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30 00:00:00 作文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1

  书,是记载历史文化的优秀载体;是传达人们心灵的窗户;是点睛迷茫之心的一笔。书,从古至今都是人类文化的象征。从竹简到纸质,它的样子一直在改变,但它洗涤心灵的魔力却从未改变。

  我很喜欢读书,书的影子在我家到处都有床头上,茶几上,电脑旁,以甚至厕所的台子上已有它的踪迹。读书会使人很享受,沉浸在浩瀚的书海之中,陶醉在精彩的情节里面。与世间的一切隔离,思索着书带来的快乐。我看书时,就会时常忘记时间,忘记午饭,任凭肚子怎样的咕噜乱叫,我都不愿停下畅游书海的脚步。书中的情节更是变幻莫测,看着主人公的神奇历险,我都忍不住想钻进说中,去跟随着他们的步伐。

  书可以说是百利而无害的。它可以帮你提高气质和阅历,它还可以让你在随时随地去看见世界的变幻莫测和大自然的神奇秀丽。它也能让你出口成章,读的愈多,会的就愈多,慢慢的自己的水*就会像书中的文章一样出彩。

  书,是照亮远方的灯塔,是黑暗时的一缕光明,是寒冷时的一个拥抱。读书吧,让书籍成为你的伙伴,让书与你同行。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2

  我非常喜欢读书,比如说《打补丁的飞蝶》、《我有一座彩虹桥》、《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大街上打出都是卖西瓜的人,唯独一个卖菠萝的摊位吸引了我的眼球,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吃菠萝。”妈妈说:“好吧。”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把菠萝切开,一吃吃了好几块儿,可不一会我的嘴开始疼了,就像无数个针扎了一样。我赶紧跑去问妈妈原因,妈妈说:“不知道呀!你可以去查看《十万个为什么》呀!”我打开书看目录,找到关于菠萝的那一页,原来菠萝中含有一种叫做菠萝酶的成分,它的优点在于可以分解蛋白质,水解“肌肉组织”,帮助食物消化,也因此会让部分人产生过敏反应。我看完后才知道,书上还说要用盐水泡过就不涩了,我赶紧告诉妈妈,妈妈在水里放了一点盐,我把菠萝放盐水里泡了一会儿,一吃果然不涩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通过吃菠萝这件小事,让我明白了读书不仅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还能让我们明白很多道理!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3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那时,年幼无知的我,便经常跟爸爸妈妈去书店,让爸爸妈妈买一些故事书,然后妈妈讲给我听,通常,一个故事我都要听好几遍。那时,年幼的我,便经常为善良的白雪公主而流泪,为虚心的乌龟而大声叫好……也正是从那时起我爱上了书,书也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上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

  如今,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才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姐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如饥似渴的“啃”着每一本好书,还经常摘抄每一本好书,还经常摘抄每一本书中的好词佳句,有时,妈妈嫌我买的书太多,我就去图书馆看书、借书。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点:那全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4

  是谁教给你许多知识?谁是你无声的老师?它就是—书。

  我看起书来常常忘了吃忘了睡,忘记写作业,没完没了。一天,我放学回家,还没开始写作业,却不由自主的拿出书来。尽管我与自己约定只读十分钟,可时间过得飞快,眨眼间半个小时过去了。“哎呀,都六点了,作业还没写,怎么办?”我暗叫一声。正在这时,“吱呀”一声,门开了,我被妈妈发现了!于是我挨了一顿狠狠的批评。

  尽管如此,我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读书狂”。早晨吃饭时,我坐在饭桌旁,拿起一本书来读,竟忘记了吃饭。妈妈一把抢过书,扔在旁边的餐椅子上。时间久了,椅子上的书堆的像座小山。晚上睡觉前,我又取出书,如醉如痴地读起来,直到被妈妈发现后,强行关灯。我躺在床上,回忆着故事的情节,久久不能入睡。

  《小屁孩日记》系列的书让我捧腹大笑,《昆虫记》让我懂得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科普知识,《红楼梦》又让我理解了一个庞大家族的兴衰。《万物简史》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发展史。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同学们,你们是不是跟我一样爱读书呢?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5

  我是一个热爱阅读的人,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喜欢上阅读,从童话生涯到世界名著。我读懂了书中所有的内容,仿佛书中的主人公就在我的身边。

  在我二年级时就知道有小说这一类书,同学们也常常提到,于是我也常跑到新华书店去寻找关于小说一类的书,渐渐地我迷上了沈石溪写的许多著名的动物小说,我看过许多,比如《狼王梦》、《狼国女王》等著作。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海报史卡夫》这一本书,里面讲了许多关于史卡夫与它的家人在海中的生活。史卡夫常常乐于助人,很得海豹爷爷的疼爱,它会和自己的弟弟、妹妹,聊天,玩耍。但有人哭泣了,它会过去安慰,如果有海豹将面对生命危险,然而没有海豹勇敢的去救它时,史卡夫却能够勇敢地把弟弟、妹妹救回来。史卡夫还能冲到海底突破海豹族最强的闭气记录。史卡夫就是这样懂事,让海豹们都喜欢它,因为它为榜样,向它学*。当我读到主人公即将受伤或去世时,我会感到伤心。当我读到主人开心时,我也会跟着一起高兴。如果我遇到不懂的句子时,我会上网查资料,问家长,这样才能让知识更加渊博。

  书是“智慧的天堂”也是“知识的天堂”,书我们长大,也同我们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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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6篇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1

  我们都知道读书是一件好事,可你知道吗?不正确的读书方法也是错误的。

  星期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向着太阳歌唱》的书,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迟了,我想马上就看,可妈妈说:“今天太迟了,明天再看,现在去睡觉。”我还想说什么,只见妈妈把眼睛一瞪,我只好把话吞进肚子里。磨蹭了一会儿,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总想着书中的内容,于是,我就把书过 ,东摸摸,西看看。终于,我忍不住了,趁妈妈在电脑前工作的时候,我一个“鲤鱼打挺”,匆匆套了一件外套,便开始看书了。我很快便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越看越入迷,真是爱不释手。

  可这样看下去总不是办法啊,万一让老妈知道了怎么办,我要随时观察外面的动静,于是我一边看一边竖起耳朵听老妈那里有什么动静。过了一会儿,只听见老妈小声说:“这个瞌睡虫,睡觉都忘了关灯。”这点细微的声音都逃不过我的耳朵。我赶快把书一扔,把外套一脱,躺下来,打起了呼噜。脚步声渐渐地从远到*,最终在我的床前停了下来,说:“别装了,你睡觉是从来不打呼噜的,刚才是不是一直在看书?”我一想:不好,露马脚了,为了保住看书的权利,先拍拍马屁再说吧!于是我嬉皮笑脸地说:“嘿嘿,妈妈,你买的书可真好看啊!”可妈妈一点也不领情,说:“姑且不说你看没看书,就是看你也应该到写字桌前去看,再加上你已经私自看了一个多小时书,眼睛不想要了?作为对你的惩罚,你一星期都不许看书。”说完把书也收走了。我想,妈妈的惩罚也太狠了吧,我真后悔,早知如此,我就不看书了。世上如果有后悔药卖,我一定买一大瓶。

  第二天,我放学回来后,干什么都定不下心,总想着那本书。便轻轻地走到妈妈的卧室,毫不费力地从妈妈的枕头下找到了那本书,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我起来伸了个懒腰,刚准备继续看,可抬头一看,已经5点钟了,妈妈快回来了,我赶紧把书放回原处,写起作业来。妈妈回来后什么也没发现。就这样,我混了一个星期,书也看了两遍。一星期后,妈妈说:“这个星期你表现不错,书还给你吧!”这时,我再也忍不住了,“咯咯”笑了起来,妈妈若有所思地问道:“你偷看书了?”我笑着说:“这本书我现在不想看,我已经看了两遍了。”妈妈被我得意的神情弄得哭笑不得……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2

  书,是记载历史文化的优秀载体;是传达人们心灵的窗户;是点睛迷茫之心的一笔。书,从古至今都是人类文化的象征。从竹简到纸质,它的样子一直在改变,但它洗涤心灵的魔力却从未改变。

  我很喜欢读书,书的影子在我家到处都有床头上,茶几上,电脑旁,以甚至厕所的台子上已有它的踪迹。读书会使人很享受,沉浸在浩瀚的书海之中,陶醉在精彩的情节里面。与世间的一切隔离,思索着书带来的快乐。我看书时,就会时常忘记时间,忘记午饭,任凭肚子怎样的咕噜乱叫,我都不愿停下畅游书海的脚步。书中的情节更是变幻莫测,看着主人公的神奇历险,我都忍不住想钻进说中,去跟随着他们的步伐。

  书可以说是百利而无害的。它可以帮你提高气质和阅历,它还可以让你在随时随地去看见世界的变幻莫测和大自然的神奇秀丽。它也能让你出口成章,读的愈多,会的就愈多,慢慢的自己的水*就会像书中的文章一样出彩。

  书,是照亮远方的灯塔,是黑暗时的一缕光明,是寒冷时的一个拥抱。读书吧,让书籍成为你的伙伴,让书与你同行。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3

  如果你问我买过多少本书的话,我的回答是:“记不清了。”

  在我还没有上幼儿园的时候,一两岁时,爸爸给我买了我人生中第一本书,那是一本故事书。每天,爸爸妈妈都会教我识字。当我上了幼儿园之后,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学多一点知识,又帮我买了两本练*。

  当我上小学一年级了,我由于不懂新知识,考试只得五六十分,爸爸每天晚上辅导我写作业使我的成绩直线上升

  二年级了,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同步作文和练*。

  三年级,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一百块钱的书。当时,一百块钱的书和两张光碟,爸爸毫不犹豫地交了一百块钱的书。

  四年级我的爸爸又帮我买了练*。四年级下册时,爸爸晚上帮我辅导作业,我努力奋斗,终于获得一张前100名的奖状。

  昨天,我问爸爸:“可不可以帮我买一本作文书,爸爸说:“我想想先。”我问爸爸:“知识不是无价的吗?”爸爸回答说;“对的,你说得一点没错。”我急切地问:“那可以买吗。”爸爸说:“有时间就和你去买!”哦,太好了。我开心得一蹦三尺高。

  *因为读书多,所以为人民做了很大的贡献。*多读书,变成了*。读书一定能让人聪明。

  我也要多读书,为人民做贡献。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4

  一天,我带着零花钱去书店里买书,进了书店后,我挑了一本漫画,突然,只听“嘭”的一声,一本书掉在了地上,我想,也没有人动它呀,怎么掉到地上了呢?我走过去一看,感到一阵厌恶,《成功的秘诀》,又是这种书,但我还是想问问它为什么掉在地上。

  “喂!你为什么要掉在地上呀?”

  这本书“瞪”了我一眼,说:“我要离开这里。”

  “为什么呀?这里有那么多书陪你,你又可以什么都不干,就等着别人把你买走,我还巴不得变成一本书呢!”

  这本书不但没有消气,反而更加生气了:“为什么,你喜不喜欢那本书?”

  我顺着它指的方向看去,哇!是极品漫画,我立刻点了点头。

  “这就说明了,”书气呼呼地说,“你们小孩子都喜欢看漫画。那边热闹非凡,我这边冷冷清清,要我们这些书干什么,还不都卖漫画书呢!要我这书也是白费,智慧都没法进入你们的思想里。”

  我听后,心里十分愧疚,是啊,有知识的书不看,就知道看漫画,将来怎么办呀。我立刻将怀里的漫画放回了书架,将书买回了家。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5

  书是一个充满魔力的神奇世界,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会领略到从来没发现的知识。

  从三年级开始,图书馆便成了我常常光顾的地方。因为那里既能看书又能借书。在那儿看书,不像在新华书店看书,不需要躲躲藏藏的。当然,我看的书有许多,列如:《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千零一夜》、《拇指班长》、《窗边的小豆豆》等。只要手上一拿着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的所有东西。

  有一次,我来到图书馆看书。我从书柜了拿了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就坐在椅子上聚精会神地看着这本书。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忽然,有一个人拍我一下,并对我说:“小朋友,这儿马上就要关门了。”这时我才意识到,图书馆只剩我一人了。我慢吞吞地离开图书馆,心里却一直想着那本书的内容,想着汤姆叔叔的善良,伊娃小姐的天真可爱,乔治少爷的正义……

  从我识字开始,书不仅是我的无言之友,也是一个知识丰富的老师。带我畅游知识的海洋。还是一个我在成功路上给我指路的路标,陪伴我成长。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6

  如果你来到我的房间,第一眼看到的肯定是两个大大的书架,算算差不多已经有一两百本书了。

  一个星期天,我的两个弟弟来我家玩,开始我和他们俩一起玩了一会儿,感觉他们太小和他们玩没意思,我就一个人去看电视了,过了一会儿我去看他们,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连忙大叫起来:“舅妈,宝宝把我的书撕掉了。”说着说着,我忍不住哭了起来,舅妈赶紧跑过来问:“怎么回事?书撕掉了,马上舅妈再给你去买一本。”我说:“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不怎么好买,我们跑了几个店,好不容易才买到的。”想想可能买不到这本书了,我更放声大哭起来。妈妈听到了我的哭声,也跑了过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说:“没事,男子汉哭什么,哭也解决不了问题呀!应该想办法解决是不是,你想想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听了妈妈的话,我停止了哭泣:“对呀!哭也没用,看看能不能把它粘起来,如果实在粘不起来,就只有再去买一本了。”妈妈说:“对嘛!这样事情不就解决了。”最终没粘起来,妈妈带着我又去那个书店,正好老板只剩下最后一本了,太幸运了!

  我拿着这本书,如获至宝,心里想着要更加珍惜这本书。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与往事干杯高分作文 (菁华5篇)

  我无法舍弃曾经的荣耀,因为他见证了我走过的道路。我无法舍弃曾经的难忘,因为他滴滴香浓意犹未尽。我无法舍弃曾经的痛苦,因为他领略我人生的悲伤。我无法舍弃曾经的伤心,因为它记载着我曾经的回忆。我无法舍弃曾经的辉煌,因为他铭记着我付出的一切。我无法舍弃曾经的友情,因为它见证了美好的一切,我无法舍弃曾经的师生情,因为他见证了老师对我的付出。我无法舍弃曾经的兴奋,因为他烙印我最无忧无虑的情感,我无法舍弃曾经的付出,因为它见证了我最深的用心。我无法舍弃曾经的的点点滴滴,因为它包含着曾经的酸甜苦辣咸!

  “给我一杯忘情水,还我一生不流泪”真是绝句呀!我真的好想有一杯忘情水,我十分想舍弃曾经的点点滴滴,但我的心不顺从,他与我背道而驰。我想有一杯忘情水,忘去以前的曾经,以最好的结束我的一生。我不想留遗憾,我不想留下放弃,我不想留下失去。人生匆匆几十载。遗憾本是不该有的,放弃本是不该留的,失去本是不该悔的。我想要一杯忘情水,抹掉曾经的不如意和本不该有的。我无法遗忘却只有强行。不要让曾经的痛苦缠着你,不要让曾经的快乐萦绕你的心头,不要让曾经的痛苦久久不能逝去。忘情水忘去曾经的情感。今天的忘情水虽是同样,但用途却截然不同。我要用她忘记过去,开辟新的未来。没有过去才要有将来。上天有一位神仙,飘飘然走过,驾着腾云驾着雾送给我一杯忘情水哦,我用酒杯将他珍藏。

  端起这杯酒,做好一切准备,准备着与往事干杯,与往事说再见,在没有喝下去之前,有一点点的惋惜,回忆一遍,从今以后将化成虚有,化为空气。喝下去,从此与他说再见。

  大声对山谷说再见,一次次的反弹回荡,敲起我心中的警钟,我无法保证再造成遗憾,抛弃往事的办法就是和往事说再见。端起酒杯和往事说再见。Cheers!

  今夜,月色明媚,与往事干杯,不醉不归。第一杯:童年

  当我迈出人生第一步,摇摇晃晃时,总有一双手在我背后,支撑着我,鼓励着我。童年的我特别爱玩,经常和两个小朋友追逐打闹,咯咯的笑声如铃音传向远方。忽然,被小石头搬到了,“哇”的一声就哭了。母亲见事势,抱我起来,我却理也不理,只顾哭自己的。邻里的两句话又把我哄了回来,我眨巴眨巴眼睛,扬起嘴角的弧度,有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看看有什么新鲜东西……

  “童年”这杯酒,天真烂漫。

  第二杯:小学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该上小学了,起初,我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的,哭着闹着不去那个好像有老妖婆的方。但当母亲费尽心力把我达到学校里,我发现那儿有很多跟我一样的小朋友,“我能和他们去玩啦!”从此,我又疯狂地迷恋上了学校,总是吃不完饭就问:“什么时候去学校啊”。等到再大些,我知道了学*是怎么一回事,也曾经天真的跟同学争论难题一个小时还不算完……在谈笑风声中,我度过了一个很美好的时光。

  “小学”这杯酒,欢快活泼。

  第三杯:初中

  岁月继续流转,迎来了我的花季。我跃进了另一个更为宽阔,更为新奇的天地,开始接触“独立”这一新课标。吃饭时没有了爸爸妈妈的唠叨和催促,身边多了一帮新同学。好说好动的我们忘掉了恐惧孤独的模样,学*在教室,朗读声传的很远:玩乐在操场,草地上到处是我们欢笑的诗篇。

  “初中”这杯酒,温馨轻快。

  够了,与往事干杯,我已醉了。

  成长,像一条大路,向前延伸。这条路上,布满了一个个稚嫩的脚印,在这条路上,有很多故事。快乐的,伤心的,难忘的,有趣的,每一次经过这些故事时,便会成长,我们终于长大,身后的事繁星点点,而我,有一件事,是我童年记忆里最难忘的一件事。

  大家都知道一些作家,玩过一些游戏,那么专门以游戏为题材写过小说吗?没人写过。我就是这样一种的作者。满满的想象从脑子里涌出来,化为纸上一个个小字。写这种小说,是要求对一个游戏的了解加上想象,写为一个个字体。

  我的本子是笔记本,我的写作要求很高,一章至少一张。笔记本的一张,是有多少字啊!对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是多么的难啊!

  我的笔“沙沙”作响,几千字几万字对我涌入泉水的想象力不算什么,我的胡思乱想你是想象不到的。

  一篇小说下来,两个笔记本满满的字。几十万字一个月写完。那时的快乐让我记忆犹新。当我们回首往事,大家都会发现,像我这种孤独的小作者的人也许不止我一个,你们也可能做过这样的事。

  童年往事充满了天真和稚气,我们正式从那些被人称之为“傻孩子”的路上走过。让我们一起为往事干杯,为纪念过去的童年,更为美好的未来干杯!

  岁朋如歌,往事如烟。在人生的旅途中,尽管有过坎坷,有过遗憾,却始终没有失去青春的美丽。相信自我,期望总是有的。让我们记住那句话:“错过了太阳,我不哭,否则我将错过月亮和星辰。”

  以往以为,一次无奈的哭泣,便函是人世间所有的沧桑;一次小小的挫折,便函是人生所有的失败。是十四岁告诉我人生是一次愉悦的旅行,没有人明白目的地的所在处,但我们应当明白人生的旅行不是为了目的地而奔驰,而是为了那旅途中朵朵美丽的浪花。

  以往的我,漫漫走过帷幕后的生活,看着别的同学夸耀着自我的新钢笔,炫耀着他们的歌喉、舞姿和飞扬的字体。她们就像一位位王子和公主一般,站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迎来的是雷鸣般的掌手。而我每一天都要为那不起眼的分数担心,看着自我好朋友的名字排在了光荣榜的显眼位置,我不由羞愧的低下了头。这时我的世界里涌运的似乎都是灰黑的尘埃,我狼狈极了,就如那广场中央夹杂的小丑,做着哗众取宠的动作。这时我认为上帝并不伟大,是它使十四岁来临,是它使我应对分数这个围城。

  正当我在黑暗的世界里摸索时,一道曙光划破天空,照亮了我的生活。它是一封信,别在树下徘徊,别在雨中沉思,别在黑暗中落泪向前看,不要回头,只要你勇于应对,抬起头来,分数的阴霾只可是是短暂的雨季。看了这封信,我的心顿时豁然开朗,抬头抑望着蓝天,晴空万里,白去悠悠,心结也像乌运般散开,像我又变回了原先那个朝气蓬勃的少女。时光似箭穿梭,一个又一个“今日”在指间滑过,但时间并没有冲刷掉这段难以忘怀的往事,使我回到欢乐的自我的那封售给予了我勇气,应对了我原先不敢应对的自我。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慢慢流逝,当你洗手的时候,时间从水盆里流走;当你读书时,时间从悦耳的读书声中悄悄溜走……是啊,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快得都不能让人轻易察觉,成长路上的点点滴滴,在脑海里好像都快要消失了……而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件事儿了。

  说起来,那件事离现在时间也挺长远的了,因为那已经是二年级时发生的了——

  那日天气十分不错,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可这本该是个快乐的日子,但好像。出了点“事故”呢。学校在那天给我们每人都发了一根玉米,每个人刚拿到就迫不及待地啃了起来,开心得不得了。而就在此时,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吵闹声,我原本以为没准就是俩人吵着玩儿呢,便没有理会,继续与朋友聊天。而这之后的事,超出了我的预料之中:两个当事人小杨与小王已经快要打起来了。当同学们将这个情况告知于我时,我先是呆滞了一会儿,之后反应过来事情已经变得十分严重时,才风风火火地赶往“事故”现场。我赶到时,俩人还扭打在一块儿。当时那个场面,就好像是非洲大草原上,两头雄狮在宣布*争夺地盘似的,旁边五六个人都拦不住他们!我在旁边劝架,可怎么也劝不回来,于是我一急,便怒吼一声:“都别打了!打架能解决问题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解决吗?偏要用打架这种偏激行为!”这一吼,好似给他们从头顶浇了桶冷水,俩人这才清醒过来,望向我这边。之后,我就把他们叫回了班级里去解决这件事,让他们告诉我这件事情的起源。了解情况之后,我才明白原来引发这件事的“凶手”,竟是那玉米棒!事情是这样的:小杨在中午吃完饭后,拿着玉米棒到处乱跑,于是就撞到了刚才班里出来的小王,与此同时,小杨的玉米被正正好好不偏不斜地投进了垃圾桶。小杨一起身,扶了扶额头,低头一看,发现玉米不见了,转身就对小王大吼:“你赔我玉米!”“凭什么!明明是你自己撞我身上的,这可不能赖我!”小王不服气道。“我不管!就是你弄的!快赔我!”“不赔!”就这样几番争吵下来,就演变到了打架。回到班级,俩人还在吵,就像两只苍蝇,一直在你耳边“嗡嗡嗡”地响,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就拿起手边的拖布杆,指着小王,说“够了!”小王不爽,把手拿着杆子挥到了小杨那边,“别拿杆子指我!”可也就是这么一挥,挥出了大事。顿时,小杨嚎啕大哭起来,一看,他的脸上一道好长的口子,鲜血直往外流,场面惊心动魄。因为当时也不知道怎么面对这种事情,我与小王都大哭起来,被吓到了,就生怕小杨出点什么事情。之后等小杨的父母赶到并把事情解决了之后,我的心情还是十分沉重,因为这个口子将会伴随他一生,每当日后我看到这道口子,内心都十分歉疚,即使他已经原谅了我。

  现在想来,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是一直也无法抹去的,我很对不起小杨,他为了我的鲁莽无知买了单,但我也很感谢小杨,因为这件事,让我充分认知到了自身的缺点并加以改正,以至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很少在犯过这种错误。感谢你,小杨!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与朋友的童年往事作文 (菁华5篇)

  光阳似箭,日月如梭,“童年”这两个字渐渐远离了我。但只要想起童年时的那件事,我就会思念起我的那位陪我玩杆子的知心朋友。

  今天,一个睛空万里的日子。是适合爬杆子的一天,所以我和好朋友刘不一相约一起去我们的秘密基地——杆子圣地玩,并且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挑战极限,就是从杆子顶端上跳下去。一下课,我看向刘不一的座位,刚好她也看向了我。

  我和她四目相对会心的点点头,随之狂弃而去。到教室门口,话以不需多说,我们向着同一个自的地奔跑着,那就是杆子圣地!等到了我们的目的地,杆子圣地。我们两个像往常一样比赛谁先爬到杆子的顶端,从远处望我们俩就像两只猴子一样,飞快地爬了上去。

  上去之后,我们抓着杆子慢慢地站起来,我说:“要不,我们一起跳?”

  “好,那么我们一起数三二一起跳。”刘不一回答。

  于是,我们做好了往下跳的姿势。我们俩大声喊道“三二一”,十秒过去了,我们俩也没往下跳。

  我又大喊道“三,二,一”,十五秒过去了,还是没人往下跳,我不抱希望地又喊了一声“三,二,一”。

  突然,一声落地的声音,我把眼睛低下来,看着地面,看到刘不一竟然跳下去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揉了揉眼睛,发现刘不一是真的跳下去了。

  刘不一在下面冲着我大喊道:“张毓珈,你看我都跳下来了,你比我大都跳不下来,不可能吧?”我可是那种绝对容忍不了比我小的都做到,而我却做不到的人。我闭上眼睛,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刘不一在底下跟我说“其实,张毓珈,我刚刚不是跳下去的,而是摔下去的。”我顿时觉得哭笑不得,我也不能怪她,毕竟,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啊!

  三年过去了,刘不一也转学了。啊,刘不一,我什么时候才能又见到一个古灵精怪的知心朋友呀?

  “妈妈。妈妈,给我买只小狗!”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没错,就是我。妈妈说:“舅舅马上就来了!”我撅着嘴说:“这是我舅舅什么事?”“我叔叔以后会从他哥哥家给你带一只小狗。这不是你的梦想吗?”母亲无奈地说。“耶!耶!”我从失落中振作起来,开心地拍着手!舅舅来后不久,我和妈妈一起跑下楼,看到了四只小狗。我选了很久,但是没有选好。舅舅开玩笑,对我说:“你怎么不跟四条狗一起去!”“四个人在一起,这么多你养的,你觉得狗这么好!"我妈还没开口,我就上了。表面上,我很不情愿。其实我心里已经充满了喜悦,我想一起养!最后选了一个,是白色的。可以说纯白的没有污渍。另外一个是纯黑的,另外两个是花。我觉得白色的看起来像天使,所以我打算给它起名叫天使,但是我弟弟给它起名叫偏光镜,因为他家有一只叫朝超的狗。因为一起叫“钱组合”,我被迫同意!

  有一次出去买东西,票票在身边,回来没看到。我觉得肯定是出去玩了!过了很久,我才回来。我正要去找它。当我走到门口时,我看到门下有一个影子。我靠在地上,从门里往外看。原来是小狗的爪子。虽然爪子上有很多泥,很脏,但我确定是偏光镜。我开门的时候,是真的。这个小家伙浑身是泥,还在发抖。多可怜啊!我用爱捡起来,把刚才的失落和悲伤抛到了云端。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它的梅花印印在我的衣服上,印在我的心里。

  我每天中午回家吃饭,车票会跳到门口接我。奶奶送我上学的时候,车票总是悄悄跟着我们。奶奶骑着自行车,它在后面跑。我害怕它会跑掉。对奶奶说:“去拿票!”奶奶说:“你走远了,它就不跟了!”过马路后没看到它的影子。我以为它要回家了,但是我担心它会迷路,所以我整个下午都没有好好上课!

  太喜欢了。放学后做作业之前,我要和它玩很长时间。我妈悄悄把票送到工厂,怕我耽误学*。好几天没看到了。我哭着闹着。我以为我妈丢了。然后我妈跟我说:“在厂里,只要你听话,每天好好学*,有空我妈就带你去看!”之后就很少看到偏光镜了,突然有一天去工厂看,就不见了。我问我妈,她说:“票丢了。”心里很难受。从此再也没见过熟悉的梅花爪,好几天不见了。那几天我一直在回忆我和偏光镜的美好时光,多可爱,多调皮,多白!我多么希望它能跑回来。现在我有时会梦见我的票票,我可爱的日间特使!

  我奶奶的小黑狗,是我小时候形影不离的朋友。

  一开始我不知道小黑狗的名字,就问奶奶:“这只狗叫什么名字?”奶奶答:“叫小黑。”我蹲下来拍着手,喊道:“小黑。”小黑不认识我,就站在那里不动。我走过去拥抱他,他却闪电般跑开了。我在外婆家的时候,天天喂她吃,她也渐渐了解我了。

  自从小黑认识我以后,每当我去外婆家,他总是扑到我身上抱住我。有一次我和奶奶去亲戚家玩,坐电瓶车半个小时就到。它其实是跟着过去跑,然后又回来了。

  但是有一天,狗被别人咬死了。得知这个坏消息,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像雨一样流下来。

  说真的,我非常非常非常喜欢这只狗。

  童年一直伴随着我们,童年记忆里有很多内容,丰富多彩。但最好的是友谊。有一个人是我的好朋友。他有一张漂亮的脸。他浅色的眉毛下有一双温柔的眼睛,眼睛下有一个小鼻子。他的小嘴是红色的。他就是许。他活泼开朗,认真负责,每次检查卫生都一丝不苟。我和他成为好朋友是因为一件事。星期五早上是数学课。许温韬正坐在我面前。老师写了两道题。我真的一题都不会。

  想了很久,还是没有头绪,总是想不出该怎么办。就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许陶伟反过来说了一句“我来教你”!听到这句话,我冷静下来,说:“好的。”然后他就一心一意教我做数学题。聊了一会儿,终于知道是**的,马上递给数学组长。就因为他帮我,我就知道他这么乐于助人。我知道他有多善良,多温柔,多体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猴子是——奇奇。奇奇有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一个小鼻子和一张带着长长微笑的嘴。它经常用它的小眼睛专注地看着我,似乎想让我每天抱着它讲故事。它的手和尾巴伸得很长,似乎每天都挂在树上。太搞笑了。它还有浅棕色的皮毛,感觉很舒服。

  我几乎一直拿着它。吃饭的时候,我把它放在一边,咬了一口,又喂了一遍,然后就为了它吃了。有时间我帮它梳理软毛,给它讲故事。它歪着头,好像在认真听我讲故事。我会捏它的肚子,它会喊两声。那时候我像妈妈一样照顾它,我爱它。

  但是渐渐的,我长大了,我没有时间了,我忘了。现在,它一直挂在我的一盏台灯上。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与往事干杯高分作文 (菁华5篇)

  我无法舍弃曾经的荣耀,因为他见证了我走过的道路。我无法舍弃曾经的难忘,因为他滴滴香浓意犹未尽。我无法舍弃曾经的痛苦,因为他领略我人生的悲伤。我无法舍弃曾经的伤心,因为它记载着我曾经的回忆。我无法舍弃曾经的辉煌,因为他铭记着我付出的一切。我无法舍弃曾经的友情,因为它见证了美好的一切,我无法舍弃曾经的师生情,因为他见证了老师对我的付出。我无法舍弃曾经的兴奋,因为他烙印我最无忧无虑的情感,我无法舍弃曾经的付出,因为它见证了我最深的用心。我无法舍弃曾经的的点点滴滴,因为它包含着曾经的酸甜苦辣咸!

  “给我一杯忘情水,还我一生不流泪”真是绝句呀!我真的好想有一杯忘情水,我十分想舍弃曾经的点点滴滴,但我的心不顺从,他与我背道而驰。我想有一杯忘情水,忘去以前的曾经,以最好的结束我的一生。我不想留遗憾,我不想留下放弃,我不想留下失去。人生匆匆几十载。遗憾本是不该有的,放弃本是不该留的,失去本是不该悔的。我想要一杯忘情水,抹掉曾经的不如意和本不该有的。我无法遗忘却只有强行。不要让曾经的痛苦缠着你,不要让曾经的快乐萦绕你的心头,不要让曾经的痛苦久久不能逝去。忘情水忘去曾经的情感。今天的忘情水虽是同样,但用途却截然不同。我要用她忘记过去,开辟新的未来。没有过去才要有将来。上天有一位神仙,飘飘然走过,驾着腾云驾着雾送给我一杯忘情水哦,我用酒杯将他珍藏。

  端起这杯酒,做好一切准备,准备着与往事干杯,与往事说再见,在没有喝下去之前,有一点点的惋惜,回忆一遍,从今以后将化成虚有,化为空气。喝下去,从此与他说再见。

  大声对山谷说再见,一次次的反弹回荡,敲起我心中的警钟,我无法保证再造成遗憾,抛弃往事的办法就是和往事说再见。端起酒杯和往事说再见。Cheers!

  今夜,月色明媚,与往事干杯,不醉不归。第一杯:童年

  当我迈出人生第一步,摇摇晃晃时,总有一双手在我背后,支撑着我,鼓励着我。童年的我特别爱玩,经常和两个小朋友追逐打闹,咯咯的笑声如铃音传向远方。忽然,被小石头搬到了,“哇”的一声就哭了。母亲见事势,抱我起来,我却理也不理,只顾哭自己的。邻里的两句话又把我哄了回来,我眨巴眨巴眼睛,扬起嘴角的弧度,有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看看有什么新鲜东西……

  “童年”这杯酒,天真烂漫。

  第二杯:小学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该上小学了,起初,我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的,哭着闹着不去那个好像有老妖婆的方。但当母亲费尽心力把我达到学校里,我发现那儿有很多跟我一样的小朋友,“我能和他们去玩啦!”从此,我又疯狂地迷恋上了学校,总是吃不完饭就问:“什么时候去学校啊”。等到再大些,我知道了学*是怎么一回事,也曾经天真的跟同学争论难题一个小时还不算完……在谈笑风声中,我度过了一个很美好的时光。

  “小学”这杯酒,欢快活泼。

  第三杯:初中

  岁月继续流转,迎来了我的花季。我跃进了另一个更为宽阔,更为新奇的天地,开始接触“独立”这一新课标。吃饭时没有了爸爸妈妈的唠叨和催促,身边多了一帮新同学。好说好动的我们忘掉了恐惧孤独的模样,学*在教室,朗读声传的很远:玩乐在操场,草地上到处是我们欢笑的诗篇。

  “初中”这杯酒,温馨轻快。

  够了,与往事干杯,我已醉了。

  成长,像一条大路,向前延伸。这条路上,布满了一个个稚嫩的脚印,在这条路上,有很多故事。快乐的,伤心的,难忘的,有趣的,每一次经过这些故事时,便会成长,我们终于长大,身后的事繁星点点,而我,有一件事,是我童年记忆里最难忘的一件事。

  大家都知道一些作家,玩过一些游戏,那么专门以游戏为题材写过小说吗?没人写过。我就是这样一种的作者。满满的想象从脑子里涌出来,化为纸上一个个小字。写这种小说,是要求对一个游戏的了解加上想象,写为一个个字体。

  我的本子是笔记本,我的写作要求很高,一章至少一张。笔记本的一张,是有多少字啊!对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是多么的难啊!

  我的笔“沙沙”作响,几千字几万字对我涌入泉水的想象力不算什么,我的胡思乱想你是想象不到的。

  一篇小说下来,两个笔记本满满的字。几十万字一个月写完。那时的快乐让我记忆犹新。当我们回首往事,大家都会发现,像我这种孤独的小作者的人也许不止我一个,你们也可能做过这样的事。

  童年往事充满了天真和稚气,我们正式从那些被人称之为“傻孩子”的路上走过。让我们一起为往事干杯,为纪念过去的童年,更为美好的未来干杯!

  岁朋如歌,往事如烟。在人生的旅途中,尽管有过坎坷,有过遗憾,却始终没有失去青春的美丽。相信自我,期望总是有的。让我们记住那句话:“错过了太阳,我不哭,否则我将错过月亮和星辰。”

  以往以为,一次无奈的哭泣,便函是人世间所有的沧桑;一次小小的挫折,便函是人生所有的失败。是十四岁告诉我人生是一次愉悦的旅行,没有人明白目的地的所在处,但我们应当明白人生的旅行不是为了目的地而奔驰,而是为了那旅途中朵朵美丽的浪花。

  以往的我,漫漫走过帷幕后的生活,看着别的同学夸耀着自我的新钢笔,炫耀着他们的歌喉、舞姿和飞扬的字体。她们就像一位位王子和公主一般,站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迎来的是雷鸣般的掌手。而我每一天都要为那不起眼的分数担心,看着自我好朋友的名字排在了光荣榜的显眼位置,我不由羞愧的低下了头。这时我的世界里涌运的似乎都是灰黑的尘埃,我狼狈极了,就如那广场中央夹杂的小丑,做着哗众取宠的动作。这时我认为上帝并不伟大,是它使十四岁来临,是它使我应对分数这个围城。

  正当我在黑暗的世界里摸索时,一道曙光划破天空,照亮了我的生活。它是一封信,别在树下徘徊,别在雨中沉思,别在黑暗中落泪向前看,不要回头,只要你勇于应对,抬起头来,分数的阴霾只可是是短暂的雨季。看了这封信,我的心顿时豁然开朗,抬头抑望着蓝天,晴空万里,白去悠悠,心结也像乌运般散开,像我又变回了原先那个朝气蓬勃的少女。时光似箭穿梭,一个又一个“今日”在指间滑过,但时间并没有冲刷掉这段难以忘怀的往事,使我回到欢乐的自我的那封售给予了我勇气,应对了我原先不敢应对的自我。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慢慢流逝,当你洗手的时候,时间从水盆里流走;当你读书时,时间从悦耳的读书声中悄悄溜走……是啊,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快得都不能让人轻易察觉,成长路上的点点滴滴,在脑海里好像都快要消失了……而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件事儿了。

  说起来,那件事离现在时间也挺长远的了,因为那已经是二年级时发生的了——

  那日天气十分不错,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可这本该是个快乐的日子,但好像。出了点“事故”呢。学校在那天给我们每人都发了一根玉米,每个人刚拿到就迫不及待地啃了起来,开心得不得了。而就在此时,走廊里传来了一阵吵闹声,我原本以为没准就是俩人吵着玩儿呢,便没有理会,继续与朋友聊天。而这之后的事,超出了我的预料之中:两个当事人小杨与小王已经快要打起来了。当同学们将这个情况告知于我时,我先是呆滞了一会儿,之后反应过来事情已经变得十分严重时,才风风火火地赶往“事故”现场。我赶到时,俩人还扭打在一块儿。当时那个场面,就好像是非洲大草原上,两头雄狮在宣布*争夺地盘似的,旁边五六个人都拦不住他们!我在旁边劝架,可怎么也劝不回来,于是我一急,便怒吼一声:“都别打了!打架能解决问题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解决吗?偏要用打架这种偏激行为!”这一吼,好似给他们从头顶浇了桶冷水,俩人这才清醒过来,望向我这边。之后,我就把他们叫回了班级里去解决这件事,让他们告诉我这件事情的起源。了解情况之后,我才明白原来引发这件事的“凶手”,竟是那玉米棒!事情是这样的:小杨在中午吃完饭后,拿着玉米棒到处乱跑,于是就撞到了刚才班里出来的小王,与此同时,小杨的玉米被正正好好不偏不斜地投进了垃圾桶。小杨一起身,扶了扶额头,低头一看,发现玉米不见了,转身就对小王大吼:“你赔我玉米!”“凭什么!明明是你自己撞我身上的,这可不能赖我!”小王不服气道。“我不管!就是你弄的!快赔我!”“不赔!”就这样几番争吵下来,就演变到了打架。回到班级,俩人还在吵,就像两只苍蝇,一直在你耳边“嗡嗡嗡”地响,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就拿起手边的拖布杆,指着小王,说“够了!”小王不爽,把手拿着杆子挥到了小杨那边,“别拿杆子指我!”可也就是这么一挥,挥出了大事。顿时,小杨嚎啕大哭起来,一看,他的脸上一道好长的口子,鲜血直往外流,场面惊心动魄。因为当时也不知道怎么面对这种事情,我与小王都大哭起来,被吓到了,就生怕小杨出点什么事情。之后等小杨的父母赶到并把事情解决了之后,我的心情还是十分沉重,因为这个口子将会伴随他一生,每当日后我看到这道口子,内心都十分歉疚,即使他已经原谅了我。

  现在想来,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是一直也无法抹去的,我很对不起小杨,他为了我的鲁莽无知买了单,但我也很感谢小杨,因为这件事,让我充分认知到了自身的缺点并加以改正,以至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很少在犯过这种错误。感谢你,小杨!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我与书的感情故事作文 (菁华5篇)

  书籍使人发展,书籍使人成功,书籍使人有远大的理想,书籍使你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书籍是一味良药,书是良师益友;书是敞开的窗户;书是熊熊的火焰。只有和书生活在一起,才能真正感受到书的乐趣,受到书的熏陶。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在3岁那年,我还年幼,自然喜欢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严厉的父亲不得不逼我与书认识。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起初,我很讨厌书。因为它“束缚”了我自由的童年,“强迫”我尽早地认识世界。我讨厌书的存在,讨厌书的广泛,是书“剥夺”了我快乐的童年,也是书,使我和它结下了一辈子难解的缘分。书陪伴我的时间,比父母陪伴我的时日还长,因为我童年中的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书海中度过的。

  渐渐地,我发现了书中的乐趣,发现了书的广泛作用。从此,我不再讨厌书了,而是爱上它了——我终生的益友,书。

  后来,更是体会到书的精髓,真谛,它使我明白“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道理。读书,既是一种乐趣,又是一种享受。在书中,我找到生活中的情趣;在书中,我找到生命中的悠闲;在书中,我找到童年的足迹。书像一顿丰盛的精神粮食。是书,让我学会坚强;是书,让我学会忍让;是书,让我学会宽容。

  书如浩瀚大海,人如苍穹之星。庄子曾说过:“书无涯,生有涯,以有涯之生求无涯之书,终生不悔。”我们也正要如此,只有读书的人,才能深刻地感受到人生之乐。

  记得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就像一辆小舟,载着我们向波涛汹涌的知识海岸驶去。与书同行,与理想同行,与信念同行,人离不开书本,书离不开人,在书本的陪伴下,我们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知识的钥匙终将为我们开创梦想的大门。

  我和它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

  终于向张闻达借来《哈利波特与密室》了!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问妈妈:“我开始看哈利波特啦!”可是没想到,妈妈恨恨的说:“不行,你是一名学生,主要的是学*,看什么小说!再说时间不早了,快去洗了睡!”我看了看钟,天啊,才八点半,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洗口。

  我边走边想:“我一定要看这本书,好,我就拿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太棒了”我来到爸爸妈妈的卧室,假装拿衣服,趁妈妈走出去的时候,从抽屉里拿出手电筒压在枕头下,然后将书也塞到枕头下面,就大功告成。可我又担心妈妈跟我铺被子的时候会发现这件事,于是,我以飞快的速度洗完了澡,猴子一般的钻进了被窝。

  我假装闭上了眼睛,暗喜妈妈把门关上了。我盯着门缝,生怕妈妈在外面偷听,“当”的一声,灯关了,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可又不敢出声,说不定是妈妈故意施的计谋,我卧在被窝里,从枕头下拿出书和手电筒,将手电筒架在脖子上,便开始疯狂的读了起来。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完全得沉醉了,我仿佛遨游在书的海洋。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偷偷读书的滋味!

  我害怕被妈妈发现,所以会隔一段时间把头伸出来,看看门缝有没有亮光,如果有,就说明有人起来了,这时,我就会飞快地将书和手电筒塞进枕头里,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灯亮熄灭了我就会深吸一口气,继续钻进被窝里看书。有时,半个小时才能看几页。

  这本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对于我们这种嗜书如命的热血少年更是爱不释手。当我的电子手表再一次“嘀”地响了起来,我才发现已经到了凌晨两点,我放下书,将书和手电筒塞到枕头下面,闭上眼睛,睡着了。虽然我睡着了,但是我的脑海里仍浮现出那些惊心动魄的画面。

  我常常想到*说的:“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和高尔基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话,是的,书就是这么的神奇,可以让你捧腹大笑,可以让你悲痛欲绝,也可以让你浮想联翩。

  书是我情同手足的朋友!

  书是冬日里的一丝温暖,书是春天里绿绿的草,书是夏日里的一阵凉风,书是秋天里金黄金黄的麦谷。

  小时候我还不知道书是什么,听别人说书是一块好吃的蛋糕,书是一杯甘甜的泉水,书是一台好玩的电脑。不过我要亲身体验一下书到底是什么?

  某一天,妈妈说:哥哥给你几本连环画,你看看吧。我立刻拿起书跑进书房,如饥似渴的翻阅起来,不一会就看完了,觉得时间太快,书太少了。但是终于有一天,妈妈带我去超市买东西,可我看见里面图书角,虽然只有2、3个书架,但我像饥饿的人扑倒面包里一样,奔向书架,看见喜欢的就开始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突然管书的阿姨问了我一句:小朋友,你坐了一下午了,你一个人吗?对呀,妈妈呢?这时听到了广播的声音:请陈祉源小朋友快速到服务台,你的家人在找你。我放下手中的书,跑向了服务台。

  我果然体会到了别人说的书,以后我也要多读书,读好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可以让人陶醉在其中;书可以让人从中找到幸福,满足感;书可以让人享受到无穷的欢乐。

  有一次,我去附*的一家书店去看书。走进书店,我叫喊着:“哇!书真多啊!“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慢慢地寻找着一本好书《西游记》。我在书柜边转来转去,终于找到了。我从书柜里把这本书给抽了出来,两脚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哈哈!书中的孙悟空可真好笑啊:师傅在念经的时候,他却在下面东动动,西动动。他被师傅看见的时候,他就在下面装模作样,嘴口动动。这时,我在一旁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这时,在书店里看书的人都围着我看,我看见了,假装没看见似的,继续阅读这本书。可是,当我看到他被唐僧收服的时候,在西天路上,遇到重重困难,孙悟空就去打头阵,保护师傅上西天取经。我禁不住羡慕起孙悟空,为孙悟空加油。

  可猪八戒就不一样了。他不管遇到多少磨难,就一心要回高老庄,不为师傅的安全着想,就只顾着自己,可每次被孙悟空拦下。这时,我想:这个猪八戒可真是无药可救啊!你至少也应该去打打妖怪啊,或许会把师傅给救出来啊。天底下也没有比你更笨的人了。小学生作文:我与书的故事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在这里看书已经有2个半小时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摸了一下书的封面,然后再把这本书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架。走出书店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本书给买回来!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以后要多读一些好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拥有一本心仪的书,我可是用了很多招式:这些书有的是借的,有的是请妈妈买的,有的是做家务得到的……这不,那一次我就试了一个月的“家务抵债月”。

  那是五年级寒假的一天,妈妈去商场买东西,我满心欢喜地跟着去,却不是去商店,而是去商店旁边的书店。我进入书店,书店里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书像磁铁一样似的硬生生地把我“吸”了过去。我拿起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像一匹饿狼似的贪婪地读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影子挡住了我的视线:“那么入迷?”“啊!”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迅速抬起头,调整好状态,粘着妈妈开始撒娇:“妈,这很好看,把这一套书买回去吧!”“不可能!”妈妈斩钉截铁地说。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央求,像一颗橡皮糖一样粘看她不放。到家门口时,她终于松口了:“给你买,但有个条件,这个月你做一样家务我给你相应的钱,一个月后能买几本就看你的了。”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小鸡啄米似地不停地点头,并一把抢过妈妈手上的东西。妈妈看着我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上楼,回家奖了我5元。

  第一天。我六点多起来煮面条,不知为何,没到七点,全家人都集中在餐桌,就连“大懒虫”弟弟也醒了。中午吃完饭,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洗碗奖金丰厚,不容错过!”我听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下手中的东西,收拾好碗,走到洗碗盆前,卷起袖子,打开水龙头,准备洗碗。冰凉的水把我火一般的热情全浇得无影无踪,挖地三尺都找不到了。我咬牙切齿,忍着寒冰刺骨的冷水,硬着儿头皮洗完了。

  第二天,第三天……渐渐的,一个月就从我身边溜走了。这个月,我在爸妈的赞扬,弟弟的嫉妒下度过。经过努力,我一共获得125元,像一个三岁小孩得到了糖果一样。我拿着钱到书店一口气买了八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从那天开始,这些书成了我的宠儿,做作业捧着,吃饭捧着,跟它形影不离,似乎我和它已经融为了一体。

  我还看过《三国演义》《西游记》《父与子》……从这些书中,我体会到杜甫的怀才不遇,曹操的壮心不已,保尔的*思想……我觉得,书是那样地富有乐趣,它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每一本好书都是我的一位启蒙老师,教会我做人的原则,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每一本书都是一把与众不同的钥匙,不过一把还不够,它还需要很多把钥匙集成一把金钥匙,替我们打开智慧世界的大门!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 (菁华5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宝库。我很喜欢看书,而且我和我心爱的书籍发生过一段有趣的小故事呢!

  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作业,随手拿起一本故事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而且越看越入迷,还时不时按书中的内容指手划脚。看呀看……当我被书中最精彩的情节迷住的时候,妈妈突然大喊一声:“看什么书啊,快检查作业!”但我只是“哦”了一声,依然我行我素,继续看我的书。过了半小时,妈妈以为我已经检查完作业,就走进房间催我睡觉去,却见我还是手捧着书,脸上的表情跟着书的情节“千变万化”:有时笑、有时愁、有时惊讶、有时欢喜……妈妈“唉“了一声走出了房间,跟正在玩游戏机的爸爸说:”你看看这孩子,只要一拿着书,就废寝忘食,什么也听不进。”“是呀,她真是一条‘书虫子’!”这时,传来了爸爸的“男高音”:“‘书虫子’,是时候睡觉了”。妈妈也不停地催我睡觉,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进行睡前洗脸,经水一洗我清醒了,从书中的故事情节回到了现实生活中。一看闹钟,“哗”已经十时三十分了,我连忙上床呼呼大睡。

  书籍,带给我快乐、带给我伤感、带给我惊喜、也带给我烦恼,但更重要的还是书籍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和有趣的故事,书籍是我们人类的良师益友,所以我热爱书籍喜爱书籍。

  一屋子明媚的阳光,淡淡的茶香和那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渐渐进入了书的海洋,倾听书的话语……

  去年的一个寒假,我因脚扭伤了,所以一直呆在家里,但也因祸得福,可以尽情地看我喜欢看的书。当妈妈忽然喊我,“快去吃饭,再不吃,菜可就冷掉了哟!”我就像耳朵里塞了棉花似的,根本不在乎,仍然埋着头继续看着,我完全进入了书的海洋,有时我会不由自主地皱皱眉头,有时又开怀大笑;有时也会自言自语,好像在跟书中的主人公对话呢!

  我的生活几乎离不开书的陪伴。名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还记得在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又坐在被窝里爱不释手地看起书来。一页、二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时间像沙漏一样渐渐地在流逝,一转眼一个小时过去了,9点马上要到了,不管了,继续看下去吧!这时,“啰嗦老太婆”妈妈再一次现身了,她两手叉着腰,说道:“你这个人呀,真没有时间观念,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真不怕明天起不来,被老师骂吗?”我不得不乖乖地睡觉去了。

  那天晚上,虽然被妈妈批了一通,但是对书的热爱从来没有消退过,反而更加痴迷了。

  我从记事儿起,就开始和书打交道,开始是看日记书、漫画书;然后就是书、童话书;而现在,我读的是小说、名著等等。

  书,是我们创作的源泉;书,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书,让我们收获了更多的知识。

  我每次看书,从来都是认认真真的看,不是马马虎虎看一遍就过关了,每一本书,我都反反复复、专心致志的读。

  虽然我的感情不是很丰富,但我有时候会被书中的情节而感动。当我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会流下同情的眼泪。当我看到《茶花女》中的玛格丽特的悲惨遭遇而潸然泪下。看到《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能化险为夷而感到高兴。

  有时,我会为了一本好书而放弃去游玩儿的机会。

  那天,妈妈说要带我到桃花溶洞去看看,本来已经计划好了,但是碰巧那一天我买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我便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去桃花溶洞的机会。因为我想抓紧时间,赶快进入到鲁滨孙的故事里。

  我的座右铭是:书籍是开启未知大门的钥匙;书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书籍是穿越激流险滩的航船;书籍是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书籍是带你走向黎明的大道。这句名言促使我继续读书,也让我明白,我们的肉体是靠粮食长大的,但是精神是靠读书长大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相信大家对这句话熟悉吧,今天我真正知道了这句话的含义。

  今天我有幸在书店看见了一本书—“蚁道”,这本书讲比尔·盖茨等成功人士的秘诀,我经不起诱惑,翻开了书,饶有兴致地阅读起来。

  “在教堂门口,有一块石碑,上面刻道:我30岁时想改变整个世界;到了40岁,又觉得太过于‘远大’,所以决定改变自己的国家;50岁时觉得改变自己的国家还是过于‘远大’,又决定改变自己的家庭;最后到了60岁时,又想到这个目标还是很‘远大’,决定先改变自己。可是现在我连走都走不动了,不禁有点木讷,我这一生有理想,但一直没有实现,这是为什么?想了一会儿,终于有了答案:人想做成一件大事,就得一步一步地来,不要想一下子就成功……”书里讲的都是些人生的哲理,使我看得津津有味,直到老板叫我回家,我才从书的海洋中醒过来,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并咽了一口唾沫,回到了家。在家里,我把我学到的知识讲给爸爸妈妈,他们又惊又喜地问我怎么会懂这么多,我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嘛,当然是在书里啦。”我调皮地说,这时,我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涵意。

  这句话的涵意是:书虽然没有实物的黄金,但是里面的知道,却就像黄金一样,或许,它们比黄金更珍贵。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十分贴切,书籍可以带给我们非常多的好处。

  我从小就喜欢阅读,学龄前的童话故事。到低年级的散文、科普书、历史书,和现在的小说,我都爱不释手,书籍一直伴我成长。

  有一天,我放学回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书桌前,拿出我最珍爱的小说,《狼王梦》。我昨天看到哪里了?第五章?不对不对,我急忙翻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阅读着。谁知,正当我看得入迷时,房间的门被推开了,我吓了一大跳,原来是妈妈进来了,‘‘你的作业写完了吗?我说:还.....没有。’妈妈叫我写作业,我只好放下书,拿出作业。写着写着,我就会抬起头看看方在书架上的那本书。心里痒痒的,越想写快点就写的越慢,好不容易写完了,一看时间,哇!都已经九点了。只好去洗澡睡觉了。

  在床上,我翻来覆去都睡不着,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摄手摄脚地打开门,看见妈妈的房间,灯已经灭了。妈妈已经睡着了,我摸黑打开台灯,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内容像吸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一看就忘了时间。

  妈妈走了进来,说:"快睡觉。"我只好睡觉,在梦里还在书中旅游了呢?


我与书的往事作文 (菁华5篇)(扩展7)

——我与书的相遇作文 (菁华5篇)

  只要有一支笔,我就可以读书。

  一则故事,改变一生。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那本《意林》封面上的话。这些故事,的的确确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的人生。

  起初,我是很抵触读书的。生涩无趣,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虚伪地讲,我是为这杂志精美的封面所吸引。所读第一篇文章是有关韩愈的,题目是一句名言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句话伴随了我整整五年光阴。

  宿命般的相遇。这一天,我有一点悟到了共鸣与收获的含义,这是深爱的铺垫和前奏。

  往后的日子越来越快。我开始大量地、广泛地阅读。这份兴趣,逐渐地成为我生命里不可替代的部分。我因此获得了更多丰富灵魂和精神的机会。喷薄而出的思想,才思敏捷的文章,妙语连珠的对话,这一切都因为读书而变得可能。

  我与书的故事,也是我与数位挚友的故事。因喜爱读书,思索里有重合或相契的部分,我与他们结识、相惜。走在初中校园的益清桥上,和友人谈及所思所想的时候,我感到无比充实而幸福,这是我对读书由兴趣转为无比热爱的节点。如今,即使他们与我身处不同的地点,回忆起一起读书、生活的日子,我想我们应当有同样温暖慰藉的心情。

  惺惺相惜这也许是我和书之间关系的最好诠释。纸质书、电子书我都会阅读,相同的是我都会认真批注、做摘抄、写读后感。如果是电子书,我会将书评发布在网络上。再读曾经的书,能体会到往日手心的温度,也会有不一样的心境。读书无比美妙,如果说与书相遇和热爱只是故事的开端,那么共鸣和珍视则是无比重要的情节。与作者产生共鸣,与和我读着同一本书的读者产生相同的、抑或不同的感受,听他们的故事,都让我感到无比奇妙和感激。

  形影不离从惺惺相惜到形影不离是一个过程,也是故事的高潮。旅行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带一本书。动荡的车厢,轰鸣的机舱,远航的游轮都能成为我与书交心的场所。捧起书的时候,心底就升出一种可以摒弃尘世一切纷扰的伟力。在某一座城市读某一本书,许多特殊的、难以言明却无比温存的感受就油然而生。漫步上海的长街,风吹树叶落于发际,悉心收藏起来,夹在随身携带的书本里。时过境迁,再次开启,叶早已枯黄,思想却更新、更蓬勃了。

  故事的开端,与书相遇,猝不及防。故事的情节,春风和煦,伴我成长。故事的结局?

  我打算用一生去讲,去体悟,去践行,你准备好了吗?

  鱼初遇海之时,甚欢,故后世均居于其中,愈发恋其之广阔无垠;雏初遇天之时,甚喜,故后世均翱翔其上,愈发恋其之蔚蓝宁静;余初遇书之时,甚妙,故至此吾仍恋书,愈发恋书之精妙绝伦,却又随之跌宕起伏。书予余之感悟,深也!噫,何哉?且听余细细道来焉。

  初遇

  余小时,家中玩耍,忽望一小书,其封面色彩斑斓,引余注目。此前,余未曾知,书为何物?只闻家父家母曾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再望此书,无字,唯有图,余却津津乐道于其中,而首知“善有善报”“滴水石穿”。此事虽距余甚久,余亦忘此书名,初识书之欢喜却记忆犹新。

  吾与书此次相遇,极简,但至此书于余幼小之心灵留下深刻记忆。

  再遇

  人生在世,失败可谓是家常便饭,夫若胜,必胜;若怕,必败也。丁酉年夏,余尝实验于家中,屡做屡败,屡败屡挫,信心,似石沉于海;放弃,似最好之选?濒临绝望之时,余望身旁书曰:“任何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无法可想的事是没有的;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或可笑,但的确如此,书,从此为余之友焉。

  吾与书此次相遇,极短,但至此书为之良师益友,为之不可多得之心灵导师。

  相遇

  此前几日,余略读一书,其名为《解忧杂货店》也。余闻其,巧;读其,巧;恋其,情理之中。为何?只因,书中之事环环扣人心。尝闻三狼狈弱冠误入杂货店,帮人解惑而受人感谢后迷途知返。足奇?其魅力远不止此。阅此书之时,其教吾“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吾与书此次相遇,极巧,但至此之感受,或唯书赠余!

  人若遇见欢喜之物则不弃也,书,为余之欢喜之物,夫不弃之而惜之。书,穹苍之下,能于茫茫人海中遇见汝,此皆余豆蔻年华之所幸!

  都说书是精神食粮,而精神的家园,只容许我们保存固执的洁白,没有一丝瑕疵。

  脑子错路了,办了张借书卡,经常不借书,一借又借很多,窝在家里一口气看完,将沉甸甸的一摞书归还给图书馆,看它们又按次序被一一放上书架,回到自己的那个小小的位置。走出图书馆的大门,昂首迎着阵阵热浪,深深地呼了一口气,阳光热烈地照在发稍和睫毛,安详感溢满心田。

  小区里的大槐树庄严站立,天空高远,默默的站了一会儿,眼前的情景好像是摁了快进:路过的人行色匆忙,埋头疾走。原来,这个硕大的人间,只是急促而又慌张。

  想在这样的季节里,在刚好的光线中,将自己铺展。像一本书那样,被*放在微风的窗口。让风拂过,让空气翻阅我的身体,一页页的言说不尽,沉默着芬芳的文字。这时该是忘记了名利的时刻,脱离了世俗,总是这样想。我的生命,若是成为这样的一本书,成为文字,盛开着,如一朵绯红的小花,我情愿这样,我只愿是这样,无所忌惮,无所忧愁地存在。仿佛人间之外,被巨大的宇宙怀抱着,放在蓝空的摇篮。

  如果书有知觉,那么,它们该是最幸福的精灵。不过,我觉得书的确是有知觉的,它们不发一言,却懂得所有。它们在书架上等待,一只手——老人枯瘦的手,儿童稚嫩的手,粗糙厚实的大手,白皙细嫩的纤手。等待一颗心——一颗渴望知识的心,一颗纯洁无暇的心。也许,这样的等待会经过漫长的时间。在图书馆的处理书区,我经常遇到许多在等待中慢慢老去的书籍。它们书页的齐整,页脚的泛黄让我得知它们长久的寂寞。书脊上落满的尘埃,又泄漏了时间的沉淀。我翻过它们的书页,手指在纸页间摩挲,停留下我的目光和温度,也许,这也会给他们一种安慰吧!人与书的相遇,你若用深情的心去体会,也感觉出一种美妙……

  图书馆,该是一个城市中最舒适的地方。有时,它像一处避难所,让你在喧嚣里逃出,得以藏身。

  免费读书的地方总是人满为患。大桌子上堆满了书和各种资料。我喜欢图书馆。喜欢找一个小角落坐下来,读我的书,写我的字,发我的呆。

  我还是喜欢小书店,像是文圃那样的——我常去的书店。小小的一间屋子,摆满了倾向于文艺书类的书籍。生意不是很好,但我喜欢那种感觉:温馨,紧促,在小小的屋子里有我自己的一番小天地。而洪森书城,却总有几个顽皮的孩子跑来跑去,几个窃窃私语的少女。坐在大大的书店里,周围都是人,总溢出一丝丝的不*惯。故此去了几次,也便不去了,还是喜欢文圃——喜欢他的氛围,也喜欢他的名字——文圃!多么美妙!

  也不知在何时,我开始羡慕一本书。羡慕它的安静,它的知识,它的姿态。可以任由我,*卧在微风的窗口,做一场大梦。让我忽略时间,忽略记忆,忽略一切。我仿佛只需等候,一只手,一颗爱书的心灵,穿越了重重春秋的厚度,来到我的面前。这又好像那古堡里沉睡的睡美人,睡在荆棘丛生的宫殿。然而,荆棘终于会开出花来。正如一切美好的事物,终于会为生命带来希望和明亮。这些,或许是我们所有赖以生存的养料。如此简单,又如此难以实现。

  原来,只有书才是单纯的。

  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它更是我的朋友。如今,我拿小房间里书塞得满满的,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读书的呢?经过我的思考我与书籍相遇应该在我5岁时。

  5岁

  小的时候,每天晚上,我总会拿着一本《幼儿画报》,央求妈妈给我读几篇童话,才肯乖乖睡觉。可爱的红袋鼠,狡猾的大灰狼,聪明的三只小猪的故事,让我在孩提时代就养成了许多好*惯:街边的小吃不能买,吃饭时不能看电视,遇到陌生人不要理睬……幼儿画报是我幼儿时代的重要导师。

  10岁

  书柜里有一本珍藏多年的《十万个为什么》小的时候,我总会问妈妈爸爸一些奇怪的问题:天上的云为什么会飘走呢?电脑为什么叫“电脑”呢?又是哄,弄的父母都哑口无言,妈妈见我好奇心这么强,便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刚买回来时,我的脸上满是惊喜,抱起这本书,一蹦三尺高,坐着看,躺着看,趴着看,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在看这一本精彩之极的书。13岁

  现在的我迷上了科幻小说,幻想着像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样上天入地,飞檐走壁。当看到打得激烈的时候,我会会忍不住拍着大腿大声呼喊。当看到主人公生命垂危的时候,我的心恨不得穿越进小说,救主人公让他起死回生,看到搞笑之处,我会咧开大嘴哈哈大笑,看到悲伤之处,我会伤心落泪,与主人公感同身受。

  “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斜阳下,手捧一本喜爱的书,守望一段斜晖,把自己醉在这美妙的天地间。

  再次翻开《皮囊》,记忆在脑海里重现。

  我依然记得那是几年前的端午节。

  由于突发的高烧,我来到了这个空荡的地方,只剩下几个值班的护士和医生。

  母亲领着我到医生前,经过一番检查,出了医检报告,母亲发颤的嘴唇终于松了口气,付钱买了药,牵着我到输液的地方。

  我记得那是一条长长的走廊,铺着白净的瓷砖,厚重的脚步踏上去,会听到刺耳的回声。我与母亲的脚步声,层层叠叠,在走廊里来回走动。冰冷的灯光映在上面,显得它更遥远,更宽阔了。

  经过每间病房,我都会想到《皮囊》中的那句话:“疾病在不同的地方找到了他们,即使他们当时身处不同的地方,统一把他们赶到这么一个地方圈养。”这句话,确实触动人心。母亲会加快步伐,她希望,我不会出现在那。

  走廊很长,很深。“意识在这躯壳中爬进的一点点距离,发生的一点点小障碍,他们都能感觉到:在这里,他们第一次像尊重自己的情感和灵魂一样,那么尊重自己的肉身。”我想,来这的人,也只有这样最本质的共同点。

  长途跋涉。

  我终于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凭着微弱的嗅觉,深吸一口气,依旧能闻到浓重的药味。

  护士推着装满瓶瓶罐罐的小车,为我输液。

  时间的长河仿佛冻结了,就如书中的那句话“我厌恶这种感觉,就像你按照自己的记忆走一条印象中很*坦的路,然后突然哪里凹陷了,一踩空,心直直往下坠。”

  那只手因不能动而感到麻木。

  我咽了口似乎带着药味的开水,才得以让自己温暖一些。

  我看着握着我的手的母亲,她的手其实比我的还要冰。

  我抬头望着一滴一滴落下的药水,越来越慢。都说光阴似箭,这一刻,它终于慢了下来。

  “我很想看一看今晚的月亮,”我嘟哝道。

  她一惊,后又缓过神来,起身去拉开灰暗的窗帘。暗淡的夜拉开了帷幕,几点灯光照着晚归的人们。那一轮明月,依旧水灵灵地挂在天上,对这所医院洒满月光。这种景色如书中的烟花一般灿烂。

  我的内心,释然了。

  直到今天,再次翻开《皮囊》,看到《重症病房里的圣诞节》这一章回,作者蔡崇达的父亲因为疾病抵达了这个叫做重症病房的地方。几天后的手术,让全家人都陷入了沉默。但父亲十分想念春节,想看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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