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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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为正确使用设备,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石窑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 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设备操作者应掌握一些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 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

  2.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 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

  (3) 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a. 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

  b. 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c. 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d. 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e. 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g.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h. 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 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b. 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c.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d.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运转部位温度、各仪表指示数据、各润滑部位油位、油量进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g. 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 建立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 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

  (1)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

  (2)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 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4) 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

  1.负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协助队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现场处理施工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负责编制与专业相关的施工措施,并上报处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措施的传达、贯彻。

  4.协助队长搞好设备管理。

  5.定期组织检查、调试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灵敏可靠,做好安全运转。

  6.组织机电职工搞好业务技术知识学*,按月提出设备主要备品,配件计划。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

  为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正确科学的操作机电设备,特对安全操作规程作出如下规定:

  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具体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实际操作性。

  2、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技术主管负责起草,领导班子讨论定稿后报机电部审核。

  3、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贯彻到每一位该工种职工,职工在学*该安全操作规程后,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学*,学*考试必须有记录,存本单位档案室。

  5、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悬挂上墙,悬挂在机房或硐室的最显眼地方。

  6、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做出相应的修改,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方案,报机电部审批。

  7、每一个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都应装订成册。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阅读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1)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责任。

  七、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运输科办理“采区供电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即机电运输科在接获使用单位用电申请开工施工单后,两天内完成负荷审批、接电设计、电缆、设备配套供货,机电运输科没有按期完成“审批单”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100元,井下施工单位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拉乱扯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八、各单位领用设备时,设备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领用单位保存。回收时,卡片连同设备一并交回。如果没有交回或将卡片丢失者,单台(件)对该单位一次性罚款50元,对该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电缆走向“米标牌”丢失的罚款100元/次;丢失电缆按照采购价的3—5倍处罚领用/使用单位。

  九、对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设备库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管理员50元/次,并限期补齐手续。

  十、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否则给予机电运输科1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戴的附件不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如经发现,则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次的罚款。

  十二、回收入库的设备,设备库管理员和设备验收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要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修理房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回收的设备以最终入库的数量为准,对回收过程中丢失的设备,回收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十四、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配件、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100元/件进行处罚。如果有设备标志牌的也要将标志牌一并回收,如丢失则按50—200元/个进行处罚。

  十五、对于将要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赔偿;现场移交签字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接收单位赔偿。工程结束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签字生效。设备移交手续结束48小时内,各队设备管理员要到机电设备库消帐或注册,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100元/天处罚。

  十六、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转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和溜子底槽*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漏出H架底角为准并保持底皮带200以下无积煤),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超过5米的按20元/米加罚,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交给接收单位处理的,对移交单位加倍处罚。

  十七、对于更换下的设备、配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若在检查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八、在*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单位申请,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对检修单位罚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需有机电运输科内组织验收者签名。

  十九、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电动机、水泵烧毁按照“设备送修鉴定单”上所出现的修理费用赔偿。

  (1)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①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②局部匝间短路。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水泵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设备库。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2、电机安装使用后,五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200—500元。

  3、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行期3天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32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设备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导致设备受损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机电运输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

  4、对设备易损坏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

  5、应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发现后,回收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回收,可冲减消耗。否则,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7、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使用单位500元;减速机加水,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减速机缺油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每损坏一台开关,按照修理所需费用罚使用单位(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8、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100—200元。

  9、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清点一次,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0、皮带机的`皮带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元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元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100—200元。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边为标准,每处以5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5元;在用皮带的托辊不准发出尖叫声,发出尖叫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50元。工作面备用的电机不得放在有积水及潮湿处,并且每周至少接火开动一次。如果发现备用的电机受潮或更换后不能使用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数量多的配件要码放齐全,分类存放。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两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加胶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如果发现有跳链、漂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皮带缺过桥一处罚责任队100元。

  14、皮溜装煤点前后10米卫生差罚所管区队100—200元。

  15、设备运输时野蛮装卸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6、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由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机要保持*、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0元。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20。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3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2)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10份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

  1.负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协助队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现场处理施工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负责编制与专业相关的施工措施,并上报处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措施的传达、贯彻。

  4.协助队长搞好设备管理。

  5.定期组织检查、调试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灵敏可靠,做好安全运转。

  6.组织机电职工搞好业务技术知识学*,按月提出设备主要备品,配件计划。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责任。

  七、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运输科办理“采区供电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即机电运输科在接获使用单位用电申请开工施工单后,两天内完成负荷审批、接电设计、电缆、设备配套供货,机电运输科没有按期完成“审批单”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100元,井下施工单位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拉乱扯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八、各单位领用设备时,设备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领用单位保存。回收时,卡片连同设备一并交回。如果没有交回或将卡片丢失者,单台(件)对该单位一次性罚款50元,对该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电缆走向“米标牌”丢失的罚款100元/次;丢失电缆按照采购价的3―5倍处罚领用/使用单位。

  九、对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设备库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管理员50元/次,并限期补齐手续。

  十、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否则给予机电运输科1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戴的附件不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如经发现,则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次的罚款。

  十二、回收入库的设备,设备库管理员和设备验收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要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修理房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回收的设备以最终入库的数量为准,对回收过程中丢失的设备,回收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十四、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配件、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100元/件进行处罚。如果有设备标志牌的也要将标志牌一并回收,如丢失则按50―200元/个进行处罚。

  十五、对于将要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赔偿;现场移交签字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接收单位赔偿。工程结束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签字生效。设备移交手续结束48小时内,各队设备管理员要到机电设备库消帐或注册,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100元/天处罚。

  十六、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转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和溜子底槽*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漏出H架底角为准并保持底皮带200以下无积煤),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超过5米的按20元/米加罚,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交给接收单位处理的,对移交单位加倍处罚。

  十七、对于更换下的设备、配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若在检查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八、在*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单位申请,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对检修单位罚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需有机电运输科内组织验收者签名。

  十九、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电动机、水泵烧毁按照“设备送修鉴定单”上所出现的修理费用赔偿。

  (1)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①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②局部匝间短路。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水泵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设备库。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2、电机安装使用后,五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200―500元。

  3、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行期3天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32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设备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导致设备受损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机电运输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

  4、对设备易损坏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

  5、应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发现后,回收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回收,可冲减消耗。否则,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7、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使用单位500元;减速机加水,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减速机缺油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每损坏一台开关,按照修理所需费用罚使用单位(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8、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100―200元。

  9、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清点一次,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0、皮带机的皮带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元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元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100―200元。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边为标准,每处以5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5元;在用皮带的托辊不准发出尖叫声,发出尖叫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50元。工作面备用的电机不得放在有积水及潮湿处,并且每周至少接火开动一次。如果发现备用的电机受潮或更换后不能使用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数量多的配件要码放齐全,分类存放。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两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加胶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如果发现有跳链、漂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皮带缺过桥一处罚责任队100元。

  14、皮溜装煤点前后10米卫生差罚所管区队100―200元。

  15、设备运输时野蛮装卸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6、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由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机要保持*、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0元。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20。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3

  一、在矿机电科及工区领导下,负责全区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分管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安全无事故。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机电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机电业务学*和机电设备检查管理会议,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工作责任心,每班必须对全区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处理。

  四、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采掘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坚持”,确保安全生产。

  六、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设备杜绝失爆。

  七、坚持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五小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八、严禁“三违”、遵章作业,不得带电搬迁设备,不得带电作业。

  九、掌握区域内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掌握操作技术要领,确保安全生产。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三、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六、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5

  1、生产班要严格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隐瞒者负责。向检修班交班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煤机停放位置合理 ,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

  (2)、煤机清扫干净,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煤机手30元/次;

  (3)、煤机上顶板挂梁过顶,端面距不得超过300毫米,并于长梁头点柱,必要时需加长钢,确保检修环境安全,或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时罚交班队长50元;

  (4)、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司机30元;

  (5)、刮板,链条内有异物没有处理罚相应司机50元。

  2、要严格完成值班人员布置的做煤机大棚窝、准备延车、掐车条件、运溜槽等任务,否则当班队长罚款50元。

  3、不得在运输机停止运行时抵车,因此造成的压死车由当班自行处理,检修班不与打倒车,并罚责任人50元。

  4、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砂岩的罚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5、煤机割坏电缆、抵坏电缆、放炮崩毁电缆的,视情节、后果罚责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电,影响时间按50/小时累加,由当班跟班人员酌情确定最终数字。

  6、运输机内有大块矸石或压死车时强行开车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断链条100元/次 、 断刮板100元/块、液力耦合器坏100元/次。

  7、严禁抵车点放在电机、齿箱或其他不可抵车的位置上,否则100元/次。

  8、因抵车距离不符合规定造成运输机部件损坏,煤机割铲煤板的,50元/次。

  9、严禁单体直接倒向电缆槽,单体使用中造成电缆槽等损坏的'50元/次。

  10、矸石过大不处理造成安全网、破碎机憋、卡,部件损坏的视情况罚50~200元。

  11、煤机离合器应正确操作,因高速时硬挂造成煤机损坏的罚煤机手500元,并适当追究队长责任。

  12、拖节链掉运输机里罚当茬50元/次,班中拖节链断煤机手应及时连接,否则不得运行,强行运行罚责任人每次50元/处。

  13、不得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煤机、运输机等,强行走沟的罚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200/次。

  14、煤机出现漏油,运输机错花等明显故障时应停车检查,不得强行运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煤机手、司机及当班队长负责,罚款范围100~500元。

  15、煤机截齿实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齿缺少的每块100元。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6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7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8

  一、在矿机电科及工区领导下,负责全区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分管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安全无事故。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机电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机电业务学*和机电设备检查管理会议,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工作责任心,每班必须对全区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处理。

  四、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采掘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坚持”,确保安全生产。

  六、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设备杜绝失爆。

  七、坚持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五小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八、严禁“三违”、遵章作业,不得带电搬迁设备,不得带电作业。

  九、掌握区域内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掌握操作技术要领,确保安全生产。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9

  1、生产班要严格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隐瞒者负责。向检修班交班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煤机停放位置合理 ,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

  (2)、煤机清扫干净,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煤机手30元/次;

  (3)、煤机上顶板挂梁过顶,端面距不得超过300毫米,并于长梁头点柱,必要时需加长钢,确保检修环境安全,或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时罚交班队长50元;

  (4)、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司机30元;

  (5)、刮板,链条内有异物没有处理罚相应司机50元。

  2、要严格完成值班人员布置的做煤机大棚窝、准备延车、掐车条件、运溜槽等任务,否则当班队长罚款50元。

  3、不得在运输机停止运行时抵车,因此造成的压死车由当班自行处理,检修班不与打倒车,并罚责任人50元。

  4、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砂岩的罚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5、煤机割坏电缆、抵坏电缆、放炮崩毁电缆的,视情节、后果罚责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电,影响时间按50/小时累加,由当班跟班人员酌情确定最终数字。

  6、运输机内有大块矸石或压死车时强行开车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断链条100元/次 、 断刮板100元/块、液力耦合器坏100元/次。

  7、严禁抵车点放在电机、齿箱或其他不可抵车的'位置上,否则100元/次。

  8、因抵车距离不符合规定造成运输机部件损坏,煤机割铲煤板的,50元/次。

  9、严禁单体直接倒向电缆槽,单体使用中造成电缆槽等损坏的50元/次。

  10、矸石过大不处理造成安全网、破碎机憋、卡,部件损坏的视情况罚50~200元。

  11、煤机离合器应正确操作,因高速时硬挂造成煤机损坏的罚煤机手500元,并适当追究队长责任。

  12、拖节链掉运输机里罚当茬50元/次,班中拖节链断煤机手应及时连接,否则不得运行,强行运行罚责任人每次50元/处。

  13、不得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煤机、运输机等,强行走沟的罚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200/次。

  14、煤机出现漏油,运输机错花等明显故障时应停车检查,不得强行运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煤机手、司机及当班队长负责,罚款范围100~500元。

  15、煤机截齿实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齿缺少的每块100元。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0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责任。

  七、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运输科办理“采区供电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即机电运输科在接获使用单位用电申请开工施工单后,两天内完成负荷审批、接电设计、电缆、设备配套供货,机电运输科没有按期完成“审批单”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100元,井下施工单位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拉乱扯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八、各单位领用设备时,设备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领用单位保存。回收时,卡片连同设备一并交回。如果没有交回或将卡片丢失者,单台(件)对该单位一次性罚款50元,对该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电缆走向“米标牌”丢失的罚款100元/次;丢失电缆按照采购价的.3—5倍处罚领用/使用单位。

  九、对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设备库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管理员50元/次,并限期补齐手续。

  十、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否则给予机电运输科1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戴的附件不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如经发现,则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次的罚款。

  十二、回收入库的设备,设备库管理员和设备验收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要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修理房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回收的设备以最终入库的数量为准,对回收过程中丢失的设备,回收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十四、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配件、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100元/件进行处罚。如果有设备标志牌的也要将标志牌一并回收,如丢失则按50—200元/个进行处罚。

  十五、对于将要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赔偿;现场移交签字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接收单位赔偿。工程结束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签字生效。设备移交手续结束48小时内,各队设备管理员要到机电设备库消帐或注册,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100元/天处罚。

  十六、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转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和溜子底槽*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漏出H架底角为准并保持底皮带200以下无积煤),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超过5米的按20元/米加罚,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交给接收单位处理的,对移交单位加倍处罚。

  十七、对于更换下的设备、配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若在检查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八、在*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单位申请,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对检修单位罚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需有机电运输科内组织验收者签名。

  十九、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电动机、水泵烧毁按照“设备送修鉴定单”上所出现的修理费用赔偿。

  (1)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①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②局部匝间短路。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水泵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设备库。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2、电机安装使用后,五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200—500元。

  3、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行期3天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32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设备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导致设备受损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机电运输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

  4、对设备易损坏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

  5、应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发现后,回收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回收,可冲减消耗。否则,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7、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使用单位500元;减速机加水,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减速机缺油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每损坏一台开关,按照修理所需费用罚使用单位(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8、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100—200元。

  9、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清点一次,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0、皮带机的皮带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元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元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100—200元。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边为标准,每处以5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5元;在用皮带的托辊不准发出尖叫声,发出尖叫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50元。工作面备用的电机不得放在有积水及潮湿处,并且每周至少接火开动一次。如果发现备用的电机受潮或更换后不能使用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数量多的配件要码放齐全,分类存放。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两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加胶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如果发现有跳链、漂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皮带缺过桥一处罚责任队100元。

  14、皮溜装煤点前后10米卫生差罚所管区队100—200元。

  15、设备运输时野蛮装卸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6、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由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机要保持*、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0元。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20。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3)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范文五份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

  一、负责制定月、季度工作计划,每月写出工作总结,总结重点,完成工作情况,突出解决的实际问题,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证水、电、暖的`供给和各处室提报的维修项目,自来水主供餐饮用水,备用井水保证水质,污染水禁用,保证消防用水。电工持证上岗,保证用电安全,配电室、高压区配醒目的标志,维修时做到安全操作,及时排除隐患,严禁裸露现象存在。对热交换站的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压力和温度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保养和维护好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三、负责做好正确使用设备的管理工作,达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检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或发现,立即排除并追查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明确后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节约降耗,对跑、冒、滴、漏及时排除。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2

  1、要搞好预测预防,做到优质巡检,减少维修次数,降低维修率;做到有计划维修,对设备进行周期管理,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提高维修质量,提高设备三率。

  2、实行设备包机制,要求分包到人,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均有人负责。

  3、责任人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科学的维修方法,精心维护,认真贯彻“以维护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做到“三懂四会二好二定五运用”(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检修、会排除故障;用好、管好;定时巡检、定时擦洗;运用听、摸、擦、看、测方法)。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启动,运行与停车。

  5、要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6、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⑴保证润滑油质量,对各种润滑油分别保管,不得滥用,混用,必须经过“三级过滤”(入油桶前进行一级过滤;入油壶前进行二级过滤;入加油点前进行三级过滤)。

  ⑵按“五定”方法,保持油路畅通。(定时:按规定周期给设备注油或换油;定点:明确规定或用图显示出设备需要注油的润滑点;定量:按规定的注油量加油,并有消耗定额;定质:按不同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同品种规格的'润滑油,不得擅自改变;定人:落实到专人负责)。

  ⑶油具要标记清楚,专油专用,定期清洗,用后放回原处,设备所有润滑油的规格、质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换油周期,必须按规定执行。

  ⑷对润滑所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本岗位自存的油品、油具要班班检查,认真交接,做好记录。

  7、备用设备要有专人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要定期运行盘车。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8、要抓变化,出现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立即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准盲目开车。

  9、维修工要定时巡检,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详细做记录,结合中小修进行消除。

  10、认真做好设备检修

  ⑴检修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九个落实:组织工作落实;施工项目落实;技术措施落实;设备零部件落实;各种材料落实;劳动力落实;施工图纸落实;施工工器具落实;施工方案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落实。

  ⑵检修前要办理安全手续,切断水、汽、气、电、风等,清理干净,方可进行施工。

  ⑶检修时必须有检修规程(检修项目、内容、检修间隔期、检修时间、质量标准、)与工时定额(备品备件消耗定额、主要料消耗定额、检修任务的分工与细则)。

  ⑷检修现场必须有检修进度网络图、施工现场布置图,做到规范化。工具、备件、拆下来的零部件分别排列整齐,放在托盘上。

  ⑸检修完要办理验收手续,现场要工整、料净、现场清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测量数据,承载、承压部件有鉴定合格证。

  11、定期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建立腐蚀档案,其内容包括:设备各种型号、规格、工艺条件、物料介质、预防措施、定期检修、腐蚀情况检查记录表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2、维修工具要齐全、完好、无损。除个人工具外,其他公用工具要有专人保管。

  13、定期召开设备维护保养会议,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4、建立设备及其维护、检修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技术指标;附属设备明细表;设备状况;设备运行检修时间统计;设备检修记录;设备润滑情况;检修计划执行情况;检修定额变更执行情况;设备革新改造情况;设备缺陷及事故记录。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满足经营需求,确保生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是公司设备管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共同责任,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狠抓落实,以良好的设备技术状态为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提供适宜的基础设施。

  第三条设备维护保养必须贯彻“计划修理、质量第一”、“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不许只用不修、以修代养或降低修理标准。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从购入到报废的管、用、修、养等过程进行归口管理,指导督促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学*、掌握相关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组织制定设备修理、保养计划、操作规程,并予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企业内运输车辆等。

  第二章设备使用

  第六条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确保职责、权限和责任的统一。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上岗资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时不准超越规定性能,不准任意超负荷运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禁止—切违反安全的操作。

  第九条设备使用的燃油、水须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使用电压等级应与设备铭牌所注电压相一致。磨合期内机械一律不准拆除限速器,负荷应减少20~30%,汽车行使速度不得超过最高时速的50%。

  第十条设备使用前后及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均须按规定途径(路线)对设备的各个部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巡回检查,作业中须加强监视,并利用停机休息间隙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或报告,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

  第三章设备修理

  第十一条设备修理指对各类机械设备正常磨损或事故损坏的修理,包括大修、零修和特修。

  第十二条设备保障部必须针对设备的实际情况编制修理计划,安排修理力量,进行修理前技术鉴定,明确工艺质量、验收要求,充分考虑修理成本、修理费用,及时组织零配件供应。

  第十三条零修:设备—般零星修理,通常无预定计划,依据机况监测的.结果及临时发生的故障,确定某一部分更换或修理,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由操作者或保管者提出要求,经车间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审核后,经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四条大修:指设备运转到大修间隔后,为全面恢复机况进行的修理。设备大修由设备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批准、实施与验收。委外大修时,必须与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的承修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受委托单位必须对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并出具自检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据以向有关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企业内部自行修理时,必须建立主修责任制,主修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并对其主修设备的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负责。无论内部或委外大修,车间机修人员必须随机进行监修。设备大修后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使用功能应与原设备规定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特修:正常大修范围以外的事故修理,修理内容根据实际机况确定,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施行。

  第四章设备保养

  第十六条所有设备不论机况如何,都必须按保养规程和间隔周期的规定进行保养。设备保养计划由车间机修人员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修理保养记录》。

  第十七条设备保养具体内容

  设备保养包括一保、二保、三保,其中:一保指以设备操作员为主进行的设备保养。二保指以机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者为辅进行的设备保养、检修。三保指设备的大修。

  一、设备的'一保

  (一)PVC、PP生产线的一保

  1、保持设备及其环境的整洁。

  2、设备各部位松动螺丝的紧固。

  3、检查、调整水路,保持水路畅通、无漏水(含油路、气路)。

  4、对螺杆、分配箱、变速箱、三辊等到部位进行适时的加油(所有设备需要加黄油的部位,主机、辅机、混料机、提升机等)。

  5、更换辅机锯片、真空泵、水泵、链条、道轨。

  6、运输车辆的充气及维护。

  7、车间内油水分离器放水。

  8、局部设备清洗。

  (二)回收车间的一保

  1、设备各部位松动螺丝的紧固。

  2、破碎机的磨刀工作。

  3、调整跑道。

  4、箩底小面积修补。

  5、定刀间隙调整。

  6、给设备加油。

  7、保持引风设备畅通。

  8、运输工具的润滑。

  二、设备的二保

  (一)设备二保的时间间隔视设备性能、使用时间等情况而定,原则上设备二保的时间间隔如下:

  1、混合机组、PP生产线、PVC生产线、磨粉机:1个月。

  2、粉碎机:2个月。

  3、焊条机:3个月。

  (二)机修车间以季度为单位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由部门主管批准,机修车间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设备二保的内容

  1、根据设备情况,进行设备部件的拆卸、检查和清洗。

  2、检查并调整螺杆、分配箱、变速箱、三辊等各部位的润滑及油路,保持油路畅通,无漏油。

  3、给气泵加油及维护。

  4、检查电器开关箱,检查电路。

  5、对设备部分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6、检查、调整保养设备的安装水*及精度。

  7、修复部分设备报废零部件与磨损件。

  三、设备的三保

  (一)设备的三保即为设备的大修,设备大修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操作员为辅,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外单位负责完成。

  (二)机修车间第年12月份制定出下年度的设备大修计划,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由机修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四、设备完好标准

  (一)挤出机完好标准

  1、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

  2、主要零部件的腐蚀、磨损不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3、各传动系统装置齐全,运转正常。

  4、润滑系统装备齐全,管道完整畅通,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标醒目。

  5、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各滑动工作面及零件配合适当,无严得拉、碰、研、磨等现象。

  6、加热冷却系统装置齐全、工作可靠。

  7、电器及控制系统装置齐全,清洁,管线完整,不漏电,性能灵敏,安全可靠。

  8、设备操作系统及检测仪表,仪器动作灵敏可靠,指标准确。

  9、安全防护装置完整、齐备、灵敏、可靠。

  10、设备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料等现象。

  11、漏油擦干后,渗油处3分钟内不准有新的油渍出现,渗油处不得超过2处。

  12、不准漏水。

  13、5分钟以内不准有新的料漏出。

  14、设备外观清洁,无黄袍、无油垢、无锈蚀、铭牌清除。

  (二)高速搅拌机完好标准

  1、设备运转*稳,无异常噪音,无异味,搅拌桨不磨锅体。

  2、锅体及管道系统阀门不漏水,不漏气。

  3、润滑系统的油嘴,油孔齐全,油路畅通,润滑良好。

  4、电动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噪音,电器元件齐全灵敏、可靠。

  5、锅体内壁光滑搅拌桨与锅底保持间隙0.16mm—1.5mm,桨叶磨损在长度上测量不大于10mm,上盖密封良好。

  6、主轴密封良好,不漏油,轴承无损坏,轴向无窜动。

  7、排料阀门启闭动作灵活、可靠。

  8、电动机与主轴皮带轮配合紧密,无松动。

  9、基础及机座稳固,地脚螺栓及连接螺栓整齐坚固。

  10、机体整洁,零件齐全,无油垢,无料粉。

  11、压缩空气管路整齐,阀门仪表灵敏可靠。

  12、三角皮带足数满槽,松紧一致。

  13、基础及机座无油垢,无积料,机头周围整洁。

  (三)低速搅拌机完好标准

  1、设备运转*稳,无异常震动,无异声,搅拌机不刮研锅体。

  2、锅体及管道系统阀门不漏水,不漏气。

  3、润滑系统的油嘴、油孔齐全,油路畅通,润滑良好。

  4、锅体内表面基本光滑。

  5、搅拌桨工作部分回转表面跳动≤1mm,注油部位不漏料,轴颈与轴套间隙<1mm。

  6、各部位运转正常。

  7、基础及机座稳固,地脚螺栓及连接栓整齐坚固。

  8、机体整洁,无油垢,无料粉。

  9、管道线路安装横*竖直,标志分明,控制阀门,压力表等灵敏可靠。

  10、电器开关完善可靠。

  (四)空气压缩机完好标准

  1、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能达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各转动系统运转正常,各滑动面无严重锈蚀,磨损不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3、工作时空压机响场均匀,无不规则的冲击声及明显的振动。

  4、操作及电脑控制系统、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无超温超压现象,无漏水、漏气、漏油现象。

  6、润滑系统装置齐全,管路完整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标醒目。

  7、安全防护齐全,灵敏可靠,机身外不应有锈蚀积垢,铭牌清除,副机齐全。

  第五章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

  第十八条运转状态监视:由本机操作人员执行。随时注意机械的温度、振动、噪音、气味、工作压力等的变动,随时注视仪表数值和警报指示的变化。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予以排除,并记载在值班记录上,同时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状态监测:由操作者和专保全人员共同执行,以专业人员或保修人员为主。依据操作人员在运转状态监视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逐项进行检查或利用仪器、仪表等进行测试做出正确判断(继续使用或修理后使用)。

  第二十条故障诊断:在调整、紧固等方法不能排除故障隐患或通过状态监测必须修理后才能使用的机械,以不拆卸或局部解体的手段,经仪器测定,找出故障原因以及准确部位。一般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故障处理:诊断出的故障,一般应结合各类保养进行修理,若故障的部位与损坏的程度已超出就*一级保养规定的范围,可针对故障部位进行修理,使修理的部位恢复原来的性能。故障的部位、原因及修理后的状况,均应记录在履历簿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设备保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因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身、设备或其它财产事故损失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具体规定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4

  设备是生产力三要素之一,是进行社会生产的物质手段。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为此,特建立以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扩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好。

  二、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客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三、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板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备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四、搞好设备润滑。

  严格执行石油化工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五、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

  六、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七、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5

  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所在岗位负责实施,把岗位设备进行定机、定人、定职责,分配到岗位操作员实行。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有人维护,有人负责。

  1、要按操作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不准无关人员随意乱支用机械设备。

  2、经常巡回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松动、异常呼声、振动、泄漏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汇报跟班维修工进行处理,或汇报有关领导。

  3、发现设备有特殊情况,危及生产安全或其它财产安全,应采取紧急停机措施,然后汇报有关领导。

  4、经常擦拭清扫设备,保证在用或待用设备表面清洁,观察设备的不正常腐蚀、磨损情况做好岗位记录,掌握腐化情况,汇报有关领导。

  5、保持设备运转场地的清洁干净,保证设备不受不应有的酸气、废液的污染和腐蚀。

  6、按设备的'润滑规定给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保证设备润滑正常。

  7、一般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每班进行一次,重要设备(锅炉、回转炉、煤气炉、30KW以上风机及30KW以上水泵)每班进行二次或以上,并少量多次。由班组长督促进行。

  8、作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并交接班。

  9、因维护保养管理不好、造成设备管道积污积灰,要对维护保养工处以考评,因维护保养管理不好、造成设备管道损坏,对有关人员应以处罚。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4)

——2022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篇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均水*。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七、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1、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起重工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起重工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安排大修、改造、更新。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5)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6篇)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证。特制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2、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3、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应经常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或压力不足,应及时充粉、更换。

  5、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消防泵必须至少每周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8、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职责

  3.1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管理内容

  4.1培训

  4.1.1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3.5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3.6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3.7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3.8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4.5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6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4.7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1.目的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内容

  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引用文件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记录

  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九、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

  1 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

  2 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

  3 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

  4 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十、设施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包含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十一、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按照具体的相关规程和制度执行

  十二、设施设备的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 设备年久陈旧或者工艺等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等申请报废拆除,必须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共同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报废,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2、报废拆除的设备在得到批准后,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风险分析报安全环保科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国家相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4、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6)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菁选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负责制定月、季度工作计划,每月写出工作总结,总结重点,完成工作情况,突出解决的实际问题,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证水、电、暖的供给和各处室提报的维修项目,自来水主供餐饮用水,备用井水保证水质,污染水禁用,保证消防用水。电工持证上岗,保证用电安全,配电室、高压区配醒目的标志,维修时做到安全操作,及时排除隐患,严禁裸露现象存在。对热交换站的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压力和温度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保养和维护好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三、负责做好正确使用设备的管理工作,达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检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或发现,立即排除并追查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明确后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节约降耗,对跑、冒、滴、漏及时排除。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1.根据设备的情况,制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周期和润滑部位。

  2.各设备使用维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3.维护、检修、保养、润滑必须由各单位认真细致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并消除。

  4.对查出的'问题,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暂时无法解决,可继续使用,但必须定期定时解决。

  5.需要更换润滑油的设备部位,更换前必须清理干净原来的润滑油和杂质。

  6.更换损坏磨损的配件、油封、调整设备配件间隙等。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7)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实用5份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购置:工厂购置特种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购置国家定点厂家产品。

  2、安装:特种设备危险性大、承压高,必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请专业单位安装,及时办理“许可证”,自已允许安装的设备必须严格规范,仔细验收,认真试运转方可交付使用。

  3、特种设备严格按使用说明管理。

  4、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

  5、特种设备有安全附件要保证灵活好用。

  6、特种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国家规定机关考试,领取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来禁喝酒当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7、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有关设备要做好预防试验仪表要定期样对铅封。安技部门每月组织专家巡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书,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应停用整改,经安技设备部门验收后启封使用。

  8、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

  2.矿所用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自检,做好记录。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验定前准备工作。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矿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9.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的新增、选型、购置必须经矿有关单位严格审核、逐级审批,方可采购。特种设备应及时注册、验收、办证。

  11.机电科不定期对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单。

  12.各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的特种设备编制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报管理部门审批。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8)

——设备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文五份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遵循计算机开关机的顺序,先开显示器,后开主机;关机顺序则相反,先关主机,后关显示器。计算机教室总电源开关打开后,应一台一台开机,不能同时开机。

  2、不得频繁开关主机电源,关机以后,应至少等待一分钟再开机。

  3、不要过于用力敲击键盘。

  4、要防止液体或其它杂物落入机器、键盘内。

  5、电脑不用时,间隔几分钟等散热后应盖好防尘罩,防止灰尘进入。

  6、酷热的天气不要长时间开机,雷雨天尽量不要开机,遇电压不稳应立即关机。

  7、电脑运行时,不要随便搬动主机,以免损坏硬盘。

  8、服务器超级管理员密码、应用软件管理员密码、卫星接收电脑密码等涉及局域网安全的设置须学校、管理员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9、不能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删除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配置(如不要随便更改IP地址),严禁擅自修改、删除他人共享文件。

  10、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机器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使用者不得私自拆卸、修改电脑硬件配置,不得私自将电脑交给他人维修。

  11、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

  12、绝对不能在带电状态下打开机箱,插拨各种接口卡和连线。

  13、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杀毒或检查的光盘、软盘、优盘等外存储设备、不得私连接各种硬件设备。

  14、遵循投影仪正确的关机顺序。首先按下关机按钮,当屏幕出现确认关机的提示时,再按一次关机按钮,当灯泡的温度降到设定值,散热风扇停止转动,散热信号指示灯停止闪烁时方可关掉或拔掉投影仪电源;在投影机开启和关闭状态之间进行切换时,一定要确保有5~10分钟的间隔时间。

  15、学校电工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

  16、管理员要每天实时监控校园网运行情况,定时巡察校园网内各服务器、各子网及各用户点的运行状态,及时做好值班记录。

  17、管理员用定时做好校园网各种运行软件的数据备份工作。备份文档每季度整理一次,并刻录成光盘保存,根据制度只提供相关部门人员查看。

  18、管理员要定时对服务器、各部门用户的重要数据、文件进行备份,防止信息资源的丢失。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中国铁建”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一、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没有接受过操作技能培训,不懂设备结构原理和性能的人员(即非公司指定的调机技术人员),不得调较机器,设备保全工作规范。

  2、开机前应确定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杆位置、安全档块、安全门极限开关、安全滑轮及紧急停止开关〉若有异常,须迅速报告并及时处理,开机前没有检查或冒险开机者,承担所有安全责任,管理、经理连带处分。

  3、严禁在带负载情况下启动电机,机器启动后必须1分钟空转运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业。

  4、开机前应将塑化温度预热到设定值后再待3—5分钟后方驱动螺杆进行熔胶作业,严禁用手及身体其它部位触摸加热部分。

  5、各电气箱,消防栓门前不允许堆放任何物件,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6、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7、操作时只能先锁好模后再进射台,不可先进射台后锁模。

  8、上班时应检查机器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工艺参数是否合适,模具是否稳固在设备上,冷却装置〈模具冷却,落料口冷却,动作油冷却〉与润滑装置是否正常。

  9、机器动作时切勿爬到机器顶上或伸手进入安全门内作业。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9)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

  为保护公司的计算机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病毒防护

  第一条装有软驱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入网。

  第二条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三条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计算机室负责。

  第四条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计算机室负责安装。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第六条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第七条u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第八条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第九条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第十条由计算机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部管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第十一条由计算机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计算机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由各专业负责人和计算机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第十三条由计算机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十四条除计算机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计算机设备。

  第十五条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六条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第十七条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第十八条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第十九条所有带锁的计算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第二十条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1)凡是发现以下情况,计算机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①计算机感染病毒。

  ②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③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④离开计算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⑤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⑥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①违章作业。

  ②保管不当。

  ③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3)计算机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本局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准时开机,登陆本局内部办公窗口,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准时切断电源。

  为保证机房内的设备和信息安全,有效的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认真贯彻***计算机安全***门的各项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一、未经同意,严禁携带未经检查的磁盘上机操作和互相拷备。

  二、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要及时关闭计算机并锁好软盘。

  三、不得玩游戏和使用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四、严禁任何人制做及试验病毒程序。

  五、发现带有病毒的软件及机器,要立即通知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未经微机室主任批准同意,任何人严禁将我院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数据私下拷备。

  七、严禁将应用软件的保密字和开机口令泄露给他人。

  八、禁止使用和拷贝盗版软件。

  九、重要的软件和数据要经常进行备份。

  十、新安装软件时,要先检查是否带有病毒,确定无毒后再进行安装。

  十一、每次新装、复制、更换系统中所有软件时,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人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须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二条 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门人员,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三条 基本要求:

  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第四条 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奖惩措施: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六条 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第七条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一、由于电脑已成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为了加强对公司总部、分公司、设计分部的所有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经理、电脑负责人应确保所使用的电脑及外用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三、对关键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保护设施。

  四、公司指定专人使用的电脑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六、打开电脑时应按步骤开机,首先接通显示器电源,接通打印机等配套设备电源,最后再接通主机电源。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份(扩展10)

——设备设施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份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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