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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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

  1、企业内部的各种型号的热口锅炉,蒸汽锅炉、均按本制度执行。

  2、企业使用的'锅炉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追查领导责任。

  3、企业不准擅自安装新锅炉和修炉(锅炉本体部分)。如果需要安装新炉,和锅炉本体,必须具备齐全的技术资料,如锅炉使用说明书、锅炉安装图纸、质量说明书及新装和修炉理由书。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修理。

  4、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凡是没有在有关部门备案的热水、蒸汽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应立即拆除,如不拆除,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领导负责。

  6、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司炉操作证方可操作;无证司炉人员,一律不准操作。

  7、建立健全锅炉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章制度都必须张贴上墙。

  8、做好炉外水质处理和炉内加药水质处理工作。

  9、锅炉房重地,无关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和逗留。

  10、严禁在锅炉房内喝酒、娱乐、洗晾衣物。

  11、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锅炉房。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2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4、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5、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7、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8、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0、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3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规矩,仔细学*锅炉使用的专业学问,不断提升水*,确保锅炉*安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把握*安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历,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光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预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状况,巡察检查设备情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仔细把握锅炉运行状况。没有交待清晰岗位设备运行状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运行,延伸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转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需坚持天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举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情况下举行常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准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采取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阀试验,须要时准时调节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重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仔细具体地填写设备修理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守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仔细管理,妥当置放,不要任凭移动或挪作他用。

  11、浮现事故准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晰,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4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规矩,仔细学*锅炉使用的专业学问,不断提升水*,确保锅炉*安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把握*安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历,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光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预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状况,巡察检查设备情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仔细把握锅炉运行状况。没有交待清晰岗位设备运行状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运行,延伸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转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需坚持天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举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情况下举行常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准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采取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阀试验,须要时准时调节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重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仔细具体地填写设备修理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守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仔细管理,妥当置放,不要任凭移动或挪作他用。

  11、浮现事故准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晰,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5

  1、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为了确保快速、有序和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企业人员必须熟悉可能产生的各种紧急事故和应急行动。所有员工要接受安全和应急培训,使他们熟悉警报,疏散路线,安全躲避场所等。此外,应急反应组织的成员要求进行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阅读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1)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汇总5篇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规范食堂液化气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及食堂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安装、改进

  2.1液化气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的需要。

  2.2液化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改进必须由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相应的资质单位实施。

  2.3设备的安装、改进必须满足食堂的使用要求,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

  3.1液化气实用的工具必须是专人操作,使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懂得安全操作,能识别不安全隐患。

  3.2操作人员按要求使用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3操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记录上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清除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要等专业维修人员清除完隐患后再继续使用。不得隐瞒或谎报情况,更不得强行使用。

  3.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使用燃气。直到隐患解除才可使用。

  4、维修

  4.1燃气设备不能使用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时请专业人士进行维修。

  5、安全检查

  5.1液化气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2食堂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 5.3厨师在每次使用燃气前要检查燃气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第十三条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四条**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门、***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

  第四章燃气使用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一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五章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3

  为确保食堂燃气使用安全,根据管理条例要求和使用规范,特别制定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1.加强食堂燃气管理的领导,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小组,随时不定期检查,并作登记。

  2.食堂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使用燃气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

  3.非食堂人员不得开关燃气阀门。

  4.食堂燃气由专人负责开关阀门,开燃气前必须检查燃气管道再开燃气阀门,不用时、下班前必须关闭燃气阀门 ,做到责任到人。

  5.负责开关燃气责任人一定要严格把关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6.严格按照要求,做到通风良好,并有灭火设备装置。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4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食堂的安全用电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各食堂负责人对安全用电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3、各食堂的电气设备、电路的拆装、检查、维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严禁食堂、个人私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

  4、各食堂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防止由漏电引起的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

  5、凡对原有电路、设施改造或新增电器、电路等设施,实行申报、审批手续,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日常工作中要按各类电器、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清洗机械设备前(如**、肉片、肉浆机等)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清洗;在搞卫生、冲洗环境时要注意避让电线、插座、电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设施,防止漏电或损坏。

  7、食堂电气工作人员,在带电操作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要认真查验所使用的工具,人体与周围物件及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时间不宜过长。日常工作要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9、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食堂或个人,学校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按要求整改。

  10、违反本规定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堂或个人将担负应有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食堂、餐厅燃气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燃气,是指煤气、液化气、气化柴油、天燃气等燃料。

  3、食堂使用燃气设备,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炊事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其他人员严禁使用燃气设备。

  4、食堂使用燃气设备必须用专人管理(一般为安全员),做到主任把关、专人负责、人人重视、严加防范,防止事故的发生。

  5、凡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做到勤于保养器材,定时更换药剂。

  6、用气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点火做到火等气,使用时做到人不离,停用时做到随手关阀;*时注意对灶具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严禁自行拆卸。

  7、安全员上班开总阀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管道有无气体泄漏,下班前应检查阀门是否关闭,*时应检查场所是否通风。

  8、发生火灾事故,食堂主任应果断采取措施。首先切断电源,关闭气源,组织抢救,同时打电话向119报警,并及时报告各中心,保护好现场。

  9、各食堂应节约用气,对用气统计要积累资料,分析用气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损耗。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5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二知:燃气具构造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安保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2)

——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1

  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验收管理:

  1、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

  (1)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2)(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3)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979—1995》《GB15980—1995》《GB8939—1999》《YY/T0313—1998》。

  (4)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二、使用管理:

  1、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剂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门,手术室、介入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4、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三、发放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剂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管理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各使用科室医用耗材使用增长幅度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医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将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责任。

  3、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2

  1、收银纸由应收银组长统一领用、保管,收银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签字手续。每月1日将上一月的领手续报微机室,微机室应将收款员实用数和领用数、差异数制表,于本月五日前,一式两份:一份报店长室,一份报财务处核实,如发现超过正常差异,将处以差异价格的2倍罚款,由店长考核。

  2、店内码要履行领用签字手续,管理人员应严格对店内码进行监督,发现有浪费现象,查一罚十。商管部查住后,给店里作出处罚,由店内处理管理人员。

  3、色带由微机室办理实物领用签字手续,并负责色带的更换。

  4、保鲜膜由使用单位领用时,需交回使用过的纸卷筒。

  5、大号塑料袋,由门店接货员统一领用,微机室负责领用数量,店内保管人员应将一个月收银台的领用情况,次月一日前,报微机室进行考核,微机室应将差异情况制表,于本月五日前,一份报店长室,一份报财务室扣发工资。

  6、条码秤扎口胶带、和打价纸、中小号塑料袋由管理人员监督使用,如发现浪费现象,核实查一罚十,如商管部检查时处罚店内,由店内处理管理人员。

  7、收款员长短款当日处理标准:短款为万分之三,超过万分之三从工资中扣发;长款万分之三以内为合理长款,超过万分之三处于一倍的罚款。

  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3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4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计算机易损件(键盘、鼠标等),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墨水,激光打印机粉盒、硒鼓,复印机、速印机的油墨、版纸等材料。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公司信控中心负责全公司计算机耗材的购置计划、更换和添加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耗材的及时更换。

  (二)、信控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领取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更换

  (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耗材的更换等工作。

  (二)、各部门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对本部门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控中心备案。

  (三)、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控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四)、激光打印机硒鼓、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五)、信控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

  (六)、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部门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控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5

  一、医用耗材指中心临床、医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卫生材料、化验试剂、胶片、低值易耗品、设备耗材等。

  二、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凡属中心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医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安阳市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种,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本着节约为主的原则按需申请领取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领取要以旧领新(旧品收到待报废库,每半年按程序统一处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请,科主任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勤保障部方可采购、发放、执行。

  四、医用耗材由各科护士长每月30日前填写计划申请单,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库管,交采购汇总,后勤保障部复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库管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逐项填写相关的入库验收登记等。

  五、药品会计按程序办理出入库手续,依照各科计划申报表开具出库单。科室每月上旬定期负责领取,领取人须两人签字后凭出库单由保管发放。

  六、临床所需特殊医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请,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科主任签字,由药械科审核,交主管院长批准后,从中标品种中采购、使用。

  七、中心感染管理科应履行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使用、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和不规范的品种有权禁止购入使用。

  八、医用购销过程的财务结算,原则上一律银行转帐。

  九、如有违反本文规定,按《消毒管理办法》、《武汉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3)

——锅炉工管理制度优选【五】份

  锅炉工管理制度 1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任何部门不得、 擅自同意使用。

  (2)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锅炉工管理制度 2

  依据国信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现有的锅炉房设施设备隶属于国家重要的特种设备,视为重要。为了使锅炉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有效的预防锅炉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合理管理,确保锅炉设备万无一失的正常运转,现将游泳跳水馆锅炉安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如下。

  一、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

  及日常巡检。

  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7、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设备过负荷时;

  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11、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报当地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进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2、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3、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4、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5、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四、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体育中心设备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锅炉工工作职责

  1、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学*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

  3、定期对锅炉和附属设备进行保养,随时检查暖气片和管道,保证正常供暖。

  4、保证锅炉房设备及室内外的环境卫生,随时清理炉灰,确保炉内外清洁,。

  5、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锅炉工管理制度 3

  1.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水质化验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搞好水处理技术管理,确保水处理质量和安全。依据gb1576--1996<低压锅炉水处理标准>,特制订锅炉房水质标准如下:

  锅炉补水:ph≥7

  总硬度≤0.6毫克当量/升悬浮物≤5毫克/升溶解氧≤0.1毫克/升含油量≤2毫克/升

  锅炉循环水:ph值在10--12

  溶解氧≤0.1毫克/升

  风机盘管补水:ph≥7

  总硬度≤0.6毫克当量/升

  悬浮物≤5毫克/升

  溶解氧≤0.1毫克/升

  含油量≤2毫克/升

  风机盘管循环水:ph值在8.5-10.5

  溶解氧≤0.1毫克/升

  2.锅炉房岗位责任制

  2.1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2.1.1遵守公司及锅炉房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管人员指挥。

  2.1.2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到部门经理处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

  2.1.3锅炉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班前及在岗严禁饮酒,违者不得上岗并按旷工处理。

  2.1.4在岗时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之事,非本岗操作人员禁止操作锅炉房内设备。

  2.1.5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锅炉房,在岗人员有责任劝离。

  2.1.6坚守岗位,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1.7按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2.1.8保持锅炉房内所有设备、管道及地面清洁,每班擦扫一次。注意环境卫生随时清扫。

  2.1.9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1.10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汇报。

  2.1.11机械设备要定时加油,保持其良好润滑。

  2.2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2.2.1水质化验员的责任是对锅炉及水处理工艺过程的水质进行分析控制,对锅炉补水的品质进行监督,对炉水进行处理。

  2.2.2化验员应熟知锅炉水处理规程,水处理设备的主要系统及基本构造、作用原理。

  2.2.3根据水质标准和分析结果,决定软化罐是否可以投入正常运行。不要让不合格的.水进入锅炉。

  2.2.4定期对炉水质进行化验,并根据水质分析结果通知司炉决定排污时间。

  2.2.5保持化验仪器、器皿的清洁卫生。认真填写化验记录,对数据负责。

  2.2.6非化验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化验仪器及软化水设备。

  3.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3.1交班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交接班。

  3.2按时交接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告知主管人员处理。

  3.3当发现接班人员有饮酒、精神疲惫、情绪反常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班并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3.4交接班工作必须严格认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事后发现责任由接班人员负担,当发现有违章或不符合规定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报告主管人员解决后再接班。

  3.5交接班内容:共同检查锅炉、管道及其它设备,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并注意以下几点:

  ⑴检查锅炉及其它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压力、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⑵检查锅炉排污阀、安全阀、电控柜是否完好、灵敏、可靠。

  ⑶检查设备、管道有无跑、冒、滴、漏。

  ⑷室内照明,工具是否齐全好用。

  ⑸查看上一班记录是否认真、详细、数据齐全。

  ⑹锅炉房内设备、管道、地面是否清洁干净。

  4.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4.1为使锅炉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各班要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2检查室内天然气供气管线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阀门开度是否正确。观察炉火,检查供气压力是否正常。

  4.3检查电控柜是否完好,各操作旋钮是否在正确位置。

  4.4检查炉子运行是否正常,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阀门是否完好。

  4.5检查各系统水泵运行是否正常,设备润滑是否良好。

  4.6检查各系统管路阀门是否完好,压力表是否灵敏,有无跑漏现象。

  4.7锅炉房内照明,卫生情况符合要求。

  5.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5.1锅炉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5.1.1通知电工检查所有配电系统。

  5.1.2通知水质化验员检查供水系统,做好给水准备。

  5.1.3检查烟道挡板是否灵活好用,指示是否正确,放在适当位置并固定。

  5.1.4打开燃气系统供气阀门,检查有无泄漏,若有漏气不要打开任何电源,并及时处理。

  5.1.5将采暖、生活热水、风机盘管各系统阀门打开,检查阀门是否好用。

  5.2锅炉上水

  5.2.1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启动热水系统补水泵,锅炉上水使炉内水压打到系统控制压力,观察10分钟,检查系统有无泄漏,指示是否正确。

  5.2.2启动一次热水循环泵、生活热水循环泵、采暖系统循环泵(冬季),空调系统循环泵(冬季),使锅炉一次水系统进入循环运行状态。

  5.3锅炉点火

  在以上称程序完成后,将控制锅炉的总电源打开,然后将在控制箱内的低水位控制器及低气压控制器复位,并查看电脑控制器'ys7000'的指示灯是否在standby状态。

  如果有密码显示,请参考'ys7000'的信号及诊断密码表来处理,如果没有就可开动锅炉的开关,并注意查看炉膛内火的燃烧情况,如有不正常应及时处理。

  5.4锅炉运行

  5.4.1司炉在岗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5.4.2注意观察火焰情况,随时调节给风量及燃气压力,火焰呈兰色带有桔黄色火尖。

  5.4.3司炉要按照水质化验员分析的结果做好排污工作。每班要定点排污10分钟(每8小时一次)。

  5.4.4每周一接班后,司炉要将安全阀手动排水一次,以免阀芯与阀座粘住。

  5.4.4每周一接班后,司炉要

  对锅炉自控功能进行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5.4.5司炉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或发生事故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报主管人员。

  5.5停炉

  5.5.1锅炉切换运行时,首先切断锅炉控制电源,关闭燃气系统供气阀门,停炉10分钟后关闭烟道风门。

  5.5.2叁台锅炉同时停炉时,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切断锅炉补水泵及各系统循环泵电源。

  5.5.3遇到下列情况可紧急停炉:

  ⑴锅炉自控系统故障,要及时切断总电源,关闭燃气系统供气阀门。

  ⑵遇到临时停电时,要及时关闭燃气系统供气阀门并切断总电源。

  6.分户采暖壁挂炉操作规程

  6.1请按以下规则操作,正确点火:

  6.1.1采暖炉接通电源;

  6.1.2打开煤气开关;

  6.1.3扳动旋转开关(3),使采暖炉处在夏天或冬天的位置(向左旋转为冬天使用,向右旋转为夏天使用。夏季请务必将旋转开关转至右侧)

  6.1.4旋转采暖炉温度调节钮

  (1)和卫生热水按钮

  (2)来点燃主点火器;升温时,把开关按顺时针旋转,降温时向相反方向旋转;

  在夏天位置时,主点火器被点燃,水泵只在卫生热水被抽呤辈趴墒褂;

  注意:在第一次点火时,管道中的气体如没被疏散,点火器不能

  点燃,锅炉将停止运转。在这种情况下,要按住重新启动钮,重新启动操作程序。

  当旋转开关

  (3)在冬天位置时,加热温度设置需要等待几分钟。

  为了点燃主点火器,要把开关

  (3)设置在'o'的位置,然后放在

  冬天位置上。

  6.2周围温度调节

  房间内温度调整可使用餐厅侧墙上的温度控制器,具体操作请

  参阅温控器使用说明书。

  6.3采暖炉补水

  采暖炉冷却时,补水后压力表读数应在0.5-1.0bar间。

  常使用后要定期查看压力表读数(12)。若压力过高(超过2bar),需操作炉体下侧管道上的排出节门,如果压力较低(低于0.5bar),要同时操作填充节门。

  注意事项:燃气机配有断路装置,要完成填充过程需操作断路器上下两端的节门。当取暖循环压力足够时,请务必关闭这两个节门。

  ***关闭采暖炉

  关闭采暖炉,旋转按钮(3)在'0'位置上,即而停止供电。

  6.5采暖循环防冻保护

  采暖炉配有防冻系统,当室内温度在5度以下可以让点火器正常运转,从而达到循环水温30度的标准。

  如您要离家几天,为避免暖气系统结冻,请将采暖炉置于以下状态:

  6.1采暖炉电路接通;

  6.2旋转开关(3)置于左侧采暖位;

  6.3有燃气供应;

  锅炉工管理制度 4

  1、锅炉工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锅炉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你不来我不走。

  3、接班后,要仔细检查锅炉的各个零部件是否齐全、牢固,水位计、气压表是否正常,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打气时要注意锅炉内的水量,不能因缺水造成事故,否则,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

  5、锅炉工班中要仔细检查锅炉运行中的'具体情况,对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及各阀门应保持正常。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电机是否有卡碰等异常声音,发现问题及时给维修工报告,确保锅炉安全运转。

  6、交接班时,必须将本班锅炉运行情况及发生的问题认真地填写记录。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8、随时掌握特殊情况处理,尤其按照措施对返料中止处理,厂用电中断处理、汽水共腾处理、锅炉满水处理、锅炉缺水处理、锅炉结焦和灭火处理等。

  9、搞好自主保安,良好的安全个人行为,搞好互助保安,一旦发生险情,有责任相互帮忙,按照事故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撤退和抢险,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抢救受灾员工,并及时间向矿调度室室报告情况。

  10、熟悉设备完好标准,并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有权杜绝使用。

  11、注意煤种和煤质搭配,作好消烟、除尘,达到环保要求。

  12、锅炉和辅机的润滑部位要定期添加润滑剂。

  13、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锅炉工管理制度 5

  第一章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第二章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值班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监护。

  第三章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二、锅炉司机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告知接班人,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班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协助接班人员或维修工进行解决,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对接班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4)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3篇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

  2、向*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件;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章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印章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印章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维护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各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部门行政章和银行预留印章。

  银行预留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 印章由部门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刻制。

  第四条 印章遗失,应及时向上一级部门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通报,以不影响企业利益为前提。

  第二章 印章保管

  第六条 企业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部门行政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总经理有时间保管公章和合同章吗?

  总经理一般会委托秘书保管印章,所以秘书的道德、为人就至关重要了。总经理应当经常过目印章使用登记情况表,应当观察秘书日常的工作态度和变化,应当高度重视印章的管理。总经理不在企业,应当通过电话请示,并待总经理回厂后及时补签审批手续。

  公章和合同章的管理重点是要防范盖空白合同和非法合同。

  第六条 银行预留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和法人私章:企业公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法人私章由财务经理或授权主办会计保管。

  银行预留印章管理是重中之重,重点应当防范出纳员盖空白支票,从而逃款。出纳员杜绝保管印章。

  出纳员取款需要企业公章,由财务经理审批,秘书就应给予盖章。

  为了避免公章携带到室外使用,而影响到企业日常的资金流,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银行预留印章将公章改为财务章。为此,可以考虑设置两个有所区别的财务章,一个是财务部行政章,另一个是财务部银行章。

  第七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存放,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确需委托他人代管的,应当在印章使用单上登记。

  第八条 印章使用应当登记,用印登记表由用印人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写;用印审批单,由用印人填写,由审批人签字审批。

  第九条 印章应当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的柜里,应当随手存放并上锁。

  第三章 印章用途

  第十条 企业公章适用企业对内对外发布公文或重点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企业与客户或供应商签订合同。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5)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养路单、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者转移时应办理转移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送客户等。)

  第六条 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 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 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一、车辆使用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驾驶技术。私自学*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肃党纪政纪,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公务用车私驾。机关全体干部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和公务用车学*驾驶技术;不准以任何理由,未经审批擅自驾驶公务用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

  二、严禁公务用车私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公务用车驾驶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务用车为家属、子女其配偶、亲友提供便利;不准使用公务用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休闲旅游、探亲访友、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不准将公务用车出借他人私用。

  三、严格规范车辆驾驶行为。全体干部员工在驾驶公务用车及私家车辆时,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自觉遵守车辆停靠和城市管理等规定;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酒店、旅游景点等休闲娱乐场所。非工作时间,除值班车辆或应急工作备用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一律在机关指定位置停放。

  四、严格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各局室、开发公司车辆以局室、开发公司管理为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车辆使用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重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

  五、不提倡私车公用。个人私车公用办公事,车辆费用不予报销,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

  六、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办公室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私驾私用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的,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各局室、开发公司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发生私驾公车被查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除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1、本单位的车辆为公务用车,各部门所属车辆由部门自行调派使用。

  2、严禁用公车参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扫墓、接送子女上下学、接送亲友办私事等私人活动。

  3、严禁无行业驾驶资格证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公务和非公务活动中私自驾驶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私自出车。

  5、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6、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抢等后果,除按交通安全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外,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7、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并写出深刻检查。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6)

——学校校车使用管理制度通用五篇

  为了保证幼儿乘车的人生安全,切实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根据《湖北省校车管理办法》,以及幼儿园其他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制度要求,创建*安、和谐幼儿园。

  1、驾驶员必须持有交管部门统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等合法证件。

  2、校车驾驶员应有3年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并在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好,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驾驶员在行车期间严禁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与他人闲谈等危害幼儿身体及生命安全的.行为。

  4、每天行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如有安全隐患不能出车的,驾驶员应提前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以便幼儿园及时调换其他车辆,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5、行车时驾驶员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管理,做到不违章、无事故。行车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随意改变行车路线。行驶中安全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以保障乘车安全为首要责任。

  6、驾驶员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对可能发生的行车中会出现的问题,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协商处理方案。

  7、有幼儿上、下车时,必须车停稳后方可打开车门。停车点如有积水、或道路施工等情况,应选择其他安全停车点停车。幼儿安全上、下车后,驾驶员确认无误,方可关门、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闭道路的,驾驶员应及时通知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行车路线。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为确保幼儿园校车的行车安全,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对幼儿园校车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4、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定规章制度,并按制度去操作,尽量将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保证孩子们的安全。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别是配合县教育局安稳股校车监控*台监督,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7)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五篇

  一、印章的种类

  1.印鉴: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业务专用印章。

  2.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在公司范围内有效应)。

  3.签字章:刻有公司领导签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规定

  1.与公司发展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单位名义对**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印鉴。

  2.以公司名义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盖公司印鉴或领导签字章。

  3.因公司业务需要而以部门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文件由领导签署的,盖公司印鉴或部门章。

  4.各部门在以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共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三、印章的监印

  1.公司印章由财务部负责人监印。

  2.业务专用章得由公司领导指定监印人。

  3.领导签字章由领导指定监印人。

  4.部门章得由部门负责人监印。

  5.印信带出外用应完善借用手续和指定监印人,监印人对印章使用负责。

  四、印章盖用

  1.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以主管领导核准后,连同审核的文件文稿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对未经领导审批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五、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便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四条印章的种类:

  (一)法人印章:公司印章(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公司各部门的印章。

  (三)专用印章:由公司统一颁发的使下属有关部门履行某种特定的职责和权力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四)其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条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根据法定批准的营业执照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按规定刻制。

  第六条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七条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市场等相关部门提出,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九条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到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一)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并按审批权限逐级签署意见后,连同需盖章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审核材料后用印。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须由部门提交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责任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二)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须凭董事长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三)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一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一般的合同协议,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单》连同需盖章合同或协议,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最终经分管副总在《用印审批单》上审批后方可用印。设备及基建工程合同或协议,最终经董事长在《用印审批单》上审批后方可用印。合同或协议应由用印部门在加盖印章后的当天复印交财务部备案。

  (四)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无须经上述审批。但上述除外的用印,须经分管财务副总批准后方可用印。

  (五)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文件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六)公司各职能部门等须用公司印章,需经董事长批准,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七)在董事长出差期间,用印事项应由分管副总电话请示董事长同意后,并在《用印审批单》上做好记录后方可用印。

  (八)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九)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十一)部门印章,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印。一般情况下仅供公司内部使用,确需对外使用,须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用印。

  (十二)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任何未填写内容的空白文件上用印。特殊情况下,须经董事长审批同意。

  (十二)董事长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第十一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印章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

  (二)公司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三)公司设印章专管人员:

  4、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四)各保管部门应指定人员保管相应的印章,涉及保管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同时应将指定人员名单报公司办公室审查备案。

  (五)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亲自使用印章,不能委托他人代为用印。

  (六)各专管人员应将用印审批单及文件复印件作为用印的依据,妥善保管及时整理,按年度装订成册,交公司办公室审核归档。

  (七)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妥善保管。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八)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保管部门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九)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分管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建议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并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离岗审查。

  (十)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公司办公室,并定期销毁。

  (十一)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公司办公室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第十二条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十三条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印章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十四条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公司主要使用存根类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即按权限由相应领导签批后方可开具。

  第十八条开具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

  第十九条公司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空白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条印章专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8)

——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优选【五】篇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护用品、临时设施不合格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用。

  2.严把防护用品进货渠道关,认清所购产品是否为部、省推荐产品。凡假冒伪劣及未粘贴(缝制)产品推荐标志和带复印推荐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

  3.购买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是主管部门推荐产品。

  4.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购买、并管理使用。

  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调试合格并核发《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7.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1000元罚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立即更换,若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加倍处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精心保养, 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为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理顺生产内部各方面关系,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针对运输存在的问题,经矿研究做出以下采区轨道和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1、采区轨道和挡车设施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挡车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一个挡车设施上挂上责任牌版,牌版上必须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使用负责人,以便及时落实责任。

  2、掘进迎头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掘进单位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3、综采工作面上*巷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工区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与综采单位,综采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人负责管理,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采区轨道上下山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的管理,由矿领导*?,凡是多家单位使用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机电机运队安岗位工的)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维修,凡是一家单位使用的由机电机运队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5、综采工作面在正常推进中其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本单位自己拆除,机电机运队负责运送上交,双方办好交接,如有丢失或损坏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20%—100%罚款。

  6、当掘进单位施工完毕后,其轨道和挡车设施不得私自撤走,必须经矿领导*?后方可撤除或与综采队进行交接,否则每撤除一处轨道和挡车设施罚款1000元,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在工作面交接时与其他设备一起交与综采单位,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如在安装期间损坏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否则按上述规定委托其它单位处理。

  大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树立爱护公物设施的良好风尚,创造安静、舒适、美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对学生宿舍的公物设施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爱护使用公物设施的考评工作。学生公寓内配备的床、桌、凳(椅)、门窗、灯具、更衣柜、电话机以及卫生用具等,每个同学都有爱惜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故意损坏公物设施者,本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其所在宿舍不能评为“文明宿舍”,其所在班级不能评为“学生宿舍管理先进班级”。

  2、加强对学生公寓公物设施的使用管理,所有大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都应教导学生开关门窗要轻推轻拉,离开房间时要关窗、锁门、要正确使用各种设施若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3、坚持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要在报修同时及时交款,维修人员凭交款凭证维修,不得拖延。若学生毕业时仍交不清公物赔偿金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给予2倍的罚款外,要通知所在院(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损坏公物赔偿标准,按维修单位收取的维修费执行。

  4、加强维修工作,保证随坏随修,不影响使用的原则。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报修的当日联系维修,落实维修。因故两天不能维修,要向学生做出解释。

  5、加强公共场所的设施管理,严格执行维修费用定额包干管理。各楼管人员要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联系维修,龙其是水、电消防器材等设施。对楼内的公共设施要由该楼管人员负责管理,因责任造成损失,要按规定进行赔偿,对不负责的楼管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直至辞退。

  6、对大学生公寓的公用物资要建账立卡,并注册登记,落实责任,每学期检查一闪,发现丢失和损坏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1、学校技防设施主要由学校门卫负责使用和管理,学校保安参与使用与管理。

  1、每天由门卫定时开启,关闭报警系统,并作好记录。

  3、门卫和保安皆要熟悉前端报警,监视装置的布防位置、性能,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4、由两校区网络管理员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动。

  5、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人员每天检查学校技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并用好记录。

  6、面对突发事件,门卫或保安要立即与有关部门和学校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7、熟悉相关专业公司的维修服务电话,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检查、维修。

  1、配置

  (1)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和现场防火特点的需要。

  (2)各区域按照现场火灾类型配备相应类型的灭火器。

  (3)消防器材、灭火器的变更,可由防火责任单位提出,安全***审核。

  (4)灭火器应设置在显眼的地方,便于拿取。

  (5)交通工具内的灭火器应放置在固定的,便于取用的位置上。

  (6)灭火器不应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强的环境内,防阳光直射和雨淋。

  (7)各种消防器材应统一编号,并将编号印刷在器材或器材箱上。

  (8)各消防器材上应设置明确的标牌,标明名称、规格、数量、保管人、检查日期等内容,以及下次检验的期限。

  (9)各种器材应落实保管人,明确保管责任和检查周期。

  (10)禁止遮挡消防器材和在周围围堆杂物。

  (11)建立各级和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2、检测、维修、使用期限与报废

  (1)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位置、数量、完好情况、运行情况等,确保完好正常。

  (2)消防水泵每星期启动一次,确保整个消防水系统正常运行。

  (3)每年由当地**消防部门对公司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并出示消防意见书。

  (4)消防器材要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换药、更新。消防器材不得超过期限,发现过期或损坏要立即更换。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9)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优选【五】篇

  1.教师配备的计算机以及相关外设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领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签单人即为该套设备使用及管理人。

  2.教师一律不得私自向外出借或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带出学校,也不得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和其他教师私自进行调换;由于办公室调整而产生变动,需及时至总务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3.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健康,学校统一设置分配的ip地址、网关、子网掩码、用户名密码以及上网连接属性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将引起学校内部网络的`冲突和混乱堵塞;教师不能删除在每台计算机特定分区内保存的计算机信息备份。

  4.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完整配套性能,如有意外故障情况应当及时汇报相关老师,不得对没有把握的故障擅自进行修理,否则随之产生的设备进一步损坏将由该老师个人负责。学校一般在暑假中对设备统一进行检查和维护。

  5.教师的计算机仅限在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内使用,不得剪贴、复制、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办公室内玩各类游戏,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或在线观看影视剧,不得长时间播放与办公、教育无关的vcd、dvd等。

  6.教师需正确操作计算机,按照程序合理的使用usb等接口外接设备。教师如需要频繁使用与教材配套光盘,应当将相应资料复制入计算机硬盘再使用,如遇无法直接复制的光盘可以和总务处联系获得帮助,尽量延长光驱的使用寿命(一般正常使用期至少3年)。

  7.教师要保持计算机的干净整洁,尤其是要经常对液晶显示器背面进行除尘,不要用手指点、按压显示面板,也不能用力擦洗。

  8.教师使用计算机时要注意节约用电,要设置好合适的节电模式、硬盘关闭时间和屏幕保护程序。每天下班前或外出前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9.教师需要妥善保管计算机的自创信息资料,重要信息资料需备份。借用别人的计算机时,不得删除他人信息资料。

  10.教师要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程序,并力求做到一星期一次定时杀毒,如果发现计算机病毒要立即进行查杀,并立即向总务处或计算机教师报告。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一、计算机系单位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确保机器的正常运作。
三、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四、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五、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六、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本单位计算机炒股、玩游戏、聊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八、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九、请电脑公司专业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

  1.学校的入网计算机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江苏省公用信息网账号用户入网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

  2.要妥善保管用户账号和密码。用户账号和密码由专人掌握,不得泄密,以免造成损失。

  3.工作日每天定期开机入网查询,教育局分发于电子信箱的邮件应及时收阅。要求采用电子邮件上报的材料和数据应按时发送上报。

  4.使用信息网时,操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网上传播、散布、复制以下信息:

  (1)危害***、社会稳定的信息;

  (2)泄露***的信息;

  (3)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4)涉及**、淫秽的'信息;

  (5)赌博信息;

  (6)有损害社会公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5.不盲目接收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以防病毒侵入,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时应做好经常性的查毒和杀毒工作,加强对计算机进行常规的维护保养。

  6.计算机上网应有上网记录,对每次入网时间、上网操作人员、内容等作记录以备查。

  一、计算机使用与管理

  1、计算机(及附带产品)的产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将计算机或其附件的部分或全部移离办公室。

  2、公司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员人员应对计算机的类型、相关附件、使用者、领取时间等有关事项进行详尽、准确的登记。计算http://机使用者应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签名登记使用。

  3、计算机(及附带产品)由使用者专人保管,使用者对计算机(及附件)的损坏、灭失负责, 丢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计算机使用者应爱惜计算机,正确使用计算机。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机器设备,在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计算http://机系统维护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机。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协助解决。

  5、公司员工使用电脑不能设置开机密码,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设置密码后,应交网络管理员一份书面密码说明。

  6、计算机使用者归还计算机(及附件)时,应到公司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员处办理归还手续。管理员应详尽、准确登记归还的计算机类型、相关附件、归还时间等。

  7、中午休息时间和下班后请关机,并关闭电源。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二、网络管理

  1、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

  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利益的有关信息;

  各事业部、各部门要定期给数据进行备份,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2、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

  为防止病毒侵入,保证电脑的安全,必须每台电脑都要安装“病毒”防火墙。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得故意引入病毒;

  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计算机使用者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事业部和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目前公司局域网已经能正常上网,如无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拨号上网。

  公司员工需自觉严格控制计算机上网时间,除上网查阅资料,下载、传送文件外,不许在办公室利用计算机网络交友和聊天。违犯规定而不听劝阻者,予以经济处罚。

  为方便工作中交换文件,请在自己电脑的c/d盘建立以自己名字为名称的共享文件夹,访问权限为可读。

  为保障电脑内资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务器上,为所有员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夹,请把重要文件在服务器上做备份.

  为保障公司服务器的安全,未经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务器。

  3、网络打印

  网络打印机只允许打印与研究工作有关的文件,不得打印私人资料和网页;

  打印机出现故障,及时报办公室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

  三、电子邮箱管理

  电子邮箱由公司采取主机托管办法申请企业电子邮箱;

  由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公司员工电子邮箱的地址分配;

  电子邮箱出现问题,由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联系解决;

  公司已经为所有员工设置了集团的电子邮件信箱,印制名片、对外业务联系请使用公司统一的网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如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要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和密码。用户帐号和密码由专人掌握,不得泄密,以免造成损失。

  三、工作日每天定期开机入网查询,教委分发于电子信箱的邮件应及时收阅。要求采用电子邮件上报的材料和数据应按时发送上报,管理制度《入网计算机使用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信息网时,操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网上传播、散布、复制以下信息:

  1.危害***、社会稳定的'信息;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10)

——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一、保养

  1、保养分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一级保养指不须拆卸设备外壳的保养,如表面除尘,表面插件、接头紧固等;二级保养是指需拆卸仪器的保养,如对仪器内部除尘,内部接插件的紧固,内部机械移位和电参数的调整等。

  2、一级保养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承担,二级保养由设备科医疗设备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3、要求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均应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半年一次。

  4、在保养过程中,发现计量不准的仪器立即提请计量室工作人员对该仪器进行计量检测。

  二、维修

  1、仪器的维修直接关系到仪器的完好和使用,搞好仪器的维修工作有利于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维修工作由设备科维修室承担,采取主任负责,分工包干,相互协助的办法。万元以下的常规设备实行分片包干每人负责几个科室。万元以上的专业性比较强的高精度设备,由专人分专业负责。

  3、维修包括定时维修和及时维修。[定时维修是指每个月底和法定节日前维修人员应对所分管仪器进行维修。及时维修是指仪器一旦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应及时修复,小故障应立即现场修复,故障较大,则送往设备科维修室维复。

  4、在维修过程中,若遇技术性困难,应及时报告科长组织人员共同商讨解决。由于结构配件等原因无法修复应及时通知仪器使用科室。无特殊原因仪器修复时限不得超过三日。

  5、每月随机抽查一次,要求常规设备完好率达100%,有故障的高精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组织维修。

  6、由于无资料、无配件等原因不能修复的仪器,应由科长报告分管院长,待院长批示后送外修或请人来院维修。

  7、万元以上的设备应有维修记录和技术改造记录。

  8、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建设使用科室报废,同时提请设备科审核并上报分管院长批准。

  一、凡属医院计划购置的仪器、器械、元件、材料,都必须按标准验收。验收后分别进行建帐,入库、存档。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凡计划购置或经领导签字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与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金额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应有院领导主持或参加验收。

  三、购置元件、器械、材料由设备科指定技术人员与购买人、保管人共同验收。

  四、入库的仪器、设备、器械的发放或调动应进行交接验收。此项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指定专人汇同交接双方共同验收。

  五、验收方式:

  (1)开箱验收;

  (2)性能测试验收。验收仪器、元器件、材料均在验收单上或验收证明书上,按规定项目正规书写清楚,并签字。

  六、验收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对购置合同、装箱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注册证、产品检定证、准销证、产品结构原理图纸,进口设备的报关单、商检证、本口岸商检证等,都必须详细清点,记录和验收,上述资料是唯一的验收凭据,任何人无权涂改资料内容。资料不全,购置合同、装箱单等与实物不符,验收人可拒绝验收。资料原件全部存档,复印件(二级档案)交使用科室保管。

  七、精密贵重仪器应在使用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开始时,先熟悉仪器工作场地,环境是否适合,不具备验收条件应推迟验收。合同规定供方到使用现场交货验收,供需方不得单方开箱验收。包装箱损坏严重,购方拒绝验收。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重要设备应做好开机时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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