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09-28 00:00:00 制度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将自来水转供用户生活饮用的供水形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二次供水及其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xx市卫生局是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计、施工的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的'卫生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相连接。

  二次供水设施与水接触的材质、涂料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六条(设施竣工的卫生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和调试。房屋竣工验收时,应当包括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方可使用。

  第七条(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

  房屋管理单位、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具体管理;

  (二)保证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消毒材料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每季度对水箱清洗、消毒一次,并建立档案;

  (四)对净水设施视净水效果及时更换或者维护;

  (五)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六)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盖、加锁。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房屋管理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

  房屋管理单位对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清洗消毒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健康合格证。

  清洗消毒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

  发现清洗消毒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属健康带菌者,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九条(水质检测)

  卫生防疫机构每半年应当对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一次。

  第十条(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人毁坏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禁止任何人进行污染二次供水水质的行为。

  第十一条(用户权利)

  二次供水的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或者受到人为和自然灾害毁坏的,用户有权要求房屋管理单位及时处理;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处理。

  房屋管理单位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用户发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受到污染的,有权要求卫生防疫机构及时处理。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卫生防疫机构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二次供水设施造成损坏的,并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执法程序)

  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收缴的罚款,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妨碍职务的处理)

  对拒绝、阻碍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部门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对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

  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xx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

  市人民*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二、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三、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六、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七、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3

  为防止饮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爱丽舍小区”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作为天仁。爱丽舍物业管理部,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的供水安全负责,并向用户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洛阳市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洛阳市卫生监督局、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落实,主动进行自查,积极整改到位。

  二、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制度,设立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有职业禁忌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三、无负压泵房内保持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

  四、供水设施所使用的净化消毒设施管材、滤料、涂料、净水剂、消毒剂等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进货时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资料和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资料不全时不予购买和使用。

  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验,以保证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

  六、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对日常监督捡查和行政处罚资料、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证、无负压泵记录和水质检测报告留存归档,确保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七、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故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按照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述承诺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若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4

  一、蓄水箱是小区生活、消防二次供水的要害部位,未经允许不得在水箱区内活动和进入箱内。

  二、水箱间应坚持清洁,水箱定期进行防腐、除锈工作,水箱间不得堆放垃圾等杂物。水管员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供水管理规定,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三、水箱上的盖应加锁并经常检查。

  四、供水《卫生许可证》应按规定固定在水箱间墙面上,并按时完成检查。

  五、水箱进水阀的自动控制应经常检查,如失灵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或通知检修。进水阀应经常轮换使用,保证阀门灵活。

  六、要经常注意水箱水位变化,从室内水标尺上可直接观察水箱水位。异常注意消防水位和溢水水位。除消防外任何时候不得动用消防储备水(最低水位线以下的水箱储水)。水箱水位不得超过最高水位,否则产生溢水,如无故溢水,作为当班的职责事故处理。

  七、水箱每年应清洗两次,清洗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八、维修主管负责通知当地水质检测部门取水样检验,做好水箱清洗消杀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证明,交管理服务中心存档。

  九、水箱清洗消毒时应提前两天通知事务员,由事务员负责按有关停水规定提前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住户做好储水准备。

  十、二次供水设备每周进行一次保养,并由设备职责人填写《二次供水设备周保养记录》。

  十一、维修主管每月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及水泵等供水设施设备,并将检查情景记录在自我的工作日记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xx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饮用水水质安全,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景,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城市公共供水区域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以及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水的水经过储存、加压、消毒等设施处理后为用户供给生活、生产用水的方式。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储水池、水泵、供水泵房、电机、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

  第三条城市人民*明确的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新建、扩建、改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应贴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除贴合国家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外,同时应贴合下列条件: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造成不利影响。

  (二)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要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审查同意,设计方案必须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条件和管理要求。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有防止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供水水质安全。

  (四)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料必须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所用原材料必须是贴合卫生要求的合格产品。

  (五)新建住宅二次供水工程应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到户的要求设计和施工。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要经城市建设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产权单位(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签订安全供水职责协议,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

  第八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保证供水水质不受污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登记制度。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必须有取得卫生资质,并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实施。

  (二)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水质和水压进行监测,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保养,无水质监测本事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水质监测,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合格。

  (三)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配备专(兼)职设施管理人员。从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取得当地*门发放的健康证,并定期理解健康检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确保二次供水安全稳定运营。

  (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降压供水或停水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发生水质污染或水质不贴合国家卫生标准时,要及时向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五)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清洗、消毒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资料档案记录归档制度,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第十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委托xx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地方站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或抽查,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责令其限期组织清洗消毒。逾期不清洗消毒的,有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清洗消毒,费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承担。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了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饮用、生活用水事故发生及水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二次供水水污染预防措施及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抢救小组和事故应急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2、事故应急抢救小组成员:XX

  3、事故应急抢救后勤小组成员:XX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调配和组织相关人员及物资进行紧急事故抢救。

  2、抢救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职责:负责提供处理事故所需的物资等。

  二、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责任人严格履行水电中心抽水加压管理员工作职责,以发现异常现象第一时间向事故报告责任人报告(5分钟内)。

  2、事故报告责任人确认发生事故,立即向单位领导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10分钟内),并同时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现场组织处理工作。

  三、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处理全面工作机协调工作。抢救小组承担现场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调查与控制,现场设施及污染的处理、样品采集、清洗消毒、水源保护等工作,快速消除污染,减少污染,启动储备水源。后勤保障小组启动贮备物资,对现场处理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四、后勤保障及物资储备

  后勤保障在事故发生时,要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或矿泉水供应各部门,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在稳定消费者情绪后,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取水样送卫生计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阅读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1)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加强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紧急情况下的抢救、协调等工作,成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组长:刘锦铭(副校长)

  副组长:刘应思、袁晓斌、郑卓明

  成员:魏春忠、陈丽娜、卢根香、王林军、陈森标、鲁仕涛、郑仕栋、王吉洲、张尧光、张星雄

  二、安全防范责任制

  领导小组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我校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一)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安全措施

  1、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2、加压泵站、储水池等要加强巡视,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3、对清水池、蓄水池的排气孔、检查井、溢流管进行加盖、加锁;

  4、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5、如停水时间过长可临时接自然压力或通过上级部门协调,消防车运送清洁水,以保证生活用水;

  6、配备专业化验人员,对加压泵站、储水池坚持每周检查一次;

  7、加压泵站、储水池30米范围内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物;

  8、每天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设备管理

  1、加强巡回、预防偷盗、破坏,常备主要设备配件,确保加压泵站正常运行;

  2、维护人员要着防护服、鞋、手套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种人员要持证上岗;

  3、加压泵站配备防汛器材,消防器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全员安全培训

  1、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抢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每年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或事故抢险培训;

  3、相关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堵漏操作、水质处理、电气抢修处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防汛措施等;

  4、告知工作人员应急抢险程序以及工作岗位的危险源;

  5、科学配置防护用品,并要定期检查、配齐各类作业工具。

  (四)管理人员职责

  1、学校二次供水专职管理人员由王林军、郑仕栋负责;

  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水电中心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3、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4、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保证正常供水;

  5、根据水池清洗记录档案,及时进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6、水电中心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7、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五)水质检测

  1、每学期送水一次到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

  2、上级有关部门来抽样品检验时,要积极配合;

  3、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4、发现水质有问题,要把污染水从蓄水池(箱)排出,并反复清洗直至通过水质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在用合格水反复冲洗供水管道,至用户中断取水样品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水;

  5、对以上发生的情况,认真翔实记录,并保护好重要证据,以供日后司法机关采信。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贴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一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到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理解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景,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职责提出合理化提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职责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景给予必须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职责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职责,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15年6月7日开始实施。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3

  一、泵房为企业生产、生活、消防供水控制中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及员工生活及安全问题,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将设备的安全运行放在首位。

  二、水泵的运行操作

  1.运行前应检查进水泵的阀门是否打开;水池内蓄水池是否充足;泵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等等。运转时,泵如发出不正常声响,应立即查出原因,及时排除。

  2.泵的填料部分允许有少量滴水(10~20滴/分钟),如出现大量滴水,应做适当调整。

  3.各阀门填料处不允许滴水,如出现滴水,应拧紧相应的螺栓。

  4.供水时应经常注意水箱水位,严禁漏水跑水。

  5.水泵及其它设备的巡视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三、泵房卫生

  1.企业内各水箱、水池,每星期打扫一次卫生,管道、阀门及水泵周围不允许有蜘蛛网和积尘。

  2.水箱、水池内应保持清洁,人离开时,房门必须上锁。

  3.污水盖应盖好。

  四、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迅速判断事故原因,做出相应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得交接班。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4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每年清洗消毒1—2次,并有记录。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了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饮用、生活用水事故发生及水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二次供水水污染预防措施及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抢救小组和事故应急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2、事故应急抢救小组成员:XX

  3、事故应急抢救后勤小组成员:XX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调配和组织相关人员及物资进行紧急事故抢救。

  2、抢救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职责:负责提供处理事故所需的物资等。

  二、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责任人严格履行水电中心抽水加压管理员工作职责,以发现异常现象第一时间向事故报告责任人报告(5分钟内)。

  2、事故报告责任人确认发生事故,立即向单位领导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10分钟内),并同时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现场组织处理工作。

  三、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处理全面工作机协调工作。抢救小组承担现场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调查与控制,现场设施及污染的处理、样品采集、清洗消毒、水源保护等工作,快速消除污染,减少污染,启动储备水源。后勤保障小组启动贮备物资,对现场处理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四、后勤保障及物资储备

  后勤保障在事故发生时,要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或矿泉水供应各部门,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在稳定消费者情绪后,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取水样送卫生计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2)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6篇

  一、仓库保管员卫生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的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食品于非食品不混放,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5.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6.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8.做好灭鼠、蝇、蟑螂等防虫害工作。

  9.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部门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先看质量,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食品不采购。

  3.采购食品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

  4.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及时于供应方交涉。

  三、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

  2.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3.肉、鱼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有毒有害、变质食品不加工。

  4.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无腮、无内脏。

  5.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尽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

  6.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7.工作结束做好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冲洗清扫工作

  四、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消餐具按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2.幼儿食具用蒸汽法消毒,水开后30分钟,要保证消毒的.时间。

  3.当天使用的餐具,当天清洗、消毒。

  4.洗消完毕将碗池,消毒池(锅)、消毒篮、洗碗机等冲刷干净。

  5.消毒后的食具放置在消毒橱内。

  五、熟食专间卫生制度

  1.操作人员进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清洁工作衣并带口罩。

  2.每天工作前,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盘子、夹子、秤盘等一切用具消毒。

  3.分菜时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4.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它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保持冰箱整洁。

  5.操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专用间内不准存放与熟食无关的食品。

  六、营养员操作卫生制度

  1.工作时要做到三白,不披肩,化妆者宜淡而大方。

  2.做好工作台的消毒清洁工作。

  3.端盆、碗时,手指不接触食品,

  4.分馒头等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夹具带口罩。

  5.用过的餐具及时收回清洗、消毒。

  6.每天工作结束做好台面、地面的清扫、整理工作。

  7.烧菜尝味道时要用专用的碗和筷。

  七、配菜卫生制度

  1.切配时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工用具做到刀不锈、砧墩不霉、台面、擦布干净。

  3.盛放食品的盛器、容器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4.加工海产品的刀、砧、擦布及盛器洗刷干净后再盛放加工其他食品。

  5.放入冰箱的食品经加工清洗干净后放入。

  6.工作结束、做好工用具、台面及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工作。

  八、烧煮煮透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蒸、不下锅、不烘烤。

  2.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供应。

  4.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抹布抹碗盆餐具。

  5.炒菜时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6.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九、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必须体检和培训一次。

  2.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带口罩和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3.上岗前后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5.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

  一、个人卫生

  1、厨房部员工坚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整洁。

  2、在工作时间内,当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地点,更不能迟到早退。

  3、不准用勺子直接用口尝味,不抽烟操作。

  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

  5、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咳嗽、吐痰、打喷嚏。

  二、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

  4、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7、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三、冰箱卫生

  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四、食品卫生

  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3、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4、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6、按*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五、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

  六、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2、砧板清洁卫生,用后竖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锈钢水斗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时报修。

  七、炉灶卫生

  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市头结束后清洗干净。

  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

  八、冷荤间卫生

  1、非冷荤间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入内。

  2、冷荤间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两次更衣,戴帽子、口罩。

  3、操作前必须消毒、擦洗工作台、刀具砧板、餐具等,保持清洁卫生。

  4、冰箱每日清理,每班擦洗一次,隔夜剩菜必须回炉加工。

  5、冰箱内食品必须排放整齐,加用保鲜膜。

  6、冰箱如损坏要及时报修。

  7、冷荤间严禁放私人物品及杂物,包括茶杯等。

  8、冷荤间餐具不得混用,专间使用。

  9、罐头食品启用后,当日用余必须倒入有盖玻璃器皿,放置冰箱内。

  一、使用新鲜屠宰肉类

  1、屠宰后6小时以内,可以接受的肉类温度在8度以上。

  2、采购部必须预先批准新鲜屠宰肉类的家禽供应商。

  3、产品必须附有标签新鲜屠宰和收货日期与时间。

  4、新鲜肉类不应在上午11时后收货。

  5、新鲜肉类必须在4小时内烹调,或在4小时内冷却至内在温度8度以下。

  二、食物搬运工人

  1、无许可证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酒店的食品储藏库、加工场所。

  2、厨房食物搬运工人,必须接受基本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合格证明。

  三、运送中的卫生

  1、在盛装前先将容器消毒以减低交叉污染。

  2、冷库里不应有不洁的盛放食品的纸箱类。

  3、干净的放食品的纸箱可以放在总冷库内。

  4、细嫩而易损的水果可以放在原有的包装箱内以得保护。

  5、确保手推车在污染后能及时清洁。

  6、运送生肉,家禽和海鲜时,应使用不同的器皿以防交叉污染。

  四、冰库贮藏

  1、食物包好后,放在清洁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2、在储藏货物时,应实施先进先出的原则。

  五、冰箱贮藏

  1、所有货物一定附上日期标签。

  2、切勿把生食物放在即食的食物上。

  3、所有食物要用保鲜纸或锡纸包好,或存放在盖好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4、在储存时,生果和蔬菜无需包盖。

  5、肮脏的纸板箱不可存放在冰箱内。

  六、冰箱和冰库的维修保养

  1、必须时常保持清洁和良好的运作状态。

  2、门胶边和门绞叶都要在良好运作状态。

  3、门要紧紧关闭,切勿结霜,不可有水点凝聚或渗漏灯要有灯罩,电线不可外露。

  4、层架、墙身和地板都不可生锈、破损或任何外来物质。

  5、温度测量器要保持良好动作状态,时常检查和较正。

  七、冰库温度

  1、零下18度或以下——贮藏冰冷食物的正确温度。

  2、在零下15度至零下18度之间——必须采取行动去改善贮藏温度情况。

  3、在零下15度和以上——必须把食物迅速转移到另外适当地方。

  八、贮藏产品储藏的先后次序

  1、将食品储藏在适当的环境中及适当的温度下以防止由食品变质引起的疾病。

  2、冰冻和必须冷藏的食品必须在抵达20分钟内储藏。

  3、采购部必须提供一张易腐败的食品名单给收货部。

  4、在存货时就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先进先出

  1、所有产品应注明制造日期或生产日期。

  2、在摆放冷冻食品和干货时,旧货应放在前面,保证先来的货品被先用。

  3、抛弃过期的食品。

  十、真空包装

  1、真空包装可能只适用于将生肉、家禽、鱼切块保存。

  2、每一包必须有包装当日的日期标签 。

  3、真空包装必须贮存在5度以下冻结。

  4、真空包装的第二储存生命期将会是三天或以下。

  十一、干货仓库

  1、一个空气流通的房间将会防止霉菌的生长。

  2、一个膨胀的罐头可能含有可以致命的细菌和毒素。

  3、货品应在有系统的和清洁的环境下储存,温度保持在20度以下,相对湿度在65%以下。

  4、货品应有制造商标签: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品名、保存条件、标准代号等。

  5、没有凹痕或膨胀的罐头。

  6、没有已打开的包装、罐头、瓶子、袋子,有适当的层架,保持空气流通和卫生保存食物。

  7、没有害虫迹象和它的粪便,严禁个人物品。

  8、实践先进先出,不可储存操作性器材。

  十二、塑料砧板

  1、彩色标识系统

  红色:所有生肉及家禽(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蓝色:所有生鱼及海鲜(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绿色:所有沙拉,蔬菜及水果(消毒或已削皮的)。

  白色:其它可即食食品。

  2、砧板保养:砧板应定期清洁,并保持表面光滑。

  十三、木制砧板

  附有红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肉家禽。

  附有蓝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鱼类和海产。

  附有绿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蔬菜。

  保持砧板清洁和表面光滑。

  每天晚上将砧板表面清洗干净并可用盐磨擦它的表面。

  将它垂直摆放,使之凉干,每天早晨用前把盐清洗干净。

  十四、洗手

  1、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应在开始厨房工作前洗手及清洁指甲

  2、必须每30分钟洗手或在以下情况洗手(上厕所后;接触生食物后及垃圾后;存放食品后;在接触生肉、海鲜、鸡蛋、存货后;离开高风险地区及休息后)。

  3、洗手程序:

  (1)用温水湿手;

  (2)抹皂液;

  (3)两手搓洗20秒;

  (4)擦手及指甲;

  (5)用纸巾或干手机烘干;

  (6)涂上消毒液。

  十五、洗手设备

  1、洗手设备应设置在所有厨房的入口处。

  2、洗手池应有温水供应。

  3、粘贴洗手指示。

  4、配纸巾及干手机。

  5、肥皂及指甲刷。

  6、指甲刷应装有链子并放在有消毒水的容器内。

  十六、一次性手套

  1、一次性手套是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

  2、在戴手套前要先洗手。

  3、手套在连续使用了30分钟后,应被更换。

  4、当接触其他物品时应使用纸巾。

  5、当手套有破损或洞时,应及时更换。

  十七、紧急救伤——伤口及患处

  1、急救箱内应包括防水粘贴胶布,以防止血液及细菌污染食物。

  2、紧急救伤政策。

  3、食品处理者工作时不可有裸露或发炎的伤口。

  4、干净的伤口应再贴上一块颜色鲜艳的防水胶布。

  5、防水胶布每4小时换一次。

  十八、厨房内的个人卫生

  1、员工可戴一只没有宝石和表面*滑的结婚指环。

  2、厨房员工不能佩带手表和手镯,它们会妨碍洗手。

  3、手表不应挂在制服的扣子钩子间。

  4、厨房员工也许只可以戴一粒式的点缀耳环。

  5、手指甲必须修剪短和容易清洁。

  6、厨房员工需要戴帽子;留有长发的员工必须把头发扎在后面。

  7、所有员工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和围裙,禁止在围裙上拭擦手。

  8、匙羹和小刀不应放在口袋里。

  9、所有个人财物应放在酒店提供的有锁的柜内;不可存放个人财物在厨房内的抽屉内。

  十九、个人*惯

  1、在食物处理范围内,不可吸烟。

  2、在食物生产线内,不可饮食或咀嚼口香糖。

  3、不可吐痰,不可咬手指甲,不可舐手指当拿起纸或包装纸时。

  4、不可挖和抓鼻子,不可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5、在厨房内不可接触或梳理头,使用匙羹试味,不可用与食物接触的器具来试味。

  6、用来试味的匙羹,只能用一次,如果需要再试,应改用另外一只匙羹。

  二十、刀具的卫生及存放

  1、颜色刀具应与相同颜色的砧板一起使用。

  2、在工作前和工作后,应把刀具清洗和消毒。

  3、在工作时,刀具必须在每件工作前和后,进行清洗和消毒。

  4、刀具必须加以清洁和消毒,并且存放在指定清洁的位置。

  5、刀具清洁及消毒程序:

  (1)去除刀上的碎屑。

  (2)用温肥皂水来清洗。

  (3)再用温水来冲洗。

  (4)用纸巾擦干。

  (5)喷上消毒剂。

  (6)存放在通风的架上。

  二十一、制冰机

  1、制冰机只能用来贮藏客人用的冰块。

  2、制冰机应时常保持干净卫生。

  3、制冰机应把盖子关好。

  4、安有链子的冰铲应放在一个有消毒剂的卫生容器里,按时更换消毒剂,并需填写在记录表上。

  5、制冰机不能用来冷却任何瓶子或容器。

  6、盖子的橡皮垫或海绵应保持干净和良好状态。

  7、制冰机应每星期清洗与消毒。

  8、制冰机的清洁记录或复印本,必须存放在塑料袋中,贴在制冰机上。

  二十二、切片机——旋转式的设计

  1、应在每次使用后和工作结束时喷洒消毒液来清洗。

  2、每天结束后应拆卸切片机进行清洗消毒。

  3、管事部员工应在夜间清洗切片机的整体。

  4、螺母及螺栓必须保存在恰当的容器内。

  二十三、餐具清洗消毒

  1、每班开工时,记录洗碗机的操作。

  2、清洗温度为55——65度;测量器最后的过水温度为82——86度(高温消毒);盘子离开洗碗机的温度为高于71度保持15秒种。

  3、洗碗机不能达到82度,应该使用化学品消毒。

  4、每两小时换水1次。

  5、将干净与肮脏的物品分开操作。

  6、先将手洗净,才处理清洁物品。

  7、使用干净的毛巾将这擦干净。

  二十四、厨房用具清洗装置

  1、每个厨房都应有一个洗厨房用具处。

  2、洗厨用具处应有三个适当容量的水槽作手洗用法。

  3、洗厨用具处应有:热水供应;贴有洗厨具指示;自动式供应清洁剂、消毒剂;基本清洁工具;有盖垃圾箱;储存架子。

  4、不许使用钢丝球和金属刷。

  二十五、奶油搅拌器

  1、奶油储存在容器内,保持温度(最高)在8度。

  2、每4小时把管嘴消毒一次。

  3、每当消毒管嘴时,把时间记录在饼房的记录本上。

  4、奶油应时常盖好。

  5、每天清洁和消毒搅拌器。

  二十六、罐头刀

  1、时常保持罐头刀的清洁。

  2、每次使用后,厨房员工必须清洁和消毒刀锋和框架。

  3、罐头刀清洁程序:

  将罐头刀从框架取出、用硬毛刷清洁剂清洁刀锋、用温水冲去清洁剂、将罐头刀放回刀架让刀锋在空气中吹干。

  二十七、工作台

  1、工作台的表面都必须在使用前、在每件工作前和后及接触生食后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2、将工作台上的生食物和即食的食品分开摆放。

  3、有伤口的人,切勿在工作台上工作。

  4、每个加工台应备有瓶装可喷洒的消毒液及纸巾。

  5、放在工作台上贮藏加工配料用的容器,必须在每次使用前和后清洁和消毒。

  6、必须用纸巾消除漏出的食物,再加以消毒。

  二十八、解冻——在冷库里

  1、不正确的.解冻会导致食物中毒。

  2、用温度来控制肉类、禽类、鱼类的解冻。

  3、食物应在温度8度以下解冻。

  4、在食物解冻时应帖上一个有解冻日期的标签以确定产品的保存期限。

  二十九、解冻——室温

  1、不鼓励在室温下解冻。

  2、解冻必须在90分钟内完成。

  3、食物表面必须保持在低于10度。

  4、解冻食物必须帖上时间标签。

  5、解冻后,该产品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三十、解冻——在流水中进行

  1、大多适用于贝类、海鲜、肉类食品。

  2、在流水中解冻最多不超过4小时。

  3、必须隔绝水笼头和水箱中的空气。

  4、必须使用消毒干净的容器来盛装食物。

  5、在解冻过程中,水池不能用作其它用途。

  6、解冻后产品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三十一、运送热食

  1、在运送、陈列和服务的过程中,热食温度不低于65度。

  2、储存在65度以上的食物,最多只可保存4小时。

  3、如果热食保温在54度——60度间,最多可摆放2个小时然而翻热至75度,再摆放2个小时,便需将食物丢弃。

  4、所有保存在65度以下的食物必须被扔掉。

  5、添加新食物时不可把新食物倒在旧食物上。

  6、热锅温度必须高于63度,以确保食物温度保持在63度。

  7、保持热水容器中有足够的水,以确保热锅内的食物达到指定保温温度

  8、餐后的剩余食物全部丢弃。

  9、必须有时间及温度记录。

  三十二、热食保温

  1、所有热食必须保存在高于65度温度中。

  2、当热食存放温度为54—60度时,最长存放时间为2小时,然而再次加热至75度,再过2小时后,将余下食物仍掉

  三十三、冷却热食

  1、已冷却食物的内部温度为4——8度。

  2、尽可能快的冷却所有食物。

  3、当热食温度超过63度时应在90分钟内将其冷却至10度以下。

  4、一旦冷却,食物就应该贴上标签,加盖并立即冷藏在5度以下。

  5、必须有完整的冷却热温度记录。

  三十四、冷冻食物

  1、所有自助餐的即食冷食必须保持在8度以下,不可陈列食物多于1小时。

  2、陈列在自助餐的食物均应在1小时内更换。

  3、不可以在旧的食物上加添新的食物。

  4、应将器材设备温度设定在8度以下,以保持食物的温度在8度以下。

  三十五、第二储存生命限期

  1、第二储存生命限期适用于所有贮藏在雪柜里的食品。

  2、食品应注明生产日期。

  3、加工好的食品在48小时内使用。

  4、加工好的热食应在72小时内使用,除非特别注明。

  三十六、剩余菜肴(再热食物)

  1、食物曾经保持在65度并在90分钟内冷却至10度,或在4小时内冷却至5度,然后冷藏,再热后可以再用。

  2、再热食物时,中心温度一定要到达75度,最少8分钟。

  3、当使用微波炉再热食物时,食物温度一定要到达75度,最少8分钟。

  三十七、烧腊食品的冷却和吊干

  1、必须提供烧腊房作吊干的用途。

  2、除烧腊食品外,其它食品不得存放在内。

  3、有足够的容器去防止血水滴下,以免造成生熟食物的交叉污染。

  4、将食物再热到最低限度75度、最少8分钟。

  三十八、酒吧柜台检查

  1、每日应作检查。

  2、检查:雪柜温度;搅拌机的清洁和消毒;食品包装好否;食品必须附上名称和生产日期的标签(不能超过12小时);使用绿色砧板和刀具;保持吧台干净整洁;备有消毒液及一次性卫生手套;将化学品附上标签及储存在指定地点;垃圾桶加盖放好。

  三十九、厨房垃圾箱

  1、不良的废物处理系统可能导致虫鼠横行和增加交叉污染的危险。

  2、垃圾箱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动作状态。

  3、任何时间垃圾箱必须盖好,包括在运输中。

  4、在高危厨房较合宜安置脚踏式垃圾箱以避免双手与垃圾箱盖接触。

  5、垃圾箱应安装塑料垃圾袋,装置轮子以便移动。

  6、垃圾箱不应装的过多,纸箱不应丢进垃圾箱内。

  7、要有规定时间去清洁和消毒垃圾箱。

  四十、垃圾房

  1、任何时间垃圾房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的状态。

  2、必须有充足的光线、空气流通和适当的密封,以防止虫鼠进入。

  3、必须有清洗地点作清理用途。

  4、在垃圾房的外面,必须设有洗手的水槽;任何时间都不应该有虫鼠出现,必须有灭虫器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垃圾房安装有门或塑料门帘。

  6、保持排水系统清洁和正常运行。

  四十一、化学品贮藏

  1、化学品必须与食物、食物包装或其它操作器材分开贮藏。

  2、全部化学品都应该有正当的产品名称标签。

  3、应该分开贮藏酸性和碱性的产品,混合氯和酸性产品混合将会产生有毒的氯气。

  4、化学品仓库应该有安全工具设备(手套、护目镜等)。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厨房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要有学*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6.操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或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并依法向供货方索取当年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备查。

  2.采购食品要认真严格地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采购无食品标识、标识不清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食品。

  3.所购食品执行入库交接验收登记制度,登记后由采购员和管库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食品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发现超期和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

  3.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消毒药品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库存放。

  4.库房必须有机械通风设施,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要及时处理。

  5.做好库房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工作,通向室内的门要加防鼠板。

  6.设置退货位,对拟退食品应及时处理。

  7.要保持库房卫生良好,内外整洁。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内进行,工具、容器要专用。

  2.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4.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架(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

  8.要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不得与半成品、原料混放。

  5.剩饭菜应冷却后冷藏存放,外购熟食品应回锅充分加热后供应。

  6.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7.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并定期消毒。

  8.烹调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台面清洁。

  9.不用炒菜勺尝味,不用抹布擦拭碗碟。

  十、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在操作间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落地。

  3.调味品贮存的容器要符合卫生标准,容器要加盖,防止鼠、害虫污染食品。

  4.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5.食品应蒸熟煮透,在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6.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7.各种设备用具用后应保持清洁,加盖清洁的防尘布罩。

  8.应保持操作间卫生清洁。

  十一、凉莱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素养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凉菜制作要有计划,当日加工当日使用。

  7.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8.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要有明显标记。

  3.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禁止使用破损餐饮具及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6.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厨房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要有学*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6.操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或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3)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6篇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惯,发挥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责任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团总支*、辅导员、班委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委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和团总支*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委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二、值日及大扫除制度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大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大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卫生。

  三、检查评比制度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大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委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大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奖罚措施: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文明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老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委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C的宿舍,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建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委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进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委员的责任。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集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保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说明:

  对于由于卫生成绩较差而受到处分的宿舍,如果连续三次以上获得院级评比成绩“A”或两次以上校级评比成绩“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处分。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同时也为了搞好我校学生宿舍卫生工作,创造优雅的生活和学*环境,根据《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全体同学应依照学生手册的要求,根据我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规章制度,认真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共同努力把我校的学生宿舍卫生工作做好。

  2、各班班委、团支部、各宿舍长,应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做好宿舍卫生的'日常打扫,争创红旗宿舍。

  二、组织机构

  我校学生宿舍卫生工作是在政教处领导下,各班班主任、宿管人员及各宿舍长具体执行。

  三、检查组织

  周一至周五由宿舍长代表在7:10——7:30之间进行检查并打分量化,周六、周日抽查部分宿舍;临时卫生检查和重大活动的卫生检查由政教处统一安排,各班班主任、班委、宿舍长要积极组织配合。

  四、评比方法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工作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床上用品摆放、被褥叠放占30分,窗台、地面情况及鞋、洗漱用具的摆放占30分,墙面、门窗及整体布局占30分,宿舍门外“三包”部分占10分。由宿舍长代表进行检查打分,周末对本周的分数进行统计求*均,并下发到各班。分数计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之中的宿舍成绩。

  五、评比标准

  1、每天上午7:10前进行一次内务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垃圾通道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宿舍外,发现一次扣10分。

  2、被子叠得方正,摆放整齐统一,发现一处扣5分;床上无其它物品,发现一处扣5分;床单应抻*无褶皱,发现一处扣5分;个人物品(如书籍箱包等)摆放到箱子上整齐统一,发现一处扣5分;空铺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统一并且无污物,发现一处扣10分。

  3、窗台上物品摆放要有序,无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洗漱饮食用具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化一,发现一处扣5分;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统一,发现一处扣5分;地面清洁,无痰迹、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地面无积水,发现一处扣5分;清扫工具摆放整齐,发现一处扣5分。

  4、门窗玻璃干净,无污点,发现一处扣5分;墙壁整洁干净,无灰尘、蛛网、无涂抹,发现一处扣5分;四壁张贴物整齐一致,健康向上,发现一处扣5分;私拉乱接,晾挂衣物,发现一处扣5分;公物完整无损摆放整齐,发现一处扣5分;宿舍整体布局优雅温馨,文化氛围浓,发现一处扣5分。

  注: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宿舍的当日卫生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①地面不清洁,未打扫;②有未叠被子现象。

  六、奖惩办法

  1、每月对各宿舍的成绩进行汇总求*均,按年级评出红旗宿舍,并通报表扬,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对检查中较差的宿舍,除即时改正外,还要扣除分数。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第六条

  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窗台:窗台上按学校统一要求整齐摆放牙杯、饭盒,窗台下整齐摆放热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对齐整齐晾在毛巾绳上。

  第七条

  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电热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5、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6、不准在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

  第八条

  学生宿舍卫生由总务办公室负责,每个月检查2—4次,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

  每学期的评定工作

  每学期末,总务处和学生会干部根据每月检查情况,评选卫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将评选情况通报,作为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对卫生不合格寝室,累计两次者,取消本学期星级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大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4)

——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市人民*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二、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三、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六、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七、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市人民*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二、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三、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六、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七、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医院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要有专(兼)职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人员;

  二、每年对二次供水系统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并做好记录。清洗消毒后的二次供水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蓄水池应加盖加锁;

  三、二次供水的蓄水量不得超过48小时的用水量;

  四、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管水和清洁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方可上岗;

  五、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道,出水口应高出地面20-50厘米,并设防护设施;

  六、发生二次污水、污染事故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市人民*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二、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三、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六、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七、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5)

——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责任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责任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xx年6月7日开始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责任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责任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xx年6月7日开始实施。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对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次供水管理由后勤资产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科水电保障中心负责,水电保障中心安排专人管理,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保证每天24小时供水。

  2、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身体体检,具有身体合格证后上岗。

  3、二次供水水池每年在寒暑假期间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无污物;清洗完毕后,由相关负责人取水样送有关*部门化验,确保水质完全符合要求

  4、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水池;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6)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菁选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蓄水箱是小区生活、消防二次供水的要害部位,未经允许不得在水箱区内活动和进入箱内。

  二、水箱间应坚持清洁,水箱定期进行防腐、除锈工作,水箱间不得堆放垃圾等杂物。水管员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供水管理规定,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三、水箱上的盖应加锁并经常检查。

  四、供水《卫生许可证》应按规定固定在水箱间墙面上,并按时完成检查。

  五、水箱进水阀的自动控制应经常检查,如失灵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或通知检修。进水阀应经常轮换使用,保证阀门灵活。

  六、要经常注意水箱水位变化,从室内水标尺上可直接观察水箱水位。异常注意消防水位和溢水水位。除消防外任何时候不得动用消防储备水(最低水位线以下的水箱储水)。水箱水位不得超过最高水位,否则产生溢水,如无故溢水,作为当班的职责事故处理。

  七、水箱每年应清洗两次,清洗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八、维修主管负责通知当地水质检测部门取水样检验,做好水箱清洗消杀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证明,交管理服务中心存档。

  九、水箱清洗消毒时应提前两天通知事务员,由事务员负责按有关停水规定提前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住户做好储水准备。

  十、二次供水设备每周进行一次保养,并由设备职责人填写《二次供水设备周保养记录》。

  十一、维修主管每月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及水泵等供水设施设备,并将检查情景记录在自我的工作日记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7)

——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一、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饮用水由本单位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七、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八、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九、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十、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一、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二、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为保证二次供水过程中水质的清洁,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水池定期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无污物;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水池;

  4、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消毒清洗,并作相应记录;

  5、从业人员在水池内工作时着装应符合卫生要求;

  6、保持水泵房内的整洁,以免灰尘等渗入水池;

  7、清洗完毕后,由相关负责人取水样送有关**部门化验,确保水质完全符合要求。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教师饮用水(桶装)卫生管理:

  1、 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准产证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桶装水。

  2、 兼职供水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 提供的饮用水必须在保质期内。

  4、 要求供水方定期为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 有固定安全饮用水存放点。

  6、 每日有人员对饮水机作保洁维护。

  7、 如发现饮用水质异常,立即停止饮用,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二、教学楼道学生饮用水(电加热过滤热水器)卫生管理: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向学生供应适温和足量的饮用水。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对电加热过滤热水器要定时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3、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及总护导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前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其自备水源,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三、保温桶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定期清洗保温桶并记录;

  3、值周教师每日清扫,保持洁净,每周消毒一次;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必须清洁,卫生。

  2、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制度并予以落实;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五、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尤其是目前尚使用自备水的农村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对于目前不具备条件而只能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改水工作。

  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县教育列出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对农村学校自备水设施进行改造。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

  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扩展8)

——二次供管理制度优选【5】篇

  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

  2、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

  3、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5、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6、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各类仪表、阀门等,保证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7、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发现供水设施运行有可能影响到水质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8、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超过24小时未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9、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0、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1、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12、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要归档保存至少三年。

  一、公司领导、外来参观人员(需征得部门和公司同意)在值班员的陪同下可进入水泵房,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门应加锁,专人负责管理;

  二、水泵房内设备设施,由维修工负责使用管理。值班管理过程中作好日常运行巡查、状态监控,做好记录;

  三、水泵房内设备设施应有完整的标识、标牌、使用状态指示;

  四、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五、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维修工负责操作和运行监控;

  六、泵房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七、维修工巡查时应及时掌握设备实际运行参数并与正常值进行比照、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八、维修工负责公共区域水表抄表、统计、核对。

  一、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供水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四、供水设施与外界相通的检查口、排气孔、溢流口、排污口须有防护网罩。

  五、供水设施周围环境须整洁干净,且符合卫生要求。

  六、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检修并进行卫生安全巡查。

  七、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洗、消毒,并有记录、有评价。并对水质进行检验。

  一、认真学*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

  2、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

  3、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5、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6、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各类仪表、阀门等,保证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7、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发现供水设施运行有可能影响到水质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8、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超过24小时未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9、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0、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1、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12、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要归档保存至少三年。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