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理制度6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09-28 00:00:00

小区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

  第四条 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 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五)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六)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七)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监督公用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九)听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十)监督业主公约的遵守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条 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一)个人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内的;

  (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无故缺*会议3次以上;

  (四)已不是业主;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已以书面形式辞职的';

  (七)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八)其他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情形。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

  (一)委员有下列权利

  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委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

  2、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办的任务;

  3、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业主委员会的资料、财务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有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选的;

  (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

  (三)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1个的;

  (五)法院判决必需改选的;

  (六)因其它原因确需改选的。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被解散时,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按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上届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将有关文件和资料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小区管理制度2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例如:118*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计算方法为:市场价2400*面积118等于283200元,年递减2%折旧*15年等于30%,283200元*30%=84960元,折后总价为283200元-84960元=198240元。

  另:**楼因是集资建房,五年内不得出租、转让。

  13.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14.本物业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区管理制度3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XX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小区管理制度4

  1、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 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 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和消防演练。

  5、 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 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 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 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 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 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 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 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 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 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13、 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 斗殴

  c) 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 火警

  e) 灾害性天气

  f) 水浸

  g) 违章装修

  h) 设施损坏

  i) 煤气泄

  j) 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k) 停水停电

  l) 人员受伤

  m) 灯泡坏了、缺损

  n) 不干净的地方

  o) 发霉、青苔

  p) 设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设施损坏

  r) 其他紧急事件

  14、 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a) 噪音

  b) 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 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 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 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f) 治安、消防制度

小区管理制度5

  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小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小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居民、贴*现实。

  三、小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小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小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消防安全知识。

  五、小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小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小区的实际,开展小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小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小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小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小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小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会议,制定小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期消防工作。

  三、小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小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区单位等通报小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小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小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二、参加演练的居民群众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镇)、*派出所和居委会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四、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要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小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小区消防工作;将小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小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小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小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小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小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小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小区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协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开展宣传、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设立灭火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五、落实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监护措施,主动上门宣传消防常识。

  六、指导、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楼组长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

  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八、认真做好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小区消防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小区管理制度6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小区管理制度6篇扩展阅读


小区管理制度6篇(扩展1)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6篇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2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 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3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精选9篇),欢迎参阅。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4

  1、对小区所有车辆重新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发放车辆通证,采取车牌号打印形式,取消以前手写样式通行证。采取卡片式还是像车辆年审粘贴样式的通行证待定。通行证实行免费发放,如遗失补办必须缴费。

  2、通行证实行分色制度。小区有车库的一个颜色,三个月临停的一个颜色,长期年卡停放的一个颜色。

  3、针对车辆违规乱停阻塞交通及停放绿化带内和停车费到期、的实行张贴《车辆温馨提示》单样式通知车主(第一次催缴(乱停),第二次…),针对乱停车辆和催费张贴提示单三次无效情况下,可直接用车轮锁进行强制管理,同时每次对车辆张贴提示单进行详细登记年月日时及停放位置和拍照(拍车辆乱停现象和张贴第几次催费单)

  4、车辆收费实行专职专人管理,队员相互监督制度,对车辆收费人员有徇私舞弊和违反公司收费制度的队员可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者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5、对小区办理年卡停放的车辆和临时三个月和有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制作书面统计表格和电子表格),并交公司财务一份便于缴费人员核对和存档。每日并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记录表》上登记进、出时间,对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登记表》上注明,注明进、出时间和收费金额。

  6、每周应向总公司财务呈报一份小区车辆收费清单,内容如下:

  (1)每月临停车辆收费总额多少元,*均临停每日合计多少元,并后附本月临停车辆车牌号码及车辆数量。

  (2)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的车辆进行每月进行报表,并注明每月一期和三期有车辆总数是多少辆及本月收费总额是多少元。对每月新增加的车辆在表格内注明。以便对每月临时和年卡、月卡车辆总数和缴费总额进行对比。

  7、公司将不定时对监控中心的大门岗录像进行回放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对车辆临停的车辆有无收费,对外来车辆查阅门岗《车辆进出闸登记表》有无登记记录。

  8、对违规人员的罚款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对表现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奖励。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5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6

  公司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司机应配合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情况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整改方案

  从6月1日大门值班室正式运行以来,在小区治安车辆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社区分管领导及保卫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小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2、车辆由分管领导牵头,保卫部门配合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小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彻底的整顿,确保了道路的畅通,减少了安全隐患。

  3、对19#楼与20#楼之间的进出通道,摆摊设点现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断的清理,彻底杜绝了小区进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现摆摊设点,大大方便了广大居民的出行。

  4、在进出小区主干道设置六处减速缓冲带,限速标志2块。

  5、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经过与黄家村的多次沟通,终于在小区后门(与黄家村结合部)安装了铁门,并规定了开、关铁门的时间,从而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创造了条件。

  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进出小区车辆不限速行驶,特别是那些到汽修厂及接送上学学生的外来车辆畅行无阻,乱鸣喇叭,严重影响居民特别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2、在原加工厂开办汽车修理厂,24小时都有车辆进出,但又属湘核建新余分公司管理,很难协调。3、明志小学西门设在小区,每天接送学生的汽车、

  摩托车大量进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小区车辆管理整改措施:

  一、增设门岗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时。

  二、在大门口设置电动横杆,由值班人员控制,车辆不得随意进出。

  三、跟湘核建新余分公司协商:1、如何加强汽修厂车辆进出的管理。2、是否可在加工厂闲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车场,为下一步实行收费停车做准备。

  四、对小区业主车辆统一登记造册,发出入证,外来车辆禁止随意进出,特殊情况需进入,需办理登记手续。

  五、完善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并在大门口、主干道等显眼位置制作宣传板。

  六、在球场周围,1号楼与6号楼之间,6号楼后等空地设置停车区域,方便小区业主停车。

  七、由保卫部牵头,门岗保安员配合对进入小区车辆超速行驶,乱鸣喇叭,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顿。

  八、加强与明志小学沟通,学生尽量不要由西门(小区内)进出,如学生确需进入,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九、待条件成熟,对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


小区管理制度6篇(扩展2)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9篇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xx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办法由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 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 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 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 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 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 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 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 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所有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及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条 停放小区(车库)的车辆,停放完毕后,业主必须将车门锁好,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现金等随身携带,若放在车内出现丢失造成损失由个人自负。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公司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和秩序维护服务,对车辆任何破坏丢失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选择停车服务,单独签署协议。

  第二十条 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违规处理管理

  第二十一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部门处理: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四条 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一、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停放车辆为高度不超过1、8m的小汽车和小型货车。

  2、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3、严禁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车库车道及场内玩耍。

  4、车辆进出车库停车场凭车辆入场证,按规定所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秩序地进出,车辆在停放、行驶中应注意安全。

  5、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严禁跨越车位或在车道上停放。

  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必须服从场内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车辆在出、入口处逆向行驶。

  7、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场内管理人员同意。

  8、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装有货物的货车进入停放。

  9、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10、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

  11、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动工。

  12、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车库私拉电线。

  1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练*、修理车辆及车辆加油、过油、洗车等。

  15、所有车主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16、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车主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6、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管理人员,必要时可利用地下停车场内现有的消防设施灭火。

  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业服务责任,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规定:

  1、本小区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方式,由本小区业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保险证等相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并办理车辆出入小区通行卡,为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只对本小区业主办理。

  2、原则上禁止大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停放。对强烈要求进入小区停放车辆,经物业服务中心许可后,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区相对偏僻位置停放。

  3、对运送装修材料及搬运家具(家电)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访客)进入小区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领卡时付10元押金,出小区时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对车主实行多退少补;执行任务或其他特种车辆除外;

  4、车辆进入小区后,请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有序停放。减速慢行,禁鸣喇叭;禁止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性物品车辆进入小区;出租车进入小区经门岗许可后才能进入,但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并付卡片押金;

  5、本小区地面车位车辆停放不设专用固定车位。禁止车辆停放在消防登高*台,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6、安全驾驶,文明停车。禁止车辆在小区乱停乱放、越线停车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响别人通行,一经发现后,将采取劝告、拖走、报警等相关措施,由此带来的费用全部由肇事车主承担;

  7、车辆停放时,请按规定有序停放,关好门窗,拿走车内贵重物品;禁止将小区车辆通行卡转让他人;

  8、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对业主申请进入停放的,先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停车服务费用 (按县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停车服务费服务内容包含:维护、维修和更新停车位必要的设施,维持停车位的公共秩序、卫生和公共照明,相应管理人员的工资、税费等。不包含:车辆被盗抢、玻璃破碎、车身划痕、其他部位损坏等财产损失费用。如业主需本公司承担此项费用的,请事先声明,签订书面协议,费用另计,并办理相关险种。


小区管理制度6篇(扩展3)

——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50句

1、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项目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主管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2、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实施植保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对他人的影响,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人员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4、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汇报。

5、绿篱在春秋每季度修剪一次,剪后浇水施肥,折后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

6、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7、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8、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9、为了使员工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公司绿化的良好*惯,按照各部门员工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10、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11、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12、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13、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一3元不等罚款。

1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xx元。

15、清理。绿化区域土地*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16、苗圃、温室不准存放私人花卉。全公司员工需要在温室寄放越冬的花卉,苗圃负责人视温室场地的可能性,可办理寄放手续,并收取一定的管养费。对私人寄放的花卉,必须另册登记,插好标志写明品名、数量、拥有人姓名,并必须与收费收据三者相符,否则一律视作公司产。

17、苗圃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18、工作制度先保污水道(特别是粪便管),然后废水道,再次雨水道。

19、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材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材料和垃圾,如过期不清,公司将派车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同时追加罚款费(清理费的10%)。

20、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21、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22、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23、3工作检查

24、2 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安排和现场巡视。

25、6 综合部负责绿化植物的标识。

26、1 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如:行道树、孤植树等。

27、7绿化浇灌: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夏秋季浇灌水的时间一般是早晨,春冬季浇水时间一般为午后。

28、8绿化施肥:勤施薄施。

29、9 外包绿化的管理,绿化负责人对外包绿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外包服务也应按公司有关作业文件操作,其绿化质量达到要求才能验收,否则重新种植修剪等服务。

30、绿化机具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31、1物资申请

32、2物资入库及验收

33、2物资出库、回收

34、3.2.1大项目及各片区共用的仓库应列明各仓库的位置、存放物品类型、主仓库位置报部门列表备案。各小仓库从属于主仓库,对主仓库及危险品仓库配备灭火器材。

35、3.3.各仓库要求

36、1 苗木供方

37、2劳务供方

38、2.1在选用劳务供方时,部门应事先进行评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相关安全事项。

39、2.2在发放大宗劳务费用时,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跟踪劳务费用的发放工作,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40、4绿化员根据工作需要,向班组长申请领用相关物品,经班长同意后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登记《绿化部库房领用肥料明细表》、《绿化部库房领用农药明细表》并在部门库管员处签字领取。

41、1《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细则》。

42、2《绿化部库房领用肥料明细表》

43、1《绿化部台帐》

44、2.3与甲方对接绿化用水取水点,以便进行绿化种植施工。

45、2.4如绿化给水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施工时间应早于绿化种植施工,进行绿化种植前,给水管网须预埋到位。

46、3.1同一施工区域内,按大型乔木-乔木-亚乔木-灌木-草皮的顺序进行种植施工。

47、3.5.2如需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或单价,施工过程中主动请求甲方给予确认或约谈,保留相关验收或约谈记录。

48、4.3安全管理事项纳入《绿化工程施工协议书》,并与分包方经济利益挂钩,如因分包方管理不善导致后果按协议相关内容处理。

49、5.1-j01-06-f3 《供方现场(约见)评审记录表》

50、园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观是美化点缀小区的设施,人人均有责任爱护,任何人请勿随意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花草、树木、景品。


小区管理制度6篇(扩展4)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2、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4、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5、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

6、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7、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8、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9、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10、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11、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12、车辆由分管领导牵头,保卫部门配合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小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彻底的整顿,确保了道路的畅通,减少了安全隐患。

13、在原加工厂开办汽车修理厂,24小时都有车辆进出,但又属湘核建新余分公司管理,很难协调。

14、明志小学西门设在小区,每天接送学生的汽车、

15、是否可在加工厂闲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车场,为下一步实行收费停车做准备。

16、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17、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18、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20、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2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2、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

23、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24、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25、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小区。

26、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27、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28、凡发现对外来车辆未登记发卡和未收取车辆临时停泊费或车辆过夜费及未按照小区车辆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费的,私自允许停放的现象将进行罚款或开除处理。以上情况中有临停车辆(含过夜车辆)未按照临停收费标准收费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费数额的50倍进行罚款。第二次直接开除。

29、对临停车辆收费必须给车主发车辆停泊票,严禁对临时停放车辆收卡、收费不给发票。严禁不发卡或不登记进行收费,违者将进行罚款或开除。

30、对小区所有车辆重新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发放车辆通证,采取车牌号打印形式,取消以前手写样式通行证。采取卡片式还是像车辆年审粘贴样式的通行证待定。通行证实行免费发放,如遗失补办必须缴费。

31、公司将不定时对监控中心的大门岗录像进行回放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对车辆临停的车辆有无收费,对外来车辆查阅门岗《车辆进出闸登记表》有无登记记录。

3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

33、小区车辆发生路面行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34、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35、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36、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37、停车收费标准:;

38、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39、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40、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管理制度6篇(扩展5)

——小区车库管理制度 (菁华5篇)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车辆出入管理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职责

  1、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控;

  2、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3、负责监管进入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有序进出;

  4、负责进入小区的物品查验并登记;

  5、小区院内住宅楼群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暖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登记;

  6、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7、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二、管理办法

  1、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每晚不定时巡视小区各区域2-3次;

  2、大门管理:

  早晨6:00点开敞;晚24:00点关闭(开小门)。

  二、门灯管理

  XX时--XX时保持照明状态。

  若人为因素遭破坏,需照价赔偿。

  1、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并执行公务的警车、工商、税务、供电、消防、救护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小区的便利条件;

  2、值班、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登记通知、交送;

  4、对出入小区的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别情况可直接拨打*机关报警电话;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住户的姓名、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照明,发现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保安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制度,单位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记录;

  2、按时开关大门,严格控制车辆、人员在小区出入,尤其非本小区人车辆和人员;

  3、认真做好来访来客的车辆,人员进入登记,对外来车辆、人员注意检查,防止小区车辆被盗;

  4、收发报刊、函件等当面查清,并做好登记,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5、加强夜间大门管理。

  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主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并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物业安保人员应做好出入车辆登记和交接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

  二、非本小区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若需要进入小区办事,超过15分钟,按每小时5元收取停车费,超过3小时按15元收取停车费。

  三、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小区进出车路口。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车辆进入小区时,安保人员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以备查阅之需。

  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物业安保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七、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物业单位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八、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九、车辆进入小区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损坏小区设施。

  十、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安保人员执行公务。

  十二、物业公司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物业公司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车辆进出登记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一、停车场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配备适当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合格。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佩带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2、遵守停车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

  3、车辆每次进入小区和停放时,应与车辆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做好记录。

  4、协助*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机关报告。

  二、车辆驾驶员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3、不得有鸣喇叭,长时间使用遥控器发动车辆等扰民行为;

  4、不得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6、按规定参加机动车辆保险;

  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露天停车场:

  1.设置固定停车场,白砖镶出停车位(3×5.7),画出车位号;

  2.每个车位安装锁车器(两把钥匙:车主一把、物业一把);

  3.停车场设置标识牌;

  4.停车场设置电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时巡检一次;

  5.露天停车场免费停车,可避免因被盗、碰撞或刮伤等纠纷;或实行收费30元/月,缴纳公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丢失、被盗、撞坏或刮伤予以保险赔偿;

  6.与车主签定停车协议。

  地下车库:

  1.只限实华园小区业主存车,建立业主车辆电子档案(门牌号、姓名、工作单位、车名、车号、颜色、联系电话、实车照片)

  2.地下车库24小时存取,车库出入口、通道口设置门禁系统;车主凭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车辆。

  3.设置升杆式门禁系统,车卡、门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费标准:200元/月,预交半年;

  5.人执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时连倒)负责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卫生管理。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本地下车库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向本住宅区业主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本住宅区车辆停泊使用。

  (四)固定车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封闭停车库价格收取车位费,临时停车位按市*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小区管理制度6篇(扩展6)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菁选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在学*、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小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保证住宅的结构安全,保持住宅优美整洁,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区装修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和施工队伍名称,装修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3、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住宅装修不得对房屋结构和美观造成危害。

  1、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混凝土墙、燃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板等。

  2、如需拆除非承重墙,必须经有关工程***门论证并签字认可。另外,卫生间有防水层,严禁破坏。

  3、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但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

  4、防盗网安装在窗户里侧。

  5、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的位置上。

  6、不得改变进房门门洞的设计,不得阻塞楼梯通道和妨碍消防。

  8、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三、装修施工管理

  1、为了您的财产、居住安全与舒适,装修时请务必派人盯岗。

  2、住宅装修时间不能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

  3、装修垃圾应堆放在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的地方。装修垃圾由户主自行及时清运,或者交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清运,清运费由户主承担。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转运到其他小区。

  4、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用,违者按照规定给以处罚。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装修前应按1000元/户,装修公司按500/户交纳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部查验,无违规情况,退回装修保证金。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1工作职责

  1.1客服部

  1]负责受理用户装修申请。

  2]检查用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材料。

  3]装修许可证的办理。

  4]装修工人出入证的办理

  5]填写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通知用户缴纳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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