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0-03 00:00:00 制度,员工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1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⑴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⑵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⑶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⑷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⑸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⑴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⑵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⑶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⑷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⑸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七、 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系统时效性强的优点,及时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系统录入。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任命、借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2、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3、 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八、 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

  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九、 人事档案归属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发出部门:行政人事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和劳动部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档案建立范围

  凡被公司招聘并录用的人员,均应同时拥有个人社会档案和公司

  员工内部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各一套。

  第二章 员工档案种类及运用

  第三条 个人社会档案:本公司员工的个人社会档案原则上要求

  均在西安市各人才中心托管,并随员工工作关系予以转接。

  第四条 员工内部档案: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作为个人社会档案的

  补充,统一在公司存档由行政人事部管理,以方便行政人事部工作需求,并按年度视情移交归存到个人社会档案。

  第五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收集的内容:

  1

  1、《员工应聘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本(或暂住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员工职业、技能信息的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员工转正申请表》、职务任免文件、公司内部调令、社会保险转移缴纳证明、年度绩效考核表、工伤事故处理记录、退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其他相关离职手续文件等材料

  3、《培训合同》、培训结业证书、奖惩文件或记录等其他资料。

  4、参加**、共青团及*的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章 员工档案收集程序和归档标准

  第六条 收集办法:

  1、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档案托管在西安市各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司的员工,提出归档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移交员工内部档案信息,以形成员工社会档案的有效积累。移交社会档案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中留存备查。

  2、员工内部档案:公司新入职员工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形成公司内部档案。凡本文所列应归档的各类资料,在职能部门内形成材料后的一周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第七条 归档标准:

  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 2

  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有形成时间的日期。

  2、一般要求用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的,须加盖行政人事部门专用章后方可入档。

  第四章 员工档案的借阅

  第八条 员工档案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及主管人事的主管外,其余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公司员工档案,须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人员若需查阅员工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方予查阅。

  第十条 员工档案原则不予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查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在档案卷宗中涂改、圈划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扩散档案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 档案的转接

  第十二条 员工社会档案的转接由本人按照相关机构的规定自行办理,原则要求社会档案随劳动关系一并转移。

  第十三条 员工调动或离职,其内部档案内需要移存至社会档案的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移存。

  第六章 员工档案的存档期限及销毁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正常离职且离职手续齐备的员工内部档案,在公司保存5年(一般员工)—10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后酌情销毁。

  第十五条 对非正常离职或离职手续不齐全的员工内部档案,原则上永久留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销毁。

  第十六条 员工档案编号管理,档案编号为八位数且具有唯一性,其中档案编号前四位数字为入职员工序号,包括前两位公司部门编号和后两位员工编号。档案编号后四位数字表示员工入职的年份和月份。员工档案编号与员工工卡、餐卡、考勤卡以及未来公司增设的各项与员工信息有关的物品保持一致性,以便检索。

  第十七条 员工档案的销毁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在办理档案销毁审批手续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到专业销毁场所进行销毁。未经鉴定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员工档案。对故意损坏或擅自销毁者,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维护员工档案的真实性。

  2、按照归档范围认真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日常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3、做好员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做好员工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促进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 将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其更有效的服务于企业,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的原则为安全、保密、清晰、完整。

  第三条 企业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内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依照本制度进行。

  二、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

  第一条 企业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人事部的,由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分公司经理和机构负责人的档案由企业人力资源总部保管。

  第二条 企业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的档案由调出部门人力资源部整理好,转交到调入部门人力资源部保存。

  第三条 企业人员借调时,员工档案仍有原部门进行保存。但借调部门必须存有借调人员档案的复印件,档案的复印件内的材料应与原件保持一致。

  三、档案管理的要求

  第一条 企业须由专门的档案室存放档案,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企业分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档案室,没有条件的须购买档案柜存放档案。

  第二条 正式员工的档案使用档案袋存放。企业统一采用黄褐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的规格为30*24cm,外部有密封线缠绕封口。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暂用普通文件夹保存,转为正式员工后,按相关要求存放。

  第三条 档案袋外皮上必须列明人员姓名、所在部门、档案内容等,以便查找。

  四、人事档案的管理规范

  第一条 档案的分类

  (1)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档案。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员工个人简历,员工等级表,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试用期劳动合同,入职培训期间的考核表和评价表,申请转正的相关材料等。

  (2)正式员工档案。主要包括内容有:员工个人简历,员工等级表,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在岗培训期间的考核表和评价表,季度/年度考核材料,岗位升迁调动材料,奖励惩罚记录,重大科技成果等。

  (3)离职员工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员工档案的所有内容,另外增加离职申请、审核和交接方面的材料,劳动关系解除方面的材料等。

  第二条 档案的归类

  人事档案材料按其名称、内容、属性等不同分别归入相应的类别,若材料内容涉及多种类别时,按其主要内容归入相应类别。

  第三条 档案的排列

  人事档案归类后,相关材料的排列应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排列,时间最久的排在最前面,依次类推。这样排列的好处是便于查阅,同时可以反映出员工的职业发展历程。

  第四条 档案的编号

  档案的编号方法很多,如汉语拼音法、姓氏笔画法、单位编号法等,目前企业采用的是汉语拼音法。具体方法如下:

  (1)档案排列顺序按拼音字母的次序排列,由姓开始,姓第一个字母为a的排在最前列,依次类推;第一个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母的顺序排列。同姓的按名字的每一个字的拼音顺序进行排列。

  (2)重名的人员按入职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入职时间早的排在前面,入职时间晚的排在后面。

  五、人事档案所提供的利用方式

  (1)查阅。相关利用人到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在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下进行查阅登记,写明查阅的时间、查阅人、查阅的事由,查阅的内容。

  (2)调阅。相关利用者对人事档案的调阅必须进行调阅登记,并取得档案管理部门主管的核准,调阅期限为7天, 逾期未还者须办理续借手续,档案管理部门也须及时催还。档案调阅期间不得转借、调换。需复印的,要到档案管理部门登记。

  (3)出具证明材料。对于需要复制档案中的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时,必须经过档案管理部门主管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才能发出。

  (4)其他

  六、档案的保存期限与销毁

  (1)人事档案须永久性的进行保存。对于离职、辞退、开除的人员,自离开之日起,满一年,经过部门领导的审核后,方可销毁档案。

  (2)档案销毁必须填写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备档,人力资源部指定专门人员进行销毁,负责销毁的人员须为两人以上。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2016-09-19 8:30 | #3楼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员工档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档案包括员工的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考核档案、薪资档案、劳动关系档案、离职档案、工作交接档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负责管理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地产事业部所有员工、一级子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一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下人员、二级子公司内设机构人员的人事档案;二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

  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应当指导和督促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员工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员工档案应当具有下列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可附自荐书);

  (二)有关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特殊重要职位须留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三)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入职档案》原件(入职审批手续与员工签名必须齐全);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六)员工转正相关材料(须附试用期述职报告);

  (七)正式劳动合同书或者返聘合同书或者劳务合同书原件;

  (八)员工人事异动登记表;

  (九)员工异动情况登记表及其相关材料;

  (十)员工奖惩的相关材料;

  (十一)员工培训情况登记表;

  (十二)员工照片(一般保存6张,均须标注姓名);

  (十三)员工离职的相关材料(须附工作交接清单);

  (十四)其他需要入档的材料。

  第五条 员工档案管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一)坚持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的原则;

  (二)在职员工档案应按部门立卷,离职员工档案应按离职时间立卷,并附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三)员工报到当天应带齐员工个人档案要求的所有资料,档案管-理-员为其建档,并在个人档案袋上附《员工档案目录》,填写各类档案名称及份数,待转正后建立档案号;

  (四)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员工异动等方面的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性。

  (五)在员工离职手续办完后,应及时清除该员工的在职员工档案号,建立离职员工档案号,并将档案归入离职员工档案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不断研究和改进员工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七条 员工档案借阅必须落实下列要求:

  (一)借阅者必须填写《员工档案借阅登记表》,未经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员工档案;

  (二)所有经批准后借阅的员工档案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或归还破损、私自复印档案、遗失档案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三)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盖有公章的单位介 2

  绍信,经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借阅严禁涂改、圈化、抽取、撤换和损坏员工档案材料;借阅者不得擅自复印、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员工档案;在职员工档案应永久保存,离职员工档案一般保存3年(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档案保留到员工离岗后8年)。员工档案销毁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员工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待销毁的员工档案清单,待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销毁,并建立档案销毁台账,请审计*监销。

  第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负责制定和修订,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共 8 页

  个档案做一个标记,方便查找。

  由其他单位转入的员工档案,按照转入单位的编号更换编号(转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日常收集员工履历表、试用期考评表、各种奖励、职务任免、岗位/待遇调整表、续签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每次招聘结束后的七日之内(试岗期结束),必须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日常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于办理入职手续两日之内,将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第十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的人事专员在以下几个时段特别需要做好人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1、新员工报到时

  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右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口取纸)、员工姓名、性别。结束试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⑴ 《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2、员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

  员工结束七天试用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1)《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3、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

  员工转正手续完成后,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必须将以下资料收集齐后,归入该员工的档案袋:

  ⑴ 该员工的《应聘求职表》、《试用期考评表》;

  ⑵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4、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在完成员工调动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调动手续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具体的`资料有:

  ⑴ 《岗位/待遇调整表》;

  ⑵、《工作交接表》;

  共 8 页

  ⑶、《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5、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在办完员工离职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离职相关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必须装入的资料有:

  ⑵ 该员工的书面离职申请书; ⑵ 《离职清算表》 ⑶、《离职申批表》; ⑷、《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

  ⑸、《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第十一条: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上一年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组卷。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档案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在整理过程中,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档案的借阅与移交

  第十三条:凡借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核实理由,经企业管理部领导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必须在7天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

  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第十四条: 人事档案的移交分为人事档案移交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移交两种。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凡是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按受过正规的档案管理培训,在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保管和档案销毁。 第十八条:集团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检查中凡发现不按照以上规定予以办理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人事档案管-理-员50—200元,其所属各子公司领导负连带责任,处罚100—200元。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是定岗管理,凡与原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变动(包括换

  岗、离职、增减其他工作量)的,必须报经集团企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直接处罚当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处罚50—200元。

  第二十条:奖惩投诉

  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的奖惩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可以越级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集团人事部。

  受到投诉的奖惩在抽查时可暂停,待调查清楚后再予以处置。

  1、投诉调查结果属实的,撤消原奖惩决定,可以对员工投诉他人奖惩的进行表扬奖励。 2、投诉调查结果不属实的,维持原奖惩决定,并对投诉员工进行教育,要规范其行为和思想,注重事实;若纯属造谣生事的,可以对投诉员工予以行政记过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企业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6篇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七、 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系统时效性强的优点,及时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系统录入,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任命、借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2、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3、 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八、 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九、 人事档案归属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2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3

  为加强公司档案及文件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需要对档案做好管理。

  一、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的划分

  1、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由公司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印、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1)公司设立、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业务来往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对方资料、银企联系函件等);

  (3)*、项目批文、合同;

  (4)上级机关发来的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列、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文件流程、公司决定等);

  (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7)公司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

  (8)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

  (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

  (10)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记录等;

  (11)公司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简报、相片、录像等;

  (12)其他具有法律效益力及保护价值的文件。

  (13)各项目相关资料分类存放。

  2、档案管理范围,有指定专职文书管理。档案文件如下:

  (1)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等;

  (2)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3)公司媒体宣传资料;

  二、公司档案管理准则

  1、公司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即坚持收集、管理文件材料的制度。由负责人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设立专门档案柜,配备专人分管档案工作。

  2、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规范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3、认真执行*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档,每极度末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

  4、承办人员需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

  三、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

  1、部门以公司名义制作的规划规定、通知、通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项目方案等文件均应由部门文员制作副本发文、登记、原件存档、抄送综合办档案室存档。

  2、归档时限

  各部门专职文书就文件归档工作应做到每日进行。做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应做到及时处理,切忌拖拉积压。

  3、归档文件的整理

  1) 归档材料必须时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2) 归档材料应完整、齐全。归档入卷文件把文件、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

  3) 归档文件整理以件为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印件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会议记录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重要文件的草稿各为一件。

  4) 不同年度的文件分开存放。

  5) 合同按内分开,分别分为工程合同、设计合同、申元合同、申德合同。

  四、档案的销毁

  1、个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和无保存价值的或是盗了销毁期限的档案,由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五、档案保管

  1、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安全;

  2、保持档案存放室良好的通风,做好档案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强光的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3、随时对档案进行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对破坏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七、 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系统时效性强的优点,及时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系统录入。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任命、借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2、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3、 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八、 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

  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九、 人事档案归属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发出部门:行政人事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 将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其更有效的服务于企业,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的原则为安全、保密、清晰、完整。

  第三条 企业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内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依照本制度进行。

  二、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

  第一条 企业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人事部的,由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分公司经理和机构负责人的档案由企业人力资源总部保管。

  第二条 企业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的档案由调出部门人力资源部整理好,转交到调入部门人力资源部保存。

  第三条 企业人员借调时,员工档案仍有原部门进行保存。但借调部门必须存有借调人员档案的复印件,档案的复印件内的材料应与原件保持一致。

  三、档案管理的要求

  第一条 企业须由专门的档案室存放档案,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企业分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档案室,没有条件的须购买档案柜存放档案。

  第二条 正式员工的档案使用档案袋存放。企业统一采用黄褐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的规格为30*24cm,外部有密封线缠绕封口。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暂用普通文件夹保存,转为正式员工后,按相关要求存放。

  第三条 档案袋外皮上必须列明人员姓名、所在部门、档案内容等,以便查找。

  四、人事档案的管理规范

  第一条 档案的分类

  (1)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档案。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员工个人简历,员工等级表,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试用期劳动合同,入职培训期间的考核表和评价表,申请转正的相关材料等。

  (2)正式员工档案。主要包括内容有:员工个人简历,员工等级表,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在岗培训期间的考核表和评价表,季度/年度考核材料,岗位升迁调动材料,奖励惩罚记录,重大科技成果等。

  (3)离职员工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员工档案的所有内容,另外增加离职申请、审核和交接方面的材料,劳动关系解除方面的材料等。

  第二条 档案的归类

  人事档案材料按其名称、内容、属性等不同分别归入相应的类别,若材料内容涉及多种类别时,按其主要内容归入相应类别。

  第三条 档案的排列

  人事档案归类后,相关材料的排列应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排列,时间最久的排在最前面,依次类推。这样排列的好处是便于查阅,同时可以反映出员工的职业发展历程。

  第四条 档案的编号

  档案的编号方法很多,如汉语拼音法、姓氏笔画法、单位编号法等,目前企业采用的是汉语拼音法。具体方法如下:

  (1)档案排列顺序按拼音字母的次序排列,由姓开始,姓第一个字母为a的排在最前列,依次类推;第一个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母的顺序排列。同姓的按名字的每一个字的拼音顺序进行排列。

  (2)重名的人员按入职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入职时间早的排在前面,入职时间晚的排在后面。

  五、人事档案所提供的利用方式

  (1)查阅。相关利用人到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在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下进行查阅登记,写明查阅的时间、查阅人、查阅的事由,查阅的内容。

  (2)调阅。相关利用者对人事档案的调阅必须进行调阅登记,并取得档案管理部门主管的核准,调阅期限为7天, 逾期未还者须办理续借手续,档案管理部门也须及时催还。档案调阅期间不得转借、调换。需复印的,要到档案管理部门登记。

  (3)出具证明材料。对于需要复制档案中的相关资料作为证明材料时,必须经过档案管理部门主管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才能发出。

  (4)其他

  六、档案的保存期限与销毁

  (1)人事档案须永久性的进行保存。对于离职、辞退、开除的人员,自离开之日起,满一年,经过部门领导的审核后,方可销毁档案。

  (2)档案销毁必须填写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备档,人力资源部指定专门人员进行销毁,负责销毁的人员须为两人以上。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2016-09-19 8:30 | #3楼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员工档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档案包括员工的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考核档案、薪资档案、劳动关系档案、离职档案、工作交接档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负责管理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地产事业部所有员工、一级子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一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下人员、二级子公司内设机构人员的人事档案;二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

  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应当指导和督促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员工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员工档案应当具有下列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可附自荐书);

  (二)有关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特殊重要职位须留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三)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入职档案》原件(入职审批手续与员工签名必须齐全);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六)员工转正相关材料(须附试用期述职报告);

  (七)正式劳动合同书或者返聘合同书或者劳务合同书原件;

  (八)员工人事异动登记表;

  (九)员工异动情况登记表及其相关材料;

  (十)员工奖惩的相关材料;

  (十一)员工培训情况登记表;

  (十二)员工照片(一般保存6张,均须标注姓名);

  (十三)员工离职的相关材料(须附工作交接清单);

  (十四)其他需要入档的材料。

  第五条 员工档案管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一)坚持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的原则;

  (二)在职员工档案应按部门立卷,离职员工档案应按离职时间立卷,并附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三)员工报到当天应带齐员工个人档案要求的所有资料,档案管-理-员为其建档,并在个人档案袋上附《员工档案目录》,填写各类档案名称及份数,待转正后建立档案号;

  (四)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员工异动等方面的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性。

  (五)在员工离职手续办完后,应及时清除该员工的在职员工档案号,建立离职员工档案号,并将档案归入离职员工档案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不断研究和改进员工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七条 员工档案借阅必须落实下列要求:

  (一)借阅者必须填写《员工档案借阅登记表》,未经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员工档案;

  (二)所有经批准后借阅的员工档案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或归还破损、私自复印档案、遗失档案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三)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盖有公章的单位介 2

  绍信,经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借阅严禁涂改、圈化、抽取、撤换和损坏员工档案材料;借阅者不得擅自复印、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员工档案;在职员工档案应永久保存,离职员工档案一般保存3年(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档案保留到员工离岗后8年)。员工档案销毁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员工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待销毁的员工档案清单,待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销毁,并建立档案销毁台账,请审计*监销。

  第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负责制定和修订,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共 8 页

  个档案做一个标记,方便查找。

  由其他单位转入的员工档案,按照转入单位的编号更换编号(转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日常收集员工履历表、试用期考评表、各种奖励、职务任免、岗位/待遇调整表、续签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每次招聘结束后的七日之内(试岗期结束),必须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日常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于办理入职手续两日之内,将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第十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的人事专员在以下几个时段特别需要做好人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1、新员工报到时

  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右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口取纸)、员工姓名、性别。结束试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⑴ 《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2、员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

  员工结束七天试用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1)《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3、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

  员工转正手续完成后,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必须将以下资料收集齐后,归入该员工的档案袋:

  ⑴ 该员工的《应聘求职表》、《试用期考评表》;

  ⑵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4、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在完成员工调动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调动手续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具体的`资料有:

  ⑴ 《岗位/待遇调整表》;

  ⑵、《工作交接表》;

  共 8 页

  ⑶、《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5、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在办完员工离职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离职相关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必须装入的资料有:

  ⑵ 该员工的书面离职申请书; ⑵ 《离职清算表》 ⑶、《离职申批表》; ⑷、《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

  ⑸、《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第十一条: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上一年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组卷。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档案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在整理过程中,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档案的借阅与移交

  第十三条:凡借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核实理由,经企业管理部领导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必须在7天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

  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第十四条: 人事档案的移交分为人事档案移交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移交两种。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凡是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按受过正规的档案管理培训,在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保管和档案销毁。 第十八条:集团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检查中凡发现不按照以上规定予以办理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人事档案管-理-员50—200元,其所属各子公司领导负连带责任,处罚100—200元。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是定岗管理,凡与原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变动(包括换

  岗、离职、增减其他工作量)的,必须报经集团企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直接处罚当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处罚50—200元。

  第二十条:奖惩投诉

  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的奖惩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可以越级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集团人事部。

  受到投诉的奖惩在抽查时可暂停,待调查清楚后再予以处置。

  1、投诉调查结果属实的,撤消原奖惩决定,可以对员工投诉他人奖惩的进行表扬奖励。 2、投诉调查结果不属实的,维持原奖惩决定,并对投诉员工进行教育,要规范其行为和思想,注重事实;若纯属造谣生事的,可以对投诉员工予以行政记过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企业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2

  酒店档案工作的主要流程是:

  1、 接 收:凡酒店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业已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报告、规定、通知及有关资料、图片、会议记录等均应列入酒店档案的接收范围。

  酒店档案一年接收一次,酒店各部门应于次年一月底前将档案资料统一移交人事部。

  2、 整 理:

  (1)、酒店档案按年综合整理,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整理归档。

  (2)、酒店各部门的档案按其形成的各种门类和体裁列为一个全宗。

  (3)、办公室档案,按其不同内容和体裁,制成统一的分类档案。

  (4)、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编制卷号,案卷目录上应区别情况标明不同保管期限。

  3、 保管及利用

  (1)、酒店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

  (2)、凡使用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单。重要档案的借阅应经总经理批准。

  (3)、借阅结束后,请借阅者在档案借阅单上签名。

  4、鉴定和移交

  (1)、档案鉴定工作在相关领导的领导下,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酒店领

  (3)、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酒店领导批准,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

  (4)、档案移交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档案员调动工作,须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岗。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3

  酒店档案工作的主要流程是:

  1、 接 收:凡酒店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业已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报告、规定、通知及有关资料、图片、会议记录等均应列入酒店档案的接收范围。

  酒店档案一年接收一次,酒店各部门应于次年一月底前将档案资料统一移交人事部。

  2、 整 理:

  (1)、酒店档案按年综合整理,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整理归档。

  (2)、酒店各部门的档案按其形成的各种门类和体裁列为一个全宗。

  (3)、办公室档案,按其不同内容和体裁,制成统一的分类档案。

  (4)、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编制卷号,案卷目录上应区别情况标明不同保管期限。

  3、 保管及利用

  (1)、酒店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

  (2)、凡使用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单。重要档案的.借阅应经总经理批准。

  (3)、借阅结束后,请借阅者在档案借阅单上签名。

  4、鉴定和移交

  (1)、档案鉴定工作在相关领导的领导下,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酒店领

  (3)、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酒店领导批准,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

  (4)、档案移交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档案员调动工作,须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岗。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4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第6篇: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5

  1.目的

  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3.职责

  公司管理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4.程序

  4.1 员工人事档案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

  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信息管理系统为*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保密员工的信息资料。

  4.2 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

  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信息表、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4.3 员工个人档案不经过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而是通过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进行代保管

  本单位员工档案。如公司对员工档案材料(如鉴定、考核材料、离职、参加***、共青团的材料,奖惩材料等)的收集、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档案材料交至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由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放入员工的档案。

  4.4 档案资料收录:员工在职期间,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员工的动态变动材料收录入个人的纸

  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如:奖罚记录、职位调动、任命、借用、离职申请、考核管理等。

  4.5 本部门职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管理部经理批准。

  4.6 调阅档案原则上在管理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管理部门、需管理

  部经理批准。

  4.7 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4.8 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

  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上销毁。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客户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销售档案管理由营销总监总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处罚部门。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业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卡。档案的分别为两类,一是经销商客户档案,区域提供,二是终端客户档案,业务部和营业部提供。具体内容见《经销商客户档案卡》和《终端客户档案卡》。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完善客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销售人员违反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总监负责管理,营销总监、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总监批准;部门级客户档案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营销副总批准部门经理批准;个人级客户档案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部门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总监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档案管理负责人才可以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每次处50元罚款;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每次处50元罚款。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执。

  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八、凡归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整理,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不得入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和工作能力。

  (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一、 客户档案管理对象

  客户档案管理的对象就是你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它们都应纳入企业的客户管理系统。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总 则

  为进一步优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规范日常合同归档、查阅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 用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中心、各子公司、事业部合同归档、查阅相关事宜。

  三、定 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对内、对外订立的不同性质的协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3.1 人事类: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离职协议等。

  3.2 经营类:招投标合同、合作协议、市场开发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保险合同、租赁协议等。

  3.3 购销类: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

  3.4 工程类:项目建设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承揽合同、维护保养合同等。

  3.5 技术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资质申报)、代理报关协议等。

  3.6 诉讼类: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起诉状、上诉状等。

  3.7 其他具备合同性质的文件。

  四、职 责

  管理中心行政中心,各子公司、事业部印章审核员兼任合同档案管理员,负责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4.1 负责合同归档手续办理、更新《合同档案目录》。

  4.2 负责合同查阅手续办理、维护《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

  4.3 负责合同档案存档、整理、核对、登记、接交等日常性工作。

  4.4 工作变动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列出合同档案移交清单。

  4.5对管理中心各中心、子公司、事业部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6 其他合同档案管理事宜。

  五、归 档

  5.1 合同经我方加盖印章后,合同档案管理员应跟踪合同去向,监督业务经办人员提交存档已经各方盖章之终版合同。

  5.2 经办人员提交存档合同,合同档案管理员于《合同档案目录》进行更新录入,经办人员于《合同档案目录》签字确认。合同档案管理员应于接收前对合同进行相应的核实工作,确认对方是否已盖章,是否漏页、缺页等。

  5.3 合同档案管理员将合同档案存放于专用文件柜内,注意防火防潮。存放时,遵循合同的形成规律和特点,分门别类。

  5.4 合同以原件或正本归档。特殊情况不能留存原件或正本的,应将复印件或副本归档,并于《合同档案目录》注明原件或正本所在。

  六、查 阅

  6.1 需查阅合同档案的人员,应至合同档案管理员处领取《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经所在部门主管签批后,方可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限于公司办公场所内。

  6.2 合同档案不予外借、扫描,且查阅过程需由合同档案管理员陪同监督。如有复印必要,可进行合同文件的复印。

  6.3 查阅或复印合同档案时,应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划、裁剪、拼接、抽取、拆页或损毁。

  * 查阅涉及公司经营决策、发展规划、诉讼文书、重要合同等重要的或应予保密的或尚未依法定程序披露的合同须经总经理批准。

  6.5查阅合同交还时,合同档案管理员查须当面核对,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七、期 限

  常规性合同档案保管期限为三年,但涉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和商业机密,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合同,则为永久保存。

  八、处 罚

  为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于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公司有权视情给予通报批评、适当经济处罚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则转送司法机关严肃

  8.1 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公司合同档案的;

  8.2 擅自抄录、复印、公布公司保密合同的;

  8.3 擅自涂改、篡改、伪造、变造公司合同档案的;

  8.4 违法违规出卖、倒卖公司合同档案的;

  8.5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经手人员其他玩忽职守情形的。

  九、其他

  9.1 本办法由行政中心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

  9.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合同档案目录》

  2.《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九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责任

  第四十三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1、目的

  对合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各类经济合同能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合本院各部门签订的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文本及其相关资料,与合同事宜有关的往来信件、电报、电话记录、图表等。

  3、职责

  分院负责一般的合同文本的管理及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重要合同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4、工作程序

  4.1合同的分类

  a.地质勘查合同

  b.施工合同

  c.储量检测合同

  d.物探合同

  e.测绘合同

  g.内部合同

  h.其它外涉合同

  4.2合同的签定、管理和使用

  4.2.1本院合同由分院、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4.2.2凡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一律使用规定的合同文本。

  4.2.3对外签定合同,必须是院长或其授权人,授权必须办理书面手续。

  4.2.4合同用印必须经院长或其授权的院领导批准,填写《合同用印登记表》HBKJ/QR042301.01。

  4.2.5合同地办理完全手续后,退回本院不得少于一式三份,使用正式文本的为:合同执行单位、财务部、存档,其他使用处为复印本。

  4.2.6属于合同内容的相关文件,与合同文本在存档处保存。

  4.3合同专用章

  综合办公室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凡是外出签定合同需带合同专用章时承办人员需办理批准手续,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及外携登记表》。

  4.4本院合同文本及合同专用章一律不得向私人借用,违者追究经办人责任。

  5、质量记录

  5.1《合同用印登记表》

  5.2《合同专用章使用及外携登记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和基本方法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1、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担保

  3、工程保险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施工招标程序

  2、投标人资格审查

  3、施工评标办法

  四、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工程设计招标

  2、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3、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设计

  3、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施工合同的订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挂蓝

  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订立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特点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九、国际工程常用全责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条件部分条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条件部分条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我院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院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3、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4、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5、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医院内部其他科室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

  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7、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1、医院各类经济合同由法人代表及院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主要包括如下经济合同:

  (1)医院的各类经营性经济合同;

  (2)对外招商、招标、合作经营等重大对外经济合同;

  (3)医院自建或承建的各类安装、建筑、装饰、修缮工程合同;

  (4)医院各类固定资产购置合同;

  2、经济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合同申报

  各类经济合同的经办人员,应事先填写“合同会审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审批程序报医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

  (2)合同会审

  ①由医院院务会议对送审的经济合同的价格条款进行审核,经调查研究后出具审核意见;

  ②由医院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

  ③由合同涉及的相关业务科室出具审核意见。

  (3)合同审批

  经院务会议会审后的合同文本,报各领导按权限审批。

  三、经济合同的履行

  1、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3、相关科室应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对医院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着重以下几方面:

  (1)合同履行情况;

  (2)合同未能履约的原因、责任;

  (3)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标准及资料登记情况;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5)其他情况。

  四、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3、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5、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五、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由签约科室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

  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4、医院各科室在处理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

  5、合同纠纷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六、经济合同的管理

  1、本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由院长总负责,由办公室管理。

  2、医院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医院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医院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对须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院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日常管理;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档案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3、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科长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4、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集中统一管理。

5、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6、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7、2.4.1 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8、2.4.2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的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9、* 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10、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

11、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12、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3、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14、多元形式带教(专家引领、专业合作、伙伴互助),多种形式开课(包括:新进教师的汇报课、成熟教师研究课、骨干教师的展示课、主题类竞赛课),多元形式研究(包括:课例研究、项目研究、课题研究),建立区域合作,依托优质资源等提供多种有利于教师成长学*资源。

15、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搜集、积累教师业务水*情况,对教师教学科研水*进行考核,必须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6、任职资格申报表。

17、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18、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19、管理职责:创建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应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

20、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2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2、0档案的管理机构

23、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24、3.6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25、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26、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27、0超期档案的销毁

28、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9、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30、使用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机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

3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2、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33、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4、2档案管理工作

35、2.1.4投资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等由财务人员编制的文件须在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后进行归档。

36、1.2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37、1机电设备资料的管理

38、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

39、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40、理学会各部门要做好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报告总结 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4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42、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43、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4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47、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8、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49、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0、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6)

——员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7、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8、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9、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10、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11、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12、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13、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14、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1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16、按期统计。*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17、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18、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19、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20、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21、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22、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2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24、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25、产生目的

26、1.2.1 公务电报要同其他文件材料一起收集立卷。

27、1.2.2 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

28、1.2.3 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它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

29、1.2.4 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

30、1.2.7 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制。

31、1.2.8 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

32、2 立卷归档

33、2.4 归档

34、2.4.1 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35、3.2 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6、3.4 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37、5 档案销毁

38、6 档案统计

39、6.3 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

40、* 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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