外。特殊情况要在有使用单位专管人员负责前去指导、操作,并保证按期归还的前提下,经资产办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第四章经济管理

  第十九条经济管理的目的是达到投资最少、效益最高的目标。要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一生的技术寿命逐台进行经济分析,以求得最佳效益。

  第二十条购入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院内各部门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院外“协作共用”。各使用部门要加强协作共用的领导,学院要加强检查督促。

  第二十一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院内共用过程中,使用人应向仪器管理单位补偿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管理费和材料消耗费等。院外协作的收费应包括折旧费、消耗费、测试费、维修费、管理费、劳务费等,其中收取的折旧费纳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费。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鼓励教师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投资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但无论何种经费购置的及何种原因造成闲置3年(含)以上不用或连续3年(含)以上利用率很低(年*均400机时以下)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学院资产办有权将其调到其它合适的实验室使用或按闲置物资处理,并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各使用部门要设置专项运行费,并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步实行有偿占用,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6)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用五篇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四、定期对电子仪器进行通电检查,发现有跳火、冒烟、炸响、异味等现象时,要立即关机,报主管人员,防止因短路损坏仪器,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大型设备每学期清洁、保养2—4次。

  六、损坏的仪器设备应由设备中心专业人员检修,若需外修应向设备处提出申请。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业务,提高管理、维修、保养水*。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①经纬仪②水准仪③电阻测试仪④游标卡尺⑤ 5米卷尺等。

  2、用途:

  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

  ②水准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度;

  ③电阻测试仪是用来测量被测设备的绝缘电阻和高值电阻的仪表;

  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所用钢管直径及钢管壁厚度和机械金属的厚度;

  ⑤5米卷尺用于测量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边防护钢筋间距、模板整体尺寸等。

  二、仪器工具的入库

  1、仪器、工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2、新购置的仪器、工具应按装箱单验收型号数量,无误后及时入库,并建立台账,做到物卡账相符,库存处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防震。

  三、仪器工具的领用

  仪器工具的领用应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就当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保管员。

  四、仪器工具的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便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信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猛提猛拉。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就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工作处附*,箱上不得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支撑是否可靠,确认连接部件牢固后,方可松手。

  4、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入箱,拆卸仪器时应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检查箱内附件齐全后方可合上箱盖,箱盖吻合后方可锁紧固定锁扣,不得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6、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校准。鉴定、校准的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7、严禁使用未经鉴定、未经校准、未经检验、校准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校准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辨的仪器。

  8、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9、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支座、底座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10、转站进,即使很*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先关机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1、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得靠*火源或热源。

  12、仪器长途运输时,就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3、当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鉴定、校准周期;仪表封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辨、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五、仪器工具的归还

  仪器工具用完后应擦去泥土、灰尘、油污,保持清洁归库并及时归还,保管员在办理归还手续前应对仪器工具外观及精度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更新台账。

  六、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施工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仪器、工具管理先进的项目部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仪器、工具使用制度,造成施工失误,造成项目损失者应给予处罚。

  3、对仪器、工具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者,给予相应处罚。

  4、各项目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具仪器管理办法,确保仪器工具完好准确,工程测量万无一失。

  总之,为了加强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仪器、工具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施工安全万无一失,更好的为工程建设服务,望各项目部自觉遵守。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动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课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的联系,听取意见,改正工作。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进行卫生大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义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二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安全医疗管理规定、医院、科室规章及实验室操作规范。

  2、加强医疗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一旦发生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汇报情况,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和后果。同时报告科室安全医疗专管员,并详细记录。

  4、每月一次,召开安全医疗工作会议,全科室人员参加,罗列出一月里发生的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事件和医疗安全隐患事件,总结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

  1、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易燃、易爆药品的贮存,应有专用的危险品库,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

  4、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5、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7、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煤气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8、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9、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检验科资料是实验室质量证明资料及质量体系运作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资料的记录、保存状态有章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①病人信息资料;②样本资料;③检测数据;④检验结果;⑤检验科人事资料;⑥仪器资料;⑦室间室内质控资料;⑧省地市及医院文件等受本制度的管理控制。

  (三)、职责:检测人员对记录负责,室负责人对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科主任对管理措施的检查和监督负责。

  (四)、记录内容:

  1、病人信息资料记录: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或门诊号。

  2、样本资料的记录:样本种类、接收日期和时间、检测项目、接收者、检测项目操作者。

  3、检测数据资料记录:检测中室内的温度、湿度、检测项目、样本数、质控、仪器运行情况、操作前后消毒情况、操作者姓名等。

  4、检测结果的记录:检测项目产生的每份样本产生的数值。

  5、人事资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等。

  6、仪器资料记录:仪器原件资料、存放位置,仪器复件资料、存放位置及保管人,仪器安装及调试记录(包括:仪器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启用日期、仪器原值、所处位置等)。

  7、室间室内质控资料:质控品发放部门,质控品数值资料,质控检测原始资料及质控图(一年内由实验室负责人)保存;一年后归档保存10年以上。

  8、省地市及医院文件:各级文件分类(行政性文件、业务文件)。

  9、业务学*资料:讲课资料,(专家授课资料、科内讲座资料)保存。

  (五)、记录方法:

  1、手工记录:以书面表格形式记录病人信息资料、样本资料、检测数据资料等。

  2、电子记录:在电脑中记录(包括网络电脑的Lis系统和主控电脑)检测结果等资料备份。

  (六)、记录保存:

  1、检验申请单在每次检验后集中交报告咨询服务台,每月封存保存门诊仓库两年,检验结果记录(包括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统一建档封存。电子保存资料(检验结果记录及病人病例资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每天、每月备份,由检验中心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建档封存,保存期五年。

  2、电子保存资料,由系统设置密码保护。

  3、记录不能涂改,需修改时可用红笔在修改内容上加双划线并附加说明、签字。

  一、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二、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账入库手续。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一步处理意见。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四、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账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六、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7)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一、学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教学仪器设备性能,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学校设立专用仪器室,做到仪器、药品分室存放、专人管理。

  二、教学仪器和设备,学校财务部门设该项财务帐,各学科仪器室建实物帐。仪器设备应按部颁标准分类存放,仪器柜和仪器架应有物资存放登记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资(烧杯、试管、试剂瓶等玻璃仪器除外),主件必须编号,除特殊情况外,附件也要编号。化学药品试剂应酬有标签,并涂蜡保护。

  四、仪器室和实验室区域,应按**消防部门要求备有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等。

  五、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放置在安全地点,有必要的`保安设施和使用规定。

  六、仪器室需经常保持清洁,注意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蚀、防挥发等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 教师领用仪器须先填好通知单、进行登记后才能拿出仪器室,用完及时送回,并经主管人员验收入柜,有损坏的要说明原因, 报学校领导处理。

  八、教学仪器只供学校教学使用。仪器的借用、报损、报废、赔偿等须先经学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同意,办好登记手续。仪器报损时,报损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由学校领导审批,无审批手续,一律不予销帐。

  九、学校要经常开展修理、改进、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仪器应积极进行修理,不得轻易报损、报废。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一、教学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仪器要设立账目,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来源、数量、单价、金额,做到账、卡片、实物相符;学校教学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标准分类编号,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贴有存放仪器名称、数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药品和仪器分柜存放。

  四、各类仪器说明书要装订成册,专架存放,以便正确使用。

  五、教学仪器室内要张贴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设置实验记录单和报告单,为实验教学开展服务。

  六、学校建立教学仪器使用、归还、赔偿制度,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归还、赔偿都要有记载,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向领导请示。

  七、仪器管理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做到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八、主管领导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指导;学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做为仪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九、仪器管理人员若更换工作或调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仪器设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化验室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和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状态,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合法。

  本制度适用于茂源化工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2、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为所管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标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

  5、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6、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借出或拆分仪器设备。

  7、化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帐、物、卡清楚、准确。

  8、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帐、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9、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出制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0、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11、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

  仪器操作管理

  由于仪器结构精细、严密,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使仪器损坏或引起结构变化而降低精度,缩短仪器的使用寿命。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本着对公司、集体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对仪器做到:精心爱护、正确使用。

  一、仪器的搬运

  1、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携带,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仪器托运,必须放在装有软垫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标明“不得倒置”的字样,写上“光学或电子仪器,小心轻放,严禁重压”。必要时应派人护送。

  3、仪器由汽车运送时,要防止颠波和震动,一般应放在车的前部软垫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车箱底柜上。

  4、短距离搬站时,仪器要竖着拿,使仪器保持垂直轴的铅垂状态,切不可横扛在肩上,以免碰伤仪器或损坏仪器的轴系。

  二、仪器的开箱,装箱和关箱:

  1、仪器打开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应位置,取仪器时,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双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仪器在装箱前,观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3、仪器装箱时,应根据仪器类型,固定或松开制动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当后,方可轻轻合上箱盖,并扣紧两旁的搭钩。

  4、关箱时要注意检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稳当,以免运输过程中窜动,碰坏仪器部件。

  5、箱和盖罩,感到有障碍时,应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盖。严禁硬压、硬扣。

  三、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得私自摆弄仪器,必须在熟悉仪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要注意防晒、防淋、防潮、防震动。万一仪器受潮,应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

  3、仪器操作时要用力均匀,使用过程中,仪器各螺旋不要旋得过紧,以免滑扣和损坏。微动螺旋宜用中间部分,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微动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业时必须由一人单独操作,因故换人时,必须先检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拧紧,以防操作或搬站时将仪器摔下。

  5、不得轻易拆卸仪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数多会影响其测量精度。

  仪器保养管理

  1、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仪器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室温控制在0度—30度之间,仪器箱内应经常换干燥剂。

  2、仪器使用完毕后,要用绒布或干净的毛刷清除仪器表面的灰尘,清洁外露的光学器件时,应用脱脂棉或擦镜布(纸)轻轻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学另件表面。

  3、仪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软的'干布及时擦干仪器,不要将潮湿的仪器放入箱中,应使仪器和仪器箱在干燥的环境中凉干。

  4、要经常检查仪器各部件、螺丝、螺旋、架腿的紧固螺丝等是否松动,若松动应及时拧紧。

  计算机管理规定

  1、计算机室由专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使用计算机。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填写运行记录。

  2、计算机室的所有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使用。

  3、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加强计算机软盘的管理,不得随便删除、拷贝机器内的程序和文件,不准在机房观看任何光碟,不准使用没有经过杀毒的外来磁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4、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要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5、加强计算机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将饮料和食物带进机房,以确保室内卫生整洁。学生实验完毕必顺将计算机关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8、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凡违返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设备维护保养要实行定机、定人、定期保养与职工维护保养相结合的原则。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做到“三会”,“四懂”,即: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润滑、安全、正常。

  三、设备小修的间隔为500-600作业小时,中修间隔期为1000-1100作业小时,大修间隔期为20xx-2100小时。

  四、电器设备小修间隔期为一年,中修间隔期为五年,大修期间隔期为十年。

  五、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检测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执行。

  六、加强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其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保持设备在最佳运行状态。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8)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份

  1、凡是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配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4、凡属临床科室的仪器,科室间需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所属科室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6、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并负责保管。各科室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有关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维护需经常使用的,可以复印副本。

  7、仪器设备属于公用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检查、关机。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和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中的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医疗设备科组织使用者和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责任事故分析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

  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

  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

  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2、每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设备科应在会前向各位参会者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5、必要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设备科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且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有表决权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临时会议仅限于论证院领导认为必要的或临床急需项目。

  6、会议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设备科具体负责人汇报设备、医用材料采购、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然后由参会委员提问、讨论,使用科室负责人离*回避,最后由参会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无记名表决,已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为通过。会议记录中必须记录不同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五)工作纪律

  1、论证委员所在科室的项目时、论证项目的供货方与委员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需回避。

  2、本会委员不得接受相关商家的任何馈赠,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会议信息。

  3、本会委员不得将讨论、表决的任何信息向未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透漏。

  4、对违反纪律的委员,经本管理委员会表决后取消委员资格,造成明显影响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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